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问:第七条诫命要求什么?

答:第七条诫命要求我们在心思(太5:28)、言语(弗4:29;西4:6)和行为上(彼前3:2),保守自己(帖前4:3-5)以及邻舍的贞洁(林前7:2-3,5;弗5:11-12)。

Q: What is required in the seventh commandment?

A: The seventh commandment requires the preservation of our own and our neighbor’s chastity, in heart, speech, and behavior.

解读1:为什么我们应当保守自己的圣洁?

  1. 因为我们是照着上帝的形象被造的,圣洁是上帝写在我们良心里的道德律和圣经里的明确吩咐:「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帖前4:3-4)。
  2. 因为信徒不是不认识上帝、不敬畏上帝的外邦人:「不放纵私欲的邪情,象那不认识上帝的外邦人」(帖前4:5),「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地说,你们行事,不要再象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弗4:17,19)。
  3. 因为信徒不是属自己的,是基督的肢体,是圣灵的殿,所以应当保持圣洁:「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林前6:15-16,19) ,「若有人毁坏上帝的殿,上帝必要毁坏那人;因为上帝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林前3:17)。 

解读2:我们应当在哪些方面保守自己和他人的圣洁?

我们应当在心思、言语和行为上保守自己和他人的圣洁:

  1. 在心思上:渴慕、追求、喜悦彼此之间纯正、圣洁的交往,「就当从心里彼此切实相爱」(彼前1:2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8)
  2. 在言语上:彼此之间说话的时候要使对方得造就,在成圣上有长进,「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弗4:29)。
  3. 在行为上:端庄贞洁,「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正是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前3:1-2)。

解读3:我们应当如何保守自己的贞洁?

  1. 敬畏上帝:认识上帝遍察一切,「我儿,你为何恋慕淫妇?为何抱外女的胸怀?因为人所行的道,都在耶和华眼前,祂也修平人一切的路」(箴5:20-21)。
  2. 因信成圣:「又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徒15:9),「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结36:25),「亲爱的弟兄啊!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上帝,得以成圣」(林后7:1)。
  3. 恒切祷告:「求祢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求祢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51:2,7),「求祢叫我转眼不看虚假」(诗119:37)。
  4. 钉死肉体:顺从圣灵的引导,治死老我生命的邪情私欲:「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8:13),「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拉5:24)。
  5. 内心儆醒:在心思意念上抵挡不洁的想法,「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4:23)。
  6. 远离试探:「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太6:13),「我与眼睛立约,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伯31:1),「你所行的道要离她远,不可就近她的房门」(箴5:8),「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是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6:18)。
  7. 殷勤工作:使我们的身心都忙于自己当作的工作,无所事事之人更容易陷在不洁的行为和欲望之中:「她并不吃闲饭。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独你超过一切」(箴31:27,29)。
  8. 节制饮食:不可纵容肉体,过度饮食,「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眼必看见异怪的事」(箴23:31,33)「看哪!你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她和她的众女都心娇气傲,粮食饱足,大享安逸。她们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结16:49-50)。
  9. 穿着得体:「因为锡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项,卖弄眼目,俏步徐行,脚下玎铛」(赛3:16)。
  10. 克制欲望:「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9:27)。
  11. 合理嫁娶:一定要与信主的人结婚,「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在这主里面的人」(林前7:9,39)。

69问:第六条诫命禁止什么?

答:第六条诫命禁止我们夺取自己的生命(徒16:28),或杀害邻舍(创9:6),或心里存着这样的意图(太5:22;约壹3:15;加5:15;箴24:11-12;出21:18-32)。

Q: What is forbidden in the sixth commandment?

A: The sixth commandment forbiddeth the taking away of our own life, or the life of our neighbour unjustly, or whatsoever tends thereunto.

解读1:为了避免羞辱或更大的痛苦,我们可以自杀或安乐死吗?

  1. 自杀是对上帝的护理没有信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合乎上帝的律法,而且把这样的人算为谋杀自己:「禁卒就拔刀要自杀。保罗大声呼叫说:不要伤害自己」(徒16:27-28)。
  2. 我们并没有权力任意主张自己的生命,因为我们自己也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我们生命是上帝赐给的,必须为上帝而活。不尊重自己的生命就是不尊重上帝,自杀、吸毒、嗜烟、好酒、危险驾驶、暴饮暴食等等,都是不尊重我们生命的行为。
  3. 许多人提倡对那些严重智障、年纪老迈或身患绝症的人实行安乐死,但我们不能决定自己或别人的年日长短,只有上帝才可以这样做(诗139:16)。

解读2:如果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自杀,会失去救恩吗?

