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在永恒里按祂自己旨意中至为智慧、至为圣洁的计划,自由不变地决定了一切将要发生的事(诗33:11;弗1:11;来6:17);但虽然如此,神既不是罪恶的原作者(诗5:4;雅1:13-14;约壹1:5;哈1:13),也没有对受造物的意志施加暴力,第二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并没有被剥夺,反倒被确立了(徒2:23;太17:12;徒4:27-28;约19:11;箴16:33)。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神预旨的范围、性质与第二因。神在永恒里按自己的旨意预定了一切将要发生的事,但这预旨与人意志的自愿性、第二因的真实性、神不是罪恶的作者都完全一致。目的是确立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之间的和谐,排除宿命论、决定论对人类责任的否定,也排除对神预旨范围的限制。
经文组合1:神的预旨永恒、智慧、圣洁、自由、不变、全面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预旨是在永恒里按祂自己旨意制定的,并且是不变、全面的;通过合理而必要的推论,确立神的预旨反映祂的智慧和圣洁。
- 诗33:11——耶和华的筹算永远立定;祂心中的思念万代常存。
- 教导:神的「筹算」(计划、预旨)是「永远立定」的,「万代常存」。
- 推论:神的预旨不是在时间中临时制定的,而是在永恒里就已经确定。神的预旨也不会改变,是永远立定的。神的预旨不是任意的,「永远立定」表明这是出于祂完全的智慧与圣洁,因此不需要修正。
- 弗1:11——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
- 教导:神「随己意行、做万事」,按「祂旨意所预定的」行事。
- 推论:神的预旨是自由地「随己意行」,涵盖「万事」,并非局部的,不受外在条件限制。但这自由不是任意的,而是「照着祂旨意」,按照祂智慧、圣洁、公义的本性行事,不会预定任何不智慧或不圣洁的事。
- 来6:17——照样,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
- 教导:神的旨意是「不更改的」。
- 推论:神的预旨既然出于祂不变的旨意,本身也是不变的、确定的。
经文组合2:神不是罪恶的原作者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圣洁与罪恶完全对立,不可能是罪恶的源头或原因。
- 诗5:4——因为祢不是喜悦恶事的神,恶人不能与祢同居。
- 教导:神不「喜悦恶事」。
- 推论:神的本性与罪恶完全对立,不可能是罪恶的原作者,因为那会与祂的圣洁本性矛盾。
- 雅1:13-14——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
- 教导:神「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试探来自人「自己的私欲」。
- 推论:罪恶不是源于神,而源于受造物自己的意志,神不是罪恶的原因或煽动者。神的护理性许可并非道德促成,神预定允许罪恶发生以达成更大的善,但祂的预旨方式是撤回约束性恩典,而非积极煽动。
- 约壹1:5——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 教导:神是「光」,「毫无黑暗」。
- 推论:罪恶(「黑暗」)与神的本性(「光」)完全对立,神不可能产生、煽动或喜悦罪恶。
- 哈1:13——祢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奸恶;行诡诈的,祢为何看着不理呢?恶人吞灭比自己公义的,祢为何静默不语呢?
- 教导:神的眼目「清洁」,祂在护理中「看着」罪恶,但在道德上绝不赞同,所以「不看邪僻,不看奸恶」。
- 推论:虽然神允许罪恶在祂的护理中发生,但祂并不赞同或喜悦罪恶。祂允许罪恶的存在,是为了更大的善和祂自己的荣耀,但祂自己不是罪恶的原因。
经文组合3:神的预旨与人类意志的真实性并存
通过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的预旨没有取消人的意志自由或责任,反而确立了它们。
- 徒2:23——祂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借着无法之人的手,把祂钉在十字架上,杀了。
- 展示:基督的死既是「神的定旨先见」所预定的,又是人「借着无法之人的手」主动做成的。
- 推论:神的预定和人的自由选择同时真实。神预定了事件的发生,但人仍是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并要为此负责。神的预旨没有消除人的责任。
- 太17:12——只是我告诉你们,以利亚已经来了,人却不认识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将要这样受他们的害。
- 展示:以利亚(施洗约翰)的遭遇和基督的受难都是预言中的,但人是「任意待他」。
- 推论:神的预定与人自愿行为并存。人按自己的意志「任意」行事,神却使这些行为成就祂的旨意。
- 徒4:27-28——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祢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祢手和祢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
- 展示:希律、彼拉多等人的行为既是他们自己的决定(「要攻打」),又「成就」神「所预定必有的事」。
- 推论:神的预定和人的意志决定并不矛盾,人真实地按自己的动机行事,同时神的预旨也得以成就。
- 约19:11——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 展示:彼拉多「从上头赐给」的权柄是源于神的主权,但「把我交给你的那人」仍然有「罪」(人的责任)。
- 推论: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并不矛盾,神的预旨确立了人行为的可能性,但人仍需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 箴16:33——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
- 教导:看似完全随机的抽签,其结果也由神决定。
