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F第5章引证经文和谬误辨别

一、神,万有伟大的创造者,确实托住(尼9:6;诗145:14-16;来1:3)、引导、支配和统管一切受造物、动作和事件(但4:34-35;诗135:6;徒17:25-28;伯38-41),从最大的到最小的(太10:29-31;6:26-32),这是借着祂至为智慧和圣洁的护理(箴15:3;代下16:9;诗104:24;145:17),根据祂无误的预知(徒15:18;赛42:9;结11:5),按照祂自己旨意中自由、不变的计划(弗1:11;诗33:10-11),为要使祂在智慧、权能、公义、良善和怜悯上的荣耀得着称赞(赛63:14;弗3:10;罗9:17;创45:7;诗145:7)。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神的护理(Providence)的主体、范围、性质、依据、目的,确立神对万有的持续治理。

经文组合1:神托住万有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持续维持受造界的存在:「神,万有伟大的创造者,确实托住」万有。

  1. 尼9:6——祢,惟独祢是耶和华!祢造了天和天上的天,并天上的万象,地和地上的万物,海和海中所有的;这一切都是祢所保存的。天军也都敬拜祢。
    • 教导:神「保存」天地万物和其中的一切。
    • 推论:受造界不是自存的,而是持续依赖神的保守;若神停止保守,万有无法存在。
  2. 诗145:14-16——凡跌倒的,耶和华将他们扶持;凡被压下的,将他们扶起。万民都举目仰望祢;祢随时给他们食物。祢张手,使有生气的都随愿饱足。
    • 教导:神「扶持」跌倒的,「给」万民食物,「使」有生气的饱足。
    • 推论:神不但创造万有,而且积极维系万有的存在和需要,万有时刻依赖神的供应。
  3. 来1:3——祂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祂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
    • 教导:基督「常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
    • 推论:「托住」表明持续的、积极的维系行动。万有不是被造后就独立运行,而是每时每刻都被神的大能托住;若神停止托住,万有无法存在。

经文组合2:神引导、支配、统管万有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护理的主权性:祂「引导、支配和统管一切受造物、动作和事件

  1. 但4:34-35——日子满足,我——尼布甲尼撒举目望天,我的聪明复归于我,我便称颂至高者,赞美尊敬活到永远的神。祂的权柄是永有的;祂的国存到万代。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祂手,或问祂说,祢做什么呢?
    • 教导:神「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祂手」。
    • 推论:神护理的主权是绝对的,没有任何受造物能阻挡神的引导、支配和统管。
  2. 诗135:6——耶和华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处,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
    • 教导:神「随自己的意旨」在万有中行事。
    • 推论:神护理万有,一切受造物都在神的引导、支配和统管之下。
  3. 徒17:25-28——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祂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祂离我们各人不远;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就如你们作诗的,有人说:『我们也是祂所生的。』
    • 教导:神「预先定准」人的年限和疆界,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
    • 推论:神护理万事,人的每一个动作和事件都在神的引导、支配和统管之下。
  4. 伯38-41章——那时,耶和华从旋风中回答约伯说:谁用无知的言语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你要如勇士束腰;我问你,你可以指示我。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哪里呢?你若有聪明,只管说吧!……
    • 教导:神详细阐述祂对自然界各个层面的掌管,从宇宙星辰到动物习性。
    • 推论:神护理万有的每一个细节,一切受造物、动作和事件都在神的引导、支配和统管之下。

经文组合3:神的护理涵盖最大到最小的事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护理的全面性:「从最大的到最小的

  1. 太10:29-31——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 教导:一只麻雀的生死都在父神的许可之下,人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
    • 推论:神的护理延及最微小的事物,麻雀的生死都在祂的许可之下。
  2. 太6:26-32——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你们哪一个能用思虑使寿数多加一刻呢?何必为衣裳忧虑呢?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然而我告诉你们,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花一朵呢!你们这小信的人哪!野地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神还给它这样的妆饰,何况你们呢!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
    • 教导:天父「养活」飞鸟,「知道」人的一切需用。
    • 推论:神的护理是细致入微的,祂积极供应万物的需要,从飞鸟到人。

经文组合4:神的护理是智慧和圣洁的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护理的性质:「借着祂至为智慧和圣洁的护理

  1. 箴15:3——耶和华的眼目无处不在;恶人善人,祂都鉴察。
    • 教导:神的「眼目无处不在」,鉴察善恶。
    • 推论:神的护理不是盲目的力量,而是有智慧和道德属性的,按着祂的圣洁和公义护理万有。
  2. 代下16:9——耶和华的眼目遍察全地,要显大能帮助向祂心存诚实的人。你这事行得愚昧;此后,你必有争战的事。
    • 教导:神的眼目「遍察全地」,为要帮助向祂诚实的人。
    • 推论:神的护理是有目的和智慧,为要成就祂圣洁的旨意。
  3. 诗104:24——耶和华啊,祢所造的何其多!都是祢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满了祢的丰富。
    • 教导:神用「智慧」造成万物。
    • 推论:神的护理是智慧的,并非任意、无目的。祂的护理和创造同样显明智慧。
  4. 诗145:17——耶和华在他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在祂一切所做的都有慈爱。
    • 教导:神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都有慈爱」。
    • 推论:神的护理是圣洁的,即使在人看来难以理解的事上,神的护理仍是公义和慈爱的。

经文组合5:神的护理根据祂无误的预知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护理的确定性:「根据祂无误的预知

  1. 徒15:18——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
    • 教导:神「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
    • 推论:神的预知是无误、确定的,并根植于祂永恒的旨意,而非对未来的被动观察。
  2. 赛42:9——看哪,先前的事已经成就,现在我将新事说明,这事未发以先,我就说给你们听。
    • 教导:神在事情「未发以先」就预告。
    • 推论:神的预知是确定的、无误的,祂知道万事如何发生,因为万事都在祂的计划之中。
  3. 结11:5——耶和华的灵降在我身上,对我说:「你当说,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啊,你们口中所说的,心里所想的,我都知道。」
    • 教导:神知道人「心里所想的」。
    • 推论:神预知的无误不到包括外在的事件,还包括人内心的意念,没有任何隐秘的事能逃过神的预知。

经文组合6:神的护理按照祂旨意中的计划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护理是「按照祂自己旨意中自由、不变的计划

  1. 弗1:11——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
    • 教导:神「随己意行、做万事」,是「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
    • 推论:神的护理是祂永恒旨意的执行,万事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而是按照神旨意中自由的计划。
  2. 诗33:10-11——耶和华使列国的筹算归于无有,使众民的思念无有功效。耶和华的筹算永远立定;祂心中的思念万代常存。
    • 教导:人的筹算「归于无有」,但「耶和华的筹算永远立定」。
    • 推论:神的护理确保祂永恒旨意中的计划不变、必定成就,人的筹算若与神的计划相悖,必然落空。

经文组合7:神护理的目的是荣耀祂自己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护理的终极目的:「为要使祂在智慧、权能、公义、良善和怜悯上的荣耀得着称赞

为要使祂在智慧、权能、公义、良善和怜悯上的荣耀得着称赞

  1. 赛63:14——耶和华的灵使他们得安息,仿佛牲畜下到山谷;照样,祢也引导祢的百姓,要建立自己荣耀的名。
    • 教导:神引导百姓,「要建立自己荣耀的名」。
    • 推论:神的护理要彰显祂名的荣耀。
  2. 弗3:10——为要借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
    • 教导:神借着教会使天使和灵界的受造物「得知神百般的智慧」。
    • 推论:神的护理要彰显祂智慧的荣耀。
  3. 罗9:17——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
    • 教导:神兴起法老,为要彰显祂的权能、传扬祂的名。
    • 推论:神的护理要彰显祂权能和公义的荣耀,即使在抵挡神的人身上,也能借着审判彰显神的权能、传扬祂的名。
  4. 创45:7——神差我在你们以先来,为要给你们存留余种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们的生命。
    • 教导:约瑟宣告神「差我在你们以先来」,为要拯救和保全生命。
    • 推论:神的护理要彰显祂良善和怜悯的荣耀,甚至能借着恶事成就祂的目的,
  5. 诗145:7——他们记念祢的大恩就要传出来,并要歌唱祢的公义。
    • 教导:人「记念」神的大恩,「歌唱」祂的公义。
    • 推论:神的护理使人认识祂的良善和公义,从而归荣耀给祂。

常见谬误

  1. 自然神论:否认神的持续护理,认为神创造世界后就不再干预,宇宙按自然规律自行运转,神不托住、不引导、不统管受造界。如:启蒙时代自然神论。
  2. 开放神论:否认神的预知和主权预定,认为未来对神是开放的、不确定的,神无法预知人的自由选择。
  3. 过程神学:否认神的全能和不变性,认为神与世界一同发展、彼此依赖,神会受受造界影响而改变,神的旨意不是不变的。
  4. 自主自由意志:否认神对万有的完全主权,认为人的意志和行动独立于神的护理。如:人本主义、存在主义。
  5. 偶然论/机遇论:认为许多事件是纯粹偶然的、不在神的掌管之下。如:自然主义进化论中的随机突变观、某些形式的量子不确定性解释。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基督徒作家在书中写道:「神当然掌管宇宙的大格局——祂设计了物理定律,引导着历史的宏观走向,也关注我们的救恩。但在日常生活的层面,神给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相当程度的自主性。我们不需要在每一个巧合、每一次感冒、每一个红绿灯中都寻找神的旨意。那些微观的、偶然的事件,就让它们按照自然规律和人的选择运行吧。神的主权体现在大事上,而非琐碎的小事。这样理解既尊重了神的超越性,也给了受造界应有的尊严。」
    【信条分析】这是一种「精致的自然神论」,看似平衡实则削弱了神的护理。信条明确指出神的护理「从最大的到最小的」,包括每一只麻雀的掉落、每一根头发的数算。如果将生活的大部分领域划为神主权之外的「自治区」,就将「神的超越」与「神的临在」对立起来,使信徒在「小事」上失去对神的敬畏与交托,导致实际生活中的功能性无神论。信条的教导是,神统管宏观,也掌控微观;神设立自然律,也时刻托住自然律的运作;没有任何一个「偶然」事件在神的定旨之外。
  2. 【案例描述】一位年轻的神学生在小组讨论中说:「如果神已经预知并预定了我明天的每一个选择,那我的自由就是假的。我更愿意相信:神知道大的方向和可能性,但祂把真正的选择权留给了我们。比如我选哪所大学、跟谁结婚、今天吃什么——这些事情对神来说是开放的,祂在等着看我们如何决定,然后根据我们的选择来调整祂的计划。这样,我的选择才有真正的意义,神也真的在与我们互动,而不是在看一部早已拍好的电影。这种理解让我觉得神更有位格、更爱我们。」
    【信条分析】这是开放神论的典型表述,用「真自由」和「真关系」来包装对神主权的否定。信条教导神的护理是「根据祂无误的预知」和「不变的计划」。这种观点将「真自由」定义为「不受神预定的约束」,否认了神无误的预知。如果未来对神是开放的,神就不是全知的,神的计划只是「应变计划」,实际上将神降格为一个「超人」,而非超越时间的主宰。信条的教导是,真自由不是不受约束,而是按照受造本性行事的自由;神的预定不取消人的选择,而是托住人的选择;神预知未来不是因为祂在「观察」,而是因为祂在「预定」。信徒最大的安慰正是:明天的每一个细节都在父神的手中,而非「开放」给不确定性。
  3. 【案例描述】某灵修材料这样教导:「神的护理是为了你的命定和祝福量身定制的。祂在天上的指挥室里,正在调动宇宙的资源来成就你的梦想。每一个环境、每一个人际关系,都是神为你预备的’祝福管道’。只要你有信心宣告,神就会重新编排护理,让万事互相效力来实现你的价值。记住:神的护理不是随机的,而是以你的成功和幸福为核心目标设计的。你是神护理的焦点,祂的荣耀就体现在让你活出最好的自己。」
    【信条分析】这是将神的护理「以人为中心化」,根本颠倒了护理的目的。信条明确指出护理的目的是「使祂在智慧、权能、公义、良善和怜悯上的荣耀得着称赞」,而非受造物的自我实现。这种教导将「神的荣耀」置换为「人的幸福」,使神成为服务人类梦想的「宇宙管家」。当苦难临到时,信徒的信仰会崩溃(因为神「没有按承诺运作」),培养出以自我为中心的属灵消费主义。信条的教导是,神护理万事对信徒的「益处」是指「模成神儿子的形象」,而非世俗的成功。神的护理首要目的是彰显祂自己的荣耀,信徒在神的荣耀中得着真正的、永恒的益处。
  4. 案例描述】10年级某同学正在备战游泳比赛。他每天刻苦训练,同时也虔诚祷告。比赛那天,他因为起跳时的一个极其微小的打滑,以0.01秒之差输掉了金牌。教练安慰他说:「这只是个倒霉的意外,是物理上的随机事件。神掌管你的救恩和大方向,但泳池的水温、你脚底的摩擦力、那0.01秒的误差,这些都是中性的自然现象,不在神的关注范围内。你要学会区分:哪些事是属灵的(神管),哪些是自然的(随机)。」该同学想:「对啊,神关心我的品格成长,但具体比赛结果应该是我的训练水平加上运气。我以后还是多练技术,少在这种属世竞争里谈神的旨意吧。毕竟,神不会在意这种世俗的金牌。」
    【信条分析】这位同学和教练都陷入了「二元论」,将世界分为「神管的属灵领域」和「随机的自然领域」。信条教导神的护理「统管一切受造物、动作和事件,从最大的到最小的」。这种区分否认了神对「微小细节」的主权,创造了一个神主权之外的「中立地带」,使信徒在「属世事务」中实践功能性无神论,在成功时窃取神的荣耀,在失败时陷入无意义的愤恨。信条的教导是,那0.01秒的「打滑」不是神护理之外的随机事件,而是神至智护理的一部分。神可能借此揭露该同学对金牌的偶像化倾向,培养他在失望中信靠神的品格,为未来更大的事奉预备他(学习谦卑),保护他免于骄傲的网罗。神不仅关心他的「救恩」,也关心他脚底的每一个摩擦系数。区别不在于神是否掌管,而在于我们是否有信心在一切事上认识祂的手。

二、虽然根据神的预知和定旨,也就是第一因,万事都绝不改变、毫无差错地发生(徒2:23;赛14:24,27);但在同一护理之下,祂又定规它们根据必然、自发或偶然的诸般第二因而发生(创8:22;耶31:35;赛10:6-7;出21:13;申19:5;王上22:28-34)。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第一因与第二因的关系。神的主权(第一因)与受造物的真实作用(第二因)并行不悖。

经文组合1:万事根据神的第一因发生(第一因)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主权预定:「根据神的预知和定旨,也就是第一因,万事都绝不改变、毫无差错地发生」。

  1. 徒2:23——祂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借着无法之人的手,把祂钉在十字架上,杀了。
    • 教导:基督的受难是「按着神的定旨先见」发生的。
    • 推论:即使是人类最大的恶行(钉死基督),也在神的定旨之中,神的第一因,确保万事必然发生。
  2. 赛14:24,27——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我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废弃呢?祂的手已经伸出,谁能转回呢?
    • 教导:神「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谁能废弃」神的定意?
    • 推论:神的定旨绝不改变、必定成就,神的第一因确保万事都绝不改变、毫无差错地发生。

经文组合2:万事根据第二因的性质发生

  通过直接教导、合理且必要的推论与实例展示,确立第二因的真实性:「在同一护理之下,祂又定规它们根据必然、自发或偶然的诸般第二因而发生」。

  1. 创8:22——地还存留的时候,稼穑、寒暑、冬夏、昼夜就永不停息了。
    • 教导:季节交替的规律「永不停息」。
    • 推论:神定规季节交替按照自然规律运行,这种必然的第二因不是自存的,而是神护理的一部分。
  2. 耶31:35——那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发亮,又搅动大海,使海中波浪匉訇的,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祂如此说。
    • 教导:神使太阳、星月有「定例」。
    • 推论:神定规日月星辰按自然规律运行,这种必然的第二因是不是自存的,而是神护理的一部分。
  3. 赛10:6-7——我要打发他攻击亵渎的国民,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抢财为掳物,夺货为掠物,将他们践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样。然而,他不是这样的意思;他心也不这样打算。他心里倒想毁灭,剪除不少的国。
    • 教导:神「打发」亚述审判和管教以色列,但亚述「不是这样的意思」,而是出于自己的心思。亚述的动机是恶的,但神的目的是善的。
    • 推论:神使用人的自由选择成就祂的旨意,这种必然的第二因不是自存的,而是神护理的一部分。神定规某些事根据人的自由意志发生(自发的第二因),但也在在神的定旨之中(第一因)。
  4. 出21:13——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
    • 教导:一个人误杀了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
    • 推论:神使用人的失误成就祂的旨意,这种必然的第二因不是自存的,而是神护理的一部分。神定规某些事按偶然的方式发生(自发的第二因),但也在在神的定旨之中(第一因)。
  5. 申19:5——就如人与邻舍同入树林砍伐树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树木,不料,斧头脱了把,飞落在邻舍身上,以致于死,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
    • 展示:描述一个「不料」发生的意外事件。
    • 推论:神的护理定规某些事以偶然的方式发生,这种偶然的第二因不是自存的,而是神护理的一部分。
  6. 王上22:28-34——米该雅说:「你若能平平安安地回来,那就是耶和华没有借我说这话了」;……有一人随便开弓,恰巧射入以色列王的甲缝里。王对赶车的说:「我受了重伤,你转过车来,拉我出阵吧!」
    • 展示:有人「随便开弓」,「恰巧」射中亚哈王。
    • 推论:神的护理使用偶然的第二因成就祂确定的旨意。从人的角度看,随便开弓是偶然的事;从神的角度是定旨,要应验神借着先知的预言。

常见谬误

  1. 宿命论/机械决定论:否认第二因的真实性,认为万事都是机械必然的,人没有真实的选择和责任,第二因只是幻觉。如:斯多亚主义、伊斯兰宿命论、超加尔文主义。
  2. 伯拉纠主义/半伯拉纠主义/亚米念主义:夸大人的自由意志,否认神对人意志的主权,认为人的选择独立于神的定旨。
  3. 自由意志绝对化:主张人的意志拥有不受神的主权预旨约束的自由选择权,否认第一因对第二因的支配,割裂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如:开放神论、某些亚米念主义。
  4. 泛神论:混淆第一因与第二因,认为神与世界、神的行动与受造物的行动没有区别,否认造物主与受造物的本质区分。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查经小组讨论预定论时,有人分享:「我理解神是第一因,万事都在祂的定旨中。我当然还会努力工作、做选择、传福音,但我心里知道,这些都是在演出神早已写好的剧本。就像演员在舞台上说台词:台词是固定的,但演员还是要认真演。所以我会尽本分,但不会对结果有真正的期待或焦虑,因为结果早就定了。我的选择有戏剧性的意义,但没有实质性的影响。这样理解帮助我在行动时很投入,但在结果上很超脱。」
    【信条分析】这是一种「精致的宿命论」,表面上承认第二因,实际上否定了第二因的真实性。信条强调神「定规它们根据必然、自发或偶然的诸般第二因而发生」,第二因不是「演戏」,而是真实的原因。这种观点将第二因降格为「表演」或「幻觉」,导致所谓「超加尔文主义」的消极心态(反正都定好了,何必努力),取消了真正的道德责任(我只是在演剧本),在祷告、传福音、抉择时缺乏真实的投入。信条的教导是,神预定了目的,也预定了手段;神定规了结果,也定规了过程。你的努力不是「演戏」,而是神成就祂定旨的真实途径。保罗说「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紧接着说「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工」(林前15:10)——这不是矛盾,而是第一因与第二因的和谐并行。你的选择有「实质性的影响」,因为神就是通过你的真实选择来成就祂的旨意。
  2. 【案例描述】一位职场基督徒参加教会的事业研讨会,讲员说:「神给了你潜能和机会,这是第一因;但事情成不成,百分之九十取决于你这个第二因的发挥。可以这样理解:神像是提供燃料和起点的,你是开车的;神规划了高速公路网,但具体走哪条路、开多快、能不能到达,全靠你自己。在实际操作层面,神已经把主动权和主导权交给了你。神是战略层面的第一因,你是战术层面的第二因。所以,与其不断祷告求神带领,不如把注意力放在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意志力上:这个阶段,球在你手里,神在观众席上为你加油。」
    【信条分析】这是用「分工论」来割裂第一因与第二因的关系,给人的印象是:在事情进行中,人是自主的主导者,神是退居二线的观察者。信条教导第二因是「在同一护理之下」运行的——不存在第二因独立运作的阶段。这种教导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割第一因与第二因(神管战略,人管战术),否认了神持续的托住和支配,导致成功时的骄傲(我是主因)和失败时的绝望(全怪我没开好车),使祷告变得可有可无(既然球在我手里)。实际上,没有任何时刻第二因是在第一因之外运作的。你在「开车」,但神在托住你的每一个决定、每一次转向。你提升能力,但能力本身是神的恩赐;你做抉择,但抉择的自由是神所赐的。不是「神规划,你执行」的分工,而是「神在你的执行中规划,你在神的规划中执行」的奥秘合一。祷告不是「把球传给神」,而是承认「球一直在神手里,是祂让我持球」。
  3. 【案例描述】某神学讨论会上,有人提出:「我们需要区分必然的事和偶然的事。基督的死是神第一因定旨的必然事件,但亚哈王被随便一箭射死,那真的可能只是概率和巧合。神的主权是宏观的、确定性的,但祂在微观层面留出了大量的’随机空间’,让自然界和人类有真实的自发性。这些随机事件连神也不会去精确控制。不是祂不能,而是祂选择不干预,好让受造界有真正的开放性。所以,不是所有事都绝不改变、毫无差错地发生,有些事确实是真正意义上的偶然。」
    【信条分析】这混淆了「相对于人而言的偶然」与「相对于神而言的必然」。信条引证王上22章亚哈之死,说明虽然人是「随便开弓」(偶然的第二因),但这「恰巧」射中亚哈,正是成就神借米该雅预言的定旨(第一因)。这种观点在神的掌管范围内划出「随机保留区」,否认了「万事都绝不改变、毫无差错地发生」,使神的预知变得不可靠,让信徒在「偶然灾祸」中失去从神主权而来的安息。信条的教导是,「偶然」只是从人的角度描述有限视角下无法预测的事件,从神的角度看,一切都是确定的。那「随便开弓」的士兵不知道他在成就神的预言,但神知道;飞出的箭的轨迹看似随机,但神精确定规了它穿过甲缝的角度。神不需要「留出随机空间」来保证受造界的真实性——受造界的真实性恰恰在于它真实地按照神所定规的第二因运作。偶然的第二因与确定的第一因并行不悖,这正是护理的奥秘。
  4. 案例描述】12年级某同学正在申请大学。她听了关于护理的讲座后变得很困惑:「如果神已经预定了我要去哪所大学(第一因),那我天天刷题、写申请书、参加社会活动(第二因)还有意义吗?如果最后被梦校拒绝了,那是因为神的第一因’太强大’压倒了我的第二因,还是因为我这个第二因’太烂’没能改变第一因?我现在完全搞不清:申请过程到底是我在和招生官博弈,还是我在和神的预定博弈?感觉我的努力夹在中间很尴尬——如果第一因已定,我的努力是多余的;如果我的努力能改变结果,那第一因又不是’绝不改变’的了。」
    【信条分析】该同学陷入了「第一因与第二因互相竞争」的错误框架。她没有理解第一因与第二因是和谐并行,把第一因和第二因看作两股对立的力量,误以为神的预定会「压倒」或「取代」人的努力,将「神主权的确定性」与「人努力的必要性」对立起来。信条的教导是,神不仅预定了她去哪所大学(第一因/目的),也预定了她通过第二因/手段来达成。她的努力并非多余,也不能「改变」第一因,不是在「和神博弈」,而是在「与神同工」。她需要在全力以赴、认真对待第二因,也要体验神至高的掌管、安息在第一因里。

三、神在祂的一般护理中使用方法(徒27:24,31,44;赛55:10-11),但也随己意在不用(何1:7;太4:4;伯34:20)、超越(罗4:19-21)和抵触(王下6:6;但3:27)那些方法的情况下自由行事。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神在一般护理种通常使用方法(means),但不受方法约束,可以不用、超越或抵触方法。

经文组合1:神在一般护理中使用方法行事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通常使用方法「神在祂的一般护理中使用方法」。

  1. 徒27:24,31,44——保罗,不要害怕,你必定站在凯撒面前,并且与你同船的人,神都赐给你了。……保罗对百夫长和兵丁说:「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们必不能得救。」……其余的人可以用板子或船上的零碎东西上岸。这样,众人都得了救,上了岸。
    • 教导:神应许保罗必得救,但保罗仍警告「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们必不能得救」。
    • 推论:神的护理可以使用自然的方法,祂预定了目的,也预定了达成目的的方法。人必须使用神所定的方法(船工留在船上),使神的应许得以成就。
  2. 赛55:10-11——雨雪从天而降,并不返回,却滋润地土,使地上发芽结实,使撒种的有种,使要吃的有粮。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
    • 教导:神的话「必然亨通」,如同雨雪滋润地土。
    • 推论:神的护理可以使用自然的方法(雨雪)和属灵的方法(神的话)成就祂应许的旨意。

经文组合2:神不用方法自由行事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可以随己意在「不用……那些方法的情况下自由行事」。

  1. 何1:7——我却要怜悯犹大家,使他们靠耶和华——他们的神得救,不使他们靠弓、刀、争战、马匹,与马兵得救。
    • 教导:神使犹大得救,「不使他们靠弓、刀、争战」。
    • 推论:神的护理可以不用通常的方法(军事手段)拯救百姓,祂的拯救不依赖人的方法。
  2. 太4:4——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 教导: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
    • 推论:神的护理可以不用通常的方法(食物)维持人的生命,祂的话语有维持生命的能力。
  3. 伯34:20——在转眼之间,半夜之中,他们就死亡。百姓被震动而去世;有权力的被夺去非借人手。
    • 教导:神使人死亡「非借人手」。
    • 推论:神的护理可以不借通常的方法(疾病、事故、人的作为)而直接行事。

经文组合3:神超越方法自由行事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可以随己意在「超越……那些方法的情况下自由行事」。

  1. 罗4:19-21——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
    • 教导:亚伯拉罕和撒拉「身体如同已死」,「生育已经断绝」,但神仍使他们生子。
    • 推论:神可以超越自然规律(生育能力),祂的护理可以不受自然规律的限制。

经文组合4:神抵触方法自由行事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可以随己意在「抵触……那些方法的情况下自由行事」。

  1. 王下6:6——神人问说:「掉在哪里了?」他将那地方指给以利沙看。以利沙砍了一根木头,抛在水里,斧头就漂上来了。
    • 教导:铁斧头「漂上来了」。
    • 推论:神使事物违反自然规律(铁比水重,应该下沉),祂的护理可以违反自然方法行事。
  2. 但3:27——那些总督、钦差、巡抚,和王的谋士一同聚集看这三个人,见火无力伤他们的身体,头发也没有烧焦,衣裳也没有变色,并没有火燎的气味。
    • 教导:火「无力伤」三个人的身体。
    • 推论:神使火失去正常的作用,祂的护理可以违反自然规律行事。

常见谬误

  1. 超加尔文主义:否认方法的重要性,认为既然神已预定,人就不需要使用方法(如传福音、祷告、工作),违反「神在祂的一般护理中使用方法」。
  2. 神迹停止论的极端形式:否认神今日仍可超越或抵触自然规律行事,认为神只能使用自然方法,神迹已完全停止。
  3. 自然主义:否认神迹的可能性,认为自然规律是绝对的、不可违背的,神不能超越或抵触自然方法。如:启蒙理性主义、现代科学唯物主义。
  4. 极端灵恩运动:过度强调神不用方法或超越方法的作为,强求神「超越或抵触」方法,而轻视神所设立的一般手段(如医疗、常识、法律)。
  5. 成功神学:误用神超越方法的能力,认为信徒可以随意要求神行神迹满足自己的欲望。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教会的医治祷告会上,带领者分享:「神当然可以使用医生和药物,但我们要记住,那只是次好的选择。既然圣经说神能行神迹,我们就应该首先、主要地寻求神迹性的医治,而不是一生病就立刻跑去看医生。吃药看病不是罪,但它确实反映了我们信心的软弱。如果我们真的相信神是全能的,为什么还要依赖这些属世的手段呢?我不是说绝对不能看医生,但那是在信心用尽之后的最后备选。让我们学习更多地依靠神,少依靠人的方法。」
    【信条分析】这是将「神可以不用方法」曲解为「我们应该尽量不用方法」,把神的自由变成了对人的律法。信条说神「在祂的一般护理中使用方法」,又说神「随己意」可以不用、超越或抵触方法,两者都是神的主权。这种教导将神所设立的方法贬为「次好选择」或「小信的表现」,试图用「等级化」来规范神的自由行动(好像神迹比方法更属灵),实际上是试探神,导致信徒轻视普遍恩典。信条的教导是,神在一般护理中设立方法,使用方法不是缺乏信心,而是顺服神的智慧安排。施行神迹是神主权的自由选择,不是人可以强求的常态。真信心是在使用方法时信靠赐方法的神,而非拒绝方法来证明自己的信心。
  2. 【案例描述】某神学教授在讲座中说:「我们要诚实地面对现代科学的挑战。铁斧头浮起来、火不烧人,这些叙事在古代文化中是表达神同在的文学手法,我们不应该把它们当作字面的物理事件。在这个科学时代,我们对神迹的理解需要成熟:神总是在自然律的范围内工作,祂不会违反物理定律。所谓的神迹,其实是自然过程中那些特别有意义的巧合。神今天的工作方式是内在的、过程性的,而非外在的、干预性的。祷告的意义不在于求神改变自然规律(祂不会那样做),而在于调整我们的心态来接受现实。用方法是唯一的途径,超越或抵触方法的说法属于前科学时代的世界观。」
    【信条分析】这是彻底的自然主义,否定了神作为造物主超越受造界的自由。信条强调神「随己意在不用、超越和抵触那些方法的情况下自由行事」,不被受造物限制。这种观点将科学律绝对化,否认造物主可以超越祂所造的自然律,把圣经的神迹叙事解构为「文学手法」,使神成为自然律的囚徒,而非万有的主宰,祷告变成纯粹的心理调适。信条的教导是自然律是神护理的通常方式,但不是绝对的限制。神设立万有引力,也能使铁斧头违反重力浮起来;神定规火烧物的性质,也能让火在但以理三友身上失效。这不是「违反」自然律,因为自然律本身就是神的护理。相信神迹不是「前科学世界观」,而是相信造物主的自由;否定神迹才是把受造界当作偶像。
  3. 【案例描述】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在教会作见证:「我想分享神给我的成功法则。圣经说殷勤人的手必掌权、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这些都是神写在宇宙运作中的原理。我的经验证明:只要你严格遵循这些方法,勤奋、诚信、什一奉献、正面思考,你就必定兴旺,因为这是神的应许。方法本身就带着神的祝福,它们是自动生效的属灵律。神已经把成功的公式启示给我们了,我们的责任就是精确地执行这些方法。我的事业就是执行方法的结果。不要怀疑,不要灰心——只要你用对方法,神的祝福就像化学反应一样必然临到。」
    【信条分析】这是将「方法」神圣化、自动化,忽略了方法背后的施恩者。信条教导方法是神护理的工具,而非独立产生效果的力量;神使用方法,但不被方法约束;方法有效是因为神使之有效,而非方法本身有魔力。这种成功神学将方法(手段)变成了独立的祝福源泉,忽略了神的主权自由(祂可以不用方法),导致成功时崇拜自己的「精确执行」,失败时对神产生极大怨恨,把神降格为「公式的执行者」,而非自由的主宰,无法解释约伯的苦难(他完全遵循了「方法」却失去一切)。信条的教导是,神通常使用方法,但方法的有效性完全依赖于神的祝福。同样的勤奋,有人成功有人失败,因为结果在神手中,而非方法自动产生。真信心不是信「方法的功效」,而是信「使用或不用方法的神」。我们使用神所设立的方法努力工作,同时承认一切果效都在于神。成功不证明「用对方法」,失败也不证明「方法错误」,两者都证明神的主权。
  4. 案例描述】9年级某同学沉迷于Minecraft游戏。他发现只要掌握了crafting recipes和redstone logic,就能在游戏里无所不能:按配方必得物品,按电路必得效果。这让他形成了一种世界观:「生活也是一套算法。只要我输入正确的变量(刷够SAT题、参加对的社团、保持GPA),就必定输出期望的结果(进名校、找好工作)。方法就是一切,执行就是王道。」当他看到教会里有人为生重病的同学祷告求神迹时,觉得很荒谬:「这不科学。疾病有生理原因,治疗有医学手段,神怎么可能绕过这些方法直接治好人?如果神真能那样做,那还要医生和药物干什么?那些神迹见证要么是巧合,要么是心理作用。我相信神,但神肯定是通过医学方法工作的,祂不会违反生物学原理。」在申请季,他拒绝祷告求神带领,理由是:「神既然设立了努力以致成功的方法,我就按方法来。祷告求神超自然干预是懒惰的表现,是想走捷径。」
    【信条分析】该同学把世界看作一个封闭的、只有「算法」运行的机械系统。认为方法必然生效,为神不能或不会行神迹,实际上在敬拜自然律而非造物主。当方法失效、全力以赴仍被拒绝时,就会陷入绝望,因为他的信心建立在方法上。信条的教导是,在使用方法时全力以赴,同时承认方法的果效在神手中;在期待神通常使用方法的同时,不否认神有超越方法的自由;在算法失效时,不是绝望于「算法错误」,而是信靠那位使用或不用方法的主宰。神若在这位同学生命中不使用方法,也许正是为了打破他对「Minecraft式算法」的偶像崇拜,让他认识到:真正托住这世界的不是无位格的「方法」,而是有位格的、自由的、满有恩慈的神。

四、神全能的能力、难测的智慧和无限的良善,在祂的护理中彰显到一个地步,不但延及第一次堕落,以及天使和人类所有其他的罪恶(赛45:7;罗11: 32-34;撒下16:10;徒2:23;4:27-28;撒下24:1;代上21:1;王上22:22-23;代上10:4,13-14),并且不仅仅是简单的许可(约12:40;帖后2:11),而是有与之相连的至为智慧和大能的限制(诗76:10;王下19:28),以及其他对之多方面的支配和统管,以达到祂自己圣洁的目的(创50:20;赛10:6-7,12,13-15)。如此就说明,罪单单源于受造之物、并非神;神是至圣公义的,既不是、也不能是罪的原作者或赞许者(雅1:13-14,17;约壹2:16;诗50:21)。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神的护理延及罪恶,但神不是罪的作者。神以智慧和权能支配罪恶,使之成就祂圣洁的目的,罪的责任完全归于犯罪者。

经文组合1:神的护理延及所有罪恶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所有的罪恶都在神的护理范围之内:「神全能的能力、难测的智慧和无限的良善,在祂的护理中彰显到一个地步,不但延及第一次堕落,以及天使和人类所有其他的罪恶」

  1. 赛45:7——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
    • 教导:神「降灾祸」,「造作这一切」。
    • 推论:神的护理延及灾祸,借着灾祸、苦难施行审判。彰显祂的能力、智慧和良善。
  2. 罗11:32-34——因为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祂的谋士呢?
    • 教导: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
    • 推论:神的护理延及人类的第一次堕落,使用全人类的不顺服,成就祂怜恤众人的旨意。
  3. 撒下16:10——王说:「洗鲁雅的儿子,我与你们有何关涉呢?他咒骂是因耶和华吩咐他说:『你要咒骂大卫。』如此,谁敢说你为什么这样行呢?」
    • 教导:大卫说示每咒骂「是因耶和华吩咐他」。
    • 推论:神的护理延及人的恶行,使用示每的恶行,成就祂对大卫的管教。这是神作为审判者的司法性支配,而非道德上的命令。
  4. 徒2:23——祂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借着无法之人的手,把祂钉在十字架上,杀了。
    • 教导:基督的受难既在「神的定旨先见」之中,又是「无法之人」的作为。
    • 推论:神的护理延及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罪恶,借着无法之人钉死基督,成就祂的救赎计划。
  5. 徒4:27-28——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祢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祢手和祢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
    • 教导:钉死基督的恶行「成就」神「所预定必有的事」。
    • 推论:神的护理延及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罪恶,借着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反对耶稣,成就祂的救赎计划。
  6. 撒下24:1;代上21:1——耶和华又向以色列人发怒,就激动大卫,使他吩咐人去数点以色列人和犹大人。……撒但起来攻击以色列人,激动大卫数点他们。
    • 教导:同一事件,撒母耳记说「耶和华……激动大卫」,历代志说「撒但……激动大卫」。
    • 推论:神的护理延及撒但,允许撒但试探大卫,成就祂对以色列的审判。
  7. 王上22:22-23——耶和华问他说:『你用何法呢?』他说:『我去,要在他众先知口中作谎言的灵。』耶和华说:『这样,你必能引诱他,你去如此行吧!』现在耶和华使谎言的灵入了你这些先知的口,并且耶和华已经命定降祸与你。
    • 教导:神「许可」谎言的灵去「引诱」亚哈,并说「你去如此行吧」。
    • 推论:神的护理延及邪灵,允许邪灵操纵假先知欺骗亚哈,成就祂对亚哈的审判。这是神作为审判者的司法性支配,而非道德上的命令。
  8. 代上10:4,13-14——就吩咐拿他兵器的人说:「你拔出刀来,将我刺死,免得那些未受割礼的人来凌辱我。」但拿兵器的人甚惧怕,不肯刺他;……这样,扫罗死了。因为他干犯耶和华,没有遵守耶和华的命;又因他求问交鬼的妇人,没有求问耶和华,所以耶和华使他被杀,把国归于耶西的儿子大卫。
    • 教导:扫罗「自己伏在刀上死了」,但「耶和华使他被杀」。
    • 推论:神的护理延及人类所有其他的罪恶,借着扫罗的自杀成就祂对扫罗的审判。

经文组合2:神对罪恶不仅仅是简单的许可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护理是对罪恶主动的审判:「不仅仅是简单的许可」

  1. 约12:40——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
    • 教导:神叫那些不信基督的人「瞎了眼,硬了心,以免他们回转」。
    • 推论:神不仅仅是简单地许可人的刚硬,还主动使不信者已经刚硬的心更加刚硬,作为对其拒绝真理的审判。
  2. 帖后2:11——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
    • 教导:神给那些不领受爱真理的心的人「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
    • 推论:神不仅仅是简单地许可人的错误,还主动使「不领受爱真理的心」的人继续生发更多的错误,作为对其拒绝真理的审判。

经文组合3:神对罪恶有智慧和大能的限制

  通过直接教导、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对罪恶「有与之相连的至为智慧和大能的限制,以及其他对之多方面的支配和统管」

  1. 诗76:10——人的忿怒要成全祢的荣美;人的余怒,祢要禁止。
    • 教导:神使用人的忿怒「成全」祂的荣美,但「禁止」「余怒」。
    • 推论:神用智慧和大能限制罪恶的程度和范围,只许可罪恶达到成就祂旨意所需的程度,超过的部分神就禁止。
  2. 王下19:28——因你向我发烈怒,又因你狂傲的话达到我耳中,我就要用钩子钩上你的鼻子,把嚼环放在你口里,使你从你来的路转回去。
    • 展示:神用「钩子」和「嚼环」限制亚述王。
    • 推论:神用智慧和大能限制恶人的行动,恶人只能在神许可的范围内行恶,不能超越神的限制。

经文组合4:神使用罪恶成就祂圣洁的目的

  通过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能使用罪恶「达到祂自己圣洁的目的」

  1. 创50:20——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
    • 展示:约瑟的哥哥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
    • 推论:同一事件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人的恶意和神的善意。神支配和统管人的罪(卖约瑟),以成就祂圣洁的目的(保全选民的生命)。
  2. 赛10:6-7,12,13-15——我要打发他攻击亵渎的国民,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抢财为掳物,夺货为掠物,将他们践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样。然而,他不是这样的意思;他心也不这样打算。他心里倒想毁灭,剪除不少的国。……主在锡安山和耶路撒冷成就祂一切工作的时候,主说:「我必罚亚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荣耀。」因为他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我挪移列国的地界,抢夺他们所积蓄的财宝;并且我像勇士,使坐宝座的降为卑。我的手搆到列国的财宝,好像人搆到鸟窝;我也得了全地,好像人拾起所弃的雀蛋。没有动翅膀的;没有张嘴的,也没有鸣叫的。斧岂可向用斧砍木的自夸呢?锯岂可向用锯的自大呢?好比棍抡起那举棍的,好比杖举起那非木的人。
    • 展示:神使用亚述作为祂审判的工具,但亚述心里骄傲,神成就工作后,必要审判亚述的骄傲。
    • 推论:神支配和统管恶人的罪,以成就祂圣洁的旨意,但恶人仍需为自己的罪负责。

经文组合5:神不是罪的原作者或赞许者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圣洁和人对罪的责任:「如此就说明,罪单单源于受造之物、并非神;神是至圣公义的,既不是、也不能是罪的原作者或赞许者」

  1. 雅1:13-14,17——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祂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
    • 教导:「神……不试探人」,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美善……都是从上头来的」。
    • 推论:神不是罪的原作者或赞许者,罪源于受造之物自己的私欲。神只赐下美善,并不赐下邪恶。
  2. 约壹2:16——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
    • 教导:世上的情欲「都不是从父来的」。
    • 推论:罪恶不是源于神,而源于堕落的世界和人的私欲。神是圣洁的,并不是罪的原作者或赞许者。罪不是神创造出来的实体,本体论上是非实质的、非独立存在的;存在论上是寄生性的,必须依附在原有的、美好的创造物(包括认知、逻辑和客观世界)之上才能存在。罪不是必然的,它在神的永恒计划中是确定的,但却是通过人自愿的恶意选择实现的。罪是善的扭曲,是善的亏损和功能障碍,不是与善对等的独立力量。罪不仅是缺失,更是违背,是原有方向的偏离,偏离并不是一种「被动的缺失」或「不够完美」,而是积极地反抗、违背,具有真实的力量。罪不是因为「不够像神」(存在论上的缺失),而是因为「想要取代神」(伦理上的背叛)。
  3. 诗50:21——你行了这些事,我还闭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样;其实我要责备你,将这些事摆在你眼前。
    • 教导:神并不和罪人一样,要「责备」罪恶。
    • 推论:神不赞许罪恶,祂对罪恶的使用不意味赞同罪恶。神是圣洁的,祂恨恶罪恶、责备罪人。

