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54课讨论题

问题1、关于世俗心理学的本质,

  • (A) 世俗心理学的几位奠基人物,其思想根基与基督教世界观根本背离: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对基督教怀有深切的敌意;荣格(Carl Jung)深受神秘主义和灵异经历的影响,带有明显的泛神论和诺斯底色彩;而对教会影响深远的罗杰斯(Carl Rogers)则主张人的内在自我具有终极权威,以个人经验和感受凌驾真理。问题:如此亵渎神、高举自我的思想体系为何在教会中却被广泛接受,甚至被视为认识和医治人心的重要工具?
  • (B) 林慈信牧师指出:现代心理学建立于六大预设之上——自然主义、唯物主义、决定主义、进化论、实证主义和相对主义。它们并非彼此独立,而是一套相互支撑的世界观体系。问题:这些世界观预设如何彼此支撑、相互强化,共同构成心理学的理论基础?
  • (C) 林慈信牧师指出,心理学已从伪科学演变而成一种世俗宗教:它以心理创伤取代罪、以自我认识取代悔改、以心理整合取代圣灵的重生,由此在实质上否定了圣经的完备性(WCF1.6)。问题:
    • (i) 这种“去罪化”人观与救赎观,如何在根本上取代圣经启示的罪论、称义论与圣灵论?
    • (ii) 教会若以心理学框架牧养信徒,福音的哪些核心内容会被遮蔽或扭曲?

问题2、林慈信牧师指出“心理病是神话”,问题:

  • (A) 应如何理解这一判断?它所针对的是什么?这一判断是否否定了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如阿兹海默症、帕金森症),或重度抑郁症、强迫症等涉及复杂生理及行为因素的精神障碍的客观存在与真实性?
  • (B) 若将罪与属灵争战“病理化”(即罪不再是罪而是病),可能带来怎样的属灵后果?

问题3、林慈信牧师指出:《圣经》没有教导人提高自尊或爱自己;《圣经》所要求的是爱神、爱人、舍己,并背起十字架跟随主。耶稣来到世上,不是要帮助人建立健康的自尊或自我形象,而是要人否定自己,并以耶和华的救恩为乐。

  • (A) 人是按着神的形象和样式被造的(创1:26-27),因此人的尊严有其神学基础。问题:承认并持守神所赋予人的尊严,与现代心理学所倡导的”建立健康的自尊”,在神学根基和实践导向上有何根本区别?
  • (B) “爱人如己”(利19:18;太22:39)常被解读为:人必须先爱自己,才能爱别人,并由此推论出圣经也肯定“自爱”的必要性。问题:若圣经的本意并非如此,如何正确理解爱人如己中的“如己(as yourself)”?这对于纠正自我中心(如自怜、自义、自我崇拜),以及建立合乎圣经的人际关系,有何实际意义?

问题4、林慈信牧师在课程中指出两个相关现象:其一,教会面对信徒长期的心理、情绪或行为问题,倾向于转介 “心理专家”,仿佛神的话语与圣灵不足以触及和解决人心深处的问题;其二,深受罗杰斯“非指引式辅导(non-directive counseling)”影响的辅导员认为,人内在具有自我修复与成长的潜能,因此辅导过程只须倾听和接纳,无需以真理加以指导,最终由当事人自行寻得答案。问题:

  • (A) 上述两者虽然形式不同,但是否都建立在同一个核心预设上:人的根本问题与解决之道都在于人自身,而非神的启示和基督的救恩?
  • (B) 提后3:16-17与罗15:14表明,圣经足以装备信徒彼此劝戒、归正与教导。那么教牧探访、讲道查经、团契交通、以及肢体劝勉,与正式的圣经辅导之间是怎样的关系?两者是否本质相同,只是在深度、结构与具体处境上有所区分?
  • (C) 如果圣经辅导本质上就是教会日常牧养在个别处境中的具体应用和深入,那么建立专门的、系统性圣经辅导训练体系是否仍有必要?如果有,如何确保其根基、内容、方法与评估受圣经规范,而非沿用心理学的专业范式?