- 推论:即使是「偶然性」的事件,在神的预旨中也是确定的。但这并不否定其对人而言的偶然性和第二因的真实性。对人而言是偶然,对神而言是预定。
常见谬误
- 宿命论:认为一切都由不可抗拒的命运决定,人的选择和努力无意义,否定人的真实意志和责任。如希腊哲学的命运观、伊斯兰教的严格宿命论。
- 哲学决定论:主张所有事件都由先前原因机械地决定,否定意志的自由性和道德责任。如唯物主义、行为主义心理学。
- 开放神论:为保护人的自由意志,否定神对未来的确定性认识,主张神的计划会随人的选择改变,否定神预旨的永恒性和不变性。
- 亚米念主义:否定无条件预定,认为神的预旨以预见人的信心为条件,使神的预旨依赖人的选择,削弱神主权的绝对性。这是过度强调人的自由意志,使人的选择成为终极决定因素。
- 超加尔文主义:错误地使神成为罪恶的直接原因,否定人的真实意志和责任,混淆了「预定」与「强制」。如认为「神预定人犯罪」等同于「神强迫人犯罪」。
- 削弱神对历史事件主权预定的体系:如:二元论为解释罪恶的存在,设立与神对立的恶的原则或存在,否定神对万事的主权;过程神学否定神的预旨,认为神与世界相互依赖、共同演化,神不预先知道或决定未来;新正统神学否定神对具体历史事件的预旨,将神的主权限制在存在性的相遇中。
二、虽然神知道在任何假设的条件下可能或可以发生的事(撒上23:11-12;太11:21,23),但祂预定任何事,并非因为祂预见它,或预见在这些条件下必会发生(罗9:11,13,16,18)。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神的预知与预定的关系。神拥有假设性知识(Counterfactuals),但神的预定不依赖于对未来的预见,而是出于祂主权的旨意。目的是排除亚米念主义的「预见信心说」,确立预定的绝对性和无条件性。
经文组合1:神拥有假设性知识
通过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知道在假设条件下可能发生的事。
- 撒上23:11-12——基伊拉人将我交在扫罗手里不交?扫罗照着祢仆人所听的话下来不下来?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求祢指示仆人!」耶和华说:「扫罗必下来。」大卫又说:「基伊拉人将我和跟随我的人交在扫罗手里不交?」耶和华说:「必交出来。」
- 展示:神知道「如果大卫留在基伊拉」会发生什么,虽然这事实际上没有发生。
- 推论:神不但知道实际将会发生的事,而且知道在任何假设条件下可能发生的事。神并不是单单地看到扫罗会做什么,祂定旨如果大卫留下,扫罗就会下来;祂定旨大卫听到扫罗要做的事就会离开基伊拉,又定旨扫罗会改变主意。神的假设性知识不是通过观察可能世界获得的「中间知识」(middle knowledge),而是源于祂预定了所有假设条件下的结果。
- 太11:21,23——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泰尔、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迦百农啊,你已经升到天上,将来必坠落阴间;因为在你那里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所多玛,它还可以存到今日。
- 展示:基督知道「如果这些异能行在推罗、西顿、所多玛」会发生什么,虽然这些事没有实际发生。
- 推论:神知道所有可能的假设情况及其结果,但这种假设性知识并非预定的基础。神知道一切可能之事,不需要通过观察受造界来获得这些本性知识(natural knowledge);但祂主权地决定哪一个可能性成为现实(预旨),并因此产生确知实际未来之事的自由知识(free knowledge)。唯有神的主权旨意才是预定的唯一基础。这有力地否定了「神是因为预见人的选择才进行预定」的逻辑倒置,确立了神预旨的绝对独立性。
经文组合2:神的预定不依赖预见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拣选和预定不是基于预见人的信心、行为或任何受造物中的条件。
- 罗9:11——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 教导:神的拣选在「善恶还没有做出来」之前就已经决定,「不在乎人的行为」。
- 推论:神的预定不依赖于预见人的行为或选择,若神因预见人的信心或善行而拣选,那么拣选就「在乎人的行为」了,这与保罗的明确教导矛盾。
- 罗9:13——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 教导:神在雅各和以扫出生前就爱雅各、恶以扫(这里「恶」指不拣选)。
- 推论:神的拣选完全出于祂主权的旨意,不是基于预见两人的行为或信心。
- 罗9:16——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 教导:得救不在乎人的意志,也不在乎人的努力,「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 推论:神的拣选不依赖人的意志或行为,包括不依赖预见的意志或行为。若神因预见人的信心而拣选,那就「在乎那定意的」了。若神根据预见的「人在某条件下会如何选择」来决定创造哪个可能的世界,那么「那定意的」就成了终极原因,这与保罗的论证直接矛盾。
- 罗9:18——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 教导:神的怜悯和刚硬完全出于祂的主权。
- 推论:神的预定是祂主权旨意的表达,不依赖于任何外在条件,包括预见的信心或不信。
常见谬误
- 亚米念主义:认为神预见谁会相信,就拣选谁,使拣选依赖于人的信心,否定拣选的无条件性和神主权的绝对性。如卫斯理、芬尼的神学。
- 莫林纳主义(Molinism):认为神根据预见在某条件下人会如何选择,来决定创造哪个可能的世界,从而使神的预定依赖于对人自由选择的预见。这是天主教和一些福音派学者试图调和神主权与人自由的方案,实际上使神的主权依赖于人的选择。问题不在于神是否拥有中间知识(Middle Knowledge),而在于将这知识作为预定的基础,颠倒了预旨的逻辑优先性。
- 开放神论:否定神能预见假设条件下的可能结果,或对未来自由选择的确定性认识,更否定神的预定。
- 半伯拉纠主义:认为人可以主动迈出信心的第一步,然后神回应人的信心施恩,使救恩依赖人的主动。
- 主流经院天主教:虽然承认恩典的优先性,但认为神预见谁会配合恩典、积累功德,就拣选谁得救,使最终的拣选依赖人的行为。