常见谬误

  1. 二元论:认为有独立于神的恶的本原,或认为神与撒但是平等的对立力量,否认神对罪恶的主权支配。如:摩尼教、诺斯底主义、某些灵恩派的属灵争战观。
  2. 神是罪的作者论:误解神对罪恶的护理,认为神命令人犯罪、或制造罪恶、或赞许罪恶。如:对预定论的误解、某些超加尔文主义。
  3. 开放神论:否认神能掌管罪恶,认为罪恶的发生完全出乎神的预料和掌控。
  4. 简单许可论:认为神对罪恶只是被动许可,没有主动的支配和限制。如:某些亚米念主义、莫利纳主义。
  5. 宿命论:认为既然神预定罪恶发生,人就不需为罪负责,或认为人是被迫犯罪的,否则人的道德责任。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信徒在经历了被同事恶意陷害后,试图用神学来消化痛苦:「我一直在想,既然神预定了这次背叛,那个陷害我的同事其实是在配合神的计划。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神成就美意的器皿。我不应该论断他,因为如果没有他的配合,神怎么能让我学到这宝贵的功课呢?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正在帮助神塑造我。所以我选择感谢他,虽然他的动机是恶的,但客观上他成了神祝福我的管道。我们要学会从神主权的高度看问题,超越对人的论断。」
    【信条分析】这种说法混淆了神的「司法性支配」与「道德上的喜悦」。信条宣告:「罪单单源于受造之物、并非神;神是至圣公义的,既不是、也不能是罪的原作者或赞许者」。这种观点用「配合神计划」来为恶人的恶行开脱或减责,混淆了「神使用恶」与「神赞同恶」,导致对罪恶的道德麻木,暗示恶人功不可没。信条的教导是,那同事的恶意完全源于他自己的私欲,神绝不赞许这种行为,但在祂至高的主权中支配和限制了这恶行的范围和后果,使之成就对该信徒的益处。该信徒可以为神使恶变善而感恩,但不可感谢恶行本身或行恶者;可以饶恕得罪他的人,但不可淡化罪的严重性;可以看见神的手,但不可忘记人的责任。
  2. 案例描述】在讨论大屠杀等极端罪恶时,某神学家主张:「我无法接受神对这些暴行有任何主动支配。那太冒犯神的良善了。我相信神对这些极端的恶,采取的是流泪的被动许可。祂像一个在旁边哭泣的父亲,虽然不赞成,但为了尊重人的自由意志选择不插手,只是心碎地看着。这些罪恶完全在神的计划之外,神也感到震惊和遗憾。祂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事后安慰受难者、惩罚作恶者。神不是罪的作者,也不是罪的限制者或支配者,那会让祂成为帮凶。祂只是许可罪发生,然后收拾残局。」
    【信条分析】这是为了维护神的良善而牺牲神的主权,陷入了「简单许可论」的错误。信条明确指出神对罪恶「不仅仅是简单的许可,而是有与之相连的至为智慧和大能的限制,以及其他对之多方面的支配和统管」。这种观点使神在邪恶面前变得无能为力,否认了神对罪恶的主权限制,让恶在某种程度上「脱离」神的掌管,暗示魔鬼可以做神不愿意的事,使信徒在面对极端邪恶时失去从神主权而来的安慰。信条的教导是,神对最极端的恶行(包括大屠杀、钉死基督)都有主权的限制和支配,这不意味着神命令或喜悦这些恶行,而是说:神限制了恶的范围(如果神不禁止,恶会更猖獗),定规了恶的时间和程度(不是恶人想做多少就能做多少),支配恶行达成祂圣洁的目的(如基督之死成就救赎)。
  3. 【案例描述】某流行神学书籍这样写:「我们要理解,神创造世界时,故意加入了邪恶的成分,因为没有黑暗就无法衬托光明,没有罪恶就无法显明恩典。就像画家需要黑色来让白色更耀眼,音乐家需要不和谐音来凸显和谐,神在设计宇宙时也需要罪恶作为背景。所以,罪恶不是意外闯入的破坏者,而是神创作宏伟交响乐时必要的低音部。从这个角度看,罪恶本身就是神美善计划的一部分——它们是神为彰显祂的荣耀而设计的工具。我们不应该说罪恶是坏事,而应该说它们是在更大蓝图中必要的善。」
    【信条分析】这之指控「神是罪的作者」。信条宣告:「神是至圣公义的,既不是、也不能是罪的原作者或赞许者」。这种观点使罪恶成为受造界原初设计的一部分,暗示神「制造」或「设计」了罪恶,把罪恶正名为「必要的善」,摧毁了道德根基。信条的教导是,罪完全源于受造物的堕落意志,绝非神的创造或命令;神憎恶罪恶,但却能在主权中限制和支配罪恶,使恶成就祂的目的。
  4. 案例描述】11年级某同学在社交媒体上遭到了持续的匿名网络霸凌。那些恶评攻击她的外貌、质疑她的智商、嘲笑她的信仰。她每天活在恐惧和羞耻中。她的妈妈试图安慰她:「别恨那些人,神允许这事发生肯定有祂的美意。这都是神计划好要造就你的,你要感谢神的安排。」她心里想:「如果神计划了别人来羞辱我,那神也太坏了吧?祂怎么能这么对我?而且,如果这是神的计划,那些发恶评的人是不是就没错了?他们只是在帮助神成就计划啊。反正最后对我有益处,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他们?」她越想越矛盾:一方面,她确实相信万事互相效力;另一方面,她觉得如果神真的安排了这些恶意攻击,神就成了霸凌的幕后策划者。她不知道该恨那些霸凌者,还是该怪神。
    【信条分析】该同学和她妈妈都陷入了对护理的片面理解,混淆了神的「主权支配」与「道德赞许」。信条指出,那些网络霸凌的罪恶「单单源于受造之物」,恶评的意念和行动完全出于那些人心中的嫉妒、恶毒、骄傲,神绝不命令、制造或赞许这种罪行,那些霸凌者必须为自己的罪承担完全的责任,他们不是「无辜的工具」。另一方面,神在主权中限制了这些恶言的范围,不是他们想说多狠就能说多狠,神保护她免于更大的伤害(如人身攻击)。神支配这些恶行达成祂圣洁的目的:揭露她内心对社交认可的偶像崇拜(她为何这么在意别人的评价?),培养她在逆境中的忍耐和信心,使她更深体会基督被藐视的痛苦,预备她将来去安慰同样受伤的人。正确的回应:她可以为「神使用这伤害成就益处」而感恩,但不应感谢霸凌行为本身;她应该恨恶罪恶,但不应怀疑神的良善;她可以饶恕那些人,但不应淡化他们的罪责;她应该看见神的手在保护和引导,而非把神当作恶的策划者。

五、至为智慧、公义和恩慈的神,的确常常容许祂自己的儿女暂时落在诸般诱惑和内心败坏的过程中,若不是为了惩戒他们之前的罪恶,就是为了揭露他们败坏的潜力和内心的诡诈,使他们谦卑下来(代下32:25-26,31;申8:2-3,5;路22:31-32;撒下24:1,25);从而把他们提升到更加紧密和持续地倚靠祂自己来得扶助的地步,并使他们更加警惕防备一切未来犯罪的机会,更为在意诸般公义和圣洁的目标(林后12:7-9;诗73:1-28;77:1,10-12;可14:66-72 ;约21:15-19)。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神许可信徒落入试探和罪中有智慧、公义、恩慈的目的:管教、揭露、谦卑、倚靠、警醒、成圣。

经文组合1:神许可的试探可以反面管教信徒

  通过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许可信徒落入试探:「至为智慧、公义和恩慈的神,的确常常容许祂自己的儿女暂时落在诸般诱惑和内心败坏的过程中,若不是为了惩戒他们之前的罪恶,就是为了揭露他们败坏的潜力和内心的诡诈,使他们谦卑下来」

  1. 代下32:25-26,31——希西家却没有照他所蒙的恩报答耶和华;因他心里骄傲,所以忿怒要临到他和犹大并耶路撒冷。但希西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觉得心里骄傲,就一同自卑,以致耶和华的忿怒在希西家的日子没有临到他们。……惟有一件事,就是巴比伦王差遣使者来见希西家,访问国中所现的奇事;这件事神离开他,要试验他,好知道他心内如何。
    • 展示:神「离开」希西家,「要试验他,好知道他心内如何」。
    • 推论:神许可信徒陷入试探,可以揭露他们心中的败坏、诡诈和骄傲。
  2. 申8:2-3,5——你也要记念耶和华——你的神在旷野引导你这四十年,是要苦炼你,试验你,要知道你心内如何,肯守祂的诫命不肯。祂苦炼你,任你饥饿,将你和你列祖所不认识的吗哪赐给你吃,使你知道,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你当心里思想,耶和华——你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儿子一样。
    • 展示:神在旷野「苦炼」以色列,「要知道你心内如何」,「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儿子」。
    • 推论:神许可信徒陷入试探,可以揭露他们败坏的潜力和内心的诡诈,教导圣约的子民倚靠圣约之主,就像父亲对儿子的慈爱管教。
  3. 路22:31-32——主又说:「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
    • 展示:主许可撒但「筛」彼得,但为彼得祈求「不至于失了信心」。
    • 推论:神许可信徒陷入试探,目的不是让他们最终跌倒,而是要使信徒「回头以后」更刚强,能坚固弟兄。
  4. 撒下24:1,25——耶和华又向以色列人发怒,就激动大卫,使他吩咐人去数点以色列人和犹大人。……大卫在那里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献燔祭和平安祭。如此,耶和华垂听国民所求的,瘟疫在以色列人中就止住了。
    • 展示:神许可大卫犯罪(数点百姓),然后管教他;大卫献祭,瘟疫止住,建圣殿的地点得以确定。
    • 推论:神许可信徒陷入试探,可以惩戒他们之前的罪恶、揭露他们内心的骄傲,使他们谦卑悔改、与神和好。

经文组合2:神许可的试探可以正面造就信徒

  通过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允许的试探可以产生正面的结果:「把他们提升到更加紧密和持续地倚靠祂自己来得扶助的地步,并使他们更加警惕防备一切未来犯罪的机会,更为在意诸般公义和圣洁的目标」

  1. 林后12:7-9——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祂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 展示:神许可「一根刺」加在保罗身上,「免得我过于自高」,又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
    • 推论:神许可信徒经历软弱,可以防止人骄傲,使人更倚靠神的恩典、更深经历神的能力。
  2. 诗73:1-28——神实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至于我,我的脚几乎失闪;我的脚险些滑跌。我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等我进了神的圣所,思想他们的结局。……我这样愚昧无知,在祢面前如畜类一般。然而,我常与祢同在;祢搀着我的右手。祢要以祢的训言引导我,以后必接我到荣耀里。……但我亲近神是与我有益;我以主耶和华为我的避难所,好叫我述说祢一切的作为。
    • 展示:诗人几乎跌倒,因看见恶人享平安而困惑,但进入圣所后,认识神的同在和引导是他的福分。
    • 推论:神许可信徒经历疑惑,可以使他们更深认识神是他们唯一的力量和福分,更在意公义和圣洁。
  3. 诗77:1,10-12——我要向神发声呼求;我向神发声,祂必留心听我。……我便说:这是我的懦弱,但我要追念至高者显出右手之年代。我要提说耶和华所行的;我要记念祢古时的奇事。我也要思想祢的经营,默念祢的作为。
    • 展示:诗人在困苦中呼求神,然后「追念」「记念」神的作为。
    • 推论:神许可信徒经历患难,可以使信徒回顾神的信实,更深倚靠神的应许。
  4. 可14:66-72;约21:15-19——彼得在下边院子里;来了大祭司的一个使女,见彼得烤火,就看着他,说:「你素来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稣一伙的。」彼得却不承认,说:「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于是出来,到了前院,鸡就叫了。那使女看见他,又对旁边站着的人说:「这也是他们一党的。」彼得又不承认。过了不多的时候,旁边站着的人又对彼得说:「你真是他们一党的!因为你是加利利人。」彼得就发咒起誓地说:「我不认得你们说的这个人。」立时鸡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稣对他所说的话:「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思想起来,就哭了。……他们吃完了早饭,耶稣对西门·彼得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彼得说:「主啊,是的,祢知道我爱祢。」耶稣对他说:「你喂养我的小羊。」耶稣第二次又对他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说:「主啊,是的,祢知道我爱祢。」耶稣说:「你牧养我的羊。」第三次对他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因为耶稣第三次对他说「你爱我吗」,就忧愁,对耶稣说:「主啊,祢是无所不知的;祢知道我爱祢。」耶稣说:「你喂养我的羊。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你年少的时候,自己束上带子,随意往来;但年老的时候,你要伸出手来,别人要把你束上,带你到不愿意去的地方。」(耶稣说这话是指着彼得要怎样死,荣耀神。)说了这话,就对他说:「你跟从我吧!」
    • 展示:彼得三次不认主后痛哭,复活后,主三次问彼得「你爱我吗」、恢复他。
    • 推论:神许可信徒经历跌倒,使他们认识自己的软弱,更谦卑地倚靠神、爱神。跌倒后的恢复,能使信徒更警醒、更忠心。

常见谬误

  1. 完美主义:认为信徒在今生可以达到完全无罪的地步,不会落入试探和罪中,许多信徒因为认为自己「不该再跌倒」而陷入绝望。如,卫斯理完美主义、某些圣洁运动(Holiness Movement)、某些灵恩派教导。
  2. 反律法主义:认为信徒犯罪无关紧要,神的恩典可以被滥用。
  3. 成功神学:否认神用苦难和试探管教信徒,认为神必使信徒在今生一帆风顺、无灾无难。
  4. 救恩可失论的误用:误解信徒的跌倒,认为暂时的软弱和失败证明失去了救恩。
  5. 律法主义:否认神管教的恩慈目的,将信徒的试探和失败仅仅视为惩罚。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经常陷入色情成瘾困扰的信徒沮丧地对辅导员说:「我已经信主五年了,为什么还在和这个罪挣扎?如果我真是神的儿女、真有圣灵内住,我早该得胜了。既然我还没有完全胜过,那说明我可能根本不是神拣选的。这种持续的失败只能证明一件事:我不属于祂。神如果真爱我,就应该直接拿走我的欲望,让我像保罗一样刚强。既然祂没有那样做,说明祂已经放弃我了,或者我从来就不是祂的孩子。」
    【信条分析】这位信徒陷入了「完美主义」的网罗,误以为真信徒不应该经历持续的挣扎。信条明确教导:「至为智慧、公义和恩慈的神,的确常常容许祂自己的儿女暂时落在诸般诱惑和内心败坏的过程中。」,表明这是护理的常态,不是意外;「暂时」的调挣扎不是永久的,神必带领他得胜;神许可他挣扎是为了「揭露他败坏的潜力和内心的诡诈」,如果神直接拿走欲望,他可能会骄傲地以为自己圣洁。神让他经历挣扎,是要他认清自己的全然败坏,从而「谦卑下来」。这挣扎要「把他提升到更加紧密和持续地倚靠神的地步」,如果他从未跌倒,他可能会依靠自己的意志力。神让他屡次失败,是要他学会每时每刻倚靠神的恩典(林后12:9)。
  2. 【案例描述】某知名讲员在被揭发有婚外情后,召开了记者会。他流着泪说:「我犯了大错,我承认。但我也看到了神奇妙的护理。大卫犯了奸淫,彼得三次不认主,他们后来都成为了更伟大的仆人。神许可我跌倒,是为了让我以后能更有效地服事那些在性罪中挣扎的弟兄。这是神对我特别的爱,祂让我经历失败,好让我得着感同身受的恩赐。我的这次跌倒,是神化了妆的祝福。虽然过程痛苦,但我相信神正在使用这一切塑造我成为更好的牧者。神已经在这个过程中得着荣耀了。我感谢神借着我的软弱给我的这宝贵功课。」
    【信条分析】这是严重的反律法主义,滥用了神护理的教义来为罪辩护。信条说神许可信徒跌倒是为了「惩戒他们之前的罪恶」和「揭露他们败坏的潜力」,而非为了让罪成为可庆祝的「化了妆的祝福」。这种回应跳过了真实的悔改和忧伤痛悔,淡化了罪的严重性,几乎把犯罪描述为「获取恩赐的途径」,混淆了「神能使用罪成就善」与「罪本身是善」,把神的恩典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忽略了罪的后果和纪律处分的必要性。信条的教导是,神许可大卫犯罪后,严厉管教了他;神许可彼得跌倒后,彼得「出去痛哭」,而非感谢神「给功课」;神许可信徒跌倒的目的是「使他们谦卑」、「更加警惕防备一切未来犯罪的机会」,而非继续犯罪;虽然神最终能使用这失败成就善,但这不能成为犯罪时的借口或犯罪后的轻描淡写。
  3. 案例描述】11年级某同学在考试中作了弊。虽然老师没有发现,但她内心充满恐惧和自责。她对朋友说:「我又失败了。这证明神对我很失望。每次我软弱,就说明神在惩罚我之前的骄傲。我现在明白了:神让我作弊被发现是早晚的事,到那时全校都会知道我是个伪君子。我每天祷告认罪,需要更努力、更圣洁,才能重新赢得神的喜悦。可能神会一直让我失败,直到我真的变得完美为止。我不敢再去团契了,因为我不配和其他没有这么失败的基督徒在一起。」
    【信条分析】这位同学陷入了律法主义的自我定罪,混淆了「父亲的管教」与「法官的定罪」。她把神的管教等同于神的厌弃,以为需要靠自己的努力「赢得」神的喜悦,陷入律法主义的绝望,而非福音的盼望。信条的教导是,神许可她跌倒是为了揭露她内心的偶像(如:对「完美形象」的渴求超过了对神的敬畏,把GPA当成了偶像),使她谦卑(她可能一直觉得自己比其他「不努力」的同学更属灵),提升她到更深的倚靠(以前她可能依靠自己的道德努力),使她更警醒(这次跌倒可以让她更加警惕防备一切未来犯罪的机会),指向基督的义(神喜悦她不是因为她完美,而是因为基督的义遮盖了她)。她在基督里已经蒙悦纳了,不需要重新赢得神的喜悦,而应该真实地向神认罪悔改,如果可能就向老师坦白(这是真悔改的果子),但不要陷入自我定罪的绝望。要回到团契,因为团契正是给软弱罪人预备的。神不是在「惩罚」她以让她更努力,而是在「管教」她使她更多倚靠基督。

六、至于那些作恶的和不敬虔的人,神作为公义的审判者,使他们都因先前的各种罪而眼瞎心硬(罗1:24,26,28;11:7-8);因此神不但对他们停止施恩,以免他们的悟性得了光照,心里明白过来(申29:4;可4:11-12);有时还收回他们已有的恩赐(太13:12;25:29;徒13:10-11);并把他们暴露在那些因他们的败坏会产生罪恶的事物面前(创4:8;王下8:12-13;太26:14-16);如此,就把他们都交给自己的私欲、世界的诱惑和撒但的权势(诗109:6;路22:3;帖后2:10-12);以致他们在神用来软化别人的方法之下,反而使自己变得刚硬(出8:15,32;林后2:15-16;赛8:14;彼前2:7-8;徒28:26-27)。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神对不悔改之人的审判性护理。神使恶人因持续犯罪而心硬,作为对其罪的公义审判。

经文组合1:神的护理包括使恶人眼瞎心硬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护理包括审判性任凭:「至于那些作恶的和不敬虔的人,神作为公义的审判者,使他们都因先前的各种罪而眼瞎心硬」

  1. 罗1:24,26,28——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 教导:因为人拒绝真理,「神任凭他们」行污秽和不合理的事。
    • 推论:神的「任凭」是积极的审判行动,是对人持续拒绝真理的回应。神收回了约束的恩典,作为对他们的审判,三次「任凭」是递进的(24节身体污秽→26节可羞耻情欲→28节邪僻的心),人按自己的私欲越来越堕落。
  2. 罗11:7-8——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如经上所记: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直到今日。
    • 教导:「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
    • 推论:神使不信的人心硬,作为对其拒绝福音的审判。这不是神起初创造他们时的状态,而是对其罪的审判性回应。

经文组合2:神的护理包括对恶人停止施恩

  通过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的护理包括对恶人停止施恩作为审判:「神不但对他们停止施恩,以免他们的悟性得了光照,心里明白过来」

  1. 申29:4——但耶和华到今日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
    • 展示:「耶和华……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
    • 推论:神并不把悟性的恩赐给所有人,祂有权向顽梗的人停止光照,作为审判。
  2. 可4:11-12——耶稣对他们说:「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若是对外人讲,凡事就用比喻,叫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恐怕他们回转过来,就得赦免。」
    • 展示:神只叫门徒知道奥秘,对外人讲比喻,「叫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
    • 推论:神有主权选择向谁启示真理,对于拒绝真理的人,神有权用比喻遮蔽真理,使他们不明白,作为审判。

经文组合3:神的护理包括收回恶人已有的恩赐

  通过直接教导、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的护理包括收回恩典作为审判:「有时还收回他们已有的恩赐」

  1. 太13:12——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
    • 教导:「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
    • 推论:神的护理包括收回不善用恩典的人的恩赐,这是对滥用或忽视恩典的审判。
  2. 太25:29——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 教导:在才干的比喻中,主「夺过来」那恶仆的一千银子。
    • 推论:神的护理包括让不忠心的仆人失去将来的赏赐,连现有的恩赐也被收回。
  3. 徒13:10-11——说:「你这充满各样诡诈奸恶,魔鬼的儿子,众善的仇敌,你混乱主的正道还不止住吗?现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暂且不见日光。」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四下里求人拉着手领他。
    • 展示:保罗宣告审判,以吕马「立刻昏蒙黑暗」。
    • 推论:神的护理包括收回身体的视力作为对属灵瞎眼的审判,这是对抵挡真理之人的审判性护理。

经文组合4:神的护理包括把恶人暴露在会产生罪恶的事物面前

  通过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的护理包括使用环境使恶人显露罪恶:「把他们暴露在那些因他们的败坏会产生罪恶的事物面前」

  1. 创4:8——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 展示:该隐在嫉妒中杀了亚伯。
    • 推论:神的护理包括许可该隐和亚伯独处的机会,该隐的罪恶在这环境中显露。
  2. 王下8:12-13——哈薛说:「我主为什么哭?」回答说:「因为我知道你必苦害以色列人,用火焚烧他们的保障,用刀杀死他们的壮丁,摔死他们的婴孩,剖开他们的孕妇。」哈薛说:「你仆人算什么,不过是一条狗,焉能行这大事呢?」以利沙回答说:「耶和华指示我,你必作亚兰王。」
    • 展示:以利沙预言哈薛将作亚兰王并苦害以色列。
    • 推论:神的护理包括允许哈薛坐在能行恶的王位上。
  3. 太26:14-16——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说:「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从那时候,他就找机会要把耶稣交给他们。
    • 展示:犹大主动去卖耶稣。
    • 推论:神的护理包括允许犹大接触祭司长、有机会背叛主。

经文组合5:神的护理包括把恶人交给私欲、世界和撒但

  通过直接教导、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审判性的护理可以把恶人「都交给自己的私欲、世界的诱惑和撒但的权势」

  1. 诗109:6——愿祢派一个恶人辖制他,派一个对头站在他右边!
    • 展示:诗人求神「派一个恶人辖制」恶人。
    • 推论:神审判性的护理可以使用恶人和撒但审判恶人,把恶人交给撒但的权势。
  2. 路22:3——这时,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门徒里的一个。
    • 展示:「撒但入了……犹大的心」。
    • 推论:神审判性的护理可以允许撒但进入犹大心中,把犹大交给撒但的权势。
  3. 帖后2:10-12——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
    • 教导:因为人「不领受爱真理的心」,「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
    • 推论:神审判性的护理可以主动使拒绝真理的人相信虚谎,把他们交给给自己的私欲和世界的诱惑。

经文组合6:神的护理包括使恶人对恩典更加刚硬

  通过直接教导、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的审判性护理可以使恶人「在神用来软化别人的方法之下,反而使自己变得刚硬」

  1. 出8:15,32——但法老见灾祸松缓,就硬着心,不肯听他们,正如耶和华所说的。……这一次法老又硬着心,不容百姓去。
    • 展示:神降灾祸后,「法老……硬着心」。
    • 推论:同样的神迹对法老不是软化而是刚硬,这显明人心的败坏,也显明神审判性的护理。
  2. 林后2:15-16——因为我们在神面前,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这事谁能当得起呢?
    • 教导:同一福音,在得救的人是「活的香气」,在灭亡的人是「死的香气」。
    • 推论:神的审判性护理,包括让同一恩典的方法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效果,其中第二因取决于人心对真理的态度,第一因取决于神主权的拣选。
  3. 赛8:14;彼前2:7-8——祂必作为圣所,却向以色列两家作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向耶路撒冷的居民作为圈套和网罗。……所以,祂在你们信的人就为宝贵,在那不信的人有话说: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又说:作了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
    • 教导:基督对信的人是「宝贵」的,对不信的人是「绊脚的石头」。
    • 推论:神的审判性护理,包括让同一基督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效果,其中第二因取决于人的信心、第一因取决于是神的预定。
  4. 徒28:26-27——祂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
    • 教导:百姓听见却「不明白」,看见却「不晓得」,因为「油蒙了心」。
    • 推论:神的审判性护理,包括让同样的真理传讲,反而让拒绝真理之人更加刚硬。

常见谬误

  1. 普救论:认为所有人最终都会得救,否认神对恶人的审判性护理。如:奥利根的普救论、现代自由派神学、某些新兴教会运动。
  2. 亚米念主义的先行恩典论(Prevenient Grace):认为神给所有人足以悔改的恩典使他们能够得救,否认神对不蒙拣选之人「停止施恩、收回恩赐」的主权。
  3. 人本主义:否认人心的全然败坏,认为人只要听到真理就会接受,忽视神必须光照人心,否则人「在神用来软化别人的方法之下,反而使自己变得刚硬」。
  4. 开放神论:认为神不知道谁会最终刚硬或悔改,否认神主权地「停止施恩」、「收回恩赐」、「交给撒但权势」的审判性护理。
  5. 误解神的公义:认为神使恶人刚硬是不公义的,忽视这是对他们「先前的各种罪」的公义审判,是神「作为公义的审判者」的行动。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自由派教会的牧师在讲道中说:「我相信神的爱太伟大了,祂绝不会主动使任何人眼瞎心硬。那些经文只是古代近东的修辞手法。真正的神总是张开双臂欢迎每一个人,无论他们拒绝了多少次。所谓停止施恩、收回恩赐、交给撒但,这些都是过时的律法主义概念。在基督里,每个人都有无限次悔改的机会,神永远不会说够了。即使到了死后,我相信神仍会给人机会。因为如果神真的任凭某些人灭亡,那祂就不是爱了。我们的使命是向所有人宣告:神永远不会放弃你,无论你做了什么。」
    【信条分析】这是彻底的普救论倾向,否定了神作为「公义审判者」对持续拒绝真理之人的审判性护理。信条明确指出:神「作为公义的审判者,使他们都因先前的各种罪而眼瞎心硬」。这种教导否认了神的公义,违背了明确的圣经教导,混淆了「神愿意人人悔改」与「所有人最终都会悔改」,忽视了「亵渎圣灵的罪」不得赦免,取消了对罪的敬畏和紧迫感。信条的教导是,神确实有恩慈,但恩慈被轻慢会转为审判。这不违背神的爱,而是彰显神的公义。
  2. 【案例描述】某传道人在宣教研讨会上分享:「如果一个人听了很多遍福音却还不信,甚至越来越反感、越来越抵挡,那一定是我们的方法不对。可能是我们的语言太生硬、见证不够有说服力、或者没有充分展现神的爱。神绝不会让福音成为死的香气或绊脚石,那些经文是指人自己的选择,不是神的作为。只要我们足够有爱心、足够包容、足够有创意,没有任何一颗心是福音不能软化的。我们绝不能说某人是被神预定绊跌的,那太不公平了。我们的责任是不断改进方法、不断施恩,直到所有人都被感动为止。」
    【信条分析】这种观点否认了神审判性护理的现实,也否认了福音本身带有的「分别作用」。信条教导:恶人在「神用来软化别人的方法之下,反而使自己变得刚硬」。这种「方法论万能」把福音的果效完全归于人的方法,而非神的主权拣选,否认了同一福音对不同人有不同效果的圣经事实,忽视了基督本身就是「绊脚石」,导致教会为迎合刚硬的人而不断稀释真理,使传道人在面对顽固拒绝者时产生不必要的自责。信条的教导是,不是所有人都会因福音软化,有人会因同样的福音刚硬,这不是方法问题,而是神主权拣选的结果。真正的爱是忠于真理,而非为了讨好刚硬者而妥协福音。
  3. 案例描述】某神学生在课堂讨论中说:「我无法接受神会停止施恩或收回恩赐,那违背了神的公平。我相信神给每个人完全平等的、足以使他们能够悔改的恩典。如果有人最终灭亡,那不是因为神没有给他们足够多的恩典,因为那样神就不公平;一定是基督徒没有用对传福音的方法,那是我们的失败。但神绝不会主动任凭某人或给他们生发错误的心,那太武断、太专制了。神的公义要求祂给所有人同等的机会和同等的恩典,然后人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做选择。罗马书第1章说神任凭他们,那只是说神尊重人的选择,而非主动使人刚硬。」
    【信条分析】这是亚米念主义「先行恩典论」(Prevenient Grace)的变体,否认了神对不蒙拣选之人「停止施恩、收回恩赐」的主权。信条明确指出:神「不但对他们停止施恩」,「有时还收回他们已有的恩赐」。这种观点将「公平」定义为「平等机会」,而非神主权的分配,否认神有权区别对待不同的人,把「任凭」解释为被动的尊重,而非主动的审判,忽视了恩典本质上是「不配得的恩惠」:神没有义务给所有人同等恩典。
  4. 案例描述】11年级某同学发现,他的一个朋友从初中起就开始偷偷看色情内容。起初那朋友还会有罪疚感,但到了高中,他不仅毫无愧疚,甚至开始公开嘲笑学校团契里「那些假正经的基督徒」。最近,那朋友听了一次福音营会,回来后反而更狂妄地说:「我去看看你们的神能把我怎么样。结果呢?什么都没发生。你们的神如果真存在,祂就是个懦夫。」该同学很困惑,问辅导员:「神不是爱每个人吗?为什么祂不拦阻我朋友越陷越深?为什么我朋友听了福音,反而变得更讨厌神、更亵渎神了?我们团契的学长们做的见证挺好的啊,为什么在他身上起了反作用?是不是神的恩典在我朋友身上失效了?还是说神根本没有能力改变他?」
    【信条分析】
    同学正在目睹神的「审判性护理」,他的朋友在经历信条所说的「在神用来软化别人的方法之下,反而使自己变得刚硬」。信条的教导是,心硬不是神的恩典失效,而是神作为公义审判者的回应:第一阶段:持续犯罪(初中开始看色情);第二阶段:良心麻木(高中毫无愧疚);第三阶段:主动抵挡(嘲笑基督徒)第四阶段:福音成为绊脚石(听福音后更刚硬)。这是神对他「先前的各种罪」的公义审判,神在主权中「停止施恩」,收回使人悔改的恩典。如果他继续这条路,可能会到「亵渎圣灵」的不赦之罪(太12:31-32)。这个可怕的轨迹提醒我们:恩典是极其严肃的。神的忍耐不是软弱,而是给人悔改的机会。但如果这机会被持续践踏,神会撤回那扇机会之窗。

七、既然神的护理普及万有,所以也必以最为特殊的形式眷顾祂的教会,并为教会的益处而支配万事(提前4:10;摩9:8-9;太16:18;罗8:28;赛43:3-5,14)。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神对教会的特殊护理。神普遍护理万有,但特别眷顾祂的教会,使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经文组合1:神特别眷顾祂的教会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对教会的特殊护理:「既然神的护理普及万有,所以也必以最为特殊的形式眷顾祂的教会」

  1. 提前4:10——我们劳苦努力,正是为此,因我们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祂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
    • 教导:神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
    • 推论:神对万人有普遍的护理(保存生命、赐下恩典),但对信徒有特殊的护理(救赎和永生);「更是」表明程度上的差异。
  2. 摩9:8-9——主耶和华的眼目察看这有罪的国,必将这国从地上灭绝,却不将雅各家灭绝净尽。这是耶和华说的。我必出令,将以色列家分散在列国中,好像用筛子筛谷,连一粒也不落在地上。
    • 教导:神审判有罪的国,但「不将雅各家灭绝净尽」,「连一粒也不落在地上」。
    • 推论:神在审判中特别保守祂的百姓,神的护理确保教会中的每一个真信徒都不会最终失落。
  3. 太16:18——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
    • 教导:「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教会。
    • 推论:神的护理确保教会永不被毁灭,无论遭遇何等逼迫和攻击,神必保守祂的教会。

经文组合2:神为教会的益处而支配万事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为教会的益处而支配万事」

  1. 罗8:28——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 教导:「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 推论:神护理万事,使一切事情(包括苦难、逼迫、试探)最终成就信徒属灵的益处,这益处是指信徒的成圣和永恒的荣耀。
  2. 赛43:3-5,14——因为我是耶和华——_你的神,是以色列的圣者——你的救主;我已经使埃及作你的赎价,使古实和西巴代替你。因我看你为宝为尊;又因我爱你,所以我使人代替你,使列邦人替换你的生命。不要害怕,因我与你同在;我必领你的后裔从东方来,又从西方招聚你。……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因你们的缘故,我已经打发人到巴比伦去;并且我要使迦勒底人如逃民,都坐自己喜乐的船下来。
    • 教导:神使列国「代替你」,为以色列的「缘故」刑罚巴比伦。
    • 推论:神的护理为了祂百姓的益处支配列国的兴衰,使万国服务于教会的救赎和保守。

常见谬误

  1. 自然神论:只承认神对万有的普遍护理,否认神对教会有「最为特殊的形式」的眷顾,忽视神对选民的特殊恩典和保守。
  2. 失败主义:因看见教会的软弱和世界的逼迫而恐惧,怀疑神是否能保守教会。
  3. 替代神学/极端时代论:认为神已经弃绝以色列,或教会已完全取代以色列,过度分割神对以色列和教会的护理,忽视神对圣约群体的一致性保护。
  4. 世俗主义:认为教会只是人的社会组织,不是神特殊眷顾的对象,否认神的护理对教会有特殊的保护和引导。
  5. 成功神学:将「为教会的益处」曲解为今生的物质繁荣和成功,忽视这「益处」主要指属灵的成长、成圣和永恒的荣耀。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大型教会的主任牧师在同工会上说:「我们要面对现实:在后现代的今天,神不再像前现代那样用特殊方式干预教会事务,而要我们灵巧像蛇、适应社会。那些拘泥于教义、固守传统敬拜方式的教会正在萎缩,而那些Seeker-friendly、注重体验的教会正在增长,这说明神在这个时代的工作方式改变了,祂要我们用比星巴克更好的经营、更好的品牌、更舒适的环境、更友好的服务,在后现代彰显祂的荣耀!」
    【信条分析】这是彻底否定神对教会特殊护理的世俗主义,将教会降格为纯粹的人类社团。信条强调神「以最为特殊的形式眷顾祂的教会,并为教会的益处而支配万事」。这种观点用外在数字衡量神的祝福,混淆了「可见增长」与「神的喜悦」,将教会的元首基督降格为缺席的顾问。信条的教导是,教会的元首是基督,祂在建造祂的教会,外在萎缩可能是神洁净教会,世俗化增长可能是稗子的增长,忠心传讲纯正教义的教会即使人数少,仍是神眼中的宝贝。神对教会的特殊护理不是保证外在繁荣,而是保证教会最终得胜、真理被持守、选民被保守
  2. 【案例描述】某同工在祷告会上分享:「弟兄姐妹,我们要宣告神对教会的特殊护理!这意味着只要我们有足够的信心和祷告,神就一定会挪开政府的限制、解决我们的财务危机、让所有反对我们的人闭嘴。神的特殊护理就像给教会买了全能保险,保证我们只有成功,没有失败;只有祝福,没有试炼。如果我们教会还在受苦、还有困难,那就说明我们的信心不够、祷告不够、或者有未认的罪拦阻了神的祝福。让我们宣告:这个月奉献要翻倍、新人要爆满、所有问题都要消失,因为神特殊眷顾祂的教会!」
    【信条分析】这是将「为教会的益处」曲解为「今生的顺利」,完全误解了神特殊护理的性质。信条说神为「教会的益处」而支配万事,但这「益处」是属灵的成长、成圣和永恒的荣耀,而非必然的物质繁荣。这种成功神学将「益处」等同于「舒适」,忽视了教会历史中的逼迫、殉道、苦难,当苦难临到时,归咎于信徒的信心不足,把神降格为满足人欲望的「服务员」。
  3. 【案例描述】某神学教授在讲座中分享:「我们要对神的特殊护理有成熟的理解。神对教会的眷顾,其实是一种宏观的历史进程。神在创世时就预设了一些有利因素,让基督教文明得以在历史中传播和发展。这是一种系统性的护理,就像祂设定了万有引力定律一样,祂也设定了教会存续定律’。们不应该期待神在某次具体的逼迫中超自然干预(那种期待很幼稚),而应该看到神在两千年教会史中的宏观引导。神的特殊护理不是点对点的介入,而是系统性的保障。所以,不要为具体的教会危机祷告求神迹,而要研究历史规律、社会学模型,从中发现神设定的教会发展路径。」
    【信条分析】这是用自然神论的框架来理解护理,否定了神对教会具体事务的位格性眷顾。信条强调神「支配万事」,这是主动的、持续的、具体的眷顾,而非仅仅是宏观的历史惯性。这种观点将神的护理非位格化,从「父的眷顾」变成「历史规律」,否认神在具体处境中的干预,使祷告变得无意义,让信徒在危机中失去向神呼求的盼望。信条的教导是,神的特殊护理既有宏观层面(历史中教会最终得胜),也有微观层面(每次危机中神的同在和引导)。否定微观层面,就是把神赶出日常生活,使祂成为遥远的「历史设计师」而非亲近的「阿爸父」。
  4. 【案例描述】7年级某同学所在的校外查经班原本在一个宽敞明亮的社区中心聚会,有舒适的沙发、空调、零食。但因为租约到期且房租大涨,教会无力续租,被迫搬到了一个老旧教堂的地下室——潮湿、昏暗、只有几把旧椅子。很多同学因为环境太差退出了,从原来的20人降到7人。该同学很困惑地问妈妈:「老师说神特殊眷顾教会,那为什么不让我们留在那个好地方?那个社区中心现在被一个瑜伽班租走了。难道神更喜欢瑜伽班,不喜欢我们查经班吗?我看到城里那个大教会有全新的建筑、最好的音响、甚至咖啡厅,神是不是只眷顾有钱的教会?我们的查经班是不是被神遗忘了?」
    【信条分析】这位同学在用物质条件来衡量神的特殊眷顾,需要正确理解「为教会的益处」。妈妈的回答应该是:首先,神的眷顾不等于物质条件好,正如初代教会——他们在地下墓穴聚会,被罗马政府追杀,使徒们大多殉道了。但那是教会最有能力、最纯洁的时期。神的眷顾不是赐下舒适的沙发,而是赐下祂的同在。其次,搬到地下室可能正是神的特殊护理,那些因为环境太差就离开的人,他们真的是为了神的话来的吗?还是为了零食和空调?第三,艰难的环境培养真实的信心。在舒适的社区中心,同学们可能把查经当作社交活动。在潮湿的地下室,同学们学到:我们来不是为了环境,而是为了神的话。这种在艰难中的坚持,正是神要培养的品格。第四,神眷顾查经班的证据不是建筑,而是神的话仍在你们中间被教导,神保守了祂的小羊,使你们在艰难中更团结,学到了不依靠环境,只依靠神。神没有遗忘你们,而是在用特别的方式眷顾你们,借着艰难把查经班从社交俱乐部变成真门徒的团契,这才是最大的祝福。

WCF第4章引证经文和谬误辨别

一、父、子、圣灵(罗11:36;林前8:6;来1:2;约1:2-3;创1:2;伯33:4)三位一体之神为了彰显祂永恒的权能、智慧、良善的荣耀(罗1:20;耶10:12;诗104:24;33:5),就乐意在起初于六日之内创造、或者说从无中制造世界和其中的一切有形无形之物,并都甚好(创1:1-31;诗33:6;来11:3;西1:16;徒17:24;出20:11)。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创造的主体、目的、方式、时间、结果。藉此排除一切否认神的主权、创造的善良、物质的真实性,或将受造界神化的错误观念。

经文组合1:创造的主体:三一神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三个位格共同参与创造:「父、子、圣灵」

  1. 罗11:36——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
    • 教导:万有的起源「本于」神、存续「倚靠」神、目的「归于」神。
    • 推论:神是万有的终极源头和目的,创造是出于祂的旨意。
  2. 林前8:6——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祂——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祂有的;我们也是借着祂有的。
    • 教导:万物「本于」父,「借着」子而造。
    • 推论:父是创造的源头和计划者,子是创造的执行者,二者在创造中有位格区分、但本质合一。
  3. 来1:2——就在这末世借着祂儿子晓谕我们;又早已立祂为承受万有的,也曾借着祂创造诸世界。
    1. 教导:神「借着」子创造诸世界。
    2. 推论:子不是被造的,而是创造的执行者;若子是被造的,就不能说神「借着」祂创造万有。
  4. 约1:2-3——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借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祂造的。
    • 教导:道(子)在太初与神同在,万物借着祂而造,「没有一样不是借着祂造的」。
    • 推论:明确确立子的永恒性(太初与神同在)和创造者身份(万物借着祂造);子与被造界有本质区别。
  5. 创1:2——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 教导:创造之初,「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 推论:圣灵积极参与创造。在圣经整体的光照下,「神的灵」不只是能力,而是位格性的创造媒介。
  6. 伯33:4——神的灵造我;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
    • 教导:明确宣告「神的灵造我」。「灵」与「气」在希伯来文是同一词,强调圣灵赋予生命的工作。
    • 推论:圣灵是创造的主体,与父、子同等参与创造工作。

