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圣经无误竭力争辩

  最近,某教会发生了一场争辩。有人说:「圣经不是假的,但它不是完美无瑕,也不是纯粹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经过多次修改和翻译,是不是神的话语,这个是无从考证,所以只能做参考。」言辞激烈之时,甚至指责坚持圣经无误的弟兄姊妹是异端或假基督徒。对此,该教会试图回避争论、强调包容,一位牧师教导会众:「圣经无谬误论是一个伪命题。」

  针对这场争辩中对圣经无误提出的质疑,笔者在此逐一回应,以剖析各种观点背后的误解或立场,帮助信徒更清楚地理解和持守圣经无误的教义。

  1. 圣经无误论是伪命题吗?
  2. 圣经中哪些是「文化」、哪些是「真理」?
  3. 圣经的默示是「人神互动」吗?
  4. 圣经的无误是「有限无误」吗?
  5. 圣经的权威只限于信仰和生活吗?

一、圣经无误论是伪命题吗

  这位牧师首先在群组里发表了名为《圣经无谬误论》的短文,笔者逐段回应如下:

观点1

「圣经无谬误论」,顾名思义,就是指圣经没有任何错误。

「圣经无谬误论」所指的「圣经」并不是任何一本圣经,这理论所讲的圣经,是作者从神领受默示所写下的原文手稿,这本圣经所直接宣称的,便是毫无错误。但是,这本「圣经」已经不存在,所以根本没有实物来考证这理论所作的宣称。因此,我常常说「圣经无谬误论」是一个「伪命题」。那么,我们现在的原文圣经是从哪里来的呢?

现存我们有很多圣经的手抄本,学者们所做的,就是比对这些抄本,然后确认那些经文更「贴近原文」。这种学术研究,我们称为「低级批判学」(lower criticism)。

经过学者们的一番努力,我们获得了一本大多数人认同的,最接近原文的,原文圣经。然后从这「原文圣经」翻译出不同的译本。

由于现在的原文圣经,是由研究不同的抄本产生的。所以当我们读圣经时,便会发现某些经文会有附注说有别的抄本有稍微不同的说法。

其中也有些经文是根据争议性的,例如主祷文中「因为荣耀、权柄、直到永远、阿门」这句,和合本的翻译也说明「有古卷无『因为』至『阿门』等字」,所以新汉语译本只将这句放在附注(鲍维钧是这翻译本新约部份的总编辑)。

回应1: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范畴谬误(Category Error): 质疑者认为圣经无误的教义必须通过「实物考证」,但是,历史宣称如「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和神学宣称如「神是三位一体的」,两者的证据和验证方式不同于物理学定律,要求用「实物考证」来验证一个神学教义,本身就犯了范畴谬误。所有两千年前的古代文献,如柏拉图、凯撒、孔子的著作,都不可能进行「实物考证」,而是由历史学家和文本学者通过分析大量抄本来重构古代文献原文。圣经也是如此,且其抄本证据远比其他古籍丰富。
  2. 诉诸无知(Argument from Ignorance):质疑者的逻辑是:「由于缺乏原稿,我们无法直接证明,所以圣经无误理论是无效的。」这是典型的诉诸无知谬误,它将无法直接考证的事实,作为否定整个理论的依据。
  3. 稻草人谬误(Straw Man Fallacy):质疑者攻击了一个无人持有的「稻草人版」圣经无误论,暗示圣经无误论者以为可以考证原稿,所以才相信圣经无误。但圣经无误论的信心并非建立在拥有或考证原稿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神学基础上。
  4. 井里下毒(Poisoning the Well):质疑者在进行实质性讨论前,首先给圣经无误论贴上「伪命题」的标签,使听众产生负面印象,从而不愿深入思考其内涵。在哲学上,「伪命题 Pseudo-proposition」是指那些语法正确、但本身没有任何意义、无法判断真假的陈述(例如,星期二正在睡觉」,质疑者却将其重新定义为「无法用实物考证的命题」。「圣经原稿无误」是一个意义清晰、可以判断真假的命题,只是验证的方式不是通过实物考证,而是通过神学推理和对现有文本证据的信心。
  5. 以偏概全(Hasty Generalization):质疑者以少数有争议的经文为例,在没有数据支持的情况下,暗示圣经文本的确定性存在严重问题。这夸大了争议经文的比例和影响,试图以极少数的例外来否定压倒性的普遍事实。事实上,学者们普遍承认,新约圣经有意义的变体不到1%。圣经译本中标注出的「古卷异文」,并非证明圣经「不可靠」或「有错」,而是透明地指出哪些地方还存在不同的抄本传统,恰恰是增强了圣经的可信度。

  「圣经无谬误是伪命题」的逻辑是:既然没有原稿,无法考证圣经真的「无误」,那么「圣经无谬误论」就是无法证实的伪命题。这是自由派和后现代的观点,传统福音派的回应是:

  1. 我们没有耶稣的亲口录音,不代表「耶稣讲了登山宝训」是伪命题;我们没有保罗亲笔的罗马书,不代表「保罗写了罗马书」是伪命题;我们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验证基督的神性,也不代表「耶稣是神」是伪命题。
  2. 低等批判(Lower Criticism)与圣经无误论非但不矛盾,反而是完美的伙伴。因为低等批判证明新约圣经超过99%的内容在文本上是确定无疑的,没有任何核心教义建立在有争议的经文之上。
  3. 我们之所以相信圣经原稿无误,不是因为我们拥有原稿,而是因为我们相信那位全能者既亲口说话,就有能力保守祂的话语在历代传递中,保留了足够明晰的真理。

  有人说:「既然原稿不在了,那谈圣经无误干嘛呢?根本在讨论一个找不到的东西嘛。」范泰尔的回应是:「假如我们相信原稿是无误的,但今天我们找不到原稿、都是抄本,就像一部很大轮胎的货车在一公尺的水里行驶,下面还是河底。这个大卡车在上面走是有根有基的,正如我们相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是圣灵所保守的,有圣灵自己的见证。但是,假如我们认为原稿不存在,就不需要相信圣经无误,圣经无误是多余的、不重要的,就像一部很大轮胎的卡车在一个无底的海面行驶,立刻就掉下去了,因为无根无基。」所以,原稿不在,不等于圣经无误不重要。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十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严格来说,默示只适用于圣经的原稿;而在神的护理下,可以从现有的抄本中非常准确地确定原稿的内容。我们进一步认定,圣经的抄本和译本若是忠实地表达了原稿,也是神的话。我们否定,原稿的缺失会影响基督教信仰的任何基本要素。我们进一步否定,这种缺失会使圣经无误的断言成为无效或无关紧要。」

观点2

所以,今天我们谈圣经的权威,都不会用「圣经无谬误」的说法,我们大多会用圣经「非常可靠」(very trustworthy)、「高度可靠」(highly reliable)等字眼。

那么我们如何看待圣经究竟有没有错误的问题呢?那便涉及另外一个主题,「圣经的默示」的问题。这个我们明天再讲。

回应2: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 重新定义(Redefinition Fallacy):质疑者通过在「权威」、「无误」、「可靠」等关键术语之间进行语意滑动,悄悄改变了「权威」的定义。圣经的权威源于它是神无误的话,当「无误」被降级为「可靠」时,圣经就丧失了「权威」的基础。正如一把经过校准的尺子,我们不但会说它「很可靠」,更会强调它的「精确无误」,因为它的「可靠」源于它的「无误」。如果有人不肯说这把尺子「精确无误」,只说它「很可靠」,实际上是暗示它可能存在一些小瑕疵,否定了这把尺子的权威性。因此,用「可靠」来替换「无误」,并非同义词转换,而是重新定义。

  用「非常可靠 Very Trustworthy、高度可靠 Highly Reliable」代替「无误 Inerrant」,是自由派、新正统派、新福音派或后现代神学的共同策略,本质上是妥协圣经的权威,并非传统福音派的正统立场。

  「无误」断言「圣经原稿无论信仰、历史或自然事实,皆为真实」,而「非常可靠、高度可靠 」意味着「圣经很有价值,但可能存在少量错误或不可靠的部分」。那么,谁来决定哪些部分可靠、哪些部分不可靠呢?自然就是释经者。这样一来,最终的权威就不再是圣经本身,而是解释圣经的人,这就从根本上颠覆了圣经的绝对权威。

  1978年《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概要第4条对此的回应是:「圣经全部都是神逐字赐下的,它的一切教导都没有错误或瑕疵:无论是陈述神在创造中的作为、世界历史的事件、它自身的文字是源于神,还是见证神在个人生命中的拯救恩典。」

二、圣经中哪些是「文化」、哪些是「真理」?

  由于一些弟兄姊妹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这位牧师就换了个角度进行论证,笔者逐段回应如下:

观点3:

对。我们都相信圣经的真理永恒不变。但我们的责任就是要找出这些真理。

保罗要求女性蒙头,这是他直接的命令。但他当时下这命令是有特定的文化背景。因为当时这样装扮的妇女才是正经端庄的女人。

所以我们要分辨这命令中什么是文化,什么是真理?

文化的部份不用跟随,所以现在的姊妹都不需要蒙头,但女性要正经端庄,便是那要遵守的不变真理。

回应3: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窃取论点(Begging the Question):质疑者首先假定圣经的命令可以被切割为「文化」和「真理」两个部分,然后基于这个未经证实的假设进行推论,这种逻辑谬误被称为「窃取论点」。问题在于:凭什么断定圣经的命令可以切割为「文化」和「真理」两个部分?为什么神不能选择一个特定的文化行为作为传递真理的载体,赋予它超越文化的、永恒的神学意义?
  2. 选择性证据(Cherry pickin):保罗为蒙头给出的理由并不是「这样装扮的妇女才是正经端庄的女人」,而是创造的次序(林前11:3, 8-9)、男人与女人的荣耀(林前11:7)、为天使的缘故(林前11:10)、人的本性(林前11:14-15)。质疑者选择性地忽略了这些理由,仅仅聚焦于自己推断出的「文化背景」,就将命令的意义简化为「正经端庄」。
  3. 滑坡谬误(Slippery Slope):质疑者假定存在一种可以从其具体的、历史的彰显中被抽离出来的「真理」,应该保留真理、抛弃文化。然而,圣经的真理总是在具体的方式中被启示和活出来的,如果将「真理」与「文化」强行分离,创造出一个抽象的、飘浮的「原则」,释经者就可以随己意将圣经所有的命令都重新定义为自己舒适的方式,比如:「我觉得穿着得体即可。」然而,谁给释经者权柄切断神的命令与其应用形式之间的联系呢?谁给释经者权柄决定新的应用形式呢?这种逻辑看起来解决了难题,实际是滑下了神学危机的斜坡,最终导致释经者不再关心「圣经说了什么」,而是关心「我认为圣经说了什么」。

  释经者不能因为一条圣经命令在文化上显得陌生,就宣告其不具约束力,必须从圣经文本内部找出证据,证明该命令的意图仅限于某一特定处境。举证的责任在于试图限制命令应用范围的人,而证据必须来自圣经、而非文化。

  1982年《芝加哥释经宣言》第八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圣经包含适用于所有文化和处境的教训和命令,以及其它只适用于特定情况的命令。我们否定,圣经的普遍和特殊命令之间的区别可以由文化和处境因素来决定,我们进一步否定可以把普遍命令视为与文化或处境有关。」 

观点4:

如果我们不了解当时的文化背景,怎样能够分辨出来呢?

回应4: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 诉诸主观权威(Appeal to Subjective Authority):质疑者暗示分辨「文化」与「真理」的标准是释经者对「当时的文化背景」的理解,而不是圣经本身。这实际上允许释经者主观地决定圣经命令中哪些是「文化的部分」、哪些是「不变真理」,凡是不符合现代社会规范的圣经命令,都可以被解释为「文化」而抛弃。

  没有一种「中立的文化」可以凌驾于启示之上,文化应该受到启示的规范,而不是用来规范启示。历史文化背景固然重要,但若以文化为诠释真理的最终裁判,用自主理性取代神的启示,就是把释经者的主权置于神之上。释经者应该从圣经的自证性和统一性出发:圣经本身是否有证据表明这整个命令仅限于使徒时代?释经者若按个人和文化偏好将圣经内容强行分割为「文化的部分」和「不变真理」,对不喜欢的经文简单地贴上「文化」的标签予以忽略,就会为废除任何让人感到不适的命令打开大门,例如,关于淫乱、教会领导等议题的命令。

  《芝加哥释经宣言》第十一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圣经文本的翻译可以跨越一切时间与文化的界限,传播关于神的知识。我们否定,圣经文本的意义与它们所来自的文化紧密连结到一个地步,以致在其他文化中不可能理解到相同的意义。」

三、圣经的默示是「人神互动」吗

  经过群组里一番辩论之后,这位牧师又发表了第二篇短文《圣经是神所默示的》,笔者逐段回应如下:

观点5: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摩太后书三章16至17节

提摩太后书的作者告诉我们,「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 「默示」在原文的意思,是「神呼气」,表示圣经都是神的启示,是神的话语,具有权威的经典。但具体神是怎样将他的话语启示给人类呢?

首先,从前很多人相信「默书理论」。这理论认为,圣经的每一个字,都是神告诉人,由人默写记下的,所以必定毫无错误。

但是,路加告诉我们,他是「仔细地查考」过从前的人告诉他们的事,然后才写成路加福音。所以他是经过努力研究,才完成他的作品。由此可见,圣经并不是由默书产生的。因此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人相信默书理论。

回应5: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 稻草人谬误(Straw Man Fallacy):质疑者通过攻击一个虚假的「稻草人」对手「默书理论 Dictation Theory of Inspiration」,回避与真正的对手「逐字默示 Verbal Inspiration」的交锋,实际上是转移了话题。但是,圣经无误论并不认同机械式的「默书理论」,而是持守有机的「逐字默示 」。路加「仔细地查考」,正是有机默示论的范例。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八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神在祂的默示工作中,使用了祂所拣选和预备的作者的独特个性和文学风格。我们否定,神在引导这些作者使用祂所选择的字句时,压抑了他们的个性。」

观点6:

现代绝大部份基督徒都接受「人神互动的理论」。意思就是神借着人编写的活动,将他的话语记录下来。转换为另一种说法,就是神参与在人写作的过程中,将他的话语记录下来。因此圣经是人神互动的产品。于是,这是一个怎样的产品呢?

回应6: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诉诸群众(Argumentum ad populum):质疑者断言「现代绝大部份基督徒都接受『人神互动的理论』」,试图以「多数人相信」来证明其合理性,但这并不能证明该理论符合神学正统。
  2. 未经证实的主张(Unsubstantiated Claim):更重要的是,这个主张是未经证实的,因为「人神互动」这个术语和其背后的神学立场,并没有被「绝大部分」传统福音派基督徒所接受。人神互动」这个说法非常模糊,「互动」可以指代多种关系,例如平等的合作、一方主导一方配合、或者仅仅是相互影响。这种模糊性为错误的解读提供了空间。「神借着人编写的活动」或「神参与在人写作的过程中」的描述,未能清晰界定神与人在此过程中的角色和主权归属。它回避了最关键的问题:是谁在主导这个过程?最终的权威来源是谁?

  事实上,「人神互动」这种模糊的说法并不是绝大部份基督徒都接受的教义,因为:

  1. 「人神互动的理论」暗示神与人在启示过程中处于某种平等地位,忽略了神的主权和受造物之间的绝对差异,造成「神和人是合作伙伴、共同创作」的错觉。
  2. 「神参与在人写作的过程中」,高抬了人本参与的主动性。
  3. 自由神学和过程神学借着「人神互动」的说法,强调神话语的相对性:既然人参与其中,就必然有错误、历史偏见或文化局限,因此圣经不是完全无误的。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三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整本圣经都是神所赐的启示。我们否定,圣经只是启示的一个见证,或者只是在与神相遇时才成为启示,或者其有效性取决于人的反应。」

观点7:

圣经是作者在特定的时空下写成的,亦反映了作者对当时事物的看法。

第一,以赛亚书40章22节说,「神坐在地球的大圈上」。所以有人说,圣经很早便告诉我们,地球是圆的。但是,我们亦不能够否认,保罗和约翰相信这世界分为「天上、地上、和地底下」三层的看法(腓二10,启五13)。这亦是当时的人所接受的世界观。而创世记的作者在记录洪水的故事时告诉我们,「天上的窗户也敞开了」(七11),显示作者相信有一层水分开了天与地,当打开中间的窗时,水边从天上降下。当然这种看法与我们现在对宇宙结构的看法不同,但这正反映了当时作者的世界观。

回应7: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范畴谬误(Category Error):质疑者错误地把合法的现象性语言(Phenomenological Language),如「日出」、「日落」,当作现代的、技术性的科学描述。「天上的窗户」(创 7:11)是对倾盆大雨的一种隐喻性或现象性描述 。「三层宇宙」(腓 2:10;启 5:13)是一种称为「两极法 merism」的诗意手法,意思是「整个宇宙」或「各处所有的活物」,目的是阐述基督主权的普世性,并非教导宇宙学。所谓的「三层世界观」,只是质疑者强加给圣经作者的解释。
  2. 稻草人谬误(Straw Man Fallacy):质疑者攻击了一个圣经无误论并不持守的观点,即「圣经是一本现代科学教科书」。圣经无误论主张圣经在其意图陈述的任何事上都是无误的,而不是说它必须使用现代科学语言。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十三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否定,根据不符合圣经用途或目的的正误标准来评估圣经的恰当性。我们进一步否定,无误被以下圣经里的现象所否定,如:缺乏现代技术上的精确、语法或拼写的不规则性、对自然的观察性描述、对虚谎事件的报道、夸张和约略数字的使用、根据主题编排材料、在平行经文中选择不同的材料,或自由地使用引文。」

观点8:

第二,撒母耳记下11章2至5节告诉我们,大卫将拔士巴接入宫时,「她的月经才得洁净」,「大卫与她同房,她就回家去了。于是她怀了孕,打发人去告诉大卫」。但现在我们都知道,月经后行房是不会成孕的。当然,有人认为,他们必定交往了一段时间,然后拔士巴才会怀孕。但是,作者的记录手法显示他并不拥有超越其时空的生活常识,不知道月经后不能够成孕的事实。

回应8: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 错误前提(Fallacy of the False Premise):质疑者断言「在我们都知道,月经后行房是不会成孕的」,但这个所谓的「科学常识」是完全错误的,事实上,女性在月经结束后不久进入排卵期,是受孕率最高的时期。既然前提为假,其整个论证——即圣经与科学矛盾——便瞬间瓦解。

  质疑者断言撒母耳记的作者对女性生理学无知,但事实恰恰相反。撒下11:4记载,大卫与拔示巴同房,「那时她的月经才得洁净」。根据利15:19的律法,妇女经期的不洁期为七日,此后才进行洁净礼。这意味着大卫的奸淫行为,恰好发生在女性生理周期中最容易受孕的排卵期,即月经开始后十到十四天,而且精子在体内可存活 3–5天。撒母耳记作者的精确记载非但没有显出无知,反而佐证了叙事在科学和生理上的准确性,证明使拔示巴的怀孕是大卫、而不是乌利亚。

  《芝加哥释经宣言》第二十一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特殊启示与普遍启示是和谐的,因此,圣经教训与自然事实也是和谐的。我们否定,任何真正的科学事实与任何圣经经文的真实意义不一致。」

观点9:

所以,基本上,圣经的作者并没有超越他们自身的限制,并不拥有现代人所知道的一切。但这并不表示圣经出现了错误,只是忠实地反映了默示发生的背景。如果我们认为圣经因此便出现了错误,我们便是将一种现代的看法强加在圣经作者的身上,并没有公平地对待圣经。

回应9: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重新定义(Redefinition Fallacy):质疑者试图提出一种「温和」的解决方案,声称「这并不表示圣经出现了错误」,但同时又承认作者有时代的局限性,也就是包含了科学谬误。为了解决这个逻辑矛盾,质疑者重新定义了「错误」,把它变成了一个主观的、取决于我们是否「公平」对待作者的概念。
  2. 诉诸情感(Appeal to Emotion):使用「强加在圣经作者的身上」、「公平地对待圣经」等词汇,试图在情感上赢得认同,从而绕过「圣经是否包含事实性错误」这一核心问题。

  质疑者的神学前提是一种「迁就论 Accommodation」,认为神为了启示,会迁就到容许祂的话语中包含事实性的错误。这与圣经自身对其本质的见证、以及基督对圣经的看法并不相容。质疑者的观点表面上是「公平」地体谅古代作者的「自身限制」,实际上是颠覆圣经可靠性的「特洛伊木马」。因为基督视旧约为完全权威、在历史上完全可靠,甚至精确到最小的细节(太 5:18),任何暗示旧约包含错误的理论,都隐含着对基督的指控——祂若非无知、便是欺骗,两者都是不可接受的结论。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九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默示虽然没有赋予(圣经作者)全知,但却保证了圣经作者被感动所说、所写的所有事情,都是真实可信的陈述。」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十五条进一步回应:「我们否定,人可以声称耶稣站在人的地位说话、或受到人性的天然限制,从而拒绝祂关于圣经的教导。」

观点10:

第三,我们需要留意,我们现在对历史的看法,与从前的人不同。我们现在希望历史能够告诉我们事实发展的真实时序、当事人确实做过了什么、准确地记录了他们所说的话等。但对于圣经的作者,周围所发生的事和人物所说的话,就是他们传递讯息的工具,他们并不会按现代对历史陈述的期望去编写圣经的故事。所以,当我们看见福音书时,会发现不同的作者会将同一件事放在不同的事件顺序,而记载耶稣同一番说话,也会有长短和字眼上的差异。于是问题是为何不同的作者要这么做,他们想传达什么讯息。这方面的研究,称为编辑批判学(Redaction Criticism)。圣经的记载,反映了当时历史学写作的特色,并不表示圣经的记载出错。因为圣经的作者并没有意图按现代历史学写作的期望编写历史。

回应10: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偷换概念(Equivocation):质疑者利用「编辑批判学 Redaction Criticism」词义的模糊性,将其包装成一种中立的学术工具。实际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编辑批判学」进路:一种是合法的文学分析,旨在理解每卷福音书独特的神学主题;另一种是怀疑论的历史方法论,它预设福音书的作者是「创造而非报导」耶稣的话语 。质疑者所用的语言,如「传递讯息的工具」、「并不会按现代对历史陈述的期望去编写」,明显倾向于后者。
  2. 虚假两难(False Dilemma):质疑者暗示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承认圣经作者为了神学目的而改变了史实,要么就是用不恰当的现代标准来苛求圣经,暗示作者为了传递神学讯息修改了历史事实。它忽略了第三种可能,即福音书在时序与措辞上的差异是作者在圣灵监管下,运用合法写作技巧的结果,例如主题式编排、摘要和释义,旨在为教会提供四幅独特、互补且同等真实的耶稣画像。
  3. 滑坡谬误(Slippery Slope):一旦接受「作者可以为了神学信息而改变历史事实」这一前提,就很难阻止向「作者可以为了神学信息而创造历史事实」滑落,最终导致福音书的去历史化。

  传统福音派接受合法的文学分析,但反对怀疑论的历史方法论。《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十八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否定,人有权使用任何处理文本或探究文本背景来源的方法,导致将文本相对化、去历史化,或贬低文本的教导,或拒绝文本对作者身份的宣告。」

  如何对待福音书,取决于人的立场是怀疑神还是信靠神。我们信心的最终根基,并非成功地调和每一个难题,而是圣灵内在的见证。《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十七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圣灵为圣经作见证,向信徒保证神的成文话语是真实的。我们否定,圣灵的这种见证会脱离圣经、或者违反圣经。」 

观点11:

很多时候,当我们说圣经出现了什么错误时,都是按我们现代人对那些事物的认识作判断,却并没有从圣经作者的时空出发去思考,这是对圣经作者不公平的对待。而很多坚持圣经没有错误的人,虽然他们想维护圣经的权威,却讽刺地,也䧟进了相同的陷阱。

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是神的话语,拥有权威。但我们必须从圣经写作的时空去对待圣经,这样才能公允地看待圣经。所以,当我们尝试去诠释圣经时,第一要务便是要去了解经文作者写作时的历史、社会、文化等背景,而不能够只看字面,随便引用圣经来支持自己的看法。这是作为教导人的所必须学习和紧记的功课。

那么我们怎样说圣经的权威呢?这是明日的课题。

回应11: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稻草人谬误(Straw Man Fallacy):质疑者通过攻击一个「只看字面、不考虑历史背景、随便引用圣经来支持自己的看法」的稻草人版圣经无误论,来为自己的论点背书。但是,真正的圣经无误论提倡的是「文法历史解经法 Grammatical-historical Method」,非常重视历史、社会和文化背景,但将其作为辅助工具,而非最高标准。
  2. 窃取论点(Begging the Question):
    • 质疑者未经证明就预先假定他的方法论——「从圣经作者的时空出发去思考」——是「公平」、「公允」的方法,暗示圣经无误论是不公平的。
    • 质疑者未经证明就预先假定存在一个中立的、客观的学术立场,释经者可以站在这个立场上「公平地对待圣经作者」、「公允地看待圣经」。但根本不存在一个可用于评估神话语的中立地带,所有的思想都基于某种预设立场 。
    • 质疑者未经证明就预先假定人的理性是真理的最终标准,这无异于将神置于审判席上 ,并且自任法官,把最终的解释权威从圣经文本和圣灵转移到了释经者和他的学术工具上。「公平」、「公允」若不从神的启示出发,就是人自定的标准,只能陷入人本主义。

  「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是神的话语,拥有权威」,但若不能落实为圣经字句的无误、清晰与最终解释权,这句话将变得空洞。虽然背景有助于理解圣经,但若优先「从圣经写作的时空去对待圣经」,就会把人的历史经验、无神论的历史观、世俗的方法论、带偏见的哲学预设夸大成理解真理的最高准则,圣经的权威性就会变得空洞化。圣经是超越时空的神的话语,经文的意义是客观清晰的、文本驱动的,并非由背景或读者决定。背景不能凌驾于圣灵作者的意图和文本的主导意义之上,对背景的了解应当在圣灵心意更新的前提下,服务于字句的清晰性与原初意义。历史文化背景是重要的、但却是次要的辅助工具,绝不是「第一要务」。圣经本身才是解释圣经的最高权威,释经者的「第一要务」是以敬畏顺服、预备遵行命令的心以经解经,而非首先依赖外在的背景。夸大历史、社会、文化背景,是把人的理性和学术研究置于圣经权威之上。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十八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圣经的文本必须根据文法历史解经法解释,同时考虑其文学形式和手法,并且应该以圣经解释圣经。我们否定,人有权使用任何处理文本或探究文本背景来源的方法,导致将文本相对化、去历史化,或贬低文本的教导,或拒绝文本对作者身份的宣告。」

四、圣经的无误是有限无误吗?

