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教会的纪律:主要的用处在于斥责与革除教籍

讨论纪律中钥匙的权柄:纪律的目的和过程(1-7

1.教会纪律的必要性以及性质

  现在我们要开始讨论教会的纪律,然而我们仍必须从简论之,好让我们能够谈完剩下的主题。纪律惩戒主要靠钥匙的权柄以及属灵的司法权柄。为了让我们更明白这主题,我们要把教会分成两个部分:圣职人员和信徒。我所说的「圣职人员」是指那些负责教会公开服侍的人员。我首先要讨论一般的纪律,就是两部分人所当顺服的纪律;之后我们要讨论圣职的纪律,他们除了一般的纪律之外,另外还有自己的纪律。

  然而,因为有些人恨恶纪律,一听到这名称就畏惧退缩。他们要明白这一点:如果没有社会,即便是仅有少数几个小孩的小家庭,没有纪律也无法保持良好的状态。那么教会就更需要纪律,其状态应当尽可能地有秩序。因此,就如基督救赎的教义是教会的灵魂,同样纪律是教会的肌肉,使得各肢体互相联结,各在其位。因此,一切企图废除教会纪律或拦阻教会恢复纪律——无论是故意这样做还是处于无知——的人,无疑就在参与拆毁教会的工作。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随意而行,将会如何呢?但我们若在宣讲教义的同时没有加上私下的劝诫纠正,以及其他类似的辅助手段来支持教义,使之运用在一切信徒身上的话,这种情况就必定发生。因此,纪律就如缰绳,能勒住和驯服一切抵挡基督教义的人;或像鞭子一样,鞭策那些无动于衷的人;有时又如父亲的杖,要以温和以及基督之灵的温柔管教那些重重跌倒的人。因此,当我们发觉教会因无动于衷以及没有约束百姓的手段而开始遭受可怕的破坏时,我们就必须采取补救措施。纪律是基督吩咐我们使用的唯一方式,也是敬虔者一直使用的方法。

2.教会纪律的阶段

  纪律的第一基础是为私下的劝诫留出余地;即如果任何人不肯履行职责,或行为举止粗鲁,或有不光彩的生活,或做过任何当斥责的事,他应当接受别人对他的劝诫;当情况需要时,每个人都应当劝诫自己的弟兄。但这特别属于牧师和长老的职责,因他们不但负责向百姓讲道,而且当他们一般的教训不足够有效时,他们就有责任向每个家庭告诫和劝勉。保罗讲到自己私下里挨家挨户传授时就教导了这一点(徒20:20),并为自己宣称 「他们中间无论任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徒20:26),因他「昼夜不住地流泪、劝诫他们各人」(徒20:31)。当牧师不仅向众信徒解释他们所欠基督的,而且有权利和方法要求那些对牧师不顺从或对牧师的教导漠不关心的人遵守时,教义才能获得力量和权威。

若任何人顽梗地拒绝这样的劝诫,或以继续犯罪来表示他对劝诫的藐视,那么当他在见证人面前第二次受劝诫仍无悔改之后,按照基督的吩咐,他应被传唤到教会法庭,即众长老的面前,并在那里更为严厉,并更公开地接受劝诫,好让他(若他敬畏教会)顺服。他若在这劝诫之后没有顺服,反而继续犯罪,基督吩咐教会将这藐视教会的人从信徒的团契中赶出去(太18:15—17)。

3.隐秘的罪和公开的罪

  然而,因基督在此所指的不过是隐秘的罪,我们必须在此做区分:某些罪是隐秘的;其它得罪则是公开的。关于前者,基督对每个人都说:「你就去,趁着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太18:15)关于公开的罪保罗这样教导提摩太:「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前5:20)因基督先前曾说过:「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太18:15)「得罪你」这词组(除非你想引发争议)的意思只不过是「只有你知道,其他的人不晓得」。然而,保罗吩咐提摩太要公开指责那些公开犯罪的人,他本人在彼得的事上就是这么做的。因当彼得犯罪成为公开丑闻时,保罗并没有私下告诫他,而是将他带到教会面前(加2:14)。

  那么,这便是正确的行动顺序:按照基督所规定的步骤纠正隐秘的罪;但至于公开的罪,如果罪行确实是公开的,要立刻受整个教会严肃的谴责。

4.轻微的罪和严重的罪

  罪的另一个区分是:某些罪叫过错;其它罪则是罪行或可耻的行为。为了矫正后者,我们不仅必须用劝诫或责备,还要采用更严厉的挽回措施。正如保罗展示给我们的,他只要听到严重的罪,不但用言语责备哥林多那犯乱伦罪的人,还处以开除教会的惩罚(林前5:3及以下)。由此可见,教会属灵的权柄,即根据主的话语惩罚人的罪,就是维护教会的健康、秩序以及合一的最好方法。因此,教会之所以从她的团契当中排斥犯奸淫的人、淫乱者、小偷、强盗、纷争的人、做假见证的人,其他犯类似严重的罪的人,以及悖逆的人(当他们因为自己较轻的罪而被责备时藐视神和他的判决),这是完全合理的事,教会也不过在执行主所交付她的属灵权柄。为避免有人藐视教会的这种判决或将众信徒投票做出的审判视为无关紧要的事,主已证明这就是宣告祂自己的判决,并且他们在地上所做的,在天上也受认可。因为教会用主的真道责备恶人,他们也根据这真道接受悔改的人到主的恩典里(太16:19,18:18;约20:23)。那些以为教会没有纪律的约束能长久站稳的人是错误的,除非我们以为能不受惩罚地忽略主为我们所预见的帮助。事实上,当我们发现纪律有多方面的用处时,我们将更清楚地明白它的必要性!

5.教会纪律的目的

  教会执行纠正错误和革除教籍有三种不同的目的。第一个目的是, 那些过着污秽生活、臭名昭著的人不可以被称为基督徒,以让上帝蒙羞,好像神圣洁的教会(参阅弗5:25—26)不过是恶人和被唾弃之人的阴谋团体。b既然教会本身是基督的身体(西1:24),她就不能被这样污秽、朽烂的成员所败坏,也不允许她的元首基督蒙羞。因此,为了避免使教会圣洁的名蒙羞,那些因自己的恶行玷辱教会的人,必须从这家庭里被排斥在外。我们也必须保守圣餐的秩序,以免不加区别地管理圣餐而被亵渎。因为极为真实的是,主把圣餐分配托付给某人,如果他故意接纳原本可以严正拒绝的一个不配之人领取圣餐,这就犯了亵渎神的罪,就如他将主的身体丢给狗吃。所以,屈梭多模严厉地斥责一些神甫。他们因怕大人物的权柄,不敢排斥任何人领取圣餐。他说,神要向他们讨这些人丧命的罪(结3:18,33:8),你若怕某一个人,他会嘲笑你;但你若怕神,你就会受人的尊敬。我们不要惧怕权杖、紫袍以及皇冠;因为我们有更大的权柄。我宁可舍命,血流至死,也不愿参与这污秽之举。因此,为了不使这圣洁的奥秘受玷污,分发圣餐时特别要谨慎。但是这只能通过教会的管理才能实现。

  教会纪律的第二个目的是,善人不会因常与恶人相伴而败坏,就如常发生的那样。因为我们倾向偏离正路,很容易被坏榜样引诱离偏离正道。当使徒吩咐哥林多教会赶走与他们相伴的乱伦者时,他就注意到了这倾向。保罗说:「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林前5:6)保罗预见到巨大的危险,所以禁止整个教会与他有任何的交往。他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b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5:11)

  教会纪律的第三个目的是,为自己的差品行而羞耻的人开始悔改。用更温和的方式对付他们,或许会使他们变得更顽固,且因追逐自己的恶而受益,但当他们感觉杖所带给他们的痛苦时,就能醒悟过来。保罗所说的这段话就是这个意思:「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帖后3:14 p.)同样,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说,他将哥林多人交给撒旦,「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我对这经文的解释是:保罗让他暂时被谴责,好叫他到最后获得永远的救恩。他所说的「交给撒旦」,意思是魔鬼在教会之外,但基督在教会里。一些权威人士说这话指的是某种肉体的惩罚,但我表示怀疑。

6.如何在各方面运用教会的纪律

  列举了纪律的这些目的之后,我们需要看看教会如何执行其管辖范围内的这部分纪律。

  首先,我们要提醒自己上面的区分:有些罪是公开犯的;有些罪则是私下或隐秘情况下犯的。所谓公开的罪不是指一两个人见证的那种罪,而是在公开犯下的罪行,并且是对整个教会的冒犯。

  我所说的隐秘的罪,不是那些完全对人隐匿的罪,比如伪善者的罪(因为这些罪并没有落在教会的审断之下),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罪,有证人,又不是公开的。

  第一种罪不要求我们采取基督所列举的步骤(太18:15—17);但当出现任何这样的罪时,教会有责任传唤罪人,并照他的罪惩治他。

  第二种罪,根据基督的准则,直到罪人变得顽梗,案例才在教会面前被提出来。

  若需在教会面前提出这罪,教会要根据罪和过失来区别对待。的区分对待他。因在比较小的罪上,无须严厉地对待罪人,只需言语上的管教就足够了-用温和以及父亲般的语气-不至使罪人变得更刚硬或迷惑,而是让他醒悟,为自己得到纠正而感到欢喜而不是伤心。然而可耻的罪需要更为严厉的管教方式。仅仅用言语管教那因犯罪在教会面前做坏榜样、且伤害教会的人是不够的,教会要暂时禁止他领圣餐,直到他证明自己悔改。因保罗不但用言语斥责哥林多人,还把他革除教籍,并且责备哥林多信徒包庇他那么久(林前5:1—7)。

  古老且更好的教会在保持这种方式时,他们合乎圣经的治理就兴旺。因当任何人犯某种冒犯整个教会的罪时,他首先被勒令停止领圣餐,然后谦卑在神面前,并在教会见证他的悔改。此外,通常还举行庄严的仪式,作为犯罪的人悔改的标志。当教会对他所显出的悔改满意之后,就对悔改者行按手礼接受他到主的恩典里,居普良称这接受为「和睦」。他也简洁地描述这仪式,他说:「他们确实忏悔苦修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在会众面前公开地认罪,并借着监督和众牧师按手在他身上,重新获得与信徒团契的权利。」虽然监督和牧师拥有和解的权柄,但居普良在别处告诉我们:和好也同时需要众信徒的同意。

7.古代教会运用纪律在一切犯罪的人身上

  因为无人可以免于这个纪律,君王和老百姓都服从于它。这是对的!因为纪律是基督设立的,且所有的王室权杖和冠冕都伏在基督的权柄之下。因此,当狄奥多西在帖撒罗尼迦犯大屠杀的罪时,被安波罗修革除了教籍。狄奥多西抛开他一切皇室的光鲜,在教会公开为受人欺哄所犯的罪而流泪,痛哭流涕请求原谅。因为大君王不应把拜倒在基督那万王之王面前恳求赦免视为羞辱;他们也不应当因受教会的审判感到不悦。由于他们在宫廷里几乎只听到人对他们的奉承,他们就更需要借牧师的口受主的责备。相反,他们应当希望不被牧师赦免,这样可以得到神的赦免。我在此不提执行这权柄的人,因为我已经在其它地方讨论过了。我只要加上一点:保罗革除教籍的方式是合乎圣经的,只要这事不是由长老自己决定,而是得到整个教会的认可。这样多数信徒不决定采取什么行动,而是做见证人和监护人,以免成为少数人心血来潮的决定。事实上,除了求告主名之外,整个行动过程应当表明基督同在的份量,这样,使众人确信基督亲自主持他自己的法庭。

在纪律上当保持节制,过于严厉的方式受到斥责(8-13

8.在教会纪律上必须既严厉又温和

  我们不可忽略,在纪律上的严厉必须配合以「温柔的心」(加6:1),因这才与教会相称。保罗教导我们总要谨慎,免得受惩戒的人被忧伤所湮没(林后2:7)。因这样解决问题等于毁坏人。根据纪律的目的,我们最好采取节制的原则。因为革除教籍的目的是要领人悔改,并从教会里除掉一切坏榜样,免得基督的名蒙羞或别人被引诱效法他们。我们若着眼于这些事,判断当严厉到什么程度、应该在哪里停止将是件容易的事。因此,当罪人在教会的面前见证自己的悔改,且他尽量借见证消除罪的影响,他做到此为止就好了。若催逼他做什么其他的事情,就过于严厉了。

  在这方面,我们完全不能接受古时教会在纪律上过于严厉的做法,既完全偏离了主的吩咐,又对整个教会非常危险。因为当他们对人强施补赎礼(solemn penance),并禁止他们领圣餐,有时七年,有时四年,有时三年,甚至有时候一辈子,结果难道不就是假冒为善或完全绝望吗?同样,再次跌倒的人不应该有再次悔改的机会,而应革除教籍到死为止。这方法很不合理,也没有使任何人得益处。任何有理智思考此事的人都会意识到,这是缺乏谨慎的做法。

  然而,我在此宁愿斥责这个众人的习惯做法,而不愿指控那些采用过这做法的人,可以肯定地是,有些人虽然不喜欢这做法,却勉强采用它,因为他们当时没有办法纠正它。事实上,连居普良都宣称不是他自己愿意那样严厉,他说:「我们在耐心上、理解上和人道上都欢迎一切想借着悔改重新加入教会的人。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回到教会里面来;我也期望我们的战友都能重新被呼召到基督的阵营和天父的家里。我愿意赦免众罪;我容忍许多的过错;我切望使弟兄们团结一起而没有细查他们冒犯神的罪。我时常因过多的赦罪,自己都几乎犯了错。我急切而深情地拥抱那些悔改回到教会团契里面的人,只要他们认罪而谦卑地行很简单的补赎礼。」屈梭多模稍微严厉一点,却这样说:「既然神如此仁慈,为何祂的牧师希望显得如此严厉呢?」此外,我们知道奥古斯丁对多纳徒派的温和态度。在分门别派之后,他毫不犹豫、立刻接受一切悔改的人回到自己的教区里来!但是,因为一种相反的做法盛行,他们被迫放弃自己的判断,顺服教会当时的立场。

9.人在教会纪律上的判断很有限

  整个教会都应该保持温柔的心对待跌倒的人,且不应用过于严厉的方式处罚他们,而是要根据保罗的劝诫,向他们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林后2:8)。与此相似,每一位信徒都当操练自己对众弟兄显出这样的温柔。因此,我们的任务不是将一切被革除教籍的人从选民的名单上擦掉,或让他们感到已经迷而陷入绝望。我们将他们视为远离教会和基督是符合圣经的,但仅限于他们未悔改之前。然而,如果他们表现出的是顽梗而非顺服,我们仍然应该将他们交付给主审断,希望他们将来的情况比现在好。我们也不应该因这顽梗停止为他们呼求神。换言之,我们不可咒诅那由神掌管和审判的人;我们而是要以神的真道判断每个人的行为。当我们遵循这条规则时,我们宁愿站在神审判的立场上,而不是坚持自己的立场。我们不要宣称自己在审判上有更大的自由,除非我们想要限制神的大能,且以神的律法约束祂的怜悯。对神而言,无论何时令祂喜悦,就将最坏的人变成最好的,重新接纳与他疏远的人,并将局外人收养到教会里面来。而且主这样做是要拦阻人专靠自己的聪明,并约束他们轻率的心,因为除非这轻率被制止,否则人倾向于假定自己有比自己配得的更大的审判权。

10.革除教籍是要改正人的行为

  当基督应许他的百姓:「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太18:18)时,b他将捆绑的权柄局限于教会对人的斥责。这捆绑并不是将被革除教籍的人扔到永恒的毁灭和诅咒中,而是得知自己的生活和道德被定罪时,他们就确信除非悔改,否则自己将永远被定罪。革除教籍与咒诅不同,后者夺走了神所有的赦免,定他的罪并判他受永远的灭亡;前者则是神对他的惩罚,并且追责他的道德行为。尽管革除教籍也惩罚了这个人,但这样做的方式是,通过警告他将来的灭亡,可以重新呼召他回到神的救恩里。如果革除教籍能做到这一点,那么罪人就重新与教会和好并且重新开始与众弟兄团契。此外,教会很少或根本不咒诅人。因此,虽然教会的纪律不允许我们与被革除教籍的人亲密交往,但我们仍要用尽我们所能,以使他们可以重新过善良的生活,并可以回归社会和教会的合一。所以使徒保罗也教导:「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帖后3:15)除非我们在私下以及公开的斥责上保持温柔,否则我们就有从纪律处分很快滑向暴力的危险。

11.在纪律上故意过于严厉地待人不合乎圣经

  这温柔是有节制地执行纪律的主要条件,就如奥古斯丁反对多纳徒派的观点:若任何信徒发现教会的长老理事会对待罪的纠正不够认真,他们不应该因此立刻离开教会,且若牧师本身无法照自己的心意洁净教会一切的罪,他们不应当因此辞去牧师的职分,或过于严厉地对待人以搅扰整个教会。因为奥古斯丁所说的极为准确:「只要牧师以斥责纠正他所能纠正的罪,或不理会他所无法纠正的罪,而不破坏教会的和睦——公平地责备人、坚定地忍受人——这牧师便不受咒诅。」他在另一处告诉我们其原因:「关于教会的纪律,一切敬虔的方法和措施都必须与『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3)完全一致。保罗吩咐我们应当用「互相宽容」(弗4:2)的方式保守这合一,而当我们没有保守合一,惩罚的药就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有害的,如此便不再是药了。奥古斯丁又说:「一切认真思考这些事的人,一方面不会在保守合一时忽略纪律,另一方面也不会采用过于严厉的纪律破坏团契的纽带。」他也确实承认不但牧师应该竭力除掉一切在教会里面的过错,而且每位信徒也当这样行。奥古斯丁没有隐藏这样一个事实,牧师若忽略警告、斥责以及纠正恶人,即使他没有偏待他们或与他们一同犯罪,在神面前仍有罪。且他若能禁止犯大罪的人领圣餐,却拒绝这样行,那么他不是因他人的不当行为而犯了罪,而是自己犯了罪。只是奥古斯丁会像主所要求的那样要我们审慎:「恐怕薅稗子,连麦子也拔出来」(太13:29)。因此,他与居普良的结论一致:「牧师当抱着仁慈的心纠正他所能纠正的;当以耐心容忍他所无法纠正的,并存着爱心为此叹息和伤心。」

12.过分的严厉对教会造成的搅扰:多纳徒派以及重洗派

  然而,奥古斯丁这样说是因多纳徒派过分谨慎的缘故。当他们发现教会中的错误,监督只用言语谴责了这些错误,却没有采用革除教籍来惩罚时(因他们认为用这方式将一无所得),他们因此激烈地指控监督是教会纪律的背叛者,并离开了基督的教会,导致不敬虔的分裂。今日重洗派也是如此。除非教会在各方面有天使般的完美,否则他们不承认这教会属于基督。他们以自己的虚假热忱破坏教会对信徒一切的造就。奥古斯丁说:「这样的人并不是因为恨恶别人的罪,乃是因爱自己好争议的心,用夸大自己的名搅扰软弱的信徒,竭力将众信徒拉拢到他们一边,或至少分裂教会。他们在傲慢中自高自大,在顽固中疯狂,在毁谤中诡诈,在煽动中狂暴,而因此以某种近于苛刻的严厉隐藏自己对真理的无知。圣经要求我们在纠正弟兄的罪时,用有节制的补救办法,以真诚的爱,并竭力保守合一,他们反而粗暴地借此来分裂教会和驱逐信徒。」可见,「连撒旦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11:14,参阅Vg.),它借着严厉对付罪的时机,怂恿人变得冷酷无情,意在破坏教会的和睦与合一。因为当基督徒之间的联结保持牢固时,撒旦一切害人的权势失去了力量,它狡猾的陷阱被拆穿,并且它分裂的诡计也被识破。

13.奥古斯丁要求牧师在纪律上有判断力

  奥古斯丁特别赞许这件事:若罪恶的瘟疫被传染到整个教会,带着怜悯执行严厉的纪律是必需的。他说:「因为劝人离开教会是无益、有害并亵渎神的,因这劝诫叫人变得不敬虔和骄傲,且对软弱的良善者的伤害比对大胆之恶人的纠正更大。」奥古斯丁在这里对他人的劝勉,他自己也忠心地遵守。他写信给奥勒里乌——迦太基的监督,埋怨醉酒(圣经严厉禁止的罪)在非洲变得很肆虐而不被教会惩戒。他建议召集众监督开会,好找出解决的办法。他接着说:「根据我的判断,这种罪不能用粗鲁、刻薄或专横的方式除却;要更多地通过教导,而不是命令,劝勉而非威胁。这是我们对付多数罪人的方式,严厉的方式则只用在少数人身上。」然而,他的意思并不是说监督要因此宽恕人所犯的公开的罪,或因他们无法更严厉地处罚人时就闭口不言,正如他随后解释的那样。他的意思反而是监督纠正的方式应当温和,尽可能地使人康复,而不是置于死地。所以,他得出以下结论:「使徒保罗所给我们的诫命是,将恶人革除教籍是不可忽略的,只要我们采用之时没有破坏教会和睦的危险。否则保罗不希望我们采用这方式。我们也必须遵守这一原则:互相宽容,彼此联络,『竭力地保守圣灵所赐的合而为一的心』(林前5:3—7;弗4:2—3)。」

禁食的用处和目的(私人的和公开的):在禁食中当避免的问题(14-18

14.公开和彼此的悔改

  在纪律的范围之内还有一件事,其不在钥匙的权柄之下,即牧师根据当时的需要,应当劝百姓禁食、严肃地求告神,或其他表达自卑、悔改或信心的行为。这些行为的时间、方法以及形态没有在圣经上清楚的教导,而是交给各教会判断。纪律的这部分的遵守是有益处的,即使在使徒的时代,也 一直是早期教会的惯例。然而,连使徒们都不是发起者,而是效法律法和先知书中的典范。在旧约时代,当以色列人遭遇灾难时,百姓就被召集在一起,在神面前禁食祷告(珥2:15;徒13:2—3)。因此,使徒们遵循的事对神的百姓而言并不新鲜,使徒们也深信这能使他们得益处。其他仪式的解释也类似;这些仪式是用来激励百姓尽本分,或保守他们尽责和顺服。在圣经的历史里有许多的例子,我们在此无须一一列举。概括起来:每当信仰争议出现时,应由教会会议或教会的法庭解决;当教会有关于选拔牧师的问题时、当教会讨论重大事宜最后遇到困难时、或当神愤怒得审判再次降临时(譬如瘟疫、战争或饥荒),牧师敦促百姓禁食祷告是圣洁的仪式,在各时代对教会都有益处。若有人拒绝接受旧约这方面的见证,好像对新约教会不适合,然而,事实是使徒们也遵循同样的做法。至于祷告,我想没有人会提出质疑。那么我们就要稍微讨论禁食,因许多人既然不晓得禁食的重要性,就将之视为无关紧要的事;又有人认为禁食是多余的事,并完全拒绝它。而既然很少人充分理解其作用,因此它很容易变成某种迷信。

