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义」有两种解释:第一,是指整个真理,就是真理的体系;第二,指一个单独的真理。就圣经教义来说,前者指神整个的教训;后者指神真理中的某一点,例如关于基督再来的教义。不论是哪一种,基础都是圣经。如果我们想有系统地陈述正确的教义,必须先明白经文的意义。所以,殷勤地查考圣经和准确地解释经文非常重要!
圣经和一般的教科书不一样,圣经不是把教义分开来,一次教我们一条。因为圣经的教义和一般的知识不一样;一般的知识可以一种一种地学。圣经教义是真理。我们学习认识神,是为了在生活中和祂有团契相交,而且顺服祂的旨意。保罗说:「圣经都是……于教训……有益……叫属神的人得以……」(提后三16)。神赐给我们圣经,为了要使我们成为祂所要的。
这一点我们可以在约翰壹书三章二、三节看到:「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凡向祂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我们对主再来的信念,使我们持守洁净的生活。(这类教义的经文还有以赛亚书四十章二七至三一节;腓立比书二章五到八节。)
圣经把神的真理放在生活中教导我们。我们在亚伯拉罕的生活中,在大卫的争战里,也在先知对以色列人的呼吁中认识圣经的教义。甚至,我们能够明白新约圣经的教义,也是藉着使徒所写那些教导人怎样过基督徒生活的书信。因此,可以在圣经中不同的地方找到同一个真理。整本圣经中有数以百计或千记的经文,直接和神的教义有关。
查考圣经教义的方法
好好地计划一个查考教义的方法,很有帮助。我们对于圣经教义应该有怎样的见解?
一、神藉着圣经把祂的教义告诉我们。提摩太后书三章二六、十七节说得很清楚:圣经都是神所默示,于教训有益。
二、对于所有的教义,圣经本身是全备的。神已经在这本书上,记载了所有我们需要知道的教义。除了圣经以外,没有其他的权威。教会传统、人的理性、直觉或任何圣经以外的东西,都不够资格代替神的真理。
三、圣经的教义是整体一致的。新约圣经出现的教义,不会和旧约的彼此矛盾。保罗的不会和耶稣的彼此矛盾;雅各和保罗也不会。圣经是神清楚而一致地启示的真理。
当然,圣经有些地方在真理的重点方面可能有些不同。例如,耶利米书强调的是神对祂百姓犯罪的审判,而何西阿书在神的怜悯方面说的比较多。可是我们不能说:旧约圣经讲神的愤怒,新约圣经讲祂的爱;两约里面都有教导关于神的愤怒和神的爱。
而且,神真理的启示是向前的,就是说,圣经比较前面的部分,还没有把整个真理完全启示出来。随着时间,神更多地把祂自己和作为启示出来。新约是神启示的顶点,因此和旧约有区别。(这一点,我们在第廿一章会有更多的讨论。)
四、我们学习教义时,对于每一个题目,都要把所有有关的经文都读过。因为,我们必须知道圣经对这一点怎么说。这样,必须找到所有有关系的经文。我们不可以先入为主地想出一个自己的看法,然后找圣经来证明。也不可以断章取义地用一两条经文来,确立一个教义。这非常危险,等一下要更多看这点。
五、不要期望完全认识神的每一件事。我们是受造的,祂是无限的造物主。祂无限地高于我们,我们的头脑没有办法装进祂所有的真理。所以我们可以料想得到,圣经里总有些地方很难了解,也有些问题我们没有办法回答。所以一方面要接受并且遵行明白的部分,一方面信赖神,把不能理解的部分交托给祂。
六、圣经里面,有些真理似乎是矛盾的。这种矛盾就是说,有些话看起来和另外一些彼此相反,可是两者都出自圣经;两者并存,似乎不合逻辑。例如圣经教导我们说:基督又是神、又是人。神是不受限制的,人是会受限制的,这样,基督怎么可能又不受限制、又受限制呢?但是,圣经说祂是这样。学者没有办法完全解答这个,但是他们——我们也要如此——必须接受圣经的教训,把基督这两方面的真理当作是有关基督的教义。
七、教义是为了使我们更属神。我们越是查考教义,就越要尽力明白并遵行神的旨意。
解经指引
怎样明白圣经的教义呢?