  继续若干辩论以后,这位牧师又发表了第三篇短文《圣经的权威》,笔者逐段回应如下:

观点12:

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是神的话语,所以信徒必须接受圣经的权威。但我们应该怎样守护圣经的权威呢?

第一,自从启蒙运动以来,理性主义抬头,不断挑战圣经的权威。他们会问圣经在历史、科学…… 等等不同的领域,是否与现代所发现的知识一致。如果是不一致,圣经便有错误。于是,我们便努力证明圣经与现代所发现的知识是一致的,圣经是完全没有错误,以证明圣经的权威。

但是,如果默示是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等背景,圣经所表述的事实,正反映出作者所理解当时的情况,我们便不能够期望圣经的作者可以掌握到现代的知识。而如果我们按照启蒙运动后的人所定下的议程来决定圣经有没有错误和权威,我们便只是跟着人的鼻子走。也将现代人的期望强加在圣经身上。

回应12: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混淆语境(Contextual Confusion):质疑者将「作者处于特定历史文化背景」偷换为「作者认知可能错误」,这是从中性事实跳到价值判断的偷换。
  2. 窃取论点(Begging the Question):质疑者预先假设「历史文化限制必然带来错误」,用来推翻无误,但却无法证明这一点。
  3. 稻草人谬误(Straw Man Fallacy):质疑者将「维护圣经无误」描绘成要求「圣经作者掌握现代知识」,制造了一个稻草人版「圣经无误论」。圣经无误论并不期望圣经作者掌握现代科学知识,而是主张圣经作者在他们所处的时代,使用了当时的语言习惯和现象性语言(phenomenological language),如「日出日落」,在神的护理之下,准确无误地记录了神所启示的真理。
  4. 虚假两难(False Dilemma):质疑者暗示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用现代科学的标准去衡量圣经,要么承认圣经只是反映了「作者所理解当时的情况」,暗示可能包含当时普遍的错误认知。这忽略了第三种、也是圣经无误论所持的立场:圣经在它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下,当以其原意被正确解释时,在其所有宣称的事件上都是完全真实的。

  上述说法的危险之处是:「圣经所表述的事实,正反映出作者所理解当时的情况」,这种表述暗示神的默示可能受限于、甚至被作者的错误理解所污染,从而把圣经的真理相对化、主观化,变成了「对作者而言的真理」。然而,耶稣基督自己对旧约的态度并非如此。祂将约拿、挪亚方舟、亚当夏娃等历史事件当作事实来引用(太 12:40, 24:37-38; 可 10:6-8)。如果这些记载仅仅是「作者当时的理解」,那么耶稣的论证就建立在沙土之上。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十二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圣经整体是无误的,没有任何虚假、欺诈或不诚实。我们否定,圣经的无缪和无误仅限于属灵的、宗教的或救赎的主题,不包括在历史和科学领域的断言。我们进一步否定,关于地球历史的科学假说可以被恰当地用来推翻圣经关于创造和洪水的教导。」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十三条进一步回应:「我们认定,使用『无误』作为神学术语是恰当的,它指的是圣经的完全真实性。我们否定,根据不符合圣经用途或目的的正误标准来评估圣经的恰当性。我们进一步否定,无误被以下圣经里的现象所否定,如:缺乏现代技术上的精确、语法或拼写的不规则性、对自然的观察性描述、对虚谎事件的报道、夸张和约略数字的使用、根据主题编排材料、在平行经文中选择不同的材料,或自由地使用引文。」

观点13:

长久以来,很多基督徒都跟着世俗社会的期望走,但我们现在已经走出了这个圈套,要回归圣经的背景。我们要从圣经的写作背景理解为何作者会有这种与现代人不同的认识,从而帮助人更深入了解圣经,并借此指出现代人的指控是对圣经的不公平对待。

回应13: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语义误导(Semantic Misdirection):质疑者用「回归圣经的背景」这一口号,包装其削弱圣经客观真理性的意图。正确的「回归圣经的背景」是在圣经的语言、文化和历史背景下,找到作者所表达的原意,而这个原意是在圣灵保守下无误的。但质疑者所谓的「回归圣经的背景」,是为了「从圣经的写作背景理解为何作者会有这种与现代人不同的认识」,而所谓的「不同认识」实际上是暗示「错误的认识」,从而把「回归圣经的背景」巧妙地误导为「接受作者的错误」。
  2. 偷换定义(Redefining Key Terms):质疑者把「回归圣经的背景」从正统的文法-历史释经法,改成接受古代人类认知局限的方式,这其实是对术语的再定义。
  3. 虚假两难(False Dilemma): 质疑者暗示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用现代人的标准来评判圣经,从而得出圣经有错误的结论,要么通过接受圣经作者的「局限性」(即可能存在的错误),从而「保护」圣经免受现代人的指控。这两种选择都暗示圣经的描述可能与现代知识不符,忽略了第三种、也是圣经无误论所持的立场:圣经作者在他们的时空背景下,用当时的语言习惯,包括现象性语言、非精确描述等,在圣灵的监管下准确无误地记录了神所启示的真理。因此,圣经的记载与现代知识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矛盾。

  这种说法试图以退为进,通过降低圣经的权威标准来「保护」它。它告诉挑战者:「你不能用现代标准来指控圣经,因为它本来就只是古代人的作品,反映了他们当时的局限。」这实际上放弃了圣经最核心的宣告:它是超然的、神所启示的、完全可信的真理。非但没有守护圣经的权威,反而从内部瓦解了它。真正的守护,是坚信神的话语是真理(约 17:17),并致力于严谨地研究和解释,以显明其真理性和一致性。

  《芝加哥释经宣言》第十五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有必要根据圣经的字面意义、即正常意义来解释圣经。字面意义是指文法历史意义(grammatical-historical sense),即作者所表达的意思。根据字面意义解释,也会考虑到文本中所有的修辞比喻和文学形式。我们否定,在解释圣经时,将任何字面意义所不支持的意思加添其上是合理的。」

  《芝加哥释经宣言》第二十条进一步回应:我们认定,既然神是一切真理的作者,所以一切真理、无论是圣经之内还是之外的,都是一致和连贯的,并且圣经论到自然、历史或其他任何事情时,所说的都是真理。我们进一步认定,在某些情况下,圣经以外的资料有助于澄清圣经的教训、纠正错误的解经。我们否定,圣经之外的观点会反驳圣经的教训、或居于优先地位。」

观点14:

第二,信徒当然要接受圣经的权威,但也要了解圣经怎样论述自己的权威。圣经一直所强调的,是他在教义和道德上的权威。正如提摩太后书3章16至17节所讲,「圣经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如果我们看圣经有关这方面的其他论述,这些论述都说,神的话语会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导,生命成长的养料。圣经从来没有宣称自己在历史、科学…… 等等不同的领域拥有绝对的权威。因为神向我们启示的,是救赎的计划,在信仰和生活上的教导,不是现代人所期望的历史教科书,或科学教科书。我们是不是也期望圣经要成为历史的教科书,科学的教科书才算有权威呢?

回应14: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以偏概全(Hasty Generalization):质疑者根据提后3:16-17所阐述圣经的主要目的,就以偏概全地断言「圣经一直所强调的,是他在教义和道德上的权威」。圣经的主要目的并不限制其权威的范围,圣经从来没有自我限制应用的领域。正如一份工程蓝图的主要目的是指导建筑施工,但只有蓝图上的尺寸、材料规格等数据绝对准确,才能实现其指导施工的目的。同理,圣经的救赎教义要成立,其所根植的历史事件也必须是真实无误的。
  2. 诉诸沉默(Argument from Silence):质疑者断言「圣经从来没有宣称自己在历史、科学…… 等等不同的领域拥有绝对的权威」,这是一个基于沉默的错误论证。从「没有提到」就推断出「否定存在」,是逻辑上的跳跃。这就像安全驾驶手册里没有提到发动机,就得出结论说「这份手册否认了发动机的存在」。使徒保罗在林前15的复活论证,其根基就是基督从死里复活这一真实的历史事件(林前 15:14)。这里的权威显然不止于道德教训,也关乎一个历史事实的真伪。
  3. 稻草人谬误(Straw Man Fallacy):质疑者设立了一个「圣经要成为历史的教科书,科学的教科书」的稻草人,并加以攻击。但圣经无误论从未宣称圣经是一本现代意义上的历史或科学教科书,而是主张当圣经论及历史或自然界时,它所说的都是真实的。

  上述观点最危险的错误在于将「救赎的计划」与「历史的事实」对立起来。基督信仰的核心是历史性的:亚当在历史中堕落,神在历史中呼召亚伯拉罕,基督在历史中道成肉身、死而复活。如果这些历史可疑,那么建立于其上的救赎计划也不可信。救赎并非抽象的哲学,而是神在时空里的作为。圣经的作者和主耶稣在引用历史事件时,都将其作为事实基础。路加为了让提阿非罗「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路1:4),「按着次序」详细考察并记述了耶稣生平的历史事件。如果这些历史事件有错误,路加又如何保证所学之道是确实的呢?

  因此:圣经不止是信仰和生活的指南,而是凡神启示的皆为真理。正如耶稣为门徒祷告:「求祢用真理使他们成圣;祢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祂并没有说「祢的道在关乎信仰和生活方面是真理」,这种限定是人为添加的。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十二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圣经整体是无误的,没有任何虚假、欺诈或不诚实。我们否定,圣经的无缪和无误仅限于属灵的、宗教的或救赎的主题,不包括在历史和科学领域的断言。我们进一步否定,关于地球历史的科学假说可以被恰当地用来推翻圣经关于创造和洪水的教导。」

观点15:

因此,很多教会会在他们的会章都只是说圣经是信徒在信仰(或教义)和生活(或道德)的权威。这一点肯定是忠于圣经的教导。

回应15: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诉诸群众(Appeal to Popularity):质疑者以「很多教会都这样做」来支持自己的观点。然而,一个观点的正确性并不取决于有多少人或组织接受它,而在于它是否符合真理的标准,即圣经自身的教导。19世纪末自由派侵蚀欧美教会时,也是「很多教会都这样做」。
  2. 窃取论点(Begging the Question):质疑者认为有限无误论「肯定是忠于圣经的教导」,直接将自己需要证明的结论当作一个不证自明的前提来陈述,这是典型的循环论证,并没有「忠于」基督和使徒们对整本旧约圣经的态度。

  事实上,虽然很多教会章程使用「信仰与生活的唯一准则」这样的表述,其历史原意通常是为了强调其在教义和伦理上的最高和终极权威,并非为了排除其在其他领域的权威性。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概要第2条对此的回应是:「圣经是神自己的话语,由人在圣灵的安排和监督下写成;它所论到的一切事,都具有无谬的属神权威。凡它所确认的,都是神的教训,人都应该相信;凡它所要求的,都是神的命令,人都应该顺服;凡它所应许的,都是神的保证,人都应该接受。」

观点16:

而如果我们进一步宣称,圣经在其他领域上拥有绝对的权威,一方面是超越了圣经的宣称,另一方面是要求圣经满足启蒙运动后的人的期望,将圣经屈从于他们所定下的议程。

一直以来,好些信徒,甚至牧师和神学家都希望用客观的方法来证明圣经的权威,所以我们花了很大的心力,让圣经追上科学的发现,考古学发掘的成果…… 等等,希望借此能够证明圣经毫无错误。虽然我们也希望圣经在这些领域都是准确无误,但这并不是圣经期望我们要做的。

回应16: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因果倒置(Reversing Causality):质疑者断言坚持圣经在历史和科学上的权威是「屈从于」启蒙运动的议程,但事实正好相反,圣经无误论的教义在启蒙运动之前就已存在,启蒙运动的议程恰恰是质疑和否定圣经在历史和科学上的权威,坚持圣经无误恰恰是对启蒙运动议程的抵制。反而是质疑者倡导的「有限无误论」主动放弃了圣经在这些领域的权威,以避免与现代科学发生冲突,这才是真正向世俗学术议程的「屈从」。
  2. 诉诸动机(Appeal to Motive):质疑者暗示护教学的动机是试图「追上」科学的努力,这种揣测毫无根据。护教学的出发点是坚信圣经的真理,并向世界展示这种信仰是建立在可靠根基之上的,是理智上站得住脚的,正如彼得前书3:15所劝勉的。

  质疑者断言「这并不是圣经期望我们要做的」,但圣经的命令是「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 3),「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 3:15)。既然信徒的盼望与历史紧密相连,为圣经的历史可靠性辩护就是这项使命的一部分。

  《芝加哥释经宣言》第十九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解经者对于圣经的任何先入之见,都应该与圣经教训协调,并受其纠正。我们否定,圣经应该迎合外来的先入之见,以致自相矛盾,例如:自然主义、进化论、科学主义、世俗人文主义和相对主义。」

  《芝加哥释经宣言》第二十条进一步回应:「我们认定,既然神是一切真理的作者,所以一切真理、无论是圣经之内还是之外的,都是一致和连贯的,并且圣经论到自然、历史或其他任何事情时,所说的都是真理。我们进一步认定,在某些情况下,圣经以外的资料有助于澄清圣经的教训、纠正错误的解经。我们否定,圣经之外的观点会反驳圣经的教训、或居于优先地位。」

观点17:

在群组内,有人问我们应该怎样面对进化论。

面对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问,圣经创造的故事究竟想告诉我们什么关于信仰和生活的教导。其中包括万物的本源都在神,神爱护万物,看一切都是好的,神愿意万物生生不息,神愿意世界是一个有秩序的世界…… 等。

其次我们才要问,圣经的记载是不是必然要与科学暂时的发现一致?如果不一致,就等于圣经没有权威吗?神的默示并不是要满足现代科学的要求而写的,神的默示是为了叫我们认识神和认识他对我们的期望而写的。满足科学的期望,真是那么重要吗?以至我们因此要否定圣经的权威,也看不到神所要给我们的信息?

回应17: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转移话题(Red Herring):质疑者把关于事实的挑战(进化论对圣经创造记载的挑战)转移为关于神学意义的讨论,回避了创世记第一章是否为真实历史的核心问题,而引导读者只关注其属灵教训。但「神看一切都是好的」、「神愿意世界是一个有秩序的世界」这些属灵教训恰恰需要一个真实、有序的创造过程作为根基。
  2. 诉诸情感(Appeal to Emotion):质疑者暗示,纠结于历史细节是低层次的,而探寻属灵教训才是高层次的。这在情感上引导人认为,质疑经文的历史性是小信、或抓错了重点。但圣经的教义是一体的,不能随意将经文分割为「属灵上正确」和「历史上错误」两部分,并假定前者可以独立于后者存在。圣经的权威建立在其完全的真实性之上,如果圣经在历史和科学的陈述上都不可信,我们又怎么能相信它在神学和伦理上的权威性呢?这种「选择性相信」最终会掏空圣经的权威,使读者自己成为判断哪些经文可信、哪些不可信的最高权威。
  3. 稻草人谬误(Straw Man Fallacy):质疑者设立了一个「圣经必须与科学暂时的发现一致」的稻草人进行攻击。但圣经无误论是主张,圣经与已被证实的科学事实是和谐的,而不是「与科学暂时的发现一致」。
  4. 虚假两难(False Dilemma):质疑者暗示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为了「满足科学的期望」而否定圣经权威,要么忽略科学,只专注于「神要给我们的信息」。这排除了第三种可能性,即:神的话语在它所触及的任何领域(包括对自然界的描述)都是准确无误的,因此,正确的圣经解释与正确的科学观察最终必然和谐。神的启示贯穿于整个自然界(普遍启示)和圣经(特殊启示),既然神是这两者的同一位作者(诗19:1-4,7-9),它们之间就不可能存在根本性的矛盾。将二者对立,实际上是在否定神启示的和谐性。
  5. 断章取义(Contextomy):质疑者主张「神的默示是为了叫我们认识神和认识他对我们的期望而写的」,但提后 3:16-17并没有因此排除圣经在其他方面的真实性。圣经正是通过真实的历史、真实的创造记述来「叫我们认识神和认识祂对我们的期望」。新约作者,包括耶稣基督本人和使徒保罗,都将创世记视为真实的历史来引用。例如,耶稣在讨论婚姻时,引用了创世记中神创造一男一女的历史事实(太 19:4-6)。保罗在罗马书5章和哥林多前书15章中,将亚当的堕落与基督的救赎进行历史性的对比。如果亚当不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那么基督的救赎工作的历史平行性也就被瓦解了。

  圣经的教义根植于历史的真实性上,如果「创造的故事」只是「故事」、并非真实的历史,那么基于这些「故事」的教导和伊索寓言有什么区别呢?质疑者试图通过将圣经的教导局限在抽象的神学和属灵层面,来回避圣经记载与现代进化论之间的尖锐矛盾,看起来化解了冲突,实际牺牲了圣经的权威性。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十二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圣经整体是无误的,没有任何虚假、欺诈或不诚实。我们否定,圣经的无缪和无误仅限于属灵的、宗教的或救赎的主题,不包括在历史和科学领域的断言。我们进一步否定,关于地球历史的科学假说可以被恰当地用来推翻圣经关于创造和洪水的教导。」

  《芝加哥释经宣言》第二十二条进一步回应:「我们认定,创世记一至十一章是事实,正如这卷书的其他部分一样。我们否定,创世记一至十一章是神话、并且可以援引有关地球历史或人类起源的科学假说来推翻圣经关于创造的教导。」

观点18:

另一方面,圣经宣称她在信仰和生活上拥有绝对的权威,这权威正是要改变我们的生命,叫我们预备行各样的善事,那么我们便要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圣经的权威。让人看见圣经的教导确实改变了我们的生命,这才是证明圣经权威的最佳方法。

圣经在教义(信仰)和道德(生活)方面拥有绝对的权威,甚至可以说是在教义和道德上无谬误,这在神学上称为有限的无谬误论(limited inerrancy),但却要用我们的生命行为来证明这权威(或无谬误)的确实性。

你的生命是否正彰显著圣经权威对你的改变?如果神的话语从来没有改变我们的生命,我们口口声声的权威(甚至是无谬误)是真的吗?如果我们口口声声宣称圣经的权威(甚至是无谬误),但生命却充满败坏,就算圣经果真在历史、科学…… 等等的领域上无谬误,对圣经的权威又有什么助益呢?

回应18: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偷换概念(Equivocation):质疑者把「见证」偷换为「证明」。一个被神的话语更新的生命,确实是圣经大能的有力见证,但却不是「证明圣经权威的最佳方法」。「证明」涉及的是客观真伪,「见证」涉及的是主观经历。圣经的权威和无误性的根基在于它的来源是永不撒谎的神(多 1:2;来 6:18),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并不取决于人的经历。正如物理学定律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为某个人没有成功应用这些定律而变得错误。
  2. 虚假两难(False Dilemma):质疑者暗示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生命被改变,以证明圣经权威,要么就算圣经无误也毫无意义。这暗示我们必须在「生命见证」和「圣经无误」之间做出选择,并且贬低后者的价值。但这两者并不对立,正因为圣经是神无误的话语,它才拥有改变生命的大能,并为生命的「败坏」与「圣洁」提供了客观的判断标准。
  3. 因果倒置(Reversing Causality):质疑者把圣经权威的彰显当作圣经权威的「证明」,颠倒了因果之间的关系。质疑者还进一步暗示如果生命没有被改变,圣经的权威(甚至无误性)就是值得怀疑的,这是错误的归因。

  一个信徒生命的改变,可以见证圣经权威在他身上的果效,但并不能「证明这权威的确实性」。反过来,一个信徒生命的败坏,也不能否定圣经的权威,正如一个病人不吃药不能证明药无效。用信徒的生命表现来「证明」圣经的权威,是本末倒置,把圣经的权威建立在不可靠的人身上。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概要第1条对此的回应是:「神自己就是真理,祂只说真理。神已经默示了圣经,为要借着基督、向失丧的人类启示祂自己是创造者、主宰、救赎者与审判者。圣经是神为祂自己所作的见证。」

  质疑者的神学立场是「有限的无谬误论 Limited Inerrancy」,认为圣经在其关于「信仰与生活」的教导上是无误的,而在历史、科学等领域则可能包含错误。这是自由派和新正统派的观点,并非圣经的教导,其中最致命的问题是:谁来决定圣经的哪些部分是关乎「信仰与生活」因而无误,哪些部分是关乎「历史与科学」因而可能有错?实际上,这个观点让释经者成为圣经的最终审判官,可以随意丢弃那些不符合自己理性或现代科学观念的经文,从根本上颠覆了圣经的权威,把权威从神的话语转移到了人的理性上,实质是否定「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从「有限无误」滑向「权威尽失」,是一个被历史反复验证的现实,信徒一旦接受圣经在某些方面可能出错,信仰的根基就会开始动摇。当耶稣在论到婚姻时,引用了建立在创世记的历史叙事上(太 19:4-5);当耶稣预言自己的受难和复活时,引用了约拿在大鱼腹中的历史事件(太 12:40)。如果这些历史的记载都有错误,那么耶稣的教导怎么能是无误的呢?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十二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圣经整体是无误的,没有任何虚假、欺诈或不诚实。我们否定,圣经的无缪和无误仅限于属灵的、宗教的或救赎的主题,不包括在历史和科学领域的断言。我们进一步否定,关于地球历史的科学假说可以被恰当地用来推翻圣经关于创造和洪水的教导。」

五、圣经的权威只限于「信仰和生活」吗?

