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洗礼

165问:洗礼是什么?

答:洗礼是新约的圣礼。基督吩咐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为人用水施洗(太28:19),

  1. 作为与基督联合(加3:27),因着祂的宝血罪得赦免(可1:4;启1:5),因着祂的圣灵而重生(多3:5;弗5:26)的标记与印证;
  2. 也是得儿子的名分(加3:26-27),复活得永生(林前15:29;罗6:5)的标记与印证;
  3. 由此受洗者庄严地归入有形教会(林前12:13),公开立约,认主为主,全人归主,且惟独属主(罗6:4)。

166问:应当为谁施洗?

答:

  1. 对那些处于有形教会之外,在应许之约上是局外人者,直到他们公开承认归信基督,并愿顺服祂,才可为他们施洗(徒8:36-38);
  2. 若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已公开承认归信基督并愿顺服祂,则其婴孩亦在恩约之内,应予施洗(创17:7,9,比较加3:9,14;西2:11-12;徒2:38-39;罗4:11-12;林前7:14;太28:19;路18:15-16;罗11:16)。(注:本堂以婴孩奉献礼代替婴孩洗礼)

167问:如何使我们的洗礼更加有效呢?

答:要使我们洗礼更加有效,是人人常常忽视的当尽的责任,是我们一生一世都当履行的事,特别是在受试探的时候,当我们出席他人洗礼的时候,更当如此(西2:11-12;罗6:4,6,11)。使我们的洗礼更加有效的方法就是:

  1. 以感恩的心认真地思考洗礼的性质,基督设立洗礼的目的,洗礼所施与并印证的特权和恩惠,以及我们受洗时所发的庄重誓言(罗6:3-5);
  2. 要因我们的罪污,对洗礼之恩和承诺的亏负、背离而谦卑下来(林前1:11-13;罗6:2-3);
  3. 逐渐确信罪已蒙赦,以及其它在洗礼中所印证的各样福分(罗4:11-12;彼前3:21);
  4. 从基督的受死与复活中吸取力量,我们受洗是归入祂,为要我们治死罪,在恩典里苏醒(罗6:3-5);
  5. 努力靠信心生活(加3:26-27),行事为人圣洁公义(罗6:22),正如那些在洗礼中把自己的名字交托给基督的人一样(徒2:38);
  6. 弟兄姊妹彼此相爱,因为我们由同一圣灵受洗,归入同一身体(林前12:13,25-27)。

七十九、圣礼与外在方式

161问:圣礼怎样成为救赎的有效工具呢?

答:圣礼成为救赎的有效工具,并非因其本身有什么权能,也不是因为源自施行者的敬虔或动机而发出的力量,而是惟独因着圣灵的运行和基督的祝福,祂是圣礼的设立者(彼前3:21;徒8:13,比较徒8:23;林前3:6-7;12:13)。

162问:圣礼是什么?

答:圣礼是基督在其教会中所设立的神圣的外在方式(创17:7,10;出12;太28:19;26:26-28),向那些在恩典之约中的人(罗15:8;出12:48),

  1. 象征、印证、表明(罗4:11;林前11:24-25)祂中保的恩惠(徒2:38;林前10:16);
  2. 坚固、增强他们的信心,以及其它各样的美德(罗4:11;加3:27);
  3. 要求他们顺服(罗6:3-4;林前10:21);
  4. 见证、珍惜他们彼此之间的爱心和交通(弗4:2-5;林前12:13);
  5. 并使他们与那些不得参与的人分别出来(弗2:11-12;创34:14)。

163问:圣礼有哪几方面?

答:圣礼有两方面,

  1. 一方面是外在的有形的记号,是根据基督的吩咐而使用的;
  2. 另一方面是其所象征的内在属灵的恩惠(太3:11;彼前3:21;罗2:28-29)。

164问:在新约时代,基督在其教会中设立了多少圣礼?

答:在新约时代,基督在其教会中只设立了两大圣礼:一是洗礼,一是圣餐(太28:19;林前11:23;太26:26-28)。

七十八、听道

160问:对听道的人有什么要求?

