高贵林国语教会政策
Coquitlam Mandarin Church Policies

1、奉献者指定用途捐赠政策 Donor Restricted Gift Policy

  1. 奉献者指定用途捐赠,指专门用于某项经教会理事会预先批准的计划或项目的捐献,如建堂基金或其他奉献者指定的用途。 A Donor Restricted Gift is a donation for a program or project which has been approved by the Board of Counsellors of the Church in advance, such as building fund or other designated purposes by the donors.
  2. 用于某项指定计划或项目的奉献将被专款专用。若该计划或项目的需要已经满足,或理事会因任何原因认为该计划或项目不能完成,或决定放弃,理事会有权将剩余的奉献指定为其他用途。 Each donation directed toward a designated program or project will be used as restricted. When the need for the program or project has been met, or the program or project cannot be completed or be abandoned for any reason as determined by the Board, the Board has right to assign the remaining restricted donations to other purposes.
  3. 奉献者指定用途捐赠,必须由理事会批准后才能接受。 A Donor Restricted Gift can’t be accepted without approval of the Board.

修订记录:
制定:2016614日理事会
接纳:2017529日理事会
修订:2019年12月14日理事会

2、洗礼政策

  1. 受洗人应主动提出申请。
  2. 受洗人应接受本堂主任牧师或主任牧师指定人员提供的慕道课程。
  3. 受洗人应接受本堂主任牧师或主任牧师指定人员的信仰审核,获得主任牧师的认可,并提供主任牧师可接受的书面得救见证。
  4. 受洗人应年满12周岁以上。
  5. 受洗人应承诺信守本堂《信仰宣言》

修订记录:
制定:2016827日理事会
接纳:2017529日理事会
修订:2017930日理事会

3、新聘传道人工资政策

  1. 新聘传道人起始基本工资在聘任时由理事会根据本堂实际情况决定,上限不超过区会最新的Salary Grid Guidelines
  2. 本堂传道人的合同期限一般是3年,试用期3-6个月,具体由理事会决定。每次续聘时重新确定基本工资。
  3. 本堂传道人在合同期内的基本工资,每年按Bank of Canada公布的上一年度Canada Inflation Rate增长。
  4. 本堂传道人从受聘上任之时即加入区会规定的ARF退休基金,个人支付基本工资的5%,教会另外支付基本工资的5%
  5. 本堂传道人参加区会的RWAM Group Health/Dental/Life Insurance,由教会支付insurance premium
  6. 本堂传道人的年度休假制度,遵照BC Employment Standards Act的有关规定。

修订记录:
制定:2016101日理事会
接纳:2017529日理事会
修订:2018825日理事会

4、新聘传道人背景调查及试用期政策 Employee Reference Check & Probationary Period Policy

  1. 对本堂新聘的传道人,至少应向之前3间任职教会的主任牧师或长执会了解情况。
  2. 本堂新聘传道人的试用期为3-6个月,具体由理事会决定。
  3. 在试用期期间,新聘传道人每周应向主任牧师或理事会指定人员提交一次每日工作报告。
  4. 在试用期期间,新聘传道人每个工作日应该与主任牧师交通一次。
  5. 在试用期期间,理事会每月至少对新聘传道人进行一次performance review

修订记录:
制定:201741日理事会
接纳:2017529日理事会
修订:2018825日理事会

5、审核传道人服事政策

  1. 根据本堂章程,理事会应在每年制定下年度预算之前,检讨传道人本年的服事,并于制定年度预算时重新检讨传道人的薪金与福利。
  2. 试用期之内的传道人,每周一应向主任牧师提交上周每日工作小结,并于每月第一周向理事会提供一份上月工作总结。
  3. 当理事会讨论是否聘任、解聘某位传道人时,该传道人应回避。聘任或解聘传道人都应由理事会其他成员按特别决议表决,然后由理事会秘书负责向区会提交聘任或解聘申请。

修订记录:
制定:2017930日理事会

6、网站政策

  1. 本堂的正式网站是cmchurch.org
  2. 本堂网站由理事会指定一位理事负责增加、删除、修改其内容。
  3. 本堂网站上的任何内容都不得与本堂《信仰宣言》《隐私政策》有冲突。

修订记录:
制定:2017930日理事会

7、信仰宣言政策

  1. 本堂会友、传道人,必须同意信守本堂《信仰宣言》
  2. 对本堂《信仰宣言》的修改,必须经理事会一致表决同意。

修订记录:
制定:2017930日理事会

8、年报及文档保存政策

  1. 本堂的财务年报及所有财务单据,由本堂会计负责保存六年。当会计离职时,由教会财政负责保存,并负责转交给下一任会计或财政。
  2. 本堂理事会和会友大会的会议纪要、决议,章程、政策、会友申请表由理事会秘书负责保存,并负责转交给下一任秘书。
  3. 其他本堂正式文件由主任牧师负责保存,并负责转交给下一任主任牧师。