15.禁食的目的

  圣洁以及合乎圣经的禁食有三个目的。我们禁食或者是为了削弱和制伏自己的肉体,好避免放荡,或使我们更能够预备祷告和默想,或者当我们愿意在神面前认罪时,我们用禁食见证自己的自卑。

  一般来说,第一个目的通常与公共的禁食无关,因为并不是所有人的身体都有一样的体质,或一样健康,所以,这比较属于私人的禁食。

  第二种目的与私人和公共的禁食都有关。因为整个教会以及各信徒都需要这样预备祷告。

  第三种目的也与公共和私人的禁食都有关。因为神有时以战争、瘟疫或另一种灾难击打某一个国家。在这种鞭打之下,全体百姓都应当自我控告并认自己的罪。但若神的手击打某一个人,那个人应该独自或与家人一起这样做。主要的是人内心的动机。 当人心深深地受感动时,他几乎不可能没有外在的表现。当这有助于整个教会的造就时,尤其如此;众信徒公开地认罪,一同称赞神的公义,并借这样的榜样彼此鼓励。

16.禁食和祷告

  由此可见,禁食既因是自卑的表现,更常用在整个教会上,而较少用在个人上,虽然如上所说,禁食对于二者都是必需的。如此看来,就我们讨论的纪律而言,当人们为任何重要的事情一同求告神时,牧师吩咐大家禁食祷告是妥当的。所以,当安提阿人按手在保罗和巴拿巴身上时,为了更迫切地将他们的事交托给神,因他们的侍奉很重要,他们便禁食祷告(徒13:3)。因此,这两位使徒之后在教会选立牧师时,也习惯于禁食祷告(徒14:23)。他们这种禁食的唯一目的是要叫自己的祷告更迫切和不受拦阻。我们的确有这样的经验,当吃饱之后,我们的心没有仰望神到一个地步,能坚持向神认真、恳切地祷告。我们之所以要明白路加谈及亚拿,说她禁食祈求、昼夜侍奉神,也是这个意思(路2:37)。路加并不是把敬拜神在乎禁食,他的意思是这位敬虔的妇女以此方式训练自己不断地祷告。尼希米的禁食也是如此,他迫切求告神释放他的百姓(尼1:4)。保罗因此允许信徒暂时分房,为了能够更自由地祷告、禁食。他建议以禁食辅助祷告,也教导禁食本身在祷告之外毫无用处(林前7:5)。当他在同一处经文中教导夫妻互相考虑对方时(林前7:3),他显然指的不是每日的祷告,而是某种需要更认真注意的祷告。

17.禁食和悔改

  此外,如果瘟疫、饥荒或战争开始横行,或者任何灾难威胁到任何地区和百姓,牧师也有责任敦促教会禁食,好借着求告神,平息祂的愤怒。因当神将灾难带给人时,就是在警告祂的惩罚即将降临。因此,就如在古时被指控的人习惯留长胡子、将头发弄乱,并穿黑色的衣裳,好求告法官的怜悯;同样地,当我们站在神的审判台前,我们若以卑贱的穿着求告神仁慈地待我们,等于将荣耀归给神,造就祂的百姓,并使我们自己得益处。从约珥的话可以很容易地推断出这是以色列人当时的习惯。因当他吩咐百姓吹号角,召集聚会、禁食及许多其他的事(珥2:15—16)时,他所说的是他们当时的风俗习惯。他在前一处经文中曾说,对以色列人羞耻行为的审讯已经定了,并宣告审判之日即将来临,且神已传唤被指控的人替自己说情(参阅珥2:1),然后神吩咐他们当禁食、哭泣、披麻蒙灰(珥2:12),即要在神面前仆倒在地上,好见证自己的自卑。当然,披麻蒙灰比较适合他们的时代,但毫无疑问,当我们有需要的时候,聚集在一起禁食和哀哭以及其他类似的仪式同样也适合我们的时代。既然这圣洁的仪式是要叫人自卑以及承认自己的卑微,为什么在同样需要的情况下我们比古时的人更少禁食呢?圣经不但记载那建立在神的真道之上的以色列教会禁食(撒上7:6,31:13;撒下1:12),尼尼微人也禁食以表现自己的悲哀,虽然他们唯一的教导是约拿的传道(拿3:5)。难道我们不也应该这样做吗?

  你或许会反对说,这是外在的仪式,与其他类似的仪式在基督里通通都废掉了。不是,禁食对于当今的信徒而言一如既往,仍然是极好的帮助,并唤醒他们不会因为他们过度自信和疏忽而惹怒神,而被神鞭打。此外,当基督为自己的使徒们不禁食而辩解时,并没有说禁食已经被废掉了,而是说禁食伴着哀恸之心是灾难来临时的恰当行为。「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太9:15;路5:34—35)

18.禁食的性质

  然而,为了避免任何误解,我们来定义什么是禁食。因为在这里,我们不仅仅将其理解为饮食上的约束和自我节制,而是禁食在圣经上也有其他的含义。敬虔的人在一生中都应当表现节制和谨守,以至于尽可能某些类似于禁食。然而,除此之外另外还有一种暂时的禁食,就是我们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抽出一天,或某个固定时间比平时更严格地约束自己的饮食。这包括三件事情:时间、食物的品质,以及食物减少的总数。时间所指的是我们为了禁食的目的而进行禁食的行为。  譬如,如果有人为了庄严的祷告而禁食,那么,他就应当在祷告的时间之内坚持禁食。品质指的是我们应当避免一切奢华,以普通和清淡的食物为满足,不要以美味来刺激自己的胃口。总数指的是我们在这个时候应当比一般的时候吃得少,只为了身体的需要,而不是为了享受。

禁食上的迷信,功德观,假冒为善,以及四旬斋的禁食(19-21

19.对禁食的误解

  我们必须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以防禁食变成迷信蔓延开来,就像以前对教会造成过巨大伤害一样。因为根本不禁食比刻苦禁食但同时被错误有害的观点侵蚀更有益处。除非牧师极忠心、谨慎地对待禁食,否则信徒将会不断地陷入迷信。

  首先,牧师应该始终以约珥的话提醒教会,即「要撕裂心肠,不撕裂衣服」(珥2:13);换言之,牧师当告诫百姓:神并不看重禁食本身。人要从心里感动,因自己的罪懊悔、自卑,以及因敬畏神而忧伤痛悔。事实上,禁食唯一的用处就是要帮助我们在这些事上长进,因为神所憎恶的就是,人试图以外在行为和表现取代内心的单纯来伪装自己。因此,以赛亚很严厉地斥责犹太人的假冒为善:无论他们心里装着多么不敬虔和不洁净的思想,他们仅以禁食来讨神喜悦。以赛亚说:「这样禁食岂是耶和华所拣选?」(赛58:5—6)以及下面类似的话。因此,假冒为善的禁食不仅无用、多余、令人厌倦,甚至是神最厌恶的事。

  基督徒应当完全避免的另一种类似的罪,就是将禁食当作自己的功劳或一种神圣敬拜神的方式。因为禁食本身是无关紧要的事,除了为要达到的目的外,它本不具有任何重要性。因此,将禁食与神命令我们做的工和必须有的行为混为一谈,而不考虑其他方面,是最危险的迷信。这就是古时摩尼教徒的迷惑。奥古斯丁在反驳他们时,明确地教导禁食必须单单以我上面所提到的目的来判断,且与这些目的相关联的禁食才得到神的认可。

  另外,还有第三种对禁食的误解,虽然没有那么悖逆,却仍然非常危险:过于严厉和刻薄地要求人禁食,好像这是神所给我们的重要职责之一,并过度称赞禁食,以至于人们以为完成禁食是做了多么高尚的事情。在这方面,我不敢完全为一些古时的神学家们开脱,他们撒了某些迷信的种子,导致了后来专制的出现。他们有时候对禁食有冷静、智慧的教导,但他们之后又屡次过分地称赞禁食,并将之视为高贵的美德之一。

20.教会历史上禁食越来越变质

  当时到处都是对四旬斋的迷信,因为普通百姓以为这仪式是某种对神高贵的侍奉,且牧师们称赞它为圣洁、效法基督的行为。相反,很明显基督的禁食不是为了给人立榜样,乃是要在刚开始传福音的时候,证明这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天上的教义(太4:2)。令人惊讶的是这毫无根据的幻想(虽然许多人以明确的辩论充分地反驳它)能够误导有敏锐判断力的人。因基督并没有经常禁食——如果他想立下年度的禁食法规,他就会这么做——圣经只记载基督一次禁食,为了帮助他开始传福音的事工。他也没有用人的方法禁食。他若希望人效法他的榜样,他就会这样行;基督的榜样激励万人赞扬他,而不是激起他们热烈地效法他。最后,他禁食的原因与摩西从主的手中领受律法时的禁食原因没有两样(出24:18,34:28)。神在摩西身上行了那神迹,好建立律法的权威,神在基督身上行同样的神迹,以免福音被视为在律法之下。从那个时候开始,没有人想效法摩西的榜样,在以色列百姓中设立这种禁食的形式。也没有任何圣洁的先知和族长效法摩西的这榜样,即使他们有足够的热情遵行一切圣洁的仪式。圣经记载以利亚禁食四十天(王上19:8),唯一的目的是要以色列人知道:神兴起他是为了恢复神的律法,因为当时以色列人几乎已经完全离弃了神的律法。因此,教会之后将禁食视为效法基督的榜样,不过是出于他们愚昧的热忱以及完全的迷信。

  然而,卡西奥多鲁(Cassiodorus)据苏格拉底的《教会历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一书第九册告诉我们:当时有各种各样的禁食方式。他说,罗马人只禁食三个礼拜,但除了礼拜天和礼拜六之外,他们的禁食是不间断的。伊利里亚人(Illyrian)以及希腊人则禁食六个礼拜,又有人禁食七个礼拜;然而他们的禁食是间断性的。他们在禁食中的食物选择完全不同:有人只吃面包和水;又有人加上蔬菜;有人吃鱼和禽肉;也有人毫无分辨地吃东西。奥古斯丁在他写给雅努雅流(Januarius)的第二封信中也提到这差别。

21.禁食当中的暴饮暴食

  随之而来的是更糟糕的时代,老百姓被误导的热忱,加上监督们无能和缺乏训练,还有他们的征服欲和暴虐严酷。教会颁布了一些如铁链捆绑人良心的邪恶法规。禁止吃肉,就好像这会污秽人。亵渎的言论层出不穷,错误百出到达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们什么罪都犯,开始极其荒谬地伪装禁欲而欺哄神。在最精美的食物中寻求人对他们禁食的赞美;追求精致美食无穷尽;没有什么时候比禁食时有更丰盛、多样、甘甜的食物。他们认为自己在如此的奢华宴乐中服侍神。我不得不说,他们这些希望被尊为最圣洁的人恰恰就是胡吃海塞的人。综上所述,对他们来说,对神至高的崇拜就是禁止自己吃肉,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各样的美味佳肴。另一方面,吃黑面包稍微配上一点培根肥肉,对他们而言是最亵渎的行为,几乎要以死抵罪。耶柔米告诉我们,在他的时代有些人以这种愚蠢方式欺哄神。他们为了避免吃油,到处让人带给他们最美味的食物;事实上,他们违背自然,不喝水,却让人给他们制作昂贵的甜饮。饮料不是倒在杯子里,乃是用蚌壳喝的。这种做法是当时少数人的错误,但现今这是富人中普遍的行为,因此他们禁食不过是更奢华、更精致地吃喝。但我拒绝在这样明显的事上浪费笔墨。我的重点是:天主教徒在禁食和其他所谓敬虔的行为上,没有任何可夸口和称赞的正确、真诚或合宜的行为。

神甫独身是极为有害的发明(22-28

22.神甫的纪律和在纪律上的堕落

  接下来是纪律的第二部分,特别适用于神甫。古时的法规记录当时监督这样限制自己和其他的监督:不可打猎、赌博或鬼混。神甫不可放高利贷或做生意;神甫不可参加淫荡的舞会,还有其他类似的法规。在法规上还增加了处罚,好防止神甫违背这些法规而不受惩罚。因这缘故,每一位监督都负责管理在他下面的所有神甫。他负责照法规管理他们,并使他们尽自己的本分。也为此建立了年度专访和议会,专门劝诫一切在担任职分上有所忽略的人,若有人犯罪,必照他的罪处罚他。监督们自己也有每年一次的地方议会——在刚开始的时候一年两次——在这些会中,他们被鉴察是否违背自己的职分。若监督对神甫太刻薄或粗暴,神甫可以向议会上诉,即使只有一位神甫抱怨。最严厉的惩罚是犯罪的人被免职,并在一段时间之内不许领圣餐。因这是永久的制度,他们每一次会议结束前都定下一次议会的时间。然而,根据古时的记录,只有皇帝有权召开全民大会。

  只要神甫们严格执行纪律,他们对百姓的要求只在口头上,对自己则要求以身作则,他们对自己比对百姓严厉得多。管理百姓的纪律要更温柔和宽松些,这确实是合适的;也认为神甫对自己应当更严厉,更不宽容。

  我们无须解释这一切如何被废弃的,无法想象有比现今的情形更加放纵和淫荡了,甚至全世界都在抗议他们放纵的行为。我承认,为了避免他们被看待成完全离弃古代教会的样式,他们以某些虚空的仪式欺哄单纯的人,但这些仪式与古代仪式的距离,就像猩猩模仿人理性和计划行事的距离一样远。色诺芬(Xenophon)的书里有一段令人难忘的故事,描述波斯人如何从他们祖先古代的法律上彻底地堕落,从严格的生活方式沦落到淫乱和放荡,但他们为了隐藏这羞辱,刻意地保留了古代的仪式。在居鲁士时代严肃和节制仍然很盛行,所以擦鼻子被认为不必要,甚至被认为是羞耻的,波斯人的后裔保持这些信仰上的习惯,甚至不许人擤鼻涕,却允许吸食进去,这恶心的幽默和暴饮暴食一样被行文允许。同样地,根据古代的法规,吃饭时不可将酒杯放到桌上,但之后却能喝醉酒,人喝醉了被别人扶着离开也是可以接受的。本来规定他们一天只能吃一餐,这些好的继承者并没有废除这规定,但习惯于宴乐,从中午一直吃到半夜。这是波斯人古老的习俗,他们的法律也这么规定,即他们在行军时一天不可吃东西,然而为了避免疲倦,他们允许将行军缩短到两个小时,这是常见的做法。每当天主教徒以日渐退化的法规夸耀他们和敬虔的教父之间的关系时,上面这个例子足够证明他们滑稽的模仿,没有画家更能惟妙惟肖地表现这一幕了。

23.神甫独身与圣经的教导相矛盾

  在一件事上,天主教非常严厉和坚持:不许神甫结婚。我们无须去提他们当中没有受惩罚的淫乱有多严重,以及他们因依仗邪恶的独身制度,就不顾一切地犯所有的罪。这一禁令清楚地表明,他们一切的传统对教会就如瘟疫一样。因为这不仅夺去了教会良善而适合的牧师,而且还给教会带来了罪恶的沉沦,使许多人陷入绝望的深渊。毫无疑问,禁止神甫结婚来自亵渎的专制,不仅违反了上帝的圣言,也违反了一切平等。首先,禁止主给与的自由对人绝对不合法。其次,主在祂的话语里十分清楚地教导,不可侵犯婚姻的自由,这一点无须多证明。我略而不谈保罗在许多经文中希望监督做一个妇人的丈夫(提前3:2;多1:6)。但他借着圣灵的感动宣称在末后的时代,不敬虔的人要禁止嫁娶,还有什么比这更有说服力?保罗不但指控他们假冒为善,他甚至称他们为鬼魔(提前4:1,3)。禁止嫁娶是鬼魔的道理,这是当时的预言,是圣灵的圣言,这圣灵从一开始就保护教会抵御危险!

  然而他们认为, 当他们强解地将这话运用在孟他努(Montanus)、塔提安派(Tatianist)、禁戒派(Encratite)以及其他古时异端的身上时,他们已经巧妙地逃脱了。天主教徒说,只有这些异端才禁止人结婚,自己并没有诅咒结婚,仅在教会秩序里禁止婚姻(不允许神甫和监督结婚),因为我们认为结婚是不妥当的事。好像这预言,虽然最初在那些异端的身上得以应验,却与天主教徒毫无关联;c或好像这幼稚的辩护值得我们侧耳,即否认自己禁止结婚,因他们没有禁止所有的人结婚!这逻辑就如一个暴君应该争辩说他所颁布的法律是公正的,因为只有城市的一部分人受到不公正的压制!

24.婚姻是神所吩咐的,也有属灵的意义

  他们反对说,应该有某种记号能将神甫和百姓分别开来。仿佛主没有预见到神甫应当在哪方面分别为圣!这样,他们就责备保罗,使教会残缺不全和混乱,因当他勾勒出完美监督的样式时,竟把婚姻放在所要求的秉赋之一。我知道他们是如何解释的(提前3:2;多1:6)即不得选择结婚两次的人当神甫。我也知道这不是新的解释,但从上下文看,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保罗立刻规定了监督和执事当有怎样的妻子(提前3:11)。保罗将结婚列为监督的美德之一;天主教徒教导说,监督结婚在教会秩序中是无法容忍的过错。他们甚至以为这一般的指责还不够,他们的法规将结婚视为肉体上的污秽、不洁。但愿每一个人都好好地思考这些法规来自哪里!基督将结婚视为人的光荣,他甚至用婚姻比喻成他与教会圣洁的联合(弗5:23—24、32),难道有比这更好的称赞婚姻的方式吗?将代表基督属灵恩典的婚姻视为不洁或污秽,是多么的无耻!

25.对他们争辩的反驳

  虽然他们对结婚的禁止与神的话有明显的冲突,但他们却利用圣经支持自己的立场。在旧约里,当利未人献祭时,他们被禁止与自己的妻子同房,好避免因自己的不洁使神的圣洁之物受玷污(参阅撒上21:5及以下)。他们得出结论说:由结婚的人来管理神圣的仪式,且这些仪式比旧约的仪式更为高贵并每天都在施行,是极不妥当。仿佛福音事工的职分与利未人祭司的职分没有两样!旧约里的祭司预表基督——借自己完全的圣洁做神与人之间的中保,并叫我们与父和好(提前2:5)的那位。虽然罪人无法在各方面预表基督圣洁的模样,但为了显示出基督的圣洁,神吩咐他们在接近至圣所时,当格外地洁净自己。他们在那时恰当地代表了基督,因为他们作为和平的使者出现在帐幕(代表天上的审判台)的面前,好叫百姓与神和好。因为新约教会的牧师没有扮演这个角色,那么将他们与旧约的祭司互相比较就毫无意义。所以,使徒毫无例外地大胆宣告人人都当尊重婚姻,但神必审判苟合行淫的人(来13:4)。且众使徒的榜样都证明婚姻配得上任何圣洁的职分。因为保罗见证使徒不但没有离婚,甚至出远门时,妻子常在他们身边(林前9:5)。

26.古时教会和神甫独身

  那么,他们兜售这贞洁的装饰品视为神甫必不可少的要求,真是无耻至极。且他们这样做大大地侮辱古时的教会,而古时的教会不但对神有丰富的认识,且他们的圣洁更为出色。他们若不听从使徒(他们有时习惯于公开地藐视他们),那么,他们将如何对待古时的教父们?当然教父们不但容许监督结婚,甚至赞成婚姻。难道教父们因为无法正当地施行主的圣礼,就玷污圣物?的确,在尼西亚会议时,有一些监督煽动要求神甫独身。因在开会时总是有几个幼稚的人提出一些新的意见,好吸引人对他们的称赞。然而教令是什么呢?教会接受了帕弗努丢(Paphnutius)的建议,他宣称人与自己的妻子同住是纯洁的。因此,婚姻仍然保持圣洁,牧师们没有感到羞耻,也没有将之视为对自己职分的玷污。

27.后来神甫独身的观念的发展

  后来的时代,崇拜独身的迷信之风越来越盛行。接下来他们经常对童贞的无限狂热赞美,甚至相信几乎没有任何美德能与童贞相比。尽管婚姻并没有被谴责为不洁,然而婚姻的尊严大大被削弱,且它的圣洁被抹去,乃至人若没有禁止自己结婚,就被看作似乎不渴望以足够的目标驱动去追求完美。因此,他们首先颁布刚好要做神甫的人不许结婚的法规;后来教会只准许独身或已决定不再与自己的妻子同房的人做神甫。我承认这些法规看起来似乎尊荣神甫的职分,因此在当时也得到了极大的赞赏。但我的敌人若用古时教会来攻击我,我的第一个回答是:在使徒的时代以及之后的好几百年里,监督都有结婚的自由(提前3:2)。使徒本身以及之后大有权威的牧师,都毫不费力地运用这结婚的自由。我们应当更看重古时教会的榜样,而不要将他们当时所称赞的习惯视为不合乎圣经或不合时宜的事;其次,那过于热爱童贞的时代开始歧视结婚,但并没有将禁止结婚的规定强加给神甫作为必不可少的条件,乃是因他们更喜欢独身者超过已婚者做神甫。最后,我得回答是,他们没有强迫那些无法接受独身要求的人独身。他们虽然以非常严厉的法律处罚淫乱,却只要求结婚的神甫辞去自己的职分。

28.对独身的滥用

  因此,当这新专制的辩护者企图用教会的历史支持他们的独身立场时,我们就必须要求他们在神甫中恢复古时教会的纯洁,要求他们除掉一切犯奸淫和淫乱者;要求他们不容许那些禁止进入体面、圣洁婚姻的人放纵各种情欲而不受惩罚;要求他们恢复如今被废弃的可以约束人放纵情欲的纪律;要求他们把教会从长期污损的最可耻的邪恶中释放出来。当他们接受这一切之后,我们就要再次地劝诫他们,不可将原本可以自由选择的事情当作一种义务,视是否对教会有用而决定。

  然而,我这样说并不是因为我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允许那些将独身制度置于教会秩序之上的法规存在,我的目的是要比较有智慧的信徒明白,我们的敌人何等厚颜无耻地企图以古代教会的名义来诋毁牧师结婚的权利。

  就一切所流传到如今的教父作品而论,当他们按照自己的观点讲论时,只有耶柔米一个人恶毒地攻击婚姻的尊荣。我们引屈梭多模的一段话来说明足矣,因为他是一个特别尊敬童贞的人,所以不能认为他称赞婚姻比别人更不吝惜,但他这样说:「第一种纯洁是真诚的童贞;第二种是忠实的婚姻。因此,第二种童贞就是对婚姻纯洁的爱。」

