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祢是我们引路的

  对于不少基督徒来说,神的带领是一个长期困扰人的问题。为什么呢?不是因为他们怀疑神的带领不是事实,而是因为他们确信这是事实。他们知道神能够、并且应许会带领每个基督徒。书籍、朋友和讲员都告诉他们神如何带领别人的生命。因此,他们担心的不是神不带领他们,而是担心因着自己的某些错误而错过了神的带领。当他们唱这下面这首诗歌的时候,并不怀疑神能如他们所求的那样、带领和供养他们。但他们仍然焦虑不安,因为他们不确定自己能否清楚地明白神的带领。

  主耶和华,求祢引领,走过今世旷野路,
  我本软弱,主有全能,愿主圣手常保护,
  天上吗哪,天上吗哪,求主时常赐给我。
  (《主耶和华,求祢引领 Guide me, O Thou Great Jehovah》)

  然而,并非所有的基督徒都是这么想的。正如我们一再指出的那样,现代人对于神的观念已经发生了扭曲,我们对神的认识被掩盖了——实际上对神已经变得无知。因此,不但教会之外,连教会内部也质疑神的主宰、神的说话、神的独立、神的道德良善,甚至神的位格等事实。这使许多人很难相信神会带领人。如果神不是一位有能力或有意愿带领人的神,怎么可能有神的带领这回事呢?——这就是这类见解背后的暗示。因此,有必要在这里回顾一些神的带领所预设的基本真理。

神有一个计划

  基于以下两个基本事实,我们相信神的带领是真实的:第一,神对我们有计划;第二,神能向我们传达祂的计划。圣经对这两个事实都谈了很多。

  神对每个人都有一个计划吗?当然有。祂「从万世以前」已经制定了一个旨意,一个会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完成的「安排」,「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弗3:11;1:10-11)。祂有一个救赎祂的百姓脱离埃及奴役的计划,白天用云柱、夜间用火柱带领他们过红海和旷野。祂有一个带祂的百姓从巴比伦被掳之地归回的计划,使古列王登基,「激动他的心」(拉1:1)、使他下诏差遣犹太人回家建造圣殿。祂对耶稣有一个计划(路18:31;22:22),耶稣在地上的整个生活,就是为要遵行父的旨意(约4:34;来10:7, 9)。神对保罗有一个计划(徒21:14;22:14;26:16-19;提前1:16),保罗在五封书信中宣布自己是「奉神的旨意」作使徒的。神对祂的每个儿女都有一个计划。

  但是,神能把祂的计划传达给我们吗?当然可以。正如人是会交流的受造物,他的造物主也是一位会交流的神。祂向旧约的众先知、并透过他们向人显明了祂的旨意。祂带领耶稣和保罗。《使徒行传》详解记载了好几次带领的例子:腓力被差往旷野去见衣索匹亚的太监(徒8:26, 29);彼得被吩咐接受哥尼流的邀请(徒10:19-20);安提阿教会奉命差遣保罗和巴拿巴出去宣教(徒13:2);保罗和西拉被呼召去欧洲(徒16:6-1 0);保罗被指示继续在哥林多事奉(徒18:9-10)。虽然异梦、异象和直接说话的带领方法,即使对使徒和他们同时代的人也是特殊情况,但这些事实至少表明,神可以毫不费力地让祂的仆人知道祂的旨意。

  此外,圣经对神的带领有清楚的应许,藉此我们可以知道神对我们行动的计划。神对大卫说:「我要教导你,指示你当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劝戒你」(诗32:8)。《以赛亚书》58:11保证说,人若悔改顺服,「耶和华必时常引导」。神的带领是《诗篇》25篇的主题,里面说:「耶和华是良善正直的,所以祂必指示罪人走正路。祂必按公平引领谦卑人,将祂的道教训他们……谁敬畏耶和华,耶和华必指示祂当选择的道路」(8-9, 12节)。《箴言》3:6也说:「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

  新约圣经也记载人期望得着神的带领。保罗祈求让歌罗西信徒「在一切属灵的智慧悟性上,满心知道神的旨意」;以巴弗也祈求让他们「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西1:9;4:12)。这些都清楚肯定:神随时乐意显明祂的旨意。圣经中的「智慧」,总是指能够判断哪条道路可以讨神喜悦、使生命稳妥。因此,《雅各书》1:5所说的应许——「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慧的,应当求那厚赐与众人,也不斥责人的神,主就必赐给他」——实际上是对神必带领的应许。保罗也劝勉说:「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

  圣经其他地方的真理,也印证了神必带领的信念。首先,基督徒是神的儿女;如果人类的父母有责任在那些若无知或无能就会带来危险的事情上指导他们的孩子,我们就不该怀疑在神的家里不会如此:「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祂的人吗?」(太7:11)

  再者,圣经是神的话语,「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教训」是指关于教义和伦理、神的工作和旨意的全面指导;「督责」,「使人归正」和「教导人学义」,是指把这些教训应用在我们混乱的生活中;「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也就是一生按照神的方式行事——是神所应许的结果。

  况且,基督徒有一位内住的教师圣灵。「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约一2:20, 27)。怀疑神是否带领我们,等于毁谤圣灵没有忠于职守。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行传》8:29;10:19;13:2;16:6中,特别指出带领是由圣灵提供的,尤其是耶路撒冷会议的决议清楚表明:「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徒15:28)

  另外,神要在我们的生命中所得的荣耀,只有当我们顺服祂旨意的时候,才能在我们身上显明。因此,作为实现祂目的的手段,祂必定乐意指示我们祂的道路,好让我们行在其中。《诗篇》第119篇的基础,是确信神愿意指教那些渴望顺服祂的人。在《诗篇》23:3,大卫宣告神为自己的荣耀而带领人的事实——「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

  还可以继续说下去,但这一点已经足够了。毫无疑问,带领是神定意、并且应许给祂的每一个儿女的一个事实。因此,基督徒若是错过它,只能表明他们没有按照应有的方式寻求它。关心自己会不会接受带领,并且研究如何寻求,这种态度是对的。

我们如何获得带领

  寻求带领的热心基督徒,却经常摸错门路。为什么呢?原因往往是他们误解了神带领的本质和方法。他们寻求那难以捉摸的带领,却忽略了摆在眼前的引导,对各种错觉敞开心扉。他们基本的错误,是以为带领本质上是圣灵的内在提示,与成文的圣经无关。这种想法与旧约中的假先知一样古老,也和现代的「牛津小组 the Oxford Group」或「道德重整会 Moral Re-Armament」一样新,它是滋生各种形式的狂热和愚昧的温床。

  有思想的基督徒怎么会犯这种错误呢?事情似乎是这样的。他们一听到「带领」这个词,立刻就想到某类特定的「带领问题」——或许是他们所读过的书、或听过的见证所特别详述的。这类问题与所谓的「前途选择 vocational choices」有关——也就是在一些看起来既合法又美好、但却彼此竞争的选项之间作出决定。比如:我应该考虑结婚吗?我应该和这个人结婚吗?我们应该再生一个孩子吗?我应该加入这个教会还是那个教会?我应该在国内还是海外事奉神?我应该接受哪个工作机会呢?我应该继续留在目前的工作岗位吗?某人、某事应该占据我多少心思、精力和慷慨呢?我的义务服务时间应该优先考虑哪些需要呢?

  当然,因为这些「前途选择」决定性地塑造了我们的生活,对喜怒哀乐关系重大,所以我们花了很多心思去思考,这是应该的、也是正确的。但不正确的是,以为所有的带领问题归根到底都属于这一类。看来这就是错误的根源。

  有关神在「前途选择」中的带领,有两个特点是明显的:首先,这些问题不能通过直接应用圣经教导来解决。圣经所能做的只是限制合法选择的可能范围。例如,圣经没有叫本书作者向现在是他妻子的女士求婚,或接受按立,或在英国开始他的事奉,或购买那部又大又旧的车子。其次,正因为圣经不能直接为这类个人选择作出决定,所以神所赐的感动和意向就成了决定性的因素,一个人会被吸引委身于这些而非那些责任,并且在思想的时候心中有平安。

  我们要查究的错误根源,首先是假设所有的带领问题都具有这两种特征,其次是以为生活中的一切都需要寻求这种带领。

  在认真的基督徒当中,这个错误所产生的后果既可笑又可悲。由圣灵内在的声音决定和指导一切生活,这种想法听起来很吸引人,因为它似乎高举圣灵的工作,并能让人与神有最密切的关系。但在实践中,如此追求「超级属灵」,只会导致极端的困惑和精神的错乱。

  汉娜·惠特尔·史密斯(Hannah Whitall Smith,1832-1911年)是一位精明而通情达理的美国贵格会女士,她看到了很多这种现象,并发表于她的「狂热论文 fanaticism papers」中。这本书在她去世后由雷·斯特拉奇(Ray Strachey,1887-1940年)出版,1928年书名为《宗教狂热 Religious Fanaticism》,1934年改名为《历代小组运动和带领的实验 Group Movements of the Past and Experiments in Guidance》。在书中,她讲述了一个女人,她每人早上醒来,就把这一天奉献给主,「然后问主她是否应该起床」,接着一动也不动,直到「那声音」叫她穿衣。「当她穿上每件衣服时,她问主是否要穿这个?很多时候,主会叫她穿上右鞋、但不穿左鞋;有时她要穿上袜子,但不穿鞋子;有时则穿上鞋子,但不穿袜子;所有的衣服都是如此。」

  还有一个病人,当她的女主人来探望她,无意中把钱留在梳妆台上,她就觉得「有感动……是主想让她把那笔钱拿来,以说明『一切都是你的』的圣经真理」——她果然照做了,把钱藏在枕头底下。当她的女主人回来拿钱时,她又支支吾吾,最终被当作小偷赶了出去。

  另外,又有一位「沉静、优雅、已过中年的女士」对人说,「曾经有几次,为了帮助我的朋友接受圣灵的洗,我清楚地感觉到主的带领,让他们和我上床,背靠背地躺着,不穿任何睡衣。』」(参上引书第184、198、245页)。这些可悲的故事,是犯了关于带领的基本错误以后,所导致的典型结果。 

  这类行为表明当事人并没有把握,我们理性的造物主带领祂理性的受造物的基本方法,是理性地理解和应用圣经的话语。这种带领的模式是最基本的,一方面是因为它限制了需要和给予「前途」带领的范围,另一方面是因为只有那些已经适应了它、以致自己的基本态度正确的人,才有可能在「前途」带领临到的时候辨认出它来。史密斯太太的朋友们不加批判地把不理性、不道德的冲动当作圣灵的感动来接受,就是因为忘了圣经早已明确要求:要有体面端庄的服饰、尊重别人的财物、认识肉欲并不属灵(提前2:9;彼前4:15;弗4:19-22)。

  要真正尊重圣灵作为我们的引导,就要尊重祂用来引导我们的圣经。神用来模造我们生命的基本带领,是将我们赖以生活的基本信念、态度、理想和价值判断灌输给我们,并不是脱离圣经的内在提示,而是圣经所彰显的神的性情和旨意对我们良心的压力,圣灵启发我们理解、并应用在自己身上。

  因此,神带领的基本形式,是向我们展示正面的理想,作为我们一切生活的指南:「像耶稣那样做人」;「要寻求这些那些美德,并且竭力实行」;「你们作丈夫的,要知道对妻子的责任;作妻子的,要知道对丈夫的责任;作父母的,要知道对儿女的责任;你们所有人,要知道对主内的信徒和其他所有人的责任。了解自己的责任,并且不断祈求力量履行。」——这就是神藉着圣经带领我们的方式,任何研究《诗篇》、《箴言》、先知书、登山宝训以及书信中论德行部分的人,都会很快发现这点。「要离恶行善」(诗34:14;37:27)——这是圣经带领我们所走的高速公路,所有的劝诫都是为了帮助我们不要偏离这道。请注意,《罗马书》8:14所说的「被神的灵引导」,并不是指内在的「声音」、或者任何类似的经验,而是指治死已知的恶行、不顺从肉体而活!

  只有在这种带领的范围之内,神才会在有关「前途」抉择的问题上感动我们的内心。因此,只要《哥林多前书》7:39和第七条诫命仍然有效,就不要指望神会带领你和不信者结婚,或者与已婚者私奔。笔者曾经听过有人声称,他们被神带领去做这两种事。内在的倾向当然是存在的,但却肯定不是来自神的灵,因为与圣经冲突。圣灵只在圣经所定的界限内带领,绝不会越轨;「祂引导我走义路」,而不是走别的路。

六个常见的陷阱

  然而,一个人即使总体上对神的带领有正确的观念,也仍然容易出错,尤其是在「前途」的选择中。在生活的各个领域当中,没有比这更清楚地证明人性是何等脆弱——甚至包括已经重生的人性。在这些问题上,神的工作是首先使我们的判断、然后使我们的全人都投入到祂在各种选项中已经标明的、最适合我们、最能荣神益人的道路。但圣灵的感动可能被消灭,我们的行为也很容易阻碍这种带领。在此有必要列出主要的陷阱:

  第一,不愿思考。这是虚假的虔诚,是一种不健康和有害的「超-超自然主义 Super-supenaturalism」,追求没有理性基础的内在感动,拒绝听从圣经不断要人「思念」的命令。神把我们创造成能够思考的存在,祂带领我们心思的方式,就像我们在祂面前思考事情——而不是用其他方法。「惟愿他们有智慧……肯思念」(申32:29)。

  第二,不愿提前思考,权衡各种替代行动方案的长期后果。「提前思考前面的路」,不但是出门行路的原则,也是神为人设立的生活守则。通常,只有当我们思考长远问题的时候,才能看清什么是明智和正确的、什么是愚蠢和错误的。「惟愿他们有智慧……肯思念他们的结局!」(申32:29)。

  第三,不愿听取意见。圣经强调这样做的必要性。「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正直;惟智慧人肯听人的劝教」(箴12:15)。在重大的决策上不听建议,是自负和不成熟的表现。总有人比我们更加了解圣经、人性以及我们自己的天赋和局限,即使我们最终无法接受他们的建议,仔细听劝也有益无损。

  第四,不愿质疑自己。我们不喜欢对自己现实一点,甚至根本不了解自己;我们可以在别人的事情上非常理性,但对自己却完全不合理。我们必须省察并拒绝那些高估自己、逃避现实、放纵自我或自我强化的「感觉」,而不是当作神的带领。对于性或被性支配的感觉,尤其如此。正如一位生物学家兼神学家所写的:

  与「恋爱』相伴的快乐和幸福感,往往、但不总是容易使良心沉默、并且抑制批判性的思维。有多少次,当人们说自己「感到被带领」结婚,他们很可能会说「主已经清楚地如此带领」的时候,他们真正描述的只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使他们感到极端乐观和快乐的内分泌平衡状态(巴克莱 O. R. Barclay《带领 Guidance》一书第29-20页)。

  我们必须质问自己为什么「觉得」某条道路是对的,并要求自己给出理由——我们应该明智地把整件事告诉我们信任其判断的某人,让他裁决我们的理由。我们还需要不断祷告:「神啊,求祢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诗139:23等节)。质疑自己,永远也不嫌过度。

  第五,不愿贬低个人魅力。那些没有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骄傲和自欺的人,总是很难察觉别人身上的同样问题。因此,一个善意、自欺、但却具有表演天赋的人,很容易支配别人的思想和良心,使别人落入他们的魔咒、放弃正常的判断标准。即使这个有恩赐和魅力的人意识到这种危险,并且试图避免它的时候,他也不是总能阻止别的基督徒把他当作天使或先知,把他说的话解释为对自己的带领,并且盲目地跟随他。但这不是神带领的方法。杰出的人不一定错,但也不一定对呀!他们和他们的观点必须得到尊重,却不能被崇拜。「但要凡事察验;善美的要持守」(帖前5:21)。

  第六,不愿意等候。「等候耶和华」是在《诗篇》中经常出现的话,也是必要的话,因为神常常让我们等候。祂不像我们那么着急,祂的带领方式不是让我们知道当前行动不必知道的未来,也不是一次带我们走好几步。因此,当我们有疑惑的时候,就什么也不要做,而是继续等候神;当需要行动的时候,自然就会出现亮光。

没有简单的答案

  但是,正确的带领并不意味着会有一帆风顺的道路作为证明。这是让基督徒深感困惑的另一个原因。他们已经寻求带领,并且相信已经得着。他们沿着似乎是神带领的道路出发了,但却很快遇到一大堆若不出发就不会遇到的新问题——孤立、批评、被朋友抛弃、各种实际的挫折。他们立刻变得焦虑起来,于是想起先知约拿,当神叫他往东去尼尼微传道的时候,他却坐船向西前往他施「躲避耶和华」(拿1:3),结果遇上了风暴,在不信神的人面前丢尽颜面,被扔下海让大鱼吞吃——好让约拿醒悟过来。他们就问自己,现在经历的人生逆境,是不是来自神的信号呢?是不是要让他们知道自己像约拿一样偏离了轨道,走了固执己见、而不是神的道路呢?

  这当然有可能,所以明智的人会利用他所遇到的新麻烦,非常仔细地省察原来所领受的带领。麻烦应该始终被视为提醒自己反省的信号,但却不一定是偏离轨道的标志。因为正如圣经普遍宣告「义人多有苦难」(诗34:19),也特别教导跟随神的带领经常会导致挫折和痛苦,若是不跟随、反而可以逃避。这样的例子到处都是。神用火柱和云柱在以色列人前面引路(出13:21-22),但祂带领他们所走的路,竟然是穿越红海惊心动魄的险路,在「那大而可怕的旷野」(申1:19)中没有水和肉的漫长日子,又要和亚玛力、西宏和噩血战(出17:8;民21: 21-32)。所以我们即便不给以色列人找借口,也能理解他们为什么经常发怨言(出14:10-12;16:3;民11:4-6;14:2-3;20:3-5;21:4-5)。

  此外,耶稣的门徒有两次深夜在加利利海遇上恶劣天气(可4:37;6:48),而这两次他们之所以会出现在海上,原因都是因为耶稣自己的命令(可4:35;6:45)。

  此外,使徒保罗根据马其顿人的异梦,断定「神召我们传福音给那里的人听」(徒16:10),因此渡海到希腊,不久却被关进腓立比的监狱。后来,他「心里定意……往耶路撒冷去」(徒19:21),并告诉途中会面的以弗所长老们:「现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不知道在那里要遇见什么事;但知道圣灵在各城里向我指证,说有捆锁与患难等待我」(徒20:22-23)。事实证明果然如此:保罗跟从神的带领,结果却遭遇极大的患难。

  这还不是全部。主耶稣自己的生平,是最后一个例子和证据,可以证明跟从神的带领会带来麻烦。从来没有人比祂更完全地被神带领过,也没有人比祂更全面地符合「忧患之子」的描述。神的带领使耶稣与祂的家人和同乡疏远,使祂与国家所有的宗教和民事领袖冲突,最后导致被卖、被捕和十字架。基督徒在遵行神旨意的时候,还能期待什么呢?「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何况他的家人呢?」(太10:24-25)。

  按照人间的任何一种标准,十字架都是一种浪费——浪费了一个年轻的生命,一位先知的影响力,一位领袖的潜能。我们只能通过神自己的宣告,才能明白十字架所隐藏的意义和成就。同样,基督徒被带领的人生,可能看起来也是一种浪费——就像保罗一样,因为他跟从神的带领去耶路撒冷,所以才在监狱中呆了数年,否则他可以一直在欧洲传扬福音。神也不会总是告诉我们,被带领的人生必有的挫折和损失,究竟是为了什么。

  伊丽莎白·艾略特(Elizabeth Elliot,1926-2015年)是一位为殉道的宣教士丈夫写传记的遗孀,她的早期经验鲜明地说明了这一点。由于确信神的带领,她前往一个厄瓜多尔的部落,把他们的语言简化为文字,以便为他们翻译圣经。惟一可以或愿意帮助她的人,是一位住在部落中的讲西班牙语的基督徒。但不到一个月,这个人在一场争吵中被枪杀。在几乎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她又挣扎了八个月。后来,她转到另一个工场,把她完整的语言资料档案留给同事,让他们可以继续她的未完之工。不到两周,她听说所有的文件都被偷光了,一个副本都不存在;她所有的工作都白费了。在人看来,这就是故事的结局。但她的感想是:

  我只需要因着认识到神是祂自己的解释而向祂低头……我们必须让神做祂要做的事。如果你认为你已经知道神对你一生的旨意,并且急于去行,可能你要面临一次当头棒喝,因为没有人知道神对他整个一生的旨意……(《永恒 Eternity》月刊1969年1月号第18页)

  这是正确的。或早或迟,那带领我们出黑暗入光明的神,也会带我们出光明入黑暗。这是十字架道路的一部分。

当我们走错了路

  如果我发现自己把汽车开进了沼泽,就应该知道我已经走错了路。但是,如果我不得不无助地看着汽车沉没、消失,这种「知道」并不会带来多大安慰,损害已经造成、一切既成事实。当一个基督徒醒悟到他错过了神的带领、走错了道路,是否也是这样呢?损害是不可挽回的吗?他将永远偏离正轨吗?感谢神,不是这样。我们的神是一位不但会恢复,而且会把我们的错误和愚蠢带进祂对我们的计划中、变废为宝的神。

  这是祂恩慈的主权奇妙的一部分。「……蝗虫……那些年所吃的我要补还你们。你们必多吃而得饱足,就赞美为你们行奇妙事之耶和华你们神的名」(珥2:25-26)。那位把不认主的彼得恢复过来,并且以后不止一次纠正他道路的耶稣(徒10;加2:11-14),今天也是我们的救主,祂从未改变。神不但会把人的怒气、也会把基督徒的冒失变成祂的颂赞。

  最近我收到一位牧师来信,他感到不得不离开他的会众和宗派,现在像亚伯拉罕一样,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哪里去。他在信里引用了查理·卫斯理一首关于神带领的主权和稳妥的赞美诗。我要借用这个来结束本章。

  神的带领,正如祂在恩典之约中所有的祝福行动一样,是一种至高的主权。神定意带领我们,不但是向我们指示祂的道路,让我们可以走上去,从更根本的意义上说,是要确保无论发生什么事、无论我们可能会犯什么错误,我们都会安全到家。毫无疑问,我们可能滑倒或迷路,但永恒的膀臂托住我们,我们将被寻回、拯救和恢复。这就是神的应许,祂就是如此美善。

  因此,讨论神带领的正确背景,是相信神不会让我们毁掉自己的灵魂。所以,在这种讨论中,我们应该更多地关心祂的荣耀,而不是我们的安全——因为这已经在祂的顾念之中。我们的自我质疑,在保持谦卑的同时,决不可遮蔽倚靠「耶和华保护者」——我们信实的立约之神所带来的喜乐。以下是卫斯理的诗歌:

  以色列军队的元帅,
  一切寻求天国者的先锋,
  我们栖身在祢荫庇之下,
  在祢环护的爱之彩云中。
  祢的恩典是我们的力量;
  祢的圣言是我们的法则;
  主的荣耀是我们的终点。
  (《以色列军队的元帅和先锋 Captain of Israel’s host and Guide》)

  最后借用约瑟夫·哈特(Joseph Hart)的诗歌结束本章:

  那首先的和末后的耶稣,
  祂的灵必引我们安然回家,
  为过去的一切,我们要颂赞祂,
  为未来的一切,我们当信靠祂。
  (《我们敬拜的神有多美善 How Good Is the God We Adore》)

问题讨论:

  1. 我们对神的带领的信心,建立于哪两个事实基础之上?
  2. 圣经中有哪些蒙神带领的例子?圣经中有关神必带领的应许是什么?
  3. 基督徒对于神的带领的基本错误是什么?这错误的根由是什么?
  4. 神究竟如何带领祂的百姓?
  5. 在「前途」的选择中,神的工作是什么?什么错误会削减圣灵的工作?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步骤,务求避免堕入这些陷阱?
  6. 如果我们走错路,所造成的损害真的不能补救吗?我们怎能肯定并非不能补救?