经文组合2:创造的目的:彰显神的荣耀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创造的终极目的:「三位一体之神为了彰显祂永恒的权能、智慧、良善的荣耀」。

  1. 1.罗1:20——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 教导:受造界显明神的「永能」和「神性」。
    • 推论:创造彰显了神的永能和性情的荣耀。
  2. 耶10:12——耶和华用能力创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聪明铺张穹苍。
    • 教导:神用「能力」、「智慧」、「聪明」创造。
    • 推论:创造彰显神了的权能、智慧和聪明的荣耀。
  3. 诗104:24——耶和华啊,祢所造的何其多!都是祢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满了祢的丰富。
    • 教导:神「用智慧」造成万物,显明神的「丰富」。
    • 推论:受造界的多样性和秩序,彰显神智慧的荣耀。
  4. 诗33:5——祂喜爱仁义公平;遍地满了耶和华的慈爱。
    • 教导:大地充满神的「慈爱」(良善)。
    • 推论:创造彰显了神良善、仁义、公平的荣耀;神的良善不仅在救赎中,也在创造中显明。

经文组合3:创造的方式:从无中创造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创造的方式:神「从无中制造世界和其中的一切有形无形之物」。

  1. 创1:1——起初,神创造天地。
    • 教导:「起初」神创造天地,表明时间和物质宇宙的绝对开端。
    • 推论:「创造」原文在旧约中主要用于神独特的创造行动,强调神的主权和从无到有的性质。在创世之前没有任何受造物存在,神不是用预先存在的材料制造世界。
  2. 诗33:6——诸天借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借祂口中的气而成
    • 教导:神用「命」(话语)创造诸天,不需要材料或工具。
    • 推论:神单凭话语创造,显明从无中造的性质;创造不依赖任何预先存在的材料。
  3. 来11:3——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借神的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
    • 教导:「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
    • 推论:这是圣经对从无中创造最明确的表述。受造界不是从预先存在的材料改造而成,而是神凭话语从无中创造。
  4. 西1:16——因为万有都是靠祂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祂造的,又是为祂造的。
    • 教导:「万有」都是靠祂造的,包括「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
    • 推论:一切受造物,无论物质的还是灵界的,都是被造的;没有任何受造物是从永恒存在的材料而来。
  5. 徒17:24——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
    • 教导:神「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是「天地的主」。
    • 推论:神是创造的绝对主体,宇宙和万物完全依赖神;若有预先存在的材料,神就不是绝对的主。

经文组合4:创造的时间:六日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创造的时间:神「乐意在起初于六日之内创造」。

  1. 创1:1-31——起初,神创造天地。……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 教导:创世记第1章详细记载神在六日内创造万有,每日都有「有晚上,有早晨」的标记。
    • 推论:六日创造是按照字面的、连续的日子;每日的结构(晚上-早晨)与其他圣经经文中的日子用法一致,表明这是普通的、连续的日子,以「晚上—早晨」为标记。
  2. 出20:11——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 教导:十诫中明确陈述神在「六日之内」造天地海和万物。
    • 推论:出埃及记将神的创造作为人守安息日的模式,显明创造的六日与人工作的六日具有相同性质;若创造的「日」是象征性的长时期,安息日的诫命就失去其模式基础。

经文组合5:创造的结果:都甚好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起初创造结果的完美性和良善性:「都甚好」。

  1. 创1:31——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 教导: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 推论:起初被造的世界无论在道德、功能、还是美学上都是完美的。物质世界本身是好的,并不邪恶;罪恶和死亡不是起初创造的一部分,而是堕落的后果。

常见谬误

  1. 无神论/自然主义:否认三一神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否认神是创造的主体与目的,宇宙被视为偶然、无目的的结果。如无神论、科学唯物主义、自然主义世界观。21世纪初兴起的新无神论(New Atheism)主张科学与宗教完全对立,创造论是反智的迷信,否认神是第一因,主张宇宙自我创造,违反因果律。
  2. 泛神论/新纪元:将神与受造界混为一体,否认神的超越性与主权,抹去造物主与受造物的本质区分。如:「神即自然」、「万物皆神是、「地球母亲」。
  3. 从永恒材料创造(永恒质料论):否认神从无中创造。认为神不是万有的绝对起源。如:柏拉图主义、摩门教、某些犹太—希腊哲学影响。
  4. 过程神学:认为神与世界一同发展、彼此依赖,否认神的全能、全知与创造的完成性,神不再是完成创造的主宰,认为神在过程中学习、成长、受限制。
  5. 神导进化论:用进化机制取代神直接的创造行动,否认神智慧、有序、即时的创造。死亡、竞争被视为创造工具,将死亡置于堕落之前,与「都甚好」和死亡源于堕落相冲突。如:进化有神论(Evolutionary Creationism / BioLogos立场)。
  6. 六日非历史论(时间秩序的否认):否认创造六日的真实时间性,否认神在六日之内创造万有,削弱圣经清晰性和安息日根基。如:间隙理论、日龄理论、框架假说、智慧设计论(Intelligent Design)。
  7. 形态论:否认三个位格的真实区分,认为父子圣灵只是神显现的不同模式,从而否认三位格在创造中的真实合作与位格间的关系。如:唯耶稣论(Oneness Pentecostalism)、撒伯流主义。
  8. 亚流主义:否认圣子的永恒神性,否认圣子是创造主,被造者不可能是万有的创造者。如:耶和华见证人称基督为「首先被造」。
  9. 诺斯底主义/二元论:否认物质世界的良善,否认创造「都甚好」,破坏道成肉身与身体复活。主张物质是邪恶的,灵才是善的。
  10. 环境泛神论/激进生态主义:将受造界神圣化,否认人的治理使命,颠倒创造秩序。人被视为地球的「癌症」。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神学院教授在环境伦理讲座中说:「我们不应纠结于从无到有这种物理描述,而应看到创造是神生命的流淌。宇宙是神之良善的延伸,是神将祂内在的爱幻化成了星辰与山川。因此,爱大自然就是在爱神——每一棵树、每一条河流都是神性在物质界的展开。土著文化称地球为母亲,这比我们把自然当作无生命资源的态度更接近圣经的智慧。我们应该敬拜这位内在于万物的神,停止人类中心主义的傲慢统治心态,学会谦卑地融入这个神圣的生态系统。人不是地球的主人,而是众多生命形式中平等的一员。」
    【信条分析】这种说法混合了泛神论和环境泛神论/激进生态主义,模糊了造物主与受造物的本质区别,并颠倒了创造秩序。信条强调神是从无中「创造」世界,而非从神性中「流出」世界。如果自然界与神具有本质连续性,自然界就具有了神性,这将导致我们敬拜受造之物,否定神的超越性、人的特殊地位管教职分。
  2. 【案例描述】一位牧者解释说:「我们要尊重科学发现。创世记的第一章并不是历史报告,而是一首宏大的神学诗歌。六天只是文学框架,代表了神有序工作的节奏。至于神是用了六天还是六十亿年,这并不影响神作为第一因的地位。我们不应该让字面的解释成为现代人接触福音的绊脚石。」
    【信条分析】这是典型的「框架假说」或「神导进化论」的调和手段。信条明确指出是在「六日之内」创造,这不仅是关于时间的教导,更是关于圣经清晰性与安息日根基的问题。如果我们为了迎合世俗科学而将「日」灵活化,那么圣经中其他历史记载(如基督三日后复活)的真实性也将受到质疑。一旦解释权从圣经文本转移到流行的科学范式,信仰的权威基石就崩塌了。
  3. 【案例描述】某主日学老师在讨论创世记时说:「现代科学已经证明人类从灵长类动物进化而来,但这不影响我们的信仰,因为神的形像不是指身体结构,而是指功能性的角色:神赋予人类管理地球的使命。无论神是用尘土直接造人,还是通过漫长的进化过程塑造人类,关键是在某个时刻,神拣选了智人这个物种,赋予他们灵性和使命感。进化只是神创造的方法,亚当不一定是历史上的第一个人,而是代表人类群体的象征。身体来自进化,灵魂来自神的吹气——这样既尊重科学,又保持信仰。」
    【信条分析】这是典型的神导进化论(Evolutionary Creationism)混合功能论神形像观(Functional View),试图调和进化论与创造论。信条明确宣告:「神造了所有其他受造物以后,就造男造女…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这是直接的、特殊的创造行动,不是通过进化过程。该观点否认人的特殊受造性,破坏救赎历史的连贯性,使死亡早于堕落,简化神的形像为功能,向世俗权威妥协。神导进化论虽然试图调和,实际上向自然主义投降,最终摧毁救赎历史的根基。
  4. 案例描述】11年级某同学在生物课上学习进化论,老师说人类只是长达数亿年随机突变和自然选择的「幸运奖」。她想:「既然我是随机产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那么我的人生意义就得靠我自己去创造。如果我觉得打游戏或刷TikTok最开心,那这就是我人生的意义。神只是一个在后面看着这套进化程序运行的系统管理员而已。」
    【信条分析】该同学陷入了自然主义与神导进化论混合的陷阱。信条教导万有是三一神至为智慧且有目的的创造。如果世界是随机的,就没有绝对的真理和秩序,青少年会因此陷入虚无主义或极端的自我中心。既然她是神特意且从无中造出来的,人生的最高意义就是反映造物主的荣耀,而不是在这个所谓的中立地带里自娱自乐。

二、神造了所有其他受造物以后,就造男造女(创1:27),具有理性和不朽的灵魂(创2:7;传12:7;路23:43;太10:28),又按祂自己的形像被赋予知识、公义和真正的圣洁(创1:26;西3:10;弗4:24),并有神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中(罗2:14-15),具备履行律法的能力(创2:17;传7:29);但他们也有可能违反,因为他们被允许有自由按自己的意志行事,而这意志是会改变的(创3:6,17)。除了这写在他们心中的律法,他们还领受了不可吃分别善恶树果子的命令;只要他们遵守,就可以在与神相交中享受喜乐(创2:17;2:15-3:24),并享有统管一切受造物的权柄(创1:28;1:29-30;诗8:6-8)。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人是按神形像受造的特殊受造物,有灵魂和身体,起初有真知识、公义、圣洁,能够顺服神,也有真实的道德自由(可以选择顺服或背逆),在伊甸园中与神相交并管理受造界。

经文组合1:神造男造女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人「神造了所有其他受造物以后,就造男造女」

  1. 创1:27——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
    • 教导:神「造」人,「造男造女」。
    • 推论:人是神特别创造的,不是从动物进化而来,也不是经由自然因果链产生。男女两性是神创造的,不是文化建构或个人选择。「造」原文与创1:1的「创造」相同,强调神特殊、直接的创造行动。

经文组合2:人有理性和不朽的灵魂

  通过直接教导、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人「具有理性和不朽的灵魂」。

  1. 创2:7——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
    • 教导:神将「生气」吹入人,人就「成了有灵的活人」。
    • 推论:人是物质的身体(尘土),也是非物质的灵魂(生气)。人的灵魂直接来自神,使人有理性、意志、情感,与动物的生命有本质区别。动物也有「生气」,但不是按神形像造的,人的灵魂质的不同在于神的形像。
  2. 传12:7——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
    • 教导:人死时,身体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
    • 推论:灵魂在人死后继续存在,不随身体消灭,显明灵魂的不朽性。
  3. 路23:43——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 展示:耶稣应许十字架上的强盗「今日」就与祂同在乐园。
    • 推论:人死后灵魂仍然有意识地存在,不是灵魂沉睡或消灭;这确立灵魂的不朽性和人格持续性。
  4. 太10:28——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当怕他。
    • 教导:身体可被杀,灵魂「不能杀」。
    • 推论:灵魂与身体有本质区别;灵魂不会因身体的死亡而消灭,显明其不朽性;唯有神能审判灵魂。

经文组合3:人按神的形像受造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人具有神的形像:「又按祂自己的形像被赋予知识、公义和真正的圣洁」。

  1. 创1:26——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
    • 教导:神按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造人,使人「管理」受造界。
    • 推论:神的形像包括人的理性(能理解神的旨意)、道德性(能分辨善恶)、灵性(能与神相交)、权柄(代表神管理受造界)。「形像」和「样式」是同义词,强调人与神的相似性。
  2. 西3:10——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 教导:新人「在知识上」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 推论:神的形像包括知识,即对神和真理的认识;起初的人在受造时就被赋予真知识,不是无知的;罪破坏了这知识,救恩恢复这知识。
  3. 弗4:24——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 教导:新人「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 推论:神的形像包括知识、公义和圣洁。起初的人在受造时就有道德上的正直和圣洁,不是中性的;罪破坏了这公义和圣洁,救恩恢复这公义和圣洁。

经文组合4:人知道并有能力履行律法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起初人的道德意识和能力:「有神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中,具备履行律法的能力」。

  1. 罗2:14-15——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 教导:人心里有「律法的功用」,有「是非之心」。
    • 推论:即使堕落后的人仍保留部分道德意识,显明起初的人更是被赋予完全的道德知识。因为堕落虽然败坏了神的形像,但没有完全消灭它。神的律法不是外在强加的,而是写在人性中的。
  2. 创2:17——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 教导:神给亚当明确的命令,亚当能理解并有责任遵守。
    • 推论:亚当具备理解神旨意、作出道德判断、履行命令的能力;这能力来自神形像中的知识、公义和圣洁。
  3. 传7:29——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
    • 教导:神造人「原是正直」。
    • 推论:起初的人在道德上是完全的,有能力行善、顺服神;后来的罪恶是人自己的选择,不是神创造的结果。

经文组合5:人有真实的、可变的、需要承担责任的自由意志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起初人的自由意志的真实性和可变性:「但他们也有可能违反,因为他们被允许有自由按自己的意志行事,而这意志是会改变的」。

  1. 创3:6——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 展示:夏娃「就摘下果子来吃了」,亚当「也吃了」。
    • 推论:亚当和夏娃有真实的道德选择自由,他们选择违背神的命令。这表明罪的起源并非出于神的创造,而是出于受造意志对自身自由的滥用。这也显明起初人的意志是「可变的」(Subject to change),不是必然顺服的。意志的「可变性」(Mutability)是受造物与造物主本质区别的标志,意味着人的自由是受造的、依赖性的,而非自存的。如果意志是绝对自主的,它就成了某种意义上的「神」;正因为它是受造的、可变的,所以它必须在神的主权护理之下。
  2. 创3:17——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
    • 教导:神追究亚当「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树上的果子」的责任。
    • 推论:亚当的自由意志是真实的,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亚当不是被迫犯罪,而是自愿选择违背神;这显明起初人有能力顺服,也有可能违背。

经文组合6:人在伊甸园中与神相交、享受喜乐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起初人与神的关系:「除了这写在他们心中的律法,他们还领受了不可吃分别善恶树果子的命令;只要他们遵守,就可以在与神相交中享受喜乐」。

  1. 创2:17——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 教导:神警告违背命令的后果是「死」。
    • 推论:起初的人在顺服中享受生命和与神的相交;违背会带来死亡(灵性、肉体、永恒的死亡);这显明顺服是享受神同在的条件。
  2. 创2:15-3:24——耶和华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天起了凉风,耶和华神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神的面。
    • 教导:神将人安置在伊甸园,神在园中行走,与人同在。
    • 推论:起初的人享受与神直接、亲密的相交,伊甸园是人与神相交的地方,人在其中享受与神同在的喜乐。堕落后,人躲避神,显明罪破坏了这相交。

经文组合7:人有统管受造界的权柄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起初人的治理使命:「享有统管一切受造物的权柄」。

  1. 创1:28——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 教导:神赐福人,命令人「治理」地,「管理」一切活物。
    • 推论:管理受造界是神给人的文化使命,人作为神的形像,代表神治理地。这权柄不是绝对的,而是在神之下、为神而治理。
  2. 创1:29-30——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它们作食物。」事就这样成了。
    • 教导:神将植物赐给人作食物,显明受造界为人服务。
    • 推论:受造界是为人的益处而造的,人有权使用受造界;这权柄包括使用受造界的资源,但要按神的旨意,作良善的管家。
  3. 诗8:6-8——祢派他管理祢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脚下。
    • 教导:神使「万物」都服在人的脚下。
    • 推论:人对受造界的权柄是全面的,包括陆地、海洋、空中的一切受造物,这显明人在受造界中的独特地位和尊荣。

常见谬误

  1. 进化论:否认人是神直接创造的特殊受造物,认为人由动物进化而来,人的尊严与责任被自然化。
  2. 唯物一元论(无灵魂论):否认人有不朽的灵魂,认为意识只是大脑活动,否定审判、永生与复活。
  3. 灵魂消灭论/灵魂沉睡论:否认死后意识的持续存在,削弱永恒审判的现实性。如安息日会、耶和华见证人。
  4. 诺斯底式主义/二元论:过度贬低身体,否认身体的受造良善,否认人是灵魂与身体的合一,认为身体是灵魂的监狱。
  5. 神形像的非本质论:否认神形像包括知识、公义、圣洁,否认起初人的道德正直,削弱堕落与更新的教义。如:巴特把形象理解为关系或功能,但若形像仅是关系,那么人堕落后就不再是人了,这会导致严重的基督论错误。功能论的神形像观(Functional View)主张神的形像主要是功能性、而非本体性的,即人代表神治理受造界。
  6. 伯拉纠主义/人性中立论:否认神造人时起初的公义与圣洁,认为人被造时是道德中性的,罪被视为偶然错误。
  7. 自由意志绝对化:误将受造者的自由(Liberty,即人是根据自己的意愿、不受外在强迫地行事)等同于绝对自主(Autonomy,即意志是一个独立的、不受神预旨约束的权力中心),主张人的意志拥有不受神的主权预旨或受造本性限制的自由选择权(Libertarian Free Will)。神是万事的第一因,人的意志是第二因。自由意志绝对化的错误在于试图将第二因提升到不受第一因支配的地位。如:亚米念主义认为人的意志可以独立于神的首要动因(Primary Cause);开放神论认为神无法预知人的自由选择;人本主义拒绝承认人对造物主的道德依赖。
  8. 宿命论/必然论:否认人的真实选择与责任,人不再需要为罪负责。如:机械决定论、极端宿命论。
  9. 性别意识形态:否认神设立的性别秩序,用文化取代创造启示。如:否认生理性别的客观性(Gender Ideology)、LGBTQ+神学对创造秩序的颠覆。
  10. 人本主义:以人为万物的尺度,否认人是按神形像、为神而活,使人脱离对神的倚靠与责任。如:世俗人本主义、后现代相对主义。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心理咨询师对信徒说:「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一个『神圣的自我』。亚当堕落后的问题在于他忘记了自己的尊贵。神的形像,就是你那未被发掘的巨大潜能。神造你时赋予了你一种能量,你可以通过自我觉醒,找回那份起初的公义与圣洁。罪只是你对自我神性的一种『认知功能障碍』。」
    【信条分析】这是一种诺斯底主义与人本主义结合的精致伪装。它抹杀了「受造性」与「罪的真实性」。信条强调神的形像是「真理、公义和圣洁」,这些是神赋予的道德属性,而非人内在的能量。如果形像只是潜能,就不需要基督的重造。这种观点诱导人向内寻找拯救,使基督的救赎变成了次要的心理辅导,最终导致人落入彻底的自恋与灭亡。
  2. 【案例描述】某神学讨论中有人认为:「神在创造亚当时,为了确保他能拥有『绝对的自由』,必须让他的意志处于一种完全不被决定的状态。神无法预知亚当是否会吃禁果,因为如果神预知或预定了,亚当就不再是一个自由的道德主体了。所以,人的自由意志是宇宙中唯一不受神主权管辖的『特区』。」
    【信条分析】这是「开放神论」或「随意自由」的偏差。信条虽然承认人的意志是「自由行事」且「会改变的」,但并未将其置于神的主权之外。如果人的意志是神主权管辖不到的特区,神就不再是全能的,历史也就成了无法预测的混乱。这种观点表面上在保护人的责任,实际上是把受造物提升到了与造物主同等的高度,剥夺了信徒在神预旨中的安全感。
  3. 【案例描述】在一次关于性别认知的分享中,有人提出:「圣经说神造男造女,但这只是指身体的生物学属性。而『神的形像』是灵性的,是没有性别的。因此,你可以拥有男性的身体,但在灵性形象上却是女性,或者两者皆非。我们要尊重那个『灵性的真我』,而不是被尘土造的身体所禁锢。」
    【信条分析】这种观点通过「二元论」割裂了灵魂与身体。信条明确指出,神造男造女是「照着祂的形象」整体而造的。人的性别不是文化的附加物,而是创造秩序的一部分。如果灵性形象可以脱离生理性别,那么创造的良善性就被否定了,神就成了一个把灵魂「装错盒子」的粗心制造者。这种危险的后果是让人成为自己的创造者,最终颠覆了神定规的婚姻与家庭秩序。
  4. 案例描述】8年级某同学在玩一款可以自由设定角色属性的高自由度游戏。他觉得现实生活也很像这个游戏:「神给了我一个起始账号,但我可以自己设定我的人设。我想抽烟就抽烟,想看什么视频就看什么,只要不被抓住就行。反正神给了我自由意志,祂就应该尊重我的选择,不应该用那些两千年前的律法来约束我的个性表达。」
    【信条分析】该同学误解了自由的性质。信条教导人的意志是「被允许有自由」,但同时「神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中」。自由不是为了「个性表达」去犯罪,而是为了在顺服神中享受「与神相交的喜乐」。他把生活看作是一个不受道德约束的「游戏场」,却忽略了他必须为意志的滥用负责。这种「自主性」实际上是通往奴役之路。本需要明白,他作为神的形像,其真正的酷不在于特立独行地违反律法,而在于作为神的管家,行使治理受造界的尊贵权柄。

WCF第3章引证经文和谬误辨别

一、神在永恒里按祂自己旨意中至为智慧、至为圣洁的计划,自由不变地决定了一切将要发生的事(诗33:11;弗1:11;来6:17);但虽然如此,神既不是罪恶的原作者(诗5:4;雅1:13-14;约壹1:5;哈1:13),也没有对受造物的意志施加暴力,第二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并没有被剥夺,反倒被确立了(徒2:23;太17:12;徒4:27-28;约19:11;箴16:33)。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神预旨的范围、性质与第二因。神在永恒里按自己的旨意预定了一切将要发生的事,但这预旨与人意志的自愿性、第二因的真实性、神不是罪恶的作者都完全一致。目的是确立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之间的和谐,排除宿命论、决定论对人类责任的否定,也排除对神预旨范围的限制。

经文组合1:神的预旨永恒、智慧、圣洁、自由、不变、全面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预旨:「神在永恒里按祂自己旨意中至为智慧、至为圣洁的计划,自由不变地决定了一切将要发生的事」。

  1. 诗33:11——耶和华的筹算永远立定;祂心中的思念万代常存。
    • 教导:神的「筹算」(计划、预旨)是「永远立定」的,「万代常存」。
    • 推论:神的预旨不是在时间中临时制定的,而是在永恒里就已经确定。神的预旨也不会改变,是永远立定的。神的预旨不是任意的,「永远立定」表明这是出于祂完全的智慧与圣洁,因此不需要修正。
  2. 弗1:11——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
    • 教导:神「随己意行、做万事」,按「祂旨意所预定的」行事。
    • 推论:神的预旨是自由地「随己意行」,全面地涵盖「万事」,并非局部的,是不受外在条件限制。但这自由不是任意的,而是「照着祂旨意」,按照祂智慧、圣洁、公义的本性行事,不会预定任何不智慧或不圣洁的事。
  3. 来6:17——照样,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
    • 教导:神的旨意是「不更改的」。
    • 推论:神的预旨既然出于祂不变的旨意,本身也是不变的、确定的。

经文组合2:神不是罪恶的原作者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圣洁与罪恶完全对立:神「不是罪恶的原作者」。

  1. 诗5:4——因为祢不是喜悦恶事的神,恶人不能与祢同居。
    • 教导:神不「喜悦恶事」。
    • 推论:神的本性与罪恶完全对立,不可能是罪恶的原作者,因为那会与祂的圣洁本性矛盾。
  2. 雅1:13-14——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
    • 教导:神「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试探来自人「自己的私欲」。
    • 推论:罪恶不是源于神,而源于受造物自己的意志,神不是罪恶的原因或煽动者。神的护理性许可并非道德促成,神预定允许罪恶发生以达成更大的善,但祂的预旨方式是撤回约束性恩典,而非积极煽动。
  3. 约壹1:5——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 教导:神是「光」,「毫无黑暗」。
    • 推论:罪恶(「黑暗」)与神的本性(「光」)完全对立,神不可能产生、煽动或喜悦罪恶。
  4. 哈1:13——祢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奸恶;行诡诈的,祢为何看着不理呢?恶人吞灭比自己公义的,祢为何静默不语呢?
    • 教导:神的眼目「清洁」,祂在护理中「看着」罪恶,但在道德上绝不赞同,所以「不看邪僻,不看奸恶」。
    • 推论:虽然神允许罪恶在祂的护理中发生,但祂并不赞同或喜悦罪恶。祂允许罪恶的存在,是为了更大的善和祂自己的荣耀,但祂自己不是罪恶的原因。

经文组合3:神的预旨与人类意志的真实性并存

  通过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的预旨没有取消人的意志自由或责任:神「没有对受造物的意志施加暴力,第二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并没有被剥夺,反倒被确立了」。

  1. 徒2:23——祂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借着无法之人的手,把祂钉在十字架上,杀了。
    • 展示:基督的死既是「神的定旨先见」所预定的,又是人「借着无法之人的手」主动做成的。
    • 推论:神的预定和人的自由选择同时真实。神预定了事件的发生,但人仍是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并要为此负责。神的预旨没有消除人的责任。
  2. 太17:12——只是我告诉你们,以利亚已经来了,人却不认识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将要这样受他们的害。
    • 展示:以利亚(施洗约翰)的遭遇和基督的受难都是预言中的,但人是「任意待他」。
    • 推论:神的预定与人自愿行为并存。人按自己的意志「任意」行事,神却使这些行为成就祂的旨意。
  3. 徒4:27-28——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祢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祢手和祢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
    • 展示:希律、彼拉多等人的行为既是他们自己的决定(「要攻打」),又「成就」神「所预定必有的事」。
    • 推论:神的预定和人的意志决定并不矛盾,人真实地按自己的动机行事,同时神的预旨也得以成就。
  4. 约19:11——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 展示:彼拉多「从上头赐给」的权柄是源于神的主权,但「把我交给你的那人」仍然有「罪」(人的责任)。
    • 推论: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并不矛盾,神的预旨确立了人行为的可能性,但人仍需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5. 箴16:33——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
    • 教导:看似完全随机的抽签,其结果也由神决定。
    • 推论:即使是「偶然性」的事件,在神的预旨中也是确定的。但这并不否定其对人而言的偶然性和第二因的真实性。对人而言是偶然,对神而言是预定。

常见谬误

  1. 宿命论:认为一切都由不可抗拒的命运决定,人的选择和努力无意义,否定人的真实意志和责任。如希腊哲学的命运观、伊斯兰教的严格宿命论。
  2. 哲学决定论:主张所有事件都由先前原因机械地决定,否定意志的自由性和道德责任。如唯物主义、行为主义心理学。
  3. 开放神论:为保护人的自由意志,否定神对未来的确定性认识,主张神的计划会随人的选择改变,否定神预旨的永恒性和不变性。
  4. 亚米念主义:否定无条件预定,认为神的预旨以预见人的信心为条件,使神的预旨依赖人的选择,削弱神主权的绝对性。这是过度强调人的自由意志,使人的选择成为终极决定因素。
  5. 超加尔文主义:错误地使神成为罪恶的直接原因,否定人的真实意志和责任,混淆了「预定」与「强制」。如认为「神预定人犯罪」等同于「神强迫人犯罪」。
  6. 削弱神对历史事件主权预定的体系:如:二元论为解释罪恶的存在,设立与神对立的恶的原则或存在,否定神对万事的主权;过程神学否定神的预旨,认为神与世界相互依赖、共同演化,神不预先知道或决定未来;新正统神学否定神对具体历史事件的预旨,将神的主权限制在存在性的相遇中。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神学生在讨论中说:「虽然圣经用预定这个词,但我们不应理解为神在永恒里就决定了一切细节。神更像一位大师级的即兴演奏家,祂有一个大致的主题(比如让基督成为中心),但具体的旋律走向会根据我们的选择实时调整。如果神真的预先决定了所有事,那就意味着神在创世之前就预定了犹大的背叛,这不是使神成为罪恶的原作者吗?更合理的解释是:神知道各种可能性,祂有能力应对任何情况,但具体会发生什么,要等人类自由选择之后才确定。这样既保护了神的良善(祂不预定罪恶),也尊重了人的自由。」
    【信条分析】这体现了开放神论的核心错误,试图通过否定预旨的永恒性和全面性来「保护」神的良善和人的自由。信条明确宣告神「在永恒里按祂自己旨意中至为智慧、至为圣洁的计划,自由不变地决定了一切将要发生的事」,没有例外,「在永恒里」表明不是在时间中的应对,「不变」表明不随受造物改变。该观点削弱神的全知和主权,使神依赖受造物,误解「罪恶的原作者」问题。信条澄清「神既不是罪恶的原作者,也没有对受造物的意志施加暴力,第二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并没有被剥夺,反倒被确立了」。神预定允许罪恶发生,但方式是撤回约束性恩典、任由人按自己败坏的意志行事,而非积极煽动罪恶。这种「精致的模糊」虽然听起来既敬虔又合理,实际上摧毁了救恩的确定性。
  2. 【案例描述】某青年团契讨论时,一位大学生分享:「我觉得神预定的不是具体哪些人得救,而是预定了一个救恩名额的范围——比如说1000-1500人之间。具体最终有多少人得救,取决于教会的宣教力度和信徒的祷告热情。神给了我们一个弹性空间,让我们可以通过努力冲击更高的数字。这样既保证了神的主权(祂设定了范围),又给了我们参与的意义(我们可以影响最终数字)。否则,如果人数完全固定,我们的宣教和祷告还有什么意义呢?」
    【信条分析】这是对神预旨不变性的误解。信条第一节明确宣告,神是「自由不变地决定了一切将要发生的事」。该观点认为预定是一个弹性范围或动态数字,实际上否定了神预旨的确定性与全备性。如果神的计划会随人的努力而改变,那么神就不再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绝对主权者。
  3. 【案例描述】在一次关于苦难的辅导中,有人说:「神只是允许了坏事的发生,祂并没有预定它。预定只针对好的事情,坏的事情只是神在尊重人的自由意志时不得不接受的副作用。」
    【信条分析】信条教导神决定了「一切将要发生的事」,包括了人类视角下的坏事或意外。若坏事是神不得不接受的副作用,神就不再是全能的统管者,邪恶便成了独立于神旨意之外的某种力量。信条强调神「不是罪恶的原作者」,这意味着神预定恶事的发生(如约瑟被卖、基督受难),是通过智慧的计划以主权许可其发生,并使其服务于至高的善,而非积极地煽动或产生罪恶。信条指出神的预定「没有对受造物的意志施加暴力」,反而确立了第二因。坏事的发生源于受造物真实的意志选择,人需为其道德后果负责,但这整个过程都在神圣洁、智慧的永恒计划之内,而非失控的悲剧。
  4. 案例描述】9年级某同学正面临期末考试,他对朋友说:「如果神已经预定了我会拿A还是拿C,那我复不复习根本不重要。如果祂预定我考好,我睡觉也能过;如果祂预定我考砸,我熬夜也没用。所以,预定论可以让我躺平了。」
    【信条分析】该同学误解了「第二因」。信条教导神的预旨并不剥夺第二因,反而「确立了」它。在神的计划中,祂预定结果(考试成绩),也预定了达成结果的手段(努力学习)。把预旨当作逃避责任的借口,实际上是把神当作了迷信的命运,会导致青少年在生活、学业和成圣上变得懒散,忘记了神呼召我们在祂预定的秩序中勤勉尽责。

二、虽然神知道在任何假设的条件下可能或可以发生的事(撒上23:11-12;太11:21,23),但祂预定任何事,并非因为祂预见它,或预见在这些条件下必会发生(罗9:11,13,16,18)。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神的预知与预定的关系。神拥有假设性知识(Counterfactuals),但神的预定不依赖于对未来的预见,而是出于祂主权的旨意。目的是排除亚米念主义的「预见信心说」,确立预定的绝对性和无条件性。

经文组合1:神拥有假设性知识

  通过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知道在任何假设的条件下可能或可以发生的事」。

  1. 撒上23:11-12——基伊拉人将我交在扫罗手里不交?扫罗照着祢仆人所听的话下来不下来?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求祢指示仆人!」耶和华说:「扫罗必下来。」大卫又说:「基伊拉人将我和跟随我的人交在扫罗手里不交?」耶和华说:「必交出来。」
    • 展示:神知道「如果大卫留在基伊拉」会发生什么,虽然这事实际上没有发生。
    • 推论:神不但知道实际将会发生的事,而且知道在任何假设条件下可能发生的事。神并不是单单地看到扫罗会做什么,祂定旨如果大卫留下,扫罗就会下来;祂定旨大卫听到扫罗要做的事就会离开基伊拉,又定旨扫罗会改变主意。神的假设性知识不是通过观察可能的世界获得的「中间知识」(middle knowledge),而是源于祂预定了所有假设条件下的结果。
  2. 太11:21,23——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迦百农啊,你已经升到天上,将来必坠落阴间;因为在你那里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所多玛,它还可以存到今日。
    • 展示:基督知道「如果这些异能行在推罗、西顿、所多玛」会发生什么,虽然这些事没有实际发生。
    • 推论:神知道所有可能的假设情况及其结果,但这种假设性知识并非预定的基础。神知道一切可能之事,不需要通过观察受造界来获得这些本性知识(natural knowledge);但祂以主权决定哪一个可能性成为现实(预旨),并因此产生确知实际未来之事的自由知识(free knowledge)。唯有神的主权旨意才是预定的唯一基础。这有力地否定了「神是因为预见人的选择才进行预定」的逻辑倒置,确立了神预旨的绝对独立性。

经文组合2:神的预定不依赖预见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预定任何事,并非因为祂预见它,或预见在这些条件下必会发生」。

  1. 罗9:11——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 教导:神的拣选在「善恶还没有做出来」之前就已经决定,「不在乎人的行为」。
    • 推论:神的预定不依赖于预见人的行为或选择,若神因预见人的信心或善行而拣选,那么拣选就「在乎人的行为」了,这与保罗的明确教导矛盾。
  2. 罗9:13——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 教导:神在雅各和以扫出生前就爱雅各、恶以扫(这里「恶」指不拣选)。
    • 推论:神的拣选完全出于祂主权的旨意,不是基于预见两人的行为或信心。
  3. 罗9:16——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 教导:得救不在乎人的意志,也不在乎人的努力,「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 推论:神的拣选不依赖人的意志或行为,包括不依赖预见的意志或行为。若神因预见人的信心而拣选,那就「在乎那定意的」了。若神根据预见的「人在某条件下会如何选择」来决定创造哪个可能的世界,那么「那定意的」就成了终极原因,这与保罗的论证直接矛盾。
  4. 罗9:18——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 教导:神怜悯谁、要谁刚硬,完全出于祂的主权。
    • 推论:神的预定是祂主权旨意的表达,不依赖于任何外在条件,包括预见的信心或不信。

常见谬误

  1. 亚米念主义:认为神预见谁会相信,就拣选谁,使拣选依赖于人的信心,否定拣选的无条件性和神主权的绝对性。如卫斯理、芬尼的神学。
  2. 莫林纳主义(Molinism):认为神根据预见在某条件下人会如何选择,来决定创造哪个可能的世界,从而使神的预定依赖于对人自由选择的预见。这是天主教和一些福音派学者试图调和神主权与人自由的方案,实际上使神的主权依赖于人的选择。问题不在于神是否拥有中间知识(Middle Knowledge),而在于将这知识作为预定的基础,颠倒了预旨的逻辑优先性。
  3. 开放神论:否定神能预见假设条件下的可能结果,或对未来自由选择的确定性认识,更否定神的预定。
  4. 半伯拉纠主义:认为人可以主动迈出信心的第一步,然后神回应人的信心施恩,使救恩依赖人的主动。
  5. 主流经院天主教:虽然承认恩典的优先性,但认为神预见谁会配合恩典、积累功德,就拣选谁得救,使最终的拣选依赖人的行为。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教会领袖说:「神之所以拣选某些人,是因为祂作为全知的神,透视了未来的时间轴,看到了哪些人在面对福音时会表现出更柔软的心,或者预见到谁会最终坚持到底。神是根据这些预见到的『信心的萌芽』来决定谁进入天国的名单。」
    【信条分析】这是典型的「预见信心说」(亚米念主义)。这种观点将拣选的终极原因从神转到了人身上,使恩典变成了对人优点的奖励。如果拣选基于人的反应,那么人就有理由自夸。这破坏了唯独恩典的基石,让得救的确据建立在人那多变的「柔软的心」上,而非神不改变的旨意。
  2. 【案例描述】某种神学观点认为:「神预定了所有『可能的世界』。祂看遍了每一个可能性,最后选择创造了一个『祂预见到能够产生最多信徒』的世界。在这个意义上,神的计划确实取决于祂对人自由选择的认知。」
    【信条分析】这是「莫林纳主义」(Molinism)或「中间知识」的变体。它试图让神的主权服从于「人如何选择」的假设。信条明确指出,神预定任何事,「并非因为祂预见它」。这种观点削弱了神作为造物主的绝对自由,使神成了一个风险评估员,最终将受造物置于决定性的地位。
  3. 【案例描述】一个平信徒在分享中说:「我觉得神拣选我,是因为祂看到了我身上有潜力,或者祂知道我如果不信主会变得非常邪恶,所以祂特意拣选了我来通过我做更大的事。」
    【信条分析】这种说法试图在神之外寻找拣选的理由,将其归因于受造物中的某种潜质。信条强调拣选「并非因为预见到……受造物中的任何其他事物」。这种思维会诱发属灵的骄傲,让信徒觉得自己在本质上比非信徒更有价值,从而丧失了真正的谦卑。
  4. 案例描述】8年级某同学觉得自己在学校很受欢迎,学习也好。她想:「神选我进祂的国,大概是因为我比较阳光,以后能带更多同学去教会。如果我是那个性格古怪、没朋友的loser,神可能就不会这么优先考虑我了。」
    【信条分析】该同学把神的拣选看作是某种「招募」。信条教导预定「不在乎人的行为」。这种「条件式拣选」的思维会将福音变成一种「精英主义」。如果她遇到挫折、失去魅力,信仰根基就会动摇,因为她认为神的爱是基于自己的表现和潜力。她需要理解,神拣选她完全是出于祂主权的爱,而不是因为她有什么是神所「需要」的。

三、按照神的旨意,为了彰显祂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被预定得永生(提前5:21;犹6;太25:31,41),而其余被注定受永死(弗1:5-6;罗9:22-23;箴16:4)。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无条件的拣选之一:拣选和撇弃的双重预定。神以主权拣选一些人和天使得救,也以主权撇弃其余人受当得的刑罚。双重预定在结果上成立,但在方式上不对称。目的是确立预定的普遍性(包括天使和人类)和双重性(拣选与撇弃),排除普救论和半拣选论。

经文组合1:神对天使和人的双重预定

  通过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对天使和人的双重预定:「有些人和天使被预定得永生,而其余被注定受永死」

  1. 提前5:21——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成见,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 展示:存在「蒙拣选的天使」。
    • 推论:既然有「蒙拣选」的天使,就表明神预定了某些天使得永生。相对地,未蒙拣选的天使就是堕落的天使(魔鬼及其使者)。
  2. 犹6——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
    • 展示:某些天使「离开自己住处」,被「永远拘留」等候「审判」。
    • 推论:这些堕落天使的永刑是确定的,神并未为他们预备救赎,这显示神的预定也包括对天使的撇弃。
  3. 太25:31,41——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
    • 展示:基督将人分为两类,右边的承受永生,左边的「被咒诅的人」进入「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
    • 推论:永火是「预备」的,不是偶然产生的;神预定了恶人的最终结局,正如祂预定了义人的结局。

经文组合2:双重预定是为了彰显神的荣耀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双重预定的目的是:「按照神的旨意,为了彰显祂的荣耀

  1. 弗1:5-6——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
    • 教导:神「预定我们」得儿子名分,目的是「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
    • 推论:拣选的目的是彰显神恩典的荣耀。
  2. 罗9:22-23——倘若神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
    • 教导:存在两类人:「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和「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神对前者「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对后者「彰显祂丰盛的荣耀」。「预备遭毁灭」原文是完成被动分词,可理解为「自我预备」或「被他们自己的罪预备」,与「蒙怜悯、早预备」(神主动预备)形成对比。
    • 推论:神积极地施行恩典,拣选一些人得救(他们本该灭亡,但「蒙怜悯」);消极地撤回恩典,撇弃其余人受当得的刑罚(因他们的罪「可怒」),方式上并不对称。拣选和撇弃都是为了彰显神的荣耀——在得救者身上彰显恩典的荣耀,在灭亡者身上彰显公义的荣耀。
  3. 箴16:4——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
    • 教导:神造万物「各适其用」,即使恶人的存在也在神的预旨中有其目的(「祸患的日子」)。
    • 推论:这里并非说神创造人是为使其犯罪,而是说神在预旨中决定如何使用已经堕落的人,以彰显祂的公义。

