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传福音-下

三、传福音的动机是什么?

  事实上,有两个动机应当时常鼓励我们去传福音。头一个就是爱神并关心神的荣耀;第二个是爱人并关心他们的福益。

  (一)头一个动机是根本的,是基要的。人的主要目的就是荣耀神。圣经上的生活原则乃是:「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十31)人藉着遵守神的话并履行祂显明的旨意去荣耀祂。同样,那第一而且最大的诫命乃是:「当爱主你的神。」(太二十一37以下)我们凭着遵守圣父与圣子的命令去表示我们对他们的爱。主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十四21)约翰写着说,「我们遵守祂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约壹五3)因此,传福音乃是父与子所命令的活动之一。基督告诉我们说,「这天国的福音,要(马可说『必须』)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太二十四14;可十三10)在主升天前祂吩咐门徒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祂把一个广泛的应许加在这吩咐之上:「我要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9以下)此应许的广泛性就告诉我们这个吩咐的实用是何等宽阔。「直到地极」这短句就清楚地告诉我们,接受此应许的「你们」并不是单指那十一个门徒;此应许也是赐给历史的整个基督教会,这十一个门徒可以说是整个教会的基本教友。因此,这应许也是给我们的,和给他们一样,而且也是一个极大安慰的应许。主赐这应许,为的是安慰那十一个门徒,免得他们对基督所加给他们的普世传福音的工作的范围与困难以为担当不起。如果支取这应许是我们的特权,那么接受这使命乃是我们的责任。十一门徒所负担的工作乃是教会继续不断地工作。如果在一般方面来说:传福音是教会的工作,那么,在特殊方面传福音也是你我的工作。所以,如果我们爱神又想去荣耀祂,我们就必得听从祂的命令去传福音。

  此外尚有一点。我们藉传福音去荣耀神,并非是因为传福音是顺服的行动,乃是因为在传福音的工作,我们告诉世人,神为罪人得救所成就的是何等大的事。当神恩典的大作为被人所知的时候,就是神得荣耀的时候。诗篇的作者勉励我们要「称颂祂的名,天天传扬祂的救恩。在列邦中述说祂的荣耀,在万民中述说祂的奇事。」(诗篇九十六2以下)因为一个基督徒,对未悔改人谈到主耶稣基督和祂拯救的大能的时候,就是荣耀神。

  (二)第二个使我们百折不挠去传福音的动机,乃是我们对邻舍的爱并渴望我们的同胞得救。愿意为基督得人的灵魂乃是在凡得救重生之人心中爱的自然立刻流露。主认证了旧约所吩咐的,爱邻舍如同自己。(可十二31;路十27以下)保罗写着说,「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加六10)人们除了需要基督以外,还有什么更大的需要呢?我们向众人所行的善,还有什么比叫人认识基督更大的善事呢?所以我们若果真是爱邻舍如同自己,我们就必定要他们得着我们所宝贵的救恩。这不是一件需要思想,更不是需要辩论的事。当我们看见邻舍需要基督的时候,就立刻在我们心中生出传福音给他们的动力。

  谁是我们的邻舍呢?当主对律法师说要爱邻舍如同自己的时候,他就问主这个问题,基督就讲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来回答他。(路十29以下)那故事的教训就是:凡你遇见有所需要的人,那就是你的邻舍;神把他放在那里,因此你可以帮助他;你所要做的事,就是尽你一切所能的(不拘是什么)来满足他的需要,显明你自己是他的邻舍。主对那律法师所说,「你去照样行吧。」祂照样对我们说这话。这原则应用到各项需要,不但是属灵的,也涉及属物质的需要。所以当我们遇见没有信主的人的(因此是面向属灵的死亡)的时候,我们就应当这样把他们看作我们的邻舍,就要自问,我们能作什么叫他们认识基督。

  让我们强调说:如果我们知道基督对我们的爱,如果我们的心感觉到主的恩典,救我们脱离死亡与地狱,因此生出感恩之心,那么我们就马上生出一种爱怜心,应当顾念同胞属灵的需要。保罗所以说:「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林后五14)就与这积极性的传福音有关。若基督徒对人灵魂得救漠不关心,劝人信主也是勉勉强强,这乃是一件很可悲而又可耻的事,因为这些人与他们有同样的紧急需要。当安得烈找到基督的时候,他自然就去告诉他的哥哥西门,腓立就赶快将这佳音传给他的朋友拿但业。(约一40以下)不用谁告诉他们去这样作;他们这样作是自然的,自发的,就如一个人得到有关家庭与朋友的新闻,就自然要告诉他们一样。假如我们不能这样自然去作,那么我们里头必是出了毛病:关于这一点,我们要弄得十分清楚。传福音乃是一大特权;既然知道他所最需要知道的,就是基督,在全世界没有比认识基督对他们更有益处,所以将基督的爱告诉给别人,那是最好无比的事。因此我们在个人传福音这方面不当因循退缩。我们应当欢喜快乐去作。当有机会可以对人谈到主耶稣基督的时候,就不当藉词逃避责任。假如我们避免责任,希图逃脱,我们需要面对事实,这样作就是向罪恶撒旦投降。如果怕人以为我们是怪物,是可笑的,或在某团体中不被人欢迎,因此退后,我们就应当在神面前自问:这些事应当不应当拦阻我们去爱邻舍?如果这羞耻是假的羞耻;根本不是羞耻,当我们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不把基督传给他们,乃是骄傲地换装,我们就当追问我们的良心:我们的名誉,抑或人得救,哪样重要呢?当我们在神面前衡量我们生活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为这种自欺与胆怯之根而满足。我们需要在神的恩典中为自己羞愧,求神叫我们多多爱祂,多多爱人以致发觉把基督的福音传给别人,乃是容易的,自然而然的乐事。

  现在我盼望我们已经明白,当如何重视传福音的责任。传福音并不是主所赐给我们的惟一工作,也不是召我们所有的人都用此同一方法去作的工作。主不是召我们都去作传道;我们不都是有同等的机会或才干去把福音传给那些需要的人。但是我们都有些不可避免的传福音的责任,如果我们避免,我们就是未能爱神爱人。起码来说,我们都能,而且应当为不信的人得救祷告,特别是在我们的家庭里,在朋友当中,和日常所接触的人。然后我们必要注意每日情形,看有传福音的机会,妥为利用。有进取心,肯往前去作,乃是爱的冲动。如果你爱某人,你总是在想,你能为他做什么最好的事,最能讨他欢喜的,而且藉着你为他所设计的事而给他的喜乐,就是你的喜乐。如果我们爱神(圣父、圣子、圣灵)报答三位一体的神为我们所成就的,我们就当集合所有的推动力与进取精神去尽量荣耀神──如此行的主要办法之一就是设法传福音,遵守神的吩咐,在到处使人作主的门徒。照样,如果我们爱邻舍,我们就应当自动地去寻找方法叫他们得到好处。叫他得好处的最好方法就是叫他认识基督。这样,如果我们爱神,爱邻舍,我们就必得传福音,而且我们在传福音尚要有进取心我们不应当存着勉强的态度问,在这方面我们应作多少?就好像传福音是令人讨厌的,难担的重担。我们不应当提心掉胆地寻问,在传福音的工作上最低限度要出多少力才能满足神的心。我们乃是急切地问,而且在祷告上要有诚实的表现,就是在向人传扬基督上我们能出多少力;一旦有机会,我们就当专心一致,全力以赴,去传福音。

  此外还有一点要说的,免得我们所论述的为人误用。总也不可忘记,在传福音上的进取心乃是出于爱的进取心;这进取心是从真正想要得的人,并真正关心别人幸福而生出来的,对别人表示真正的尊重,对人们表示真正的友情。人有时会在讲台与个人布道上遇见占奸取巧的传福音的热心,这很不名誉而又危险的,所说的不名誉是因为这种热心既不出于爱与关心,也不愿意真帮助人,不过是出于骄傲,自欺,企图治服他人的快感。所的说危险,是因为这种热心在听众的心理上予以猛烈地打击,可能对敏感的人有很大的损害。如果以心来驱使并约束我们传福音的工作,我们就以不同的态度来接近人,如果我们真正顾念他们。如果我们真是敬畏神,爱神,那么我们就以荣耀神,尊敬人的方法来向他们传基督,我们就不能侵犯他们的人格,或剥削他们的弱点,或故意去蹂躏他们的情感。我们所要作的,就是把我们所宝贵的与他们分享,对他们表示真正的友情与关心。不拘我们对他们所讲的真理是如何激烈,怎样叫他们受打击,在我们与人谈道上无论是在讲台上,抑或私人接触,都当一路表示这种友情与关心。

  存布尔(C. G. Trumbull)写了一本很出名的论个人布道的书,题目为「活捉人」。第三章中,著者告诉我们他的先父在个人布道上为自己定的规则。兹引述如下:「每当我与别人谈道要选题目的时候,我总是选基督为题目,因此我可以知道他的需要,如果可能,就想法满足他的需要」。在这里的论句是:「每当我与别人谈道要选题目的时候。」第一、这就会令我们想到个人传福音,正如与一般人交接一样,应当客气。第二、这令我们想到个人传福音,应当以友情为根基。如果你还未能以友情来对待人同他发生关系,在此关系中,他以为你是尊敬他,关心于他,拿他当人看待,并不是把他看作某种「案例」,你还不能与人谈道,有些人你在五分钟之内就能同他建立关系,然而有些人需要几个月。但是原则总是一个。与别人亲切地谈到主耶稣基督的这个权利需要得到的,用什么方法得到呢?那就是感化他,叫他知道你是他的朋友,真正关心他的幸福。因此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味留客长谈,干涉别人的私事,厚颜无耻地坚持解说属神的事,勉强挽留急要离去的生人──这些都是个性太强,说话絮叨之人,以个人布道之名,来放纵的行为,这是最笨拙的个人布道,应当取消这种布道,最好称之为缺少人情的布道!其实,这种粗鲁行为是羞辱神的;而且也令人生出反感,叫人对基督存成见,说信耶稣的人怎么这样令人讨厌。真正的个人布道是付价最高,因为这要求我们和别人建立真正的个人关系。我们要诚实地跟人作朋友,如果我们跟别人的关系进展到了一个程度,那时我们才能对他们谈到基督,才能对他们谈到他们灵魂的需要,方能避免粗鲁与侵犯。如果你愿意作个人布道工作,(我盼望你这样作,你也应当这样作)那么你就应当祷告,求主给你同别人作朋友的恩赐。真正友善的精神,乃是一个人爱人如己的惟一标记。

四、传福音应该用什么方式和方法?

  今日关于传福音(布道)的方法,在福音派的团体中意见各有不同。有批评开布道会,有的赞成。这种布道在英美教会中已成标准定型,是为人所周知的,因为有其特殊性。为了那些对基督教的道理不太注意的人,或从来不到基督教会的人,为了吸引他们的注意,就把布道会弄得有声有色,特别兴旺活泼。一起都按照所计划的去产生一种温暖,幽默和快乐的气氛。布道会总是有好多音乐的节目─唱诗班、独唱、短歌、令人兴奋的诗歌。在诗歌的选择上和所用的见证上都特别注重基督徒的经验。在布道会结束前请求听众表示决志,然后随以个人接触,对表示决志者给以进一步的指导。

  对这种布道会所加的主要批评──暂时不论这些批评是否完全确当──如下。他们的又说又笑,滑头滑脑的样子,显为不敬。给听众以娱乐的企图是趋向减低神的尊严,排除崇拜的精神,使人生出藐视创造之主的思想;况且,这是对有可能性归主者(慕道友)在教会(就是以后要加入的)中,为平常主日崇拜最劣的准备。在见证中提及基督徒的经验似乎有不可避免的迷人性,这在牧师方面来说乃是不负责任,并且关于何为基督徒这一方面也给予一虚伪而空幻的印象。从事拖长时间,勉强人决志,故意用甘美的音乐,挑动人的情绪,企图产生「悔改」,那简直是心理学与感情上的剧变,根本不是属灵的悔罪与新生。在此种布道会中不可避免的特点,就是请求人决志信主,这决志包括些什么,有何代价,往往没有作适当的指示,这种请求不啻一大骗局。藉多数人入教,来断定这种布道会正当的愿望,或许鼓励布道人与助理者,试图迫使人在尚未明了决志归主究竟为何以前,就经过这种动作;但用此方法所产生出来的悔改者,往好处说来证明是一种奇迹,往坏处说乃是假造,结果使人心对福音刚硬。批评者认为,将来传福音的方法,要彻底脱离这种传道的行动,要另谋新途径(或者说是恢复在此种布道会成为标准以前的那个旧方法),就是地方个体教会为传福音的单位,而不是以联合教会为中心,布道会乃在地方教会的崇拜中,换句话说,地方教会礼拜就是继续不断地从事于传福音的聚会。

  一般的回答是这样,以上所说的那些缺点,虽然是实在的弊端,但这标准型的布道会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往往是避免了。这样的聚会在过去已经证明它的用途;经验已显示出来神用这布道会;所以目前没有弃绝这些布道会的充份理由。既因许多教会都未能负起传福音的责任,所以举开这样的布道会,正是向无数的男男女女传扬福音的唯一良机。因此目前的布道会是应当保留的,不该放弃,所需要的只不过是改良其现有的弊端。

  这辩论要继续下去,有增无减。我现在并不想加入此论战之中,我乃是要随在后面,加以观察。我要提出一项主要的原则,用以来领导我们评定这些布道法以及其他可实行的布道法。

  这主要原则是什么呢?兹述之如下:

  正如我们以上所看过的,传福音乃是以一种交通行动,存心是要人悔改。所以归根结底来说,传福音只有一个方法:即解释并应用基督的福音。相信与悔改是归正内所包含的两个互相补充的要素,二者是因对福音的反应而生出来的。保罗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新英语圣经(New English Bible)是这样增译的:「信心是为信息所唤起的,这唤起信心的信息是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7

  再说,传福音的唯一主动者,就是主耶稣基督。是基督自己藉着圣灵叫祂的仆人忠实地讲解福音,并以能力、有效地来应用福音;正如是基督自己藉着祂的圣灵开导人的心去接受福音,吸引他们得救归向自己一样。(路二十四45;徒十六14;约十二32)保罗说到他为一福音使者的成就,乃是「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什么都不敢提,只提祂藉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路十五:18以下)自从奥古斯丁以来,常有人说基督乃是福音圣礼真正使者,人的纪念行动只不过是祂的手而已。我们应当知道这同样基要的真理,那就是基督乃福音圣道的真正使者,传道人或见证活动不过是祂的口。

  让我们详细解说一下。我们需要把我们所有的布道方案──我们的国内外宣教事工联合布道大会,讲道、谈话与见证;我们的大聚会,小聚会,个人的谈道;发散福音单张,所借出书籍,为传福音所写出的信笺──都要重新检讨一下,并且按照下列的问题来指问每一项目:

  这个传扬基督的方法能否给人一个印象把福音算作从神而来的话?能否转离他们对人的注意和一切属人的事,而专一仰望神和祂的真理?抑或这种布道法的倾向是叫人注意神为信息的根源与权威,反而注意人,注意传信息者的表演?这方法是将福音当作人的意思,传道人的得意物,抑或是神的启示,就是传道人自己也当在此启示前肃然起敬?这种传扬基督的方法是人为的聪明伶俐和技巧吗?因此就要高举人吗?抑或表现传道人爽直无伪,不矫揉造作,他唯一所开心的就是传扬信息,他无暇,根本也不愿意人家注意他自己,如果可能,他就愿意遮掉自己,把自己隐藏起来,躲在他的信息之后,唯恐人们应当在他所代表的全能之主面前谦虚下拜时,反而去赞羡他,恭维他吗?

  再有,这种传扬基督的方法能在人心中推进,抑或妨碍圣灵的工作呢?这方法是澄清所传信息的意义呢,抑或使信息晦暗不明,仅限于一些敬虔的专门术语和独断性的教条?这方法是令人彻底想到神,想到他们与神的关系吗?抑或完全注重情感而窒息了思想呢?是激动人的心呢?抑或令人麻木不仁?这种传扬基督的方法是企图用情感来感动人呢?抑或是用真理来感动人?当然情感是没有什么错的;一个人归主了,但没有情感,那是一件怪事;错误的乃是专门向人的情感下工夫,一味玩弄人的情感,叫人的情感受苦,而不教悔人的心思。

  再者:我们要问,这种传扬基督能把福音的要道传递给人吗?不只是一部份,乃是全部的──例如有关创造主及其要求,关于我们自己为有罪、失丧与绝望的罪人,需要重生,关于降世为人神儿子为罪而死,又活着为赦免罪人,并把他们带到神面前。抑或似乎在这一点上有缺陷,传的是半真理,令人对于那些重要的事一知半解,而又要求他急促地相信悔改,根本没有给人讲清楚要为什么事悔改,或他们应当信什么?

  我们再要问,这种传扬基督能把福音的应用传达给人吗?不只是一部份,乃是全部的──例如召人看见自己并认识自己的真面目,就如神看见他,认识他一样,那就是人乃是一犯罪的受害者,有极大的需要,而且由此而生出来的,就是与神发生错误的关系,也面临悔改接受基督为救主和主的牺牲与结果。抑或似乎在这一点上有缺陷,并掩饰一些缺点,论到福音所要求的,只给一适切的,曲解的印象?例如,这种传扬基督是令人毫不觉得他们在信主之后马上要有当尽的义务吗?抑或叫他们以为他们所作的就是信靠基督为负罪者,并没有体会到他们还要否舍己,让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这种错误我们可以称之为相信主义)抑或令人以为他们能否作的就是奉献自己给基督,以基督为主,并没有体会到他们也必须接受祂为救主(我们称此错误为决志上策主义)?在此我们需要注意,在属灵方面来说,一个人的良心受到感动,但对福音有错谬的反应,因而采取一种有缺陷的宗教习惯,这比一个人根本对福音没有反应更危险,假如你把一个税吏变作一个法利赛人,你就使他的情形不但没有进步,反而更糟糕。

  我们再问,这种传扬基督的方法,能有助于适当严肃的方式来传达福音真理吗?是使人觉得他们真是面临生死的问题?能令他们觉得神之伟大,自己的罪大恶极,有急切的需要,并基督的洪恩吗?能帮助他们体会到,落到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吗?抑或这种传扬基督是如此轻松的、偶然的、惬意的与兴高采烈,以致使听众相信耶稣只不过是在人生中的坎坷时扶一把而已,很难觉得福音乃是有严重后果的一件事?一个人若用这种方法来传福音,这是极其羞辱神,真正损害人,藐视福音,减轻福音的价值。这并不是说当我们谈到属灵之事的时候,就挂上极其严肃的面孔;其实这是再轻薄不过的,这使听众成为假冒伪善的人。所需要的是这个:当我们传基督的时候,应当时常祈祷,求神把祂的伟大与荣耀,并与祂有交通的喜乐,以及离弃神永远下地狱的可怕等思想,放在听众的心中;然后求神叫我们能诚实地,直接地去讲正如我们对这些事所感觉到的。这样我们才真算传福音,而且也真是严肃地去传。

  我们必须藉着问这些问题来试验,并且如果必要时,来改善我们的布道法。原则是:最后的布道法,就是把福音传得最完全的布道法。给福音是从神而来的,并由此而生出的生死问题作清楚的见证,这是完全的布道法。把基督和祂的十字架的福音讲解的极其圆满透彻,并极正确而严重应用这福音的话(道,)单独地针对他们个人的情形发言,这才是完全的布道法。在每种情形中最好的布道法是,你我自己必须要发掘出来。一切有关布道法之辩论,必须依照此原则来决定。目前就说到这里。

第三章 传福音-中

二、什么是福音信息?

