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造之物有始有终,它们的造物主却并非如此。孩子会问:「谁造了神?」答案很简单:神不需被造,因为祂一直存在。祂永远存在,永远都一样。祂不会变老,生命不会增减。祂不会获得新的能力,也不会失去已有的能力。祂不会成长或发展,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强壮、更软弱、或者更聪明。英国福音派作家亚瑟·平克(A. W. Pink,1886-1952年)说:「祂不能变得更好,因为祂已经完全;既然已经完全,祂也不会变得更糟。」造物主和祂的受造物之间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后者是可变的,他们的本性就是允许改变,而神是不变的,祂的所是就是永不停止。正如沃尔特·史密斯(Walter C. Smith,1824-1908年)在《永生神就是灵 Immortal, Invisible, God Only Wise》中所唱的:
在《出埃及记》第3章中,我们读到神如何向摩西宣布祂的名字叫做「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that I am)(出3:14)——「耶和华」(1出3:15)实际上就是这个短语的缩写。这个名字不是对神的描述,只是祂的自我存在(self-existence)和永恒不变性(eternal changelessness)的宣告,提醒人类:祂本身就有生命,祂现在是什么,在永恒中也是什么。在《出埃及记》第34章中,我们又读到神如何通过列出祂圣洁品格的各个方面,向摩西「宣告耶和华的名」:「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出34:6-7)。
后悔就是修改自己的判断、改变自己的行动计划。神从来不这样做,祂从不需要,因为祂的计划建立在对过去、现在和未来一切事情的全面了解和掌控基础上,所以不会有突然的紧急情况或意外的发展会让祂措手不及。亚瑟·平克(A. W. Pink)说:「有两个原因会使人改变主意、扭转计划:不是缺乏预知某事的远见,就是缺乏执行此事的远见。但神无所不知、又无所不能,所以祂永远都不需要改变祂的定旨。」「耶和华的筹算永远立定,祂心中的思念万代常存。」(诗33:11)
请注意这句话,因为它内涵丰富。它表示有一个位格,而且是很特别的位格。「一位保惠师」——从不同英文译本的译法中,可以看出其含义的丰富:「顾问 counsellor」(RSV译本);「帮助者 helper」(Moffat译本);「辩护人 advocate」(Weymouth译本);「与你为友者 one to be friend you」(Knox译本)。这个词表达出许多思想:鼓励、支持、帮助、关心、负责别人的福祉。「另一位保惠师」——没错,因为耶稣是他们最初的保惠师,新来者的任务是要继续祂在这方面的事工。因此,只有当我们回顾主自己在三年的个人事奉当中,用爱心、关怀、忍耐指导和供给所需的方式照顾门徒,才能理解主所说「另一位保惠师」的涵义。基督实际上是说,「祂会照顾你们,好像我照顾你们的方式一样。」真是一个特别的位格!我们的主接着谈到这位新保惠师的名字。祂是「真理的灵」(约14:17),「圣灵」(约14:26)。这个名字代表神性。在旧约中,神的话和神的灵是平行的。神的话是祂全能的话语;神的灵是祂全能的气息。这两个短语都表示神的大能在运行。在创造的记载中,神的话语和气息同时出现。「神的灵(气息)运行在水面上。神说……就有了……」(创1:2等节)「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藉祂口中的气(灵)而成。」(诗33:6)约翰在序言中告诉我们,这里所说的神性的「道」是有位格的。我们的主现在给出平行的教导:神性的「灵」也是有位格的。正如祂后来称父为「圣父」(约17:11),现在祂也称这有位格的灵为「圣灵」,藉此证实祂关于「灵」这个位格的神性的见证。
—、在伯利恒降生的婴孩是神。更确切地,用圣经的话来说,祂是「神的儿子 the Son of God」;或者用基督教神学常用的表达方法说,是「神那儿子 God the Son」。请注意,是「那儿子 The Son」,不是「一个儿子 A Son):正如约翰在他的福音书前三章中四次强调,以确保他的读者明白耶稣的独特性,祂是「独生子 the only begotten」、或「神独生的儿子 one and only Son of God」(参约1:14、18;3:16、18)。因此,基督教会宣认:「我信父上帝……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
