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前面所讨论的是普遍的原则,可以用来解释一般性的语言用法;但是,为着特殊的语言用法,也需要知道一些特殊原则。所以,本书的这一部分,要讨论到一些特殊的语言形态和有关的原则;这些原则能帮助我们明白它们的意思。首先,我们要讨论「比喻的词句」。
「比喻的词句」指的是一个字或一个词,传达出来的意思不同于字面上的、原来的意义。有一些词句我们常说;例如「这个争论装不住水(That argument doesn’t hold water)」,「水」在字面上和「争论」根本没有什么关系;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个「争论」像有洞的水壶一样,没有什么用处。又如「要为神的话站起来(to stand up for the Word of God)」这句话,是不是说,人家问我们相信不相信圣经,我们的身子真要站起来?不,它的意思是说,我们应该把所相信的说出来、行出来,并且在各方面表明我们的信仰。或者,如果我说:「我高兴得要死(I was tickled to death)」,你不会觉得对不起我,因为你知道我的意思是说,我非常的高兴。
这些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用的话,不能照字面的意思来解释;它是有意思的,但却是用另一种更活泼、更有趣的方式表达。我们能明白它的意思,不必先想到说这是比喻的辞句,也不必先考虑字面上的意思;我们的头脑会自动地翻译过来。
可是,读圣经的时候,必须注意这种比喻的词句。有时候,一句话照字面上解释、或照比喻解释,没有什么关系;可是,有时候却关系重大。马丁路德和乌里士慈运理(Ulrich Zwingli)这两位宗教改革的领导人,有一次一起讨论圣经里关于圣餐的问题,特别是关于耶稣所说的「这是我的身体」(This is my body)。罗马天主教说,这句话要按照字面上的意思解释,就是说饼和酒确实变成基督身体的血和肉。马丁路德也主张要按字面解释,虽然他不能完全同意天主教所说的;但是慈运理坚持这只是比喻的说法,饼和酒只是代表基督的身体和血,在圣餐礼中,基督是以看不见的灵体出现、不是以看得见的肉体出现。这两位领导人不同意彼此的看法,结果改革后的教会就为了这原因发生分裂。所以,按字面或按比喻解释一个字或词,有时候影响很大。
比较法(Figures of Comparison)
圣经的修辞有好几种,通常有一定的名称;知道这些术语,对我们会有帮助。我们先看比较性的比喻字辞,这可分做两大类:
一、隐喻(Metaphor):这种比喻是把两种本质上不相似的东西作比较,这样的比较是暗示性的、并不明显。例如,把狗比做胡狼就不是一种隐喻,因为它们很类似。但是,把人比做树就是一种隐喻。比喻的句型通常是这样:「甲是乙」。意思是说:「甲跟乙相像。」例如:「我是虫」,「他是驴子」,「神是我们的磐石」等等。
另外,一种句型是:「甲的乙」。例如:「救恩的杯」(Cup of Salvation)(意思是把救恩比作杯子),「邪恶的饼」等。另外还有一种句型,例如「这个死狗」(不说他是一条死狗)。另外,动作也可以用隐喻的说法:「祂以欢乐为我束腰」,就是:欢乐是我的腰带。
我们从上面的例子看到,隐喻就是从两种不相同的东西中,找出一个共同点来比较。比如最后那个例子,欢乐和腰带有什么相同的地方呢?腰带能做什么呢?它是束衣服用的,使人可以做事或工作;它有一种力量和安全的意思。同样,对于心灵来说,欢乐也能给人力量和安全。
考查下列经文的意思:约书亚记一章八节;列王纪下七章二节;约伯记十三章二五节、四十一章十四节;诗篇一0九篇二九节;以赛亚书一章三一节,七章四节;马太福音廿六章二六节;路加福音十一章三九节;哥林多后书五章一至四节;以弗所书一章十八节。
二、明喻(Simile):明喻和隐喻很像,但明喻是一种比较正确和明显的比喻,前面有「像」(like)或「如」(as)等字眼。例如,如果我们说「我像虫」(I am like a worm)或「神像磐石」(God is like a rock),意思就和前面所说的隐喻一样了。隐喻比明喻生动,可是也许意义不够明显,容易使人误解。
约伯记四十一章二十四节是一个明喻的例子:「他的心结实如石头。」这是很明确的比较:两个都是硬的。当然,我们知道一个是实体的一个是非实体的。但却很生动有力地把一个结实的心,也就是固执顽强充分地表达出来。
和这个例子一样,通常,明喻会告诉我们所比较的是哪一点。但是,有的明喻只把两个不同的东西说出来,看的人自己必须把比较的地方找出来。例如弥迦书七章四节:「他们最好的不过是蒺藜。」他们像蒺藜的什么地方?经文本身没有说。我们要看上下文,才能知道比喻哪一点。