常见谬误

  1. 普救论:认为最终所有人(甚至魔鬼)都会得救,否定双重预定和永刑的真实性。如俄利根、士莱马赫、巴特(某种意义上)。
  2. 单重预定论:只承认神积极拣选一些人得救,但否定神预定其余人灭亡,认为后者只是神的「消极放弃」而非「预定」。这模糊了神主权的完全性。这种观点(如某些路德宗)虽然承认结果上的双重性,但拒绝承认神对撇弃的预定性,只称之为「预知」或「许可」,模糊了神主权的完全性,与罗9:22「多多忍耐宽容」的目的性语言不符。
  3. 亚米念主义:认为预定是有条件的,基于预见的信心,否定无条件拣选和撇弃。
  4. 超加尔文主义/平等终极论(equal ultimacy):错误地认为神预定拣选和预定撇弃在方式上是对称的,即神积极推动人犯罪以致灭亡,就像祂积极推动选民得救一样。这使神成为罪恶的作者。
  5. 开放神论:完全否定预定,认为神不预知也不预定人的最终结局。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神学家主张:「我们应当只谈论神对救恩的预定,而不应谈论对毁灭的预定。神的旨意是单向的,祂只想把所有人拉向祂。所谓的永死,并非神的定旨,而是神在追求人类的过程中,面对某些人终极拒绝时的一种被动退让。神从未预定过任何一个灵魂进入地狱,地狱只是神旨意无法覆盖的无信号区。」
    【信条分析】这种说法试图通过取消双重预定来美化神的形象,实际上削弱了神的主权。信条明确指出有人被预定得永生,有人被预定受永死。如果地狱是神无法覆盖的无信号区,那么神就不是宇宙的主。这会导致信徒认为邪恶的力量在某种程度上能摆脱神的掌管,从而在面对黑暗势力时产生恐惧。
  2. 【案例描述】某灵修号发文称:「预定并不是关于谁去天堂谁去地狱的名单,而是关于神对全人类的一份爱的意向书。神预定的是基督这个得救的途径。只要在这个途径里,你就是被预定的。神并没有预定特定的乘客,而是预定了一辆大巴。这辆大巴向所有人开放,谁上了这辆大巴,谁就能被拉进天国。」
    【信条分析】这是将位格性的预定偷换为功能性的预定。信条引证经文(如罗9章)说明预定是针对具体位格的(雅各和以扫)。如果预定只是方案(大巴),那么救恩的最终成全取决于人的加入,而非神的拣选。这种错误会让信徒在信仰中感到漂泊,因为救恩的基础从神永恒的爱变成了人多变的决定。
  3. 【案例描述】一位牧师说:「谈论预定受永死是缺乏爱心的。我们要相信神在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美好的计划。虽然圣经提到了预定,但那主要是为了给受苦的信徒提供心理安慰。我们不应把预定看作是终极的裁决,而应看作是神对每个人未来潜能的一种神圣祝福,这种祝福在本质上是普世的。」
    【信条分析】这种「精致的模糊」抹杀了神的公义属性。信条强调预定的目的是「为了彰显祂的荣耀」(包括恩典和公义的荣耀)。如果否定永死的预定,就会导致普救论的产生,使福音失去紧迫感。信徒会觉得犯罪与否、信与不信最终都一样,这种心态会彻底腐蚀信徒的敬虔生活和传福音的动力。
  4. 【案例描述】11年级某同学在学校的社团里听到一个说法:「如果神预定了有些人得永生,有些人受永死,那祂就像一个在游戏后台乱改数据的程序员,这不公平。所以,更合理的解释应该是,神只是个旁观的系统管理员,祂给每个人发了同样的初始装备,谁能通关全看自己。神不预定结果,祂只负责管理整个系统正常运行。
    【信条分析】该同学试图用「公平」的假象来否定神的主权。信条教导他,神对选民和弃民的定旨是祂绝对权力的行使。如果神只是旁观的系统管理员,那么信徒在面对生活中的巨大苦难或诱惑时,就没有任何超然的依靠。神对救恩的预定确保了救恩的确定性,不是因为他玩游戏的技术好,而是因为神定意爱他。这种确定性才是他在竞争激烈的校园中获得平安的唯一来源。

四、这些天使和人类,都在独特不变的设计下被如此预定或注定;他们的数目是如此确定和明确,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约13:18;提后2:19;约10:14-16,27-28;17:2,6,9-12)。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无条件的拣选之二:预定的确定性和明确性。神的预定不是笼统的、模糊的或可变的,而是针对具体个体的、确定的、不可更改的。被拣选者的数目是固定的,不会增减。目的是确立拣选的个体性和确定性,排除拣选的不确定性或可变性。

经文组合1:预定的个体性和确定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预定具体的个人,而非笼统的群体:「这些天使和人类,都在独特不变的设计下被如此预定或注定」

  1. 约13:18——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
    • 教导:基督「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祂拣选的对象是明确的个人。
    • 推论:拣选不是针对抽象群体或不确定的人,而是针对具体的、可识别的个体。
  2. 提后2:19——然而,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祂的人」;又说:「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
    • 教导:「主认识谁是祂的人」,这认识是确定的,如「坚固的根基」和「印记」。「印记」不仅是认识上的确定性,更是所有权的标记,保证神的选民不会失落(弗1:13-14)。
    • 推论:神对祂所拣选之人有明确的、不可更改的认识,拣选者的身份是确定的。

经文组合2:蒙拣选者数目的确定性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蒙拣选者的数目是确定不变的:「他们的数目是如此确定和明确,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

  1. 约10:14-16——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舍命。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
    • 教导:基督「认识我的羊」,祂「另外有羊」要领来,「要合成一群」。
    • 推论:基督的羊(蒙拣选者)是确定的个体,数目是明确的。所有的羊最终「合成一群」,这群的数目是固定的。
  2. 约10:27-28——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 教导:基督「认识」祂的羊,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
    • 推论:「他们」是确定的群体,不会有任何一个被赐给基督的羊失落,也不会缺少任何一个应当被招聚的羊。最终得救者是一个神已知、被保守的整体。
  3. 约17:2——正如祢曾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祂将永生赐给祢所赐给祂的人。
    • 教导:父将人赐给子,子将永生赐给「他们」。
    • 推论:「祢所赐给祂的人」是确定的群体,数目是明确的。
  4. 约17:6,9-12——祢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祢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祢的,祢将他们赐给我,他们也遵守了祢的道。……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祢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祢的。凡是我的,都是祢的;祢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祢那里去。圣父啊,求祢因祢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祢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
    • 教导:父「赐给」子的人是确定的群体,子为「他们」祈求,保守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
      推论:父所赐给子的人数目是确定的、完整的,一个都不会失落(除了犹大,他从未真正属于这群体),这确定性保证了最终得救者个体和数目的固定。

常见谬误

  1. 亚米念主义/条件拣选论:认为拣选取决于人的回应,因此拣选者的身份和数目可能改变,否定拣选的确定性。
  2. 半伯拉纠主义:认为人可以拒绝或失去恩典,使得最终得救者的数目不确定。
  3. 开放神论:认为神不确定地知道谁会相信,因此无法确定地拣选具体个人。
  4. 天主教的预定论:虽然在某种意义上承认预定,但因为允许「失落恩典」的可能性,使得最终得救者的确定性受到削弱。
  5. 普救论:否定拣选的特定性,认为所有人最终都会得救,消除了拣选与非拣选的区别。
  6. 群体拣选论(Corporate Election):这是当代福音派的流行偏差,认为神只是拣选「教会」这个抽象的群体,而非具体的个人,否定拣选的个体性。这种说法使约17:9「我为他们祈求」失去了意义,罗8:29-30的救恩链条无法应用于任何具体个人,提后2:19「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成了虚假陈述。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教会增长专家说:「虽然神在创世前有预定,但那个名单是动态的。神根据教会在地上的宣教力度和信徒的代祷量,保留了对预定名额进行微调的权力。如果我们更努力地传福音,神可能会把一些原本在名单之外的人挪进来。神的预定是对人类宣教热忱的一种激励机制,而非死板的定数。」
    【信条分析】这将神永恒的旨意置于受造物的行动之下。信条强调蒙预定的人数是「如此确切,以致不可增减」。如果名单是动态的,那么神的预知和定旨就是有误的。这种错误会导致信徒陷入极度的行为焦虑中,认为如果自己少传一个福音,某个人的永恒命运就会因神的改变而改变,这完全剥夺了在基督里的安息。
  2. 【案例描述】某博客评论:「我们要把神的定旨看作是一条宏观的曲线,而非具体的人数。神预定了会有一群人得救,但这群人具体包含谁,是可以根据历史的发展而置换的。这就好比一个大学录取了100人,但这100个名额可以因为候补名单而发生变动。这种灵活性才显明了神主权的自由和对他人的怜悯。」
    【信条分析】这是对「主权自由」的误解。神的自由体现在祂不受任何外在因素影响而拣选,而非体现在祂的反复无常上。信条教导选民是个别地、恒久地被预定的。如果名单可以置换,那么救恩的确据就荡然无存。信徒会永远担心自己是否会被某个表现更好的人从名单上置换下来,使信仰生活变成一场残酷的淘汰赛。
  3. 【案例描述】一位宣教士宣称:「我们不应该关注预定的人数是否固定,因为在神的爱里,固定的人数就是所有人。所谓的不可增减,是指神绝不会让任何一个人失落。预定是神对全人类的集体承诺,祂在不断地扩张天国的疆界,直到名单涵盖每一个灵魂。定数只是古代人对神坚定决心的有限表达。」
    【信条分析】这种说法以爱的名义取消了神的公义和审判。信条明确指出人数是特定且确定的,这暗示了并非所有人都在其中。如果名单无限扩张到所有人,那么圣经中关于窄门和审判的教导就成了谎言。这种精致的模糊会使人轻慢神的审判,导致一种毫无约束的道德生活,最终使人落入虚假的平安。
  4. 【案例描述】12年级某同学正在经历申请季的候补名单(Waitlist)煎熬。他想:「如果天国的名额也是固定的,那神肯定也设了候补名单。也许我现在的敬虔表现能让我从候补转为正式录取。只要我多参加教会的公益活动,神看到名额有空缺,就会把我补进去。天国的名额一定是留给那些在最后关头最努力的人。」
    【信条分析】该同学把救恩看成了大学录取竞争。信条教导他,在神那里没有候补名单,名额从创世之前就是确定的。这意味着他不需要通过表现来竞争名额,因为救恩不是基于竞争,而是基于拣选。如果他认识到定数的确定性,他就能从申请季的焦虑中解脱出来,明白他的永恒归宿不取决于他的课外活动,而取决于神永不改变的慈爱。

五、那些被预定得生命的人,是神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照祂永恒不变的目的、奥秘的计划和祂自己的旨意所喜悦的,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得永远的荣耀(弗1:4,9,11;罗8:28-30;提后1:9;帖前5:9)。这完全是出于神白白的恩典和爱,并非预见到任何信心或善行,或在信心与善行上的坚忍,或是受造物中的任何其他事物,从而作为促使祂拣选的条件或原因(罗9:11,13,15-16;弗2:8-9;1:5,9,11);全都为了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1:6,12)。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无条件的拣选之三:拣选不倚赖于人的条件。神的拣选是在创世之前、在基督里进行的,完全出于神的恩典和主权旨意,不倚赖于预见人的任何条件,目的是荣耀神的恩典。

经文组合1:拣选的永恒性和主权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拣选的永恒性和主权性:「那些被预定得生命的人,是神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照祂永恒不变的目的、奥秘的计划和祂自己的旨意所喜悦的,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得永远的荣耀」

  1. 弗1:4——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 教导:神的拣选是「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进行的。
    • 推论:拣选不是在时间中发生的,而是永恒的预旨;拣选不是抽象的,而是「在基督里」,与基督的救赎工作不可分割。
  2. 弗1:9,11——都是照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祂旨意的奥秘,……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
    • 教导:拣选是照着「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和「祂旨意的奥秘」,是「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在基督里得基业。
    • 推论:拣选源于神自己的旨意和奥秘的计划,不依赖任何外在因素。
  3. 罗8:28-30——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 教导:从「预先所知道」到「预先定下」、「召」、「称义」、「得荣耀」,形成不可分割的救恩链条。
    • 推论:拣选的目的是最终的荣耀。这里的「预知」不是指神单纯地预先知道某些事实,而是指带着拣选、立约之爱的认识(摩3:2;创18:19)。
  4. 提后1:9——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 教导:神的拯救「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万古之先」就「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
    • 推论:拣选完全出于神的旨意和恩典,与人的行为无关。拣选是永恒的、在基督里的。
  5. 帖前5:9——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
    • 教导:神「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
    • 推论:神是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得永远的荣耀。

经文组合2:拣选并非根据预见到人的条件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拣选并非根据预见到人的条件:「这完全是出于神白白的恩典和爱,并非预见到任何信心或善行,或在信心与善行上的坚忍,或是受造物中的任何其他事物,从而作为促使祂拣选的条件或原因」

  1. 罗9:11——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 教导:神的拣选「不在乎人的行为」,在行为产生之前就已决定。
    • 推论:拣选不依赖于预见的行为。
  2. 罗9:13,15-16——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因祂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 教导:神的拣选完全出于祂的主权,「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
    • 推论:拣选不倚赖于人的意志(「定意」)或努力(「奔跑」),因此也不倚赖于预见到人在信心与善行上的坚忍。
  3. 弗2:8-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 教导:得救的恩典和信心都「不是出于自己」、「也不是出于行为」。
    • 推论:救恩的每个方面、包括信心本身都是神的恩赐,不倚赖于预见到人的任何贡献。
  4. 弗1:5,9,11——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都是照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祂旨意的奥秘,……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
    • 教导:拣选是「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照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
    • 推论:拣选的原因完全是出于神自己白白的恩典和爱,不倚赖于预见到受造物中的任何事物可以作为条件和原因。

经文组合3:拣选的目的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拣选的目的:「全都为了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

  1. 弗1:6,12——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叫祂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
    • 教导:拣选的目的是「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叫祂的荣耀」可以得着称赞。
    • 推论:拣选不是围绕人,而是围绕神;不是为了人的荣耀或功劳,而是为了彰显神恩典的荣耀。如果拣选依赖人的信心或行为,就不能唯独彰显神的荣耀,违背了拣选的目的。

常见谬误

  1. 亚米念主义/预见信心论:认为神预见谁会相信,就拣选谁,使拣选依赖于人的信心,否定拣选的无条件性。这是当代福音派中最流行的观点。
  2. 半伯拉纠主义:认为人可以主动迈向神,神回应人的主动施恩,使拣选依赖人的首先行动。
  3. 天主教的预定论:虽然承认预定,但强调人的合作和功德,使得拣选的有效性依赖人的回应。
  4. 新正统神学:否定个体拣选,认为拣选只是「在基督里」的普遍性拣选。巴特把所有人都看作 在基督里被拣选又被弃绝,需要通过信心「实现」拣选,这实际上否定了拣选的确定性和有效性,使拣选依赖人的回应。
  5. 莫林纳主义:认为神根据预见在某条件下人会如何选择来拣选,使拣选依赖于人的假设性选择。
  6. 超加尔文主义:忽视「在基督里」的拣选,将拣选视为与基督救赎工作无关的抽象法令。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青年牧师在讲座中说:「神就像一位最高明的星探,祂站在永恒的制高点,俯瞰整个人类历史。祂预先看到了哪些人在面对福音时会心软,哪些人会坚持追求真理。基于这种『预见的信心和忠诚』,神决定了谁是祂的选民。神的预定是对我们未来选择的尊重和确认,祂绝不会强加旨意给那些祂预见不会信的人。」
    【信条分析】这种说法属于典型的「预见信心论」(亚米念主义错误),混淆了神的「预知」与「预定」。信条明确指出拣选「并非由于预见信心、善行……或受造物中任何其他事情作为其条件或原因」。如果拣选基于人的预见表现,那么救恩的最终根源就在于人而非神,神就成了被动的观察者。这种「精致的模糊」抹杀了恩典的绝对性,会导致信徒在软弱时怀疑救恩(因为信心变了),在刚强时归功于己。
  2. 【案例描述】某灵修作家写道:「神在创世之前,根据祂对每个人潜力的深刻洞察,拣选了那些更具有圣洁潜质、更能为祂作荣美见证的人。这就好比一个园丁在播种前,就知道哪些种子更有生命力。神拣选我们,是因为祂在我们要行出的善行中看到了祂自己的影子,这种拣选是对我们灵魂内在价值的圣洁回应。」
    【信条分析】该观点将「预见善行」作为拣选的基础,违背了信条关于「出于祂纯粹自由的恩典和爱心」的教导。信条强调拣选「并非由于预见……善行」。如果神是因为人的潜力而拣选,那么这种拣选就是一种「应得的奖励」,而非「白白的恩典」。这种错误会导致信徒陷入自义,认为自己比未信者更具「内在价值」,从而产生属灵的精英主义。
  3. 【案例描述】某神学讨论会上有人主张:「预定其实是神的一种『圣洁的直觉』。虽然祂不看具体的行为,但祂会选择那些在本质上更倾向于渴求光的人。这既不是基于律法的功德,也不是完全随机的抛硬币。神的拣选是基于祂对人类本性的普遍慈爱,结合了祂对特定个体生命轨迹中那次关键回转的预见。」
    【信条分析】这是在恩典论中掺杂了人本主义的折衷主义。它试图在神的旨意和人的倾向之间建立某种因果关联。但信条宣告拣选是完全按照神自己旨意中奥秘的计划和美意。任何将受造物中的因素(即使是倾向)作为拣选条件的说法,都削弱了神主权的自由。这会引导信徒去研究自己的「本质倾向」而非仰望基督的功劳,从而失去得救的确据。
  4. 案例描述】10年级某同学在AP课程和校队选拔中都压力巨大。他想:「我在学校被选入精英班是因为我GPA高,被选入篮球队是因为我球技好。我想神拣选我去天堂,肯定也是因为我比那些抽烟、逃课的同学表现得更像个『基督徒小孩』。神肯定是预见了我每周日都会去教会服事,觉得我这颗种子不错,才把我列入名单的。」
    【信条分析】该同学将世俗社会的「绩效主义」套用在了救恩上。信条教导他,神拣选他不是因为他比别人更好或更有表现力,而是全然出于神主权的爱。如果他认为拣选是基于自己的表现,就会在压力大时把神当作严厉的监考官,而非慈爱的父。他需要明白,他能去教会服事是他被拣选的结果而非原因,这样他才能在优秀的表现中保持谦卑,在失败中不至绝望。

六、神既已命定选民得荣耀,就按祂旨意中永恒、且至为自由的目的,预先定下达成此目的的一切方法(彼前1:2;弗2:10;帖后2:13)。因此,虽然那些被拣选者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救赎(帖前5:9-10;多2:14),借着祂的灵在所定的时候运行,有效地呼召他们归信基督;得以称义、得着名分、成圣(罗8:30;弗1:5;帖后2:13),并因信蒙祂能力保守,以致得救(彼前1:5)。除被拣选的人,没有任何其他人被基督救赎、被有效呼召、得以称义、得着名分、成圣、得救(约10:14-15,26;6:64-65;罗8:28-39;约8:47;17:9;约壹2:19)。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神同时预定了目的和方法,限定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或明确的救赎(Definite / Particular Atonement)。神不仅预定了拣选的目的(得荣耀),也预定达成目的的一切方法(救赎、有效呼召、称义、得名分、成圣、蒙保守)。拣选是限定的,只有被拣选的人才能得救,确保救恩的有效性和确定性。

经文组合1:神同时预定目的和方法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同时预定了拣选的目的和达成目的的方法:「神既已命定选民得荣耀,就按祂旨意中永恒、且至为自由的目的,预先定下达成此目的的一切方法」。

  1. 彼前1:2——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借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祂血所洒的人。愿恩惠、平安多多地加给你们。
    • 教导:信徒「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然后「借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祂血所洒」。
    • 推论:神不但预定了谁被拣选,也预定了被拣选者将成圣、顺服基督。
  2. 弗2:10——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 教导:信徒是神在基督耶稣里的「工作」,「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 推论:神不但预定了选民得救,也预定了选民得救后当行的善行。
  3. 帖后2:13——主所爱的弟兄们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神;因为祂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
    • 教导:神「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
    • 推论:神不但预定了拣选,也预定了达成拣选的方法:信真道、被圣灵感动、成圣、得救。

经文组合2:被拣选者必被基督救赎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被拣选者必然被基督救赎:「虽然那些被拣选者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救赎」。

  1. 帖前5:9-10——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祂替我们死,叫我们无论醒着,睡着,都与祂同活。
    • 教导:神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基督「替我们死」。
    • 推论:被拣选者必然经历基督代死的救赎。
  2. 多2:14——祂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
    • 教导:基督为我们舍己,要赎我们、洁净我们」。
    • 推论:被拣选者必然经历基督的救赎和洁净。

经文组合3:被拣选者必经历有效呼召、称义、得名分、成圣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被拣选者必然经历的过程:「借着祂的灵在所定的时候运行,有效地呼召他们归信基督;得以称义、得着名分、成圣」。

  1. 罗8:30——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 教导:从预定、呼召、称义到得荣耀的救恩链条。
    • 推论:被拣选者必然经历有效呼召、称义和得荣耀,神预定了整个过程。
  2. 弗1:5——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 教导:神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
    • 推论:被拣选者必然经历得名分。
  3. 帖后2:13——主所爱的弟兄们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神;因为祂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
    • 教导:拣选的人「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
    • 推论:被拣选者必然经历成圣。

经文组合4:被拣选者必蒙保守到底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被拣选者必然蒙神保守到底:因信蒙祂能力保守,以致得救」。

  1. 彼前1:5——你们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
    • 教导:信徒「蒙神能力保守」,「必能得着」救恩。
    • 推论:被拣选者必然经历神的保守。神不仅拣选人,也保守他们到底,确保最终的得救。

经文组合5:救恩的限定性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救恩只临到被拣选的人:「除被拣选的人,没有任何其他人被基督救赎、被有效呼召、得以称义、得着名分、成圣、得救」。

  1. 约10:14-15,26——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舍命。……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
    • 教导:基督「为羊舍命」,不信的人「不是我的羊」。
    • 推论:基督的救赎是为「羊」(选民),不是为所有人,不是羊的人不会因信得救。
  2. 约6:64-65——「只是你们中间有不信的人。」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不信祂,谁要卖祂。耶稣又说:「所以我对你们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
    • 教导:「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
    • 推论:到基督面前(得救)需要父的「恩赐」,这恩赐不是给所有人的,而是给特定的被拣选者的。
  3. 罗8:28-39——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 教导:「按祂旨意被召的人」无法与神的爱隔绝,任何事物都不能使他们与神隔绝。32节「为我们众人舍了」的「我们众人」,在28-39节的上下文中明确是指「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神所拣选的人」,而非全人类。
    • 推论:被拣选的人必然得救,并得蒙保守到底,这保证只属于限定的被拣选者。
  4. 约8:47——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
    • 教导:「出于神的」听神的话,「不是出于神」的不听。
    • 推论:能听从神话语、得救的是「出于神的」被拣选者,其余的不会听神的话,所以也不能得救。
  5. 约17:9——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祢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祢的。
    • 教导:基督为父「所赐给我的人」祈求,「不为世人祈求」。
    • 推论:基督的代求和救赎都是限定的,只为神所赐的人,而不是为所有的人。
  6. 约壹2:19——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 教导:真正属我们的「必仍旧与我们同在」,离开的「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 推论:真选民必然坚忍到底,那些最终离弃的从来不是真正的选民,救恩只属于被拣选者。

常见谬误

  1. 亚米念主义:认为基督为所有人死,救恩是否有效取决于人的回应,否定救赎的限定性和有效性。但若基督为所有人的罪付了赎价,那么所有人的罪债都已付清,为何神还要定罪不信者?这导致「双重支付」(double payment)的不公义。
  2. 天主教:认为人可以通过圣礼获得恩典,但可能失去恩典,使得救恩的有效性依赖人的合作。
  3. 半伯拉纠主义:认为人可以抗拒恩典,使得拣选不能保证最终得救。
  4. 自由派神学:否定替代性救赎,认为基督的死只是道德榜样,没有特定的救赎对象。
  5. 普救论:认为最终所有人都会得救,否定救恩的限定性。
  6. 四点加尔文主义:接受无条件拣选和不可抗拒的恩典,但否定限定的救赎,认为基督为所有人死。这种观点导致预定的目的与方法脱节——若基督为所有人死,但只有选民得救,则神对非选民有矛盾的旨意(既要他们得救又不拣选他们),基督为非选民的死毫无功效。因此,若承认无条件拣选和不可抗拒的恩典,必然导致限定的救赎。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热衷传福音的同工说:「神确实预定了选民,但具体的信主过程是充满变数的。神只定了『终点』(得救),至于『路线』(是否读经、是否受洗、是否追求圣洁)则完全取决于选民的自由发挥。这就好比神买了机票,但你能不能登机、路上会不会掉队,全看你个人的主观能动性。预定只是一个宏观的意向,细节由人填补。」
    【信条分析】这割裂了预定的「目的」与「方法」。信条明确指出神「预定了达到目的的一切方法」。神不仅预定了谁得救,也预定了那人会听到福音、会悔改、会被保守到底。这种「精致的模糊」让信徒觉得救恩的过程充满了不确定的危机,将「保守」的责任从神手中转移到了脆弱的人身上,剥夺了信徒在救恩过程中的安全感。
  2. 【案例描述】在一次辩论中,有人主张:「虽然只有部分人被称为选民,但神赐下的『救赎之恩』(如称义、成圣的动力)是普遍散播给所有人的。差别仅在于,选民最终坚持到了最后,而其他人中途放弃了。圣灵在每个人心中都有同等的工作,并没有所谓的『唯独给予选民』的特殊恩典。救恩的方法就像地铁,谁都可以上车,只是选民坐到了终点。」
    【信条分析】这种观点否定了救赎恩典的「限定性」和「有效性」。信条强调:「除被拣选的人,没有任何其他人被基督救赎、被有效呼召、得以称义、得着名分、成圣、得救」。如果恩典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那么最终的区别就在于人的意志,这再次回到了人本主义,淡化了圣灵对选民「不可抗拒」的特殊爱,使救恩成了一种概率游戏。
  3. 【案例描述】某灵修导师教导说:「不要太在意你是否被拣选,因为神的方法是动态的。虽然基督为选民死了,但祂那充满能力的生命也部分地进入了那些未被拣选但表现敬虔的人心中。即便你不是名单上的选民,你也可以通过模仿选民的生活方式(成圣的过程)来获得某种程度的『次等救赎』。神的方法是开放给所有追求者的,并不存在绝对的界限。」
    【信条分析】这是一种虚假的安慰,模糊了选民与非选民的本质界限。信条坚称救赎的方法(呼召、称义、成圣)是神定旨中连贯的整体,且「唯独给予选民」。这种错误说法诱导人依靠「模仿圣徒」这种行为(律法)来获取安全感,而非依靠基督的代赎,其后果是让人在虚假的盼望中走向灭亡,并否定了基督代赎的特定功效。
  4. 【案例描述】12年级某同学在营会中听到「预定」后,变得非常消极:「既然神已经预定了我最终会上天堂,那我现在的属灵生活就像是在玩一个已经通关的游戏。我是否祷告、是否读经、是否在学校拒绝派对里的诱惑,其实都无所谓,因为终点已经锁定了。神的方法只是形式,只要我是选民,即便我放纵生活,最后那一刻祂也得把我拉进去。」
    【信条分析】该同学陷入了「反律法主义」的误区,她错误地将「预定的目的」与「预定的方法」拆开了。信条告诉她,神若预定了她得救,就必然预定了她会藉着圣灵的工作,在适当时期蒙有效呼召,并通过信心成圣。如果不追求成圣、不依靠神的方法,就无法证明自己是选民。她的祷告和抵挡诱惑本身就是神预定之计划的一部分,是通往荣耀的必经之路,而非可有可无的装饰。

七、至于其余的人类,神乐意按照祂自己旨意中不可测度的计划,随己意给予或不给怜悯——也就是为了祂在受造物之上权能的荣耀,撇弃他们,并命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辱、遭忿怒,使祂荣耀的公义得着称赞(太11:25-26;罗9:17-18,21-22;犹4;彼前2:8;提后2:19-20)。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撇弃论(Reprobation)。神以主权撇弃其余的人,不赐给他们恩典,命定他们因自己的罪受刑罚,为要彰显祂公义的荣耀。这并非神强迫他们犯罪,而是神决定不施怜悯,任由他们在罪中。目的是确立神主权的绝对性和神对待罪人的不同方式,排除普遍救赎的观念。

经文组合1:神以主权给予或不给怜悯,以彰显祂的权能和公义的荣耀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有权根据祂的旨意施恩或不施恩,以彰显祂的权能和公义。

  1. 太11:25-26——那时,耶稣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祢!因为祢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祢的美意本是如此。」
    • 教导:神「向聪明通达人」隐藏,「向婴孩」显明,这是祂本来的「美意」。
    • 推论:神以主权决定向谁显明真理、向谁隐藏,这不是基于人的智慧或无知,而是神的美意。神有权不给所有人同样的恩典。
  2. 罗9:17-18——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 教导: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祂使法老「刚硬」,是要彰显神的权能和名。
    • 推论:神有绝对的主权决定施怜悯或不施怜悯,祂使某些人刚硬(即不赐软化人心的恩典),是要彰显祂的权能和公义。
  3. 罗9:21-22——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神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
    • 教导:神有权从同样的「一团泥」中造「贵重的器皿」和「卑贱的器皿」,「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的存在是为了「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多多忍耐宽容」显明神对被撇弃者的处理方式是延迟审判,即使对被撇弃者,神也彰显祂的良善的普遍恩典。
    • 推论:神以主权预备某些人是被撇弃的,目的是彰显祂的公义和权能,这不是不公义,因为所有人都是罪人,都当受刑罚。

经文组合2:被撇弃者是为自己的罪受罚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被撇弃者为自己的罪受刑。

  1. 犹4——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主耶稣基督。
    • 教导:某些人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不虔诚」、「放纵情欲」、「不认独一的主宰」。
    • 推论:神在永恒中预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罚。「自古被定受刑罚的」,表明这是神永恒预旨的一部分;(「不虔诚」、「放纵情欲」、「不认独一的主宰」,表明他们受罚是因为自己的罪。
  2. 彼前2:8——又说:作了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
    • 教导:不顺从的人「绊跌」是预定的。
    • 推论:神并没有强迫人去地狱,祂预定某些人因「不顺从」而跌倒,但他们的跌倒是因为自己「不顺从」,而不是神强迫他们不顺从。神消极地撇弃某些人,预定不给他们悔改的恩典,任凭他们在自己的罪中刚硬,最终为自己的罪受刑。
  3. 提后2:19-20——然而,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祂的人」;又说:「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在大户人家,不但有金器银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为贵重的,有作为卑贱的。
    • 教导:「主认识谁是祂的人」,这些人「总要离开不义」。在大户人家有「贵重的」器皿和「卑贱的」器皿。
    • 推论:神预定某些人作「卑贱的」器皿,但这些人仍要为自己的罪负责,因为他们不肯「离开不义」。

常见谬误

  1. 亚米念主义:否定撇弃论,认为神愿意所有人得救,神对所有人都有救赎之爱,否定神主权的绝对性。
  2. 普救论:认为最终所有人都会得救,完全否定撇弃和永刑。
  3. 超加尔文主义:错误地认为神积极推动人犯罪以致灭亡,使神成为罪恶的作者。
  4. 开放神论:否定神对未来的确定性认识,因此完全否定预定和撇弃。
  5. 新派神学:否定永刑和神的忿怒,将神简化为「爱」,否定神公义的真实性。
  6. 情感主义:基于人的情感和直觉否定撇弃论,认为这样的神「不够好」,以人的标准评判神的公义。但人的情感和直觉已被罪污染(罗1:21),不能作为评判神公义的标准。正确的做法是先接受圣经的启示,然后在信心中寻求理解,而非用堕落的理性评判神。
  7. 新无神论:如道金斯、哈里斯等将撇弃论视为「不道德的神」的证据。他们假设了自主的人类道德标准,这本身就预设了神的存在;若无超越的道德立法者,他们对「公平」的诉求就失去根基。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社会活动家抗议说:「如果神主动撇弃某些人,让某些人注定灭亡,那祂就是一个暴君,比人类最坏的独裁者还要残忍。除非神对所有人提供同样的拯救机会,否则祂就不配被称为公义。」
    【信条分析】这种观点用「堕落的人类标准」来审判神。信条强调神此举是为了「祂在受造物之上权能的荣耀」。这种批判忽略了所有人都已经是罪人、本该灭亡的事实。如果神必须救所有人才是公义,那么救恩就成了神欠人类的「债」,恩典也就不再是恩典了。
  2. 【案例描述】在解释预定论时,有人说:「神其实很想救那些不信的人,但祂因为被自己的预定规则绑住了手脚,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沉沦。神在撇弃他们时感到非常遗憾和无能为力。」
    【信条分析】这种说法赋予了神一种「无奈的软弱」。信条教导神是「随己意给予或不给怜悯」。撇弃并非神的无奈,而是祂「不可测度的计划」的一部分。这种「柔性说辞」虽然听起来很慈爱,却剥夺了神的尊严和主权,让祂看起来像是一个被自己创造的系统困住的悲剧人物。
  3. 【案例描述】某查经班讨论时,一位热心的弟兄说:「既然神已经预定了谁得救、谁灭亡,我们应该学会辨别谁是麦子、谁是稗子。教会里有些人虽然来聚会,但生活没有明显改变,可能他们就是被撇弃的,我们不应该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和资源,应该把精力集中在那些明显蒙恩的人身上。传福音时也一样,如果对方听了几次还不信,可能就是被撇弃的,我们应该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去找那些预定得救的人。我们要做忠心的管家,把资源用在刀刃上。」
    【信条分析】这是对撇弃论的严重误用,试图探究神隐秘的预旨并以此指导牧养实践。信条强调撇弃是出于神「旨意中不可测度的计划」,意味着我们无法知道谁被撇弃。撇弃的具体对象属于神隐秘的预旨,不是我们应当探究的。正确的态度是:我们忠心传讲福音、耐心牧养,将结果交托给那位「知道谁是祂的人」的神。
  4. 【案例描述】10年级的某同学在YouTube上看到一些无神论视频说:「圣经里的神太冷酷了,祂居然预定人下地狱。这就像一个程序员故意写一个带Bug的程序,然后又因为程序有Bug而惩罚程序。这太不公平了!」
    【信条分析】该同学面临的是「神论的挑战」。信条教导被撇弃者是「为自己的罪受羞辱」。人不是没有灵魂的程序代码,而是有责任的道德主体。神的「公义」和「慈爱」是不可分割的,如果神不惩罚罪,祂就不是完全圣洁的。撇弃论提醒我们,罪的后果是极其严肃的,这反而应当激励我们去珍惜那本不配得的救恩。

八、预定论是崇高奥秘的教义,必须以特别的慎重和小心来对待(罗9:20;11:33;申29:29),好叫那些注意并顺服神在祂的圣道中所启示旨意的人,可以从他们的有效恩召的确定性上,确信自己的永恒拣选(彼后1:10;帖前1:4-5)。如此,这一教义能引起人们对神的颂赞、敬虔和爱慕(弗1:6;罗11:33),并为所有真诚顺从福音的人带来谦卑、殷勤和充足的安慰(罗11:5-6,20;8:33;路10:20;彼后1:10)。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预定论的牧养应用。预定论是奥秘的教义,必须谨慎对待,正确理解的预定论不会导致绝望或放纵,反而给信徒带来确信、敬拜、谦卑、殷勤和安慰。目的是防止对预定论的滥用。

经文组合1:预定论的奥秘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预定论超越人的理解,信徒应该让理性降服在启示面前。

  1. 罗9:20——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 教导:人不应质疑神的预定,因为受造物无权质问造物主。
    • 推论:预定论涉及神主权的奥秘,人应以谦卑和敬畏的心接受,而非以人的自主理性或公义感挑战神。
  2. 罗11:33——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
    • 教导:神的智慧和知识「深哉」,祂的判断「难测」,踪迹「难寻」。
    • 推论:预定论涉及神深不可测的智慧,人无法完全理解,人应当谨慎对待,不应该用自主理性评断神的公义或慈爱。
  3. 申29:29——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 教导:「隐秘的事」属神,「明显的事」属我们,为要我们「遵行」。
    • 推论:预定论中有些方面是神隐秘的旨意,并不需要我们完全理解。我们不应该用争论隐秘的旨意(谁被拣选)来代替遵行明显的旨意(传福音、悔改、顺服)。

经文组合2:预定论带来得救的确据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预定论可以使信徒获得得救的确据。

  1. 彼后1:10——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
    • 教导:信徒应通过「行这几样」,「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
    • 推论:预定论不是为了让人猜测他人的拣选,而是为了让信徒在自己的确据中安息。信徒可以通过敬虔的生活(如彼后1:5-7的美德),确信自己已经蒙恩召和拣选。预定论不会导致懒惰或不确定,而会激励信徒更加殷勤追求成圣。
  2. 帖前1:4-5——被神所爱的弟兄啊,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因为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正如你们知道,我们在你们那里,为你们的缘故是怎样为人。
    • 教导:保罗「知道」帖撒罗尼迦信徒「是蒙拣选的」,因为福音在他们那里带着「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产生果效。
    • 推论:预定不是抽象的,而是通过具体的福音回应显明。有效恩召的外在证据(福音带着权能临到、生发信心和回应)是圣灵借着圣道工作的结果,是信徒确信拣选的重要根据,也是牧者辨别真信徒的标准。

经文组合3:预定论带来敬拜和赞美

  通过直接教导和实例展示,确立预定论会带来对神的颂赞、敬虔和爱慕。

  1. 弗1:6——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
    • 教导:拣选的目的是「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
    • 推论:预定是为了让神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而不是让人骄傲或绝望。
  2. 罗11:33——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
    • 展示:保罗在论述预定(罗9-11章)以后,爆发出对神的赞美。
    • 推论:预定论会给信徒带来敬拜、惊叹和对神智慧的敬畏,而不是争辩或困惑。

经文组合4:预定论带来谦卑、殷勤和安慰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预定论的正当牧养果效:为所有真诚顺从福音的人带来谦卑、殷勤和充足的安慰。」

  1. 罗11:5-6,20——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不错!他们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
    • 教导:拣选「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所以信徒「不可自高,反要惧怕」。
    • 推论:预定论带来谦卑和敬畏,因为神的拣选完全是出于恩典,蒙拣选的信徒不可自高。
  2. 罗8:33——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
    • 教导:没有人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因为「神称他们为义」。
    • 推论:预定论带来充足的安慰,因为蒙拣选者的救恩有神自己保证,无人能推翻。
  3. 路10:20——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
    • 教导:信徒应为「名记录在天上」(拣选)欢喜。
    • 推论:预定论带来喜乐,因为神的拣选确保了永恒的安全。
  4. 彼后1:10——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
    • 教导:信徒应「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
    • 推论:预定论不会导致被动或懒惰,反而激励信徒殷勤追求成圣,以此确认和显明拣选。

常见谬误

  1. 亚米念主义:误解预定论,失了这一教义带来的安慰和对神主权的敬拜。
  2. 反智主义:误解预定论,以「奥秘」为由拒绝思考或教导预定论,忽略圣经对此的清楚启示。
  3. 过度简化:误解预定论,将预定论简化为机械的宿命论,忽略人的责任、祷告的意义、传福音的必要性。
  4. 律法主义:误解预定论,试图通过善行赚取或证明拣选,否定拣选的无条件性和恩典性。
  5. 病态自省:误解预定论,因不确定自己是否被拣选而陷入病态的自省或绝望,忽略了应从有效恩召和信心的果子确信拣选。真正的确据不是源于对神隐秘预旨的窥探,而是源于对基督应许的信靠以及圣灵在心里的果子。
  6. 超加尔文主义:滥用预定论,过度推测隐秘的旨意(谁被拣选、谁被撇弃),导致不传福音或牧养上的冷漠。
  7. 反律法主义:滥用预定论,认为既然被拣选,就可以随意生活,否定成圣的必要性。
  8. 骄傲:滥用预定论,因相信自己被拣选而自高,忘记拣选完全是恩典。
  9. 牧养滥用:滥用预定论,如某些传道人用「你可能不是选民」恐吓会众,或用预定论作为不传福音的借口,而非用它安慰和坚固信徒。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神学初学者说:「预定论是检验真信徒的唯一标准。我会当面询问每一个刚信主的人是否接受双重预定,如果他们犹豫,我就认为他们还没得救,并拒绝与他们团契。」
    【信条分析】这种做法违背了「特别的慎重和小心」。信条视其为「崇高奥秘的教义」。这种「神学霸凌」将奥秘变成了棍棒。这种态度非但不能带来「谦卑和安慰」,反而会绊倒信心软弱的小羊,把教会变成一个冷冰冰的思辨俱乐部。
  2. 【案例描述】某教会长老建议:「预定论太容易引起争论了,我们应该尽量少提,尽量多讲『神爱你』,避开那些复杂的理论,以免吓跑福音朋友。」
    【信条分析】这种「反智主义」的逃避剥夺了信徒获得充足安慰的机会。信条强调,正确对待这一教义能引起「颂赞、敬虔和爱慕」。如果拒绝教导,信徒在面对生活中的极端不确定性时,就无法在神那永恒坚固的预旨中找到安息。
  3. 【案例描述】一个人整天陷入忧郁,他说:「我不敢确定我是不是选民。我查验自己的心,发现里面还有很多肮脏的想法。我可能根本不在名单上,所以我做什么都没用,我只能等待末日的判决。」
    【信条分析】这种「病态自省」误用了预定论。信条教导我们要从「有效恩召的确定性」上确信。这种观点忽略了仰望基督的应许,而试图直接窥探神隐秘的账本。这会导致信徒丧失喜乐,陷入属灵的瘫痪。
  4. 案例描述】7年级某同学参加完团契学习后非常困惑:「如果一切都预定了,那我的祷告还有意义吗?神会因为我祷告了就改变预定吗?如果不改变,我干嘛还要每天晚上祷告求神医治我的奶奶?」
    【信条分析】该同学在面对预定论的「实用性」。信条指出,预定论应当带来「殷勤」。如果神预定了奶奶的康复(如果是祂的美意),也可以预定通过「我的祷告」这一方式来实现。预定论不是让祷告失效,而是让祷告有根有据:我们不是在求一个反复无常的神,而是在与一位有完美计划的信实天父对话。这种理解会让我们的祷告更有力量,而不是变得机械。