  我们要概略地来讨论这一点。简言之,传福音的信息就是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的福音;人的罪与神的恩之信息,人的罪孽与神的赦免,藉着圣灵的恩赐而得到的重生与新生命的信息。这信息是由四个主要的成份构成的。

  (一)福音是关于神的信息。

  这信息告诉我们神是谁,祂的性格是什么?祂的标准为何?祂所求于受造者的。我们是什么?这信息告诉我们,祂是我们的创造者,或福或祸,我们都在祂的监察之下,祂使我们敬拜祂,服侍祂,为祂的荣耀而活。这些真理就是有神论宗教的根基,而且若不明了这些真理,其余的福音信息就无甚意义,也不切实际。论到人完全并时常依赖他的创造主,在此就开始了基督徒的故事。

  在这一点上我们还可以从保罗有所学习。当他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对犹太人讲道时,他用不着提到人是神所创造的事实;他晓得犹太人已经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们有旧约的信仰作为背景。所以他可以立刻开始对他们宣讲基督为旧约盼望的应验。但当保罗对不了解旧约的外邦人讲道时,他就得再追溯回去,从头开始。保罗所开始的,就是神为创造之主,人是神所创造的。所以当雅典人求他解释他所讲的耶稣和复活究竟为何的时候,他首先说到创造者的神并祂为何造人。「创造宇宙……的神……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造出万物……要叫他们寻求神。」(徒17:24以下参看14:15以下)这并不如有些人所说的一篇后来为祂所弃绝的,哲学的辩论,而是有神论信仰的初阶与基本的课程。福音开始就教导我们是神所造的,是绝对依靠祂,神是我们的创造主,在我们申述有绝对的要求。只有当我们学习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们才看出何为罪,只有当我们看出何为罪的时候,我们才能明白由罪得救的佳音。在我们还没有明白神为救赎主的意义之前,我们必须知道祂为创造主是什么意思。对此基要课程若没有多少认识,就根本谈不到罪与救恩。

  (二)福音是关于罪的信息。

  这信息告诉我们,我们是如何不够神的标准;如何有罪,不洁,在罪中不能自拔,现今乃站在神的忿怒之下。这信息告诉我们,所以继续犯罪的原因,乃是我们在天性上是罪人,我们自己不能作什么使自己正直,或叫我们复得神之恩宠。这信息显出我们自己的真面目,正如神看我们一样,教导我们去思想我们自己,如同神那样思想我们一样。这就使我们到自我绝望的地步。这也是必须的步骤。我们若不知道我们需要与神和好并由我们自己的努力是不能达此目的,我们就不能认识救我们脱罪的基督。

  这里有个陷阱。在每个人生活中,都包含着使他不满与羞耻的事。每个人关于他过去某一点事都有些良心不安对己对人不够标准的一些事。所说的危险就是在传福音的工作上我们以刺激人去思想这些事,并使人觉得不舒服而自足,然后就描述基督就是救我们脱离这些事的那一位而根本没有提起我们与神之关系的问题。但当我们说到罪的时候,这正是我们所必要提起的问题。因为在圣经中罪的这个观念就是得罪神,破坏了人与神的关系。若不是在神律法与圣洁之亮光中看到我们的软弱,我们就丝毫不以那些为罪。因为罪不是一种社会性的观念,乃是一种神学性的观念。虽然罪是人犯的,而且许多罪是反社会的,但不能以人与社会来解说罪。我们若不是以神来思想罪;不是以人的标准,乃是以神在我们身上绝对要求的尺度来衡量罪,我们就永远不知道何为罪。

  我们必须明了,人的良心不安和知罪绝对不是同一回事。所以每一个人为他过去所作的错事与软弱而痛苦的时候,就说这个人知道有罪,这是讲不通的。你若因你的失败,或因未能满足你人生的要求而感痛苦,这并不是知罪。如果一个人在此种情形之下求告主耶稣基督,就是为了安慰他,鼓励他,叫他再有自信心,这也不是得救的信心,如果我们所作的这一切是以所感到的需要来提供基督,我们也不是传福音(虽然我们以为是传福音)。(「你快乐吗?你满意吗?你要心中得平安吗?你觉得你失败了吗?你厌烦你自己吗?你需要一位朋友吗?那么就请你来到基督这里,祂要满足你一切的需要……」──正好像主耶稣基督是神话中的教母,或超级的精神病专家。)不是的,我们要在此以外再更进一步。传讲罪并不是利用人感觉到的弱点(这是洗脑者的技巧),乃是以之圣洁律法来衡量他们的生活。知罪的意思并不是一个人觉得自己生活完全失败,乃是一个人知道自己得罪神,嘲弄祂的权威,不以祂为神,反对祂,与神不发生正当关系。传扬基督的意思就是把祂解明为藉着祂的十字架使人与神和好的那一位。信就是靠赖祂的意思,并且惟独靠赖祂恢复我们与神的关系,得祂的恩宠。

  那位真正的基督,圣经中的基督,果然把自己提供为我们的救主,作我们的中保,事实上,祂真赐给我们平安,喜乐,属灵的能力和作祂朋友的特权。但是若以祂为仅是帮助人安慰人,减轻人生之灾祸的基督,就不是真正的基督,乃是被人误解的基督──其实就是一位幻想的基督。如果我们教导人仰望一位幻想的基督,我们就不能指望能得到真实的救恩。因此我们必得注意,不可把属血气以良心不安与厌恶自己的生活当作属灵的知罪,而在传福音上就免去叫人知道自己状况的基本真理──就是他们的罪叫他们与神隔绝,叫他们被定罪,与神为敌,受神的震怒,所以他们当前的需要就是与神恢复关系。

  或许有人问:仅仅良心责备而不安,或觉得人生失败而丧气,与真正知罪的不同标记是什么?这标记有三:

  1. 知罪必要觉得与神的关系的不对:这种错误的关系不仅对邻舍,或对自己的良心与理想,乃是对创造主,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只以需要的意识来解说知罪是不够的;知罪不是任何「需要」的意识,乃是一种特别的需要──就是需要与神恢复关系。知罪是一个人知道自己现在与将来站立在神面前是被弃绝的,遭报的,该受愤怒的,知道这种关系是不能继续下去,因此生出一种愿望,不拘付任何代价,任何条件,也要把这种关系加以改变。知罪或许是觉得自己在神面前有罪,在神眼中看为不洁,悖逆神,或与神远离;但总是觉得不仅是需要与自己或别人,乃是与神恢复正常关系。
  2. 知罪总是包含罪的觉悟:为在神面前所作的特别错行而有罪孽的意识,(如果人要与神恢复关系,他就应当从此回转,除掉诸罪。正如以赛亚特别觉悟到言语上有罪(六:5),与撒该觉悟到他勒索的罪(路19:8)。
  3. 知罪总是包含觉悟罪的可恶性:一个人觉得在神面前完全败坏与邪恶,人有如以西结所说的新心(36:26),也如主所说的重生(约3:3以下),那就是道德的再造。诗篇五十一篇的作者──在传统上认为是大卫在与拔示巴犯罪之后所写──不但承认了特别的罪(1-4节),也承认他天性上败坏的罪(5-6节),求神洗净罪孽与罪污(7-10)。问一个人是否知罪的捷径,就是叫他研读诗篇五十一篇,看他的心是否与大卫说同样的话。

  (三)福音是关于基督的信息──神道成肉身的儿子基督;神的羔羊为罪而死的基督;复活之主的基督;完全救主的基督。

  关于此项信息的宣布兹提两点如下:

  (1)我们传基督的位格不能与祂的拯救之工分开。

  有时有人说,吸引罪人来到基督脚前的,乃是传基督的位格,并非传关于祂的教义。的确,救人的乃是活基督,救赎的教理不拘如何纯正,是不能代替活基督的。但说这话的动机往往是说在传福音上,有关教义的训悔是可有可无,传道人惟一需要作的事,就是尽量描述那位加利利人耶稣,周游四方行善事,然后就保证听众说,这位耶稣仍然活着,能帮助他们解决一切难题。但是这种信息不能叫做福音。事实上这乃是个谜,把人弄的莫名其妙。我们要问,这位耶稣是谁?祂现在的地位如何?这种传道会引起这些问题而不给以回答,这种信息将使有心寻求的人完全不知何所依从。

  其实,你若不知道主的道成肉身,你所讲的历史的耶稣就毫无意义──事实上这位耶稣乃是上帝的圣子,按照圣父的永旨成为人来救人。如果你对赎罪毫无所知,你讲祂的生活也是无意义的──祂如一般世人一样活在世界上,所以祂以人的资格为人死,祂的受苦,祂的死,真是祂背负世人之罪的救赎行动。你若不知道祂的复活,升天与在天上的代求,现在你就不知如何亲近祂──耶稣已经复活,并坐在宝座上为王,要拯救一切承认祂为主的人到底。不用提别的,就这些教义对于福音是非常紧要的。没有这些教义,就没有福音,所有的也不过关于名为耶稣这个人玄惑故事而已。所以,将传讲有关基督的教义与陈明祂的位格对立,就是把神所配合的两件事分开。这实在是很不应当的事。因为在福音上去讲授教义的整个目的,乃是叫主耶稣基督的位格更加明了,使听众清楚地知道我们让他们所接触的这位耶稣是谁。在社交生活中,每当我们介绍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告诉会众关于这人的一些事,并作了些什么;论到主耶稣也是这样。新约告诉我们,使徒传讲教义为的是传扬基督。事实上,若不传讲这些教义你就根本没有福音之可传。

  (2)我们传基督拯救之工不能与祂的位格分开。

  传福音的讲道者与个人布道的人往往犯了这种错误。他们特别注意基督的救赎之死,认为是罪人蒙悦纳惟一充足的根据,他们这样解说召人有得救的信心:「信基督为你的罪而死。」这种解说的结果就是表明基督在过去的救赎之工,与神现在的位格脱节,其实祂过去的救赎之工与祂现在的位格是我们所信靠的整个对象。这样把工作与工作者孤立起来并不合乎圣经。新约中没有叫我们这样去相信的。新约是叫我们信基督自己──乃是相信为罪而死的活救主。严格来说,得救信心的对象不是赎罪,乃是作成赎罪的主耶稣基督,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决不可把十字架及其恩益与十字架的基督分开。因为得基督之死恩益的人,正是相信祂的位格的人,并不只是相信祂的拯救之死,乃是相信祂──永活的救主。保罗说,「信主耶稣基督,你必得救。」(徒16:31)主说,「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

  既然如此,有一件事非常清楚的:就是赎罪范围的问题,在这一点上,与传福音信息的内容无关。……我现在不是问你说,基督是否为过去,现在,及将来每一个人而死。如果你还没有决定,我现在也不是请你在这个问题上表示决定。我在此只是要说,纵使你以为以上所说的是真实的,你在传基督的福音上也不应与以之为错谬的传道所传的相异。

  我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传道人以为对会众说:「基督为每个人死」这句话,是不能证实的,或许是不真实的,他在传福音时就不会这样说,这是很明显的。你在怀特菲或司布真的讲道中找不到这样的话。我的观点是:纵然一个人认为他可以如此说,因为这话是真实的,但当他传福音的时候,他也无此需要,并且没有特别的理由要说这句话。因为正如我们所看出的,传福音的意思就是召请罪人来就耶稣基督,那位活救主,祂藉着祂赎罪之司能赦免并拯救一切信靠祂的人。当传福音时说到十字架就是指说基督的死乃是祂赦罪的根据。而且这所应当说的。根本不必涉及到赎罪范围的问题。

  事实上,新约从未以基督特别为祂而死作为召人悔改的根据。新约召请罪人信靠基督的根据只是因为他们需要基督,又因主是为罪人的缘故而把自己献上,凡接待祂的就得到主为祂百姓而死所得来的一切恩益。新约中普世性及包括一切的应许就是召请人相信,并凡信者得救的应许。(参看太十一28以下;二十二9;路二10以下,十二8;约一12,三14以下,四40,54,七37,十一26,十二46;徒二21,十43,十三39;罗一16,三22,九33,十4以下;加三22;多二11;启二十二17;比较赛五十五1。)我们在传福音上的工作就是尽量忠实地提出新约所着重的。超过了新约的范围以外或曲解新约的观点,或转移新约所着重的,乃是错误的。所以『我们不想把基督的工作与完成工作的基督分开。新约所知道的只是一位永活的基督,使徒所传的福音就是向人高举永活的基督。但是这位永活的基督是死过的基督,传扬祂的时候总也不可离开祂的死,和祂所成就的和好能力。使徒所传信息的重心,就是这位永活的基督并在祂里面为使神人和好而死的功劳……福音使者的工作就是传扬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以上系作者引证邓尼雅各(James Denney)所着之「基督教救赎论」(The Christian Doctrineof Reconciliation, p.287)〕福音不是「信基督死是为每一个人的罪而死,因此也是为你的罪而死,」也不是「信基督死只是为某些人的罪,所以恐怕祂不是为你的罪而死。」福音乃是「信主耶稣基督,祂为罪死,现在祂把自己提供给你,作你的救主。」这是我们向世人所提出的信息。我们的本份并不是叫人信某一个有关赎罪范围的见解;我们的工作乃是把永活的基督指给罪人,召请他们信靠祂。

  卫斯理约翰和怀特菲乔治这两个人,虽然在赎罪的范围上意见不同,但是因为他们明了以上所说的,所以他们在福音上仍然彼此是弟兄。他们对此问题的见解未能影响传福音。二人都满意所传的福音,正如圣经所记载的:那就是传扬「永活的基督,并在祂里面为使人与神和好而死的功劳,」把祂提供给罪人,召请失丧的人来就着得生命。

  (四)最后,福音是吩咐人相信并悔改

  神吩咐凡听见福音的人都要悔改相信。保罗对雅典人说:「……如今神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有人问耶稣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主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约六2)又在约翰壹书三23说:「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悔改与相信乃是神的直接命令,是本份上的事,因此不悔改和不相信乃是新约中最为严重的罪。(参看路十三3,5;帖后二11以下。)本着以上所提的普遍吩咐,普遍救恩的应许就临到一切听从这吩咐的人。「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十43)「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二十二17)「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以上的话都是神的应许,神要永远保证这些应许,不致落空。相信并不仅仅是一种乐观的感觉,悔改也不仅仅是一种悔恨的感觉。相信与悔改都是行动,而且是整个的行动。相信不仅是信任;相信在本质上乃是投靠信赖基督赐给罪人的恩慈应许,并投靠信赖赐应许的基督。照样,悔改也不仅是为过去的事而忧愁;悔改是心意的改变,是否认自己,服侍救主为王的新生命。信任而无信靠,懊悔而无改变,不能叫人得救。「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二19)「但世俗的忧虑,是叫人死。」(林后七10)

  兹提两点,分述如下:

  (1)神的要求不但是悔改也是相信。决志离开罪恶,放弃恶行,试图励行基督的教训,尽力向众人行善事是不够的。热望、坚决、道德与宗教心都不能代替相信。路德马丁与卫斯理约翰在他们相信主很久以前,都曾经这样生活。所以要有信心,必须有知识作为根基:一个人在他实际有信心之前,必得认识基督并祂的十字架和祂的应许。因此,在我们传福音的时候,我们需要着重这些事,为要引领罪人放弃他们对自己的信赖,完全靠赖基督和祂救赎之血的大能,叫他们蒙神悦纳。因为除此之外都不是信心。

  (2)神的要求不但是相信也是悔改。相信只靠基督并祂的死罪人被称为义而蒙悦纳,相信自己的行为记录能招至神的刑罚,若没有基督,就没有盼望,是不够的。福音的知识与纯正的信仰不能代替悔改。然而,若有悔改,就必须有知识作为根基。一个人必须知道路德马丁的九十五条宣言的一条,「当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说:『悔改』,祂是宣召信者整个的生活要悔改,」而且祂也必须知识悔改究竟包括些什么。基督屡次特意声明叫人完全脱离以往的事。「若有人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祂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九23以下)「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自己的性命(就是将这一切放在次要的地位),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33)基督所愿意,祂的百姓的悔改,包含祂完全顺服主在他们生活中的一切要求,并且不予以限制。主知道──有谁比主知道的更详细?──跟随祂的人要维持这种决志,让祂在任何时候都居首位,该是何等的牺牲。因此基督要他们在未有信靠祂之前要彻底思想作主门徒的含义。祂不愿意收一些假装要作门徒的人,祂不在乎广大的,在表面上跟随祂的乌合之众,等到一旦要求他们的时候,就冰消瓦解了。所以,在我们传福音的时候,我们需要照样强调跟随基督所付的代价,在劝罪人对此白白赦免的信息有所反应之前,要严肃地思想跟随主的代价。我们绝对不可掩饰白白赦免是要付一切代价的事实;否则,我们的传福音就是一种骗术。若没有清楚的知识,对基督的要求就没有确切的了解,就没有悔改,因此就没有拯救。这我们奉差遣出去所要传的福音信息。

第三章 传福音-上

  现在我们要从圣经中回答下列四项有关基督徒传福音的责任问题。什么是传福音?什么是福音信息?传福音的动机是什么?传福音应该用什么方式和方法?

一、什么是传福音?

  也许有人以为福音派的基督徒用不着花时间来讨论这个问题。福音派的人士既然总是以传福音为主旨,而且这种着重也是正确的,所以就自然而然地以为我们在传福音上是完全一致的。然而事实上,今天许多关于传福音的辩论所造成的混乱,都是由于在此一观点上缺乏一致性所引起的。这种混乱的根因可用一句话来说明。那就是我们有一个广泛而牢不可破的习惯,以听众所得的效果,而不以所传的信息来解释传福音是什么。

  为了说明此点,让我们看大主教会议在一九一八年教会传福音工作的报告中,对布道所下的定义。「布(传)道乃以圣灵的能力传讲基督耶稣,以致人能藉着祂来信靠神,接受祂为救主,并在祂教会的交通上事奉祂如君王。」

  从各方面来看,这是一个极其优美的定义,这定义说到传福音工作的目的与宗旨,除去许多不适当与使人发生误解的观念。首先,它指出传福音的意思就是传讲一项特别的信息。按着这项定义来说,传福音并不是仅仅教导关于神之存在,或关于道德律的一般真理;传福音乃是传扬基督,祂乃是为了要拯救灭亡的人类,而在世界历史的特别时期中成了人的神之圣子。根据这个定义,传福音也不仅仅是介绍历史上的耶稣的教训与榜样,或有关祂救赎之工的真理;传福音乃是传耶稣基督自己,那位永活的救主并作王的主,按照这个定义,传福音也不是仅仅述说永活的耶稣为帮助人的,为朋友,而不提到祂在十字架上的救赎之工;传福音乃是传耶稣基督,神所安排的仆人,完成祂被派为祭司与君王的职任。「降世为人基督耶稣」应当被传讲为「在神和人中间的一位中保」(提前2:5),祂也曾为罪受苦……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3:18)惟有藉着祂,我们才能信靠神,祂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祂应当被宣布为救主,就是「降世拯救罪人的那一位」(提前1:15),「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耶稣。」(帖前1:10)而且祂是被差遣为王:「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了作死人并活人的主。」(罗14:9)若不宣讲这个特别的信息,就不是在传福音。

  此项定义也说明传福音的意思,就是以特别的应用来宣布此特别的信息。按照这个定义传福音不是把基督耶稣当作一个项目,作孤立的批评性与比较性之研究。按照这个定义来说,传福音乃是传扬基督耶稣及其工作与有罪的男女有关,他们没有神作为他们的父,并在神的忿怒之下祂作为他们的审判者。传是传基督耶稣为他们今世来生的唯一盼望。传福音是劝勉罪人接受基督耶稣为他们的救主,归根来说就是承认他们若没有基督,就必灭亡。不止于此。传福音也是吩咐人接受基督耶稣不但为救主,也是为王,因此在祂教会的团契中服事祂为王,这个团契就是敬拜祂,为祂作见证并在地上为祂工作的一群。换言之,传福音就是发出信靠与转回的呼召;这种呼召不仅是神请人接受一位救主,也是神吩咐人悔罪。若没有这一项特殊的应用,就没有传福音。

  我们现下所讨论的定义,适当地确立了这些重要各点。但在一项基要的事上,误人歧途。在本定义内,在应当有目的子句的地方,放上一个表示结果的子句。假如这个定义这样开始:「传福音就是向罪人传扬基督耶稣,为的是要藉着圣灵的能力,他们才来……」那么就没错可挑了。但这定义并没有这样说。它所说的是十分不同的。「传福音是如此以圣灵的能力来传扬耶稣,以致人要求……」这是以在别人的生活上的效果来解说传福音;这就等于说,传福音本质就是在于产生悔改的人。

  但这是不对的,正如我们以前所说的。传福音是人的工作,但赐给信心是神的工作。每一个传福音的人,目的在求人悔改,那当然是实在的,而且这定义也完全表明传福音的人在他的工作上所渴望的理想;但是一个人是否传福音这问题,不能只以他是否得着悔改的人来解决。在回教徒中间传道的宣教师,他们一生之久也没有看见一个人信主;我们能否因此就说他们没有传?有的传道人,在信仰上根本不是属于福音派的,但藉着他们所说的话(有时听者的了解不是讲者的本来意思),有人真正悔改得救了;我们能否因此说这些传道人毕竟传了福音?我们要回答说,在这两方面都绝对不是的。传福音的结果不在乎人的志愿与意图,乃在乎全能神的旨意。这意思并不是说对于我们对基督作见证上结不出果子,我们都漠不关心;如果没有结果子,我们应当为此事寻求神的面,看到底是为什么。但我们不应当以达成的效果来解说传福音。