  这位牧师在群组里还发表了一些观点,笔者逐段回应如下:

观点19:

如果我们说保罗不知道有中国的存在,我们会不会说保罗错了呢?同样道理,我们怎能够要求圣经的作者有18世纪后的科学知识呢?然后说他们错呢?这样对待圣经是完全不公平的。我们为什么要被他们拖着鼻子走啦?根本去不到对错的层次。

回应19: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类比谬误(False Analogy):质疑者试图将「保罗不知道中国的存在」与「圣经的陈述是否有错」类比。但「保罗不知道中国的存在」是没有陈述,并非陈述有错。圣经无误不是宣称作者「无所不知」,而是相信圣经所断言的内容是真实的。保罗不提中国,并不代表错误;但若他说「中国不存在」,那才是错误。
  2. 转移话题(Red Herring):质疑者把讨论焦点从「圣经是否有错误」转移到「圣经作者知识有限」,混淆了问题核心。
  3. 稻草人谬误(Straw Man Fallacy):质疑者暗示主张圣经无误是「要求圣经的作者有18世纪后的科学知识」,从而轻易驳斥之。但实际上,圣经无误论从不要求作者拥有现代科学知识。他们主张的是,圣经使用当时的、非技术的、现象性的语言所作的陈述,在其意图表达的范围内是真实无误的。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九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默示虽然没有赋予(圣经作者)全知,但却保证了圣经作者被感动所说、所写的所有事情,都是真实可信的陈述。我们否定,由于这些作者的有限或有罪,必然或偶然地将曲解或错误带入了神的话中。」

观点20:

我一直问你,有没有另外一些经文,说圣经自己宣布,他要在其他领域上成为权威。究竟有没有呢?当然相信绝对无谬误的,想像无谬误推演到所有领域,但这并不是圣经内部的宣称。

回应20: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转移举证责任(Shifting the Burden of Proof):质疑者要求对方提供经文来证明圣经在其他领域的权威,然而更合理的逻辑是:既然圣经有大量经文宣告其来源是全知的、不说谎的神,当然就默认它在所有领域都是权威的,提出「有限无误论」的一方才需要提供圣经内部证据,来证明为何神的默示会在某些领域失效或不可靠。
  2. 贬抑性语言(Pejorative Language):质疑者使用「想像」、「推演」这类词语,试图将对手的逻辑结论描绘成一种主观的、脱离圣经的幻想。

  圣经并不否定逻辑,耶稣(可2:23-28;太22:15-22)、保罗(罗5:12-21;林前9:9-14;15:13-19)都使用了逻辑推演。质疑者断言圣经无误是从信仰领域「推演」到所有领域,但这个「推演」是基于圣经的必然结论:

  • 前提1: 神是全知(来 4:13)、全善(诗100:5)、全能的(耶32:17),祂不会撒谎或犯错(民23:19)。
  • 前提2: 圣经是神所默示的话语(提后3:16)。
  • 结论: 圣经在其原稿中,就其所断言的一切内容,必然是真实无误的。

  这个逻辑链条是严谨的、合乎圣经的。否定结论,就必须否定其中一个前提。而否定任何一个前提,都是颠覆基督教的核心教义。如果圣经在科学等领域上有谬误,提摩太后书怎么能宣称「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3:16)呢?神怎么能默示错误的内容呢?如果挪亚洪水、约拿三日三夜在鱼腹中不是历史事实,耶稣的比喻(太24:37、12:40)岂不是建立在虚假基础上了吗?

  《芝加哥释经宣言》第二十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既然神是一切真理的作者,所以一切真理、无论是圣经之内还是之外的,都是一致和连贯的,并且圣经论到自然、历史或其他任何事情时,所说的都是真理。我们进一步认定,在某些情况下,圣经以外的资料有助于澄清圣经的教训、纠正错误的解经。我们否定,圣经之外的观点会反驳圣经的教训、或居于优先地位。」

观点21:

我今天也稍微看看1689年浸信会的信条,根本没有讨论无谬误的问题。因为当时并没有这个问题。他们完全不用担心圣经的权威。这是一个近两个世纪才出现的问题。天主教会应启蒙运动的挑战是,教皇无谬误论。基督教的基要派则是,圣经无谬误论。

回应21: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 诉诸沉默(Argument from Silence):1689年浸信会信条没有使用「无误 Inerrancy」这个精确的词,不代表他们否定其背后的教义。每个信条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辩论焦点,当时教会面对的主要挑战并非来自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然而,信条第一章第一条就宣称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是「信仰与生活唯一的、无误的准则」。改教家们和清教徒们普遍相信圣经在其所断言的一切事上都是完全可信的。近两个世纪的「圣经无误」论是针对启蒙运动和高等批判的挑战,对教会的正统信仰更精确化、更具辩护性的陈述。

  质疑者错误地认为,如果一个教义在历史上没有以现代的术语被系统性地阐述,那么这个教义就是后来才被发明的。这忽略了教义是随着教会历史上面对的不同挑战而逐渐被精确化和系统化的事实。质疑者试图将一个历史上普遍持有、尽管术语不同的观点重新定义为现代的发明,以此来削弱其正统性,这是「历史修正主义 Historical Revisionism」的倾向。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十六条对此的回应是:「我们认定,无误的教义是历史上教会的信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否定,无误是新教经院哲学发明的教义,或者是为回应负面的高等批判而设定的保守立场。」

观点22:

彼此宽容吧。这样的辩论是没有结果的。莫非几十年的教训,我们都没有学会吗?就是大家都尊重圣经的权威。求同存异就可以了。

回应22:

  上述观点存在以下逻辑谬误:

  1. 诉诸情感(Appeal to Emotion):质疑者诉诸于对纷争的厌倦和对和谐的向往,暗示避免争论比追求真理更加重要,试图以此来终止对教义的严肃探讨。
  2. 虚假两难(False Dilemma):质疑者暗示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进行「没有结果的辩论」,要么「求同存异」停止讨论。实际上存在第三个选项:通过严谨的、充满恩典的讨论,加深对真理的认识,并纠正错误的观念。历史上的许多信经和教义,如「三位一体」和「基督二性」,正是在这样的辩论中被确立和传承下来的,如尼西亚会议、迦克墩会议。
  3. 懒惰归纳(Slothful Induction):质疑者以「几十年的教训」为由,暗示关于教义的辩论毫无益处、没有结果。但它忽略了反面的证据:历史上,放弃教义辩论带来的不是和睦,而是因信仰的混乱和虚假的平安,结果不是在真理里合一,而是与谬误合一。过去几十年的教训,恰恰是许多教会以牺牲真理为代价来追求合一,结果沦为新福音派、新正统派、甚至自由派。

  「宽容」、「求同存异」只适用于非核心教义,如教会的治理模式、敬拜风格、末世论的某些细节。但圣经无误是核心教义,涉及基督信仰的根基——如果圣经在历史和科学等可验证的领域都不可靠,我们怎么能相信它在关于救赎、永生等无法用实验验证的属灵真理的教导是可靠的呢,圣经怎么能作为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权威呢?如果拒绝圣经无误的教义,「尊重圣经的权威」只是空洞的口号,最终会将人类理性和世俗学术方法置于圣经的权威之上,为自由派、新正统派和后现代思潮侵蚀信仰敞开大门。因此,圣经无误并非神学家辩论的学术细节,而是信徒必须为之竭力争辩的核心教义(犹3)。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概要第5条对此的回应是:「如果这种完全、属神的无误以任何方式受到限制或漠视,或者与一种不合圣经的真理观相联,圣经的权威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损害;这种偏差会给个人和教会带来严重的损失。」

《神学导论》讨论题:第31-46课

第31、32课讨论题

问题1、改革宗关于神的属性、自存性、自含丰满与绝对位格的教义,与其他的神学学派有什么区别?若在这一教义上不够全备,容易导致什么偏差或异端?

问题2、为什么我们需要认真、清楚地按《圣经》的启示认识上帝的属性,而不只是用“神就是神”作一概而论的概括?清楚认识神的属性,将如何影响我们的信仰、敬拜、祷告和面对现实处境的方式?

问题3、在神的属性中,“实存/自存/自有/独立(aseity)”揭示上帝并不需要、也永不会需要任何受造物;祂的存在并不依赖一切被造存在,而是属于根本不同的次序与层面。与此同时祂也是“自含丰满(self-contained fullness)”的神——在祂自己里面本就完全、丰盛而充足。31B指出,“神的实存与我们的实存之间的差别远比太阳与烛光、海洋与雨滴、北极冰层与雪花、宇宙与我们住房之间的差别要大得多:神的实存在量的概念上完全不一样”。问题:

  • (A) 身为有限且理性被罪污染的人,我们如何在信仰和理性上,恰当并谦卑地理解神这超越一切受造界之上的“自存”和“自含丰满”?
  • (B) 这两项属性是否构成我们理解上帝主权及其一切属性的神学根基?如果是,它们如何重新塑造我们对“神是谁”的理解?

问题4、如果我们真正理解并接纳圣经所启示的神的“自存”和“自含丰满”,是否能够帮助我们更深地认识这位上帝,包括

  • (A) 祂是自我见证的“活的神(a living God)”,而非抽象的最高真理、宇宙规律或单纯推理出来的“第一因”;
  • (B) 祂是超越万有的“绝对位格”,而非人类经验或想象放大的偶像或境界,或者至高纯粹的“虚无”;
  • (C) 祂是自有永有的“三位一体”,在祂自己里面本就充满完全的爱、荣耀与交通,而非孤立、抽离或无情的绝对者——如果是,那么这样的认识又如何具体的影响我们对神的敬拜、信靠、祷告及整个生命态度?

问题5、圣经明确启示神具有“不可改变(unchangeableness)”的属性:“在祂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031B指出这意味着:神的实存、完美、旨意和应许都是永恒不变的。然而,圣经中却记载了一些看似随着人的行动而神作出的“改变”,如:

  • 出32:14:因摩西的代求,神“后悔”就“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百姓”;
  • 拿3:10:尼尼微全城悔改离开恶道后,“神就后悔,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
  • 王下20:1-6:希西家王祷告痛哭后,神就改变原先“必死”的宣告,加添他十五年的寿命,等等。

这些事例显示:一方面神被称为“不可改变的神”,另一方面却似乎随着历史进程与人的回应有所转变。问题:

  • (A) 我们应如何区分神的不可改变性与我们常以为的那种机械式、僵硬、不容任何动态变化的不可改变之间的差异?是否需要重新调整我们对“神不可改变性”的预设?
  • (B) “神随己意而行”的主权自由(诗135:6;弗1:5、11等)是否本身就是祂“不可改变”的一部分?我们应如何理解和统一这两者的关系:一方面神在历史中以主权与自由施行作为,另一方面祂又仍然被称为“不可改变的神”?
  • (C) 在上述圣经情境中,作为第一因的神早已知道人的思想、选择、悔改与代求,也知道祂将在护理中随着情况的不同/人的改变而“改变”作为。那么从神学角度看,我们该如何理解神的“第一因”与人思想和行为的“第二因”之间的互动?人的悔改、祷告、顺服如何在神主权计划中真实地发挥作用?人的回应真的能改变什么吗?还是我们其实被带入了神已经设定的恩典秩序中?
  • (D) 圣经使用“后悔”等拟人化语言,一方面帮助我们从人的经验和认知中体会神的心意;但另一方面,若理解不当,又可能把神“降格”到人的层次。在解经时,如何平衡既保有圣经语言的可理解性,又不失去对神超越性与绝对主权的敬畏?

问题6、31B论及神的“永恒性(eternity)”时指出:神不受时间延续与变化的限制;对祂而言,万事永远处在祂的“现在”之中。祂既真切看见时间中的一切,也在历史进程中真实作为。有人用这样的类比帮助理解:像莎士比亚看《哈姆雷特》,整部剧情对作者而言始终是“现在”;不同的是,莎士比亚不能进入故事,而神不仅看见与掌管历史,更进入历史,甚至道成肉身成就救赎。问题:这一类比在多大程度上帮助我们理解“神超越时间,却在时间中作为”?它的有效性与局限分别在哪里?我们应如何更准确地描述神与时间的关系?

问题7、《圣经》启示上帝“无处不在”(omnipresence):祂在祂所创造的世界中真实同在,却并非与世界等同;祂临在万物之中,却在本体上与一切受造物完全有别。同时,圣经又宣告:祂既“超乎万有之上”(赛55:9;徒17:24-25),又“充满万有”、“住在祂百姓中间”(耶23:23–24;诗139;弗1:23)。问题:

  • (A)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上帝既完全超越世界(不属世界、不依赖世界、不受其界限),又真实而非象征性地临在世界与祂子民当中?
  • (B) “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的绝对区分”究竟指什么?这一真理如何帮助我们避免将神误解为世界的一部分、世界的灵魂,或只是“更大的宇宙力量”?
  • (C) 我们应如何理解:上帝的超越性与临在性不是彼此抵消,而是相互成全,并共同启示一位真实、活着并工作的神?

问题8、就神的“纯一性(simplicity of God)”而言,

  • (A) 我们应当如何更准确的理解:神并不是由爱、怜悯、公义、圣洁、智慧等若干“部分”拼合或叠加而成的“组合体”;相反,每一个神的属性都真实、完全地显明同一位上帝整个本体与整个位格?这与我们常见的“属性分区式”理解(如把神的爱、忿怒、圣洁、公义割裂开来理解)有何根本区别?
  • (B) 有人认为:旧约似乎更多彰显审判与公义,新约则更为强调恩典与慈爱。神的纯一教义如何帮助我们认识:上帝在救赎历史不同阶段中的作为,始终出自同一位不变、纯一的神,而非两种不同“风格”的神?

问题9、31C指出,圣经与神学宣告上帝是“无限的”(infinity)。这并不只是“没有界限”的抽象否定,而是指:上帝在祂的本体与一切属性上完全不受任何限制。然而,这种“无限”并不像物质那样“无限延伸”(extensive),而是在于祂存在方式与属性层面的“本质性无限”(intensive)。问题:

  • (A) 我们应当如何更准确地理解这个“本质性无限”?它与我们日常对“无限”的直观想象(如空间越来越大或无限扩展)有何根本性区别?
  • (B) 特别是,“上帝的无限性并不意味着祂像一个巨大的物体分布在宇宙当中,因为祂没有身体”。这一论述如何帮助我们避免把上帝想象成“被无限放大的人类版本”,或“宇宙本身的放大版神性”?它又如何引导我们更恰当地认识那位真正超越并高于一切受造界的神性和存在方式?

问题10、林慈信牧师指出“上帝的每一样的属性,都包含了每一样其他的属性”。我们应当如何正确理解这一重要论断?它是否意味着:

  • (A) 神的每一项属性都与其他属性存在内在关联,甚至彼此互为前提或基础?
  • (B) 神在祂的作为中,从不会只彰显或突出某个单一属性(例如只有爱而无公义,或只有公义却缺乏怜悯等)?
  • (C) 神的每一次作为,都是那位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神在行动,因此在每个作为中都真实而完全地流露出祂全部的神性与属性?

问题11、世俗哲学往往将宇宙的最终本体追溯到某种“抽象”(abstract)的终极原则,如“抽象的一致性”、“抽象的形式”或某种非位格的秩序结构。我们应如何理解这些非圣经哲学所提出的“抽象本体”的真正内涵?它们建立在怎样的预设前提之上,又反映了怎样的世界观立场?

问题12、林慈信牧师指出:“凡你感觉到抽象的,就是不合乎圣经”。如果说“世上的小学”倾向于一种“抽象的本体论”,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圣经所启示的神与真理是“具体的”?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神的属性——祂的存在、智慧、权能、圣洁、公义、美善、真理——都是永恒、无限、不可改变的,这些概念似乎并不能完全“具象化”;再如,神的预知与人的责任远超人的理性把握。在这种意义上,圣经神学是否同样显得“抽象”?如果不是,那么当我们说圣经并非“抽象”时,究竟是在表达怎样的 “具体”?

问题13、在32课和32A中指出:当非基督教的哲学在排除独一真神的前提下尝试构建本体论系统的时候,仍然不得不设定某种“自存(self-contained)”的终极根基。其做法通常有两种路径:

  • 延伸法:把有限的现存膨胀、扩大、推演到“无限”;
  • 否定法:否定有限现实,从而引致另一种所谓“自含”的终极存有。

问题:可否举例说明这两种人创的、从有限达到无限的路径?它们各自所依赖的底层逻辑和思想预设分别是什么?

问题14、32A指出:范泰尔并没有推翻“否定法(negation)”本身作为思想方法的合理性;他所反对的是哲学与神学历史中以“人本前提”为基础的使用方式。他同时强调:“正确的使用否定法,是至为重要的”。问题:

  • (A) 正统基督教神学同样大量使用否定法,如《亚他那修信经》中关于三位一体的表达:“父非受造,子非受造,圣灵非受造”;《迦克墩信经》中关于基督神人二性的经典表达:“一位基督,不混乱、不改变、不分割、不分离”等。那么,信经中的“否定法”与世俗哲学中的“否定抽象”的使用,在本质上有何区别?
  • (B) 为何“正确(神本)的否定法”能引导我们更真实的认识上帝的“自含丰满”,而“错误(人本)的否定法”却最终走向“抽空一切实在、归于纯粹虚无”的结局?是否可以说:关键在于是否首先以“神的绝对位格、自有永有与启示”为前设,而不是以人的有限理性为起点?

问题15、范泰尔提出“内圈与外圈思维”(两圈思维),强调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的“绝对区分”,以及人只能在“受造者—启示关系”中认识世界和解释现实。为什么这一思维框架对形成并坚固圣经世界观至关重要?

第33、34课讨论题

问题1、关于神的“绝对位格”(absolute personality),

  • (A) “绝对”与“位格”在语义和神学结构上是两个并列的属性(“绝对性”+“位格性”),亦或“绝对”是限定语,指代“绝对的”位格之神?这两种理解是否存在实质差异?

回答:“绝对”作为限定语的理解更准确,因为它强调神的存在方式本身就是绝对的位格性。如果理解为两个并列属性,就会暗示存在比神更高的”绝对性”和”位格性”范畴,意味着神只是”符合标准”,而非标准本身;破坏神的自存性。
这两种理解的实质差异:前者使神从属于抽象范畴(非位格化),后者保持神的绝对优先性。

  • (B) 为何可以断言“圣约神学才是真正的位格主义”?圣约如何帮助我们避免在理解实存、历史和生命意义时,滑入抽象原则或非位格的思维方式?

回答:

为何圣约神学才是真正的位格主义:

传统神学(包括某些改革宗):强调神的一个意志,可能将三一论变成抽象的本质讨论,预定论被理解为非位格的”法令”。
圣约神学:三一神的旨意通过位格间的约定实现;预定不是抽象决定,而是父与子的协议;整个救赎历史是位格性关系的展开。存在主义位格哲学也强调”我-你”关系、”我-它”关系,但缺乏客观圣约架构,容易滑入主观经验主义。
圣约神学的优越性:客观圣约架构 + 位格性内容 = 完整的位格主义
– 有客观性:圣约的应许、律法、咒诅祝福
– 有位格性:立约者的信实、爱、公义
– 有历史性:在真实历史中渐进启示
不是抽象的”存在与本质”,而是”这位神与这些人的具体关系史”

圣约如何帮助我们避免在理解实存时滑入抽象原则或非位格的思维方式?

柏拉图认为实在是永恒”形式”(Forms),亚里士多德认为第一因是”不动的推动者”,新柏拉图主义认为”太一”(The One)是非位格的。圣约神学认为实存的本质是圣约关系中的存在:神的存在:圣父、圣子、圣灵的永恒团契;人的存在:被造在神的形像中,为了与神建立关系;万物的存在:为圣约历史服务的舞台。“存在”(to be)不是中性的哲学范畴,而是”在约中存在”(to be in covenant)。

例如:论到人的本质,非圣约思维认为人是”理性动物”(亚里士多德),圣约神学认为人是”圣约伙伴”(covenant partner),被造来回应神,人性本质是关系性的,堕落是背约,救赎是复约。

圣约如何帮助我们避免在理解历史时滑入抽象原则或非位格的思维方式?

1、古希腊循环史观:认为历史无目的,永恒轮回,非位格的命运主宰一切。
2、现代进化史观:认为历史是非位格的进化过程,如黑格尔认为历史是绝对精神的自我实现(虽有辩证法,但本质上是非位格的逻辑必然),马克思认为历史是经济规律的必然展开。
3、存在主义史观:海德格尔认为历史无超越目的,萨特认为历史是偶然的、无本质意义。

圣约史观:历史是圣约的叙事展开:创造 → 堕落 → 救赎应许 → 渐进启示 → 基督成全 → 终末实现。每个阶段都是位格性事件(神说话、人回应),不可还原为规律(每个事件独特),都有目的(指向基督和新天新地)。

例如:出埃及事件

非圣约史观:民族迁徙的历史事件,由非位格的规律或偶然驱动,无意义或自我赋义,无目标、虚无目标或乌托邦。
圣约史观:立约之神对承诺的实现,由神的信实与人的回应驱动,意义是呼召百姓进入更深关系,目标是与三一神的圆满团契。

圣约如何帮助我们避免在理解生命意义时滑入抽象原则或非位格的思维方式?

1、理性主义:斯多亚主义是按”逻各斯”(非位格理性)生活,康德是理性命令生活,都将伦理还原为抽象原则。
2、自然主义:亚里士多德是实现人的”本质”,现代进化论是基因延续、物种生存,都将生命还原为生物功能。
3、存在主义:尼采创造自己的价值,萨特自我定义本质,都面临虚无主义威胁、主观任意性。

圣约神学:生命意义就是在圣约关系中认识神并享受神。不是遵守抽象道德律,实现非位格的”善”,自我创造意义,而是回应那位呼召我、爱我、拯救我的神,在具体历史处境中活出圣约忠诚,盼望与神面对面相见。

《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第一问:人生的首要目的是荣耀神,以祂为乐,直到永远。这不是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义务论的”遵守律法”、完美主义的”实现本质”,而是位格关系中的荣耀与喜乐,”荣耀”反映神的属性(关系性概念),”以神为乐”是享受位格团契。

  • (C) 为何只有一位“绝对位格”的神,才真正配得人完全的信靠、顺服与敬拜?如果神是位格但不绝对,或绝对但非位格,将在信仰实践和伦理生活上分别导致怎样的扭曲或失衡?

回答:如果神是位格但不绝对,如希腊众神有情感但受命运支配,信徒就会陷入功能性多神论(向不同”能力范围”的神求助),救赎无法保证(神可能被更高力量推翻),导致焦虑、实用主义、交易式信仰

如果神是绝对但非位格,如斯多亚的Logos、柏拉图的”太一”、现代科学主义的物理定律,敬拜变成对非位格原则的服从而非团契,祷告无意义(定律不回应)、道德无根基(”是”无法推出”应当”),导致宿命论、虚无主义、失去盼望。

唯有”绝对位格”,人才能在绝对可靠中(因祂全权)享受真实关系(因祂是位格),真正配得人完全的信靠、顺服与敬拜。

问题2、在032B中,

  • (A) 范泰尔指出:亚米念主义和路德宗神学,因限制上帝的主权好为人的行为留下空间,而人的行为都源自于偶然或受造物的自主性,因此他们的神学也是非位格主义。我们应如何准确理解这一判断?这一判断是在批评亚米念和路德宗的具体教义结论,还是其背后的本体论与认识论前设?这一分析是否构成区分改革宗神学与其他福音派体系的根本性指标之一?

回答:范泰尔认为,任何给予受造物终极自主性的体系,都必然导向偶然性,而偶然性本质上是非理性的、非位格的范畴。如果历史中存在真正”不确定”的要素(未被神预定的人类自由选择),这些要素就成为非位格的偶然因素,因此,整个实在系统就不再是完全位格性的。

亚米念主义:在救恩论中,最终决定性因素是人的自由意志选择,这个选择不是被神决定的。路德宗:虽然接受预定拣选,但在遗弃论上采取”消极”立场,认为神仅仅”容许”某些人灭亡。两者都在某个关键环节引入了不受神主权决定的因素

范泰尔不是说这些神学家否认神的位格性,而是说:他们的体系在逻辑上容纳了非位格的偶然性原则,这与希腊哲学中的”偶然/必然”二元论有深层相似性,最终削弱了”位格性的三一神完全掌管一切历史”这一圣经教义。

这一判断主要是批评亚米念和路德宗的认识论前设(承认存在中性领域)和本体论前设(承认受造界存在不依赖神的旨意而运作的领域),他们都试图用共同理性或自然神学作为神学基础,这些前设必然产生某些教义偏差:错误的前设 → 错误的神人关系理解 → 错误的救恩论/预定论。

这确实是区分改革宗范泰尔学派与其他体系的根本。其他重要区分还包括:圣约神学 vs. 时代论、婴儿洗礼、教会治理、圣礼观等。改革宗神学不仅是一套教义,更是一套世界观,必须在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各层面都贯彻”神的主权”,反对把基督教内容装入非基督教的哲学框架。

亚米念/路德宗在某些关键点上与非信徒共享了同样的前设(自主理性 + 偶然宇宙观),因此无法提供彻底的基督教护教。但是,范泰尔从未说亚米念派或路德宗信徒不得救,这是神学体系一致性的判断,不是关于个人信仰的判断。范泰尔承认:许多亚米念派/路德宗信徒在实践中比他们的神学更好,他们”不一致地”依赖神的恩典,这是”幸运的不一致”,这说明圣灵在他们心中的工作超过了他们的神学系统。

  • (B) 范泰尔强调:“否认上帝的自含丰满和单一性,等于将祂服在抽象观念之下”;并进一步指出,“否认上帝的自含丰满,就等于主张非位格主义”。这一论断背后是何逻辑结构?为何一旦神不再被理解为在自身之内完全、自足且不可分割的存有,祂就不可避免地受制于某种更高的原则、秩序或可能性结构,从而丧失其作为绝对位格的地位?

