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上)

为什么友情在现代不受重视

  在谈论亲情或爱情时,我们总是不会缺少现成的听众,两者的美和重要性一直被人们反复强调,几乎到了夸大的地步。即使「拆穿家」在有意识地反对这种颂扬的传统时,在这个意义上也是受到了这一传统的影响。但是,很少现代人认为,友情是一种可以与亲情和爱情比拟的爱,甚至可以算得上是一种爱。我不记得在《回忆录 Memoriam》(英国十九世纪诗人丁尼生Lord Alfred Tennyson的长诗)之后有什么诗歌或小说歌颂过友情。现代文学中,类似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瓦格纳的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中的男女主角)、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前者为罗马统帅,后者为埃及女王)、罗密欧与朱莉叶的爱情有无数的翻版,但是,像大卫与约拿单、皮拉德斯与俄瑞斯忒斯(荷马史诗中的人物)、罗兰与奥利佛(两人均为查理曼大帝的将军)、艾米斯与艾迈尔(英国十三世纪传奇故事中的人物)这样的友情却没有。在古人看来,友情是最令人愉悦、最具人性的爱,是生命的冠冕、培养美德的学校。相比之下,现代社会对它却不够重视。当然,我们承认,男人除了妻子和家庭之外,还需要几位「朋友」。但是,那种承认的语调本身,以及被承认者称为「友谊」的那种交情,都清楚地表明,我们所谈论的,与亚里士多德用希腊文「Philia」表达的美德「友情」,以及西塞罗用拉丁文「Amicitia」撰书论述的「友情」,几乎毫不相干。今天,「友谊」只是一个边缘化的东西,并非人生宴席中的一道主菜,乃是一种消遣,用来填补时间的空隙。这种情况是如何出现的呢?

  第一个答案、也是最显而易见的答案是:因为很少有人体验过它,所以也很少有人看重它。人们之所以一生都可能没有体验过它,根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友情与其他的爱如此鲜明地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友情是最不自然的爱,因为它最不本能、最不与生俱来、最不生物、最不合群、最不必要;我这样说并无贬义。它最不容易引起神经的兴奋,不会使语调变化,不会加快脉搏,也不会让面容改色。它本质上是个人之间的事,两个人一旦成为朋友,就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群体。没有爱情,我们谁也不会出生;没有亲情,我们谁也不能长大;但我们可以在没有友情的情况下生存和繁衍。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人类不需要友情。一个集体、群体或社区甚至可能不喜欢、不信任它,掌权者们经常如此。无论是校长还是宗教团体的领袖、上校还是船长,当他们看到自己的下属三三两两地产生亲密牢固的友谊时,都会感到不安。

  友情这种所谓「不自然」的特点,足以解释为什么它在古代和中世纪受到推崇,到了当代却逐渐遭到轻视。那些时代最根深蒂固的思想是苦行和出世,对于天性、情感和肉体,人们或者心存畏惧,认为它们是对灵魂的威胁;或者予以鄙视,认为它们代表人类地位的堕落。因此,这种看起来最独立于、甚至最轻视纯粹天性的爱,便不可避免地最受珍视。亲情和爱情太明显地与我们的神经连在一起,太明显地与动物共享。你可以感觉到它们牵动你的五脏六腑,让你心神不宁。但在友情之中,在那个由自由选择的关系构成的光明、宁静、理性的世界里,你摆脱了这一切。在所有的爱中,唯有这种爱似乎将你提升到神明或天使的层次。

  但是,中世纪之后,浪漫主义兴起,「感伤喜剧 tearful comedy」(法国18世纪感伤主义戏剧,将催人泪下的背景与大团圆的结局融合在一起)风靡一时,「回归自然」及崇尚情感之风盛行。随之而来的是感情的滥觞,这种倾向虽然经常遭到批驳,但却从那时一直延续至今。最后是对本能——血液中的「黑暗神灵」——的崇尚,其崇拜者可能无法建立男性之间的友谊。在这个新的时代,曾经使友情备受推崇的种种优点,现在都成为它的缺陷。它没有足够的悲喜交加、信物呢喃去取悦感伤主义者,也没有足够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来吸引原始主义者。它看起来苍白瘦削,是一种素食的爱,而不是更为有机的爱。

  还有一些其他原因导致了友情的不受重视。现在,许多人认为,人的生命仅仅是一种高级复杂的动物生命,所有不能提供动物起源和生存价值证书的行为都是值得怀疑的。在这方面,友情的证书不是很理想。此外,认为集体高于个人的观点必然会贬低友情,因为友情是人在个体性最强时建立的关系。友情就像孤独一样,确实会把人从集体的「团结」中抽离出来。更危险的是,它让人三三两两地离开。因为友情具有选择性,只是少数人的事情,某些形式的民主情感自然会对它怀有敌意。说「这些人是我的朋友」,意味着「那些人不是」。由于所有这些原因,一个人若像我一样,认为古人对友情的评价是正确的,在论述友情时,他就必然会将笔墨放在重建友情的地位上。

反驳「友情实际上都是同性恋」

  有破才有立,我首先必须去从事一点非常讨厌的「拆除」的工作。在我们这个时代,实在有必要反驳「每一份坚定而认真的友情实际上都是同性恋」的理论。

  在此,「实际上」这个危险的字眼很关键。如果说每一份友情都是有意识的、明确的同性恋,显然是错误的。因此,那些聪明人就藏在一个不那么明显的指控里,说它「实际上」是不知不觉的、暗地里的、在某些匹克威克(狄更斯《匹克威克外传》的主人公,天真善良、不谙世事)意义上的同性恋。这一点虽然无法证明,当然也永远无法反驳。那些聪明人一点也不会因为在两个朋友的行为上找不到同性恋的正面证据而尴尬,反而一本正经地说:「这正在我们的意料之中。」于是,缺乏证据本身就被视为证据,正如没有烟雾证明火被精心地隐藏起来一样。如果确实有火,这样说没错,但我们首先必须证明火的存在。否则,我们的论证就如同一个人说:「如果那把椅子上躺着一只隐形猫,椅子看上去就是空的;现在,椅子看上去确实是空的,所以椅子上躺着一只隐形猫。」

  隐形猫的信念,从逻辑上也许无法反驳,但它却向我们透露了很多有关相信者的信息。那些认为友情不是一种独立的爱,只是变相的爱情或爱情花絮的人,暴露了他们从来都没有朋友的事实。我们其他的人都知道,虽然我们可以对一个人同时产生爱情和友情,但在某些方面,没有什么比爱情更不像友情了。恋人们总是谈论他们的爱情,朋友们几乎从不谈论他们的友情;恋人们通常面对面,沉浸在彼此之中;朋友们则肩并肩,专注于某些共同的兴趣。最重要的是,爱情只要持续,就必须只存在于两者之间;但友情却远远不限于两者,只有两个人的友情甚至不是最好的,这里面的原因很重要。

  兰姆(Charles Lamb,英国散文家)曾经说过,假定三个朋友甲、乙、丙当中,甲去世了,那么,乙不仅失去了甲,还失去了「丙身上甲的成分」;同样,丙也不仅失去了甲,还失去了「乙身上甲的成分」。在我的每位朋友身上都有一些东西,只有另外一位朋友才能将其充分地引发出来;仅凭我自己,并不足以让他展示全貌,还需要有其他的灯光来呈现他的各个方面。既然查尔斯(Charles Williams,英国作家,路易斯的挚友)已经去世,我就再也看不到罗纳德(J.R.R.Tolkien,《指环王》作者,路易斯的挚友)对查尔斯所独有的笑话的反应了。我不但没有因为查尔斯的去世而更多地拥有、「独占」罗纳德,反而拥有得更少了。所以说,在所有的爱中,真正的友情嫉妒心最小。只要新来者有资格成为真正的朋友,两个朋友就乐意有第三方加入,三个朋友又乐意有第四方加入。然后,他们就像但丁著作中那些幸福的人一样,说:「啊,来了一位会增加我们的爱的人。」因为在这种爱中,「分享不是夺走」(引自珀西·雪莱的抒情长诗《心之灵 Epipsychidion》)。诚然,除了缺乏志同道合的人,还有一些实际的考虑,如聚会场所的大小,讲话能否听见等问题,会限制朋友圈子的扩大。但在这些限制的范围内,随着与我们分享的人的数量增加,我们对每位朋友的拥有不是减少,而是增多。在这一点上,友情展示了它与天国本身光荣的「相似的接近」。在天国里,不计其数的蒙福者增加了每个人从神那里享受的祝福;因为每个人都从自己的角度看神,无疑也会将这种独特的异象传达给其他所有人。一位老作家说,这就是为什么先知以赛亚异象中的撒拉弗彼此呼喊「圣哉!圣哉!圣哉!」(以赛亚书6:3)。我们之间越是以这种方式彼此分享天粮,我们所有的人越会拥有的越多。

  因此,在我看来,每一份友情都是同性恋的理论毫无根据。这并不是说友情和不正常的爱情从未有过交织,某些文化在某些时期似乎有玷污友情的倾向。我认为,在以前好战的社会,它尤其容易潜入成熟的勇士与其年轻的副手或侍从的关系之中。无疑,这与行军作战途中身边没有女人有关。在我们认为需要、或者可以断定一种关系是否掺杂着同性恋时,显然应该以证据——如果有的话——而不是以先入为主的理论为指导。亲吻、流泪和拥抱本身并不是同性恋的证据,否则含义就太滑稽了。赫罗斯加拥抱贝奥武甫(英雄史诗《贝奥武甫》中的人物),约翰逊拥抱鲍斯韦尔(Samuel Johnson和朋友James Boswell,都是英国作家),塔西佗(Gaius Cornelius Tacitus,古罗马历史学家)的作品中那些胡子拉茬、身经百战的百夫长在军团解散时相互拥抱、祈求对方给予最后的亲吻……他们都是同性恋吗?如果你连这个都能相信,你就可以相信任何事情了。纵观历史,我们需要作出特别解释的,不是先辈们公开表达友情的这些举动,而是我们的社会缺乏这些举动;不合时宜的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伙伴关系是友情的母体

  我说过,在所有的爱中,友情是最不符合生物学的。没有它,个人和社区照样可以生存。但是,有一样东西对于社会却是不可或缺的。它虽然不是友情,但却是友情的母体,常常与友情相混淆。

  在早期的社区里,男人们作为猎人、战士的互相合作,如同生育和抚养后代一样必不可少,不喜爱前者的部落与不喜爱后者的部落一样注定会灭亡。早在有历史记载以前,我们男人就从女人中分离出来,聚集在一起,从事自己的工作。我们不得不这样做。喜欢做自己必须做的事,有助于生存。我们不但必须做这些事,还必须谈论这些事——制订狩猎和作战计划,事后分析总结,以供将来使用。我们更喜欢后者。我们嘲笑或惩罚懦夫和笨蛋,赞扬超级明星,陶醉于技术细节:「他早该料到,那种风向他绝不可能追上那头野兽」……「知道吗?我的箭头比较轻,所以射中了」……「我一向都说——」……「我是这样扎下去的,明白了吗?就像握这根棍子这样」……实际上,我们所谈论的都是本行。我们非常享受彼此为伍:我们这群勇士、猎手,因着共同的技能、共同的危险艰辛、圈内的玩笑而紧密结合在一起,远离那些妇女和儿童。正如有人所说的,旧石器时代的男人肩上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棍棒,但他肯定有一个其他类型的棍棒,因为「棍棒 club」和「社团 club」在英语里是同一个词。这个社团可能是他宗教生活的一部分,就像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家)的小说《泰皮》中的那些野人,他们一辈子每晚都要去那个神圣的吸烟社团,在那里感到「异常地舒适」。

  这时候,女人们在做些什么?我不知道。身为男人,我从未窥探过良善女神(古罗马女神Bona Dea,保佑土地肥沃和妇女生育)的秘密。她们当然也经常举行一些谢绝男士参加的活动。在妇女从事农业的社会,她们一定也和男人一样,有一些共同的技能、辛劳和成就。然而,她们的世界也许从来没有像男人的世界那样男性化,儿童、也许还有一些年老的男性和她们在一起。这只是我的猜测,我只能从男性的线索中追溯史前的友情。

  这种在每天都看到对方经受考验的男人之间相互合作、谈论本行、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快乐,在生物学上是有价值的。如果你愿意,可以将这种现象归结于人类「群居的本能」,但我认为这是舍近求远。大家对这种现象的认识已经远远超出了对本能的理解,这种现象此刻就在许多病房、酒吧、休息室、餐厅、高尔夫俱乐部中发生。我更愿意称之为「伙伴关系 Companionship」或「交际关系Clubbableness」。

  然而,这种伙伴关系只是友情的母体。它常常被称为友谊,很多人所说的「朋友 friends」,其实只是指他们的「同伴 companions」。但这不是我所定义的友情。我这样说,绝不是贬低这种纯粹的交际关系;正如人们从金子里区分银子,并不是为了贬低银子。

友情是怎样产生的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伴发现,他们都拥有别人所没有的某种洞见、兴趣、甚至爱好,并且在那一刻之前,各人都认为这是自己独有的财富或负担,这时,友情就从纯粹的伙伴关系中产生了。典型的开场白是:「什么?你也是?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我们可以想象,在早期的猎手、战士中,只有一个人——也许百年一遇、甚至千年一遇——看到别人没有看到的:看到鹿不但可以食用,而且还很美丽;发现狩猎不但生存必需,还是一种乐趣;梦想神明可能不但强大,而且还很神圣。但是,只要这些独具慧眼的人在有生之年没有发现志同道合的人,我怀疑他们的洞察不会产生任何结果,艺术、体育或灵性的宗教都不会诞生。当两个这样的人发现了彼此,无论是用艰涩困难、嗑磕巴巴的语言,还是用我们看来惊人简练的表达分享彼此的洞见时,友情就诞生了。他们立刻在一个巨大的孤独中站在一起,与外界有了天渊之隔。

  恋人们寻求隐私。朋友们也会发现这种孤独感,不管自己希望与否,他们都与群体之间隔着一道屏障。但他们很乐意减少这种隔绝,前两个结交的人会很高兴找到第三个。

  在我们这个时代,友情也以同样的方式产生。当然,对于我们来说,共同的活动以及产生友情的伙伴关系,往往不是狩猎、作战这类的体力活动,而可能是共同的宗教、共同的研究、共同的职业,甚至共同的消遣。所有分享它的人都将成为我们的同伴,但分享更多东西的一两个、两三个人则成为我们的朋友。正如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美国散文家)所说,在这种爱中,「你爱我吗?」的意思就是「你和我看到同样的真相了吗?」或者至少是,「你关心同样的真相吗?」若有人认同我们的观点,认为某些别人不以为然的问题至关重要,就可以成为我们的朋友。至于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不必与我们相同。

  请注意,在这点上,友情在更加个人、而非社会必要性的层面再现了它的母体伙伴关系的特征。伙伴关系存在于一起做某事的人之间,如狩猎、学习、绘画或任何别的事。朋友也会在一起做一些事情,但这些事会更加内在、更少广泛分享、更不容易定义。仍然是猎人,对象却是非物质的猎物;仍然在合作,工作却是世人不考虑或尚未考虑之事;仍然是旅伴,踏上的却是另外一种旅程。所以,我们把恋人描绘成面对面,却把朋友描绘成肩并肩、直视前方。

  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只是「想要朋友」的可怜人永远无法交到朋友的原因。拥有朋友的条件是:我们应该想要除了朋友之外的其他东西。对于「你和我看到同样的真相了吗?」你的真实回答如果是:「我什么也没看到,我不在乎这个真相,我只想要朋友。」那就不会产生友情,虽然亲情当然可能。因为没有作为友情的内容,而友情必须有具体的内容,哪怕只是对多米诺骨牌或白老鼠的热情。一无所有的人无法分享任何东西,足不出户的人不可能拥有同路人。

友情和爱情的共存

  发现彼此一起行走同一条幽径的两个人若是异性,他们之间的友情很容易在半小时内发展成爱情。实际上,除非他们不喜欢彼此的外表,或者双方或其中一方已经另有所爱,否则,这样的结果几乎可以肯定迟早会出现。反过来,爱情也可能让恋人之间产生友情。但这并没有抹杀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反而使它们的区别更加明显。如果对方起初只是真正意义上的朋友,逐渐或突然变成你的恋人,你肯定不希望与第三方分享爱情,但却不会嫉妒分享友情。如果你发现自己所爱的人能够自发地与你的朋友建立真正深厚的友情,感到不但我们两人在爱情中连结,我们三五个人还是在同一条路上追求的旅行者,有着共同的憧憬,这对于爱情实在是一个极大的丰富。

  友情和爱情的共存还可以帮助一些现代人认识到,友情确实是一种爱,甚至和爱情一样伟大。假设你幸运地「爱上了」你的朋友,并且与之结婚。再假设有两种未来让你自由选择:「要么,你们俩不再是恋人,但却永远共同寻求同一位神、同样的美、同样的真理;或者,失去这一切,但在有生之年保持爱情中的狂喜、激情、新鲜感和狂野的欲望。请选择你喜欢的。」我们应该选择哪种呢?哪种选择不会使我们后悔呢?

亲情(下)

亲情不等于唯我独尊

  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年轻一代粗鲁无礼的抱怨。我已经上了年纪,大家也许期望我站在老人一边。但实际上,父母对孩子的不礼貌,比孩子对父母的不礼貌,给我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大家都曾遇到过这样尴尬的时刻:去参加一个家宴,席间,男女主人粗鲁地对待自己的成年孩子。这种粗鲁换在任何其他的年轻人身上,只会导致断绝来往。父母们常常问,「为什么他们总呆在外面?」「为什么他们更喜欢别人的家?」答案其实明摆着:他们教条式地论断孩子们理解、而自己不理解的事;粗暴地打断、直截了当地反驳、嘲笑孩子看重的事情——有时候是他们的宗教信仰——侮辱性地谈论他们的朋友。谁不喜欢文明而不是粗鲁?