然而,约翰知道「神的儿子」这个短语,会在他的读者心中引起误导性的联想。犹太神学把它作为所期待的人类弥赛亚的头衔。希腊神话中也有许多「众神的众子 sons of gods」,也就是由某个神明和某个人类女性结合而生的超人。在这两种语境下,这个短语都不能表达「有位格的神 personal deity」的概念;相反,两者都否定了这种观念。约翰想确保他每次提到耶稣是「神的儿子」时,不会被读者这样理解、也就是误解。他想一开始就明确地指出,耶稣所宣称的、以及基督徒所宣认的祂的神子身分,恰恰是指「有位格的神 personal deity」,而不是任何别的。因此,就有了《约翰福音》第一章1-18节这段广为人知的序言。英格兰圣公会每年都把这段当作圣诞节的福音课诵读,这样做完全正确,因为新约中没有其他地方如此清楚地解释了耶稣的神儿子身分的本质和意义。
道成肉身的奥秘是深不可测的,我们无法解释它,只能系统地陈述它。最好的陈述可能是《亚他那修信经 Athanasian Creed》的表述:「上帝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神、也是人;……祂是完全的神,也是具有理性之灵魂及人类血肉实体之完全的人,……虽然祂同时是神、也是人,然而并非是两位,而是一位基督;祂是将人性带进神之中的那一位,而不是将神性转变为血肉之躯的那一位。」我们的思想无法完全理解这奥秘。我们在马槽的所见,正如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1707-1788年)在《人要称祂名为以马内利 They Shall Call His Name Immanuel》中所唱的:
有时神学家们会猜想:道成肉身起初和基本的目的,是要使创造的秩序变得完美,它的救赎意义,只不过是神后来的主意。但是,正如苏格兰神学家詹姆斯·丹尼(James Denney)所坚持的那样:「新约完全不知道还有一种可以与代赎无关的道成肉身。……启示的焦点不是伯利恒,而是加略山。任何基督教的建造,若是忽略或否定了这一点,都会因为失去焦点而歪曲基督教。」(参詹姆斯·丹尼《基督之死》(the Death of Christ)1902年版第235页)
现在要暂停下来,思想一下有些人对上面所引保罗的话的另一种应用。《腓立比书》2:7中那句被腓力斯(J. B. Phillips)译作「剥夺自己所有的权利 stripped Himself of all privilege」,钦定本(Authorised Version)英文圣经译作「虚己 made himself of no reputation」的话,原文的意思是「倒空自己 emptied himself」,如英文修订本(Revised Version)所译。有人就问,这句话若和《哥林多后书》8:9所说耶稣「成了贫穷」并列来看,岂不为了解道成肉身的本质带来了更多亮光吗?岂不是暗示神的儿子在成为人的过程中,减少了祂的某些神性吗?
一旦你知道自己来到世上的主要目的是认识神,生活中的大部分问题自然会变得有条有理。今天的世界充满了两种疾病的受害者,一种是法国哲学家卡缪(Albert Camus)所说的「荒谬主义 Absurdism」患者,他们认为「人生就是个糟糕的笑话 life is a bad joke」;另一种可以称为「玛丽热病 Marie Antoinette’s fever」患者,他们就像法国路易十六的王后那样,总是抱怨「索然无味nothing tastes」。这些疾病困扰着整个人生:一切都变得既麻烦又无趣,因为似乎没有什么是有意义的。但是,在本质上,基督徒对于荒谬主义绦虫和玛丽热病是免疫的,除了偶尔试探的势力扭曲了他们的思想、使他们失去常态——不过,靠着神的怜悯,这种状态也不会持续太久。
一、认识神的人为神大发热心(These who know God have great energy for God)。《但以理书》其中一章预言说:「惟独认识神的子民必刚强行事。」(11:32)英文圣经修订标准本(RSV)译作「惟独认识神的子民,必站稳行事(stand firm and take action)」。从经文的上下文看,此节以「惟」(but)字引出,故相对于第31节中那「设立那行毁坏可憎的」、用巧言勾引作恶违背圣约的「卑鄙的人」的行为(参31、32节)。这向我们表明,认识神的人所采取的行动,是他们对环绕四周敌挡神的潮流的反应。当他们的神被藐视或忽视时,他们无法安息;他们觉得必须做点什么;对神之名的侮辱,促使他们采取行动。
二、认识神的人具有伟大的神观(Those who know God have great thoughts of God)。《但以理书》中的神,是一位随自己的美意掌管历史,藉审判和怜悯向个人和国家彰显主权的神。这里没有空间把书中关于这伟大的神的智慧、大能和真理等教训全部写出来。可以说,在整本圣经中,神的主权在各个方面的体现,再没有比本书更生动、更持续的描述了。
面对已经吞并应许之地的巴比伦帝国的强大和威荣,以及接踵而来的更多伟大的世界帝国,以色列按人类的任何标准看都像个侏儒。《但以理书》却戏剧性地提醒说:以色列的神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诸天掌权」(4:26),神的手每时每刻都掌管着历史。事实上,「历史 history」只不过是「祂的故事 His story」、祂永恒计划的展示,最终得胜的国度是神的。