WCF第2章引证经文和谬误辨别

一、只有一位(申6:4;林前8:4,6;加3:20)又真又活(帖前1:9;耶10:10)的神,祂的存有和完全都是无限的(伯11:7-9;26:14;诗139:6),是至纯之灵(约4:24),眼不能见(提前1:17;约1:18),没有身体,没有部分(申4:15-16;约4:24;路24:39),没有激情(徒14:11,15),永不改变(雅1:17;玛3:6),广大无边(王上8:27;耶23:23-24),永远常存(诗90:2;提前1:17),不可测度(诗145:3;罗11:34),无所不能(创17:1;启4:8),至为智慧(罗16:27),至为圣洁(赛6:3;启4:8),至为自由(诗115:3;赛14:24),至为绝对(赛45:5-6;出3:14),按照祂自己永不改变、至为公义的旨意(弗1:11)的计划,为了祂自己的荣耀(箴16:4;罗11:36;启4:11)行做万事,至为慈爱(约壹4:8,16;约3:16)、恩典、怜悯,恒久忍耐,有丰盛的良善和真理,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出34:6-7);赏赐那些殷勤寻求祂的人(来11:6);但与此同时,祂的审判至为公正、可畏(尼9:32-33;来10:28-31),因为祂憎恶一切罪恶(罗1:18;诗5:5-6;11:5),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34:7;鸿1:2-3,6)。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神的属性。目的不是为了定义神,而是按照圣经对真神进行正面的教义陈述,涵盖神的不可传递属性(存有属性)和可传递属性(道德属性),并藉此排除一切错误、偶像化或受造化的神观。

经文组合1:神的独一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只有一位真神的教义:「只有一位」神。

  1. 申6:4——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
    • 教导:「示玛」是以色列信仰的核心宣告,确立神的独一性。
  2. 林前8:4,6——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祂;我们也归于祂——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祂有的;我们也是借着祂有的。
    • 教导:保罗在多神论文化背景下确认只有一位神。
  3. 加3:20——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
    • 教导:在律法和应许的对比中,保罗确认神的独一性。

经文组合2:神的真实性和生命性

  通过直接教导和实例展示,确立神的真实性和生命性:祂「又真又活」

  1. 帖前1:9——因为他们自己已经报明我们是怎样进到你们那里,你们是怎样离弃偶像,归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
    • 教导:神真实存在、拥有生命,与偶像截然相反。
    • 推论:神又真又活,并非没有生命的、虚假的偶像。
  2. 耶10:10——惟耶和华是真神,是活神,是永远的王。祂一发怒,大地震动;祂一恼恨,列国都担当不起。
    • 展示:神真实地介入历史,主动治理列国。
    • 推论:神又真又活,具有位格性,不是无生命或无作为的抽象力量。

经文组合3:神的无限性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而必要的推论,确立神在存有和完全上超越一切受造界限,不受空间、时间或人的理解能力的限制:祂的存有和完全都是无限的」。

  1. 伯11:7-9——你考察就能测透神吗?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祂的智慧高于天,你还能做什么?深于阴间,你还能知道什么?其量比地长,比海宽。
    • 教导:神是不可测透的,祂的智慧超越一切受造物的理解能力。
    • 推论:神的存有和完全都是无限的。
  2. 伯26:14——看哪,这不过是神工作的些微;我们所听于祂的是何等细微的声音!祂大能的雷声谁能明透呢?
    • 教导:即使是神显明的作为,也只是祂无限性的「些微」。
    • 推论:神的工作是无限的。
  3. 诗139:6——这样的知识奇妙,是我不能测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
    • 教导:神的知识(包括神对人的全知)超越人的理解能力。
    • 推论:神的知识是无限的。

经文组合4:神的灵性本质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灵性本质:祂是「至纯之灵

  1. 约4:24——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
    • 教导:神的灵性本质,没有物质身体,不能用物质形象表达;真正的敬拜必须是心灵和诚实的,不是外在物质形式的。
    • 推论:神是至纯之灵。

经文组合5:神的不可见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是不可见的:祂「眼不能见

  1. 提前1:17——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 教导:神是「不能看见」的。
    • 推论:神是眼不能见的,因为祂没有物质身体,所以无法被肉眼看见。
  2. 约1:18——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
    • 教导:没有人见过神的本体。
    • 推论:旧约中「看见神」的经历(如摩西、以赛亚)都是神俯就性的显现,不是看见神的本体,因为神的本质是不可见的灵。

经文组合6:神没有身体、没有部分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没有身体,没有部分」。

  1. 申4:15-16——所以,你们要分外谨慎;因为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象。惟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仿佛什么男像女像。
    • 教导:神在西奈山显现时没有显出任何形像,目的是防止以色列人扭曲神、制造偶像。
    • 推论:神是至纯之灵,没有身体,不能被分割成部分。
  2. 路24:39——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
    • 教导:复活的基督以有形体与「魂」(灵)对比,强调灵没有骨肉。
    • 推论:神是非物质性的,不由物质构成,不能被分割成部分,完全不受空间和距离的限制。

经文组合7:神没有激情

  通过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不受被动情绪波动:祂「没有激情」,不会像受造物一样受外在刺激左右、被动改变。这并非否认圣经中关于神「忿怒、怜悯、喜悦」等情感性语言。

  1. 徒14:11,15——众人看见保罗所做的事,就用吕高尼的话大声说:「有神借着人形降临在我们中间了。」……「诸君,为什么做这事呢?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我们传福音给你们,是叫你们离弃这些虚妄,归向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神。」
    • 教导:保罗和巴拿巴强调自己与众人「性情一样」,同有人性的软弱和激情,以此对比真神。
    • 推论:该经文并非直接教导神的无激情性,而是通过受造者与创造主的本质对比,为「神不受被动情绪支配」的教义提供必要的推论基础。真神与有「激情」(指被外在事物影响而产生的被动、非自愿的情绪化反应)的人不同,没有被动的、不受控制的激情变化。

经文组合8:神的不变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不变性:祂「永不改变」,在存有、属性、计划和应许上绝对不变。这并不否认神在历史中以不同方式对待人,而是否认神本身的存有、知识和旨意发生改变。

  1. 雅1:17——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
    • 教导:神没有任何「改变」或「转动的影儿」(天体运行产生的阴影变化)。
    • 推论:神的存有、属性永不改变。祂不会因着时间、过程和环境而增加、会减少,不会变得更好、也不会变得更坏,不会增加知识、也不会减少知识。
  2. 玛3:6——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所以你们雅各之子没有灭亡。
    • 教导:神明确宣告自己的不变性,并以此作为祂信实守约的根基。
    • 推论:神的计划、应许永不改变,这是祂主权性、可靠性和信实性的基础。

经文组合9:神的广大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在空间上是无限的:祂「广大无边」,超越空间限制、同时充满万有。

  1. 王上8:27——神果真住在地上吗?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祢居住的,何况我所建的这殿呢?
    • 教导:所罗门承认神超越一切空间,连「天上的天」都无法容纳神。
    • 推论:神广大无边,不受任何空间限制;圣殿不是神的局限,而是神俯就与人相会的象征。
  2. 耶23:23-24——耶和华说:「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耶和华说:「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
    • 教导:神不但超越空间,也同时充满天地。
    • 推论:神在广大性包括两个方面:超越性(不受万有限制)和内在性(充满万有)。

经文组合10:神的永恒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在时间上是无限的:祂「永远常存」,超越时间,无始无终。在神没有过去和未来,只有永恒的现在。

  1. 诗90:2——诸山未曾生出,地与世界祢未曾造成,从亘古到永远,祢是神
    • 教导:神的存在先于一切受造物,从「亘古到永远」。
    • 推论:神永远常存,不在时间之内,而是超越时间。时间是受造的,神是永恒的。
  2. 提前1:17——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 教导:神是「永世的君王」(原文「诸世代的王」)。
    • 推论:神统管所有时代,自己却不受时间限制,永远常存。

经文组合11:神的不可测度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是「不可测度」的,祂的本体、智慧、知识、作为都超越了人的理解能力。

  1. 诗145:3——耶和华本为大,该受大赞美;其大无法测度。
    • 教导:神的「大」无法测度。
    • 推论:神的伟大在质和量上都超越人的理解能力,是绝对意义上的不可测度。
  2. 罗11:33-34——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祂的谋士呢?
    • 教导:保罗在论述神的救赎计划后,赞叹神智慧和知识的深不可测。
      推论:连使徒也无法完全测透神的智慧;神的旨意和作为远超人的理性范围。

经文组合12:神的全能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在能力上是无限的:祂「无所不能」,能做一切合乎祂本性的事。

  1. 创17:1——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 教导:神自称「全能的神」(El Shaddai,大能者)。
    • 推论:神有能力成就一切合乎祂旨意和本性的事,包括看似不可能的事(如使九十九岁的亚伯拉罕得子)。
  2. 启4:8——四活物各有六个翅膀,遍体内外都满了眼睛。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
    • 教导:天上敬拜宣告神是「全能者」,与神的圣洁和永恒的属性并列提及。
    • 推论:能力是神自含的属性,是祂本质的表达,不是后天获得的能力。

经文组合13:神至为智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在智慧上是无限的:祂「至为智慧」

  1. 罗16:27——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 
    • 教导:保罗称神为「独一全智的神」。
    • 推论:神不仅有智慧,而是智慧本身;祂的智慧是完全的、独特的,无与伦比。

经文组合14:神至为圣洁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在道德上是无限的:祂「至为圣洁」

  1. 赛6:3——彼此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祂的荣光充满全地!
    • 教导:撒拉弗三次宣告神的圣洁(希伯来文的最高级表达)。
    • 推论:圣洁是神最核心的属性,表达神在道德上的绝对纯洁和超越性;神与罪恶完全对立,与受造物迥然有别。
  2. 启4:8——四活物各有六个翅膀,遍体内外都满了眼睛。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
    • 教导:天上的活物也以三重圣哉敬拜神。
    • 推论:新旧约呼应,确立圣洁是神永恒不变的本质属性,祂是圣洁的标准和定义。

经文组合15:神至为自由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在自由上是无限的:祂「至为自由」,完全按照自己不变的、最公义的旨意作决定。

  1. 诗115:3——然而,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
    • 教导:神在天上(主权位置),按自己意愿行事。
    • 推论:神的作为完全是自由的,不受任何外在限制。
  2. 赛14:24——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我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
    • 教导:神的计划和旨意必然成就,无可阻挡。
    • 推论:神的思想和意志完全是自由的,不受任何外在限制。

经文组合16:神至为绝对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是绝对的的:祂「至为绝对」。神学里的「绝对」,并非哲学上非位格的抽象概念,而是指有位格的、具体的、在历史中行动的真神不依赖任何事物而存在,在存有上绝对;祂的决定不受任何外在限制,在意志上绝对;祂为自己的荣耀而非任何外在目的行事,在目的上绝对。

  1. 赛45:56——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你虽不认识我,我必给你束腰。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没有别神。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
    • 教导:神独一无二,自我宣告「我是」。
    • 推论:神是绝对位格,不依赖任何事物,一切其他存有都依赖祂。
  2. 出3:14——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
    • 教导:神的名字「我是」(Yahweh)表达神的绝对性。
    • 推论:神是自有永有的,与祂之外的任何存有都不相互依存,不受任何外在必然性、力量或存有的限制。

经文组合17:神行事有目的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行事有目的:按照祂自己永不改变、至为公义的旨意的计划,为了祂自己的荣耀行做万事」

  1. 弗1:11——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
    • 教导:神「随己意行、做万事」,按祂旨意预定一切。
    • 推论:神的旨意是万事的终极原因,不受任何外在因素强制;祂的旨意是公义的、不变的。
  2. 箴16:4——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
    • 教导:神造万物各有目的,连恶人也在神的计划中服务神的目的。
    • 推论:创造和护理的目的是神自己的荣耀。
  3. 罗11:36——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
    • 教导:万有的起源、过程和目的都在神。
    • 推论:万有的目的是神自己的荣耀。
  4. 启4:11——我们的主,我们的神,祢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祢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祢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
    • 教导:天上的敬拜宣告万物因神的旨意而被造。
    • 推论:创造的目的是神自己的荣耀。这是最合理的秩序——最高的善指向最高的存有。

经文组合18:神至为慈爱

  通过直接教导和实例展示,确立神爱的本质性和表达:祂「至为慈爱」

  1. 约壹4:8,16——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
    • 教导:「神就是爱」,爱并非神偶然的情绪或行为,而是神的本质和属性,神是爱的具体定义。
    • 推论:「神就是爱」表明爱是神纯一本性的本质表达,而非众多属性之一。神的爱总是圣洁的爱、公义的爱、智慧的爱;祂的公义也总是有爱的公义、圣洁的公义。「神就是爱」并非说爱凌驾于其他属性之上,而是说神的整个存有和一切作为都符合祂爱的本性,但这爱必然同时是圣洁、公义、智慧的。
  2. 约3:16——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 展示:神的爱通过赐下独生子得到最高表达。
    • 推论:神的爱不是抽象的,而是在历史中具体行动,甚至付出最大代价。

经文组合19:神的纯一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属性的纯一性:祂「恩典、怜悯,恒久忍耐,有丰盛的良善和真理,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

  1. 出34:67——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 教导:神通过自我启示,宣告祂的多重属性。
    • 推论:神是纯一的,祂的怜悯和公义、慈爱和圣洁并存,各个属性之间并不矛盾,而是和谐统一。

经文组合20:神回应寻求者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对寻求者的回应:祂「赏赐那些殷勤寻求祂的人」

  1. 来11: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
    • 教导:神赏赐那些凭信心寻求祂的人。
    • 论:神并不冷漠,而是回应人的寻求,这寻求必须以信心为前提。

经文组合21:神的审判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审判的真实性和严肃性:「祂的审判至为公正、可畏」

  1. 尼9:32-33——我们的神啊,祢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约施慈爱的神。我们的君王、首领、祭司、先知、列祖,和祢的众民,从亚述列王的时候直到今日所遭遇的苦难,现在求祢不要以为小。在一切临到我们的事上,祢却是公义的;因祢所行的是诚实,我们所做的是邪恶。
    • 教导:以色列人承认神的公义,包括祂对他们罪恶的审判。
    • 推论:神的审判不是任意的,而是「公义的」、「诚实的」,神的可畏源于祂公义的必然性。
  2. 来10:28-31——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祂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祂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 教导:干犯新约比干犯旧约受更重刑罚;「落在永生神的手里」是可怕的。
    • 推论:神的审判不仅公正,而且可畏;祂对罪的忿怒是真实的,必然执行。

经文组合22:神对罪恶与罪未被解决之罪人的真实忿怒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对罪的态度:「祂憎恶一切罪恶」。这并不否认神在基督里对罪人的救赎之爱,而是说明:在罪未被解决之前,持续悖逆、拒绝悔改的世人真实地处在神的忿怒之下。对于在基督里的信徒,神的忿怒已经在十字架上被完全满足(罗3:25;罗8:1)。

  1. 罗1:18——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 教导:神对罪恶有真实的忿怒。
    • 推论:神的忿怒不是人格缺陷,而是祂的圣洁本性对罪恶的必然反应。神的爱和忿怒都源于祂的圣洁。
  2. 诗5:5-6——狂傲人不能站在祢眼前;凡作孽的,都是祢所恨恶的。说谎言的,祢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
    • 教导:神「恨恶」作孽的,「憎恶」罪人。
    • 推论:祂对罪的态度不是中立或宽容,而是积极的憎恶,这与神的圣洁一致。神并非「恨罪」却「不恨罪人」。这种恨恶是神圣洁公义对罪的必然反应,与神在基督里对罪人的怜悯之爱并不矛盾,两者在十字架上达到了完美的统一。
  3. 诗11:5——耶和华试验义人;惟有恶人和喜爱强暴的人,祂心里恨恶。
    • 教导:神「心里恨恶」恶人和强暴。
    • 推论:神对罪的憎恶不是表面的,而是内在的、本质性的,这源于祂圣洁的本性。

经文组合23:神不以有罪为无罪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公义的不妥协性:祂「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

  1. 出34:7——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 教导:神虽然赦免罪,但「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
    • 推论:神的赦免不是忽视罪或降低公义标准,而是通过代赎性的方式满足公义要求。没有代赎,罪必受刑罚。
  2. 鸿1:2-3,6——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神。耶和华施报大有忿怒;向祂的敌人施报,向祂的仇敌怀怒。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祂发忿恨,谁能立得住呢?祂发烈怒,谁能当得起呢?祂的忿怒如火倾倒;磐石因祂崩裂。
    • 教导: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祂的忿怒是可畏的。
    • 推论:神的公义是不可逃避的,罪必须得到处理,不是通过刑罚就是通过代赎。「不轻易发怒」显明神的忍耐,但不等于放弃公义。

常见谬误

  1. 多神论:主张存在多位神,否定神的独一性。今日形式:新异教、多元宗教主义。
  2. 泛神论/新纪元思想:将神等同于宇宙、能量或万物,否定神的位格性、超越性和主权。如「万物皆神」、「你就是神」。
  3. 三神论:过度区分三个位格,以致实质上成为三位神,破坏神的独一性。常见于对三一缺乏训练的解释。
  4. 拟人论:按字面理解神的「手、眼、后悔、情绪波动」,否定神的灵性、不变性和无激情性。如摩门教主张神有骨肉身体,是被高举的人;某些灵恩派过度强调神的情绪反应,将神描绘为情绪化的存有。
  5. 过程神学:主张神在时间中变化、成长、受苦,与世界相互依赖,否定神的不变性、全能性和绝对性。
  6. 开放神论:主张神不完全预知未来自由选择,否定神的全知性和不变性。
  7. 有限神论:认为神在能力、知识或主权上受限制,否定神的全能和至高主权。
  8. 自由派神学:只强调神的爱,淡化或否认神的忿怒、审判和对罪的憎恶,割裂神属性的合一。如立敕尔将神简化为「爱的父神」,否定代赎的必要性,哈纳克将基督教简化为「神的父性、人的兄弟性、灵魂的无限价值」;许多人淡化地狱、审判、神的忿怒等教义,只讲「神就是爱」,却不讲「神是烈火」(来12:29)。
  9. 廉价恩典、普救论:认为神最终不会真实审判罪人,否定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的公义。
  10. 二元论:主张存在两个同等或近乎同等的永恒原则(善与恶、光与暗),否定神的独一主权。如摩尼教主张善恶二神永恒对立;诺斯底主义主张物质邪恶、灵性良善的二元论;祆教主张光明神与黑暗神的斗争;某些灵恩派的属灵争战过度强调撒但的能力,仿佛神与撒但势均力敌;流行文化中「原力的光明面与黑暗面」式的宇宙观。
  11. 女权神学:用中性或女性语言描述神,将人类性别投射到神格中,用「父母神」或「她/他」代替「父神」,强调圣灵的「女性特质」,重新诠释三一为「创造者-救赎者-维持者」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畅销书作家写道: 「神不是一个冰冷的、凝固的哲学概念,祂是充满情感、与受造界共同呼吸的。当人类在苦难中挣扎时,神的心也会碎裂,祂会随着历史的进程而学习、成长并改变自己的回应方式。如果我们把神看作是永不改变、没有激情的『至纯之灵』,我们就把祂变成了一尊毫无生气的石像。我们要信靠一位能被我们的痛苦所触动、甚至因我们的选择而产生情绪起伏的神。」
    【信条分析】这挑战了神「没有激情、永不改变」的属性。信条明确神是「至纯之灵」,「没有身体,没有部分,没有激情」。神的情感表现(如忿怒或怜悯)是祂圣洁本性的永恒外展,而非受外在刺激产生的被动波动。若神像人一样受情感左右或在知识上「成长」,祂就不再是无限且完美的,也就失去了作为绝对避难所的可靠性。
  2. 【案例描述】某大学宗教对话论坛上,一位基督徒学生分享:「我相信所有宗教的神其实都是同一位,只是不同文化用不同名字称呼祂而已。穆斯林的阿拉、印度教的梵天、基督教的耶和华,这些都指向那个超越一切名称的至高存有。神太伟大了,不可能被任何单一宗教垄断。强调只有一位独一真神,听起来狭隘且不宽容。神在各个宗教传统中都有启示,每种信仰都提供了通往神的有效路径。基督教的独特贡献是强调爱,但其他宗教也有自己的真理贡献。」
    【信条分析】这挑战了神的独一性和绝对性。信条开篇即宣告「只有一位又真又活的神」。多元宗教主义抹杀了不同宗教对神属性的根本矛盾性陈述:伊斯兰的阿拉是绝对一位格的神,否定三一和神儿子的存在;印度教的梵是非位格的终极实在,与基督教位格性的、进入历史的神截然不同。信条所宣告的神是「至为圣洁」的,祂「憎恶一切罪恶」、「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这与普救论式的「所有路径都通向神」直接冲突。将真理相对化为文化表达,实质上是否定了神在圣经中的自我启示的权威性和独一性,使神从绝对的主权者降格为人类宗教想象的投射。
  3. 案例描述】某职场讲座中,讲员提到: 「神其实就是宇宙中那股最伟大的正能量,祂广大无边,弥漫在每一个分子和我们的灵魂深处。当你呼吸时,你就在呼吸神;当你顺随内心的直觉时,你就在聆听神的律动。神就是那无限的、不可测度的生命流,我们每个人都是这神圣整体的一个微小部分。」
    【信条分析】这挑战了神作为「至为绝对、至为自由」的独立创造者的地位。信条指出神是「独一的、又真又活的神」,祂虽然「广大无边」,却是独立于受造界之外的。将神等同于宇宙能量或生命流,抹杀了神人之间的本质区别,将神的「灵性」误解为「物质性的弥漫」,最终导致了泛神论,否定了神作为主权审判者的位格性。
  4. 案例描述】一位大学生同学来青少年团契作见证说:「我一直相信神爱我,希望我成功快乐。当我为找实习焦虑时,我向神祷告,祂就为我开了门。当我考试压力大时,我求神帮助,成绩就提高了。神设立了宇宙的道德秩序,希望我们都做好人、彼此善待,然后祂就会祝福我们。只要我们遵守祂的规则、保持积极心态,生活就会顺利。神是支持我实现梦想的最强后盾,而不是随时准备惩罚我的严厉法官。好人死后会上天堂,这就够了。」
    【信条分析】这体现了治疗性自然神论(Moralistic Therapeutic Deism),当代西方青年最普遍的实际信仰模式,也是成功神学和实用主义神观的混合体。信条宣告神是「至为自由、至为绝对」的,祂「按照祂自己永不改变、至为公义的旨意的计划,为了祂自己的荣耀行做万事」,而非为了满足人的成功梦想或舒适感。该案例将神降格为「满足人需要的工具」,颠倒了创造主与受造物的关系,只强调神的爱和祝福,而回避神的圣洁、忿怒和审判,使神变成一位只管「让人感觉良好」的存有。

二、神拥有所有生命(耶10:10;约5:26)、荣耀(徒7:2)、良善(诗119:68)、祝福(提前6:15;罗9:5),都在祂里面,也属祂所有;在祂自己里面和向祂自己都是完全自足的,不需要祂所造的任何受造物(徒17:24-25),也不从它们那里得到任何荣耀(路17:10),反倒只透过它们、借着它们、向着它们、在它们身上彰显祂自己的荣耀;祂是万有的惟一根源,万有都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11:36);祂在万有之上有着至高的主权,随己意借着他们、为着他们、或在他们身上行事(启 4:11;但4:25,35;提前6:15)。万有在祂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4:13);祂的知识无限、无误,独立于受造物之上(罗11:33-34;诗147:5)。所以对祂而言,没有任何事情是偶然的、或不确定的(徒15:18;结11:5)。祂在祂所有计划、所有作为、所有命令上都显为至圣(诗145:17;罗7:12)。天使、人类和其他一切受造物,都当按祂所喜悦的要求,敬拜祂、事奉祂、顺服祂(启5:12-14)。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神的自存性(Aseity)和绝对性。神在自己里面拥有一切完全,不需要受造物;神是万有的根源和主权者;神全知全能,对祂而言没有偶然;神在一切事上都是圣洁的;一切受造物都当敬拜事奉祂。

经文组合1:神的自存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自存性:「神拥有所有生命」

  1. 耶10:10——惟耶和华是真神,是活神,是永远的王。祂一发怒,大地震动;祂一恼恨,列国都担当不起。
    • 教导:耶和华是「活神」,有生命在自己里面。
    • 推论:神的生命不是从任何源头获得的,而是自存的、永恒的;这与偶像的无生命形成对比。
  2. 约5:26——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
    • 教导:父「在自己有生命」,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
    • 推论:神的生命是自有永有的,不依赖任何外在源头;子从父而生,也有生命在自己里面,这显明神性的完全性。

经文组合2:神的自足性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自足性:所有「荣耀、良善、祝福,都在祂里面,也属祂所有」.

  1. 徒7:2——司提反说:「诸位父兄请听!当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在美索不达米亚还未住哈兰的时候,荣耀的神向他显现。」
    • 教导:神是「荣耀的神」,荣耀是祂的本质。
    • 推论:神的荣耀不是从受造物获得或依赖受造物,而是固有的、本质性的。
  2. 诗119:68——祢本为善,所行的也善;求祢将祢的律例教训我!
    • 教导:神「本为善」,本质上就是善。
    • 推论:良善是神的本性,不是道德成就或外在标准的结果。神是良善的源头和标准。
  3. 提前6:15——到了日期,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 教导:神是「可称颂」的,祝福在祂里面。
    • 推论:神是一切祝福的源头,自己本身就是完全祝福的。受造物的祝福都从神而来,神自己不需要被祝福。
  4. 罗9:5——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祂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
    • 教导:基督是「永远可称颂的神」。
    • 推论:神的可称颂性是永恒的、固有的;祂在自己里面拥有一切祝福。

经文组合3:神的自含丰满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自含丰满:神拥有的一切「在祂自己里面和向祂自己都是完全自足的,不需要祂所造的任何受造物,也不从它们那里得到任何荣耀。」

  1. 徒17:24-25——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
    • 教导:神「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反而神将一切赐给人。
    • 推论:神自含丰满,不需要受造物提供任何东西。受造物完全依赖神,神不依赖受造物。
  2. 路17:10——这样,你们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做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
    • 教导:即使完全顺服,我们仍是「无用的仆人」,未给神增添什么。
    • 推论:人的顺服不是神所「需要」的,而是人的本分。神不从人的服事中「获得」什么,祂已完全自含丰满。

经文组合4:神通过受造物彰显自己的荣耀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创造和护理的目的:神「透过它们、借着它们、向着它们、在它们身上彰显祂自己的荣耀;祂是万有的惟一根源,万有都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

  1. 罗11:36——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
    • 教导:万有的起源「本于」神、过程「倚靠」神、目的「归于」神。
    • 推论:神创造万有不是为了获得什么,而是为了透过、借着、向着受造物彰显祂自己的荣耀。神是万有的起源、维持者和终极目的。

经文组合5:神的至高主权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至高主权:「祂在万有之上有着至高的主权,随己意借着他们、为着他们、或在他们身上行事。」

  1. 启4:11——我们的主,我们的神,祢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祢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祢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
    • 教导:万物因神的旨意被造。
    • 推论:神在万有之上有着至高的主权,因为祂是创造者;受造物的存在和目的都由神的旨意决定。
  2. 但4:25,35——你必被赶出离开世人,与野地的兽同居,吃草如牛,被天露滴湿,且要经过七期。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祂手,或问祂说,祢做什么呢?
    • 教导: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祂手」。
    • 推论:神有权随己意借着他们、为着他们、或在他们身上行事,没有任何受造物可以限制或质疑神的作为。但神随己意行事不是任意妄为,而是按祂公义智慧的旨意。
  3. 提前6:15——到了日期,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 教导:神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独有权能」。
    • 推论:神的主权超越一切受造的权柄,所有受造的权柄都源于神、服从于神。

经文组合6:神的全知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全知:「万有在祂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祂的知识无限、无误,独立于受造物之上。」

  1. 来4:13——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祂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
    • 教导:万物在神面前「赤露敞开」,无一隐藏。
    • 推论:神的知识是无误的,受造物的一切对神来说都是透明的。
  2. 罗11:33-34——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祂的谋士呢?
    • 教导:没有人作过神的谋士。
    • 推论:神的知识独立于受造物之上,不依赖任何受造物的提供或指导。祂的知识不需要通过推理或观察获得,而是因着祂对自己创造计划的认识。
  3. 诗147:5——我们的主为大,最有能力;祂的智慧无法测度。
    • 教导:神的智慧「无法测度」。
    • 推论:神的知识是无限的,超越一切受造物的理解能力。

经文组合7:神的确知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对神而言没有偶然或不确定「对祂而言,没有任何事情是偶然的、或不确定的。」这并非否认对受造界而言有真实的偶然性,而是否认对神而言存在未知或不确定。

  1. 徒15:18——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
    • 教导:神「从创世以来」就显明这些事(外邦人归主)。
    • 推论:神的知识不是事后获得的,而是永恒、先在的。对神来说,未来和过去一样确定,没有「偶然」或「不确定」的事。
  2. 结11:5——耶和华的灵降在我身上,对我说:「你当说,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啊,你们口中所说的,心里所想的,我都知道。」
    • 教导:神知道人「心里所想的」。
    • 推论:连人心中隐藏的意念神都预先知道,对神来说,没有任何事情是偶然的、或不确定的,包括人自由意志的选择。

经文组合8:神的作为显为至圣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神的作为显为至圣:「祂在祂所有计划、所有作为、所有命令上都显为至圣。」

  1. 诗145:17——耶和华在祂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在祂一切所做的都有慈爱。
    • 教导:神在「一切」所行所做的都是公义和慈爱的。
    • 推论:神的作为反映祂至圣的性情。神的圣洁不是抽象的属性,而是在祂每一个计划、作为、命令中具体显明,没有任何不义或不圣洁的事出于神。
  2. 罗7:12——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 教导:神的律法和诫命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 推论:神的命令反映祂的圣洁性情。神要求的一切都是至圣的,因为祂自己是至圣的。

经文组合9:受造物当敬拜、事奉神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受造物对神的义务:天使、人类和其他一切受造物,都当按祂所喜悦的要求,敬拜祂、事奉祂、顺服祂。」

  1. 启5:12-14——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沧海里,和天地间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说: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远远!四活物就说:「阿们!」众长老也俯伏敬拜。
    • 教导:天上、地上、地底下一切受造物都敬拜赞美神。
    • 推论:一切受造物的正当本分就是敬拜、赞美、事奉、顺服创造主,这是受造物存在的目的和最高呼召。

常见谬误

  1. 过程神学:主张神需要世界才能实现自己,否定神的自存性和自足性。
  2. 泛在神论:认为世界在神里面、神需要世界完成自己,模糊神与受造界的区分。
  3. 开放神论:否定神对未来的确定性认识,主张未来对神也是开放的。
  4. 偶然论:主张存在神无法预知或掌控的真实偶然事件,否定神的全知和主权。
  5. 人本主义:将人的意义、价值和目的建立在人自身,而非神,否定神是万有的根源和终极目的。
  6. 实用主义 / 治疗性自然神论:将神当作满足人需要的工具,而非自足、配得敬拜的主。这是当代西方(包括福音派)青年最普遍的实际信仰模式,认为神创造世界并设立道德秩序,但通常不介入;神希望人快乐、良善、彼此相待;人生的中心目标是快乐和感觉良好;神通常不需要参与人的生活,除非被需要来解决问题;好人死后上天堂。
  7. 成功神学:将神描绘为服事人欲望的资源提供者,颠倒创造主与受造物的关系。
  8. 世俗主义:否认神在公共生活、政治、历史中的主权,将神限制在私人领域。
  9. 相对主义神观:否认神的律法和属性的绝对性,使道德标准相对化,将神调整为文化产物。如:后现代神学否认绝对真理,认为所有对神的理解都是文化建构;宗教多元主义认为所有宗教的神都是同一位,只是不同文化表达;将真理主观化,圣洁变成文化偏好,审判变成不宽容,罪变成生活方式选择。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在一场敬拜研习会上,讲员分享:「神创造我们,是因为祂在永恒里太孤单了,祂渴慕与人建立关系,需要我们的赞美来补足祂的荣耀。当我们全心投入敬拜时,我们的热情可以增强神的力量。如果你不敬拜,神就会因为失去祂在世上的合法权柄而受限。我们的服事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满足神对我们的那种『神圣的需求』。」
    信条分析】这挑战了神的「自存性」与「自足性」。信条明确指出,神「在祂自己里面和向祂自己都是完全自足的,不需要祂所造的任何受造物,也不从它们那里得到任何荣耀」。神创造和接受敬拜,不是因为祂缺少什么,而是为了让受造物在彰显祂荣耀的过程中得益处。认为神需要受造物来补足荣耀,是降低了神的绝对性,将神降格为依赖受造物的偶像。
  2. 案例描述】某神学博客评论道:「为了尊重人类的自由意志,神选择主动放弃祂对未来的完全预知。祂就像一位极其天才的棋手,虽然有无限的知识,但并不知道我们下一步究竟会怎么走。神在历史中与我们一起冒险,对祂而言,每一天都充满了惊奇和偶然。如果我们说神预知一切且没有任何事是偶然的,那我们就抹杀了人类生活的真实和自由。」
    【信条分析】这挑战了神的「确知」与「无限知识」。信条教导:「万有在祂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祂的知识无限、无误,独立于受造物之上。所以对祂而言,没有任何事情是偶然的、或不确定的。」神的预知并不破坏第二因(受造者)的自由,而是确立了宇宙的秩序。若神对未来有不确定性,就不能保证祂的应许必然成就,祂的至高主权也随之瓦解。
  3. 案例描述】一位职场基督徒分享说:「我在工作中很成功,因为我心中有信仰,工作很专业。神是万有的源头,建立了宇宙的法则——努力工作就会成功,诚实就会被尊重。我相信神的主权,也按照普世价值和专业标准在公共领域行事,尊重多元社会,不把信仰强加给别人。只要我们遵守社会规则、保持个人虔诚,神就会在关键时刻为我们的事业保驾护航。」
    【信条分析】这体现了世俗主义(将神限制在私人领域)和成功神学(工具化神)的混合。信条宣称神「在万有之上有着至高的主权,随己意借着他们、为着他们、或在他们身上行事」,包括职场、政治、教育等一切领域,没有圣俗之分。所谓「普世价值」若脱离神的启示,就失去了绝对的道德根基。将神当作事业成功的保驾护航者,也颠倒了创造主与受造物的关系。信条明确宣告「天使、人类和其他一切受造物,都当按祂所喜悦的要求,敬拜祂、事奉祂、顺服祂」。
  4. 案例描述】某12年级同学正在为大学申请感到焦虑,她说: 「我每天拼命学习,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就是为了给自己增加成功的筹码。但我还是害怕那些偶然发生的事,比如考试那天感冒,或者面试官心情不好。牧师说神掌管一切,但在我看来,现实生活就是努力加运气。如果神真的在万有之上有着至高的主权,为什么要让我面对这么多不确定的随机压力呢?」
    信条分析】这挑战了对神「全知且无偶然」的信靠。信条教导对神而言「没有任何事情是偶然的」。她所经历的「压力」和「随机事件」都在神最圣洁、最良善、最智慧的计划中,是神「随己意」为着她的生命益处而设立的。理解神的全知和主权,能将她从「靠运气」的焦虑中释放出来,转而追求「按祂所喜悦的要求」去尽本分,并将结果交托给那位从不犯错的神。

三、在神格的合一中有三个位格,本质一致、权能一致、永恒一致:父神、子神和圣灵神(太3:16-17;28:19;林后13:14;弗2:18)。父无源,既非受生,亦非发出;子在永恒里为父所生(约1:14,18;来1:2-3;西1:15);圣灵在永恒里由父和子发出(约15:26;加4:6)。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三一论。一位神有三个位格——父、子、圣灵;三位格的本质、权能、永恒相同,但有位格区分——父无源,子永恒受生,圣灵永恒发出。

经文组合1:三个位格既区别又合一

  通过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独一真神中三个位格的区别与合一:「在神格的合一中有三个位格,本质一致、权能一致、永恒一致:父神、子神和圣灵神」。

  1. 太3:16-17——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祂开了,祂就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 展示:父(天上的声音)、子(受洗的耶稣)、圣灵(如鸽子降下)同时显现,三个位格互动。
    • 推论:神的三个位格不是同一位格的不同显现模式,而是有真实区别的。
  2. 太28: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 展示:「奉父、子、圣灵的名」,「名」是单数,不是复数。
    • 推论:三个位格共享同一神的本质,本质一致、权能一致、永恒一致。
  3. 林后13:14——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
    • 展示:保罗将基督、神(父)、圣灵并列祝福,显明三位格的同等地位。
    • 推论:三个位格的地位是同等的。
  4. 弗2:18——因为我们两下借着祂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
    • 展示:救恩中三位格的合一工作——借着子,在圣灵里,到父那里。
    • 推论:三个位格在救赎工作中的角色不同,完美合作。

经文组合2:圣父与圣子的关系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圣父与圣子的关系:「父无源,既非受生,亦非发出;子在永恒里为父所生

  1. 约1:14,18——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
    • 教导:子是父的「独生子」(独一的、独特的)。
    • 推论:「独生」不是指时间上的开始,而是指位格关系的独特性。子在「道成肉身」前就被称为「独生子」,显明这是永恒关系,子在永恒里为父所生。
  2. 来1:2-3——就在这末世借着祂儿子晓谕我们;又早已立祂为承受万有的,也曾借着祂创造诸世界。祂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祂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
    • 教导:子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本体的真像」。
    • 推论:子与父的关系如光与光辉,不可分割,子在永恒里为父所生,没有时间次序、因果关系。
  3. 西1:15——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 教导:子是「首生的」。
    • 推论:「首生」在此不是指时间上的受造性(下文16节说万有都是借着祂造的),而是指地位上的优先权和君王性尊荣(出4:22;诗89:27),表达祂对受造界的至高主权,祂是新创造的元首、继承万有的君王。子在一切被造物「以先」,显明祂是造物主,不是受造物(约1:1-3),这表达子的永恒性和至高地位。

经文组合3:圣灵与圣父和圣子的关系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圣灵与父和子的关系:「圣灵在永恒里由父和子发出。

  1. 约15:26——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祂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
    • 教导:圣灵「从父出来」,又被子差遣。
    • 推论:圣灵在永恒里由父和子发出,在历史中的差遣反映永恒里的发出关系。
  2. 加4:6——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 教导:圣灵被称为「祂儿子的灵」,又由父神差遣。
    • 推论:「祂儿子的灵」被父神差遣,表明圣灵在永恒里由父和子发出。

常见谬误

  1. 形态论(撒伯流主义):主张父、子、圣灵只是同一位神的三种显现方式,否定位格区分。如「唯耶稣论」。
  2. 亚流主义:主张子是被造的,不是完全的神。现代形式:耶和华见证人主张耶稣是首先被造的天使长米迦勒。误译约1:1为「道就是一位神」,错误解释西1:15、箴8:22、启3:14。
  3. 半亚流主义:认为子类似父但非同质,否定完全神性。
  4. 从属论:认为子和圣灵在本质、权能或荣耀上次于父。
  5. 马其顿主义:否定圣灵的神性,认为圣灵只是能力或影响,而非位格。
  6. 三神论:将三个位格理解为三位独立的神,破坏神的独一性。
  7. 嗣子论:认为耶稣原本只是人,后来被神收养为儿子,否定子的永恒性。
  8. 激进社会三一论:过度强调三个位格的社会关系,以致削弱神的纯一性,趋向三神论。如莫特曼强调三位格的「社会性互动」,「神在历史中受苦」。
  9. 功能性三一论:在追求「包容性语言」或「去父权化」的压力下,有些教会在祝福时用「创造者、救赎者、维持者」取代父、子、圣灵,看似无害,实际上否定了神自我启示的位格名称的权威性,将永恒的位格关系简化为历史中的功能角色。与撒伯流主义相近,只是用功能代替模式。
  10. 摩门教:主张父、子、圣灵是三位格的神,认为神有物质身体,否定三一论与神的灵性。
  11. 东正教的「和子」(Filioque)争议:东正教认为「永恒里发出」只涉及父,「历史中差遣」才涉及父与子;反对西方教会6世纪开始逐渐把381年尼西亚-君士坦丁堡信经中的「圣灵从父发出」改成「圣灵从父和子发出」,最终导致1054年东西方教会分裂。但这并非异端问题,而是大公教会内部的神学分歧,东西方教会在三一论的核心(三位格、一本质、同等同荣)上是一致的。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主日学老师解释说: 「三位一体就像水有三种形态:液态是父,固态是子,气态是圣灵。或者像我,在公司是秘书,在家里是妈妈,在教会是主日学老师。神在旧约以父的身份出现,在新约以子的身份工作,在今天则以圣灵的身份运行。本质上就是同一位神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戴上了不同的面具,扮演了不同的角色。」
    【信条分析】这挑战了「在神格的合一中有三个位格」的真实区分,陷入了「形态论」的异端。信条强调父、子、圣灵是三个位格,具有「本质一致、权能一致、永恒一致」的特性,但位格间有永恒的、不可混淆的区别。水的三态或角色的变换抹杀了位格间的永恒互动(如父生子、圣灵由父子发出),使三一论变成了单一位格的变脸戏法。
  2. 【案例描述】某教会的周报上写道:「为了避免传统语言中的男权色彩,我们提议将三一表述修改为『创造者、救赎者、维持者』。这不仅保护了神的性别中立性,也更清晰地表达了神对我们的功能。父、子、圣灵这些词汇只是古代文化的产物,我们今天完全可以用更具包容性的职能描述来取代它们,因为神性的本质是不受语言限制的。」
    【信条分析】这挑战了「父、子、圣灵」作为神自我启示的位格称谓的权威性。信条明确使用这些称谓,并指出了它们之间的永恒关系:父「非受生」,子「永恒里为父所生」,圣灵「永恒里由父和子发出」。将位格简化为「职能」(功能主义),实际上否定了神内在的永恒生命。如果三一只是功能,那么神在创造之前就不再是三一了,这破坏了神性的永恒一致。
  3. 【案例描述】在一次神学讲座的讨论中,有人提出: 「我们必须承认父是唯一的至高者。子既然是『受生』的,就说明祂有一个起始点。圣经说子是『首生的』,意味着祂是神所创造的最完美的杰作,但祂在权能和永恒性上必然次于那位『无源』的父。如果子与父完全一致,那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向谁祷告呢?圣灵也只是父发出来的一股神圣力量,而不是一个与父同等的位格。」
    信条分析】这挑战了子与圣灵的「本质一致、权能一致、永恒一致」。信条指出子是「在永恒里」为父所生,这是一种「永恒的受生」,没有时间的先后或本位的次等。子是「神本体的真像」,拥有完全的神性。否定子的永恒性或将圣灵降格为「力量」,本质上是亚流主义,剥夺了基督作为造物主的地位,使祂的救赎工作失去了无限的价值。
  4. 【案例描述】在一次青少年团契聚会中,外来讲员大声说:「圣灵啊,我们现在邀请祢降临在这个房间里。我们需要祢的同在,求祢现在就打破这里的沉闷,释放祢医治和更新的大能!大家请举起手,敞开心扉,让我们合力把圣灵的力量带下来,让这股属灵的能量流遍全场……」许多同学都感到困惑:难道圣灵不一直在我们中间吗?为什么我们要像呼唤客人一样邀请祂来,像使用某种「属灵电力」一样去释放祂的力量?
    【信条分析】这种做法挑战了圣灵作为「三一神格中独立且同等位格」的尊严。圣灵是主权的神,祂随己意行事,而非受人操纵的「能量」或「影响力」。宣称可以「释放圣灵的大能」或通过人的情绪手段「吸引祂降临」,本质上是将圣灵当作了一种非人格化的工具或力量,抹杀了祂在位格上与父、子的同等地位。圣灵已经居住在信徒里面,信徒应当祈求圣灵的工作和光照,而非暗示圣灵处于某种「缺席」状态、或需要被人的言语「召来」。这种「释放能力」的词汇更接近于一种神秘主义,将注意力集中在「捕捉某种能力」或「制造某种现场体验」上,往往忽略了圣灵在三一神格中那永恒一致的本质和祂作为神的主权。