  那么究竟应当怎样解说传福音呢?新约的解答很简单。根据新约,传福音就是传讲好消息。是一种传达的工作,在这种工作上,基督徒使自己成为神给罪人恩慈信息的喉舌。不拘在任何环境之下,在大聚会当中,在小聚会当中,在讲台上,或在私人的谈话中,一个人忠实传讲那信息,那就是传福音。神的信息既然是由创造主而来,对背叛世人所发回转并相信基督之愿达其最高点,所以传达此信息包含召唤听者的归正。在此意义上说,如果你不寻求人的悔改信主,你就不是传福音;这一点我们已经看出了。但是事实上说你是否传福音,并不是问是否在你的见证结果上有人悔改。乃是问你是否忠实地传扬了福音的信息。为要完全了解新约所传福音的意义,我们要看使徒保罗论及他自己传福音工作的性质。现在提出三点,分述如下:

  (一)保罗传福音为主耶稣基督所派的代表传福音是特别交托给他的事工。

  「基督差遣我……乃是为传福音。」(林前1:17)现在我们看他怎样因此委托来看他自己。第一、他看自己为基督的管家。他写信给哥林多人说:「人应当以我们(我自己,和我的同工亚波罗)为基督的执事(以那个资格)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传福音责任(即管家之职责)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9:17)保罗看为奴隶被推升到受托的地步,在新约时代总是为一家的管家;他被神认许,把福音交托给他,(帖2:4比较提前1:11;多1:3)他要忠于所交托给他的责任,为一管家,祂必须妥为保管所交托给祂的宝贵真理(正如他以后劝勉提摩太的)参看林前4:2,按照主的训悔来传布福音。他以此管家之职受托的事实,正如他告诉哥林多教会的,意思是「出于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9:16,参看徒20:20,26起;林后5:10起;结3:16起,33:7起)如此管家之职就使保罗传福音的责任更加明显。

  其次,保罗看自己为基督的先锋。当保罗说他自己是「奉派作福音的传道者」时,他所用的名词是先锋(Keryx)。「先锋」就是一个代替别人宣布的人。当他说「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林前1:23)的时候,他所用的动词是讲传(Kerysso),意思是指着报信者所受派的活动,将所告诉给他们的广为宣扬。当保罗说到「我所传的」,与「我们所传的」,并坚称若靠世界的智慧就不能叫人认识神,「神就乐意用人当作愚挫的道理(传讲)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2:4;15:14;1:21)的时候,他所用的名词是所宣之道(Kerygma),意思是并不是宣布的动作(或活动),乃是所宣布的事,宣布的本身,所宣布的信息。保罗自己承认祂不是一个哲学家,不是一位道德家,不是世界上的圣人,只不过是基督的报信者。主已经给他一个当传的信息;因此他整个的事奉就是极其忠实地传达那个信息,毫不更改,毫不删减。他传福音,并不是把它当作人的灼见,需要用时髦的知识学问来加以美化,好使人注视它,他传福音乃是当作,神而来的话,奉基督的名传讲,带着基督的权柄,藉着基督之灵的感力在听众中认为是可信的。保罗提醒哥林多人说,「我到你们那里去……我去是宣传神的奥秘(见证)。」保罗的意思是说他去不是传讲自己,只是传讲神的信息。所以他说,「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意思是说,神差遣我传给你们的就是这个。「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林前2:1-5)报信者的语词更显明了保罗所传福音之可靠性。

  第三、保罗以自己为基督的使者。什么是使者呢?他是君王全权的代表。他不是奉自己的名发言,他乃是代表他的君主发言,他整个本份与责任就是向所遣使之国家忠实传达统治者的心意。保罗两次用过这个名词,都与他传道的工作有关。他在狱中写信说,请为我祷告,「使我得着口才,能以放胆,闭口讲明福音的奥秘,(我为这福音的奥秘,作了带锁链的使者)并使我照着当尽的本份放胆讲论。」他又说,神「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着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参看弗6:19起;林后5:19起)保罗称自己为使者,因他知道当他传布福音事实与应许时,并勉励罪人接受在加略山所完成的和好时,他所传布给世人的,乃是基督的信息。使者的比方正显明保罗所有的权柄,他是代表主。

  如此说来,保罗在传福音上正是主耶稣基督奴仆与管家、喉舌与传达者,发言人与使者。因此,一方面他在面对讥诮与漠不关心时,显出他的勇敢与坚定不移的权柄。另一方面,他拒绝修改他的信息去应付环境。当然这两件事是有关联的,因为只要保罗忠于所托的条件并传讲不多不少正是主要他传讲的,他认为自己就是以基督的权柄发言。(参看加1:8)当他传讲基督所托付他的福音时,他是以基督所派的代表传讲,所以他说话有权柄;人们一定要听他。

  但是传福音收门徒的使命并不仅仅限于使徒。也不仅限于今日的牧师。在集体方面来说,乃是每一个基督徒的使命。所有神的百姓都是被差遣去作腓立比人所作的,「在这世代中好像光明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2:15-16)因此每一个基督徒有神所赐的责任传扬这基督的福音。每一个这样传福音给人的基督徒即为基督的使者与代表者,就是根据神所给他的使命的条件。这教会与基督徒在传福音上的权柄与责任。

  (二)保罗在传福音上的基本工作就是教导有关主耶稣基督的真理。

  保罗为基督的使者的第一要务就是将主权者所交托给他的信息传达过去。他说基督差遣我做什么呢?──「为要传福音。」(林前1:17)福音就是好信息。那就是保罗所传的。保罗声明好消息已经来到世界──这好消息是从神而来。这好消息并不象世人,犹太人,外邦人猜测或盼望的,这好消息乃是全世界所需要的。这好消息,用新约的意义来说乃是「神的话」,保罗也常称之为真理(林后4:2;加2:5,14帖后2:10起),乃是神要拯救罪人的最后启示。福音乃是背叛世界中生命属灵事实的完全显明。

  保罗传的这好消息是什么呢?是关于那撒勒人耶稣的消息。是论到神子道成肉身,赎罪与国度──摇篮,十字架,与冠冕的信息;神如何「荣耀祂的仆人耶稣」(徒3:13)的信息,神使祂成为基督,世人所期待的君主和救主(徒5:31);是论到神如何使祂的儿子成为人的信息,并神如何使祂成为人的圣子作祭司,先知与君王,神如何也使祂成为全世界的审判者,并赐给祂特权──这特权在旧约中是完全属于耶和华自己的──治理,直至众膝屈膝在祂面前,拯救凡求告祂名的人简而言之,这好信息就是:神执行祂的永旨,藉着高举祂的儿子为大罪人的伟大救主而荣耀祂。

  这就是保罗奉差遣所传的福音。这是并有负责性的信息,在为此信息力行之前需要学习,在应用此信息之前需要了解。因此需要将此信息善为教导。所以保罗既然是信息的传布人,他也必须是一个教导者。他认为教导是他蒙召的一部份;他说:「我为这福音奉派作传道的……作师傅。」(提后1:10起)他告诉我们教导对于传福音的工作是基要的;他说「他们传扬祂(基督),是诸般的智慧……教导各人。」(西1:28)在这两节经文中,教导,乃是解释传道。换言之,传福音的人藉着教导方能完成祂的工作。教导人明白福音乃是他的首要责任;传道人务要使福音简明化,每一点都要加以分析,以积极的解说来规定福音的意义,指明福音信息各部份是如何互相连关,详为解说,直至听众明了为止。所以当保罗在会堂里,在大街上,对犹太人或外邦人,对群众或对个人,正式或非正式传时,他所作的就是教导,诸如引人注意,唤起兴趣,陈明事实,阐释意义,解决难题,答覆质疑,并指明福音信息与人生之关系。路加常说到保罗的传道工作是辩驳(徒9:29)或辩论(徒17:2,17),或教训(徒8:11),或劝化(徒18:4)。保罗已称他在外邦人中间的工作主要是教导:「……祂赐给我这恩典,叫我把基督测不透的丰富传给外邦人,使众人明白,这历代以来隐藏在神里的奥秘,是如何安排的。」(弗3:8,9)明显可见,在保罗看来,他为使者的首要任务,就是传达知识──把福音真理安放在心里。对保罗来说,教导真理乃是基本的传福音活动;所以对保罗来说,传福音惟一正确的方法,就是教导的方法。

  (三)保罗在传福音上的终极目的就是使听众悔改相信基督。

  悔改(或言归正)二字在希腊文为(Epistrepho),有时译为「转变」。我们以为悔改是神的工作,从一方面来看,悔改真是这样;但是在三处新约的圣经章节中,当此动词作为「及物动词」使用,而论到改变某人归向神的时候,这动词的主词并不是神,而是传道人。论到施洗约翰,天使说:「祂要使许多以色列人回转归于主他们的神。」(路1:16)雅各说:「我的弟兄们,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转,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途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5:9起)保罗自己告诉亚基帕基督如何对他说:「或差你到他们(外邦人)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或转向)光明,从撒旦权下归向神」并他如何听从了那天上来的异象,就对犹太人与外邦人宣讲,「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徒6:17起)这几处经文说明,使别人悔改转回乃是神百姓的工作,他们要藉着召人悔改相信归向神来完成这工作。

  当圣经如此论到使人悔改,叫人得救为神之子民所完成的工作时,并不是怀疑叫人悔改信的,乃是神的工作这项真理。圣经不过是说:人们的悔改与得救应该是基督徒的目的。传道人应当努力使会众悔改信主;作妻子应当努力叫未信主的丈夫悔改。(林前7:16)基督徒是被差遣叫人,他们在世上为基督的代表,他们不该有较低的目的。所以传不仅是教导、训悔、得头脑知识的事。此处还有当作的事。传福音包括引人对所教导之真理的反应。传福音是彼此交通,为的是使人悔改归向神这不仅是一种报导的事,也是召请。传就是要得我们的同胞归向基督。(参看林前9:19起,彼前3:1;路5:10)我们的主把福音描写为渔人的工作。(太4:19;参13:47)。

  保罗在此又是我们的模范。保罗深知自己为基督所差派,非但藉着教导福音(虽然这是首要的)来开通人的心眼,而且要藉着劝勉并将真理应用在他们的生活中,来使他们归向神。所以他们的主要目的并不仅是散布消息,乃是要拯救罪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一些人。」(林前9:2参看罗11:14)这样在他的传道上有教悔──「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和劝勉──「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林后5:19起)他不但对受派所传并所保守的福音负责任,但他也对那些需要福音的人负责任,因他是奉差遣将福音传给他们,他们若没有福音就要灭亡。(参看罗1:13起)他身为基督的使徒,他就不仅是一个真理的教师;他也是灵魂的牧人,被差遣到世界中去,并不是指责罪人,乃是要爱顾他们。因为他首先是一个基督徒,其次才是使徒;作为一个基督徒,他是一个蒙召爱邻舍的人。就是说无论在任何情形之下,看自己一切所能的,他的本份是要寻求别人的福益。从这个观点来看,他为使徒传福音并建立教会职份(使命)的意义,就是表明这乃是基督召他去完成爱邻舍之律的特殊方法。因此他不能够用一种生硬的,或冷淡的态度对邻舍传福音,以为我已将福音传给你了,信不信由你,还以自己对真理的忠心来原谅自己对别人灵魂的漠不关心。他若有这种行为就是缺乏爱心。他的本份乃是以爱心来传布真理,以爱心当作他渴慕拯救听者的表现与工并。保罗对传福音的态度是:「我所求的是你们,不是你们的财物……我也甘心乐意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林后12:14,15)

  我们自己在一切传福音的工作上都当本此同样精神去做。爱邻舍既是激发并要求我们去传福音,所以传福音的吩咐乃是要我们为基督之故去爱人的特别应用,而且我们必得这样去完成这工作。

  爱使保罗在传福音上有热诚和慈心。他对帖撒罗尼迦人说:「我在你们中间存心温柔……我们既然这样爱你们,不但愿意将神的福音给你们,连自己的性命也愿意给你们,因你们是我们所痛爱的。」(帖前2:7)爱使保罗在传福音上能体谅人,能变通:虽然他断然拒绝改变信息以取悦于人(参加1:10;林后2:17;帖前2:4),但他在福音上尽量避免冲突,不在人接受福音并对福音的反应上留下不必要的困难。他对哥林多人说:「我虽是自由的,无人管辖,然而我甘心作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19起)保罗希望救人,因为他希望救人,所以他不单以传真理给他们为满足;他在可能范围内设法与他们相处,根据他们的处境与他们去一同思想,以他们所能了解的语词来同他们谈话;除此之外,更避免一切会使他们对福音怀成见,反对福音的事,以致在他们的道路上放下绊脚石。在他的热心支持真理上,他总是想到人们的需要与意见。他传福音的目的(甚至在辩论得白热化时)就是要得人的灵魂,使那些他视为邻舍的人悔改,相信主耶稣基督。

  这就是保罗所说的传福音:以爱心作出发点,在世界中作出发点,在世界中作基督的代理人,把福音的真理教导给罪人,以期他们悔改得救。所以,如果我们以此种精神,存此目的去从事传福音的工作,不拘我们是用何种方法去作,我们乃是真的在传福音。

  前面已经看到,如果把传福音解说得太广,以为叫人悔改信主乃是我们个人的责任,这种思想该是多么错谬。我们现在要指出一个相反的错误,就是把福音解说得太窄。这种错误我们也必得避免。造成此错误的方法之一,教会开特殊的布道会来解说传福音──例如举行非正式的聚会,其中有人作见证,唱诗班献诗,在讲道之后召请人签名接受基督,即如举手或站立起来,或走到讲台前。假如我们把举手这种聚会当作教会传福音的责任,或把未信主的人领到这种聚会来,就当作基督徒尽了传福音的责任,那可就大错而特错了,下列各点即可表明。

  (一)第一、除领人参加以上所提之聚会以外,尚有许多其他方法可把福音传给未信的人,以致得着他们。首先我们要提的就是个人布道,安得烈带领彼得,腓力带领拿但业,保罗带领阿尼西母信主。(约1:40起;门10)此外还有家庭聚会与查经团契。最重要的是在地方教会每主日例常的敬拜。只要主日敬拜的讲道是合乎圣经的,那么该敬拜就是传福音的。有人以为传福音的讲道应该是特殊型的讲道,有其特殊体裁与惯例,这是错误的。传福音的讲道就是按圣经讲道,这是按照圣经去传讲所必定要讲的。适当的讲道是解释圣经,并教导人要按照圣经中的原则去生活。但在圣经中的正是神为拯救人全备旨意;圣经都是给基督作见证,一切圣经的题旨都与基督有关。所以,一切适当的讲道都是宣扬基督,而且多少都是直接在传福音。当然,有些讲道是较为着重领罪人悔改。但如果你按照圣经去传讲主耶稣基督,并如何回答罪人与神之关系的种种难题,你的讲道总是传福音的讲道。……如果我们教会把开布道会和传讲福音当作特殊的聚会或特别讲道,根本与平日崇拜不同,那么我们的平时主日崇拜就有了问题。如果我们以为传福音的重要工作,乃在乎平时礼拜的时间以外开特别的聚会,这就证明我们还没有明白,我们的平时主日崇拜到底是为什么。

  (二)第二、试想一个地方教会或基督徒团契,他们都以上述的方法──个人布道,家庭聚会,或在他们平时主日崇拜中传福音──热心于布道工作,但从未举行或参加过像我们所说的那种特殊的布道会。如果我们把举行这种特殊聚会,或支持这样的聚会当作基督徒传福音的唯一本份,那么我们就必须说这个地方教会或团契根本没有传过福音,因为他们避免那种特殊的聚会。这种辩论就好像说凡不住在台北的就不是中国人一样。因为他们不参加这种聚会(其实这种聚会是没有新约根据的),就定他们不传福音的罪,这实在是有点奇怪。那么在新约时代就没有传福音的事吗?

  (三)第三、我们可以说,有见证、诗班和请人到前面来的聚会,未必就一定是传福音布道会,正如一个穿直条西裤,戴着高顶礼帽的人未必就是英国人,要知道一个特殊的聚会是否为传福音的聚会,并不是问在这聚会中有否召请人决志信主,乃是问所传的真理是什么。如果所传的福音内容不够叫会众明白,而召请他们发出反应,那么这个聚会就不能称为传福音的布道会。

  我们提出这些事,并非旨在辩论,而是要澄清思想。我们并无轻视布道会的存心。我们也不是说特别布道会没有丝毫地位;如果这样说,在面临现代世界异教猖獗的今日,诚属愚昧至极。我们只要指出,在传福音的活动尚还有其他的方法,在某种情形下,可以说是更重要的方法。因为神在曾经用了这类的聚会,以致表明看来,布道会似乎构成现在及将来传福音的正常、自然甚而必须的方式。但其实并非如此。没有这类聚会照样能传福音,这聚会对于传福音的工作并不是不可缺少的。不拘在何处,或用何种方法,若存着叫人悔改的心而将福音传达出去,那就是传福音了。我们不能以聚会的方式来解说何谓传福音而是应以所传的内容及目的来解说传福音(传不是制度问题,乃是神学问题。)至于如何评定传福音的各种不同方法之价值,并基督徒对传福音应有多少责任等问题,容后讨论。

第二章 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

  我们在本章研讨的目的,是根据神在救恩中掌权这一公认的前提,来思考基督徒传福音使命的性质。现在,我们需要从一开始就认识到,这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所有的神学主题对粗心大意者都存在陷阱,因为神的真理从来都不是人类所预期的那样;而我们现在的这个论题比大多数更加危险。这是因为,要仔细思考这个论题,我们必须处理一个圣经启示中的二律背反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限的、堕落的心思,比平常更容易误入歧途。

  什么是「二律背反 Antinomy」?《牛津简明英语词典》将其定义为「看似同样合乎逻辑、合理或必要的结论之间的矛盾」。然而,就我们的目的而言,这个定义并不十分准确,应该是「表面上的矛盾」。因为二律背反的整个要点——至少在神学中——在于它不是一个真正的矛盾,尽管它看起来像一个矛盾。它是两个明显的真理之间表面上的不相容。当一对原则并列存在,看似不可调和,但两者都不可否认时,就出现了二律背反。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去相信每个原则,每个都有清晰有力的证据支持,但你却不知道它们如何彼此协调。你能确定它们肯定分别为真,但却无法理解它们如何同时为真。让我举个例子。现代物理学在光的研究中,面临着这种意义上的二律背反。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光是由波组成的,同样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光是由粒子组成的。光如何既是波、又是粒子,这一点尚不清楚,但证据就在那里,所以不能排除任何一种观点而支持另一种观点。然而,两者都不能归结为另一种观点,或用另一种观点来解释;这两个看似不相容的立场必须同时持守,而且都必须被视为真理。毫无疑问,这种必要性使我们爱整洁的头脑备感震惊,但如果我们要忠于事实,那就别无选择。

  如此看来,「二律背反」与「悖论 Paradox」并不相同。悖论是一种修辞手法,一种文字游戏。它是一种陈述形式,好像将两个相反的想法统一起来,或者通过肯定的方式来否定一件事。许多关于基督徒生活的真理都可以用悖论来表达。例如,一本《公祷书》宣告:「事奉神是完全的自由」:人通过成为奴仆而得自由。保罗论到自己基督徒经历中的各种悖论:「似乎忧愁,却是常常快乐的……似乎一无所有,却是样样都有的」;「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林后6:10;12:10)。然而,悖论的要点是,造成表面上矛盾的不是事实,而是文字。矛盾是表达上的,但不是真实的,稍加思考,就能发现如何消除矛盾,并且用非矛盾的方式来表达同样的意思。换句话说,悖论总是可有可无的。我们再来看看上面引用的例子。《公祷书》本来可以说,事奉神的人就不再受罪的辖制了。在《哥林多后书》6:10 中,保罗本来可以说,他的经历中总是夹杂着环境中的愁苦和神里面的喜乐,而且虽然他没有产业,也没有银行存款,但在某种意义上,一切都属于他,因为他属于基督,基督又是万有之主。同样,在《哥林多后书》12:10 中,他本来可以说,当他最感到肉身软弱的时候,主就最加给他能力。与它们所取代的悖论相比,这种非矛盾的言语形式显得笨拙乏味,但​​它们表达的含义完全相同。因为悖论仅仅是你如何运用词句的问题;使用悖论是一种引人注目的语言技巧,但它并不意味着你所描述的事实存在矛盾。

  还应该注意的是,悖论总是可以理解的。演讲者或作家将自己的想法变成悖论,以便使它们令人难忘、并引发思考。但接收信息的人必须能够经过反复思想之后,找到解开悖论的方法,否则在他看来,悖论实际上是自相矛盾的,因此毫无意义。一个无法理解的悖论与纯粹的矛盾在表达上无法区分,因此,纯粹的悖论会被视为纯粹的无稽之谈。