修订记录:
制定:2017930日理事会

9、婚礼政策

  1. 本堂只为本堂正式会友举行婚礼。
  2. 申请在本堂举行婚礼的会友,必须事先阅读并接受《加拿大宣道会手册》关于Marriage – Divorce – RemarriageStatement on Human SexualityStatement on the Family的声明。
  3. 申请在本堂举行婚礼的会友,必须先接受本堂安排的婚姻辅导。

修订记录:
制定:2017930日理事会

10、隐私政策

详见《高贵林国语教会隐私政策》

修订记录:
制定:2017930日理事会

11、执事政策

  1. 执事负责处理教会的行政事务(徒6:1-6)。
  2. 理事会应根据提前3:8-13,按照牧师提出的事工需要,从本堂正式会友中选任执事。
  3. 执事任期两年。

修订记录:
制定:20171125日理事会

12、财务政策

  1. 本堂一切开支,必须根据理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由本堂财政批准后支出。
  2. 不在年度预算之内的开支,由主任牧师批准后支出,每年总额不得超过$2000。超出部分必须由理事会批准。
  3. 本堂所有支票,必须有本堂财政签字。

修订记录:
制定:20171125日理事会

13、教育政策

  1. 凡固定参加本堂聚会者,8年级以下都必须参加主日学,9年级以上可选择参加以下成人教育项目。
  2. 凡申请在本堂受洗者,都必须事先参加本堂的慕道课程,目的是信得清楚、信得准确、信得坚定。内容包括人论、神论、基督论、救恩论、信仰与科学等。
  3. 凡申请在本堂受洗者,受洗后都必须参加本堂的基要课程,目的是活出重生的生命、活出信徒的样式。内容从使徒信经开始,议题包括:祷告、读经、灵修、聚会、团契、奉献、行道、服事、追求、信心、爱心、顺服。
  4. 凡申请成为本堂会友者和转会信徒,都必须参加本堂的会友课程,目的是在共同委身的信条里,活出肢体应有的关系。内容至少包括本堂的信仰宣言。
  5. 凡本堂同工,都必须参加本堂的门训课程,目的是在跟从主、服事主的心态和心志上正确而坚定,能活出基督门徒的样式;在跟从主、服事主的认识和技巧上清楚而有效,能活出基督工人的模式。
  6. 教育部负责预备以上课程大纲、教材、教师,并安排教学。

修订记录:
制定:2017年11月25日理事会
修订:2022年12月30日理事会

14全职传道人安息年假政策

  1. 安息年假的目的,是让全职传道人有机会在一段较长的时间里完全脱离教会的日常事奉,获得身体与精神上的充分休息,同时追求充实自己的属灵生命,从而更好地牧养教会。
  2. 传道人在本堂工作每满六年(不含安息年假),可以向理事会申请安息年假。若因故没有申请或理事会没有批准,可顺延至下一年申请,以此类推。
  3. 传道人必须提前至少三个月向理事会书面申请安息年假,详细说明安息年假的安排、目的和起止日期。理事会在与传道人充分交通之后,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理事会批准后,必须安排至少一位理事与传道人协商工作、交接等细节,以保证教会的正常运转。该理事同时也负责安息年假期间与该传道人的交通。
  4. 安息年假长度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长度根据传道人在本堂全职工作的年数而定:满第一个六年后,安息年假最多为四个月;满第二个六年后,安息年假最多为八个月;满第三个六年后,安息年假最多为十二个月。
  5. 安息年假期间,教会正常支付传道人100%的工资和福利。

修订记录:
制定:2018825日理事会

15、事奉政策

  1. 所有的信徒都可以、也应参与事奉(罗12:1),但尚未信主的慕道友不可参与本堂任何正式的事奉。
  2. 主席、领唱、司事、领祷、点算、教导,以及所有部门和团组的领导同工,都必须经理事会从正式会友名单中挑选。
  3. 其他事奉,凡已经决志信主的人都可以参与。
  4. 每年周年庆时,本堂全体信徒都可根据圣灵的感动(腓2:13)以及自己的实际能力和情况(腓3:16),重新抉择委身事奉。