问题5、林慈信牧师指出,“自主”(autonomy)是一切非圣经思想的核心原则:人拒绝让神作神,而以自我作为最终权威与判定标准。范泰尔的预设护教学进一步揭示:任何拒绝神的思想体系,在认识论上都必须借用(borrowed capital)圣经世界观所提供的根基——如人的尊严、理性的可靠性、道德责任与生命意义等——才能维系其论证;但与此同时,它们却否认这些根基的真正来源。问题:

  • (A) 世俗心理学在哪些关键层面上,必须依赖圣经世界观才能支撑其论证?
  • (B) 这种“借用而不承认”的内在矛盾,如何导致世俗心理学在思想根基上的自我瓦解?
  • (C) 如何运用这一釜底抽薪的护教法,装备和帮助基督徒在面对心理学挑战时,正确地回应和护教?

问题6、综合053A《智慧选择 圣经辅导》、054A《忧虑终日怎么办》、054B《如何克服你的恐惧》,

  • (A) 三篇文章都较为侧重实际应用:053A强调辨识内心动机,054A提出处理忧虑的具体步骤,054B则提出以爱代替恐惧。这些内容在牧养上有一定帮助,但在系统神学(如神论、人论、基督论与圣灵论)方面着墨有限。问题:若缺乏扎实的教义根基,辅导主要依赖动机分析、意志决断和行为操练,那么即使使用了圣经语言,这种方式与强调认知调整、自我管理或行为改变的心理学方法,在根本原则上有何本质区别?
  • (B) 圣经辅导之所以被称为“智慧的选择”,其真正根基是什么?这是否首先是一个关于神、人及神人关系本质的神学问题,而不仅仅是方法或技巧的有效性问题?
  • (C) 054A将忧虑视为罪,054B指出不合圣经的恐惧同样涉及罪的问题,但两篇文章主要着眼于外在表现和具体应对。问题:从更深层的神学角度看,忧虑与恐惧的核心根源是什么?它们与不信、偶像崇拜、以及堕落后神人关系的破裂之间有何内在关联?
  • (D) 054B以约壹4:18为核心,得出“只要主动去爱,恐惧就会消退”的结论。然而,结合约壹4:13-21的上下文,约翰强调的是:神先爱我们,基督的救赎除去了信徒对末日审判与定罪的终极恐惧;并非教导一种借着努力爱人与心理操练来克服恐惧的方法。问题:这种先建立预设框架,再援引经文支持的解经方式,是否有“六经注我”的倾向?会在牧养上带来何种风险?
  • (E) 053A中的案例以及054A、054B的实践步骤,或给人这样的印象:按照圣经原则操练,情绪和处境通常会逐步改善。这似乎呈现出一种以行为结果为导向的牧养辅导模式。问题:
    • (i) 若信徒照此操练后忧虑或恐惧没有消失,甚至处境更糟时,这样的辅导是否会产生反效果,甚至动摇信心?
    • (ii) 若长期将属灵成长理解为“掌握正确方法并获得明显改善”,是否可能使信心越来越依赖个人表现或外在效果,而非建立在神的属性、应许和恩典之上?
    • (iii) 辅导焦虑与恐惧的问题,是否应当首先从WCF 2章(神的属性与主权)、5章(神的护理)、6章(人的全然败坏)这三个维度出发,帮助信徒在扎实的神学根基上面对现实处境,并在软弱中学习持续信靠神?

第55、56课讨论题

问题1、第55课中,林慈信牧师指出,心想事成(Mind Over Matter)本质上是主张人的思想意念可以控制和支配现实。问题:

  • (A) 这种思想为何对现代人具有强烈的吸引力?
  • (B) 它是否反映了堕落之人渴望获得原本只属于神的主权和能力?这与蛇对夏娃所说的“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3:5)有何内在关联?

问题2、《圣经》也讲“信心移山”(太17:20)与“求就得着”(约16:24)。问题:

  • (A) 改革宗认识论如何区分:以神的启示、应许和旨意为根据的圣约性信心,与新纪元运动、成功神学、积极宣告运动中把人置于主宰和掌控地位的“信心”?
  • (B) 当代华人教会中的“宣告”、“释放”、“支取信心”、“破除咒诅”等用语,在何种情况下仍属于合乎圣经的祷告、信靠与顺服?何种情况下已经越界为对现实的属灵操控?
  • (C) 这种越界是否与新纪元运动以及“心想事成”共享类似的认识论结构——即试图借人的思想、意志、话语或属灵技巧获取原本只属于神的主权与控制权?