三、按照神的旨意,为了彰显祂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被预定得永生(提前5:21;犹6;太25:31,41),而其余被注定受永死(弗1:5-6;罗9:22-23;箴16:4)。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无条件的拣选之一:拣选和撇弃的双重预定。神主权地拣选一些人和天使得救,也主权地撇弃其余人受当得的刑罚。双重预定在结果上成立,但在方式上不对称。目的是确立预定的普遍性(包括天使和人类)和双重性(拣选与撇弃),排除普救论和半拣选论。
经文组合1:神对天使和人的双重预定
通过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对天使和人的双重预定。
- 提前5:21——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成见,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 展示:存在「蒙拣选的天使」。
- 推论:既然有「蒙拣选」的天使,就表明神预定了某些天使得永生。相对地,未蒙拣选的天使就是堕落的天使(魔鬼及其使者)。
- 犹6——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
- 展示:某些天使「离开自己住处」,被「永远拘留」等候「审判」。
- 推论:这些堕落天使的永刑是确定的,神并未为他们预备救赎,这显示神的预定也包括对天使的撇弃。
- 太25:31,41——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
- 展示:基督将人分为两类,右边的承受永生,左边的「被咒诅的人」进入「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
- 推论:永火是「预备」的,不是偶然产生的;神预定了恶人的最终结局,正如祂预定了义人的结局。
经文组合2:双重预定是为了彰显神的荣耀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双重预定的目的是为了彰显祂的荣耀。
- 弗1:5-6——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6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
- 教导:神「预定我们」得儿子名分,目的是「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
- 推论:拣选的目的是彰显神恩典的荣耀。
- 罗9:22-23——倘若神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
- 教导:存在两类人:「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和「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神对前者「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对后者「彰显祂丰盛的荣耀」。「预备遭毁灭」原文是完成被动分词,可理解为「自我预备」或「被他们自己的罪预备」,与「蒙怜悯、早预备」(神主动预备)形成对比。。
- 推论:神积极地施行恩典,拣选一些人得救(他们本该灭亡,但「蒙怜悯」);消极地撤回恩典,撇弃其余人受当得的刑罚(因他们的罪「可怒」),方式上并不对称。拣选和撇弃都是为了彰显神的荣耀——在得救者身上彰显恩典的荣耀,在灭亡者身上彰显公义的荣耀。
- 箴16:4——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
- 教导:神造万物「各适其用」,即使恶人的存在也在神的预旨中有其目的(「祸患的日子」)。
- 推论:这里并非说神创造人是为使其犯罪,而是说神在预旨中决定如何使用已经堕落的人,以彰显祂的公义。
常见谬误
- 普救论:认为最终所有人(甚至魔鬼)都会得救,否定双重预定和永刑的真实性。如俄利根、士莱马赫、巴特(某种意义上)。
- 单重预定论:只承认神积极拣选一些人得救,但否定神预定其余人灭亡,认为后者只是神的「消极放弃」而非「预定」。这模糊了神主权的完全性。这种观点(如某些路德宗)虽然承认结果上的双重性,但拒绝承认神对撇弃的预定性,只称之为「预知」或「许可」,模糊了神主权的完全性,与罗9:22「多多忍耐宽容」的目的性语言不符。
- 亚米念主义:认为预定是有条件的,基于预见的信心,否定无条件拣选和撇弃。
- 超加尔文主义/平等终极论(equal ultimacy):错误地认为神预定拣选和预定撇弃在方式上是对称的,即神积极推动人犯罪以致灭亡,就像祂积极推动选民得救一样。这使神成为罪恶的作者。
- 开放神论:完全否定预定,认为神不预知也不预定人的最终结局。
四、这些天使和人类,都在独特不变的设计下被如此预定或注定;他们的数目是如此确定和明确,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约13:18;提后2:19;约10:14-16,27-28;17:2,6,9-12)。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无条件的拣选之二:预定的确定性和明确性。神的预定不是笼统的、模糊的或可变的,而是针对具体个体的、确定的、不可更改的。被拣选者的数目是固定的,不会增减。目的是确立拣选的个体性和确定性,排除拣选的不确定性或可变性。
经文组合1:预定的个体性和确定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预定具体的个人,而非笼统的群体。
- 约13:18——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
- 教导:基督「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祂拣选的对象是明确的个人。
- 推论:拣选不是针对抽象群体或不确定的人,而是针对具体的、可识别的个体。
- 提后2:19——然而,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祂的人」;又说:「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
- 教导:「主认识谁是祂的人」,这认识是确定的,如「坚固的根基」和「印记」。「印记」不仅是认识上的确定性,更是所有权的标记,保证神的选民不会失落(弗1:13-14)。
- 推论:神对祂所拣选之人有明确的、不可更改的认识,拣选者的身份是确定的。
经文组合2:蒙拣选者数目的确定性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蒙拣选者的数目是固定的,不能增减。