  可是,相比之下,「二律背反」既不是可有可无,也不是无法让人理解的。它不是一种修辞方式,而是在两个事实的陈述之间可以观察到的关系。它不是人为捏造的;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它是无法回避的,也是不可分解的。它不是我们发明出来的,也不是我们能解释明白的。它不是挥之即去的,除非我们故意以假乱真。那么我们该如何对待二律背反呢?我们应当接受这个事实,并尝试与之共存。不要把表面的矛盾看成事情的真相;而应把这种认知归因为我们有限的理解能力;不要把这两项原则视为互相敌对、非得二选一,而要把二者看成是以某种你尚未明白的方式相互补充的。

  相反,二律背反既不是可有可无的,也不是可以理解的。它不是一种修辞手法,而是两个事实陈述之间可以观察到的关系。它不是故意制造的,而是事实本身强加给我们的。它是无法回避的,也是无法解决的。我们并没有发明它,也无法解释它。除非歪曲引导我们得出此结论的事实,否则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摆脱它。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待二律背反呢?——接受它本来的样子,并学会与之共存。不要把表面上的矛盾当作真实的,要把这种矛盾的假象归因于我们理解的局限性;要把这两个原则视为以某种现在我们无法理解的方式相互补充,而不是彼此对立的选择。因此,要小心,不要使它们对立,也不要从任何一方进行与另一方抵触的演绎推理(deduction)——正是出于这个原因,这样的演绎推理肯定是不合理的。(译者注:例如,不能说,既然神预定人得救,因此推理出人没有自由意志;也不能说,既然人有自由意志,因此推理出神没有预定人得救。因为单单根据二律背反的两个原则之一进行演绎推理,必定会与另一方抵触。)每个原则应该被运用在各自的参考范围中——也就是由得出该原则的证据所划定的范围内。要注意两个真理及其各自参照框架之间的联系,并训练自己以一种能让二者和谐共存的方式去思考现实,铭记现实本身已被证明同时包含了这两个真理。这就是对待二律背反的唯一方式,无论是在自然界还是在圣经中都是如此。据我所知,这就是现代物理学处理光问题的方式,基督徒也必须如此对待圣经教导中的二律背反。

  本章我们所关心的特定的二律背反,是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之间表面的对立,或者用更合乎圣经的话来说,是神作为君王的作为和作为审判者的作为之间表面的对立。圣经教导说,作为君王,祂按照自己永恒的目的命令和统治万事万物,包括人的行为(参见创14:8;50:20;箴16:9;21:1;太10:29;徒9:27-28;罗9:20-21;弗1:11等)。圣经还教导说,作为审判者,祂要求每个人为自己的选择和所采取的行为负责(参见太25;罗2:1-16;启20:11-13等)。因此,福音的听众要为自己的回应负责;如果他们拒绝福音,就犯了不信的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约3:18;另参太11:20-24;徒13:38-41;帖后1:7-10等)。 同样,保罗被托付以福音,有责任传扬它;如果他忽视了自己的使命,就会因为不忠而受责罚——「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9:16;另参结3:17起;33:7起)。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在同一本圣经中被并列地教导给我们;实际上,有时是在同一段经文中。例如:「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路22:22;参徒2:23)因此,这两者都由同一个神圣权威向我们保证的,所以两者都是真实的。由此可见,它们必须被结合在一起,而不能相互对立。人是一个道德责任主体(responsible moral agent),虽然他也受到神的主宰;人受到神的主宰,虽然他也是一个道德责任主体。神的主权是一个现实,人的责任也是一个现实。这就是我们所揭示的二律背反,我们必须以此为基础来思考传福音。

  当然,对于我们有限的头脑来说,这件事是无法解释的。这听起来像是一个矛盾,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抱怨它太荒谬了。保罗在罗马书第9章注意到了这种抱怨:「这样,你必对我说,祂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罗马书 9:19)。如果神作为我们的主,命定了我们所有的行为,那么祂又作为审判者定我们的罪,怎么能是合理或正确的呢?请注意保罗是如何回答的。他并没有试图证明神这种行为的合理性;相反,而是斥责了这种问题的态度:「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反对者必须明白的是,作为一个受造物和罪人,他根本没有资格挑剔神所启示的方式。受造物无权向他们的创造者抱怨。保罗继续说,神的主权是完全公正的,因为祂对待所创造之物的权利是绝对的(罗马书 9:20-21)。在这封书信的前面,他已经表明神对罪人的审判也是完全公正的,因为我们的罪孽理应受到祂的惩罚(罗马书 1:18ff., 32; 2:1-16)。他会告诉我们,我们的职责是承认这些事实,并敬拜神作为君王和审判者的公义,而不是去推测祂的公正主权如何与祂的公正审判相一致,更不能因为两者之间的关系对我们来说太难了,因此质疑其公正。我们的推测不是衡量我们神的标准。造物主已经告诉我们,祂既是主权之主,又是公义的审判者,这对我们来说应该足够了。为什么我们还要犹豫是否相信祂的话呢?难道我们不能相信祂说的话吗?

  无论如何,当我们在神的话语中发现这类奥秘时,不应该感到惊讶。因为创造者是不可能被祂的受造者揣摩明白的。一位神如果能被我们完全理解,而且关于他自己的启示,对于我们又没有什么奥秘之处,那这位神就只是有人的形象而已,因此是人幻想出来的神,根本不是圣经中的神。因为圣经中的神是这样的:「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55:8)。我们现在所遇到的二律背反,只是圣经中所记载的其中之一。我们应当确实知道,所有的二律背反,都在神的心意与旨意中得到和谐,我们也盼望在天上我们自己也要明白这些奥秘。但是同时,我们应该寻求如下智慧:(1)在每种情况下,对表面有冲突的两项真理都持有同等的重视;(2)使二者按圣经所设定的关系结合在一起;(3)承认我们无法指望能在今世解开这个奥秘。

  无论如何,当我们在神的话语中发现这类奥秘时,不应该感到惊讶。因为造物主对于祂的创造物来说是不可理解的。一位可以被我们完全理解的神,一位祂的自我启示中对我们没有任何奥秘的神,只是一个按人的形象创造的神,因此只是一个想象中的神,根本不是圣经中的神。因为圣经中的神是这样的:「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以赛亚书 55:8-9)。我们现在所面临的二律背反,只是圣经中众多二律背反中的一个。我们可以肯定,它们都能在神的心意和旨意中得到调和,也可以盼望在天堂里我们自己也能理解它们。但与此同时,我们的智慧是,在每种情况下都同等重视这些表面冲突的真理,把它们放在圣经本身所设定的关系中,并承认这是一个我们无法期望在今世解决的奥秘。

  这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简单。因为我们的心智不喜欢二律背反。我们喜欢将一切都整理成井然有序的知识包裹,剔除所有的奥秘,没有悬而未决的问题。因此,我们会受到诱惑,试图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从思想中排除二律背反:为了其中一个真理的所谓利益,为了维护神学体系的整洁,压制或抛弃另一个真理。在眼前这个问题上也是如此,我们面临的诱惑是,通过强调某一个真理的方式来削弱和损害另一个真理:以某种排除神主权的方式来强调人的责任,或者以某种消除人的责任的方式来宣扬神的主权。这两种错误都需要防范。因此,值得反思这些诱惑是如何在传福音中出现的。

  首先,第一个试探是单单关注人的责任。正如我们所见,人的责任是一个事实,而且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实。人对造物主的责任,的确是他生命的基本事实,无论如何认真对待都不为过。神把我们创造成道德责任主体,祂不会把我们当作别的存在来对待。祂的话语是针对我们每个人的,我们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回应方式负责——留心或无视、信或不信、顺服或悖逆。对神启示的回应,是我们无法逃避的责任。我们生活在祂的律法之下,必须为我们的人生向祂负责。

  人若没有基督,就是一个背负罪债的罪人,应当为违反神的律法向神负责。这就是他需要福音的原因。当他听到福音的时候,要为自己对福音所作的决定负责。福音把生与死的选择摆在他面前,这是任何人所能面对的最重大的选择。当我们向一个尚未归正的人传福音时,他很可能在没有完全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的情况下,试图对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视而不见,从而为自己对此事不屑一顾辩解。因此,我们必须运用一切正当的手段,使他意识到他所面临的选择的严重性,并且敦促他不要以不负责任的态度对待如此严肃的问题。当我们宣扬福音的应许和邀请,并向罪人传扬基督时,我们的任务之一就是一再强调,他们应对神恩典的好消息作出的反应负责。传道人无论怎样强调这点都不为过。

  照样,我们自己有责任让人明白福音。基督给祂门徒的命令是:「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28:19),主说这话是以门徒为祂的代表的身份说的;这是基督的命令,不光给了使徒,也给了全教会。传福音是每个基督社群和每个基督徒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都奉命尽忠职守,传扬福音,用我们一切的才干和努力把福音传到地极。所以基督徒必须时刻鉴察自己的良心,问自己:我是否在传福音上竭尽所能?因为这份责任也不是能大事化了、小事化了的。

  所以,我们想到人的责任时,确实必须严肃以对,因为它既影响到传道人,也影响到听福音的人。但我们不能因此把对神主权的思考从我们心中扫除。虽然我们必须时时谨记传福音是我们的责任,但我们绝不可忘记救人的乃是神。使人听福音,叫人信基督的乃是神。我们传福音的工作,是祂用以达到此目的的工具,但拯救人的能力不在乎工具:能力乃是在使用工具的神手中。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可忘记这一点。因为,当我们传福音的时候,如果我们忘记了使之发生果效的是神的绝对主权,我们就会以为保证传福音的果效是我们的责任。如果我们忘记了只有神能赐下信心,我们就会以为人的悔改终归不在乎神,乃在乎我们,而决定性的因素在乎我们传福音的方式。并且,始终贯彻这种思路,必会领我们进入歧途。

  让我们来思想一下。如果我们不仅是单纯传扬基督,而且把传福音当成工作且是为了产生信徒——不仅是忠心传福音,而且追求成功──那么我们传福音的方法就会是重实效、多算计的。我们就会总结说,我们在个人布道与公开布道两方面的基本装备有二:我们不但需要清楚掌握福音的意义和应用,也必须知道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技巧来引发回应。所以去尝试开发这种技巧是我们的本份。而且,我们也当本着批判的标准,不仅在所传的信息,也在得可见的果效,去评估我们自己和他人的传道方法。如果我们自己的努力没有果效,我们就会说我们所用的技巧还需要提高。如果有果效,这就证明我们所用的技巧是对的。我们也会把传福音看作是我们和福音对象之间意志力的战斗,斗争的胜利在乎我们发射出足够分量的、预计有果效的「炮火」。这样,我们传福音的哲学就与洗脑的哲学极其相似了。当这种相似性被断言为事实时,我们就无法反驳说这这种传福音的观念是错的。因为,如果“生产”信徒真是我们的责任,那么这种传福音的观念就没错了。

  这向我们表明了忘记神主权的实际意义的危险性。承认我们有责任积极传福音是对的。渴慕不信者悔改归主是对的。想往讲出清楚而有力的福音信息也是对的。如果我们不管悔改人数的多寡,对于所传的基督是否进入人心也毫不在意,那么我们一定出了问题。但是,如果我们要求自己所做的超过神所要的,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认为自己要负责保证人的得救,又要全靠我们自己的努力和技巧去成就只有神所能的,这也是不对的。这样做就是擅越圣灵的职分,并高举自己作为重生的代理人了。我们必须明白这一点:『只有让我们对神主权的知识来管制我们计划、祷告和服事祂的方式,我们才能避免犯这个错误』。因为只要我们在哪里不专心倚靠神,我们就不免在哪里倚靠了自己。自力更生的精神会阻碍传福音。然而,这也是在使人归主的工作上,忘记神的主权的必然结果。

  然而,与之相对的一个试探就是:单单关注神的主权。

  有些基督徒的思想总是被神的主权占据。这个真理对他们来说意义重大。也许这是突然临到他们的,并且带有极大启示的力量。他们会说这在他们的观点引发了极大的改变;这激变带给他们整个个人的宇宙观新的中心。他们曾以为人是宇宙的中心,而神在外围。他们曾以为在神创造的世界中,神是所有事件的观望者,而不是主宰。他们曾以为每种情况的大局掌握在人手中,而不是神的计划中,他们也曾认为人类的幸福是创造中最有趣、最重要的事,神也是全然为了他们的幸福而创造世界。但如今他们明白了,这种以人为中心的看法是有罪的、不合乎圣经的;他们从一个角度发现,圣经全部的目的就是要推翻这种看法,就像《申命记》、《以赛亚书》、《约翰福音》以及《罗马书》,差不多每一章内都是粉碎这种思想的;他们还意识到,神今后必须成为他们思想和关注的中心,正如祂在自己的世界中就是现实的中心一样。现在他们感受到了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那有名的第一条回答的力量:「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荣耀神,以祂为乐、直到永远。」现在他们知道,得到神所应许的幸福之法,并非以它本身为目,而是每天全神贯注寻求神的荣耀,遵行祂的旨意,通过日常生活的高山低谷和风风雨雨证明神的大能,在这一切中忘掉自己。他们知道,不论今世或来生,今后要他们专注的是神的荣耀和颂赞。他们知道自己存在的全部目的,就是要尽心尽力,一生敬拜神,高举神。所以在一切境况中,他们所关心问题只有一个:「如何能使神得最大的荣耀?在这些情况下,为了使神显大我应该做什么?」

  在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知道,虽然神使用人作为成就祂目的的方式,但归根结底靠的并不是人自己;反而,一切都是靠那位兴起人遵行祂旨意的神。他们也知道,在神的仆人们尚未出场之前,神早已开始管理一切,而且祂还要继续管理,并藉着他们所做的每件事来完成祂的旨意,不但藉着他们个人的成功,也藉着他们的错误和失败。所以他们知道,绝对不需要像乌撒那样为神的约柜而忧虑、惧怕,因为神会保守祂自己的工作。他们知道,自己绝对不需要犯乌撒那样凡事包揽的错误:因为害怕一事无成而用神所禁止的方法去作神的工(乌撒犯了民数记4:5处的禁令,参撒下6:6-7)。他们知道,既然神永远掌权,他们就绝对不需要惧怕神会因为他们按照神所指派和界定的方式去服事祂而使神受到任何亏损。他们知道,任何其他想法实际上就是否认神的智慧,或否认神的主权,抑或两项都否认了。他们还知道,基督徒绝不可以为神若没有他们是不行的,或在行为上表现神非需要他们不可。差遣人并喜悦与人同工的神,就算没有人也能作成那工。他必须准备好在神为他所安排的工作上摆上自己、任神使用;但他决不能以为如果神把他放在一边而使用别人,教会就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无论何时,他都不会让自己有这种想法:「没有了我和我所做的工作,神的圣工就完蛋了」──因为这是无稽之谈。没有你和我,神就会受亏损,永远没有这样的事!那些开始认识神主权的人明白了这一切,就在他们在为神所做的一切事工上隐藏自己。他们努力使自己衰微,并在他们的行动上承认为主作工的果效完全在乎神,而不在乎他们自己,这些都成为了他们如此相信的实际见证,见证神的伟大和全然掌权。到目前为止,他们都是对。

  可是,他们受困于以上所讨论内容的反面试探。当他们为了荣耀神,热心地承认神对恩典有主权,并否认自己的工作对神来说是不可缺少的时候,他们很容易忽视教会有传福音的责任。这试探让他们如此推论说:「我同意这世界是一个犯罪的世界,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做得越少,最终神介入来恢复世界如此情形的时候,祂所得的荣耀就越大。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让把主动权留给神自己。」因此,他们很容易质疑一切传福音的活动,好像无论是有组织的或是个人的,都在本质上无法避免地高举人自己。他们惶恐自己跑在神的前头,也觉得最紧迫的就是要避免犯这种错误的可能性。

  关于这种思维方式,也许早在二百年前就有一个牧师互助会主席提供的经典案例。当克理·威廉(William Carey)在牧师互助会会议上讨论创立一个宣教士差会时,这位老牧师说:「坐下吧,年轻人。神若喜悦外邦人悔改得救,祂就能这样做,根本用不着你我的帮助!」他认为主动出去为基督寻找万国万民的想法是不合宜的,甚至是僭妄的。

  现在,在你要定那位老人的罪之前,请三思而后行。他并非完全不明理。至少,他明白「救人的乃是神」这一真理,神按着自己的旨意救人,祂在这事上不听凭人的意志。他也明白我们绝不可以为神没有我们的帮助,就会束手无策。换句话说,他已学会完全认真对待神的主权了。他的错误是没有以同等的认真态度对待教会传福音的责任。他忘记了神救人的方法,就是差遣祂的仆人出去传福音,而且为这个目的,教会被差遣往普天下传福音。

  但这是我们万万不能忘记的。基督的命令意味着,我们都应当将我们一切的才干和努力奉献给使福音广传的事工中,以各种可能的方式让每个可能的人知道福音。因此,对传福音的漠不关心和毫无作为,总是无可推诿的。如果我们引用神主权的教义以减轻传福音的紧迫性、即时性、优先性和强制约束性时,这教义就是被大大地误用了。没有任何一个显明的真理是可以用来掩饰罪的。神没有教导我们祂主权的真实,以至于使之成为我们忽视祂命令的借口。

  在主所讲按才干分银子的比喻中(太25:14-30),那些「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就是把主人所托付给他们的财物,合法地最大化使用以加增主人的收益。把自己才干埋藏起来的仆人,除了把主人的财物原封不动保存以外,一事无成,对自己的良善、忠心深信不疑,但祂的主人却说他是「又恶又懒」、「无用的」。因为主所赐给我们的,我们必须加以使用;仅仅藏起来是不够的。我们可以把这个比喻应用在传福音的托付上。主已将救恩的真理告诉我们,不是仅仅叫我们保守这真理(当然我们一定要保守这真理),而且更重要的是传扬这真理。灯不可藏在斗底下,灯的用处是发光、是照亮;我们的本分是确保让这灯发出光来。主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太5:14-16)。因此,凡不尽自己所能传福音的,就没有好扮演耶稣基督又良善又忠心仆人的角色。

  那么,这里有两个对立的陷阱:两害相权取其轻。倾向任意一方都可归结为只看到一部分,也就意味着看不到另一部分;倾向任何一方也表明我们未能正视圣经中人的责任与神的主权的二律背反性。这两个陷阱都在警告我们,不可使这两项真理互相对立,也不可令其中一项真理在我们的心思意念中模糊或蒙蔽另一项真理。这两个陷阱也在警告我们不可走极端。如果我们这么做,我们末后的景况可能就不如从前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就是要从左右为难,进退维谷的处境中,找到一条出路吗;换言之,就是要避免走极端。怎么才能做到呢?我们的本分就是尽全力相信这两项教义,并时常把这两项真理摆在我们面前,使之引导和管理我们的生活。

  现在,我们要遵照这个真理往前行。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要按照圣经,完全地、认真地来对待这两项教义,在两者于圣经中积极的关系里看待他们。我们不可使二者互相对立,因为圣经里不是这样的。我们也不可根据其中之一来限制、修改,或淡化另一方,因为圣经也不是这样传达的。圣经所作的,就是以最强烈、最明确的措辞来断定这两项并行的绝对真理;因此,这就是我们在自己的思想中必须采取的立场。曾经有人问司布真,他可否让这两项真理握手言和。他回答说:「我不会这么做;我从来不需要让朋友和好。」朋友?——是的,朋友。我们必须把握住这一点。在圣经中,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并非彼此为仇。它们不是彼此不和的邻居;它们彼此之间并非处于永无止息的冷战中。它们是朋友,二者互相合作。我盼望接下来关于传福音的论述,能帮助读者对这一点有清楚的认识。

第一章 神的主权

  我不打算花时间向你证明神在祂的世界掌权这一普遍真理。这没有必要;因为我知道,如果你是基督徒,你已经相信这个真理了。我怎么知道的呢?因为我知道,如果你是基督徒,你就会祷告;承认神的主权,是你祷告的基础。你会在祷告中为某些事祈求并感恩,为什么呢?因为你承认神是你已有的一切美好事物,以及你所盼望将来的一切福分的创造者和源头。这是基督徒祷告的基本哲学。基督徒的祷告并非试图摇动神的手,而是谦卑地承认自己的无助和倚赖。当我们跪下祷告时,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不归我们掌控;因此,我们无法通过自己的能力和自力更生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我们为自己和他人渴望的各样美事,都必须向神寻求、仰赖神手的赏赐。如果这对我们的日用饮食都是真实的(主祷文教导我们的确如此),属灵的益处就更是如此。无论我们后来在争论中可能被引导去说什么,这个真理在我们切实祷告时都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实际上,我们每次祷告时所做的,都是在承认自己的无能和神的主权。所以,基督徒祷告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证明他相信神的主权。

