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赋予人的意志以本性的自由,这种自由既不是被迫、也不是因本性的任何绝对必然性而决定行善或作恶(雅1:14;申30:19;赛7:11-12;太17:12;约5:40;雅4:7)。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人的意志具有本性的自由,意即人的行善或作恶不是被外力强迫的,也不是由本性的绝对必然性所决定的。这是人作为有道德责任的受造物的基础,也是律法与审判之合理性的前提。

经文组合:意志的本性自由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人的意志在本性上具有自由:「神赋予人的意志以本性的自由,这种自由既不是被迫、也不是因本性的任何绝对必然性而决定行善或作恶」

  1. 雅1:14——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
    • 教导:人被试探的根源在于「自己的私欲」——不是被外力强迫,而是被内在的欲望所引动。
    • 推论:罪的来源在于人内在的意志选择,而非外在的绝对强制。这证明人的意志不受绝对必然性的支配,因此人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2. 申30:19——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
    • 教导:摩西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以色列人面前,并命令他们「拣选生命」。
    • 推论:若人的意志受本性绝对必然性所支配,神发出「拣选」的命令就毫无意义。神的命令本身预设了人在道德选择上的真实性,即人的意志是自由的、非被迫的。
  3. 赛7:11-12——你向耶和华——你的神求一个兆头……亚哈斯说:「我不求;我不试探耶和华。」
    • 教导:亚哈斯拒绝求神给予兆头,选择不信靠神。
    • 推论:亚哈斯的拒绝是出于意志的自主选择,不是被迫的,也不是本性绝对必然性的结果;这是他道德责任的基础,也是神追究其罪责的前提。
  4. 太17:12——只是我告诉你们,以利亚已经来了,人却不认识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将要这样受他们的害。
    • 教导:人「任意待他」——这是出于主观意愿的选择,而非绝对必然性。
    • 推论:耶稣将人对施洗约翰的迫害归因于人的意志选择(「任意待他」),而非宿命或本性的必然。若人的行为是被绝对必然性所决定的,道德责任与历史记述就完全失去意义。
  5. 约5:40——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 教导:「不肯来」是意志的主动拒绝,而非被迫行动。
    • 推论:耶稣明言是「不肯」,而非「不能」,强调的是意志的自由拒绝,而非本性的必然限制。这显明人在律法关系中的责任建立在意志的自由之上。
  6. 雅4:7——故此,你们要顺服神。务要抵挡魔鬼,魔鬼就必离开你们逃跑了。
    • 教导:「顺服神」、「抵挡魔鬼」都是意志行动的命令。
      推论:若人的意志没有本性的自由,这些命令就没有意义。神发出可遵守的命令,预设了人的意志不是被绝对必然性所束缚的,人能够在某种真实意义上作出顺服或抵挡的选择。