回答:逻辑结构:
1. 若神不自含丰满 → 神需要受造界来完整自己;
2. 这意味着存在”神+受造界”的更大整体;
3. 这个整体的结构/规律就成为终极实在;
4. 而结构本身是抽象、非位格的;
5. 因此真正的”神”(终极实在)被非位格化了。

如:过程神学认为神需要世界来实现自己 → “创造性”成为比神更高的原则。开放神论认为神需要未来的”开放性”来保持自由 → “可能性”成为约束神的框架。

否认神的自含丰满,等于将神纳入一个包含神和世界的系统,而这个系统的运作原则(逻辑、可能性结构)就成了真正的”绝对”——但这些原则是非位格的。

  • (C) 为何可以断言:唯有一位真正具有位格的上帝,才可能是全权者;而唯有一位全权的上帝,才可能是真正绝对的“那一位”?这一论断是否表明:神的位格性与祂的绝对主权,在本体论上是彼此预设、互为前提的?

回答:全权者与绝对者,这在本体论上是互为前提的。
位格 -> 全权: 真正的位格意味着拥有终极的主动权。
全权 -> 绝对: 只有当祂的旨意不受任何外部限制时,祂才是真正的绝对者。
统一性: 这种相互预设消解了“暴政”的恐惧——因为这位全权者是具有无限智慧与爱的位格。

问题3、林慈信牧师指出,不符合圣经的位格主义,其实是非位格主义;一切拒绝承认“绝对位格”的思想系统,最终都会落入抽象、偶然或虚无。问题:

  • (A) 现代神学与哲学体系(如新正统、存在主义哲学、“我—你”关系神学、开放神论等)往往以“关系”、“相遇”、“生命经验”、“历史事件”为出发点,表面上似乎更加温柔、贴近人。为何在范泰尔的分析中,这些体系最终仍然是抽象的、非位格的?它们在哪个关键前设上已经失去了“绝对位格”的根基?

回答:
新正统神学(巴特等):强调”相遇”但拒绝客观预定。问题:如果相遇不是神在永恒中定旨的,那它就是偶然发生的。结果:神的行动取决于历史中的偶然因素(非位格的”机会”)。

布伯的”我-你”哲学:强调关系但无客观启示内容。问题:关系悬空在主观经验中,无法确定”你”是谁。结果:退回到人的宗教感受(非位格的心理学范畴)。

开放神论:为保持”真实关系”否认预知/预定。问题:引入真正的偶然性(未来未定)。结果:历史由非位格的”可能性空间”部分主宰。

关键前设的失败点:它们都在某个环节切断了位格性的连续性——要么神的行动不完全由祂的位格决定(受偶然影响),要么人的经验无法确定其位格对象(退回主观性)。

  • (B) 是否可以断言:凡是在终极层面为人的自主理性或偶然性保留空间、从而限制神绝对主权的体系——无论其语言多么“关系性”或“属灵化”——最终都会不可避免地落入非位格主义?这一判断是否需要作出必要的区分或限定?

回答:可以这样断言。区分: 这里的判断是针对“终极参照点”。许多神学家语言很属灵,但若在本体论上认为“神的决定取决于人的回应”,他们就已经在系统中引入了非位格的“偶然性”。

问题4、关于代表原则(representational principle),33课讲义指出:神是绝对位格 → 祂创造位格的人 → 神设立代表结构(亚当/基督/圣约/群体责任),因此人的行为既代表神,又彼此代表。问题:

  • (A) 为何“位格原则”在逻辑上必然引出“代表原则”?换言之,为什么一个真正以位格为基础的本体论,不可能停留在彻底的个人主义或原子化的人观?

回答:绝对位格的神是三位一体的,祂内部就有“彼此代表”的关系。没有关系就没有位格,只有抽象”自我”。因此,祂创造的人不可能是个体化的原子。真正的位格是在“关系”中定义的。人的存在从一开始就具有“代表性”——我们代表神治理万物,也被我们的“头”所代表。

必然性推理:位格性 → 关系性 → 互相影响 → 代表结构。因为:位格必在关系中存在(否则退回非位格的”原子”),真实关系意味着互相影响(一方行动影响他方),位格层面的影响就是代表(在基督里/在亚当里)。。

个人主义实际上是非位格的:把人看作独立”单元”= 机械论残余,代表性成为外在法律虚构。
位格主义:人 = 关系中的存有,代表 = 位格关系的必然,”在基督里”不是比喻,而是位格性联合的真实。位格原则必然引出代表原则,因为位格从来不是孤立的”我”,而是在”我-你”关系中的存在。这种关系的深度,在位格层面必然表现为代表性联合。

停留在个人主义 = 放弃真正的位格主义,退回到非位格的原子论。

  • (B) 林慈信牧师指出:三位一体中,父、子、圣灵彼此完全代表——“看见子就是看见父,认识子就是认识父”;三个位格之间存在一种绝对、无限且亲密的“约”的关系。我们应如何理解三位一体内部的这种“彼此代表”的位格关系?它如何为圣约、救赎与代表性救恩(亚当/基督)提供根基?

回答:三一内部彼此代表的本体论基础:三位格的相互内住:父在子里,子在父里,每个位格完全拥有神性,但以独特方式(受生、发出、原始),“看见子就是看见父”(约14:9)—— 不是因为同一位格,而是因为完美的位格性代表。

如何为救赎提供根基:
圣约根基:永恒的救赎之约是三位格间的协议。
代表可能性:因为子能完美代表父,所以子能代表人(第二亚当)。
三一内部的彼此代表,使得在亚当里/在基督里不是法律虚构,而是反映永恒位格关系结构的救赎实在。

对比非三一体系:
一位格神(如伊斯兰教):无内在关系 → 代表原则缺乏本体基础。
非位格绝对(如泛神论):无真实”你” → 无法建立圣约关系

  • (C) 圣经既反对世俗的个人主义(因为人必然被代表:不是在亚当里,就是在基督里),也反对非位格的集体主义或极权主义(因为代表人的“头”本身是有位格的,而终极代表者是绝对位格的神)。这种“被代表却不被吞没”的结构,对人论、伦理责任与社会秩序具有何种神学意义?

回答:反对个人主义: 承认人不是孤立的,纠正了“我只需管好自己”的自私逻辑。反对集体主义: 代表者是位格化的(如基督),不是非人的国家机器或种族意志。这保护了人在代表结构中的尊严。

  • (D) 在强调“我只为我自己负责”的现代语境中,“亚当代表众人犯罪”与“基督代表众人称义”为何显得极其反文化?从圣经角度看,这一代表原则是对人的压迫,还是对人的尊严、意义与救赎可能性的保障?

回答:现代人视“亚当代表我犯罪”为不公。然而,如果否定了代表原则,也就否定了“基督代表我称义”的可能性。是保障:代表原则是救赎的唯一通道。如果人必须各人担当自己的罪(彻底个人主义),则无人能救。

  • (E) 既然神是绝对位格,而人按神的形象被造并作为位格代表承担文化使命(修理、治理、看守),我们应如何据此审视评估当代以机器人、AI或其它非位格系统试图取代人类治理地位的思想?这种趋势是否在本体论上构成对位格秩序和圣经人观的根本性挑战?

回答:AI 缺乏“形象”与“代表性”。AI 只能执行算法(非位格的逻辑流),而无法承担圣约下的道德责任。试图用 AI 取代人的治理,本质上是想用“非位格的、可控的程序”取代“位格的、需向神负责的治理”,这是对神定秩序的背叛。

问题5、旧约中有这样的经文:神在自我宣告或自我称述时,既有单数的“我”或“耶和华”,又在同一语境中使用复数的“我们”,例如:

  •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 ……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6-27)
  • “耶和华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创3:22)
  • “耶和华说:……‘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于是,耶和华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在全地上”(创11:6-8)

问题:

  • (A) 这些经文是否可以被理解为旧约中对三一神多个位格的启示或预表?它们与新约中对三位一体的清楚启示有何区分或关联?

回答:它们是三一启示的萌芽与预示。旧约虽强调独一,但这些复数自称留下了“位格间团契”的空间。

  • (B) 神在同一语境中使用单数与复数的自称,有何神学意义?这是单纯的修辞或文法,还是在启示层面上具有更深的指向?

回答:并非简单的语法修辞。它揭示了神在自我筹算中就存在着位格性的对话,暗示了神内在生命的丰富性。改革宗解经传统中对这些经文也有其他可能解释(如”威严复数”或天庭会议的修辞)。

问题6、《尼西亚信经》明确宣告父、子、圣灵同尊同荣、同一本质;但当我们用日常经验中关于“一个”、“三个”、“关系”、“存在”的观念加以理解时,却发现这些受造有限的概念并不足以承载圣经中的启示。问题:在理解三位一体的教义时,我们是否应当有意识的放弃以受造经验为尺度?若是如此,信徒应当如何在启示规范之下学习这一奥秘,而不僭越认为自己掌握了“上帝视角”?

回答:我们必须区分两种”理解”:

穷尽性理解:这是不可能的,也是僭越的,我们不能站在”神视角”解释三一如何可能。

真实认识:这是可能的,也是必需的。神的启示是真实可知的,虽不穷尽但足够可靠。

学习方式:以圣经为唯一权威,以大公信经(尼西亚、迦克墩)为边界。接受”奥秘”而非”矛盾”。

奥秘:我们不知道”如何”(how),但知道”是”(that)。态度:敬畏而非僭越,信靠启示而非自造类比。

问题7、三位一体是启示中的奥秘。历史上,人们曾试图借助各种比喻,使这一真理更“容易理解”,例如:

  • 一个人的三种身份(父亲/丈夫/儿子)
  • 水的三种形态(冰/水/水蒸气)
  • 太阳/阳光/热度的关系

然而,正统神学指出,这些比喻在教义的关键点都存在本质性缺陷,甚至容易滑向异端(如形态论、从属论等)。那么,在受造界与人类经验之中,是否真的存在任何可以与“三位一体”正面类比的事物?

回答:不存在任何完全准确的正面类比。
形态论陷阱: 冰/水/汽(同一物在不同时间显示不同形态,抹杀了位格共存)。
三神论陷阱: 父亲/丈夫/儿子(只是一个位格的三个职能,或三个人共用一个称号)。
结论: 类比只能用于辅助说明某个极微小的方面,绝不可作为教义的论据。

问题8、正统神学承认:三位一体的奥秘非人的理性所能穷尽理解,只能凭信心领受;然而,神在启示中并未因人的理解有限而降低这一基要真理的地位。相反地,三位一体被置于启示与救赎的核心,贯穿整本圣经。问题:

  • (A) 既然“三位一体”超出人类理性所能完全把握的界限,神为何仍要求祂的子民认识、承认并持守这一奥秘?祂期望信徒从中真实领受和回应的是什么?

回答:神要求我们认识三一,因为这是祂真实的样子。祂不期望我们解开方程,而期望我们对这位奇妙的神产生敬畏与信靠。

  • (B) 在承认自己“不能完全明白”的前提下,应如何区分对奥秘的敬畏与谦卑,和对启示内容的模糊化处理、简化解释甚至偏离扭曲之间的界限?这种区分对防范误解或异端有何意义?

回答:尼西亚信经的边界、历史异端的教训等。

  • (C) 实践层面,正确而合乎启示地认识三位一体,如何具体影响并规范敬拜的对象与方式、祷告的方向与内容、对救赎大工的整体理解,以及基督徒个人与教会生活?

回答:我们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洗;祷告是“借着子,在圣灵里,达到父面前”。失去三一,敬拜就会枯萎成对某种“单一力量”的崇拜。

问题9、圣经中“神的儿子”是一个层次丰富、语义多样的神学称谓,并不局限于生物学意义上的“父子”关系。除了那位独一、永恒、与父神同等的“神的独生子”之外,该称谓还被用于若干受造群体上。其中有些用法较为清楚,如

  • “耶和华这样说: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出4:22)——这里指代神的选民
  • “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儿子”(撒下7:14)——这里指代大卫王和他的王朝后裔
  • “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约一3:1)——此处指代因信称义、蒙神收养的基督徒

但也有在解经上不太明确的情况,如:

  • 约伯记中“神的众子”(伯1:6,2:1和38:7)——解经指出,这里“神的众子”指向天使或属天受造的灵
  • “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创6:2)——对此经文存在不同的解释,如天使说或塞特后裔说

问题:

  • (A) 在改革宗和正统神学立场下,应如何理解圣经中“神的儿子”在不同经文中的多重含义,并在语义、功能与神学层级上作出必要区分?在这些问题上,教会的传统解经应当在多大程度上被信赖与规范我们的理解?
  • (B) 对于上述经文中“神的儿子”的对象(以色列、君王、信徒、天使等),我们应如何与三位一体中第二个位格——永恒的圣子加以清楚区分?

回答:区分: “圣子”是在永恒中受生(Eternal Generation),本质与父相同。

受造的“儿子”: 是通过创造(天使)或收纳/圣约(以色列、信徒)获得的身份。

规范: 教会传统(如亚他那修信经)必须作为规范,防止我们将信徒的“神化”或将基督的“降格”。

关键区分原则:

本体 vs. 功能:圣子是本体性的神,其他是功能性称谓
永恒 vs. 时间:圣子的儿子身份是永恒的,其他是历史性的
本质 vs. 恩典:圣子与父同质,其他因恩典得名

问题10、林慈信牧师指出:道成肉身的圣子是百分百的人,真实的具有人的身体和人的灵魂;然而,道成肉身并不意味着圣子成为了一个新的位格。圣子所取用、所“穿上”的是完整真实的人性(human nature),而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位格(human person),也不是三一真神之外另有一个“人”。如何理解“取了人性、穿上人性,但不是一个位格、不是一个人”这一表述?这一理解如何准确体现正统基督论所坚持的“两性一位格”?

回答:理解:基督取了一个真实的人性(魂与体),但这个人性并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人”(独立的人格中心)。要点: 那个正在呼吸、说话、受苦的位格,就是那位永恒的神子。这保证了基督的受死具有无限的价值。

问题11、林慈信牧师指出:圣灵内住,并非成为人的一部分,也没有把人变成神的一部分。问题:

  • (A) 圣灵真实内住于信徒之内,却并未成为“人的一部分”。如何理解“内住”这一同在方式,才能清楚地区分位格性的同在与本体性的混合或融合?

回答:圣灵的同在是位格性的入驻(像客人住进家里),而非本体的融合(像水滴入大海)。

  • (B) 圣经论及信徒“在基督里联合”(罗6:5)以及“有分于神的性情”(彼后1:4),应如何理解这些表述,才能既肯定圣灵内住所带来的真实更新与变化,又避免将其误解为人的本体被“神化”或“吸收进神里面”?

回答:“有分于神的性情”是指道德属性上的分享(圣洁、仁爱),而非本质上的神化。

  • (C) 如果将圣灵内住理解为“神性的一部分进入人里面”,这将如何影响我们对圣灵作为独立位格的认识?这种理解为何最终会削弱甚至破坏三位一体教义?

回答:若理解为“部分进入”,圣灵就被物质化、非位格化了,这会导致泛神论,最终瓦解三位一体。

问题12、关于圣灵在三位一体中的角色,以下理解是否准确:

  • (A) 圣灵是爱的纽带,父爱子,子爱父,而圣灵作为第三位格,见证并成全这爱。

回答: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曾如此描述,认为圣灵不仅是爱的媒介,祂本身就是那份具体的爱。父是爱者,子是被爱者,而圣灵是他们之间共有的爱。但若仅强调这一点,可能使圣灵显得像是父与子之间关系的”产物”或”功能”,而非完全独立的位格。需要补充:圣灵不仅是父子相爱的”纽带”,祂本身也主动地爱父和子。

  • (B) 圣灵是神一切工作的完成者。

回答:巴文克的说法:创造中的完成(创1:2),救赎的应用(约16:13-14),成圣的工作(帖后2:13)但若孤立理解则不够全面。若孤立理解,可能将圣灵简化为”执行者”角色,忽略了三一神工作的不可分性。

  • (C) 圣灵不是爱的抽象、关系的位格化或工作的补丁,而是在其真实位格中,按其位格方式,使三一内部永恒而完全的位格关系在受造界中成为活的、运行的、可被启示与分享的现实。

回答:最准确,既避免了功能主义,又维护了正统三一论。

第35、36课讨论题

问题1、林慈信牧师强调,在讨论“自由意志”之前,必须先对“自由(freedom)”、“意志(will)”以及“自由意志(free will)”给出合乎圣经的定义。然而,圣经中虽明确使用“自由”与“意志/意愿”,却从未直接使用“自由意志”这一术语。问题:

  • (A) 在圣经未使用“自由意志”这一概念的前提下,人为何创造、不断使用并坚持这一概念?这一术语的形成和被广泛接受,究竟是为了解释圣经所启示的人类责任与选择,还是在无意中引入了中立性、自主性或偶然性等非圣经的哲学预设?
  • (B) 若拒绝“顺性自由(freedom according to nature)”这一改革宗前提,而坚持一种不受本性约束的“中立/随意的自由”,将不可避免地在哪些教义上产生连锁或结构性的错误(如原罪、全然败坏、重生、成圣和审判等)?
  • (C) 在改革宗神学中,如何从创造—堕落—救赎—荣耀这一圣约和救赎结构出发,正确理解圣经所启示的“自由”乃是处于圣约之中、具有关系性、并且是位格性的自由?

问题2、林慈信牧师在两课中反复批评以“抽象思维”的方式讨论“自由意志”,尤其是脱离圣经历史和救赎处境直接提出概念的做法。问题:

  • (A) 为什么单独提出“人有没有自由意志”这一问题,本身就已经预设了一种非圣经性的提问方式,从而构成一个脱离圣经叙事与救赎历史的“伪问题”?
  • (B) 若在讨论自由意志时,不区分人处于被造、堕落、重生、得荣耀这四种不同状态,在牧养实践、福音呼召与护教论证中,通常会造成哪些具体的混乱或误导?这些混乱如何在实际层面削弱人对责任、悔改、信心与恩典的理解与回应?

问题3、林慈信牧师明确区分了“从……得释放的自由(freedom from)”与“以致能够……的自由(freedom to)”。问题:

  • (A) 在圣经与改革宗神学中,为什么“freedom to”——即以致顺服神、荣耀神、按神的旨意而活——才构成自由的正面定义?这一理解是否表明:真正的自由并非仅是摆脱外在限制,而是被恢复到受造目的之中?
  • (B) 若将“freedom from”(脱离限制、压制与权威)本身视为自由的终极目标,为何反而可能遮蔽人真实的属灵处境,使人误以为自己是“自主的”,却实际上仍然活在罪与私欲的奴役之下?这一误判在当代社会与教会中通常有哪些表现?

问题4、在人的四种状态中,受造未堕落(状态1)被描述为:人拥有真实但有限的自由,能够顺服神,也具有犯罪的可能性,并且必须为其选择承担后果。问题:

  • (A) 我们应当如何理解:“具有犯罪的可能性”与“真实的自由与道德责任”之间的关系?
  • (B) 此状态下的自由与重生状态(状态3)中的自由有何根本差异?

问题5、罗马书指出“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罗6:16)。然而,“奴仆”这个词在现代社会的语境中往往遭到强烈排斥与负面解读。问题:

  • (A) 在圣经中,“奴仆”一词究竟指向怎样的存在关系与伦理定位?它主要强调的是被压迫、被剥夺尊严的状态,还是强调归属与顺服的身份?
  • (B) 从创造论与圣约神学的角度看,受造的人是否可能成为非奴仆的存在?若人拒绝作神的奴仆,是否就必然落入作罪、偶像或自我的奴仆之中?这一不可避免的二分法如何帮助我们重新理解自由、尊严与真正的人性?

问题6、在人的四种状态中,堕落状态(状态2)被描述为:人不能不犯罪,即人在其堕落本性之下,缺乏不犯罪的能力。问题:人在这一状态中并非“有选择不犯罪的能力却选择犯罪”,而是“因本性败坏而不能不犯罪”,为何改革宗神学依然坚持:

  • (A) 人对其一切罪行负有完全且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
  • (B) 神对人施行的审判与刑罚在道德上仍然是公义而正当的?

问题7、在人的四种状态中,重生状态(状态3)被描述为:人已经有能力顺服神,正在持续地从罪的权势中被释放,但仍然会犯罪。当一个人身上同时存在真实顺服神与真实犯罪的情况,我们究竟应当依据什么来判断:他是否已经重生?他对罪与顺服的内在取向是否已经发生根本改变?

问题8、为何林慈信牧师强调:重生后的真自由是更自发的、自决的、充满动力的;并指出:若认为神的主权或预定必然抹杀人的自由、意志与动力,这是圣经所不允许的推论。问题:

  • (A) 当人把“一切都在神的预定之中”理解为一种结果已然固定、人的回应在根本上无关紧要的现实(即宿命论式理解)时,这种理解究竟是源自对神的主权的忠实接受,还是源自对自由、人心更新与次等因的错误理解?
  • (B) 若对神的预定只能得出“我反正无能为力”的结论,这是否说明问题不在预定,而是暴露了我们对“重生后自由”的理解出现了根本偏差?

问题9、林慈信牧师提醒我们,不应将圣经所启示的“自由”直接等同于现代政治或法律语言中的“自由”。问题:

  • (A) 诸如“天赋人权”“普世价值”等现代表达,是否可以被视为在某种层面上对圣经“神的形象”教义的转述或世俗化表达?若是如此,这些概念在保留了哪些圣经真理的痕迹,又在何处已经发生了语义转移或结构性简化?
  • (B) 当“民主、自由、信仰、幸福”等概念在公共话语中被抽离救赎意义与终极指向后,它们往往被重新定义为何种终极价值或最高的善?这种价值重排将如何重塑人对自由、人性与终极善的理解,并潜在形成新的偶像?

问题10、在荣耀状态(状态4),人全然顺服神,彻底摆脱罪的辖制,因而是完全自由的。问题:为什么全然顺服神不是自由的丧失,反而是自由的完成?这一末世图景如何对我们今生“自由=选择越多越好”的直觉构成审判与纠正?

问题11、林慈信牧师在最后提出一个尖锐命题:“自由意志不是自主。人若要自主、随意、任性,其结果不是自由,而是自杀;若没有权威、没有权柄,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问题:

  • (A) 为何没有权柄/权威就没有真正的自由?
  • (B) 这一命题如何同时挑战并揭穿:
    • 将自由理解为“不受任何权威约束”的现代自由主义;
    • 将人视为自我实现中心的人本心理学;以及
      在教会内部以“我与神之间不需要任何规范或引导”为特征的属灵自主论?

第37、38课讨论题

问题1、亚当作为全人类的代表,其罪被归算(imputed)给所有后裔。这一教义在现代个人主义正义观中常被质疑为“不公平”。问题:

  • (A) 圣经与《威斯敏斯特信条》为何坚持用代表性归算为前提来理解罪与义的归算,而非以现代个体主义的各人单独负责为规范?
  • (B) 若否定亚当作为全人类的代表地位,在逻辑上将如何影响基督作为“第二个亚当”的代表性?或者说,这一否定是否会动摇“因一人而众人”的救赎结构?

