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回到我在第一章结尾所说的话:关于人类,有两件奇怪的事情。首先,他们被自己应该实践某种行为的想法所困扰,你可以称之为公道、正当、道德、或自然法制。其次,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去做。现在,你们中间有些人可能想知道为什么我称之为奇怪。在你看来,这也许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情,你甚至会认为我对人类过于苛刻。毕竟,你可能会说,我所说的违背是非法则或自然法则,只不过是指人非完人。我有什么理由期望他们是完人呢?如果我是想要确定,我们若没有按照自己要求别人所做的去做,当受多大的责备,你所说的就很对。但这根本不是我的工作,我现在关心的不是责备,而是试图找出真相。从这个角度来看,认为某事不完美、认为它不应该这样,这个想法本身就会产生某些后果。
如果你考虑的是一块石头或一棵树之类的东西,它就是它本来的样子;说它应该是别的样子,似乎没有意义。当然,如果你想用这块石头来堆假山,你可以说它的「形状不对」;如果一棵树没有像你预期的那样为你提供足够的遮荫,你可以说那棵树不好。但你的意思是这石头或树碰巧不适合你的某些用途,除非开玩笑,你不会为此责备它们。你确实知道,考虑到这样的气候和土壤,这棵树不可能长成别的样子;从我们的角度被称为「坏」和「好」的树,同样遵守其自然规律。
现在,你注意到随之而来的结论了吗?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然法则——例如气候对树的影响——可能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则,只是一种说法而已。当你说落下的石头总是遵循万有引力定律时,不就是说定律只是意味着「石头总是做什么」吗?你不会真的认为,当一块石头被松开时,它会突然想起自己得服从掉到地上的命令,你只是说,事实上它确实掉下去了。换句话说,你不能确定除了事实本身之外,还有任何关于应该发生、却与实际发生不同的法则。作用于石头或树的自然法则,可能只是指「自然实际上所做的事」。但是,如果你转向人性法则、正当行为的法则,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那个法则并不是指「人类实际上所做的事」,因为正如我之前所说的,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根本不遵守这个法则,也没有人完全遵守了它。万有引力定律告诉你,如果你松开石头,石头就会做什么;但人性法则却告诉你,人类应该做或不做什么。换句话说,当你谈到人类的时候,除了实际的事实之外,还有其他的东西介入进来。你有事实,也就是人类如何行事为人,你还有其他的东西,也就是他们应当如何行事为人。对宇宙的其他部分而言,除了事实之外,不需要任何东西。电子和分子按照特定的方式运动,产生特定的结果,这可能就是全部。(我不认为这是全部,正如你稍后会看到的那样。我的意思是,就目前的观点而言,它可能是。)但是,人按照特定的方式行事为人,却并不是全部;因为你一直都知道,他们的行为应该是另外一种方式。
这一点真是太奇怪了,以致人们都很想试图把它解释过去。例如,我们可能会试图证明,当你说一个人不应该那么做时,你的意思只是和你说一块石头的形状不对一样;也就是说,他的行为碰巧给你带来了不便。但这根本不是事实。一个因为先上火车而占据了火车角落座位的人,与一个趁我转过身挪包溜到我座位上的人,同样都给我带来了不便。但我会责备第二个人,而不是责备第一个人。我不会对一个不小心绊倒我的人生气——也许在我失去理智的那一刻会;而对于一个故意想绊倒我的人,即使他没有得逞,我也会感到愤怒。可是,让我摔疼的人是第一个人,而不是第二个人。有时候,被我称之为坏的行为,不但没有给我带来不便,而且恰恰相反。在战争中,每一方都可能发现某个对方的叛徒非常有用,但是尽管利用他、收买他,他们仍将他视为人类的害虫。所以你不能说,我们所说的别人的正当行为,只是碰巧对我们有用的行为。至于我们自己的正当行为,我认为很显然,这不是指能带来好处的行为,而是意味一些事情,比如:在你可以有三英镑的时候却满足于三十先令,在容易作弊的时候却诚实做作业,在想和一个女孩亲热的时候却不去骚扰她,在你可以去更安全之处的时候却留在危险之地,持守你不愿信守的诺言,说真话、不管这让你看起来有多傻。
有人说,虽然正当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在某个特定的时刻给某个特定的人带来好处,但它仍然意味着给人类整体带来好处,所以并不奇怪。毕竟,人类是有点理智的;他们明白,除非在一个人人都讲公道的社会里,否则你不可能有任何真正的安全或幸福;正因为他们看到了这点,才会努力表现得正当。当然,安全和幸福只能来自个人、阶级和国家之间彼此诚实、公平和友善,这一点完全正确,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真理之一。但是,作为对我们为什么会感到「是与非」的解释,它却毫无意义。如果我们问:「为什么我应该无私?」你回答说:「因为这对社会有好处。」然后我们可能会问:「为什么我应该关心什么对社会有好处,除非那事碰巧对我个人有利?」然后,你只好说:「因为你应该无私。」——这只会把我们带回到起点。你所说的都是真的,但却不能解决问题。如果一个人问踢足球有什么意义,回答「为了进球」并不是很好,因为努力进球只是比赛本身,并不是比赛的原因。你的回答实际上是说「足球就是足球」——这是真的,但却是废话。同样,如果一个人问行为正当有什么意义,「为了造福社会」也不是一个好的回答,因为试图造福社会、或者说无私(因为「社会」归根到底指的就是「别人」),是正当行为的表现之一。你所说的实际上是「正当的行为就是正当的行为」,你只是停留在「人应该无私」的陈述上。
这也是我所停留的地方。人应该无私,应该公平。不是因为人是无私的,也不是因为他们喜欢无私,而是因为他们应该无私。道德律、或人性法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人类行为的事实,就像万有引力定律仅仅是、或者可能是重物如何运动的事实一样。另一方面,这也不仅仅是一种幻想,因为我们无法摆脱这个想法;如果能够摆脱,我们关于人类所说、所想的大部分事情都会变成无稽之谈。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我们希望别人如何为了我们的方便而行事的陈述,因为我们称之为坏或不公平的行为,与我们觉得不方便的行为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可能相反。因此,这条是非法则(Rule of Right and Wrong)或人性法则(Law of Human Nature),或者无论你怎样称呼,必定是一个真实的东西——一个真实存在的东西,不是我们自己杜撰的。然而,这又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事实,不是「我们的实际行为」那种事实。看起来,我们必须不得不承认存在不止一种真实性,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有某种东西高于并超出人类行为的普通事实,但绝对是真实的——是一个真实的法则,我们没有人制定它,但却发现它压在我们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