常见谬误

  1. 硬决定论机械唯物主义:认为人的每一个行为都由物理因果链绝对决定,意志自由不过是幻觉,人不需要为行为负责。
  2. 神经科学还原论:以当代脑科学为据,主张「大脑先于意识作出决定」,从而取消道德责任。
  3. 宿命论:认为未来已被命运固定,无论人怎样选择结果都不会改变,人的选择无实际意义。
  4. 绝对自主意志论:主张真正的自由意志要求意志不受任何先在条件(包括本性、品格、神的预定)影响。如:亚米念主义、开放神论对意志的理解,实际上是把人的意志置于神的主权之外。
  5. 随心所欲论:以「神赐自由意志」为由,认为任何选择都是合理的,拒绝圣经律法对意志的道德规范。混淆了意志的自由与道德的放任。
  6. 强迫救恩论:认为神在拯救中「强迫」人,人毫无真实的意志参与。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讲道中,牧师说:「我们不必为自己的情绪和冲动感到愧疚,因为这些都是神造我们时内建的本性反应。人在愤怒或恐惧时发出的反应,只是神经系统的运作,不是道德选择的结果。我们应该接纳自己的自然反应,而不是把身体的本能反应定义为罪。圣经说的『罪』主要是指体制性不公义,而不是个人的情感冲动。学会接纳自己,才能爱邻舍。」
    【信条分析】这种说法将意志自由消解于生理决定论之中,以「本性反应」为借口取消人的道德责任。信条强调人的意志「既不是被迫、也不是因本性的任何绝对必然性而决定行善或作恶」。若情绪冲动必然决定行为,则使徒书信中「克制」、「顺服」之类的劝勉就成了神对人的残忍要求。这种观点表面上是对人性的「接纳」,实质上是在取消律法、否定罪的真实性,并剥夺人在基督里悔改更新的可能与必要。如果本性绝对决定行为,那么「你当悔改」这句话就毫无意义了。
  2. 【案例描述】一位教授在课堂上说:「加尔文主张神预定一切,包括人的每一个决定。所以从逻辑上说,人的自由意志是一种幻觉。我可以说选择了信基督,但这个「选择」其实早在创世前就被预定了。换言之,人是神手中的棋子,我们的每一步棋都是神走的,我们只是在事后以为是自己走的。如此说来,人对罪的责任也是一种幻觉,因为他选择不了别的。」
    【信条分析】这是对改革宗预定论的常见误解,混淆了神的主权与人的意志自由之间的关系。信条明确主张神赋予人的意志以「本性的自由」,并非「被迫」或「因本性的绝对必然性」而决定的。改革宗神学区分「第一因」(神的主权)与「第二因」(人的真实选择),神的预定并不取消人意志的真实性和责任性。以「棋子论」取消责任,实则既否定了审判的正义,也否定了悔改的必要,最终导致道德虚无主义。信仰的自由不是「不受预定」,而是「不被外力强迫,按本性真实地行事」。
  3. 【案例描述】一位心理学家在基督徒团契分享说:「现代神经科学已经证明,所谓的「自由意志」只是大脑在作出决定之后产生的一种主观错觉——我们以为自己在选择,其实大脑早已决定了。人类对道德责任的感知,不过是进化出来的社会协作机制。所以与其说人有自由意志,不如说人有「自由感」。从科学的角度看,圣经所说的「意志自由」需要在神经科学的框架下重新解释。」
    【信条分析】这是以自然主义还原论取消人格意志的典型思路。信条教导的是神赋予人的「本性的自由」,这是神学人类学的范畴,不是神经科学实验所能触及的。「大脑决定论」将人降格为生物机器,而信条的「意志自由」建立在人作为神的形像这一创造事实之上。若接受「神经科学式」的重新解释,则律法命令、审判、悔改、属灵争战等全套圣经伦理框架都将坍塌。改革宗传统所捍卫的,是人具有真实的道德能动性——这不需要向自然主义科学乞求认可。
  4. 【案例描述】10年级某同学觉得自己已经染上了沉迷手机的习惯。他跟朋友说:「我也不想一直刷,但就是放不下。这都是算法设计的,TikTok的推送机制让人根本没法抗拒。科学家说这和赌博成瘾是一样的,大脑已经被重写了。所以我刷手机不是我的问题,是科技公司造成的,我已经失去选择的能力了。」
    【信条分析】这位同学的说法有一定的现实依据,算法确实利用了人的弱点。但他犯了一个关键的错误:把「困难」等同于「不可能」,把「受影响」等同于「被剥夺意志」。信条教导人的意志本性上是自由的,并非被绝对必然性所决定。算法制造了诱惑和压力,却没有取消他的意志自由和道德责任。圣经的路径不是「我被设计了,所以没责任」,而是「我当抵挡,倚靠圣灵」(雅4:7)。把生活中的诱惑环境当作卸责的借口,实际上是拒绝进行属灵争战,也是轻看神借恩典改变人的大能。

二、人在无罪的状态中,有自由和能力立志、并且行神所喜悦的善(传7:29;创1:26,31;西3:10);但这又是可变的,所以他可能从那种状态中堕落(创2:16-17;3:6,17)。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人在受造的无罪状态中,具有真实的自由和能力,能够选择并行神所悦纳的善;但这种能力是受造的、可变的,因此人有可能堕落。这一节是联结创造论与堕落论的枢纽。

经文组合1:无罪状态中的自由与能力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人在无罪的状态中,有自由和能力立志、并且行神所喜悦的善」。

  1. 传7:29——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
    • 教导:神造人「原是正直」,表明起初受造时人处于道德正直的状态。
    • 推论:「正直」意指人在受造时具有完全的道德能力,能按神的旨意而行;罪恶与败坏不是起初创造的产物,而是人后来「寻出许多巧计」的结果。
  2. 创1:26,31——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 教导:人按神的形像而造,且神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包括人的道德本性。
    • 推论:受造时的人,在意志与本性上是善的,有能力行出与神形像相称的善。「甚好」否定了人受造时处于道德中立或败坏状态的说法。
  3. 西3:10——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 教导:「新人」在知识上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显明形像的恢复是救恩的目标。
    • 推论:若救恩的目标是恢复「造他主的形像」,则起初被造的人原本就具有这种形像,包括真知识、公义和圣洁。这是行善能力的根源所在。

经文组合2:无罪状态的可变性

  通过直接教导与历史展示,确立无罪状态的意志「又是可变的,所以他可能从那种状态中堕落」。

  1. 创2:16-17——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 教导:神给亚当「可随意吃」与「不可吃」的命令,预设了违背的可能性。
    • 推论:神既然警告死亡的刑罚,表明堕落是真实可能发生的,而非绝不可能。无罪状态的意志不是不可变的,亚当可以选择顺服,也可能选择违背。
  2. 创3:6——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 展示:亚当和夏娃真实地选择了违背神的命令,从无罪状态中堕落。
    • 推论:这是无罪状态「可变性」的历史实现。他们的堕落不是因为被强迫,而是在真实意志自由中作出的错误选择;这同时显明,拥有行善的自由与能力,并不等同于必然不会犯罪。
  3. 创3:17——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
    • 教导:神追究亚当的责任。「你既听从妻子的话」,表明这是亚当自主的意志选择。
    • 推论:神的责任追究确认了无罪状态中意志自由的真实性:亚当的堕落是真实的道德失败,不是被预设的必然结局,也不是受外力强制的结果。