第十一章 教会司法权的范围以及天主教对此权柄的滥用

教会的司法权以及惩戒:钥匙的权柄和政府的官员(1-5

1.教会司法权是基于钥匙的权柄

  接下来我们要考虑教会权柄的第三部分,这部分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是最重要的。这部分如我们所说属于司法权的范围。但教会整个司法权柄与道德惩戒相关,这一点我们很快就会讨论。就如没有任何的都市或城镇没有官员或政府可以运转,照样神的教会(正如我已经教过的,但现在不得不重复)也需要属灵的治理。然而,这教会治理与世俗治理有极大的不同,但并不阻碍或威胁世俗治理,而是极大地帮助和促进世俗治理。因此,教会统治的权柄,简言之,是为了维护属灵管理而制定的秩序。

  因这缘故,从一开始就在教会中建立了审判法庭,是为了道德上的惩戒,为了鉴察人的罪,并且为了施行钥匙的权柄。保罗在写给哥林多信徒的信中提到治理的职分时指定了这一秩序(林前12:28)。他同样在《罗马书》中也说:「治理的,就当殷勤。」(罗12:8 p.)因为他不是针对政府的官员说的(因当时没有任何官员是基督徒),而是针对那些与牧师一同担任教会属灵统治职分的人说的。保罗在写给提摩太的书信中,也对两种不同的长老做区分:劳苦传道教导人的与那些虽然不承担讲道,却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提前5:17)。后者毫无疑问是指那些监督教会的道德以及使用钥匙权柄的监督说的。

  因我们所说的权柄,完全依靠基督在《马太福音》18章中所交给教会的钥匙。他在那里吩咐,奉会众的名斥责那些无视私人警告的人,但如果这些人继续固执己见,基督教导应当断绝与他们的团契(太18:15—18)。那么在劝勉和纠正之前必须先调查原因,所以,教会需要某种做判决的法庭以及办这事的正式程序。因此,我们若不想让主所给我们关于钥匙的应许落空,也不想废掉革除教籍、严重警告以及其他类似的特权,就必须给教会某种司法权。读者们应当留意我们在此所谈的不是教会所拥有关于一般性教义的权威,就如《马太福音》16:19以及《约翰福音》20:23所记载的那般,而是说犹太公会的权柄将来应当交给基督的羊群。一直到基督说这话为止,管理教会的权柄都在犹太人手中。基督建立权柄为了他的教会——一个纯粹的组织,并同时赋予严厉处罚人的权柄。这是极为合理的事,因若不是这样,一个受人厌恶和藐视的教会判决,会被轻率和愚昧的人所弃绝。

  为了避免读者们因基督所说的这有双重意义的话而感到困扰,我们若在此解释这件事,将会对读者有帮助。圣经上有两处提到捆绑和释放的经文:一处是《马太福音》16章。在那里,基督应许将天国的钥匙交给彼得之后,立刻接着说:凡彼得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他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6:19)。基督的这话与他在《约翰福音》20章所表达的含义一模一样。基督在那里即将差派门徒去传教。在向他们吹一口气之后(约20:22),基督说道:「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20:23)。我在这里提到的解释不复杂、不勉强,不歪曲,而是自然、顺畅和朴实的解释。这关于赦免和保留罪的吩咐,和主所交付彼得关于捆绑和释放的应许,应当仅仅指话语的执事,因当主将这事工交付使徒时,他同时也装备他们,去做捆绑和释放的工作。因为福音的总纲就是这样的:我们一切生来做罪人和死亡奴仆的人,之后借着那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得释放和自由(参阅罗3:24);一切不接待和不承认基督为自己释放者和救赎者的人,将被定罪,被锁在永远的黑暗中(参阅犹6)。当主将这使命交付使徒去传遍万国时(参阅太28:19),基督以高贵的见证将尊荣归于这使命,以此证明这使命是因他也是出自于他, 他这样做是为了极大地刚强使徒本身和所有那些即将追随使徒的人。使徒要在无限的劳苦、担忧、困苦以及危险中传递信息,甚至到最后以自己的血做印证,因此使徒对他们所传的信息有始终如一和完全的确信很重要。我想说,他们需要知道这确信不是突然或虚空的,而是充满权柄和力量的,重要的是要使他们相信在如此的担忧、困难和危险中,他们是在做神的工作;同样,他们需要认识到在全世界抵挡和攻击他们时,神仍站在他们一边;他们也必须相信,虽然那交付他们这教义的基督是他们的肉眼在地上所看不见的,基督却正在天上确认他所交付他们的教义。另一方面,他们必须向自己的听众做无伪的见证,即福音的教义并不是使徒的话,而是神自己的话;福音不是地上发出的声音,而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声音。因为这一切——赦罪、永生的应许、救恩的好消息——不可能出自人的权柄。因此,基督做见证:传福音的事工不是出自使徒,乃是神自己决定借他们的口做祂的工具说话以及宣告自己的应许。所以,基督也见证使徒们所传扬的赦罪是神真实的应许;他们所宣告的灭亡,也是神确实的审判。而且,这见证是给万代、确信无疑的见证,好让万人能够确信福音的真道,不管是什么人传扬的,是神自己的话语,在祂至高的审判台上所颁布的,记录在生命册上,并在天上核准,永不改变。其结论是:在那些经文中,钥匙的权柄就是福音的传扬,且对人而言,这不是权柄,而是事工。因基督实际上并没有将这权柄交付给人,而是交付给祂的道,祂使人成为祂话语的传道者。

2.捆绑以及释放的权柄

  如我们已经提到的,马太福音18章中的另一段经文是关于捆绑和释放的权柄。基督在那里说:「弟兄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8:17—18 p.)这经文的含义与前面的经文(太 16:19)并不完全一样,理解上还是有些差别。然而说它们不同,不是说两者不同到没有相当的关联。在第一点上两者相似,即两者都是一般陈述;两者都总是包含捆绑和释放的权柄(通过神的真道),包含同样的吩咐、同样的应许。然而,他们的差别是:前面的经文特别与传道人的证道有关;后者则指神所交付教会的革除教籍的权柄。教会捆绑被逐出教会的人,这并不是说教会将他扔到永恒的灭亡和绝望里去,而在于其谴责这人的生命和道德,并且警告他若不悔改必受谴责。教会释放被教会接受进入团契的人,因这团契使这人在基督赐给教会的合一里有分。因此,没有人会固执地轻视教会的判断,或者认为信徒投票谴责他是不重要的,主见证信徒这样的判断就是祂自己宣告的审判,而且教会在地上的判决,在天上被认可。因他们拥有神的圣言定恶人的罪;他们有这真道,接纳悔改的人到神的恩典里。教会不可做错或违背神自己的意思,因他们的判决单单根据神的律法,且这律法并不是某种摇摆不定的或地上的看法,乃是神圣洁的旨意和天上的圣言。

  我相信我对这两处经文的解释是简洁、明确和准确的。但那些疯人(因自己昏了头)不分青红皂白地企图根据这两处经文确立告解、革除教籍、司法权、立法权,以及赎罪券。事实上,他们引用前者是为了设立罗马为首要教区。因此,他们熟知如何随意用自己的钥匙打开任何的锁和门,这让我们不得不相信他们一辈子都在做锁匠!

3.政府和教会司法权的范围

  有人幻想这一切不过是暂时的,只在政府地方官员对我们的信仰仍旧陌生的时候持续。这是他们的谬论!因为他们无法分辨教会和政府的权柄有极大的不同。教会没有权柄使用刀剑惩罚人或强迫人;教会不能叫人坐牢,也没有其他政府官员所拥有的惩罚权柄。所以,问题不是在违背罪人意愿的情况下惩罚他,而是罪人认罪悔改,自愿接受惩罚。这两个含义截然不同。教会没有假定什么对官员是适合的;地方官也无法行使教会所做的一切。我举例之后我们就能更明白这一点。假设一个人喝醉酒,在一个有秩序的都市里,将被判处监禁。假设他是淫乱的人,他会面对相似的,或更重的处罚。这样,法律、官员以及外在的公正的要求就会得到满足。但他也许没有表现出悔改的迹象,反而埋怨这处罚。难道面对这种情况,教会就到此为止吗?教会若接受这人领圣餐,这对基督和他圣洁的教会都是极大的伤害。最理智的处理方式是:那以坏榜样冒犯教会的人,必须以他认真的悔改声明来除掉他对教会所造成的伤害。

  然而,持相反看法之人的辩论是无益的。他们说基督将这权柄交给教会,因为当时没有可担任这职任的地方官员。然而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官员玩误职守,有时可能他自己应当受处罚,就如狄奥多西皇帝那样。几乎整个传道事工也是如此。但我们的敌人认为,牧师停止谴责明显的不当行为,让他们停止责骂、指控和责备人。因为有些基督徒官员应该通过法律和刀剑纠正这些事情。既然政府的官员应该以刀剑和监牢洁净教会里面的罪,那么传道人应当相应地帮助官员减少犯罪之人的数目。牧师和官员应当互补,而不是互相阻碍。

4.教会和基督徒官员

  的确,我们若认真衡量基督这话(太18),就会很容易地看到在教会里所设立的是永久,而不是暂时的秩序。因为我们不宜向政府的官员控告那些不遵守我们训诫的人。但若政府的官员开始担任教会的职分,这事情必定发生。那么基督的应许呢?我们会说这应许只维持一年或顶多几年吗?「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太18:18)此外,基督在这里没有设立什么新的制度,而是遵循了祂的百姓在古代的教会一直遵守的习俗。祂以此表示教会离不开从一开始就拥有的属灵权柄。且这也是教会在各时代的立场。因为,当皇帝和官员开始接受基督的时候,这属灵的权柄并没有被立即废去,而只是下令其不应减弱政府的权柄,或与之混淆。这也是对的!对官员来说,如果他是敬虔的,就不会想免去自己作为神儿女对神的顺服。十分重要的是,他必须顺服教会,因为教会是根据神的话语来判断,绝不能将这判断撇在一边!安波罗修说:「皇帝被称为教会之子,难道教会有比这更大的尊荣吗?」因为好的皇帝是在教会里面,而不是在教会之上。因此,那些企图除掉教会权柄而尊荣官员的人,不但以错误的解释破坏了基督的教导,而且也大大地斥责从使徒时代到如今一切敬虔的监督,并说他们以虚谎的借口强夺了政府官员的尊荣和职分。

5.教会的司法权是属灵的权柄

  但另一方面,我们最好了解一下以前如何真正使用教会权柄,之后怎样逐渐滥用这权柄,好让我们能知道要废除什么,哪些教会的传统要恢复,如果我们希望推翻敌基督的国度,重新设立真基督的王国。

  首先,这就是教会权柄的目的:抵挡犯罪,清楚一切已经发生的罪恶。在教会使用这权柄时,我们应当注意两件事情:首先,这属灵的力量必须与政府的刀剑权截然分开;其次,施行这权柄并不是一个人的决定,而是合法代表整个教会的议会的责任。当教会较纯洁的时候,这两个原则都遵守了(林前5:4—5)。

  在古时候,神圣洁的监督没有以罚款、监禁或其他民事处罚来行使其权利,而是恰当地唯独使用主的真道。因为教会最为严重的惩罚,像最后的霹雳,就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革除教籍。这不需要用武力,而是靠神话语的力量得满足。简而言之,古代教会的权柄不过是一种在实践中的宣告,即保罗教导的有关牧师的属灵权柄。他说:「我们争战的兵器……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4—6 p.)既然这一切是借着传扬基督的教义而完成的,所以为了避免这教义成为人的笑柄,那些自称是信徒家中的人,都应该按照所教导的内容来评判自己。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赋予教会如下权柄:私下劝诫人或更为严厉地纠正他们;不准许一切因自己的不道德行为叫圣餐受玷污的人领圣餐。因此,虽然保罗在另一处经文教导,教会没有审判教外人的权柄(林前5:12),但他却教导,教会的儿女都伏在教会的惩戒之下,他同时也暗示当时所有信徒毫无例外地都伏在审判之下。

其权柄的滥用出自于监督毫无根据的篡夺权利(6-10

6.古代教会施行审判并不是一个人的责任

  根据我们上面所说,这权柄并不是一个人拥有而随意施行的,而是交在长老会议的手中,这对教会来说,就像参议院对这座城市的意义。当居普良提到他那个时代施行教会权柄的人时,通常把整个教牧群体与监督联系在一起。但在另一处他也表示教牧群体的治理并不排除与会众审议。因他这样说:「从我一开始做监督,我就下决心不要做任何在教牧同工的建议和百姓赞同之外的决定。」然而,教会一般惯常的制度是长老议会负责施行教会的司法权柄,我在前面指出有两种长老:一种负责教导,另一种则负责教会的惩戒。这制度却从起初的光景逐渐衰落了,以至于到了安波罗修的时代,教会的权柄完全是神职人员所施行的。他埋怨道:「旧约的会堂以及新约时代的教会都有长老,没有众长老的忠告,无法做任何事。我不知道出于什么疏忽,这习惯已经不再使用了,除非是因为懒惰的人,或者是骄傲的博学者,他们希望显得自己很重要。」虽然当时每况愈下,但教会的秩序至少尚可容忍,我们看到这位敬虔的圣徒是何等的愤怒!他若能看见现今所剩的废墟,几乎看不见原建筑的痕迹,他又会如何悲叹!首先,监督违背了一切的法规和公义,独揽了基督从一开始所交付教会的权柄。这就像参议院被罢免,仅执政官拥有权力一样。然而,就像监督的名望比一般信徒更高,议会的权柄也比任何个人的权柄更大。一个人篡夺公共的权柄是极其邪恶的。他这样做等于为现今的专制开门,篡夺了教会本有的权柄,压制和解散基督的灵所设立的议会。

7.司法权和惩戒逐渐恶化

  然而,由于一个罪经常导致更多的罪,监督既因不屑于所交付他们的这权柄,就将之交付给其他人。结果,设立了「法官」来履行这一职能。我现在不说他们是怎样的人,只说他们与世俗的法官没有什么不同。不过,虽然他们的诉讼仅涉及属世事务,但他们仍称之为「属灵的权柄」。就算他们没有犯其他的罪,他们怎敢妄称这好争吵的法庭为「教会的法庭」。

  但他们仍警告人,甚至将人革除教籍,他们显然在嘲笑神。若有个穷人欠钱,他会被传唤。他若出席就被判有罪;他若在被判刑之后不还债,教会就警告他;在第二次警告之后,教会就开始采取革除教籍的行动;若他没出庭,将被警告要接受审判;如果他仍然拖延,将受到警告,此后不久就被革除教籍。请问这与基督的设立、或古时的风俗或教会的程序有任何相似之处吗?

  但他们仍然处罚人的罪。就是说,他们不仅宽容淫乱、放荡、醉酒以及其他类似的罪,而且可以说甚至借着默许的方式助长这些罪,不但在平信徒中,也在神职人员中。他们只传唤许多人中的几个人上法庭,不是为了避免被视为玩忽职守,就是贪图被传唤之人的钱。我略而不提与这些法庭有关的掠夺、抢劫、勒索以及亵渎的事。我在此也不提及大部分被指派担任这职分之人。这足以说明,当天主教徒吹嘘他们的属灵权柄时,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证明这一切与基督所设立的程序相反,并与古代教会的习俗犹如黑白之别,完全没有相似之处。

8.监督属世的权威与这职分相违背

  虽然我们在此没有提到我们所能讨论的一切,且我们所说的内容也仅限于几句话,但我仍相信我们有把握没有人有任何理由怀疑教皇和他追随者所夸耀的属灵权威不过是与神的真道相悖,以及不公正地对待他百姓的亵渎的专制。事实上,我所说的「属灵的权柄」一词,包括他们大胆捏造新的教义,为的是要引领这些可怜的教徒离弃神纯洁的话语,也包括他们用来欺哄百姓的邪恶传统,以及他们通过副监督和行政人员所施行假冒为善的教会权柄。若我们允许基督的国建立在我们中间,这整个专制就必定立刻被击垮沦为废墟。

  此外,我们现在不想讨论他们也声称拥有的武力权柄,因为这权柄与人的良心无关。但在这方面,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总是远不像教会牧师的样子,却希望别人视他们为牧师。

  我不是责怪人的个人过失,而是整个制度的共同罪行,即制度的真正瘟疫,因为除非这制度被冠以富裕和骄傲的头衔,否则就是肢离破碎的。我们若在这事上寻求基督的权威,当他说:「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太20:25—26;路22:25—26 p.)时,祂毫无疑问就在禁止牧师介入国家统治和世俗政权。基督的意思不但是牧师的职分与君王的截然不同,而且这两个职分的差别大到不能都归在一个人身上。

  摩西之所以兼任这两个不同的职分,首先,这是罕见的奇迹;其次,这是神暂时的安排,直到秩序变得更好为止。但当神规定了明确的制度时,就将国家的权柄交给摩西;同时命令他辞去祭司的职分,并将其交给他的哥哥(出18:13—26)。这也极为妥当,因为一个人能够担任这两个职分超出了自然规律。

  教会在历世历代都谨守这一原则。当教会仍保持这合乎神旨意的形态时,没有任何的监督企图篡夺武力的权柄。事实上,在安波罗修的时代,有一句很受欢迎的箴言:「皇帝对祭司职分的觊觎,胜过祭司对君王职分的觊觎。」 每个人的脑海中都刻着安波罗修接下来所说的话:「皇帝属于皇宫;祭司则属于教堂。」

9.监督开始担任君王的职分

  人为设计的方法使监督们毫无负担和挂虑地获得祭司职分的称号、尊荣以及财富。但之后,武装的权力交给了他们,免得他们完全空闲,或更确切地说,他们为自己篡夺了这权柄。那么他们能用怎样的借口为自己这无耻的行为辩护呢?难道监督的职分包括司法程序和城市及省的行政管理,并从事与自己职分完全不相干的活动吗?因为他们的职分包括许多工作,即便他们全心全意地致力于这一工作,且不因任何干扰而分心,他们也几乎无法胜任这项任务。

  然而,他们如此顽梗,竟然毫不犹豫地夸口说,基督国度的荣耀因此蓬勃发展,与此同时,他们也没有太多地脱离被呼召的职分。就第一点而言,如果祭司的职分被抬高到让世上至高的君王产生畏惧,这对圣职是合适的,他们就有理由与基督争辩,因为基督以下所说的话严重损伤了他们的尊荣。在他们看来,难道有比这更不能接受的话吗?「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太20:25—26;可10:42—44;路22:25—26 p.)但基督吩咐自己仆人接受的命令也是他自己所接受的,他说:「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路12:14)可见他完全拒绝审判的职分,但若这职分与他自己的职分没有冲突,他绝不会这样做。仆人岂不该降卑自己在主人都顺服的地位之下吗?

  但愿他们可以用教会的经验证明这立场,像他们随便说的一样简单!使徒们认为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是极为不合适的事(徒6:2)。他们虽然不愿意接受这教导,却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做好监督以和做好君王不是一个人所能担任的两个职分。因为如果连使徒们(他们凭神大大赏赐他们的恩赐,能比一切在他们之后者管理更大、更困难的事)都承认自己无法同时担当讲道和管理饭食而不被压垮,他们这些远不及使徒的小人物,难道能比使徒强一百倍吗?就连尝试担任这两种不同职分都是最无耻和骄傲的事,但他们居然这样做,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除了放弃自己的职分而跻身另一个阵营,别无它法。

10.监督是怎样开始有这世俗的权柄呢?

  无疑罗马天主教从一开始就一点一点地增加他们的权柄。因为他们不可能一步登天。但他们曾经以狡猾和奸诈的方式隐秘地扩大自己的权柄,这样,没人能预先知道,直到即成事实。在其他的时候,他们趁机以暴力以及恐吓的方式,从君王的手中夺去权柄。还有一些时候,当他们遇到更慷慨的君王时,他们滥用这些君王的愚昧和不明智的慷慨。

  过去,如果发生任何冲突,敬虔人为了避免诉讼,仰仗监督来做判决,因为他们对监督的人格毫不怀疑。 古时的监督经常参与这样的决定,虽然这给他们带来很大的烦恼(就如奥古斯丁所说),但他们不得已承担了这一麻烦,这样当事双方不会冲动上法庭解决争议。天主教把这种自愿的仲裁——与政府的法庭完全不同——变成常规的司法。

  过了一段时间,当城市和地区偶尔遭遇各种困难时,因相信监督是忠心的人,就投靠他们的保护。但这些监督很狡猾地将自己从保护者变成主人。

  但不可否认,他们的这权柄一大部分是借着暴力冲突的方式得来的。自愿将权柄交给监督的君王有各种不同的动机。但是,考虑到他们的慷慨表面上和敬虔有几分相似,这荒谬的慷慨并没给教会提供任何福利,因为他们因此败坏了教会真实和古老的纪律。事实上,他们完全废掉了这纪律!为了自己的利益滥用君王之慷慨的监督,仅这一个例子,就充分地证明他们不是圣经所说的监督。因为但凡他们有任何使徒的精神火花,他们无疑会引用保罗的话来回答:「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林后10:4)但被自己盲目的贪婪所捕获,这些监督毁坏了自己、自己的继承人以及整个教会。

天主教徒过分与虚假的宣称及其对世俗权柄的篡夺(11-16

11.天主教对全世界统治的开始

  最后,教皇不满足于仅有的区域,先把手伸向国家,然后再统治了整个罗马帝国。而且他可能以这个那个借口保留抢夺来的财产,有时夸耀式靠神的权力拥有的,有时又假装是君士坦丁捐赠的(Donation of Constantine),有时其他名目。我先用伯尔纳的话来答复:「虽然我们承认他以另一个根据,宣称自己拥有这权柄,但这绝不是使徒的权利。因彼得不能传下他自己所没有的;而是传给他的继承人他所拥有的,即对教会的看护。」「但既然我们的主和神宣告他并不是两个之间断事的官(路12:14),若主的仆人和门徒没有在万人之上的权柄,他并不应该对自己的地位感到不满意。」但伯尔纳所指的是民法,因他接着说:「你的权柄在乎人的罪,而不在乎他的财产,因神交给你天国的钥匙,是因你的罪,而不是因你的财产。对你来说哪一个是更大的尊荣:赦罪还是分财产?没有可比性。这些起码的和属世的事都有自己的审判官和地上的君王,你为何入侵别人的边界呢?」同样,「神给你更高的地位」(他在针对教皇尤金尼乌说话)。「为什么呢?我深信并不是要统治人。因此,不管我们有多看重自己,我们仍要记住神所交给我们的是事工,并不是王权。要知道,你需要锄头,而不是权杖来完成先知的工作。」以及:「显然,使徒是被禁止王权的。所以,你岂敢做世上的君王又做使徒,做使徒又做世上的君王?」他立刻接着说:「这就是做使徒的心态:主禁止我们拥有王权,却吩咐我们去服侍。」虽然伯尔纳所说的是为了使所有人都清楚他说得是真理,事实上,这事情不用人多说就十分清楚,但罗马教皇仍然在阿尔勒会议(Council of Arles)上无耻地宣布这两种至高的权柄都是神交付他的。

12.君士坦丁的捐赠既虚假又荒谬

  至于君士坦丁对教会的捐赠,对那时代的历史稍稍了解的人,不需要人教导都知道它有多么离奇和荒谬。但撇开历史不说,格里高利本人就是这事情最好的见证人。格里高利每当提及皇帝时,就称他为「至高的主」,却称自己是皇帝「不配的仆人」。同样,他在别处说:「但愿我们的主因自己属世的权柄,不要随时向神甫发怒,而要经过深思熟虑,为了他仆人的缘故,在统治他们的时候,给予他们所应得的尊敬。」可见格里高利在一般的顺服之下,希望被视为一位老百姓。因为在这儿他是以自己的名义恳求,而不是别人。他在别处说:「我相信全能的神以长寿祝福我们敬虔的君王,并出于神自己的怜悯,将我们归在你的带领之下。」我之所以引用这些话,并不是因我打算详细地讨论君士坦丁的捐赠问题,而是要我的读者们能明白:天主教徒企图宣称自己的教皇拥有地上的权柄,是多么幼稚的谎言。

  由此可见,奥古斯提努·史特克斯(Augustinus Steuchus)的无耻就显得更污秽。因他竟敢在无望的事上出卖自己的劳动和口舌给他的教皇。瓦拉(Valla)曾经全力反驳过那神话,对于像他那么有学问、机智的人而言,这并不困难。然而因他对教会的事不大熟悉,他没有详尽地说明相关的应用。史特克斯突然插入,并散发令人作呕的言论,企图湮灭这一线光明。他为主人辩护确实十分卖力,不亚于某个滑稽的人假装卖力为瓦拉辩护。这事确实值得教皇雇用这样的支持者来获利。那些被雇用的辩护者像优各比努(Eugubinus)一样获利的指望落了空,也是该当的!