  如果你问这些令人难以忍受的人中的任何一个——他们当然不都是父母——为什么他们在家里表现得那样,他们会回答说:「哦,别这样,回家就是为了放松,人不能总是彬彬有礼吧?如果一个人在自己家里都不能做他自己,在哪里还能呢?在家里当然没必要表现得和在公司一样。我们是个幸福的家庭,大家畅所欲言,彼此理解,谁都不会介意的。」

  在此我们再次看到,一件事如此地接近真理,但却是如此致命地错误。亲情是像旧衣服,随意自在,无须设防;如果与陌生人相处,也表现得这样随意,就显得你没有教养。但是,穿旧衣服是一回事,穿一件衬衫直到发臭是另一回事。参加宴会需要合适的服装,但家居的服装也必须得体,只是得体的方式不同而已。同样,公共礼节和家庭礼节也有区别,但两者的根本原则相同,即「任何人不得唯我独尊。」对这个原则的遵守,越是公共场合,就越固定,或者说,越正式化,有一套礼节的规则。而越是亲密的场合,就越非正式化,但并非因此不需要礼貌。相反,亲情在最佳状态下表现出来的礼貌,比公共场合更微妙、更敏感、更深刻。在公共场合,有礼节就行了,在家里却需要有礼节所代表的实际,否则,极度自我中心的人就会高奏起自私的凯歌。在家里,你必须真正做到不唯我独尊,在招待会上,掩饰一下即可。所以,我们才有这样一句古老的谚语:「与我同住,你就会认识我」。一个人在家的举止,最先揭示了他的「公司」或「宴会」举止——这是一个极其讨厌的术语——的真实程度,那些从舞会、酒会上回来便将礼节抛诸脑后的人,在舞会和酒会上也不可能有真正的礼节。他们的礼节只是一种模仿。

  「大家可以畅所欲言」,这句话背后的真相是:最好的亲情可以随意说出最好的亲情希望说的话,不必顾忌公共礼节的规则。因为,最好的亲情不会希望伤害、羞辱或霸道。当心爱的妻子无意间把自己的还有你的鸡尾酒一同喝掉时,你可以称她为「小猪」;当父亲又在重复老掉牙的故事时,你可以大声吼叫着打断他,嘲笑他,戏弄他,对他说,「闭嘴。我想看书。」你可以在恰当的时机以恰当的语气说任何话,只要那种语气和时机无意伤人、也不会伤人。亲情越好,就越能准确地把握这种时机和语调,每种爱都有自己的爱的艺术。但是,如果一个人在家里一向粗鲁无礼,他要求「畅所欲言」时,意思却大不相同。在他自己的亲情很不健全,甚至在没有任何亲情的那一刻,他攫取了只有健全的亲情才有权、或者知道如何运用的那些美好的自由。然后,他恶意地利用这些自由来服务自己的怨恨,或者无情地服务他的利己主义;最好的情况也是愚蠢的,缺乏艺术的。自始至终,他都可能问心无愧。他知道亲情允许自由,而他正是在利用自由,所以他得出结论:自己是在表现亲情。因为怨恨一切,他会说是你那方的亲情出了问题,他受到了伤害、遭到了误解。

  于是,他有时候就会变得像个骑士,格外「彬彬有礼」,以此施行报复。其中的含义当然是:「噢,这么说,咱们之间不该是一种亲密的关系,只该像熟人那样啦?我原希望——不过没关系,您请便吧。」这个例子清楚地说明了亲密的礼貌与正式的礼貌的不同。适合其中一种的,可能恰恰违背了另一种。当你被介绍给一个地位显赫的陌生人时,随随便便是不礼貌的。在家里运用正式和仪式性的礼节,或者说是「私人场合的公共面孔 public faces in private places」(引自威斯坦·休·奥登的诗句),总是被认为是不礼貌的。《项狄传 Tristram Shandy》中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它让我们看到了何谓真正的居家礼节。在一个极不恰当的时刻,托比叔叔滔滔不绝地讲起了他最喜欢的话题——构筑防御工事。唯有这一次,「我父亲」被逼得忍无可忍,粗暴地打断了他的话。随即他注意到弟弟的面孔,从那张面孔上,他看不出丝毫反击的神情,只有深深的被伤害——不是因为对他个人的轻视,他绝不会这样想,而是因为对构筑防御工事这门高贵艺术的轻视。「我父亲」立即感到后悔,随后道歉,两人和好如初。托比叔叔为了表明他的宽恕是多么彻底,表明他不介意自己的尊严,又继续大谈起防御工事。

亲情会带来嫉妒

  到目前为止,我们尚未涉及嫉妒。我想,现在没有人会认为嫉妒只限于爱情。倘若有人这样认为,看看孩子、雇员、家畜的行为,他就会立刻醒悟过来。在每种爱,在几乎每种关系中,都可能存在嫉妒。亲情中的嫉妒与它对老的、熟悉的东西的依赖紧密联系在一起,也与亲情完全或相对不看重欣赏之爱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希望那张「熟悉的老面孔」变得更有精神或更美丽,不希望老办法有所改变、哪怕是变得更好,不希望老笑话、老兴趣被令人兴奋的新奇事物取代。变化是对亲情的一种威胁。

  兄妹俩或兄弟俩——性别不重要——长到一定的年龄,一切都是分享的——读过同样的漫画,爬过同样的树,一起扮演海盗或太空人,同时开始和放弃集邮。然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其中一位突然跑到了前面:发现了诗歌、科学或古典音乐的魅力,或者皈依了宗教,他的生活被这种新的兴趣充满。但另外一个孩子由于无法分享,被甩在后面。我想,即使是妻子或丈夫的不忠,有时恐怕也不会激起比这更令人痛苦的被遗弃感或更强烈的嫉妒。此时,嫉妒的对象还不是那位逃兵很快就要结交的新朋友,这种嫉妒会到来的。但一开始遭到嫉妒的,是那个东西本身——那门科学、那种音乐、此时总被称为「宗教」或「那一套宗教」的神。这种嫉妒可能用嘲笑来表达:这种新兴趣「十足地愚蠢荒谬」,幼稚得可笑,或者老成得可笑;逃兵根本不是对它真感兴趣,只是想借此炫耀,出出风头;这整个是装模作样,等等。不久,那些书籍会被藏起来,科学标本被毁坏,收音机被强行从古典音乐节目中调开。因为亲情是最本能的,在这个意义上说,也是最具动物性的爱;它的嫉妒也同样强烈。它像一条食物被抢走的狗一样咆哮,并且露出牙齿。它怎么能不愤怒呢?我提到的那个孩子,某个人或某个东西抢走了他终身的食粮,他的第二自我,他的世界坍塌了。

  然而,作出这种反应的不只是孩子。在文明国家和平时期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不信的家庭中出现了一位基督徒,或是一个没文化的家庭中有人表现出成为知识分子的迹象,整个家庭都会与之为敌,其仇恨之深几乎接近恶魔。这不仅仅像我一度认为的,是黑暗对光明的那种固有的、客观的仇恨。一个上教会的家庭中若有人成为无神论者,情况未必比这乐观。这种仇恨是对遭遗弃、甚至遭抢劫的反应。某个人或某个东西偷走了「我们的」儿子或女儿,他原来是我们当中的一员,现在成了他们一伙的了。谁有什么权利这样做呢?他是我们的。变化既然发生,谁知道结局会如何?而且我们以前都那么快乐和舒适,谁也没有伤害谁!

  有时候,痛苦的那方会感到一种奇怪的双重嫉妒,确切地说,有两种相互矛盾的嫉妒在他脑海中相互追逐。一方面,他在想:「这一切都是胡说八道,纯粹是自命清高的无稽之谈,完全是狡猾的骗子。」另一方面,又在想:「万一——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但是,万一——其中有点道理呢?」万一文学或基督教中真的有点什么呢?如果逃兵真的进入了一个我们其他人从未怀疑过的新世界,那该怎么办呢?但是,如果是这样,那是多么的不公平!为什么非得是他呢?这个新世界为什么从未向我们开放呢?「一个黄毛丫头,一个目中无人的臭小子,这些奥秘难道会向他们揭示,而对长辈们隐藏?」显然,这种想法令人难以置信、无法容忍的。于是,嫉妒又回到了「都是胡说八道」的假设。

  遇到这种情况,父母的处境要比兄弟姐妹好得多。因为子女不了解他们的过去,所以,不管这位逃兵的新世界是什么,他们总可以宣称,自己也曾有过同样的经历,后来彻底醒悟,从中走了出来。他们会说:「这是一个阶段,很快就会过去的。」没有什么比这种说法更令人满意的了。因为这句话说的是未来,所以眼下不可能遭到驳斥。话虽刺耳,但因为用的是如此娇惯的口吻,所以也很难让人怨恨。更妙的是,长辈们可能真的这样认为。最妙的是,这句话也许最终成为现实,即便没有成为现实,那也不是长辈们的错。

  「孩子,孩子,你这些放荡的行径会令妈妈心碎。」这种典型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恳求,在过去也许多半是正确的。以前,当一名家庭成员没有达到整个家庭的伦理标准,去做坏事——赌博、酗酒、包养歌剧院女郎时,亲情会受到深深的伤害。不幸的是,今天若是超出了家庭的伦理标准,几乎同样可能令妈妈心碎。亲情这种保守的固执是双向的。它可以与那种全国性的自杀式教育相提并论,这种教育不允许好学生不民主地跳级,以致伤害懒惰、愚笨的学生的自尊心。

亲情的给予会产生扭曲

  亲情的这些扭曲,主要与它作为需求之爱有关。然而,作为给予之爱,亲情同样可能产生扭曲。

  我想到几个月前去世的菲吉特太太(Mrs. Fidget,直译是烦躁太太,是一个比喻的人物)。看到她的家人在她去世后精神大振,真是令人吃惊。她丈夫脸上的憔悴神情消失了,开始能笑了。我原来一直以为她的小儿子是个脾气暴躁、满腹怨恨的小家伙,现在发现他竟然很有人情味。她的大儿子以前除了睡觉,几乎从不回家,现在差不多总呆在家里,而且开始重新布置花园。她的女儿一向被视为「体弱多病」,虽然我从来没弄清楚她的病由何在,现在却开始学习骑马,这在以前是绝不可能的,而且通宵跳舞、尽情地打网球。就连那只狗,以前没有人领着从来不许出门,现在也成了他们那条马路灯柱俱乐部的知名成员。

  菲吉特太太常常说自己为家人而活。这话不假,街坊人人都知道,都称赞说:「她一切都是为了家庭,真是一位贤妻良母!」她洗了家里所有的衣服。说实话,洗得并不干净。其实,他们有钱把衣服送到洗衣店,也常常哀求她不要自己洗,但她坚持这样做。每天,在家的人都能吃到热气腾腾的午饭,即便是仲夏时节,夜里也总有热饭热菜等着他们。他们哀求她不要为他们准备,几乎是含着泪水真心抗议,说自己喜欢冷食,但是毫无用处。她一辈子都为家人而活。如果你深夜未归,她就一直坐在那里,「欢迎」你回来。哪怕凌晨两、三点钟,也照等不误。你总能看到那张虚弱、苍白、疲乏的面孔在那里等你,像是在无声地指责。这当然意味着你没脸经常外出。她还不停地做手工,自认为是一名出色的业余裁缝和编织手,对此我没有资格论断。当然,除非你没有良心,否则就不能不穿这些衣服。教区的牧师告诉我,自从她去世以后,仅他们一家拿到「针线活拍卖会」上的东西,就超出了教区所有其他家庭的总和。还有,她关心家人的健康!她独自扛下了女儿「体弱多病」的重担,从不允许医生与病人谈论病情。医生是他们的老朋友,女儿的看病不需要医疗保险。在医生对她做过最简短的检查之后,菲吉特太太就将他领到另外一个房间。女儿不应该有任何的焦虑,不应该为自己的健康负责,只应该享受体贴的照顾、爱抚、特殊的饮食,喝苦味的滋补药酒,在床上用早餐。因为菲吉特太太,正如她常常所说的,愿意为家人「鞠躬尽瘁」。家人无法阻止她,他们都是爱脸面的人,看着她如此辛劳,也不能袖手旁观,只得帮忙。其实,他们总是不得不帮忙,也就是说,他们为她做的事情,是为了帮助她为他们做他们不想要的事情。至于那只亲爱的狗,她说过,她就「把它当作家里的一个孩子」。实际上,她已经竭尽全力让它和孩子一样,只是因为狗没有什么良心上的不安,所以活得要比他们好得多。尽管它也接受兽医检查、规定饮食、看管得让它差点儿丧命,但有时还是能设法溜到垃圾箱旁,或去亲近一下邻家的狗。

  牧师说,菲吉特太太现在已经安息了。但愿如此。不过有一点可以确信,那就是,她的家人现在安宁了。

  显然,母爱的本能,可以说天生就有产生这种局面的倾向。我们看到,这是一种给予之爱,但这种给予之爱需要给予,所以需要被人需要。但给予的正确目的,在于让接受者处于不再需要我们的礼物的状态。我们喂养孩子,是为了让他们很快就能自己吃饭;教导他们,是为了让他们很快就不需要我们的教导。因此,给予之爱肩负着重任,它必须努力实现自己的退位,我们必须致力于使自己变得多余。当我们可以说「他们不再需要我了」的那一刻,便是对我们的奖赏。但是,仅凭母爱的本能自身,并没有力量去实现这个法则。本能的爱渴望对方获得好处,但却不是简单的好处,而是只有它自己才能给予的好处。在母爱的本能引退之前,必须有一种更高层次的爱介入,帮助或驯服这种本能。那种爱渴望对方获得好处,无论好处来源于何处。当然,母爱的本能往往会引退。但是,一旦拒绝引退,那种需要被人需要的贪婪心理,就会要么让其对象始终处于需要的境地,要么为其发明想象的需要来自我满足。因为母爱自认为是一种给予之爱,因而在某种意义上确实是「无私的」,所以在这样做时,它会更加无情。

需要被人需要的陷阱

  犯这种错误的不只是母亲。一切其他的亲情,无论是出于父母的本能,还是类似父母的本能,只要是需要被人需求,都可能掉进同一个坑。保护人对被保护者的亲情就是其中之一。在简·奥斯汀(Jane Austin,英国女作家)的小说中,爱玛希望哈里特·史密斯过上幸福的生活,但那种幸福的生活必须是爱玛为她安排好了的。从这个角度说,我从事的大学教师的职业是一份危险的职业。老师若是好老师,就应该不懈地努力,以便有朝一日将学生培养成自己的批评者和对手。当那一刻到来时,我们应该感到高兴,就像击剑教练在学员能够刺中他、将他手中的剑击落时,感到高兴一样。很多老师都为此高兴。

  然而,并非所有的老师都如此。我仍然记得库兹博士,他的情况很可悲。在所有的大学里,找不出比他更敬业、教学更出色的老师。他把全部的心血都花在学生身上,差不多给每位学生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他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很自然地,在他不再担任他们的指导教师后,学生仍然乐意去拜访他,晚间绕道去他家坐坐,与他展开精彩的讨论。奇怪的是,这种状况从来没有持续下去,致命的那个夜晚迟早会到来——可能不出几个月,甚至不出几个星期。终有一天,他们敲门时,会被告知博士另外有约。自那以后,他就总是有约,他们被永远拒之门外。这是因为,在最后一次见面时,学生反叛了,宣告了自己的独立——与老师的意见相左,并且用论据支持了自己的论点,可能还很成功。作为老师,库兹博士曾努力去培养这种独立,只要能力允许,也有义务培养这种独立。然而,真正面对这种独立时,他却无法忍受。沃顿(瓦格纳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天上诸神的领袖)曾经煞费苦心地培养自由的齐格菲,当自由的齐格菲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却怒不可遏。库兹博士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人。

  这种可怕的、需要被人需要的心理,往往在溺爱动物时找到出口。知道一个人「喜欢动物」,不能说明什么问题,除非我们知道他以何种方式喜欢。因为喜欢的方式有两种。一方面,驯养的高等动物是连接我们与自然界中其他事物的「桥梁」。我们每个人偶尔都会为人类与非人类世界的隔绝感到痛苦:我们的理智导致了本能的退化,我们的自我意识过强,我们的情境错综复杂,我们无法活在当下,等等。要是能摆脱这一切该多好!我们决不可以——顺便说一句——也不可能变成动物。但是,我们可以和动物共处。动物具有一定的人性,人类可以名副其实地与之「共处」。尽管如此,动物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无意识的,受生物本能控制,三条腿插足自然界,一条腿插足人类。动物是一条纽带、一名使者。正如鲍桑葵(Bernard Bosanquet,英国新黑格尔主义的代表)所说的:谁不希望在「牧羊神的宫廷里有一位自己的代表」?有狗的人填补了宇宙的空白。当然,动物也常常被滥用。如果你需要被人需要,而家人又非常恰当地拒绝需要你,那么宠物显然是替代品。你可以让它一辈子都需要你。你可以让它永远处于幼稚状态,让它变成永远的残废,剥夺它一切属于动物的真正幸福,然后作为补偿,培养它无数小小的嗜好,为它创造需要,而这些需要只有你才能予以满足。这样,这只不幸的动物就成了其他家庭成员的救星。它像化粪池或排水沟,你因为忙于毁掉一条狗的生活,而无暇毁掉他们的生活。从这个用途来说,狗比猫好。我听说猴子是最好的,而且猴子与人更相像。可以肯定的是,这只动物的运气真的很差。但它可能无法充分意识到你对它的伤害;更令人宽慰的是,你永远不会知道它是否确实如此。最受践踏的人类被逼到绝境,有一天可能还会掉转身来,脱口说出一个可怕的真相,动物却不会说话。

  有人说:「我把人看得越透,就越喜欢狗」——他们在人类身上无法得到满足的需要,在动物身上找到了解脱,我建议他们仔细检查一下自己喜欢动物的真正原因。

只靠亲情生活,亲情就会变质

  我希望我没有被误解。缺乏「自然的亲情」绝对是一种极端的堕落,若有人读了本章后对此产生怀疑,我的写作就是一种失败。我也从不怀疑,在我们自然的生活中,大凡持久稳定的幸福百分之九十都来自亲情。因此,对读了以上几页、作如下评论的人,我部分地赞同。他们说:「当然,当然,这些情况确实存在。自私的人、神经质的人什么都可能扭曲,包括扭曲爱,把它变成一种痛苦或剥削。但这毕竟是少数,为什么要强调这些?稍具常识,彼此稍微忍让一下,在有修养的人当中就可以杜绝这种现象。」但是我认为,这种评论本身也需要加以评论。