- 约10:14-16——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舍命。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
- 教导:基督「认识我的羊」,祂有「另外有羊」要领来,「要合成一群」。
- 推论:基督的羊(蒙拣选者)是确定的个体,数目是明确的。所有的羊最终「合成一群」,这群的数目是固定的。
- 约10:27-28——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28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 教导:基督「认识」祂的羊,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
- 推论:「他们」是确定的群体,不会有任何一个被赐给基督的羊失落,也不会缺少任何一个应当被招聚的羊。最终得救者是一个神已知、被保守的整体。
- 约17:2——正如祢曾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祂将永生赐给祢所赐给祂的人。
- 教导:父将人赐给子,子将永生赐给「他们」。
- 推论:「祢所赐给祂的人」是确定的群体,数目是明确的。
- 约17:6,9-12——祢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祢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祢的,祢将他们赐给我,他们也遵守了祢的道。……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祢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祢的。凡是我的,都是祢的;祢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祢那里去。圣父啊,求祢因祢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祢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
- 教导:父「赐给」子的人是确定的群体,子为「他们」祈求,保守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
推论:父所赐给子的人数目是确定的、完整的,一个都不会失落(除了犹大,他从未真正属于这群体),这确定性保证了最终得救者个体和数目的固定。
- 教导:父「赐给」子的人是确定的群体,子为「他们」祈求,保守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
常见谬误
- 亚米念主义/条件拣选论:认为拣选取决于人的回应,因此拣选者的身份和数目可能改变,否定拣选的确定性。
- 半伯拉纠主义:认为人可以拒绝或失去恩典,使得最终得救者的数目不确定。
- 开放神论:认为神不确定地知道谁会相信,因此无法确定地拣选具体个人。
- 天主教的预定论:虽然在某种意义上承认预定,但因为允许「失落恩典」的可能性,使得最终得救者的确定性受到削弱。
- 普救论:否定拣选的特定性,认为所有人最终都会得救,消除了拣选与非拣选的区别。
- 群体拣选论(Corporate Election):这是当代福音派的流行偏差,认为神只是拣选「教会」这个抽象的群体(如),而非具体的个人,否定拣选的个体性。这种说法使约17:9「我为他们祈求」失去了意义,罗8:29-30的救恩链条无法应用于任何具体个人,提后2:19「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成了虚假陈述。
五、那些被预定得生命的人,是神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照祂永恒不变的目的、奥秘的计划和祂自己的旨意所喜悦的,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得永远的荣耀(弗1:4,9,11;罗8:28-30;提后1:9;帖前5:9)。这完全是出于神白白的恩典和爱,并非预见到任何信心或善行,或在信心与善行上的坚忍,或是受造物中的任何其他事物,从而作为促使祂拣选的条件或原因(罗9:11,13,15-16;弗2:8-9;1:5,9,11);全都为了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1:6,12)。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无条件的拣选之三:拣选不倚赖于人的条件。神的拣选是在创世之前、在基督里进行的,完全出于神的恩典和主权旨意,不倚赖于预见人的任何条件,目的是荣耀神的恩典。
经文组合1:拣选的永恒性和主权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拣选是神在永恒里按照自己不变的目的、计划和旨意,在基督里进行的。
- 弗1:4——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 教导:神的拣选是「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进行的。
- 推论:拣选不是在时间中发生的,而是永恒的预旨;拣选不是抽象的,而是「在基督里」,与基督的救赎工作不可分割。
- 弗1:9,11——都是照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祂旨意的奥秘,……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
- 教导:拣选是照着「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和「祂旨意的奥秘」,是「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在基督里得基业。
- 推论:拣选源于神自己的旨意和奥秘的计划,不依赖任何外在因素。
- 罗8:28-30——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 教导:从「预先所知道」到「预先定下」、「召」、「称义」、「得荣耀」,形成不可分割的救恩链条。
- 推论:拣选的目的是最终的荣耀。这里的「预知」不是指神单纯地预先知道某些事实,而是指带着拣选、立约之爱的认识(摩3:2;创18:19)。
- 提后1:9——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 教导:神的拯救「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万古之先」就「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