常见谬误

  1. 伯拉纠主义:否认人受造时的特殊正直状态,认为人被造时是道德中立的,亚当的罪仅是坏榜样而非在联合中影响全人类。
  2. 神导进化论:主张人的道德本性是通过漫长进化过程逐渐发展形成的,否认起初受造状态的完全性。
  3. 道德中立受造论:认为人被造时在善恶上是中性的,既无行善的特殊能力,也无本性上的倾向。低估了神形像的道德内容(知识、公义、圣洁),削弱了堕落的严重性。
  4. 意志不可变论:认为人的意志必须是不可变的,才是真正自由的,否认无罪状态的可变性。这实际上混淆了受造物的有限性与造物主的完全性,否认了堕落的真实历史性。
  5. 神学决定论式的堕落必然论:认为亚当的堕落是逻辑上或神学上必然发生的,取消了道德考验的真实性和人对罪的真实责任。
  6. 罪性永恒论:认为人在被造时就带有罪性或道德败坏的倾向,使堕落成为不可避免的必然,否认创造的「甚好」。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营会讲员在讲亚当夏娃的故事时说:「神造人时,其实已经知道他们会吃禁果,因为这是神救赎计划的一部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亚当的堕落是神计划内的事,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道德失败,而是救赎历史启动的扳机。伊甸园的故事更像是一个上演救赎剧情的舞台,而非真实的道德考验。」
    【信条分析】这种说法以神的全知预知取消了道德考验的真实性,是典型的「假剧本论」谬误。信条明确指出无罪状态是真实的,其意志的自由和能力也是真实的,「有自由和能力立志、并且行神所喜悦的善」;同时这状态是「可变的」,表明堕落是可能但非必然的。若亚当的堕落是剧本设定,则神命令他遵守就是欺骗,亚当也不需要为罪负责。这否定了律法的真实性、责任的真实性,最终败坏了对救恩必要性的理解。若罪只是剧情需要,基督的代赎也不过是表演。
  2. 【案例描述】一位弟兄在小组讨论时说:「神既然把无罪的亚当造得可以堕落,就说明神在创造时其实留了一个「漏洞」。一个全善全能的神,如果真的是好的,应该造一个不可能堕落的人。亚当的堕落其实是神设计上的失败,或者至少是一个无法解释的悖论。一个真正善良的神绝不会容许这种事情发生。」
    【信条分析】这种说法混淆了「全善」与「无限复制自身属性于受造物」的区别。信条区分了荣耀状态(完全不变地向善)与无罪状态(有自由但可变),两者皆为神的美善旨意。神造人原是正直,赋予人真实的自由,这本身正是神形像之庄严的体现。若人不可能犯罪,则行善就毫无道德意义,不过是机械运转。神选择造一个有真实自由、需要真实顺服的受造物,正是对人的最高尊重。堕落是人意志的滥用,而非神设计的缺陷。
  3. 【案例描述】某教会的辅导在帮助一个深受罪咎感折磨的姊妹时说:「你要明白,人的本性本来就是软弱易犯罪的,这是神起初创造我们时留下的局限性,是人作为受造物不可避免的特质。所以你不需要为那些软弱感到过度愧疚,因为那不过是受造性的自然流露。你只需要相信神的接纳,按本性生活就够了。」
    【信条分析】这种辅导模式虽有同理心,却将堕落后的本性与起初受造的本性混为一谈,抹杀了创造与堕落的本质区别。信条教导无罪状态中人「有自由和能力立志、并且行神所喜悦的善」,行善的能力是神起初所赐的,犯罪的倾向是堕落的结果。把罪性当作「受造局限」,等于说神创造了一个注定犯罪的人,这不仅否定了创造的「甚好」,也剥夺了信徒在基督里抵挡罪的力量。真正的牧养是把堕落的现实与基督更新的力量一并呈现,而非以「受造局限」为由消解罪的责任。
  4. 【案例描述】9年级某同学在主日学课堂上问:「如果亚当起初有能力行善,为什么他还是选择了吃禁果?神当时明明可以给他更强的意志力,不是吗?而且就算我想行善,感觉自己根本做不到,是不是说明我根本没有行善的能力?反正圣经不是说人什么都做不了嘛。」
    【信条分析】这位同学把第二节(无罪状态)与第三节(堕落状态)混在一起了。信条第二节讲的是亚当起初受造的状态:当时他真实地有行善的能力,堕落是他自由意志的选择,不是神「意志力配给不足」的结果。而第三节讲的才是堕落之后人在行属灵之善上的无能。两者需要分清。对于今天信主的同学来说,他既不是处于亚当无罪的状态,也不是单靠自己的血气之力——他处于「恩典状态」,有圣灵同在帮助他立志行事(腓2:13)。所以答案不是「反正我做不到算了」,而是「我需要在圣灵的帮助下,每天在恩典中争战」。

三、人因为堕入罪的状态里,已经完全丧失所有立志行出任何关乎得救的属灵之善的能力(罗8:7-8;约6:44,65;15:5;罗5:5);因此,一个属血气的人既完全厌弃那善(罗3:9-10,12,23)、且死在罪中(弗2:1,5;西2:13),就不能靠自己的力量自我归正,或为此自我预备(约6:44,65;3:3,5-6;林前2:14;多3:3-5)。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堕落之后,人在属灵之善上的全然无能。这是「全然败坏」(Total Depravity)教义的核心表述,是恩典之不可或缺性的基础。