  同样,我也不打算花时间向你证明神在救恩中的主权这一特殊真理。因为你也已经相信这点了。有两个事实表明这一点。第一,你感谢神使你归正。你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你内心知道,这一切都是神做成的。你并没有拯救自己,是祂救了你。你的感恩本身,就是承认归正并非自己的功劳,而是祂的工作。你不会把自己受到基督教的影响归结为偶然或意外。你不会把自己参加基督教会、听到基督教福音、拥有基督教朋友,甚至可能有一个基督教家庭归结为偶然或意外;你不会把圣经落在你手中、看到自己对基督的需要并信靠祂作为你的救主归结为偶然。你不会把自己的悔改和相信归功于自己的智慧、谨慎、合理的判断或良好的常识。也许,在你寻找基督的日子里,你曾竭尽智谋、努力研究、博览群书、殚精竭虑,但这些努力并没有使你的归正成为自己的功劳。你亲近基督时的信的行为是你的,因为你做了这件事;但这并不意味着你拯救了自己。事实上,你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救了自己。

  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你会为自己过去在福音信息面前的盲目、冷漠、刚硬和逃避感到自责,但你不会因为最终被坚持不懈的基督征服而沾沾自喜。你决不会梦想把得救的功劳分给神和你自己。你从未想过,你得救的决定性因素是你而不是神。你从未告诉过神,虽然你很感激祂赐给你的蒙恩之道和机会,但你意识到必须感谢的是自己,而不是祂,因为你回应了祂的呼召。一想到要用这样的方式与神交谈,你的内心就感到厌恶。事实上,你对祂赐下信心与悔改的感谢,真诚程度绝不亚于感谢祂赐下一位可以信靠和转向的基督。自从你成为基督徒以来,你的心一直以这种方式引导你。你将你得救的一切荣耀都归于神,并且你知道,如果你拒绝感谢祂领你归信,那就是一种亵渎。因此,当你如此思想自己的归正,并为你的归正感恩,就是在承认神恩典的主权。而世界上每一个基督徒也同样如此。

  在这方面,思考1784年12月10日(这个日期记录在卫斯理的日记中)查理·西面(Charles Simeon)与约翰·卫斯理的谈话颇有启发:

「『先生!我知道您被称为亚米念主义者;而我有时被称为加尔文主义者;因此,我想我们可能要拔刀相见了。但在我同意开战之前,请允许我问您几个问题。……请问,先生,您是否觉得自己是个堕落的受造物,堕落到若非神首先把意念放在您心中,您就永远不会想到转向神?
『是的,』那位老将说,『我确实如此。』
『那么,您是否完全绝望,知道自己无法靠任何行为使自己蒙神喜悦,只盼望通过基督的宝血和义得救?
『是的,惟独通过基督。』
『但是,先生!就算您最初是被基督拯救的,难道您后来不需要以某种方式靠自己的行为来救自己吗?
『不,我必须从始至终都被基督拯救。』
『那么,就算您最初是被神的恩典改变的,难道您后来不需要以某种方式靠自己的力量保守自己吗?
『不。』
『那么,您是像婴儿依偎在母亲怀中那样,时刻需要被神托住吗?
『是的,完全一样。』『而且,是否您所有的盼望都在乎神的恩典与怜悯,以保守您进入祂的天国?
『是的,我在祂之外毫无盼望。』
『那么,先生,请允许我收刀入鞘吧。因为这就是我的全部加尔文主义:这就是我的拣选、我的因信称义、我的最终坚忍:事实上,这就是我信仰的实质,也是我持守的全部。因此,如果您愿意,我们与其在术语和措辞上寻找争论的根据,不如真诚地在同意的事情上联合起来。』」( Horae Homileticae, Preface: i.xvii-xviii)

  你承认神在救恩中的主权,还有第二种方式:你会为别人的归正祷告。请问,你是如何为别人代求的呢?你会仅仅祈求神将他们带领到一个不必倚靠神、就可以拯救自己的地步吗?我想你不会的。我认为你会用很直接的措辞,求神直接、果断地拯救他们:求祂开启他们的悟性之眼,软化他们刚硬的心,更新他们的本性,感动他们的意志来接受救主。你求神在他们心中做成一切得救所必须的事情。你绝不会在祷告中强调,你并没有求神实际带领他们归信,因为你认识到那是祂办不到的事情。根本不是那样!当你为未信者祷告的时候,你的祷告是基于这样的假设:神有能力让他们归信。当你祈求祂这样做时,你祈求的信心建立在确信祂能做成你所求之事的基础上。实际上,神的确如此:激发你代祷的这种信念,乃是圣灵在你心中写下的神自己的真理。那么,在祷告中——基督徒在祷告时是最理智、最有智慧的——你知道拯救人类的是神;你知道使人转向神的,是神吸引他们归向自己的恩典之工;而你祷告的内容,正是由这种认识决定的。因此,通过你的代祷行动,就像你为自己的归正感恩一样,你承认并宣认神恩典的主权。而世界各地所有的基督徒也是如此。

  教会中长期存在一个争论,即神是否真的是人类行为和得救信心的主宰。上述内容向我们展示了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场争论。情况并不是看起来的那样,因为并非有些基督徒相信神的主权,而另一些人持相反的观点。事实是,所有的基督徒都相信神的主权,但有些人没有意识到自己相信,并且错误地以为、并坚持自己拒绝了它。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奇怪的现象呢?根本原因和教会中大多数错误的起因相同——理性主义猜测的侵入、对系统性一致的狂热、不愿意承认奥秘的存在、不接受神比人更有智慧,并且因此将圣经屈从于所谓的人类逻辑的要求之下。许多人看到圣经教导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却看不出——事实上,人也无法看出——这与神对这些行为的主权如何一致。他们不愿意像圣经那样,让这两个真理并存,而是急于得出结论,断定为了坚持人类责任的圣经真理,他们必须拒绝同样符合圣经、同样真实的神主权的教义,并且曲解大量教导这一教义的经文。这不足为奇,那种通过剪除奥秘来简化圣经的欲望,是我们败坏心思的天然产物,即便好人也会沦为它的牺牲品。因此才会有这场持续不断、令人烦恼的争论。然而,讽刺的是,当我们问到双方如何祷告的时候,就会发现那些声称否认神主权的人,实际上和那些肯定神主权的人同样坚信神的主权。

  那么,你是怎样祷告的呢?你向神祈求你日用的饮食吗?你为自己的归正感谢神吗?你为别人的归正祷告吗?如果答案是「否」,我只能说我认为你还没有重生。但如果答案是「是」——那么,这证明无论你过去在这个问题的辩论中站在哪一边,你内心对神主权的坚信并不比别人少。站着的时候,我们可能会为此争论;但跪下的时候,我们都意见一致。现在,我把这个我们的祷告所证明的一致共识,作为我们讨论的出发点。

前言

推荐

  在1973年《认识神》一书的出版使J. I. 巴刻成为福音派明星之前,他已经为福音派读者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巴刻善于简明有力地探讨关键的主题,常常用三四章的小册子,公正地、直接地回应那些需要冗长沉闷的书卷才能覆盖的话题。「以神为中心」的号召,早在约翰·派博的《渴慕神》,或甚至巴刻自己的《认识神》之前,就已出现在巴刻为再版的约翰·欧文《基督为谁而死》所写的简短引言中。面临对圣经的信仰危机,他以小册子《「基要主义」和神的话语》作出了回应。而1961年7月,您现在手中的这本《传福音与神的主权》面世了。

  这个书名完美地总结了内容,又吸引读者。各种各样的人都被这个简洁的书名吸引,来阅读《传福音与神的主权》。你对传福音感兴趣吗?本书用既简单、又严谨的神学术语,直接地解释什么是传福音、为什么需要传福音。这将帮助你更好地传福音。

  你对神主权的教义感兴趣吗?这本书适合你。巴刻用最基本、但又渊博的方式,回答了这个简单的问题:「如果神掌管一切,我们为什么还要做什么?为什么还要工作?为什么还要祷告?特别是,为什么还要传福音?」

  巴刻如此清晰地、合乎圣经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这使本书适合那些开始思考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如何调和的读者。我经常向那些对于如何看待祷告、宣教、奉献——以及任何我们的努力容易与神自己的必要作为错误对立的领域——感到困惑的忠心基督徒推荐本书。巴刻向我们介绍了清晰的真理,以模范的谨慎使用圣经,并为我们提供了恰到好处的例证和应用。

  在本书中,二律背反与悖论被区分开来,对立面得到了清楚的解释,没有廉价肤浅的神学论点。巴刻坚持认为,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是不需要调和的教义。相反,它们是巴刻所称的「朋友」

  在这本书中,巴刻优雅地假定大家意见一致、带领我们放下过去的分歧,再次一起思考圣经和圣经中的神。虽然本书写于近五十年前,但却历久弥新。《传福音与神的主权》是怀着温暖的基督徒经历而写的,也假定读者怀着对神同样的情感阅读。在本书中,猜测逐渐消退,信靠逐步增加。随着这一切的发生,我们将发现自己成为更忠心、也更频繁的传福音者。

  如果你想分享这种经历,那么请像无数其他读者所做的那样,像我所做的那样,也像这些年来我给过此书的许多人所做的那样:祷告,然后继续阅读。

马克·德弗Mark Dever
华盛顿特区国会山浸信会主任牧师

序言

  以下论述的核心部分,是1959年10月24日在伦敦跨校园基督徒联会宣教预备会议上发表的演讲。为了使其具有更广泛的用途,本书进行了扩展。它的起源和主题的实践性,决定了它的讲道式风格。

  为避免误解本书的目的,我首先要说明它不是什么:

  • 它不是当今传福音行动的蓝图,尽管它列出了制定任何传福音策略的相关原则。
  • 它不是对当前关于现代传福音方法之争的贡献,尽管它提供了解决该争议的相关原则。
  • 它不是对任何个人或群体的传福音原则的批评,尽管它提供了评估所有传福音活动的相关原则。

  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呢?它是一段基于圣经的神学推理,旨在澄清神的主权、人的责任和基督徒的传福音本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而最后一项是它的正题;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只在与传福音有关的范围内进行探讨。这篇论述的目的,是为了消除某些领域中普遍存在的误解——即对神绝对主权的信心会阻碍完全承认和接受传福音的责任,并且表明,相反,唯有这种信心才能赋予基督徒完成传福音使命所需的力量。

  请不要以为我所讨论的所有问题,都是在试图建立某种「校园团契正统信仰」。在团契的信仰基础中,已经阐明了「校园团契正统信仰」的界限。在这些界限之外,用约翰·卫斯理的话来说,团契成员可以自由地「思考和包容  think and let think」,对于任何主题的任何意见,都不能被视为唯一允许的。就现在要讨论的主题而言,团契的一些成员可能会与本​​书作者有不同的看法。然而,同样地,作者也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当他认为自己的观点符合圣经、切合实际、并在严格意义上具有造就意义时,不应期望他会掩饰这些观点。

J.I. 巴刻

引言

   无论何时何地,基督的仆人都肩负着传福音的使命,我盼望本书能成为完成这一使命的激励,也盼望它能起到进一步的作用。目前在基督教的圈子里,对传福音的方式方法存在许多反思和争论。我想谈谈传福音所涉及的属灵因素,并盼望我所说的有助于解决当前的一些分歧和争论。

   传福音是我要讨论的正题,而我将从神主权的角度来谈论它。这意味着我只在有助于正确思考传福音时,才会讨论神的主权。神的主权是一个广泛的主题:它涵盖了圣经中神作为全地之主和君王的各个方面,祂是「凭己意行作万事的」(弗1:11)那一位,祂引导每一个过程、安排每一个事件,以成就祂自己的永恒计划。要全面探讨这个主题,我们所要深入研究的不仅是神的护理,还有预定论和末后之事的奥秘,而这超出了本书能做的、或需要做的。在本书中,我们唯一关注的神主权的方面,就是神在恩典中的主权:祂以大能的作为,藉着基督把无助的罪人带回归向祂自己。

   在考察神的主权与基督徒的传福音责任之间的关系时,我有一个特定的目标。今天,人们普遍怀疑,坚信神绝对主权必然会削弱人的责任感。有人认为,这种信心对属灵健康是有害的,因为它会滋生出一种自满的惰性。特别是,有人认为它会削弱传福音的动力,剥夺福音所传的信息。这种假设似乎是:除非你愿意在传福音时假装神主权的教义不是真的,否则你就无法有效地传福音。我将努力证明,这是无稽之谈。我还将进一步说明,相信神在治理和恩典中的主权,不但不会阻碍传福音,反而是维持传福音的唯一力量;因为如果我们要勇敢地、持久地传福音,不被暂时的挫折吓倒,惟有神的主权才能给予我们所需的韧性。因此,传福音不会因为相信神的主权而被削弱,反而会因为缺乏这种信心而软弱无力、难以持久。我盼望在接下来的讨论中,这一点会变得清晰起来。

第廿二章 神的充足-下

谁能控告我们?

  第三、「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

  保罗的第三个问题所表达的观念是:任何指控都不能剥夺我们的继承权。为了表达这个观念,保罗向我们指出了神作为我们至高捍卫者的充足性,祂对我们的称义判决承诺是决定性的。

  保罗用前两节经文抗衡基督徒对逼迫和贫穷的恐惧,用这一节来抗衡对被神弃绝的恐惧。有两种病态的良心:一种是对罪认识不够,另一种是对赦免认识不够,保罗现在针对的是第二种。他知道,基督徒的良心在压力下多么容易陷入病态,尤其是基督徒不断被《罗马书》7:14-25中不断犯罪和失败的现实提醒的时候。保罗也知道,基督徒的盼望在疑虑中多么难以使人心喜乐,只要他仍然怀疑自己作为称义信徒的安全性。因此,作为概述基督徒对「这些事」应该说什么的下一步,保罗直接指出,不必惧怕目前的称义可能只是暂时的,将来可能会因生活的瑕疵而失去。没有一个基督徒对这种恐惧是完全陌生的。

  保罗从来没有否认基督徒会失败和跌倒,有时甚至很严重;他也没有怀疑,想起自己成为基督徒后所犯的罪,要比回忆信主之前最严重的道德过失更为痛苦,这是所有的真基督徒都知道的,也是他自己《罗马书》第7章所揭示的。但保罗断然否认,现在的任何失误会危害我们的称义身分。他实际上是说,原因很简单:没有人有资格要求神复审祂的判决!英文NEB译本的翻译很好地表达了保罗的观点:「谁能作神所拣选的人的原告呢?」保罗的措辞在几个方面强化了这一点。

  第一,保罗提醒我们神在拣选中的恩典。「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要记住,保罗说,那些现在被神称义的人,是从创世以前就被拣选获得最终救恩的。如果他们的称义在任何阶段被取消,神对他们的计划就完全被推翻了。因此,在这一点上,失去称义是不可想象的 。

  第二,保罗提醒我们神在审判中的主权。「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如果是神、万物的创造主和审判者作出了称义的判决——也就是说,祂宣布你已经与祂的律法和祂自己恢复了正常关系,现在不会为罪受死,而是在基督里被接纳——如果神充分知道你所有的缺点,了解你不但不公义、而且不虔诚(罗4:5),但仍然称你为义,已经作出了这个判决;那么,就没有人可以挑战这个判决,甚至那「控告弟兄的」魔鬼也不能。没有人能在神之上改变祂的决定,因为只有一位审判者!也没有人能提出关于你堕落的新证据,使神改变祂的主意。因为可以这么说,神是在睁开眼睛看明一切的情况下,称你为义的。当祂因着耶稣的缘故接纳你的时候,祂已经知道你最坏的情况;祂当时作出的是终审判决,现在仍然不变。

  在圣经的世界里,审判是君王的特权。有君尊的审判官拥有立法、司法和执法的所有权力,人们预期他一旦决定了某人的权利,就会采取行动确保这个人得到这些权利。这样,君王就成为他在审判中称义之人的捍卫者和保护者。这就是保罗在这里的观念的背景:称你为义的至高之主,必会采取积极的措施,让祂给你的地位得以保持和享受。因此,就这点而言,失去称义也是不可想象的。

  第三,保罗提醒我们基督作中保的功效。我们最好像英文RSV译本一样,把罗8:34论到基督的话读成一个问题:「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是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的基督耶稣吗?」(罗8:34新标点和合本另译)保罗所说的一切都表明,基督定我们罪的想法是荒谬的。祂死了——为了救我们免被定罪,作为我们的代替、担当我们的罪。祂复活并被高举了——「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徒5:31),现在祂常在父神宝座的右边,用权柄为我们代求——也就是说,祂为我们的利益居间调停,以确保我们获得祂的牺牲为我们成就的一切。现在祂会定我们的罪吗?——祂,那位中保,爱我们、为我们舍己、在天上所始终关心的是我们应该享受祂全部的救赎果实,会定我们的罪?这个想法是荒谬、不可能的。

  因此,这再次表明,失去称义是不可想象的;患得患失的基督徒必须如此告诉自己,因为神如此说。托普雷第(Augustus Toplady,1740-1778年)的圣诗可以让我们的口再次唱出真理:

  我为什么忧惧疑惑?
  神岂未曾将我罪过
  归祂儿子身上?
  主所为我还清的债,
  公义的神能否再来
  要我重新清偿?

  祢的救赎永远完全,
  祢已还清每一文钱,
  即我所有罪戾;
  神的忿怒,不能威胁,
  因我已经洒上宝血,
  靠恩已经称义。

  祢既为我领得赦免,
  祢既给我白白恩典,
  忿怒都已算清。
  神就不要两次归还:
  先从我的流血中保,
  又向我来讨偿。

  所以我灵你当安息;
  我大祭司伟大功绩,
  已买你出牢狱。
  当信祂的有效宝血,
  不怕神会再将你弃,
  因主为你舍命!
  (《为何忧虑 From whence this fear and unbelief?》)

谁能隔绝我们?