第十九章 神的儿女-下

圣洁

第四,继上文所说的之后,我们得名分,向我们显明「福音的圣洁」的意义和动机。

  毫无疑问,「福音的圣洁 Gospel holiness」这个短语对一些人很陌生。它是清教徒的说法,形容源于对神的爱和感恩的真正基督徒生活,用以对比徒具形式、例行公事、表面文章、动机自私的「律法的圣洁 Legal holiness」。关于「福音的圣洁」,我们在此只提出两个简单的要点。

  第一,上面所说的内容,已经向我们表明了这种圣洁的本质:它是恒久地活出福音带我们进入的神家的亲子关系。它是神的儿女忠于自己的身分,忠于父、救主和自己。它是在生活中表现得名分的地位。它是好儿女有别于王室中浪子或败类的表现。

  第二,这种真正圣洁生活的动机,就是那清楚地彰显了神的恩典的收养关系。基督徒知道神「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在祂永恒的计划中,是要「使我们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5)。他们知道自己正在走向这个计划最终完全实现的那一天,「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壹3:2)。

  这样的认识还能产生什么结果?必然是「凡向祂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约壹3:3)。儿女都知道,圣洁是天父为他们所定的旨意,是他们今生和来世得着幸福的方式、条件和成分;他们因为爱父,就积极地寻求实现祂的仁慈目的。在这个过程种,天父会藉着外在的压力和试炼施行管教;而面对患难的基督徒如果知道在神的良善计划中,万事都有正面的目的、为要使他成圣,就可以得着安慰。

  在这个世界上,王室的子女必须比别的孩子接受额外的训练和管教,好使他们适合自己的崇高使命。万王之王的儿女也是如此。理解神在儿女身上一切工作的线索,是记住神在人的一生中训练他们,是为了将来等待他们的目标,把他们塑造成基督的形像。雕琢的过程有时是痛苦的,管教更是令人讨厌,但圣经却提醒我们:「因为主所爱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你们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12:6-7, 11)。

  只有把握了这一点的人,才能理解《罗马书》8:28:「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同样,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逆境中持守儿子身分的确据,抵挡撒但的攻击。只有掌握了得名分的真理的人,才能在患难的日子不但持守确据、也能蒙福:这是信心胜过世界的一个方面。然而,基督徒圣洁生活的主要动机,并不是消极地期望可以因此避免管教,而是积极地渴望顺服天父旨意,藉此向收养他的神表达爱和感恩。

  这就立刻阐明了神的律法在基督徒生活中的地位问题。许多人已经发现,很难看出律法对基督徒还能有什么要求。他们说,我们已经脱离律法了;我们得救不在于遵守律法;我们因着耶稣基督的宝血和公义而得称为义。那么,无论我们今后是否遵守律法,又有什么关系、有什么区别呢?既然称义意味着赦免过去、现在和将来所有的罪,并且永远得着完全的接纳,那我们又何必挂虑是否犯罪呢?又何必认为神会关心这个呢?如果一个基督徒每天介意自己的罪,花时间为罪痛悔、祈求赦免,难道忘了称义的真理了吗?拒绝律法的指导,或者不再为每天的过失操心,难道不是真正表现出称义信心的勇气吗?

  清教徒不得不面对这些「反律法论 antinomian」的观点,他们的回答有时也造成不少风波。如果人们认为称义就是救恩礼物的全部和最终目的,那么回答这类观点总会引起轩然大波。事实上,这些观点必须从「得名分」、而不是「称义」的角度来回应——但清教徒从未充分强调过这一事实。一旦分清救恩礼物中的这两个元素,正确的答案就昭然若揭了。

  回答是什么呢?是这样的。的确,称义使人永远不必把谨守或尝试谨守律法作为得生命的途径;但同样真实的是,得名分也赋予一个人遵守律法的永久义务,作为讨父神喜悦的途径。守律法是神儿女的家庭形像;耶稣成就了所有的义,神也呼召我们如此做。得名分把守律法放在一个新的立足点上:作为神的儿女,我们承认律法是我们生活准则的权威,因为我们知道这是我们的天父想要的。如果我们犯了罪,我们会根据家庭关系承认自己的过错、请求天父的赦免,正如耶稣教我们做的——「我们在天上的父……赦免我们的罪」(路11:2, 4)。神儿女的罪不会破坏称义,也不会使他们的儿子名分失效,却会破坏儿女和父亲的相交。「你们要圣洁,像我圣洁一样」,这是父向我们说的话;称义的信心绝不会忽略这个事实:作王的神希望祂的王室儿女活出与他们的天父和地位相称的生活。

确据

第五,我们得名分,使我们想明白确据的问题。

  如果世上有个纠缠不清的问题,这个就是!自从宗教改革以来,这个话题一直在教会中争论不休。改教家们,尤其是路德,习惯区分「历史的信心 historical faith」和真正得救的信心。「历史的信心」也被丁道尔(William Tyndale,1494-1536年)称为「故事的信心 story faith」,也就是相信基督教的事实,却没有回应或委身。他们认为,真正得救的信心才是确据(assurance),并且称之为「相信 confidence」(拉丁文fiducia),也就是首先相信神应许把赦免和永生赐给相信的罪人,然后把这个真理应用到自己的身上、成为信徒。路德说:「信心是在生活中定意相信神的恩典;其确信的程度足以使人为之死一千次,这样的相信……使我们对神和一切受造物感到喜乐、勇敢和欢欣。」他还抨击「教皇一党的有毒教义,宣扬没有人确切地知道自己是否蒙神悦纳;他们藉此彻底玷污了信心的教义,折磨了人的良心,将基督直接驱逐出教会,并且否认了圣灵的一切益处。」

  同时,改教者们承认,这种「相信 fiducia」、也就是「信心的确据 assurance of faith」,可以存在于一个受到试探、以为它真的不在自己里面、以致对神没有盼望的人身上。如果你听起来有点矛盾,请感谢神,因为你从未遇到过这种试探,没有在灵里处于路德和他那个时代的许多人都处于的实际状态。

  罗马天主教对此一无所知。作为对改教者的回应,他们重申了中世纪的标准观点,说虽然信心是在盼望天堂,但却不能确定自己会到那里,并且声称这种确定性只是一种假定。

  下一个世纪的清教徒教导说,信心的本质不是现在或将来的得救确据,而是至关重要的悔改和对耶稣基督的委身。他们所说的确据,好像是一种与信心不同的东西,除非信徒特别去寻求,通常是无法体验到的。

  到了十八世纪,卫斯理呼应路德的见解,坚持圣灵的见证和由此产生的确据是信心的本质,虽然后来他有所修饰,区分了没有确据的「仆人的信心」和有确据的「儿子的信心」。他似乎已经开始将他在「艾尔德门街 Aldersgate Street」之前的经验视为仆人的信心——处于完全的基督徒经验的边缘,正在寻找救恩、继续认识主,但却仍未肯定自己是否已经站在恩典中。然而,正如后来所有的路德宗信徒、而不是路德本人那样,卫斯理认为,确据只与现在蒙神接纳有关,此刻不可能有得蒙保守到底的确据(present assurance of persevering)。

  在福音派人士当中,这个辩论仍在继续,困惑也在继续。什么是确据?神给谁确据?——是所有的信徒?部分信徒?还是谁都不是?如果祂给人确据,确保些什么?通过什么方式提供?这堆乱麻乱得可怕,但得名分的真理,却可以帮助我们解开它。

  如果神在爱中使基督徒成为祂的儿女,如果祂是完美的父亲,那么这件事的本质就会产生两个推论:首先,这种家庭关系必然是不变的、永恒的。完美的父母绝不会抛弃他们的孩子。基督徒或许会做浪子,但神却不会停止做浪子的父亲。

  其次,神会不遗余力地让儿女感受到祂的爱,让他们知道作为家中成员的特权和安全感。因为被收养的孩子需要有归属的确据,完美的家长不会不给他的。

  保罗在《罗马书》第8章这段新约关于确据的经典经文中,证实了这两个推论。首先,他告诉我们,那些被神「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的人—一就是那些神在永恒中已经定意被收纳为儿子、进入祂的家庭、与祂的独生子同住的人——「又召他们来……又称他们为义……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我们注意到,「得荣耀」原文是过去式,尽管事件本身还没有发生;这表明在保罗的心目中,这件事已经完成了,因为神的旨意早已确定。因此,保罗有信心宣告:「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神的拣选、救赎、父爱——「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9)。

  其次,保罗告诉我们,此时此刻「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罗8:16-17)。这句话包括所有的基督徒:虽然保罗从未见过罗马信徒,但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只要他们是基督徒,他们就该知道圣灵的这种内在见证,证明他们享有作神儿子和后嗣的幸福地位。苏格兰神学家詹姆斯·丹尼(James Denney,1856-1917年)说得好,虽然确据在罗马天主教中是一种罪,在许多新教中是一种责任,但在新约中只是一个事实。我们注意到,在这节经文中,我们得名分的见证来自两个不同的来源:「我们的心」,即我们有意识的自我;和「圣灵」,祂与我们的心同作见证,也向我们的心作见证。如果像英文RSV译本把句子重新标点如下:「当我们呼叫阿爸父的时候,是圣灵自己和我们的心同作见证……」,这句话的意思也不受影响。因为这么一来,就是说这亲子关系的呼喊和它所表达的亲子关系的态度,证明这双重见证是我们内心的事实。

  这种双重见证的本质是什么呢?苏格兰神学家罗伯特·霍尔丹(Robert Haldane,1764-1842年)的分析,提炼了两个多世纪福音派解释的精髓,堪称古今一绝。他写道,当「圣灵使我们能够通过意识到、并发现自己里面已经更新的生命所具有的真正标记,从而确定我们的儿子身分」时,我们的心所作的见证就成为现实了。这是推论性的确据(inferential assurance),是基于以下事实得出的结论:一个人知道福音、信靠基督、产生与悔改相称的行为,并表现出重生者的本能。霍尔丹继续说:

  但是,如果说这就是圣灵的见证所代表的一切,就没有达到这段经文所肯定的内容。因为这么一来,圣灵只是帮助良心作见证,但却不能说是亲自作见证。

  圣灵向我们的心作了独特而直接的见证,也与我们的心同作见证。这见证虽然无法解释,但信徒不但能感觉到,而且也能感受到它的变化,有时更强烈、更明显,有时更微弱、更难辨。

  圣经用以下方式表达了这个事实:圣父和圣子临到我们,与我们同住;基督向我们显现,和我们坐席;祂赐给我们隐藏的吗哪和白石,表示要我们知道罪已得赦,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马书释义 Romans》第363页

  这种直接的确据是圣灵在重生的心里直接工作,以补充神所激发的「我们的心」的见证——也就是我们自觉和自知是信徒。虽然这种双重见证可能会因着神的撤回和撒但的攻击而暂时蒙上阴影,但每一位全心全意、没有因悖逆而使圣灵担忧、消灭圣灵感动的基督徒,通常都会或多或少地经历到这双重见证,成为他持久的经验。保罗使用现在时态「与我们的心同证」,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因此,关于确据的真理是这样的:我们的天父希望祂的儿女知道祂对他们的爱,并且可以安心地在祂家中。如果祂没有这种心意、也不采取行动促成此事,祂就算不上一位完美的父亲。因此,祂用上述双重见证作为祂儿女日常经验的一部分,以致他们能在祂的爱中喜乐。双重见证本身就是一份礼物——是信心的丰富礼物中最重要的一种,信徒藉此获得「能感觉到的认识」,也就是感受到他们的信仰、得名分、天堂的盼望,以及神对他们无限至高的爱,全部都是「真的是真的 really real」。对于这种信心的经验,我们必须像《少爷返乡 Nicholas Nickleby》中的斯奎尔斯先生(Mr. Squeers)谈到大自然时那样说:「想象比描述更容易」——或者像苏格兰妇女常说的:「感觉比讲述更容易」。但一般而言,所有的基督徒通常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享受它,因为这实际上是重生者与生俱来的权利的一部分。

  由于我们常有自欺欺人的倾向,所以最好通过应用《约翰壹书》为此目的提供的教义和道德标准来测验一下我们的确据(约壹2:3, 29;3:6-10, 14, 18-21;4:7-8, 15-16;5:1-4, 18);这样,确据的推论将得到加强,整个确据也将越发鲜明。然而,确据的来源并不是我们的推论,而是透过推论、却不依附于推论的圣灵的工作,使我们相信自己是神的儿女,并且已经得着神的救赎之爱和应许。

  那么,历史的争议又如何呢?罗马天主教错了,在得名分和神的父亲身分的亮光中,他们对神保守到底和确据的否定,变成了可笑的怪物。一位父亲若是从来不告诉孩子他爱他们,却提议把他们赶出家门、除非他们表现得很好,会是怎样的一位父亲呢?卫理宗和路德宗否定神能保守到底,也同样错了。神是比他们所认为的更好的父亲:祂保守儿女常在信心和恩典中,不容他们从自己的手中滑落。改教者和卫斯理说得对,确据是信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清教徒更强调的事实也是对的:那些因犯罪而使圣灵担忧、不肯专心寻求神的基督徒,必定像草率顽皮的孩子会使父母蹙眉一样,不能完全享用双重见证这一崇高的礼物。有些礼物太贵重了,不能给那些草率顽皮的孩子。如果天父觉得双重见证这个礼物会宠坏我们、使我们以为祂根本不在乎我们的生活是否圣洁,祂至少会在某种程度上把它收回。

重要的秘诀

  奇怪的是,在基督教的历史上,得名分的真理很少受关注。除了十九世纪两本现在鲜为人知的书:苏格兰神学家甘礼书(R. S. Candlish,1806-1873年)的《神的父亲身分 The Fatherhood of God》和美国神学家韦伯(R. A. Webb,1856-1919年)的《改革派中得名分的教义 The Reformed Doctrine of Adoption》,几乎没有关于它的福音派著作,宗教改革前后也同样稀少。路德对于得名分教义的把握,和他对称义教义的把握同样有力而清晰,但他的门徒只坚持后者、却忽略前者。清教徒对于基督徒生活的教导,在其他方面如此强烈,在这一方面却明显不足,这是别人容易误解他们是律法主义的原因之一。也许早期的循道会领袖、或后期的循道会圣徒,如外号「王的儿子 the King’s Son」比利·布雷(Billy Bray,1794-1868年)——他令人难忘的祷告方式是:「我必须与天父谈谈这事」——才最接近新约所描述的儿子身分的生活。今天的基督徒实在需要更多关于得名分的教导。

  我们在本章所学的内容,直接传给我们内心的信息应当是:作为基督徒,我了解自己吗?我知道自己的真实身分、自己的真实命运吗?——我是神的孩子;神是我的父亲;天堂是我家,它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我的救主是我的兄长;所有的基督徒都是我的弟兄。——每天早上的第一件事,晚上的最后一件事,等公共汽车的时候,或在任何思想自由的时候,请把这些话对自己说几遍,并且求神使你能活得像一个知道这一切都是完全真实的人。这是基督徒幸福生活的秘诀吗?当然是,但比这更崇高、更深刻的是,这是真正的基督徒生活和荣耀神的生活的秘诀,这才是真正重要的生活层面。愿这个秘诀完全属于你,也完全属于我。

  为了帮助我们更充分地认识作为神的儿女,我们是谁、被呼召成为什么样的人,这里有一些问题,可以帮助我们反复省察自己。

  • 我明白我所得的名分吗?我珍视它吗?我是否每天都提醒自己作为神儿女的特权?
  • 我是否已经为我所得的名分寻求过充分的确据?我每天都在思想神对我的爱吗?
  • 我是否像对天上的父亲那样对待神,爱祂、尊荣祂、顺服祂、寻求和喜爱与祂相交,并努力凡事讨祂喜悦,就像人类的家长对孩子的期望那样?
  • 我是否认为耶稣基督,我的救主和主,也是我的兄长,不但对我有属天的权柄,而且对我有神-人的怜悯(divine-human sympathy)?我是否每天都想到祂与我有多亲近,祂对我的了解有多彻底,作为我的至亲救赎者,祂对我有多关心?
  • 我是否已经学会恨恶那些使我天父不喜悦的事情?我对祂敏感的恶事也同样敏感吗?我是否刻意避开那些,以免使祂伤心?
  • 我是否每天都盼望着那个伟大的家庭团聚,等候神的儿女们最终在天上,在神、他们的父,羔羊、他们的长兄与主的宝座前聚集?我感受到这种盼望的兴奋吗?
  • 我是否爱那些每天生活在一起的基督徒弟兄姊妹,以致将来在天上回想起来的时候,也不会感到羞耻?
  • 我是否为我的天父,以及祂以恩典带我进入的家感到骄傲?
  • 我里面有家庭的形象吗?如果不是,为什么不呢?

  愿神使我们谦卑;愿神教导我们;愿神使我们成为祂自己真正的儿女。

问题讨论:

  1. 得名分如何向我们显明「福音圣洁」的意义和动机?
  2. 得名分如何为我们解决确据的问题?

第十九章 神的儿女-中

得名分:我们生活的基础

  我们要指出的第二点,是要从得名分这个角度,去理解基督徒的整个生活。儿子身分必须是主导一切的思想——如果你愿意的话,在每一点上都必须是「规范性的标准 Normative Category」。这是这个身分的本质所带来的必然后果,我们主关于做门徒的所有教导,都是从这个角度来表达,这个事实惊人地印证了这一点。

  很明显,正如耶稣总是想到自己是独特的神子,祂也总是想到祂的门徒也是祂天父的儿女,与祂同属一个神圣的家庭。在祂传道的早期,我们听到祂说:「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可3:35)。有两位福音书的作者注意到,祂复活之后如何称门徒为祂的弟兄。「妇女们……跑去要报给祂的门徒。忽然,耶稣遇见她们……对她们说:『不要害怕!你们去告诉我的弟兄,叫他们往加利利去,在那里必见我。』」(太28:8-10)。「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抹大拉的马利亚就去告诉门徒说……主对她说的这话……」(约20:17-18)。《希伯来书》的作者向我们保证说,主耶稣把一切祂为之而死、并召为门徒的人都视为弟兄,「所以祂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说:『我要将祢的名传与我的弟兄,在会中我要颂扬祢。』……又说:『看哪,我与神所给我的儿女。』」(来2:11-13)。当我们进入神家的时候,我们的创造主成了我们的父亲,我们的救赎主成了我们的兄长。

  现在,正如耶稣对自己独特的儿子身分的认识,主导了祂在地上的生活,祂也同样要求我们对自己养子身分的认识,也必须主导我们的生活。这点在祂的教导中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但在登山宝训中说得最清楚。登山宝训经常被称为「神国的宪章 the charter of God’s kingdom」,但同样也可以被描述为「王室的家规 the royal family code」。因为登山宝训所论一切关于基督徒顺服的主题,基础都是门徒是神的儿子这个观念。这是值得详细讨论的,尤其是因为这点在解经上很少得到应有的重视。

基督徒的行为

  第一,在登山宝训中,得名分是基督徒行为的基础。人们常说,登山宝训关于基督徒行为的教导,不是颁布一套全备的守则和详细的解释,要人像机器一样精确地遵守;而是用广泛而普遍的方式,指出指导基督徒生活的精神、方向、目标、原则和理想。人们也常注意到,这是一种既有责任、又有自由的伦理,与当时的犹太律法师和文士老生常谈的税务顾问式教训大不相同。但很少有人注意到:这正是父母们不断努力传授给孩子的道德教导——具体、富有想象力、用个别例子教导普遍的原则,总是期望孩子欣赏并分享父母的人生态度和人生观。登山宝训之所以具有这种特性,原因并不难找:因为它正是一个家庭——神的家——给儿女们的教导。这个基本方向,体现在我们主所奠定的三个概括性行为原则中。 

  原则一:效法天父。「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4、45、48)。儿女的行为必须表现出家庭的形像。耶稣在这里实际上是用家庭的方式来重申律法:「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11:45)。

  原则二:荣耀天父。「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儿女若能以父亲为荣,希望别人也看见他有多棒,并在人前谨慎自己的举止、以便给父亲增光,实在是一件美事。同样,耶稣说,基督徒在人前的行为,也要能让人给颂赞归给他们在天上的父。他们最应当关心的,是他们被教导在祷告时所说的第一句话:「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太6:9)。

  原则三:取悦天父。在《马太福音》6:1-18中,耶稣强调信神的人必须一心一意地讨神喜悦,祂这样指出这个原则:「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太6:1)。这种「赏赐」当然不是唯利是图,而是家中的奖励,正如父母给那些努力让自己高兴的孩子一种额外的「爱的惊喜」。我们主应许赏赐的目的(太6:4, 6, 18),并非让我们把它当作工作报酬或交换条件,而是为了提醒我们,当我们专心致志地讨神喜悦、并且惟独为祂喜悦的时候,我们的天父必然会注意到、并且会表现出特别的喜悦。

基督徒的祷告

  第二,在登山宝训中,得名分是基督徒祷告的基础。「所以,你们祷告要这样说:『我们在天上的父……」(6:9)。正如耶稣向神祷告的时候总是称祂为父,亚兰文「阿爸」就是孩子对父亲的昵称,祂的追随者也当如此。耶稣可以向天父说「祢已经听我」(约11:41),祂也要门徒知道自己作为被神收养的儿女,这对他们也同样真实。天父总是随时可以被祂的儿女亲近,从来不会忙到没时间听他们说话。这正是基督徒祷告的基础。

  根据登山宝训,有两件事与此有关。首先,祷告不可被看作客观或机械的术语、一种向某个可能忽视你的人施加压力的技巧。「你们祷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他们以为话多了必蒙垂听。你们不可效法他们,因为你们没有祈求之先,你们所需要的,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太6:7-8) 。其次,祷告可以是自由而大胆的。我们不必犹豫像小孩子那样厚着脸皮,大胆地向父母要任何东西,因为知道可以完全倚赖他们的爱。「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凡祈求的,就得着……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祂的人吗?」(太7:7-11)