问题2、第37课特别区分了“罪孽的归算”与“败坏的传递”,并明确否认将原罪理解为单纯的生物性或自然性遗传。问题:

  • (A) 若将原罪(sin)理解为一种生物性或自然性的败坏遗传(而非亚当在圣约中的罪被归算),这种理解在教义上会如何混淆:
    • 人在神面前所承担的罪债/罪责(guilt)
    • 神对人定罪的司法性质
    • 救赎(尤其是称义)所解决的问题?
  • (B) 改革宗为何强调:人之所以被定罪,首先不是因为其内在已经败坏,而是因为亚当在圣约中的罪被归算在其后裔身上(参罗5:12-21;WCF6:3)?若将这一逻辑次序颠倒,使“天生败坏”成为定罪的直接依据,那么“称义”是否会被理解为对生命状态的改善或对天然缺陷的医治,而不再是神在法庭中对罪人所作的无罪宣告?
  • (C) 为何区分并坚持“归算在先、败坏在后”这一次序如此关键?

问题3、林慈信牧师多次强调:神对人类的治理既不是个人主义,也不搞集权主义,而是义圣约为其基本结构。问题:

  • (A) “圣约”这一治理结构如何在强调代表性和责任性的同时,避免个人主义(将人完全孤立、只强调个人责任)与集权主义(抹杀个人责任、以整体吞没个人)两个极端?
  • (B) 若神按现代个人主义模式,仅以“各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为原则来对待人类,救赎在表面上更显 “公平”,却在实际结果上反而更为残酷?

问题4、第37课承认未重生之人在外在行为上也可能行出律法所要求的事,但却同时指出,这并不构成圣经意义上的“真正善行”。问题:为何未重生之人能行出律法上所要求的事,并不否定圣经所教导的“全然堕落”?在此意义上,圣经如何界定并评判“善行”?换言之,神评价善行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问题5、林慈信牧师指出:未重生之人的“善行”充其量只能带来良心上的暂时安慰或不稳定的摇摆,却无法产生关乎救赎和永生的属灵确据。问题:

  • (A) 这一分析如何帮助我们理解:当代心理学、道德主义或社会公益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改善人的感受或行为,却无法带来真正而持久的平安?
  • (B) 这是否也有助于解释:为何在现实中,道德感强、行为端正的人反而可能更容易对福音产生抗拒?

问题6、WCF第6章强调:重生之人依旧残留败坏,而这败坏在今生仍然是“实在而具体的罪”。问题:如何在不否认信徒已经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的前提下,正确理解并承认其在今生仍持续存在的罪性与残留败坏?这一理解在教义上如何既维护重生所带来的真实更新,又防止避免将“成圣”误解为今生可以达到道德或属灵的完美状态?

问题7、第38课明确指出:“赎罪”主要处理人的罪和罪孽的问题,而“挽回祭”所针对的则是神因罪而发出的公义忿怒。问题:

  • (A) 若只强调罪被除掉,却不正面解决神的公义与忿怒,“称义”在神学上是否仍然成立?换言之,一个缺少“挽回祭”的赎罪,是否仍然能够被理解为合乎神公义的赎罪?
  • (B) 在当代福音表达中,若刻意回避或淡化“神的忿怒”这一要素,福音信息在内容与结构上可能会发生哪些具体改变?这些改变将如何影响人对十字架的必要性、称义的根基以及救恩性质的理解?

问题8、圣经所启示的“挽回祭”如何在同一救赎行动中,既显明神主动施行爱,又维护神对罪的不可妥协的公义?

问题9、罗3:25强调:挽回祭是神所设立的救赎,而不是基督感动父神施行恩典也不是耶稣单方面献上的行为。问题:若将挽回祭理解为“基督以爱感动父神,从而转变父神对罪人的态度”,在三一论与救赎论上会产生怎样严重神学后果?这种理解是否引入了一种父与子在意志上对立的结构,从而削弱三一神在救赎计划中的一致性?

问题10、约翰·慕理指出,罗马书3:25-26中“显明神的义”所指的首先是神本性中的公义,而非仅指人在因信称义中所领受的“义”。问题:

  • (A) 在罗马书3章中,保罗不仅在回答“人如何得称为义”,也在回答一个更根本的问题:神凭什么可以称罪人为义,却仍然不被指为不义。若将“显明神的义”仅理解为“使人得称为义的义”,这一更根本的问题是否会被回避或变得难以回答?
  • (B) 从这一角度看,为何神若要在法庭上宣告罪人为义,就必须先在其救赎作为中显明祂这样做并未违背自己的公义?这一点是否使“挽回祭”成为称义得以成立的必要前提?

问题11、关于传福音的方式,问题:

  • (A) 若人在亚当里已经处于“被定罪”的司法地位,其首要问题应是恢复人与神的关系并解决罪和审判的问题。在这一前提下,以“满足人的需要”为起点的传福音方式,是否可能转移或弱化福音真正要回应的核心问题?
  • (B) 进一步而言,若福音信息中缺乏“罪的归算—神的忿怒—挽回祭”这一核心结构,在逻辑与内容上,福音本身最终可能被引导向何种理解或表达?

第39、40课讨论题

问题1、第39课教导了重生的超自然性质。

  • (A)若将重生理解为“神提供机会,由人决定是否接受”的合作模式,认为“人死在罪中”仅仅是修辞而非事实,这会如何动摇“无条件的拣选”和“唯独神得荣耀”的教义?又会如何进一步导致整个神学体系的不自洽?
  • (B)坚持“重生在逻辑上先于信心”为何是维护“唯独恩典”的关键?如果信心先于重生,救恩的最终决定权究竟在神还是在人?请对比各种宗派的观点。
  • (C)如果重生取决于或不取决于人的决定,对“代求”和“宣教的终极盼望”有什么影响?(如果神不能改变人的意志,我们为何祈求神开人的心眼?)

问题2、阅读材料039B讲解了信心的真义,指出信心包括认知(知识)、认同(同意)、信靠(委身)三个要素。

  • (A)当代教会中,哪些现象反映了对这三个要素的割裂?
  • (B)在当今“后真理时代”,为什么很多人强调“感觉”而非“知识”?这如何削弱了信心的第一个要素(认知)?

问题3、第39课指出恩典的意义是:不配得的恩惠、神主权的恩惠、神的专爱(申7﹕6-10)、神立约应许的恩惠。恩典是上帝成就祂所计划的,恩典是神施行祂所成就的。

  • (A)请举例分析,对以上恩典意义的误解,在教会中造成了哪些困扰?
  • (B)教会中常常有人把恩典看作神“欠”人的,或者是人表现好之后的“赠品”,这在牧养和成圣的实践中会产生什么后果?
  • (C)如果我们将恩典误解为“神必须给每个人的公平待遇”,这会如何导致我们在苦难中对神产生埋怨?

问题4、阅读材料039C指出,信心与悔改是“不可分割”的,是灵魂转向神的同一个动作的两个侧面。

  • (A)“廉价恩典”这种“只有信心而无悔改”的模式,如何错误地剥离了基督的“王权”(Lordship)而只想要祂的“救赎”?
  • (B)“先修补好生命再来信主”的观念,在本质上是否又回到了依靠“行为称义”的死胡同?
  • (C)如何理解:信心是得救的工具性因由(Instrumental Cause),而基督的功劳才是得救的功德性因由(Meritorious Cause)?

问题5、第40课教导了律法的三重功用。

  • (A)对比不同宗派:为何改革宗特别强调律法的“第三功用”(作为圣洁生活的指南)?这与“成圣”的教义有何关联?
  • (B)现代教会中,反律主义(只要爱,不要律法)和律法主义(靠守规条换取神爱)分别表现为什么样子?它们如何伤害了信徒的自由?

问题6、某教会有人受了平约瑟(Joseph Prince)”恩典福音”的影响,逐渐在教会内传播一些用”爱心”和”恩典”包装的观点,使人难以辨别和回应,对教会的治理和牧养产生压力。怎样回应类似以下说法:

  1. 不要太严,宽松才是恩典。
  2. 批评别人就是没有恩典。
  3. 讲台应该多讲积极正面的恩典信息,强调认罪悔改会让人活在罪疚感中。
  4. 基督徒的罪已经一次性被赦免,不需要每天认罪。
  5. 积极认信、口说恩典就能得祝福。
  6. 神只有爱,没有忿怒与审判。
  7. 不要讲是非对错,教会只讲爱。
  8. 只要有爱,不要争论具体的教义。
  9. 不可让人离开,要主动请回因意见不同而离开的人。
  10. 旧约已经过时,新约信徒不再受旧约律法的约束。

《神学导论》讨论题:第23-30课

第23-24课讨论题

问题1、林慈信牧师指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神学立场与预设,无论他/她是否意识到。那么我们如何检视自己,分辨出自己所坚持或执着的究竟是怎样的神学立场和预设呢?又该如何在省察过程中,让思维从模糊混沌,逐步转向清晰、稳固、有根有据,从而真正明白自己信的是什么,为何而信?

问题2、在23A中论及信仰偏离正统走向“新派”以及“以经解经”的原则时,林慈信牧师多次提到“代模(paradigm)”、“预设(presupposition)”这两个概念。请问:

  • (A) “代模”是何含义?它在神学认知中为何重要?
  • (B) “预设”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先入为主”吗?
  • (C) 可以这样理解两者的关系吗——“预设”是“代模”的基础,“代模”是比“预设”更宏观的世界观框架?

问题3、林慈信牧师谈到一种观点:《圣经》是神的话﹐但其语言本身同时也是人的话语;正如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祂一方面是完全的神﹐另一方面在世时亦是完全的人。此观点将《圣经》视为也具有“神人二性”的特质——既是完全出于神的启示,又是人真实写下的作品;既全然神圣、又具有人性的表达。请问:在正统神学与改革宗对“圣经默示”与“道成肉身”的理解中,这样的类比是否恰当,是否可能带来概念上的混淆?

问题4、关于罗马天主教与基督新教,

  • (A)圣经教导,救恩是上帝借着人的信将基督的义“归算”(imputed)给我们。而天主教的教导是,恩典是注入/渗透进人心(infused)。如何理解这两者的本质区别?
  • (B)犹太教依照旧约律法设立了纷繁复杂的礼仪条例,而天主教和东正教也在历史中发展出气势恢弘、仪式庄严、震撼人心的礼仪体系。然而,主基督亲自设立并吩咐我们遵守的,却只有洗礼和圣餐,相比之下显得格外朴素。为何主耶稣只留下这两种看似简单的圣礼?

问题5、唐朝时期(7-8世纪)传入中国的“景教”,源自东方亚述教会的传教运动,在历史上属于基督教的一个分支。然而,这一早期的福音传播并未在中国长期扎根,也未形成稳固持续的信仰群体。“景教”/基督教为何没有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立住?

问题6、罗马天主教自主后6世纪到16世纪,长达千年稳居西欧的“国教”地位,当时几乎人人生而为“基督徒”。教皇和教会拥有空前的权柄和影响力,教权甚至能与法兰克、奥斯曼帝国等强大的君权分庭抗礼,被称为“基督教穹顶”(Christendom)。然而,世人又常称这一时期称为“黑暗的中世纪”,抨击教皇与主教体制下的神权统治——认为那是一个以宗教辖制人、压抑思想自由、充满腐败和迷信的时代,并视“十字军东征”为宗教暴力和征服的象征。问题:从国度神学和救赎历史的角度,

  • (A) 我们该如何理解神对中世纪罗马天主教的定位、计划和美意?
  • (B) 神为何容许了这样一个掺杂谬误、权力腐败的教会体系延续千年?这种容忍是祂的任凭与弃绝,还是忍耐和管教?
  • (C) 神在这一复杂历史阶段中的作为和带领,对今日的教会和信徒有何启示和警戒?

问题7、知识分子普遍崇尚启蒙运动(17-18世纪),认为那标志着人类从“黑暗的中世纪”中苏醒,是开启理性之光、振兴科学、解放思想的辉煌时代;我们今日所享受的科技、文明和繁荣,也常被视为它的直接成果。然而,有的圣经学者指出,启蒙运动实质上是近现在历史中人类脱离神主权的关键转折点——人类再一次高举理性、重蹈伊甸园中“如神知道善恶”的撒旦陷阱;以自主理性取代神的启示,人本主义凌驾神本中心。从此,社会进入一个自以为开明、实则全然悖逆神的傲慢新阶段;秩序逐渐崩解、道德根基动摇、真理的客观性被否定。其底层逻辑最终催生了如法国大革命那样的动荡和流血。问题:如何从正统神学和救赎历史的角度看待启蒙运动?

问题8、俄罗斯总统普京(Putin)自称信奉东正教,但他常常表现出强烈的民族主义和权力意志——以帝国复兴和地缘扩张为导向,意图重塑俄罗斯的荣耀与版图。与此同时,今日俄罗斯社会中,东正教信仰在民族认同与政治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许多俄罗斯人视他们为罗马帝国正统的延续,并将俄罗斯看做基督信仰最后的守护者。正如圣经中的国度历史所显明的:有什么样的领袖就有什么样的国民,反之亦然(何4:9;王上14:16)。问题:

  • (A) 若从其结出的果子来看,今日的东正教可以被视为正统信仰吗?
  • (B) 当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与信仰相互掺杂时,是否会导致人们敬拜“金牛犊”,以国家的荣誉、民族的昌盛或文化的延续取代对上帝独一主权的敬拜?

问题9、当今社会普遍充满强烈的自我意识,人们说话常常不自觉地以“我”为中心——“我认为”、“我觉得”、“我的经历如何”等等。这种以自我为出发点的表达和思维,不仅在非信徒中普遍存在,在基督徒群体中也屡见不鲜。圣经教导我们,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必须在世界观(对上帝、受造与历史的认识)、人生观(对人性与人生目的理解)和价值观(认定何为至宝与优先次序)上,经历一次彻底的“更新(renewal)”和“重置(reset)”——从以自我为中心、以感受和经验为衡量标准的属世体系,转向以三一真神为中心、以圣经为生活和信仰最高准则的天国体系。这种“心意更新而变化”的过程是一生的征战,直到我们见主面的那日。大卫诗篇中很多都展现出这种属灵张力——他常以“我”的困境与感受起头,最终却以信靠与赞美神作为结尾。那么,今天的我们如何在“口中的言语、心里的意念”上,从“我认为”转向“耶和华如此说”;在生命的每个层面上,让“大写的我”退位,使基督居首—— “祂必兴旺,我必衰微”(约3:30)?

第25、26课讨论题

第25课 敬虔与复兴

问题1、在复兴运动中,信徒的悔改常伴随公开认罪,并由同工或会众为其祷告,常带有强烈的情感色彩和群体感染力。相较之下,天主教的告解制度则是信徒在神父面前“忏悔”、陈述自己的罪,而后由神父宣告“赦免”。问题:对于持守正统信仰的基督徒而言,认罪与悔改除了“向神认罪”之外,是否也需要以某种方式(无论私下或公开)向人表达?圣经是否设立了明确的原则或程序,来指导信徒在认罪中的对象与方式?

问题2、林慈信牧师指出,现今通常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信主步骤——在布道会或培灵会结束时的“实时决志”,实际是19、20世纪“复兴主义运动”(revivalism)所发展出的一种习惯或技巧,至今不过200年左右的历史,并非圣经传统。问题:

  • (A) “决志(decision for Christ)”的表面含义似乎是“决定立志作基督徒”;常见的外在形式包括:举手、走上前台、跟随领祷、填写决志卡等。这样信主的方式是否有明确的圣经根据?
  • (B) 从神学本质而言,这种做法是否隐含着某种“人神合作”的思想——强调人的自由意志选择救恩,从而淡化了神在救恩中的主权与圣约的单方面实施?
  • (C) “决志”是否可以理解为得救的确据,或代表认罪、悔改或重生?若不能,它与圣经所教导的信心、悔改与重生之间如何区别?

问题3、圣经中对于人的“罪”和“恶”使用了多种不同的表达,例如:

  • 罪(sin),罪孽(iniquity),过犯(transgression),不法(lawlessness)
  • 错失(error),过错(fault)
  • 恶(evil/wickedness)、恶毒(malice)

请问: 这些词语在意义上有何交集和差异?它们分别强调罪或败坏的哪些层面或深度?

问题4:对应和逆转问题3中那些的“罪”与“恶”,圣经也以多种动词描绘神的救赎,例如:“赦免(forgive)”,“拯救(deliver/save)”,“遮盖(cover)”,“涂抹(blot out)”,“掩面(hide face)”和“洗净(cleanse)”。请问:这些词语是否表达相似的属灵含义?或者分别从不同层面和角度,揭示神在救赎中所施行的工作与救恩?

第26课 改革宗、亚米念主义和时代论

问题5、相较于路德宗(Lutheranism)和亚米念主义(Arminianism),加尔文神学更强调神在救恩中的绝对主权,主张人得救完全出于神不可抗拒的恩典。加尔文主义的核心通常以TULIP(郁金香)概括:

  • Totally depravity(全然堕落)
  • Unconditional election(无条件拣选)
  • Limited atonement(有限救赎)
  • Irresisti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
  •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圣徒的坚韧)。

问题:

  • (A) 若人类在亚当里已经全然败坏,理性、情感和意志都被罪所污染,以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那么我们如何理解人(包括非信徒)所表现出来的善良、怜悯、爱心、道德和良知呢?
  • (B) 神“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无条件拣选人(弗1:4-5),同时又宣称基督的救赎只为选民有效(约10:15),这两者是否存在矛盾或神学张力?
  • (C) “有限救赎”的“有限”并非指基督的救赎能力有限,而是指其有效性只临到“主的羊”。这是否意味着基督的救恩不具有普世性?
  • (D) 圣经既宣告“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又说“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2:14)。圣经是否同时存在“普世呼召”和“有效呼召”(effectual calling)?
  • (E) “不可抗拒的恩典”是否等同于预定论?人在蒙恩归主的过程中是否具有回应的能力和自由,还是完全被动?
  • (F) “圣徒的坚忍”是否意味着“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当信徒软弱、跌倒或暂时远离信仰时,我们如何理解他们的救恩状态?
  • (G) 我们悔改归主的时候,神赦免了我们一切的罪,也包括在那个时间点之后所犯的罪吗?如果是,为什么圣经仍要求信徒天天悔改?
  • (H) TULIP五要点是否彼此关联,具有内在次序,并构成一个统一的体系?若否定其中一点,是否会动摇整套救恩论整个逻辑结构?
  • (I) 对于加尔文神学的理解和应用,历史上是否也出现过偏差或极端?

问题6、预定论并非加尔文的首创,而是自使徒保罗和教父奥古斯丁一脉传承,再由加尔文系统整理论证的神学教义。然而,在近现代人本主义和自主理性盛行的文化中,预定论却遭到强烈的质疑和排拒。不明白的人常有两种典型的误解:

  • • 理性上的反感——认为预定论冷酷无情、显失公平,剥夺人的自由,使人如同命运机器中的“傀儡”、“工具人”;
  • • 属灵上的误用——以神已拣选为借口懈怠躺平;或者认为救恩既定,就可放飞自我、不再追求圣洁和事奉。

然而加尔文强调,预定论绝非宿命论(fatalism),而是彰显神的恩典和坚固信徒盼望的教义。真正蒙恩得救的信徒,在预定论的光照下会经历双重改变:

  • 属灵安慰——确信自己在基督里蒙拣选,行走在属天的道路上,就不再惧怕未知的苦难和不定的前路
  • 生命更新——确信人生无偶然或运气,神在万事中掌权并都有祂的美意,故而更加谦卑敬虔,殷勤奉献,不敢懈怠

问题:

  • (A) 以弗所书1:4-6和罗马书9:11-18是否为圣经中最直接支持预定论的经文?
  • (B) 圣经清楚地启示了神预定人得救,但似乎没有对称地预定某些人灭亡或被弃绝。那么,弃绝/灭亡的预定是从神的主权与公义逻辑推演而来?罗马书1章中的神的“任凭”也是一种“预定”吗?
  • (C) “因信称义”很容易理解为我相信(自由主动的行为),所以我得救。然而以弗所书2:8-9明确指出信心也是神所赐的。如何理解圣经中的“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彼此并行却不冲突?
  • (D) 世人如此抵制攻击预定论,背后是否有魔鬼的作为?
  • (E) 预定论是否为基督教信仰的基要真理?如果不是,为避免纷争甚至分裂,我们对于预定论持不同立场的信徒是否可以在同一信仰告白下,避免辩论、求同存异、彼此相交?

问题7、关于改革宗神学,

  • (A) 加尔文主义是否等同于改革宗神学?
  • (B) 加尔文主义“五要点”(TULIP)是在回应荷兰亚米念主义争议中总结出来的,它是否涵盖了改革宗神学的全部内容?
  • (C) 为何改革宗神学被认为迄今为止最正统的神学?

问题8、关于亚米念主义,

  • (A) 林慈信牧师指出,亚米念主义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源自荷兰,由改革宗二代的亚米念提出,其教义在多特会议(1610)上被定为异端;另一个是约翰卫斯理神学的亚米念主义,虽在“预定”问题上持不同看法,但在核心福音真理上仍属改革宗大家庭中的弟兄姊妹。那么,现在教会中的“亚米念主义”是否依然存在这两类分支?
  • (B) 圣经中是否对“自由意志”有明确的定义?所谓的“自由”,是指人仍能在罪中自主选择,还是只能在自己的罪性范围内“自由”地拒绝神?
  • (C) 在自然(堕落)状态下,人(包括信徒)是否都本能地倾向“亚米念主义”的思维模式——即坚持人并未全然败坏,因此无需放弃自主理性,且不甘心承认救恩“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6)?

问题9、时代论与改革宗在多个核心议题上存在差异,主要的差异是否包括如下内容:

  • 新约的性质:时代论强调“新”约中的“新”,认为新约取代旧约,是救赎计划的新阶段。改革宗强调新“约”中的“约”,认为新约是旧约的延续与成全,救赎本质一致。
  • 以色列人与教会的关系:时代论坚持教会与以色列是两个不同的群体;教会不等同于“真以色列人”。改革宗认为旧约的以色列是教会的预表;新约教会是属灵以色列。神的子民在历史中是一体的圣约共同体。
  • “地”的应许和天国时代:时代论认为旧约关于“地”的应许(创12:1-3)尚未完全应验,将在未来的千禧年中实现;教会时代并非天国时代。改革宗认为在主耶稣第一次降临时,国度已经临到(路17:21),“地”的应许已得实现,并将在新天新地中圆满;天国处于已然-未然(Already but not yet)的状态。

另外:

  • (A) 相较于改革宗神学,时代论在理解“圣约”与“国度”的关系上是否存在根本性的神学偏差?
  • (B) 关于“地的应许”与“天国时代”,我们应如何理解基督第一次降临所带来的“已然—未然”(Already but not yet)的国度现实?

问题10、加尔文与亚米念在提出各自的神学见解时,并没有给自己的思想冠以“主义(-ism)”之名。他们关注的并非建立学派,而是按自身的领受诠释圣经真理。然而,后人为了界定立场、系统表达、回应争议等考量,逐渐将他们的思想定型化、标签化,形成了“加尔文主义”、“亚米念主义”等称谓。有传道人指出,“主义”一词本身就发人深省——“谁为主”?“何为义”?历史上,当某种思想、运动或属灵潮流被固化为“主义”时,一方面可能有助于护教和辩异;但另一方面,也存在走偏或极端的倾向,如敬虔➡️敬虔主义,复兴➡️复兴主义。问题:如何理解“主义”的神学本质?

问题11、经典时代论观点9:时代论基本上给以色列人在千禧年时有再次得救之机会。改革宗没有看出这个解经观点之必要及合理性。请解释一下改革宗的对应观点。

第27、28课讨论题

问题1、关于自由派神学,

  • (A) 章力生教授将“自由派神学”比喻为“在神的祭坛上献凡火”。这个“凡火”指的是什么?
  • (B) “自然神论”主张上帝的启示“必然符合人的理性”,不再只是“可以被理性理解”。为何从“上帝的启示是合乎人的理性的”推进到“上帝的启示是必然符合人的理性”是一种越界?
  • (C) 为何“自然神论(理性主义)”注定要走向自由派和现在主义神学?