答:那些听道的人,应当:

  1. 以勤勉(箴8:34)、预备(彼前2:1-2;路8:18)和祷告(诗119:18;弗6:18-19)之心来听道;
  2. 对于所听到的内容要考查圣经(徒17:11);
  3. 以信心(来4:2)、爱心(帖后2:10)、谦卑(雅1:21)和愿意的心(徒17:11),把所听到的真理作为上帝之道予以领受(帖前2:13);
  4. 默想(路9:44;来2:1),谈论(路24:14;申6:6-7);
  5. 藏在心里(箴2:1;诗119:11);
  6. 并在自己的生命中结出果子来(路8:15;雅1:25)。

七十七、讲道

158问:谁可以讲道呢?

答:只有具备充分的恩赐(提前3:2,6;弗4:8-11;何4:6;玛2:7;林后3:6),并得到适当的认可,蒙召从事这一职分的人(耶14:15;罗10:15;来5:4;林前12:28-29;提前3:10;4:14;5:22),才能讲道。

159问:蒙召传讲上帝圣言的人应当如何讲道?

答:蒙召传讲上帝圣言的人,应当:

  1. 传讲纯正的教义(多2:1,8),殷勤作工(徒18:25),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提后4:2);
  2. 表达清楚(林前14:19),不用人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林前2:4),忠心地把上帝各样的旨意传讲全备(徒20:27);
  3. 根据听众的需要和能力,用诸般的智慧(西1:28;提后2:15),把上帝的话应用在他们身上(林前3:2;来5:12-14,路12:42);
  4.  心里火热(徒18:25),爱上帝(林后5:13-14;腓1:15-17),爱上帝的子民(西4:12;林后12:15);
  5. 诚诚实实(林后2:17;4:2),目的在于使上帝得荣耀(帖前2:4-6;约7:18),使上帝的子民悔改归正(林前9:19-22),得造就(林后12:19;弗4:12),得救恩(提前4:16;徒26:16-18)。

七十六、读经

156问: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要读经?

答:尽管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公开向会众读经(申31:9,11-13。尼8:2-3;9:3-5),但各种人都应阅读圣经(申17:19;启1:3;约5:39;赛34:16),既要自己阅读,也当与自己的家人一起阅读(申6:6-9;创18:17,19;诗78:5-7);为了达成这一目的,要把圣经从原文翻译成各民族通用的语言(林前14:6,9,11-12,15-16,24,27-28)。

157问:应当如何读经?

答::应当:

  1. 以高度的敬畏之心读经(诗19:10;尼8:3-10;出24:7;代下34:27;赛66:2);
  2. 确信圣经就是上帝的话(彼前1:19-21),而且惟独上帝能使我们明白圣经(路24:45;林后3:13-16);
  3. 愿意认识、相信、顺服上帝显明在圣经中的旨意(申17:19-20);
  4. 殷勤查考(徒17:11),留意圣经的内容和范围(徒8:30,34;路10:26-28);
  5. 并用默想(诗1:2;119:97)、应用(代下34:21)、舍己(箴3:5;申33:3)、祷告(箴2:1-6;诗119:18;尼8:6,8)之法读经。

七十五、圣经与外在方式

155问:圣经怎样生发效力,使人得救呢?

答:圣灵使读经,尤其是讲道,成为有效的外在方式:

  1. 启迪罪人(尼8:8;徒26:18;诗19:8),使其知罪谦卑(林前14:24-25;代下34:18-19,26-28);
  2. 驱使他们脱离自我,吸引他们归向基督(徒2:37,41;8:27-39);
  3. 使他们合乎祂的形状(林后3:18),征服他们,使其顺服祂的旨意(林后10:4-6;罗6:17);
  4. 坚固他们,抵挡各样的试探和败坏(太4:4,7,10;弗6:16-17;诗19:11;林前10:11);
  5. 在恩典中把他们建造起来(徒20:32;提后3:15-17),使他们的心藉信得救,成为圣洁,得着安慰(罗16:25;帖前3:2,10-11,13;罗15:4;10:13-17;1:6)。

七十三、惩罚与逃避

152问:在上帝的手中,每一次犯罪该受什么处罚?

答:每一次犯罪,哪怕是最小的犯罪,都是冒犯上帝的主权(雅2:10-11)、良善(出20:1-2)和圣洁(哈1:13;利10:3;11:44-45),冒犯上帝公义的律法(约壹3:4;罗7:12),当在今生(哀3:39;申28:15-68)和来世(太25:41)受祂的愤怒和咒诅(弗5:6;加3:10);不靠基督的宝血,就无法得以补偿(来9:22;彼前1:18-19)。

153问:为叫我们可以逃避那因违背律法而当受的烈怒和咒诅,上帝要我们怎样行?