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也会软弱、犯罪,但不致因此失去救恩。同样,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自杀是犯罪,但也不致失去救恩。

解读3:对于有严重残疾的胎儿,或者因强暴怀孕的胎儿,可以堕胎吗?

「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祂所给的赏赐」(诗127:3),胎儿的生命是上帝赐予的,还在母腹中就蒙上帝的覆庇(诗139:13-18;伯10:8-12)。无论是健康的还是不健康的胎儿,无论是在婚姻里还是婚姻之外所怀的胎,都同样是受到上帝律法保护的无辜生命,我们没有权力决定胎儿的生死。

解读4:在什么情况下杀死他人合乎上帝的律法?

在以下情况下杀死他人合乎上帝的律法:

  1. 执行国家法律的公正判决,特别是对那些杀人犯:「无论谁故杀人,他必被治死」(民35:30)。「不可杀人」所禁止的是蓄意地、不合法地夺取人生命的行为,包括过失杀人、蓄意谋杀以及报复杀人等等,并非禁止一切死刑。在圣经中,为了制止罪恶和谋杀,上帝也允许死刑。但逃城的设立(民35)向我们表明,即使是为了伸张正义,上帝对死刑的应用也极为谨慎,不可违反公平、公义的原则滥用死刑。
  2. 在合乎上帝律法的战争中:「禁止刀剑不经血的,必受咒诅」(耶48:10)。为了制止罪恶、执行上帝的计划,上帝也屡次允许以色列发动正义战争,甚至允许外邦国家对以色列发动非正义战争。在末世堕落的世代,有的人反对战争,有的人提倡为正义而战,有的人主张先发制人,有的人主张消极抵抗。但历史告诉我们,无论是正义还是非正义的战争,结果都是惨痛的,而反战也并非绝对正确,有时和平主义的伤害比战争还大。因此,基督徒绝不可以支持和参与非正义战争,但对所谓的「正义战争」也必须反复祷告、慎思明辨,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的有限和不完全,不以是否参战或反战去论断别人,而是求主保守自己的心思言行合神心意,相信上帝的主权和计划永不改变。
  3. 在必要的自卫中:「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至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出22:2)。

解读5:除了直接杀害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还有那些间接的方式使我们犯下杀人罪?

不管是直接地杀害我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还是间接地作出带有这种意图的事,都是第六条诫命禁止之列。比如:

  1. 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忽视、不用合乎上帝律法的方法来保全生命,如必须的饮食、休息、穿衣、治疗、锻炼、娱乐等,都是在间接杀害自己。
  2. 没有节制的饮食、挂虑、嫉妒、忧伤,以致使我们的身心失调紊乱,都是在间接杀害自己:「你们要谨慎,恐怕因贪食、醉酒,并今生的思虑累住你们的心」(路21:34),「嫉妒是骨中的朽烂」(箴14:30),「忧伤的灵,使骨枯干」(箴17:22)。
  3. 滥用毒品、大麻、烟酒,沉溺于网络、游戏,都是在间接杀害自己。
  4. 贩卖毒品、大麻、伪劣食品和任何有损健康的商品,生产宣扬暴力、让人上瘾的玩具和游戏,都是在间接杀害他人。
  5.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拒绝帮助急需生活必需品的人,也是在间接杀害他人。
  6. 恨人、用言语伤害人,在上帝的眼中也被算为杀人:「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约壹3:15),「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1-22)。

68问:第六条诫命要求什么?

答:第六条诫命要求人以合情合理之法,竭力保全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诗82:3-4;伯29:13;王上18:4;弗5:28-29)。

Q: What is required in the sixth commandment?

A: The sixth commandment requires all lawful endeavors to preserve our own life, and the life of others.

解读1:如果我们承认基督的名,肯定就会丧命,这时可以否认基督和祂的真道吗?

这并不是合乎上帝律法的方法,用这种方法来保全我们的生命,反而会丧失我们自己的生命和灵魂:「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祂」(太10:33),「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又有什么益处呢?」(太16:25-26)。

解读2:为了保全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我们是否可以撒谎?