  的确,我们在天上的父并不总是按照我们的要求应允祷告,因为有时我们会求错误的东西!给好东西、给我们需要的东西是神的特权,如果我们不智慧地祈求了一些不属于这类的东西,神就会像任何好家长一样,有权说:「不,那个不行;它对你没有好处——用这个代替吧。」好家长绝不会简单地忽略儿女的话,也不会简单地漠视他们需要的感受;神也不会如此,祂总是给我们应该祈求、而不是我们实际所求的东西。保罗求主耶稣仁慈地除去他肉体中的刺,主却回答要仁慈地保留它、并且加强保罗忍受这刺的力量(林后12:7-9)。主最清楚一切!如果有人不把保罗得到的这种回应当作回应,那就大错特错了。对于经常被误称为「祷告不蒙回应的问题」,这里可以提供不少亮光。

信心生活

  第三,在登山宝训中,得名分是信心生活的基础——这种生活,就是当人寻求祂的国和祂的义的时候,相信神会供给物质需要。我希望不用解释,一个人不必辞职就可以过信心的生活。毫无疑问,有些人被呼召放弃赚钱的工作,但若没有明确带领就如此尝试,不是信心、而是鲁莽——两者完全不同!实际上,所有的基督徒都被呼召过信心的生活,也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地遵行神的旨意,并且相信神会负责后果。但是,所有的人都会迟早受到试探,把人所定义的地位和安全放在忠于神的呼召之前;然后,如果他们抵挡这种试探,立刻就会面临另一种试探:为自己的立场可能产生的后果忧虑——尤其是像最初听到登山宝训的门徒、以及后来更多的门徒所经历的那样,跟随耶稣会迫使他们实际地失去一些原本可以享受的安全和富足。对于那些在信心生活中如此受到试探的人,耶稣给他们带来了得名分的真理。

  主说:「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太6:25)。但是,有人说,这不现实,当我面对这个、这个、还有那个的时候,怎么能不忧虑呢?耶稣的回答是:你的信心太小了。你忘记了神是你的父亲吗?「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太6:26)神不是雀鸟的父,尚且如此顾念雀鸟;祂是你的父,岂不显然会顾念你吗?这一点在31-33节得到了正面的表达:「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你们要先求祂的(你们天父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

  「我们可能会撞车,」当全家所坐的汽车在车流中穿行的时候,小女孩焦急地说。「相信爸爸,他是个好司机。」妈妈说。这位小女士得到了保证,顿时松了口气。你也这样信靠天父吗?如果不是,为什么不呢?这种信靠至关重要;事实上,它是信心生活的主要动力,如果没有它,最多只能过着半信半疑的生活。

我们得名分告诉我们什么

  在前一章中,我们看到新约只提到四次「挽回祭 propitiation」,但这个观念却具有根本性的重要意义,从全部新约的角度来看,它是基督救赎工作的核心和焦点。本章也类似。中文译为「得名分 adoption」或「收养」、希腊文的意思是「立为儿子」的这个词只出现了五次,其中只有三次是指基督徒目前在基督里与神的关系(罗8:14;加4:5;弗1:5);但是,这个观念却是全部新约有关基督徒生活教导的核心和焦点。这两个概念实际上是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我被要求用六个字来浓缩新约的信息,我的建议将是「藉挽回得名分 adoption through propitiation」,我不指望会遇到比这更丰富、更饱满的福音总纲了。

  神所赐的儿子身分,被清教徒领袖约翰·欧文(John Owen,1616-1683年)称之为「我们的特权泉源」,不但在四福音中,在书信中也到处被表述为主导一切的观念和生活。我们将主要从书信中列举证据来继续表明,我们得名分的真理,给了我们新约在其他五个问题上所能提供的最深刻的洞见:第一,神爱的伟大;第二,基督徒盼望的荣耀;第三,圣灵的事工;第四,清教徒所称「福音的圣洁 gospel holiness」的意义和动机;第五,基督徒的确据问题。

神的爱

第一,我们得名分,向我们显明神爱的伟大。

  新约给了我们两把尺度去衡量神的爱。第一把尺子是十字架(罗5:8;约壹4:8-10);第二把尺子是儿子身分的赏赐。「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约壹3:1)。在所有恩典的赏赐中,得名分是最高的。赦免从前过犯的赏赐是大的:当知道

  忍受羞辱与欺凌,
  代替我罪受苦刑;
  因祂宝血我得赦,
  (《哈利路亚奇妙救主 Man of Sorrow, What A Name》)

  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奇迹和欢乐源泉。

  买赎医治,恢复赦免
  谁应像我颂祂不停。
  (《赞美天上君王 Praise, My Soul, the King of Heaven》)

  同样,现在和将来得赦免和蒙接纳的赏赐也很大。若是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1707-1788年)对《罗马书》第8章欣喜若狂的演绎也成为你的心声:

  不再定罪,今我再不畏惧,
  耶稣与祂所有属我;
  我活在永活元首里,
  穿起公义神圣白衣,
  坦然到永恒宝座前,
  因着基督,我得荣冕——
  (《怎能如此 And Can It Be》)

  那么,你的灵也会振翅高飞,许多读过《罗马书》第8章的人肯定能理解。但是,当你意识到神已把你从阴沟中带上来,让你成为祂自己家中的儿子——你,一个有罪、忘恩、挑衅、悖逆,却被奇迹般赦免的罪犯——那么你所感觉到神的「无法测度的爱」,也超出了语言所能表达的范围。你就会和查理·卫斯理的以下问题产生共鸣:

  噢,我如何能述说,
  父啊,祢所显明的恩慈?
  我——忿怒和地狱之子,
  竟称为神的儿子。
  (《流浪之魂从何而起 Where Shall My Wondering Soul Begin》)

  然而,你不太可能感觉到,你会比他更知道如何给这个问题一个充分的答案。

  在古代世界,只有没有孩子的富人才会收养孩子。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收养的对象通常不像今天那样是婴孩,而是已经显示自己有能力显扬家族之名的年轻人。然而,神收养我们,却是出于无条件的爱,不是因为我们的品性和过去的表现证明我们配得上祂的名字,而是恰恰相反。我们不配在神家中占有一席之地,但神如何爱主耶稣、高举祂,祂也会如何爱我们、高举我们这些罪人;这种想法听起来荒谬可笑、不可思议——但是,这正是我们得名分的意义。

  就本质而言,收养是对被收养人白白的恩慈举动。如果你通过收养一个儿子或女儿而成为父亲,这是因为你选择这样做,而不是你必须这样做。同样,神收养人,也是因为祂的选择、而不是祂的义务。除了按我们所应得的施行惩罚之外,祂不需要对我们的罪做任何事情。但祂爱我们,所以祂救赎我们、赦免我们,把我们当作祂的儿女,把祂自己给我们作父亲。

  祂的恩典也不会停止于第一步,正如人类的父母也不会在办妥收养的法律手续后,就不再爱被收养的孩子。确立孩子作为家庭一分子的地位,只是一个开始。真正的任务是:在你和被收养的孩子之间建立真正的亲子关系。这才是你最想见到的。因此,你设法用你的爱来赢取孩子的爱,你试图通过表达爱来激发爱。神也是如此。从今人生直到永远,祂会不断地用各种方法向我们显明祂越来越多的爱,从而不断增加我们对祂的爱。被神收养的儿女,可以预期得着永恒的爱。

  我曾经知道一个家庭,大孩子是父母以为自己不能生孩子的时候收养的。后来他们自己生了孩子,就把爱全部转移到亲生孩子的身上,被收养的孩子明显被冷落了。无论是冷眼旁观,还是从那孩子的脸上,都可以感受到这是一件痛苦的事。当然,这是为人父母者的可悲失败。但在神的家中,事情却不会这样。就像比喻中的浪子一样,我们可能只能说:「我得罪了你……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个雇工吧。」(路15:18-19)但神却接纳我们为儿子,并用爱祂的独生子同样坚定不移的永恒之爱来爱我们。在神的家里,爱是没有分别的,我们和耶稣一样完全地被爱。这好像是一个童话故事——国王收养了所有的流浪儿,让他们成为王子。但感谢神,这不是一个童话故事,而是建立在白白的、至高的恩典之上的确凿事实。这就是得名分的意义。难怪约翰呼喊:「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约壹3:1)一旦你明白了得名分的真义,你的心也必会发出同样的呼喊。但这还不是全部。

盼望

第二,我们得名分,向我们显明基督徒盼望的荣耀。

  新约的基督教,是一种盼望的宗教,一种向前看的信仰。对于基督徒来说,最好的永远还在后头。但是,我们如何才能知道在道路尽头等着我们的是什么?得名分的教义也可以在这一点上帮助我们。首先,它教导我们不要把盼望只看作一种可能性,而是视为有保证的确定性,因为它是一种应许的产业。在第一世纪的世界里,收养的理由是为了有一个可以继承产业的后嗣。同样,神也收养我们做祂的后嗣,这名分保证我们有权(可以这么说)承受祂已经为我们预备的产业。「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罗8:16-17),「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加4:7)。我们天父的财富是无法估量的,而我们将要承受祂的全部产业。

  其次,得名分的教义告诉我们,所应许产业的集合和实质,就是有分于基督的荣耀。我们将会在各个方面都像我们的长兄,至于那在道德和灵性上对神的善工造成双重破坏的罪恶和死亡,将会成为过去。「和基督同作后嗣……和祂一同得荣耀」(罗8:17),「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约壹3:2)。

  这种相像将会延伸到我们的肉身、思想和品格。事实上,《罗马书》8:23说到这相像临到肉身是因着得名分,清楚地使用这个词表示,身体得赎也是将要承受的产业之一:「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这就是复活之日的福分,将使我们得到儿子的名分所包含的一切内容,因为它将把我们带进我们的长兄现在所享受的属天生活的完整体验中。

  保罗细想这事的荣耀,然后向我们保证,万物都在叹息中期待和渴望「神的众子显出来……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罗8:19-21)。不管这段话可能暗示什么,它都不是为满足自然科学家的好奇心而写的,而是清楚地强调在神的美好计划中,有非同寻常的荣耀正在等待我们。

  当我们想到耶稣被高举到荣耀里,进入祂忍受十字架所带来的喜乐中(这是一个基督徒必须经常思想的事实),我们应该也会提醒自己:祂所拥有的一切将来也会与我们分享,因为这也是我们的产业,不会比祂的更少;我们是神领进荣耀的「许多的儿子」(来2:10)之一,神对我们的应许和在我们身上的工作必不落空。

  最后,得名分的教义告诉我们,天堂的体验将是一次家庭团聚:一大群得赎的儿女聚在一起,与他们的父神和长兄耶稣面对面相交。这是圣经给我们关于天堂的最深刻、最清晰的概念。许多经文都指出了这一点:「父啊,我在哪里,愿祢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祢所赐给我的荣耀」(约17:24);「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太5:8);「我们……必得见祂的真体」(约一3:2);「也要见祂的面」(启22:4);「就要面对面了」(林前13:12);「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帖前4:17)。

  这就像生病的孩子终于可以离开医院的那一天,发现父亲和全家人都在外面等着迎接他——这就是一个家庭团聚。班杨(Bunyan)的《天路历程》书中的「固立先生 Mr. Standfast」站在约但河中间说:「我已来到旅程的终点,烦劳的日子结束了。一想到我就要到那里,以及在那边等着我的生活,我的内心就十分火热……我从前靠着道听途说和信心生活,如今我即将亲历其境,而且可以与祂同在,真是好得无比」

  使天堂成为天堂的,是因为有耶稣和已经与我们和好的天父同在,祂为耶稣的缘故爱我们,不少于祂爱耶稣自己。看见并认识圣父和圣子,爱祂们、并被祂们所爱,与神的整个大家庭聚在一起,这是全部基督徒盼望的精髓。正如清教徒领袖理查德·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1615-1691年)用诗歌表达的与神之约,他的未婚妻于1660年4月10日也「欢喜地签署这约」:

  我对那生命所知有限;
  信心的眼睛模糊:
  但基督知道一切,我就满足,
  我将要与祂同住。
  (《主啊,用不着我担心 Lord, It Belongs Not to My Care》)

  如果你是一个信徒,并且因此成了被神收养的儿女,那么这个前景便足以让你心满意足。如果它没有使你感到完全满足,恐怕你既不是信徒,也不是儿女。

圣灵

第三,我们得名分,给我们一把明白圣灵事工的钥匙。

  在今天的基督徒当中,有许多关于圣灵事工的误解和困惑。问题不是找出正确的语言符号,而是认识这些语言符号所对应的神的工作、涉及的是什么经验。我们都从圣经中知道,圣灵的工作是启示神的心意,并且荣耀神的儿子;同时,祂是重生的媒介,给我们认识神的智慧,赐我们顺服祂的新心;此外,祂住在基督徒里面,使我们成圣,每天给我们力量走天路;确据、喜乐、平安和能力,都是祂的特殊赏赐。但是,许多人还是困惑地抱怨说,这些陈述对他们来说只是公式,他们在自己的生活中找不到任何与之相符的经验。

  自然,这些基督徒会觉得自己错过了一些十分重要的东西,于是焦急地追问:新约中活在圣灵里的画面,与他们自己在日常经验中感受到的贫瘠,两者之间的鸿沟怎样才能缩小呢?然后,也许是在绝望之中,他们就开始寻求某个改变心灵的具体事件,期望藉此彻底打破自己所认为的「不属灵的障碍」。这种事件可能是所谓的「凯锡克奋兴会经历 Keswick experience」,或是「完全降服」,或是「圣灵的浸」,或是「完全成圣」,或是「受圣灵印记 」,或者是说方言的恩赐,或者按照天主教、而不是新教的术语,叫做「第二次皈依 second conversion」、或「静默祷告 prayer of quiet」、或「联合祷告 prayer of union」。然后,即使他们经历到某些事件的发生,而且符合他们所追求的效果,他们也会很快发现,「不属灵的障碍」根本没有被打破,于是再次不安地转向另一个新的经验。

  今天,许多人都陷入了这些苦恼之中。我们不仅要问,这些人需要什么帮助呢?得名分的真理所揭示的关于圣灵事工的亮光,为我们提供了答案。

  我们所描述的这些困扰,原因是一种虚假的、魔术般的超自然主义,它使人渴望一种好像触电般的、非人格化的、「点石成金」的能力,使他们能感觉到从自已和别人的生活重担及枷锁下完全自由。他们相信这才是真正的属灵经验。他们其实是以为,圣灵的工作就是给他们类似迷幻药之旅(LSD trips)的体验。如果福音传道者真的许诺这一点,让吸毒者把他们的幻想等同于属灵经验,那真是害人不浅啊!我们这个世代难道永远也学不会分辨事物的不同吗?事实上,这样追求内心的爆发、而不是追求内心的相交,正显明对圣灵事工的极深误解,

  在这方面,我们必须把握一个重要的真理:圣灵是作为「得名分的灵 the Spirit of adoption」被赐给基督徒的,祂对基督徒的一切工作,都是作为「得名分的灵」行事。因此,祂自始至终的任务和目的,都是使基督徒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他们在基督里与神之间亲子关系的意义,并且引导他们在这种关系中向神作出更深的回应。保罗写以下经文的时候,正是指着这真理而言:你们「所领受的是儿子名分的灵,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罗8:15和合本修订版), 「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也就是促使你们呼叫——「阿爸!父!」(加4:6)。

  正如得名分的概念是开启新约基督徒生活观的关键思想,以及整合这些观念的核心思想;同样,承认圣灵作为「得名分的灵」临到我们,也是开启新约所描述一切圣灵对基督徒工作的关键思想,以及整合这些教导的核心思想。

  从这个核心思想提供的角度,我们可以看见圣灵的工作有三个方面:首先,祂促使并保持我们觉醒,知道自己藉着耶稣基督的白白恩典成为神的儿女——有时是很清晰地觉醒,平时总能保持某种程度的觉醒,即使我们的败坏驱使我们否定这种意识。这是祂赐下信心、确据和喜乐的工作。

  其次,祂促使我们把神当作父亲仰望,向祂表达尊重的坦然和无限的信靠,正如那些安然于可敬的父爱中的孩子们所自然表达的那样。这是祂使我们呼叫「阿爸、父」的工作——这种称呼描述了什么态度,这种呼叫就表达了什么关系。

  第三,祂促使我们的举止与王室儿女的地位相称:彰显家庭的形像、即效法基督,促进家庭的福祉、即爱弟兄,维护家庭的荣誉、即寻求神的荣耀。这是祂成圣的工作。通过这种亲子意识和品格的逐步深化,以及不断追求爱神所爱、恨祂所恨,「我们……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

  因此,我们若要在生活中确实看见圣灵的工作,并不是在竭力追求感觉和经验的时候,而是当我们寻求神自己,仰望祂为我们的父,珍惜与祂相交,并发现自己越来越想认识和取悦祂的时候。这是必要的真理,它可以使我们摆脱对圣灵的不属灵观点的泥潭,今天有很多人还在其中挣扎。

问题讨论:

  1. 从登山宝训看,得名分是哪三件事的基础?它如何成为这些基础?
  2. 为什么「藉挽回得名分」是这么丰富的福音总纲?
  3. 得名分如何向我们显明神爱的伟大?
  4. 得名分如何向我们显明基督徒盼望的荣耀?
  5. 得名分如何让我们明白圣灵事工的钥匙?

第十九章 神的儿女-上

  什么是基督徒?这个问题可以用多种方式来回答,但我所知内涵最丰富的答案是:基督徒是以神为父的人。

  是不是每一个人,不管是不是基督徒,都可以称神为父呢?绝不!把所有的人都看作神的儿女,这个想法在圣经中是找不到的。旧约说神不是众人的父,乃是祂自己的百姓、亚伯拉罕后裔的父。「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我对你说过,容我的儿子去……」(出4:22-23)。新约圣经具有普世的眼光,但也说神不是所有人的父,而是那些知道自己是罪人、相信耶稣基督是背负他们罪孽的主,因此成为亚伯拉罕属灵后裔的人。「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加3:26-29)因此,神儿子的身分不是天生的、人人可得的普遍地位,而是一个藉着接受耶稣而获得的超自然礼物。「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也就是不能被神认作儿子。

  神儿子的身分是一种赏赐,并非藉着出生、而是藉着重生得着的。「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1:12-13)

  因此,神儿子的身分是恩典的赏赐。正如新约明确描述的,不是天然的、而是收养的儿子身分。在罗马法中,一个成年人如果需要一个后嗣来传宗接代,可以收养一个男孩做儿子,这是一种公认的做法——与今天不同的是,往往是成年男孩而不是婴孩。使徒们宣称,神如此爱那些祂在十架上救赎的人,以致祂把他们全部收养为后嗣,以便看到并分享祂独生子的荣耀。「神就差遣祂的儿子……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4-5):也就是说,神「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5)。「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一3:1-2)。

  好几年前,我在一篇文章中说:

  「如果你说,新约圣经是圣洁的创造者父亲身分的启示,你已经一语道破它的全部教导了。同样,如果你说新约圣经的信仰就是认识神是自己的圣父,你也概括它的全部精义了。如果你想判断一个人对基督教的理解程度,只要看看他明白多少关于作神儿女和以神为父的观念。如果不是这个观念激发和主导他的敬拜、祷告和整个人生观,那就说明他对基督教根本不了解。因为基督所教导的一切,使新约比旧约更新、更好的一切,使基督教与单纯的犹太教不同的、独特的一切,都可归结为对神的父亲身分的认识。『父』是基督徒对神的称呼。」(《福音杂志 Evangelical Magazine》第七期第19-20页)

  这在我看来仍然完全正确,而且非常重要。我们对得名分有多理解,对基督教也有多明白。编写本章就是为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点。

  向信徒启示神是他的父,在某种意义上是圣经的高潮,也是圣经记载启示过程的最后一步。正如我们所见,在旧约时代,神给祂的百姓一个可以用来谈论祂、呼求祂的立约之名:「耶和华」。通过这个名字,神宣布祂是伟大的「我是 I AM」:完全和常存的那位。正如其他一切是它们的所是,同样,神也是祂的所是。

  祂是一切现实背后的现实,一切原因和事件的根本原因。这个名字宣告祂是自存的、至高的,完全不倚赖祂以外的任何事物,也不受其约束。虽然「耶和华」是神的立约之名,但它向以色列启示的只是神的所是,而不是祂与他们的关系。这是以色列之王的正式名称,令人不敢冒犯。这也是一个奥秘的名字,旨在唤醒人们在奥秘的神圣存在面前谦卑、敬畏。

  与此完全一致的是,神在旧约圣经中最强调的性情,是祂的圣洁。以赛亚在圣殿中听见天使重复歌唱——「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赛6:3)——可以用作概括全部旧约主题的座右铭。「圣洁」这个词所表达的基本思想是「分开」或「分别」。当神被宣布为「圣洁」的时候,是指一切使祂被分别出来、与受造之物截然不同的属性,例如祂的伟大——「在高天至大者」(来1:3;8:1),祂的纯洁——「祢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奸恶」(哈1:13)。

  旧约宗教的整个精神,是由神的圣洁观念决定的。旧约不断强调:人类由于作为受造物的软弱,以及作为有罪者的污秽,必须学会在神面前谦卑和敬畏。「宗教 Religion」这个词的意思,就是「敬畏耶和华」——知道自己的渺小,承认自己的过犯,在神面前自卑,感恩地隐藏在神怜悯的应许中,最重要的是谨防任意妄为的罪。旧约一次又一次地强调,我们必须在圣洁的神面前守住本位、保持距离。这种强调掩盖了其他一切。

一种新关系

  但在新约中,我们发现事情发生了变化。神和宗教的重要性并没有减少;旧约对神圣洁的启示,以及对人谦卑的要求,是贯穿新约始终的预设前提。但一些新的东西增加了,一个新的因素出现了。新约信徒把神看为自己的父亲,「父」成为他们用来称呼神的立约之名。因为将神和祂的百姓联系在一起的盟约,现在被启示为一个家庭盟约。基督徒是神的孩子,是祂自己的儿子、女儿和继承人。新约所强调的,不是亲近圣洁之神的困难和危险,而是信徒亲近神的勇气和信心;这种勇气直接来自对基督的信心,来自对祂救赎工作的认识:「我们因信耶稣,就在祂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地来到神的面前」(弗3:12),「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来10:19-22)。对于那些属基督的人来说,圣洁的神是慈爱的父亲;他们是祂的家中一员,可以坦然无惧地亲近祂,始终确信能享有祂父亲般的关怀和看顾。这是新约信息的核心。

  谁能理解这一点呢?我曾听到有人严肃地争论说,神是父亲的观念,对于那些地上的父亲不够完全、缺乏智慧、缺乏慈爱、或者两者都缺乏的人,以及从小不幸丧失父亲的人,都是毫无意义的。我也听到有人为美国圣公会的罗宾逊主教(Bishop Gene Robinson)辩护说,他在《对神诚实 Honest to God》一书中完全不提神的父亲身分,实在是向家庭普遍破裂的世代推荐信仰的明智之举!