答:为叫我们可以逃避那因违背律法而当受的烈怒和咒诅,上帝要我们向祂悔改,归信耶稣基督(徒20:21;太3:7-8;路13:3,5;徒16:30-31;约3:16,18),并且殷勤使用那些基督借以把祂中保的恩惠传递给我们的外部工具(箴2:1-5;8:33-36)。

七十二、罪的程度

150问:一切违反上帝律法的事,就其本身,并在上帝的眼中,都是同样可憎吗?

答:一切违背上帝律法的事,不都是同样可憎的;相反,有些罪就其本身,并因某些加重情节,在上帝的眼中,比别的罪更为可憎(约19:11;结8:6,13,15;约壹5:16;诗78:17,32,56)。

151问:那些使某些罪加重,比其它罪更可憎的情节是什么?

答:罪的加重情节有:

  1. 与犯罪之人有关的(耶2:8):他们的年龄越大(伯32:7,9;传4:13),或经验越丰富,或所领受的恩典越多(王上11:4,9),在见证(撒下12:14;林前5:1)、恩赐(雅4:17;路12:47-48)、地位(耶5:4-5)、职分(撒下12:7-9;结8:11-12)上,众所周知,为人师表(罗2:17-24),是其他人所效法的榜样(加2:11-14)。
  2. 与被侵害者有关的(太21:38-39):直接冒犯上帝(撒上2:25;徒5:4;诗51:4)、祂的属性(罗2:4)和敬拜(玛1:8,14);直接冒犯基督和祂的恩典(来2:2-3;12:25);直接冒犯圣灵(来10:29;太12:31-32)、祂的见证(弗4:30)和工作(来6:4-6);直接冒犯尊长、处于尊位之人(犹8;民12:8-9;赛3:5),以及和我们有特别关系与责任的人(箴30:17;林后12:15;诗55:12-15);直接冒犯圣徒(番2:8,10-11;太18:6;林前6:8;启17:6),特别是那些软弱的弟兄(林前8:11-12;罗14:13,15,21),冒犯他们或其他任何人的灵魂(结13:19;林前8:12;启18:12-13;太23:15),以及伤害所有人或许多人的共同利益(帖前2:15-16;书22:20)。
  3. 与犯罪性质有关的(箴6:30-33):直接违反律法的明确内容(拉9:10-12;王上11:9-10),违背多条诫命,本身包含诸多罪(西3:5;提前6:10;箴5:8-12;6:32-33;书7:21);不仅心中图谋,还在言语行为上(雅1:14-15;太5:22;弥2:1),绊倒他人(太18:7;罗2:23-24),并且不予补偿(申22:22,28-29;箴6:32-35);不顾外在方式(太11:21-24;约15:22)、怜悯(赛1:3;申32:6)、审判(摩4:8-11;耶5:3)、自然之光(罗1:26-27)、良心责备(罗1:32;但5:22;多3:10-11)、公开或私下的劝诫(箴29:1)、教会的劝惩(多3:10;太18:17)、国家的审判(箴27:22;23:35);蓄意(诗36:4)、故意(耶6:16)、任意(民15:30;出21:14)、无耻(耶3:3;箴7:13)、自夸(诗52:1)、恶意(约叁10)、屡次(民14:22)、顽固(亚7:11-12)地违背我们的祷告、决心、允诺(诗78:34-37;耶2:20;42:5-6,20-21)、许愿(传5:4-6;箴20:25)立约(利26:25)、与上帝或他人的约定(箴2:17;结17:18-19);在悔改之后,故态复萌(耶34:8-11;彼后2:20-22),仍然是欢喜作恶(箴2:14),继续犯罪(赛57:17)。
  4. 与犯罪时间(王下5:26)和地点(耶7:10;赛26:10)有关的:在主日(结23:37-39),或其它敬拜上帝的时间(赛58:3-5;民25:6-7),或恰在此前(林前11:20-21),或恰在此后(耶7:8-10;箴7:14-15;约13:27,30),或不顾拦阻、纠正此类失败的帮助(拉9:13-14);或在公共场所,或有他人在场,使其受到刺激或玷污(撒下16:22;撒上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