以撒曾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而撒谎(创26:7),喇合也曾为了保全他人的生命而撒谎(书2:5),但这些行为都未得到上帝的赞许。虽然在圣经中记载下来,但正如记录大卫犯奸淫一样,并不是为了让我们效法,而是为了警告我们,最小的罪比最大的义人丧命还坏:「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罗3:8)。喇合受到赞扬,生命得以存留,是因着她的信心,也是因着以色列人曾经向她作出的许诺,并不是因为她撒谎的缘故:「妓女喇合因着信,曾和和平平地接待探子,就不与那些不顺从的人一同灭亡」(来11:31)。

解读3:在安息日的时候有仇敌来攻击我们,我们可以中断敬拜上帝的本分,抵挡仇敌,保护我们的性命吗?

律法中禁止性的规范在所有的时候都有约束力,不管犯罪会带来什么好处,我们都不可以犯罪。但要求性的规范并不是在所有的时候都需要遵守,有时中止自己的本分并不是犯罪。在安息日的时候,如果确有必要抵挡仇敌的进攻,保卫我们自己的生命,上帝也允许我们中止敬拜,投入战斗。

解读4:我们可以用哪些合乎上帝律法的方法来竭力保全自己的生命?

为了保全我们自己的生命,我们可以使用以下的合乎上帝律法的方法:

  1. 使用武器:「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路22:36)。
  2. 保暖御寒:「她不因下雪为家里的人担心,因为全家都穿朱红衣服」(箴31:21)。
  3. 保养休息:「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弗5:29),「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提前5:23),「他若睡了,就必好了」(约11:12)。
  4. 锻炼娱乐:「劳碌的人,睡得香甜」(传5:12),「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传3:1,4)。
  5. 看病吃药:「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太9:12)。
  6. 靠主喜乐:「喜乐的心,乃是良药,忧伤的灵,使骨枯干」(箴17:22)。

解读5:我们应当用哪些合乎上帝律法的方法来竭力保全他人的生命?

  1. 掌权者应当竭力保护无辜之人:「你们当为贫寒的人和孤儿伸冤。当为困苦和穷乏的人施行公义。当保护贫寒和穷乏的人,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诗82:3-4),「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将被杀,你须拦阻。你若说,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岂不明白吗?保守你命的,岂不知道吗?你岂不按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吗」(箴24:11-12)?
  2. 根据自己的能力帮助贫困之人,送给他们生活所用的必需品:「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雅2:15-16)?
  3. 不做任何伤害别人的事,而要原谅别人加给我们的伤害,以善报恶:「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作上帝无瑕疵的儿女」(腓2:15),「倘若这人和那人有嫌隙,总要彼此包容」(西3:13),「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12:21)。

66问:附加在第五条诫命上的理由是什么?

答:附加在第五条诫命上的理由是:凡遵守此诫命的人都有长寿和兴盛的应许——只要能叫神得着荣耀,人得着福气(出20:12;申5:16;弗6:2-3)。

Q: What is the reason annexed to the fifth commandment?

A: The reason annexed to the fifth commandment, is a promise of long life and prosperity (as far as it shall serve for God’s glory and their own good) to all such as keep this commandment.

解读1:为了鼓励那些遵守第五条诫命的人,这条诫命本身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这条诫命附加了长寿的应许,这也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要孝敬父母,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

解读2:在第二条诫命中也附加了上帝祝福上千代的应许,为什么说第五条诫命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呢?

第二条诫命附加了上帝祝福人上千代的应许,但这一应许并不局限于第二条诫命,而是向一切爱上帝、并遵行上帝所有诫命的人的应许。而长寿的应许则是特别适用于那些遵行第五条诫命的人。

解读3:这里应许的是怎样的长寿?

有些人寿命很长,但可能与痛苦相伴,甚至让人生不如死,但这里应许的长寿还包括了生命的得福和兴盛:「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弗6:2-3)。

解读4:是不是所有孝敬父母的人都能在这个世界上长寿、兴盛呢?