- 推论:拣选完全出于神的旨意和恩典,与人的行为无关。拣选是永恒的、在基督里的。
- 帖前5:9——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
- 教导:神「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
- 推论:拣选是在基督的。
经文组合2:拣选并非根据预见到人的条件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拣选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和爱,不倚赖于预见到人的信心、行为或任何受造物中的条件。
- 罗9:11——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 教导:神的拣选「不在乎人的行为」,在行为产生之前就已决定。
- 推论:拣选不依赖于预见的行为。
- 罗9:13,15-16——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因祂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 教导:神的拣选完全出于祂的主权,「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
- 推论:拣选不倚赖于人的意志(「定意」)或努力(「奔跑」),因此也不倚赖于预见到人在信心与善行上的坚忍。
- 弗2:8-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 教导:得救的恩典和信心都「不是出于自己」、「也不是出于行为」。
- 推论:救恩的每个方面、包括信心本身都是神的恩赐,不倚赖于预见到人的任何贡献。
- 弗1:5,9,11——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都是照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祂旨意的奥秘,……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
- 教导:拣选是「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照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
- 推论:拣选的原因完全是出于神自己白白的恩典和爱,不倚赖于预见到受造物中的任何事物可以作为条件和原因。
经文组合3:拣选的目的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拣选的目的是彰显神荣耀的恩典。
- 弗1:6,12——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叫祂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
- 教导:拣选的目的是「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叫祂的荣耀」可以得着称赞。
- 推论:拣选不是围绕人,而是围绕神;不是为了人的荣耀或功劳,而是为了彰显神恩典的荣耀。如果拣选依赖人的信心或行为,就会不能唯独彰显神的荣耀,违背了拣选的目的。
常见谬误
- 亚米念主义/预见信心论:认为神预见谁会相信,就拣选谁,使拣选依赖于人的信心,否定拣选的无条件性。这是当代福音派中最流行的观点。
- 半伯拉纠主义:认为人可以主动迈向神,神回应人的主动施恩,使拣选依赖人的首先行动。
- 天主教的预定论:虽然承认预定,但强调人的合作和功德,使得拣选的有效性依赖人的回应。
- 新正统神学:否定个体拣选,认为拣选只是「在基督里」的普遍性拣选。巴特把所有人都看作 在基督里被拣选又被弃绝,需要通过信心「实现」拣选,这实际上否定了拣选的确定性和有效性,使拣选依赖人的回应。
- 莫林纳主义:认为神根据预见在某条件下人会如何选择来拣选,使拣选依赖于人的假设性选择。
- 极端加尔文主义:忽视「在基督里」的拣选,将拣选视为与基督救赎工作无关的抽象法令。
六、神既已命定选民得荣耀,就按祂旨意中永恒、且至为自由的目的,预先定下达成此目的的一切方法(彼前1:2;弗2:10;帖后2:13)。因此,虽然那些被拣选者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救赎(帖前5:9-10;多2:14),借着祂的灵在所定的时候运行,有效地呼召他们归信基督;得以称义、得着名分、成圣(罗8:30;弗1:5;帖后2:13),并因信蒙祂能力保守,以致得救(彼前1:5)。除被拣选的人,没有任何其他人被基督救赎、被有效呼召、得以称义、得着名分、成圣、得救(约10:14-15,26;6:64-65;罗8:28-39;约8:47;17:9;约壹2:19)。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神同时预定了目的和方法,限定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或明确的救赎(Definite / Particular Atonement)。神不仅预定了拣选的目的(得荣耀),也预定达成目的的一切方法(救赎、有效呼召、称义、得名分、成圣、蒙保守)。拣选是限定的,只有被拣选的人才能得救,确保救恩的有效性和确定性。
经文组合1:神同时预定目的和方法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同时预定了拣选的目的和达成目的的方法。
- 彼前1:2——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借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祂血所洒的人。愿恩惠、平安多多地加给你们。
- 教导:信徒「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然后「借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祂血所洒」。
- 推论:神不但预定了谁被拣选,也预定了被拣选者将成圣、顺服基督。
- 弗2:10——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 教导:信徒是神在基督耶稣里的「工作」,「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 推论:神不但预定了选民得救,也预定了选民得救后当行的善行。