WCF第1章引证经文和谬误辨别

一、虽然自然之光、创造与护理之工,都足以显示神的良善、智慧和权能,叫人无可推诿(罗2:14-15;1:19-20;诗19:1-4;罗1:32-2:1);然而它们都不足以提供得救所必需的有关神自己、以及祂旨意的知识(约17 :3;林前1:21;2:13-14)。因此,主就乐意多次多方地向祂的教会启示祂自己、晓喻祂的旨意(来1:1-2);之后,主鉴于肉体的败坏、撒但与世界的恶意,为了真理能更好地得蒙保全、得以传扬,也为了教会的设立更稳固、安慰更明确,就将这一切都诉诸于文字(路1:3-4;罗15:4;太4:4,7,10;赛8:20);使圣经成为不可或缺(提后3:15;彼后1:19);神从前向祂的百姓启示自己旨意的那些方法,如今已经停止了(约20:31;林前14:37;约壹5:13;林前10:11;来1:1-2;2:2-4)。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圣经的必要性。虽然普遍启示足以使人无可推诿,但唯有特殊启示能提供得救所需的知识;神已将这启示完整记录于圣经,使徒时代后不再有新的正典性启示。

经文组合1:普遍启示的实在性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普遍启示是存在的,具有必须性、完备性、权威性和清晰性:「自然之光、创造与护理之工,都足以显示神的良善、智慧和权能,叫人无可推诿」

  1. 罗2:14-15——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 教导:良心作为内在道德律的见证普遍存在于人心中,足以显示神的良善。
    • 推论:是非之心是自然之光,但上下文显示自然之光不足以使人得救,反而定人的罪。
  2. 罗1:19-20——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 教导:神的永能和神性通过创造显明,足以显示神的智慧和权能,叫人无可推诿。
    • 推论:若普遍启示(自然之光、创造与护理之工)要达成「叫人无可推诿」的目的(罗1:20),它必须具有必要性(对定罪是必要的)、完备性(对定罪是充足的)、权威性(若普遍启示没有神圣权威,人怎能「无可推诿」)和清晰性(若普遍启示客观上模糊不清,人怎能「无可推诿」)。虽然普遍启示不能提供得救所必需的认识(saving knowledge),但足以提供定罪所需的认识(condemning knowledge)。「无可推诿」意味着人没有任何辩护的余地,并非需要更多的信息才能被定罪。
  3. 诗19:1-4——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祂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无言无语,也无声音可听。它的量带通遍天下,它的言语传到地极。
    • 教导:创造持续不断地「述说」神的荣耀,用拟人化手法强调启示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 推论:创造与护理之工的普遍启示功用是完备的。诗篇19篇的结构本身就是本节信条的缩影:诗19:1-6讲普遍启示(大自然),诗19:7-11讲特殊启示(全备的律法),对应于信条中「然而它们都不足以……」的转折。
  4. 罗1:32-2:1——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
    • 教导:人虽认识神的公义,仍选择犯罪。
    • 推论:堕落之后,自然之光的功用仍然足以剥夺人「无知」的借口。普遍启示不仅未带来救赎性认识,反而因人的压制真理而加增定罪,这证明普遍启示的目的不是带来救赎性认识,而是让人「无可推诿」。

经文组合2:普遍启示的局限性和特殊启示的必要性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得救需要对神和基督的特定认识,这种认识只能来自特殊启示;通过合理且必要的推论,证明普遍启示的目的并非为了提供救赎性的知识:「不足以提供得救所必需的有关神自己、以及祂旨意的知识」,从而确立特殊启示的必要性。

  1. 约17:3——认识祢——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祢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 教导:永生是对神和基督特定的、关系性的认识。
    • 推论:若要认识神和耶稣基督,必须有关于基督的启示,普遍启示无法提供关于道成肉身、十架救赎的知识。
  2. 林前1:21——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神的智慧了。
    • 教导:人的智慧无法达到这种认识。
    • 推论:若普遍启示足够,神就不需要「用…道理拯救」,这证明特殊启示的必要性。
  3. 林前 2:13-14——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 教导:属灵的事必须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即特殊启示)讲解。
    • 推论:既然需要「圣灵所指教的言语」,证明自然启示或人的理性不足以提供得救的知识,呼应了特殊启示的必要性。同时,「属血气的人不领会」表明即使有了客观的特殊启示(圣经),若无圣灵在主观上的光照,人仍不能领悟救恩真理。

经文组合3:特殊启示的渐进性

  通过直接教导,概括启示历史的进程:神「多次多方地向祂的教会启示祂自己、晓喻祂的旨意」。

  1. 来1:1-2 ——神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借着祂儿子晓谕我们;又早已立祂为承受万有的,也曾借着祂创造诸世界。
    • 教导:神的启示历史有渐进性(从多次多方到圣子)和终极性(末世)。希伯来书将救赎历史分为「古时」(先知)和「末世」(圣子),没有第三阶段。使徒时代已是「末世」(林前10:11),即启示历史的最终阶段。既然我们仍在同一「末世」中,启示的渐进性已经完成,不再有新的启示阶段。
    • 推论:既然基督是启示的高峰和终点,在祂之后不应期待新的、更高的启示方式;这为启示终结性提供方向性基础,但封闭性需由其他使徒职分的经文完成论证。

经文组合4:成文启示的必要性

  通过直接教导和实例展示,证明文字记录对保存、传递和应用真理的必要性:「主鉴于肉体的败坏、撒但与世界的恶意,为了真理能更好地得蒙保全、得以传扬,也为了教会的设立更稳固、安慰更明确,就将这一切都诉诸于文字」

  1. 路1:3-4——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
    • 教导:路加用文字记录福音的目的,是确保真理的确实性和历史的可靠性。
    • 推论:神鉴于人肉体的败坏,为了真理能更好地得蒙保全、得以传扬,就将祂的话语都诉诸于文字。
  2. 罗15:4——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
    • 教导:旧约圣经具有教导功能,文字记录具有持久价值和跨时代功用。
    • 推论:神鉴于人肉体的败坏,为了使真理更好地得蒙保全,安慰更明确,就将祂的话语都诉诸于文字。
  3. 太4:4,7,10——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耶稣对他说:「经上又记着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耶稣说:「撒但,退去吧!因为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祂。」
    • 展示:基督三次用「经上记着说」抵挡试探。
    • 推论:神鉴于撒但与世界的恶意,就将祂的话语都诉诸于文字。若基督自己倚靠成文之道抵挡撒但,这确立了文字记录在属灵争战中的不可替代性。
  4. 赛8:20——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
    • 教导:成文的「训诲和法度」是判断真伪的标准,文字记录具有规范性和可检验性。
    • 推论:神为了教会的设立更稳固,就将祂的话语都诉诸于文字。

经文组合5:圣经是不可或缺的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圣经对信仰和生活的必须性「使圣经成为不可或缺」。

  1. 提后3:15——并且知道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
    • 教导:圣经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
    • 推论:因为圣经能使人「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所以是不可或缺的。
  2. 彼后1:19——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直等到天发亮,晨星在你们心里出现的时候,才是好的。
    • 教导:先知的预言(成文启示),在教会中作为规范性标准,比主观经验更确定,所以不可或缺。
    • 推论:彼得在上文(彼后1:16-18)提到自己在变像山上亲眼见过基督的荣耀,但仍强调成文的预言更确定,这证明不能高举个人经验或超自然现象过于圣经启示。

经文组合6:特殊启示的终结性

  通过合理且必要的推论,基于使徒职分的独特性和使徒见证的完成,证明正典性启示已封闭:「神从前向祂的百姓启示自己旨意的那些方法,如今已经停止了」

  1. 约20:31——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 教导:已记录的事足以产生得救的信心。约翰承认选择了部分神迹记录,表明记录有目的性和充分性,并且已记录的内容可以充分达成目的。
    • 推论:约翰福音记载的神迹已经足够使人信耶稣是基督,所以神不会再用神迹来发表关于基督的新启示。
  2. 林前14:37——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或是属灵的,就该知道,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
    • 教导:保罗确立了使徒书信(成文启示)的终极权威,先知的即时恩赐也必须受使徒文字的规范和裁决。
    • 推论:保罗将所写的文字等同于「主的命令」,这种权柄源于基督赋予使徒的根基性职分,随着使徒们的离世,教会便不再拥有产生同等权威文字的神学基础,因为神不会再设立领受新特殊启示的那种先知。对于任何后来的宣称,若与使徒成文教训不符,则是假的;若与使徒教训完全一致,则在正典功能上是多余的。
  3. 约壹5: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 教导:已写成的话语足以使人确知救恩。
    • 推论:若成文之道已足以确知救恩,就不需要后续启示、异象或内在光照来补充,反驳了神秘主义的「内在之光」高于圣经的主张。约翰写这些话的目的已经达成,暗示书面启示的完备性,神不会再书写关于救恩确据的新启示。
  4. 林前10:11——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
    • 教导:使徒时代已经是「末世」。
    • 推论:使徒时代已经是启示历史的最终阶段(「末世」),这表明启示史不会再有新的阶段。结合来1:1-2的「末世」框架,我们仍处在同一「末世」中,启示记录的工作已经完成。神把警戒末世的鉴戒都已经写在圣经上了,没有人可以将自己的经历视为新启示。
  5. 来1:1-2——神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借着祂儿子晓谕我们;又早已立祂为承受万有的,也曾借着祂创造诸世界。
    • 教导:从众先知到圣子,启示方式已达最高点。「末世」表明最终时代,无更高阶段。
    • 推论:既然神已借着最高启示者圣子晓谕,不应期待超越或补充基督启示的新启示,也没有人可以自称「基督」发表新启示。
  6. 来2:2-4——那借着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
    • 教导:启示的传递顺序是「主→使徒→文字记录」,并且有神迹印证使徒的见证。
    • 推论:这么大的救恩的确定性,暗示启示传递链的完结。神用神迹印证了使徒的启示传递工作。而作为基督见证人的使徒职分是独特的(徒1:21-22),教会「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0),根基只需要立一次。若真道是「一次交付圣徒」(犹3)、而非持续交付,这「一次性」表明启示的完成性,就不应期待后续的正典性启示。当使徒们完成了这「一次交付」的工作后,作为「使徒的凭据」(林后12:12)、印证正典性启示的神迹也随之停止。这不否认神今日仍可行神迹作为护理的作为,但这些神迹不再承载正典性启示的印证功能。神也不会再差遣「天使」来发表新启示。

常见谬误

  1. 自然神论:主张理性和自然启示足以使人认识神并得救,否定特殊启示和圣经的必要性。
  2. 无辜无知论(Invincible Ignorance):主张未闻福音者因无知而无辜,神不会定其罪。这将普遍启示的「不足以得救」曲解为「不足以有责任」,忽视罗1:19-20「无可推诿」的教导。普遍启示虽不提供救赎性知识,却充分显明神的永能和神性,使所有人都对压制真理的罪负责。该谬误否定原罪和普遍启示的定罪功能,混淆神学上的「不足以得救」与法律上的「无罪责」。常见于包容主义、罗马天主教的「无辜无知」教义。
  3. 普遍救赎论:主张未听闻福音者可透过普遍启示或其他宗教得救,否定特殊启示对救恩的绝对必要性。
  4. 否定特殊启示的必要性:如苏西尼派高举人的理性为信仰的最终仲裁者,否定三一论、基督神性等特殊启示。自由派强调个人宗教情感和经验,将启示主观化,否定命题性的客观圣经启示,对普遍启示过度乐观。
  5. 关于启示与圣经关系的谬误:如新正统将启示与圣经分离,认为启示是神在基督里的自我显现的事件,圣经只是人对启示的「见证」或「回应」,本身不等同于神的话。
  6. 关于启示终结性的谬误:如罗马天主教声称教会(特别是教皇)可以接受新的启示,贵格会强调内在启示高于成文启示,极端灵恩运动和新使徒改革运动否定启示的封闭性,声称今日仍有与圣经使徒同等权威的使徒和先知。
  7. 开放神论:否定神的全知和预定,认为未来对神而言部分是开放和不确定的。这直接削弱了预言性启示的可靠性,若神不全知未来,祂就无法给出可靠的预言。
  8. 后自由派神学:将教义视为教会的「文化-语言规则」而非真理陈述,否定了启示的命题性内容。若教义仅是教会的内部语法,就无法有客观的、跨文化的真理宣称。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学者在讲座中说:「神是怜悯的,祂的普遍启示在创造中如此清晰。即使一个从未读过圣经的诚实穆斯林或佛教徒,只要他顺应内心的良知,就是在回应基督。圣经虽然重要,但它不应成为通往神的唯一门槛,因为神在各文化中都留下了得救的踪迹。」
    【信条分析】该观点混淆了普遍启示的「定罪功用」与「救赎功用」。信条明确指出,自然之光虽让人「无可推诿」,但不足以提供得救所必需的有关神自己、以及祂旨意的知识。救赎知识必须是关于基督的特殊启示。
  2. 【案例描述】一位讲员在特会中宣告:「圣经是神过去的话,但圣灵今天正对教会说新话,神要我们这代人中施行新作为。我们不能死守教条,而要顺服圣灵及时的启示。这些新启示和圣经具有同等的能力,能带给教会更明确的指引。」
    【信条分析】这种说法否定了启示的「封闭性」。信条明确指出,神以往向百姓启示旨意的那些方法(异象、预言等)「如今已经停止了」。因为圣经已将神的旨意「诉诸文字」,达到了「全备」的程度。声称有圣经之外的「新启示」,必然会将教会带入个人主观经验的混乱之中。
  3. 【案例描述】某博客主张:「我们研究科学就是在研究神。透过宇宙的微调、生命的复杂性,我们的理性可以认识神的良善与能力,这种信仰比依赖古代经文更可靠、更现代。只要我们研究好创造之书,其实并不需要那本成文的圣经,因为神的所有法则都已经写在宇宙的运行规律中了。」
    【信条分析】这是夸大「自然之光」的功能。信条承认创造之工能显示神的「良善、智慧和权能」,但它们都不足以提供救赎知识。罪人不仅需要知道有一位造物主,更需要知道这位主如何拯救罪人。这种理性主义排斥了福音的特殊性,将信仰简化为自然法则,忽略了罪人对特殊恩典的绝对依赖。
  4. 【案例描述】某12年级同学说:「我喜欢在森林里散步,那种平安的感觉就是神在对我说话。我不觉得我需要每天读圣经,因为圣经里有很多难以理解的规条。我觉得神就像大自然里的微风,只要我感受到那种 positive vibes,我就是在敬拜祂。比起读那些冰冷的字句,我更相信我心里那个直接的感动。」
    【信条分析】该同学将审美体验误认为救赎恩典。信条教导,神鉴于「肉体的败坏」和「撒但的恶意」,特意将启示诉诸文字以确立稳固的安慰。主观的感觉或氛围很容易受情绪和外界影响,真正的信靠和敬拜必须建立在圣经这一不可或缺的根基上,否则,所谓的感觉只是在敬拜一个自己想象出来的神。

二、在《圣经》、或「成文之神的道」的名下,包括目前旧约和新约全书的各卷如下:

旧约各卷:《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约书亚记》,《士师记》,《路得记》,《撒母耳记上》,《撒母耳记下》,《列王纪上》,《列王纪下》,《历代志上》,《历代志下》,《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以斯帖记》,《约伯记》,《诗篇》,《箴言》,《传道书》,《雅歌》,《以赛亚书》,《耶利米书》,《耶利米哀歌》,《以西结书》,《但以理书》,《何西阿书》,《约珥书》,《阿摩司书》,《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弥迦书》,《那鸿书》,《哈巴谷书》,《西番雅书》,《哈该书》,《撒迦利亚书》,《玛拉基书》。

新约各卷:《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使徒行传》,《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书》,《帖撒罗尼迦后书》,《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腓利门书》,《希伯来书》,《雅各书》,《彼得前书》,《彼得后书》,《约翰壹书》,《约翰贰书》,《约翰叁书》,《犹大书》,《启示录》。

所有各卷都透过神的默示而成,是人信仰和生活的准则(路16:29,31;路24:27,44;提后3:15-16;约5:46-47)。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圣经正典的清单;旧约39卷和新约27卷共66卷书,透过神的默示而成,是信仰和生活的唯一准则。

  引证经文通过直接教导,确立圣经整体的权威:「所有各卷都透过神的默示而成,是人信仰和生活的准则」;通过合理且必要的推论,支持正典范围的确定。

  1. 路16:29,31——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 教导:旧约圣经具有充分且终极的权威。耶稣借亚伯拉罕之口宣称,旧约圣经比神迹更具说服力。
    • 推论:圣经是人信仰和生活的准则。「摩西和先知」是犹太人对旧约圣经的称呼,指向确定的正典范围。
  2. 路24:27,44 ——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耶稣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
    • 教导:复活的基督确认旧约的权威,整本旧约以基督为中心。
    • 推论:基督确认的「律法、先知、诗篇」对应当时犹太人公认的正典范围,这暗示正典范围不是任意的。
  3. 提后3:15-16 ——并且知道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 教导: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整本圣经都具有神圣权威,具有使人得救和成圣的完全功能。
    • 推论:圣经是人信仰和生活的准则。
  4. 约5:46-47——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 教导:耶稣确认文字启示的权威与自己的话同等重要。
    • 推论:基督将旧约的权威与自己的话等同,新约记录基督和使徒的话,因此新约与旧约具有同等权威。

常见谬误

  1. 高等批判:否认圣经书卷的传统作者身份和写作年代,将圣经视为人类宗教经验的演化产物,瓦解正典的神圣权威基础。
  2. 形式批判和文本批判的激进化:将圣经叙事大量视为后期「教会创作」的神话,否定历史可靠性和作者权威,瓦解正典的神圣基础。
  3. 正典批判:强调正典的「形成过程」和「群体建构」,将正典相对化为历史偶然产物,削弱其神圣权威。
  4. 自由派:只接受圣经中符合现代道德标准或理性的部分,拒绝或重新诠释「令人不快」的经文(如审判、地狱、性伦理),使人的判断凌驾圣经权威。
  5. 新正统:声称圣经不同部分具有不同权威等级,需要根据「福音核心」筛选,实质上否定了整本圣经均等的神圣默示。
  6. 新诺斯底主义:在流行文化推动下,把《多马福音》、《犹大福音》等诺斯底文本宣传为「失落的真相」,挑战正典的权威性。
  7. 开放正典论:部分自由派学者主张正典应保持「开放」,允许纳入新的「启发性」文本,否定正典的封闭性和确定性。
  8. 后殖民主义:将66卷正典视为「西方帝国主义」的产物,鼓励接受其他文化的「圣书」或「边缘化的文本」(如诺斯底福音书),否定正典的唯一性。
  9. 伊斯兰教和摩门教:《古兰经》声称取代并纠正圣经,《摩门经》宣称为「另一部约书」,都否定圣经正典的完整性和终结性。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神学家说:「虽然圣经有66卷书,但并非每一卷都有同等的默示权柄,我们要以基督为中心来进行过滤。圣经中包含神的话,但并不全是神的话,还有约伯三友那些个人的神学投射,利未记的律法或启示录的审判也可能是如此。我们只需要接受那些明确符合耶稣之爱的书卷作为准则。」
    【信条分析】这种「正典中的正典」做法解构了圣经的整体性。信条明确列出66卷清单,并庄严宣告「所有各卷都透过神的默示而成」。如果人可以根据个人神学偏好来决定哪部分是神的话,那么最终的准则就不是圣经,而是人的裁决权。
  2. 【案例描述】一位博主宣称:「早期教会隐藏了许多真相,比如《犹大福音》和《多马福音》。这些书被排除在66卷之外,纯粹是政治压迫的结果。真正的灵性其实藏在这些被禁的书里。我们要重新审视这些失落的正典,这样才能得到更完整的信仰图景。」
    【信条分析】这是否定神对正典护理的保存。信条确认的66卷书是神圣默示的唯一集合。所谓「失落的正典」实则是伪经或异端著作。信条指出圣经是「不可或缺」的文字记录,神鉴于世界的恶意,亲自保全了真理。接受未经圣灵默示的著作进入权威序列,会破坏真理的纯全。
  3. 【案例描述】某历史课老师说:「圣经只是一部由不同时代的犹太人和基督徒编撰而成的文学总集。它的卷目是经过几百年政治妥协才定下来的。我们要把它当作人类文明的遗产来读,而不是什么『神的默示』。它反映了当时人们的宗教渴望,和莎士比亚的作品一样,都是人类天才的创作。」
    【信条分析】该观点抹杀了圣经的超自然起源。信条不仅列出书名,更指出其本质是「透过神的默示而成」。虽然圣经有人的参与,但其终极作者是神。若圣经只是文学作品,它就不具备约束人良心的「准则」权威。否定默示论,实际上是将信仰降格为一种可被质疑和修正的人类文化经验。
  4. 【案例描述】9年级同学在团契中说:「我觉得旧约太暴力了,和新约的耶稣完全不同。所以我只读《马太福音》和《约翰福音》。至于那66卷清单,那是神学家们关心的事,我不觉得《民数记》的家谱或旧约的祭祀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的圣经只要有那几卷讲爱的书就足够了。」
    【信条分析】该同学是选择性读经。信条强调「所有各卷」都是信仰和生活的准则。旧约和新约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救赎叙事,缺一不可。只读部分书卷会导致神学营养不良和对神属性的误读(如:只知慈爱不知公义)。信条提醒我们,整本圣经都是为了使真理更好地「得蒙保全、得以传扬」而设立的。

三、通常被称为旁经的那些书卷,因为并非源于神的默示,不是圣经正典的一部分,所以在神的教会里不具备任何权威,只能被当作人间一般的著作来看待或使用(启22:18-19;罗3:2;彼后1:21)。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旁经(又称次经)不属于圣经正典,不具有神圣权威,只能作为人间著作看待。

  引证经文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正典的封闭性和排他性;通过合理且必要的推论,应用于旁经问题。

  1. 启22:18-19——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
    • 教导:神的启示不可随意增删。这段话是直接针对启示录本身的保护,但这个原则贯穿整本圣经(申4:2;12:32;箴30:5-6)。
    • 推论:若神所默示的书卷都不可随意增删,那么正典必有确定边界。
  2. 罗3:2——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 教导:旧约圣经通过神特别的护理途径保存。
    • 推论:神主动确保其话语的保存,若旁经是神的话,神不会允许所托付的保管者遗漏,犹太人的排除证明旁经非神默示。
  3. 彼后1:21——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
    • 教导:圣经是圣灵默示的产物,非人意的产物,这是区分正典与非正典的原则。
    • 推论:旁经的内在自证、作者身份、历史见证都指向人意而非圣灵感动,不符合彼后1:21的默示标准,所以不应被视为圣经正典。

常见谬误

  • 罗马天主教:天特会议将旁经纳入正典,赋予其与圣经同等权威,用以支持炼狱、为死人祷告等教义。
  • 女权主义:声称现有正典反映「父权压迫」,应纳入「女性视角」的旁经或伪经(如《抹大拉的马利亚福音》),或重新诠释甚至改写圣经文本。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读书会成员分享:「我觉得圣经里的《以诺书》虽然是旁经,但它讲了很多关于天使和末世的奥秘。读这些书让我感觉更有深度。圣经也许只是基础课,而这些旁经才是进阶的属灵真理。我们应当把它们当作更高阶段的默示来研读,以补足圣经中关于灵界细节的缺失。」
    【信条分析】该观点陷入了新诺斯底主义的诱惑。信条明确旁经只能被当作「人间一般的著作来看待」。圣经对于救赎和敬拜神所必需的知识已经「全备」。试图从旁经中寻找「更高的奥秘」,是对圣经充足性的不信任。旁经不仅没有权威,甚至可能包含与圣道不符的荒渺言语,不能作为灵命进深的依据。
  2. 【案例描述】某团契成员在与天主教朋友对话后困惑地说:「他们引用《马加比书》为死者献祭赎罪的记载,证明炼狱和为死人祷告是圣经教导。这书虽然不在我们的圣经里,但天主教会从古至今一直使用,而且是在尼西亚会议之前就被接受的。难道几百年的大公教会传统都错了吗?也许我们新教才是擅自删减了神的话语,应该把这些书加回来,让圣经更完整。」
    【信条分析】该观点混淆了教会使用与神圣默示。信条明确旁经并非源于神的默示,不具神圣权威。犹太人从未接受这些书卷为正典,这本身就是神护理的明证。天特会议(1546年)将旁经纳入正典,恰恰是为了支持圣经未教导的炼狱等教义,这是把人的传统加进圣经。我们判断旧约正典的标准不是「多数人使用」,而是神的默示和犹太人作为旧约保管者的见证。
  3. 【案例描述】某大学查经班讨论时,一位姐妹提出:「现有66卷书全是男性作者写的,反映的都是父权制视角。近年学者发现的《抹大拉的马利亚福音》展现了女性门徒的独特视角,却被早期男性教会领袖排除在外。如果我们真的相信男女平等,就应该重新审视正典,纳入这些被边缘化的女性声音。拒绝这样做,就是在延续圣经的性别偏见,让教会继续成为父权压迫的工具。」
    【信条分析】该论述将后现代的权力分析强加于正典形成过程。信条宣称66卷书都透过神的默示而成,正典的确定不是基于作者的性别、种族或社会地位,而是基于圣灵感动。所谓《抹大拉的马利亚福音》等诺斯底文献被排除不是因为男性压迫,而是因为它们写于使徒时代以后,内容与使徒教训根本抵触(如否定肉身复活、主张灵肉二元等)。圣经中记录了许多女性的重要角色,但正典的标准从来不是「代表性」,而是神的默示。用当代社会正义议程来重构正典,实质是让人的意识形态成为高于神默示的标准。
  4. 【案例描述】某11年级同学刷短视频后在团契分享:「我看到一个历史揭秘视频说,原本圣经有超过80卷书,但公元325年君士坦丁大帝为了巩固政权,召开尼西亚会议强行删除了那些讲述耶稣婚姻、女性使徒、轮回转世的书卷。那些被删的书才记载了真正的神迹和属灵能力,统治者害怕人民知道真相,所以把它们藏起来了。我们现在读的圣经是被政治审查过的阉割版,我们应该去寻找那些被隐藏的真理。」
    【信条分析】该同学被流行文化中的阴谋论(如《达芬奇密码》类叙事)严重误导。尼西亚会议讨论的是基督神性问题,根本没有涉及正典确定;新约正典的形成是渐进的,最终在4世纪末得到普遍认可,并非政治强制。信条指出圣经诉诸文字是神的主动护理,为使真理更好地得蒙保全、得以传扬。旁经之所以被排除,不是因为权力打压,而是因为它们本身缺乏神圣来源的凭据,那些「被隐藏的书卷」所宣称的诺斯底神秘主义、轮回观念等教义与圣经根本不符。神的真理不是「被掩盖的阴谋」,而是神在历史中清晰、公开、可验证的自我启示,借着教会在圣灵引导下的辨认得以确认。

四、圣经应当被人相信而服从的权威,并非取决于任何个人或教会的见证,而是完全取决于它的作者——本身就是真理的神;所以它必须被接受,因为它就是神的道(彼后1:19-20;提后3:16;约壹5:9;帖前2:13;启1:1-2)。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圣经的权威性。源自其神圣作者,而非人或教会的认证。

  引证经文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圣经权威的终极来源是神自己,而非任何受造物的认证。

  1. 彼后1:19-20——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直等到天发亮,晨星在你们心里出现的时候,才是好的。第一要紧的,该知道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
    • 教导:圣经预言的确定性超越使徒的亲身经历,因为经上的预言并非来自非人意。
    • 推论:圣经应当被人相信而服从的权威,并非取决于任何个人或教会的见证。
  2. 提后3:16——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 教导:旧约圣经的本质是「神所呼出的」,在信仰和生活上具有权威。
    • 推论:圣经是神所默示的,其权威完全取决于它的作者——本身就是真理的神。
  3. 约壹5:9——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祂儿子作的。
    • 教导:神的见证的权威性超越一切人的或教会的见证。
    • 推论:圣经应当被人相信而服从的权威,并非取决于任何个人或教会的见证,而是因为它本身就是神的见证。
  4. 帖前2:13——为此,我们也不住地感谢神,因你们听见我们所传神的道就领受了;不以为是人的道,乃以为是神的道。这道实在是神的,并且运行在你们信主的人心中。
    • 教导:使徒所传的道是神的道,而非人的道。
    • 推论:新约圣经作为使徒的成文见证,其权威来自其作为神的道的本质。它之所以必须被接受,因为它就是神的道。
  5. 启1:1-2——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祂,叫祂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众仆人。祂就差遣使者晓谕祂的仆人约翰。约翰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自己所看见的都证明出来。
    • 教导:启示录的权威链是神→基督→使徒,最终记录为成文见证。
    • 推论:圣经权威的根源在于神圣启示的源头,而非记录者或传递者的权威。

常见谬误

  1. 罗马天主教:主张圣经权威依赖于教会的认证,声称「若没有教会的权威,我不会相信福音」,将教会置于圣经之上或与之平行。
  2. 圣公会:将圣经、传统、理性并列为三重权威来源,削弱了唯独圣经的原则。
  3. 苏西尼:主张理性可以裁判圣经,只接受符合人类理性的圣经教导。
  4. 自由派:将历史批判方法置于圣经之上,由学术共识决定圣经的可信度,使人的理性和方法论成为裁判圣经的权威。
  5. 新正统:将启示与圣经分离,认为圣经「成为」神的话是透过存在性相遇,使圣经权威依赖于主观经验。
  6. 相对主义:否定普遍、客观的真理,将圣经真理相对化为多元叙事或视角之一。
  7. 民主偶像化:强调「群体诠释」或「信仰共同体」在确立圣经意义和权威中的优先性。
  8. 读者响应理论:主张意义由读者创造而非作者确定,将圣经权威从神圣作者转移到人类读者或诠释社群。
  9. 新兴教会运动:强调「谦卑的对话」和「多元声音」,实质上将圣经权威民主化或相对化,否定其自证的绝对权威。
  10. 学术垄断:认为只有经过学术训练的专家才能确定圣经的真实意义和权威,普通信徒必须依赖专家裁定。
  11. 新灵恩运动:将个人超自然经验置于与圣经同等或更高的权威地位。
  12. 去历史化:将圣经历史叙事仅视为「寓言」或「象征」,否定其历史真实性和作者原意,架空圣经的权威基础。
  13. 实用主义:以「相关性」、「有效性」或「感受」来选择性接受圣经教导,实际上使个人喜好或文化潮流成为高于圣经的权威。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天主教神父解释道:「圣经本身确实重要,但你如何知道这66卷书就是神的话呢?是因为圣母教会通过公会议认证了它们。教会就像一位母亲,她确认了圣经的真实性。因此,圣经的权威实际上是依赖于教会的传统和权威的认证。离开了教会的印证,圣经就只是一堆散乱的稿件。」
    【信条分析】这违背了圣经的「自证性」。信条明确圣经的权威「并非取决于任何个人或教会的见证」。圣经之所以具有权威,是因为它的作者是「真理的神自己」。教会不是给圣经赋权的机构,而只是真理的柱石和见证人。主张教会高于圣经或为圣经赋权,实质上是把受造物置于造物主的言语之上。
  2. 【案例描述】某护教学者说:「我完全相信圣经,因为最新的考古学和语言学研究证明了它所有的历史细节都是真实的。学术界的共识是我们接受圣经作为真理的前提。」
    【信条分析】这种观点将圣经权威降格为「人的理性见证」。信条指出,圣经应当被相信和服从,「完全取决于它的作者」。虽然考古学有辅助意义,但圣经的真理是不依赖于外部学科的认证。我们的信心不在于科学、而在于神,只有神的话才有约束良心的权威。
  3. 【案例描述】一位作家写道:「圣经在它躺在书架上时,只是人的文字。只有当它在某个深夜对你的心灵产生电击般的震撼时,它才对你具有权威。那一刻,它就成了属于你的神的话。如果它没有让你感动,它就对你没有约束力。权威不在于书卷的来源,而在于你与它相遇的那种强烈主观真实感。」
    【信条分析】这是典型的新正统主义谬误。信条强调圣经权威的客观性:它是神的话,所以它必须被接受。无论人的主观体验如何,圣经作为真理的地位都不改变。将权威转移到读者的「相遇感」上,实际上是让人的主观意志凌驾于神的客观启示之上,使真理变得相对化。
  4. 【案例描述】某10年级同学说:「我之所以相信圣经,是因为我最喜欢的老师说圣经是真理,而且我看很多有影响力的基督徒博主都这么说。权威就是看谁的粉丝多、谁说话更有共鸣感,圣经也是一样。」
    【信条分析】该同学将圣经权威建立在「人的见证」和「群体认同」上。信条教导圣经的权威取决于「真理的神」,而非任何「个人或教会」。这种基于影响力的信仰是非常脆弱的,一旦偶像崩塌,信心也会瓦解。

五、我们或许被教会的见证感动和影响,对圣经生发了崇高的敬意(提前3:15)。固然,圣经属天的内容(林前2:9-10),教义的功效(来4:12),文体的庄严,各部的一致(约10:35),总体的目的(就是将一切荣耀都归给神)(赛55:11;罗11:36),人类惟一得救之道的完全揭示(诗19:7-11;提后3:15),许多其他无与伦比的卓越之处,以及整体的纯全,都绰绰有余地自证它是神的道;但尽管如此,我们对其无谬无误的真理和神圣权威的完全信服和确据,是来自圣灵的内在工作,祂借着圣道、并和圣道一同在我们心中作见证(林前2:4-5;帖前1:5;约壹2:20,27;赛59:21)。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圣经无谬无误;具有客观的自证特质,但罪人对圣经神圣权威的主观确信需要圣灵的内在见证;圣灵不是给圣经添加新的权威,而是开启人心去认识圣经固有的权威。

经文组合1:教会是真理的见证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教会的见证角色:「我们或许被教会的见证感动和影响,对圣经生发了崇高的敬意」。

  1. 提前3:15——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 教导: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见证和维护真理。
    • 推论:教会的见证可以引导人认识圣经,但圣经的权威不依赖于教会的认证。

经文组合2:圣经的自证性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圣经内在的卓越特质足以证明其神圣起源。「圣经属天的内容,教义的功效,文体的庄严,各部的一致,总体的目的(就是将一切荣耀都归给神),人类惟一得救之道的完全揭示,许多其他无与伦比的卓越之处,以及整体的纯全,都绰绰有余地自证它是神的道。」

  1. 林前2:9-10——如经上所记:神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借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
    • 教导:圣经所启示属天的内容,超越人类自然能力所能认识的范围。
    • 推论:圣经属天的内容,自证其神圣来源,因为人无法凭己力发现或发明这些真理。
  2. 来4:12——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 教导:圣经的教义具有超自然的功效,能够穿透人内心最深处。
    • 推论:圣经教义的功效,自证其神圣性质,因为单纯的人类著作不可能具有如此深刻的属灵穿透力。
  3. 约10:35——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
    • 教导:耶稣确认圣经内部的完全一致性和不可废除性。
    • 推论:尽管由多位作者在不同时代写成,圣经文体的庄严,各部的一致,自证其背后有统一的神圣作者。
  4. 赛55:11——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
    • 教导:神的话语必然达成神的目的。
    • 推论:圣经的目的是为了成就神的旨意,自证其为神的道。
  5. 罗11:36——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
    • 教导:一切都以神的荣耀为终极目的。
    • 推论:圣经的目的始终如一地将一切荣耀归给神、而非人,与人类著作形成鲜明对比,自证其神圣起源。
  6. 诗19:7-11——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况且祢的仆人因此受警戒,守着这些便有大赏。
    • 教导:律法的完全(全备、确定、正直、清洁、洁净、真实、公义)和功效(苏醒、智慧、快活、明亮、警戒、大赏)。
    • 推论:圣经完全揭示了人类惟一得救之道,自证其神圣来源。
  7. 提后3:15——并且知道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
    • 教导:圣经完全揭示得救之道。
    • 推论:圣经完全揭示了人类惟一得救之道,自证其神圣来源。因为唯有神自己能够完全、准确地揭示得救之道。

经文组合3:圣灵的内在见证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圣灵见证对主观确信的必要性:我们对其无谬无误的真理和神圣权威的完全信服和确据,是来自圣灵的内在工作,祂借着圣道、并和圣道一同在我们心中作见证。」

  1. 林前2:4-5——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
    • 教导:真正的信心确信来自圣灵的工作,而非人的说服技巧。
    • 推论:信徒对圣经无谬无误的真理和神圣权威的完全信服和确据,是来自圣灵的内在工作,而非仅靠人的理性论证。
  2. 帖前1:5——因为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正如你们知道,我们在你们那里,为你们的缘故是怎样为人。
    • 教导:需要圣灵的同在和能力,人才能有效地接受福音,产生充足的信心。
    • 推论:圣灵借着圣道、并和圣道一同在信徒心中作见证,产生对圣经权威的确据。
  3. 约壹2:20,27——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
    • 教导:信徒受圣灵的恩膏,使他们能够认识真理。
    • 推论:圣灵在信徒内心工作,使信徒能确信圣道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4. 赛59:21——耶和华说:「至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加给你的灵,传给你的话,必不离你的口,也不离你后裔与你后裔之后裔的口,从今直到永远;这是耶和华说的。」
    • 教导:神应许圣灵与圣道同在,确保神话语的持续传承。
    • 推论:圣灵将一直借着圣道、并和圣道一同在信徒心中作见证。

常见谬误

  1. 罗马天主教:否认个人可以借圣灵直接确信圣经,主张必须透过教会的教导。
  2. 贵格会:过度强调「内在之光」,将圣灵的主观工作与客观圣经分离甚至对立。
  3. 理性主义:苏西尼派等否认圣灵超自然的内在工作,将信心简化为理性判断的结果。
  4. 自由派:不承认圣经无误,将圣灵见证简化为宗教情感或神秘体验,脱离客观圣经内容。
  5. 新正统:不承认圣经无误,强调圣经「成为」神的话的存在性事件,模糊了圣经的客观自证性和圣灵工作的区别。
  6. 反智主义:过度强调圣灵的主观工作,贬低圣经客观自证性和理性思考的正当作用。
  7. 新福音派运动:质疑圣经无误,接受有限无误论。
  8. 灵恩运动:将圣灵的见证等同于主观情感高涨、异象、方言等体验,脱离与圣道同工的原则。
  9. 新兴教会运动:强调「灵性旅程」和「个人遇见」,淡化圣经的客观自证特质和教义内容。
  10. 实证主义:只接受经验科学能验证的事物,否认圣灵内在见证的超自然本质。
  11. 去中心化诠释:否认存在圣灵引导的「正确诠释」,将所有诠释相对化为个人或群体的主观建构。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退休牧师在教会群组中说:「圣经宣称其权威是为了改变生命,因此证明圣经权威的最佳方法就是我们改变了的生命。圣经在教义和道德上是无谬的,这被称为『有限无谬论』。只要生命被改变,圣经在历史、科学等领域是否无误并不重要。如果生命没有彰显权威,口称无误又有何益?」
    【信条分析】该观点混淆了圣经权威的来源与结果。信条指出圣经的权威在于其为「神的道」,具有「整体的纯全」,在所有宣称的事上均无谬,而非仅在教义上无谬。虽然圣经具有「教义的功效」能改变生命,但权威本身不依赖人的生命表现,对圣经权威的完全信服最终来自「圣灵的内在工作」,而非人的行为见证。
  2. 【案例描述】某护教同工认为:「我们不需要谈什么圣灵见证。只要把圣经的预言应验、各部一致、文体庄严等逻辑证据摆出来,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不得不承认它是神的话。信心就是逻辑推演的终点。如果我们不能用理性说服不信者,那说明证据还不够充足。」
    【信条分析】这种说法低估了罪对理性的压制。信条承认圣经有「各部的一致、总体的目的」等绰绰有余的自证特质,但强调:若要对真理产生「完全信服和确据」,必须来自「圣灵的内在工作」。没有圣灵,人即便面对完美的证据仍会因肉体败坏而拒绝。
  3. 【案例描述】一位信徒分享:「我不怎么读经,但我对圣经很有信心。因为每次我打开圣经,圣灵都会给我一种强烈的电流感,或者在我脑海里显现异象。这种超自然的体验让我确信圣经是真的。那些死读经文的人没有这种确据。圣灵的见证就是这种脱离文字的、直接的身体和情感震撼。」
    【信条分析】这是将圣灵工作与圣道分离的谬误。信条指出圣灵是「借着圣道、并和圣道一同」在我们心中作见证。圣灵的见证是针对圣经所揭示的内容(如得救之道、神的荣耀),而不是一种脱离内容的感官刺激。真正的确信是建立在对真理内容的理解与降服上,而非追求感官的超自然奇迹。
  4. 【案例描述】12年级同学说:「大家都在说『Follow your heart』,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真理。我觉得圣经对我来说是真的,是因为它让我觉得舒服;但对我那个无神论朋友来说,他的科学也是真的,因为那让他觉得舒服。既然圣灵是在人心作证,那是不是只要心里觉得是真的,那就是圣灵在说话?我们是不是不该说圣经是唯一的绝对真理?」
    【信条分析】该同学模糊了「圣灵见证」与「个人感受」。信条指出圣经具有「属天的内容」和「整体的纯全」等客观自证特质,这证明它是唯一的、客观的真理。圣灵的工作不是制造「我的真理」,而是开启人的眼睛去承认「那个真理」。圣灵内在的见证是引向圣经无谬的权威,而非引向相对主义。