自然界的东西常常是比喻的对象。同样一个东西的不同性质,可以被用作不同的比喻——一种性质作这个比喻,另一种性质作另一个比喻。有时候,可以用一个东西的好、坏性质作成两个相反的比喻。例如,何西阿书六章四节说:「你们的良善……如速散的甘露。」是用甘露的短暂速散比喻不忠心的爱。但是何西阿书十四章五节说到:「我必向以色列如甘露。」作者在这里是用甘露好的一面作比喻,所以他接着指出甘露使植物得到生命和生长的性质。因此,我们不要看了经文里面一种东西的性质以后,就以为在别的经文里面的性质也是这样。我们解释明喻时,要按照上下文、个别对待。(解释下面几个都是以鸽子作比较的明喻:诗篇五十五章六节;以赛亚书五十九章十一节;耶利米书四十八章二八节;何西阿书七章十一节。)
下面的经文可以用来查考;有一些明喻是用一种东西的动作行为作比喻,不是单单以性质作比喻而已:士师记七章十二节;诗篇五十九章六节、九十二篇十二节、一三三篇二、三节;箴言十章二六节;以赛亚书九章十八至十九节;耶利米书十七章六节;马太福音七章二十节;廿五章三二至三三节;路加福音十七章二四节;彼得前书二章二节。
比较法解经的指引
解释比喻的经文时,可以用下面的步骤:
一、先看经文本身或上下文中有没有把比喻的内容指出来。如果有,就用作解经的依据。例如列王记上十二章四节,会众告诉耶罗波安说:「你父亲使我们负重轭。」你只要看上下文,就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
二、如果没有提到比喻的内容,那么,找出比喻的对象,然后按自然的意思作为最可能的解释。例如以赛亚书一章三十节「你们好像……无水浇灌的园子。」无水浇灌的——特别是在夏天——园子会怎么样?当然,会荒芜。这是自然的意思;上下文也证实了是谈及荒芜毁灭。
三、利用串珠经文(如果有的话)。可是要小心,因为我们在前面说过,同样的东西在不同的明喻中,可能有不同的意义;所以,不要太放任想像力,免得解释得太玄异。马太福音十一章二九节,耶稣说:「你们当负我的轭。」这显然是一个隐喻;意思是什么?我们不必太过于钻牛角尖,以为里头有什么隐秘的意思。有一些经文清楚地告诉我们什么叫做负别人的轭:创世记廿七章四十节;以赛亚书四十七章六节;耶利米书廿七章八节;廿八章十四节。
关连法(Figures of Relation)
下面,我们要另外看两种比喻的方法。关连法是以一个相关的字代替另一个字,虽然意思是指A,但却用B表示出来。
一、转喻(Metonymy):转喻是比喻的一种方式,用一个有相关意义的字,把另外一个字的观念表达出来。这两个字可能是一种「因和果」的关系(例如约伯记三十四章六节。译者按:这句经文的英文是mine arrow is incurable,直译为「我的箭还不能医治」,以箭代替「伤」,箭是因,伤是果,中文圣经则是意译,变作「受的伤还不能医治」。);也可能是一种「表记」的关系(例如启示录三章七节「大卫的钥匙」,这里用钥匙代替权柄,而钥匙是权柄的表记);也可能是「作者和他的书」的关系(例如哥林多后书三章十五节「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这里用的「摩西」代替他所写的书。译者按:中文圣经「书」字是加上去的,原文没有,注意书字下边的小点);也有的是「以地代人」(例如马太福音三章五节「犹大全地…都出去,」这里「犹大」代表那地的人民。译者按:中文圣经有加上「的人」两个字)。
另外一些可供查考的经文:创世记四十九章十节;申命记十七章六节;约书亚记十章廿一节;箴言十章廿一节;耶利米书廿一章七、十节;何西阿书一章二节;使徒行传六章七节;十一章廿三节;哥林多前书十章廿一节。
二、提喻法(Synecdoche):这种比喻方式是以包含较广的字,代替包含较小的字;或者相反,以包含较小的字,代替包含较广的字。也可以说是以部分代表全体,以全体代替部分;以单数代表复数,复数代表单数。创世记四十二章三十八节说「那便是你们使我白发苍苍、悲悲惨惨地下阴间去了。」说这话的人所指的,不单是他的头发下阴间而已,他是指他整个的人都会下去。他其实是说:「使我下阴间。」(译者按:这句话的英文是:Then shall ye bring down my grey hairs with sorrow to the grave,中文圣经不是直译。)这是一个以部分代表全部的例子。另外,耶利米书廿五章二九节:「我要命刀剑临到地上一切居民。」(译者按:「刀剑」在英文原文是「a sword」)只用一把刀子吗?当然不是,而是代表许多把剑的意思。这里是以单数代表复数。
下面的经文可作进一步的查考:约书亚记七章一、十一节;撒母耳记上十四章四五节;撒母耳记下十六章廿一节;约伯记廿九章十一节;以赛亚书二章四节;马太福音六章十一节;十二章四十节(这里是不是以全部代替部分?)