- 帖后2:13——主所爱的弟兄们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神;因为祂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
- 教导:神「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
- 推论:神不但预定了拣选,也预定了达成拣选的方法:信真道、被圣灵感动、成圣、得救。
经文组合2:被拣选者必被基督救赎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被拣选者必然被基督救赎。
- 帖前5:9-10——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祂替我们死,叫我们无论醒着,睡着,都与祂同活。
- 教导:神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基督「替我们死」。
- 推论:被拣选者必然经历基督代死的救赎。
- 多2:14——祂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
- 教导:基督为我们舍己,要赎我们、洁净我们」。
- 推论:被拣选者必然经历基督的救赎和洁净。
经文组合3:被拣选者必经历有效呼召、称义、得名分、成圣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被拣选者必然经历有效呼召、称义、得名分、成圣的过程。
- 罗8:30——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 教导:从预定、呼召、称义到得荣耀的救恩链条。
- 推论:被拣选者必然经历有效呼召、称义和得荣耀,神预定了整个过程。
- 弗1:5——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 教导:神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
- 推论:被拣选者必然经历得名分。
- 帖后2:13——主所爱的弟兄们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神;因为祂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
- 教导:拣选的人「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
- 推论:被拣选者必然经历成圣。
经文组合4:被拣选者必蒙保守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被拣选者必然蒙神保守。
- 彼前1:5——你们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
- 教导:信徒「蒙神能力保守」,「必能得着」救恩。
- 推论:被拣选者必然经历神的保守。神不仅拣选人,也保守他们到底,确保最终的得救。
经文组合5:救恩的限定性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救恩只临到被拣选的人。
- 约10:14-15,26——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舍命。……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
- 教导:基督「为羊舍命」,不信的人「不是我的羊」。
- 推论:基督的救赎是为「羊」(选民),不是为所有人,不是羊的人不会因信得救。
- 约6:64-65——「只是你们中间有不信的人。」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不信祂,谁要卖祂。耶稣又说:「所以我对你们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
- 教导:「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
- 推论:到基督面前(得救)需要父的「恩赐」,这恩赐不是给所有人的,而是给特定的被拣选者的。
- 罗8:28-39——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 教导:「按祂旨意被召的人」无法与神的爱隔绝,任何事物都不能使他们与神隔绝。32节「为我们众人舍了」的「我们众人」,在28-39节的上下文中明确是指「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神所拣选的人」,而非全人类。
- 推论:被拣选的人必然得救,并得蒙保守到底,这保证只属于限定的被拣选者。
- 约8:47——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
- 教导:「出于神的」听神的话,「不是出于神」的不听。
- 推论:能听从神话语、得救的是「出于神的」被拣选者,其余的不会听神的话,所以也不能得救。
- 约17:9——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祢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祢的。
- 教导:基督为父「所赐给我的人」祈求,「不为世人祈求」。
- 推论:基督的代求和救赎都是限定的,只为神所赐的人,而不是为所有的人。
- 约壹2:19——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 教导:真正属我们的「必仍旧与我们同在」,离开的「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 推论:真选民必然坚忍到底,那些最终离弃的从来不是真正的选民,救恩只属于被拣选者。
常见谬误
- 亚米念主义:认为基督为所有人死,救恩是否有效取决于人的回应,否定救赎的限定性和有效性。但若基督为所有人的罪付了赎价,那么所有人的罪债都已付清,为何神还要定罪不信者?这导致「双重支付」(double payment)的不公义。
- 天主教:认为人可以通过圣礼获得恩典,但可能失去恩典,使得救恩的有效性依赖人的合作。
- 半伯拉纠主义:认为人可以抗拒恩典,使得拣选不能保证最终得救。
- 自由派神学:否定替代性救赎,认为基督的死只是道德榜样,没有特定的救赎对象。