六、有关神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心、生命所必需之事的全备旨意,若非已经通过圣经明确地说明,就是可以从圣经推导出合理且必要的结论:人无论何时,都不得把圣灵的新启示和人的传统加进圣经里(提后3:16-17;加1:8,9;帖后2:2)。然而,我们承认,圣灵的内在光照对于救赎性理解圣道所揭示的这些事是必要的(约6:45;林前2:12,14-15;弗1:18;林后4:6)。至于某些关于敬拜神和治理教会的处境,与人类的行为和社团有相通之处,应该凭借自然之光和基督徒的谨慎,按照我们始终遵守的圣道通则来决定(林前11:13-14;14:26,40)。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圣经的完备性或足够性。圣经在信仰和生活的所有必需事项上是充足的,不可添加新启示或人的传统;圣灵光照是理解圣经所必需的;某些处境性事务当以自然之光和圣经原则来决定。

经文组合1:圣经的完备性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圣经的完备性:「有关神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心、生命所必需之事的全备旨意,若非已经通过圣经明确地说明,就是可以从圣经推导出合理且必要的结论:人无论何时,都不得把圣灵的新启示和人的传统加进圣经里」。

  1. 提后3:16-17——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 教导:圣经使人「得以完全」,在一切善事上得到装备。
    • 推论:若圣经可以使人得以完全、并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在信仰和生活上就应该是完备的。有关神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心、生命所必需之事的全备旨意,若非已经通过圣经明确地说明,就是可以从圣经推导出合理且必要的结论。
  2. 加1:8-9——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 教导:使徒所传的福音具有终极权威,任何偏离都当受咒诅,即使是天使也不能改变。
    • 推论:凡是圣经之外的内容,若与已成文的圣经冲突,就是异端;若与已成文的圣经一致,就没必要重复加入圣经。所以,人无论何时,都不得把圣灵的新启示和人的传统加进圣经里。
  3. 帖后2:2——我劝你们:无论有灵、有言语、有冒我名的书信,说主的日子现在到了,不要轻易动心,也不要惊慌。
    • 教导:保罗警告不要被声称的「灵」、「言语」或冒名书信所迷惑。
    • 推论:凡是声称来自圣灵的新启示或使徒传统,若与已成文的圣经冲突,就是异端;若与已成文的圣经一致,就没必要重复加入圣经。所以,人无论何时,都不得把圣灵的新启示和人的传统加进圣经里。

经文组合2:圣灵光照的必要性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理解圣经需要圣灵的工作:「圣灵的内在光照对于救赎性理解圣道所揭示的这些事是必要的」。

  1. 约6:45——在先知书上写着说:『他们都要蒙神的教训。』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
    • 教导:人需要神的内在教训,才能借着圣经来到基督面前。
    • 推论:虽然圣经的客观启示是清晰的,但罪人需要神的内在教训,才能在主观上救赎性地理解和应用圣道所揭示的真理。
  2. 林前2:12,14-15——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能看透了他。
    • 教导:理解属灵真理需要从神来的灵;属血气的人不能理解,唯有属灵的人能看透。
    • 推论:只有圣灵的工作,才能使我们明白神所赐我们的真理。
  3. 弗1:18——并且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使你们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祂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
    • 教导:保罗祈求圣灵照明信徒「心中的眼睛」,使他们能够真正认识神的真理。
    • 推论:只有圣灵照明我们心中的眼睛,才能使我们明白神的呼召有何等的盼望和丰盛的荣耀。
  4. 林后4:6——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
    • 教导:神在人心中的光照是认识基督荣耀的必要条件。
    • 推论:只有神主动光照人心,才能使我们明白圣经中的一切真理都指向耶稣基督。

经文组合3:处境性事务的原则

  通过直接教导和实例展示,说明处境性事务的原则:「至于某些关于敬拜神和治理教会的处境,与人类的行为和社团有相通之处,应该凭借自然之光和基督徒的谨慎,按照我们始终遵守的圣道通则来决定」。

  1. 林前11:13-14——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吗?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吗?
    • 教导:保罗诉诸「本性」(自然之光)和「合宜」(文化常识)来讨论具体的敬拜实践。
    • 推论:某些关于敬拜神和治理教会的处境,与人类的行为有相通之处,应该凭借自然之光和基督徒的谨慎,按照我们始终遵守的圣道通则来决定。
  2. 林前14:26,40——弟兄们,这却怎么样呢?你们聚会的时候,各人或有诗歌,或有教训,或有启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来的话,凡事都当造就人…..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
    • 教导:教会聚会的具体安排应遵循「造就人」和「规规矩矩按次序」的总原则。
    • 推论:某些关于敬拜神和治理教会的处境,与人类的社团有相通之处,应该凭借自然之光和基督徒的谨慎,按照我们始终遵守的圣道通则来决定。

常见谬误

  1. 罗马天主教:主张不成文的使徒传统与圣经具有同等权威,可以补充圣经未明说的教义(如炼狱、圣母升天)。
  2. 极端重洗派:声称接受新的先知性启示,可以添加或修正圣经教导。
  3. 贵格会:主张内在之光可以独立于圣经提供充足的引导。
  4. 圣公会:将教会传统视为与圣经并列的权威来源,特别在敬拜和教会治理上。
  5. 新正统:虽然拒绝新的正典性启示,但却强调启示作为「神圣相遇事件」的持续性,模糊了圣经充足性的界限。
  6. 存在主义:将圣经「去神话化」,否定圣经历史叙事的客观真实性,将启示简化为非命题的、主观的「存在性相遇」。
  7. 灵恩运动:声称预言、异象、方言等提供圣经未包含的具体引导,否定圣经充足性。
  8. 情境伦理学:主张「爱」是唯一绝对原则,具体道德规范可根据处境灵活调整,否定圣经律法的规范性。
  9. 新福音派运动:在与世俗文化对话中妥协,过度依赖社会科学和心理学「补充」圣经,削弱圣经在生活实践上的充足性。
  10. 新使徒改革运动:声称今日使徒和先知接受与圣经同等权威的新启示,违背圣经充足性和封闭性。
  11. 新兴教会运动:强调「关系」、「旅程」和「对话」超过教义确定性,削弱圣经作为客观真理标准。
  12. 文化处境优先:将当代文化价值观(性别平等、LGBTQ权利、政治解放、社会公义议程等)作为补充甚至修正圣经的首要框架,否定圣经充足性。
  13. 实用主义:教会增长运动过度依赖市场营销、心理学、管理学来指导教会实践,淡化圣经的充足性。
  14. 神秘主义和新纪元运动:透过冥想、通灵等方式寻求「宇宙意识」或「神圣知识」,个人异象、梦境、「神对我说的话」作为生活决策的主要依据,将这些经验与圣经启示混合或置于其上。
  15. 经验叙事:将个人故事和经验置于圣经教义之上,声称「我的真理」与圣经真理同等有效。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同工在培灵会上分享:「我们不要把圣经变成一本死板的规则书。圣经确实是神的话,但圣灵是活的。如果圣灵只在两千年前说话,那祂今天还是我们的主吗?当我面临重大的职业转型时,我不仅查考经文,更进入内室寻求那微小的声音。圣灵给我的那个清晰的意念,那种超然的平安,就是神对我此时此刻的特殊启示。我们若只死守字句而忽略了圣灵今天及时的带领,就是消灭圣灵的感动,把神禁锢在纸面上了。」
    【信条分析】该说法以尊荣圣灵为名,行否定圣经完备性之实。它错误地将圣灵的工作分为「死的字句」与「活的启示」,暗示圣经在具体生活决策上是不够的。信条明确指出:关于生命所必需之事的全备旨意「已明确说明」或可「合理且必要地推导」。圣灵今日的工作是「内在光照」,使人救赎性地理解已有的圣道,而非在圣经之外颁布新启示。职业选择应凭借「自然之光」与「基督徒的谨慎」,应用圣经关于恩赐与呼召的通则,而非寻求等同于圣经权威的声音。
  2. 【案例描述】某辅导员在教会座谈中提到:「我们必须承认,圣经的作者们并不了解现代神经科学或依恋理论。圣经解决了灵魂救赎的大问题,但对于抑郁症、深层童年创伤和人格障碍,神在圣经之外通过心理学赐下了普遍启示来补充。正如我们生病要看医生,心灵生病也需要心理学。如果我们拒绝整合这些科学发现,只用几句经文来处理复杂的心理问题,不仅是无知的,更是对受苦者缺乏爱心。圣灵在实验室里的启示,与在西乃山的启示同样重要。」
    【信条分析】这种说法精巧地利用「普遍启示」的概念,将世俗理论提升到与圣经互补、甚至修正圣经对人性诊断的地位。信条宣称圣经对于「信仰与生活」所必需之事是全备的,这涵盖了对人类心灵问题的根本诊断。关于人格的重塑与心灵的安息,圣经提供的原则已经足够。心理学并非普遍启示,只是被罪污染的理性对普遍启示不完全的回应。将世俗心理学视为「补充」,实质上是认为圣经在「生命所必需之事」上还有欠缺。
  3. 【案例描述】几位家长在讨论孩子教育时认为:「圣经只讲救赎,没有教我们如何具体教育孩子。所以我们在教育上必须接受蒙特梭利、华德福、正面管教或批判教育理论的指导,来补充圣经的不足。这些方法是教育权威指南,可以帮助我们开发孩子潜能、建立平等的人格。」
    【信条分析】这种做法否定了圣经对生命指导的完备性。信条声明,关于「生命所必需之事的全备旨意」已在圣经中明确或可推导出。虽然具体的教学技术(如多媒体使用)可参考「自然之光」,但世俗的体系背后往往蕴含与圣经抵触的人性观(如否定原罪、强调自我神化)。认为教育必须在圣经外寻找「权威指导」,实际上是把「人的传统」置于圣道之上。圣经已提供了关于孩童本质、父母职责与教导真理的足够原则。
  4. 【案例描述】一位 12 年级的同学在申请大学时非常焦虑。他在团契分享说:「虽然圣经教导我要殷勤、要荣耀神,但它没告诉我是该选哪所大学。所以我一直在等圣灵给我一个新启示,比如一个异象、或者在脑海里出现一个清晰的声音。我觉得如果只是通过分析自己的强项、咨询升学指导来做决定,那是靠人的传统和智慧,而不是靠圣灵的带领。」
    【信条分析】该同学否定了圣经在生活决策上的充足性,陷入了「新启示」的谬误。信条强调:神的全备旨意「若非明确说明,就是可以从圣经推导出合理且必要的结论」,且「不得把圣灵的新启示加进圣经」。对于选校这类具体决策,信条指引我们应用「圣道通则」(如恩赐、召命、管家职分),并结合「自然之光」(学业成绩、资源评估)与「基督徒的谨慎」来决定。圣灵的工作是「内在光照」已有的真理,而非在圣经之外提供超自然的新指令。

七、圣经所载各事并非本身都同样浅白,也并非对所有的人都同样清晰(彼后3:16);但那些为了得救所必须知道、相信和遵行的事,却总在圣经的此处或彼处被清楚提及、公开论及,以致无论有学问的、无学问的人,只要适当使用一般的方法,就都能获得充分的理解(诗119:105,130;申29:29;30:10-14;徒17:11)。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圣经的清晰性。圣经在难度上有深浅之分,但救恩必需的真理是清晰明了的,普通信徒通过正常的读经方法就能理解。

经文组合1:圣经有深浅差异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圣经某些部分较难理解:「圣经所载各事并非本身都同样浅白,也并非对所有的人都同样清晰」。

  1. 彼后3:16——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
    • 教导:彼得承认保罗书信中有些内容「难明白」,需要学问和坚固的信心才能正确理解。
    • 推论:圣经确实包含一些比较难的内容,不是所有经文对所有人都同样清晰。彼得将保罗书信称为「经书」,确认其权威性。

经文组合2:救恩真理的清晰性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救恩真理的清晰性:「那些为了得救所必须知道、相信和遵行的事,却总在圣经的此处或彼处被清楚提及、公开论及,以致无论有学问的、无学问的人,只要适当使用一般的方法,就都能获得充分的理解」。

  1. 诗119:105——祢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
    • 教导:神的话如同灯和光,引导人走正路。
    • 推论:若要作为有效的引导,神的话必须是清晰可理解的,特别是那些为了得救所必须知道、相信和遵行的事,总在圣经的此处或彼处被清楚提及、公开论及。
  2. 诗119:130——祢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
    • 教导:神的话语能使「愚人」通达。
    • 推论:圣经在救恩真理上是清晰的,无论有学问的、无学问的人,只要适当使用一般的方法,就都能获得充分的理解。
  3. 申29:29——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 教导:神有意将某些事保持隐秘,但将必须遵行的事明显启示出来。
    • 推论:神不会要求人遵行他们无法理解的隐秘的事。那些为了得救所必须知道、相信和遵行的事,总在圣经的此处或彼处被清楚提及。
  4. 申30:10-14——你若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这律法书上所写的诫命律例,又尽心尽性归向耶和华——你的神,祂必使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并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产的,都绰绰有余;因为耶和华必再喜悦你,降福与你,像从前喜悦你列祖一样。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不是你难行的,也不是离你远的;不是在天上,使你说:「谁替我们上天取下来,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说:「谁替我们过海取了来,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这话却离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使你可以遵行。
    • 教导:神的诫命「不是难行的,也不是离你远的」,而是「甚近」,在人的口中心里。
    • 推论:圣经在人必须遵行的事上是清晰的,特别是那些为了得救所必须知道、相信和遵行的事,总在圣经的此处或彼处被清楚提及、公开论及。
  5. 徒17:11——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
    • 教导:庇哩亚人被称赞,是因为他们自己考查圣经来验证使徒的教导。
    • 推论:若普通信徒不能自己理解圣经的核心教导,就无法「考查圣经」来验证真理。所以,圣经在救恩真理上是清晰的,无论有学问的、无学问的人,只要适当使用一般的方法,就都能获得充分的理解。

常见谬误

  1. 罗马天主教:主张圣经晦涩难懂,普通信徒无法正确理解,必须依赖教会的权威解释。
  2. 神秘主义:贬低圣经的字面、明显意义,声称真正的属灵意义隐藏在字面之下,只有属灵精英才能领悟。
  3. 反智主义:走向另一个极端,否认圣经有任何难解之处,拒绝学术研究和神学训练的价值。
  4. 新正统:否定客观、明晰的字面意义。
  5. 存在主义:将圣经的意义去历史化、去客观化,使普通读者无法确定圣经的真实教导。
  6. 学术垄断:主张只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学者才能确定圣经的真实意义,普通信徒的理解不可靠。使普通信徒在专业术语和理论面前无所适从,丧失自己理解圣经的信心。
  7. 反智主义:拒绝任何需要学习的解经,将简单化等同于清晰性。
  8. 解构主义:声称所有文本都是根本不确定的、可以无限多重解读的,否定存在明晰的、确定的意义。
  9. 读者响应理论:主张意义完全由读者创造,没有客观的「正确理解」,每个人的解读都同样有效。
  10. 新兴教会运动:以「谦卑」、「开放」为名,声称我们不能确定圣经的任何教导,使怀疑主义伪装成虔诚。
  11. 文化相对化:主张圣经意义必须由每个文化群体自行确定,否定跨文化的清晰性和普遍性。
  12. 灵恩运动:声称需要特殊的「先知性洞察」才能理解圣经,将圣灵的工作神秘化,否定圣经的客观清晰性。
  13. 碎片化阅读:将圣经简化为脱离上下文的金句,失去对圣经完整教导的理解能力。
  14. 反权威主义:「圣经对我的意义」成为唯一标准,拒绝教会历史解经传统和现今牧者教导的帮助,陷入主观任意。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一位宣教士分享道:「圣经的字面意思只是给属肉体的人看的。圣灵感动的真理往往隐藏在字缝里。如果你只按常识去读,你只能得到死的字句。我们需要圣灵赐下当下的话语(Rhema),开启那些隐藏的奥秘。只有当你进入那种超自然的灵里,圣经对你才是清晰的。那些只靠普通读经方法的人,永远触及不到真理的深处。」
    【信条分析】这种观点将清晰性建立在「灵感」而非「圣道本身」上。信条认为,救恩必需的真理是「公开论及」且清晰的。主张存在一种高于字面意义的「隐藏灵意」,实际上是把圣经变成了只有「属灵精英」才能解读的奥秘书。圣灵的工作是开启人心去明白圣经显明的原意,而非在文字之外另辟蹊径,这确保了真理对所有信徒的普遍可及性。
  2. 【案例描述】某神学博士在讲座中提醒:「平信徒不应直接试图解释罗马书,因为背后涉及复杂的希腊文语法和第一世纪的历史背景。如果没有受过专业的历史批判或修辞学训练,普通人读经很容易产生偏见。圣经是一本深奥的书,只有经过专业训练的学者才能准确把握其原意。」
    【信条分析】该观点否定了圣经的「清晰性」。信条承认圣经并非处处浅白,但强调那些「为了得救所必须知道的事」,在圣经中是如此清楚,以致「无论有学问、无学问的人」,只要适当使用一般方法(如祷告查经、关注上下文),都能获得充分理解。让学者垄断读经权,违背了神将话语赐给全教会的应许。
  3. 【案例描述】某同工在查经班说:「既然圣经是清晰的,我们就不需要看什么注释,也不需要研究历史背景。那些把经文解释得很复杂的人都是在消灭圣灵。只要我读的时候心里觉得是什么意思,那就是圣灵给我的清晰带领。圣经既然是为了『愚人』准备的,那么任何需要动脑筋的学习都是在对抗神的话语。」
    【信条分析】这是一种对清晰性的误用。信条指出圣经各事「并非本身都同样浅白」,某些部分需要深入研读和教导。清晰性是指「得救所必须的事」,而非指圣经没有任何难解之处。拒绝学习和「适当使用一般方法」(包括参考历代教会的解释),实际上是陷入了主观主义的「强解」。
  4. 【案例描述】在一次校园查经班讨论关于救恩和道德的经文时,8年级同学说:「我觉得我们不该说自己理解圣经。毕竟这书几千岁了,翻译又这么多,连牧师们都吵架。彼得后书不是说圣经很难懂吗?既然我们无法百分之百确定它的意思,那宣称某种观点是『圣经的清晰教训』就是一种傲慢。我觉得最属灵的态度就是每个人按照圣灵的带领去解读。」
    【信条分析】该同学混淆了「学术上的深度」与「救恩真理的清晰性」。信条承认圣经有些部分「难明白」,但强调关于得救所必需知道的事(如福音的核心、基本的诫命)是「清楚提及、公开论及」的。这种以「谦卑」为名的模糊论,实际上否定了神沟通真理的能力。信条教导我们,即便是中学生、小学生,只要「适当使用一般的方法」(认真阅读、关注上下文、祷告),就能获得得救所需的充分理解。

八、希伯来文(古时神选民的母语)旧约和希腊文(写作时各国最熟悉的)新约,因为都直接出于神的默示,并在祂独特的看顾和护理下,历代都保持纯正、真实可靠(太5:18;诗119:89);因此,一切有关信仰的争辩,教会最终都必须诉诸于圣经(赛8:20;太15:3,6;徒15:15;路16:31)。然而,神的众民未必都通晓原文,虽然他们都有权接触圣经、渴慕圣经,并按神的命令存敬畏的心去阅读查考(约5:39;徒17:11;启1:3;提后3:14-15);所以,全部圣经都应该被译为它们所到之处各民族的通俗文字(太28:19-20;林前14:6;可15:34),让神的道丰丰富富地存在众人心中,使他们都能以蒙悦纳的方式敬拜祂(西3:16;出20:4-6;太15:7-9),并借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得着盼望(罗15:4)。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翻译圣经的必须性。原文圣经(希伯来文旧约、希腊文新约)因神的护理保持了可靠性,是最终权威;但所有信徒都有权利和责任阅读圣经,因此必须将圣经译为各民族语言。

经文组合1:神保守原文可靠

  通过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神护理性地保守圣经原文:「希伯来文(古时神选民的母语)旧约和希腊文(写作时各国最熟悉的)新约,因为都直接出于神的默示,并在祂独特的看顾和护理下,历代都保持纯正、真实可靠。」

  1. 太5:18——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 教导:律法的最小细节(一点一画)都不会废去。
    • 推论:基督的保证,证明神必然护理性地保守希伯来文旧约文本的可靠传承,连细节都不会丧失。
  2. 诗119:89——耶和华啊,祢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
    • 教导:神的话永恒不变地稳固存留。
    • 推论:神话语的永恒性,包括其在地上文本形式的可靠保存。因为新旧约圣经都直接出于神的默示,在祂独特的看顾和护理下,能确保希伯来文旧约和希腊文新约在历代传抄中保持真实可靠。

经文组合2:圣经是信仰争辩的最终权威

  通过直接教导和实例展示,确立圣经是裁决信仰争议的最终权威:「一切有关信仰的争辩,教会最终都必须诉诸于圣经。」

  1. 赛8:20——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
    • 教导:成文的「训诲和法度」是检验一切言论的标准。
    • 推论:一切关于信仰的争辩,教会最终都必须诉诸于圣经。
  2. 太15:3,6——耶稣回答说:「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呢?……这就是你们借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
    • 展示:耶稣以圣经的权威驳斥人的传统。
    • 推论:当人的传统与圣经冲突时,必须以圣经为最终裁决权威。
  3. 徒15:15——众先知的话也与这意思相合。
    • 展示:耶路撒冷会议通过诉诸旧约圣经来解决关于外邦人归信的争议。
    • 推论:当教会发生教义争议时, 必须以圣经为最终裁决依据。
  4. 路16:31——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 教导:圣经比最大的神迹更有说服力和权威。
    • 推论:圣经是信仰争辩的最终依据,其权威超越一切其他证据。

经文组合3:普世信徒都有权阅读圣经

  通过直接教导,确立普世信徒都有权阅读圣经:「他们都有权接触圣经、渴慕圣经,并按神的命令存敬畏的心去阅读查考。」

  1. 约5:39——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 教导:犹太人渴慕圣经、查考圣经,因为内中有永生。
    • 推论:信徒有权接触圣经、渴慕圣经、阅读查考。
  2. 徒17:11——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
    • 教导:普通信徒自己查考圣经来验证教导,被视为属灵的品格。
    • 推论:信徒有权天天查考圣经。
  3. 启1:3——念这书上预言的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日期近了。
    • 教导:读和听启示录的人都有福。
    • 推论:神的祝福临到所有按神的命令存敬畏的心去阅读查考圣经的人。
  4. 提后3:14-15——但你所学习的,所确信的,要存在心里;因为你知道是跟谁学的,并且知道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
    • 教导:提摩太从小就接触和理解圣经。
    • 推论:若儿童都能够也应该明白圣经,那么圣经必须以人们能理解的语言提供。

经文组合4:翻译圣经的必要性

  通过直接教导、实例展示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翻译圣经的必要性:「全部圣经都应该被译为它们所到之处各民族的通俗文字,让神的道丰丰富富地存在众人心中,使他们都能以蒙悦纳的方式敬拜祂,并借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得着盼望。」

  1. 太28:19-20——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 教导:将基督的教训教导给万民。
    • 推论:若要有效地教导万民基督的话语,全部圣经都应该被译为它们所到之处各民族的通俗文字。
  2. 林前14:6——弟兄们,我到你们那里去,若只说方言,不用启示,或知识,或预言,或教训,给你们讲解,我与你们有什么益处呢?
    • 教导:在教会中,只有能理解的语言才有益处。
    • 推论:若圣经不被译为它们所到之处各民族的通俗文字,当地人就不能理解圣经,圣经对他们就没有益处。
  3. 可15:34——申初的时候,耶稣大声喊着说:「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翻出来就是: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 展示:福音书作者将耶稣的亚兰文话语翻译成希腊文,供读者理解。
    • 推论:圣经作者本身的实践,确立了翻译神话语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4. 西3:16——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神。
    • 教导:当把基督的道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合宜地聚会、敬拜。
    • 推论:只有把圣经翻译成当地通俗文字,当地信徒才能把神的道丰丰富富地存在众人心中。
  5. 出20:4-6;太15:7-9——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 教导:出20:4-6教导敬拜的正当方式,太15:7-9谴责假冒为善的敬拜。真正的敬拜必须按照神的话语。
    • 推论:只有把圣经翻译成当地通俗文字,当地信徒才能以蒙悦纳的方式敬拜神。
  6. 罗15:4——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
    • 教导:圣经是为了教训信徒,让信徒能忍耐、得安慰、有盼望。
    • 推论:只有把圣经翻译成当地通俗文字,当地信徒才能借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得着盼望。

常见谬误

  1. 罗马天主教:主张只有拉丁文武加大译本具有权威,禁止平信徒阅读方言译本,将圣经垄断在神职人员手中。
  2. 激进文本批判:质疑圣经文本在传抄中是否可靠保存,夸大文本异文问题,摇动普通信徒对圣经可靠性的信心。
  3. 高等批判:夸大文本异文的重要性,声称原始文本已不可考或已严重腐败,削弱对圣经可靠性的信心。
  4. 新正统:将启示与文本分离,使原文可靠性问题变得次要。
  5. 钦定本唯一论:主张只有英文钦定本有权威,甚至高于原文,否定现代译本和文本批判学的正当价值。
  6. 文本不确定论:声称不存在「原文」,只有不断变化的文本传统,所有版本都同等「真实」或同等「建构」。
  7. 意识形态优先:为迎合性别中性化而修改圣经用语,偏离原文忠实性。
  8. 过度意译:某些现代译本(如《信息本圣经》The Message)过度意译甚至改变原意,模糊了翻译与释经的界限,削弱原文权威。
  9. 性包容译本:某些「包容性」译本删改或弱化圣经关于性伦理、婚姻定义的明确教导,使圣经迎合当代文化而非挑战文化。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讲员说:「虽然希腊文和希伯来文是原文,但神在历史中已经拣选了某某译本作为祂最终、最完美的启示。这个译本纠正了原文中被学者修改过的部分,成为了我们今天唯一的绝对标准。如果你不使用这个译本,你读的就是『被污染的神的话』。神既然能保守原文,祂同样能通过一个完美的翻译来取代原文。」
    【信条分析】这种说法将翻译提升到了高于原文的地位。信条明确指出,只有直接出于神默示的「希伯来文旧约和希腊文新约」才是历代保持纯正、并在争辩中具有最终诉诸权威的文本。翻译虽是必须且有益的,但其权威源自于对原文的忠实。将任何「人间翻译」视为绝对无误或取代原文,实质上是破坏了圣经作为神默示之道的独特性。
  2. 【案例描述】一位宗教学教授在课堂上说:「既然圣经在传抄过程中有那么多异文,我们根本无法确定哪句话才是神最初说的。神并没有奇迹般地保守文本,圣经的流传充满了随机性和错误。因此,我们不能说圣经是最终的裁决权威,因为我们连文本本身都还搞不清楚。圣经只是一个动态的传统,其准确性是无法核实的。」
    【信条分析】该观点否定了神「独特的看顾和护理」。信条宣称原文圣经在神的护理下「历代都保持纯正、真实可靠」。虽然存在抄写上的细微异文,但这并不影响圣经作为信仰最终权威的纯正性。相信神的护理意味着相信祂有能力保守祂的话语,使其在关乎信仰和生活的议题上始终作为最终的「最高法庭」。
  3. 【案例描述】某青年牧者在同工会上力推:「我们教会应该全面改用《信息本圣经》(The Message)。这译本读起来就像朋友发微信,比那些文绉绉的直译本更能吸引Z世代。年轻人不会因为称义、成圣这些神学术语信主,但他们能被生活化的表达感动。我们不必拘泥于原文的每个字,译者抓住了圣经的感觉和精神,这才是翻译的真谛。如果为了准确而让人读不懂,那准确又有什么意义呢?保罗不也说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吗?」
    【信条分析】该论述将可读性与准确性错误地对立起来,并曲解了林后3:6。信条宣称原文圣经因为都直接出于神的默示,在信仰争辩中具有最终权威,翻译的目的是让各民族能理解这默示的内容,而非用译者的释经取代原文。《信息本》是释义(paraphrase)而非翻译(translation),作者自己也承认这是个人读经笔记,许多地方已偏离原文含义(如将罪淡化为错误,将神的忿怒柔化为失望等)。过度意译使读者实际上在读译者的神学、而非神的话。林后3:6讲的是律法主义vs福音,不是主张可以随意偏离原文。
  4. 【案例描述】某6年级同学发现他新买的英文圣经将「父(Father)」改成了「父母(Parent)」,将「弟兄(Brother)」改成了「朋友(Friend)」。老师解释说:「翻译必须跟上时代的文化,为了让现代人感到不被冒犯,我们需要用包容性的语言重新诠释圣经。原文的性别术语是古代父权社会的产物,我们在翻译中应该剔除这些过时的文化现象,只保留爱的核心。」
    【信条分析】翻译虽需通俗,但必须忠于「直接出于神默示」的原文。信条要求翻译是为了「让神的道丰丰富富地存在」,而非为了迎合当代意识形态而修正神的道。原文中的性别词汇往往含有深厚的神学意涵(如基督与教会的关系、神作为父的启示)。这种基于文化的删改,削弱了原文圣经作为最终权威的地位,是以人的吩咐代替了神的道理。

九、解释圣经的无误准则,就是圣经本身;因此,若对任何一处经文真实、完整的意义存在疑问(每处经文只有一个意思,不是多种意思),可以通过查考其他讲得更为清楚的经文而得以知道(徒15:15;约5:46;彼后1:20-21)。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以经解经的原则。圣经是自己的解释者;每处经文有一个确定的意思;以经解经是解释疑难经文的正确方法。

  引证经文通过实例展示、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圣经的自我诠释性和意义的确定性。

  1. 徒15:15-18——众先知的话也与这意思相合。正如经上所写的:此后,我要回来,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把那破坏的重新修造建立起来,叫余剩的人,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寻求主。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
    • 展示:雅各引用阿摩司书9:11-12来解释彼得所讲的异象和外邦人归主的经历,显示以经解经的实践。
    • 推论:使徒在面对新情况时,通过诉诸其他更清楚的经文来理解神的旨意;这确立了以经解经的方法论:解释圣经的无误准则,就是圣经本身。
  2. 约5:46-47——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 展示:耶稣以旧约来解释和印证祂自己的身份和使命。
    • 推论:圣经不同部分互相解释、互相印证,理解一处经文需要参考其他相关经文。若对任何一处经文真实、完整的意义存在疑问,可以通过查考其他讲得更为清楚的经文而得以知道。
  3. 彼后1:20-21——第一要紧的,该知道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
    • 教导:圣经不可「随私意解说」,因为圣经来自圣灵感动而非人意。
    • 推论:既然圣经的作者是圣灵,每处经文只有一个意思、就是作者圣灵的意思,不是多种意思。既然圣经来自统一的作者圣灵,各处经文就具有内在一致性,。若对任何一处经文真实、完整的意义存在疑问,可以通过查考其他讲得更为清楚的经文而得以知道。

常见谬误

  1. 罗马天主教:张每处经文有字面、寓意、道德、天上四重意义,否定意义的确定性和单一性。
  2. 狂热派:声称圣灵直接启示经文的「属灵意义」,绕过字面意思和上下文,使解经完全主观化。
  3. 理性主义:苏西尼派等用理性作为解释圣经的外在标准,使人的理性凌驾于圣经之上。
  4. 存在主义:将圣经意义简化为对读者的「存在性意义」,否定客观、历史性的单一意思。
  5. 新正统:主张圣经在不同的「相遇」中有不同的意义,否定文本意义的确定性。
  6. 历史批判法:用启蒙理性主义预设(否定神迹、预言等)作为解经的外在标准,拒绝让圣经自己说话。
  7. 寓意解经:亚历山大学派的寓意解经在某些圈子里复兴,脱离历史语法解经。
  8. 解构主义:德里达传统否定文本有确定意义,声称意义无限延异,解构以经解经的可能性。
  9. 读者响应理论:主张意义完全由读者创造,每个读者的理解都同样有效,否定作者原意和确定意义。
  10. 多元文化诠释:声称不同文化群体可以有完全不同的「合法诠释」,圣经意义因文化而异,否定普遍性和确定性。
  11. 女权主义诠释:用性别意识形态作为解经的首要框架和标准,使外在意识形态凌驾于圣经之上。
  12. 酷儿理论诠释:将LGBTQ意识形态读入圣经,重新诠释明确的性伦理经文,否定文本的明显意思。
  13. 后殖民主义诠释:用权力分析作为解经的主要镜头,使政治意识形态主导圣经理解。
  14. 新兴教会运动:意义多元论以「谦卑」为名,主张圣经可以有多种同等有效的解释,否定确定意义的存在。
  15. 灵恩运动:声称需要特殊的「先知性启示」才能理解圣经,绕过正常的以经解经方法。
  16. 断章取义:脱离上下文的金句式阅读成为常态,失去让上下文和相关经文解释经文的能力。
  17. 实用主义:「对我有用」成为解经的标准,而非「作者的意思」,主观化圣经意义。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信徒在面临经济困难时,抽到一张经文卡,上面写着「你要大大张口,我就给你充满」。他便坚信神会让他中彩票。当同工提醒他这段经文是讲神对以色列民在出埃及后的供应和对偶像的警戒时,他反驳道:「圣经有很多意思,这就是圣灵给我的意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个哈姆雷特,只要对我有效,何必在意上下文背景呢?」
    【信条分析】这是对「每处经文只有一个意思」的否定。信条规定「解释圣经的无误准则,就是圣经本身」。当对一处经文有疑问时,必须查考讲得更为清楚的经文。主张经文可以有无数种随私意解说的意思,会导致真理变成主观的幻象。以经解经要求我们将特定的经文置于整本圣经的救赎叙事中,寻求圣灵通过作者所表达的那个真实、完整的意义。
  2. 【案例描述】一位辅导员在查经时说:「我们要用现代心理学的眼光来解释大卫的罪。大卫之所以犯罪,是因为他童年缺乏父爱,有深层的依恋障碍。圣经说他犯罪,其实是指他没有处理好自己的内在小孩。我们要透过心理学的框架,才能读懂圣经中那些古老教导背后真正的『心理真相』。心理学就是我们解释圣经的钥匙之一。」
    【信条分析】该观点将人的学科提升为解释圣经的准则。信条明确「解释圣经的无误准则,就是圣经本身」,而非任何外在的科学或哲学,心理学不能作为定义圣经意义的最终仲裁。将罪解释为单纯的心理疾病,是让人的理性凌驾于圣道之上,违背了圣经作为自我解释者、作为信徒信心最高准则的原则。
  3. 【案例描述】在一次查经中,某讲员解释撒母耳记大卫击败歌利亚的故事:「五块光滑的石子代表了信徒必胜的五种美德:恒心、爱心、热心、耐心和信心。如果你没有这五块石子,你就不能打败生活中的歌利亚。」这种解释深受欢迎,因为它非常敬虔且具有实践性。
    【信条分析】这种寓意解经法破坏了文本的「确定意义」。信条坚持每处经文只有一个真实、完整的意义。大卫与歌利亚的故事首要意义是救赎历史性的(神为祂的子民争战,预表基督的胜利),而非个人美德的拼凑。以经解经要求我们尊重圣经的历史和文学体裁,拒绝将圣经变成可以随心所欲填充意义的符号堆砌,以免模糊了福音的真实焦点。
  4. 【案例描述】某12年级同学在讨论课上说:「我觉得解经就像看艺术品,你有你的解释,我有我的解释,只要能让我们感动,它们都是真的。没有所谓的『唯一正确的意思』。如果我认为这段经文是讲环保,而你认为它是讲末日,我们都没错。圣灵会给每个人不同的真理。固守一个意思,不仅无趣,而且是对多元文化的排斥。」
    【信条分析】该同学受到后现代「读者响应理论」的影响。信条强调「每处经文只有一个意思」,这源于圣灵作为统一作者的真实性。如果真理是多元且矛盾的,圣经就失去了作为「准则」的功能。以经解经正是为了防止这种主观的任意性,通过查考更清楚的经文,引导信徒达成对神旨意的共识,而非在多元主义中丧失真理。

十、我们对于一切信仰争议的裁决,以及对议会所有决议、古代作者各种见解、众人诸般教义、私人灵异现象的察验,所当遵循其判决的最高裁判,除了那位在圣经里说话的圣灵,别无他人(太22:29,31;徒28:25;约壹4:1-6)。

引证经文

  本节的教义重点:圣经(即在圣经中说话的圣灵)是一切信仰争议、教会决议、神学观点和属灵经验的最高裁判;没有任何权威可以凌驾于圣经之上。

  引证经文通过实例展示、直接教导与合理且必要的推论,确立圣经在一切争议中的最终裁判地位。

  1. 太22:29,31——耶稣回答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论到死人复活,神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
    • 展示:耶稣以圣经作为最终权威,纠正撒都该人的神学错误。
    • 推论:即使面对有学问的宗教领袖,圣经仍是裁决神学争议的最高法庭。我们对于一切信仰争议的裁决,所当遵循其判决的最高裁判是圣经。
  2. 徒28:25-27——他们彼此不合,就散了;未散以先,保罗说了一句话,说:「圣灵借先知以赛亚向你们祖宗所说的话是不错的。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
    • 展示:保罗引用旧约圣经以赛亚书作为最终论证,确立「圣灵…所说的话」的权威。
    • 推论:在圣经里说话的圣灵是最终权威;保罗将圣经等同于圣灵的话语,作为不可辩驳的最高裁判。我们对于一切信仰争议的裁决,所当遵循其判决的最高裁判,是那位在圣经里说话的圣灵。
  3. 约壹4:1-6——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小子们哪,你们是属神的,并且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他们是属世界的,所以论世界的事,世人也听从他们。我们是属神的,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
    • 教导:要「试验那些灵」,辨别真假先知和灵异现象。试验的标准是关于基督的使徒教义。
    • 推论:一切信仰争议、议会所有决议、古代作者各种见解、众人诸般教义、私人灵异现象都必须接受检验,圣经是辨别真伪的最高标准。

常见谬误

  1. 罗马天主教:主张教皇和大公会议在信仰和道德问题上具有无误权威,可以确定教义,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2. 极端重新派:声称直接从神领受的新启示可以超越圣经,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3. 贵格会:主张每个人内心的「基督之光」是最终权威,可以代替圣经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4. 圣公会:将理性作为与圣经、传统并列的权威来源之一,在实践中可能使理性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5. 自由派:将启蒙理性、科学共识或宗教经验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6. 新正统:将主观的「神圣相遇」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7. 灵恩运动:常将超自然经验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8. 新福音派运动:在某些议题上让当代文化共识或社会科学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9. 权威相对化:否定存在任何「最高权威」,将所有权威来源(圣经、理性、经验、传统等)都相对化。
  10. 新兴教会运动:用「群体对话」、「共同探索」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11. 新使徒改革运动:用当代「使徒」和「先知」的话语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12. 意识形态优先:将性别平等、种族正义、性取向包容、政治立场等当代价值观作为裁决争议的实际最高标准。
  13. 民主偶像化:用会众投票或民意调查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14. 实用主义:用「有效」、「成功」、「增长」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15. 科学主义:将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和结论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16. 心理学:在牧养和辅导中,心理学理论常取代圣经成为实际的最高指导原则。
  17. 舆论优先:网络舆论、病毒式传播的观点、名人意见代替圣经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18. 个人经验:「我的经验」、「我的故事」、「对我有效」作为裁判信仰争议的标准。

举例分析

  1. 【案例描述】某宗派在投票表决一项新的伦理教义后,发言人称:「既然大公会议已经通过,所有信徒都必须无条件接受。圣经虽是基础,但议会的决议是圣灵今天在教会中的最新判决,具有超越历史的权威。当议会决议与古老的圣经字面解释发生冲突时,我们必须顺服议会,因为教会是真理的守门人。」
    【信条分析】这挑战了圣灵在圣经中说话的「最高裁判权」。信条明确列出:信仰争议的裁决、议会的决议、众人的教义,都必须接受最高裁判的检验,即「在圣经里说话的圣灵」。没有任何议会或教会结构具有无误的权威。教会的决议只有在完全符合圣经时才具约束力。将人的议会置于最高法庭,是典型的教权主义错误。
  2. 【案例描述】一位信徒在小组中坚持:「虽然圣经说要顺服掌权的,但圣灵在昨晚的梦里亲自指示我,要我进行激烈抗争。圣灵给我的这个私人灵异现象,对我来说具有最高的裁判权。在这种特殊的个人处境中,我的灵感超越了圣经的一般准则。因为圣灵是活的,祂不应该被死板的圣经字句所捆绑。」
    【信条分析】这是否定圣经作为「最高裁判」的典型案例。信条强调,对「私人灵异现象」的察验,必须遵循圣经的判决。在圣经里说话的圣灵,绝不会给出与圣经原则相违背的命令。将个人主观的感动或异象置于圣经之上,是让自我取代了圣灵的最高仲裁地位。任何宣称来自圣灵的感动,若不符合圣经,都是谬妄的灵。
  3. 【案例描述】某教会极度崇尚教父神学,牧师宣称:「如果我们的信仰与四世纪或五世纪的某位伟大圣徒的见证不符,那一定是我们的错。古代作者的见解是我们判断真伪的最高标准。圣经太难解释了,我们只需要全盘接受古代教会的各种见解即可。传统本身就是圣灵在历史中留下的最终裁判。」
    【信条分析】虽然我们尊重传统,但信条明确将「古代作者各种见解」置于被察验的地位。最高裁判「别无他人」,唯独圣经。传统和教父见解是极佳的参考,但它们不是最终的标准。将历史传统绝对化,会使教会失去借着圣经进行不断改革的能力。圣灵在圣经中的判决始终是衡量一切传统的金标准。
  4. 【案例描述】在生物课后,7年级同学感到非常困惑:「科学老师证明了进化论,而圣经讲创造。我觉得科学才是裁判真理的最高裁判,因为它是可以验证的。圣经在面对科学事实时,必须做出调整和让步。如果圣经讲的与科学共识不同,我们应该按照科学的判决来重新解释圣经。」
    【信条分析】这是让人的学科越位取代「成文启示」。信条确立,对于一切信仰和真理争议的最高裁判,只有在圣经里说话的圣灵。虽然科学是研究神创造之工的工具,但它不应成为审判神话语的最高法庭。让当代不断发展变化的科学共识成为裁决圣经的标准,实际上是推翻了圣经作为绝对真理准则的地位。

WCF第33章 论最后审判 Of the Last Judgment

一、神已经指定一日,要借着耶稣基督按公义审判世界(徒17:31),父将一切权柄和审判都赐给了祂(约5:22,27)。当那日,不但背叛的天使要受审判(犹6;彼后2:4),同样,凡在地上活过的人,都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为自己的思想、言语和行为交帐;也照着他们在肉身所行的,无论善恶都要受报(林后5:10;传12:14;罗2:16;14:10,12;太12:36-37)。

God hath appointed a day, wherein He will judge the world in righteousness by Jesus Christ, to whom all power and judgment is given of the Father. In which day, not only the apostate angels shall be judged; but likewise all persons, that have lived upon earth, shall appear before the tribunal of Christ, to give an account of their thoughts, words, and deeds; and to receive according to what they have done in the body, whether good or evil.