问题2、关于康德思想哲学与基督教信仰,

  • (A) 神透过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明明白白向人启示了祂自己和绝对真理,为何康德仍然坚持人类无法回答“我如何知道真理”或“我凭什么认识我所知道的”这些终极认识论问题?他的前设是什么?
  • (B) 康德将认识论从探问其根本问题(真理的来源和标准)转向了过程问题(“人在什么条件下去理解事物”),这种从真理本体向认识过程的转变,其深层危险是什么?是否等同于放弃了真理本身?
  • (C) 康德集合了在他之前的理性主义和实验主义,将认识简化为两步:现象化(perception)与理念化(conception),前者是依靠自己的感官和观察,后者是依靠自主理性和分析,出发点都是“自我”。与此对照,圣经所启示的认识论路径是什么?
  • (D) 康德的“楼上楼下”二分法——即,楼下是现象界,楼上是真理界;楼下是自然,楼上是自由——是否将真理与事实、道德与经验、上帝与世界之间彻底切割?若如此,这种割裂对圣经世界观意味着什么?
  • (E) 康德的“楼上楼下”理论把科学限于研究How(事物如何运作),把信仰限制在Why(目的与意义),使人以为在科学领域耶稣不掌权。《诸天述说神的荣耀》也区分了How 与 Why——科学能解释“引力如何作用”,却无法说明“为何存在”,因为“为何”涉及目的与意志,只能由位格的神来启示。那么,如何理解圣经世界观项下的的HowWhy?科学研究与神的护理之间如何分界但又不分离?
  • (F) 如果康德将科学、理性、逻辑、经验安排在楼下;将上帝、信仰、自由、永生限制在楼上;并拒绝二者互相跨界,那么整个基督教关于“道成肉身”(神进入历史)与“肉身复活”(真理进入现象界)的核心真理,是否在康德体系下成为不可能?
  • (G) 康德体系中,神被视为人类为了维系道德和社会秩序所“需要”而构建的观念,而非自我启示、主动介入历史的自有永有的真神。这种由人类需求所构造的“神”是否已经根本否定了基督教的启示论和神论?

问题3、康德不是无神论者,也不否定神的存在,更没有刻意反对神;相反地,他多次强调“上帝与灵魂不朽是实践理性的必然假设”,道德秩序和最终实现需要一位全能、全知、公正的存在(上帝)为保证。康德的一些思想似乎也具有启发性,例如:自由不是任意放纵而是克制冲动、顺服更高的原则;道德律必须具有普遍性,反对伦理相对主义;强调人必须在道德律面前承担主体责任;人的理性有限,也无法凭自身证明神的本体等。问题:从这些角度看,康德的思想和哲学是否都是毫无价值、甚至完全有害的?我们如何拨开迷雾,看见他思想体系对正统信仰的真正危险?

问题4、康德之后的思想发展,

  • (A)黑格尔主张真理是绝对的,同时又在历史中通过辩证法(正-反-合)不断发展变化。如果真理可以进化发展,那么它如何还能被称为“绝对”?这种“可变的绝对”是否自相矛盾?
  • (B)浪漫主义强调“自我内心的体验就是真理”,黑格尔强调“历史进程中的发展就是真理”。无论内在体验还是历史进程,这两种路径是否都最终都将真理从神的客观启示转移到以人为中心的经验或历史之上?
  • (C)自由派神学的开山鼻祖施莱尔马赫打开了一扇门:信仰是主观的 → 泛神论(信仰的对象就是宇宙) → 自由派神学 → 圣经批判。这条路径中最致命的起点是拒绝神的启示还是有自主经验为神?
  • (D)20世纪自由派神学否认神迹、否认超自然、否认启示,取而代之的是文化、社会、心理学的叙事逻辑。这种走向是否正是康德所强调的“自主理性”与施莱尔马赫所倡导的“宗教经验”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当理性成为审判真理的尺度,经验成为信仰的核心时,它们共同瓦解的是什么——圣经的权威、启示的根基,还是整个基督教世界观?
  • (E)新福音派自20世纪后期逐渐淡化圣经无误的教义,以心灵鸡汤式叙事取代释经讲道,并以市场营销与文化适应重塑教会。当 “教会增长”、“公众吸引力”、“最低公约数的合一”成为主要目标时,信仰的中心已从神的主权与真道转向人所关注的“效果、感觉与数字”。这些做法表面上似乎是为了更有效地完成大使命,却往往好心办坏事。问题:新福音派的根本错误与深层危险是什么?
  • (F)从康德的“自主理性”,到浪漫主义的“主观感受”,再到祁克果存在主义的“当下个人体验”,继而发展为自由主义对圣经无误的否认,最终在巴特新正统神学中将“圣经”与“神的话”分离——这条思想脉络是如何一步步演变,使真理不断从神的启示滑落到人的理性、情感与经验之中,逐渐走向堕落的

问题6、27A《现代神学论评》指出,20世纪许多神学家采取的一个危险立场是将历史与信仰割裂。例如,巴特(Barth)认为伊甸园中那条蛇是否真的说话并不重要,重要的在于“蛇说了什么”。问题:为何把历史事实与信仰真理分离,不仅在神学上错误,也在属灵与信仰实践上也极具危险?

问题7、关于补充资料《新福音派深坑》,

  • (A)这份补充材料中指出“新教国家教会(Protestant State Churches)是欧洲基督教的主要形式,由于这些团体中的大多数都教导婴儿洗礼,并且非常仪式化,因此,早在19世纪末之前,它们里面已经充满了未重生的会友和灵性死亡的人。他们没有能力抵制现代主义”。问题:婴儿洗是否真的会导致教会充满未重生者?婴儿洗是否具有圣经依据?我们应如何在圣约神学与重生的必要性之间取得平衡?
  • (B)我们似乎一直接受并传递“positive thinking”的理念——无论何种情况,都要看到事物的积极面,并乐观对待。就是在信仰中,我们也在延用这样的思维方式,如遇到苦难,我们相信必有神的美意,因为“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但此文指出,新福音派的核心之一是“对圣经基督教消极方面(如罪、审判、神的忿怒等)的否定”。积极思考与圣经真理的张力在哪里?
  • (C)该文中批评学园传道会的“属灵四定律”以“神爱你,对你生命有一个奇妙的计划”为起点传福音。这个吸引人的基调以及“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似乎是很多教会传福音的开始和主旨。这样的传道存在偏差吗?正确的路径是依照《罗马书》——“从人的罪、神的圣洁及审判开始,到靠着基督得着神的爱和恩典结束”——这样的顺序传福音吗?
  • (D)该文引用了《基督教新闻》的一段话——“在我们的教会中,真理正在失落。不是失落在教导谬误的人手中,而是失落在漠不关心的人手中。他们冷漠地坐着,好像他们没有卷入其中,仿佛他们可以通过超越所有这些挣扎,成为高贵的绅士。他们没有意识到,我们什么都不做,就是失去真理的原因”。这种漠不关心、不冷不热的状态似乎是我们现在基督徒的常态。那么作为普通的信徒,如何“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3)?

问题8、补充材料《我们是基要派吗?》

  • (A)“基要派”(fundamentalists)这一称呼最初由新福音派以贬义方式使用,甚至被误解为“原教旨主义”,类似“基督徒”一名最初也是外邦人带着戏虐提出的绰号(徒11:26)。然而,从历史上看,基要派真正的定义并非极端主义,而是持守圣经核心真理、抵挡自由派神学侵蚀的一群信徒。问题:基要派是否横跨多个宗派,而非独立的派别?面对纷乱的现代神学光谱,我们应如何给自己定位——基要派、改革宗,还是更根本的“正统基督徒”?
  • (B)新福音派以“包容”为名,为赢得世人的尊重和接纳,不惜牺牲基要真理、出卖纯正信仰。然而,圣经要求神的子民“分别为圣”、远离谬误,并拒绝假教师。但放眼望去,现在新福音派、自由主义和新正统才是主流,我们若坚持分离原则,是否就只能退回自己的属灵小圈子里?圣经所要求的“分别为圣”与“孤立主义”有何根本区别?
  • (C)基要派常被刻画为持有“反对一切”的立场——包括反进化论、反理智、反女权主义等。关于女权运动,起始于纠正历史与现实中的性别不公,寻求男女在政治、教育、社会和职场各个领域的平等地位,通常被视为正义、合理、甚至“先进”的理念。然而,有传道人指出,现代女权主义倾向于一种机械化、绝对化的性别平等观,否认或拒绝圣经所启示的性别创造次序(亚当—夏娃),将传统婚姻家庭理解为父权对女性的压迫;并强烈反对保罗关于妻子顺服丈夫、女性在教会中的服事角色等教导(如林前11章和提前2章),甚至对这些真理本身感到冒犯。那么,我们如何从圣经和改革宗神学的角度辨析并回应“女权主义”这一思潮?

问题9、27和28课中,林慈信牧师简要回顾了宗教改革后的基督教信仰历史,问题:

  • (A)为什么宗教改革所恢复的纯正改革宗信仰在16、17世纪之后会逐渐出现神学妥协与属灵退化,最终在许多地区被自由派、新正统,甚至“不信派”所取代?哪些力量在背后推动?
  • (B)教会的堕落是否往往以“渐进妥协”的方式发生?一个时代在基要真理(如圣经无误与权威)上略有让步,就会在一两代之内导致信仰的整体偏离?这是否表明:若没有圣灵保守,神的真道不可能世代传承?
  • (C)为何教会历史似乎不断重演同样的轨迹——从使徒时代的“别的福音”,到初代教会的诸多异端,从中世纪罗马天主教的制度性背道,到宗教改革后的自由主义神学,直至今天正统信仰在许多地方被边缘化?这是否揭示罪、世界和魔鬼持续对教会腐蚀,同时教会本身又是千疮百孔、软弱易变且极易受到侵扰?
  • (D)若任凭堕落的人性和世界潮流自行发展,是否必然走向《创世纪》大洪水前所描述的信仰崩塌、社会败坏、充满强暴的景况?这是否提醒我们:堕落的人完全不能靠自身维持真理,教会若离开神的启示、恩典和管教就必然偏离?
  • (E)在整个教会历史的跌宕起伏中,即使处在最黑暗、最衰败的时期,我们是否仍应坚信:神必定为自己存留“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同巴力亲嘴的”七千余民(王上19:18),并在祂所预定的时机兴起悔改与复兴?神是否正以祂的全能而慈爱的主权护理万事,使历史并非任意漂移,而是如钟摆般始终依照祂的旨意而运行?

第29、30课讨论题

问题1、在29课中,林慈信牧师两次提到存着“十字军的心态”坚守改革宗,似乎是表达初接触改革宗的信徒容易以激烈的方式敌对非改革宗群体。问题:

  • (A) 当今普遍观点认为中世纪的“十字军东征”是宗教扩张甚至侵略的象征。但历史本身远比成见和标签复杂。我们应如何从信仰和历史的角度更全面地理解十字军运动?它是否也包含了防御、护教与政治等多重因素?
  • (B) 若将“十字军心态”理解为一种自认为是在为改革宗真理而战、却不自觉地夹杂着敌意、属灵优越感或攻击性的姿态,这样的态度在何种意义上背离了圣经所教导的护教原则与见证方式?对今日的改革宗信徒有何提醒?

问题2、林慈信牧师指出,只要认同和接受以下两项核心认信,基本就可归入福音派大家庭:(i)圣经是神所默示的和圣经无误;以及(ii)宗教改革的“五个唯独”。问题:

  • (A) 为何这两项认信就足以成为“福音派”的基本共识?它们分别触及了福音的哪些核心内容?
  • (B) 除了这两项认信外,福音派是否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或认同其它关键认信教义(如三位一体、基督神人二性),才能维系真正而合乎真理的合一?

问题3、林慈信牧师强调“认信就是有立场”。此处的“立场”如何界定——是指对核心要义的明确委身,还是对整全圣经世界观的承认和接受?教会和信徒如何以认信的立场促进合一而非引发不必要的纷争?

问题4、关于改革宗的补充材料,

  • (A) 在“圣约神学”中提及三种“约”——救赎之约、行为之约和恩典之约。在我们学习圣约那一课时似乎只讨论了后两者。那么“救赎之约”与行为之约和恩典之约有什么关系?
  • (B) 在“救恩论”中提到基督完全的义包括祂“主动顺服和被动顺服”,这两者分别指什么?各自在救赎中的意义有何不同?
  • (C) 在“教会论”中提到长老制,这与主教制相比有何主要区别?此外,长老是由会众选举产生的,这种选举方式与世俗社会中的民主制度有何不同?其神学或属灵原则如何体现?
  • (D) 在“末世论”中提及改革宗内部对千禧年的多样看法,可否简要介绍“无千禧年”、“后千禧年”和“前千禧年”这三种主要观点?核心差异是什么?
  • (E) 莫特曼的“希望神学”将未来的应许与末世性的盼望置于信仰的核心位置。这与圣经所启示的“信、望、爱”的“望”是否存在冲突?该理论在哪些方面偏离了基要真理?
  • (F) 何为“体验性的敬虔(Experiential Piety)”?它与情绪主义或情感刺激有何根本区别?是否有圣经依据支持这种敬虔观?为何清教徒(约翰·欧文等)特别重视和强调“体验性的敬虔”?

问题5、在第30课中,林慈信牧师指出,他在神学导论1-29课的整体编排是依循“重生→成圣→认识神→蒙召→教会→神学装备”这一进路设计的。这样的安排不同于一般神学课程的教学顺序,请问林牧师采用此种编排方式有何深意?体现了改革宗所持定的怎样救恩次序和生命成长路径?

问题6、《伊甸的选择》指出,基督教正统信仰的基本教义可以总结为四大信经(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迦克墩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以及宗教改革提出的“五个唯独”。补充材料29A中,认信福音派联盟于1996年发表的《剑桥宣言》,正是针对当代教会所面临的信仰危机,对改革宗的“五个唯独”作出的处境性重申和护教性回应。问题:对于常被视为“历史文件”而逐渐边缘化的四大信经,是否同样也需作出类似的强调、阐释或处境化的重申?我们应当如何学习、持守并正确运用这些历史信经,使其既保持教义的纯正与完整,又能切实有力的回应现实的挑战与危机?

《神学导论》讨论题:第21-22课

第21-22课讨论题

关于“圣约”(covenant)

问题1、旧约记载了神与人所立的五个约(亚当之约、诺亚之约、亚伯拉罕之约、摩西之约和大卫之约),并预表和应许了第六个约——新约。而新约在主耶稣第一次降临、受死和复活之时成全和显明。林慈信牧师在21课中指出,这六个约在实质上同为一个“约”——即“恩典之约”,只是在救赎历史中按阶段、渐进地启示和展开。然而《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第12问解读 “上帝与人立了多少约”时回答说,“从本质上说,上帝与人立了两个约:一是行为之约(旧约),二是恩典之约(新约)”。如何理解?

问题2、关于神与亚当所立的约,《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第12问称之为“生命之约”(the covenant of life),而《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第19问则称为“行为之约”(the covenant of works)。这两种称谓和定性是同一和互补的吗?

问题3、“圣约”的本质是上帝对祂子民所宣告的应许﹕“我要作你们的上帝,你们要作我的子民”。圣约中立约主体一方是上帝,另一方是祂的子民。那么这个“子民”是指一个整体(旧约中的亚伯拉罕的肉身子孙和新约中的亚伯拉罕的属灵后裔),还是单个的个体(每一个以色列人或基督徒),还是两者都包括?

问题4、“圣约”与世俗契约(如政治、婚姻、民事和商务合同等)具有可比性吗?有何本质差异?比如,

  • (A) 商业合同中必不可少的一个要素是“对价”——协议各方必须付出金钱、货物或服务与对方“等价交换”、互惠互利。而圣经中所启示的圣约是神先有恩典,然向如提要求(包括信靠神、常常悔改和遵行神的话)。那么,神赐下的恩典和人应承担的义务是否可视为圣约中神和人各自需要支付的对价?
  • (B) 世俗合同通常设定前提条件,即协议成立或交付的必要前提;若条件不满足,协议则可能不成立或不生效。圣约是否也有这样的前提性和条件性,如亚当夏娃因不顺服被逐出伊甸园,以及耶和华说“你们不作我的民,我也不作你们的神”(何1:9)?
  • (C) 世俗合同中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协议。圣约是否也有类似的违约情形,即神因人不守约、不顺服或不悔改而撤销圣约,如出19:5或申31:16-17?

问题5、创世纪第15章中上帝所立的“自我咒诅的誓言”(self-maledictory oath)是否意味着上帝自我起誓,若违约就让咒诅临到祂自己?主耶稣被钉十字架受死是否应验了这个誓言(加3:13)?

问题6、关于中保,

  • (A) 中保是否为圣约中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
  • (B) 通常理解 “中保”为保证人或中间人(参加3:19);然而,以赛亚书42:6说,“我——耶和华凭公义召祢,必搀扶祢的手,保守祢,使祢作众民的中保(中保:原文是约),作外邦人的光”。此外,赛49:8中的“中保”原文也是“约(covenant)”。这是否意味着,作为中保的基督本身就是约,而非单纯的强调祂的人格性?如何理解基督既是“约”本身,又是联结圣约双方的中间人?

问题7、圣约的定义、建立、保证和维系完全依赖于神,祂早已确定了圣约中的条款(terms)和条件(conditions);人在其中没有平起平坐的地位,有没有协商的话语权。圣约的神恩独作性(monergism)对于强调平等互惠、厌恶不对等条约的现代人而言,往往很难接受。那么,我们如何克服“自主理性”,甘心情愿地接受、遵行并感恩神与祂的子民所立的圣约?

问题8、在尚未被基督信仰全面更新与圣化的社会或民族中,协议、合约常常被视为谋利或欺骗的手段,而非信守承诺的道德义务。这种功利化的态度是否反映出人心对圣约的无知、对神主权的轻忽?换言之,缺乏守约和履约的“契约精神”是否与人不敬畏神、拒绝委身于神的主权存在内在的正相关性?

关于21A补充材料

问题9、21A材料中说,圣经神学(Biblical Theology)的根基在于圣经启示的统一性(unity in revelation)与渐进性(progression in revelation),其核心问题是:上帝在其启示历史和救赎历史的不同阶段启示了什么。请问:从这个角度看,“时代论”是否因此有其理论基础与合理性?

问题10、21A材料中提到我们研究《圣经》是以基督徒的身分,而不是犹太人或非基督徒,其中阐述道“We are not Jews; we are Christians. Therefore, Christians don’t apologize when we interpret the Old Testa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New Testament, from the vantage point that Christ has risen; repentance in his name is preached to all nations”(我们不是犹太人;我们是基督徒。因此,基督徒在诠释旧约时,从新约的视角、从基督已经复活的高处来理解圣经,这并不需要道歉——因为正是奉祂的名向万国传悔改之道)。问题:

  • (A) 为何基督徒的身份对于我们解释旧约至关重要?
  • (B) 为何有观点认为基督徒从新约视角、以基督复活的高度解释旧约要“道歉”?
  • (C) 如何从正统教义的角度更好地理解这段话所要传递的信息?

关于上帝的国(天国或国度)

问题11、主耶稣关于天国奥秘的教导是否主要集中在马太福音第13章的七个比喻中?

问题12、林慈信牧师在22课中指出,在约翰福音中,耶稣用“生命”代替“国度”,生命可以说是国度的相等的概念,或者说生命就是国度的内容,生命就是国度里面所有属灵的福分的一个总结。那么,“生命”与“国度(天国、神的国)”是否真的是相等的概念,能够完全相互替代吗?

问题13、圣约与国度是否为圣经神学中最重要的、贯通整个启示的两条主线?这两个主题有何关系,它们又是如何交织的?

问题14、如果用树做类比,以下对圣约、国度、恩典和律法的理解是否准确:

  • 基督是树的根基,生命之源
  • 圣约如同树的内在干脉,是有机的框架,承载并流转属天的生命
  • 国度则是树的外在形态(枝叶、树冠和果实),是圣约生命向外的扩展和彰显
  • 恩典犹如从天而降的雨露和阳光,是神主动赐下的滋养和福分
  • 律法如同树箍与篱笆,维持整棵树的形态、秩序与界限,使其不偏斜、不扭曲、不变形

问题15、22A材料中提到犹太人将奖赏和行为直接挂钩,他们认为“奖赏的多寡完全依照善行的多少”。然而,作者指出:“耶稣虽然在祂的教训中时常提到奖赏的观念,祂却严格地将这观念隶属于上帝的主权和上帝的恩典两个原则之下,也就是上帝的君权和父位的原则下”。这表明,神的赏赐并非商业交易或功德回报,那么我们如何理解神的赏赐的神学意义?例如太5:12中,主耶稣在八福教导之后说,受逼迫的“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这赏赐不是因为忍受逼迫、为主受苦而得来的吗?

问题16、22A材料中论及国度与教会时指出:“当耶稣由受死和复活而进入弥赛亚职位的新阶段时,国度即以教会的形态而显露。就会员的范围而言,耶稣清楚指出,无形教会相等于国度,无人能只属其中之一”。问题:神的国统管万有(诗103:19),其范围并不限于无形教会。那么如何理解这里所说的神的国度等同于“无形教会”?

时事问题

问题17、近期加沙地区实现停火,和平协议正式签署,举世欢腾。作为主导者的Trump总统被推崇至前所未的高位。《耶路撒冷邮报》13日以“上帝保佑和平的缔造者”(GOD Bless The Peacemaker)作为封面标题,配以Trump总统的照片,盛赞其领导力,称他创造了历史,结束了长期的战争和纷争,将中东和世界带入一个合作、理解和盼望的新时代。然而,一些圣经学者和社交媒体认为,这类“历史性和平”或具有末世象征意义——“一七之内,他必与许多人坚定盟约”(但9:27)——预示“敌基督”以和平为名与多国立约或结盟。值得注意的是,Trump总统早在2020年主导了“亚伯拉罕协议”,促成了以色列与多个阿拉伯国家之间政治、经济和外交关系正常化;如今若这新的和平协议则进一步“坚定”了亚伯拉罕协议,或被视为通往第三圣殿重建和恢复犹太人献祭制度的铺垫。针对当下的形势,请问:

  • (A) 某一具体时事或事件是否必然对应或触发圣经的特定预言?
  • (B) 如何正确对待社交媒体上的“预言式解读”圣经和时事,从而避免被情绪或阴谋论带偏?
  • (C) 信徒如何做到不随波逐流,而是依照圣经警醒、持守和盼望?

《神学导论》讨论题:第09-20课

第09-10课讨论题

问题1、神的无限性(infinite)、永恒性(eternal)和超越性(transcendent)似乎都是从时间、空间、数量的角度描述神的属性。它们各自侧重于神的哪个或哪些面向的属性和本质?如何理解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问题2、第9课启示论中提到人可以向圣经或向神提出四类问题。其中的第四类最具挑战性(即,有些问题无论今生还是永恒对人而言始终是奥秘,因为神未向人启示)。请问:

  • (A) 这类问题可能包括哪些(如,三位一体?基督的神人二性?神的预定和人的责任?恶的起源?)
  • (B) 对待和领受这些奥秘,正确的态度和方法是否为“神如何说,我们就如何信;使徒如何教导,我们就如何跟随”?

问题3、009A中指出“新纪元运动”、“东方宗教”和“泛神论”将神置于宇宙之中且仅限于宇宙之中——它们摧毁了神绝对的超越性。这些宗教的根本问题是否出在“神论”上?可否进一步揭示这些异教的谬误和属灵真相?

问题4、009A中讨论了“文化(culture)”、“世界观(worldview)”、对神的认识(knowing God)、人的知识(man’s knowledge)、普遍启示(general revelation)和特殊启示(special revelation),它们之间是怎样的逻辑关系?

问题5、在009D关于“信心”谈到了信心的含义、程度和种类。该文指出“圣经中的‘信’是一个极为丰富、极为整体的概念”,包括多种要素/特质以及不同的程度和类别。问题:

  • (A) 中文圣经通常将圣经原文中多种有关“信”的表达统一翻译为“信”或“信心”,这使得我们很难从字面上读出“信”的多个层面以及它不同的内涵,比如罗马书5:1-2和林前13:2的经文中的“信”就有不同的意义:前者是使人得救的信心,即信基督得以称义的根基;后者是“建基在属灵恩赐上的信心”,不同于救恩的信。那么在读经时如何分辨和领悟?
  • (B) 英文圣经中关于“信”表达丰富多样,如“faith”(来11:1;弗2:8),“believe/belief”(约3:16),“trust”(箴3:5),和“confidence”(来4:16)。这些表达各自侧重于“信”的哪些语义、属性和内涵?
  • (C) 这就引发出另外一个问题:在读经时是否最好中英文对照?