一、圣经的教义,要多根据在那些能按着字义解释的经文,少根据那些只按灵意解释的经文。
比喻性的经文(例如比喻),是为着叫我们从整个比喻里面得到一个主要教训,可是我们往往会错误地从故事里面的一些情节经文,找出一些教义来;这些情节只是故事的一部分,而且不是为着教导教义的。另外,就准确性来说,解释一句清楚的陈述性经文,要比解释一幅比喻性的图画问题少得多。
例如「浪子」的比喻(路加福音十五章)。有些自由派神学家把这个比喻看作罪人怎样归向神的教训。因为故事中没有代赎的事,所以他们说神是慈爱的神,只要求罪人悔改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基督代替我们受苦赎罪。
再看一个例子:「葡萄树和枝子」(约翰福音十五章)。在这个寓言中,有一些枝子被火烧了,这是代表真正的信徒吗?真信徒在最后有被焚烧的可能吗?如果有,是在什么情况下呢?这些问题的回答,应该在清楚的叙述性经文里找;而这节寓言性的经文,只能用来帮助我们说明一个真理;如果想凭着这句经文确立一个教义,实非明智之举。
二、尽量在清楚的经文上确立教义;避免用那些不确定的经文。圣经的经文,确实有些不容易懂。虽然每个学者对难易有不同的看法,可是的确有些经文是公认的难解,我们最好不要用来确立教义。
例如,彼得说耶稣:「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彼前三19)。圣经学者对这节难懂的圣经莫衷一是,所以我们不可以拿来作根据说:罪人死了以后,还有一次悔改的机会。别处有清楚的经文说,没有第二次机会。
三、根据教诲(教训)性的经文确立教义,比历史性的好。大部分的先知书和实际上所有基督的讲论、使徒书信,都属于教训性的经文。就意义上说,教训性的经文是为着给予教训;历史性的经文是记述事情,其中的教训比较间接、或者只是暗示性的。当然,有时候神或者祂的先知,曾藉着一次事件说话;可是无论如何,不要单凭一些行为的暗示,就确立一个教义。
例如,耶稣有一次在船上睡着了,那时正有风暴,门徒很害怕(太八24)。我们当然不会愚蠢地根据这个说:神不晓得我们,神对我们的危险漠不关心。又例如马太福音廿五章五节说:十个童女都打盹睡着了。这当然不是叫我们以为耶稣再来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在睡觉。另外,也不可以单靠使徒行传的事迹,就确立有关圣灵的教义。我们可以从中学到东西,但必须依据使徒书信里面有关圣灵的教训,这样才能得到清楚的教义。
四、要根据所有有关的经文确立教义;只根据其中的一些是不对的。如果你看了一小部分经文,就定出教义,然后拿来作为解释其他经文的依据,这样会有错误,其他的经文也需要从头考虑。
例如,帖撒罗尼迦前书一章十节和五章九节说:「等候祂儿子从天降临……救我们脱离将来愤怒的耶稣」、「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假使有一个基督徒凭着这个就说:在末世的时候,神不会叫教会经过大患难,那就错了。他应该也看其他有关的经文,例如马太福音廿四章二九至五一节。否则就是断章取义,而且不能得到正确的教义。
当然,有些教义牵涉到好几百处的经文,这是一个问题。要花费大量时间才能全部找出来,而且都要彻底查考。你也许做不到,可是至少应该用这样的功夫去查考几个教义,这样可以大大帮助你明白神的真理。
我们知道,不是每个人都能作这样广泛的查考;许多人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得知圣经的教义,例如,从教会中的教师,从属灵书籍,从讲道中,或者从查经的书刊中。对于神设立在教会中的那些教师,教导教义可能是他们贡献最大的领域。神确实给某些人一些恩赐,使他们能担任这个职事,就是认识真理,然后清楚地加以确立总结,并且有效地传达给信徒。所以,如果你发现单靠自己查经不能得知圣经的所有教义时,不要灰心。
五、有一些教义,你必须作字的查考,特别是那些以圣经专用的名词命名的教义,例如安息日。最好有一本经文汇编;没有也可以,可是难得多。另外,要注意以下各点:
(1)有些教义,圣经本身没有一个单独的词来称呼,例如「三位一体」(Trinity)。因此,这类的教义,没有办法作字的查考。
(2)有些经文虽然是在陈述某个教义,但是经文本身没有提到该教义的名称;可是,查考该教义,这些经文却不容错过。例如「成为圣洁」(Sanctification)这个教义,在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三节有这个字,约翰壹书第一章和第三章虽然也讨论到这个教义,却没有这个字,但这些经文正是查考这个教义所不可缺少的。