  第四、「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

  保罗的第四个问题所表达的高潮观念是:我们永远不会与基督的爱隔绝。为了表达这个观念,他把圣父和圣子作为我们至高的守护者呈现在我们面前,并且明确说明神的爱在决定我们命运的事上是决定性的。

  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研究过神的爱,所以不必在此详述。保罗的推理转向的关键点,是我们已熟悉的基础——无论人类的爱有多大的能力,都无法确保所盼望的事能临到所爱的人身上,这是众多不幸的情侣和伤心的父母所熟知的;但神的爱是一种全能的能力,其核心是不可阻挡的全能祝福旨意。这种主权的决心,在这里被称为「基督的爱」和「神的爱……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罗8:35, 39)。 这种双重描述提醒我们,圣父和圣子、以及《罗马书》第八章前面部分已经表明的圣灵,在爱罪人的事上是合一的;那拣选、称义、赐荣耀的爱,是「在基督耶稣里」的爱,只有那些承认基督耶稣是「我们的主」的人才能明白。

  保罗所说的爱是拯救的爱。除非一个人作为罪人来到耶稣面前,已经学会像多马一样向主说:「我的主!我的神!」(约20:28),否则新约绝不允许任何人假设这种神圣之爱会拥抱他。保罗告诉我们,只要一个人真正向主耶稣完全降服,他就再也不需要像漫画中的女士那样不敢肯定,一边对着她的蓟花吹气,一遍喃喃自语:「他是爱我——还是不爱我」。因为所有的基督徒都有这种特权,确切地知道神永远爱我们,并且任何事物、任何时候都不能将我们与那种爱分开,也不能阻挡我们最终享用它的果实。

  这就是保罗在第38-39节的得胜宣言中所宣告的,其中听到了基督徒确据的心跳声:「我深信」——英皇钦定本(AV)圣经译作「被劝服」(persuaded);修订标准本(RSV)译作「肯定」(sure);腓力斯(Phillips)译本译作「绝对相信」(absolutely convinced)——「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在这里,保罗至少用两种方式呈现了「神的充足性 God’s adequacy」——或用古老的说法:祂的「全然充足 all-sufficiency」。

  首先,神足以做我们的守护者。无论什么「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因为神的爱紧紧地抓住我们。基督徒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彼前1:5),神的大能保守他们持续相信、并且安全地地相信到底。当神托住你的信心的时候,它就不会失落;当神定意扶持你的时候,你还没有强大到足以倒下来。 

  其次,神足以做我们的目的。人间爱的关系——亲子之间、夫妻之间、朋友之间——本身就是目的,本身就有价值和快乐。同样,我们认识爱我们的神、那位在耶稣里显明祂爱的神,也是如此。

  保罗说:「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3:8-14)。正如赞美诗《全力以赴打美好仗 Fight the good fight with all thy might》中所唱:「基督是跑道,基督是奖赏」。我们在基督里与神的关系的目的,是要使这种关系本身变得完美。既然这是一种爱的关系,怎么还能有别的目的呢?因此,进一步而言,神是充足的;当我们完全认识祂的时候,将会发现自己完全满足,不再需要或渴求更多的东西了。

  保罗再次抗衡基督徒的恐惧——这一次是对未知的恐惧,无论是空前的苦难(35-36节),还是可怕的将来(「将来的事」),或是无法测度或控制的宇宙力量(39节中「高处的」和「低处的」原文都是占星术术语,指神秘的宇宙力量)。恐惧的焦点是这些事对一个人与神的相交可能产生的影响:压倒理性和信心、毁灭理智和救恩。我们今天的时代在这方面与保罗的时代并没有太大区别,所有的基督徒,尤其是富有想象力的基督徒,多少都了解这种恐惧。这是关于个人毁灭前景的基督教版「存在焦虑 existential angst」。但保罗说,我们必须战胜这恐惧,因为这个怪物并不真实。没有什么——实在没有什么——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37节)。当保罗和西拉坐在腓立比监狱的木狗上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是如此快乐,以致在半夜唱起歌来,这正是那些认识神的至高之爱的人,在困境真正临到时总是能经历到的。托普雷第的圣诗,再次让我们可以用语言来表达这种经历所包含的内容。

  祂恩慈创始之工,
  大能膀臂必成终;
  「是」与「阿们」的应许,
  从没有人能撤除;
  无论现今或将来,
  无论低处或高处,
  都不能废祂旨意,
  或使我灵隔祂爱。

  我名稳在祂手中,
  永恒必不能涂抹;
  不能消灭之恩记,
  必永铭刻祂心中;
  只要祂赐我热忱,
  我必忍耐至到底;
  天上诸灵虽更乐,
  却不比我更稳妥!
  (《我只愿做恩典债户 A Debtor to Mercy Alone》)

学习在基督里认识神

  我们这本书的高潮已经到了。我们开始于了解认识神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发现随时乐意让我们认识的神乃是圣经的神、罗马信徒的神、在耶稣里启示出来的神,是基督教历史教义中的三一神。我们意识到,认识祂要从关于祂的知识开始,因此我们研究了祂所启示的性情和作为,知道了祂的恩慈和严厉,祂的忿怒和恩典。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就学会了把自己作为堕落的受造物来重新评估,不再认为自己像曾经想象的那样刚强和自足,而是软弱、愚昧、全然败坏,除非有恩典的介入,否则我们是冲往地狱,而不是走向乌托邦。

  另外,我们看到认识神牵涉到一种个人关系,在这种关系里,你按照神把祂自己赐给你的应许,也把自己交给神。认识神意味着祈求祂的怜悯,并且安息在祂因耶稣的缘故赦免罪人的承诺中。

  此外,这意味着成为耶稣的门徒,这位永活的救主今天就在「那里」呼召有需要的人,正如当年祂在加利利那样。换句话说,认识神涉及信心,包括赞同(assent)、接受(consent)、委身(commitment)。而信心的表现是祷告和顺服。苏格兰牧师章伯斯(Oswald Chambers,1874-1917年)说:「衡量属灵生命的最佳标准,不是有多狂喜,而是有多顺服。」好王约西亚「为困苦和穷乏人伸冤……认识我不在乎此吗?这是耶和华说的」(耶22:16)。

  最终,在前面这一切的基础上,我们了解到一个认识神的人将得胜有余,并且活在《罗马书》第八章的光景里,和保罗一起为神的充足而欢欣鼓舞。我们必须停在这里,因为这是认识神的人所能达到的荣耀之巅。

  这一切把带我们到了什么地方呢?到了圣经信仰的最核心。我们已经被带到大卫在《诗篇》第16篇的祷告和表白可以成为我们自己的地步:「神啊,求祢保佑我,因为我投靠祢。我的心哪,你曾对耶和华说:祢是我的主;我的好处不在祢以外……耶和华是我的产业,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祢为我持守……我必称颂那指教我的耶和华……我将耶和华常摆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边,我便不至摇动。因此我的心欢喜……祢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祢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祢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

  然后,当我们面对经济破产或任何其他缺乏的时候,又可以像哈巴谷一样说:「虽然无花果树不发旺,葡萄树不结果,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圈中绝了羊,棚内也没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主耶和华是我的力量……」(哈3:17-19)。能够真诚地说出这些话的人,是何等幸福啊!

  此外,我们已经被带到了这样的地步,可以掌握用「得胜」和「耶稣能满足 Jesus satisfies」来形容基督徒生活的真理。如果无知地使用这些措辞,可能会带来误导——因为「得胜」并不是结束争战,对三一神的信仰也不能被简化成「耶稣崇拜 Jesusolatry」。尽管如此,这些措辞都很宝贵,因为它们都指出了认识神和满足人之间的连接点。我们谈到神的充足的时候,所强调的就是这个连接点,而它正是基督教的精髓。那些在基督里认识神的人,已经找到了真自由和真人性的秘诀。但这需要另外一本书才能详述了!

  最后,我们已经被带到这样一个地步,我们都能够、而且必须摆正我们人生的优先次序。从最近的基督教出版物中,你可能会认为对于今天世界上真正或未来的基督徒而言,最重要的议题是教会联合,或社会见证,或与其他基督徒或信仰对话,或驳斥这种那种主义,或发展基督教哲学和文化,或者其他什么。但我们的研究路线,使得今天对这些事情的关注看起来像是一个巨大的误导阴谋。当然,并非如此;那些议题本身都是真实的,也应该予以处理。但可悲的是,在我们这个时代,许多人一旦关注那些就会分心,不再关注过去、现在和永远都是每个人真正首要的任务——学习在基督里认识神。

  「祢说:你们当寻求我的面。那时我心向祢说:耶和华啊,祢的面我正要寻求」(诗27:8)。如果本书能激发任何一位读者在这一点上更加认同诗人,它就没有白写了。

问题讨论:

  1. 保罗对8:31的问题的答案,集中于四个进一步的问题:第三个问题是:「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这表达了什么意思?「神作为我们至高捍卫者的充足性」是什么意思?「祂对我们的称义判决承诺是决定性的」又是什么意思?这些真理应如何影响我们?
  2. 第四个问题是:「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这表达了什么意思?保罗「把圣父和圣子作为我们至高的守护者呈现在我们面前,并且明确说明神的爱在决定我们命运的事上是决定性的」,是什么意思?它如何平息我们生活终得各种恐惧?
  3. 我们对认识神的研究,如何带领我们「到达圣经信仰的最核心」?
  4. 我们在本书里所看到的一切,会怎样影响你的生活优先次序?

第廿二章 神的充足-中

神若帮助我们

  第一、「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

  这里的观念是:没有任何敌挡的力量能最终能够压垮我们。为了表达这个观念,保罗向我们呈现了神作为我们至高保护者的充足性,祂向我们的守约承诺是决定性的。

  「神若帮助我们……」神是谁呢?保罗是指圣经和福音的神,主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那一位「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1:18)的神。这位神向人说话、宣告祂的主权:「我是神,并无别神;我是神,再没有能比我的。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9-10)

  这位神通过将亚伯拉罕带出吾珥,将以色列人带出埃及和后来巴比伦被囚之地,将耶稣带出坟墓,以彰显祂主权;祂每次把一个罪人从属灵的死亡带进属灵的生命,也继续彰显同样的主权。祂是罗马信徒的神,祂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1:18),「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

  这位神呼召、称义并荣耀那些祂从永恒里「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罗8:29)的人。这位神在圣公会第一信条中被称为「只有一真活神,是无始无终……具有无穷权能、智慧、良善,为有形无形万物的创造者保存者」。容我再加一句,这位神就是本书一直在研究其作为的神。

  「神」——这一位神——「若帮助我们」——那意味着什么呢?「帮助我们」,是宣告神圣约的保证。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恩典的目的是在神和我们信徒之间建立一种爱的关系,我们起初就是为这种关系被造的。神将自己与我们联合的相交纽带,就是祂的约。祂通过应许和命令单方面订立此约,正如我们从祂在《创世记》第17章向亚伯拉罕说的话中看到的:「我是全能的神……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也必作他们的神……你……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创17: 1, 7-9)。

  《加拉太书》第3-4章表明,所有相信基督的人,包括外邦人和犹太人,都因着基督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就是立约的团体。一旦订立,盟约就永存,因为神使它永远生效。神就像父亲、丈夫和君王一样信守祂的应许和旨意——这些都是圣经用来形容圣约关系的人伦字眼。而这应许本身——应许做「你的神」,是一个全面的应许,一旦打开,就能发现里面藏着所有「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彼后1:4),包括神已经承诺满足我们的所需。这种盟约关系,是所有合乎圣经的敬拜的基础:当敬拜者说「我的神」,而神说「我的百姓」的时候,就是在用盟约的语言交谈。

  「神会帮助我们」,也是盟约的语言,宣告神承诺:在人和环境威胁我们的时候支持和保护我们,供应我们走完在世的天路历程,最终带领我们进入对祂自己的完全享受,无论目前看起来有多少障碍会阻挡我们到达那里。「神帮助我们」,这句简单的陈述,实际上是圣经中最丰富、最有分量的话语之一。

  当我能够说「神帮助我」时,这意味着什么呢?答案在《诗篇》第56篇,其中「神帮助我」(9节)的宣告,是转动一切的枢纽。诗人已经无路可退:「我的仇敌终日要把我吞了,因逞骄傲攻击我的人甚多」(诗56: 2, 5-6)。但是,认识到神站在他这一边,他的祷告就带上了胜利的基调。首先,这认识向他保证,神没有忘记或忽视他的需要:「我几次流离,祢都记数。求祢把我眼泪装在祢的皮袋里(保存!)。这不都记在祢册子上(永久记录)吗」(诗56: 8)?其次,它使他确信:「我呼求的日子,我的仇敌都要转身返后」(诗56: 9)。第三,它为平息恐慌的信心提供了依据:「我惧怕的时候要倚靠祢……我倚靠神……必不惧怕。血气之辈能把我怎么样呢」(诗56: 3-4)?无论「血气之辈」——还是11节所译的「人」——能从外面对诗人做些什么,但都不能碰到他的里面。因为他的真正生命,是与一位慈爱的神相交的内在生命;无论什么事情发生,爱他的神都会保守他的生命。

  顺便说一句,《诗篇》第56篇也有助于回答这个问题:神所「帮助」的「我们」是谁呢?诗人展示了三种品质,结合起来就可以辨别真信徒。第—,他赞美,他所赞美的是神的话语(诗56: 4, 10)——也就是说,他留意神的启示,按照神的启示来敬拜神,而不是放纵自己肆无忌惮的神学幻想。第二,他祷告,促使他祷告的愿望,是为了与神相交、并且以此为人生的目标和终点——「使我在生命光中行在神面前」(诗56: 13)。第三,他还愿——还他所许的忠心和感恩的愿(诗56: 12-13)。赞美、祷告、感恩、忠心的人,身上必有神儿女的印记。

  那么,保罗问这个问题的目的是什么呢?他曾经、并且正在对抗恐惧——胆怯的基督徒对于感觉到堆积在身上的力量的恐惧;这些力量,我们可以称之为「他」、「她」或「他们」。保罗知道,总会有某个人或某些人的嗤笑、不满或敌对,会让基督徒感到无法面对。保罗也知道,这些迟早会成为每个基督徒的问题,包括那些在信主前不理会别人的说法或想法的人。他更知道,这种恐惧会多么令人压抑和沮丧。不会,他也知道如何回答它。

  想一想!保罗实际上是说。神帮助你,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现在想想是谁敌挡你,再问问你自己,敌挡和帮助双方如何可比。请注意:「谁能敌挡我们呢」,重点是实事求是地评估敌挡的人或恶魔,而不是浪漫地假装它不存在。敌挡是个事实:没有意识到被敌挡的基督徒最好小心一点,因为他正处于危险之中。这种不切实际的态度,不是作基督门徒的要求,而是失败的标志。

  你害怕「他们」吗?保罗问。你不必害怕,正如神向摩西说「我必与你同在」(出3:12)之后,摩西就不必害怕法老。保罗呼吁他的读者像希西家一样计算一下:「你们当刚强壮胆,不要因亚述王和跟随他的大军恐惧、惊慌;因为与我们同在的,比与他们同在的更大……与我们同在的是耶和华——我们的神,祂必帮助我们,为我们争战」(代下32:17-8)。如果说瓦茨(Isaac Watts,1674-1748年)是颂唱神主权的诗人、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1707-1788年)是颂唱新造的诗人,托普雷第(Augustus Toplady,1740-1778年)就是颂唱基督徒确据的诗人,他表达了保罗的问题所要带领我们达到的认识:

  我有一至高保护者,
  看不见,却永在身旁;
  信实不变施行拯救,
  全能的管治和命令。
  祂微笑,我安慰充盈;
  祂的恩典,如露下滴,
  救恩之墙必会围绕,
  祂乐于捍卫之灵魂。
  (《我有保护者伫身边 A sovereign protector I have》)

  保罗说:抓住这点、坚持下去,让这种确定性在你此刻所面临的敌挡中发挥影响力。你将会发现,一旦认识到神是你至高的保护者、在恩典之约中永不背弃地委身于你,你就能在恐惧中得着自由、在争战中从新得力。

没有留下好处

  第二、「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保罗的第二个问题所表达的意思是:没有一样好处是神保留到最后也不给我们的。为了表达这个观念,保罗向我们指出了神作为我们至高施恩者的充足性,祂对我们的救赎工作是决定性的。

  可以从三方面带出保罗论据的说服力:

  首先请注意,保罗暗示我们救赎的代价是什么:「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了拯救我们,神来到了极限。祂还能为我们付出什么呢?祂还能多给些什么呢?我们无法知道加略山究竟使天父付出了什么代价,也无法知道耶稣因我们的罪而亲尝惩罚的感觉。「谁能了解,谁能述说,救主受苦多深」(《城外青山 There Is a Green Hill Far Away》)。但我们可以这样说:如果爱的尺度是它付出多少,那么从来没有像神在加略山向罪人显明的那种爱、以及任何后续爱的礼物,使神付出如此多的代价。因此,如果神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就藉基督为我们死而显明了祂的爱(罗5:8),至少可以相信说,祂将继续把「万物」也赐给我们。大多数基督徒都了解一种恐惧的感觉,担心神可能除了他们已经得到的东西以外,再没有更多的东西可以给他们了。但若默想加略山的故事,应该可以消除这种心态。

  但这并不是全部。第二,请注意保罗暗示我们救赎的有效性是什么。他说,「神……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这个事实本身就是「万物」都会赐给我们的保证,因为它们都是作为基督之死的直接果子临到我们。我们刚刚说过,神在十字架上所付出的巨大代价,使祂进一步的赏赐是自然的、可能的;但现在我们还必须强调,神救恩计划的统一性,使这种进一步的赏赐是必要的,因而也是确定的。

  在这一点上,新约的十架观所蕴含的,比我们有时所意识到的更多。使徒作者们把基督的死作为神赦免的根据和保证,我们因着悔改和相信基督进入赦免,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但这是否意味着,正如一支上膛的枪只有潜在的爆炸力,还需要扣动扳机的动作才能将它击发,所以基督的死只是实现了救恩妁可能性,还需要我们运用信心来触发它,使它成为现实吗?

  如果是这样,那么严格来说,根本不是基督的死拯救了我们,正如给枪上膛并不等于开了枪一样:严格地说,我们是靠自己的信心拯救了自己;并且据我们所知,基督的死可能救不了任何人,因为很可能根本没有人相信福音。但这并不是新约的看法。新约的观点是,基督的死实在已经拯救了「我们众人」——也就是说,所有神已经预知、呼召、称义,并在适当的时候得荣耀的人。因为我们的信心,从人的角度看,是得救的手段,从神的角度看,却是救恩的一部分;正如透过信心获得的赦罪和平安一样,是直接、完全地从神而来的礼物。

  从心理学的立场看,信心是出于我们自己的行动;但从神学的真理看,信心却是神在我们里面的工作:无论我们的信心,还是我们作为信徒与神的新关系,以及在这种关系中享受到的一切属天恩赐,全部都由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为我们保证了。因为十字架并非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神拯救祂所拣选的人的永恒计划焦点。它确保在每个基督特别为之而死的人身上会发生三件事:首先是呼召,藉着福音在头脑中、圣灵在人心中的工作使人相信,然后是称义,最后是得荣耀。

  现在我们明白为什么这节经文的希腊文字面意思是这样说的:神……怎么能不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呢?祂根本不可能不这样做,因为基督和「万物」是同一份永生和荣耀礼物中的组成部分;神把基督赐给我们,藉着代赎除去了「罪的障碍」,有效地开启了我们获得其余部分的大门。从亘古的拣选到最终的荣耀,都在神唯一的拯救旨意之内;所以我们不可忽略那些救恩不同阶段和部分的连接点,这对于救恩的理解和确据是至关重要的。如此引出了我们的下一点。

  第三,请注意保罗暗示我们救赎的后果是什么。他说,神会把「万物」与基督一同赐给我们。这包括什么呢?前面已经提过呼召、称义和得荣耀,第30节包括了从重生到身体复活的一切。此外,第八章也说到圣灵在许多方面的工作,这实在已经很丰富了,但我们还可以从其他经文中补充。

  比如,我们可以思想主的应许,当门徒「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的时候,「这些东西」——也就是他们物质的必需品——都会得到神的供应(太6:33)。主在说另一段话的时候,再次惊人地指出了这个真理:「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可10:29-30)。

  或者我们也可以思想:「万物」意味着所有的美善,不是我们所能想到的,而是神所能想到的,因为无限的智慧和能力引导着祂的慷慨。

  但是,只有按照保罗特有的牧者逻辑的提示来理解这句话,才是最接近保罗想法的;这种逻辑通过预期的错误推论,来反驳他的读者可能会得出的错误推论,就像第1节原文中的「所以」(英文ESV译本)一样。他在第1节反驳、在第33节还会再次反驳的错误推论,是说基督徒软弱的罪会危害神继续接纳他;他在这里要反驳的错误推论,是跟从基督意味着将失去值得拥有的东西,并且没有任何相称的补偿——如果这是真的话,将会使做基督的门徒就像《1066年那些事 1066 and All That》一书中的圆颅党那样:「正确但令人厌恶 right but repulsive」。保罗保证神将把「万物」和基督一同赐给我们,就是预先纠正这一推论;因为它宣告神作为我们至高施恩者的充足性,祂对待祂仆人的方式,不会让人有任何理由感觉或害怕,会在人生的任何阶段面临真正的个人匮乏。让我们解释这个问题。

  基督徒就像西奈山的以色列人一样,面临着第一条诫命的排他性要求。神向以色列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2-3)

  这条诫命就像所有十诫一样,是用反面的形式陈述的;因为它是一种呼召,要求人放弃原有的生活方式,重新开始。它的背景是以色列人已经知道的埃及多神主义,以及他们即将临对的迦南多神主义。多神主义就是对许多神的崇拜,实际上在整个古代近东普遍存在。其背后的想法是,每个神明的能力都受到其他神明的限制。例如,谷物之神或生育之神永远无法行使风暴之神或海洋之神的功能。安家于某一神龛、或神圣的树林、或树木的神,只能在他自己的地盘上帮助人。而在其他地方,其他的神才是至高无上的。

  因此,只敬拜一个神是不够的;一个人需要尽可能地与所有的神明相处融洽,否则将会不断遭受被忽视的神明的敌对,并且失去只有那些神明的特权才能给予的好处。正是这些想法的压力,使以色列人在后来的岁月里敬拜「别神」的诱惑是如此强烈。毫无疑问,在埃及的时候,无论以色列人参与了多少埃及诸神的崇拜,他们都把多神主义的观点视为理所当然。但第一条诫命却绝对禁止这种思维和行为方式:「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现在请注意,神如何处理这个在祂自己和「别神」之间分享效忠的问题。祂把它作为一个忠心而不是神学的问题,一个不单是头脑、而且是心灵的问题交给以色列。在圣经的其他地方,特别是《诗篇》和《以赛亚书》中,我们发现神明确地告诉祂的百姓,敬拜外邦神是愚蠢的,因为它们实际上不是神;但神并没有在这里提出这一点。祂现在暂时不提别神是否存在。祂设立的第一诫不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是为了解决忠心问题。神不是说:「除了我以外,你找不到别的神」,只是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祂的要求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祂是他们的神,将他们带出了埃及。就好像祂是说:「我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用神迹奇事,用逾越节和过红海,把你从法老和他的军队中拯救出来。我给了你一些我能为你做什么的样本,并且足够清楚地向你显示,无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对任何敌人、处于任何困境,我都可以保护你、供应你、并且赐给你一切构成真正生活的一切。除了我以外,你不需要别的神;因此,你不要被骗去寻找除我以外的任何神;你要事奉我,而且只事奉我。」

