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十年来,有些人喜欢强调新约希腊文中Logos与Rhema的区别,但如果要把这种原文的区别作为真理的依据,需要十分谨慎。两千多年来的圣经译者大都没有区分Agape和Phileo、Logos和Rhema,他们并不是不懂希腊文、没有发现原文里的「亮光」,而是认识到Agape和Phileo、Logos和Rhema的意义虽然有区别,但也经常因为修辞的目的而混用,所以不能作为神学的依据。喜欢区别Logos和Rhema主要是赵镛基、朱植森、Dr. Bill Hamon等灵恩运动名牧,他们把Logos与 Rhema截然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强调、高举Rhema。我们对此类「亮光」应该非常谨慎,因为这种解经在学术和神学上都存在严重误区。
中世纪早期的重要神学家奥古斯丁(主后354-430年)于主后382年信主,当时基督教已成为罗马国教,外邦教会已经是教会的主体,而犹太人大都拒绝耶稣是弥赛亚。奥古斯丁在有生之年看到了所谓的「基督国度」的建立(主后380年基督教正式成为罗马国教),也看到了罗马帝国崩溃的开始(主后410年「永恒之城」罗马被西哥特蛮族攻陷、洗劫)。因此,他在主后413年写了《上帝之城》(City of God),将神的国称为「上帝之城」,而罗马帝国是「地上之城」,教会是在世寄居者,等待归向上帝之城。他认为随着福音的有效广传、魔鬼影响力受限,教会已经凯旋进入了千禧年,一千年代表教会统治世界的时间,而「头一次的复活」(启二十5)意思是信徒在灵性上与主一同复活。奥古斯丁灵意化解释神国和千禧年,将政治与教会权力合理化,但仍然相信基督大约会在主降生后1000年再来。他的观点符合国教和中世纪天主教时代的需要,影响了整个中世纪天主教的末世观。天主教否定基督将来会在地上有形地掌权,主张罗马大公教会就是神在地上的国度。信徒不但要传福音,而且要将世界「基督化」。
17世纪启蒙运动以后,随着理性主义高涨,人本主义越来越有影响,认为世界日趋进步、繁荣与大同,和平与幸福美好之世界指日可待。在17-18世纪英国和荷兰的清教徒持后千禧年论,强烈主张完全照圣经彻底改造世界。1630年,清教徒领袖约翰温思罗普(1588-1649年)率船前往北美新大陆时,宣告北美殖民地应该是一个「山巅之城」,基督徒应该在那里建立彰显神荣耀的社会。1639年第一个美国的成文宪法《康涅狄格基本秩序》(The Fundamental Orders of Connecticut)指出,新世界的公共法律和秩序要按照上帝的律法和命令来执行。后千禧年论被用来指导制定新英格兰殖民地的政策和法律,激发了清教徒在新英格兰建立神国模范、向印第安人宣教,以致当时的新英格兰被称为「新以色列」。
我们的信仰是根据圣经,在关于千禧年的许多「隐秘的事」上,不应该盲从某个宗派或神学家的意见,而应该靠着圣灵的引导通读整本圣经,按照以经解经(即「信心的类比 analogy of faith」)和尽量字面解经(不排除象征性解经)的原则,从圣经里寻找答案。尤其是我们今天有了教会两千年的历史为鉴,看到了许多前人所没有看到的事情,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千禧年:
灾前被提论起源于18世纪的清教徒,由达秘的时代论在1830年代普及,再透过司可福导读圣经的广泛流传普及于20世纪初美国,持这一观点的包括达秘(J. N. Darby)、司可福(C. I. Scofield)、慕迪(D. L. Moody)、陶雷(R. A. Torrey)等。这一观点认为教会将在大灾难之前被提( 启四),教会将在空中与基督相遇,之后某个时候敌基督显露,灾难开始。被提和基督的第二次降临建立千年国度有七年的间隔,教会将不会经历大灾难(帖前一10;五9;启三10)。灾前被提论,认为「教会」一词在启示录前三章出现了19次,但从第四章到二十一章消失了,一直到启二十二16才又重新出现。启示录在与灾难相关的经文中从来没有使用过「教会」这个词。 灾前被提论认为神对以色列和教会有不同的计划,但九24 中为但以理的民(犹太人)和圣城(耶路撒冷)已定的七十个七是一个净化、恢复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时间,是为了结束「外邦人的日期」(路二十一24),是「雅各遭难的时候」(耶三十7;太二十四22),而不是为教会遭难的时候。