  但很愚蠢。因为,第一,这里隐含的暗示是,在人际关系的领域不能通过负面的对比形成正面的观念,但这根本不对。许多年轻人结婚,就是因为决心不要像父母一样把婚姻弄得一塌糊涂:这难道不是一个正面的理想吗?当然是。同样,我们的造物主成为我们完美父亲的观念——有信实的爱和关怀、慷慨和体贴,对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感兴趣,尊重我们的个性,有技巧地训练我们,明智地引导我们,随时陪伴,帮助我们变得成熟、诚实和正直—— 这个理想对于任何人都是有意义的,无论我们是说:「我有一个很棒的父亲,我看到神就是这样,而且更棒。」还是说:「我的父亲处处让我失望,但是赞美神,祂将会完全不同。」甚至是说:「我从来都不知道在地上有位父亲是什么滋味,但是感谢神,我现在在天上有一位了。」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正面的父亲理想,并且用它去判断自己和别人的父亲。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世上根本没有人会觉得神是完美父亲的观念是毫无意义、或是令人反感的。

  但无论如何——这是第二点——神没有让我们照着人类父亲的经验类推,凭空猜测祂作父亲的意义;而是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祂道成肉身的儿子,一劳永逸地揭示了这种关系的全部内涵。「天上地上的一切父亲身分」(弗3:14腓力斯英文意译本)都是从神那里得来的,同样,我们也从神作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弗1:3)所彰显出的具有普世性标准的作为中,了解到神和我们这些属基督的人的父子关系的实际意义。因为神的旨意是要信徒的生活反映和复制耶稣与父神的相交。

  我们从哪里可以了解这一点呢?主要是从《约翰福音》和《约翰壹书》。在《约翰福音》中,第一个福音的福分就是「作神的儿女」(约1:12),而第一次主复活显现的高潮,是耶稣宣布「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20:17)。《约翰壹书》的中心思想包括:作儿女是神爱的至高赏赐(约壹3:1);对天父的爱(约壹2:15;5:1-3)和基督徒弟兄姊妹的彼此相爱(约壹2:9-11;3:10-17;4:7, 21),是作儿女的德行;与父相交是作儿女的特权(约壹2:13, 23-24);公义和逃避罪恶是作儿女的证据(约壹2:29;3:9-10;5:18);看到耶稣、并且像祂,是作儿女的盼望(约壹3:3)。从这两卷书中,我们非常清楚地了解了神的作为父亲对于耶稣的涵义,以及它现在对于基督徒的涵义。

  根据我们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见证,神和祂之间的父子关系有四种涵义:

  第一,父亲的身分意味着权柄。父亲命令和指使:祂要求儿子运用的主动权,就是主动遵行父的旨意:「我从天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祢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约6:38;17:4;5:19;4:34)。

  第二,父亲的身分意味着爱。「父爱子」,「正如父爱我一样……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爱里」(约5:20;15:9-10)。

  第三,父亲的身分意味着相交。「其实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祂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做祂所喜悦的事」(约16:32;8:29)。

  第四,父亲的身分意味着尊重。神定意高举祂的儿子。「父啊……愿祢荣耀祢的儿子」,「……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约17:1;5:22-23)。

  这一切都伸延到神所收养的孩子身上。在他们的主耶稣基督里、藉着祂、并在祂的权柄之下,他们得着天父的管治、爱护、陪伴和尊重。耶稣怎样顺服神,他们也必如此。「我们遵守神」——那「生」我们的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约壹5:1, 3)。神如何爱祂的独生儿子,也如何爱祂收养的儿子,「父自己爱你们」(约16:27)。神如何与耶稣相交,也如何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壹1:3)。神如何高举耶稣,也如何高举跟从耶稣的人成为家中的弟兄。「若有人服侍我,我父必尊重祂」,「父啊,我在哪里,愿祢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约12:26;17:24),得以看到并分享耶稣享有的荣耀。圣经用这些话教导我们明白,那把耶稣的父和耶稣的仆人维系在一起的父子关系,形式和实质是什么。

  至此,需要给「得名分 adoption」的意义进行正式的定义和分析。威斯敏斯德信条第十二章的定义很好:

  神在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里,并为了祂,将得儿子的名分的恩典,赐给一切称义的人;他们由此而被归入神的子民之列,得享神儿女的自由和特权;有祂的名字写在他们身上;领受那赐人儿子名分的圣灵;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得以呼叫阿爸、父;并蒙受祂如父一般的怜恤,保护,供给,管教;永不被撇弃,且受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并承受应许,为神永远救恩的后嗣。

  这是赐给信徒的神儿子身分的本质,我们现在要研究它。

得名分:最高的特权

  有关得名分的第一点是:这是福音所提供的最高特权,甚至高过称义。这可能会令人大吃一惊,因为称义是自马丁路德以来福音派基督徒最重视的神的赏赐,我们已经习惯于几乎不假思索地说,白白的称义是神赐给我们罪人的至高福分。尽管如此,仔细思考一下,就会领悟上述这句声明的真实性。

  称义指神赦免我们的过去,并且将来会接纳我们,是福音首要和基本的福分,这点毫无疑问。称义是首要的福分,因为它解决了我们首要的属灵需要。我们本来都站在神的审判之下;祂的律法定了我们的罪;罪咎折磨我们,使我们焦躁不安、痛苦不堪,在清醒的时候感到害怕,里面没有平安,因为我们没有与我们的造物主和好。因此,我们需要罪得赦免,并确保与神恢复关系,这比我们对世上任何其他东西的需要都更重要。这是福音在提供任何其他事物之前,首先提供给我们的。《使徒行传》所记载的第一篇福音讲章,就宣告了对一切悔改并接受耶稣为救主和主的人的赦罪应许(徒2:38;3:19;10:43;13:38-39;5:31;17:30-31;20:21;22:16;26:18;路24:47)。

  保罗在他对福音阐述得最详尽、被路德(Luther)誉为「最清楚的福音」的《罗马书》中,首先阐述了藉着基督的十字架称义(1-5章),并成为其他一切的基础。保罗经常说,公义、除罪和称义,是耶稣的死对我们产生的第一个和立刻的效果(罗3:22-26;林后5:18-21;加3:13-14;弗1:7)。正如称义是首要的福分,它也是基本的福分,因为我们救恩中的其他一切都源于它、基于它,包括得名分。

  但这并不是说,称义是福音最高的福分。得名分更高,因为它涉及与神更丰富的关系。有些关于基督教教义的教科书——例如路易斯·伯克霍夫(Louis Berkhof,1873-1957年)——把得名分作为称义的一个分题,但这是不适当的。因为这两个概念截然不同,得名分更为崇高。称义是一个法庭概念,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把神视为审判者。透过称义的过程,神宣告悔改的信徒不会、也永远不再因为他们的罪而受死,因为他们的代替者和挽回祭耶稣基督已经在十架上为他们尝了死味。

  用加略山的代价为我们赢取的这种无罪释放和平安的白白恩典,说良心话,已经够奇妙的了——但称义本身并不意味着与神这位审判者有任何亲密或深厚的关系。理论上,你可以的确被神称义,但却不能因此与神有任何亲密相交。

  现在,将它和得名分比较一下吧。得名分是一个家庭观念,从爱的角度出发,把神视为父亲。藉着收养,神把我们带进祂的家庭和团契,确立我们为祂的儿女和后嗣。亲密、亲情和慷慨是这种关系的核心。与神这位审判者和好,固然是一件伟大的事情,但被神这位父亲疼爱和照顾,就更加伟大了。

  关于这一点,没有别人比苏格兰神学家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在《称义的教义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一书中说得更好了:

  根据圣经,赦免、接纳和得名分是不同的特权,按照上述次序,后者高于前者……前两者都属于罪人的称义,都建立在相同的关系上——统治者与臣民的关系。但第三种却与前两者完全不同,因为它建立在更亲密、更温柔、更宝贵的关系——父亲和儿子的关系上……仆人和朋友的地位大不相同——仆人和儿子的地位也是如此……圣经说,基督和祂的子民之间存在比主人和仆人更紧密、更亲切的关系:『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约15:15);圣经又说,得名分的结果,也产生了更紧密、更亲切的关系;因为『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就靠着神为后嗣。』(加4:7)得名分的特权以赦免和接纳为前提,但却高于这两者;因为『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不是内在的力量,而是权柄、权利、或特权——『作神的儿女』(约1:12),这是一种比称义更高的特权,因为它建立在更紧密、更宝贵的关系上——『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约壹3:1)。(《称义的教义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第276页)

  我们无法充分感觉到重生时从死亡进入永生的奇妙,除非我们把它看为不但是从被定罪进入被接纳,而且是从捆绑和贫穷进入「得救、确知和喜乐」的神家的转换。这是保罗在《加拉太书》4:1-7提出的巨大改变的观点,把他的读者从前生活在律法主义和宗教迷信的奴役中(加4: 3, 5, 8节),与现今他们认识造物主为父(加4:6)和信实的施恩者(加4:7)作比较。保罗说,这就是你们信基督所带来的;你们已「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5);「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而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加4:7)。

  当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在1738年圣灵降临节(Whitsunday)找到甚督的时候,他的经验满溢到好几首伟大的圣诗中(《卫斯理兄弟得救圣诗》,见《循道会圣诗集》(Methodist Hymn Book)第361首),主题就是从奴仆到儿子的身分转变:

  我惊叹心灵从何说起?
  我对天堂何能奢望?
  一个从死和罪赎出的奴隶,
  一根从永火抽出的燃木,
  我如何能高唱凯歌,
  向我的伟大救主颂赞?
  噢,我如何能述说,
  父啊,祢所显明的恩慈?
  我——忿怒和地狱之子,
  竟得称神的儿子,
  竟知道、感觉罪得赦免,
  天堂福祉永常存!

  查理在他的日记中说,三天后,哥哥约翰和「我们的一班朋友」突然冲进来,宣布他现在也是一名信徒了,「然后我们皆大欢喜地唱诗」。如果有幸在场,你能真诚地加入吗?卫斯理的诗句是你的心声吗?如果你真是神的孩子,「祂儿子的灵」也在你里面,卫斯理的诗句早已在你内心引起共鸣了;但如果你仍然无动于衷,我真不知道你怎么能想象自己是一个基督徒的。

  要显出得名分的福分是多么大,还得多说一件事——那就是说,这福分是常存的。这些年来,社会学专家们不断强调,家庭单位必须稳定和安全,亲子关系中的任何不稳定,都可能造成对孩子的精神紧张、神经疾病或发育迟缓。我们都知道破碎家庭的孩子所表现出的抑郁、任性和不成熟。但在神的家中却并非如此,那里有绝对的稳定和安全,家长全然智慧良善,孩子地位永久可靠。「得名分」、或者说「收养」这个概念的本身,就是圣徒得蒙保守的确据和保障,因为只有坏父亲、而且是在被惹怒的时候,才会把儿子逐出家门。神却并非坏父亲,而是好父亲。当我们看到基督徒的抑郁、任性和不成熟的时候,不禁想知道他们是否已经学会了健康的习惯,安居于神家真儿女的持久安全之中。

问题讨论:

  1. 神是所有人的父吗?人能经验什么样的儿子名分呢?
  2. 作者用什么字眼总结全部新约圣经的教导及全部新约圣经的信仰?
  3. 作者说:「向信徒启示神是他的父,在某种意义上是圣经的高潮」。试比较神在旧约和新约中的启示。
  4. 神如何说明祂的父亲身分的意义?其中四个重要的因素是什么?
  5. 作者说得名分是「福音所提供的最高特权」,意思是什么?

第十八章 福音的核心-下

基督之死

  我们到目前为止所说的,可以概括如下:福音告诉我们,我们的造物主已经成为我们的救赎主。它宣告神的儿子已经「为我们人类和我们的救恩」成为人,并为拯救我们免于永恒的审判而死在十字架上。圣经基本上是用「挽回祭」来描述基督的救赎之死,也就是说,通过从神的视线中涂抹我们的罪,从而平息了祂对我们的忿怒。神的忿怒是祂的公义对不义的反应,体现在报应审判中。但耶稣基督通过顺服父神的旨意、成为我们的代表性替代,代替我们接受罪的工价,使我们免于报应审判的噩梦般前景。

  通过这种方式,正义得到了伸张,因为一切需要被赦免的罪孽,都在神子的身上得到了审判和惩罚,赦免在此基础上被赐给我们这些罪人。可以说,救赎之爱和报应审判在加略山上携手,因为神在那里证明自己是「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你明白这点了吗?如果你明白了,现在就看到了基督教福音的核心。福音就是宣告:人在神面前的根本问题,就是他那惹动忿怒的罪;而神对人的最基本供应,就是从忿怒之中带来和好的挽回祭。这个版本所表达的信息最为深刻。的确,某些版本的福音很应该受到批判,因为它们从来没有触及这个层次。

  我们都听说过,有人把福音表达为神为人类的问题提供的胜利答案——包括我们与自己、他人和环境的关系问题。的确,福音确实为我们带来了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但它之所以能做到,是因为首先解决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人类所有问题的深处,是人和他的创造者关系出了问题。除非我们清楚地说明,前面那些问题的解决取决于最后一个问题,否则我们就是在曲解福音、为神作假见证——因为把一半真理当作整个真理来陈述,此举本身就是说谎。新约圣经的读者不会错过这样一个事实:它知道我们人类所有的问题——恐惧、道德怯懦、身心疾病、孤独、缺乏安全感、无望、绝望、残忍、滥用权力等等——但同样,也没有一个新约圣经的读者会错过这样一个事实,它总是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把所有这些问题都放在得罪神这个根本问题里解决。

  新约所说的罪,主要不是指社会性的错误或失败,而是指对造物主——神的反叛、蔑视、逃避和随之而来的罪孽。新约指出,我们最需要摆脱的根本问题是罪,基督受死正是为了拯救我们脱离它。人与人之间生活中的一切问题,归根到底都是因为罪;只要我们与神的关系不对,我们与己与人的错误现状就无法治愈。

  篇幅所限,我们不能在这里证明罪、挽回祭和赦免的主题是新约福音的基本结构特征。但是,如果你仔细阅读《罗马书》1-5章、《加拉太书》3章、《以弗所书》1-2章、《希伯来书》8-10章、《约翰壹书》1-3章,以及《使徒行传》中的讲章,你会发现这点的确没有任何怀疑的余地。如果有人质疑「挽回祭」这个词在新约中只出现四次,回答应该是:挽回祭的观念在新约中不断出现。

  有时,基督的死被描述为和好,也就是在仇恨和战争以后重建和平(罗5:10-11:2;林后5:18-20;西1:20-22);有时被描述为救赎,也就是付出赎价、从危难和被掳中施行解救(罗3:24;加3:13;4: 5;彼前1:18;启5:9);有时被描述称一种献祭(弗5:2;来9:1-10:18),也就是舍己(加1:4;2:20;提前2:6)、背负罪孽(约1:29;来9:28;彼前2:2)和流血(可14:24;来9:14;启1:5)的行动。只要浏览上述经文,我们就会发现所有思路都与除去罪恶、恢复人神之间畅通无阻的相交有关,它们都以耶稣的死使人避免了神的审判威胁为背景。换句话说,它们是用不同的画面和描述,从不同的角度表达挽回祭的实际。如果有人不幸像某些学者那样,以为不同的语言表达必然意味着不同的观念,那就是一种肤浅的谬论了。

  此时还得再指出一点。挽回祭的真理不但把我们带到了新约福音的核心,也把我们带到了一个有利的位置,让我们可以看清许多其他事情的核心。当你站在威尔士最高峰斯诺登山(Snowdon)之巅,你会看到整个斯诺登尼亚(Snowdonia)在周围展开,视野比当地任何地方都更开阔。同样,当你站在挽回祭的真理之巅,就可以透视整本圣经,并且可以衡量任何以其他方式都无法正确把握的重要事项。下文将涉及其中五项:耶稣一生的驱动力;拒绝神之人的命运;神所赐的平安;神爱的长阔高深;神荣耀的意义。这些问题对于基督教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我们认为,只有在挽回祭的真理亮光中才能理解,这点也是无可否认的。

耶稣一生的驱动力

  首先,想一想耶稣一生的驱动力。

  如果你花一个小时坐下,把《马可福音》从头到尾读一遍——这是一个效果很好的操练,请允许我现在就敦促你这样做——你会获得一个对耶稣的印象,其中至少包括四个特征:

  你的基本印象将是一个活跃的人:祂总是马不停蹄,到处改变环境、制造事件——行神迹;呼召和训练门徒;指出曾被奉为真理的错误;纠正曾被当作圣洁的污秽;最后,直奔被卖、定罪和被钉十架的道路。这一连串怪异的不寻常情况,使人不得不觉得祂自己一直在控制着事情的发展。

  你的进一步印象将是,祂知道自己是神、也就是神子,却扮演弥赛亚的角色、也就是人子。马可清楚地记载:耶稣越是向门徒敞开自己,他们就越发现祂是个难解的谜——越接近祂,就越不明白祂。这听上去自相矛盾,但却绝对真实,因为随着他们对祂的了解加深,他们就越接近祂对自己的理解——神和救主——而这却让他们摸不着头脑。但耶稣独特的双重自我意识,在祂的受洗和变像时(可1:11;9:7)得到了从天上传来的天父声音的证实。我们只需要思想两件事:一方面,祂的一言一行都泰然自若地假定自己拥有绝对权柄,实在令人震惊(可1:22、27;14:27-33);另一方面,祂在受审时面对大祭司的双重问题「祢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一位超自然、神圣的人)基督(弥赛亚、神差派的救主、君王)不是?」——耶稣明确地回答:「我是。」(可14:61-62)

  由此读下去,你的印象将是:祂的弥赛亚使命乃是以自己的被杀为中心。祂早在任何人想到弥赛亚要受苦之前,就有意识地、一心一意地准备以这种方式死去。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称祂为基督之后,耶稣至少有四次预言祂将被杀、并且复活,虽然门徒不能明白祂在说什么(8:31;34-35;9:9, 31;10:33-34)。在其他时候,祂还提到祂的死是已经确定的(可12:8;14:18, 24),是圣经预言的(14:21、49),并且能使许多人与神建立重要的新关系:「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可14:24)。

  你的最终印象将是:对于祂来说,这个受死的经历是最可怕的煎熬。在客西马尼园,祂「就惊恐起来,极其难过,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可14:33-34)。祂恳切祷告,为此「俯伏在地」,而不是跪下或站着,可见当祂思想到即将发生的事情,内心所感受到的畏惧和孤独。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当祂说完「求祢将这杯撤去」之后,会有多么强烈的试探要祂说「阿们」,而不是继续说「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祢的意思」(可14:36 )。然后,祂在十字架上发出被抛弃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可15:34),见证祂里外的黑暗。

  我们应该怎样解释耶稣相信祂必须死的信念?我们应该怎样解释四本福音都见证的,自始至终驱动祂整个公开事工的,竟是祂必须被杀的信念?我们又应该怎样解释,殉道者司提反能欣然面对死亡,异教哲学家苏格拉底能从容地服毒而死,但耶稣这位神的完美仆人,从未表现出对人、痛苦或损失有丝毫恐惧,竟然在客西马尼园表现出恐惧绝望,又在十字架上宣称自己被神离弃?路德评论说:「从来没有人像这人那样害怕死亡。」为什么会这样呢?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那些认为耶稣的死只不过是一场意外的悲剧,与其他任何含冤好人的死没有本质不同的人,根本无法理解这些事实。按照他们的原则,唯一的方法是假设耶稣里面有一种病态、胆怯、时不时会让祂情绪低落的气质——首先是在祂身上诱发出一种求死的欲望,然后在死亡临近时使祂感到恐慌和绝望。但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并且在祂复活生命的大能中仍然教导门徒,祂的死是必要的(路24:26-27);因此,这种所谓的解释看起来就既别扭、又荒谬。然而,对于那些否定代赎真理的人,却找不到比这更好的说法了。

  但是,如果我们将所讨论的事实与使徒关于挽回祭的教导联系起来,一切就会立刻变得清晰起来。苏格兰神学家詹姆士·邓尼(James Denney,1856-1917年)说:「我们岂不可以说,这些极端恐惧和被离弃的感觉,与祂的受死和客西马尼园的痛苦是相连的。因为祂接受父所递给的死亡苦杯,就是背负世人的罪,并且同意被列于罪人之中,事实也正是如此。」(《基督之死 The Death of Christ》1911年版第46页)

  如果保罗或约翰被问到这个问题,毫无疑问,他们会这么回答:正是因为耶稣要成为罪、承受神对罪的审判,所以才会在客西马尼园战兢;也正因为祂确实背负了审判,所以才会在十字架上宣告自己被神离弃。耶稣一生的驱动力,是祂定意「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祂的死亡特别的痛苦之处,在于祂在加略山上亲自尝到了我们应得的神的忿怒,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许多世纪以前,以赛亚已经说过:「我们却以为祂……被神击打苦待了……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耶和华却定意(喜悦)将祂压伤……耶和华以祂为赎罪祭。」(赛53: 4-10)

  正如诗歌《哦,主,什么使祢头垂?O Christ, what burdens bowed Thy head》)里所唱的:

  哦,主,什么使祢头垂?我罪压祢身上!
  祢是站在罪人地位,将我罪孽担当;
  作我祭牲,流血赎罪,使我得着释放。

  圣者确曾掩去祂面,哦,主,向祢隐藏;
  昏沉黑暗裹祢灵魂,因为我的黑暗;
  如今却是,荣光焕发,恩典成为我光。

  我们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为它对于理解基督教的基本事实很重要。而以下几点可以短一点。

那些拒绝神的人呢?

  第二,想一想那些拒绝神的人的命运。

  普救主义者(Universalists)假定,根本没有人会属于这个标题所指的那类人,但是,圣经所言却是相反。我们今生所做的决定,将会产生永恒的后果,「不要自欺」,就像听信普救主义者的话一样,「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今生拒绝神的人,将永远被神弃绝。普救派(Universalism)的教义认为,卖主的犹大也会和其他人一样得救;但耶稣却不这么认为:「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可14:21)。如果耶稣预料犹大最终必会得救,祂怎么会说出这些临终之言呢?