问题6、第10课普遍启示中指出,文化不是普遍启示,而是人类对神普遍启示的回应:可能是顺服的、守约的;也可能是不顺服、背约的。问题:

  • (A) “文化”这个概念,它是与政治、经济、宗教、法律、哲学、意识形态、艺术、科学、传媒等相平行或并列的概念,还是包括上述各领域的集合或体系?
  • (B) 圣经指出,“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一5:19);“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这表明,堕落之后的人类世界对神普遍启示的回应都是悖逆、抵挡,甚至弃绝真神的文化取向——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罪恶文化。那么在人类历史和群体中是否存在基督教文化(即正确回应真神的大能和主权并因此敬畏顺服神的人类文化)?
  • (C) 文化与文明有何联系?是否从《创世纪》中的三八(雅八、犹八、土八——创4)开始到《启示录》中的大巴比伦(启17和18)为止,人类的文明都是反神和敌基督的?

问题7、若没有神的启示,人不可能认识神。第10课指出:神的启示是充足的,也是清晰的。然而(1)人的时间、精力、能力都是有限的;(2)人的理性已被罪污染、全然败坏、排斥真理,因此即使神向人启示祂自己,但就个体而言“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的”(林前8:2)。更进一步,即使人对神有一定的认识,但在表达、沟通和领悟过程中仍然受制于罪性、自义和语言限制,致使在传讲圣经和神启示的时候人依然无法将其对神的认识充分表达出来(甚至在堕落之前,亚当向夏娃转达神命令的时候——无论是亚当表达的问题还是夏娃理解的偏差——夏娃都没有准确获得亚当所传达的神的话,误加了神所没有吩咐的“不可摸”(创3:3)。可见人即使在无罪状态下,也有表达和领受上的局限)。那么如何应对和解决人的认知/表达的局限与神启示充分清晰性之间的张力?

问题8、人人都认识神,不仅仅是一个模糊的神的概念,普遍启示之所以普遍的意思,就是说人人,古今中外,从最落后的民族到科学发达的后现代的社会,每一个人,包括神经失常的,都认识神。这里说的都认识神,是怎样的认识?为什么实际上并不认识神?

问题9、普遍启示的全备性 (Sufficiency):普遍启示本身足以达成它的历史目的,也就是为超自然的救赎与启示提供一个适当的背景或平台。不容易理解这个全备性是“足以达成它的历史目的”,请与圣经的全备性进行比较展开进一步的解释。

第11-12课讨论题

问题1、林慈信牧师定义“特殊启示”是“达到永生之道”;“特殊启示主题、主角就是耶稣基督”。有的传道人指出特殊启示包括圣经和耶稣;圣经是特殊启示的书面表达,耶稣基督是特殊启示的生命表达;道成肉身的基督是特殊启示的最高峰。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

问题2、在第11课中,林慈信牧师指出特殊启示中的救赎历史,不是在人堕落后上帝才开始计划救赎人,而是在永恒中神就计划好的救赎计划;在人堕落后上帝展开、启示和成就这个计划。那么我们经常会被问到的一个问题是:神是全知全能,明明知道人会犯罪,(A)为何允许蛇诱惑人?(B)为何不阻止亚当夏娃的犯罪,而是麻烦地在人犯罪后进行救赎?如何应对?

问题3、在第11课中,林慈信牧师指出:“圣经本身不单是记录了特殊启示,圣经本身是启示,圣经是神的话”。如何进一步理解这两者的区别(启示的记录/见证vs启示本身)?新福音派,新正统神学在这个问题上的谬误什么?

问题4、如何进一步理解(A)“人要透过特殊启示,就是圣经的亮光来理解普遍启示”以及(B)“圣经、特殊启示,要纠正人对普遍启示错误的回应”?

问题5、以下对于圣经的认识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驳斥?

  • (A) 四福音记述了主耶稣亲自教导的话语以及祂的作为,而新约中其它经卷都没有直接记载主耶稣说过的话和做过的事。即使四福音之外的新约圣经是主耶稣的重要使徒(包括保罗、彼得、约翰等)所著,但由于他们的地位低于主耶稣,因此他们所写的圣经的真理性、效力和执行力也低于四福音。换言之,圣经中不同经卷因其作者不同而有高低程度上的分别。
  • (B) 对于《圣经》的理解和遵行需要与时俱进,如关于女人蒙头的教导。
  • (C) 《圣经》原文虽然无误,但原文已经失传,现在的版本和各种语言的翻译会产生偏差和错误,从而影响《圣经》的权威性和真理性。

问题6、011A指出,耶稣基督是圣经的主题、实质、精髓和目标,每一页甚至每一行都能读出主耶稣基督——旧约是指向祂,新约是显明祂。那么圣经中有些看似无关紧要的经文,如地理、旧约律法中的细节条款、家谱和日常问候语中也能读出主耶稣基督吗?我们应当读出祂的什么(e.g.,祂的性情、救赎、天国、永生)?

问题7、清教徒相信圣经是绝对真理,经文之间不会有真正的矛盾或冲突(011A清教徒释经原则第2条)。但我们在读经的时候,又会发现某些经文在字面或表面上存在矛盾或悖论。可否用011A中阐述的清教徒的释经原则和方法,以如下几段经文为例,分析我们当如何理解和应用貌似矛盾的经文:

  • (A) “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以及“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结18:20)。前者讲,耶和华神对于罪的追讨“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字面的意思是神对罪的惩罚会从父辈延伸到子孙,孩子将担当父亲的罪孽;但后者却明确的说,“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如果按照字面解经,似乎产生了矛盾。清教徒会使用何种原则和方法解释这两段经文?
  • (B) “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恐怕你与他一样。”(箴26:4)以及“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免得他自以为有智慧。”(箴26:5)。这两段对仗经文就同一事物(“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给出了“要”和“不要”的不同命令,如何能根据“文法-历史解经法”或采用“以经解经”的方式读出其背后的意义和教导?

问题8、在第12课中,林慈信牧师表示,我们理解圣经不可能是在真空中,都必然带着自己对神、对人、对宇宙的认识,自身的背景、经历和个性来研读圣经和接受启示;然而,由于本身的局限和罪性,人都会掺杂着自己的观念与成见读经,就如同摩西的帕子还在我们心上(林后3:14),无法真正认识神的性情和祂的旨意,甚至可能私意解经、自以为义。对此,林慈信牧师指出我们解经的方法,是需要顺服圣经的。但是顺服的前提是明白应当顺服的是什么,但我们或者不明白或者是带着自己的观念和成见理解圣经。绕了一圈又回到原点,似乎陷入了“要明白才能顺服,但要顺服才能明白”的悖论圈。如何突破这个认识的怪圈?

问题9、某处提到相信圣经无误不是得救的条件,那是否基要真理?

第13-14课讨论题

问题1、从《大话西游》《春光灿烂猪八戒》到《哪吒》,其实解构主义已经深深影响了普罗大众。好像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可以用解构主义的思路去看。甚至作者本人也很拥抱解构主义,比如金庸并不反对别人改编他的《笑傲江湖》:让令狐冲和东方不败产生爱情。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在非圣经的场合适度适时地用解构主义去看电视剧,电影,小说。当看圣经的时候,再“切换频道”,规规矩矩地查经,解经。这种想法可以吗?危险吗?危险在哪里?

问题2、如果神在每一段祂的话中,都只有一个明确的,穿越时空的意思。那么,是否说明我们要非常谨慎地对待“亮光”这个词?因为如果神要通过圣经对祂的子民说话,而且祂的话语意思是确定的,那么几乎不可能只有少数人有“亮光”,其他人都没有“亮光”吧?

问题3、对于第13课中“解释神的话,等于应用神的话”的理解:过去我们常常把“应用神的话”理解为努力将神的道“活出来”,在行为上更像一个基督徒。然而林慈信牧师的教导表明,圣经解释与应用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如林牧师所言,我们每个人在读经释经时,都带着自己的神学框架和既有观念。因此神的话临到我们时,我们并非中立的旁观者;无论是否意识到,我们每次研读圣经时也是祂话语的回应:要么甘愿顺服,让圣灵更新我们的心意;要么硬着脖颈、坚持己见、继续活在悖逆和抵挡中。在这个意义上,“解释神的话”是不是首先指向内在生命的翻转,让福音先在我们里面发生作用,这样更新的过程本身就是在“应用神的话”?换言之,“应用”并不始于外在行为的改变,而是从内心降服基督、被神的话语重塑开始;外在的行事为人,只是这内在更新后自然结出的果子?

问题4、关于013A中“神学都是伦理”的观念,

  • (A) “神学”的范畴和内涵肯定比“伦理道德”要深邃广大得多。这么如何理解John Frame提出的“神学都是伦理”?
  • (B) 这里的“伦理”与世俗社会中的伦理(如个人和社会道德准则、职业道德规范、科技与环境伦理等)有何本质区别?

问题5、林慈信牧师在第13课中说到:“来读这次的神学导论,首先,从学习方法开始、做作业的方法开始,你就感觉到,我在跟你们革一场命。是的,我是在跟各位,在做‘如何阅读的’一场的改变”。问题:林牧师这里指出的“如何阅读的革命”,应当怎样理解?是认识论层面的变革、方法论层面的改变,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问题6、保罗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信中,三次提到他所传福音的核心内容(林前1:17-18,23;15:3-4;林后4:4-6)。问题:

  • (A) 可否以这些经文为例,运用归纳式查经法(观察、解释和应用),并结合“以经解经”的原则,整合保罗在哥林多前后书中关于“福音”的教义要点?
  • (B) 这些经文是否涵盖了“福音”的全备核心要义?还是需要结合保罗其它书信以及整本圣经,才能形成对“全备的福音”的完整认识?

问题7、第14课中,林慈信牧师说到:“福音派传统的信念是每一段经文只有一个意义,就是说上帝启示这段的经文,有祂原来的意思。那并不表示说我们人——不论是改革宗的什么派的——不一定我们完全掌握到,但是上帝的意思,是要我们明白这段经文的原来的一个的意义”。

  • (A) 这里的“每一段经文只有一个意义”如何理解?
  • (B) 在实际研读解经中,我们往往既研究经文的本意和语境,也会探讨其属灵或延展性的含义(例如,十诫中对人要求的五到十诫的解读,随着时代更迭和处境的复杂,就会有更广泛的、延展和动态的解释),那么如何分辨并掌握经文原本的、上帝要我们明白的“一个意义”?

问题8、关于语言,

(i) 现代语言学提出这样一个命题:人类通过创造语言和思维体系解释和组织世界;然而,一旦话语体系被建立,它便反过来塑造人的思想和认知,形成双向互动。换言之,人既是语言的创造者,也是被语言塑造的产物。以网络时代为例,人们越来越依赖即时沟通、百字内的讯息和短视频交流。这种语言与媒介模式易在潜移默化中塑造肤浅、碎片化、极端、口号化的话语与思维体系,导致人们逐步丧失深入理解、理性思辨和独立判断的能力。进而,当人们带着这样的思维再去创造新的语言时,就会进一步强化这种向下的趋势,形成一种自我加速的闭环,加剧思维和表达的浅薄化。

(ii) 政客和菁英往往是操弄语言的高手。如最近的俄乌停战谈判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 调停者:必须停战,不能再死人了。俄乌先签署一个停战协议。
  • 俄罗斯:我们不反对和平,但停战协议是暂时的,不稳定的;不如一劳永逸地直接达成和平协议。
  • 调停者:有道理。那么俄乌两国总统就坐下来谈判和平协议吧。
  • 俄罗斯:好主意。但谈判的前提是乌克兰的总统必须具有合法性。乌克兰未按期大选,因此泽连斯基不具有合法代表乌克兰的资格。谈判之前,乌克兰必须先举行大选。
  • 乌克兰:战争期间无法大选。要大选,须待战争结束。

于是,和平进程陷入了鸡生蛋,蛋生鸡的逻辑循环。政客们娴熟地利用冠冕堂皇的语言、精心设计的逻辑死结和没有节操的不停反转,为的是达成他们背后的私欲。向世人展现的就是语言没有固定的意义和标准,可以被人随意操纵和扭曲;真理/正义被边缘化,语言成为是权力的工具和利益的附庸。问题:在这样的大环境中,

  • (A) 我们如何不被时代冲走,而是坚持“上帝是语言的主宰”,有意识地圣化我们的语言、思维和生活,真正活在祂的面光之中,讨祂的喜悦并荣耀祂的名?
  • (B) 面对现实挑战和冲突,如何克服无力、无奈与挫败感,做到无论身处何种境遇,都能真正欢欢喜喜地仰望基督?

问题9、后现代解构主义几乎渗透到当今社会的各个领域(文学、艺术、媒体、教育、政治和宗教等等),并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日常生活。它否定绝对真理、推崇相对主义和主观建构;失去对上帝的敬畏,挑战传统道德,游戏人生;抗拒权威,拒绝顺服任何更高的主宰;藐视规则与秩序,追求任意而行的自由;否认语言与意义的确定性(尤其质疑圣经的无误与权威),随意操弄话语、制造逻辑混乱与怀疑主义。问题:究其本质,解构主义是否为抵挡神的绝对真理、高举人的自主理性的产物?同时,它是否恰恰反映出人心对永生神至高权柄与最终审判的深层惧怕?

第15、16课讨论题

问题1、圣经所有的翻译版本都具有同样的权威性吗?记得之前听庄祖鲲牧师讲道的时候,他提过他自己也翻译圣经,那他自己翻译的圣经也跟和合本一样的权威吗?

问题2、圣经翻译在用词上面确实会“与时俱进”吧?比如说“书记”这个词在和合本翻译时候的意思跟今天就不一样了。有时候看和合本就不如看新译本更容易理解,这是否说明圣经需要每隔上百年就要重新被翻译一次,以保证它的清晰性?

问题3、我们相信《圣经》是神的话,是绝对真理,具有最高权威,超出人世间所有的言语和著作。然而非基督徒(甚至一些基督徒)可能会问:你如何证明圣经的话确实是上帝的话?我们会说,因为圣经自己宣告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3:16);“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1:21)。质疑者可能会继续挑战:你说圣经是神的话,是因为圣经说它自己是神的话?这岂不是循环论证?这样的自我认证不是存在逻辑上的谬误吗?面对这样的质疑,我们该如何用预设护教学的方法分析回应?

问题4、《威敏斯特信条告白》第一章《论圣经》指出,“……圣经是最必需要的 (e),因为上帝先前启示祂旨意给祂百姓的方法,现在已经不再使用 (f)”。林慈信牧师在第15课指出,这里的“上帝先前启示祂旨意给祂百姓的方法”包括“异象、梦、先知、传言、神亲自来、道成肉身、主耶稣来到等等”。然而,自从有了完备、清晰、有权威的《圣经》正典,神就不再使用这些方法向人启示祂的救赎计划。改革宗的立场强调:新约正典完成 = 神的启示已封闭。问题:

  • (A) 教会历史上,新约时代之后还是有很多人通过异象或异梦被神直接干预或启示,比如:
    • • 基督教早期教父耶柔米重病期间,经历了著名的“审判之梦”。在梦中,他看见自己站在神的审判台前,神责备他不是基督徒,而是哲学家西塞罗的追随者;并命令鞭打他。耶柔米在梦中感受剧烈的疼痛,醒来身体依然有如被鞭打般的痛楚感。自此以后他认罪悔改,专注于修道生活,将一生献给神,完成了著名的圣经拉丁文加大译本,成为真正敬虔跟随主耶稣的门徒。
    • • 《奇异恩典》的作者约翰牛顿在自传中写到那次彻底改变他人生的海难:当时海上风暴几乎把船打碎,水灌满船舱,他以为必死无疑。因而第一次在绝望中祷告神;他无法用言语描述那时的感受,只是开始想起那位他曾无数次嘲笑的耶稣;看见自己的罪……但也看见仍然有盼望。那天,主从高天伸手,把他从深水中拯救出来,使他后来回忆起这段经历常常引用林后5:19——“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这不是外在眼睛所见的异象,而是心灵的眼睛被神亲自开启后的领悟。正是这次异象式经历,使牛顿从昔日的奴隶贩子,转变为深知恩典、全心归向基督的牧者。
    • 这些属灵前辈的异梦或异象是不是神使用《圣经》之外的方法启示祂的旨意?
  • (B) 教会常常提及自己获得了“异象”(如宣教异象),这与神的启示相关吗?
  • (C) 当今社会,常常有人以“先知”自居,声称在异梦、异象或灵修中获得神“启示”或“预言”。面对这些现象,依照《威敏斯特信条告白》,我们当如何谨慎对待、智慧分辨?

问题5、关于圣经正典,

  • (A) 旧约正典是犹太人确立和传承的吗?
  • (B) 耶稣在升天之前向信徒提到了“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路24:44)。新约时代,旧约正典是否已经确立?是七十士译本吗?
  • (C) 新约正典是何时确立的?
  • (D) 《威敏斯特信条告白》第一章指出圣经的权威“不在乎任何人或教会的见证,乃完全在乎上帝(祂自己就是真理)”。教会历史显示,圣经正典是大公教会开会确立的。圣灵是如何带领和引导教会认出圣经正典的?
  • (E) 确立圣经正典的标准是什么?
  • (F) 圣经的各个译本的地位有差别吗?如字意释经之基要派认为“英文钦定本 (King James Version, 1611) 乃圣灵所默示的”,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吗?
  • (G) 大公教会如何甄别判定 “次经”(如,马加比一书、二书)、“伪经(如,以诺书)”不是神所默示的圣经正典?
  • (H) 林慈信牧师指出,神在永恒计划里选择了语言这个载体作为祂的启示工具,用的是希伯来文、希腊文和一点点亚兰文(第14课)。相较于当时的其它语言,这三种语言有何特殊性吗?
  • (I) 何为圣经的“低等批判”和“高等批判”?

问题6、对圣经无误无谬的持守,是否很大程度上要凭信心——相信三一真神的全能全智全善和全真,因而在启示、默示、记录、正典化、翻译与传承的每个环节,都必然保守祂话语的完备、纯正与真实?

问题7、016B《圣经无误的意义和当今适切性》中:

  • (A) 林牧师指出,“天主教也教导《圣经》之无谬无误。不过,他们同时也宣称教会(大公会议)及教皇之官方教导也具无误性及绝对权威”。这一点是否为天主教偏离真理的重大错误之一?
  • (B) 就新正统派的谬误,林牧师举了两例子::
    • (i) 美国联合长老会1967年信条中标题为“The Bible”中的一段告白:“上帝之唯一,足够的启示乃道成肉身之耶稣基督,上帝的道;圣灵透过《圣经》对耶稣基督作了独特的、权威性的见证,这见证被接受及被顺服为书写的上帝的话。《圣经》不是众多见证中之一个见证,而是独一无二之那见证。教会已接受了新旧约《圣经》为先知及使徒之见证;在《圣经》里,教会听到了上帝的话,而教会的信仰及顺服,都由这话培养及管制。”
    • (ii) 华人福音派论述“道”与“文字”之间辩证微妙关系的一段文字:“道成了肉身,上帝在地上留下了痕迹,在人世的历史中。见证人目睹耳闻,亲身摸过,争辩过,否认过。都过去了。随肉体之归于尘土而烟灭。感官的接触都过去了。还剩什么?遗留下了痕迹,以文字留在人世的历史中。文以载道。道,显现于字里行间之中,有待搜索、追寻、营造、想象、建构。一个历程,绝非当下。直至,那日子,那时辰。此间,还是文字!”
    • 咋听上去,这些论述似乎都有其符合圣经的地方,但又有哪里不对劲。可否逐句分析上述文字符合或偏离基要真理的地方以及其背后所预设的“坚固营垒”?
  • (C) 何为“命题式启示”和“非命题式启示”?
  • (D) 对于圣经中不同的文体(历史/叙事、律法、诗歌、智慧书、先知书/预言、福音书、教牧和启示文体)是否应当有不同的阅读、领悟和应用方式?

问题8、在大陆受过一定程度教育的信徒,可能都或多或少地接受过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唯物主义)的影响,并不知不觉的运用其方法论(尤其是辩证法),如:

  • (i) “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
  • (ii) “存在决定意识”
  • (iii)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 (iv) “真理是具体的、历史的、不断发展的”
  • (v)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 (vi) “历史的创造者是人民群众”
  • (vii) “矛盾冲突是进步的动力,否定之否定实现发展”
  • (viii) “唯一不变的是变化本身”

我们因此可能在无意识中带着这些预设来认识神、读圣经。可否揭示马克思主义背后的属灵真相,并探讨如何摆脱其在信仰上潜移默化的反神影响?

第17、18课讨论题

问题1、圣经中记载的神的仇敌或者抵挡神的人的言行也是神的话吗?应该如何理解圣经是神的话?

问题2、17课中说: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可兰经是不一样的,我们相信译本和抄本,只要是忠实表达原稿,就是神的话。可兰经是什么情况?

问题3、接续上次的问题,按照圣经如何评价辩证思维,比如矛盾对立的事物相生而存,具有普遍性;物极必反的规律。

问题4、第18课中第六点,是文本,就是经文,和它的上下文、它的处境之间的辨证式关系,不容我们随意的去夸大。这里的辨证式关系,是什么意思?与辩证思维有什么联系?

问题5、林慈信牧师以“真理”一词为例,指出,“范浩沙代表当代大多数的哲学家跟神学家,为了与后现代文化对话,必须采取了后现代语言的词汇。我在这里提出很严重的质疑,是否所有的世俗的词汇,都可以完全照搬过来,来使用呢?圣经对某些的、特定的词汇,有圣灵默示的用法和定义,我们可以不予理睬吗”。问题:可否举出更多例子说明圣经中哪些基要词汇具有特定的神学启示意义,不可与世俗语言混淆,也不能被随意更改或扩大其专属定义?什么是“保守的漂移Conservative drift”?

问题6、常常听到有人说,“我们要在读经中遇到神、遇到耶稣”。这样的愿望和表达应当是强调读经不单是理性知识的积累,而是生命与主发生真实关系。然而过分地、一味地强调读经时的自我感觉是否存在滑向新正统神学的危险?

问题7、林慈信牧师在第18课中谈到圣灵对圣经外在见证中指出,“纯正信仰的基督徒在诉诸基督的见证,来建立圣经的权威的时候,不要犯一个错误,就是唯独基督主义,还有其他的见证,圣经是先后作见证”。问题:

  • (A) 何为“唯独基督主义”?为何这是一种神学偏差?
  • (B) “唯独基督”是宗教改革提出的“五个唯独”之一,这与“唯独基督主义”是同一概念吗?两者有何区别?
  • (C) 如何理解“圣经是先后作见证”这一命题?

问题8、林慈信牧师在第18课中谈到圣灵对圣经的内在见证中指出,“有一些经训、一些教训,是只有一节圣经提到的,假如那一节圣经,含有了一项的教义,是只有那里才有的话,很奇妙的,那一节的圣经,所有的抄本之间是没有差异、没有分歧的”,

  • (A) 可否举例说明:当特定重要教义在圣经中只出现在一节经文的时候,圣灵奇妙的保守这节经文在所有抄本中没有差异?
  • (B) 提后3:16“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被认为是对神默示整本圣经最直接的宣告,但在经文中却列出了另外的说法——“凡神所默示的圣经”。这两个表述是同一意思吗?

问题9、林慈信牧师在第18课谈到圣灵对圣经的内在见证的第六点“圣经的权威,并不建立在圣灵的光照、圣灵的内在见证”中指出“圣经的权威是建立在神是圣经的作者,然后,圣灵与圣经同作见证,不是圣灵在人心里面的见证。圣灵在人心里面有作见证”。如何理解和分辨“圣灵在人心里面的见证”与“圣灵在人心里面有作见证”的区别?

问题10、林慈信牧师在第18课最后使用John Frame的“控制的角度”、“权威的角度”和“同在的角度”分析“神的话”。但神“控制/主宰”与神的“权柄/权威”是否具有高度重合性?可否合并理解为“神的超越性”,将Frame的三角形简化为两大核心特性:神的超越性+神的同在性?