灾前被提论的弱点:
灾前被提论把基督的再来分成被提和第二次降临两个阶段,但圣经并没有明确指出这点。
灾难中仍有圣徒(启十三7;二十9)。灾前被提论认为这是在灾中信基督的人。
2、灾前分批被提(Partial pre-tribulation rapture)
与达秘同属英国弟兄会的戚伯门(R. C. Chapman)认为得胜的信徒先在灾前被提,而失败的信徒要被留在灾期里,经过大灾难,到灾期末了才被提。持这一观点的有内地会的发起人戴德生(Hudson Taylor)、戚伯门(R.C. Chapman)、郭维德(R. Govett)、潘汤(D. M. Panton)和史伯克(Austin Sparks)等。倪柝声受戚伯门的影响,也持这一观点,而受倪柝声影响很大的许多中国教会也持这一观点。
父亲:这第一个杯是成圣之杯(Cup of Sanctification/Kiddush),代表神的应许:“我要把你们从埃及人的重担下救出来/I will bring you out.”(出6:6),分别为圣归给神。路22:17说,“耶稣接过杯来,祝谢了,说:‘你们拿这个,大家分著喝。’”让我们一起祝谢:主我们的神,宇宙的主宰,葡萄树果子的创造者,祢是配得称颂的!阿们!
父亲:这第三个杯是救恩之杯Cup of Redemption,代表神的应许:“我要用伸出来的膀臂,并借着严厉的刑罚来救赎你们/I will redeem you.”(出6:6)。路22:20说,主耶稣“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这立约的酒就是第三杯救恩的杯,让我们“举起救恩的杯,称扬耶和华的名”!
父亲:这第四个杯是赞美之杯Cup of Harrel,代表神的应许:“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I will take you.”(出6:7)。主耶稣没有喝这第四杯酒,祂在喝完第三杯酒后说:“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太26:29)。主耶稣的第四杯不是葡萄汁,而是十字架的痛苦,太26:39记载,主耶稣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最后,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喝完了这第四杯。约19:30说,“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这“醋”就是“没药调和的酒”(可15:23)。祂说“成了”,乃是喝完第四杯了,完成真正的逾越节筵席了!让我们一起喝这赞美之杯,预备好自己,将来到天父的国里参加羔羊的婚宴,与主耶稣基督一起喝新酒。阿们!
辩方:「美国全国心理学家协会会长加里·科林斯博士(Gary R. Collins,1934–2021年)说过:『幻觉是在个人身上发生的事件。由于幻觉的性质,只有一个人能一次看到一个幻觉,绝对不会被一群人同时间看到,一个人也没有可能用任何方法使另一个人产生幻觉。既然幻觉只能存在于个人的主观,显然别人无法眼见。』还有,幻觉通常是由于药物或身体衰弱,在几个星期之内,五百多个背景、脾气、健康状况各不相同的人都经历了同样的幻觉,这是不是太牵强了?」
证人:「我明白你的意思。如果你觉得我在考古方面还不够权威,我建议你听听约翰·麦克雷博士(John Mcray,1931-2018年)的看法。麦克雷是一位考古学家,在惠顿学院担任新约与考古学教授,也是耶路撒冷奥尔布赖特考古研究所和美国东方研究学院的研究员,《近东考古学会公报》、《圣经世界考古学》和《圣经研究公报》的编辑委员会成员。他的文章出现在许多百科全书与辞典中,凡是研究圣经考古学的人,都要拜读他的教科书《考古学与新约 Archaeology and the New Testament》。他曾经在以色列领导凯撒利亚、塞佛里和希律宫考古,前后八年之久,不知道你觉得够不够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