问题3、范泰尔强调,神的知识是原本性的(archetypal),人的知识则是摹本性的(ectypal)。因此,人不能以自主理性作为终极标准,而只能以受造者的身份在神启示的光中认识神、认识自己和认识世界。问题:

  • (A) 为何“类比思维(analogical thinking)”是受造的人应有的思想方式?“照着神的思想去思想(To think God’s thoughts after God)”是否应当成为基督徒认识一切事物的基本出发点和常规思维方式?
  • (B) 当代基督徒若先接受心理学、社会学、意识形态或文化叙事的基本预设,再寻找圣经经文加以支持或协调。这种思维方式与范泰尔所强调的“类比思维”有何不同?其背后反映了怎样的认识论问题?

问题4、第55课正面引述了一段亚当斯(Jay Adams)式圣经辅导对话:面对一位说“我没有办法控制我的愤怒”的姐妹,辅导员坚持“你可以”、“你能的”,把“不能”视为“不要(或不想)”,并把发怒视为后天习得的行为模式,因而也可以被弃掉、被替换,最后总结为“藉着神的恩典,你可以控制你的怒气”。问题:

  • (A) 这种把“不能”重新诠释为“不要”、把罪性的发怒主要归为“学习而来的行为”的辅导方式,如何与 WCF 6.4关于堕落之人“对一切良善全无意愿、毫无能力、全然对抗”以及WCF 6.5关于重生者今生仍然存留“这种本性的败坏”的教导相协调?
  • (B) 辅导员所说的“只要你们真的要这样做,有更高的动机让你这样做,当你有强大正确的决心去做,你们是能的”与保罗所说的“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罗7:19)之间的牧养张力,应如何处理?
  • (C) 圣经辅导若过分强调人的选择、责任与学习/再学习,而缺乏对全然败坏、罪的残余和圣灵主权工作的强调,是否可能滑向过于乐观的人论,甚至接近亚米念式的意志观?

问题5、林慈信牧师在第56课中指出,依照圣约的代表原则,我们真正的身份来自神的圣约与救赎之工(罗8、弗2–3),而非自我定位或社会评价。问题:

  • (A) 世俗文化为何强调“自己定义自己”、“做真实的自己”或“我就是我,是不一样的烟火”?
  • (B) 改革宗圣约神学中的“在基督里(in Christ)”的身份,与现代社会所说的“寻找真正的自己”有何根本冲突?

问题6、Biola 心理学教授将罪定义为“需要未被满足、潜能未实现”——这与“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以及WCF 6章关于人是全然败坏的教义根本冲突。问题:

  • (A) 当“罪”从悖逆神、违背律法,被改写为创伤、缺失、未满足或未实现时,福音会如何被系统地扭曲?
  • (B) 当代教会是否也常不自觉地以心理学语言(如原生家庭、创伤、缺乏爱、自我价值实现等)取代圣经的罪论?这种取代在讲道与辅导中有哪些常见表现?

问题7、林牧师以“辣椒油”为喻,区分真正的需要与欲望。当代辅导学常以“满足人深层需要——如爱、价值、归属与自我实现”为基本框架,并认为许多情绪、行为和关系的问题源于这些需要长期未被满足。问题:

  • (A) 从改革宗人论看,人最根本的“需要”究竟是什么?
  • (B) 人确有受造性的有限和需要;但当“需要”被不断扩展并提升为解释人类问题的核心范畴时,是否可能将人的肉体、偶像与私欲包装成必须被满足的正当诉求?
  • (C) 基督徒应如何分辨真正的需要与有罪的欲望?

问题8、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林牧师却指出,唯有真正明白死亡的意义和死后的归宿,人才可能明白今生的身份与方向。问题:

  • (A) 为何只有在死亡与永恒归宿的问题上安定下来,人才能真正明白自己是谁、为何而活?
  • (B) 世俗心理学以“留下遗产”、“活在他人记忆中”、“自我创造意义”等方式处理死亡,为何仍无法回答人真实身份和生活意义的问题?
  • (C) 在牧养实践中,如何借着永恒的眼光帮助信徒脱离他人评价的辖制,转而以“得主的喜悦”为人生方向(林后5:9)?