  1. 就整体而言,孝敬父母的人普遍能家庭和睦、长寿得福,而那些不孝敬父母的人必然没有家和万事兴的福气。
  2. 就个别而言,为了荣耀上帝、使遵行诫命的人真正得益处,这一应许并不排除上帝也可以有更好的安排。有时上帝允许一些孝敬父母的人在地上受苦:「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诗119:71)。有时上帝早早地把一些孝敬父母的人接回天家,让他们脱离地上的愁苦,享受天上的永生:「义人死亡,虔诚人被收去。这义人被收去是免了将来的祸患」(赛57:1),「主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约壹2:25)。
  3. 有些人虽然孝敬父母,但并不遵守其它诫命,这些人也无法完全得到长寿得福。

65问:第五条诫命禁止什么?

答:第五条诫命不许人在行为上疏忽或抵触对有关之人所当得身份或关系上的尊重和对待(太15:4-6;罗13:7-8 )。

Q: What is the forbidden in the fifth commandment?

A: The fifth commandment forbids the neglecting of, or doing anything against, the honor and duty which belongs to every one in their several places and relations.

解读1:人与人之间若没有彼此给予对方当受的尊重和对待,也是罪吗?

是罪。在上帝设立的地上权柄架构中的各方,如父母与儿女、丈夫与妻子、晚辈与长辈、雇主与员工、上级与下级、老师与学生、牧者与会众、人民与政府等等,若彼此没有给予对方当受的尊重和对待,实际上就是不满意上帝在地上量给自己的本分,不愿意藉着顺服上帝安排的权柄而被模成上帝儿子的样式,这是不作为的罪。

64问:第五条诫命要求什么?

答:第五条诫命要求人按照尊卑长幼,各守本位,相互尊重,履行本份(罗13:1,7;12:10;弗5:21-22;6:1,4-5,9;彼前2:17)。

Q: What is required in the fifth commandment?

A: The fifth commandment requires the preserving the honor, and performing the duties, belonging to every one in their several places and relations, as superiors, inferiors, or equals.

解读1:第五条诫命只是要求「孝敬父母」吗?

上帝在西乃山颁布十诫的时候,以色列人还没有国家和政府,家庭是以色列社会最主要、最基本的结构。所以十诫里的父母不但养育儿女,也代表「在上有权柄的」(罗13:1),而「孝敬父母」不但指敬重父母,听从他们并效法他们的好行为。这一原则也适用于尊敬和顺服一切在政府、公司、学校、教会和家庭里「在上有权柄的」,「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即使是不完美的父母、配偶、雇主、上司、老师、牧者或政府,也是被上帝允许用来管教、塑造我们的器皿。

在上帝安排的权柄架构中,每个人都应当按照自己在这些权柄架构中的尊卑长幼,履行上帝今生量给我们的本分,彼此给予对方当受的尊重和事奉。当我们顺服在上帝安排的权柄架构中的时候,就能接受万事互相效力,接受圣灵在自己身上的工作,使我们越来越有基督长成的样式。

解读2:基督徒是否应该绝对顺服父母和「在上有权柄的」?

圣经里从来没有教导我们绝对地顺服人的权柄,只有上帝才拥有绝对的权柄,我们只能绝对地顺从上帝,而不是其他任何人(徒5:29)。那些「在上有权柄的」的人,更有责任首先顺服上帝,按照圣经用好上帝所赐的权柄。当人的命令与上帝的旨意发生冲突时,上帝的旨意必须居首位。但如果父母或其他「在上有权柄的」命令与上帝的旨意并无冲突,只是与我们个人的偏好、意见不同,当我们凭爱心用尊重、合法的方式劝说以后,就应该凭信心放下自己的坚持,学习顺服,因为我们知道上帝在掌管一切。

解读3:孩子对父母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儿女对父母当尽的本分包括:

  1. 态度尊敬:「儿子尊敬父亲」(玛1:6),「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申27:16),「咒骂父母的,他的灯必灭,变成漆黑的黑暗」(箴20:20)。
  2. 言行敬重:「她的儿女起来称她有福」(箴31:28),「王起来迎接,向她下拜,就坐在位上,吩咐人为王母设一座位,她便坐在王的右边」(王上2:19)。
  3. 接受教诲:「众子啊!要听父亲的教训,留心得知聪明」(箴4:1),「我儿,要留心我智慧的话语,侧耳听我聪明的言词」(箴5:1),「要听教训,就得智慧,不可弃绝」(箴8:33)。
  4. 顺服父母:听从父母合乎律法的吩咐和建议,「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6:1),「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西3:20)。未成年的儿女背着父母私做决定,就像「以扫四十岁的时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儿犹滴与赫人以伦的女儿巴实抹为妻,她们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创26:34-35)。
  5. 接受管教:虚心领受父母的管教和责备,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来12:9),「听从责备的,却得智慧」(箴15:32)。
  6. 赡养父母:「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得4:15),「虐待父亲,撵出母亲的,是贻羞致辱之子」(箴19:26)。
  7. 取悦父母:让父母精神愉快、不生气、不操心,「你要使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乐」(箴言3:25)。
  8. 担代软弱:不可藐视父母在体力、精神、知识等方面的软弱欠缺,「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她」(箴23:22),「戏笑父亲,藐视而不听从母亲的,他的眼睛,必为谷中的乌鸦啄出来,为鹰雏所吃」(箴30:17)。

解读4:父母对儿女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父母对儿女当尽的本分是:

  1. 照顾儿女:「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不怜恤她所生的儿子」(赛49:15)?但不偏爱,就像「以撒爱以扫,因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却爱雅各」(创25:28)。
  2. 教养儿女:用圣经知识和敬虔的原则教育他们,「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教养孩童,使祂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祂也不偏离」(箴22:6)。
  3. 言传身教:为儿女祷告,并在圣洁、节制、公义和敬虔上作他们的好榜样,「约伯打发人去叫他们自洁。祂清早起来,按着他们众人的数目献燔祭」(伯1:5),「我要存完全的心,行在我家中。邪僻的事,我都不摆在我眼前」(诗101:2-3)。
  4. 正面鼓励:「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西3:21)。
  5. 及时管教:不溺爱儿女,「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19:18),「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放纵的儿子,使母亲羞愧。管教你的儿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里喜乐」(箴29:15,17),「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箴13:24)。
  6. 预备需要:尽力满足儿女合理的物质需要,并量力为儿女积蓄:「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提前5:8),「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父母该为儿女积财」(林后12:14)。但不能凡事满足,以致儿女失去了知足感恩的心。
  7. 鼓励独立:不可把儿女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而要按着上帝的旨意,预备儿子做好丈夫、好父亲,预备女儿做好妻子、好母亲,帮助他们能够在经济、感情和意志上独立,可以成家立业:「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

解读5:妻子对丈夫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妻子对丈夫当尽的本分是:

  1. 合二为一:与丈夫在身、心、灵上合一,对丈夫的爱超过对世界上其他任何人的爱:「好指教少年妇人,爱丈夫,爱儿女」(多2:4),「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
  2. 忠于婚姻:「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来13:4)。
  3. 敬重丈夫:「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弗5:33)。
  4. 顺服丈夫:在一切合乎上帝律法的事情上顺服丈夫,「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弗5:22,24),「妻子的争吵,如雨连连滴漏」(箴19:13),「宁可住在旷野,不与争吵使气妇人同住」(箴21:19)。
  5. 建立家室:「智慧妇人,建立家室,愚妄妇人,亲手拆毁」(箴14:1 )。
  6. 取悦丈夫:留意使丈夫喜悦,赞美丈夫,「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林前7:34)。
  7. 分担家务:「耶和华上帝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她观察家务,并不吃闲饭」(箴31:27)。
  8. 端庄节俭:「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著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上帝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前3:3-4)。
  9. 感化丈夫:对于不信主的丈夫,在合乎上帝律法的前提下,应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彼前3:4),「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正是因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前3:1-2)。

解读6:丈夫对妻子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丈夫对妻子当尽的本分是:

  1. 合二为一:与妻子在身、心、灵上合一,对妻子的爱超过对世界上其他任何人的爱:「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
  2. 忠于婚姻:「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来13:4)。
  3. 敬重妻子:「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前3:7)。
  4. 知足常恋:不喜新厌旧,「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她如可爱的鏖鹿,可喜的母鹿;愿她的胸怀使你时时知足;她的爱情使你常常恋慕」(箴5:18-19),「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玛2:14)
  5. 照顾妻子:「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弗5:28-29)。
  6. 保护妻子:使她免受伤害,担代她们的软弱:「大卫救回他的两个妻来」(撒上30:18),「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4:8)。
  7. 取悦妻子:留意使妻子喜悦,赞美妻子:「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林前7:33)。
  8. 一起行道:在属灵上帮助妻子,与她一同遵行上帝的旨意:「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前3:7),「他们二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义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路1:6)。