  因此,有些人将面临永远的弃绝。我们如何理解他们会给自己带来什么结局呢?当然,我们无法建立任何确切的地狱概念,就像对天堂一样,这无疑对我们是有好处的。但是,也许我们所能建立的最清晰的概念,是从默想十字架得出的。

  在十字架上,神在祂儿子的身上审判了我们的罪,而耶稣承担了对我们罪孽的报应。因此,看看十字架,你就会看见神对人的罪的公义反应,最终将会采取什么形式。那是什么形式呢?一言以蔽之,就是收回和剥夺一切美善。在十字架上,耶稣失去了祂曾拥有的一切美好事物:父神的同在和爱的感觉,身、心、灵的和谐感,对神和受造物的享受,友情的愉悦和安慰,全都从祂身上被夺走了;取而代之的只有孤独、痛苦、人性的丑恶和冷酷无情的锥心感觉,以及对巨大灵性黑暗的恐惧。

  虽然肉体的痛苦很大,因为钉十字架是世上已知最残酷的死刑,但这还只是故事的一小部分。耶稣最大的痛苦是精神和属灵的,祂在几个小时里所受的痛苦,实在是永恒的痛苦——每一分钟都像永恒一样漫长,心灵受过煎熬的人,都能理解其中每一分钟的滋味。

  同样,那些拒绝神的人也要面临丧失一切美善的前景;而建立对「永死」的正确观念,最好方法就是反思这一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来没有注意到自己享受了多少神在普遍恩典中的美好事物,直到失去的时候。我们从来都不珍惜健康、顺境、友谊,或者别人的尊重,直到失去它们的那一刻。加略山向我们显明,当神的最后审判临到时,一个人曾经珍惜、或者应当珍惜的任何可以称为美善的东西,都不再属于那人。这个想法非常可怕,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现实将会更加可怕:「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愿神帮助我们学习这个功课,它已经藉着十字架的代死所成就的挽回祭的景象,清楚地教导我们了。愿我们每个人最终都在基督里面,我们的罪都蒙祂的宝血遮盖。

什么是平安

  第三,想一想神所赐的平安。

  神的福音会带给我们什么呢?如果我们说「神的平安」,没有人会反对——但人人都明白吗?使用正确的词语,并不能保证正确的观念!许多时候,神的平安被认为本质上是一种内心的平静、快乐和释然的感觉,源于知道神会保守我们克服人生最大的打击。但这是一种错误的陈述,因为一方面,神并不会以这种方式娇惯祂的儿女,任何以为祂会这样做的人,都将会大感震惊;另一方面,真正的神的平安,其基本和必要之处,根本不在上述概念当中。

  把神的平安误解为一种感觉,是以为神的平安会带来两件事:一是有能力面对和忍受我们自身的败坏和失败,二是在哈姆雷特所说的「命运暴虐的毒箭」、基督徒称之为「神智慧的安排」中知足。这个叙述所忽略的真理是,神的平安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是被赦免和接纳进入圣约,也就是被接纳进入神的家庭。但是,这种与神的关系的转变——化敌为友,从忿怒进入丰盛的爱,从定罪到称义——如果没有得到阐述,和平的福音也就没有得到真正的传扬。

  神的平安首先是与神的平安;这是一种神不再敌对、反而帮助我们的状态。如果不从这里开始解释神的平安,只会误导人。我们这个时代最可悲的讽刺之一是,虽然自由主义和激进正统主义(Radical orthodoxy)神学家相信自己是在为现代人重新诠释福音,但却基本上拒绝了忿怒、罪咎、定罪和神与人为敌等教义,所以他们根本不可能介绍福音,因为他们说不出平安的福音解决了什么基本问题。

  因此,神的平安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意义,是一种赦免和接纳的新关系——它的源头是挽回祭。当耶稣在复活那天晚上来到楼上房间里的门徒面前时,祂说:「愿你们平安! 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肋旁指给他们看。」(约20:19-20)祂为什么要那样做?不仅是为了证明祂的身分,也是为了提醒他们在十字架上的挽回祭之死,已经使他们与父神和好。在代替他们受刑罚、为他们带来和平之后,祂在祂复活的大能中来到,为他们带来了平安。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只有当我们认识到,虽然我们生来与神为敌,神也与我们为仇,但耶稣已经「藉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1:20),对神的平安的真正认识,这时才会开始。

神爱的长阔高深

  第四,想一想神爱的长阔高深。

  保罗祈求《以弗所书》的读者「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3:18-19)。这句话里的前后矛盾,反映了保罗的感觉:神爱的浩大实在是难以形容的,但他相信人还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了解它。究竟怎样才能明白呢?

  《以弗所书》的答案是:从上下文去思索挽回祭的意义——也就是说,通过回顾这封信的前两章中提出的整个恩典计划,包括拣选、救赎、重生、保守、得荣耀,以基督的代赎牺牲为核心。请读一读有关救赎、「罪得赦免」以及用基督的血(代赎的死)把远离神的人带回来(弗1:17;2:13)等关键经文。再看第五章的教导,其中两次指出基督为我们献上自己作为挽回祭,证明和衡量祂对我们的爱,而我们彼此相交时要效法这爱:「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弗5:2),「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

  基督的爱是白白的,不是由我们身上的任何好处触发的(弗2:1-5);它是永恒的,在「神创立世界以前」(弗1:4)拣选要拯救的罪人时已经有了;它是彻底的,因为它把基督降到屈辱的深渊,也就是加略山的地狱;它是至高的,因为它已经实现了它的目标——被救赎者最终的荣耀、完全的圣洁,以及在祂爱中的喜乐(弗5:26-27),现在已经得到了保证和凭据(弗1:14;2:7-10;4:11-16, 30)。保罗劝告说,如果你想管窥神爱的伟大和荣耀,都要仔细思考这些。正是这些构成了「祂荣耀的恩典」(弗1:6);只有认识这些的人,才能称颂三位一体的耶和华的名。这把我们带到最后一点。

神的荣耀

  最后,想一想神的荣耀的意义。

  在楼房内,犹大走进黑夜卖主以后,耶稣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约13:31)祂是什么意思呢?「人子」是祂作为救主君王的称号,祂在登上宝座之前,必须成就《以赛亚书》第53章的预言;当祂说到人子现在得了荣耀,父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的时候,特别想到的是代赎的死,也就是犹大已经出去促成的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你有没有看见神的荣耀在祂的智慧、能力、公义、真理和慈爱中,在加略山为我们的罪而献的挽回祭中淋漓精致地显明出来了?圣经已经见证了,我们冒昧地补充一句:如果你真实地感受到自己罪担的压力,那么你也会看见的。

  在更能明白这些事情的天上,天使和人类一起颂赞「被杀的羔羊」(启5:11;7:9-12)。在地上,那些藉着恩典已经看见这属灵现实的人,也会同样颂赞:

  忍受羞辱与欺凌,
  代替我罪受苦刑;
  因祂宝血我得赦,
  哈利路亚!奇妙救主!
  (《哈利路亚奇妙救主 Man of Sorrow, What A Name》)

  主竟离开,天父荣耀宝座,
  白白恩典何等无限;
  倒空自己,只剩大爱,
  流血救助亚当后裔。
  奇异的爱!何能如此?
  我主,我神,竟为我死!
  (《怎能如此 And can it be that I should gain》)

  祢既为我领得赦免,
  祢既给我白白恩典,
  忿怒都已算清。
  神就不要两次归还:
  先从我的流血中保,
  又向我来讨偿。

  所以我灵你当安息;
  我大祭司伟大功绩,
  已买你出牢狱。
  当信祂的有效宝血,
  不怕神会再将你弃,
  因主为你舍命!
  (《为何忧虑 From whence this fear and unbelief?》)

  这些都是天国后嗣的诗歌,他们已经「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也就是认识祂的位格、职分和工作。救赎之爱和挽回祭的怜悯,这个大喜信息是福音的核心,激励他们永不止息地颂赞。你是他们中间的一员吗?

问题讨论:

  1. 福音解决了什么基本的问题?在你的人生中,这中心问题的解决,如何影响中心以外的范围?
  2. 认识挽回祭的真理,如何帮助我们明白:
    (1) 耶稣一生的驱动力;
    (2) 拒绝神之人的命运;
    (3) 神所赐的平安;
    (4) 神爱的长阔高深;
    (5) 神荣耀的意义。

第十八章 福音的核心-上

  帕里斯王子把海伦王后拐到了特洛伊,希腊远征军的船队要去救她,却因逆风无法启航。希腊统帅阿伽门农派人回家,把他的女儿带来杀了献祭,藉以安抚那些明显敌对的诸神。此举果然获得了回报,西风刮起,船队一帆风顺地到了特洛伊。

  这段希腊荷马史诗中特洛伊战争的传说,背景可以追溯到主前一千年,反映了一种挽回祭(propitiation )的观念,全世界每个时代的异教信仰都建立在这种观念上。思路如下:世上有各种各样的神明,没有一位享有绝对的统治权,但每一位都有一些能使生活对你变得更容易或者更困难的力量。他们的脾气很不稳定,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惹怒他们。如果他们觉得你对别的神或人关注太多、忽略了他们,就会醋意大发,通过操纵环境来伤害你、发泄嫉妒。

异教的挽回祭

  那时,惟一的方法就是通过献祭去讨好和安抚他们。祭品当然是越大越好,因为诸神都喜欢有分量的东西。在这方面,他们是残忍无道的,但他们占尽优势,你又能怎么办呢?好汉不吃眼前亏,务必提供令他们印象足够深刻的大礼,以便产生预期的效果。尤其是献人为祭,虽然非常昂贵、但却十分奏效。因此,异教表现为一种无情的商业主义、一种通过狡诈的贿赂来控制和操纵诸神的勾当。在异教的挽回祭观念中,安抚神明的坏脾气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是众多令人厌烦、但又不得不做的事情之一,人们离开不它。

  现在,圣经将我们带离异教世界。它痛斥异教对真理的可怕歪曲,宣告了一位全能的创造者、惟一的真神,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源头,祂憎恶所有道德的邪恶,以此代替了异教那一大堆按照人的形象塑造的、举止好像一群好莱坞明星的假神。在这位真神里面,没有坏脾气、没有任性、没有虚荣、没有恶意。因此,人们可能会预期:异教的挽回祭观念在圣经信仰里毫无地位。

  但事实并非如此:恰恰相反。挽回祭的观念——即通过献祭来平息神的忿怒——贯穿了整本圣经。

圣经的挽回祭

  在旧约中,挽回祭的观念是赎罪祭、赎愆祭和赎罪日(利4:1-6:7;16章)等仪式的基础;此外,在《民数记》16:41-50的叙述中也有明确的说明。在这些叙述中,百姓埋怨神审判可拉、大坍和亚比兰,神警告要灭绝他们,「摩西对亚伦说:『拿你的香炉,把坛上的火盛在其中,又加上香,快快带到会众那里,为他们赎罪,因为有忿怒从耶和华那里出来,瘟疫已经发作了。』亚伦……为百姓赎罪……瘟疫就止住了。」( 民16:46-48)

  在新约,「挽回祭」这个词组出现在四段经文中。这些经文是如此重要,值得我们在此完整地列出它们:

  第一段是保罗对神称罪人为义的理由的经典陈述: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1-26)

  第二段是《希伯来书》中对神子道成肉身的理由的部分解释:

  「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来2:17)

  第三段是约翰为我们的主在天上的职事所作的见证: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2:1-2)

  第四段是约翰对神的爱所下的定义:

  「神就是爱。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8-10)

  「挽回祭」这个词,在你的基督教信仰中有地位吗?在新约的信仰中,它是核心。正如上述引用的经文所表明的,神的爱、神的儿子取了人的形象、十字架的意义、基督在天上的代求、救恩的道路——所有的一切都要用它来解释。根据新约的标准,任何不包括挽回祭的解释,都是不全面的、实际上是误导人的。

  当我们这样说的时候,实际上是与许多现代教导针锋相对,一举驳斥了许多当代教会杰出领袖的观点,但我们对此爱莫能助。保罗说:「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更别提传道人、主教、神学院讲师、大学教授或著名作家了—— 「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加1:8)。一个不以挽回祭为核心的福音是另一种福音,而不是保罗所传的福音,这点绝不能回避。

不仅仅是赎罪

  然而,如果翻阅以上四段经文的英文RSV和NEB译本,你找不到「挽回祭 propitiation」这个词,在《约翰壹书》的两段经文中,NEB把「挽回祭」译为「补救我们罪的玷污」。在其他经文中,两种版本都用「赎罪 expiation」代替「挽回 proptiation」。有什么区别呢?不同之处在于,「赎罪」只表达了「挽回」的一半意义。赎罪是一种以罪为对象的行动,表示遮盖、除去或涂抹罪,使它不再成为神和人之间友好相交的障碍。但在圣经中,「挽回」不但包括「赎罪」的所有意义,还包括藉此平息神的忿怒。因此,不管如何,自从宗教改革以来,这些真理开始被人精确地研究,基督教学者们也一直持守这个观点,理由至今仍然令人信服(如Leon Morris的《使徒所传的十架》(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一书第125-185页)。

  然而,二十世纪有一些学者,尤其是新自由主义神学家、指导NEB版圣经翻译的陶德博士(Dr. C. H. Dodd,1884–1973年),却恢复了十六世纪神体一位论派苏西尼主义(Unitarian Socinus)的观点,这一观点在十九世纪末被德国自由主义创始人之一立敕尔(Albrecht Ritschl,1822-1889年)所采纳,大意是神根本没有因为人的罪而满怀怒气,所以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进行挽回。陶德曾经费了一番苦功证明:新约中的「挽回祭」这个词组并没有平息神怒气的意思,只是表示除去罪恶,所以更好的翻译是「赎罪」。RSV和NEB两种译本在这一点上反映了他的观点。(编注:KJV、ESV、NASB、ASV、和合本、新标点和合本译为「挽回祭」;中文标准译本译为「平息祭」;NIV、RSV、NEB、和合本修订版、当代圣经译本、新译本、环球圣经译本译为「赎罪祭」。)

  他言之有理吗?我们不能在此深入探讨学者们讨论的技术细节。但是,对于它的价值,我们要给出自己的判断。陶德似乎已经证明,如果上下文不需要更广泛的含义,这个词组只需要解释为「赎罪」;但他没有证明,当上下文需要如此解释时,这一词组不能表示「挽回祭」。然而,关键就在这里:在这四段经文中最清楚和最明显的《罗马书》,上下文确实要求3:25中的这个词解释为「挽回祭」。

  在《罗马书》1:18中,保罗肯定「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为他要宣讲的福音奠定了基础。苏格兰神学家约翰·默里(John Murray,1898-1975年)说:「神的忿怨正在人间有力和有效地运行,它如此积极主动,因为它是来自天上神的宝座。」(《罗马书注释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第一卷第34页)在《罗马书》第一章的其余篇幅中,保罗重复了三次「神任凭他们」(罗1: 24, 26, 28),描绘出神目前如何使背道者心里刚硬(judicial hardening),而显出祂的忿怒。

  接着,在《罗马书》2:1-16中,保罗要我们面对「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的确定事实,说:「……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的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2:5-6,  8, 16)

  在《罗马书》第3章的第一部分,保罗继续提出论点,证明每个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罗3:9),现在和将来都要面对神的忿怒。因此,每个人若是处于没有福音的天然状态,无论我们是否察觉,最终主宰我们人生现实的,是神主动彰显的怒气。但保罗接着说,那些从前是「罪人」(罗4:5)和做神「仇敌」(罗5:10)的,如今却因相信基督耶稣是「神设立……作挽回祭……凭着耶稣的血」,神就把接纳、赦免和平安白白赐给我们。于是,信徒就知道「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罗5:9)。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神对我们现在和将来的忿怒都已经平息了,但这是如何实现的呢?是藉着基督的死。「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罗5:10)。耶稣基督的「血」——就是舍己的死——除去了神对我们的怒气,并确保神今后永远用祝福和益处对待我们。从此以后,祂不但不再与我们为仇,而且在我们的生命和经历中保护我们。这样,「藉祂的血……作挽回祭」,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从保罗论证的上下文中可见,它所表达的正是这样一个观念:藉着基督为我们的罪舍己受死,平息了上帝的忿怒。

  不错,几十年前的陶德试图回避这个结论,他辩称,《罗马书》中的神的忿怒,只是一种非位格化的宇宙报应原则,并不能表达神对人的真正心意——换句话说,神的忿怒是游离于神自己的旨意之外的一个过程。但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承认这种尝试是一次英勇的失败。塔斯克(R. V. G. Tasker)写道:「只把『忿怒』这个词解释为『道德世界中不可避免的因果过程』,或者当作对罪的结果的另一种说法,都是不够的。它其实是一种位格化的特性,没有它,神就不再是完全公义的,祂的爱将被贬低为多愁善感。」(《新圣经词典 New Bible Dictionary》中「忿怒 Wrath」一项)神的忿怒和祂的爱一样,是位格化的、也是有能力的。主耶稣的流血如何直接地彰显父神对我们的爱,也能同样直接地平息父神对我们的忿怒。

神的怒气

  在加略山被平息的神的忿怒,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

  这并不是异教徒赋予他们神明的那种无常、专断、暴躁和跋扈的怒气,也不是我们在人身上看到的那种充满罪恶、怨恨、恶意和幼稚的怒气。这是神的道德律所要求的圣洁的体现:「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前1:16);这也是神的公义在审判和奖赏行动中的表达:「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来10:30)。

  神的忿怒是「神对违背祂圣洁的事物的神圣厌恶」,它是「积极主动地表达神的不悦」(John Murray《罗马书注释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这就是义怒——造物主的道德完美对于受造物的道德败坏的正确反应。神在惩罚罪恶时所显明的忿怒,不但没有道德问题,相反,如果神不这样彰显忿怒,祂的道德就非常可疑。除非神对所有罪恶和不法行为施行应有的惩罚,否则祂就不是公正的——因为祂没有按照正确的方法行事,也没有做审判者应做的事。稍后我们将看到保罗如何以此立论。

挽回祭的含义

  请注意保罗所描述的关于挽回祭的三个事实:

  一、挽回祭是神自己的工作。在异教中,人要靠自己安抚他的诸神,宗教变成了一种交易的形式,实际上是一种贿赂。但是,在基督教中,神通过祂自己的行动平息祂的忿怒。保罗说,神设立耶稣基督作挽回祭;约翰说,神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与神为敌的人主动与神和好,也不是耶稣基督、神的永生儿子主动使父神对人的忿怒转化成爱。有一种想法认为,是怜悯的圣子藉着献上自己代替罪人、改变了并不怜悯的圣父的心意,这不是福音信息的一部分,而是一种「亚基督教 sub-Christian」、实际上是反基督教的思想,因为它否定了圣父和圣子的心意合—,实际上回到了多神论,要我们相信两位不同的神。但圣经绝对排除了这一点,坚持是神自己主动向那些祂所爱、并拣选拯救的不配之人平息了自己的忿怒。

  挽回祭的教义正是这样:神如此爱祂忿怒的对象,以致祂舍弃自己的儿子,为要藉着祂的血除去这忿怒。基督的血平息了神的忿怒,使被爱的人不再成为忿怒的对象,而爱将可以达成其目的、使可怒之子成为神可喜悦的儿女。(John Murray《代赎 The Atonement》第15页)

  保罗和约翰都明确而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保罗说,神彰显了祂的公义,不单是根据祂的律法施行报应和审判,而且还「在律法以外」称信靠耶稣基督的人为义。他们都犯了罪,但都自由地、白白地被称为义,或者说是宣告无罪、得蒙接纳、恢复地位、与神和好(罗3:21-24)。这是怎样发生的呢?是「藉着恩典」,也就是靠着怜悯、而非功德,神主动爱那不可爱、不值得爱的人。恩典是怎样产生作用的呢?是「藉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也就是付出赎价得拯救。基督耶稣怎么会成为信祂的人的救赎源头、方法和实质呢?保罗说,因为神设立祂作挽回祭。由于神的主动,救赎才得以成就,并且源源不断地施行在人身上。

  约翰说,彼此相爱就是神家儿女的标志;不爱基督徒的人,显然不属这家,因为「神就是爱」,并将爱的本性赋予所有认识祂的人(约壹4:7-8)。但「神就是爱」是一个模糊的公式,我们怎样才能对神在我们里面衍生的爱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呢?「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约壹4:9),神这样做,并非因为认可我们有一些真正的委身,一点也不是。「不是我们爱神」——因为我们不爱祂,我们里面除了根深蒂固的不虔不义令祂震怒之外,没有丝毫能够促使祂为我们做点什么的东西——「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10)。约翰说,是神藉着祂的主动,向我们显明了必须效法的爱的意义和量度标准。

  两位使徒对于神主动设立挽回祭的见证,再清楚不过了。

  二、挽回祭是藉着那稣基督的死完成的。正如我们前面所暗示的,「血」这个词是指旧约中祭牲的暴力死亡。神亲自设立了这些献祭制度,并在《利未记》17:11中解释了理由:「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当保罗告诉我们,「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罗3:25),他的意思是说,能平息神的忿怒、救我们脱离死亡的,不是耶稣的生平或教导,也不是祂道德的完美或对父的忠心,而是因为祂死而流血。和其他的新约作者一样,保罗总是指出耶稣的死乃是赎罪的行动,并用「代表性替代representative substitution」的角度来解释赎罪——无罪者代表有罪者,背负罪人之名、为了罪人的益处,接受神审判报应的大斧。有两段经文可以用来说明这一点:

  「基督……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怎样做到的呢?是「为我们受了咒诅」(加3:13)。基督担当了本来针对我们的律法咒诅,好让我们不必担当。这就是代表性替代。

  「一人既替众人死」,藉着基督的死,神「叫世人与自己和好」。 这种和好包括什么呢?包括「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却使他们在基督里成为「神的义」——也就是被神接受为义。过犯怎样才能不归到他们身上呢?藉着把过犯放在另外一个愿意担当罪债的人身上:「神使那无罪,替我们成为罪」。因此,「一人既替众人死」,显然就是为罪人所献上的祭,代替他们承受了死的刑罚(林后5:14;18-21)。这就是代表性替代。

  神所颁布的旧约献祭制度,预表了代表性替代的赎罪途径和方法。为罪献上的无瑕疵的祭牲,首先要被象征性地立为代表,也就是罪人按手在它的头上,表示双方彼此认同(利4:4, 24, 29, 33),然后由它代替献祭者被杀,血被洒「在耶和华面前」,并涂抹在圣所中的一个或两个坛上(利4:6, 17-18, 25, 30),作为完成赎罪、除去忿怒和恢复相交的标志。

  在每年的赎罪日,使用了两只山羊。一只以普通的方式被杀,作为赎罪祭,另一只则由祭司按手在它头上,把所承认的以色列罪孽过犯都归诸于它,然后使它「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带到无人之地」(利16:21-22)。这种双重仪式教导了一个功课:藉着牺牲一个代表性替代物,神的忿怒得以平息,罪孽也被带到视线之外,再也不会打扰我们与神的关系。第二只羊、也就是替罪羊,预表性地解释了第一只山羊的死所成就的工作。这些仪式是保罗教导挽回祭的直接背景:他所宣告的,正是旧约献祭模式的应验。

  三、挽回祭彰显了神的公义。保罗认为,挽回祭的真理不但不会使人质疑神解决罪的方法是否合乎道德,反而确立了神的道德,并且本来就是为此而设的。神设立祂的儿子平息祂自己的忿怒,是「要显明神的义(公正)……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显明」这个词,意味着公开展示。保罗指出,在十字架上公开展示的挽回祭,不但是公开彰显神公义的怜悯,而且是公开彰显这种怜悯的基础是公义和公正。

  保罗说,这样的公开彰显是必要的,「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这里的重点是,虽然人类自古以来就像《罗马书》第1章所描绘的一样糟糕,但自从洪水以后,神却没有按照祂的行事原则,公开施行人类应得的报应。尽管洪水之后的人类并没有比洪水之前的祖先更好,但神却没有通过公开的敌对行动来回应他们的不知悔改、不敬不虔和无法无天。相反,祂却「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14:17)。

  这种「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的做法,实际上并不是赦免,只是延迟审判;但它却引起了一个问题。如果人类作恶,全地的审判者却继续向他们施行恩惠,祂还能像从前那样关心完美的正义所要求的道德和敬虔、以及人类生活中的是非之分吗?的确,如果祂任凭罪人继续逍遥法外,岂非亏负了祂自己作为完美的全地审判者的职责吗?