第57、58课讨论题

问题1、第57课指出,《圣经》辅导的目标既不是使人感觉舒服(如弗洛伊德所说的心理平衡),也不是建立积极的自尊心,而是帮助人过有纪律的生活,遵行神的话,结出圣灵的果子。问题:

  • (A)为什么“使人感觉舒服”或“建立自尊心”不能成为圣经辅导的终极目标?这两种目标背后可能隐藏着怎样的人论假设?
  • (B)如果辅导的目标是“结出圣灵的果子”和“建立清洁无亏的良心”(提前1:5),那么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员应如何平衡“怜悯受苦者”与“挑战人顺服神”这两方面的张力?

问题2、第57课中指出,罗马书15:14说充满良善与知识的基督徒都有能力劝诫(Competent to Counsel)。林牧师指出,唯有教会、唯有基督徒拥有主耶稣基督的恩典、天父的慈爱、圣灵的感动,以及神的话语。问题:

  • (A)这种“信徒皆能辅导”的观点,与世俗文化中“唯有受过专业训练者才能从事辅导”的观念有何冲突?
  • (B)若每位基督徒都有辅导的责任(加6:1),信徒应当接受何种装备,才能”满有良善,充足了诸般的知识,能够彼此劝戒“?

问题3、林牧师提到清教徒所从事的”灵魂的医治”(the cure of souls),是用神的话刺透人的良心,帮助人顺服神的话,与当代所谓”内在医治”(借用想象、图画等技巧)完全不同。问题:

  • (A)为何辅导的方法论与辅导的神学预设密不可分?一种辅导若不以神的话为权威,即便动机良善,会在方向上产生什么偏差?
  • (B)Richard Baxter的《信徒生活指南》与钟马田的《灵性低潮》都被列为《圣经》辅导的历史典范。从你所了解的内容来看,这类辅导著作与现代心理辅导书籍在处理人心问题时,有何根本性的不同进路?

问题4、第58课提出《圣经》辅导的四个步骤,源自提摩太后书3:16:”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并特别强调每次辅导后要给人布置具体的功课作业(如记录思想、背诵经文、改变习惯等)。问题:

  • (A)为何”使人归正”(悔改认罪)不是辅导的终点,”教导人学义”(操练有纪律的生活)才是更关键的一步?这与改革宗成圣论的理解有何关联?
  • (B)《圣经》辅导强调从思想开始更新(腓4:8),认为圣洁或犯罪都从思想出发,经过意志,最终活出来。这种”思想→意志→行为”的模型,在实际辅导中应如何帮助一位长期陷入特定罪的弟兄或姐妹?

问题5、第58课强调,辅导员必须给人盼望,但不可“乱开支票”(如“你丈夫不会跟你离婚的”),真正的盼望是:“你若愿意按照神的话来面对你的情况,不论你感受如何,你是有盼望的。”并引述哥林多前书10:13。

  • (A)这种基于神话语应许的盼望,与世俗辅导中常说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时间会治愈一切”有何本质区别?
  • (B)当受辅导者正深陷痛苦、并且处境暂时没有任何好转迹象时,辅导员当如何将“你有盼望”这个信息落实在具体的牧养陪伴中,而不流于空洞的口号?

问题6、亚当斯在《信徒之家》中指出,把”罪”称为”病”是”相当狡猾”的做法——这样做貌似温和宽容,实则把人的盼望与责任感一并拿走,因为病是无法自主负责的,但罪是可以悔改、可以靠恩典胜过的。问题:

  • (A)当一个人被告知”你有病”而非”你犯了罪”,这在牧养上会产生什么实际后果?为何”称罪为罪”反而是最仁慈的诊断?
  • (B)在实际教会辅导中,我们当如何分辨一个人的问题是与身体器官直接相关的“疾病”(如脑部损伤、分泌腺失调),还是源于罪的“不义生活方式”?是否存在难以清晰分辨的灰色地带?若有,应如何处理?圣经辅导与普遍恩典之下的医学之间并非彼此完全对立,而是各有其位、各司其职。判断二者边界的神学标准是什么?

问题7、第58课提到,辅导中需要了解求助者的家庭背景和伤害,但“每人必须要为自己负责”,并要“为生命里的疤痕感恩”。林牧师指出,“我们要从十字架的角度去回忆,而不是把它忘掉。”

  • (A)什么圣经辅导拒绝把人完全视为“受害者”?“为自己如何回应伤害负责”与“轻忽受创者的痛苦”有何不同?
  • (B)“为生命里的疤痕感恩”这一教导,应如何以合乎圣经的方式表达出来,以避免对受苦者造成二次伤害?感恩的对象是苦难本身,还是在苦难中神的恩典与同住?