  首先,关于神经质。我认为,将这一切有害的亲情状态都归结为病态,并不能加深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毫无疑问,对某些特定的人来说,由于病态,要抵制诱惑、禁止亲情向这些状态发展,确实异常困难,甚至不可能。一定要设法把他们送到医生那里。但是我相信,任何一个诚实的人扪心自问,都会承认自己曾经受到过这些诱惑。出现这些诱惑不是疾病,或者说,若是疾病,它的名字就是「堕落的人」。对普通人而言,向这些诱惑屈服,不是病、而是罪,谁能免于偶尔屈服呢?对此,灵性的指导比医学的治疗更为有效。医学的目的是恢复身体「自然的」结构或「正常的」功能。但是,贪婪、自私、自欺、自怜,并不像散光、浮肾那样不自然或不正常。我敢指着天堂发誓,谁会把完全没有这些缺陷的人描述为自然或正常的人呢。你若愿意称之为「自然」,那是完全另外一种意义上的自然,是最高的自然,即未曾堕落。我们只见过一个这样的人,就是耶稣,祂一点也不符合心理学家描绘的那种性格整全、不偏不激、适应环境、婚姻幸福、事业有成、左右逢源的公民形象。如果世界说你「被污鬼附着」,最后把你赤身裸体地钉死在木桩上,你就不可能真正地「适应」你的世界。

  但其次,这个评论本身就认可了我一直极力想要表达的内容。当且仅当具备常识、彼此忍让、以及「修养」的条件下,换句话说,只有在一种远远高于亲情、不同于亲情的事物介入的情况下,亲情才会带来幸福。单有亲情是不够的。你需要「常识」,也就是理性。你需要「彼此忍让」,也就是正义,以便在纯粹的亲情淡漠时不断地激发它,在它忘记或无视爱的艺术时约束它。你需要「修养」,毫无疑问,这意味着良善,也就是耐心、舍己、谦卑,以及一种远远高于亲情的爱的持续干预。这就是重点。如果我们试图只靠亲情生活,亲情就会「在我们身上变质」。

  我相信,很少有人意识到亲情会变质到何种地步。菲吉特太太真的对她给家人带来的无数的烦恼和痛苦全然不知?这令人难以置信。她当然清楚,当你知道回家后会发现她毫无意义地「坐在那里守侯」、无声地谴责时,你整晚都不会开心。她一如既往地这样做,因为若非如此,她就会面对那个她决心不想看到的事实,会知道自己不再被需要。这是第一个动机。然后,她的辛劳本身也打消了她暗地对自己爱的性质的怀疑。脚越起泡,背越酸痛,她就越高兴,因为这种疼痛会在她耳旁低语:「如果我做了这一切,可见我多么爱他们!」这是第二个动机。但是,我认为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动机。家人的毫不领情,哀求她把衣服送到洗衣店时的那些难听、伤心的话语——什么都会令一位菲吉特太太「伤心」——都使她有权觉得自己受到了虐待,因而可以常常心怀不满,享受怨恨带来的种种快乐。人人都体验过怨恨的快乐,若有谁说自己不知道,那他不是骗子、就是圣人。诚然,这些快乐只是对心怀仇恨的人而言,菲吉特太太那样的爱包含了很多仇恨的成分。罗马诗人在谈到爱情时说,「我是爱恨交织」,但其他的爱也具有同样的混合,爱里面带着恨的种子。人生若以亲情为人生的绝对主宰,这些种子就会发芽生长。爱一旦变成一个神明,也就沦为一个恶魔。

亲情(上)

亲情最具动物性

  我从最卑微、涉及面最广的爱谈起。对于这种爱,人的体验与动物的体验差别似乎最小。但我要随即补充一句:我并不因此贬低这种爱的价值。人的某种属性不会因为与动物相同,因而会变得更好或更糟。当我们骂一个人「简直就是禽兽」时,我们并不是说他表现了动物的特征,因为人人都有动物的特征;而是说他在应当表现出人的特征时,却表现了、而且只表现了动物的特征。当我们称某人为「野兽」时,我们通常是指,他的野蛮行为连大多数真正的野兽都不可能做得出来,因为它们不够聪明。

  希腊人称这种爱为「storge /ˈstɔːrɡi/」),我在此简单地称之为亲情(Affection)。我的希腊文词典对storge的解释是:「亲情,尤其是父母对子女」,但同时也指子女对父母。毫无疑问,这就是这个词的核心意思,也是这种爱的最初形式。这种爱在我们的脑海中通常呈现出这样一幅画面:母亲为婴儿哺乳;狗妈妈或猫妈妈身边围着一窝幼崽,这些小狗、小猫挤在一起,吱吱乱叫,呜呜低鸣,舔毛、呢喃、吮奶,温暖又舒适,散发着新生命的气息。

  这幅画面的重要性在于,它一开始就向我们呈现了某种悖论。婴儿的需求和需求之爱是显而易见的,母亲的给予之爱也是如此,她分娩、哺乳、为婴儿提供保护。但是,从另一方面说,她必须分娩,否则就会死去;她必须哺乳,否则就会疼痛。从这个角度看,母爱也是一种需求之爱。这就是悖论所在:母爱是需求之爱,但她所需求的是给予;母爱是给予之爱,但她需要被需求。这点,我们将会在后面再次谈到。

亲情最没有等级之分、最忽略欣赏之乐

  即使在动物的生命中,亲情也远远超出了母子的范围,人类更是如此。这种温馨的舒适和相聚的满足,包括了各种各样的对象,确实是一种最没有等级之分的爱。我们可以预测,这个世界上有些女人很少会有人追求,也有些男人可能不会有多少朋友,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以提供给人的。然而,几乎人人都可以成为亲情的对象,无论是丑陋的、愚蠢的,甚至惹人动怒的,在亲情连接的二者之间,不需要有任何明显的般配。我见过一个低能儿不仅为父母所爱,也为兄弟所爱。亲情忽略了年龄、性别、阶级、教育的障碍,可以存在于一个年轻聪明的大学生和一个年老的护士之间,尽管他们的思想完全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亲情甚至忽略了物种的障碍。我们不但在人与狗之间看到它,更令人惊讶的是,也在猫和狗之间看到它。吉尔伯特·怀特(Gilbert White,英国博物学家)声称,它还存在于一匹马和一只母鸡之间。

  有些小说家充分利用了这点。在《项狄传》(英国劳伦斯·斯特恩的小说)中,「我的父亲」和托比叔叔就彼此的兴趣和观点而言,绝不可能走到一起,因为两者是如此地不同,说话不到十分钟就会相互误解。但是,从小说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之间浓厚的亲情。在堂吉诃德与桑丘(塞万提斯小说《堂吉诃德》的主人公与他的侍从)、匹克威克与山姆·韦勒(狄更斯小说《匹克威克外传》中的人物)、狄克·斯威夫勒与候爵夫人(狄更斯小说《老古玩店》中的人物)之间,我们也感受到这种亲情。同样,在《杨柳风》(肯尼斯·格雷厄姆的英国儿童文学)中,尽管作者可能并非有意要表达这点,鼹鼠、老鼠、獾和蟾蜍这四个搭档让人看到,被亲情连结的各方之间,本质上可能存在着惊人的差异。

  但亲情也有自己的标准。它的对象必须是自己所熟悉的。有时候我们能够具体指出在哪一天、哪个时刻,自己坠入了情网,或开始了一段新的友谊。但是,我怀疑我们能否具体指出亲情自何时开始。意识到它,也就是意识到它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用「老」字来形容亲情,可谓意味深长。狗对从未伤害过它的陌生人吠叫,却冲着老熟人摇尾,即便他从未给过它任何好处。孩子会爱几乎从不注意他的粗鲁的老园丁,对竭力想赢得他好感的来客却退避三舍。但是,那个园丁一定得是「总是」在那里的老园丁,那个「总是」其实时间并不长,但在孩子的心目中却是无法追忆的久远。

  如前所说,亲情是最卑微的爱,从不张扬。人们可能为恋爱、友谊而骄傲,亲情却很谦虚,甚至躲躲闪闪、满面羞涩。有一次,我谈到我们常常在猫和狗之间发现亲情,我的朋友说:「没错,但是我敢说,没有哪一只狗愿意在自己的同类面前承认这点。」对很多人际之间的亲情,这至少可以算得上是一幅很好的漫画。弥尔顿诗歌里的酒神说:「让相貌家常的脸呆在家里吧。」(引自约翰·弥尔顿的《酒神之假面舞会》)亲情的相貌非常朴素,许多感受到它的人也是如此。我们爱他们,并不能证明我们独具慧眼、高雅脱俗,他们对我们的爱也是如此。我前面谈到的欣赏之爱,并不是亲情的基本要素。对于那些只凭亲情与我们维系的人,我们通常要在他们离开或去世后,才会称赞他们。我们认为他们是理所当然的:这种理所当然是对爱情的侮辱,但在亲情中,某种程度上是恰当和适宜的,它符合这种感觉舒适、恬静的本性。亲情若被频繁、大肆地张扬出来,就不再是亲情。公开张扬亲情,犹如搬家时搬出家具,那些家具摆在屋子里很好,在阳光之下却显得破旧、俗气或怪异。亲情几乎是悄悄地渗透或渗入到我们的生活里。与亲情相连的,是朴素的睡衣,私密的事物,柔软的拖鞋,破旧的衣服,从前的笑话,厨房地板上一只昏昏欲睡的狗的尾巴砰砰声,缝纫机的声音,草坪上的一个木偶。

亲情可以渗入别的爱

  但我必须马上纠正自己。我现在谈论的亲情,独立于其他的爱。亲情常常独立存在,也常常与其他的爱并存,正如杜松子酒本身是一种酒,但也是多种混调酒的主要成分一样。亲情除了独立作为一种爱之外,还可以渗入其他的爱,将它们全部染上自己的色彩,成为它们日复一日发挥作用的媒介。没有它,其他的爱也许持续不了多久。结交朋友,不等于产生亲情,但是,朋友一旦成为老朋友,他身上先前与友谊无关的一切就会变得熟悉,并且因熟悉而亲切起来。至于爱情,如果不能尽快披上亲情这件朴素的外衣,我想象不出有什么比这更令人不快的体验了。那将是一个最令人不安的情况,要么太天使,要么太动物,或者二者轮流出现;这对于人来说,永远都是既不够大、也不够小。无论是友谊还是爱情,当欣赏之爱躺下蜷身睡着的时候,唯有亲情的自在和平凡环绕着我们,像独处一般自由,但却不会孤独,这些时刻的确是一种独特的魅力。不需要说话,不需要做爱,也许除了拨拨炉火,根本没有任何其他需要。

  过去,在大多数场合,亲情、友情和爱情都同样通过亲吻来表达,由此,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出它们之间的混合交织。在今天的英格兰,人们不再用亲吻表达友情,但仍然用它表达亲情和爱情。它完全属于这两者,以致我们现在已经无法分辨究竟是谁借用了谁,或者根本不存在借用的问题。当然,你可以说亲情之吻不同于爱情之吻。没错,但恋人之间的接吻并非都是爱情之吻。此外,这两种爱往往都使用「小语言 little language」或「儿语 baby talk」,这令许多现代人尴尬。使用儿语并非人类独有的现象,洛伦茨教授(Konrad Lorenz,奥地利动物学家,现代行为学的奠基人)告诉我们,寒鸦求偶时,叫声「主要由幼年期使用的音素组成。成年寒鸦保留这些音素,专为求偶之用。」(《所罗门王的戒指》,158页)我们和鸟儿的理由相同。不同的柔情都是柔情,我们重拾所知道的最早的柔情语言,用它来表达新的柔情。

亲情可以萌生欣赏

  亲情有一个最不同寻常的副产品,这点我尚未提及。我说过,亲情最主要的不是欣赏之爱,亲情没有等级之分,它可以与最没有前途的人「相处」。但奇怪的是,这个事实意味着它最终可能萌生欣赏,倘若没有亲情,欣赏便不可能产生。我们可能会说,自己选择这些朋友、爱上这个女人,是因为他们具备了种种优点——漂亮、坦诚、善良、机智、智慧等等。这样说并不太错。但那一定是我们喜欢的那种机智、漂亮、善良,这里面有我们个人的喜好。正因为如此,朋友、情侣们才觉得自己是「为彼此而造」。亲情所特有的荣耀在于,它能将那些极不般配、甚至相形见绌的人连结到一起。这些人,倘若命运没有将他们安置在同一个家庭或社区,决不会彼此发生联系。亲情若因此产生——当然也常常不产生——他们的眼睛便开始张开。刚开始,「老某某」可能只是碰巧在那里,渐渐地我开始喜欢上他,不久,就开始发现「这个人有点名堂」。当一个人首次真心地说,虽然他不是「我那种人」,但却「以他自己的方式」是个非常好的人,这是一种解放。我们可能感觉不到对自己的解放,而是觉得只是对别人的宽容和纵容;但实际上,我们已经跨越了一个边界。当我们说「以他自己的方式」时候,意味着我们正在超越自己的喜好,正在学习欣赏良善或智慧本身,而不仅仅是欣赏为了满足自己的口味而调配的良善或智慧。

  有人说:「应该让猫和狗一直在一起长大,这样会使它们心胸开阔。」亲情也使我们心胸开阔。在一切自然之爱中,它是最宽容、最不苛求、最广博的。从这个角度看,不管你在外面的世界为自己结交的朋友是如何之多,命运让你在家庭、学校、餐厅、船上、教堂里与之共处的人,都是一个更大的圈子。朋友众多,并不能证明我对人类的优点有广泛的欣赏。如果这样,你还不如说,喜欢自己书房里的所有书籍,证明了我的文学品味广泛。这两种情况的答案都是一样的:「你选择了那些书。你选择了那些朋友。他们当然适合你。」真正广泛的阅读品味在于,它能让一个人在任何一家二手书店外的六便士托盘上找到他需要的书籍。对人类真正广泛的品味也在于,它能在自己每天必须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身上发现可欣赏之处。根据我的经验,是亲情创造了这种品味,教我们首先注意,然后忍受,然后微笑,然后享受,最后欣赏那些「碰巧在那里的人」。他们是为我们而造的吗?感谢神,不是的。他们就是他们自己,比你想象的更加独特,也远比我们想象的更有价值。

亲情是双面刃

  现在,我们差不多快要谈到亲情的危险之处了。我说过,亲情从不张扬;圣保罗说,爱(charity)不自夸,不张狂(哥林多前书13:4)。亲情能够爱那些没有魅力的对象;神和祂的圣徒爱不可爱之人。亲情「没有过多的期望」,对过错视而不见,争吵后很快和好如初;同样,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凡事包容(哥林多前书13:4, 7)。亲情开阔了我们的眼界,让我们看到在其他情况下不为我们注意或欣赏的良善;谦卑的圣洁也是如此。如果我们只停留在这些相似之处,可能会被引导相信,这种亲情不仅仅是一种自然之爱,而是在我们心中运行、成全律法的大爱本身。如此看来,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到底还是对的吗?拥有这种爱真的就已经足够了吗?这种「家庭亲情」发展到最好、最充分的状态,与基督徒的生命就是同一回事吗?我认为,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我的意思不仅仅是指,那些小说家的作品有时候让人感到,仿佛他们没有听到过圣经中关于人要「恨」自己的妻子、母亲和自己的生命那段经文(马太福音10:34-39)。那当然都是真的,一切自然之爱都与对神的爱竞争,这是基督徒应该切记的。神是人类的嫉妒最大的竞争对手,终极的对象;神的美,就像戈耳戈(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Gorgon,人看见她就会变成石头)的美那样可怕,在人看来,似乎随时从我这里偷走我的妻子、丈夫或女儿的心。一些不信者对神的仇恨,虽然被伪装为反教权主义(anti-clericalism)或痛恨迷信,实际上是由于这个原因。但是,我现在考虑的不是这种竞争,我们会在后面的章节中讨论这个问题。眼下我们涉及更多的是地上的事。

  这些「幸福之家」,到底有多少真正存在呢?更糟糕的是,所有不幸家庭的不幸,都是因为缺乏亲情吗?我相信不是。不幸的家庭中不但可能存在亲情,而且可能是亲情导致了不幸。这种爱的一切特征,几乎都是双面刃,既可以促进幸福,也可以招致不幸。如果任其本身随心所欲地发展,它就会使人生变得黑暗、堕落。对此,「拆穿家」和反感伤主义者虽然没有道出全部的真相,但他们所说的都是真的。

  流行艺术用过分甜蜜的歌曲、故作多情的诗歌来表达亲情,几乎都会令人厌恶,这让我们对以上事实可见一斑。它们之所以令人作呕,是因为它们的虚假。它们把机会说成获得幸福、甚至良善的现成配方,从不提示我们必须做些什么,而是暗示,只要让亲情像温暖的淋浴倾泻到我们身上,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亲情的需求会带来误解

  我们已经看到,亲情包括需求之爱和给予之爱。我先谈它的需求,即对获得他人亲情的渴望。

  在一切对爱的渴望中,这种渴望最容易变得不合理,其中一个理由是显而易见的。我说过,几乎人人都可能成为亲情的对象。没错。不但如此,几乎人人都期望自己成为亲情的对象。在《众生之路》(英国小说家Samuel Butler的自传体讽刺小说)中,脾气暴躁的庞蒂费克斯先生发现儿子不爱自己时,勃然大怒,因为儿子不爱自己的父亲是「有悖天性」。他从未想到要问问自己,自儿子记事之日起,他是否做过一件事、说过一句话,能够激发儿子的爱。同样,在《李尔王》(莎士比亚的悲剧)的开始,主人公被描绘成一个非常不可爱的老人,心中充满了对亲情贪婪的渴望。我不得不引用文学作品的例子,是因为读者你和我生活在不同的社区。你我若是街坊,我们就可以信手从现实生活中取例;不幸的是,这种现象随处可见,其中的究竟不难明白。人人都知道,对于爱情或友情,我们需要付出行动,如果不是为了值得,至少是为了吸引。但是,亲情通常被认为发自天性,与生俱来的,是内置的功能、铺好的地砖、房子里自带的炉灶。我们有权期望获得它,别人若不给予,就是「有悖天性」。