(3)有些教义的名称不止一个,不可挂一漏万。例如「成为圣洁」(Sanctification)、「圣洁」(Holiness)和「洁净」(Purification),都是关系到同一教义。
六、每一句经文必须按照一般解经原则来解释。任何经文的解释,都不可偏离基本的解经原则。例如,查考「成为圣洁」这个教义,要注意到约翰壹书三章六、九节中——我们已经讨论过的——动词的时态。
七、在通过推论制定教义时要谨慎。假设某段经文教导了某个真理,我们从中得出结论:如果它是真的,那么它会衍生出别的东西,这「别的东西」就是一个「推论」。它在圣经中并没有清楚的陈述,而是我们从圣经的某个真理推导出来的。我们必须谨记,这是一个推论,如果我们要教导它,就当作推论教导。
例如,一些圣经学生看到,神对某些人的主权拣选是圣经清楚的教导。 所以他们从中推断,神一定已经拣选了其他人下地狱。 但这是一个推论。 圣经并没有一处这样说。这种推论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不是正确的;即使是正确的,我们仍然必须将其视为推论。(编注:《威斯敏斯特信条》第三章第六节关于撇弃的教义,并不是说「神拣选了其他人下地狱」,而是说「神撇弃他们,并命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辱、遭忿怒」。这个教义并非推论,而是圣经清楚的教导:太11:25-27;太13:10-15;路2:34;箴16:4;彼前2:8;犹4;彼后2:12;启13:8;约9:39;约17:9。)
八、当心有关教义的臆测。常常当我们默想时,脑筋就开始思想一些事的可能性,然后就很容易臆测事情。譬如说,也许我们会想,在永世里某些人是小孩子、某些人是成人;也许会想,将来我们会住在别的星球。不管对或错,这些都是臆测,圣经没有记载这些;所以我们要当心。
九、确立、持守或教导教义时,要强调圣经所强调的。神启示的真理都是重要的,但是其中有些是更重要的。例如,关于基督再来的真理,就比大灾难时期教会是不是留在地上的真理更重要。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一章十七节说,他服事的内容有先后之分;因此,教义也可能有先后之分。所以,我们不但要明白教义,而且要强调圣经比较强调哪些教义。
十、认识教义的实用意义。通常,圣经本身会指出教义的实用点;神就是为这个目的启示我们教义。我们有责任把教义的实用意义找出来,并且求神给我们能力付诸实行。
三位一体的教义
现在,我们要用圣经中一个重要的教义作例子,看看应该怎样查考教义,而且知道会遇到的问题。这样举例对我们很有帮助。下面就简短地以三位一体的教义作例子。
这个教义,甚至这个字本身,已经成为基督徒信心的一个基础。忠心的圣经学者可以在圣经里面找到下列几个真理:
一、只有一位神。如申命记六章四节;提摩太前书二章五节等等。
二、在神的位格中,有一位叫作「父」,祂是神。如罗马书一章七节;以弗所书四章六节;腓立比书二章十一节。
三、在神的位格中,另外一位叫做「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祂是神。如约翰福音五章十八节;希伯来书一章八节;彼得后书一章一节;约翰壹书四章十五节。
四、在神的位格中,还有一位叫做「圣灵」,祂是神。如使徒行传五章三、四节。
五、神的三个位格,彼此有区别。这些分别是:
- 马太福音三章十六节中有耶稣、圣灵如鸽子、天上的声音。
- 约翰福音十四章二六节,父要差来保惠师。
- 约翰福音十五章二六节:耶稣要差保惠师来作见证。
- 约翰福音五章二十节,父爱子。
这几个圣经真理怎样整合在一起呢?三位都是神,但是只一位神。这三位彼此有别,不是一位中的不同性质、不同方面或不同形态。所以,这真理就是说,这一位神里面有三个位格。「位格」(Person)这个字,实在不能完全解释或描述他们,但是,因着他们有位格上的分别,所以似乎还是这个字比较恰当。常常我们发觉,说到有关神自己的教义,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字来用。神所启示的这个真理,我们还不能完全明白,但还是接受;许多世纪以来,也被基督的教会接受为真实无误的教义。另外的经文也证明这一点:马太福音廿八章十九节;哥林多后书十三章十四节;启示录一章四、五节。
如果我们想更好地照着神的旨意生活,就必须更多地认识神,所以查经的时候,应该作些教义方面的学习。这需要努力,但属灵的丰收会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