经文组合1:完全丧失行属灵之善的能力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人因为堕入罪的状态里,已经完全丧失所有立志行出任何关乎得救的属灵之善的能力」

  1. 罗8:7-8——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
    • 教导:属肉体的人「不能服」神的律法,「不能得神的喜欢」。
    • 推论:「不能」在这里是能力的缺失,而非意愿的问题。属血气的人并非只是不愿意顺服,而是在属灵之善上根本无能。这是全然败坏在意志能力上的直接陈述。
  2. 约6:44——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 教导:若没有父的吸引,「没有能来」基督这里,这是明确的无能陈述。
    • 推论:「没有能来」意味着在属灵归信上,人的意志处于绝对无能的状态。归信不是人意志努力的成果,必须由父神主权的吸引先行启动。这否定了任何形式的「人先迈出第一步」的协同救恩论。
  3. 约15:5——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
    • 教导:「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在基督以外,人无法结出属灵果实。
    • 推论:属灵之善的结出,完全依赖与基督的联合;离开这种联合的血气之人,在属灵善行上绝对无能。这不是相对无能(仅是困难),而是绝对无能(完全不能)。
  4. 罗5:5——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 教导:圣灵将爱神的能力赐给我们。
    • 推论:若人本来就有立志行属灵之善的能力,圣灵浇灌神的爱这一事实就失去了独特意义。这里的逻辑是:因为人缺乏这种爱与盼望的能力,所以神必须通过圣灵将其赐予。

经文组合2:完全厌弃善,死在罪中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属血气的人「完全厌弃那善、且死在罪中」

  1. 罗3:9-10,12,23——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 教导:「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世人都犯了罪」。
    • 推论:这是圣经中最全面的全然败坏陈述。不存在道德上足够良善而不需要救恩的人;所有人在神面前都亏缺了祂的荣耀。这否定了任何「人靠自己的善行赚取神悦纳」的可能性。
  2. 弗2:1,5——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祂叫你们活过来……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 教导:人在属灵上是「死的」,需要神叫他们活过来。
    • 推论:「死」是属灵无能最彻底的图像:死人不能自我复活,不能回应、不能寻求、不能归向神。属灵死亡意味着在归信与行善上的完全无能,唯有神的重生才能改变这个状态。
  3. 西2:13——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
    • 教导:人在过犯中是「死了」的,需要神主动「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
    • 推论:神的主动使活是救恩的起点,而非对人积极回应的奖励。这确立了恩典的单向性:生命的恢复从神而来,不是从人的意志努力而来。

经文组合3:不能靠自己归正或自我预备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属血气的人「不能靠自己的力量自我归正,或为此自我预备」。

  1. 约3:3,5-6——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
    • 教导: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不能进」神的国,重生是进入神国的必要前提。
    • 推论:人不能靠自己的努力或意志「预备好自己」来进入神的国;重生是圣灵的主权工作,不是人自我准备的结果。「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意味着肉体无法提升自己进入属灵领域。
  2. 林前2:14——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 教导: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以为愚拙」、「不能知道」神圣灵的事。
    • 推论:「不能知道」是认知能力的彻底缺失。这意味着人不能通过自然理性来正确理解福音并归信基督;属灵理解力是圣灵赐予的,不是人自我开发的。
  3. 多3:3-5——我们从前也是无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样私欲,和宴乐,常存恶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但到了神——我们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爱显明的时候,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
    • 教导:救恩「并不是因我们所行的义」,而是「照祂的怜悯」。人堕落前的状态是「无知、悖逆、受迷惑」。
    • 推论:人不能靠自己的义行或道德准备来赚取救恩;神的救恩完全基于祂的怜悯,而非对人自我预备努力的回应。这否定了所有形式的协同救恩预备论。