  这种假设无疑是对真理的歪曲。有很多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因为我们是哺乳动物,本能为我们提供了至少一定程度、往往是相当高程度的母爱。因为我们是社会性的动物,熟悉的交往提供了一种环境,如果一切顺利,亲情就会在其中萌发并且加强,而不需要它的对象有任何非常闪亮的品质。若有人给予我们亲情,那未必是因为我们有什么优点,我们可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它。很多人被亲情所爱,远远超出了他们应得的,从对这个真理的模糊认识中,庞蒂费克斯先生得出了荒谬的结论:「因此,虽然我是不应得的,但我有权得到它。」这就如同我们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争辩说:因为没有人靠功德而获得神的恩典,我没有功德,所以我也有权获得神的恩典。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不存在权利或问题。如果我们和他们基本上都是正常人,我们所拥有的不是「期望的权利」,而是「合理地期望」自己能够被他们所爱。但我们可能不是正常人,可能令人无法忍受。如果这样,「天性」就会与我们作对,因为,同样的亲密条件既可以使亲情成为可能,也可以同样自然地使一种特别难以根除的厌恶成为可能。与相应的亲情一样,这种恨恶也是无法追忆的久远,始终存在,不引人注目,有时几乎无法察觉。歌剧中的齐格菲(瓦格纳的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人物)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讨厌起他的矮个子养父,他的举手投足、小声咕哝、烦躁不安无不令他厌恶。和亲情一样,我们也从不知道这种恨意何时滋生,它早就已经存在那里。注意,那个「老」字既可以用来表示亲密,也可以用来表示厌倦的厌恶:「玩他的老把戏」,「用他的老一套」,「同样的老套」等等。

  说李尔王缺乏亲情,是没有道理的。就亲情是需求之爱而言,他几乎为之疯狂,他若不以他自己的方式去爱女儿,就绝不会如此迫切地渴望得到她们的爱。最不可爱的父母或孩子,心中也可能充斥着这种贪婪的爱,但它最终只会给本人和其他家庭成员带来痛苦,情况会变得令人窒息。如果有些人已经不讨人喜欢,但却仍然理所当然地要求自己被爱——通过他们明显的伤害感,通过他们大声的或暗含在每个怨愤自怜的眼神和动作中的责备——有意识地使我们产生一种内疚感,为我们过去无法避免、将来也无法停止再犯的错误感到内疚。他们堵塞了自己渴求的泉源。如果我们一时动了恻隐之心,心中泛起一丝亲情的涟漪,他们就会得寸进尺,再次把我们吓得不知所措。当然,这样的人总是渴望得到同一种证据,证明我们爱他们:我们应该加入他们的阵营,倾听并且赞同他们对他人的不满。如果我的儿子真的爱我,他就应该看到他的父亲是多么自私……如果我的哥哥爱我,他就应该和我联手反对我的妹妹……如果你爱我,你就不应该让我受到这样的对待……

  自始至终,他们都没有意识到真正的道路。奥维德(Publius Ovidius Naso,罗马诗人)说:「如果你想被爱,自己就要可爱。」虽然这位快乐的老浪子只是说:「如果你想吸引女孩,你就必须有吸引力」,但他的格言却可以有更广泛的应用。在他那个时代,这位不可知论者比庞蒂费克斯先生和李尔王要聪明。

  不可爱者贪得无厌的要求有时候会落空,这不足为奇。真正令人奇怪的是,这些要求常常得到满足。有时候,我们会看到一个女人,她的少女时代、青年时代、漫长的成年时代、直至接近老年,都花在照料、服从、安抚、也许还要供养一个吸血鬼似的母亲身上;对这位母亲而言,她的服从、安抚永远都不足够。这种牺牲——对此有两种看法——可能是美丽的,但要求这种牺牲的老妇人却非如此。

  亲情的这种「与生俱来 built-in」,或者说「不用客气 unmerited」的特征,就这样引起了可怕的误解。它的随意性和非正式性也是如此。

对于非人类的喜欢和爱(下)

对国家的爱

  下面我要谈谈对国家的爱。在这点上,我们无须赘述鲁日蒙的那句名言,众所周知,这种爱一旦变成神明,就会沦为恶魔。有些人甚至开始认为,这种爱从来都是恶魔。但这样一来,他们就必须否定人类一半的伟大诗篇和一半的英雄行为,甚至连基督为耶路撒冷的哀哭也不能保留,因为祂也表现了对自己国家的爱。

  我们来限定一下范围,在此我们无须讨论国际伦理。对国家的爱一旦成为恶魔,必然会产生邪恶的行为;但是,更老练的人可能会说,国家之间的行为都是邪恶的。我们只讨论情感本身,希望能将合法与恶魔状态区分开来,但两者都不足以导致一个国家采取行动。因为严格地说,在国际事务中采取行动的是统治者,而不是国家。我只为国民写作,那些国民中恶魔般的爱国主义将使统治者更容易作恶,健康的爱国主义则可能起到阻挡作用。当统治者心术不正时,可能会通过宣传,鼓励我们的情感进入恶魔状态,以确保我们默许他们的邪恶;当统治者心地正直时,则会相反。作为个人,我们应该对自己的爱国情感的健康与否保持警醒,其中一个原因就在这里,这也是我要谈论的内容。

  对于爱国主义的表达,最为有力的当推吉卜林(Rudyard Kipling,英国诗人)和切斯特顿(G. K. Chesterton,英国作家)。爱国主义的矛盾性也由此可见一斑。爱国主义若只有一种含义,这两位截然不同的作家就不可能同时都对它予以赞扬。实际上,爱国主义含有很多成分,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组合。

  首先,有对家、对我们成长的地方、对曾经是我们的家乡的爱,这个家乡可能有多处,既而有对其邻近地区、类似地区的爱,对过去的相识、熟悉的景物、声音和气息的爱。注意,对我们来说,这最多是指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或北爱尔兰,只有外国人和政治家才会说「不列颠」。吉卜林说「我不爱我的帝国的敌人。」真是虚伪可笑!谁会说我的帝国?伴随着这种乡土之爱的,就是对其生活方式的爱:爱啤酒、茶、篝火、带包厢的火车、不带武装的警察,以及其他一切,爱当地的方言,以及稍次于爱方言的自己的母语。正如切斯特顿所说的,一个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被外国人统治,与不希望自己的房屋被烧毁的原因相似,因为他「甚至无法开始」数算他将失去的一切。

  对于这种情感,我们很难找到合理的理由去谴责。正如家庭使我们超越了自我之爱,乡土之爱也使我们超越了家庭之爱。当然,这不是纯粹的仁爱。它的爱邻人,是指爱本地的邻人,而不是耶稣说的邻人。但是,一个人若连自己看到的同乡都不爱,对未曾看到的「人」耶稣就更不太可能爱了。所有自然的感情,包括乡土之爱,都可能与属灵之爱为敌,但也可能是对属灵之爱的预备和模仿,也可以说是在训练属灵肌肉,也许将来神要将其派上更大的用场;正如女人小时候照料洋娃娃,长大了照料孩子一样。也许有一天,你需要弃绝这种爱,剜出你的右眼(马太福音18:9)。但要这样做,你首先必须具备眼睛,没有眼睛、只有一个模糊的「感光」点的受造物,很难理解这节严厉经文的意义。

  当然,这种爱国主义没有丝毫的侵略性,它只要求不受干扰,只在保护爱的对象时才会变得好战。任何人只要稍具想象力,这种爱国主义都会激发他对外国人的友好,因为,我若意识不到别人和我一样有权利爱他的家,我怎么可能爱自己的家?一旦你意识到法国人喜欢吃咖啡甜点,就像我们喜欢吃培根和鸡蛋,那就祝福他们,让他们吃好了。我们最不愿意的是让处处变得和自己的家一模一样,家若和别处无异,就不成其为家。

  第二种成分是一种特定的对待本国历史的态度。我指的历史是大众想象中的历史——祖辈们的丰功伟绩。记住马拉松;记住滑铁卢;「说着莎士比亚的语言的我们,不自由,毋宁死。」(引自William Wordsworth的诗歌《We Must Be Free or Die》)这种过去,被认为既是一种义务,又是一种保证:我们决不能低于父辈为我们设定的标准,而因为我们是他们的子孙,所以很有希望不会低于那标准。

  这种情感的信誉不及纯粹的爱家,每个国家的真实历史都充满着卑劣、甚至可耻的行径。英雄故事若被视为历史的代表,会给人一种错觉,其自身也往往经不起严格的历史考证。因此,以辉煌的过去为基础的爱国主义,是「拆穿家」最佳的攻击对象。随着知识的增长,这种爱国主义要么突然崩溃,转化为幻想破灭后的愤世嫉俗,要么靠故意的无视史实来维持。然而,在许多关键时刻,众多的人显然因为它而表现得异常出色。对这种爱国主义,谁能予以谴责呢?

  我认为,一个人有可能从历史形象中获得增强,同时又不至被它欺骗、因而自大。历史形象的危险程度,取决于人们误将它当作、或用它代替严肃系统的历史研究的程度。把故事就当作故事来传诵和接受,它们就是最好的。我的意思不是说,故事只能作为纯粹的虚构来传诵;毕竟,有些故事是真实的。我的意思是,重点应该放在故事本身,放在能够激发想象力的画面、能够增强意志的榜样上。听故事的小学生应该隐约感觉到——虽然无法用言语表达——他正在听传奇故事。让他为那些「赢得帝国的事迹」(指W. H. Fitchett的畅销书《Deeds that Won the Empire》)激动吧——最好是在「课外」。然而,英雄事迹不能与「历史课」混为一谈,也不是对帝国政策的认真分析,更不能为帝国政策的正当性辩护,我们将其区分得越开越好。我小时候有一本书,里面画满了彩色插图,书名叫《我们岛国的故事》。我一直认为这本书的名字很恰当,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教科书。在我看来,向年轻人一板一眼地灌输众所周知是虚假或偏颇的历史,是十分有害的。这些所谓的历史,只不过是把英雄传奇拙劣地伪装成教科书上的事实。如此滋生的爱国主义,一旦持续便会有害,但不会在受过教育的成年人心中维系太久。伴随这种灌输的默认观念,是认为其他国家没有同样的英雄;甚至还可能伴随着一种信念,相信自己可以按字面「继承」一种传统,这无疑是非常蹩脚的生物学。这些几乎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第三个成分,我们有时候称之为爱国主义。

  第三个成分不是一种情感,而是一种信念,一种坚定、甚至刻板的信念。持这种信念的人认为,自己的国家长期以来一直明显比其他国家优越,在今日仍然如此,这是一个客观事实。有一次,我很冒昧地问一位宣扬这种爱国主义的老牧师:「可是先生,您不是说,每个民族都认为自己的男性最勇敢、自己的女性最美丽吗?」他非常严肃地回答说:「是的,但是就英格兰而言,这是事实。」——我相信,即使在圣坛上诵读《使徒信经》,他严肃的神情也不过如此。毫无疑问,这种信念并没有将这位朋友变成恶棍——愿他的灵魂在神那里安息——只是将他变成一头极其可爱的老驴子。但是,它可以产生又踢又咬的驴子,发展到极端的地步,会逐渐演变成被基督教和科学同样禁止的流行的种族主义。

  这就引出了爱国主义的第四种成分。如果我们的国家真的比其他的国家好得多,它可能会被认为对他们有更高的责任或权利。十九世纪的英国人强烈地意识到这种责任——「白人的负担」(指吉卜林的作品《The White Man’s Burden》),我们所谓的土著是我们监护的对象,我们自封为他们的监护人。这不完全是伪善,我们确实给他们带来了一些好处。但我们习惯于将英格兰寻求建立帝国的动机、或将任何一个年轻人在印度民政部门谋职的动机,标榜为主要是利他主义的,这让世界感到恶心。然而,这里表现的还是优越感最好的一面。一些同样具有优越感的国家,强调的是权利而不是责任。在他们看来,有些外国人是如此地低劣,以致他们有权消灭他们;另有一些外国人只适合为选民劈柴、挑水,那么,最好让他们继续干这些粗活。「猪猡们,识相点!」我并非暗示这两种态度属于同一层次,但两者都同样致命,同样要求自己的势力范围变得「宽而益广」(引自英国爱国歌曲《希望与荣耀之地》的歌词),同样具有这种明显的邪恶特征:只有变得可怕、才能避免可笑。若是没有与印第安人毁约,没有对塔斯马尼亚人(澳大利亚Tasmanians岛原著民)实施灭绝,没有毒气室,没有贝尔森集中营(纳粹德国Belsen集中营),没有阿姆利则惨案(1919年,英国军队在印度旁遮普省的Amritsar屠杀大批印度群众),没有黑棕部队(皇家爱尔兰警队后备队Black and Tans,用于镇压爱尔兰共和军在爱尔兰发动的革命),没有种族隔离,那么,两者的狂妄自大就会是令人捧腹的闹剧。

  最后,我们看到,以恶魔形式出现的爱国主义,在不知不觉中否定了自己。切斯特顿援引的吉卜林的两行诗是最好的例证。这对吉卜林颇不公平,对于他这样颠沛流离的人来说,懂得爱家的含义着实不易。但是,孤立起来看,这两行诗可以用来作个总结。这两行诗是:

  如果英格兰是英格兰看起来的样子,
  我们很快就会放弃她。但她不是!

  爱从来不以这种口气说话,这就如同只在孩子保持「很乖」、妻子保持美貌、丈夫功成名时才爱他们一样。有一位希腊人说过,「人爱自己的城邦,不是因为它伟大,乃是因为它属于自己」。一个真正爱国的人会在国家毁灭和堕落时仍然爱它——「英格兰,你纵有千般的过失,我仍爱你」。对他而言,国家「虽破,但仍是自己的」。因为爱国,他可能认为祖国强大而美好,实际并非如此,这种错觉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原谅的。吉卜林诗歌中的士兵却相反。他爱国,是因为他认为祖国强大而美好——因为她的优点而爱她。她像一个运转良好的企业,能够参与其中让他感到自豪。如果她不再这样,情况会怎样呢?答案清楚明了:「我们很快就会放弃她。」当船开始下沉时,他会弃船而去。这种爱国主义出发时战鼓喧天、旌旗飘扬,实际却是在通往维希(Vichy,二战时法国傀儡政府首都)的路上。我们在后面会再次看到这种现象。自然之爱一旦失去约束,不但会伤害其他的爱,自己也不再是原来的爱,甚至根本不是爱。

取代爱国主义的东西更危险

  如此看来,爱国主义有许多面孔。那些全盘拒绝它的人似乎没有考虑到,剔除了爱国主义之后,什么肯定会取而代之——这个取代过程已经开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或者可能是永远,各国都将生活在危险之中。统治者必须以某种方式鼓励国民保卫国家,或者至少为此准备。在爱国主义情感已经被摧毁的国家,统治者只能在国际冲突中用纯粹的道德来动员民众。如果人们不愿意为「他们的国家」流血流汗,就必须让他们感到自己是在为正义、文明或全人类付出。这是一个倒退,而不是进步。爱国情感当然不必无视道德。好人需要确信他们国家的事业是正义的,但是,他们作战仍然是为了自己国家的事业,而不是为了正义的事业。我认为这个区别很重要。我可以认为,用武力对付盗贼、保护自己的房子是正当的,这用不着虚伪,也用不着自以为义。但是,如果我假称,自己打青他的眼睛纯粹是出于道德原因,对被盗的房子是我的这一事实完全漠不关心——我会变得难以忍受地虚伪。同样,声称我们支持英格兰,只是因为英格兰的事业是正义的,就像一些中立的堂吉诃德式的人物所说的那样,这些假装同样虚伪。荒谬的言论会导致罪恶:如果我们国家的事业是神的事业,战争就一定是灭绝净尽的战争。于是,极其世俗的东西就被赋予了虚假的超自然色彩。

  旧爱国情怀的荣耀在于,虽然它可以使人奋发图强,但它仍然知道自己只是一种情怀。战争不必伪装成圣战,同样可以是英勇的,英雄之死与殉道并没有混淆。令人高兴的是,在战场上如此庄严的情感,在和平时期也可以像所有轻松愉快的爱一样轻描淡写,而且能够自嘲。早期的爱国歌曲一唱起来就令人激动得热泪盈眶,近年的歌曲听起来则更像圣诗。我宁愿每天听激动的《英国掷弹兵》,也不愿听庄严的《希望与荣耀之地》。

  请注意,我一直在描述的这种爱及其所有的成分,其对象不限于国家,也可能是学校、军团、家族、班级。我以上所作的分析对它们都同样适用。这种爱的对象还可能是教会、教会中的某一派、修会等团体,它们要求成员付出超自然的情感。这个可怕的话题需要一本书来单独论述,在此说一点就够了。那就是,属天的团体也是属世的团体。我们对后者的纯自然的爱国主义,很容易借用前者超自然的要求,来为自己最可恶的行为辩护。如果真的有人著书论述此话题,那一定是基督教世界对在人类的残忍和背叛中应当承担的那份罪责的彻底忏悔。我们若不公开弃绝自己大部分的过去,就不会赢得「世界」的大量视听。他们为什么要听?我们高呼基督之名,干的却是摩洛(古代迦南人的偶像,以儿童为祭品)的勾当。

  也许有人认为,我不应该只字不提人对动物的爱,就结束本章。对动物的爱,放在下章讨论更为合适。不管动物实际上是否低于人类,人似乎从来没有把它们当作低于人类之物来爱,总是考虑到它们的「人格」,不管这个人格是虚是实。所以,人对动物的爱其实是一种亲情,这是下章讨论的主题。

对于非人类的喜欢和爱(上)

需求之乐和欣赏之乐

  我这一辈人,小时候大半都因说「爱 loved」草莓而受到过训斥。有些人为英语中有「爱 love」和「喜欢 like」这两个动词而自豪,因为法语要表达这两种含义,只能用一个「爱 aimer」字。但是,法语中也有很多表达方式比我们丰富,实际上,增添这种丰富的还往往是一些来自英语的词汇。大凡说话之人,无论多么古板、虔诚,每天都会说自己「爱」一种食物、一项运动、一个消遣。其实,对事物单纯的喜欢、与对人的爱之间有一种连续性。既然「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便站立不住」(引自《效法基督 Imitation》),我们最好从最底层的单纯的喜欢开始;既然「喜欢」一个事物,意味着从中获得某种快乐,我们就必须从快乐谈起。