- 普救论:认为最终所有人都会得救,否定救恩的限定性。
- 四点加尔文主义:接受无条件拣选和不可抗拒的恩典,但否定限定的救赎,认为基督为所有人死。这种观点导致预定的目的与方法脱节——若基督为所有人死,但只有选民得救,则神对非选民有矛盾的旨意(既要他们得救又不拣选他们),基督为非选民的死毫无功效。因此,若承认无条件拣选和不可抗拒的恩典,必然导致限定的救赎。
七、至于其余的人类,神乐意按照祂自己旨意中不可测度的计划,随己意给予或不给怜悯——也就是为了祂在受造物之上权能的荣耀,撇弃他们,并命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辱、遭忿怒,使祂荣耀的公义得着称赞(太11:25-26;罗9:17-18,21-22;犹4;彼前2:8;提后2:19-20)。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撇弃论(Reprobation)。神主权地撇弃其余的人,不赐给他们恩典,命定他们因自己的罪受刑罚,为要彰显祂公义的荣耀。这并非神强迫他们犯罪,而是神决定不施怜悯,任由他们在罪中。目的是确立神主权的绝对性和神对待罪人的不同方式,排除普遍救赎的观念。
经文组合1:神主权地给予或不给怜悯,以彰显祂的权能和公义的荣耀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有权根据祂的旨意施恩或不施恩,以彰显祂的权能和公义。
- 太11:25-26——那时,耶稣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祢!因为祢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祢的美意本是如此。」
- 教导:神「向聪明通达人」隐藏,「向婴孩」显明,这是祂本来的「美意」。
- 推论:神主权地决定向谁显明真理、向谁隐藏,这不是基于人的智慧或无知,而是神的美意。神有权不给所有人同样的恩典。
- 罗9:17-18——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 教导: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祂使法老「刚硬」,是要彰显神的权能和名。
- 推论:神有绝对的主权决定施怜悯或不施怜悯,祂使某些人刚硬(即不赐软化人心的恩典),是要彰显祂的权能和公义。
- 罗9:21-22——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神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
- 教导:神有权从同样的「一团泥」中造「贵重的器皿」和「卑贱的器皿」,「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的存在是为了「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多多忍耐宽容」显明神对被撇弃者的处理方式是延迟审判,即使对被撇弃者,神也彰显祂的良善的普遍恩典。
- 推论:神主权地预备某些人是被撇弃的,目的是彰显祂的公义和权能,这不是不公义,因为所有人都是罪人,都当受刑罚。
经文组合2:被撇弃者是为自己的罪受罚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被撇弃者为自己的罪受刑。
- 犹4——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主耶稣基督。
- 教导:某些人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不虔诚」、「放纵情欲」、「不认独一的主宰」。
- 推论:神在永恒中预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罚。「自古被定受刑罚的」,表明这是神永恒预旨的一部分;(「不虔诚」、「放纵情欲」、「不认独一的主宰」,表明他们受罚是因为自己的罪。
- 彼前2:8——又说:作了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
- 教导:不顺从的人「绊跌」是预定的。
- 推论:神并没有强迫人去地狱,祂预定某些人因「不顺从」而跌倒,但他们的跌倒是因为自己「不顺从」,而不是神强迫他们不顺从。神消极地撇弃某些人,预定不给他们悔改的恩典,任凭他们在自己的罪中刚硬,最终为自己的罪受刑。
- 提后2:19-20——然而,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祂的人」;又说:「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在大户人家,不但有金器银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为贵重的,有作为卑贱的。
- 教导:「主认识谁是祂的人」,这些人「总要离开不义」。在大户人家有「贵重的」器皿和「卑贱的」器皿。
- 推论:神预定某些人作「卑贱的」器皿,但这些人仍要为自己的罪负责,因为他们不肯「离开不义」。
常见谬误
- 亚米念主义:否定撇弃论,认为神愿意所有人得救,神对所有人都有救赎之爱,否定神主权的绝对性。
- 普救论:认为最终所有人都会得救,完全否定撇弃和永刑。
- 超加尔文主义:错误地认为神积极推动人犯罪以致灭亡,使神成为罪恶的作者。
- 开放神论:否定神对未来的确定性认识,因此完全否定预定和撇弃。
- 新派神学:否定永刑和神的忿怒,将神简化为「爱」,否定神公义的真实性。
- 情感主义:基于人的情感和直觉否定撇弃论,认为这样的神「不够好」,以人的标准评判神的公义。但人的情感和直觉已被罪污染(罗1:21),不能作为评判神公义的标准。正确的做法是先接受圣经的启示,然后在信心中寻求理解,而非用堕落的理性评判神。
- 新无神论:如道金斯、哈里斯等将撇弃论视为「不道德的神」的证据。他们假设了自主的人类道德标准,这本身就预设了神的存在;若无超越的道德立法者,他们对「公平」的诉求就失去根基。
八、预定论是崇高奥秘的教义,必须以特别的慎重和小心来对待(罗9:20;11:33;申29:29),好叫那些注意并顺服神在祂的圣道中所启示旨意的人,可以从他们的有效恩召的确定性上,确信自己的永恒拣选(彼后1:10;帖前1:4-5)。如此,这一教义能引起人们对神的颂赞、敬虔和爱慕(弗1:6;罗11:33),并为所有真诚顺从福音的人带来谦卑、殷勤和充足的安慰(罗11:5-6,20;8:33;路10:20;彼后1:10)。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预定论的牧养应用。预定论是奥秘的教义,必须谨慎对待,正确理解的预定论不会导致绝望或放纵,反而给信徒带来确信、敬拜、谦卑、殷勤和安慰。目的是防止对预定论的滥用。