  在《罗马书》2:1-16中,保罗已经用「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的教义回答了这个问题的第二部分。至于第一部分,他指出,神不但没有不关心道德问题、以及报应恶行的公平要求,相反,祂是如此关心,以致不会——事实上,我们认为保罗应该大胆地说不能——赦免罪人、称恶人为义,除非是在报应所彰显的公正基础上。现在,我们的罪已经受到了惩罚,报应之轮已经转动,我们的不义已经受到了审判——但却是行在代替我们的耶稣、神的羔羊身上。这样,神就是义的——也称那些信靠耶稣的人为义,因为祂「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

  这样,在《罗马书》,神作为审判者的公义,在关于神的忿怒的教义中得到了生动的阐明,也在关于如何平息神的忿怒的教义中再次得到阐述。对于保罗的论证来说,最重要的是要表明,救恩和咒诅的真理同样体现了神性情中本质的、内在的报应审判。无论是得救者蒙救恩、还是失丧者被定罪,报应都临到了、刑罚都实施,神在两种情况下都是公义的,正义都得到了彰显。

问题讨论:

  1. 圣经的信仰和异教有什么分别?有什么相同?挽回祭是什么?
  2. 挽回祭和神称罪人为义的理由、道成肉身的理由、耶稣天上的职事、约翰为神的爱所下的定义等,各有什么关系?
  3. 在「神的怒气」一段中,作者如何描绘神在加略山所挽回的忿怒?
  4. 在「挽回祭的含义」一段中,作者陈述了关于挽回祭哪三件事实?每件事实重要的原则是什么?

第十七章 妒忌的神

  「妒忌的神」——听起来是不是很冒犯?因为我们都知道,妒忌这个绿眼睛的怪物是一种恶习,是最能摧残心灵的灵魂癌变,而我们又确信神是完全良善的。因此,谁能想象在祂里面会有妒忌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第一步是要明确这与我们的想象力无关。如果我们是在想象一位神,自然应该只把我们欣赏的特性赋予他,妒忌当然不能登堂入室。没有人会想象一位妒忌的神。但是,我们并不是在用想象力来构思一位神,而是在聆听神藉着圣经亲自告诉我们关于祂自己的真理。因为我们运用任何想象力都无法寻见创造我们的神,但祂却主动启示了自己。神已经开口,通过许多人类的代言人和使者说话,其中最崇高的一位是祂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祂并没有让祂的信息、以及人们对祂大能作为的记忆,因为口传过程的错漏而扭曲或丢失。相反,祂已经使这些以永久的书面形式记录在案。我们在圣经这份加尔文所说的神的「公开记录」中,可以发现神反复提到祂的「妒忌 jealous」,中文圣经委婉地译为「忌邪」(出20:5)。

  当神把以色列人从埃及带到西奈山、颁布祂的律法和圣约的时候,祂教导他们关于自已的第一批事实之一,就是祂的妒忌。摩西亲耳听见,并且被「神用指头写」在石版上(出31:18)的第二条诫命是:「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20:5原文)。不久之后,神更是惊人地向摩西说:「耶和华是妒忌的神,名为妒忌者」(出34:14原文)。这节经文出现的位置意味深长。《出埃及记》的基本主题之一,是启示神的名字——这在圣经中代表神的本质和性情。在第3章,神已经宣告祂的名字是「我是自有永有的 I AM WHO I AM」,或干脆叫「我是 I AM」,在第6章则自称「耶和华」。这些名字是说祂的自存、自决和主权。然后,神在34章向摩西宣告祂名字的时候,说「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追讨他的罪……」(出34:6-7)。这是一个彰显神道德荣耀的「名字」。

  最后,在七节经文之后,作为和摩西同一段对话的一部分,神总结并结束了关于祂名字的启示,宣布这名字是「妒忌者」(出34:14)。很明显,这个出人意料的字眼代表了神的一种特性,不但没有和别的特彼此矛盾,反而在某种意义上是祂名字的精髓。既然这个特性的确是祂的「名字」,神的百姓正确地理解这个名字,就显得非常重要。

  事实上,圣经对神的妒忌说了很多。在摩西五经的其他地方(民25:11;申4:24;6:15;29:20;32:16、21),在历史书(书24:19;王上14:22)、先知书(结8: 3-5;16:38、42;23:25;36:5;38:19;39:25等节;珥2:18;鸿1:2;番1:18;3:8;亚1:14;8:2)和诗篇中(78:58;79:5)都有。当它出现的时候,往往被描述为促使神在忿怒或怜悯中作出某些行动的动机:「我要……为我的圣名发妒忌」(结39:25原文),「我为耶路撒冷,为锡安,心里极其妒忌」(亚一14原文),「耶和华是妒忌施报的神」(鸿1:2)。

  在新约,保罗问自高自大的哥林多人:「我们可惹主的妒忌吗?」(林前10:22原文)。和合本修订版把《雅各书》4:5那句难译的话译成「神爱安置在我们里面的灵,爱到嫉妒的地步」,是译得对的。

神妒忌的本质

  但是,我们要问,神妒忌的本质是什么?妒忌怎么能既是神的美德、又是人的恶习呢?神的完美是值得称颂的——但我们怎么能赞美神的妒忌?

  如果我们牢记两个事实,就能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第一,圣经关于神的妒忌的陈述,都是拟人化的。也就是说,它们是用我们人类生活中的语言去描述神。圣经充满了拟人化的说法——神的膀臂、手、手指,祂的听觉、视觉和嗅觉,祂的温柔、忿怒、后悔、欢笑、喜乐等等。神使用这些措辞来形容祂自己,是因为来自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才是传达关于祂的观念的最准确媒介。祂有位格,我们也有,其他一切有形体的受造物却没有。在一切有形体的受造物中,只有人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既然我们比所知的任何其他受造物都更像神,神用人类的语言来描述祂自己,会比其他的方式更容易明白、更减少误解。我们在前两章已经指出了这一点。

  然而,当我们面对神的拟人化形容时,很容易抓住拐杖的错误一端、导致错误理解。我们必须牢记:人不是衡量造物主的尺度;当人类生活中的语言被用来描述神的时候,并不同时暗示着受造之物的限制——包括有限的知识、能力、远见、力量、一致性等等。我们必须紧记:人性中那些罪恶污染的后果,在神里面并没有对应之处。因此,举例说,神的忿怒并不像人的怒气,常常是卑鄙的爆发、骄傲和懦弱的标志,而是以道德上正确而荣耀的方式对邪恶作出的圣洁反应。「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雅1:20)——但神的忿怒正是祂的公义在施行审判时的表达。同样,神的「妒忌 jealousy」并不是人的那种挫败、「嫉妒 envy」和怨恨的混合物,而是神为了保存某些极其宝贵的事物而发的值得称赞的热心。这就带我们来到下一点:

  第二,人类有两种妒忌,其中只有一种是恶习。恶意的嫉妒表达了一种心态:「我想得到你所拥有的,因为得不到,所以我恨你。」这是一种从无耻的贪婪中产生的幼稚的怨恨,表现为嫉妒、恶意和卑鄙的行为。它具有可怕的潜力,从我们堕落本性的骄傲之根上得着滋养。人若放纵自己对嫉妒的执迷不悟,原本刚正的性格也可能会被撕成碎片。智者问道:「忿怒为残忍,怒气为狂澜,惟有嫉妒,谁能敌得住呢?」(箴27:4)两性之间因为被拒绝或出现情敌而产生的疯狂愤怒,就是这种嫉妒。

  但还有另外一种妒忌:是为了保护爱的关系、或者当这关系遭到破坏时为之复仇的热心。这种妒忌也出现在两性关系之中,但却不是自尊心受伤的盲目反应,而是婚姻感情的果子。正如新约解经教授塔斯克(R. V. G. Tasker,1895-1976年)所写的那样,已婚人士「如果不会在第三者或通奸者闯入自己家庭时感到妒忌,那么他们肯定缺乏道德观念;因为婚姻的排他性,正是婚姻的本质」(《雅各书注解 The Epistle of James》第106页)。这种妒忌是正面的美德,因为它表明一个人明白夫妻关系的真正意义,并用适当的热心维护这种关系。

  旧约律法承认这种妒忌的正当性,并且颁布了「疑恨祭 jealousy offering」和咒诅的苦水,使怀疑妻子不忠而「生了疑恨的心」的丈夫,可以用这种方法得到安息(民5:11-31)。无论在这段经文、还是在《箴言》6:34进一步提到受害屈丈夫的「嫉恨」,都没有暗示丈夫的心态有道德问题。相反,圣经认为他决心保护自己的婚姻免受攻击、并向任何破坏者采取行动,是自然、正常和正确的反应,证明他对婚姻所应有的重视。

  实际上,圣经始终将神的妒忌视为后一种:也就是说,是神对祂百姓圣约之爱的一个方面。旧约把神的圣约视为祂与以色列的婚姻,要求无条件的爱和忠贞。无论是拜偶像,还是与拜偶像的人结盟,都构成了背约和不忠,都被神视为属灵的奸淫,会激起祂的妒忌和报复。摩西五经所有论到神的妒忌的经文,或多或少都与偶像崇拜有关,都是回应前面引述的第二诫的禁令。《约书亚记》24:19、《列王纪上》14:22、《诗篇》78:58和新约《哥林多前书》10:22等经文也是如此。《以西结书》提到一个在耶路撒冷被人崇拜的偶像,名叫「触动主怒(的)偶像……就是惹动妒忌的」(结8:3原文)。在《以西结书》第16章,神把以色列形容为对祂不忠的妻子,卷入了与迦南、埃及及亚述的偶像和拜偶像者不洁关系中,因此神宣判:「我也要审判你,好像官长审判淫妇和流人血的妇女一样。我因忿怒妒忌,使流血的罪归到你身上」(结16:38, 42;23:25原文)。

  从这些经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神告诉摩西祂的名字是「妒忌者」是什么意思。祂的意思是:祂要求那些祂所爱和救赎的人完全、绝对的忠贞,如果他们因为不忠而背叛了祂的爱,祂必定会以严厉的行动证明祂言出必行。加尔文对第二诫的解释,实在是一针见血:

  神在圣经中多处启示祂是我们的新郎……既然神对我们尽忠实丈夫的一切本分,神也要求我们爱他和对祂忠实。也就是说,我们不可将灵魂献给撒旦并放纵情欲,屈从肉体污秽的欲念而玷污自己。……一个丈夫越圣洁和忠实,当他发现妻子爱恋他人时就越发愤恨。同样,耶和华以真理迎娶我们(何2:19-20),若我们轻看这圣洁的婚姻,并以恶欲污秽自己,就会招致神烈火般的嫉妒。但若我们将神所应得的敬拜归给别的神或以某种迷信玷污对神的敬拜,就会招致神更强烈的嫉妒,因为我们对神的敬拜应该是纯洁无瑕的。如此我们不但破坏了这婚约,也因奸情污秽了婚姻的床。(《基督教要义 Institutes》第二卷第八章)

  然而,如果我们要真正看清此事,还必须再指出一点。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神对祂百姓的妒忌,是以圣约之爱为前提的。这种爱不是短暂、偶然、漫无目的的感情,而是一种至高目标的表达。神圣约之爱的目标,是要在历史里得着一群地上的百姓,然后让历代一切信祂的人都与祂同在荣耀中。圣约之爱是神对这个世界的计划的核心,归根到底,我们必须在神对世界的通盘计划中理解祂的妒忌。正如圣经所宣告的,神的终极目标有三重——一、藉着在审判罪中显明祂的主权,证明祂的掌权和公义;二、买赎并拯救祂的选民;三、因祂那出于爱和自我证明的荣耀作为,得到选民的爱和称颂。神所寻求的,也是我们应该追求的——让神在我们身上、并藉着我们得荣耀——祂的妒忌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终极目标。不管祂以何种形式显示祂的妒忌,都是「万军之耶和华的热心」(赛9:7;37:32;结5:13),为了成就祂自己公义和怜悯的旨意。

  因此,一方面,神的妒忌会导致祂审判并毁灭祂百姓中那些陷入偶像崇拜和罪恶的背信者(申6:14-15;书24:19-20;番1:18),而且也审判各处敌挡公义和怜悯的人(鸿1:2;结36:5-7;番3:8)。另一方面,这妒忌也使祂在用全国性的审判管教和降卑祂的百姓之后(被掳的审判:亚1:14-17;8:2;蝗灾的审判:珥2:18),又重新恢复他们。是什么激发了这些行动呢?简单地说,就是祂「为(祂的)圣名妒忌」(结39:25原文)这个事实。祂的名字,就是祂作为耶和华、主、历史主宰、公义守护者和罪人救主的本质和性情——必须被人认识、尊崇和称颂。

  「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赛42:8;48:11)。这些经文精辟地说明了什么是神的妒忌。

基督徒的回应

  这一切对于属神的百姓有什么实际意义呢?答案可以用以下两个标题来总结:

  一、 神的妒忌要求我们为神热心。正确地回应神对我们的爱,就是爱祂;同样,正确地回应神为我们而发的妒忌,就是祂发热心。祂何等看重我们,我们也当看重祂。第二诫禁止拜偶像,意味着神的百姓应该积极地、热切地忠于祂的位格、事工和尊荣。这样的忠心,圣经所用的字眼是「热心 zeal」,有时它正是神的「妒忌」的含义。神如何显出这种热心,属神的人也当如此。

  对神的热心的经典描述,是赖尔主教(Bishop J. C. Ryle,1816-1900年)给出的,详尽引用如下:

  敬虔上的热心,是一种渴望讨神喜悦,遵行祂的旨意,并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在世界上荣耀祂的炽烈渴望。这并非一种人的天性能感受到的渴望——而是圣灵在每个信徒悔改的时候放进心里的——但某些信徒比其他人感受到更强烈,以致于只有他们才配被称为「热心」的人……

  一个在敬虔上热心的人,基本上是一个专一的人。只说他认真、有心、不妥协、彻底、全心、火热是不够的。他只看见一件事,只在乎一件事,只为一件事而活,只被一件事吞没,那就是讨神喜悦。或生、或死,或健康、或生病,或富足、或贫穷,或取悦人、或得罪人,或被视为聪明、或被看作愚蠢,或遭指责、或被称赞,或得尊荣、或蒙羞辱,热心的人都不在乎。他只为一件事情燃烧,那就是讨神喜悦、荣耀神。如果他在燃烧中被焚烧殆尽,他也毫不在乎,反而为此满足。他觉得自己就像一盏灯,被造就是为了燃烧;若是因此焚烧殆尽,等于完成了神所命定的工作。这样的人总会为他的热心找到一个领域。他若不能讲道、工作和奉献金钱,就会哭泣、叹息和祷告……他若不能在山下与约书亚并肩作战,也会在山上做摩西、亚伦和户珥的工作(出17:9-13)。他若自己被迫与工作隔绝,也不会让主休息,直到主从另一个地方兴起帮手、完成工作。这就是我在谈到敬虔上的「热心」时的意思。(《实践宗教 Practical Religion》1959年版第130页)

  我们注意到,热心既是圣经中的命令、也是圣经所赞许的。基督徒要「热心为善」(多2:14)。哥林多人被责备以后,却因「热心」而被称赞(林后7:11)。以利亚「为耶和华万军之神大发热心」(王上19:10、14),而神为了表彰他的热心,派了一辆烈火战车把他接到天上,并拣选他作为「众先知」的代表,和摩西一同站在变像山上与主耶稣谈话。当以色列人用偶像和淫乱惹神发怒的时候,犯罪者被摩西判处死刑,百姓都在哭号,有一个人却趁机大摇大摆地搂着米甸女人的胳膊;非尼哈看见了,就绝望透顶,拿枪把这两人刺死。神称赞非尼哈「为神有妒忌的心」,「以我的妒忌为心,使我不在妒忌中把他们除灭」(民25:11, 13原文)。

  保罗是一个热心的人,一心为他的主全力以赴。面对牢狱和痛苦,他宣告:「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主耶稣本人就是热心的最高典范。当看到祂洁净圣殿的时候,「祂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着说:『我为祢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约2:17)。

  现在,我们呢?为神的殿、神的事工而发的热心会吞噬我们、占有我们、焚烧我们吗?我们能像主一样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做成祂的工」(约4:34)吗?我们是怎样做门徒的呢?难道我们不需要像那位热情洋溢的布道家、谦卑热心的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一样祷告说:「主啊,帮助我这就开始吧」?

  二、神的妒忌威胁不为神热心的教会。我们爱自己的教会,她们是神圣的团契,我们无法想象她们会不讨神喜悦,总之不会太差吧。但主耶稣曾经向一间和我们很相似的、自满的老底嘉教会传达了一封信,祂告诉老底嘉的会众,缺乏热心就是对祂最大的得罪:「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什么都比自满自足的冷漠好!「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所以你要热心,也要悔改」(启3:15-16, 19)。

  今天,我们有多少教会是纯正健全、受人尊重,但却不冷不热的呢?基督会向她们说些什么呢?我们还可指望什么呢?——除非那位在忿怒中不忘怜悯的神赐下怜悯,让我们重燃悔改的热心。主啊,在审判临到之前复兴我们吧! 

问题讨论:

  1. 我们怎样知道神是妒忌的?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中,神在什么时候特别显明这一点?
  2. 作者分辨哪两种妒忌?为什么第二种才是正面的美德?
  3. 神的妒忌如何成为祂盟约的爱的一部分?
  4.  神对那些被祂所爱并救赎的人,有什么要求?
  5.  神盟约的爱的目的是什么?
  6. 神对这世界的三重目的是什么?为什么作者说:「祂的妒忌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终极目标」?
  7.  神对自称是神子民的人的妒忌,有哪两种实际的结果?
  8. 热心是什么?为什么为神妒忌会产生热心?
  9.  神对老底嘉教会说些什么?祂会这样对我们的(你的)教会说吗?

第十六章 恩慈和严厉

  保罗在《罗马书》11:22写道:「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 Behold therefore the goodness and severity of God」,这里的关键词是「和」。使徒是在解释神的计划中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关系。他刚刚提醒他的外邦人读者,神因为当时部分犹太人的不信而丢弃了他们,同时却把许多像他们一样的异教徒带进了得救的信心里。现在,他请他们注意神在这件事上所显出的性情的两个方面:「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向你是有恩慈的」。罗马的基督徒不应该只思想神的恩慈,也不可以只思想祂的严厉,而要两者一起思想。两者都是神的属性——也就是祂自我启示的性情的某些方面。两者都在神的恩典机制中并行不悖。两者都必须得到承认,才能真正认识神。

圣诞老人和绝望巨人

  也许,自从保罗写下这些以来,从来没有比今天更需要强调这点了。现代人对于相信神的意义糊里糊涂、混淆困惑,已经到了难以形容的地步。人们说自己相信神,但却不知道相信的是谁,或者不知道这种相信会带来什么不同。

  基督徒若想帮助那些挣扎的朋友进入乔治·卡亭(George Cutting,1843-1934年)在著名的小册子《救、知、乐 Safety, Certainty and Enjoyment》中所说的「得救、确知和喜乐」,总是不知从何着手:关于神的奇思妙想大杂烩,会让他们目瞪口呆。人们到底为什么会陷入这种泥潭呢?他们困惑的根源是什么呢?清理这一切的头绪又在哪里呢?