  人们早已发现,快乐可分为两种:一种必须先有欲望,否则就不会快乐;另一种本身就是快乐,不需要欲望作铺垫。前者可以用饮水为例。你若口渴,饮水是一种快乐,你若非常口渴,它就是一种极大的快乐。但是,除了口渴或遵从医嘱外,世界上可能没有人给自己倒一杯水,只是为了好玩而喝。第二种快乐可以用不期而遇的香味为例。早晨散步时,突然闻到从豆田或香豌豆丛中飘来的一阵清香。在闻到这股香味之前,你一无所缺,完全满足。这种快乐也许巨大,却是不请自来、额外添加的礼物。为了清楚起见,我只列举了非常简单的例子,现实中当然有许多复杂的情况。在你期待、并且会满足于水的时候,若是得到咖啡或啤酒,你就会同时获得第一种解渴之乐和第二种美味之乐。同样,上瘾之人可能会把曾经的第二种快乐转变为第一种快乐。对于一个节制的人来说,偶尔的一杯酒,就像豆田散发的香味一样,是一种享受;但对于一个味觉和肠胃早已被破坏的酒鬼来说,酒带来的唯一快乐,就是解除难以忍受的渴望。只要还能分辨口味,他就不会太喜欢这种渴望,但是,相对于保持清醒的痛苦来说,渴望更好。尽管这两种快乐会相互转换、相互交织,其间的区别还是清晰可辨的。我们可以分别称之为需求之乐(Need-pleasures)和欣赏之乐(Pleasures of Appreciation)

  需求之乐与第一章谈到的「需求之爱」之间的相似性,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不要忘记,我承认自己曾不得不抑制一种倾向,就是想要贬低需求之爱,甚至否认需求之爱是爱。在谈论快乐时,大多数人可能会产生相反的倾向:我们很容易尽情地颂扬需求之乐,对欣赏之乐却皱以眉头。前者是如此自然、如此必要,「自然」是一个含义多端的词,正因为自然,所以无过度之虞;后者则是不必要的,为各种奢侈、罪恶敞开了大门。对于欣赏之乐的害处,你若缺乏认识,可以打开斯多葛派(古希腊哲学的一个派别,主张禁欲主义)著作的水龙头,它可以绵绵不绝地流到我们洗完澡为止。但在探讨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谨慎,永远不要过早上升到道德的高度,或者过早去评价。相对于描述与定义,人类的大脑通常更热衷于赞美或贬低,想将每一点区别都变成价值上的区别。所以,这个世界上才会出现那些不可救药的批评家,他们在评论两个诗人时,若不按照喜好排序、仿佛他们是某一奖项的候选人,就无法指出其不同。对于快乐,我们绝不可如此。现实太复杂了。我们已经通过以下事实警告过这一点:欣赏之乐由于上瘾而变质,结果以需求之乐告终。

  总之,对我们而言,这两种快乐的重要性,是因为它们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我们真正的「爱」的特性。

  刚喝完一大杯水的口渴的人可能会说:「天哪,刚才我真想喝啊!」一个呷了一口酒的酒鬼也可能这样说。早晨散步、路过豌豆花丛的人则更可能说:「这花真香!」品酒师在呷了一口著名的红葡萄酒后,同样也可能说:「这酒真不错!」在涉及需求之乐时,我们往往用过去时态来描述自己,而在涉及欣赏之乐时,则往往用现在时态来陈述对象,其中的原因不难理解。

  莎士比亚在描述暴虐的欲望得到满足时,曾这样写道(十四行诗第129首)

  疯狂地追求,一旦满足,
  又疯狂地仇恨。

  最单纯、最基本的需求之乐也具有某些类似的特征——当然,只是某些类似。这些需求之乐一旦满足,虽然不会招致仇恨,但肯定会以惊人的速度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割完草,口干舌燥地走进厨房,水龙头和水杯对我们确实很有吸引力,六秒钟之后,这种吸引力便荡然无存。同样,在早餐前后,油炸食物的气味闻起来也大不相同。如果你能原谅我举一个最极端的例子,我想问:大多数人难道不曾遇到这样的时刻——在一个陌生的小镇,看见一个门上方写有「男厕所」几个字,高兴得几乎吟诗庆贺?

  欣赏之乐则大为不同。它让我们感到,某个东西不但实际上满足了我们的感官,还理当得到我们的欣赏。品酒师享受红葡萄酒的程度,与他脚冷时享受温暖的程度不完全相同。他认为,面前的这杯酒值得他全神贯注地去品尝,这样才不枉融入酿造之中的一切传统和工艺,不枉自己这些年对品酒口味的培养。他对酒的态度甚至含有一丝无私的成分。他希望这酒能够得到妥善的保存,不完全是为了自己;即使在弥留之际,再也不能饮酒,但是,一想到这酒被洒或变坏,甚至被像我这样辨不清优劣的乡巴佬喝掉,他也会感到心惊。路过豌豆花丛的那个人也是如此。他不只是享受花香,他还认为这股清香无论如何都值得享受。如果路过这簇花丛时,他未曾注意到花香,没有因此而欢欣,他会责备自己感觉麻木、迟钝,觉得这么好的东西浪费在他身上,着实可惜。此后很多年,这个美好的时刻都会留在他的记忆里。如果听说他那天散步路过的那片园子,如今变成了影院、停车场和新修的小马路,他会感到惋惜。

  从科学的角度说,这两种快乐无疑都与我们的有机体相关。但是,需求之乐主要与人体及它当时的状况有关,除此之外,对于我们便不再有任何意义,也不会引起我们的注意。提供欣赏之乐的事物则让我们觉得无论如何,我们都有义务去注意、品赏、赞美它们——不管这种感觉是否理性。那位品酒大师会说:「把这么好的酒放在路易斯面前,简直是罪过!」我们也会问别人:「你怎么可能在路过这片园子时,不注意到它的花香呢?」但对于需求之乐,我们永远不会有这种想法。我们不必责备自己或他人,因为不渴,所以没有在路过井旁时掬口水喝。

  需求之乐如何预示需求之爱,是显而易见的。在需求之爱中,我们从自我需要的角度去看爱的对象,正如口渴的人看厨房的水龙头、酒鬼看杜松子酒一样。需求之爱如同需求之乐,随着需要的消失而消失。幸运的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切以需求之爱开始的感情都是短暂的。需求本身可能是永久性的,或是经常性的;需求之爱中可能有其他的爱加入;道德规范,如夫妻忠贞、子女孝顺、知恩图报等等,可能会让双方的关系持续一生之久。但是,如果需求之爱是孤立的,需求一旦消失,我们就几乎不能指望需求之爱不会「转瞬即逝」。正因为如此,世界上才充斥着被成年子女忽视的母亲和被情人遗弃的情妇的抱怨,别人对她们的爱纯属需求,满足后便弃之而去。我们对神的需求之爱,则处于不同的境地,因为我们对神的需要无论在此世、还是在任何其他世界,都永远不会终结。但是,这种需求的意识却会丧失,于是,这种需求之爱就会逝去。「魔鬼病了,也会变成修士。」(法国文艺复兴时代作家弗朗索瓦·拉伯雷的格言)有些人一旦脱离了「危险、贫困、患难」,信仰就随之消失。将他们短暂的虔诚描述为虚伪,似乎没有道理。他们为什么不应该虔诚呢?他们在绝望中哀号求助,谁处于那样的境地会不虔诚?

  欣赏之乐所预示的,却不那么容易描述。

  首先,欣赏之乐是整个审美经验的起点。我们不可能划出一条线,这条线以下属于「感官」之乐,以上属于「审美」之乐。品酒师的经验中已经包含了专注、判断、训练有素的鉴赏力等非感官的因素,音乐家的经验中则仍然包含着感官的因素。闻到花园的芬芳是感官之乐;欣赏整体的乡村风光、或「美」,乃至欣赏山水画家、田园诗人的作品,是审美之乐。二者之间并无分界,只有浑然一体的连续性。

  如前所见,这些欣赏之乐从一开始就有一丝无私的黎明之光或邀请。当然,从某种角度说,需求之乐也可以是无私的,而且更显示出英雄气概。如,受伤的西德尼(Philip Sidney,英国军事领袖)将一杯水让给生命垂危的士兵。但这不是我现在所说的无私。西德尼的爱是邻人之爱。但是,即便在最低层次的欣赏之乐中,我们也能感受到一种对事物本身的、令人不得不称之为爱或无私的情感。随着欣赏之乐发展成为对一切美的全面欣赏,这种感受越发加深。正是因为这种情感,我们迫切地希望那片园子或豆田能够继续存在那里;我们为自己永远无缘目睹的森林未遭破坏而欢欣;即便世界上只剩下我一个人,而且我也即将离世,我们也不愿意毁掉一幅名画。我们不但喜爱这些事物,一时之间,我们还用类似神的口吻称它们「甚好」(创世记1:31)

  现在,我们从最低者入手的原则开始发挥作用——「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便站立不住」,它让我看到先前将爱划分为需求之爱与给予之爱的不足。爱中还存在第三种要素,它和前两者同样重要,由欣赏之乐预示了出来。我们断定爱的对象甚好;认为自己有义务对它予以关注、几乎是敬意;即使永远无缘享受,仍然希望它保持、并继续保持自身本色。这种判断、关注和希望不但可以针对于物,而且可以针对于人。针对于女士时,我们称之为倾慕;针对于男士时,称之为英雄崇拜;针对神时,就是敬拜。

  需求之爱因我们的贫乏向神呼求;给予之爱渴望事奉神,甚至为神受苦;欣赏之爱说「我们因为祢无上的荣耀称谢祢。」对一个女人,需求之爱说「我不能没有她」;给予之爱渴望为她提供幸福、舒适和保护,如果可能,还有富足;欣赏之爱屏声静息、凝神注视,为世上竟存在这样的绝代佳丽而欢欣。即便不能拥有,也不觉得彻底失望;宁肯不能拥有,也不肯未睹芳容。

  肢解就是谋杀。感谢神,在现实生活中,爱的三要素每时每刻都在相互交融、彼此更替。也许,除了需求之爱,没有一种爱以「化学意义」的纯度单独存在过几秒钟。这或许是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除了需要之外,没有什么是永久的。

爱大自然

  有两种以非人格的事物为对象的爱,需要特别加以说明。

  对有些人来说,尤其对英国人和俄罗斯人来说,所谓的「爱大自然」是一个永恒而严肃的情感。这里的「爱大自然」,指的不是那种单纯的对美的热爱。当然,很多自然事物——花、木、鸟兽——都是美的。但是,我现在所说的那些自然爱好者,他们对具体的美物并不十分关心,那些关心具体美物的人反而会妨碍他们。对他们来说,与一个兴致勃勃的植物学家一同散步是一件糟糕的事,他会不断地停下来,让他们注意细节。他们不是在寻找风景,其代言人——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强烈地反对这种做法。他说,寻找风景会让你「在风景之间进行比较」,让你「以色彩、比例这几项可怜的新玩意儿为满足」。当你忙于这种区别性、评判性的活动时,你就错失了真正重要的东西——「时间和季节的气氛」,即一个地方的「灵魂」。华兹华斯说的没错。所以,如果你以他的方式去爱自然,在户外与风景画家为伴,比与植物学家为伴更糟糕。

  真正重要的是「气氛」或「灵魂」。自然爱好者想尽可能全部获得自然在每个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向他们传达的各种信息。在他们看来,单调凄凉、狰狞恐怖的景色与富丽眩目、优美和谐的景色同样宝贵。即便一个地方毫无特色,这种缺乏特色本身,也会得到他们的积极反馈,这是自然向他们传达的又一信息。他们敞开自己,体验每一片乡间、每一个时辰本身的特色,希望把这个特色融入自己,让它将自己全然浸透。

  像众多其他的体验一样,这种体验在十九世纪被尽情讴歌之后,已经遭到现代人的拆穿。我们不能不赞同那些「拆穿家」的观点,即,华兹华斯在不以诗人、而是以哲学家或半个哲学家的身份讲述这种体验时,说了一些愚蠢至极的话。除非你已经找到任何证据,否则认为花朵会享受它们呼吸的空气,就是愚蠢的;如果进一步认为花朵会有痛苦和快乐,那就更愚蠢了。同样,也没有多少人从「春天树林的脉动」(引自William Wordsworth的诗歌《The Tables Turned》)中学习道德哲学了。

  即便学到,那也未必是华兹华斯赞同的道德哲学,可能是无情竞争的道德哲学。我认为,一些现代人学到的正是如此。对他们而言,只要自然能够唤起「血液中的黑暗神灵」(指本能,尤其是性本能),他们就爱它,因为在那里,性、饥饿、单纯的力量在无情无耻地运行。

  你若以自然为师,它会将你已经决定要学的东西教授给你。换句话说,自然并不教导什么。显然,以自然为师的倾向,很容易嫁接到所谓「爱大自然」的体验之上。但仅仅是嫁接。当我们真正为自然的「气氛」和「灵魂」左右时,它们并不揭示任何道德。在自然中,你会体验到无法抗拒的快乐、难以承受的辉煌、昏暗惨淡的凄凉,你若定要从中求得什么哲理,尽情去求索好了。自然对人的唯一命令是:「看,听,注意。」

  这个命令常常被误解,让人们创立出各种神学、泛神学、反神学,所有这些都可能被拆穿,本身并没有真正触及到「爱大自然」这种体验的核心。他们——无论是华兹华斯派,还是崇尚「血液中的黑暗神灵」的人——从自然中获得的是一个象征,一种由意象组成的语言。我指的不只是视觉意象,那些「气氛」、「灵魂」本身就是意象,有力地表现了恐怖、阴郁、欢乐、凶残、贪欲、无邪、纯净。每个人都可以用这些意象来表达自己的信仰,我们应该从别处学习神学和哲学。我们常常从神学家、哲学家那里学习,这并不奇怪。

  但是,当我说「用这些意象来表达自己的信仰」时,我指的不是像诗人那样,用自然来作直接或间接的比喻。实际上,我也可以说,用它们「填充」我们的信仰,或者说,通过它们使我们的信仰「具体化」。如果没有来自自然的这些体验,很多人——我是其中之一——在表白自己的信仰时,就没有任何言语藉以表达。自然不曾告诉我存在一位荣耀、具有无限权威的神,我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得知这点。但是,自然让我认识到什么是荣耀。除了自然之外,我不知道自己还能通过什么其他途径明白这个词的含义。如果未曾见过万丈深渊和嶙峋峭壁,我就不知道何谓「敬畏」神,以为「敬畏」神不过是稍稍谨慎、以保安全而已;如果自然不曾唤醒我内心的某些渴望,那么依我所见,我现在所谓的对神的「爱」,很大一部分绝不会存在。

  当然,基督徒可以如此借助自然这一事实,远远不能证明基督教是真理。我想,那些被「黑暗神灵」所左右的人,同样可以借助自然来证明自己的信条。这正是我所强调的:自然并不教导什么。有时候,一种真正的哲学可能会验证对自然的体验,但是,对自然的体验绝不能验证一种哲学。自然无法验证,或者说,不能以我们正在谈论的这种方式验证一个神学或形而上学的命题,但她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该命题。

  从基督教的角度看,这并非偶然。受造物的荣耀原本就向我们暗示了造物主的荣耀,因为前者来自后者,并且以某种方式反映后者。

  「以某种方式」,但也许不是以我们首先想到的那种简单、直接的方式。因为,对方——自然爱好者——强调的当然也都是事实:森林里有报春花,肚子里也长虫子。如果你试图调和二者,或试图表明二者其实不需要调和,你就从对自然的直接体验——我们眼下的话题——转向了形而上学、神学等方面。这可能是明智之举,但我认为,应该将它与对自然的热爱区别开来。当我们在谈论对自然的直接体验,声称讨论的仍是自然向我们直接传达的信息时,我们不应该转换话题。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个荣耀的形象。千万不要试图发现一条穿越它、超出它的捷径,以达到对神更多的认识。这条捷径几乎立即会消失,自然的恐怖和神秘、神智慧的高深、宇宙历史的错综复杂将它阻塞了,我们无法从那个方向穿越。我们必须绕道,离开山野树林,回到书房、教会、圣经,回到屈膝祷告上。否则,对自然的热爱就开始转变为一种自然宗教。然后,它即使没有把我们引向「黑暗神灵」,也会引我们去听信一大堆无稽之谈。

  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将对自然的热爱——如我所建议的适可而止的爱——拱手交给「拆穿家」。自然无法满足她所激发的渴望,既不能回答神学问题,也不能使我们成圣。真正通往神的旅途,需要我们不时地离开自然,从曙光初现的田野进入狭小简陋的教堂,也许还需要我们在贫民聚集的教区工作。但是,对自然的热爱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对某些人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入门。

  我不必说「始终」,因为事实上,唯有那些将对自然的热爱仅视为入门的人,似乎才能够保持这种爱。这本在预料之中。这种爱一旦被标榜为宗教,就开始变成神明——因此沦为恶魔。恶魔从不信守诺言,自然会「死在」对那些竭力为爱自然而活的人身上。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最终对自然麻木不仁,华兹华斯以哀叹自然荣耀的消逝而告终。你若清晨在花园里专心祷告,坚定地忽略露珠、鸟儿和花朵,离开的时候,就会被它的清新和喜乐所淹没;但是,你若为了这种淹没而去花园,过了一段时间,十有八九你会一无所得。

《四种爱》 引言

需求之爱和给予之爱

  圣约翰说:「神就是爱。」(约翰壹书4:16)最初构思本书时,我觉得约翰的格言为我提供了一条很好的线索,我可以用它贯穿整个主题的始终。我认为自己应该能够说,人类的爱只有与这种「大爱 Love」、也就是神自己相似时,才可以称之为爱。因此,我首先将爱划分为「给予之爱 Gift-love」与「需求之爱 Need-love」。给予之爱的典型例子,是一个男人为家庭未来的幸福筹划、工作、积蓄,虽然他至死也不能享受或者见到这种幸福;需求之爱的典型例子,是孩子在孤独、惊恐时,扑向母亲的怀抱。

  哪种爱更接近大爱本身呢?这是毋庸置疑的。神的爱是给予之爱:圣父将祂一切的所是和所有都给了圣子,圣子将自己交还给圣父,将自己给了世界,为了世界将自己交给圣父,从而也将世界在祂里面交还给圣父。

  从另一方面说,还有什么比需求之爱更不像我们所相信的神的生命呢?神一无所缺,而我们的需求之爱,正如柏拉图所见,是「贫乏之子」,是我们真实的本性在意识中的精确反映。我们生而无助,一旦意识成熟,就会发现自己是孤独的,无论在身体、感情还是智力上,都需要他人;我们若想对任何事物、甚至对自己有所认识,都离不开他人。