问题8、《美国神学反思录之一:作为规训武器的圣经辅导》一文对圣经辅导提出了多项批评与指控。

  • (A)”规训”是法国后现代哲学家福柯的核心概念,福柯用”规训”描述现代社会中权力如何通过制度(监狱、医院、学校、教会)对人的身体与行为实施控制与驯化。该文大量借用福柯式的”权力—规训”分析框架,将圣经辅导描述为”权力运作机制”而非牧养关怀,将”解释权的垄断”视为控制的核心手段,将辅导员与求助者的关系分析为”绝对不对等的权力关系”,将教会纪律描述为”严密的社会控制之网”。然而,福柯本人的哲学预设是:不存在超越权力关系的客观真理,任何”真理宣称”都是权力意志的表达。请问:若接受这一后现代前提,其本身会带来什么问题?该文在批评圣经辅导”预设论”的同时,是否意识到自身同样站在一套无法自我证明的哲学预设之上?
  • (B)该文对圣经辅导提出了以下五项主要指控:①神学还原论(将一切心理问题简单归结为罪与道德问题);②对严重精神疾病的漠视(拒绝承认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等疾病的生理基础,甚至建议停药);③受害者有罪论(在家暴、性侵等案例中将责任转移至受害者,强迫其留在危险处境中);④哀歌的缺失与同理心阻断(急于抛出神学真理,粗暴切断与受苦者的情感联结);⑤绝对权力与反向归罪(辅导无效时将责任全部归咎于求助者的罪或心硬)。请问:以上五项指控中,哪些是圣经辅导在理论或实践中确实存在的危险?哪些批评本身存在论证上的混淆或偏差?
  • (C)该文以约翰福音中耶稣在拉撒路墓前哭泣为例,主张真正的牧养应”先进入受苦者的情绪深渊,一同经历悲伤”,并以此暗示圣经辅导缺乏同理心与怜悯。然而,林慈信牧师在第57、58课中是否也强调了怜悯、聆听与收集资料的重要性?《圣经》辅导中的怜悯与该文所倡导的”属灵陪伴”,在目标与方向上有何相同与根本不同之处?

第59、60课讨论题

问题1、第59课指出,面对亲人离世,人常会有否认、忧郁/抑郁、靠自己孤单面对、向神发怒、向家人发怒、内疚/悔恨等六种回应;而林牧师则强调,唯有依靠神、以感恩回忆神过去的恩典,才能真正胜过死亡所带来的忧伤。问题:

  • A) 基督已经借着十字架与复活战胜了死亡(来2:14-15),然而圣经仍将死亡称为“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林前15:26)。既然基督已经得胜,为何死亡仍然存留,直到末日才被最终废除?我们如何在“已然与未然”的救赎历史中理解死亡?
  • (B) 圣经并非阻止信徒为死亡忧伤,而是要求我们不要像“没有指望的人一样”忧伤(帖前4:13)。若死亡带来的真实痛苦并不会因信仰而消失,那么福音究竟改变了什么,使基督徒在面对死亡时能够与世人有截然不同的回应,并在哀恸中仍然持守感恩与盼望?

问题2、林牧师特别纠正那位会友:他在追思会上要表达的,不是“所以我们要荣耀神”,而是“神肯定会得到祂的荣耀”。问题:

  • (A) 这一区分背后反映了怎样不同的神学重心?从改革宗角度理解:神主动彰显自己的荣耀,与人作为受造物回应并归荣耀给神,两者是怎样的关系?
  • (B) 为什么在亲人离世、突发苦难、极度软弱,甚至连信心祷告都无能无力的时候,“神必成就祂自己的荣耀”这一客观事实,比强调“我们应当回应神”更能成为信徒最真实而稳固的安慰?