  对这些问题,有几组可以互补的答案。

  第一组答案是:人们已经习惯于根据个人的宗教直觉,而不是从神自己的话语去认识祂。我们必须努力帮助他们摆脱这种骄傲,在某些情况下、还要消除导致这种心态的圣经误解,从而使他们的信念不再基于自己的感觉、而是建立在圣经话语的基础上。

  第二组答案是:现代人认为所有的宗教都是平等和相同的——他们会把异教和基督教的神观掺杂在一起。我们必须努力向他们证明主耶稣基督的独特性和终结性,这是神赐下的终极话语。

  第三组答案是:人们已经不再承认自己有罪的现实,这使他们的所思所行都带有悖逆神和与神为敌的成分。我们的任务是努力让他们认清自己的真相,从而使他们放弃自恃,愿意接受基督话语的纠正。

  第四组答案与前三组同样基本,就是现代人习惯于把神的恩慈和神的严厉这两种观念截然分开。我们必须努力使他们消除这种倾向,因为这种习惯只会带来错误的信仰、不会带来其他。

  这个习惯最初是从十九世纪一些才华洋溢的德国神学家那里学来的,现在已感染了整个现代的西方新教。在今天的许多普通人中间,以下想法已成为常规、而不是例外:他们拒绝一切关于神忿怒和审判的观念,假定圣经的许多地方都歪曲了神的性情(真的?!),认为神其实只有宽大仁慈、而没有严厉的一面。

  不错,二十世纪上半叶有些神学家起来回应,试图重新肯定神的圣洁的真理,但他们的努力似乎三心二意,他们的话也大部分被置若罔闻。现代的新教徒不会仅仅因为主张新正统神学(Neo-orthodoxy)的布伦纳(Heinrich Emil Brunner,1889–1966年)或尼布尔(Karl Paul Reinhold Niebuhr,1892-1971年)怀疑这并非故事的全部,就放弃坚持天上圣诞老人教义的「开明心态」。很多人坚信,如果有神的话,祂只能是无限的宽容和仁慈、而非别的;这种信念就像入侵的杂草一样难以根除。一旦它扎根,真正意义上的基督教就彻底消亡了。因为基督教的实质,是相信藉着基督在十架上的救赎工作、罪得赦免。

  但是,根据圣诞老人式的神学,罪并不会造成问题,代赎也就没有必要了。神对于那些漠视祂诫命的人主动的恩惠,一点也不会比那些遵守祂诫命的人少。神对于我的态度,取决于我是否照祂所说的去做,这种观念在普罗大众的思想不再有地位。任何人若想指出人应当在神面前敬畏、在祂的话语中战兢,就会被认为过时得无可救药,被冠上「维多利亚时代」、「清教徒」、和「亚基督徒」等名号。

  然而,圣诞老人式的神学本身就蕴含着自我毁灭的种子,因为它面对邪恶的事实、无法自圆其说。二十世纪初,当相信一位「善神」的自由主义广为流行的时候,从前根本不成问题的所谓「苦罪问题 the problem of evil」突然跃占基督教护教学的首要关注点。这毫不意外、也不可难免,因为在各种残忍暴行、婚姻不忠、车祸肺癌等令人痛心的事件中,根本看不出天上圣诞老人的善意。唯一可以拯救自由主义神观的方法,就是把神和这些事情隔离开来,坚决否认祂直接牵涉其中、或者间接掌控其上;换句话说,就是否定神对祂世界的全能和主权。自由派神学家早在二十世纪初就走进了这条死胡同,今天也有许多人亦步亦趋。这样,他们就只剩下一位仁慈的神,祂心地善良、力量却不足以经常保护祂的儿女免受患难和悲伤。因此,当患难临到的时候,人们别无他法,只能微笑着忍受。但讽刺的悖论却是,如此相信一位只有恩慈而没有严厉的神,结果却只会产生宿命和悲观的人生态度。

  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草地上的宗教岔路之一,所有这类岔路都是殊途同归,通往《天路历程 The Pilgrim’s Progress》中的「怀疑堡 Doubting Castle」和「绝望巨人 Giant Despair」之地。那些迷路者怎样才能重新回到正路呢?只能根据圣经,学会把神的恩慈与严厉联系起来。我们的目的,就是勾勒出圣经关于这一点的基本教导。

神的恩慈

  无论是用在神的身上,还是人的身上,恩慈都是表示某些令人倾慕、能吸引人和值得称赞的东西。当圣经的作者们称神为「恩慈 Good」的时候,他们通常想到的是促使祂的百姓称祂为「完全 Perfect」的所有道德品质,尤其是促使他们称祂有「怜悯 Merciful」和「恩惠 Gracious」、并且谈论祂的「慈爱 Love」的慷慨。让我们详细说明一下:

  圣经不断用各种方式奏响神的道德完美这个主题,正如祂的话所宣告的、祂百姓的经历所证实的。当神在西奈山和摩西站在一起、「宣告耶和华的名」的时候,「耶和华」意味着神就是祂的百姓至高的救主,在恩典之约中自称「我是自有永有」的那位,而「名」意味着祂自我启示的性情。那时祂这样宣告:「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34:6-7)。神这样宣告祂的道德完美,是为了成就祂应许摩西「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出33:19)。这里所有特别提到的完美、以及与之相伴的一切美德——包括神的真实可信,无懈可击的公义和智慧,祂的温柔和宽容,祂有足够的能力帮助所有悔改求告祂的人,祂尊贵的仁慈能让信祂的人在圣洁和爱中达成与祂相交的崇高目标——这一切共同构成了神的恩慈;从总体而言,恩慈就是神自我启示的卓越性之总和。

  当大卫宣告「至于神,祂的道是完全的」(撒下22:31;诗18:30),他的意思是说,他和神的百姓都在经历中发现,神的恩慈从来都不会少于祂所宣告的:「祂的道是完全的,耶和华的话是炼净的。凡投靠祂的,祂便作他们的盾牌」(诗18:30)。诗篇18篇是大卫回顾一生的见证,宣告自己亲身经历神如何信守祂的应许、并且完全足以作为盾牌和保护者;每一位没有因背道而丧失与生俱来之权利的神的儿女,都可以享受到类似的经历。顺便说一句:如果你从来没有仔细读过这篇诗,并在每一点上反省你的见证与大卫相差多远,我敦促你立刻这样做——并且以后定期重读。你会发现,这种操练是也许会令人震惊、但却大有裨益。

  不仅如此,在神的道德完美中,「恩慈」这个词特别指向其中一个特质——这是神特别指明的。当祂向摩西显明「一切的恩慈」的时候,宣告自己「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这就是「慷慨」。慷慨的意思是乐意给予他人,不为任何利益、也不局限于对方应得的,却不断超过他所当得的。慷慨表达了一个单纯的愿望:希望别人得到使他们快乐所需的东西。可以说,慷慨是神道德完美的焦点;正是这个特质,决定了神其他所有的卓越性如何彰显。

  神「丰盛的慈爱」,是一种自发流露的恩慈、涌流不息的慷慨。改革宗神学家们用新约中的「恩典」一词、也就是白白的恩惠,来涵盖神慷慨的每一个、每一种行为,并且区分了「创造、护理和祝福一切生命」的普遍恩典,以及在救恩范畴内显出的特殊恩典——「普遍」和「特殊」之间的区别,在于所有人都受益于前者,但并非都得到后者的恩泽。这种区别用圣经的方式来表达,就是:神给所有人某些好处,却给某些人所有好处。

  《诗篇》第145篇赞美神慷慨赐予自然界的祝福:「耶和华善待万民,祂的慈悲覆庇祂一切所造的……万民都举目仰望你,祢随时给他们食物。祢张手,使有生气的都随愿饱足。」(诗145:9, 15, 16;徒14:17 )诗人的重点是,既然神控制着在祂世界中发生的一切,我们享受的每顿饭,每个快乐,每件财物,每线阳光,每晚睡眠,每个健康和安全的时刻,以及维系和丰富生命的其他一切,都是一件神的礼物。这些礼物是多么丰盛!孩子们的合唱也会敦促你:「主的恩典样样都要数」,每个开始认真列举神对自然界祝福的人,很快就会与这首诗歌下一句产生共鸣——「必能叫你惊讶立时乐欢呼」。但神在自然界层面上所施的怜悯,无论多么丰富,都被属灵救赎的更大怜悯掩盖了。当以色列的歌唱者呼召百姓感谢神,因「祂本为善,祂的慈爱永远长存」(诗106:1;107:1;118:1;136:1;100:4-5;代下5:13;7:13;耶33:11)的时候,他们心目想到的,往往是救赎的怜悯,例如: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大能(诗106:2;136);当祂的仆人犯罪时,祂乐意宽容和饶恕(诗86:5);以及祂乐意将祂的律例教导人(诗119:68)。保罗在《罗马书》11:22所指的恩慈,就是神以怜悯把外邦的「野橄榄」接在祂的橄榄树上——也就是祂立约百姓的团契、得救信徒的群体。

  对神恩慈的经典阐释是诗篇107篇。在这里,为了加强「要称谢耶和华,因祂本为善」的宣召,诗人从以色列过去被掳的经验、以及以色列人个别的急难中概括了四个例子,说明人如何「在苦难中哀求耶和华,祂从他们的祸患中拯救他们」(诗107:6, 13, 19, 28)。第一个例子是神从仇敌手中拯救无助的人,带领他们走出旷野荒地、找到居所。第二个例子是从「黑暗中、死荫里」拯救那些因违背神而陷入这些处境的人。第三个例子是神医治那些因漠视祂而受管教的「愚妄人」的疾病。第四个例子是神平息即将掀翻船只的风暴、保护航海者。每一幕都以同样的副歌结束:「但愿人因耶和华的慈爱和祂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称赞祂」(诗107:8, 15, 21, 31)。这篇诗以宏伟的全景,描绘了神如何用恩慈的行为改变人的生命。

神的严厉

  那么,神的严厉又是什么呢?保罗在《罗马书》11:22所用的「砍」字,字面意思是「切断」;它表示神果断地从拒绝恩慈的人那里收回祂的恩慈。它提醒我们一个关于神的事实,就是神向摩西宣布祂名字时亲自宣告的一个事实:虽然祂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但却「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也就是不会放过顽梗和不悔改的罪人(出34:6-7)。保罗提到的严厉行动,是神将不信的以色列民从祂的橄榄树上砍下来,虽然他们本是这树上的天然枝条——因为他们不相信耶稣基督的福音。以色列一直倚靠神的恩慈,如今却漠视祂藉着祂儿子具体显出的恩慈。神的反应是果断的——祂切断了以色列。保罗借机警告他的外邦基督徒读者,如果他们像以色列人一样犯罪,神也会将他们切断。「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罗11:20-21)。

  保罗在这里应用的原则是:在神的恩慈每一次彰显的背后,都有一个严厉的警告——如果这恩慈被蔑视,就会代之以严厉的审判。我们若不让神的恩慈领我们带着感恩和回应的爱来到祂面前,当神向我们变脸的时候,就只能自怨自艾了。

  在《罗马书》的前面几章,保罗向那些自满自足、喜欢论断人的人说:神的恩慈「是要领你悔改」。「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罗2:1)——当你在别人身上看见过错、认为别人应受神的审判,但神却容忍了你身上的同样过错时,你本该非常谦卑、极其感恩。但是,如果你只顾揭开别人的伤疤,自己却不知道转向神,那么你就是「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从而「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罗2:4-5)。

  同样,保罗告诉罗马基督徒,只有在特定条件下,他们才能在神的恩慈中有分——「只要你长久在祂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罗11:22)。每个例子的原则都是相同的。那些不肯以悔改、相信、信靠和顺服来回应神恩慈的人,也不必惊讶或抱怨神最终会收回祂的恩慈,关闭恩门、代以报应。

  但神在严厉之中并非没有忍耐,恰恰相反,祂「不轻易发怒」(尼9:17;诗103:8;145:8;珥2:13;拿4:2),却恒久忍耐(出34:6;民14:18;诗86:15)。圣经非常强调神的忍耐和宽容,祂推迟了应有的审判,延长了恩典的日子,赐下了更多的悔改机会。彼得提醒我们,当挪亚预备方舟、败坏的世界呼唤审判的时候,神仍然在「容忍等待」(彼前3:20)——可能就是《创世记》6:3中的「一百二十年」。

  保罗在《罗马书》9:22又说,神在历史的进程中,「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再一次,彼得向他第一世纪的读者解释说,基督回来审判的应许尚未成就,是因为神「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这个解释同样适用于今天。神竟然如此忍耐,让人在最后的审判之前还有「悔改的机会」(启2:21),这是圣经故事中的奇迹之一。难怪新约一再强调忍耐是基督徒的美德和责任;事实上,它是神形像的一部分(加5:22;弗4:2;西3:12)。

我们的回应

  从上述思路中,我们至少可以学到三个功课:

  —、感激神的恩慈。数算你所蒙的祝福。学会不要把自然界的益处、馈赠和快乐视为理所当然,学会为这一切感谢神。不要用随便的态度轻忽圣经或耶稣基督的福音。圣经告诉我们,有一位救主为我们受苦受死,让罪人得以与神和好,加略山是衡量神恩慈的尺度,所以我们要把这些放在心上。要用诗人的问题来问自己——「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向我所赐的一切厚恩?」求主施恩,让我们也能用诗人的答案来回答——「我要举起救恩的杯,称扬耶和华的名……耶和华啊,我真是祢的仆人……我要……向耶和华还我的愿」(诗116:12-18)。

  二、感激神的忍耐。想想祂过去如何宽容你,虽然你的生命中有那么多与祂不相称、只配被祂弃绝的地方,但祂还是继续宽容你。学会对祂的忍耐发出惊叹,并且求祂赐下恩典,让你在与别人的交往中效法它。同时,竭力避免再试探祂的忍耐程度。

  三、感激神的管教。祂既是你的守护者,归根结底,也是你的环境。万事都是从祂而来,你每天都在品尝祂的恩慈。这样的经验有没有带领你悔改相信基督呢?如果没有,你就是在藐视神,并且站在祂严厉的阴影之下。但如果现在,套用怀特腓(Whitefield)的话来说,祂在你的床上放了荆棘,那只是为了把你从灵命的垂死中唤醒、起来寻求祂的怜悯。

  又或者,你是一位真正的信徒,但祂还是在你的床上放了荆棘,那只是为了阻止你陷入自满的昏睡,确保你「长久在祂的恩慈里」,用那种需要神的感觉经常把你在降卑和信心中带回来、寻求祂的面。这种仁慈的管教,是让我们在恩慈的背景中偶尔触及祂的严厉,免得我们在恩慈之外面对严厉的审判。这是爱的管教,我们应当谦卑接受:「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来12:5),「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祢的律例」(诗119:71)。

问题讨论:

  1. 为什么《罗马书》11:22中的「和」字是关键词?
  2. 「现代人习惯于把神的恩慈和神的严厉这两种观念截然分开」,这习惯的根源是什么?这习惯对基督教有什么影响?为什么?
  3. 为什么「圣诞老人式的神学本身就蕴含着自我毁灭的种子」?
  4. 神的恩慈是由什么属性构成的?
  5. 神特别向摩西强调的是哪一种属性?
  6. 「慷慨是神道德完美的焦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7. 「神给所有人某些好处,却给某些人所有好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8. 神的严厉是什么?「在神的恩慈每一次彰显的背后,都有一个严厉的警告——如果这恩慈被蔑视,就会代之以严厉的审判」,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9. 作者讨论神的恩慈和严厉之后,归纳三个什么功课?我们可以怎样应用这些功课?

第十五章 神的忿怒

  「忿怒 Wrath」是个古老的英文词,在我的字典里被定义为:「深切、强烈的怒气和愤慨。」「怒气 Anger」的定义是:「因受到伤害或侮辱而产生的不愉快的愤狠和强烈的敌意。」「愤慨 Indignation」的定义是:「被不公平和卑鄙所激发的正义的怒气。」这就是忿怒。圣经告诉我们:忿怒是神的属性之一。

  基督教会中普遍的现代作风,是要淡化这个题目。并非所有的人都相信神的忿怒,而那些相信的人对此又很少谈论,可能他们对此也没有想得太多。在一个已经毫无廉耻地把自己出卖给贪婪、骄傲、性欲和任性诸神的时代,教会竟然只会含糊其辞地谈论神的仁慈,对神的审判却只字不提。在过去一年里,你有多少次听过,或者你是传道人,你有多少次讲过关于神忿怒的讲道?我很好奇,自从上一次有基督徒在广播电视中、或在全国性报纸杂志的专栏里直言不讳地谈到这个话题时候,已经过去多久了?而一个人如果这样做了,又要过多久才会有人再次请他演讲或写作?事实上:神的忿怒这个主题,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禁忌,而基督徒大体上已经接受了这个禁忌,所以自我调节、对此绝口不提。

  我们可能会问:这是应该的吗?因为圣经的做法与此大相径庭。人们无法想象,关于神的审判,曾经是非常流行的讲题,圣经的作者对此乐此不疲。圣经中最引人注目的事情之一,就是新旧约都强调神忿怒的真实和可怕。英国福音派作家亚瑟·平克(A. W. Pink,1886-1952年)说:「翻查经文汇编,就能看见圣经更多提到的是神的怒气、震怒和忿怒,而不是祂的爱和温柔。」(《神的属性 The Attributes of God》第75页)

  圣经不断强调,正如神对信靠祂的人如何恩慈,祂对不信者也是何等可怕。「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神。耶和华施报大有忿怒,向祂的敌人施报,向祂的仇敌怀怒。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祂发忿恨,谁能立得住呢?祂发烈怒,谁能当得起呢?祂的忿怒如火倾倒,磐石因祂崩裂。耶和华本为善,在患难的日子为人的保障,并且认得那些投靠祂的人。但祂必……驱逐仇敌进入黑暗」(鸿1:2-8)。

  保罗预言主耶稣有一天会「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这正是主降临,要在祂圣徒的身上得荣耀……的那日子」(帖后1:7-10)。这足以提醒我们:先知那鸿的强调并非旧约独有的信息,事实上,在整本新约中出现的「神的忿怒」,「那忿怒」或「忿怒」,都是专门的用语,用来形容神主动用各种方法报应那些抗拒祂的人(罗1:18;2:5;5:9;12:19;13:4;帖前1:10;2:16;5:9;启6:16;16:19;路21:22-24等等)。

  圣经也不只是用上述的一般性陈述,让我们知道神的忿怒。就像我们在前一章所看到的,圣经的历史不但宣告了神的恩慈,也大声宣告了祂的严厉。正如《天路历程 The Pilgrim’s Progress》可以从反面被看为一本如何前往地狱之书,圣经也可以被称为关于神的忿怒之书,因为它充满了神如何报应的描述:从《创世记》第3章亚当、夏娃遭到咒诅和放逐开始,一直到《启示录》17-18章和20章巴比伦的倾倒和大审判为止。

  显然,圣经作者们一点也不觉得神的忿怒是需要禁忌的主题。那么,为什么我们要讳莫如深呢?当圣经大声谈论它的时候,为什么我们觉得需要三缄其口呢?当触及这个话题的时候,为什么我们会备感局促、尴尬呢?当别人问起它的时候,为什么我们会刻意低调、闪烁其词呢?在我们犹豫和窘迫的背后,究竟隐藏了些什么?现在,我们姑且不谈那些还没有准备好认真地对待全部圣经信仰,因此尚未细想神的忿怒的人;相反,我们要反省的,是那些所谓的「局内人」,他们相信神的爱和怜悯、并主耶稣基督的救赎工作,在其他的事上坚定地遵行圣经,但却在这一点上不敢同样坚定地回应。这里的真正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神的忿怒是怎样的

  我们惴惴不安的根源,似乎是一种令人不安的怀疑。我们隐隐觉得,神的忿怒这个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与神并不相配。

  例如,对于某些人来说,忿怒意味着失去自制力,是一种若非完全失去、也是部分失去理智的勃然大怒。而对于另一些人,忿怒暗示着自觉无能、自尊心受伤,或者干脆就是坏脾气。这些人当然会说,把这些属性归到神的身上,未免大错特错了吧?

  答案是:当然会错,但圣经并没有要求我们这样做。这似乎是对圣经拟人化语言的误解——圣经习惯采用那些描述人类的措辞来形容神的态度和情感,这种做法的基础,是神照祂自己的形像造了我们,因此人类的位格和性情比我们所知的任何事物都更像神。但是,当圣经拟人化地谈论神的时候,并不意味着我们这些有罪的受造物身上的有限和瑕疵,也会相应地出现在我们圣洁的造物主的性情中。相反,圣经理所当然地假定并非如此。

  因此,正如圣经所认为的,神的爱并不会像人的爱那样导致愚蠢、冲动和不道德;同样,圣经中神的忿怒,绝不是像人的愤怒那样,会出现喜怒无常、任性放纵、暴躁易怒和丧失道德底线的行为。相反,神的忿怒是对抗邪恶的正确而必要的反应。神只在应当发怒的时候才发怒。人类也会偶尔出现所谓的义愤,但神的怒气全部都是公义的。一位既喜爱良善、又喜欢罪恶的神,会是良善的神吗?一位对邪恶毫无反应的神,会是道德完美的神吗?当然不会。相反,正是这种对于邪恶的敌对反应,才是道德完美的必要组成部分。圣经所说的神的忿怒,所指的就是这种反应。

  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神的忿怒意味着残忍。或许他们会联想到约拿单·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1703-1758年)著名的福音讲章《落在忿怒之神手中的罪人》(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曾被神用来在一七四一年复兴新英格兰恩菲尔德镇。在这篇讲章中,爱德华滋所强调的主题,是「天然人被神的手抓住,悬在地狱坑上」。他使用了一些最生动的熔炉比喻,让他的会众感受到自己处境的可怕,从而使他的结论更有感染力:「所以,你们这些还没有归入基督的人,现在都醒过来吧!赶快逃离那即将要来的忿怒。」任何读过这篇讲章的人都会同意,伟大的浸信会神学家史特朗(A. H. Strong,1836-1921年)说的是对的,爱德华滋所用的比喻无论多么栩栩如生,也只是比喻而已——换句话说,爱德华滋「并不认为地狱是用火和硫磺造的;只不过用火和硫磺来象征一个有罪和受责的良心,如何在不义中与神隔绝。」(《系统神学 Systematic Theology》第1035页)。但这并不能完全抵消爱德华滋的批评者所说的:一位竟然可以用如此字眼形容其刑罚的神,一定是个凶猛残忍的怪物。

  这样说对吗?圣经有两点可以证明它不对:

  首先,圣经中神的忿怒永远是公义的——也就是说,是审判者秉公行义事的忿怒。残忍永远都是不道德的,但我们在圣经和爱德华滋的讲章中所找到的,却是一个明确预设的前提:每一个饱受神的忿怒的人,完全都是罪有应得的。保罗回应诗62:12 和箴24:12时告诉我们,「神震怒的日子」,也是「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5-6)。耶稣比新约任何人都更多地论及这个主题,祂自己清楚地指出,神会按照各人应得的施行报应:「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祂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12:47-48)。

  爱德华滋在上述讲章中说,神会看到,「你所受的绝不会超过严格的公义所要求的」——但却是「严格的公义所要求的」,分毫不差。他坚持认为,对于那些在不信中死去的人,这将是非常悲惨的。如果有人问:不顺服我们的造物主,真的应该受到如此严重的刑罚吗?任何自知罪孽深重的人,都会毫无疑问地给出肯定得回答,并且也知道:那些良心尚未苏醒,如安瑟伦(Anselm of Canterbury,1033–1109年)所言、还无法思想「罪孽何等深重」的人,根本没有资格发表意见。

  其次,圣经中神的忿怒,是人自已选择要受的。在地狱成为神所施加的体验之前,已经是人所选择的一种状态,因为他拒绝神照进内心、将他带向神的亮光。约翰说完「不信(耶稣)的人,罪已经定(审判)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8)之后,就继续解释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3:19)。约翰的意思很清楚:对于失丧者的决定性审判,是他们自己加给自己的,因为他们拒绝那在基督里、透过基督临到他们的亮光。归根到底,神对不信者所采取的一切审判,无论在今生还是来世,都是为了向他显明、使他体会自己所作选择的全部后果。

  这个基本的选择,过去和现在都很简单:或者回应「到我这里来……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11:28-29)的呼召,或者不回应。或者保存自己的生命,避免耶稣的谴责、拒绝向祂交出生命的主权,或者「丧掉」生命、舍弃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成为门徒,让耶稣自由地破碎、改变。耶稣告诉我们,在前一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赚得全世界,但对我们毫无益处,因为我们将「赔上自己的生命」;在后一种情况下,通过为祂丧掉生命,我们会最终得着生命(太16:24-26)。

  但「赔上自己的生命」意味着什么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耶稣使用了祂自己的严肃比喻——那就像耶路撒冷城外焚烧垃圾的「欣嫩子谷」(在可9:47和福音书其他十段经文译作「地狱」);「不死的虫」,可能比喻人因着良心的不断谴责,好像经历无尽的死亡;「火」,比喻痛苦地意识到神的不悦;「在外面的黑暗里」,让我们知道失去的不只是神,而且是所有美善的事物、以及使人生值得活下去的一切;「切齿」,指自我谴责和自我厌恶。

  毫无疑问,这些事情可怕到令人难以想象,虽然那些知罪的人对其本质已经略有所知。但这些刑罚并不是神任意加给人的;相反,它们代表人是如何刻意走进自己所选择的状态。不信者宁愿倚靠自己,不需要神、抗拒神、使神与他敌对,他将如愿以偿。除非是人自己选择,没有人会站在神的忿怒之下。神在忿怒中采取的行动,本质就是让人得到他们所选择的一切、包括所有后果,一分不多、一毫不少。神愿意尊重人的选择到这样的地步,也许会令人不安、甚至感到可怕,但很明显,祂在这方面的态度是极其公平的——这和喜怒无常、不负责任地滥施痛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残忍,实在有天壤之别。