「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4:25;参5:21),这个中心真理,就是但以理在第二、第四章教训尼布甲尼撒的,在第五章(18-23节)提醒伯沙撤的,是尼布甲尼撒在第四章(34-37节)所承认的,是大利乌在第六章(34-37节)所承认的,是但以理在第二、第九章祷告的根据,在第一、第六章反抗权柄的信念,和他的朋友在第三章反抗权柄的信念,以及神在第二、四、七、八、十、十一至十二各章向但以理启示的精要。神知道且预知万事,祂的预知就是预定(His foreknowledge is foreordination);因此,祂拥有世界历史和个人命运的最后决定权,祂的国度和公义最终必胜,因为无论人还是天使都无法阻挡祂。
我们必须探讨神的神格(Godhead of God)——就是那些使神与人不同,标志着造物主与受造者截然不同、无法逾越的各种神性特质,包括:祂的自存、祂的无限、祂的永恒、祂的不变。我们必须探讨神的能力:祂的全能、全知、全在。我们也必须探讨神的完全,祂的言行所彰显出的祂道德性情的各个方面——祂的圣洁、祂的慈爱和怜悯、祂的诚实、祂的信实、祂的良善、祂的忍耐、祂的公义。我们还必须注意什么会让祂喜悦,什么会得罪祂,什么会激怒祂,什么会令祂满意和喜乐。
但是,今天只有很少儿童受过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的训练,只有很少现代信徒听过系统讲解神的属性的讲道,如查诺克(Stephen Charnock,1628-1680年)一六八二年所发表的《论神的存在和属性 Discourses on the Existence and Attributes of God》那样。也很少有人读过简单而直接地谈论神性的著作,因为这类著作凤毛麟角。因此,我们可以期待,对于上述主题的探索,将会给我们带来许多新的思考,许多需要揣摩和消化的新鲜观念。
在《基督教神学序言》(A Preface to Christian Theology)中,约翰·麦凯(John A. Mackay,1889-1983年)把对于基督教话题的两种兴趣作了个比喻:我们可以想象有些人坐在西班牙式房子前面高高的阳台上,浏览下面过路的旅行者。这些「阳台客」可以偷听旅行者的谈话,也可以与他们交谈、聊天。他们可能会批评旅客走路的方式,也可能会讨论有关道路的问题,比如:「道路究竟是怎么能存在的?它通到哪里去?沿途在不同地方会看见什么?」……等等。但他们终究只是旁观者,问题也只是理论。相反,旅客们所面对的问题虽然也涉及理论,但本质上都很实际——「走哪条路?怎么走?」这类问题不但需要理解,还需要抉择和行动。阳台客和旅行者可能会谈论同一个话题,但思考的问题却截然不同。举例来说,谈到邪恶,阳台客的问题是想找到邪恶如何与神的主权和良善共存的理论解释,旅行者的问题却是如何制伏邪恶、从中得着益处。又比如,谈到罪,阳台客会问:种族的罪恶和个人的败坏是否真有其事?而旅行者既然内心自知有罪,就会问:有得救的盼望吗?再比如,谈到神格(Godhead),阳台客会问:独一的神怎么会有三位?三位如何成为一体?成为一体的三位又如何各有位格?旅行者却想知道:怎样才能合宜地敬拜、爱戴以及信靠这三个位格,因为祂们已经合力把自己从罪恶带进了荣耀。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今天常有人说:神学比从前更强大了。从学术的专门知识和出版书籍的数量和质量来看,这或许是真的。但在使教会接受福音的真实性这项基本工作上,神学却长久以来都十分脆弱而笨拙。九十年前,司布真(C. H. Spurgeon,1834-1892年)目睹浸信会人士在圣经、救赎和人类命运等教义立场上摇晃,就以「走下坡 the downgrade」去形容其危机。现在他若调查一下新教徒对于神的观念,我想他或会称之为「暴跌 the nosedive」吧!
「你们当站在路上察看,访问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间;这样,你们心里必得安息。」(耶6:16)这也是本书发出的邀请。除了间接地、本书并不批判新路,而是直奔「古道」,因为「善道」从未改变。我不要求我的读者假设作者很清楚自己所谈论的,因为「像我这样的人,」鲁益师(C. S. Lewis,1898-1963年)写道,「想象力远远超过了顺服的能力,所以当受公正的惩罚。我们很容易想象那些远远超过自己曾经达到的境界,如果我们把这些想象描述出来,不但可以使别人、也会让自己,相信我们真的曾经去过那里。」——所以那是自欺欺人(参鲁氏著《四种爱 The Four Loves》一书第128页)。所有灵修书籍的读者和作者,若能认真酌量鲁益师的话,必会大有裨益。然而,「我们既有信心,正如经上记着说:『我因信,所以如此说话。』我们也信,所以也说话。」(林后4:13)——如果这里所写的能够帮到任何人,正如写作时的默想帮到我那样,这劳苦就大有价值。
J. I. 巴刻 布里斯托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 Bristol) 一九七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