经文组合1:预定论的奥秘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预定论超越人的理解,信徒应该让理性降服在启示面前。
- 罗9:20——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 教导:人不应质疑神的预定,因为受造物无权质问造物主。
- 推论:预定论涉及神主权的奥秘,人应以谦卑和敬畏的心接受,而非以人的自主理性或公义感挑战神。
- 罗11:33——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
- 教导:神的智慧和知识「深哉」,祂的判断「难测」,踪迹「难寻」。
- 推论:预定论涉及神深不可测的智慧,人无法完全理解,人应当谨慎对待,不应该用自主理性评断神的公义或慈爱。
- 申29:29——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 教导:「隐秘的事」属神,「明显的事」属我们,为要我们「遵行」。
- 推论:预定论中有些方面是神隐秘的旨意,并不需要我们完全理解。我们不应该用争论隐秘的旨意(谁被拣选)来代替遵行明显的旨意(传福音、悔改、顺服)。
经文组合2:预定论带来得救的确据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预定论可以使信徒获得得救的确据。
- 彼后1:10——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
- 教导:信徒应通过「行这几样」,「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
- 推论:预定论不是为了让人猜测他人的拣选,而是为了让信徒在自己的确据中安息。信徒可以通过敬虔的生活(如彼后1:5-7的美德),确信自己已经蒙恩召和拣选。预定论不会导致懒惰或不确定,而会激励信徒更加殷勤追求成圣。
- 帖前1:4-5——被神所爱的弟兄啊,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因为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正如你们知道,我们在你们那里,为你们的缘故是怎样为人。
- 教导:保罗「知道」帖撒罗尼迦信徒「是蒙拣选的」,因为福音在他们那里带着「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产生果效。
- 推论:预定不是抽象的,而是通过具体的福音回应显明。有效恩召的外在证据(福音带着权能临到、生发信心和回应)是圣灵借着圣道工作的结果,是信徒确信拣选的重要根据,也是牧者辨别真信徒的标准。
经文组合3:预定论带来敬拜和赞美
通过直接教导和实例展示,确立预定论会带来对神的颂赞、敬虔和爱慕。
- 弗1:6——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
- 教导:拣选的目的是「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
- 推论:预定是为了让神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而不是让人骄傲或绝望。
- 罗11:33——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
- 展示:保罗在论述预定(罗9-11章)以后,爆发出对神的赞美。
- 推论:预定论会给信徒带来敬拜、惊叹和对神智慧的敬畏,而不是争辩或困惑。
经文组合4:预定论带来谦卑、殷勤和安慰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预定论的正当牧养果效。
并为所有真诚顺从福音的人带来谦卑、殷勤和充足的安慰(罗11:5-6,20;8:33;路10:20;彼后1:10)。
- 罗11:5-6,20——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不错!他们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
- 教导:拣选「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所以信徒「不可自高,反要惧怕」。
- 推论:预定论带来谦卑和敬畏,因为神的拣选完全是出于恩典,蒙拣选的信徒不可自高。
- 罗8:33——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
- 教导:没有人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因为「神称他们为义」。
- 推论:预定论带来充足的安慰,因为蒙拣选者的救恩有神自己保证,无人能推翻。
- 路10:20——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
- 教导:信徒应为「名记录在天上」(拣选)欢喜。
- 推论:预定论带来喜乐,因为神的拣选确保了永恒的安全。
- 彼后1:10——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
- 教导:信徒应「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
- 推论:预定论不会导致被动或懒惰,反而激励信徒殷勤追求成圣,以此确认和显明拣选。
常见谬误
- 亚米念主义:误解预定论,失了这一教义带来的安慰和对神主权的敬拜。
- 反智主义:误解预定论,以「奥秘」为由拒绝思考或教导预定论,忽略圣经对此的清楚启示。
- 过度简化:误解预定论,将预定论简化为机械的宿命论,忽略人的责任、祷告的意义、传福音的必要性。
- 律法主义:误解预定论,试图通过善行赚取或证明拣选,否定拣选的无条件性和恩典性。
- 病态自省:误解预定论,因不确定自己是否被拣选而陷入病态的自省或绝望,忽略了应从有效恩召和信心的果子确信拣选。真正的确据不是源于对神隐秘预旨的窥探,而是源于对基督应许的信靠以及圣灵在心里的果子。
- 超加尔文主义:滥用预定论,过度推测隐秘的旨意(谁被拣选、谁被撇弃),导致不传福音或牧养上的冷漠。
- 反律法主义:滥用预定论,认为既然被拣选,就可以随意生活,否定成圣的必要性。
- 骄傲:滥用预定论,因相信自己被拣选而自高,忘记拣选完全是恩典。
- 牧养滥用:滥用预定论,如某些传道人用「你可能不是选民」恐吓会众,或用预定论作为不传福音的借口,而非用它安慰和坚固信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