  换句话说,在第一条诫命中,神要求以色列单单事奉祂,不只是因为他们欠祂的,也是因为祂配受他们完全和专一的信靠。他们要在相信祂对他们完全充足的基础上,向祂对他们的绝对权柄躬身屈膝。显然,这两件事需要结合起来;因为如果他们怀疑神并非全然充足到可以提供任何他们可能需要的东西,他们就不可能全心全意地事奉祂、排除别神。

  现在,如果你是一位基督徒,你就该知道,神对你也有同样的要求。神没有爱惜祂的儿子,却为你舍了;基督爱你,为你舍己,救你出了属灵的埃及,脱离罪恶和撒但的奴役。第一条诫命的正面形式,是基督亲自交给你的——「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22:37-38)。这个要求基于创造和救赎的权柄,所以是无法回避的。

  你知道基督呼召你作祂的门徒,是要活出哪种生活。不必提圣经的其他部分,祂自己在福音书中的榜样和教导已经说得够清楚了。你被呼召以客旅的身分走过这个世界,只作一个临时的居民,轻装上阵,并且愿意按照基督的指示、做那位年轻的财主不肯做的事情:放弃物质的财富和物质财富提供的安全感,过着可能使你陷入贫困、失去财物的生活。既然你的财宝在天上,就不应该为地上的财富和高水准的生活做预算——你很可能被要求放弃这两者。你被呼召跟从基督,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这意味着什么呢?好吧,古代世界唯一背着十字架的人,是被判死刑、前往刑场的罪犯;每个人都像我们的主自己那样,被逼着背起自己将被钉在其上的十字架。因此,基督的意思说:你必须接受自己成为某种意义上放弃社会上对未来的所有期望的人;如果周围有人向你施以白眼,用轻蔑和厌恶的态度看待你,把你当作外星人,你要学会泰然处之。如果你忠于主耶稣基督,你可能会经常发现自己受到这种待遇。

  此外,你被呼召做一个温柔的人,并不总是捍卫自己的权利,也不操心讨回自己的公道,还不能把别人的恶待和轻慢放在心上。虽然,如果你有正常的感觉,这些事情一定会使你伤心。但你只能把你的事交托给神,让祂在祂认为需要和合适的时候为你伸冤。你对别人的态度,无论是好人坏人、善人恶人、基督徒和不信者,都要像好撒马利亚人对待倒在路边的犹太人一样——也就是说,你的眼睛要留意别人属灵和物质的需要;你的心要准备在看到有需要的人时照顾他们;你的头脑要清醒地想出帮助他们的最佳方式;你的意志必须抗拒我们都擅长的把戏——推诿责任,在需要付出代价帮忙的时候绕道而行。

  当然,这对我们任何人来说都不陌生。我们知道基督呼召我们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们常常彼此传讲和谈论。但是,我们活出这种生活了吗?好吧,看看教会,看看传道人和宣教士、尤其是男性的短缺;看看基督徒家里的奢侈品;看看基督教社区的筹款问题;看看各行各业的基督徒抱怨薪水时的心态;看看对待老人和孤独者、以及「健全的信徒」圈子以外的任何人的漠不关心。

  我们不像新约时代的基督徒。我们的人生态度是随俗和静态的;他们却不是。「安全第一」的观念,并没有像拖累我们一样拖累他们的福音事业。他们精力旺盛、不随世俗、无牵无挂地按照福音生活,把他们的世界整个翻转了过来,但你却不能说今天的基督徒颠覆了世界。为什么我们会如此不同呢?为什么与他们相比,我们看起来只是不冷不热的基督徒呢?哪里来的畏首畏尾、犹豫不决、不敢冒险的心态,打垮了那么多的门徒呢?为什么我们不能从恐惧和焦虑中释放出来,让自己毫无保留第跟从基督呢?

  其中一个原因,似乎是因为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害怕彻底进入基督徒生活的后果。我们不敢分担别人的重担,因为害怕自己没有力量承担我们不敢放弃物质带来的安全感,因为害怕生活被被搁浅我们不敢温柔,因为害怕如果不为自己挺身而出,就会被践踏和伤害,最终沦为生活的牺牲品和失败者我们不敢为了事奉基督而打破社会习俗,因为害怕如果这样做了,我们生活的既定结构就会在周围崩溃,让我们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立足之地。

  正是这些潜意识中的恐惧,对不安全感的惧怕,而不是故意拒绝面对跟从基督的代价,使我们退缩了。我们觉得,彻底做主门徒所冒的风险,超出了我们的承担能力。换句话说,我们不相信神的充足可以供应那些毫无保留地开往水深之处、不随世俗而活、顺服基督呼召的人的所有需要。因此,我们觉得有必要稍微违反第一条诫命,将我们的部分时间和精力从事奉神中抽出,以便事奉玛门。归根到底,看来这就是我们问题的症结。我们害怕彻底地接受神的权柄,因为我们私下不确定如果这样做,祂的充足是否足以照顾我们。

  现在,让我们直言不讳吧。我们所玩的这套把戏名字叫做「不信」,而保罗所说的「神也把万物赐给我们」,是对我们永远的责备。保罗告诉我们,根本不用害怕最终会有什么损失,或有什么不可弥补的匮乏;如果神拒绝赐下某些东西,只是为了给祂心目中预备赐下的其他东西腾出空间。难道,我们仍然假设一个人的生命至少部分在于所拥有的东西吗?

  但那只是积蓄不满,并且阻塞了祝福——因为保罗的「万物」并不是指过多的物质财富,我们的必须抛弃内心对财富的热情,才能让「万物」进来。因为这句话不是指别的,而是指认识和享受神。「神会把万物赐给我们」,意思可以这样表达:总有一天我们会看到,没有什么——真的没有什么——能够加增我们永恒幸福的东西没有不给我们,并且没有什么——真的没有什么——可以减少已经预留给我们的永恒幸福。我们还想要什么比这更高的保证吗?

  然而,一谈到甘心乐意地放弃自己来事奉基督,我们就会犹豫不决。为什么呢?既简单又单纯:出于不信。

  我们害怕神缺乏力量或智慧来成就所祂宣告的旨意吗?但是,创造世界、统治一切,命定从法老和尼布甲尼撒、一直到一只坠落麻雀的命运的,都是这一位神。

  我们是害怕祂没有目标,正如善意的好人有时会让他们的朋友们失望,所以我们的神也可能无法实现祂对我们的善意吗?但保罗却宣告这是一个事实:「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8:28)。你是谁,竟敢以为你会成为第一个例外,成为第一个发现神摇摆不定、不能信守诺言的人吗?你不知道你的这种恐惧对神是何等不敬吗?

  我们是怀疑祂的不变,怀疑祂像许多现代人所认为的,在圣经时代和我们的时代之间「蜕变」、「演进」或「死去」了,所以现在祂不再完全是昔日圣徒所信靠的神吗?但「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3:6),而且「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13: 8)。

  你是否一直犹豫踏上你内心深处知道神已呼召你的风险重重、代价昂贵的道路?不要再裹足不前了。你的神对你是信实的,祂对你已经足够了。你永远不会需要超过祂所能提供的东西,而祂所供应的,无论物质和属灵的,总是足以满足目前的需要。「祂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诗84:11),「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林前10:13),「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12:8)。想想这些吧!——让你的思想驱散一切妨碍事奉主的自我抑制。

问题讨论:

  1. 保罗对8:31的问题的答案,集中于四个进一步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神若这样为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这表达了什么意思?「神作为我们至高保护者的充足性」是什么意思?「神向我们的守约承诺是决定性的」又是什么意思?「神帮助你」这句话对我们有何意义?
  2. 第二个问题是:「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赐给我们吗?」这表达了什么意思?「神作为我们至高施恩者的充足性」是什么意思?「神对我们的救赎工作是决定性的」又是什么意思?神在我们身上所应得的权柄,对我们的生活方式有什么含义?

第廿二章 神的充足-上

  无论你从什么角度去看,保罗写给罗马信徒的信都是圣经的颠峰。路德称之为「最清楚的福音」。加尔文说:「如果一个人明白了它,他就有了一条可靠的道路去理解整本圣经。」在《罗马书序言 Preface to Romans》中,丁道尔(William Tyndale,1494-1536年)把这两种说法结合起来,把《罗马书》称为「新约圣经最主要和最杰出的部分,是最纯正的福音、或大喜的信息,也是进入全部圣经的亮光和道路。」圣经中的条条大路都通往《罗马书》,圣经的每一个观念都从《罗马书》的角度看得最清楚。当《罗马书》的信息进入人心的时候,谁也不能预料会发生什么事。

《罗马书》:宝藏之书

  你在圣经中寻找什么呢?如果我们有智慧,就会对几件事情睁大眼睛,而《罗马书》在这几件事上都是最丰富的。

  你是在寻求教义——神所教导的关于神的真理吗?如果是,你会发现《罗马书》把所有的主题都融于一体了:神、人、罪、律法、审判、信心、行为、恩典、创造、救赎、称义、成圣、救恩计划、拣选、弃绝、基督的位格和工作、圣灵的工作、基督徒的盼望、教会的本质、犹太人和外邦人在神旨意中的地位、教会和世界历史的哲学、旧约的意义和信息、洗礼的意义、个人敬虔和道德的原则、基督徒公民的责任——等等!

  但是,聪明人也会把圣经视为一本生命之书,通过它的阐述和例证,了解在现实生活中,事奉神和不事奉神、找到神和失去神的意义是什么。《罗马书》在这方面又能提供什么呢?答案是:有关犯罪人生(1-3、5-7、9章)和恩典人生(3-15章)的最完整对照,关于信心道路(4、10、14章)的最深刻剖析。

  受到现代学者推崇的另一种读经方法,是把它当作教会之书。教会是一个宣扬神所赐的信心,以及信徒群体认识自我的地方。从这个角度看,正因为《罗马书》是教会赖以生存的福音的经典陈述,所以也是教会身分的经典记载。什么是教会?它是信心之父亚伯拉罕的真后裔,包括犹太人和非犹太人,他们蒙神拣选、因信称义,从罪中得自由,过着个人公义、彼此服事的新生活。他们都是一位慈爱天父的家人,活在承受祂全部产业的盼望中。这是一个复活的共同体,基督历史性的死和如今属天生命的能力,已经在其中动工。这一点没有别的地方比《罗马书》呈现得更为完整。

  聪明人更会把圣经视为神写给祂每个属灵儿女的私人信件,因此对自己和别人同样意义重大。你若用这种方式读《罗马书》,将会发现它具有独特的能力,可以找出并对付那些已经成为你的一部分、以致你通常不会去想的东西——你犯罪的习惯和态度;你虚伪的天性;你天生的自义和自恃;你经常的不信;你道德的轻浮,悔改的肤浅;你的三心二意、属世、恐惧和沮丧;你属灵的自负和麻木。你还会发现,这封令人震惊的信所具有的独特能力,可以唤起喜乐、确据、勇敢、自由和灵里的热情,这些都是神先赐给每个爱祂的人,然后又向他们要求的。

  有人说,约拿单·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1703-1758年)的教义都是应用性的,而应用全是教义性的。《罗马书》正是如此。丁道尔写道:

  实在没有人可以不经常读它、或不细心研究它,因为研究得越多、就越容易明白;查考得越深入,从中发现的就越宝贵,里面藏着如此多的属灵宝藏……因此,每个人都应当要求自己勤奋钻研、日夜记忆,直至完全熟悉它为止。

  然而,并非每个基督徒都欣赏《罗马书》的辉煌,这是有原因的。如果一个人可以坐着直升机降落在珠穆朗玛峰顶,那一刻是不能体会最早登顶艾德蒙·希拉里(Edmund Percival Hillary)和丹增·诺盖(Tenzing Norgay)站在同一地方的感觉的。同样,《罗马书》对你的影响,取决于之前所发生的事情。其中的运作规律是:你越深入研究圣经的其他部分,就会对作为基督徒的理性和道德问题思考得越多,也越会感受到基督徒生活中软弱的重担和信心的张力,你就会发现《罗马书》对你所说的越多。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要人每星期向他大声朗读一次《罗马书》。你和我都远远不必上他。

  《罗马书》是圣经的巅峰,第八章又是《罗马书》的巅峰。清教徒解经家爱德华·埃尔顿(Edward Elton,1569-1624年)说:

  「它就像蜂房,充满了属天的甜蜜和灵魂的安慰……我们对安慰的自信和理解不过像梦,除非我们真正感觉到神在基督耶稣里的爱,藉着所赐给我们的圣灵浇灌并充满我们的心。一旦得着,它就会用难以言喻的喜乐和荣耀充满我们的心,使我们得胜有余……我们到哪里才能找到比本章更清楚、更简洁地解释这一安慰的依据呢?」(《描述真基督徒得胜之前的奉献书信》,埃尔顿对罗马书 8 章的阐述)

  当然,「安慰」在这里是古老而强烈的意义,表示鼓励和振奋;而不是指使人镇静和松懈的现代意义。现代意义的追求「安慰」,是自我放纵、感性和不真实的,那种「我去教会得安慰」的现代宗教,并不是基督教。但埃尔顿所说的却是基督徒的确据,完全是另一回事。

  然而,珠穆朗玛峰的原则在这里再次生效。你若只是研究《罗马书》第八章本身,并不能深入其中的奥妙。通往《罗马书》第八章的道路要经过《罗马书》1-7章,第八章对你的影响,将反映出你为接受前七章的真理付出了多少代价。只有当你开始知道自己是一个失丧无助的罪人(1-3章),并且和亚伯拉罕一样,信靠神所赐、好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应许——就是因着立约之主耶稣的死而复活得蒙接纳(4-5章);只有当你作为一个在基督里新造的人,已经立志全然圣洁,然后意识到你里面的肉体与灵相争,以至你活在矛盾之中,永远不能完全实现你所向往的善,也无法完全避免你所厌弃的恶(6-7章);只有当你在这一切之外,还经历了人生的失意和十字架(losses and crosses),比如疾病、压力、意外、冲击、失望和不公平的待遇(8:18-23, 35-39);只有到了这个时候,《罗马书》第八章才会交出它的全部宝藏,并且让你认识它的大能。

  在《罗马书》第八章,我们发现保罗用一种大大扩展的形式,重申了他在罗马书5:1-11已经说过的话。他一向不爱重复,为什么要在这里旧话重提呢?

  他为什么要写第八章呢?简短的回答是:因为他刚刚写了第七章!这个答案并不像听起来那么好笑。在罗马书7:7,他提出了一个问题:律法是罪吗?他必须给出的答案是:不,但律法是犯罪的来源,因为它实际上促成了它所要禁止的行为,惹动了不顺服的冲动,以致一个人越想让自己遵守律法,就越发现自己会违反它。

  为了用最快、最生动的方法说明这一点,保罗描述了自己的经验。他说,在他成为基督徒之前,「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7:11);接着他回顾现在(7:18-25),虽然他是基督徒和使徒,但「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7:18, 22-23)。

  说到这里,他的反应就油然而生:「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7:24)这个问题是反问,因为他知道,有一天必能靠着基督使「我们的身体得赎」(8:23)、完全脱离罪恶。但就目前而言,正如他继续说的那样,还不得不忍受无法达到完美的痛苦,因为重生者所喜爱的律法(7:22)要求这个目标,但却没有促成目标的能力。「这样看来,我以内心(即内心深处的真『我』)顺服神的律(即命令),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即原则)了。」(7:25节)

  保罗表达了重点之后,就暂停下来。他已经做了些什么呢?他与他的读者分享,律法把他的本相告诉了他,以此提醒他们,律法也会告诉他们什么。律法不会谈权利和成就,只会提失败和罪咎。因此,对于那些知道神多么恨恶罪恶的敏感的基督徒来说,被律法判断实在是一种悲惨和沮丧的经历。保罗写下的这些经文,就像乌云一样遮蔽了他自己的喜乐;而作为一个好牧者,他总是想着自己的话会产生什么效果,他知道它们必定会散布阴霾。但他知道,不应该让罗马的基督徒沉浸在他们经验中的悲伤一面、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律法之下。相反,他认为有必要立刻提醒他们:具有决定性的并不是律法说了什么,而是福音宣告什么。因此,按照既是福音、又是牧者的逻辑——「福音」,是因为福音最有权柄;「牧者」,是因为牧者们总是必须「帮助你们的快乐」(林后1:24)——保罗再次重提基督徒确据的主题,并且尽可能有力地发挥,从「不定罪」开始,以「不隔绝」结束。

  《罗马书》第八章并没有指出,如今存在一种可能性,能使我们里面不再出现会被律法侦察到的瑕疵,从而「把基督徒从《罗马书》第七章拯救出来」。这是苏格兰牧师亚历山大·怀特(Alexander Whyte,1836-1921年)告诉他会众的观点:「只要我还是你们的牧师,你们就走不出《罗马书》第七章」——这点是对的。但是,《罗马书》第八章却引导基督徒接受神在福音中赐给他们的确据,并教导他们在「超越一切的恩典」中喜乐,作为被律法判断所产生的悲惨感觉的解药,从而以非常彻底的方式「把基督徒从《罗马书》第七章拯救出来」。

  《罗马书》第八章包含些什么呢?它分为两个篇幅不等的部分。前三十节阐述了神恩典的充足性,可以应对全系列的困境——罪的罪咎和权势(8:1-9);死亡的事实(8:6-13);面对神圣洁时的恐惧(8:15),面对苦难时的软弱和绝望(8:17-25);祷告时的无力(8:26-27);人生毫无意义和毫无盼望的感觉(8:28-30) 。

  保罗通过详述神赐给所有因信而在「基督耶稣里」的人的四种礼物,来阐明他的观点。首先是义——「不定罪」(8:1);其次是圣灵(8:4-27);第三是儿子的名分——被收养进入以主耶稣为长子的神家(8:14-17, 29);第四是保障,从今时直到永远(8:28-30) 。这个综合的属天赏赐——一个地位,加上一种动力,加上一种身分,再加一个安全保证——足以支持一个基督徒应对任何患难。

  然后,保罗在31-39节呼吁他的读者对他所说的话做出回应:「既是这样,我们对这些事还要怎么说呢」(罗8:31和合本修订版)?接着,他说出了自己的回应,也应该是我们的回应;当他这样做的时候,稍微转移了一下主题,变成了恩典之神的充足(the adequacy of the God of grace)。他的关注点从赏赐转移到赏赐者,思想从脱离罪恶、转移到神像对亚伯拉罕一样对每一个基督徒说:「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创15:1)。如果1-30节是说:「祢要以祢的训言引导我,以后必接我到荣耀里」(诗73:24),那么31-39节就是在说:「除祢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祢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我的肉体和我的心肠衰残;但神是我心中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诗73:25-26)。我们现在要探讨的,正是这种回应。

教义的应用

  「既是这样,我们对这些事还要怎么说呢」,这里的「我们」,不是君王尊称的「我们」,也不是字面意义的「我们」,新约中没有这两种说法。它更像基督徒讲道时包容性的、劝告性的「我们」,意思是「我,我也希望你,以及所有与我们同在的信徒」。「我们对这些事还要怎么说呢」,这句话背后的意思是:「我知道我还要说什么,你也愿意这样说吗?」  

  在读者回答之前,保罗请他们先想一想。他希望他们和自己一起搞清「这些事」对他们目前的光景的影响——换句话说,把事实应用在他们自已的身上。虽然保罗本人并不认识他们,他也不认识我们这些两千年后读他书信的人,但他知道决定他们光景的,是每个地方、每个世代所有真基督徒所共有的两个因素。第一个是委身于全方位的公义。《罗马书》8:31-39假设他的读者已经作为「义的奴仆」(6:13, 18)献给神,并且追求不折不扣地遵行神的旨意。

  第二个因素是暴露于全方位的压力。《罗马书》8:31-39把物质的困难和世人的敌意视为基督徒的共同命运。面对「患难、困苦、逼迫、饥饿、赤身露体(即最终的剥夺)、危险、刀剑」(8:35)的是「我们」,而不单单是保罗。正如保罗教导第一次宣教旅程中的初信者:「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有些患难(不是全部)也许可以通过调整一个人的属灵风帆而暂时(不是永远)避过,但保罗知道,那些立志像清教徒那样「全面顺服 universal obedience」的人,必须一路逆世界潮流而上,并且不断感受到压力。

  保罗如此描绘了他的读者,我们在他的镜子里也能看到自己。其中有的基督徒因为道德失败的记忆而备受困扰;有的因为正直而失去朋友或工作;有的父母因为孩子令自己失望而伤痛;有的面对严重的健康问题或身体限制;有的因为信仰而被家人或同事排斥;有的因为觉得不该死的人早死,或者觉得该死的老年亲属或受苦儿童苟延残喘地活着,因此耿耿于怀;有的觉得神无力眷顾自己,否则生活就不会那么艰难;还有许多……。但保罗所挑战的就是这样的人——换句话说,就是像我们这样的人——「我们对这些事还要怎么说呢?想想——想想——想想!」

  保罗想让什么事发生在我们身上呢?套用一句有时被滥用的话,他是想让我们去拥有归我们拥有的产业(to possess our possessions)。我们还未拥有的产业,并非如我们有时想的,是使自己不再犯罪的技巧,而是基督徒与「重生」俱来的特权,在神爱里的平安、盼望和喜乐。保罗知道,在生活压力下的「情绪化思维」——也就是反应的合理化(the rationalizing of reactions)——会夺去这些产业:因此,他要求我们回应的不是别的事,而是对1-30节所列出的「这些事」。

  保罗说,想想你通过福音认识了神什么,然后将它应用出来。要逆着你的感觉去思想;让自己摆脱感觉所散布的阴霾;拆穿感觉所滋养的不信;与自己握手谈心,让自己从问题中仰望福音的神,让福音思维去纠正情绪化思维。保罗相信,通过这种方式,住在我们里面、印证我们是神的儿子和后嗣的圣灵(8:15-16),将会带领我们到达保罗所说的最终胜利——「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8:38-39);圣灵将会激发我们回应说:「我也深信!哈利路亚!」因为在这种回应中,正如保罗所知道的,隐藏着「得胜有余」经历的秘诀,也就是胜过世界、使基督徒在地如在天的得胜。

  「我们对这些事还要怎么说呢?」保罗的标准答案包括四个观念,每个观念都针对另一个进一步的问题。毕竟,只有问题才能让人思考。「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神……岂不也把万物和祂(基督)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8:31-35)。前三个观念原文经常出现的关键词是「为 for」(希腊文 hyper,意思是「代表」):神若这样「为」我们,祂「为」我们众人舍了祂的儿子,基督「为」我们祈求。第四个观念是前三个观念的结论:没有什么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我们将按照顺序讨论这些观念。

问题讨论:

  1. 有什么不同的方法可以读「圣经的巅峰」——《罗马书》?
  2. 为什么有些基督徒会比其他基督徒更欣赏《罗马书》?
  3. 保罗为什么要写「《罗马书》的巅峰」——《罗马书》第8章?