13.亨利四世与希尔得布兰德(Hildebrand)彼此的关系

  然而,若有人问这图谋的帝国是什么时候开始兴起的,可以说还不到五百年。之前,教皇一直伏在君王的权柄之下,且所有的教皇必须经过皇帝的许可,他们才能担任这职分。皇帝亨利四世因为摇摆不定、轻率、不谨慎、胆大妄为和放荡,使得格里高利七世(Gregory VII)有机会更改这制度。因为当亨利把全德国所有的主教席位摆在宫廷中,一部分拍卖,一部分任人抢夺时,曾经被他激怒的希尔得布兰德,趁机以看似合理的借口为自己辩护。因亨利似乎在为一项善良和敬虔事情辩护,所以得到许多人的帮助。另一方面,由于亨利傲慢的统治方式,其他许多君王都厌恶他。希尔得布兰德称自己为格里高利七世,是一位污秽、邪恶的人,最后暴露了自己的恶意企图。因这缘故,许多与他同谋的人都离弃了他。尽管如此,他仍旧成功了:他的继承人不仅不受惩罚地挣脱了皇帝的约束,而且使皇帝屈服在他们之下。此外,随后有许多皇帝被征服(像亨利,而不像尤利乌斯·凯撒大帝),在特别需要以有力而合法的方式来扼制教皇的贪心时,他们却坐在家里,对什么都胆怯,漠不关心。我们看到,著名的君士坦丁捐赠被粉饰得很好,教皇借此谎称西方帝国被转交给了他。

14.大格里高利咒诅了教皇对土地的挪用

  从那个时候起,教皇时而以欺哄,时而以背叛,时而以武力的方式,侵略别人的领地。大约一百三十年前,他们开始统治本来自由的都市,一直到他们现今拥有了权柄;且最近两百年,他们想方设法维护或扩大自己的权柄(在开始统治都市以前,他们就已经开始了),搅乱了基督教世界,甚至几乎毁坏了它。

  许多年前,在格里高利的统治之下,管教会财产的人,插手属于教会的土地财产,并根据那时国库的习惯,将所有权强加在他们头上,证明这地属于教会。格里高利当时召开了监督的大会,严厉地斥责了这亵渎的习惯,并问监督应不应该对那些蓄意刻上自己名字来侵占财物的神甫开除教籍,同样,对幕后指使此事或默认不惩罚的监督也开除教籍。众监督都宣告:「要除了他的教籍。」若神甫为了挪用一块土地,捏造虚假的所有权凭证是罪,那么最近两百年之间,教皇作战、流血、杀害军队、在城市里掠夺或毁坏城市、屠杀国家的人民,以及毁坏整个国度——完全为了抢夺别人的领地——以什么革除足以惩罚这样的此类例子呢?的确显而易见,他们最不寻求的就是基督的荣耀。因天主教若乐意放下他们所拥有的一切世俗的权柄,神的荣耀、正统的教义或教会的安全就不会受到威胁。但他们却盲目地被权柄的贪心所驱使。因他们认为(就如先知所说),除非他们严格地辖制人,否则自己的地位就不安全(结34:4)。

15.天主教神甫的豁免权

  罗马神职人员不但拥有司法权,还给自己附加豁免权。因他们视在政府的法官面前做见证,对他们而言有失尊严。且他们认为,教会的自由和尊严,在乎他们不受一般法庭和法律的约束。

  然而,古时的监督虽然非常严格地坚持教会的权柄,却没有将顺服政府视为有损自己或教会的秩序。且敬虔的皇帝在需要的时候,定期召唤牧师担任审判席之职,这并没有遭到抗议。君士坦丁这样写信给尼哥米底亚人(Nicomedians):「若任何的监督不小心引发骚乱,他的胆大妄为必须被神的仆人即我的权柄所抑制。」瓦伦提尼安(Valentinian)也说:「良善的监督并不攻击皇帝的权柄,反而真诚地遵守神——我们大君王——的诫命,并顺服我们的法律。」那时所有的监督毫无争议地接受这个立场。

  当然,教会的案例都由监督权裁决。譬如,若任何神甫被指控违背教会的法规,只要他没有犯法,他就不会被传唤上政府的法庭;他的案例由监督来判理。同样,如果有关信仰的问题,或其他在教会范围之内的事存在争议,裁决权完全在教会。这就是安波罗修写给尼哥米底亚人这封信的意思:「你极为尊敬的父亲不但用言语回复,也通过律法裁定,在与信仰有关系的事上,做判决的人应当有教会的职分和权柄。」以及「我们若参考圣经或古时的例子,谁能否认在与信仰有关的案件上,我重复强调这点,监督应该对基督徒皇帝做判决,而不是皇帝对监督做判决。」同样地,「皇帝啊!只要监督或百姓允许我上你的法庭,我就乐意地顺服,他们说与信仰有关的案件应当在教堂里,在众百姓面前做判决。」 安波罗修主张属灵的案件,即与信仰有关的案件,不应当被提到民事法庭,因那里充满亵渎的争吵。他因在这事上坚定不移而受众人的称赞。然而,即使某种案件在他的范围之内,如果涉及身体暴力,他就会将这案件交给民事法庭。他说:「我不会自愿放弃委身之地;但若被迫使,我不知道如何反抗,因为我们的武器是祷告和眼泪。」 让我们仔细看看这位圣洁之人的谦虚、审慎,以及崇高的心灵。查士丁娜(Justina)——皇帝的母亲,因她不能说服安波罗修相信阿里乌的教导,企图把他开除出教会的管理层。他若被传唤到王宫里去,皇帝的母亲必定成功。因此,他认为皇帝不是这种大争议合适的审判者。当时的情形以及这事情的性质都迫使他坚持这样的立场。他宁可死也不要把坏的榜样传给后人。然而,若教会受暴力的威胁,他不会考虑抵抗。因他说使用武器保护信仰和教会的权利不是监督的职责。但他在其他的事上乐意接受皇帝的命令。他说:「若皇帝要我们报税,我们并不拒绝为教会的土地报税;他若需要土地,他有权征地,我们都不抗议。」格里高利也这样说:「我不知道我们的皇帝阁下在想什么,他通常不管任何与神甫有关的案件,免得被我们的罪所累。」他通常不排除皇帝审判神甫,但他说,在某些案件应该留给教会处理。

16.监督伏在世俗法庭的权柄之下

  因此,以此例外,敬虔的人只是想拦阻不属灵的君王以专制的暴行和执政来阻碍教会的职责。但他们并没有反对君王以自己的权威在某些情况下介入教会的事,只要保持教会的秩序而不是破坏教会的秩序;是建立而不是毁坏教会的纪律。既然教会没有强迫人的权柄,也不应该寻求这权柄(我是说世俗的强制);但敬虔的君王有责任根据法律、敕令以及审判来维护宗教信仰。这样,当皇帝莫里斯(Maurice)命令某些监督要接待一些从自己的国家被野蛮人赶出去的监督时,格里高利同意这命令,并敦促他们顺服。当格里高利本身被同一位皇帝劝诫,要与君士坦丁堡的监督约翰和好时,他的确给出了不应该受到指责的理由。然而,他并没有吹嘘他在世俗法庭的豁免权,而是承诺皇帝在良心所允许的范围内遵守。他同时也说:莫里斯这样吩咐监督,因此而成为敬虔的君王。

第十章 教皇及其支持者用颁布法规的权威对人进行野蛮的专政和残害

教会的法规和传统以及基督徒在神面前的良心(1-4

1.最基本的问题

  教会权威的第二部分叙述如下。天主教徒幻想这包含在颁布法规中。这谬论导致了无数的人类传统——许多的网罗捕获了悲惨的灵魂。因他们与古时候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一样,喜欢把难担的担子放在人身上,自己连一个指头也不肯动(路11:46;参阅太23:4)。我在以上教导过他们对向神甫忏悔的教导是无异于残酷屠杀。他们其他的法规没有那么残暴,然而就连那些看起来最容易忍受的,都残酷地压制人的良心。我和没提及他们败坏对神的敬拜,并夺神–这唯一的律法颁布者的权威。

  这是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权威,即教会是否能借着她的律法合法地约束人的良心。我们在此所讨论的并不是教会的政治秩序,而是只是关心如何按照神所设立的准则来合宜地敬拜祂,以及我们如何保持仰望神的属灵自由。

  我们已经习惯将一切人在圣经之外所颁布关于敬拜神的谕令称为「人的传统」。我们的论点是反对这些传统,而不是反对那些用来保守教会惩戒、诚实或和睦等圣洁有益的教会法规。我们努力的目的是要勒住这无止境和野蛮的专制王国,那些希望被视为教会牧师,但实际上是篡夺灵魂的,最野蛮的刽子手。他们说他们所颁布的法规是「属灵的」,是关乎人的灵魂,并宣告这些法规对得永生是必需的。然而,他们这样做等于是侵犯了基督的国度(就如我上面所说的那样),他们这样做是压制并抛弃神赐给信徒的良心自由。

  我现在不在讨论他们以极大的亵渎之心强迫人遵守他们的法规,他们教导人在遵守他们的法规当中,寻求罪的赦免、公义以及救赎,而他们把整个基督教信仰以及敬虔本身建立在遵守他们的法规之上。我申明一点,在基督释放他们良心的事上,不可压制良心。除非他们得以释放,就如我们以上的教导那样,否则他们无法在神里面得安息。他们若想保持从前在基督里所获得的恩典,就应该承认释放他们的基督是独一无二的君王,并应该只受一条自由法则即圣洁福音之真道的管理。他们不可受人奴役,被人捆绑。

2.天主教会的法规奴役人的良心

  这些政治家居然幻想他们的法规是叫人得自由的,是容易、轻省的担子(太11:30)。然而谁不晓得这纯粹是谎言呢?当他们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并任意和主动地不理会自己的法规和神的律法,他们并不认为他们的法规压制人。然而,那些真正从心里在乎救恩的人,只要仍被缠在这些陷阱里,完全无法将自己视为自由的。我们看到保罗非常小心地处理这问题,他甚至不敢在任何一件事情上约束信徒(林前7:35),并且他有极好的理由!他显然明白,若教会在主赏赐人自由的事情上压迫他们,这对人的良心将造成极大的伤害。相反,人无法指望在永死的痛苦中极度悲伤地颁布的法令,并且人在最严峻的情况下需要的法令必然指向救赎。其中许多条极难遵守,但若要全部遵守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法规加起来极多。那么既然天主教加给人这样大的重担,人怎能不感到迷惑,并被这么大的痛苦和恐惧所折磨呢?

  因此,我在这里的目的是要抨击那些在神面前捆绑人心并压制人的法规,仿佛这些法规对蒙救恩是必需的。

3.良心的性质

  大多数的人对这问题感到尴尬,因为他们不能足够细致地辨别人的外在和良心的区分。而且,问题变得更加困难,因为保罗吩咐我们顺服在上掌权者,不只因为害怕惩罚,也是因为良心的缘故(罗13:1及以下)。由此可见,良心也受政府所颁布的法律约束。然而若这一切是真的,我们在前一章中所说的一切和我现在要说关于属灵的统治将会落空。

  为解决这难题,我们首先应当明白何为良心。我们必须从词的词源学上来定义。当人们以头脑和理解力来掌握事物的概念时,就说他们「知道」,而「知识」则来自这一词。同样地,当人们感觉到自己伏在审判之下,且这审判的见证不容许人隐藏自己的罪,反而将他们带到神的审判台前,成为有罪的人,这感觉叫作「良心」。良心占着神与人中间的位置,因它不容许人在自己内心压抑自己所知道的事,而是追赶他,直到迫使人承认自己的罪。当保罗教导人以是非之心作见证,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时,他就是这个意思(罗2:15—16)。就好像一个简单的认知存放在人里面,封装在瓶里。因此,这种将人带到神审判台前的感觉,就如安排给人的守卫,鉴察人一切最隐秘的事,以至于没有一件事能掩埋在黑暗中。就如那古老的箴言所说:良心是一千个见证人。彼得以同样的意义将「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前3:21)与心里平安当作同一件事,当我们相信基督的恩典时,就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且当《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我们就不再觉得有罪了」(来10:2)时,他的意思是我们已经得释放或得赦免,以使罪不再能指控我们了。

4.良心的捆绑和自由

  因此,就如行为是与人有关的,良心与神关联也如此,无亏的良心不过是人心里的正直。保罗在这个意义上说:「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提前1:5 p.)他之后在同一章经文中表示无亏的良心与知识有多不同,他说有人「丢弃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提前1:19)。他的这话表明敬拜神是一种活泼的盼望,是一种虔诚而圣洁的生活。

  有时候无亏的良心是向着人。路加记载保罗见证他自己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24:16)。然而,保罗这样说是因为无亏良心的福分临到甚至延及他人。但恰当地说,根据我以上的教导,它仅是指神。

  于是就有了,当神的律法约束了人,就约束了人的良心,与其他人或对他们的任何思量无关。譬如说:神不但教导我们当保守纯洁的心,远离一切的私欲,也禁止我们一切不洁的言语以及外在的淫行。我们的良心伏在这律法之下,即便我们是唯一活在世界上的人。由此看来,过不节制生活的人最大的罪不是他在人面前的坏榜样,而是他的良心在神面前有愧。

  对本质上相同的事情,我们则有另一考虑。因为当这些事情会绊倒别人时,我们就不应该做,但要有良心。保罗提到祭偶像的食物就是这个意思:「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林前10:28—29 p.)若一个信徒在这事上受过了这个警告,却仍然吃了,他就会犯罪。然而,根据神的教导,不管他为了弟兄的缘故有多么需要放弃这食物,他仍然保存着自由的良心。由此可见,这原则只约束人外在的行为,却不约束人的良心。

良心与人和教皇的法规彼此的关系;神是唯一颁布律法的那一位(5-8

5.人的法规对于良心有何意义?

  我们要再次谈到人的法规。若这些法规被颁布是为了约束我们,仿佛遵守这些法规本身是必需的,我们就说不合乎神律法东西被强加在良心之上了。因我们的良心不在乎人,而唯独在乎神。这就是通常区分地上的法庭和良心的法庭的意思。当全世界被笼罩在最浓厚、无知的幽暗里时,这微小的星火之光依然存在,即人们知道人的良心高于全人类的一切判断。尽管后来人们确实弃绝了他们之前承认的哪怕一个字,但神仍然喜悦甚至那时人对基督徒自由的见证,好拯救良心脱离人的专制。

  然而,我们未曾解决保罗的话所带给我们的难题。因我们若必须顺服在上有权柄的,不但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罗13:5),由此看来,统治者的法律也统治着人的良心。那么,这若是真的,教会的法规也必须如此。

  我的答复是:我们在此必须先对属(genus)与种(species)做区分。因为虽然人所颁布的个别律法与良心无关,然而我们仍被神的普通戒命所约束,因神吩咐我们当顺服在官员的权柄之下。且保罗在这里的教导就是这个意思:政府的官员既是神所命的,必须受我们的尊荣(罗13:1)。同时,保罗并没有教导人所颁布的法律可以统治人内在的良心,因为保罗一贯教导我们对神的敬拜,以及过敬虔生活的属灵准则,在人任何的谕令之上。

  另外值得我们一提的是(然而这一点建立在此前的教导之上),人的法律,不管是政府的官员还是教会所颁布的,虽然我们必须遵守(我说的是良善而公正的法律),然而这些法律仍不能约束人的良心。因为我们遵守法律的所有义务在乎总体的目的,而不包含在相关的具体规条。

  然而,那些要求人以全新的方式敬拜神,并在自由的事上强加约束的法律则完全不同。

6.教会没有权利设立独立的教会法则来约束人的良心

  现今在天主教里,那些「教会法规」即这些全新敬拜神的方式,就是天主教迫使人接受为真实、必要的敬拜神的方式。而且因为这些方式是无可计数的,捕获和勾引人灵魂的陷阱也不计其数。我们在上面谈到律法的时候稍微讨论过这个问题。然而,既然这里是更恰当讨论这个问题的地方,我现在将尽我所能来总结整个问题。又因我刚才详细地讨论过假监督自称拥有随心所欲教导人的专制权利,我在这里不会重复地讨论这个问题。这里,我只要解释一下他们所自称拥有的颁布法规的权威。

  因此,这些假监督以这些新的法规压制我们的良心,其借口是主指派他们颁布属灵法规,因此主把教会托付给他们治理。因此,他们强辩众信徒都必须遵守他们所吩咐的一切命令,任何违反者这规定的人都被视为犯了双重不顺服的罪,因他既违背神又违背教会。

  当然,他们若是真正的监督,我必定会将他们所应得的权威交给他们,虽然不是他们所要求的那么多,却至少归给他们维持教会治理所当得的权威;然而,既然他们完全不是他们希望人们所尊重的那样,他们为自己索要哪怕最少的权威都是越界的。

  然而,既因我们在上面也讨论过这问题,让我们现在退让一步,假设真监督所拥有的权威都理所当然地属于他们。但我仍然否认神指派他们为信徒的立法者,使他们自己能规定的新生活方式,或将其法令强加给百姓去遵守。我在这里的意思是,他们无权命令教会强制性地遵守他们在神的话语之外所颁布的法规。既然连主的使徒都没有这权威,且主多次亲口否认教会的牧师拥有这权威,因此,我很惊讶有人竟敢违反使徒的榜样和反对神的明令禁止,企图篡夺这权威,并胆敢在今天为之辩护!

7.一切任意的主权是对神国度的侵略

  主在祂的话语中包括了一切适用于敬虔生活的完美法则,以至于人完全无须在上加添任何内容。主这样做有两个原因。首先,主希望我们将祂视为我们生活的主人和向导。若我们一切的行为都符合祂旨意的准则,祂就是我们的主人和带领我们的主,因为一切敬虔的生活都包含在这准则中。其次,主希望我们认识到,祂对我们最大的要求就是顺服。出于这个原因,雅各说:「人若批评弟兄,论断弟兄,就是批评律法,论断律法。你若论断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断人的。设立律法和判断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灭人的。」(雅4:11—12 p.)我们听到神宣称这是祂自己的特权,即借着圣经的权威和和律法统治我们。神也曾经借以赛亚的口教导我们,虽然没有这里清楚:「耶和华是审判我们的,耶和华是给我们设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王,他必拯救我们。」(赛33:22)这两处经文都表明,生死的权柄在乎管理人灵魂的那一位。的确雅各明确声明了这一点。而且,没有人可以篡夺这权柄。因此,我们都应当承认神是我们灵魂独一的统治者,并且唯有神自己才能拯救以及毁灭人的灵魂,就如以赛亚所说的那,主是我们的统治者、审判官、给我们设律法的以及我们的救主(赛33:22)。因此,当彼得劝勉牧者忠心尽职时,勉励他们喂养他们的羊群,也不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彼前5:2—3);所托付他们的人是指神的基业,即信徒。我们若认真地思考这件事,即神禁止我们将唯独祂自己拥有的权威归给人,我们就会明白,那些企图在神的真道之外在教会里发号施令的人,他们的整个权力就被剪除了。

8.如何鉴定人的哪种法规是神所允许的事

  总而言之,既然神是唯一颁布法规的那位,则不允许人篡夺祂的尊荣。因此,我们应当同时牢记主宣称唯有祂自己拥这权柄的两个理由。第一个理由是,我们应在祂一切公义和圣洁的完美准则里,从而知道祂拥有美好生命的完美知识。第二个理由是,唯有主自己(当我们寻求如何正当地敬拜神时)才有对我们灵魂的权柄,我们应当顺服祂,并且当等候祂的旨意。

  在我们留意这两个理由之后,我们应该能够轻松地地辨别人的哪些法规违背主的话语。这些法规都假称与真正敬拜神有关,并且人们的良心被强制约束,好像顺服是必需的。所以,我们要记住,我们若希望有一个确定的检验,而不让我们误入歧途,就必须以这准则衡量人所颁布的一切法规。

  保罗在他写给歌罗西信徒的书信中使用前一个理由,因他当时在与那些企图用某些新的重担(西2:8)压迫教会的假使徒作战。在《加拉太书》中,保罗在类似的情况下,更多地采用第二个理由(加5:1—12)。保罗在《歌罗西书》中说:我们不可向人寻求真敬拜神的教义,因主已经信实地、完全地教导了我们如何敬拜祂。为了证明这一点,保罗在第一章中记载福音包含一切使人在基督里得以完全的智慧(西1:28)。他在第二章的前面教导: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基督里面藏着(西 2:3)。保罗以此推论信徒应当谨慎,免得被人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所引诱,离弃基督(西2:8)。然而,在第二章快结束时,他以更大的自信咒诅一切来自人的信仰,即人一切为自己所捏造或因别人的传扬所接受的敬拜,和人任意妄为所颁布关于敬拜神的一切律例(西2:16—23)。因此,我们将人所捏造敬拜神的一切方式都视为不敬虔。

  保罗在《加拉太书》中十分清楚地教导:唯独神自己所当统治的人的良心不可被人的陷阱所缠住(加5:1—12)。我们提到这些经文就够了。

教会的法规若准许任何新的崇拜仪式,就证明自己是专制、肤浅以及违背圣经的法规(9—18

9.天主教的法规,根据以上的原则,都应当被我们拒绝

  但我们若举例就能使整个问题更加清楚,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将这教义运用在我们当今的时代。我们说,教皇和他的手下所用来压制教会的「法规」,是不敬虔和对教会有害处的;但我们的敌对者却将它视为圣洁和有益的。这些法规有两种:有一些是关于仪式的,另一些则是关于教会惩戒的。那么我们是否有合理的理由斥责这两种法规呢?我们是拥有极好的理由,超过我们所愿的!

