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英国内战期间(1642-1651年,又称为清教徒革命),英格兰议会希望放弃主教制、以清教徒改革的原则重整英格兰教会(圣公会,Anglican Church),与持守加尔文教义的苏格兰联盟,所以于1643年开始在伦敦威斯敏斯德教堂召开了一个大型神学会议,与会人士有121位牧师和长老、30位议员,包括6位苏格兰的代表。这些代表召开了一千多次会议,最终于1646年底完成了《威斯敏斯德信条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这一信条内容完整、精确、简洁、平衡,每个句子都经过小组的仔细斟酌和大会的公开辩论,并根据英格兰议会的要求加上了附注经文。
英国废除主教制、采纳成为长老制的时期非常短暂。1648年清教徒革命胜利后,克伦威尔和激进派将保守派的长老会议员赶出国会,处死了查理一世。查理二世复辟后,英国恢复了君主制和主教制。因此,虽然英格兰议会制定了《威斯敏斯德信条》,但它却并没有在英格兰教会中被真正施行过,反而首先成为苏格兰长老会的信条。《威斯敏斯德信条》被苏格兰议会接纳后,随着新大陆的移民而传入北美,是英美的长老会、北美的公理会及浸信会中最具影响力之信条。更多的福音派教会虽然没有正式采用《威斯敏斯德信条》,但却不同程度地采用了该信条的神学和教义。教会史学家斯卡福评论说:「在基督教信条中,就清晰性、深刻性、精确性和全面性而言,没有其他任何信条超越《威斯敏斯德信条》。」神学家华腓德博士评论说:「这是人所构思并写出有关我们所称『福音派信仰』中最齐全、最清楚、最周延、最完美、又最生动的信条;如果我们要福音派信仰延续不绝,就必须护卫这个信条和其他性质相同的各个信条。」
本信条共有33章,按圣经中所启示的逻辑顺序,阐明从创造开始到最终审判为止所涉及的各个主要教义。本中文版由王志勇牧师翻译。
目录
- 第一章 论圣经
- 第二章 论上帝与三位一体
- 第三章 论上帝的预旨
- 第四章 论上帝的创造之工
- 第五章 论上帝的护理之工
- 第六章 论人的堕落、罪与刑罚
- 第七章 论上帝与人所立的圣约
- 第八章 论中保基督
- 第九章 论意志的自由
- 第十章 论有效的恩召
- 第十一章 论称义
- 第十二章 论得儿子的名分
- 第十三章 论成圣
- 第十四章 论得救的信心
- 第十五章 论悔改得生
- 第十六章 论善行
- 第十七章 论圣徒的坚忍
- 第十八章 论蒙恩得救的确信
- 第十九章 论上帝的律法
- 第二十章 论基督徒的自由与良心的自由
- 第二十一章 论崇拜和安息日
- 第二十二章 论合乎律法的宣誓和许愿
- 第二十三章 论国家官员
- 第二十四章 论结婚与离婚
- 第二十五章 论教会
- 第二十六章 论圣徒相通
- 第二十七章 论圣礼
- 第二十八章 论洗礼
- 第二十九章 论圣餐
- 第三十章 论教会的劝惩
- 第三十一章 论教会总会和议会
- 第三十二章 论死后情况和死人复活
- 第三十三章 论末后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