关于转喻和提喻法在解经方面的运用,有两个指引:
(1)谨慎观察:看看如果照字义解释,经文的意义是不是含糊不清、或者毫无意义?以赛亚书廿二章二二节「我必将大卫家的钥匙放在他肩头上。」如果照字义解释,就很可笑。这是一种比喻,表示他的权柄和尊贵。
(2)按照经文的实际情形和上下文,找出比喻的真正含义:例如申命记十九章十五节说到:「两个见证人的口」(译者按:这是英文the mouth of two witnesses 的直译)。我们要看上下文才知道,这里的「口」是指「说,作见证」的意思。
其他的修辞法
一、顿呼法(Apostrope):这种比喻方式是,作者对不在场、或想象的对象作直接的称呼,而且为着当时的需要,常常把对象拟人化。例如诗篇六十八章十六节:「你们多峰多巅的山哪 ,为何斜看……」诗人在这里向山说话,好像众山会听、会说话似的。另外,「你这不怀孕…的,要欢唱。」(五十四章1)从上下文,我们知道「你」在这里是指一个国家,不是指妇人。顿呼法是很生动的修辞技巧,可以使文章显得更有生命、更有力量。它的含意一般很明显,而且从上下文,我们很容易看出不能照字义解释,所以通常不是解经上的真正问题。
另外这样的例子有:撒母耳记下十八章三十三节;列王记上十三章二节;以赛亚书十四章十二节;耶利米书廿二章廿九节、四七章六节;以西结书三十七章四节。旧约时代的先知常常有这种比喻方式。
二、拟人法(Personification):这种方式,是作者把非人格的、或无生命的东西当作一个人来谈论(但不是直接说话)。就是说,作者把人的性格加给它们;这是它们本来没有的。诗篇九十八篇八节说:「愿大水拍手。」作者当然知道大水不会有手。我们知道,他是以很生动、可爱的比喻方式说出,大自然也会因神的显现而蒙福。
拟人法常常跟顿呼的比喻方式一起用。例如申命记三十二章一节:「诸天哪,侧耳」,以赛亚书四十四章二三节:「诸天哪,应当欢唱」,我们很容易看出这是比喻的说法,因为如果按照字义解释,完全是荒谬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解经时要怎么解释呢?再看诗篇十九章二节说:「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译者按:英文是 Day to day pours forthspeech)诸天是不会说话的,可是在前面第一节里面,「传扬」这两个相应的动词却好像说,诸天是会说话的。我们晓得这里的意思是说,自然界把神和祂的工作显示出来。上下文可以帮助我们明白这经文意思。
其他这样的经文有:约书亚记廿四章廿七节;诗篇七十七篇十六节;一一四章三节;箴言一章二十节;六章廿二节;耶利米书十四章七节;四十六章十节;马太福音六章三十四节;雅各书一章十五节。
三、夸张法(Hyperbole):夸张法是一种有意的夸张,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写的人和读的人都必须知道是有意的夸张。否则,读的人会以为作者不够诚实,或者以为他粗心大意。例如诗人说:「我的眼泪下流成河。」(诗一一九136)我们晓得他的意思不能照字义解释,河水不可能从他的眼中流出来,他是因为人民不遵守神的律法而深感悲伤,所以这里是比喻他强烈的伤痛。
同样,当神说:「叶子被风吹的响声,要追赶他们。」(利六36),祂并不是要我们照着字面上来解释说,祂真的要这样对待那些流亡的以色列人。这里实际的意思,是说到他们流亡中的可怜情景:生活在恐惧和危险中。如果经文本身没有说出夸张的含意,通常我们可以从上下文看出来。
另外的一些例子:申命记一章廿八节;列王记上一章四十节;撒母耳记下一章廿三节;诗篇一一九篇二十节;耶利米书十九章四节;廿三章九节;约翰福音廿一章廿五节。