  首先,难道这些法规的制定者自己没有明确地定义, 对神最好的敬拜就包含在这些法规中吗?他们采用仪式的目的难道不就是透过它们来敬拜神吗?而且这不只是那些未曾受教育的百姓所犯的错误造成的,而是那些在教会里做教师之人认可的。我尚未触及他们企图推翻所有敬虔所行的可憎之举。然而,除非他们迫使人对神的敬拜符合他们自己的迷信,否则他们不会将稍微违背他们的任何传统视为极大的罪恶。那么,我们既然不能容忍保罗所教导的难以忍受的事,即人靠自己的意思决定神圣敬拜的合法秩序,难道我们是在犯罪吗?特别是天主教徒吩咐人照世上的元素敬拜神,保罗见证这是敌对基督的行为(西2:20)。同样,他们严酷地强迫人的良心遵守他们一切的吩咐是众所周知的事。当我们反对他们时,我们与保罗站在一起,保罗决不允许信徒的良心被人挟制(加5:1)。

10.天主教会法规否定神的律法

  此外,还增加了这件邪恶的事情,那就是,一旦基督教信开始被定义为虚无的编造时,这恶行总是导致另一个可憎恶的罪恶,而且基督因这罪恶曾经斥责过法利赛人,即他们因着自己的遗传触犯了神的诫命(太15:3)。我并不想采用自己的言语攻击这些颁布教会法规的人,他们若能以任何方法澄清自己对基督的指控,就算他们赢了。然而,他们怎能为自己辩护呢?因为他们在岁末省去向神甫告解,视为比整年过着完全邪恶的生活有更大的罪。他们将在星期五吃一丁点儿肉污染了自己的舌头,视为比每天犯淫乱污秽整个身体更严重的罪;将在奉献给某一个圣人的日子动手认真地做工视为比整个肢体成员犯最为可怕的罪更邪恶;也将一位神甫合乎圣经的结婚视为比他犯千万次的奸淫更大的罪;将忽略自己所答应参加的朝圣视为比违背所有的信仰承诺更邪恶;将不浪费自己的钱在某些可怕、没有意义和毫无益处、浮华的教会事上,视为比拒绝帮助有迫切需要的穷人更不可原谅的罪;将擦身走过偶像而忽略跪拜它视为比恶待全人类更大的罪;将忽略在某些固定的时间,或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含糊不清地说一些毫无意义的话,视为比从未在心里合宜地向神祷告更可怕的罪。难道这不就是因为他们自己的传统习惯而犯神的诫命吗(太15:3)?他们虽然冷漠和敷衍地遵守神的诫命,却热切而忙碌地敦促他人完全遵从他们的法规,仿佛这些法规包含他们一切敬虔的行为。他们虽然将违背神的律法视为小罪,却将一切稍微违背自己法规的人审判下狱、放逐、火烧或斩首。他们虽然不会严厉地对付藐视神的人,但他们却怀着深深的仇恨迫自己的藐视者直极刑;他们也教导所有那些被他们俘虏的愚昧人平静地接受被人破坏的神的整个法律,却要严厉地处罚一切稍微违背他们所认为是教会法规的人。首先,一个人在神所视为次要的事上藐视、论断和弃绝另一个人是很大的罪恶。但是现在,但他们却将保罗在《加拉太书》中(加4:9)所描述为懦弱、世上无用的小学,视为比神天上的圣言更为宝贵。他们判犯奸淫的人无罪,却论断在饮食上违背他们法规的人;他们允许神甫与妓女同房,却不允许他娶妻。这就是他们讨好人而离弃神这假顺服的可怕结果。

11.天主教的法规是毫无意义和无用的

  在这些同样的法规里,另外还有我们不赞成的两个相当大的错误。 首先,他们吩咐人参加一些无用甚至愚昧的仪式;其次,他们用众多的这类仪式,压迫敬虔人的良心,并且还原成一种犹太教方式,只抓住(对基督预表的)影子却无法触及基督。

  我知道我把这些仪式描述为愚昧和无用,不会被仅有属世智慧的人所接受,因为他们喜爱这些仪式到一个程度,认为这些若被夺去,教会就会彻底变形了。然而保罗写到:「这些规条使人大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以至于似乎看来严厉到能治死人的私欲(西 2:23 p.)。无疑这是最有意的劝勉,我们决不应当忽视!保罗教导我们:人的传统常常披着伪装的智慧欺骗我们。那么他们的欺骗来自哪里呢?来自人的假冒为善。人的机智认得什么是出于自己,并拥抱它,却拒绝某种真正有价值但不合乎人虚浮心的另一种仪式。

  此外,这些法规似乎在自欺欺人方面提供适当的指导,让人身负重轭,思想地上的事,实则又称赞他们。最后,因为这些仪式显然试图约束人肉体上的情欲,并通过严厉的禁欲来制伏它,因此似乎已经被妥善处理了。但保罗是怎么说的呢?他是否会撕掉这些面具,以防简单的人因这诡计受欺哄?保罗认为为了反驳他们,指出这一切是人的诡计就够了。因此,他对这一切的事略而不谈(西2:22),就如他认为它们毫无价值。其实保罗知道,在教会里一切不合乎圣经的敬拜都受神的咒诅,且它越取悦人性,信徒越怀疑它;他知道那外在谦卑的伪装与真谦卑截然不同,甚至众信徒能轻而易举地做出区分;最后,他知道这种小学不应该比身体的运动更受重视。保罗希望这些事实能成为信徒驳斥人的传统的依据,并因此被无知的人赞同。

12.他们的奥秘是可笑的事

  如今,不仅那些没受过教育的人群,而且任何一个因世俗智慧感到自高自大的人,都被仪式的华丽所吸引。事实上,假冒为善的人和头脑简单的妇女都认为没有比这华丽更美或更好的事。然而那些更为详细地考察,且根据敬虔准则更为准确地衡量这些仪式之价值的人,他们首先会明白它们都是琐事,因为它们毫无用处;其次,它们是诡计,因为它们以虚浮的华丽欺哄观众的眼目。我说的是天主教大人物视为极大奥秘的那些仪式,我们体验到的,不过是纯粹可笑的模仿。且这些仪式的创始人堕落到以这样愚笨的行为欺哄自己和他人,实不足为怪!因他们一方面模仿外邦人的傻事,另一方面就如猴子,轻率地模仿摩西律法的礼仪,不过就是动物献祭等和其他类似的事一样不适用于我们。显然,即使这是我们唯一的证据,没有任何有理智的人会期待这大杂烩能产生什么好的结果。且这些仪式本身就清楚地表明:大多数的仪式唯一的用处,不过是叫人麻痹而不是教导他们。同样,这些新的法规,不仅没有保持纪律,反而毁坏纪律,而假冒为善之人却对它们十分重视。 然而若有人更彻底地调查,会发现它们只是一种纪律的幻象,转瞬即逝。

13.天主教会的法规,借着他们无可计数、毫无意义的仪式,把犹太人的律法主义加诸人的良心

  从另外的角度来看,难道有谁看不出,这些层层叠叠堆积起来的传统已经增加成为整个基督教会不堪承受的重担吗?天主教的仪式当中显出某种犹太教的律法主义的成分,而天主教的其他一些礼仪则给虔诚者带来了残酷的折磨。奥古斯丁埋怨道:基督教会在他的时代也忽略了神的戒律。一切都充满许多偏见,甚至在行仪式的时候,若人的赤脚碰到地上,他所受的斥责比酗酒更厉害。他埋怨说,虽然神因祂的怜悯喜悦教会得自由,教会却被压迫到比犹太人的光景更难以忍受的地步。若这位圣徒活到我们这时代,他该会如何抱怨现在的捆绑!因为现在的捆绑至少是那时的十倍,且这时代所强调的繁文缛节比那时代至少严格一百倍。因此,通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这些悖逆的法规颁布者一旦在教会里拥有权威,就不断地命令和禁止人,直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保罗有力地宣称:「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西2:20—21 p.)虽然 ̒άπτεσθαι一词的意思有时是吃,有时是摸,然而在这里毫无疑问是前者的意思。保罗在这里精彩地描述了假使徒的先后顺序。他们从迷信开始,不但禁止人吃东西,甚至不允许咀嚼。当他们达到这个地步时,他们甚至禁止人品尝。之后,他们甚至禁止人用手指摸。

14.仪式的目的是要彰显而不是遮蔽基督

  我们今日责怪这些人为法规的专制是对的,因为天主教以无数的教令以及执法无度,可怕地折磨可怜人的良心。我在别处讨论过关于纪律的法规。对于那些几乎将基督埋葬,迫使我们回到犹太教礼仪里面去的仪式,我该说什么呢?奥古斯丁说:「我们的主基督以很少,却很有意义且很容易施行的圣礼,使新造之人合而为一。」 我们看到,现在教会陷入的繁冗辱节和这种单纯的形态相去甚远,无法列数。

  我知道一些狡猾的人用什么诡计替这恶性找借口。他们说我们当中有许多像当时没有受过教育的以色列人,这类基本的仪式就是为了他们的缘故所安排的;至于成熟的信徒,他们虽然不需要这些仪式,但仍不应该忽略,因为他们知道这对软弱的弟兄很有帮助。我的答复是:我并非不晓得我们对软弱弟兄的亏欠,然而我认为以众多的仪式压垮他们,这不是照顾软弱者的方法。

  神为我们和古时的信徒设立不同的方式并不是徒然的,祂愿意待他们像孩子一样,用象征和比喻教导他们,却用更直接的方式教导我们,没有这样的外在装饰。就如保罗说,孩童在师傅的指导下根据其年龄的能力受师傅的监管,同样犹太人当时也在律法的管辖之下(加 4:1—3)。而我们就如成人,免去了监管,不需要这幼稚的方式了。主早就预见到祂的教会里会有怎样的人,要如何管理他们。但是,正如我们所说的那样,主将我们与犹太人区分开来。所以,我们若想让未曾受教育的人受益,就高举基督已经废除的犹太教,是很愚昧的做法。当基督对撒玛利亚妇人说:「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4:23),就用祂自己的话表明了新老信徒之间的差异。 其实,信徒本来就这样敬拜神。然而新的崇拜者与旧的崇拜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在摩西的引领之下,犹太人对神属灵的敬拜是用象征和许多仪式;但现在这些已经废掉,我们就更简单直接地敬拜神。因此,混淆这种差异的人就在推翻基督所设立的敬拜方式。

  你或许会问:难道不能用仪式来帮助缺乏经验的无知人吗?我并没有那么说,因为我认为这对他们极有帮助。我所主张的不过是我们所采用的方式应当彰显基督,而不是遮蔽祂。因此,神已经给了我们一些简单的仪式,以彰显基督的同在。神则给犹太人更多的仪式,彰显未曾降临的基督。我是说,祂未曾降临,不是在权力上彰显,而是他的名被彰显。因此,为了保持这彰显的方式,仪式的数量需要保持少、易于施行、彰显基督的尊荣,且这一切必须清楚明了。我们说神没有为我们这样安排有什么意义呢?这是极为明确的事实。

15.腐败的仪式被视为赎罪祭

  我在此略而不谈灌输在人心里的有害观念,即这些仪式是平息神震怒的献祭,它们洗净人的罪,并使人获得公义和救恩。他们会否认这种外来的错误会破坏良善的行为,因为在这方面,人在遵守神直接的命令时可能会犯同样多的罪。然而,没有比将人所随己意谋划的鲁莽行为视为配得永生更有害的事(But it is more unworthy to attribute so much honor to works rashly devised at the will of men than to believe them meritorious for eternal life).。神所吩咐的行为之所以受神的奖赏,是因为这为律法制定者接受这些行为作为顺服的证据。因此,这些行为并不从自身的意义和功劳中派生价值,而是因为神非常看重我们对祂的顺服。我在此所说的是神要求人所做的工是完全的,而不是人行出来的完全。我们在律法上的行为之所以蒙恩典,完全是出自神白白的恩赐,因我们的顺服既软弱又不完全。然而,既然我们在此所谈的不是在基督之外的行为价值,因此我们就跳过这个问题。我再一次重申现在的重点:凡是值得称赞的行为,都是关于顺服的,这是神唯独看重的,正如神通过先知所证明的那样:「燔祭平安祭的事我并没有提说,也没有吩咐他们。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说:你们当听从我的话。」(耶7:22—23 p.)神在别处提到祂所不悦纳的行为:「你们为何花钱买那不足为食物的?」(赛55:2 p.)以及「他们敬畏我,不过是领受人的吩咐」(参阅赛29:13;太15:9)。因此,我们的敌人没有任何借口去教导那些愚昧人寻求外在琐事上对神的公义,并以为这公义能使他们在神的审判台前站立得住。

  此外,他们所炫耀的仪式,就如舞台上的表演或魔咒,没有人能搞懂,难道这不应该被斥责吗?可以肯定的是,除非仪式能将人领向基督,否则都是败坏和有害的。然而,天主教会使用的仪式与教导完全分开了,并因此成为毫无意义的象征。

  最后,正如人的肚腹是很狡猾的匠人,许多仪式看起来都像是一些贪心的神甫为了偷窃人的钱财所设的陷阱。然而,无论这些仪式又什么开端,都被出卖给了肮脏的财利,我们如果要使教会摆脱这种渎神的交易,就必须除掉这些仪式中的大部分。

16.信徒共同洞察力的一般性运用

  虽然我似乎没有在教导有关教会法规的一种永恒的教义,但此论述完全适合我们这个时代,我也并没有说对其他世代无益。因为每当这种密性蔓延开来,人就希望凭着自己的虚谎敬拜神,为敬拜神所设立的法规立即败坏,被大大地滥用。因为神用这咒诅并不只警告一个时代,而是警告所有的时代,祂将以瞎眼和惊愕击打那些以人的教义敬拜祂的人(赛29:13—14)。这种盲目不断地使那些藐视神的众多警告,并故意让自己陷入这些致命陷阱的人,接受各种荒唐的谬论。然而,假设不看现在的环境,你只想知道哪些历代的教会规条应该被教会和一切敬虔人弃绝。我们上面的教导会是一个很清楚的界定:它们全部都是在神的话语之外制定的法规,是人制定的,其目的或在于规定敬拜神的方式,或在于捆绑人的良心,使良心不安,仿佛他们是在为得救制定必需的规则。如果在这一个或两个错误之上再加上其他的错误——就使清晰的福音变得模糊;这些规条毫无建设性,根本不是敬虔的操练,而是烦琐无用的东西;它们意在图谋污秽卑琐之私利,它们十分难以遵守;它们被令人不齿的迷信所玷污——这一切会帮助我们理解这些法规中包含了多少的邪恶。

17.天主教的法规不能被视为教会的法规

  我知道他们会这样回答:这些传统不是自己所捏造的,而是来自神。他们说教会受圣灵的引领,免得偏离正路,且圣灵的权威在乎这些传统。他们之后甚至说自己的传统是圣灵向人的启示,且任何藐视它们的人就是在敌对神。为了教导他们并没有在高贵的权威之外有任何行为,他们企图劝我们相信他们大多数的传统都来自使徒。他们主张圣经在一处经文中充分地教导使徒在其他事上的习惯如何。这经文是在使徒聚会的时候,向众外邦人宣告这聚会的决定,要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徒15:20、29)。

  我们别处已经解释过他们为了自己的荣耀假冒为善地滥用教会的称号。至于现在的光景,假设我们能卸去一切的面具和伪装,关注我们所最应当关心的事,对我们而言是最主要的事,即思考何为基督所喜悦的教会,并以此为标准来塑造我们自己,我们就能清楚地明白:那越过神话语的范围,并捏造新的法规放荡地污秽自己的教会,绝不是神的教会。因为那从前一次交付教会的准则难道不是永恒的吗?「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申12:32)以及另一处经文:「他的言语,你不可加添,恐怕他责备你,你就显为说谎言的。」(箴30:6 p.)他们不能否认这是针对教会说的。难道这不就表示他们的悖逆,因他们夸口说,神颁布这样的禁令之后,他们仍敢将自己的教导加添在神的教导之上吗?我们千万不可赞同他们虚妄的行为,因这样的行为大大地污辱神的教会!我们也当明白,人一旦为这过分的轻率——就是这种无法顺服在神的命令之下,疯狂地悖逆,随从自己的捏造的轻率——辩护,便是在谎称「教会」之名。神禁止教会在他的话语上(特别是关于我们对他的敬拜以及如何蒙救恩的事上)加添或删去什么,这句话并不复杂,也不是很模糊的陈述。

  然而他们主张这指的不过是神的律法,在律法之后接下来有先知和福音的时代。这我并不否认,我也深信先知的预言和福音本身是对律法的补充,不是在上面加添或删去什么。如此,主不允许我们在摩西的书卷上加添或删去什么——虽然律法的时代因他众多的仪式,是较模糊不清的时代——一直到主能借着他先知(即仆人),并最后借着他的独生子赏赐我们更为清楚的教义。难道这不表示主更禁止我们在律法、先知、诗篇以及福音的启示之上加添什么吗?主在古时候宣告对他而言最可憎恶的事,就是人以自己所编造的仪式敬拜他。且他如今没有改变主意。这是先知所说的话,我们应当经常提醒自己:「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地领出来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并没有提说,也没有吩咐他们。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说:『你们当听从我的话,我就作你们的神,你们也作我的子民;你们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耶7:22—23)以及:「(我)切切告诫他们,说:『你们当听从我的话!』」(耶11:7 p.)另外还有其他类似的经文,但这是最为清楚的:「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上15:22—23 p.)因此,既然无人能为教会的权威所支撑的人的一切臆造辩护,使它们免受不敬虔的指控,这就充分证明这些仪式都不属于神的教会。

18.天主教会法则并非来自使徒,甚至也并非来自「使徒的传统」

  因此我们不顾一切地斥责这传统的专制,虽然这专制被傲慢地以教会的名义强加给我们。因我们并不蔑视教会(虽然我们的敌人为了诽谤我们,不公正地指控我们),我们反而称赞教会的顺服,没有比这更大的称赞了。然而,那些使教会违背主的人大大地伤害教会,他们假装教会已经超过神吩咐我们的。我略而不谈他们虽然啰唆地夸耀教会的权威,却同时向人隐藏主对教会的吩咐以及教会所应当献给主的顺服,这是何等无耻和亵渎的恶行。但我们若(因这是妥当的)想要同意教会,那么更重要的是要明白以及记住主对我们和众教会的吩咐,好让我们能全心全意地顺服祂。因我们若在万事上顺服主,毫无疑问我们会与教会完全一致。

  但追溯这些传统(教会因此而受压迫)源自使徒,完全是无稽之谈。因为使徒的整个教义目的是:不以新的仪式压迫人的良心,或以自己的捏造玷污对神的敬拜。此外,若教会的历史和古代的记录中有任何可信的东西,使徒们对于天主教徒所归于他们的教导完全无知,甚至从未听说过。

  他们也不可胡说使徒大多数的命令虽然没有被记录下来,却已经在教会使用并成为风俗习惯。这些事情是在基督仍活在世上的时候,教会所不能明白的,但在基督升天后,则是圣灵向他们启示的(约6:12—13)。我们已经在别处解释这经文的含义。对目前的争论,这已经足够了:当他们把使徒们长期不知道的仪式描述成极大的奥秘, 实在荒唐至极。其实一部分是犹太人和外邦人的仪式(有一些早在犹太人中间流传,另一些则在外邦人中间流传);部分是那些不学无术的神甫们做地极好的愚蠢的手势和空洞的仪式。事实上,儿童和小丑很会模仿这些手势,他们说不定是最适合举行这些仪式的人!即使没有教会的历史,任何理智的人都能从这些事实得出结论,这一大堆的规条河仪式并不是突然出现在教会的,而是逐渐侵入的。在使徒的时代之后,有一些更为圣洁的监督颁布了一些关于秩序以及惩戒的法规,然而之后接二连三有人接续他们,即不够理智,也太好奇和贪心。之后的每个人和前任监督在愚蠢的竞争中争辩得越多,其捏造的发明就越无法超越。而且因为他们的捏造(他们借此求取后人的称赞)有不被使用的风险,他们就更加严厉要求教会遵守。如今大部分的仪式都来自这邪恶的热心,他们却声称是使徒所传下来的。历史的记录都支持我们所说的。

天主教众多妄称「使徒般的」仪式;信徒对良心软弱者的责任(19-22

19.使徒时代之后,误用的仪式越来越多

  因我们不打算啰唆地将这一切的传统列举出来,我们只要举一个例子就够了。在使徒的时代,圣餐的施行非常简单。他们的下一任继承者加添了一些东西,好让这神秘的仪式更加庄严,这本无可厚非。然而,取代他们的愚蠢模仿者,不断地一点一点修改,他们加添了神甫现今在弥撒中所穿的礼服、祭坛的装饰品、首饰,以及其他毫无用处的东西。

  然而,我们的敌人反对说,古时的信徒确信普世教会所公认的仪式是直接从使徒传下来的。他们引用奥古斯丁的话支持自己的立场。但我在此要引用奥古斯丁的话作为回答:「他说,我们深信普世教会所施行的仪式不是使徒自己设立的,就是普世会议设立的,而且这些会议的权威对教会大有益处。譬如我们有仪式为了纪念主的受难、复活、升天、圣灵的降临,以及其他普世教会所庆祝的类似事件,所到之处都在传播。」既然奥古斯丁所列举的例子这么少,可见他指的是值得赞扬和尊重仪式的那些创立者, 也仅是那些单纯、稀少和严谨保守教会秩序的仪式。这与天主教之领袖曲解的立场截然不同,他们坚持众信徒将他们的每一个小仪式视为直接来自使徒!