  因此,我们需要记住,圣经描绘神是在忿怒和报复中主动与为人敌的君王和审判者,往往是用高度象征性的语言;而解释这些经文的关键,是必须认识神在这里所做的,只不过是批准和确认那些人通过自我选择道路、而作出的自我判决。这出现在神第一次对人类发怒的故事中,我们从《创世记》第3章看到,亚当在被神赶出伊甸园之前,已经选择逃避神、远离祂的面。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整本圣经。

《罗马书》里的忿怒

  新约圣经论述神的忿怒的经典之作,就是被路德和加尔文视为通往圣经入门的《罗马书》,它比保罗其他全部书信更明确地提到了神的忿怒。在本章余下的篇幅里,我们将分析《罗马书》告诉我们什么,这些研究可以澄清刚才提出的某些重点:

  一、神的忿怒的意义。《罗马书》中,神的忿怒是指神惩罚罪恶的决断行动。祂的忿怒和祂对罪人的爱一样,都是三位一体耶和华的位格化情感态度的表达,主动地彰显祂对不敬虔和道德邪恶的恨恶。「忿怒」一词,可以特指到这种恨恶将来在「震怒的日子」(罗2:5;5:9)的最高表现,也可以泛指目前神藉着护理之工报应罪恶的事件和过程。因此,判决犯罪者的治安官,就是「神的用人……刑罚那作恶的」(罗13:4-5)。神的忿怒,是祂对我们的罪的反应;「律法是惹动忿怒的」(罗4:15),因为律法引动了潜伏在我们里面的罪,导致罪行增多、惹动忿怒(罗5:20;7:7-13)。作为对罪的反应,神的忿怒是祂公义的表现,所以保罗义正词严地斥责了「神降怒,是祂不义」(罗3:5)的说法。他把「预备遭毁灭」的人形容为「可怒的器皿」——也就是忿怒的对象——正如他在别的经文中称呼世界、肉体和魔鬼的奴仆为「可怒之子」(弗2:3)。这样的人,只是因为他们本性如此,所以招致神对他们的忿怒。

  二、神的忿怒的显明。「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1:18)。「显明」的原文是现在式(present tense),意味着持续不断、一直进行的「显明」;「从天上」与前一节「在这福音上」形成对比,意味着有一种普世性的启示,遍及那些尚未听过福音的人。

  神如何向人显明呢?它早已直接烙印在每个人的良心上:那些神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罗1:28)、肆无忌惮地犯罪的人,仍然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罗1:32)。没有人对即将到来的审判全然无知,这种直接的显明也得到了福音启示的证实,它通过告诉我们「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2:5)的坏消息,预备我们去接受福音的好消息。

  这还不是全部,对于明眼人来说,神主动发怒的迹象,此时此地已经出现在人类的实际生活中。基督徒到处可见一种日益堕落、不断衍生的模式——从认识神变成拜偶像,从拜偶像演变为越来越严重的道德败坏,以致每个世代都会滋生出新的「不虔不义的人」。从这种每况愈下的衰落中,我们要认识到:目前神忿怒的行动是在审判性的刚硬(judicial hardening)和约束的撤消过程中,人们被任凭放纵自己的败坏,越来越不受约束地发泄他们的邪情私欲。在《罗马书》1:19-31,保罗根据他从圣经和当时的世界所看到的,描述了这个过程,其中的关键之处是:「神任凭他们……行污秽的事」,「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罗1:24, 26, 28)。

  如果你想要证明,在你良心中早已显明的神的忿怒,已经成为世上的一种力量,保罗会说:你只需要放眼看看周围的人,看看神已经「任凭他们」做了些什么。在保罗写下这些话之后两千年的今天,有谁能够挑战他的论点呢?

  三、从神的忿怒中得救。在《罗马书》的前三章,保罗想迫使我们面对一个问题:如果「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而「忿怒的日子」即将到来,那时神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那么我们怎样才能避免大祸临头呢?这个问题非常迫切,因为我们「都在罪恶之下」,「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3:9-10, 19)。律法并不能救我们,因它惟一的功效就是引动罪恶,让我们知道自己离公义还有多远。外在的宗教装饰也不能救我们,正如单靠行割礼不能救犹太人一样。那么,有什么方法可以从即将到来的忿怒中得救呢?

  有的,而且保罗也知道那是什么。他说:「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罗5:9)。藉着谁的血呢?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神子的血。「称义」是什么意思呢?意味着罪人被赦罪、被看为义。我们怎样才能称义呢?藉着信心——也就是说,放弃自我、单单信靠耶稣自己和祂的工作。耶稣的血——也就是祂以死为祭——如何成为我们称义的根据?保罗在《罗马书》3:24-25解释了这一点,他在那里说:「因基督耶稣的救赎……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什么是「挽回祭」呢?那是一种赎罪和涂抹罪咎的献祭,藉此可以避免忿怒,

  正如我们稍后将更加充分地看到的,这就是福音的真正核心:耶稣基督藉着在十字架上作为我们的代替者和负罪者而死,「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2:2)。在我们罪人和神忿怒的雷雨云之间,矗立着主耶稣的十字架。如果我们是因信属于基督的,就可以藉着祂的十架被称义,忿怒就永远不会临到我们,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耶稣可以「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帖前1:10)。

一个严肃的现实

  的确,神的忿怒这个主题,过去曾经被人投机地、不敬的、甚至恶意地处理过。的确,有些人在传讲神的忿怒和咒诅时,眼里无泪、心中无痛。的确,某些小宗派自以为义、兴高采烈地把除了自己以外的全世界都交给地狱,让许多人非常反感。然而,无论神的忿怒的真理多么不合时宜,无论我们的偏见多么根深蒂固,如果我们要认识神,直面这一真理就至关重要;否则,我们将无法明白救人脱离忿怒的福音,也不会明白十字架上的挽回祭,更不能明白神救赎之爱的奇妙。我们将无法理解神在历史中的手,以及神现在对待我们、也就是祂百姓的方式;我们也读不出《启示录》的所以然;我们的福音事工也不会紧迫得像《犹大书》23节所说的「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最终,我们将无法按照神的话语来认识和事奉神。

  平克(A. W. Pink)说:「神的忿怒是神性情的完美体现,我们需要时常默想它。首先,我们的心才可能被神对罪恶的憎恶深深打动。我们总是容易对罪轻描淡写,粉饰它的丑恶,为罪寻找借口。但我们越研究和思想神对罪的深恶痛绝,以及祂对罪恶的可怕报应,我们就越能意识到罪的可憎可恨。其次,我们的灵魂才可能对神产生真正的敬畏。「我们……就当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来12:28-29)。除非我们对祂可怕的威严有应有的「敬畏 」,对祂公义的忿怒存「敬畏的心」,我们就不能「照神所喜悦的」事奉神,而最好的方法是经常提醒自己「神是烈火」。第三,我们的心才可能热切地称颂耶稣基督,因为祂已经「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帖前1:10)。我们是否愿意默想神的忿怒,将成为我们的心是否真正被祂摸着的可靠测试。」(《神的属性 The Attributes of God》第77页)

  平克说得对。我们若想真正认识神、也被祂所认识,就当求祂此时此刻教导我们认识祂的忿怒、这个严肃的现实。

问题讨论:

  1. 为什么圣经用拟人法来描述神?在思考神的忿怒时,这能引我们进人什么陷阱?
  2. 神的忿怒被人批评为残忍,有哪两项圣经真理可予以驳斥?
  3. 作者如何描述地狱?地狱是指与神隔绝的境况。我们对这意义的认识,应如何影响我们对非基督徒的态度和行为?
  4. 神用什么方法经常地、普世性地显明祂的忿怒?
  5. 根据平克(A. W. Pink)的见解,为什么我们应该常常默想神的忿怒?

第十四章 神是审判者

  你相信神的审判吗?我的意思是说,你相信有一位神作为我们的审判者吗?

  许多人似乎不相信。当你向他们讲述神是一位父亲,一位朋友,一位帮助者,尽管我们软弱、愚昧和罪恶,祂仍然爱我们,他们的脸庞就会发光,立刻与你产生共鸣」。但是,如果你对他们说,神是审判者,他们就会皱眉摇头。他们不愿触及这样的问题,觉得这是令人厌恶、不值一提的思想。

  但在圣经中,没有什么事实比神作为审判者的工作更被强调了。「审判者」这个词,经常被用在祂的身上。亚伯拉罕为神将毁灭的罪恶满盈的所多玛城代求的时候呼喊:「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耶弗他在结束对亚扪入侵者的最后通牒时说:「原来我没有得罪你,你却攻打我,恶待我。愿审判人的耶和华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亚扪人中间判断是非」(士11:27);诗人说:「惟有神断定」(诗75:7);「神啊,求祢起来审判世界」(诗82:8);在新约中,《希伯来书》的作者谈到神是「审判众人的神」(来12:23)。

  这不只是说说而已,圣经的历史每一页,都在展示神审判的事实:

  神审判了亚当、夏娃,将他们逐出伊甸园,咒诅他们在地上未来的生活(创3章)。神审判了挪亚时代败坏的世界,用洪水毁灭人类(创6-8章);神审判了所多玛和蛾摩拉,用火山爆发式的灾祸吞灭他们(创18-19章);神也照祂所预言的(创15:14),审判了苦待以色列的埃及人,向他们降下可怕的十灾(出7-12章)。

  神审判了那些敬拜金牛犊的人,使用利未人做祂的行刑官(出32:26-35)。神审判了向祂献凡火的拿答和亚比户(利10:1等节),后来又审判了可拉、大坍、亚比兰,使地裂开吞灭他们。神审判了私拿当灭之物的亚干,除灭他和他所有的(书7章)。神审判了进入迦南地以后对祂不忠的以色列人,使他们被外邦辖制(士2:11-15;3:5-8;4:1-3)。在他们还没进入应许之地以前,神警告祂的百姓说,不敬虔的最后刑罚,将是被驱逐出境。经过先知的反复警诫之后,神最终履行警告、审判了他们——北国以色列被亚述掳去,南国犹大被巴比伦掳走(王下17章;22:15;23:26-27)。在巴比伦,神审判了尼布甲尼撒王和伯沙撒王的不敬虔,赐予前者改过自新的机会、后者却没有(但4:5)。

  神审判人的记录并不限于旧约。在新约中,审判临到拒绝基督的犹太人(太21:43-44;帖前2:14-16),临到欺哄神的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徒5:1-10),临到自大的希律(徒12:21-23),临到敌挡福音的以吕马(徒13:8-11);也临到哥林多教会多有不敬、干犯圣餐的信徒,使他们生病、甚至致死(林前11:29-32)。以上只是从圣经所记载许多神的审判行动中选出的一些例子而已。

  当我们从从圣经的历史转到圣经的教导——律法书、先知书、智慧文学、基督和祂使徒的话语时——会发现有关神施行审判的观念盖过了其他一切。摩西律法来自一位以公义审判者自居的神,祂会毫不犹豫地通过直接的护理行动,刑罚违反祂的律法的祂的百姓。先知们延续这个主题,事实上,他们记录下来的教导大部分都是律法的阐释和应,以对不法和不肯悔改者的审判警告。他们宣讲审判的篇幅,比预言弥赛亚和祂的国度还多!在智慧文学中,也出现同样的观点:在《约伯记》、《传道书》和《箴言书》所有关于生活问题的讨论中,一个确定的基本前提是:「神必审问你」,「因为人所做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传11:9;12:14)。

  没有真正读过圣经的人,会拍着胸脯向我们担保:当我们从旧约进入新约的时候,神审判的主题就会消失在背景中。但是,即使我们以最粗略的方式浏览新约,也会立刻发现,旧约对神作为审判者的强调,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得到了加强。

  整本新约都笼罩在一个确切的信息之中,就是普世的审判日即将到来;因此引起了一系列问题:我们罪人应当如何趁有机会与神和好?新约圣经瞩目「审判的日子」、「忿怒的日子」、「将来的忿怒」,并且宣告神圣的救主耶稣是神所立的审判者。

  「审判的主站在门前了」(雅5:9),「将要审判活人死人」(彼前4:5),将赐保罗冠冕的「按着公义审判的主」(提后4:8),就是主耶稣基督,「祂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徒10:42)。保罗对雅典人说:「祂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徒17:31);又对罗马信徒说:「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2:16)。

  耶稣自己也这样说:「父……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父……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2, 27-29)。新约中的耶稣是世人的救主,也是世界的审判者。

审判者的特点

  但是,这是什么意思呢?天父或耶稣是审判者,这个观念涉及什么呢?最少有四方面的含义:

  一、审判者是有权柄的。在圣经的世界里,君王永远是最高的审判官,因为他有最高的统治权柄。当圣经提到神是世界的审判者时,也是基于这一权柄的概念。作为我们的创造者,祂拥有我们;作为我们的所有者,祂有权柄处置我们。因此,祂有权柄为我们制定律法,并根据我们是否遵行而施行赏罚。在大多数现代国家里,立法权和司法权是分开的,所以法官无权制定他所执行的法律;但在古代世界并非如此,神也不是这样。祂既是立法者,也是审判者。

  二、审判者认同良善和正义。现代人以为法官应该冷酷无情、没有立场,这种观念在圣经中没有立足之地。圣经中审判官应该喜爱公平正义、憎恶一切恶待人的恶行。以圣经的标准来说,一个不公义、没有兴趣以善胜恶的审判官,简直就是一个怪物。圣经清楚指出,神喜爱公义、恨恶罪恶,在祂里面完美实现了一个认同良善和正义的审判官的理想。

  三、审判者有智慧辨明真相。在圣经的背景里,审判官的首要任务,是查明摆在他面前的案件的事实。他没有陪审团,他有责任、也只有他有责任审讯、盘问、识破谎言、拆穿托词,断定事情的真相。当圣经描述神作为审判者的角色时,特别强调祂洞察人心、鉴察事实的全知和智慧,没有什么能逃过祂。我们或许可以愚弄人,但却瞒不过神。祂认识我们,按照我们的真相审判我们。

  当亚伯拉罕在幔利的橡树看见神以人形显现的时候,神让亚伯拉罕知道,祂正在前往所多玛的路上,以确定那里道德光景的真相。「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我现在要下去,察看他们所行的,果然尽像那达到我耳中的声音一样吗?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创18:20-21)。神总是如此,神必知道!祂的审判是根据真相——事实的真相,以及道德的实情。祂审判人的隐秘事情,而不单看人的公开形象。保罗说:「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林后5:10),并非没有道理。

  四、审判者有权执行判决。现代法官只不过是宣判刑罚,然后由另一个司法部门执行。古代世界也是如此,但神却是祂自己的行刑官。在祂立法和判决的同时,也施行惩罚。所有的司法功能都集中在祂身上。

报应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清楚地看出,圣经宣告神是审判者,是对祂性情见证的一部分。它印证了圣经其他地方所说的祂道德的完美、公义、公正、智慧、全知和全能。它还向我们表明,要表达神本性的公义,核心救是报应,人当得什么就给他什么,这是审判者工作的本质。以善报善、以恶报恶,乃是神的本性。

  因此,当新约说到最后审判的时候,总是用报应来形容。它说,神会「照各人的行为」审判万人(太16:27;启20:12-13)。保罗强调说:「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因为神不偏待人」(罗2:6-11)。神报应的原则贯穿始终: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要照着各人的行为得到回报。基督徒被明确地包括在保罗所说的话里面:「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

  因此,报应显然是神的性情自然和必然的表现。神定意要做每个人的审判者,按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报应是创造中无法回避的道德律;神必使各人迟早接受他应得的报应——不是在这里,就是在那里。这是人生的基本事实之一。而且,我们既是照着神的形像被造,就应该心知肚明:报应乃是真的,也是顺理成章的。

  但是,我们却常常像黑帮一样毫无理由地声称:「这个世界没有公理」。诗人看见义人受害,恶人「不像别人遭灾」,反而在安逸中兴旺(诗73章),这个问题在人类的经验中屡见不鲜。但神的性情却保证,所有的罪恶总有一天必被纠正;当「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2:5)的时候,报应必然分毫不差,公理不彰的问题将不再困扰我们。神是审判者,所以正义必得伸张。

  那么,为什么我们会回避神是审判者的想法呢?为什么我们觉得这种观念与神不相配呢?事实上,神在审判上的完美,是祂道德完美的一部分。一位对是非漠不关心的神,怎么会是一位良善可敬的神呢?神若不区分自己的圣徒和历史上的恶魔,如希特勒、斯大林(如果敢指名道姓的话)的,还能在道德上完美和值得称颂吗?道德上的模棱两可,是神的不完美、而不是完美。不审判世界,是道德模棱两可的表现。神是一个道德完美的存在,不会对是非问题坐视不管,祂已定意审判世界,这个事实就是明证。

  很明显,神审判的现实,必然会对我们的人生观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果我们知道,报应的审判将在道路的尽头面对我们,就不会像无知的时候那样生活。但必须强调的是,神审判的教义,尤其是最后的审判,并非主要用来吓人的妖怪,要人活得像个「正人君子」。的确,它对不敬虔的人有可怕的影响;但它的主要目的,却是启示神的道德属性,并给人类生活赋予道德的意义。正如澳大利亚新约学者莱昂·莫里斯(Leon Morris,1914-2006年)所写的:

  「最后审判的教义……强调人类要向神交账,并且肯定公义最终必会胜过罪恶,纵然这些罪恶已经成为今世人生的一部分。前者为最微不足道的行为赋以价值,后者为正在争战的人带来平静和确据。这教义给人生带来了意义……基督徒的审判观,意味着历史正在走向一个目标……审判确保神和良善必胜的理想。不可想象,今天的善恶之争将会持续到永远。审判意味着罪恶将被权威地、果断地、最终地解决。审判意味着神的旨意最终会圆满地成就。」(《圣经的审判教义 The Biblical Doctrine of Judgment》第72页)

耶稣是天父的代表

  人们并不总是意识到,新约指出最后审判的主权,就像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一样,乃是属于主耶稣基督自己。圣公会在丧礼崇拜中一口气称耶稣为「圣洁慈悲的救主,祢是最配得的永恒审判者」,这是正确的。因为耶稣不断肯定,当那日,所有的人都出现在神的宝座前,为过去的一生接受持久、永恒的后果时,祂自己将代表天父施行审判,祂接受人或拒绝人的判语将是决定性的。这方面要注意的经文包括:《马太福音》7:13-27;10:26-33;12:36-37;13:24-50;22:1-14;24:36-25:46;《路加福音》13:23-30;16:19-31;《约翰福音》5:22-30。

  最清楚地描写耶稣审判者形象的经文,是《马太福音》25:31-34, 41:「人子……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万民(即圣人)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们分别出来……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永火里……』」。

  最清楚地记载耶稣审判者主权的经文,是《约翰福音》5:22-23, 26-29:「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父……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应许给祂国度,包括司法功能,但7:13-14)。……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神的亲自任命,使耶稣基督无法推辞。祂将毫无例外地站在每个人生命之路的尽头。阿摩司给以色列的信息是「你当预备迎见你的神」(摩4:12);而是神给今天世人的信息,是预备迎见复活的基督(徒17:31。我们可以肯定,那位既是真神又是完人的,将会作出完全公正的审判。

内心的指标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最后的审判将根据我们的行为——就是我们整个人生过程的所作所为。我们「所作所为」,并不能让我们在法庭上配得奖赏——因为它们离完美太远了——而是提供了一个指标,显明我们心里有什么——也就是我们的真实本相。耶稣曾经说过:「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太12:36-37)。我们所说的话(当然,说话也应算是「行为」)有什么重要的呢?意义在于:话语显明了内心。在这之前,主耶稣刚刚指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 太12:33-34)。同样,在绵羊和山羊的比喻中,也说到人是否顾及其他基督徒的需要。这又有何重要呢?不是说一种行为配得奖赏,另一种则不配;而是从这些行为中可以看出,一个人心中对基督有没有源于信心的爱(太25:34-46)。

  一旦我们看到,行为在最后的审判中是属灵品格的指标,就可以回答一个困扰许多人的问题了。这个问题是:耶稣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保罗说「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这两句陈述怎样才能结合在一起呢?白白的赦免和因信称义,怎么能与按照行为审判一致呢?

  答案看来如下:首先,称义的赏赐的确可以保护信徒免于以罪人的身分被定罪和被撇弃。这从《启示录》20:11-15的审判异象中可以看出,在记录各人行为的「案卷」旁边,另有一卷「生命册」被打开了,那些名字写在上面的,不像其他人一样「被扔在火湖里」。然而,第二,称义的赏赐并不能保护信徒免于以基督徒的身分被评估,也不能保护他们免于失去别人享受的好处——如果事实证明他们按照基督徒的标准,一直是又懒又恶、品行不端。这从保罗对哥林多人的警告中可以看出来,他们要小心在基督这个独一根基上建造什么样的生活方式:「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火发现……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2-15)。「赏赐」和「亏损」,代表与神之间丰富或贫乏的关系,具体究竟如何,却超出了我们目前的能力范围。

  最后的审判也会根据我们的知识。即使没有学过律法或福音,所有的人也都会通过普遍启示知道一些神的旨意;因此,人若没有达到自己所知本应最好的,在神面前便为有罪,神的刑罚也将按照他们本应做到最好的而定。请看《罗马书》2:12和《路加福音》12:47-48,那里的原则是:「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12:48)。这里的公平是显而易见的。在任何情况下,全地的审判者都会做正确的事。

不必逃避

  保罗说,我们众人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时,「主是可畏的」(林后5:11),他说得对。主耶稣像祂的父一样圣洁纯全,而我们却不然。我们活在祂的眼目之下,祂知道我们的隐私。在审判之日,我们过去的整个人生都将在祂面前重播,并且接受审查。我们若有自知之明,就知道自己根本无法面对祂。那么,我们该如何是好呢?新约的答案是:呼求未来的审判者做你现在的救主。作为审判者,祂是律法;但作为救主,祂却是福音。你若现在逃避祂,将来必会遇到作为审判者的祂,那时你就没有盼望了。你若现在寻求祂,就必寻到祂(因为「凡寻找的就寻见」),然后你会发现,你正满怀喜乐地期待将来迎见祂,因为知道「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因此,正如奥古斯都·托普雷第(Augustus Toplady,1740-1778年)在《万古磐石为我开 Rock of Ages, cleft for me》中所唱的:

  当我此生年日逝,当我临终闭目时,
  当我飞进永世间,见祢审判宝座前,
  万古磐石为我开,让我藏身在祢怀。

问题讨论:

  1. 神是审判者这真理包含哪四个观念?为什么神能够履行这四种司法功能?
  2. 报应是什么?为什么作者说它是「创造中无法回避的道德律」?
  3. 耶稣基督和神的审判有什么关系?
  4. 回答作者的问题:「白白的赦免和因信称义,怎么能与按照行为审判一致呢」?
  5. 《哥林多前书》3:12-15教导基督徒什么?这对我们每天的生活有影响吗?
  6. 我们对神的认识会影响祂对我们的审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