解读:

  • 将来有几个审判:
    1. 新约圣经在三处具体地提到将来的审判:绵羊与山羊的审判(太25:31-46),信徒在基督台前的审判(林后5:10),最后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启20:11-15)。
    2. 无千禧年论者和后千禧年论者通常认为,这三处审判是指同一个审判。
    3. 前千禧年论者通常认为,这三处审判分别发生在千禧年之前、信徒被提之时、最后审判之日。
  • 有关千禧年,本信条并未论及,可参见《千禧年》一文。

二、神指定此日的目的,是要在选民的永恒救赎中彰显祂怜悯的荣耀;又在邪恶悖逆的堕落者的刑罚上彰显祂的公义。因为那时义人要进入永恒的生命,领受从主而来满足的喜乐和愉悦——但那不认识神、不听从耶稣基督福音的恶人,必被扔进永恒的痛苦,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遭受永远毁灭的刑罚(太25:31-46;罗2:5-6;9:22-23;太25:21;徒3:19;帖后1:7-10;可9:48)。

The end of God’s appointing this day, is for the manifestation of the glory of His mercy in the eternal salvation of the elect; and of His justice in the damnation of the reprobate, who are wicked and disobedient. For then shall the righteous go into everlasting life, and receive that fullness of joy and refreshing which shall come from the presence of the Lord: but the wicked, who know not God, and obey not the gospel of Jesus Christ, shall be cast into eternal torments, and punished with everlasting destruction from the presence of the Lord, and from the glory of His power.

解读:

  • 审判的两个目的:
    1. 要在选民的永恒救赎中彰显祂怜悯的荣耀。
    2. 又在邪恶悖逆的堕落者的刑罚上彰显祂的公义。
  • 信徒被审判的结果:「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目的是赐予不同程度的赏赐(林前3:12-15;路19:17,19)。虽然每个人的赏赐程度不同,但喜乐都是满足而完全的。因为天上的喜乐不是根据我们所有的,而在于我们以神为乐。
  • 撒但并不是地狱的统治者:地狱并不是神没有掌权的地方:「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往哪里逃、躲避祢的面?我若升到天上,祢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祢也在那里」(诗139:7-8)。神永远掌管一切(路12:4-5),正是神的忿怒使地狱变得如此可怕、无法忍受。

三、正如基督要我们确信必有一个审判的日子,既是为了阻止所有的人犯罪,也是为了让敬虔者在逆境中得着更大的安慰(彼后3:11,14;林后5:10-11;帖后1:5-7;路21:27-28;罗8:23-25)——同样,祂也不让人知道那日子,好叫他们因为不知道主何时来,可以摆脱一切属肉体的安全感,时常警醒;并且可以随时准备好说,主耶稣啊,愿祢快来(太24:36,42-44;可13:35-37;路12:35-36;启22:20)。阿们。

As Christ would have us to be certainly persuaded that there shall be a day of judgment, both to deter all men from sin, and for the greater consolation of the godly in their adversity: so will He have that day unknown to men, that they may shake off all carnal security, and be always watchful, because they know not at what hour the Lord will come; and may be ever prepared to say, Come, Lord Jesus, come quickly. Amen.

解读:

  • 基督教导必有审判之日:
    1. 阻止人犯罪(彼后3:11-12)。
    2. 让信徒在逆境中得安慰(帖后1:5-6)。
  • 基督没有透露审判时间:
    • 让人摆脱属肉体的安全感,时常警醒、预备见主,免得陷入试探。

WCF第32章 论人死后的情况和死人复活 Of the State of Man after Death, and of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

一、人的身体死后归于尘土,而见朽坏(创3:19;徒13:36);但他们的灵魂(既不死也不睡)拥有不朽的本质,立刻回到赐他们的神那里(路23:43;传12:7)。义人的灵魂那时将被全然成圣,被接入至高之天,在光明和荣耀中得见神的面,等候他们的身体完全得赎(来12:23;林后5:1,6,8;腓1:23;徒3:21;弗4:10;罗8:23);恶人的灵魂则被扔进地狱,留在痛苦和全然的黑暗中,等候那大日的审判(路16:23-24;徒1:25;犹6-7;彼前3:19)。除了这两个地方,圣经并不承认离开身体的灵魂还别有所归。

The bodies of men, after death, return to dust, and see corruption; but their souls (which neither die nor sleep), having an immortal subsistence, immediately return to God who gave them. The souls of the righteous, being then made perfect in holiness, are received into the highest heavens, where they behold the face of God in light and glory, waiting for the full redemption of their bodies; and the souls of the wicked are cast into hell, where they remain in torments and utter darkness, reserved to the judgment of the great day. Besides these two places for souls separated from their bodies, the Scripture acknowledgeth none.

解读:

  • 人死后,灵魂立刻回到神面前,接受初步的审判:
    1. 信徒的灵魂立刻与神同在:「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林后5:8;腓1:23;来12:23)。
    2. 非信徒的灵魂立刻与神隔离:「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路16:23)。
  • 地狱的定义:地狱是恶人永远有知觉地受惩罚的地方(古德恩《系统神学》)。圣经并没有透露地狱在什么地方,这远远不如怎样避免去那里更重要。但可以确定的是,地狱是一个与神永远隔绝的地方(帖后1:8-9),这意味着:
    • 地狱没有任何美好的事物:因为神是一切美善(雅1:17)、光明(约壹1:5)、爱(约壹4:8)、喜乐(太25:23)、和平(弗2:14)的源头。
    • 地狱将是一种永罪的状态:没有善、只有恶。与神永远隔绝的人,将会完全理解罪的恐怖,不再能用「人的良善」来自欺欺人。因为神的良善不再存于人里面,他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
  • 地狱是真实的:圣经清楚地表明,耶稣基督谈得更多的是地狱而不是天堂。拒绝或修改地狱教义,既不会减轻它的火焰,也不会让它消失。许多人拒绝地狱的教义,原因包括:
    1. 人本思想的影响:许多人不遗余力地保证没有人被冒犯,而圣经的地狱教义被认为是无礼的、苛刻的,因为这个世界的智慧集中在今生,而不思想未来的生活。
    2. 忽略罪的源头:没有希望、永无休止、有知觉的惩罚,的确是一种可怕的前景。但许多人宁可忽略恐惧的源头,也不愿面对现实。事实上,地狱应该是可怕的,因为它是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预备的(太25:41;启20:10),是人自己选择要去那里。今天,我们可以选择接受基督作我们的罪的代价,也可以选择自己为自己的罪付出永恒的代价,地狱是人自己选择与神永远隔绝的结果(赛55:6-7),正如C. S. 路易斯所说的:「最后只有两种人:一种是人对神说:『愿祢的旨意成就』,另一种是神对他们说:『愿你的旨意成就』。」
    3. 对爱的误解:许多人拒绝地狱的教义,因为他们很难相信慈爱的神会将人们永远驱逐到地狱这么可怕的地方。但是,神的爱并不否定祂的公义和圣洁,事实上,神的爱已经提供了逃避祂忿怒的公义方法:接受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挽回祭。
    4. 对罪的淡化:有些人认为,用永恒的地狱去惩罚几十年里所犯的罪,并不公平。还有人认为,自己的罪还不够糟糕,不足以承受永远的折磨。但是,罪的邪恶已经迫使神的儿子走向十字架,神当然应当恨恶罪恶至死。
    5. 对己的无知:任何拒绝圣经中地狱教义的说法,本质上都是说:「如果我是神,我就不会让地狱成为那样。」许多人都骄傲地自以为可以改进神的计划,比神更聪明,比神有更多的爱和公义。
    6. 撒但的欺骗:任何一种试图削弱「永远咒诅」、改善地狱处境的说法,不管动机多好,都是为了确保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到达那里。
  • 本节所反对的教导:
    • 罗马天主教认为,信徒的灵魂将在炼狱(Purgatory)中进一步炼净罪,直到准备好、被许可进入天堂。因此,他们教导为死人祷告、赎罪(源于次经《马加比二书》12:42-45)。
    • 罗马天主教认为,旧约圣徒死后在地狱边缘(Limbus Patrum 列祖灵薄狱)等候基督救赎工作的完成,而未受洗的婴孩不可能进入天堂,但也并没被归算有罪,因此永远处在一种边缘状态(Limbus Infantum 婴孩灵薄狱)。
    • 重洗派、一些圣公会神学家和一些时代论者认为,人死后灵魂就处于无知觉、或知觉削弱的睡眠状态,直到复活审判之日。
    • 耶和华见证人、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和一些现代福音派神学家主张「消灭论 annihilationism」(神主动毁灭不信者灵魂)或「有条件不朽论 conditional immortality」(不信者灵魂被动毁灭),认为不信之人在受到神忿怒的惩罚一段时间以后,会被神消灭。理由包括:
      1. 圣经说到恶人要灭亡,表示他们将不再存在(腓3:19;帖前5:3;帖后1:9;彼后3:7等)——回应:这些经文不一定表示不存在,而是表示毁坏。太25:46的「永刑」和「永生」的平行表明,两种状态都是没有终止的。主耶稣亲自宣告:地狱的刑罚是永恒的(可9:48),「耶和华说: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后裔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长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气的必来在我面前下拜。这是耶和华说的。他们必出去观看那些违背我人的尸首;因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凡有血气的都必憎恶他们」(赛66:22-24)。
      2. 恶人永远受惩罚,不符合神的慈爱——回应:人死如灯灭,固然符合这种慈爱观,但却会鼓励人在今生尽可能行恶,不符合神的公义。相反,正是因为神的慈爱,才安排自己的独生子作了挽回祭,给人脱离永远刑罚的机会:「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10)。
      3. 暂时的犯罪和永远的刑罚不成比例,不符合神的公义——回应:首先,所有的罪都是反叛无限和永恒的神(诗51:4),违背神圣洁、公义、良善的本性,所以罪在神面前是永远的,当受永远的刑罚、与神永远隔绝。地狱里的财主最清楚这惩罚是公义的,所以并没有抗议自己下地狱(路16:19-31)。其次,如果暂时的惩罚能付清罪债,不信者的灵魂就不应该被消灭,而应该被准许进入天堂。最后,圣经里没有教导人在死后会停止犯罪,下地狱的人不会突然悔改、不再犯罪(启16:9,11),正如在大灾难期间,「第四位天使把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能用火烤人。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并不悔改将荣耀归给神。第五位天使把碗倒在兽的座位上,兽的国就黑暗了。人因疼痛就咬自己的舌头;又因所受的疼痛,和生的疮,就亵渎天上的神,并不悔改所行的」(启16:8-11)。因此,地狱里的人因为永远与神隔绝,所以毫无良善、永远活在罪的本性里,更是「恶人仍必行恶」(但12:10)。
      4. 邪恶的受造之物永远地存在于神所创造的宇宙里,将会永远玷污神所创造来反映祂荣耀的宇宙之完美——回应:神惩罚罪并且得胜,恰恰能反映祂的公义、权能和荣耀,也使蒙恩的罪人更加感恩(赛66:24)。
      5. 如果自己所爱的人在地狱里受永刑,人在天堂怎么能快乐呢——回应:当人到了天堂,「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21:4)。至于具体是怎么回事,这是属于神的奥秘。

二、在末日,那些还活着的人不会死,而是要被改变(帖前4:17;林前15:51-52)——所有死去的人都将复活,带着原来的身体、而不是另一个身体,虽然性质不同,但将与他们的灵魂再度结合、直到永远(约5:25-29;徒24:15;伯19:26-27;但12:2;林前15:42-44)。

At the last day, such as are found alive shall not die, but be changed: and all the dead shall be raised up with the self-same bodies, and none other, although with different qualities, which shall be united again to their souls forever.

三、不义之人的身体,将因基督的大能复活受羞辱;义人的身体,将借着祂的灵复活得荣耀,被造成与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徒24:15;约5:28-29;林前15:43;腓3:21)。

The bodies of the unjust shall, by the power of Christ, be raised to dishonor; the bodies of the just, by His Spirit, unto honor, and be made conformable to His own glorious body.

解读:

  • 信徒和非信徒都要复活:「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8-29)
  • 为什么基督徒会死:
    1. 死亡不是为罪给基督徒的惩罚:因为我们所有因犯罪而来的惩罚,都已经偿清,「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
    2. 死亡是住在堕落世界的最后结局:如果我们仍然住在堕落的世界里,所经历到的救恩仍是不完整的,因为罪的果效在这世界里尚未完全除去(林前15:24-26)。在我们得着基督为我们赢取所有救恩的福祉前(林前15:54-55),神允许我们经验到死亡。
    3. 神用死亡的经验来成全我们成圣:基督徒的老化、软弱、疾病、死亡,是神允许我们经过的训练,为使我们在过程中更多地成圣(罗8:28;来12:6,10-11),「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腓3:10),「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腓1:20)。当我们与主同在之时,成圣就完成了:「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2:10),「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罗8:17;彼前4:13)。

WCF第31章 论总会和议会 Of Synods and Councils

一、为了更好的治理和进一步造就教会,应该有通常称为总会或议会的聚会(徒15:2,4,6)——各教会的监督和其他治理者,凭着他们的职分,以及基督所赋予他们为了造就、而非毁坏的权柄,有权成立这种聚会(徒15:1-35),并在他们认为对教会有益的时候定期召开(徒15:1-35;20:17)。

For the better government and further edification of the church, there ought to be such assemblies as are commonly called synods or councils: and it belongeth to the overseers and other rulers of the particular churches, by virtue of their office, and the power which Christ hath given them for edification and not for destruction, to appoint such assemblies; and to convene together in them, as often as they shall judge it expedient for the good of the church.

解读:

  • OPC版对本节有修订,并整段删除了1647年版的第二节。
  • 参加威斯敏斯特会议的代表有四派人士:英国国教派、长老派、独立派和伊拉斯特派,他们在基本教义方面大都倾向于加尔文改革宗神学立场,但在政教关系和教会治理上的争议很大。在教会治理上,长老派和独立派进行了长期的争辩。今天,教会大体上有四种治理体制:
    1. 教宗制:主张教宗是使徒彼得的继承人、基督的副摄政、整个教会的有形的元首。在教宗以下是主教,主教的权威来自教宗。这是罗马天主教所主张的。
    2. 主教制:没有教宗,但仍然在教牧中区分等级。治理的权柄被赋予主教、大主教等等。这正是当时的英国国教派所主张的。
    3. 公理制:主张每个地方教会都是一个完整的教会,教会本身有着绝对独立的管辖权,治理权在会众。这正是当时的独立派所主张的。
    4. 长老制:主张每一位福音的仆人的职分和权威都属同一等级。地方教会由教导长老(即牧师)和管理长老所组成的长老会治理,长老的代表组成监督教区的区会,区会的代表组成监督区会的总会。这正是当时的长老派所主张的。

二、总会和议会才有权决定信仰的争论和良心的事项;制定规则和指示,以便更好地安排对神的公共敬拜和教会的治理;接受治理失当的投诉,并权威性地作出裁决——这些决议和裁决,若符合神的道,应当恭敬顺服地接受,不仅因为它们与圣道一致,而且因为制定它们所依据的权柄是神的命令,指定于祂的圣道中(徒15:15,19,24,27-31;16:4;太18:17-20)。

It belongeth to synods and councils, ministerially, to determine controversies of faith, and cases of conscience; to set down rules and directions for the better ordering of the public worship of God, and government of His church; to receive complaints in cases of maladministration, and authoritatively to determine the same: which decrees and determinations, if consonant to the Word of God, are to be received with reverence and submission, not only for their agreement with the Word, but also for the power whereby they are made, as being an ordinance of God, appointed thereunto in His Word.

解读:

  • 以下事项可以由总会和议会决定,但这种决定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惟独基督是赐法律者:
    1. 教义上或解经上的争议。
    2. 有关良心事项:即有关基督徒的自由或面对非基要真理之事时的行为。
    3. 留给自然之光来制定,为促进公共崇拜以及教会管理的法规。
    4. 投诉:比如治理不当。

三、自从使徒时代以来,所有的总会或议会,无论是全体的、还是地方性的,都有可能犯错误,而且有许多已经犯错;因此,不可将它们的规定当作信仰或行为的准则,而应作为两者的辅助(弗2:20;徒17:11;林前2:5;林后1:24;赛8:19-20;太15:9)。

All synods or councils since the apostles’ times, whether general or particular, may err, and many have erred; therefore they are not to be made the rule of faith or practice, but to be used as a help in both.

解读:

  • 总会和议会的决议,形成了教会的集体传承或传统。
  • 宗教改革以后,有三种对待教会传统的立场:
    1. 主流改教家们尊重传统:圣经是完备和清晰的,其含义并非神秘的、秘而不宣的(如:诺斯底主义的启示论),也不是出于圣灵某种不可测的恩典(如:灵恩派的启示论),因此,圣经所启示的真理一定能形成可以传承的教义归纳。事实上,初代教会归纳出来的三一论和基督论,是识别新约正典的工具,而不是正典被识别之后的解经结果。因此,「唯独圣经」并非「唯独由我自己认识圣经」,圣灵并没有让每个信徒都从零开始、凭借一己之力去理解圣经。我们应当尊重大公教会的传统,将个人的见解置于公认的信条和教理问答之下,谦卑、谨慎地查验自己貌似独立的观点是否只是别出心裁的当代思潮、不合圣经的「人的遗传」。而罗马天主教那些亚里斯多德化的神学,并不符合使徒时代以来的圣经解释传统。
    2. 重洗派和敬虔派反对传统:认为每个人都可以在圣灵的光照下平等地解释圣经,所以不需要神学,「一本圣经,两个膝盖」就够了。他们把一切传统都当作「人的遗传」,除了自己的,这实际上是「唯独自我」,而不是「唯独圣经」。因为反对大公教会的属灵传统,实际上是不相信圣道具有在基督身体里传承的能力,否定圣灵对教会信仰传承过程的带领和保守(约16:13)。他们自诩不要「人的遗传」,实际上,「没有传统」本身就是一种传统;「只讲圣经、生命,不讲神学」,本身就是一种神学立场。受到无政府主义、个人主义和多元主义立场影响的现代信徒,常常把个人或地方教会的私人见解置于大公教会对于圣经的集体认知和历史认识之上;而现代的神学教授就像世俗的学者,往往不是凭着持守共同的信仰传承,而是倚靠「一个耶稣、各自表述」的标新立异拿到教授席位。
    3. 罗马天主教会扩大了传统:从初代教会的信经一直延伸到以后的教宗和教会所作出的一切决议,并把传统高举到与圣经同等的地位。他们认为圣经难以理解,不足以成为信仰生活和福音真理的全部可靠根基。1545年天特会议以后,罗马天主教会正式反对「唯独圣经」的原则,认为福音是由成文法(圣经)和不成文法(圣传)组成,此外再加上圣职人员对圣经和圣传的训导权。这种观点后来进一步发展为教宗无误论。
  • 中国家庭教会对传统的态度:
    1. 19世纪末,自由主义神学占领了西方大多数神学院,严重影响了20世纪初的赴华宣教士,导致了1920年代之后的基要派与现代派之争,王明道、宋尚节、倪柝声、贾玉铭、杨绍唐等中国教会领袖都注重敬虔、抵制现代派。受到他们影响的家庭教会在特殊的时代里忠于圣经、走十架之路,并非反对大公教会的神学传统,而是因为神学院里充斥着不信派。
    2. 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新正统主义、保罗新观再次泛滥于各大神学院,教会同样应当严加防范,不要误以为所有自称「神学」的都是大公教会的传统。最好的防范,就是殷勤在教会里教导正统的神学,因为圣灵是把圣道托付给教会(提后2:2),而不是神学院。
    3. 不上神学院并不等于不学习神学。正如贾玉铭牧师所主张的:「理性要灵性化,灵性要理性化。」神学、教义不是代替基督,而是对灵性信心经历的理性反省,目的是为了在知识上更系统地认识神,在生命上更深刻地奉献自己。当我们认识到神远比自己所认识的更伟大、更超越、更丰富的时候,就不能不更加敬畏、更加委身;这样的奉献,远远超过了培灵会中的激动。

四、总会和议会只处理或总结教会的事务——不得干预涉及国家的民事事务,除非在特殊情况下,通过谦卑请愿的方式;或应民事官员的要求,为满足良心而提出忠告(路12:13-14;约18:36;太22 :21)。

Synods and councils are to handle or conclude nothing but that which is ecclesiastical: and are not to intermeddle with civil affairs which concern the commonwealth, unless by way of humble petition in cases extraordinary; or by way of advice for satisfaction of conscience, if they be thereunto required by the civil magistrate.

解读:

  • 本节反对教会或总会干预涉及国家的民事事务,与罗马天主教相反。

WCF第30章 论教会的惩戒 Of Church Censures

一、主耶稣作为祂教会的君王和元首,已经把治理权交在教会的治理者手中,他们有别于民事官员(赛9:6-7;西1:18;提前5:17;帖前5:12;徒20:17,28;来13:7,17,24;弗4:11-12;林前12:28;太28:18-20;约18:36)。

The Lord Jesus, as king and head of His church, hath therein appointed a government in the hand of church officers, distinct from the civil magistrate.

解读:

  • 教会的治理者:指长老(提前5:17;帖前5:12;徒20:17,28)。

二、天国的钥匙既被交托给这些治理者,他们凭此就有权分别不免去或赦免罪,通过圣道和惩戒,向不悔改的人关闭天国;并在必要时,借着福音的职事和惩戒的撤销,向悔改的罪人敞开大门(太16:19;18:17-18;约20:21-23;林后2:6-8)。

To these officers the keys of the kingdom of heaven are committed, by virtue whereof they have power respectively to retain and remit sins, to shut that kingdom against the impenitent, both by the Word and censures; and to open it unto penitent sinners, by the ministry of the gospel, and by absolution from censures, as occasion shall require.

解读:

  • 天国的钥匙:指基督授予使徒彼得(太16:19)、众使徒(太18:17-18)、众长老(约20:23),接纳或拒绝人进入有形教会的权柄。运用的方式是借着圣道(太16:16;徒2:14-42)和惩戒(太18:17),而非刀剑。
  • 不免去或赦免罪:这个权柄是宣告性的,因为只有神才能绝对地赦免人的罪(路5:21)。
  • 关闭天国和敞开大门
    1. 教会的治理者有责任确保教会的纪律与纯正,因为惩戒的目的是使神在地上的国不会有明目张胆的未重生、未称义者。
    2. 教会的治理者有义务接纳悔改的弟兄重归团契(林后2:6-8),因为惩戒的目的是使人悔改。
  • 天上的惩戒:太16:19和太18:18原文使用了不常见的委婉性的未来完成式,可译为「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将已被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将已被释放。」(太18:18英文NASB)。它所表明的不只是「将要被捆绑」,而是在未来某个时刻以前将会完成这个动作。主耶稣的教导是说,当地上的教会执行惩戒时,相应的属灵程序在天上也已经开始了。因此,一个接受教会惩戒的信徒不要试图回避事实,寻找另外一个接纳自己的教会,因为神已经亲自惩戒他们了,唯一的出路就是认罪悔改。

三、教会的惩戒是必要的——为了挽回和得着犯罪的弟兄;阻止其他人犯类似的罪;除去可能感染全团的酵;维护基督的尊荣和对福音的圣洁认信;避免因他们任凭恶誉昭彰和刚愎的犯罪者亵渎神的圣约和约的印记,导致神的震怒可能公义地临到教会(林前5:1-13;提前5:20;太7:6;提前1:20;林前11:27-34;犹23)。

Church censures are necessary for the reclaiming and gaining of offending brethren; for deterring of others from like offenses; for purging out of that leaven which might infect the whole lump; for vindicating the honor of Christ, and the holy profession of the gospel; and for preventing the wrath of God, which might justly fall upon the church, if they should suffer His covenant, and the seals thereof, to be profaned by notorious and obstinate offenders.

解读:

  • 教会惩戒的必须性:正如1561年《比利时信条 Belgic Confession》第29条中所指出的,是否按照教会纪律惩戒罪恶,是真教会的三大标记之一。基督的身体彰显于地方教会,因此,不忠实地执行教会惩戒的教会,就是摧毁基督见证、亵渎基督圣名的假教会,很快也会不再有纯正的圣道传讲与聆听。
  • 教会惩戒的五大目的:
    1. 为了挽回和得着犯罪的弟兄(提前1:20;林前5:5)。
    2. 阻止其他人犯类似的罪(提前5:20)。
    3. 除去可能感染全团的酵(林前5:7)。
    4. 维护基督的尊荣和对福音的圣洁认信(罗2:24;提前1:20)。
    5. 避免神的震怒可能公义地临到教会(林前11:29-32)。
  • 惩戒与宽容的界限:圣经中必须由教会惩戒的罪行例子,都是众所皆知或显而易见的罪,会导致教会受到指摘、基督受到羞辱、信徒偏离真理(罗16:17;多3:10;林前5:1;帖后3:6-10;帖后3:14-15;提1:20;约贰10-11)。而对于有些我们有理由不赞同的行为,可以保持较大的容忍度(罗14:1-23)。

四、为了更好地达到这些目的,教会的治理者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此人的过失,予以警戒、暂停主的晚餐,或逐出教会(帖前5:12;帖后3:6,14-15;林前5:4-5,13;太18:17;多3:10)。

For the better attaining of these ends, the officers of the church are to proceed by admonition, suspension from the sacrament of the Lord’s Supper for a season, and by excommunication from the church, according to the nature of the crime, and demerit of the person.

解读:

  • 主耶稣关于教会纪律的教导:先私下交通开始,直到逐出教会,直到第三步才成为教会事务:
    1.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18:15)
    2.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太18:16)
    3. 「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太18:17a)
    4. 「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18:17b)
  • 不要等对方找我们:主耶稣既要求被人得罪的人主动去找对方(太18:15-16),也要求被认为得罪了别人的人主动去找对方(太5:23)。无论是哪种情况,我们都有责任主动去找对方,而不是等对方来找我们。
  • 教会惩戒的三个步骤:教会的治理者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和犯罪者的罪行,采取三种惩戒措施,强度逐渐增加:
    1. 警戒——「要警戒不守规矩的人」(帖前5:12)。这是第一次警戒。
    2. 暂停主的晚餐——「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就当远离他……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帖后3:6,14-15),「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5:11)。这是第二次警戒(多3:10)。
    3. 逐出教会——「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多3:10),「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18:17),将他「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13)。
  • 对教会领袖的惩戒:
    1. 公开责备:对于普通会众,知道犯罪实情的人愈少愈好,私下的罪私下解决,公开的罪公开处理。而对于教会领袖,「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前5:20),因为他们的生活「必须无可指责」(提前3:2),「总要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提前4:12)。公开揭露领袖的罪,会使会众增加对教会治理者群体的信任,也会帮助犯罪者重建与会众的关系,因为他不需要去处理各种臆测,并且能让人从自己的生活中看到真正的悔改与改变。
    2. 公开的尺度:向会众清楚说明罪行的性质,公开细节的原则是:不是让会众当陪审团,而是使会众有充足的资料了解事情的严重性,理解惩戒的必要性;即使将来有更多细节泄漏,也不会让人误会该罪行被故意淡化或掩盖。
  • 正确对待受惩戒者:
    • 接纳悔改者:「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所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林后2:6-8)。因为教会惩戒的目的不是为了报复或惩罚,而是为了恢复和医治。
    • 态度要温柔:「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加6:1)。执行纪律者只有把犯罪者当作一面镜子,明白自己的软弱,警惕自己也落入类似的罪中,才能存温柔的心,而不是落井下石、幸灾乐祸、得理不饶人。
    • 个人要饶恕:在太18:15-20有关教会纪律的经文之后,主耶稣立刻教导我们去赦免那些得罪我们的人「七十个七次」(太18:22)。教会必须坚决地为了基督的尊荣、犯罪者和教会的益处而执行惩戒(太18:15-20) ,但个人心中却不能怀怨(太18:21-35)。

WCF第29章 论主的晚餐 Of the Lord’s Supper

一、我们的主耶稣在祂被卖的那一夜,设立了祂的身体和血的圣礼,称为主的晚餐,应当在祂的教会中遵守,直到世界的末了;为了永远记念祂在祂的死中献自己为祭,印证真信徒在其中得着所有恩惠,在祂里面得着属灵的滋养和生长,使他们进一步委身和履行向祂当尽的本分;也是作为祂奥秘身体之肢体的信徒与祂交通、也彼此相通的纽带和保证(林前11:23-26;10:16-17,21;12:13)。

Our Lord Jesus, in the night wherein He was betrayed, instituted the sacrament of His body and blood, called the Lord’s Supper, to be observed in His church unto the end of the world; for the perpetual remembrance of the sacrifice of Himself in His death, the sealing all benefits thereof unto true believers, their spiritual nourishment and growth in Him, their further engagement in and to all duties which they owe unto Him; and to be a bond and pledge of their communion with Him, and with each other, as members of His mystical body.

解读:

  • 主的晚餐的目的:
    1. 为了永远记念祂在祂的死中献自己为祭:是表明基督之死的记号(林前11:26)。
    2. 印证真信徒在其中得着所有恩惠,在祂里面得着属灵的滋养和生长,使他们进一步委身和履行向祂当尽的本分:因此,一个不信的人参与主的晚餐,就是动用了无权使用的官方印章,干犯了主的身和血,定了自己的罪。相反,一个凭信心参与主的晚餐的人,将享用基督的死所带来的恩惠。各个宗派都接受从下往上的记念功效,但这里指出还有从上而下的实际功效。
    3. 作为祂奥秘身体之肢体的信徒与祂交通、也彼此相通的纽带和保证:信徒在分享主的晚餐时,不但与主交通,也彼此亲密交通:「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林前10:16-17)。

二、在这圣礼中,基督并没有被献给祂的父,也没有为赦免活人或死人的罪而献上任何真正的祭物(来9:22,25-26,28;10:10-14),而是纪念祂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远地献上祂自己,并为此向神献上一切可能的赞美作为属灵的祭(林前11:24-26;太26:26-27;路22:19-20);因此,天主教所谓的弥撒祭,对于基督那唯一的献祭,即祂为选民的一切罪所献的唯一挽回祭,是最可憎的侮辱(来7:23-24,27;10:11-12,14,18)。

In this sacrament Christ is not offered up to His Father, nor any real sacrifice made at all for remission of sins of the quick or dead, but a commemoration of that one offering up of Himself, by Himself, upon the cross, once for all, and a spiritual oblation of all possible praise unto God for the same; so that the popish sacrifice of the mass, as they call it, is most abominably injurious to Christ’s one only sacrifice, the alone propitiation for all the sins of the elect.

解读:

  • 本节驳斥罗马天主教认为弥撒是再次将基督献祭的教义。

三、主耶稣在这条例中,指定祂的仆人们向人宣告祂设立此礼的话语,祷告,祝福圣礼元素饼和酒、从而使它们从普通的用途分别为圣洁的用途;拿起饼来擘开,拿起杯来,然后(他们自己也领受)将两者都交给领受者(太26:26-28;可14:22-24;路22:19-20;林前10:16-17;11:23-27);但不可分给未出席聚会的人(徒20:7;林前11:20)。

The Lord Jesus hath, in this ordinance, appointed His ministers to declare His word of institution to the people, to pray, and bless the elements of bread and wine, and thereby to set them apart from a common to an holy use; and to take and break the bread, to take the cup, and (they communicating also themselves) to give both to the communicants; but to none who are not then present in the congregation.

解读:

  • 「祂的仆人」:就是「教会的执事」(西1:25中),包括牧师、传道、长老、执事、负责同工等。长老宗(Presbyterian)的教会一般有两种职分:长老、执事,长老分为教导型长老和治理型长老;改革(Reformed)的教会一般有三种职分:牧师或圣道的执事、长老、执事。
  • 守主的晚餐应当按以下步骤:
    1. 宣告主设立这一圣礼的话语、祷告、祝谢(太26:26;可14:22;路22:17;林前11:24):饼与酒被祝谢分别为圣以后,才会成为基督身体与血的象征。
    2. 擘饼(林前11:24;太13:22, 26:26):基督在众门徒面前擘饼,主持聚会的人也应该在会众面前擘饼,以象征基督的身体为他们而舍。
    3. 分杯(太26:27-28):但倒酒并不是蒙恩之道的一部分。

四、私人弥撒,即从神甫或任何其他人单独领受这圣礼(林前10:16);同样,拒绝将杯分给信徒(太26:27-28;可14:23;林前11:25-29),崇拜圣礼元素,举起它们,或捧着游行膜拜,以敬虔之名而保存它们,都与这圣礼的本质和基督设立的宗旨背道而驰(太15:9)。

Private masses, or receiving this sacrament by a priest, or any other, alone; as likewise the denial of the cup to the people; worshipping the elements, the lifting them up, or carrying them about for adoration, and the reserving them for any pretended religious use, are all contrary to the nature of this sacrament, and to the institution of Christ.

解读:

  • 本节针对罗马天主教的以下迷信行为:
    1. 既然主的晚餐是一项团契相通(林前10:16),那么私人弥撒(例如牧师去医院私下施饼酒给病人)就是一项迷信行为。但对于因病弱不能出席聚会者,可以是由包括神仆在内的两位以上会众,把饼杯带到他们那里举行敬拜、一同领受。在有条件去教会的情况下,却在教会之外领圣餐,并不符合这圣礼的本质和基督设立的宗旨。
    2. 通过罗马天主教的神甫私下领受圣餐,也是毫无意义的迷信行为。
    3. 罗马天主教拒绝分杯给信徒,因为担心把基督的宝血洒了,这种做法不合乎圣经。
    4. 崇拜或朝拜饼酒是崇拜偶像的行为,因为圣经并不允许我们对饼酒有丝毫崇敬之情。
    5. 剩余的饼酒并没有保留任何魔术般或属灵性的特质。

五、这圣礼中的外在元素,经过合适地分别出来供基督所定的用途,与被钉十字架的基督有着如此的关系,以致于它们有时可以被真实地、但仅仅在圣礼的意义上,用它们所代表的事物的名称来称呼,即基督的身体和血(太26:26-28);尽管如此,它们在本质和性质上仍然和以前一样,实实在在只是饼和酒(林前11:26-28;太26:29)。

The outward elements in this sacrament, duly set apart to the uses ordained by Christ, have such relation to Him crucified, as that truly, yet sacramentally only, they are sometimes called by the name of the things they represent, to wit, the body and blood of Christ; albeit, in substance and nature, they still remain truly, and only, bread and wine, as they were before.

六、主张通过神甫祝谢,或任何其他方法,将饼和酒的本质转变为基督的身体与血的本质的教义(通称为化质说),不仅与圣经相悖,且违反常识和理性;颠覆了圣礼的性质,过去和现在都是造成各种迷信,甚至严重的偶像崇拜的原因(徒3:21;林前11:24-26;路24:6,39)。

That doctrine which maintains a change of the substance of bread and wine, into the substance of Christ’s body and blood (commonly called transubstantiation) by consecration of a priest, or by any other way, is repugnant, not to Scripture alone, but even to common-sense and reason; overthroweth the nature of the sacrament; and hath been, and is, the cause of manifold superstitions, yea, of gross idolatries.

解读:

  • 这是否定天主教的「化质说/变质说/圣餐变体论 Transubstantiation」。
  • 当基督设立圣餐时,把饼与酒称为祂的体与血,但这些物质记号在性质上仍然是饼与酒,只是与所表征的事物有着密切的圣礼性的联合。

七、那按理领受者在外在领受此礼的有形元素时(林前11:28),也凭信心在内心真正地、确实地,但不是在物质和肉体上、而是在属灵上,领受并享用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以及祂受死的一切恩惠——基督的身体和血不是物质地、或肉体地在饼和酒之中、之旁或之下;而是真实地、但属灵地临到领受此礼的信徒的信心中,正如元素本身呈现给他们的外在感官一样(林前10:16,3-4)。

Worthy receivers, outwardly partaking of the visible elements in this sacrament, do then also inwardly by faith, really and indeed, yet not carnally and corporally, but spiritually, receive and feed upon Christ crucified, and all benefits of His death: the body and blood of Christ being then not corporally or carnally in, with, or under the bread and wine; yet as really, but spiritually, present to the faith of believers in that ordinance, as the elements themselves are to their outward senses.

解读:

  • 凭信心在内心真正地、确实地,但不是在物质和肉体上、而是在属灵上,领受并享用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以及祂受死的一切恩惠:当我们凭信心参与主的晚餐时,基督的神性与我们相交,我们不是将基督领下来(化质说与合质说),而是被奥秘地提上去、带到祂的人性面前、与升天的基督相交,所以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林前10:16)?如此,「基督从祂的肉身将生命吹入我们的灵魂里,更确切地说,将祂自己的生命浇灌到我们身上,虽然基督的肉身并没有进入到我们里面」(《基督教要义》4.17.32)。在主的晚餐中,基督亲近我们、喂养我们,是祂最亲近我们的那一刻。因此,清教徒把主的晚餐看作一个高潮,提醒自己基督要喂养我们,所以要打开心,领受祂、接受祂、信祂爱祂,祂要亲近你、你就亲近祂(约15:1-10)。
  • 基督的身体和血不是物质地、或肉体地在饼和酒之中、之旁或之下:这是否定路德宗「同质说/合质说/圣体共在论 Consubstantiation」。虽然马丁·路德并不认为基督的体血代替了饼酒,但却认为是加入了饼酒之中、与饼酒同在。
  • 真实地、但属灵地,呈现给行此圣礼的信徒的信心,正如元素本身呈现给他们的外在感官一样:基督是真实地临在于主的晚餐中,因为祂的神性无所不在:「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基督又是非物质地临在于主的晚餐中,因为祂人性中的体和血仍在天上,是圣灵在主的晚餐中实现基督。
  • 慈运理和重洗派的观点:主的晚餐只是人从下而上纪念,纯粹是记念性和象征性的,领受者只是通过外在的道德性劝告而得其恩惠,所以每个月一次即可。
  • 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的观点:主的晚餐也是基督从上而下做工,祂在此礼中真实地与信徒同在,所以至少每个主日一次。

八、无知和邪恶的人纵然在这圣礼中领受了外在的元素,也不能领受其中所表征的事物;但由于他们不按理领受,乃是干犯主的身和血,就定了自己的罪。因此,一切无知和不敬虔的人,因为不配享受与祂相交,所以他们不配来到主的桌前;若他们仍然如此参与这些圣洁的奥秘(林前11:27-29;林后6:14-16;林前10:21)、或被允许参与(林前5:6-7,13;帖后3:6,14-15;太7:6),一定会大大得罪基督。

Although ignorant and wicked men receive the outward elements in this sacrament, yet they receive not the thing signified thereby; but by their unworthy coming thereunto are guilty of the body and blood of the Lord, to their own damnation. Wherefore all ignorant and ungodly persons, as they are unfit to enjoy communion with Him, so are they unworthy of the Lord’s table, and cannot, without great sin against Christ, while they remain such, partake of these holy mysteries, or be admitted thereunto.

解读:

  • 不得接纳无知的人到主的桌前:主的晚餐与旧约的逾越节在本质上是同样的,既然只有受过割礼的才能参与逾越节(出12:42-44),同样也只有受过洗的人才能参与主的晚餐。
  • 不得接纳不敬虔的人到主的桌前:「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5:11),何况是分享主的晚餐呢?
  • 更多关于主的晚餐的介绍,参见《擘饼聚会》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