20.对奥古斯丁的解释

  为了避免令你感到厌倦,我仅举一个例子。若任何人问他们自己的圣水来自哪里,他们会立刻回答:「来自使徒。」 仿佛教会的历史没有将本发明归因于罗马的某个监督或其他人。若这监督请教众过使徒们,就绝不古怪、不恰当的象征来玷污洗礼!事实上,我个人认为圣水仪式的起源似乎没有历史的记录那么古老。奥古斯丁告诉我们:在他的时代,某些教会拒绝庄重地模仿基督的榜样而设立洗脚的仪式,免得这仪式与洗礼混为一谈。这表明当时没有任何水洗的仪式与洗礼相似。无论如何,我绝不承认洗礼是带着每日的印记,经召唤而重复的。这绝对不是使徒所传下来的仪式。我也略而不谈奥古斯丁在别处承认其他在教会里的事来自使徒。因为既然奥古斯丁不过是在猜测,我们就不应该根据他所说的话做判断。最后,假设我们承认他所说的一切真的是使徒所传下来的。设立某种信徒能以自由的良心施行或不施行的仪式(如果对他们没有用处)是一回事,设定一条法规来束缚人的良心则是另一回事。但如今,不管这些仪式的创始人是谁,在我们看到这些仪式已遭受极大的滥用,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我们废除这些仪式,这丝毫没有对创始人的不尊重,因这些仪式本来就没有被设立为不可更改。

21.关于《使徒行传》15:20的教令

  以使徒的榜样作为他们专制的借口也无济于事。他们说,使徒和古时教会的长老设立一项在基督吩咐之外的教令。这教令命令所有外邦人禁戒祭偶像的物、勒死的牲畜和血(徒15:20)。既然主允许他们设立这样的教令,那为什么不允许他们的继任者根据情况需要设立其他的教令呢?但愿我们的敌人在这件事情和在其他的事上效法使徒的榜样!因我确信——并充分的理由容易地证明——使徒在这里没有设立或颁布任何新的教令。因为当彼得在这大会中宣告:将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是在试探神(徒15:10)时,他若之后决定将轭放在他们的颈项上,就明显与自己的立场互相矛盾。但若使徒凭着自己的权威规定禁止外邦人吃血、勒死的牲畜以及祭偶像的肉,这就是将轭强加在他们的颈项上。其实,尽管他们好像禁止外邦人做这些事,仍然有所顾虑。但是,如果人们关注这教令本身的实际含义,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消除这顾虑。其中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让外邦人享有信仰上的自由,不要被强迫遵守犹太人的律法而受到困扰(徒15:19、24、28)。盗目前为止,这特别有利于我们,但随后便出现了例外(徒15:20、29)。这不是使徒们所设立的一条新教令,而是神自己永恒里所命定的一条教令,即不可违背爱。这丝毫没有夺去他在前一节经文中所宣告的外邦人拥有的自由,而是劝勉外邦人自我节制,免得因滥用自己的自由而得罪弟兄。第二点就是使徒们希望外邦人能享有对他人无害的自由,不会冒犯弟兄。然而,使徒仍然规定了一件具体的事情:他们根据当时的情况,教导和指定哪些事情可能会绊倒弟兄,如何避免这些事。但他们没有在神永恒的律法之上添加任何自己的东西,因为这律法本身禁止我们绊倒弟兄。

22.对软弱弟兄的责任

  使徒在此似乎教导我们,在刚开拓不久的教会中,神忠心的牧师们应当吩咐所有的会友,直到软弱的信徒进一步成长为止,他们不应当在礼拜五公开吃肉、在圣日公开工作,等等。虽然这一切,除了迷信之外,对他们自己是无关紧要的,但若主的仆人因做这些事情绊倒弟兄们,则是在犯罪。因此,有时候信徒在软弱弟兄面前做这些事难免严重伤害他们的良心。由此可见,只有故意诽谤人的人,才会在此说使徒正在设立新的教令,因为他们显然只在阻止已经被主明确禁止的纷争发生(在教会里)。使徒们不能这样被指控,他们不过是在消除绊倒弟兄的可能,遵守主不可绊倒弟兄的神圣律法。仿佛他们说过:「主吩咐你们不可伤害软弱的弟兄;你不可吃祭偶像的肉,被勒死的牲畜和血,免得绊倒软弱的弟兄。我们因此以主的真道吩咐你们不可在吃的方面绊倒弟兄。」保罗就是最好的证人,使徒就是这个意思。他根据教会会议的决定写了这句话:「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软弱人的绊脚石。」(林前8:1、4、7、9)只要我们权衡这些事情,之后就不会被那些以使徒为暴政借口的人所迷惑,仿佛使徒的这教令开始夺去教会的自由。

  然而,为避免他们企图逃避而不接受我给他们异议的答复,请他们说一说凭什么违背使徒的教令?似乎是因为在那个时候,使徒认为他们所禁止的事已经不会带来绊倒弟兄引发争端的危险,且他们知道律法本身必须以其目的来衡量。那么,既然使徒是为了爱的缘故设立这教令的,这教令所规定的一切都完全在乎爱。当他们承认违背这条律法无异于在违背爱时,难道他们不就是在承认:这不是对神的律法之上的人为加添,而正是将神的律法纯正而简单地运用在自己的时代中吗?

圣经和基督自己都禁止我们在敬拜中用自己的传统和捏造(23-26

23.教会的权威不可违背圣经的启示

  虽然这样的法规对我们而言一百倍的不公正和有害,然而他们仍主张应该无一例外地遵守这些法规。问题不在于我们允许谬论,而仅在于我们应当遵守领袖们哪怕是苛刻的吩咐,我们无权拒绝。

  然而在此,主以祂的真道最好地直面他们,并将我们从这束缚中解救出来,进到祂用宝血为我们买来的自由(林前7:23),且主的话语多次记载基督的血赐给我们这自由。如他们恶劣假装的那样,不仅要使信徒在身体上忍受某种严重的压迫,而且剥夺基督用宝血所赐给我们的良心自由,使我们的良心如奴隶般受折磨。

  然而,我们不再谈这一点,虽然它并非无关紧要的事。但是,基督严厉宣告属于祂自己的国度被夺去,我们认为这有多严重呢?但当我们以人所炮制的法规敬拜神时,这就是夺去基督的国度,因主喜悦在自己的敬拜上做独一无二的立法者。让我们听听主对此的高度评价,免得有人以为这是可以忽视的事情。祂说:「因为这百姓……敬畏我,不过是领受人的吩咐。所以,我在这百姓中要行奇妙的事,就是奇妙又奇妙事。他们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灭;聪明人的聪明必然隐藏。」(赛29:13—14 p.)以及「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事实上,当以色列人得子民以各种偶像崇拜败坏自己时,所有恶的根源都归于这不洁的混杂上:他们违背了神的诫命,并为自己制造了新的仪式。有关这点,圣经记载亚述王迁移来的、安置在撒玛利亚的新居民,因他们无视那地神的审判和法令,就被野兽撕碎并吞噬。虽然他们没有在仪式上犯罪,但他们虚浮的华丽并没有蒙神悦纳,与此同时,他们在主的话语之外引入自己的敬拜神的方式,所以神没有停止审判他们对敬拜的违背。之后,圣经记载他们因这严厉的处罚感到惧怕而开始遵行律法所吩咐的仪式;然而,因他们仍不是纯粹在敬拜真神,圣经重复记载他们又惧怕耶和华,又不惧怕祂(王下17:24—25、32—33、41)。我们以此推论神所要求我们给祂的敬畏,有一部分单单在于照他自己的吩咐敬拜祂,不混杂任何自己的捏造。神经常称赞敬虔的君王,因他们完全照神的诫命顺服祂,不偏左也不偏右(王下22:1—2;参阅王上15:11,22:43;王下12:2,14:3,15:3,15:34,18:3)。此外,有时人在自己所捏造的敬拜中,没有公开地显示不敬虔,但这仍是圣灵所严厉咒诅的事,因它从头到尾都离弃神的诫命。亚哈斯王从撒玛利亚带来的祭坛图样(王下16:10),表面上看起来是使圣殿更华丽的装饰,因为亚哈斯打算在这祭坛上献祭给唯一的神,且他以为这是比旧的祭坛更光荣的献祭。但圣经告诉我们:圣灵将这悖逆的行为视为可憎恶的事,完全是因为在敬拜神的事上,人的捏造是极大的败坏(王下16:10—18)。且神越清楚地向我们启示自己的旨意,我们肆意捏造任何敬拜方式就越不可原谅。因此,玛拿西的罪行因他在耶路撒冷建造了一座新的祭坛而被加重了,因耶和华曾说:「我必立我的名在耶路撒冷」(王下21:3—4),他这样做是公开地弃绝神的权威。

24.不正当的敬拜是神所视为可憎恶的事

  许多人惊叹为什么神如此严厉地地惩罚照人的吩咐敬拜祂的人(赛29:13—14)并宣告照人的律例拜祂是枉然的(太15:9)。但是,如果他们要权衡在宗教事务上(即属天智慧)仅依靠神的恩典,他们就会同时明白神有足够的理由摒弃这些悖逆的、根据人性的意愿而行的仪式。在敬拜神当中遵守这些不正当仪式的人,虽然他们的遵守看来似乎很谦卑,但他们在神的眼中并不谦卑,因他们吩咐别人当遵守他们自己所遵守的仪式。这就是为何保罗迫切地警告我们不可被人的传统所欺哄(西2:4及以下),或被称为 έθελοθρησκεία的那种在神教导之外人所捏造的「私意」崇拜(西 2:22—23)所欺哄。我们自己和其他所有人的智慧必须成为愚拙,好让我们将一切的智慧归给神,这是千真万确的。那些人,期待神认可他们微不足道地顺服人的意志,且似乎不由自主地献给神虚假的顺服,实际上是顺服人,他们偏离了这条道路。事到如今已经进行了几百年,且在那些看重人的权威过于看重神的权威的地方仍然在进行(参阅罗1:25)。在那里,信仰(若仍配称为信仰)甚至比任何异教都被越来越多毫无意义的迷信所玷污。因为人心除了制造像他们一样属肉体和荒唐的事外,还能制造什么呢?

25.驳斥天主教之反驳

  这些迷信的支持者声称,撒母耳在拉玛献祭,虽然他的献祭在神的律法之外,但他却仍蒙神悦纳(撒上7:17)。驳斥这一论点很容易:撒母耳并没有在唯一真实的祭坛之外建筑另一个祭坛,但是,由于尚未确定约柜的位置,撒母耳居住的小镇被指定为献祭的地方是最方便的。既然神严厉禁止在祂的吩咐之上加添或删去什么,那么圣先知的目的当然不是捏造自己的敬拜方式(申4:2)。至于玛挪亚的例子,他的情况是与众不同的(士13:19)。他以私人的身份献祭给神,而不是神所不悦的,那是因为他不是出于自己头脑的轻率冲动,而是来自天上的启示。但基甸并不次于玛挪亚,提供了一个明显的证据,证明神多么恨恶必死之人以自己想出来的方式敬拜祂。因为基甸所制造的以弗得,不但成为他自己和他全家的网罗,它甚至成为全以色列人的网罗(士8:27)。简言之,人为了敬拜神所捏造的一切事物,都不过是对真圣洁的污染。

26.基督对法利赛人之酵的警告

  那么,他们问:由此可见,基督为何喜悦众圣徒忍受文士和法利赛人加在他们身上的不堪重负的负担呢?事实上,为何基督在别处警告人要谨慎,防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太23:3,16:6)?福音书的作者马太告诉我们:「酵」的意思是人所用来与神纯洁的真道混为一谈的任何教义(太16:12)。难道主喜悦我们逃避法利赛的整个教义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吗?这经文也清楚地告诉我们:在上面的经文教导,主也不会让祂百姓的良心受法利赛人特有传统的搅扰。主的话只要不被扭曲,就不包含我们敌人所说的意思。这里,主意在严厉斥责法利赛人的行为,且在一开始就教导祂的听众,尽管法利赛人的生命没有什么值得他们效法的,他们仍不可停止按照法利赛人所教导的行事,因他们坐在摩西的位上,是律法的解释者。所以主在这里的意思不过是要警告神的百姓,不可被他们教师的坏榜样误导而鄙视教义。然而,因为有些人不听道理,却总是需要权威人的教导,我在此要引用奥古斯丁的话:「主的羊群的看守,有些是儿子,有些是雇工。儿子是真牧人,然而,雇工也是必需的。在教会里许多人为了世俗的利益传基督,而有人借他们的口听到基督的声音;主的羊所跟从的不是雇工本身,他们借着雇工跟从了牧人(参阅约10:11—13)。这经文也教导我们,雇工是主自己所指出来的。他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你要遵守他们所吩咐的,不要效法他们所行的(太23:2—3)。主所教导的不过是:『当借着雇工听牧人的声音。』因他们既坐在摩西的位上,教导神的律法;因此,神就借着他们教导自己的羊。但他们若企图教导自己的法规,你不要听,也不可行。」这是奥古斯丁所说的话。

教会的治理以及敬拜中正确的顺序:敬虔、爱,以及自由的良心(27-32

27.教会制度的必要性

  但当许多没有受过神学教育的人被告知,信徒的良心被人的传统所辖制是不敬虔的,且在这情况下人对神的敬拜是枉然的时候,他们就否定一切教会秩序建造的相关法规。在这里讨论他们的错误最合适。信徒在这事上很容易被蒙骗,因为乍一看,第一种和第二种法规之间没有多大的区别。我在此打算简明地解释这整件事,好使人不被两者的相似性迷惑了。

  首先,我们当考虑这一点:在整个人类社会中必须有某种形式的组织,以促进共同恶和平并保持和谐。我们进一步看到,在人类的交易中,某些程序总是有效的。为了公共礼节甚至人道本身的利益,应当尊重这些程序。教会也应当特别留意这一点,当教会的一切事情都在井井有条的法规之下,教会就能保守合一,而若没有这合一,教会就根本不会成为教会了。因此,我们若希望为教会提供安全,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遵守保罗的吩咐,即「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

  然而,由于人们的习俗存在多样性,人的思想也不同,判断和性情上也有冲突,除非有明确的法规,否则任何组织都不会足够强大;没有某种确定的形式,任何程序也无法得到维护。由此可见,我们不但不反对任何组织设立有益的法规,而是主张说,当教会没有任何法规,便会分崩离析,完全变形、散架。除非教会遵守建立的秩序和礼节而成为彼此联合的纽带,否则就不符合保罗的要求,即「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

  但是,教会在遵守这些法规时,必须特别避免一件事情的发生。这些法规不能被当作蒙救恩必要的事,以此辖制人的良心;这些法规也不能与敬拜神混为一谈,并将遵守它们视为敬虔的行为。

28.正确的教会制度问题

  因此,我们有一个最出色和最可靠的方法来辨别神所喜悦的教会制度和祂所不喜悦的制度(神不喜悦的制度使信仰变得模糊,败坏人的良心)。这方法就是我们记住制度的目的必须总是双方面的,或二者之一。首先,在信徒圣洁的聚会中,一切事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其次是人类社会也必须以某种人道和节制的纽带来联结。因为一旦人们理解某种法律被设立是为了公共礼仪时,就不会陷入以人的捏造来衡量对神的敬拜这样的迷信当中。且当人明白这法律是为了整个社会的缘故而被颁布时,他就不可能相信,对蒙救恩而言,遵守这法律是必需的。天主教教导说,遵循传统与蒙救恩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令众信徒的良心感到惧怕。而颁布这些法规的目的,是要我们在教会里共同努力培育彼此之间的爱。

  但我们若更清楚地解释保罗所称赞的规矩和按着次序,对我们将有很大的益处(林前14:40)。

  规矩的目的是,一方面,当使用仪式来提升对神圣事物的敬畏是,这种辅助手段能激发我们的虔诚;另一方面,透过高贵的行为所章显的谦卑和庄严在教会里大放异彩。按着次序行的首要目的是治理者明白规则和治理的法则,以及受统治的百姓习惯顺服神并遵守正确的纪律;其次,当我们有秩序地建立教会时,我们就为教会提供了和平与宁静。

29.正确的规矩和假冒为善的华丽彼此的对比

  因此,我们不能说神所要求的规矩仅存在于徒劳无益的享乐之地。天主教教皇们在神圣仪式中使用的戏剧化道具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除了无用的高雅和毫无意义的奢侈之外,毫无意义。然而对我们而言,神所要求的规矩是与祂圣洁的奥秘完全相称的敬畏,好成为我们委身于神的适宜操练,或至少能成为我们行为更得体的装饰。这规矩不应是徒劳无意的,而应当教导信徒在圣洁的仪式上应该保持何等谦恭、敬虔和敬畏的心。那么,操练敬虔的仪式应该引导我们直接归向基督。

  同样地,我们不应在那些虚浮的华丽中设立秩序,因这些华彩转眼成空。除掉一切的混乱、野蛮、顽梗、骚动以及纷争的秩序,才是真秩序。

  保罗教导我们关于第一方面的秩序:他禁止我们在领圣餐时喝醉酒(林前11:21—22),并教导教会的妇女到外面去时必须蒙头(林前11:5)。我们日常活动中还有许多其他例子:祷告时当屈膝和脱帽;当以尊敬的心态而不是随随便便地举行主的圣礼;在埋葬死人时要表现端正,以及其他类似的行为。

  第二方面的秩序是确立公祷、证道以及圣礼的时间。信徒安静地听道、固定聚会的地方;众人一起唱诗,固定领圣餐的日子,保罗禁止女人在教会里讲道(林前14:34)等等也包括在内。第二方面的秩序也特别包括一切维护教会纪律的事,比如教理问答、责备、革除教籍、禁食等,以及可以归到此类的事情。

  因此,之后我们所接受为圣洁和有益处的一切教会制度都被包括在这两种之下:第一种涉及教会礼仪和仪式;第二种则涉及教会的纪律与平安。

30.教会法规的捆绑以及自由

  我们必须谨慎,免得一方面假监督用这教导为他们颁布邪恶和专制的法规找借口。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避免人因对上面的教导过于谨慎,并因害怕上面恶行的发生,忽略设立教会圣洁的法规。所以,我应该在这里宣告,我唯一所赞同的教会法规是建立在神的权威之上,有圣经根据的,因此是完全属神的规章。

  例如,我们在庄严祷告时跪在地上,问题是这是不是人的传统,因为任何信徒都有权弃绝或忽略人的传统。我认为这既是人的传统,又是属神的。就其为教会礼仪的一部分而言,它是属神的,保罗已经对我们赞扬了对这礼仪的关注和遵守:我们在教会里当按照次序规规矩矩行的教导(林前14:40)。但它同样也是人的传统,因它是在神一般的原则之下,人所吩咐的特殊行为。

  这个例子能帮助我们判断我们应该对此类问题保持有什么看法。我的意思是主在祂圣洁的话语里,忠实和明确地教导了全部真正的公义,对敬拜这位威严之神的各方面要求,以及一切关于救恩必要的启示。所以,我们在这一切的事上应当唯独听从主的声音。然而,既因主不愿意在外在的教会纪律和仪式上详细地教导我们怎样行(因主预先知道这取决于各时代特殊的情况,因此没有为我们设立某种适合所有时代的形态),我们必须在祂所给我们的一般原则之下寻求主的旨意,无论教会在秩序和规矩上的一切需要都要合乎这一般的原则。最后,因祂在此没有给我们详细的吩咐,且因这些事对于救恩不是必需的,又因为了教会的建造应当合乎各时代以及各国的风俗习惯,我们应该为了教会的益处,按时调整和废除传统的法规,并且设立新的法规。其实,我承认,我们不应当缺乏充分的理由突然或轻率地更改已有的法规。哪些法规可能伤害人或启发人,爱心是最好的评判者,如果我们为爱指引,一切都将平安无事。

31.捆绑和自由与教会法规彼此的关联

  如今,基督徒有责任以自由的良心遵守按照以上原则颁布的法规,避免一切的迷信,并以敬虔的心乐意顺服这些法则;不可藐视教会的法规,也不可疏忽大意忽略它们。更不可以傲慢和顽梗的心公开地违背它们!

  然而,天主教过于谨慎地遵守自己的法规,岂能保持良心的自由呢?当我们明白这些不是固定、永久的约束人的条规,而是为人的软弱而设立的外在初步法规时,我们的答案将会非常明显。虽然我们并不都需要这些法规,却都使用它们,因我们在教会里彼此联结,培养彼此相爱。我们以上所举的例子完全支持这观点。难道信仰在乎妇女是否蒙头,以至于她若不蒙头就不准出门吗?保罗关于妇女沉静的规定难道就圣洁到在任何情况之下没有例外吗?关于屈膝或对尸体的埋葬有何不可忽视的圣洁仪式,否则就会冒犯神吗?绝不没有。如果一位妇女急迫地帮助邻居来不及蒙头,那么她出门而不蒙头,也不冒犯任何人。且在某些情况下,妇女说话比沉静更为恰当。男人若因生病的关系无法屈膝,他就可站着祷告。最后,在合适的时间之内埋葬死人远比因没有裹尸布、没有护柩者而等到尸体腐烂之后才埋葬好得多。不过,在这些事情上,当地的风俗、人道或谦恭的原则决定了应采取或避免什么。在这些事上,人若因疏忽或健忘而没有遵行,这不算他的罪,然而若是出自于藐视之下的任何意愿不会被神接受。与此相似,日子、时间、教堂的结构,或在怎样的情况下唱哪些诗歌,这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事。然而,我们若想保持教会的和睦,必须有固定的日子和规定时间,且有适合容纳众会友的一栋建筑物。因若在教会的公共秩序上,众会友都被容许随意而行,这样的迷惑必定导致众多的纷争!因为如果凡事无区别地对待,且任由个人做决定,同一件事永远不会让所有人开心。然而,若有人仍怀着强烈的抱怨且在这事上自以为聪明,就让他好好地思考如何在神面前为自己的心态申辩。保罗的话应使我们满意:「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林前11:16)

32.仪式最好既少又造就信徒

  此外,我们必须尽最大的努力防止错误蔓延,使仪式的纯洁使用不被败坏或混淆。如果所有对仪式的遵守,无论其内容如何,都有明显的用途,且限制仪式的次数,尤其再加上忠心的牧师的教导来防止败坏的观念,我们就必定达到这目的。以上的教导首先确保我们每个人在所有这些事情上保持自己的自由,然而,只要我们谈到教会的礼仪或考虑到爱,教会的每位信徒也要自愿限制自己的自由。其次,我们也应当在遵守这些仪式的过程中避免迷信,且不苛刻他人,也不认为仪式越多,我们对神的敬拜越好。一个教会也不可因外在纪律的多样性而藐视另一个教会。最后,这世上没有为我们设立的永久法规,我们应当将仪式一切的用处和目的视为对教会的造就。若教会需要,我们不仅可以不被冒犯地接受某些改变,而且允许废掉先前在我们中使用的仪式。我们这个时代充分地证明:某些仪式在其它情况下是不不礼貌、不合时宜的,弃置一旁是妥当的。从前的教会因无知和盲目,以错误的观念及固执的热忱固守自己的仪式。因此,不除去古时候以极好的理由且并非出于不敬所设立的许多仪式,教会几乎无法摆脱可怕的迷信。

第九章 教会会议及其权威

教会会议真正的权威(1-2

1.两点预先说明

  现在假设我接受他们对教会的所有观点,这对他们主要的辩论没有太大的帮助。因他们将自己对教会的一切教导都运用在教会会议上,因他们认为这些会议都代表教会。事实上,他们这样顽梗地争夺教会的权威,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将他们一切所抢夺的权威统统都归给教皇以及其他代理人。但在我开始讨论这问题之前,我必须简洁地陈述两个意见:

  我以下所要讲的严厉的话并不表示我藐视教会古代的会议。我从心里尊敬这些会议,并深盼众人都尊重它们。然而这里的准则是,当然没有任何东西能减损基督的权威。基督统管所有教会会议,且无人能分享祂的尊严。然而,我要强调的是,只有整个会议受基督真道以及圣灵的统治,基督才统管这会议。其次,我所归给教会会议的权威没有我的敌对者那么多,并不表示我害怕教会会议,仿佛教会会议支持他们而反对我们。因为我们既被神的真道充分地装备,以此充分证明我们的教导并推翻天主教的教义,因此不需要任何额外的证据。所以,只要我们需要,古代教会的会议就能在很大程度上为我们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我们而反驳他们。

2.真的和假的会议

  现在让我们来谈谈问题本身。若有人想知道圣经对教会会议的根据,基督的这段话讲得再清楚不过了:「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但尽管如此,这经文不仅意味着小型聚会,也涉及普世会议。然而,问题的难点并不在于此,而在于所记载的条件,即教会会议奉基督的名聚会,基督才会在他们中。因此,在他们说服我们这些会议是奉基督的名聚会之前,我们的对抗者就是提到一千次监督会议,对他们也是无益,无法劝说我们相信他们的争辩——即教会会议受圣灵的治理。因为在会议中,不敬虔和邪恶的监督能合谋抵挡基督,就如善良和诚实的监督能奉他的名聚会一样。我们从这些会议所颁布的许多命令中都清楚地证明了这一事实。我之后才会详细地讨论这些教令。我现在以一句话答复他们:基督的应许唯独赐给奉他的名聚会的人。因此,我们现在要解释何为奉基督的名聚会。我否认以下的人是奉基督的名聚会的,他们弃绝神禁止我们在他自己的话语上加添和删去什么的命令(申 4:2;参阅申12:32;箴30:6;启22:18—19),反而随自己的意思颁布任何教义;或因对圣经的圣言,即完美智慧唯一的准则感到不满,而从自己的思想中捏造任何新的观念。的确,既然基督没有应许我们他在一切的会议中都在我们中间,而是给我们一个特殊的标志,使我们能辨别真正符合神的律法的会议,所以我们应该永远不要忽略这种区别。神在古时与利未祭司所立的约,就是吩咐他们教导神亲口所说的话(玛2:7)。这也是神一直对先知的要求;是祂吩咐使徒所遵守的准则。神将一切违背这约的人,视为不配得祭司的尊荣或权威。我的反对者若想迫使我相信人的教令而偏离神的真道,他们首先要为我解决这难题。

牧师的错误使他们的会议成为不可靠(3-7

3.在教会中,真理在「牧师」的支持之外,仍能站立得住

  他们误以为除非牧师完全合一,否则教会没有真理;他们也主张除非教会在大公会议上成为有形可见的,否则教会不存在。然而,若先知所做的见证是真的,这教导就是错的。在以赛亚的时代,耶路撒冷仍有神未曾弃绝的教会。然而神这样描述教会的牧师a:「他看守的人是瞎眼的,都没有知识,都是哑巴狗,不能叫唤;但知作梦、躺卧、贪睡……这些牧人不能明白,各人偏行己路。」(赛56:10—11 p.)何西阿同样说:「以法莲曾作我神守望的;至于先知,在他一切的道上作为捕鸟人的网罗,在他神的家中怀怨恨。」(何9:8 p.)先知在此以讽刺的方法将牧师与神联合在一起,他教导我们,他们的祭司是妄称的。教会也继续存在于耶利米的时代。听听耶利米怎样描述他那时代的牧师:「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一味地贪婪。」(耶6:13)以及「那些先知托我的名说假预言,我并没有打发他们,没有吩咐他们」(耶14:14)。为了避免冗长地引用这先知的话,请读者们参考他在23章(耶23:1及以下)以及40章中的记录。在同一个时代,以西结在另一个地方同样严厉地斥责那地方的先知,他说:「其中的先知同谋背叛,如咆哮的狮子抓撕掠物……其中的祭司强解我的律法,亵渎我的圣物,不分别圣的和俗的」(结22:25—26),他还说更多类似的话。先知们重复这样对牧师的抱怨;事实上,这是先知书卷中最频繁的启示(赛9:14,28:7,29:10;耶2:8、26,5:13、31,6:13,8:10,13:13,14:14,23:1,27:9)。

4.对牧师弃绝真道的预言

  有人会说:这事情在犹太人当中也许很普遍,但我们的时代并没有这么大的恶行!但愿如此!然而圣灵早就预言过这件事。彼得说得很清楚:「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彼后2:1 p.)可见他在此所预言的危害并不是来自老百姓,而是那些自称为教师和牧师的人。此外,基督和他的使徒经常预言牧师将成为教会最大的害处(太24:11、24;徒20:29—30;提前4:1;提后3:1及以下;4:3)。的确,保罗清楚地表明敌基督都将坐在神的殿里(帖后2:4)。他在这里的意思是,他所说的大灾难将是在教会里的牧师所造成的。

  在另一处经文中,保罗又告诉我们这大灾难即将临到教会。他针对以弗所的监督说,「我知道我去之后,必有凶暴的豺狼进入你们中间,不爱惜羊群。就是你们中间,也必有人起来,说悖谬的话,要引诱门徒跟从他们。」(徒20:29—30)既然牧师能这么快就堕落,那么再过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他们中将有多少腐败呢?我们无须记录下来,几乎每个时代的例子都警示我们,真理并不总是从牧师内心中孕育出来的,且教会的健康也不取决于他们的光景。他们管理教会、保守教会的平安和安全是正当的,因这就是神指派他们的目的,但他们履行职责是一回事;不履行职责是另一回事。

5.批判牧师需要辨别力

  然而,我并无意要轻率、毫无分辨地夺去牧师的权威。我只不过在警告诸位好好地辨别牧师,免得我们毫无分辨地将一切自称为牧师的人视为真正的牧师。但教皇与他身边的众监督自己挂上牧师的称号,离弃了对神真道的顺服,照自己的意思把所有的一切弄成一团糟。同时,他们努力说服我们,他们不可能没有神真道之光,神的灵一直居住在他们里面,他们在教会在,他们亡教会亡。就如现今主绝不会以祂在古时候对不感恩之民所采用过的同样方式惩罚这世界,即祂叫当时的牧师变得盲目、迟钝(亚 11:17)。而且这些完全愚昧的人并不晓得他们的腔调和古时候与神作战的人没有两样。因为耶利米的仇敌以同样的方式抵挡真理:「来吧!我们可以设计谋害耶利米,因为我们有祭司讲律法,智慧人设谋略,先知说预言,都不能断绝。」(耶18:18)

6.真理也能抵挡会议

  因此,要反驳另外那个关于普世教会会议的异议是轻而易举的事。犹太人在先知的时代有神的真教会是无法否认的事实。然而,若当时他们举办了一个普世教会会议,当时的教会会显示出怎样的样式呢?我们知道,圣经记载神不是指着一两位祭司,而是指着一切的祭司说:「祭司都要惊奇,先知都要诧异」(耶4:9 p.),「祭司讲的律法,长老设的谋略,都必断绝」(结7:26 p.),「你们必遭遇黑夜,以致不见异象;又必遭遇幽暗,以致不能占卜。日头必向你们沉落,白昼变为黑暗」(弥3:6 p.)。

  如此,若他们都聚集在一起,他们会受什么灵的带领呢?亚哈王召集的会是极好的例子(王上22:6、22),当时有四百先知参加,但既因他们聚会唯一的动机就是要奉承那邪恶的君王,主就差派撒旦在众先知口中做谎言的灵,他们所有的人都投票弃绝了真理,米该亚被判为异端、被击打,以及被下在监里(王上22:26—27)。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耶利米以及其他先知身上(耶20:2,32:2,37:15及以下;参阅太21:35,23:29及以下)。

7.《约翰福音》11:47的例子

  然而,另外还有一个更记忆深刻的例子,能充分地证明我们的立场。祭司长和犹太人在耶路撒冷所开的会议,为要定基督的罪(约11:47),从外表来看,难道这不就是正式的教会会议吗?因为除非当时耶路撒冷存在一个教会,否则基督就永远不能参加献祭和其他的仪式。他们开了一次严肃的会,祭司长做主席,众祭司都出席。然而基督在那里被定了罪,他的教导被弃绝(太26:57及以下)。这个行为证明这不是教会会议,但我们的敌人确信这时代没有发生同样事情的危险性。谁向我们保证了这一点呢?在这么重要的事上漠不关心是轻乎职守的罪。然而,当圣灵借保罗的口预言教会将背道(帖后2:3)——而且除非牧师先离弃神,否则背道就不可能发生——我们为何在此故意对自己的毁灭视而不见呢?因此,我们绝不能相信教会等于众牧师的聚会,因为主从来没有假定牧师永远是良善的,而是宣告他们有时候是邪恶的。主警告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我们更加谨慎。

因离弃圣经,许多的会议都败坏了,甚至连尼西亚以及卡尔西顿会议都有瑕疵(8-11

8.教会会议做决定是对的

  然后怎样呢?你或许会问:难道教会会议没有做决定的权威吗?的确有,我在这里并不是争论要么谴责所有的教会会议,或取消所有会议的决定,并一杆子打翻一船人。但或许你会说,你在贬低一切的教会会议,如此每一个人都有权接受或拒绝教会会议的决定。我绝对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无论何时教会提出任何会议的谕令时,我希望人们首先认真思考会议是什么时候召开的,讨论什么问题,会议的意图是什么,有哪些人参加;最后以圣经的准则衡量会议处理的内容。这样会议的决定具有影响力,类似一个临时的决议,而不会妨碍我前面提到的考察。

  但愿众人都能保持奥古斯丁在他反对马克西米努(Maximinus)的第三册书籍中所保持的稳重、节制!当他希望只用几句话止息这异端分子关于大会教令的争论时,他说:「我不应该利用尼西亚会议反驳你,你也不应该利用阿里米尼会议(Council of Ariminum)反驳我。因我不伏在后者的权威之下,你也不伏在前者的权威之下。事情要与事情互相比较,问题要与问题互相比较,理由要与理由互相比较,也要单单依靠圣经的权威,因这权威不只对其中某一个教会会议有效,而是对所有的教会会议有效。」

  在这情况之下,教会会议必定会有他们应有的威严,但同时圣经也具有更高的地位,一切都要伏在这准则之下。因这缘故,我们乐意接受并尊敬教会早期的会议,譬如尼西亚、君士坦丁堡、以弗所第一、卡尔西顿,等等。因这些会议是为了专门驳斥谬误,与信仰的教导有关。因为这些会议囊括圣经纯正和真实的论述,敬虔的教父们以属灵的智慧,应用这些论述击败当时被兴起的基督教仇敌。在后来的一些会议中,我们也看得出来当时参加的人对敬虔的真热忱、洞察力、对教义的了解以及智慧。然而,由于情况通常越变越糟,从最近的教会会议可以看出,教会从那黄金时代的纯洁堕落了多少。

  我毫不怀疑即使在这腐败的时代,教会会议也有比较善良的监督。但古罗马立法委员所遭遇的事情,同样也发生在他们身上,即当时的立法院颁布了不好的法律。只要我们看人数而不考察意见本身,善良的人经常被多数击败。c这些会议做了许多不敬虔的决定。我们也无须在这里将它们一一列举,或因这会浪费太多的时间,或因为别人已经努力做好,我们没有什么可以补充的。

9.会议反对会议!

  我还需要重述一个会议如何反对另一个会议吗?且若有人说当两个会议互相敌对时,其中一个是不合法的,这话毫无根据。因为我们以什么为标准判断呢?除非我被欺骗,我们当根据圣经来决定哪一个教令是不正统的。因为圣经是唯一可靠的辨别原则。皇帝利奥大约九百年前举行的君士坦丁堡会议决定将教堂里的偶像推倒并毁坏。不久之后,艾琳女皇(Empress Irene)因痛恨君士坦丁堡会议的决定,在尼西亚举行了另一个会议,下令在教堂里重新设立偶像。我们应当把哪一个会议视为正统的呢?第二个会议在教堂里重新设立偶像,之后被人所赞同。然而,奥古斯丁说这个做法诱发偶像崇拜的危险。伊比芬尼(Epiphanius)比起早期的主教,更严厉地斥责这件事。他说在基督教教堂里设立偶像是不合乎圣经,甚至是可憎恶的事。他们若仍活着,难道会认同后一个会议吗?然而,若历史家的记录是真相,且这会议记录的行为是可信的,那么不仅偶像本身,而且崇拜偶像也是被会议认可的。这教令来自撒旦是显而易见的事。事实上,他们在歪曲和删减整本圣经,他们表现出圣经对他们是笑柄而已。我在上面已经清楚地揭示了这一点。无论如何,如我已经说过的,除非我们以那将审判众人和天使的圣经为准则,对这些众多互相敌对的教会会议做判决,否则我们无法辨别教会会议。因此,我们接受卡尔西顿,却拒绝以弗所第二。因为后者认同了欧迪奇异端,但前者斥责了这异端。古时的敬虔人唯独依靠圣经为依据,因此我们也跟从他们,照亮他们的神的真道也必照亮我们。让天主教徒去习惯性地自夸他们一切的会议都受圣灵的引领吧!

10.人在教会会议中的错误

  其实,连最古老和纯洁的会议也有所缺。也许当时出席会议的有学问和智慧的人,因太留意当时的决定,没有预料到许多其它方面的事情;或因他们面对了更为严重和危险的问题,就忽略了次要的问题;或因他们不过是人,因缺乏技巧而弄错了;或因他们太情绪化而太过匆忙。这最后的可能(并且似乎最难克服的问题)就是在尼西亚会议中所发生的事。尼西亚会议成为一个典范,其杰出性得到了众信徒认可,并理所应当地赢得最高的尊敬。当时我们信仰中的最基本的信条受到威胁,敌人阿里乌准备迎战,且众监督不得不携手与他抗争,因此,准备与阿里乌异端抗争的人达成一致是至关重要的。虽然如此,他们却无视极大的危险,甚至忘记了谨守、节制以及所有的礼貌,他们输掉了胜券在握的战斗,仿佛他们开会的目的是要讨好阿里乌。他们开始因内部分歧而互相诋毁,并将自己所应当用来驳倒阿里乌的笔,用来攻击自己的人。他们开始说出一些污秽的斥责;他们用手册彼此攻击对方;幸亏君士坦丁大帝干涉,否则争执就不会结束,直到他们彼此刺伤为止。他承认调查他们的生活超出了他的能力,他是以恭维而不是斥责来惩戒他们的不节制。有多大的可能性之后许多教会会议因同样的缘故也失败了?我们也无须详细地证明这一点。只要有人看看他们的行为,他就能发现他们许多的错误,更不用谈更严重的问题!

11.人在教会会议中的决定不完全

  罗马教皇利奥毫不犹豫地指控卡尔西顿会议(虽然他承认这会议的教义是正统的)充满野心和不节制的轻率。他虽然不否认这会议是正统的,却公开地宣告会议可能出错。也许有人认为我极力指出会议的谬论证明我的愚昧,因我们的敌人都承认教会会议在救恩之外的教义可能犯错。然而,我这么做绝对不是多余的!因他们虽然不得已亲口承认会议会做错决定,但当他们强迫我们接受每一个会议的决定,无论哪方面的决定都不加分别地当作圣灵的启示,这要求超过了他们原先的预设。他们这样做难道不就是宣告教会会议不能做错决定,或者即便做错决定,我们辨别是非或拒绝接受他们的决定是不合法的事吗?我只想表明从中可以推断出什么,虽然许多圣洁的教会会议受圣灵的引领,但圣灵却容他们有时候靠自己做错决定,免得我们对人过于信任。这种观点比纳西盎的格里高利(Gregory of Nazianzus)更中肯,因他说会议从来没有好结果。当他宣告所有会议都毫无例外地没有好结果,他这样说是拒绝将任何的权威归给他们。

  现在无须单独提及地方会议,因为很容易从普世会议推测他们应该具有多少权威制定信条,并接受让他们满意的教义。

我们不可听从领路的瞎子;根据圣经的亮光,后来一些会议的决定是错误的(12-14

12.盲目的顺服是不被允许的

  然而,当天主教徒发现他们无法用理智捍卫自己的立场时,最后采用这可悲的逃避方式:即使这些监督自身的头脑和谋略都是是愚蠢的,他们的心和意志坏到极处,主的真道仍不落空,且祂吩咐人顺服自己的统治者(来13:17)。真是如此吗?假设我否认这种人是真正的统治者呢?因为他们不应当宣称自己的权威超过约书亚,他是主的先知和好牧者。但这是主指派他的时候所吩咐他的话:「这律法书不可离开你的口,总要昼夜思想;不可偏离左右,使你无论往哪里去,都可以顺利」(书1:7—8 p.)。因此,我们真正属灵的统治者将是那些在神的真道上拒绝偏左或偏右者。我们若必须毫无疑问地接受所有牧师的教导,那么主经常告诫我们不可听从假先知的吩咐有何意义呢?主借耶利米的口说:「这些先知向你们说预言,你们不要听他们的话。他们以虚空教训你们,所说的异象,是出于自己的心,不是出于耶和华的口。」(耶23:16)同样,「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太7:15)使徒约翰也徒劳地劝我们「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约一4:1)。就连天使也不免除在这原则之外,何况撒旦和它的谎言(加1:8)!但这句话有何意义呢?「若是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太15:14)难道这不充分地证明我们听从哪一种牧师是极为重要的事,且我们不可毫无分辨地听从所有的牧师吗?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因他们的头衔感到惧怕,从而与他们一同做瞎子。相反,因为我们看到主很谨慎地警告我们,所以我们不应让自己跟从别人的谬论,不管这谬论掩盖在任何名义之下。因为如若基督的答案是真的,一切瞎眼领路的人,不管他们被称为大祭司、主教,甚至教皇都无济于事,只会使跟随他们的人从悬崖峭壁上摔下去。因此,任何教会会议、牧师和监督的名头(因为这些名头有时名不副实,有时名副其实)都不可拦阻我们受教于言语和事实的证据,且以神的真道为准则,检验这些灵是否来自神的。

13.就解经而论,教会会议的意义

  既然我们已经证明教会没有设立新教义的权威,我们现在要讨论他们在解释圣经时所宣称的权威。

  我们的确乐意承认,若在教义问题上产生争论,最好和最正确的补救方式是召集一个真正监督的会议,来讨论有争议的教义。这是指,教会的牧师奉基督的名共同做好决定,这决定会比每一位牧师闭门思考来教导他的百姓,或几位牧师私底下做决定更受众信徒的重视。然后当监督聚会时,他们更方便共同探讨他们应该教导的内容和形式 以免观点分歧而冒犯人。第三,保罗在区分教义时规定了这种方式。因为当他将教义的区别交给一个教会时(参阅林前14:29),他展示了在更困难的决定上,教会应当采用怎样的方式,即教会之间应该达成共识。且各信徒的敬虔本身教导我们,若任何人以某种异端搅扰教会,且这异端有引致教会更大纷争的可能性。众教会应当首先聚会,详细地检查他们所面对的问题,最后,在充足的讨论之后,根据圣经对此教义下定义,这会除掉百姓一切的疑惑,并叫一切邪恶和贪心的人闭口不言。

  因此,当阿里乌兴起时,众教会就开了尼西亚会议。这会议以自己的权威彻底地摧毁了那不敬虔之人的恶毒阴谋,恢复了所搅扰的教会重新合一,并且宣告基督永恒的神性来对抗阿里乌亵渎的教义。之后,当欧诺米(Eunomius)以及马其顿(Macedonius)导致了新的纷争时,君士坦丁堡会议以类似的方式除掉了他们疯狂的谬论。以弗所会议推翻了聂斯脱利(Nestorius)的亵渎。 从一开始,这就是教会在受到魔鬼攻击时采用的保守合一的普遍方式。

  然而,我们要记住,并不是每一个时代或每一个地方都有主在那时候兴起的阿塔那修、巴西尔和西利尔那样为真道竭力争辩的人。我们的确也要思考在第二次以弗所大会所发生的事,在那里,欧迪奇的异端盛行,且教会将弗拉维安(Flavian)以及和他一样敬虔的人被放逐了,并且做了许多一样邪恶的事。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狄奥斯库若这位好结党分派的恶人,而不是主的灵主持了那大会。然而,你说那时候的会议并不是真教会的会议,我承认这一点,因为我深信真理不会在真教会中消亡,即使被一个会议压制,然而真理受主奇妙的保守而在自己的时代再次兴起和得胜。但我始终否认通过教会会议投票所确定的对圣经的解释总是正统的、确切的。

14.罗马天主教会对会议决定谬误的解释

  当天主教徒教导解经的权柄属于教会会议,是不可上诉的时,他们有另一个动机。因他们将会议一切的决定称为「解经」,他们滥用这作为借口。炼狱、圣徒的代求以及向神甫告解的习惯都在圣经中找不到任何根据。但因为这一切都得到教会权威的认同,更准确地说,被众人接受而变成习惯,每一件事都必须被看作对圣经的一种解释。不但如此,如果教会会议做出任何决定——即使完全不合乎圣经,这决定也被称为「解经」。基督要众信徒喝祂在圣餐中所提供的杯(太26:27—28)。康士坦茨会议禁止祭司允许百姓喝圣杯,而由祭司一个人替他们喝。与基督所设立的圣餐制度截然相反,他们居然称为「解经」。保罗将禁止结婚称为邪灵假冒为善的行为(提前4:1—3);圣灵在别处经文中宣告婚姻是人人都当尊重的(来13:4)。天主教之后仍坚持他们禁止神甫结婚的教义是对圣经真实的解释,虽然没有比这更违背圣经的教导。若任何人竟敢开口反对,他将被裁定位异教徒,因为教会的决定是不可上诉的;不允许任何人质疑其解释是否正确。我何必浪费时间斥责这无耻的行为呢?因为揭露它等于胜过它。

  我故意略而不谈他们对教会有认可圣经之权柄的教导。因为这样使神的圣言伏在人的判决之下,而使圣言的有效性取决于人的异想天开,这无疑是对神的亵渎。我已经在上面谈过这个问题,然而我至少要问这个问题:若圣经的权威建立在教会的认可之上,这是来自哪一个会议的教令呢?我从来没有听过这教令。那么,在尼西亚会议时,为何阿里乌允许监督用《约翰福音》里的见证反驳他呢?因为根据这些人的教导,他可以拒绝他们的话,因为到那时候没有任何普世会议正式地批准过这经。他们提出一张古老的单子叫「正典」,并说这是古时教会的决定。但我再问一次:这正典是在哪一个会议中颁布的呢?他们必定闭口不言。此外,我想进一步了解他们认为这是怎样的正典。因为古时的神学家们对这正典几乎没有达成共识。而且,如果耶柔米的话应该有份量的话,《马加比书》(Maccabees)、《多比传》(Tobit)以及《便西拉智训》(Ecclesiasticus)都当被视为次经(apocrypha)。这是天主教徒绝不能接受的事。