常见谬误

  1. 伯拉纠主义:否认原罪对意志的根本性败坏,认为人天生就有归向神的自由能力,罪只是坏习惯而非本性的败坏。人无需重生,只需正确的道德教育即可归向神。
  2. 半伯拉纠主义:承认人有软弱,但主张人仍保留向神迈出「第一步」的能力,救恩是人的初始努力与神的恩典协作的结果。如:天主教功德论的部分表达、决志主义神学。
  3. 亚米念主义:主张人有「可被阻止的恩典」,人有能力最终接受或拒绝圣灵的感召,将归信的最终决定权置于人而非神。尽管承认人需要神的恩典,却仍保留了人在救恩上的关键主动性。
  4. 道德影响论:认为人只需受到基督榜样的感动和教育就能归向神,否认人在属灵上的死亡状态,将拯救化约为道德改良。
  5. 灵魂中立论:主张人虽在道德行为上有败坏,但其灵魂深处仍保有一个「纯洁的内核」或「神圣的火花」,可作为归向神的出发点。
  6. 普遍救赎预备论:认为神在所有人心中预先种下了足够的属灵光照,使所有人都有归向神的真实能力,只需人的配合即可。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布道家在讲台上热情地呼吁说:「神已经为你做了99%,现在只需要你迈出那1%的一步!你只要打开心门、点头接受耶稣,圣灵就会来住在你里面。神尊重你的自由意志,祂不会强迫你。所以现在的关键,就在于你自己是否愿意。你的永生或永死,就取决于这一个决定。」
    【信条分析】这是典型的「决志主义」神学,将归信化简为人意志的一个决定,并以此决定作为救恩的最终原因。信条明言人「已经完全丧失所有立志行出任何关乎得救的属灵之善的能力」,「死在罪中」。一个灵性死人不能「打开心门」,正如真实的死人无法为自己的复活做任何预备。这种讲法表面上尊重自由意志,实际上是在以一种精致的形式否认全然败坏,最终导致人将归信归因于自己的选择而非神的恩典,并使救恩的稳固性受到动摇。因为若我可以「选择接受」,我也可以「选择放弃」。
  2. 【案例描述】小组讨论时有人提出:「我觉得圣经说的「全然败坏」是被改革宗神学过度解读了。看看那些未信主的慈善家,他们做了那么多好事,怎么能说人完全没有行善的能力呢?人的本性里还是有很多善的成分的,就像图像虽然受损,但还能看出轮廓。全然败坏不代表人一无是处,只是代表罪影响了人生命的每一部分而已——但每一部分都还有善的残余。」
    【信条分析】这位弟兄部分说对了(全然败坏确实不等于绝对败坏,即人是完全邪恶的),但他的结论却走偏了。信条区分了「公民之善」(Civil Goodness)与「属灵之善」(Spiritual Good)。堕落后人仍能行社会意义上的善,帮助穷人、遵守法律,但这些善行在得救方面毫无功效,因为它们的动机不是出于对神的爱,也不是顺服祂的律法。信条所说的「完全丧失」,特指「关乎得救的属灵之善」。若用慈善家的善行来否定全然败坏,就是把人的救恩建立在道德统计上,而非建立在基督里白白的恩典上,这是通向伯拉纠主义的危险之路。
  3. 【案例描述】一位辅导在帮助一个挣扎于悔改的弟兄时说:「悔改是你和神之间合作完成的事。神提供了圣灵,你提供了真诚的悔改意愿。只要你诚恳地想要改变,圣灵就会配合你的努力成就工作。如果你一直软弱,可能是因为你还没有百分之百地全力配合圣灵。悔改的力量,有一半来自你的决心。」
    【信条分析】这种「合作悔改论」虽然使用了圣灵的语言,实质上仍然预设人在属灵行动上拥有主动能力。信条教导人「不能靠自己的力量自我归正,或为此自我预备」。悔改不是人提供意愿、圣灵提供能力的「五五分成」,而是圣灵在全然败坏的人心中主权地创造悔改(徒11:18)。这位辅导的说法实际上在给挣扎的弟兄加上了一个无法承受的担子:当他软弱时,他会认为是自己「没有百分之百配合」,而非在基督里寻求恩典。真正的牧养是把他带向那位能在我们无能时主权地做工的神。
  4. 【案例描述】7年级某同学在和朋友讨论信仰时说:「我觉得我没什么必要信耶稣,因为我平时也不坏啊——我不撒谎,我帮同学,我从来不欺负人,比很多基督徒都好。我觉得一个好人应该不用担心什么审判,神要是公平的话,应该按照人的行为来评判,而不是只看信不信耶稣。」
    【信条分析】这位同学的想法代表了一种非常普遍的道德自义,是信条第三节所说「完全厌弃那善」的具体体现。他厌弃的那个「善」,正是神定义的属灵之善,即在基督里靠恩典而活。他所比较的「善」是社会层面的道德表现,而非神所要求的圣洁标准(太5:48:「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圣经的标准不是「比别人好一点」,而是神的完全。从这个标准看,「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2)。对他最有效的问题不是辩论善行,而是问他:「按神完全圣洁的标准,你有没有完全地爱神和爱人?」这才能把他带到认识自己属灵无能、需要救主的地方。

四、当神使一个罪人归正,并把他迁入恩典的状态里,就是把他从罪恶本性的捆绑中释放出来(西1:13;约8:34,36;罗6:6-7),单单借着神的恩典,使他能自由立志、行出属灵之善(腓2:13;罗6:14,17-19,22);然而,因为他还具有残余的败坏,所以他不但不能完全或专一地立志向善,反而还能立志向恶(加5:17;罗7:14-25;约壹1:8,10)。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在恩典状态中,已归正的信徒被从罪的捆绑中释放,借着神的恩典能行属灵之善;但因残余的败坏,仍有向恶的挣扎,不能完全或专一地立志向善。这是「成圣」教义的基础,也是信徒属灵争战现实的神学根据。

经文组合1:从罪恶本性的捆绑中释放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当神使一个罪人归正,并把他迁入恩典的状态里,就是把他从罪恶本性的捆绑中释放出来」。