解读7:仆人对主人(员工对雇主)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仆人对主人(员工对雇主)当尽的本分是:

  1. 尊敬主人:在心思、言语和行为上尊敬主人:「仆人敬畏主人」(玛1:6),「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身份的恭敬,免得上帝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提前6:1)。
  2. 甘心顺服:「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象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象是讨人喜欢的,要象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从上帝的旨意。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不象服事人」(弗6:5-7)。
  3. 忠心服事:「劝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讨他的喜欢;不可顶撞他,不可私拿东西;要显为忠诚,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上帝的道」(多2:9-10),「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象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象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西3:22-23)。
  4. 甘心忍耐:「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上帝,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什么可夸的呢?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上帝看是可喜爱的」(彼前2:18-20)。

解读8:主人对仆人(雇主对员工)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主人对仆人(雇主对员工)当尽的本分是:

  1. 平等和蔼:「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并不偏待人」(弗6:9)。
  2. 不可亏欠:「你们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待仆人」(西4:1),「你不可欺负他。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把心放在工价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你了」(申24:14-15),「工人给你们收割庄稼,你们亏欠他们的工钱,这工钱有声音呼叫」(雅5:4-5)
  3. 福音见证: 「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事奉耶和华」(书24:15),「他是个虔诚人,他和全家都敬畏上帝」(徒10:2)。

解读9:会众对牧者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会众对牧者当尽的本分是:

  1. 敬重爱戴:为他们所从事的圣工的缘故,尊敬、爱戴他们:「弟兄们,我们劝你们敬重那在你们之间冷酷的人,就是在主里面治理你们、劝戒你们的;又因他们所作的工,用爱心格外敬重他们,你们也要彼此和睦」(帖前5:12-13)。
  2. 聆听讲道:「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路10:16)。不因自己的喜好来随意评论牧者的讲道:「因为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私欲,增添好些师傅,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谬的言语」(提后4:3-4)。
  3. 顺服教导:「存温柔的心领受那所栽种的道」(雅1:21),「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因他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警醒」(来13:17)。
  4. 供应需要:「主也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林前9:14),「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加6:6)。
  5. 殷勤代祷:「弟兄们,我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又借着圣灵的爱,劝你们与我一同竭力,为我祈求上帝」(罗15:30),「请弟兄们为我们祷告」(帖前5:25)。
  6. 谨慎维护:对指责与毁谤他们的话,没有证据就不要相信:「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提前5:19)。

解读10:牧者对会众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牧者对会众当尽的本分是:

  1. 关爱牧养:「只在你们之间存心温柔,如同母亲乳养自己的孩子。我们既是这样爱你们,不但愿意将上帝的福音给你们,连自己的性命也愿意给你们,因你们是我们所疼爱的」(帖前2:7-8)。
  2. 传道劝勉:「我们的劝勉不是出于错误,不是出于污秽,也不是用诡诈;但上帝既然验中了我们,把福音托付我们,我们就照样讲,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上帝喜欢」(帖前2:3-4),「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4:2),「你要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直等到我来。你不要轻忽所得的恩赐,就是从前借着预言,在众长老按手的时候赐给你的」(提前4:13-14)。
  3. 警醒守望:「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上帝的群羊,按照上帝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彼前5:2),「所以你们应当警醒,记念我三年之久昼夜不住地流泪,劝戒你们各人」(徒20:31)。不做哑巴狗:「他看守的人是瞎眼的,都没有知识,都是哑巴狗,不能叫唤」(赛56:10)。
  4. 殷勤代祷:「因此,我既听见你们信从主耶稣,亲爱众圣徒,就为你们不住地感谢上帝,祷告的时候,常提到你们」(弗1:15-16)。
  5. 以身作则:在圣洁和善行方面为作会众的榜样,「你自己凡事要显出善行的榜样」(多2:7),「总要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提前4:12)。

解读11:人民对政府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人民对政府当尽的本分是:

  1. 尊重他们:「敬畏上帝,尊敬君王」(彼前2:17),「不可毁谤上帝,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出22:28)。
  2. 顺服他们:只要不违背上帝的律法,就服从政府制定的法律:「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当顺服他」(罗13:1),「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罗13:5),「恶人只寻背叛,所以必有严厉的使者,奉差攻击他」(箴17:11)。
  3. 保护他们:「你们都是该死的,因为没有保护你们的主,就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上26:15)。
  4. 合法纳税:甘心乐意地付给他们所当得的。「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罗13:7)。
  5. 殷勤代祷:「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提前2:1-2)。

解读12:政府对人民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政府对人民当尽的本分是:

  1. 爱慕公义:寻求上帝的智慧,用公义和慈爱来管理人民:「求祢赐我智慧聪明,我好在这民前出入」(代下1:10)。
  2. 建立制度:为百姓的益处制定合乎上帝律法的法律,任命忠信的官吏,使他们依法办事,克尽职守:「设立审判官,对他们说:你们办事应当谨慎,因为你们判断,不是为人,乃是为耶和华;判断的时候,我必与你们同在。现在你们应当敬畏耶和华,谨慎办事,因为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没有不义,不偏待人,也不受贿赂」(代下19:5-7),「下流人在世人中升高,就有恶人到处游行」(诗12:8)。
  3. 仁爱治国:在实行治理的时候,不压迫百姓,肆行专制,残酷无情:「暴虐的君王辖制贫民,好象吼叫的狮子,觅食的熊。无知的君多行暴虐;以贪财为可恨的,必年长日久」(箴28:15-16)。
  4. 保国护民:「亚撒的儿子约沙法接续他作王;他安置军兵在犹大一切坚固城里,有安设防兵在犹大地」(代下17:1-2)。
  5. 赏善罚恶:维护公义,「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13:3-4)。

解读13:晚辈对长辈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晚辈(包括属灵的晚辈)对长辈当尽的本分是:

  1. 尊敬长辈:「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上帝」(利19:32)。
  2. 顺服长辈:谦卑地顺服他们合乎上帝律法的智慧建议:「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彼前5:5)。
  3. 效法长辈:在属灵的美德上效法他们:「你们该效法我,象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11:1)。
  4. 担代软弱:「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提前5:1-2)。

解读14:长辈对晚辈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长辈(包括属灵的长辈)对晚辈当尽的本分是:

  1. 有长者风范:以身作则,柔和谦卑,用圣洁的言行来见证他们所领受的恩典:「白发是荣耀的冠冕,在公义的道上,必能得著」,「劝老年人要有节制、端庄、自守,在信心、爱心、忍耐上,都要纯全无疵。又劝老年妇人举止行动要恭敬,用善道教训人」(多2:2-3)。
  2. 不倚老卖老:尊重晚辈的优点,「强壮乃少年人的荣耀;白发为老年人的尊荣」(箴20:29)。
  3. 不轻视晚辈:担代晚辈的弱点,「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罗15:1)。

62问:附加在第四条诫命上的理由是什么?

回答: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上帝允许我们每周有六日做自己的事(出20:9;31:15-16),却特别指定第七日为圣日(利23:3),上帝自己作了榜样(出31:17),又赐福给安息日这一天(创2:3)。

Q: What are the reasons annexed to the fourth commandment?

A: The reasons annexed to the fourth commandment are, God’s allowing us six days of the week for our own employments, His challenging a special propriety in the seventh, His own example, and His blessing the sabbath-day.

解读1:第四条诫命附加了哪些理由?

第四条诫命附加了四个理由,引导并说服我们严格地遵守安息日。

  1. 「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上帝允许我们六日作自己的工作。祂本来可以把更多的时间归祂自己,但祂只是在七日中取了一日,允许我们使用六日的时间,这对于我们每个人蒙召所从事的工作而言,都是绰绰有余的,对于我们所需要的消遣来说,也是足够的。
  2.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安息日是属于主的,祂已经分别为圣,从普通的用处中分别出来,让人用于敬拜祂。不按上帝所分配的去行,而是把这一日归我们自己使用,不管是全部,还是一部分,都是偷窃和亵渎。
  3. 「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上帝自己在第七日歇了祂的创造之工,因此祂也要我们效法祂歇了各自的工作,把安息日守为圣日,纪念祂的创造之工。
  4. 「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因此,我们在尽安息日当尽的本分的时候,可以期盼祂与我们同在,并接受祂给我们的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