  我原以为这本书写起来会很轻松,只是简单地对第一种爱予以颂扬,对第二种爱进行贬抑就可以了。我原先打算讲述的内容,很多在现在看来仍然正确。我仍然认为,我们所说的爱若仅仅是一种渴望——渴望自己被爱,那就十分可悲。但现在,我不赞同我的恩师麦克唐纳(George MacDonald,十九世纪苏格兰基督教作家。路易斯深受其著作的影响,称他为自己的恩师Master)的观点,即,如果我们的爱只是指这种渴望,我们就把根本不是爱的东西误当作了爱。不可否认,需求之爱是爱。每次我否认它是爱,试图沿着这条思路作清晰的思考,结果都以困惑与矛盾告终。现实比我想象的更复杂。

  首先,如果不称需求之爱为「爱」,我们就会对大多数语言、包括我们自己的语言施行暴力。当然,语言不是万无一失的指南。但是,尽管有着种种缺陷,语言中仍然包含着许多积淀的洞见和经验,如果你一开始就蔑视它,它以后总有办法为自己报仇。我们最好不要学《爱丽丝漫游奇境》里的那个矮胖子(Humpty Dumpty),随心所欲地给词语赋予意义。

  其次,在称需求之爱为「纯粹自私」时,我们一定要谨慎,纯粹是一个危险的字眼。毫无疑问,像其他本能一样,人也可能出于自私纵容需求之爱。贪婪霸道地索求爱也许很可怕,但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人会因孩子向母亲寻求安慰,就称他为自私,对成人在同伴中「寻求陪伴」也是如此。很少这样做的人,无论是成人还是孩子,通常都不是最无私的。当心中出现需求之爱时,我们可能有理由对它予以拒绝,或者彻底克制。但是,缺乏需求之爱,通常都是冷酷的自我主义者的标志。既然在现实中,我们确实彼此需要,因为「那人独居不好」(创世记2:18);那么这种需要若不以需求之爱的形式在意识中出现——换句话说,意识中只有虚幻的、认为「我们独居是好的」感觉——是不健康的灵性症状;正如食欲不振是不健康的医学症状,因为人确实需要食物。

  第三点要重要得多。每个基督徒都同意,人的灵性健康与他对神的爱完全成正比。但是,人对神的爱就其本质而言,必定在很大程度上始终是需求之爱,往往还纯粹是需求之爱。这点在我们祈求罪得赦免、患难中祈求帮助时显得尤为明显。从长远来看,随着意识的不断成熟,我们也许会更清楚地发现:我们的整个存在本质上就是一个巨大的需求;我们的存在不完整,尚处初始阶段,空虚而混沌;我们向神呼求,唯有祂能够解开纠结、拾缀松散。我并不是说,人除了纯粹的需求之爱外,永远不能带给神什么。高尚之人也许会告诉我们,他们已经超越了需求之爱。但是我想,他们也会第一个告诉我们,一旦一个人胆敢认为自己能永远处于那样的境界,从此抛开需求的成分,那样的境界就不再是真正的恩典,而是成为新柏拉图主义的幻想,甚至最终沦为邪恶的幻想。《效法基督 Imitation》中说到,「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便站立不住 The highest cannot stand without the lowest」。一个在造物主面前夸口说「我不是乞丐,我无私地爱你」的受造物,是一个愚蠢狂妄的受造物。那些对神的爱最接近给予之爱的人,很快、甚至当即就会和那个税吏一起捶胸(路加福音18:9-14),将自己的贫乏敞露在唯一真正的给予者面前。神会让我们这样的。祂对我们的需求之爱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马太福音11:28),或者以旧约的形式说:「你要大大张口,我就给你充满」(诗篇81:10)

  因此,有一种需求之爱——一切需求之爱中最大的——与人最崇高、最健康、最现实的灵性状态相吻合,或者说,至少构成了它的主要成分。这样,我们就势必得出一个非常奇怪的结论:当人在某种意义上最不像神时,就最接近神。因为,有什么比满足与需要、主权与谦卑、公义与忏悔、无限能力与呼求帮助更不同的呢?当第一次发现这个悖论时,我惊呆了。它也破坏了我之前论述爱的所有尝试。当我们面对这个悖论时,似乎只能产生这种结果。

相似的接近和趋向的接近

  有两种情况都可以称作「接近神 nearness to God」,我们必须予以区分。一种是与神相似。我想,神在祂所有的受造物身上都留下了与祂相似的烙印:空间和时间以各自的方式反映了祂的伟大;一切生命都反映了祂旺盛的创造力;动物生命反映了祂生生不息的活动。人比这些更重要的相似之处,在于理性。我们相信,天使具有人类所缺乏的相似之处:不朽和直觉知识。从这个角度说,所有的人,无论是好坏,所有的天使,包括堕落的天使,都比动物更像神。在这个意义上,他们的本性更「接近」神的本性。但是,还有另外一种接近,我们可以称之为趋向的接近。在这个意义上,一个人「最接近」神的状态,也就是他最确信无疑、最迅速地趋向与神最终的合一、得见神、享受神的状态。一旦区分了「相似的接近 nearness-by-likeness」与「趋向的接近 nearness-of-approach」,我们就会看到二者未必吻合,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打个比方,我们可能就会明白这点。假设我们正走在一段山路上,要回到家所在的那座村庄。正午时分,我们到达了一座崖顶,村庄就在悬崖之下。从空间上看,我们离村庄很近,只有一箭之遥。但是,因为我们不是攀岩能手,不能顺岩直下,所以我们还须再绕一段长长的弯路:也许五英里,才能到家。从静态的角度看,这条弯路的很多地方,离村庄都比我们坐在悬崖上时遥远。但这只是就静态而言,从进展的角度看,我们将更「接近」我们的洗澡水和热茶。

  既然神是赐福的、全能的、拥有主权的、富有创造力的,那么显然在某种意义上,幸福、力量、自由、思想或身体的创造力无论在人类生活的什么地方出现,都构成了与神的相似之处,并且以此方式接近神。但是,没有人会认为,拥有这些恩赐与我们的成圣有任何必然的联系。没有一种财富是通往天国的通行证。

  在崖顶,我们离村庄很近,但是,无论我们在那里坐多久,都不会再接近我们的洗澡水和热茶了。神赐予某些受造物在某些处境下的与祂相似,以及在那种意义上接近祂自己,也是如此,这是与生俱来的、已经完成的。靠着相似而接近神的受造物,仅凭这一事实,永远不可能再接近神一步。但是,趋向的接近,根据其定义,却是不断发展的。相似是神所赐的,不论感谢与否都可以领受,可以被善用,也可以被滥用;但是趋近,不管神的恩典如何发起、支持,都是我们必须去做的事情。被造的万物以不同的方式反映了神的形像,不需要它们的合作、甚至同意,它们也不会因此成为神的儿子。那种因成为神的儿子而获得的相似,不是形像或肖像上的相似,在某种意义上说甚至超越了相似,因为这是意志上与神的联合或合一。这与我们一直在考虑的那两种接近的区别一致。因此,正如一位伟大的作家所说的,我们今生对神的效法,必须是对道成肉身之神的效法,这是我们有意的效法,不同于祂在我们的本性或处境中留下的任何相似。我们的榜样是耶稣,不仅是在髑髅地受难的耶稣,也是在工作中、道路上、人群中、面对喧嚷的请求和敌意的反对、没有任何安宁和隐私、处处被打扰的耶稣。这一切虽然与我们想象中的神的生命相去甚远,但却显然不仅貌似、而且的确就是神的生命在人类处境下的展现。

最崇高的自然之爱容易自称为神

  现在我应该来解释,为什么我发现在讨论人类之爱时,必须区分这两种接近。圣约翰「神就是爱」的观念长期以来都在我的脑海中,一直有一位现代作家鲁日蒙(M. Denis de Rougemont,瑞士作家)的一句话与之平衡,那就是,「爱只有不再是个神明,才不再沦为恶魔」。这句话当然也可以换个说法:「爱一旦开始成为神明,就开始沦为恶魔」。在我看来,这种平衡是不可或缺的保障。如果忽视了这点,「神就是爱」的真理,就可能狡猾地被我们理解为它的反面:「爱就是神」。

  我想,凡思考过这个问题的人都会明白鲁日蒙的意思。每一种人类之爱在达到巅峰时,往往都宣称具有神的权威,其声音听起来仿佛就是神自己的意志。它告诉我们要不计代价,要求我们彻底委身,它试图凌驾于所有其他主张之上;并暗示任何真心「为了爱」而采取的行动都是合法的,甚至是值得的。爱情与爱国主义企图藉此「成为神」,已经众所周知,亲情也会如此,友谊也不例外,只是方式不同。对此,我在这里不加详述,因为我们会在后面的章节中反复遇到这个问题。

  请务必注意,自然之爱(natural loves)作出这样亵渎的宣称,不是在最堕落的自然状态下,而是在最崇高的自然状态下,在我们的祖辈们所谓的「纯洁」、「高贵」之时。这在爱情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忠贞、真正自我牺牲的爱情会用貌似神的声音对我们说话,纯粹的兽欲、轻浮的淫欲则不会。情欲会以多种方式使沉溺其中的人堕落,但不会以冒充神的方式;一个人会因情欲冲动而行事,但不可能尊重它们,正如搔痒的人不尊重身痒一样。一个愚蠢的女人对一个被宠坏的孩子的暂时放纵——实际上是把孩子当作活玩偶的自我放纵,与一个名副其实「为儿子而活」的女人那种深沉专一的献身相比,「成为神」的可能性要小得多。我也倾向于认为,那种靠啤酒和铜管乐队激发的爱国热情,不会让人为国家干出太多的坏事,也不会干出太多的好事;再来一杯,或者加入合唱团,这种热情都可能会被完全释放。

  这理当在我们的预料之中。除非这种宣称貌似可信,否则我们的爱不会宣称自己是神;这种宣称不会貌似可信,除非我们的爱与神——也就是大爱本身——有一种真正的相似之处。千万不要误会,我们的给予之爱的确很像神;在我们的给予之爱中,那些永无止尽、永不厌倦的给予最与神相似,对于这些给予之爱,诗人的一切讴歌都是真实的。他们的喜乐、活力、耐心、乐意饶恕、渴望为所爱者谋幸福,都是神圣生命真正可爱的形像。在这个形像面前,我们应该感谢「赐予人类如此能力」的神。我们可以说那些具有博大爱心的人「接近」神。这样说没有错,也可以理解。但是,这只是「相似的接近」,本身不会产生「趋向的接近」。这种相似已经赐给了我们,与那种缓慢、痛苦的趋近没有必然的联系,趋近必须是我们自己的任务,虽然绝非孤立无援。另一方面,这种相似又是那样地光彩夺目,所以我们才会误将相似当作相同。我们可能会将只当归于神的无条件的忠心,献给我们那些人类的爱。于是,人类的爱就变成了神明,然后沦为恶魔。接着,它们会毁掉我们,也会毁掉自己。因为,自然之爱一旦被允许成为神明,便不再是爱。它们仍然被称为爱,但实际上可以成为复杂形式的恨。

  我们的需求之爱可能是贪婪和苛刻的,但不会自立为神明,因为在相似度与神不够接近,无法有此奢想。

  如此看来,对于人类的爱,我们既不能加入偶像崇拜者,也不能加入「拆穿家」。对爱情和「家庭亲情」的偶像崇拜,是十九世纪文学的巨大错误。在布朗宁(Robert Browning,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诗人)、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英国作家,作品在维多利亚时代很流行)、帕特莫尔(Coventry Patmore,英国诗人)的有些作品中,坠入情网似乎与成圣无异;小说家也习惯性地把「世界」与家庭、而不是与天国对立。我们则与之相反。「拆穿家」将父辈们对爱的讴歌大都污名化为无聊之词与多愁善感,不断地将自然之爱沾满泥土的根茎暴露于众。但我认为,我们既不应该听信「聪明绝顶的巨人,也不应该听信愚蠢至极的巨人」(引自约翰·济慈的长诗《海伯利安 Hyperion》)。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便站立不住。植物必须下面有根、上面有阳光,而根必定是肮脏的。只要你让它留在花园里,而不是不停地扬在书桌子上,这些肮脏大部分是干净的泥土。人类之爱可以成为神圣之爱的光辉形像,可能达到这点,但不会超过。相似的接近有时候会促进趋向的接近,有时候会妨碍趋向的接近,有时候既不促进、也不妨碍。

11. 新人

  在上一章,我把基督创造新人的工作,比喻成把一匹马变成带翅膀生物的过程。我用这样一个极端的例子来强调一点,它不仅仅是改进、而是转化。在自然界中,与它最接近的例子,是我们可以通过对昆虫施加某些射线,使它们发生显著的转化。有些人认为这就是进化的工作方式,进化所依赖的生物变化,可能是由来自外太空的射线产生的。当然,一旦发生了变化,他们所谓的「自然选择」就会对它们起作用:有用的变化会生存下来,而其他的会被淘汰。

  如果一个现代人将基督教思想与进化论联系起来,也许能最好地理解它。现在,每个人都知道进化论,虽然一些受过教育的人不相信它:每个人都被告知,人类是从低等的生命进化而来的。因此,人们经常想知道:「下一步是什么?超越人类的什么时候会出现?」富有想象力的作家,有时会尝试描绘下一步——他们称他为「超人」;但是,他们通常只会成功地想象出一个比我们知道的更糟糕的人,然后试图通过增加额外的腿或手来弥补这一点。但是,假设下一步与之前有更大的不同,超出了他们的想象,不是很有可能的吗?几千个世纪以前,巨大的、重盔甲的生物被进化出来。如果当时有人正在观察进化的过程,他可能会期待盔甲会越来越重。但他错了。未来有一个隐秘的计划,当时没有任何事情会让他期待,未来会突然出现一群小小的、赤裸的、没有盔甲的东西,他们的大脑更好;有了这些大脑,他们将要主宰整个星球。他们不但将拥有比史前巨兽更大的力量,而且还将拥有一种新的力量。下一步不但会有所不同,而且会有一种新的不同。进化之流不会按照他所看到的方向流动,它实际上将会急转弯。

  现在,在我看来,大多数关于「下一步」的流行猜测,都犯了同样的错误。人们看到、至少他们认为自己看到,人类正在发展出更强大的大脑,正在更好地掌控大自然。因为他们认为进化之流正在朝那个方向流动,所以他们想象它会继续朝那个方向流动。但是,我却不由自主地想到,「下一步」将是全新的,它会朝着你做梦也想不到的方向发展。除非确实如此,否则几乎不值得称之为新的一步。我应该期待的不仅仅是不同,而是一种新的不同;我应该期待的不仅仅是改变,而是一种产生改变的新方法。或者,用一种自相矛盾的说法,我应该期待进化的下一个阶段,根本不是进化的一个阶段;应该期待进化本身作为一种产生变化的方法,将被取代。最后,如果事情发生的时候,很少有人注意到它正在发生,我也不应该感到惊讶。

  现在,如果你愿意用这些术语来谈论,基督教的观点就是:「下一步」已经出现,并且它真的很新。这不是从聪明人到更聪明的人的变化:而是朝着完全不同方向的变化——从上帝的受造物到上帝的儿子的变化。 第一个例子出现在两千年前的巴勒斯坦。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变化根本不是「进化」,因为它不是从各种事件的自然过程中产生的东西,而是从外部进入自然的东西。但这正是我应该期待的。我们通过研究过去,得出了「进化」的观念。如果有真正的新奇事物,那么我们基于过去的观念,当然不能真正涵盖它们。实际上,这一新步骤与以往所有步骤的不同之处,不仅在于来自自然外部,而且还体现在其他几个方面。

  (1)它不通过有性生殖进行。我们有必要对此感到惊讶吗?在性出现之前,曾经有一段时间,繁衍是通过种种其他的手段。因此,我们可能已经期待性会消失的时候;或者,就像目前实际上发生的,性虽然继续存在,但已经不再作为繁衍的主要手段。

  (2)在更早的阶段,生物体对于迈出新的一步,要么别无选择、要么很少选择。进步主要是临到它们身上的事情,而不是它们自己所做的事情。但是,新的一步,从作受造物到作儿子的一步,是自愿的,至少,在某种意义上是自愿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不是自愿的,不是说我们自己可以选择接受它,或者甚至可以想象它;但它是自愿的,因为当它提供给我们的时候,我们可以拒绝它。如果我们愿意,我们可以退缩,我们可以把脚粘在地上,不加入新人类的行列。

  (3)我称基督为新人的「第一个例子」。但是,祂当然远不止于此。祂不仅是一个新人,一个物种的标本;祂就是新人,祂是所有新人的起源、核心和生命。祂自愿进入被造的宇宙,带着新生命Zoe;当然,我是指对我们来说是新的,Zoe在它自己的地方永远存在。祂不是通过遗传,而通过我所说的「好的感染」传递它。每个得到它的人,都通过与祂的个人接触得到它,人「在祂里面」得到更新。

  (4)这一步迈出的速度,也与以往不同。与人类在这个星球上的发展相比,基督教在人类中的传播就像是一道闪电——因为两千年在宇宙的历史上几乎算不了什么。永远不要忘记,我们仍然是「早期的基督徒」。让我们希望,我们之间目前有害和浪费的分裂是一种婴儿期的疾病:我们还在长牙。毫无疑问,外界的想法正好相反,它认为我们行将就木,但以前他们就常常这样认为。一次又一次地,它认为基督教正在死去,死于外部的迫害或内部的腐败,死于伊斯兰教的兴起、物理学的兴起、大规模反基督教革命运动的兴起。但是,每次都让世界失望了。它的第一个失望是在十字架上,那个人又活了。在某种意义上说——我很清楚这在他们看来是多么不公平——这种复活从那以后就不断发生。他们不断杀死祂所开始的东西:每次,当他们在坟墓上拍打泥土的时候,他们突然听到它还活着,甚至已经在一个新的地方发展起来了。难怪他们会恨我们。