  1. 西1:13——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
  2. 教导:神「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并「把我们迁到」基督的国里。
    • 推论:「脱离黑暗的权势」正是从罪恶本性之捆绑中的释放;「迁到」意指真实的状态转变,不是部分改善,而是领域的彻底迁移。恩典状态与罪的捆绑状态是互斥的两个领域。
  3. 约8:34,36——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 教导:犯罪者是「罪的奴仆」;子使人自由,才是「真自由」。
    • 推论:在归正之前,人是罪的奴仆,不是自由的;归正之后,基督叫人「真自由」。这是从奴役到自由的本性改变,不只是外在行为的调整。这里的「真自由」不是放纵,而是脱离罪的捆绑、能够行善的自由。
  4. 罗6:6-7——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罪。
    • 教导:「旧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不再作罪的奴仆」,「脱离罪了」。
    • 推论:这是在基督联合中的真实状态改变:信徒不再受罪的统治性捆绑,有真实的自由去不顺从罪。这是恩典状态的本质,是信徒行善能力的根基。

经文组合2:借着神的恩典能行属灵之善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单单借着神的恩典,使他能自由立志、行出属灵之善」。

  1. 腓2:13——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
    • 教导:信徒的「立志」与「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的结果。
    • 推论:属灵之善的立志和执行,其源头是神主权的内住运行,不是信徒自发的意志力。这是恩典赋能的核心:不是神命令、人凭己力执行,而是神在里面先运行立志,再成就行事。
  2. 罗6:14,17-19,22——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 教导:在恩典之下,罪不再「作你们的主」;信徒从罪得释放,成为义的奴仆和神的奴仆,结出成圣的果子。
    • 推论:「在恩典之下」标志着一个真实的状态:罪的统治权被打破,信徒有真实的能力顺服义。这种能力不是凭己力的,而是在恩典的力量下实现的。成圣的果子是恩典赋能之下的真实成就,不是律法主义式的自力更生。

经文组合3:残余的败坏——仍有向恶的挣扎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信徒因「还具有残余的败坏,所以他不但不能完全或专一地立志向善,反而还能立志向恶」。

  1. 加5:17——因为情欲和灵相争,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
    • 教导:肉体的私欲与圣灵「彼此相敌」,使信徒「不能做所愿意做的事」——这是成圣过程中的内在冲突。
    • 推论:这描述了恩典状态中信徒内部的属灵争战:既有圣灵的动力趋向善,也有肉体的阻力趋向恶。这种挣扎是信徒的实际经历,不是失去救恩的标志,而是属灵生命仍在争战中的证明。
  2. 罗7:14-25——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 教导:「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这是信徒残余的败坏造成的内在张力。
    • 推论:罗7所描述的是一个「已重生但尚未完全成圣」的状态:他渴望行善,但仍受败坏残余的困扰。这与第三节所描述的死在罪中的人截然不同,也与第五节荣耀状态相区别。
  3. 约壹1:8,10——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 教导:「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
    • 推论:即使是重生得救的信徒,宣称自己完全无罪也是自欺欺人。这确立了残余败坏的实在性:信徒在今世不能达到无罪的完全,必须持续在基督里寻求赦免与成圣。