第廿一章 这些内在的试炼

  有一类福音事工是残忍的。它的本意不想这样,但事实却是如此。它本想彰显恩典,但结果适得其反。它缩小了罪的问题,也脱离了神的旨意。

  它的后果是双重的:第一,把恩典的工作描述得比实际少;第二,留给人们一个不足以涵盖他们所有需要的福音。以赛亚曾经用短床和窄被来描绘供应不足的痛苦(赛28:20)——这样的菜谱肯定会导致长期的不适和不满,并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疾病。在属灵的领域,这样的事工会使所有认真相信它的人陷入悲愁。由于它的盛行,已经成为现代人认识神,并在恩典中长进的主要障碍。我们希望我们可以通过揭穿它、指出它的不足之处,来帮助那些受害者。

  这是一种怎样的事工呢?首先要说的是,虽然令人难过,但这的确是个福音事工。它的基础是承认圣经是神的话语、圣经的应许是神的确据。它的常规主题,是因信藉十架称义、由圣灵重生,在基督复活的大能中得着新生命。它的目的是使人重生,进而带领他们进入最丰盛的复活生命经历。从任何意义上说,它都是福音的事工。它的错误,并不是那些偏离福音中心信息的事工所犯的错谬,而是只有福音事工才会暴露的错误。这点必须在一开始就强调。

  但是,如果这是一个教义纯正的福音事工,又能错到哪里去呢?如果它的信息和目的如此合乎圣经,又能有什么严重错误呢?答案是,一个完全关注福音真理的事工,如果错误地应用这些真理,仍然可能出错。圣经充满了可以医治灵魂的真理,正如药房储藏了医治身体疾病的药物;但在这两种情况下,误用那些正确使用就有疗效的东西,都会产生灾难性的结果。如果你不是涂抹碘酒而是喝下碘酒,后果将与医治相反!重生和新生命的教义也可能被误用,导致不幸的后果。正如我们即将看到的,这就是下面所要讨论的例子发生的情况。

误用的教义

  这里所谈论的那类事工,开始的时候是在福音的背景下,强调成为基督徒后将带来的不同:不但带来罪得赦免、良心平安,以神为父、与祂相交,而且通过内住圣灵的能力,我们将能胜过从前辖制我们的罪;另外,神将赐下亮光和带领,使我们能在各种问题上找到一条出路,比如前途选择、自我实现、人际关系、内心欲望等等,这些问题过去都使我们溃不成军。

  我们可以这样说,一般而言,这些伟大的保证都是合乎圣经、而且真实的——赞美神,它们确实是真的!但我们有可能如此强调这些,以致淡化了基督徒生活中更为艰苦的一面——每天的管教、与罪和撒但无休止的争战、周期性地行在黑暗中。这会给人一种印象,以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是完美的玫瑰花圃,花园中的一切一直都很可爱,问题将不再存在;或者即使问题来了,只要将它们带到施恩宝座前,就会立刻冰消瓦解。这是在暗示,一旦我们成为基督徒,世界、肉体和魔鬼就不会给我们带来严重的麻烦;我们的环境和个人关系不再成为我们的问题,我们也不会成为自己的问题。然而,这类建议都是恶作剧,因为它们是错误的。

  当然,也可以从另一种方式得到同样不平衡的印象。你可以如此强调基督徒生活中艰苦的一面,从而淡化光明的一面,给人的印象是基督徒的生活大部分是在悲惨阴郁的人间地狱中盼望来世天堂!毫无疑问,这种印象会不时出现,而我们在这里讨论的事工,部分原因是对它的抗衡。但必须说,在这两种极端的错误中,第一种更糟糕,正如在某种程度上,虚假的希望比虚假的恐惧更加邪恶。因着神的怜悯,第二种错误只会让人惊喜地发现,基督徒在忧患中也有喜乐。但第一种错误却把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描绘成一帆风顺,迟早都会导致苦涩的幻灭。

  我们的断言是,为了令人信服地吸引人类的渴望,这类事工允许自己在这一点上承诺得比神所承诺要在这个世界上做的更多。我们认为,这是使这类事工显得残忍的第一个特征。它用虚假的希望来收买果效。当然,这残忍并非出于恶意,而是由不负责任的善意促成的。传道人想为基督赢得听众,所以美化基督徒的生活,尽可能地让它听起来快乐洒脱,以便吸引他们。但是,纵然动机是一片苦心、全无恶意,也无法减少他的夸大其辞所造成的损害。

  正如牧师们非常清楚的那样,后面将会发生这些情况:虽然从前听过这类话的顽固听众会对传道人的承诺半信半疑,但少数认真追求的人却会绝对相信。基于这个基础,他们信了主,经历了重生,满怀喜悦地踏入新的生活,确信已经把过去所有的头痛和心烦都抛诸脑后。然后,他们发现事情根本不是那样,根深蒂固的脾气、人际的关系、心中的需要、烦人的试探,这些问题仍然存在,有时甚至变本加厉。神并没有让他们的境遇变得容易一点,而是相反。对妻子、或丈夫、或父母、或公婆、或孩子、或同事、或邻居的不满再次出现,似乎已经被信主的经历彻底改好的试探和坏习惯又来了。在开始基督徒经历的最初几周里,当第一波巨大的喜乐席卷他们的时候,他们真的觉得所有的问题都已经自行解决了,但现在却发现并非如此,潇洒生活的承诺并没有兑现。在成为基督徒之前让他们跌倒的事情,正在威胁让他们再次跌倒。他们此刻该怎么想呢?

  事实上,被圣经称为「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赛40:11)的那位神,对于新生的基督徒是非常温柔的,正如母亲对待新生的婴孩一样。基督徒生命的开始,往往带着极大的情感喜乐,惊人的眷顾护理,非凡的祷告回应,作见证也能产生立刻的果效。这样,神鼓励他们,在生命中建立他们。但是,随着他们日益强壮、能够承受更多的时候,祂就会在更严格的学校里训练他们。神会藉着反对的压力和令人沮丧的挫折,使他们尽可能地多接受测验——不会太多,正如林前10:13所应许的;同样也不会太少,正如徒14:22所告诫的。这样,祂建立我们的品格,坚固我们的信心,预备我们去帮助别人。这样,祂将我们的价值观具体化。这样,祂在我们的生命中荣耀祂自己,使祂的能力在我们的软弱上显得完全。

  因此,当基督徒与神同行时,发现试探、矛盾和压力增加了,实在是很自然的事——事实上,如果没有增加,反倒有问题了。但是,如果一位基督徒被告知,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是没有阴影、没有麻烦的,那么他只能得出结论,当那些软弱、瑕疵的经验不断涌现时,自己一定是偏离了正轨。他会说:「出问题了,这一套行不通了!」他的问题将是:怎样才能让那一套再次「行得通」呢?

错误的补救方法

  现在,这类事工第二个残忍的特征就出现了。他们首先制造了一种枷锁,误导初信的基督徒把所有挫折和困惑的经验都视为不合格基督徒的标记;现在,他们又制造了进一步的枷锁,建议穿上补救的紧身衣来消除这些经验。他们坚持把基督徒的「挣扎」诊断为「失败」,认为这是由于不能持守「成圣 consecration」和「信心」而导致的旧病复发。他们认为,初信者起初向他新发现的救主完全降服,因此就有喜乐;但从那以后,他已经变得冷淡、疏忽,或以某种方式在顺服上妥协,或是停止了对主耶稣的时刻信靠,这就成了他现在光景的原因。

  因此,补救的方法是要他发现、承认并弃绝他的悖逆,将自己重新奉献给基督,并且每天保持成圣;又要学会习惯在问题和试探临到时,把问题转交给基督代为处理。他们保证说,如果他如此行,他将发现自己无论从神学还是比喻的意义上,都将再次站在世界之巅。

  的确,如果基督徒对神越来越疏忽,重新陷入故意犯罪的道路,他们内在的喜乐和安息就会越来越少,灵里的不安会越来越成为他们的标志。那些因与基督联合而「向罪死了」(罗6:1)——也就是不让罪成为他们生活的支配原则的人——现在已经不能在罪中找到重生之前那种有限的快乐。他们也无法一面沉溺于错误道路、一面亨受神的恩惠——神会鉴察的!「因他贪婪的罪孽,我就发怒击打他;我向他掩面发怒,他却仍然随心背道」(赛57:17),这就是神在祂的儿女误入歧途时的反应。未经重生的悖逆者,往往是乐不可支,但背道的基督徒总是悲惨的。因此,如果你发现自己在问:

  我第一次见到主面,所尝福气何在?

  在你继续之前,你当然应该问一下,是否有特别故意的:

  罪恶使祢忧伤,把我与祢分开
  (《愿更亲密与主同行 O for a closer walk with God》)。

  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前面所提议的补救方法,至少在大原则上是正确的。

  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每个基督徒迟早都会有一天,经历这种事实:神正在使用训练成熟信徒的方法来训练祂已经成圣的儿女,正如祂训练约伯、一些诗篇的作者和《希伯来书》的收信人一样,通过让他们经受世界、肉体和魔鬼的猛烈攻击,以便增强他们的抵抗力,坚固神百姓的品格。正如我们上面所说的,神的所有儿女都要经历这种训练——这是「主的管教」(来12:5,伯5:17;箴3:11)的一部分,是每个祂所爱的儿女都必须接受的。如果这是发生在那些困惑的基督徒身上的事情,那么上面所建议的补救方法将是灾难性的。

  它会产生什么后果呢?它会惩罚每个虔诚的基督徒,让他们过着跑步机式的生活,每天寻找不存在的成圣上的失败,以为只要能找到一些这样的失败,并且加以承认和弃绝,就可以恢复属灵婴孩的经验,而这正是神现在要他们离开的。因此,它不但会使灵性倒退和不真实,也会使他们与神的旨意背道而驰。神从他们身上拿走了属灵婴孩无忧无虑、只有欢笑和被动地等待满足,正是为了让祂能带领他们进人更长进、更成熟的经历。地上的父母喜欢他们的婴儿,但如果他们成长中的孩子想再次成为婴儿,他们会很难过,并且不愿让他们重返幼稚的生活。我们的天父正是如此。祂希望我们在基督里成长,而不是在基督里做婴孩。但我们在这里所看到的教导,在这点上使我们与神对立,因为它使我们把回到婴孩时期当作我们最大的目标。

  我要再说,这是残忍的,就像古代中国缠住女孩的脚、并且强迫它们永久变形的习俗一样残忍,两者都没有良善的动机。若是接受上面提议的补救措施,最小的影响是阻碍灵命的发展,产生一大堆幼稚的、只会咧嘴笑、不负责任、自我陶醉的福音巨婴。在真诚和诚实的信徒当中,最坏的影响将是各种以福音形式出现的病态内省、歇斯底里、精神崩溃和丧失信心。

忽略恩典

  基本上,这种教导错在哪里呢?可以从许多角度来批评:它没有把握新约关于成圣和基督徒争战的教导,不理解在恩典中成长的意义,不明白内在罪性的运作,混淆了基督徒在地和将来在天的生活,误解了基督徒顺服的心理——那是圣灵激发的主动、而不是圣灵激发的被动。但是,基本的批判必然是:它忽略了恩典的方法和目的。让我们解释一下。

  什么是恩典?在新约中,恩典意味着神向那些只配接受与爱相反的事物的人所发出的爱的行动。恩典意味着神移动天地,拯救那些无法举起一根指头来救自己的罪人。恩典意味着神把祂的独生儿子送到十字架上、降下地狱,好让我们罪人能与神和好,并被接纳进人天堂。「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新约不但指出恩典的旨意,也指出恩典的工作。前者是神永恒的拯救计划,后者是神「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腓1:6),祂藉此呼召你与基督活泼相交(林前1:9),使你出死入生(弗2:1-6),借着圣灵的恩赐给你印上属乎祂的印记(弗1:13-14),将你变成基督的形像(林后3:18),并且最终使你的身体在荣耀中复活(罗8:30;林前15:47-54)。

  几年前,在新教学者中流行说,恩典是指神爱的态度,而不是祂爱的工作。但这并不合乎圣经。请看林前15:10:「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并且祂所赐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在」。在这里,「恩」这个词清楚地表明了神在保罗身上爱的工作,祂首先使他成为基督徒,然后成为传道人。

  恩典的目的是什么呢?主要是为了恢复我们与神的关系。当神因我们相信祂儿子而赦免我们的罪,藉此奠定这种恢复关系的基础时,目的是为了使我们从此与祂相交。而祂更新我们的本性,是为了使我们有能力、也是为了引导我们活出爱神、信靠、以神为乐、盼望和顺服的人生。从我们的角度看,这些行为构成了与神的真实相交,祂是经常向我们启示自己的那位。这就是恩典一切工作的目的——对神更深的认识,与祂更亲密的相交。恩典就是神吸引我们罪人越来越亲近祂。

  神如何在恩典中实现这个目的呢?不是保护我们免受世界、肉体和魔鬼的攻击,也不是保护我们免受压力和挫折的环境,更不是保护我们免受自己的脾气和心理所造成的麻烦,而是让我们面对这一切,使我们充分体会自己的软弱无能,驱使我们紧紧地倚靠祂。从我们的角度来看,这就是神为什么让我们的生活充满各种难处和困惑的最终原因:为了确保我们能学会抓牢祂。圣经花了那么多时间重申神是稳固的磐石、坚定的山寨、软弱者的可靠避难所和帮助,是因为神愿意花那么多时间让我们明白,自己无论在灵性还是道德上都太软弱了,因此不敢自信能找到或遵循正路。

  当我们感觉良好地走在一条康庄大道上,如果有人拉着我们的胳膊帮助我们,我们可能会不耐烦地甩开他。但是,当我们在黑暗中被困在荒山野岭,暴风雨即将来临、我们却精疲力尽,如果有人拉着我们的胳膊帮助我们,我们将会满心感激地倚靠他。神也希望我们体会到,我们的人生道路是崎岖不平、令人困惑的,这样,我们就可以感恩地学习倚靠祂。因此,祂采取行动,驱使我们走出自信、投靠祂自己——用圣经中那句关于敬虔生活秘诀的经典说法,就是「等候耶和华」。

挽回的神

  这个真理有许多应用。最令人吃惊的一项是,神真的会用我们的罪和错误来达到这个目的。祂非常频繁地使用失败和错误作为教育性的管教。我们吃惊地看到,圣经用了那么多篇幅记录敬虔者所犯的错误,以及神如何为此管教他们。

  亚伯拉罕被应许要生一个儿子,但却被迫等候,以致失去了耐心,犯了一个充当「业余上帝」的错误,生了以实玛利——结果被迫再等十三年,然后神才再次向他说话(创16:16-17:1)。摩西犯了一个错误,试图倚靠自己的方法来拯救他的同胞,凭着权势杀死一个埃及人,坚持要为以色列人解决他们的私人问题——结果发现自己被放逐旷野几十年,使他内心不再虚荣。大卫犯了一系列错误——引诱拔示巴、谋杀乌利亚、忽略自己的家庭、为了声望而数点百姓,每一次都受到了严厉的管教。约拿犯了逃避神呼召的错误——结果发现自己逃进一条大鱼的肚子里。

  这样的例子还可以继续。但要强调的一点是,人的错误,以及神立刻的不悦,都不是故事的结局。亚伯拉罕学会了等候神的时间。摩西的自负得到医治,实际上,他后来的胆怯几乎变成了罪(出4:14)。大卫的每一次失败都带来悔改,每一次的结束都比开始更亲近神。约拿在鱼腹中祷告,结果活着完成了去尼尼微的使命。

  神可以从我们最极端的愚蠢中带出美善;神可以补偿被蝗虫吃掉的岁月。有人说,从来不会犯错的人也从来不会做事;的确,这些人都犯了错误,但藉着他们的错误,神教导他们认识了祂的恩典;若没有犯错,他们永远不能以这种方式如此倚靠祂。你的麻烦是一种失败的感觉吗?是知道犯了一些可怕的错误吗?回到神那里;祂挽回的恩典一直在等你。 

  不真实的敬虔,是一件被咒诅的事情。不真实本身,就是对本章所挑战的那种教导的咒诅。对神不真实,是许多现代基督教的慢性病。我们需要神把我们变成对自己和对祂的现实主义者。约翰·牛顿(John Newton,1725-1807年)有一首著名的圣诗,描述他如何进入我们所寻求的现实主义,盼望他的诗句能够触摸到我们:

  我曾求主,让我成长,
  信心和爱,一切恩典;
  更深体会,祂的救恩,
  更切寻求,祂的荣面。

  是祂教我,如此祷告,
  我信之主,祂已回应,
  但却是以,如此方式,
  几乎逼我,陷入绝境。

  我原以为,会在某时,
  祂会立即,应允我求;
  以祂爱索,约束我心,
  制伏我罪,赐我安息。

  祂使我觉,并非如此;
  内心诸般,恶念隐秘;
  竟容地狱,凶猛权势,
  攻击我灵,每个角落。

  祂似有意,伸出祂手,
  为要加增,我的苦痛;
  精心筹划,全被拆毁,
  使我谦恭,俯伏卑微。

  颤栗哭泣,主是为何,
  祢要逼死,我这虫啊?
  「正是如此」,主有回应,
  「应允你求,恩典信心」。

  「我加这些,内在试炼,
  骄傲自我,才能远离;
  拆毁属地,欢喜筹算,
  让我成为,你的唯一」。
  (《我曾求主,让我成长 I asked the Lord, that I might grow》)

问题讨论:

  1. 作者在本章批判某类福音事工。为什么这类事工是残忍的?什么使它成为一种福音事工?它错在哪里?
  2. 根据第二大段,这事工强调人成为基督徒后,在个人生命中有什么不同?即使都是属实的,这样的强调错在哪里?
  3. 为什么新生的基督徒所经历的,和成熟的基督徒往往有所不同?
  4. 这里讨论的事工,为基督徒人生的挣扎提供什么补救方法?
  5. 这种补救方法什么时候才对?什么时候会酿成大祸?为什么?
  6. 恩典是什么?它的目的是什么?神如何达成这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