  (5)赌注更高。因为在早期的各步中退后,一个受造物失去的,最多是地球上几年的生命,甚至连这些也不会损失。但在这一步中退后,我们失去的是最严格意义上的「无限」赏赐。因为现在,关键的时刻已经到来。经过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上帝将自然引领到这样一个阶段,(译注:本章是用进化论的术语来帮助非基督徒理解,并非作者认同进化论。)可以产生出能脱离自然、变为「众神」的受造物,如果他们愿意的话。他们会允许自己脱离吗?在某种程度上,这就像分娩的危机。在我们复活并跟随基督之前,我们仍然是自然的一部分,仍然在我们伟大母亲的子宫中。她孕育已久,非常痛苦、急不可待,但已经到了高潮。伟大的时刻已经到来,一切都已就绪,医生已经来了,分娩会「顺利进行」吗?当然,它与普通的分娩有一点重要的不同。在普通的分娩中,婴儿没有太多选择,这里有。我不知道,一个普通的婴儿如果有选择,会做些什么。它可能更愿意待在子宫的黑暗、温暖与安全中,因为它当然会认为子宫意味着安全。那就是错误的所在,因为如果它留在那里,就会胎死腹中。

  从这个观点上,事情已经发生了:新的一步已经迈出,并且正在迈出,新人已经遍布地球各处。正如我已经承认的那样,有些人仍然难以辨认,但其他是可以辨认的。我们时不时会遇见他们,他们的声音和面孔与我们不同:更洪亮、更安静,更快乐、更容光焕发。他们从我们大多数人离开的地方开始。我说他们是可以辨认的,但你必须知道要寻找什么。他们不会很像你从一般阅读中形成的「宗教人士」的观念。他们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当他们真的在善待你的时候,你往往会认为是你在善待他们。他们比其他人更爱你,对你的需要却更少。(我们必须克服被需要的欲望:在一些善良的人、特别是女性中,这是所有的诱惑中最难抗拒的。)他们通常似乎有很多时间:你会好奇这些时间是怎么来的。当你认出其中一个时,你会更容易认出下一个。我强烈怀疑(但我怎么知道呢?),他们能跨越肤色、性别、阶级、年龄、甚至信条的每个障碍,立刻并且准确地认出了彼此。这样一来,成为圣洁就如同加入了一个秘密会社,至少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但是,你千万不要想象,新人在一般意义上都是相同的。我在最后一卷中所说的很多内容,可能会让你认为那注定是这样的。成为新人,意味着失去我们现在所说的「自己」。我们必须离开自己、进入基督。祂的意愿要成为我们的,我们要想祂所想的,正如圣经所说的:「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如果基督是一位,如果祂要这样进入我们所有人里面,我们岂不就会完全一样了吗?听起来确实如此,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在这里,我们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例子;因为,当然,没有任何两件事物之间的关系,和造物主与其造物之间的关系完全一样。但是,我会尝试举两个非常不完美的例子,可能可以提示真相。想象一下,有很多人一直生活在黑暗中。你来了,努力向他们描述光是什么样的。你可能会告诉他们,如果他们进入光里,同样的光会照到他们所有人身上,他们全都会反射光,从而变成我们所说的可见的。你不觉得他们很可能会想象,既然他们都接受同样的光,并且都以相同的方式对它作出反应(即,都反射光),所以他们将看起来都一样吗?而你和我都知道,光实际上会带出、或显示他们有多么不同。或者再假设一个对盐一无所知的人。你给了他一小撮盐,他体验到一种独特的、强烈的味道。然后你告诉他,在你的国家,人们在所有的烹饪中都使用盐。他难道不会回答说:「那样的话,我想,你们所有的菜味道都一样,因为你刚才给我的东西味道太浓了,它会扼杀其他所有东西的味道。」但你和我都知道,盐的真正作用恰恰相反。它不但不会扼杀鸡蛋、牛肚和卷心菜的味道,实际上还把这些味道带出来了。在你放盐之前,它们不会显出真正的味道。当然,我警告过你,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你毕竟可以通过放太多的盐,来扼杀其他的味道;但一个人身上的基督再多,也不会扼杀自己人格的味道。这些例子只是尽我所能。

  基督和我们也像这样。我们越是脱离我们现在所说的「我们自己」,让祂接管我们,我们就越真实地成为我们自己。祂是如此丰富,以致成千上万个千差万别的「小基督」,仍然太少,无法将祂完全地彰显出来。祂创造了他们所有的人。祂发明了——就像小说家发明小说中的人物一样——所有不同的人,你和我是有意地彼此不同。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们真正的自我,都在祂里面等待着我们。没有祂,试图「做我自己」是没有用处的。我越抗拒祂、试图靠自己生活,我就越会被自己的遗传、教养、环境和自然欲望所支配。实际上,我如此骄傲地称为「我自己」的那个东西,只不过是我从未开始、也无法停止的各种事件列车的交汇处;而我所谓的「我的愿望」,只不过是我的肉体抛出的欲望,或者是别人的思想灌输给我的,甚至是魔鬼向我暗示的。我把在火车包厢里向对面的女孩求爱,视为自己很有个性、极具鉴赏力的决定,而真正的起源可能是鸡蛋、酒精和一夜好觉。我所认为的个人政治理想,真正的起源可能是宣传。在我的自然状态下,我几乎很难像我想相信的那样:我称之为「我」的大部分东西,都可以很容易被解释掉。只有当我转向基督,当我把自己交给祂的人格时,我才第一次开始拥有自己真正的人格。

  在本卷的开头,我说在上帝里有人格。现在,我要进一步说,在上帝之外没有真正的人格。除非你已经把你的自我交给祂,否则你将不会拥有真正的自我。在最「自然」的人中间最能找到相同点,而不是在那些顺服基督的人中间。所有的大暴君和大征服者是多么千篇一律地相像,而那些圣徒却是多么荣耀地不同。

  但是,你必须真正放弃自我。可以这么说,你必须「盲目地」扔掉它。基督确实会給你一个真正的人格:但你不能为了那个去找祂。只要你在乎的还是你自己的人格,你就根本没有去找祂。第一步是尝试完全忘记自我。只要你还在寻找它,你真正的、新的自我就不会出现。它是基督的,也是你的;是你的,只是因为它是基督的。当你寻找基督时,它就会到来。这听起来很奇怪吗?你知道,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更多的日常事务。即使在社交生活中,除非你停止思考你正在制造什么样的印象,否则你永远不会给别人留下好印象。即使在文学和艺术领域,也没有一个在意原创的人会成为原创;然而,如果你只是试图说真话,却不关心以前已经被讲过多少次,十有八九你会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原创。这个原则贯穿整个生活的始终。放弃自己,你会找到真正的自己。丧掉你的生命,你会拯救它。每天顺服于死亡,你的抱负、挚爱心愿的死亡,最终是整个身体的死亡:用你生命的每一根纤维去顺服,你会找到永生。什么都不要保留。你没有放弃的东西,永远都不会真正是你的;在你里面还没有死的东西,永远都不会从死里复活。寻找你自己,你最终只会找到仇恨、孤独、绝望、愤怒、毁灭和朽坏。但是,寻找基督,你会找到祂,以及在祂里面的一切。

10. 好人或新人

  上帝说到做到。那些将自己交在祂手中的人会变得完全,因为祂是完全的——在爱、智慧、喜乐、美丽和不朽方面都是完全的。这种改变不会在今生完成,因为死亡也是这种治疗的一个重要部分。每个具体的基督徒在离世之前,这种变化会达到什么程度,是不确定的。

  我想,现在是考虑一个常见问题的正确时机:如果基督教是真的,为什么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明显比所有的非基督徒好?这个问题背后的东西,部分是非常合理的,部分是根本不合理的。合理的部分是这样的。如果归信基督教并没有改善一个人的外在行为——如果他继续像以前那样势利、恶意、嫉妒或野心勃勃——那么,我认为,我们必须怀疑他的「归信」在很大程度上是想象的。在一个人最初的归信之后,每一次认为自己取得了进步,都可以用这个标准来检验。良好的感觉、新的洞见、对「宗教」的更大兴趣,除非能让我们的实际行为变得更好,否则毫无意义;就像在生病的时候,如果温度计显示你的体温仍在升高,「感觉好点」并没有多大好处。从这个意义上,外界根据结果来判断基督教,是完全正确的。基督告诉我们,要根据结果来判断,凭着果子就可以认出树来;或者,像我们所说的,布丁好吃的证据在于品尝。当我们基督徒行为恶劣、或者表现不佳时,我们就是在让基督教成为对外界来说不可信的。战时的海报告诉我们,漫不经心的谈话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同样真实的是,漫不经心的生活会付出流言的代价。我们漫不经心的生活,会使外界议论纷纷,让他们有借口对基督教本身的真理产生怀疑。

  但是,外界还有另外一种要求结果的方式,也许非常不合逻辑。他们可能不但要求每个人在成为基督徒之后,生命都应该得到改善;还可能要求在自己相信基督教之前,应该看到整个世界被整齐地分成两个阵营——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并且所有在第一个阵营中的人在任何特定时刻,都应该比第二个阵营中的所有人明显要好。这是不合理的,有几个原因。

  (1)首先,现实世界的情况比这复杂得多。世界不是由百分之百的基督徒和百分之百的非基督徒组成的。为数众多的人正在缓慢地不再是基督徒,但仍然用这个名字来称呼自己:其中一些还是神职人员。还有一些人正在缓慢地成为基督徒,尽管他们还没有这样称呼自己。有些人不接受关于基督的完整基督教教义,但他们被祂如此强烈地吸引,以至于他们在比自己的理解更深的意义上是属于祂的。在其他宗教中,有些人被上帝的隐秘感化力所引导,专注于他们宗教中与基督教一致的部分,从而在不知不觉中属于基督。(译注:这里所谓的「属于基督」,并不是指人可以通过其他宗教或行善得救,否则与本章其他内容冲突。)例如,一个善意的佛教徒可能会越来越专注于佛教中关于慈悲的教义,而将佛教的某些其他教义当作背景,尽管他可能仍会说他相信。早在基督诞生之前,许多善良的异教徒可能就是处于这种情形。当然,总是有很多人只是头脑混乱,大脑里堆积着许多互相矛盾的信念。因此,试图从总体上对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作出判断,是没有太大用处的。从总体上比较猫和狗,甚至男人和女人,都有一些用处,因为人们肯定知道哪个是哪个。此外,一只动物不会缓慢或突然地从狗变成猫。但是,当我们将一般的基督徒与一般的非基督徒进行比较的时候,我们通常根本不会想到自己所认识的真实人物,而只是想到我们从小说和报纸中得到的两个模糊概念。如果你想比较坏基督徒和好无神论者,你必须想一想你实际遇到的两个真实样本。除非我们以这种方式落到实处,否则我们只会浪费时间。

  (2)假设我们已经来到实质性的问题,现在谈论的不是一个想象中的基督徒和一个想象中的非基督徒,而是我们街坊中两个真实的人。即使这样,我们也必须小心地提出正确的问题。如果基督教是真的,那么它应该遵循:(a)任何基督徒,都会比如果他不是基督徒更好;(b)任何人成为基督徒以后,都会比他以前更好。同样,如果牙膏公司的广告属实,则应该遵循:(a)任何使用它的人,都会比如果不使用它拥有更好的牙齿;(b)如果有人开始使用它,他的牙齿就会得到改善。但要指出的是,使用这种牙膏、并且还从父母那里继承了坏牙的我,牙齿并没有比一些根本不使用任何牙膏的健康年轻黑人更好,这本身并不能证明广告不真实。基督徒贝茨小姐的口舌,可能比不信的迪克·菲尔金更不友善,这件事本身并不能告诉我们基督教是否有效。我们要问的是:如果贝茨小姐不是基督徒,她的口舌会如何呢?如果迪克成为基督徒,他的口舌又会如何呢?贝茨小姐和迪克,由于自然的原因和早年的教养,形成了特定的性格;基督教宣称,如果他们允许,这两种性格会被置于新的管理之下。你有权问的是:如果两人同意这种接管,是否会改善双方的性格。大家都知道,在迪克·菲尔金的案例中被管理的东西,比在贝茨小姐的案例中被管理的要「好」得多,但这不是重点。要判断一个工厂的管理,你不但要考虑产量,还要考虑设备。考虑到A工厂的设备,它能生产出产品,也许就是个奇迹了;考虑到B工厂的一流设备,它的产量虽然很高,但可能还远远低于应有的水平。毫无疑问,A工厂的经理会尽快安装新机器,但这需要时间;与此同时,产量低,并不证明他是个失败者。

  (3)现在,让我们再深入一点。A工厂的经理将安装新机器:在基督完成在贝茨小姐身上的工作之前,她确实会变得非常好。但是,如果我们停留在那里,听起来好像基督的唯一目标,就是将贝茨小姐拉到迪克一直以来同样的水平。事实上,我们一直在谈论,好像迪克好得很;好像基督教只是坏人才需要的东西,而好人没有也可以;好像善良就是上帝所要求的一切。但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真相是,在上帝的眼中,迪克·菲尔金需要的「拯救」,丝毫也不比贝茨小姐少。在某种意义上,我马上会解释什么意义,「善良」与这个问题几乎无关。

  你不能指望,上帝会像我们一样看待迪克的温和脾气和友善性情。它们是由上帝自己创造的自然原因造成的。既然只是性格,如果迪克的胃口发生变化,它们都会消失。实际上,这种「善良」是上帝给迪克的礼物,不是迪克给上帝的礼物。同样,上帝允许自然原因在一个被几个世纪的罪恶所破坏的世界中工作,在贝茨小姐身上造成了心胸狭窄、神经紧张,这是她大部分坏脾气的原因。上帝打算在祂自己的适当时机,纠正她的这些缺点。但对于上帝来说,这不是业务的关键部分;它没有任何困难,并不是祂所担心的。祂正在观察、等待和努力的东西,甚至对于上帝来说也不容易;因为从这个东西的本质来看,即使是祂,也不能仅靠权能的作为来产生。祂在贝茨小姐和迪克·菲尔金身上都在等待和观察的这个东西,他们可以自由地给上帝、或者自由地拒绝给上帝。他们是愿意、还是不愿意转向祂,从而实现他们被造的唯一目的呢?他们的自由意志像罗盘的指针一样在内心颤抖。但这是一个有选择能力的指针,它可以指向它的真北,但不是非得这样做。这个指针会转动一圈,稳定下来、指向上帝吗?

  上帝可以帮助它这样做,但却不能强迫。可以说,上帝不能伸出自己的手,把它拉到正确的位置,因为那样就不再是自由意志了。它会指向北方吗?这是一切问题的关键所在。贝茨小姐和迪克会把自己的天性交给上帝吗?在那一刻,他们交出或保留的天性是好还是坏,这个问题是次要的。上帝可以解决那个问题。

  不要误解我。当然,上帝认为讨厌的天性是一件坏的、可悲的事情;而且,当然,祂认为善良的天性是一件好事——就像面包、阳光或水一样好。但是,这些都是祂赐予我们的好东西,祂创造了迪克健全的神经和良好的胃口,还有丰富的供应。据我们所知,创造美好的事物,并不需要上帝付出任何代价:但是,改变叛逆的意志,却使祂付上了被钉十字架的代价。因为它们是意志,无论是在好人还是在坏人身上,都能拒绝上帝的要求。然后,因为迪克的善良只是自然的一部分,最终一切都会化为乌有,自然本身也将全部消逝。自然原因在迪克身上汇聚,形成了一个令人愉快的心理模式,就像自然原因在夕阳中汇聚,形成了一个令人愉快的色彩模式一样。但是,两者都会很快再次分崩离析,两种模式都会消失,因为这就是自然的运行方式。迪克曾经有机会将——或者更确切地说,让上帝将——这个瞬间的模式转变成一个永恒之灵的美丽:但他没有接受这个机会。

  这里有一个悖论。只要迪克不转向上帝,他就认为他的善良是他自己的;而只要他这么想,那就不是他自己的。当迪克意识到他的善良不是他自己的,而是来自上帝的礼物,当他把它交还给上帝的时候——就在那时,它开始真正属于他自己。因为现在,迪克开始参与他自己的创造。我们唯一能保留的东西,是我们自由地交给上帝的东西;我们试图为自己保留的,恰恰是我们肯定要失去的。

  因此,如果我们在基督徒中发现一些仍然令人讨厌的人,不必感到惊讶。甚至,当你仔细想一想时,坏人可能比好人更多地归向基督,是有原因的。这就是基督在世时,人们反对祂的地方:祂似乎吸引「罪孽深重的人」,那是人们今天仍然反对、而且永远都会反对的。你不明白为什么吗?基督说「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还说「财主进天国是难的」。毫无疑问,祂主要指的是经济上的富人和经济上的穷人。但祂的话不也适用于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富足与贫穷吗?拥有大量金钱的危险之一,是你可能会对金钱可能带来的幸福感到非常满足,以致无法意识到你对上帝的需要。如果一切似乎只要签署支票就可以实现,你可能会忘记自己每时每刻都完全依赖上帝。现在,很明显,天然的禀赋也带有类似的危险。如果你拥有健全的神经、智慧、健康、声望和良好的教养,那么你可能会对自己的性格非常满意。「为什么要把上帝扯进来?」,你可能会问。一定程度的好行为,对你来说很容易。你不是那些总是被性、嗜睡症、紧张或者坏脾气绊倒的可怜生物之一。每个人都说你是个好人,私下里你也认同;你很可能相信,这些善良都是你自己的作为;你可能很容易不觉得需要更好的良善。通常,拥有所有这些天然良善的人,根本无法认识到自己对基督的需要;直到有一天,这种天然良善让他们失望,他们的自我满足感被粉碎。换句话说,在这种意义上,「财主」进天国是难的。

  对于讨厌的人——即那些低微、卑鄙、胆怯、扭曲、冷漠、孤独的人,或者那些多情、感性、不平衡的人来说——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如果他们有任何行善的尝试,立刻就会发现自己需要帮助。这帮助对于他们来说,只能是基督。他们需要背起十字架跟从——否则只会绝望。他们是迷失的羊,祂特地来找他们。他们在一种非常真实和可怕的意义上,是「贫穷的人」;祂祝福他们。他们是祂所关注的「罪孽深重的一群人」——当然,法利赛人仍然会像当初一样说:「如果基督教能分辨一点是非,那些人就不会成为基督徒。」

  对我们每个人来说,这或者是警告,或者是鼓励。如果你是一个好人——如果美德对你来说很容易——当心!给你的越多,对你的期望也越高。如果你把上帝通过自然赐给你的礼物,误认为是你自己的优点,如果你满足于仅仅做个好人,你仍然是一个叛逆者:所有这些礼物,只会使你的堕落更加可怕,使你的败坏更加复杂,使你的坏影响更大。魔鬼曾经是天使长,牠的天赋远远超过你,就像你远远超过黑猩猩一样。