常见谬误

  1. 完全成圣论:主张信徒在今生可以达到不再犯罪的完全状态,残余的败坏可以被完全根除。
  2. 律法主义:试图凭自己遵守律法来在神面前取得义,否认「单单借着神的恩典」行善的原则,将成圣化为自力更生的道德努力。实际上是试图绕过基督、凭肉体的力量行属灵之善。
  3. 反律法主义:以「在恩典之下」为由,认为信徒不再需要以律法为成圣的准则,「残余的败坏」被用来为不顺服辩护。表面上高举恩典,实则低估圣灵使人真正行善的能力。
  4. 二次归正论:主张信徒需要经历一次「彻底交托」或「灵洗」才能进入真正的成圣生活,将恩典状态人为地分割为「普通基督徒」和「彻底奉献的基督徒」两个阶层。
  5. 恩典被动论:认为信徒在成圣中完全被动,「神在里面运行」意味着人只需等待,无需努力抵挡残余的败坏、操练敬虔。混淆了恩典赋能与人的被动性。
  6. 道德失败决定论:因对残余的败坏的绝望,认为信徒根本无法在今生有真实的成圣进展,取消了成圣命令的实践意义。否认了恩典状态「被从罪恶本性的捆绑中释放」的真实性。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教会的领袖在讲道中说:「一旦你真正得救了,你的旧我就彻底死了,圣灵完全掌管了你的生命。所以真正得救的基督徒不会再有内心的罪恶挣扎,如果你还在挣扎,要么你还没有真正得救,要么你没有完全交托给圣灵。彻底的降服之后,你会进入一种超越挣扎的平静状态,在其中圣灵完全替你思想和行事。」
    【信条分析】这是「完全成圣论」或「第二次祝福」神学的典型表述。信条明确指出,即便在恩典状态中,信徒「因为他还具有残余的败坏,所以他不但不能完全或专一地立志向善,反而还能立志向恶」。约壹1:8说「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这话是写给已归信的信徒的。这种讲道方式会造成两种危险后果:一是已归信却仍有挣扎的信徒被迫宣告自己「未得救」;二是真正宣称进入了「超越挣扎」状态的人,会因自以为完全而放松对残余的败坏的警觉,反而更加危险。
  2. 【案例描述】一位弟兄在查经中说:「我觉得强调「单单借着神的恩典」行善,这其实会让人变得很被动。如果行善的能力全靠神,那我岂不是只需要等待神来驱动我?神如果不动,我岂不是什么都不用做?感觉这种神学会培养出一种「神灵控制人偶」的基督徒形象,而不是有主动性的门徒。」
    【信条分析】这位弟兄的顾虑来自对「单单借着神的恩典」的误解,仿佛恩典是一种外部的机械推力,而非内在的转化力量。信条的要点是:神「使他能自由立志」,神的恩典不是取代人的意志,而是恢复和赋能人的意志,使人能真正地、自由地立志向善。腓2:12-13的结构极为清楚:「要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事,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正因为神在里面运行,所以「你们要」做成!恩典不产生消极主义,而是产生真实的积极性和道德能动性。真正的问题是:那位以「没有神的驱动」为借口不行善的人,可能正是那位尚未真正经历恩典更新的人。
  3. 【案例描述】一位刚信主数月的姊妹在辅导中说:「我以为信了主之后生活会变得很轻省,但我发现我内心的各种不好的念头和欲望反而更明显了,跟以前相比挣扎更多了。这是不是说明我的得救有问题,或者我灵命退步了?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在一些领域我比一些非基督徒还要差。」
    【信条分析】这位姊妹正在经历一种非常正常的属灵现象,信条对此有直接的解答:在恩典状态中,信徒因「残余的败坏」仍能立志向恶,罗7所描述的内在挣扎正是信徒生命的真实写照。事实上,感受到更多内在挣扎,往往正是属灵敏感度提升的结果——当圣灵更新我们的心,我们对自身罪性的意识会更加深刻,而非减少。她需要明白:这种挣扎不是失去救恩的证据,而是属灵生命真实的证明;真正没有属灵挣扎的,可能反而是那些对罪麻木不仁的人。她的出路不是沮丧,而是把这些挣扎带到基督面前,罗7最后的呼喊:「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4. 【案例描述】11年级某同学在青少年团契分享说:「我觉得基督徒跟非基督徒在日常生活里其实没什么区别。大家都在看一样的视频,说一样的话,做一样的事。反正圣经说人有残余的败坏,那就说明我们也没办法做得更好,以后在天国再完全就好了。现在只要不做什么大罪、定时来教会就够了。在学校,信仰就是个人私事,不需要渗透到每一个选择里。」
    【信条分析】这位同学误解了「残余的败坏」的功能,他用它作为放弃属灵争战的理由,而信条提到残余的败坏,目的恰恰相反:是为了解释为什么信徒需要持续争战,而不是说明为什么可以停止争战。信条同时强调信徒「借着神的恩典,使他能自由立志、行出属灵之善」——这意味着信徒有真实的能力行善,也有责任行善。成圣不是等到天国才开始的事,而是现在、在每一个生活选择中进行的。他把生活分割为「信仰领域」和「中立地带」,这正是属灵争战最容易失守的地方。圣经的召唤是:「无论你们吃喝,无论你们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这包括在学校选择看什么、说什么、如何对待同学的每一个决定。

五、人的意志只有在荣耀的状态里,才会被赋予完全不变、单单向善的自由(来12:23;约壹3:2;犹24;启21:27)。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在荣耀状态中,信徒的意志将被彻底更新,达到完全、不变且专一向善的自由——残余的败坏被完全消除,圣徒不再有向恶的可能。这是意志自由在救赎历史终末论意义上的最终实现,也是信徒盼望的终极目标。

经文组合:荣耀状态中意志的完全自由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人的意志只有在荣耀的状态里,才会被赋予完全不变、单单向善的自由」。

  1. 来12:23——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
    • 教导:荣耀状态中的义人是「被成全」的灵魂,不再处于挣扎中。
    • 推论:「被成全」,指圣徒在荣耀中达到完全,不再有残余的败坏的阻碍;意志的成全是荣耀状态的核心内容,即不再有向恶的可能性。
  2. 约壹3:2——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
    • 教导:主再来时,「我们必要像祂」,完全变化为基督的形像。
    • 推论:「像祂」包括意志的完全更新:基督的意志是完全且单单向善的(约5:30;6:38),圣徒在荣耀中将分享这同样的意志状态。这是荣耀状态「单单向善」之自由的终末论根据。
  3. 犹24——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欢欢喜喜站在祂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神。
    • 教导:神有能力使信徒「无瑕无疵」地站在祂荣耀之前。
    • 推论:「无瑕无疵」在荣耀中的实现,意味着残余的败坏被彻底清除,意志被完全洁净。这不是今世渐进成圣的程度,而是荣耀状态的终末完全,证明「完全不变、单单向善」是可能且确定的。
  4. 启21:27——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
    • 教导:新耶路撒冷中「凡不洁净的……总不得进那城」,荣耀状态是绝对洁净的领域。
    • 推论:在荣耀状态中,一切向恶的可能都被排除在外;进入荣耀者的意志已被完全更新,不再有任何向恶的可能性。这是「完全不变、单单向善」之自由的终末论保证。