问题3、第59课强调:淫乱并非始于外在行为而是内心的淫念;而淫念的本质是一种贪心。

  • (A) 保罗在歌罗西书3:5中将贪心直接等同于拜偶像。与此同时,圣经也常用“淫乱”描述人离弃神、转向偶像的属灵不忠(《何西阿书》、雅4:4)。这是否意味着,肉体的淫乱并不只是外在行为的失控,而是人离弃造物主、试图在受之物中寻找满足?换言之,淫乱更深层的问题是否首先是敬拜的错置?
  • (B) 当代文化越来越将个人情感、欲望和自我表达作为身份定义的核心,并常以“忠于真实的自己”或“爱自己”为基本伦理原则;然而圣经却要求人舍己、治死罪并追求圣洁。两者背后反映了怎样彼此冲突的人论?人的身份、价值和存在意义终究由谁来定义?

问题4、世界将情感不断地个人化、欲望化,但林慈信牧师却强调:婚姻的本质并非建立在爱情感觉之上,而是人在神面前所立的盟约(玛2:14、箴2:17)。问题:

  • (A) 现代人普遍认为爱情是婚姻成立的前提;然而创世记所记载的第一个婚姻却表明,婚姻首先是神所设立的创造秩序。若如此,爱情在婚姻中究竟扮演怎样的角色?婚姻真正赖以建立和维系的根基究竟是什么?
  • (B) 当代社会普遍将婚姻视为满足情感需要或经济互助的工具,却越来越难以接受“终身委身”的信念。为何现代人难以理解婚姻是不可轻易解除的盟约?这背后反映了人对自由与责任怎样根本不同的理解?

问题5、林慈信牧师指出:主耶稣关于离婚的“淫乱例外”(太19:9)应当与教会纪律(太18:15–18)结合理解。问题:

  • (A) 为何主耶稣关于离婚的教导不应脱离教会纪律而被孤立理解?当信徒婚姻因严重罪而陷入危机时,为什么不仅要强调个人责任,也突出教会的劝戒与纪律?这如何帮助我们理解教会在信徒生活中的属灵权柄与牧养责任?
  • (B) 主耶稣所提出的“淫乱例外”(太19:9)究竟是在设立一个允许离婚的例外条款,还是在强调婚姻盟约事实上被严重破坏的特殊处境?这将如何影响我们理解离婚在圣经中的性质与限制?

问题6、林慈信牧师在课程结尾处提出:当有形教会无力执行纪律与牧养时,信徒群体或可暂时承担某种“非正式属灵监督”功能,并将此称为对“无形教会”的一种活用;但他也特别强调这只是他的个人意见,并非圣经直接启示。问题:

  • (A) 神是否通常借着有形教会施行恩典、执行纪律和牧养信众?若个别教会长期失去其正常功能,信徒自发形成相互扶持、彼此规劝的属灵群体,是否具有某种正当性?
  • (B) 对于这种“非正式属灵监督”的构想,圣经是否提供了足够依据?若在特殊处境下承认其具有某种暂时的必要性,应受到哪些限制?如何避免僭越基督所设立的正式教会架构,以致最终削弱甚至架空有形教会本身的地位和权柄?

问题7、《神学导论》帮助我们从改革宗的立场,概要而系统地思考神、人、罪、基督、救恩、事奉、牧养和操练,也学习依照圣经重新透视世界并认识自己。课程收官之时,我们或许不仅要问自己学到了什么,更应当思想:正统神学为何如此重要,以及这些真理是否正在真实地更新、归正和重塑我们的信仰与生命。

  • (A) 改革宗为何始终坚持:纯正教义是教会信仰与基督徒生活的根基?为何偏离圣经的教义,不仅会带来知识上的偏差,更会扭曲甚至颠覆人对神、世界、自我、罪恶和死亡的真理性认知?
  • (B) 主耶稣基督是神与人之间的唯一中保,也是人得救的唯一道路(约14:6;徒4:12;提前2:5)。若离开基督、绕过基督或错误理解基督,人是否还能真正地认识神?为何纵观教会历史,许多异端都源于对基督论和救赎真理的偏离?
  • (C) 《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第一问指出:人的首要目的乃是荣耀神,并以祂为乐,直到永远。既然神在创造、护理与救赎中所成就的一切,终极目的都是彰显祂自己的荣耀,那么神学学习是否应当不断归正我们生命的方向——使我们时时警醒:我究竟在敬拜受造物,还是敬拜真神;究竟是在寻求神以外的满足,还是以神自己为至宝;究竟是在为自己而活,还是甘心单单为神的荣耀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