  但是,如果你是一个可怜的人——在一个充满庸俗嫉妒和毫无意义的争吵的家庭里,深受悲惨教养的毒害——背负着你无法选择的某种令人厌恶的性变态——日复一日地被自卑情结所困扰,使你对自己最好的朋友大发雷霆——不要绝望。上帝知道这一切,你是祂祝福的穷人之一。祂知道你努力要开的那辆车有多破。继续努力,做你能做的;将来有一天,也许在另一个世界,但也许比那早得多,祂会把那辆破车扔到废品堆里,给你一辆新的。然后,你可能会让我们所有的人都感到惊讶——尤其是你自己:因为你是在一所艰苦的学校里学会了驾驶。有在后的,将要在前;有在前的,将要在后。(译注:参见《路加福音》第13章30节)。

  「善良」——健康的、完整的人格——是一件极好的事情。我们必须尽我们的力量,尝试一切医学、教育、经济和政治手段,以便创造一个让尽可能多的人成为「好人」的世界;就像我们必须努力创造一个人人都有饭吃的世界一样。但是,我们千万不要认为,让每个人成为好人,就是拯救了他们的灵魂。一个由好人组成的世界,人人满足于自己的善良、不再向远处看、背离上帝,和一个悲惨世界同样急需拯救——甚至可能更难拯救。

  因为,单纯的改善不是救赎,虽然救赎总是能够、甚至此时此地就能够改善人,并且最终会把他们改善到我们无法想象的程度。上帝成为人,是为了将受造物变成儿子;不只是为了产生更好的旧人,而是为了产生一种新人。这不像教马跳得越来越好,而像把马变成有翅膀的生物。当然,一旦马长出了翅膀,它就会飞越以前永远无法跨越的栅栏,并在比赛中击败天然的马。但是,可能有一段时间,当翅膀刚刚开始生长的时候,它还不能这样做;在那个阶段,它肩上的肿块——没有人能看出它们会长成翅膀——甚至可能会让它看起来很尴尬。

  在这个问题上,也许我们已经花费了太长时间。如果你想要的是一个反对基督教的论据——我清楚地记得,当我开始害怕基督教是真时,我是多么急切地寻找这些论据——你很容易找到一些愚蠢和不令人满意的基督徒,然后说:「这就是你吹嘘的新人?把旧的给我。」但是,一旦你开始看到基督教在其他方面是可能的,你就会在心里知道,这只是在回避问题。你能真正了解其他人的灵魂——他们的诱惑、他们的机会、他们的挣扎吗?在整个创造中,你只知道一个灵魂:它是唯一一个命运在你手中的灵魂。如果有一位上帝,从某种意义上说,你是单独与祂面对的。你不能用对你隔壁邻居的猜测,或者对你读过书本中的记忆来推却祂。当我们称之为「自然」或「现实世界」的麻醉迷雾消失,而你一直站立在祂面前的存在(译注:指上帝)变得触手可及、就在眼前和无法回避的时候,所以那些无稽之谈和道听途说还有意义吗?你还能记得它吗?

9. 计算代价

  我发现,很多人都被我在上一章所说的关于我们主的话「你们要完全」(译注:参见《马太福音》第5章48节)所困扰。有些人似乎认为,这意味着「除非你是完全的,否则我不会帮助你。」既然我们不可能是完美的,那么,如果祂是这个意思,我们的处境就毫无希望。但我不认为祂是那个意思,我认为祂的意思是:「我给予的唯一帮助,是帮助人成为完全;你可能只想要更少的东西:但我不会给你更少。」

  让我来解释一下。我小时候经常牙痛,我知道如果去找妈妈,她会给我一些东西,可以减轻当晚的疼痛,让我入睡。但是,我不会去找妈妈——至少不到痛得无法忍受时,不去找她。我不去的原因是这样的。我不怀疑她会给我阿司匹林,但我知道她还会做其他的事情:我知道她第二天早上就会带我去看牙医。如果我想从她那里得到我想要的东西,就不得不接受另外一些我不想要的东西。我希望牙痛立刻缓解,但如果不永久矫正我的牙齿,这点就无法做到。我知道那些牙医,他们会不停地捣鼓其他还没有疼的牙齿,他们不会让睡着的狗躺着,肯定会得寸进尺。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说:我们的主就像牙医,祂会得寸进尺。许多人来到主面前,希望治愈某种让自己感到羞耻的罪(如,手淫,怯懦),或者明显破坏自己日常生活的罪(如,脾气暴躁,酗酒)。好吧,祂会很好地治愈它:但祂不会停在那里。你要求的可能只是那些,但你一旦把祂请进来,祂就会对你作全面的治疗。

  这就是为什么祂警告人们,在成为基督徒之前要「算计花费」(译注:参见《路加福音》第14章28节)。「别弄错了,」祂说,「如果你把自己交给我,我会让你成为完全。从你把自己交到我手中的那一刻起,那就是你所注定的:不会更少、也不会是别的样子。你有自由意志,如果你选择,可以推开我。但如果你不把我推开,你就要明白,我会把这项工作进行到底。无论你在尘世生活中可能要付出怎样的痛苦,无论你死后可能要付出怎样不可思议的净化,无论我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我都不会休息,也不会让你休息,直到你真正完全为止——直到我父可以毫无保留地说:你是祂所喜悦的,正如祂说我是祂所喜悦的。我能做到这点,也会做到这点,但不会少于这点。」

  然而——这是另一个同样重要的方面——从长远来看,这位只满足于绝对完全的帮助者,也会对你明天为了尽最简单的一项义务,挣扎着作出一点微薄的努力感到高兴。正如一位伟大的基督教作家乔治·麦克唐纳(George MacDonald,1824-1905年,苏格兰作家、牧师)所指出的,每个父亲都为婴儿第一次尝试走路感到高兴;但是,没有哪一位父亲会对成年儿子没有迈出从容、坚定的男子汉步伐感到满意。同样,他说:「取悦上帝容易,让祂满意很难。」

  这一点有实际的意义。一方面,上帝对完全的要求,丝毫不会让你在努力学好、甚至遭遇挫折时感到气馁。每次你跌倒,祂都会把你扶起来。祂非常清楚,你自己的努力,永远都不会让你接近完全。另一方面,你必须从一开始就意识到,祂开始引导你前往的目标,是绝对的完全。在整个宇宙中,除了你自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祂把你带到那个目标。那就是你所注定的。(译注:这并非说人能阻止神、而是说人会妨碍神在自己身上工作。因为那目标是人所注定的。)认识到这点很重要,否则我们就很可能会在到达某一点之后,开始后撤、并且抵挡祂。我想,我们当中有许多人,当基督使我们能够克服一两个明显令人厌恶的罪以后,就倾向于觉得(虽然没有用语言表达出来)自己现在已经够好了。祂已经做了我们想让祂做的一切,如果祂就此打住,我们将不胜感激。正如我们常说的,「我从来不期望成为一个圣人,我只想做个体面的普通人。」我们想象,当我们这样说的时候,自己是谦卑的。

  但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当然,我们从来没有想过、也从来没有要求,成为祂要我们成为的那种受造物。但问题不在于我们希望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而在于祂创造我们的时候要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祂是发明者,我们只是机器;祂是画家,我们只是画。我们应该如何知道祂要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呢?你看,祂已经让我们变得和原来很不一样了。很久以前,在我们出生之前,当我们还在母腹中的时候,我们就经历了各种不同的阶段。我们曾经像蔬菜,曾经像鱼,只是在后来的阶段,我们才变得像人类的婴儿。如果我们在这些早期的阶段就有意识,我敢说,我们应该很满足于继续做蔬菜或鱼——不应该想变成婴儿。但祂一直都知道祂对我们的计划,并且决心实施它。现在,同样的事情正在更高的层次上发生。我们可能满足于做我们所谓的「普通人」,但祂决心实施一个完全不同的计划。从那个计划退缩,不是谦卑、而是懒惰和怯懦;服从那个计划,不是自负或自大、而是顺服。

  我们还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表述这个真理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我们千万不要想象,我们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不需要帮助,在接下来的二十四个小时内做一个「体面的」人。如果祂不帮助我们,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可以免于某种严重的罪。另一方面,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圣徒的圣洁或英雄程度,都没有超出上帝决心要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产生的程度。这项工作不会在今生完成,但祂希望我们在离世之前,取得尽可能多的进展。

  所以,如果我们遇到困难,一定不要感到惊讶。当一个人转向基督,似乎进展顺利的时候(在某些坏习惯现在得到改正的意义上),他常常觉得,一帆风顺是很自然的事。当麻烦——疾病、金钱烦恼、新的诱惑——出现以后,他就会感到失望。他觉得,这些事情在他过去堕落的时候,可能是必要的,可以唤醒他、促使他悔改。但为什么现在还有呢?因为上帝在强迫他向前,或者向上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把他放到他必须比自己以前所梦想的更勇敢、更有耐心或更有爱心的境地。在我们所有人看来,这似乎是不必要的:但那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对祂要在我们身上完成的伟大工程有丝毫概念。

  我发现我必须从乔治·麦克唐纳那里借用另外一个比喻。把你自己想象成一座活的房子,上帝进来重建那座房子。一开始,也许你能理解祂在做些什么。祂正在疏通下水道、堵住屋顶的漏水,等等;你知道这些工作都是必需的,所以并不感到惊讶。但是,不久以后,祂开始四处敲打房子,让你疼得厉害,而且看起来没有道理。祂到底要干什么呢?解释是:祂正在建造一座与你想象的完全不同的房子——在这里建一幢新的翼楼,在那里加一层楼,建立几座塔楼,开辟几个庭院。你原以为你会变成一个体面的小屋:但祂正在建造一座宫殿。祂打算进来,亲自住在其中。

  「你们要完全」的命令,不是理想主义的空谈,也不是命令你去做一件不可能的事情。祂要让我们成为能够顺服这个命令的受造物。祂曾在圣经中说我们是「神」(译注:参见《诗篇》第82篇6节,《约翰福音》第10章14节),祂要使祂的话语成真。如果我们允许祂——因为如果我们选择,也可以阻止祂——祂会把我们中间最软弱、最肮脏的人变成一个男神或女神;一个耀眼、明亮、不朽的受造物,全身跳动着我们现在无法想象的活力、喜乐、智慧和爱;一面明亮的不锈钢镜子,完美地、当然是在较小的程度上、反映出祂自己无限的能力、喜悦和良善。这个过程将是漫长的,有些部分非常痛苦;但那就是我们所注定的。一点也不能少。祂说到做到。

8. 基督教是困难还是容易?

  在上一章中,我们讨论了「披戴基督」的基督教观念,或者说先「装扮成」上帝的儿子,以便最终成为真正的儿子。我想澄清的是,这不是基督徒必须做的一些工作之一,也不是对最好的基督徒的特殊要求。这是基督教的全部,除此之外,基督教并没有提供任何其他东西。我想指出,它与「道德」和「行善」的普通观念之间有什么不同。

  在我们成为基督徒之前,我们所有人的普遍观念是这样的。我们以拥有各种欲望和兴趣的普通自我为出发点,然后承认某个别的东西——你可以称之为「道德」、「正当的行为」或者「社会的善」——对这个自我有一些要求,会干涉它自身欲望的要求。我们所谓的「行善」,是指屈服于这些要求。这个普通的自我想做的事情,结果证明是我们所谓的「错」;好吧,我们必须放弃它们。其他这个自我不想做的一些事情,结果证明是我们所谓的「对」;好吧,我们必须去做。但是我们一直希望,当所有这些要求都得到满足之后,这个可怜的天然自我仍然有一些机会、一些时间,继续过自己的生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实际上,我们很像一个诚实的纳税人。他付清了所有的税,但他的确希望剩下的钱足以让他继续生活。因为我们仍然以天然的自我为出发点。

  只要我们这样想,就可能出现以下两种结果之一:或者我们放弃努力行善,或者我们变得真的非常不快乐。因为,请不要误会:如果你真的要努力满足对这个天然自我的所有要求,它将不会有足够的东西维持生活。你越服从你的良心,你的良心就会要求你更多。而你的天然自我,因此就会每时每刻都遭遇饥饿、阻碍和忧虑,会变得越来越愤怒。最后,你要么放弃努力行善,要么成为一个像他们所说的「为别人而活」的人,但总是以一种对生活不满、抱怨的方式——总是想知道为什么别人没有更多地注意到你为他们而活,总是使自己成为一个殉道者。一旦你变得如此,对于任何不得不和你一起生活的人来说,你将成为比你保持坦率地自私时更大的害虫。

  基督教的方式不同:你可以说更难,也可以说更容易。基督说:「给我所有的。我不要你这许多的时间、这许多的金钱和这许多的工作;我只要你。我来,不是为了折磨你的天然自我,而是为了杀死它。一切折衷的方案都行不通。我不想在这里砍一根树枝,那里砍一根树枝,我要把整棵树都砍下来。我不想在牙齿上凿个洞,或者加个牙冠,或者止住疼痛,而是要把它拔出来。把你整个天然的自我、所有你认为无辜或邪恶的欲望——通通交给我。我会给你一个全新的自我。实际上,我会把我自己给你:我的意志将成为你的。」

  比起我们都在努力做的事情,这样更难,也更容易。我预计,你已经注意到了,基督自己有时候将基督徒的道路描述得非常艰难,有时候却非常容易。祂说,「背起你的十字架」——换句话说,就像在集中营里被活活打死一样。下一分钟,祂说:「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两句话都是祂的意思,你很快可以看到,为什么两者都是真的。

  老师会告诉你,班上最懒的学生,到头来学得最辛苦。他们的意思是说,如果你给两个学生做一道几何题,准备花气力去学的学生会努力去理解它,懒学生会努力去记住它。因为在这个阶段,这只需要更少的努力。但是,六个月后,当他们准备考试的时候,好学生花几分钟就能明白、做起来得心应手的东西,懒学生却要花无数个小时,苦不堪言地在那里学习。从长远来看,懒惰意味着更多的工作。或者这样看。在战斗中,或者在登山中,往往有一件事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做;但从长远来看,这也是最安全的事。如果你害怕它,你会在几个小时之后,发现自己处于更加危险的境地。懦弱的事情,也是最危险的事情。

  这里就是这样。这件可怕的、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就像将你的整个自我——你所有的愿望和预防措施——都交给基督。但是,这比我们所有人都在努力的事情要容易得多。因为我们所努力的是:保持所谓的「我们自己」、将个人幸福作为我们人生的远大目标,同时又要「行善」。我们都在努力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走自己的路——以金钱、快乐或野心为中心——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希望表现得诚实、贞洁和谦卑。这正是基督警告我们你不能做的事。正如祂所说的,蒺藜上结不出无花果来。如果我是一块只有草籽的田地,我就不能长出麦子。割草可以让草保持短一点,但是我仍然只会长草、而不是麦子。如果我想长麦子,改变必须比表面更加深入。我必须被耕耘,并且重新播种。

  这就是为什么基督徒生活的真正问题,出现在人们通常不会期待的地方。它发生在你每天早上醒来的那一刻,你对这一天的所有愿望和希望,就像野兽一样冲向你。而每天早上的第一件工作,应该是把它们全部都推回去,转而聆听另一个声音,采取另一种观点,让另一个更伟大、更强大、更安静的生命流淌进来。整天都要如此。从你所有的天然烦躁和焦虑中退后一步,抛开一切虚无的东西。

  我们一开始只能坚持片刻。但从那一刻起,新的生命将在我们的系统中传播:因为现在我们是在让祂在我们身上正确的地方工作。祂的工作与我们的不同,就像油漆与染料、涂料不同,油漆只是涂在外表,染料和涂料却是彻底浸透。祂从来不说模棱两可、不着边际的空话,当祂说「你们要完全」的时候,祂是认真的。祂的意思是,我们必须接受全面的治疗。这很难,但我们都渴望的那种妥协更难——实际上,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对于一只鸟蛋来说,孵出小鸟也许很难,但它更难保持鸟蛋的状态学会飞行。我们现在就像鸟蛋一样,你不可能无限期地继续做一只普通的、体面的鸟蛋,我们必须孵化,否则就会变坏。

  我可以回到我开头所说的话吗?披戴基督,这就是基督教的全部,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很容易对此感到困惑,很容易认为教会有许多不同的目标——教育、建筑、宣教、崇拜。正如人们很容易认为,国家有许多不同的目标——军事、政治、经济等等。但在某种程度上,事情远比那简单得多。国家的存在,只是为了促进和保护人类今生的平凡幸福。一位丈夫和妻子在火炉旁聊天,几个朋友在酒吧里玩飞镖游戏,一个男人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书,或者在自己的花园里挖土——这就是国家存在的目的。除非国家能帮助增添、延长和保护这些时刻,否则所有的法律、议会、军队、法庭、警察、经济等等,都只是在浪费时间。同样,教会的存在只是为了带人进入基督,使他们成为小基督。如果不这样做,所有的教堂、神职人员、宣教、布道、甚至圣经本身,都只是在浪费时间。上帝成为人,没有其他的目的。你知道,整个宇宙是否是了为其他目的被造,甚至也是令人怀疑的。圣经说,整个宇宙都是为了基督被造,一切所有的都在祂里面同归于一。我不认为我们中间有谁能理解这事将怎样发生于整个宇宙。我们不知道在地球之外数百万英里的地方生活着什么,如果有的话;我们甚至不知道这将怎样应用到这个地球上人类以外的事物。毕竟,这种未知应当在你的预料之中。我们只在有关我们自己的范围内,看到了这个计划。

  我有时喜欢想象,我可以看到它如何适用于其他事物。我想我可以看到,当高级动物在人类爱它们、并使它们更接近人类的时候,它们在某种意义上说就进入了人类里面。我甚至可以看到,无生命的东西和植物在一个人研究、使用和欣赏它们的时候,在某种意义上就进入了这个人里面。如果其他的世界有智慧的受造物,他们可能会对自己的世界做出同样的事。当智慧的受造物进入基督的时候,他们可能也会以那样的方式,把所有其他的事物都带进来。但我不知道:这只是一个猜测。

  我们被告知的是,我们人类怎样才能进入基督——可以成为这位宇宙的年轻王子想要献给祂父亲的那个美妙礼物的一部分——那个礼物就是祂自己,以及在祂里面的我们。这是我们被造的唯一目的。圣经中有一些奇特的、令人兴奋的提示,提示当我们进入基督的时候,自然界中有许多其他的事情将开始走上正轨。噩梦即将结束,早晨将要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