常见谬误

  1. 今世完全成圣论:将荣耀状态的「完全不变、单单向善的自由」错误地移植到今世,主张信徒在此生可以达到无罪的完全。
  2. 灵魂消灭论:否认荣耀状态的永恒性和意志的终末完全,主张不义者死后灵魂消灭,义人只有有限的后续存在。削弱了荣耀盼望对今世成圣的激励意义。
  3. 物质否定的荣耀观:主张荣耀状态是纯粹灵性的、脱离身体的,否认身体的复活和新天新地的物质性。误解了「完全不变、单单向善的自由」所描述的是整全之人(包括灵魂与复活身体)的状态。
  4. 普救论:主张所有人最终都将进入荣耀状态,否认永远的刑罚。削弱了荣耀状态对已归正者的特殊性与恩典的珍贵性,也与启21:27「不洁净的总不得进那城」相抵触。
  5. 意志自由消失论:主张在荣耀状态中人的自由意志被消除,人成为没有真实意志的存在,只是被动地被神掌控。与信条「被赋予完全不变、单单向善的自由」不同——荣耀状态是意志自由的最高完成,而非消除。
  6. 终末论冷漠主义:认为荣耀状态是遥远的将来之事,与今世的生活无关,以至于否认终末盼望对信徒今世成圣争战的激励功能。割断了终末论与伦理学之间的圣经联系。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讲道中,牧师说:「我们基督徒现在就应该能达到完全成圣的状态——如果你还在软弱中挣扎,那是因为你信心不够,还没有完全’占据领土’。神的应许是让我们在今生就能像天使一样圣洁,不再犯罪。那些说自己无法不犯罪的基督徒,不过是给软弱找借口,真正全心交托的人是可以达到完全的。」
    【信条分析】这是「今世完全成圣论」的典型说法,与信条第五节明确相悖——信条将「完全不变、单单向善的自由」置于「荣耀的状态」,而非今世恩典状态。约壹1:8再次关闭了今世无罪论的大门:「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这种讲道不仅在神学上错误,在牧养上也有害——它使软弱的信徒在自责与绝望中循环,同时给那些宣称进入了「完全状态」的人制造灵性骄傲,使他们对残余的败坏的警觉完全消失,最终更容易落入更隐蔽的罪中。荣耀盼望是真实的,但要放在正确的终末论位置上。
  2. 【案例描述】一位基督徒哲学系研究生在与朋友讨论时说:「我一直有一个困扰:如果天堂里人的意志是「完全不变地向善的」,那天堂里的人还有没有真正的自由?因为真正的自由应该包括选择恶的可能性。如果天堂里人不可能选择恶,他们不就像程序一样被预设好了吗?真正的道德选择应该要求善恶之间真实的、开放的可能性才对。」
    【信条分析】这是一个深刻的哲学问题,但它预设了一个错误的自由意志定义,即真正的自由必须包括选择恶的可能性。信条第五节提供了另一种理解:「完全不变、单单向善的自由」才是自由的最高实现,而非其否定。奥古斯丁的经典表述是:「无罪的能力→ 有罪的能力→ 无罪的必然」——荣耀状态不是失去自由,而是达到了人作为神形像的自由的最高完成。就如神自己是「不能说谎」(来6:18)却是最自由的存在,荣耀状态的信徒因完全与神同化而达到了真自由。选择恶不是自由的顶峰,而是自由受造物尚未完全的标志。
  3. 【案例描述】一位老年信徒在小组聚会中感慨说:「我老了,这把年纪了还是会犯同样的罪,感觉自己灵命没有什么进展。有时候心里真的很沮丧,不知道还有没有盼望。有人告诉我,真正成熟的基督徒应该不会再被这些小罪困扰,是不是我这辈子就这样了?」
    【信条分析】这位老信徒的挣扎深刻地体现了信条第四节(恩典状态中的残余败坏)与第五节(荣耀状态的终末完全)之间的张力。信条第四节告诉他:在今世有残余的败坏是正常的,不是失去救恩的证据,也不是灵命没有进展的证明;第五节则给他真实的盼望:荣耀的状态是真实要来的,届时他将「被成全」,不再有这些挣扎。对他最有力的安慰不是「你其实已经进步很多了」(横向比较),而是把他的眼光引向终末的荣耀盼望,以及现在在基督里每次悔改都是真实的更新这一现实。成圣是「在盼望中忍耐」的旅程,而非今世达到完全的竞赛。
  4. 【案例描述】12年级某同学为即将毕业后的生活感到焦虑,她对自己说:「我已经信主了,但我感觉人生根本看不到头,以后还是会不断地犯错、后悔、再犯。就算是基督徒,生活也不见得比别人好多少,也是在循环里转。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有一天我可以真正地不再被那些罪和恐惧所困扰,彻底自由?还是说我就得带着这些挣扎直到死?」
    【信条分析】这位同学的问题触到了信条第五节最核心的牧养意义:荣耀状态的终末盼望是信徒今世挣扎的真实出口,不是抽象的神学概念,而是确实要来的真实未来。信条告诉她:是的,「完全不变、单单向善的自由」是真实的应许,只是它属于荣耀的状态,不属于今世。这个盼望有双重功效:其一,它使今世的挣扎变得有意义且有限期——「我知道这不是终点」;其二,它制止了对今世完全的错误追求,使她能以平静和现实的眼光接受今世的软弱,同时以热切的盼望期待那完全的荣耀。罗8:18:「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这是她进入大学生活最好的属灵行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