问题11、西方政治光谱中存在左翼(自由派)和右翼(保守派)的划分:右翼/保守派通常被视为强调回归圣经和正统信仰(如反对堕胎、反对同性婚姻,主张限制政府权力等);而左翼/激进派或自由派则被认为倾向世俗化、自由化,甚至部分拥抱文化马克思主义或无神论(如支持社会福利和财富再分配,主张社会正义、超越一切的爱等等)。这种政治光谱不仅造成社会层面的严重分裂和对抗,也在教会中引发争端和撕裂。例如,在YouTube上就出现部分牧者公开批评那些不支持Trump总统,或对其政策和人品持质疑态度的牧者或信徒,并将其贴上信仰偏差甚至违背圣经的标签(如于宏洁牧师和林慈信牧师都因此遭受质疑)。问题:

  • (A) 作为基督徒,本应在神的公义和基督的爱中“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但事实上却不仅常在政治立场和社会议题上持有或保守或激进的倾向而且还会分门结党、相互倾轧。如何从属灵的角度看待和应对这样的冲突?
  • (B) 如何看待政治人物所主张和推行的符合圣经的政策以及其言语行为所暴露的罪(sin)和道德败坏之间的张力?
  • (C) 有人主张基督徒应当积极参与政治,因为神“在人的国中掌权”,我们作为祂的仆人应当在各个领域遵行祂的旨意、彰显祂的荣耀;但有人引用耶稣的话:“凯撒的物当归凯撒;神的物当归神”指出应当政教分离,认为基督徒不宜直接参与政治。什么才是符合圣经的政治观?

问题12、神把教导和捍卫真理的使命交给祂的教会。但是“教会”这个词给我的感觉有点像“人民”,你也不是“人民”,我也不是“人民”,但是千千万万个“你”和“我”加起来就是“人民”了。同理,任何一间地方教会并不能宣称自己有高于其他教会的对于真理的解释权,但是千千万万个地方教会组成的“大公教会”就可以了。我可以这么理解吗?如果可以的话,那么问题就来了,败坏的路德宗,败坏的圣公会和United Church这些组个队,或许人数更多,他们如果自称自己就是真正的“大公教会”,有捍卫真理解释真理的权柄,我们好像就没办法去辩驳。就好像天安门广场上,有一群人民的解放军,还有一群人民的儿子,他们都宣称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但事实是双方并不同彼此认同,和谐相处。

问题13、“物极必反”是人类在历史、社会、自然中对普遍启示的直觉观察,却常被误解为宿命或循环规律。怎样进行合乎圣经的回应?

问题14、“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是出自《周易·系辞传》的哲学思想,用以阐述宇宙的起源和演化过程。无极代表宇宙未分化的无限虚无状态;太极是无极中产生的一点生机,蕴含了阴阳的潜在性;两仪是太极中分化的阴阳二气,是宇宙万物的基本对立力量;四象是阴阳组合产生的四个基本形态(如太阳、少阴、太阴、少阳);八卦则是由四象再叠加阴阳符号而形成的八种基本图形,象征宇宙万物的变化。 这是中国文化的基础,能否以圣经观点分析一下。

第19-20课讨论题

问题1、关于旧约正典,林慈信牧师在第19课中谈到自由派学者对旧约形成的三阶段理论以及三次正典化的观点;他们认为旧约更大程度上是犹太人在历史中编撰、集合和确定的,并将最终的正典化归功于主后约90年的雅姆尼亚(Jamnia)会议。林牧师指出这种观点与纯正信仰相悖,应当受到批判,但在课程中并没有进一步展开。问题:

(A) 自由派这一观点的问题何在?如何偏离了圣经所启示的正典观?

(B) 从纯正信仰角度看,旧约正典与新约正典是否都尊崇同样的原则,即神就是正典,是旧约和新约圣经的作者;圣经的正典是由神自我建立,具有自我见证与自我合法化的特性;正典的形成不是单纯无情的历史过程,而是神直接参与、介入并掌控的过程?

问题2、关于新约正典

  • (A) 林慈信牧师指出,教会一直以来就认定“福音”是单数——即福音是一个。那么圣灵为何将“一个福音”体现在四部而非一本福音书中?四重福音书是如何各有侧重又统一联合的?
  • (B) 为何《希伯来书》,《雅各书》和《彼得后书》在较晚的时候才被教会承认为新约正典?
  • (C) 针对哥林多教会的属灵光景,保罗先后写了四封书信,但只有两封(即《哥林多前书》和《哥林多后书》)被保留了下来。这是否可以作为圣灵在正典确立过程中介入、带领教会取舍一个例证?
  • (D) 林慈信牧师在第20课中指出:圣灵默示本身不足以作为判定圣经正典的唯一准则——“默示和正典是不一样的,因为使徒们有些被圣灵感动、默示而写的书卷,并没有列在正典里面”。这是否意味着圣灵默示的范围大于圣经正典的范畴?

问题3、在第19和20课中,林慈信牧师重点讨论了2-3世纪的三个异端:马吉安派、诺斯底主义和孟他努派,并指出它们的核心异端思想:

  • 马吉安派:割裂新约与旧约的神,拒绝否定旧约的神
  • 诺斯底主义:强调救赎依赖神秘的属灵知识
  • 孟他努派:宣称圣灵有新的浇灌和启示,从孟他努开始

圣经教导我们“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传1:9)。有牧者指出,后现代社会中出现的很多异端思想都可以追溯到5世纪之前的教会异端。问题:上述三种早期异端是否在当今社会仍有延续?如果有,是以何种“马甲”体现的?

问题4、诺斯底主义的一个重要派别倾向“一元论/泛神论”,即否定或消除创造主与受造物之间绝对且不可混淆的地位,把神、宇宙(自然界)和人至于一个维度中,从而主张“神即宇宙”,并认为人具有“神性”。然而圣经清楚启示:神造人,是“照着祂的形象和样式”(创1:26-27)。因此,人虽有限且受造,却仍被神赋予自由、拥有爱心、追求公义、向往幸福,映射出创造主的特定属性。问题:

  • (A) 圣经所说的“人有神的形象”与诺斯底主义所言“人具有神性”如何区分?
  • (B) 若混淆这两者,会在真理信仰与属灵生活上带来怎样的偏差与危险?

问题5、我们应当依据哪些标准和原则判断(A)一种信仰或体系属于异教,以及(B)一种教义或群体构成异端?面对异教和异端,信徒应当采取的态度是否相同?

问题6、关于得救与“知识”的关系,我们应当如何平衡理解?一方面,没有人是因为掌握了全备的教义或完全明白救恩的奥秘而被救赎,因为救恩乃出于神单方面的恩典,而非基于人的理性或知识的多少。但另一方面,如果一个自称信主的人,对三位一体的真神、基督的代赎与圣灵的重生缺乏真正的认识,甚至对福音核心真理漠不关心、可有可无,这恐怕很难被称为有真实的信心。这样的信徒会不会如《何西阿书》所警戒的那样,“我民因无知识而灭亡”,甚至被神“弃掉”(何4:6)?

问题7、林慈信牧师在《神学导论》中似乎没有直接提及“普遍恩典”和“特殊恩典”。这两个概念与“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是否存在某种对应或重合关系?

《神学导论》讨论题:第01-08课

第01、02课讨论题

问题1、保罗在书信里提到他用福音生了他们,他为他们再受生产之苦。这个用本节课所提到的重生的概念就解释不通了吧?因为重生是100%神的工作,是不是只能把保罗这种描述理解为比喻的修辞?

问题2、看了磐石之上关于重生的讲解,它好像把重生的结果和重生混在一起说了。照着它的描述,感觉重生的时间线可能是一瞬间也可能会好几年。所以重生,归正这两件事的时间顺序是不是也是很模糊的?(逻辑上并不模糊)再拓展一下,如果顺序错了:比如是先悔改再重生,这样理解救赎的顺序会产生什么问题吗?

问题3、我可以不可以这么理解:重生之后的人会同时用理性,情感和意志去a学习真理b顺服神的道c爱弟兄姐妹?这就是重生的必然结果。

问题4、说到悔改,神的话常常首先让我看到别人身上的问题,而非自己心里的不顺服与叛逆,所以认罪常常感受不到痛悔和更加依靠神。诗篇里面有没有为我这种情况量身定做的一篇?

问题5、为什么我看哥林多前书第七章就看不出来 神的三元组:控制,权柄和同在?能不能以此章举例子来说明一下?

问题6、人有罪性,信主耶稣后还会犯罪,有人会认为"犯罪后再悔改就好了,神又会赦免我们的罪"这固然是要感谢主的,但同时也会带来"躺平"的现象,不深刻地靠着主来对付自己的罪,学了第一课关于"悔改、重生和圣洁"之后能否看到神对重生的基督徒的心意是什么?

问题7、在《今日牧师和信徒的圣经世界观》一文中指出:纯正的三位一体的教义认定圣灵是一个位格。但目前的状况是有1/3以上的主任牧师认为圣灵并非一个位格,而是 “神能力的象征”。后者错误的实质是什么?有何种危害?

问题8、在001B《重生》一文中“为何一定要重生”第2点原因“人是眼瞎的”中提到马太福音13:13-15——“所以我用比喻对他们讲,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这是引用《以赛亚书》6:9-10的经文;这段经文也在《使徒行传》中被保罗引用过(徒28:26-27)。(A)问题在于人对于神、基督和真理的认识以及悔改转回是无法依靠自己做到的,必须是籍着赐智慧和启示的圣灵在人心里动工。所以,神在这里似乎是就人不能完成“非人力所能及”的事而责备人,如何理解?(B)另外这段经文似乎也在暗示神不期待人的悔改归正——“恐怕……,我就医治他们”。如何理解?

问题9、听了第01和02课的课程,看了讲稿和参考资料,对于其中的内容就如同尼哥德慕面对主耶稣的教导一样,依然是似懂非懂,好像有些明白,却无法真正的理解或者只是停留在理性认知的层面。如同哥林多前书8:2所言,照所当知道的,仍是不知道。那么应该如何从属灵的层面更深的理解教义,并化为生命和行动呢?

第03、04课讨论题

问题1、阅读材料里有一句是这么提到的:“这就说到一种内在的催逼力量,也可称为“主观因素”。在辨明何为神的呼召时,是少不了的。有人曾说,真正的基督信仰中,往往伴随著神秘色彩。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看:如果神呼召你,他的灵必叫你的心有清楚的感动,而这样的感动是日益增强,而非日渐减弱,你很清楚渴望去事奉神。月复一月、年复一年,事奉他的心有增无减。你不能从你现在所作的工作得到满足,心中就是想更多服事神、更多将自己献给神”。这里所提到的是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要用的内在反应吧?不应该仅限于传道人和牧师?那为什么好像“呼召”这个词现在渐渐变成了全时间事奉的专属词汇了呢?现在我们习以为常的教会聘请传道人的模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呀?

问题2、阅读材料里提到“4.一个传道人的培养(不论全职或带职),极需教育牧者、长执、信徒之支持、鼓励、指导和认可。在实习方面,同学们需具谦虚学习之态度,好叫神的灵亲自教导我们。教会方面,也尽量避免对待神学生如“廉价劳工”,把百般的责任加在他们的肩上。神学生需有健康的身体和家庭生活,安静在神面前等候的时间和空间(做神学院指定之功课不在此“安静等候”之范内!)也需有充份的机会观察、分析、思考、学习,好叫实习能真正结出“成熟”的果子来。这方面教会扮演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教会中有诚心、尽力爱护神学生的家庭及长执,在神的国度中是莫大的祝福。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养一位成熟的传道人,人人有责!”本堂在培养传道的过程中有没有过一些亏欠?为什么时常感觉教会的大大小小的事工都是传道在参与,常常是“会众张张嘴,传道跑断腿。”

问题3、是不是绝大多数信徒都停留在被神塑造6个阶段的第3阶段啊?如何才能突破呢?或者说我们是不是要竭力追求进入第456阶段?

问题4、关于John Frame提出的神主权的三个属性和三个视角的问题。现在社会常见的思维方式和分析方法常常是二元的,非黑即白,非善即恶,很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如热爱和平就反对所有战争(无论正义与否);反感某个国家或领袖就全盘否定其所有政策和言行。在属灵方面,可能会不自觉的突出强调神的某个属性(如爱),又或者会对立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神的预定与自由意志、律法和恩典等等。Frame提出的理论,(A)是否可以纠正和替代二极管式的思维方式?(B)如果是,可否举例说明如何运用弗兰姆认识神的知识论的三角形分析法进行纠偏?

问题5、外星人、平行空间、玄学、濒死经验、自称先知说预言(如印度神童阿南德、英国预言家帕克等)是否都属于神秘主义?如何从神的视角正确对待它们?

问题6、林慈信牧师指出“天人合一”是不符合基督教教义的概念。但圣经中的系列经文——“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6:17),“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约15:4)以及“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 是不是表明:如果我们披戴耶稣,那么就是与主耶稣基督合一,而主与父原为一,从而推导出我们与神合一或者“天人合一”?

问题7、基要主义者坚定不移地持守圣经无误(inerrant)和无谬(infallible)的真理。谬误这两个字通常是放在一起使用,意思是没有错误。那么“无误”和“无谬”这两个词在表达圣经的绝对真理时有什么差异,或者说它们分别强调了圣经哪方面的特性?

第05、06课讨论题

问题1、课程提到学习装备的三种类型:1 To Be 2 To Know 3 To Do。能不能结合我们教会过去15年的推动的学习课程,分享一下我们在学习这三种类型的课程的时候,有哪些经验教训?比如说:我们是如何决定学什么课程的?是祷告清楚有感动开展,还是看到需要之后开展?主要由某一两个人推动还是教育部➕理事会有共同的看见?站在现在回顾我们教会开展的学习,有哪些做错的地方,踩过的雷后人要鉴戒?

问题2、看了神学教育的历史,感觉不同的教育方式在不同的阶段都被神使用,真的有一种最符合圣经的神学教育模式吗?如果有,是不是就是我们教会应该追求的?华人的神学教育有什么挑战?海外华人对比其他族裔的基督徒,我们的特点是什么?罪性更多地体现在什么方面?(纯感受:海外华人教会的历史真的比我感觉的要短好多,在教会历史的长河里只是一个小浪花,我们应该在教会2000年的传统面前谦卑下来,不应自高自大!)

问题3、关于神学教育的历史。既然圣经提到的形式更多是师傅带徒弟的模式,为什么圣经里的方式到现在看似有限制性了呢?为什么现代神学教育不能按着圣经的神学教育模式来遵循呢?圣经无误在这件神学教育模式上是否就没有被体现出来?

问题4、在6月8日主日讲道中,客座牧师的证道经文是罗马书12章1-2节。他用较大的篇幅阐述了这样一个应用模型:信念 =》选择 =》行动 =》生命途径 =》群体文化。这看似是完整的逻辑链条,但仔细分辨却很难说是完全出于圣经,反而更贴近社会学的核心原则和机制。如“信念”这个概念,这是指神所赐的信心(弗2:8)呢?还是更倾向于一种以人的自主为出发点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再如“群体文化”,圣经没有这个词;那么它是指以圣灵为主导、在真理上的合一的基督教文化呢,还是荣耀自己高举人本的“巴别塔”文化?当然,牧师后半部分的讲道中也明确:我们要用神的话语更新我们的信念,改变我们的行动;要将主权交给圣灵,由祂引导我们的选择和途径;成圣就是要不断的被圣灵更新,活出与福音相称的生活;被信念更新了的群体生活,以基督为中心的文化就会应运而生等等。但基本上牧师还是在使用最先提出的模型(即信念 =》选择 =》行动 =》生命途径 =》群体文化)作为原点,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却没有强调“心意更新而变化”是对以自我为中的彻底颠覆,从人本到神本,且是圣灵借着圣道做工才可能发生。

就此讲道,我有如下的问题:

  1. 将社会学作为工具解释圣经存在问题吗?是否会产生正道上的偏差?
  2. 世界上的学问(如社会学、心理学和哲学等)是否都是人本的?是否都与圣经真理完全对立?可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融入圣经真理?
  3. 讲义006A中提到“读出来”和“读进去”的解经原则。上述讲道是否更倾向于把自己的想法(社会学的原则和机制)读进《圣经》?如果使用“从《圣经》里面找出圣经的教导”的“读出来”的解经方法,如何解读罗马书12:2?
  4. 牧师用自己的经历举例说明信念、选择到行动的历程以及圣经的指导作用,包括他的事工,应用的是约书亚记1:8-9;他的家庭,应用的是约书亚记24:15;他的婚姻,应用马太福音19:6。谈及圣经的应用,我们也常常引用一句/一段经文来应对自己目前的问题或处境。但在讲义006C中论述清教徒的解经原则中—— “5.以经验和实际来解释《圣经》”以及“6.以信心解释《圣经》,寻求现实中的应用”—— 似乎比这种以金句为主导的圣经应用更为深邃和宽广(如讲义对《天路历程》的评价)。可否进一步解读006C中清教徒解经原则的第5点和第6点?

问题5、宗教改革后,新教的宗派林立,超过万余。这给人的印象是基督教内部缺乏合一(反而是异教更为团结),也会绊倒信徒/非信徒(有的慕道友表示,如此多的宗派不知要认同加入哪一个)。如何以神的视角看待祂自己教会的不同宗派、大小分枝?这些宗派在机要真理上有本质区别吗?

问题6、林慈信牧师多次提到“平信徒”,这个概念是否适用于非天主教的基督教教会?

问题7、因为在注重祷告、读经、传福音、受苦之同时呢,比较忽略的是:第一,文史哲,就是人文的学习;第二,是有系统的神学、哲学跟护教的训练;第三,是外语的学习。

问题8:如果不忽略文史哲,那对它们应当有什么样的态度?如果不忽略是为福音的传讲做准备吗?因为圣经上说:我常为你们感谢我的 神,因 神在基督耶稣里所赐给你们的恩惠;又因你们在他里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识都全备(哥林多前书 1:4-5 )。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在圣经里面得到全备的知识,为什么还要“不忽略文史哲”,这基于我心里认为文史哲的任何观点是由下往上寻求中,从人而来的。是不是可以理解说,圣经从上往下的启示让我们有正确的标准,去了解文史哲就可以看到人具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如果是这样,那第二个问题似乎也有方向了?

问题8、若要现实的应用《圣经》,我们必须熟识人们心中在想什么事。清教徒坚持,要成为一位释经者,除了研读《圣经》以外,还必须研究人。问题:研究人,具体指什么?

问题9、如果时间允许的话能不能从存在的视角,处境的视角和规范的视角分析一下以色列这次对伊朗的进攻?

第07、08课讨论题

问题1、第七课提到“我们往往高估我们一年之内可能成就多少事。但我们却往往低估我们两三年之内可能成就多少事。”据我观察大多数弟兄姐妹好像都没有一个属灵的计划目标,甚至有的人会觉得过一天算一天,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也好像蛮不在乎。这种情况怎么破解?(联想到了地狱家书中思固歹对温吾德所说的“你的工作就是让他默许自己灵性的不冷不热,并且逐渐安于现状,说服自己毕竟还不是那么低。在一两个星期内,你会让他怀疑自己最初的基督徒生活是不是有点过头了。和他谈谈「凡事适度」。一旦你能让他认为「宗教点到即止就很好」,你就能为他的灵魂欣慰不已了。对我们来说,适度的宗教和没有宗教一样好——而且更加有趣”)

问题2、第七课有提到,教会事工里面包括治理的事工;也有人有治理的恩赐。能不能用圣经或者现实生活的例子说明一下:什么是治理教会的恩赐?(因为我受到世俗观念里management这个概念影响太深,总是觉得治理就是管理教会里的人事物)。

问题3、阅读材料里面第95页,作者分析了“何以华人信徒和牧者似乎特别擅长教会的内战?”作者分析的这两个原因我好像都没怎么体会到呢?是因为将近40年之后,华人教会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吗?还是因为我个人经历尚浅,所以体会不到?

问题4、我们如何可以用符合圣经的方式来自我查验自己有没有教导的恩赐?(除了向神祷告和众肢体的印证这两种方式之外)

问题5、林慈信牧师所讲的西方哲学史,我们教会是不是可以组织学习一个精简版本?不指望一口气学会独孤九剑,先学会破刀式打跑田伯光🗡️

问题6、阅读材料关于教会对平信徒的教牧策略,能不能总结一下牧师想表达的内容?有点看不懂,感觉读到后面像是在讲全时间事奉的人和刚出神学院的牧师传道,没有讲太多平信徒的教牧策略?

问题7、第七课林牧师回答作业问题时,提到文化使命,这个是什么意思?

问题8、关于“敬虔”

  • (A) 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敬虔”包括主日敬拜,按时参加团契,每日读经祷告灵修,什一奉献、参与教会服事。这是圣经要求的“敬虔”的本质?
  • (B) “敬虔”与“圣洁”有何关系?
  • (C) 从正统教义看,17世纪“敬虔主义”所兴起的属灵复兴运动是否存在偏差?如果有,为何信徒对上帝的敬虔也能导致真理上的偏差?对我们持守真道不偏左右有何借鉴?

问题9、我们对神的认识、教会生活和门徒实践似乎很少纳入“圣约”这个神学框架中。可否进一步解析“圣约”的意义以及“圣约”在整个神学和教义体系中的位置?

问题10、在第8课中,林慈信牧师讨论了教会的各个职务和治理。请问:教会的组织架构与世俗的公司和非赢利机构的架构可以类比吗?例如股东(members),董事会(执事会/长老会),高级管理层(牧师/传道同工),中低级管理人员(教会干事/小组长),员工(教会同工)等职分之间是否存在某种结构、权责和决策上的可比性?

问题11、关于希腊哲学柏拉图“灵肉二分”的思想,

  • (A) 在圣经中也区分灵魂和肉体:“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祂”(太10:28));“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传12:7)。柏拉图哲学中的“灵肉二分”与圣经中区分“灵肉二分”有何区别?
  • (B) 《圣经综合解读》中关于林前15:53【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变成:原文是穿;下同)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的解读指出,“变成”(53节)原文是“穿”,比喻身体并不是真正的本人,只是衣服而已。复活的灵性身体是神给我们生命的另一套衣服。林慈信牧师在一次有关基督复活的讲道中指出,不要说“Man has body; Man has spirit/soul(人有身体,人有灵魂)”——这是希腊哲学的观点。正确的理解是“Man is body; Man is spirit/soul(人有身体,人有灵魂)”,即身体就是本人(self),这是从物质角度说的;灵魂就是本人(self),这是从非物质角度说的。林牧师的教导似乎与上述解经不一致,如何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本人”?
  • (C) 所有的哲学思想(从鼻祖柏拉图开始)是否都是林慈信牧师所指出的,人本的、自义的、从人的自主理性出发的体系?

问题12、如果有时间,可否分析AI对信仰生活的影响:AI对于属灵问题和释经难题似乎都能头头是道、条理分明地给出解答。然而,若干牧者指出,AI形成的圣经解读和讲道文稿虽然逻辑清晰,却没有“生命”,无法真正造就人。两个问题:

  • (A)为何说AI没有“生命”,不能造就属灵生命?
  • (B)由于AI使用便捷,许多人很快就依赖它解决问题(包括属灵问题)。那么AI的背后是否有邪灵?我们应当如何谨慎使用?

九、再思保罗新观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兴起的保罗新观(New Perspectives on Paul)认为,教会从从奥古斯丁开始就误解了第一世纪的犹太教、曲解了保罗,马丁·路德和加尔文总结的福音真理都是错的。新观相信:「神的义」并非公义,而是神对盟约的信实;「因信称义」的「信」并非信心,而是「忠心」;未来的称义取决于信徒是否一生忠心遵守盟约,得救的确据并非神的恩典和应许;人不需要从神的定罪与忿怒中被拯救,基督的代赎和挽回只是一种异教观念……保罗新观和新正统神学都以学术的名义,首先席卷神学院、进而影响教会,成为二十一世纪初最流行的「别的福音」。

  以下是美国正信长老会(The Orthodox Presbyterian Church)在第73次总会《称义报告》中对于保罗新观的分析和批判。这部分可以作为本课程的补充部分,总共3小时。

  1. 什么是保罗新观?
  2. 保罗新观的前提:圣经论
  3. 保罗新观对神的义、律法的行为和称义的定义
  4. 保罗新观的称义论;批判保罗新观的三个定义
  5. 批判保罗新观的称义论:盟约和法庭
  6. 批判保罗新观的称义论:末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