修订记录:
制定:2018年11月24日理事会

16、聚会政策

  1. 主任牧师负责在每年年终,计划下一年本堂应组织的特别聚会(包括网络活动)以及应参与的教会外部聚会(包括网络活动),经理事会批准后,列于本堂年度行事历中。
  2. 本堂所认可之教会外部聚会(包括网络活动),若非由本堂所参与之大温联合教会所发起推动,就必须由公认单纯服务众教会的机构所组织推动。
  3. 凡本堂行事历以外的教会外部聚会(包括网络活动),除非预先征得理事会的批准,不应在教会中宣传、推动,以免影响本堂事奉和聚会的向心力。
  4. 本堂所组织的特别聚会(包括网络活动),同样不应给其他教会的事奉和聚会造成搅扰。

修订记录:
制定:2018年11月24日理事会

17、顾问牧师政策

  1. 一个教会有属灵的父老、少年人和小子(约壹2:13-14),是神对教会的祝福。顾问牧师(Advisory Pastor)相当于属灵的父老,负责为本堂主任牧师和理事会提供属灵、生命方面的经验和意见,但并不干预教会的治理。
  2. 当主任牧师和理事会在属灵问题上出现重大分歧时,首先应当请本堂顾问牧师协调解决。协调不成,才把问题上交区会。
  3. 顾问牧师是义工,由理事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决定聘请或解聘。

修订记录:
制定:2018年11月24日理事会

18、圣餐政策

  1. 领圣餐的资格:已经受洗的信徒。

修订记录:
制定:2019年2月22日理事会

19、网络隐私政策

  1. 未经本人同意,不可在网上发布当事人参与本堂聚会、活动的照片、视频或文字资料。
  2. 本堂崇拜、祷告会现场不可拍照、录像。
  3. 本堂聚会、活动的录音、视频、照片和文字资料,由教会统一制作、发布。

修订记录:
制定:2019年2月22日理事会

20、安全和风险政策

  详见《高贵林国语教会安全和风险管理政策》

修订记录:
制定:2019428日理事会

21、申请教会会友政策

  1. 连续固定参加教会实体聚会至少3个月;
  2. 连续固定参加教会实体团组活动至少6个月;
  3. 认同本教会的信仰宣言和各相关宪章、章程和政策,并完成会友课程;
  4. Reference check – 两位会友申请见证人,团组负责人反馈,转会会友申请则由牧师或理事会与原教会牧者核实申请者的背景;
  5. 书面见证,与会友申请表一起提交。

修订记录:
制定:2019年9月17日理事会
修订:2022年10月31日理事会

22、问责政策:

  1. 本堂会友若认为教会中出现不符合区会宪章或本堂章程、政策、信仰宣言、理事会决议之处,应由理事会秘书代表理事会接受其书面(信件或电邮)质询。
  2. 理事会收到会友质询之后三周之内,应向提出质询的会友进行书面(信件或电邮)答复。
  3. 若有三位或以上会友联署要求,理事会应在三天之内向全体会友书面公布其质询内容和理事会答复。

修订记录:
制定:2020年1月4日理事会

23、会友类别转换政策:

  1. 理事会以书面(或电邮、社交媒体等)通知对方已不符合有效会友资格,在发出通知的两周后,理事会可根据对方的回复与否决定其会籍。

修订记录:
制定:2022年10月31日理事会

24、会友大会政策:

  1. 理事会可在会友大会前一周召开会友问答会,解答会友的问题。

修订记录:
制定:2022年10月31日理事会

25、实习传道人政策:

  作为履行蒲公英异象的实践之一,教会应为立志作传道人的弟兄姐妹成为神合用的器皿提供服事操练的陪伴、帮助和实习的环境。

  1. 蒙神呼召有感动立定心志的正式会友,可向理事会书面申请在本教会作实习传道人。书面申请需包括得救与蒙召的见证。
  2. 理事会决定接受申请后,需成立实习传道人委员会。全体理事自动加入该委员会。理事会也应邀请本教会的属灵领袖、资深同工加入该委员会。牧师任委员会主席。
  3. 实习传道人的服事操练分两个阶段:
    1)预备实习传道人:建议3-6个月
    2)实习传道人:建议至少1年
    每个阶段的开始和结束必须由实习传道人委员会决定确认。
  4. 实习传道人委员会应和实习传道人一同定期检讨、沟通、交流服事操练情况。建议在预备实习传道人阶段每个月一次,实习传道人阶段每2-3个月一次。

修订记录:
制定:2023年1月30日理事会

26、外来同工政策:

  1. 外来同工指非本堂正式会友,但参加和主导本堂若干事工的传道人/基督徒。
  2. 外来同工的聘用需由事工负责同工推荐,说明外来同工的事工范围、职责以及开始/结束的日期,提交本堂理事会批准。
  3. 本堂应给与外来同工合理的车马费/报酬并提交理事会批准。(建议参考BC省平均薪酬)

修订记录:
制定:2023年1月30日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