四、质问(Interrogation):这是一种特殊方式的问话:回答只有一个。因为答案很明显,所以作者不必写出来。耶利米书三十二章廿七节,神问道:「我是耶和华,是凡有血气者的神,岂有我难成的事吗?」这不是一个容人争论的问题。我们不能回答说:「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你只有一个回答,就是:「没有。」其实这句话的意思,正像耶利米自己在同一章十七节所说的:「在祢没有难成的事。」但是,神藉着廿七节这种质问,可以更强地显示祂的意思出来。听到的人必能在心里自己回答这个问题。如果神自己把这个问题回答出来,印象就不会那么深刻。讲道中常会用到这种方法,一般人称作强辩式的问话。
这种质问方式,可以用作不同的目的。有时候是叫人注意一件事情,有时候可以介绍一个题目。例如诗篇八篇四节:「人算什么,祢竟顾念他?」耶利米书廿三章二九节:「我的话岂不像火?」通常在解经上,质问方式不会造成什么困难。把问句改成叙述句,就可以看出意思了。例如,改成「我的话像火。」
其他可以查考的经文有:约伯记廿一章廿二节;耶利米书二章十一节;十三章廿三节;三十六章六节;阿摩司书三章三至四节;俄巴底亚书五节;马太福音七章十六节;哥林多前书十章廿二节。
五、反讽(Irony):这种修辞方式和其他的不一样,就是把想要说出的意思相反地说出来。目的是强调,跟「夸张法」一样,听的人必须知道这点,免得怀疑作者不诚实。当一个人说话的时候,反讽比较没有问题,因为我们可以从他的音调听得出来。但是在圣经上,因为是用文字写出来的,所以有时候可能不容易看出来是不是反讽。
例如撒母耳记下六章二十节,大卫王的妻子说:「以色列王今日……有好大的荣耀啊。」我们从上下文知道,她实际是说他羞辱了自己。另外,列王记上廿二章十五节说到,神的先知和那些假先知一样预言可以得胜,但我们晓得这是反讽,因为上下文告诉我们,他知道不能得胜。如果这第十五节经文不是反讽,那么先知就是说谎了。
除了一些经文以外,大部分的反讽都不难看出。如果你不能确定,就把两种可能性仔细衡量看看。先照表面上的说法解释看看,和上下文能不能彼此配合;然后再当作反讽解释看看。通常,这样就可以知道哪一种是对的。
另外的例子:民数记廿四章十一节;列王记上十八章廿七节;约伯记十二章二节;三十八章廿一节;撒迦利亚书十一章十三节(美好的!);哥林多前书四章八节;哥林多后书十一章十九节。
另外,还有三个比较不重要,不常出现的修辞法。委婉法(Euphemism),是用比较委婉的词代替不好听的或禁忌的。例如使徒行传七章六十节以「睡了」代替「死了」。士师记十九章廿二节以「我们就可以知道他」(that we may know him)代替同性性行为。(译者按:中文圣经已把这个意思意译出来。)其次,曲言法(Litotes),是以否定一件事情的反面,来说出肯定的意思,例如以「不远」来代替「近」。又例如诗篇五十一篇十七节以「祢必不轻看,」代替「祢悦纳」。撒母耳记上廿六章八节以「我不要刺他两次」(I wil not strike him twice)代替「我要一枪就把他刺死。」第三,冗言法(或译赘言法)(Pleonasm),是词句里面有多余的字,例如撒母耳记下七章廿二节的「我们耳中听见,」或申命记三章廿七节的「举目观望。」有一些翻译本没有把这样的字译出来。
修辞的技巧,可以使文字更显得优美、生动,而且有加重、强调的作用。如果我们认识这些方法,并且能够解释出来,那么神的话对我们会更有力量、也更清楚。事实上,认识修辞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明白经文的意思,而不会模糊不清。神的话有极丰富的意义,所以我们要为这些修辞技巧感谢神,因为这些技巧能帮助我们更多地明白丰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