第八章 教会关于信条的权威;罗马教会肆无忌惮地败坏纯洁的教义

教会的权威受神真道的限制(1-9

1.教会权威的用处以及限制

  我们现在要讨论第三个部分,即教会的权威。这权威一方面在乎各监督,另一方面在乎教会会议,不管是普世的或各教区的会议。我只讲教会所当有的属灵权威。这权威包括教义、司法权,或者制定法规权。教义方面又能分成两个部分:设立教义信条的权威,以及解释这些信条的权威。

  在我们开始具体探讨这两个部分之前,我首先要提醒敬虔的读者们,记住任何有关教会权威的教导都与神所赐给她这权威的目的有密不可分的关联。如保罗而言,这目的是要造就教会,而不是要毁坏之(林后10:8,13:10)。那些照神的真道使用这权威的人,看待自己不过是基督的仆人,同时又是在基督里众信徒的仆人(林前4:1)。现在,唯一造就教会的方式是要牧者本身尽力保守基督自己的权威,保守基督权威唯一的方式是要保守基督从父神所赐的权柄,即唯有基督才是教会之首。「你们要听他」(太17:5),是唯独指着基督说的。

  因此,不是说教会的权威不应当谨慎的发挥,而是说要在神所决定的范围之内发挥,以免人随自己的意思任意玩弄。因这缘故,考虑先知和使徒对这权威如何描述,将对我们将特别有益。因我们只是简单地赋予人所要求的权柄,教会显然将立刻落入可怕的专制之下,而专制应该远离基督的教会。

2.摩西和祭司教义上的权威

  因此,我们在此要记住圣灵在圣经上所交付祭司、先知、使徒或使徒继承者的一切权威和尊荣,并不是交给他们本人,而是交付神所指派他们担任的职分,或(更为简洁地说)交付神的真道,因为传扬真道的事工是神交付给他们的职分。因我们若一个一个地检查他们的服侍,我们会发现,唯独奉基督的名和真道,他们才有教导或解经的权威。因当他们被特殊呼召时,同时被吩咐不可加上自己的任何意见,而要主亲口所说的话。且主先亲自教导他们该说什么,才将他们带到百姓面前,除了神的真道之外,他们什么也不许说。

  摩西自己虽然是最伟大的先知,是人最应当听从的,但他先被主教导,唯独出自主的话,他什么都不能宣告(出3:4及以下)。因此,「百姓又信服耶和华和他的仆人摩西。」(出14:31)神借着严厉的惩罚授予他们这权威(申17:9—13),免得百姓藐视祭司的权威。当神说祂与利未立约,好让祂真理的律法在利未的口中得以传扬时,主同时向我们显明,在这条件之下才能听从他们(玛2:4、6)。祂之后加上:「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2:7)因此,若祭司愿意被垂听,他必须证明他自己是神的使者,也就是说,他必须忠心地宣讲主所交付的一切吩咐。至于百姓如何听从先知的话,主明确规定他们应按照上帝的律法回答百姓(申17:10—11)。

3.先知教义上的权威

  以西结很奇妙地描述了先知权威的总体特质:「人子啊,我令你做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听我口中的话,替我警戒他们。」(结3:17 p.)主吩咐他留意主亲口所说的话,难道不是禁止他添加任何自己的话吗?宣告主的信息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讲话的人敢夸口他所说的话并不是他自己的,乃是主的话。耶利米的另一个说法有同样的含义:「得梦的先知可以述说那梦;得我话的人可以诚实讲说我的话。」(耶23:28 p.)这的确是耶利米所颁布给众先知的原则,而且这原则就是神不允许任何人的教导多过神的吩咐。耶利米接着将一切不是纯粹来自耶和华的称为「糠秕」(耶23:28)。因此,没有一位先知可以开口说话,除非耶和华亲口所告诉他。所以先知经常说这样的话:「耶和华的话」、「耶和华的默示」、「耶和华如此说」、「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没错!因为以赛亚惊呼他是嘴唇不洁的人(赛 6:5);耶利米承认他不知怎样说话,因他是年幼的(耶1:6)。如果他们是凭自己说话,以赛亚污秽的口以及耶利米愚昧的口,只能讲出一些污秽和愚昧的话。但当他们开始成为圣灵所选用的器皿时,他们就有圣洁的嘴唇了。当先知抱着敬畏神的心,只讲从神而来的话语时,神就赐给他们非凡的力量和卓越的称号。因当主作证说祂「立他们在列邦列国之上,为要施行拔出、拆毁、毁坏、倾覆,又要建立、栽植」(耶1:10)时,祂立刻就告诉我们原因:因祂将自己的话传给他们(耶1:9)。

4.使徒教义的权威

  如果我们现在来看看使徒,他们确实被冠以许多高贵的称号。他们是「世上的光」以及「世上的盐」(太5:13—14),神吩咐百姓为基督的缘故听他们(路10:16),「凡他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他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6:19;18:18;参阅约20:23)。但是借着他们的称号显明他们的职分。就是说,既然他们是「使徒」,他们就不应该随己意胡扯,而应该忠心地宣扬那差派他们之主的吩咐。且基督所用来描述他们之使命的话再清楚不过了,主命令他们将祂所吩咐他们的话教训万民(太28:19—20)。而主同样也听从这吩咐,好让人们无可推诿。他说:「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约7:16)基督是父神唯一永恒的策士,也被父神立为万有之上的主。且因主亲自担任教导的职分,借他自己的榜样教导祂所有的仆人在教导上所应当保持的原则。因此,教会的权威不是无限的,而是服从主的话语,并被包含在其中。

5.神既丰盛又合一的启示

  虽然这原则从一开始就在教会中盛行,也应该盛行到如今,但神的仆人不许教导任何主没有亲自教导他们的话,但根据时代的不同,他们有学习神的话语的不同方式。现在教会与古时的教会也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若基督所说的这话是真的——「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诚然,那些想想认识神的人应该始终受神永恒智慧的引领。因为他们怎么可能用头脑去理解上帝的奥秘,或者说出这奥秘?除非受教于父神唯一显现其奥秘给他的那一位。因此古时的圣徒认识神的唯一方式,是在祂儿子的面上看到祂,就如在照镜一般(参阅林后3:18)。当我这样说时,我的意思是,上帝从未以任何其他方式向人显明,唯独借着祂的儿子启示祂独一的智慧、亮光和真理。从基督这泉源中,亚当、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其他人都汲取了他们对天上的教导。众先知也从同一个泉源中汲取了他们一切所宣扬的圣言。

  神并不总是以同样的方式向人启示祂的智慧。在众族长中,上帝用隐秘的启示,但同时为了证实这些启示,祂行神迹,这样他们就毫无疑问是上帝在对他们说话。族长传给他们的后裔一切从主所领受的启示。因主赐给他们这启示的一个条件,就是他们必须如此传播这智慧。他们的后裔就知道他们所听到的启示是来自天上的,而不是地上的。

6.圣经是神在旧约中真道的根基

  但神既喜悦兴起他一个更有形的教会,祂就定意降下自己的话语并记下成册,好让祂的祭司能寻求如何教导主的百姓,以及所教导的每一个教义合乎祂的真道。因此,在主的律法被颁布之后,祭司要「从主的口中」教导百姓(玛2:7,参阅Vg.And Comm.)。这意味着他们不应教导任与上帝的律法中的教义有冲突或奇怪的事;事实上,主所吩咐他们的话,他们不得加添或删减(申4:2,13:1)。

  之后神借着先知颁布了新的圣言,添加到祂的律法中,而不是新的律法与之前神的律法毫无冲突。至于教义,不过是律法的解释者,除了对即将发生的事情的预言之外,什么也没添加。除此之外,他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纯粹向主的百姓解释律法而已。但是因为主乐意启示更清晰和更全面的教义,以便更好地帮助软弱者的良心,祂同样也吩咐以色列人将这些预言记录下来,并作为祂圣言的一部分。主同时吩咐先知在圣灵的感动之下,把历史添加在其中,也增加先知的工作。我将《诗篇》包括在预言之内,因为《诗篇》和先知书有共同的特征。

  因此,律法、预言、诗篇以及历史融合为一个整体,是神启示他古时百姓的话语。且众祭司和教师一切的教导都必须完全合乎这准则,直到基督的来临。他们的教导也不可偏离左右(申5:32),因他们的整个职分仅限于以上帝的话回答百姓。我们从《玛拉基书》众所周知的经文中,也能推论同样的教导。主在那里吩咐以色列人记念祂的律法并顺服之,直到福音的时代为止(玛4:4)。

  神这样做是为了保护他们脱离所有新的教义,也不允许他们丝毫偏离摩西所忠心教导他们的道路。这就是为何大卫那样奇妙地宣扬神律法的伟大,并对律法如此多地赞誉的原因(诗19:7及以下),是为了拦阻犹太人渴慕任何外来的观念,因神的律法包含一切的完美。

7.「道成了肉身」

  然而,当神的智慧之后在肉身显现时,神的智慧以就活生生地启示给我们,让我们能明白和默想关于天父的事。因此,既然基督,那公义的日头,已经照耀我们,虽然我们之前只有昏暗得灯光,如今却有神真理完美的光芒,就如正午灿烂的光辉一般。因为使徒的话是极为特殊的教导:「神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借着他儿子晓谕我们。」(来1:1—2 p.,参阅Comm.)因保罗意在公开地宣告:上帝以后不会像以前那样,断断续续借许多不同人的口向我们说话;祂也不再在预言上加添预言,或在启示上加添启示。祂反而在祂自己儿子的身上成就教师的一切职分,因此我们必须将这启示视为神给我们最后和永恒的见证。这样,圣经将整个新约的时代,从基督以他的福音讲道向我们显现到审判之日,称为「末时」(约一2:18)、「后来的时候」(提前4:1;彼前1:20)、「末后的日子」(徒2:17;提后3:1;彼后3:3)。圣经这样说是要我们满足于基督完美的教导,不再在这教导之外以任何新事物为时尚或接受别人捏造的任何观点。神因此有极好的理由命定祂的儿子做我们的教师,并吩咐我们听从他,而不是任何人的话。的确,祂以这短短的话称赞基督就是我们的教师,他说:「你们要听他。」(太17:5)然而这句话比一般人所认为的更重要和有力。因神借这话就如在引领我们弃绝一切来自人的教导,并叫我们唯独归向祂的儿子,要我们唯独从基督那里寻求一切关于救赎的教导,依靠基督、专靠祂;简而言之(如神的话语所教导的),唯独听从基督的声音。既然生命之道亲密地、公开地将自己启示给我们,难道我们还期望从人身上得什么吗?天父既然喜悦将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藏在基督里,那么在基督说话之后,所有的人都应当闭口不言(西 2:3)。且基督所说的话与神完全一致的智慧(参阅约19:23)以及弥赛亚的智慧(当时的犹太人等候弥赛亚向他们启示万事)(约 4:25)完全相称;也就是说,在基督说完之后,祂没有留下任何话让别人说。

8.神给使徒权利,教导基督所吩咐他们的话

  我们要将这原则当作我们坚定不移的原则:唯有记载在律法和先知书中,且之后在使徒书信中的话语才能被接受为神的话,且在教会有一席之地。而且在教会里唯一蒙神喜悦的教导方式,必须来自神话语的吩咐和准则。

  我们同样以此推论,神所交付使徒的职分就是古时先知们曾有的职分。他们负责解释古代的圣经,并表明这教导在基督里已经得以实现了。然而,他们的这解释必须来自主,也就是说,依靠基督的灵以某种方式对他们的引领。因为在这情况下,基督限定了他们的使命范围,命令他们去教训万族基督所吩咐他们的一切话,而不是他们不加思考编造出的东西(太28:20)。且没有比他在别处所说的话更清楚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就是基督。」(太23:8、10)然后,基督为了让他们更加留意这句话,祂在同一个地方重复了两次(太23:9—10)。因为他们的无知而无法领会主亲口的教导,基督应许他们差派圣灵,引导他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16:13)。必须谨慎地留意这样的限制:基督差遣圣灵帮助百姓明白祂从前所亲口教导他们的(约14:26)。

9.连使徒自己都不被允许越过圣经教导的范围,何况他们的继承者

  因此,彼得因受主详细地教导关于他自己事工的范围:只教导神向他所启示的教义,而不存留任何来自自己和他人的东西。他说:「若有讲道的,要按着神的圣言讲」(彼前4:11),这就是说,不要像邪恶良心的人一样习惯于犹豫战兢地讲,而是带着上帝仆人的充足信心和神确凿的命令来讲道。不就是拒绝出自人思想的所有发明(不管是什么大脑滋生的东西),以使神纯正的道得以在信徒的教会中教导和学习吗?就是除去来自人的一切条例或发明,不管他们的地位如何,唯独神的命令保持效力。这就是我们属灵的兵器,「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神忠实的精兵借这些兵器「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4—5,Comm.)。这就是赋予教会的牧师的神圣权能,不管我们怎么称呼他们。那是要他们勇敢地靠神自己的话语行万事;是要他们强制一切世俗的权势、荣耀、智慧,以及地位屈服并顺服神的威严;使他们靠神的全能命令一切从最高贵到最卑微的人;使他们能够建造基督的家,攻破撒旦的营垒;使他们能喂养羊,赶走一切狼;使他们能教训和劝诫可教之人;能指控、斥责,以及征服悖逆、顽梗之人的心:使他们能捆绑以及释放;最后,再必要的时候,可以发射雷鸣闪电般的警告;然而这一切都要靠神的真道而行。

  但就如我在上面说过的,这就是使徒与他们的继承人之间的差别:前者是圣灵真实无谬的文士,他们的作品因此而视为神的圣言;然而其他人唯一的职分是要教导圣经所封存的真理。因此我们的教导是:神忠心的牧师不可捏造任何新的教义,而是单单依靠神吩咐众人听从的教义。我这样说不但包括个人,这教导同样也包括整个教会。就个人而言,主差派保罗做哥林多人的使徒,但保罗否认自己对他们的信仰有支配权(林后1:24)。那么谁敢声称他自己拥有就连保罗也宣告没有的权柄呢?但他若承认有这样的许可,即一个牧羊人有权要求人们毫无疑问地接受他所教导的所有内容,那么他就不会对同样的哥林多信徒说,当二、三个先知讲道时,「其余的就当慎思明辨。若旁边坐着的得了启示,那先说话的就当闭口不言」(林前14:29—30 p.),因他毫无例外地叫众人的权威都伏在上帝圣言的审判之下。

  然而或许有人会说,就普世教会而言,情况就不同了。我的答复是:保罗在别处也预料到了这样的疑问,他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 p.)那么,若信心唯独建立在神自己的话语上,且若神的话语是信心唯一的对象,那么世界的话语还有什么安身之地吗?且任何明白何谓信心的人在这事上都毫无疑问。因为信心是靠这样的坚定来支撑,以立于不可征服、不可动摇之地,来抵御撒旦以及来自地狱和世界的诡计。我们只会从上帝的圣言中发现这样的坚定。这是我们众人所当留意的普遍性准则:神禁止人捏造新的教义,好让祂自己能做唯一教导我们教义的师傅,因唯有神才是真实(罗4:4),即不说谎也不欺骗。且这准则不仅适用于整个教会,也适用于信徒个人。

我们弃绝一切在圣经之外对无谬教义的宣称(10-16

10.天主教会的宣称

  然而,假设我们将上面已经说过的教会权威与那些属灵的暴君相比较,即那些自称为教会监督和主教之人,他们已经几百年来在神的百姓中夸耀自己。这两种权威彼此敌对,就如基督与彼列彼此敌对一般(林后6:15)。我的目的不是在此解释他们在哪些方面执行自己的专制。我会仅提及他们的教导,即他们先用著作,之后用刀剑来辩护的教导。他们认为教会的普世会议就是教会真正的形象,这是理所当然的。他们一旦接受这原则,就立刻毫不犹豫地推论这些会议是圣灵直接主持的会议,且因此不会犯错。但既因这些会议是这些人自己本身所主持和组成的,他们实际上把属于会议的一切权威都归给他们自己。由此看来,他们希望我们信心的起落由他们来决定,如此,无论他们决定什么,我们都毫不怀疑地赞成;无论他们批准了什么,我们都可以毫无疑问地批准,或他们所谴责的东西,也被我们视为谴责。同时,他们藐视神的真道,就随自己的心意捏造新的教义,之后则根据自己的准则,要求信徒都必须接受为基督教信仰的信条。除非一个人坚定地相信他们的一切教义,不管是肯定形式的或否定形式的教义,明确相信或至少默认他们的教义,否则他们绝不将这人视为基督徒,因他们相信教会有制定新信条的权威。

11.基督与自己的教会同在,并不夺去教会与真道彼此的联合

  首先,让我们听听他们通过什么辩论来证明这权威已经授予了教会; 那么我们就会看到他们从教会声称的权柄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益处。

  他们说,教会有极好的应许,永不会被她的新郎基督所背弃,相反,祂将以自己的灵引导教会明白一切的真理(参阅约16:13)。然而在他们常常声称的应许中,许多应许是神赐给整体教会的,同样也赐给信徒个人。虽然主对十二个门徒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以及「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约14:16—17),祂不但应许给这十二个人的团体,同样也赐给其他门徒,不管是祂已收的门徒,或之后将被加添的门徒。然而当他们解释这些充满极大安慰的应许是神赐给整个教会,并不是赐给每一个基督徒时,难道他们这样做不就是夺去基督徒来自这应许的信心和鼓舞吗?在这里我并不是说具有不同恩赐的教会团体比信徒个体拥有更全面更丰富的属天智慧。 我也不是说神赐给每一个信徒一样程度的智慧和聪明的灵(参阅赛11:2)。但是,我们绝不能允许基督的仇敌为了支持自己邪恶的教导而扭曲圣经。

  我无须详细地解释这些经文,我只承认真实的是,主永远与祂的子民同在,并以祂的圣灵统治他们。我确信祂的灵并不是谬误、愚昧、谎言或黑暗的灵;相反是真实的启示、智慧、真理以及光明的灵,且这灵毫不诡诈地教导他们基督所要他们知道的一切真理(林前2:12),即「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弗1:18,Vg.)。但就连那些从神那里领受更丰盛的恩赐的信徒,在今生也只能领受初熟的果子并品尝圣灵的滋味(罗8:23)。因此,他们既然知道自己的软弱,就当谨慎地约束自己,认真遵行神的真道,免得因照自己的意思行事为人,远远地偏离正路,因他们这样行就不再拥有唯一能帮助人辨别是非之圣灵的教导。因为众信徒都与保罗一同承认自己仍旧不完全(腓3:12)。因此,他们竭力天天长进,而不夸耀自己的完美。

12.教会不是无谬误的

  但他们会反对说:任何圣徒所部分拥有的恩赐,都完全属于教会。虽然这有点像真的,但我否认这是真的。上帝的确按照量度将圣灵的恩赐分给每个信徒(弗4:7),以至于当各圣徒都领受自己的恩赐之后,整个身体不会缺乏任何基本的恩赐。然而教会的丰盛总是远不如我们敌对者所夸耀的那样绝对完美。并不是说教会在任何方面都贫乏不足,因为主知道教会所需要的一切。但为了保守教会的谦卑和敬虔的节制,祂没给教会更多恩赐超过祂知道的度。

  我也知道他们在这里习惯反对的是什么:神「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毫无玷污、皱纹等类」(弗5:26—27,参阅Vg.),且教会在别处被称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

  但前面的经文教导,基督在教会里天天所做的,而不是祂已经完成的工。因祂既然天天使祂一切的百姓成圣,洗净他们,擦净他们一切的污秽,他们显然仍有瑕疵和污点,成圣仍有所欠缺。然而在教会的众肢体仍有污秽,也不够纯洁,我们居然将教会视为在各方面完全的圣洁和毫无玷污,这是多么荒谬和愚蠢的事!因此,确实教会借着基督已成圣了,但是我们在今世只能看到这成圣的开始,成圣的终点和完全只有当基督——那圣洁中的圣洁(参阅来9:10)降临, 并真实而完美地以自己的圣洁充满教会时,这成圣才得以完成。教会的污秽和皱纹已经被擦掉是真的,然而这个过程天天都在进行,直到基督到来,完全除掉教会剩下的一切不洁。除非我们相信这一点,否则我们就必须与伯拉纠主义者一同主张信徒的公义在今生得以完成,也必须与洁净派(Cathari)以及多纳徒派(Donatists)一样拒绝接受教会有任何的软弱。

  正如我们在另一处看到的经文,与他们的解释截然不同。因为当保罗教导提摩太,并训练他担任监督的职分之后,保罗说他自己这样做是为了提摩太知道如何在教会里行事为人,且更敬虔和热忱地担任这职分。保罗接着说教会本身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然而这句话的意思难道不就是神的真理借着传道的事工,在教会中得以保存吗?或就如保罗在别处所教导的,基督所赐的,有使徒,有牧师和教师,使我们不再中了人的诡计或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弗4:11、14 p.)。相反,我们应该借着对上帝儿子得真正认识,「在真道上同归于一」(弗4:13p.)。因此,真理并没有在世界上灭绝,反而蒙神保守,因教会是真理忠实的监护者,因着教会的事工,真理得以维持。如果这种监护权属于先知和使徒的事工,那么,对真理的保守完全依靠主的真道是否被忠心地传扬。

13.真道和圣灵密不可分的关系

  我现在要简洁地说明我们敌对者的要求如何,且我们在哪些方面反对他们,好让我的读者们能更清楚地明白这问题的关键性。他们说教会不能犯错的说法与这个问题有关,且他们这样解释这立场:既然教会受神圣灵的管理,她就能在没有神话语的情况下安全地进行,不管教会行到哪里,她一切的思想和言语都是真实的;因此,若教会在神的话语之外颁布什么教导,这应该被视为神确定无疑的启示。

  我们若同意第一点,即教会在关于救恩的基本教导上是不会有谬误的,我们的意思是:只要教会拒绝她自己一切的智慧,并接受圣灵借着神的话语的教导,这句话便是真的!我们两个彼此的差别是:我们的敌对者将教会的权威置于神的话语之外;但我们坚持这权威与神的话语是密不可分的。

  若基督的新娘和学生顺服她的新郎和教师,她就会一直谨慎地留意祂的话语!因为家庭美好的管理包括新娘顺服丈夫的权威。学生唯独听从教师的教导也是一所秩序井然的学校样式。因此,教会不应当自以为聪明,不应当自己捏造任何教义,而应当将自己的智慧局限于基督所说的话的范围之内。

  这样教会就不会相信一切出自她自己理性的发明。然而,那些建立在神的话语之上的教导,教会不会因为任何部信任或怀疑而动摇,而坚定不移地相信。同样地,当教会信靠神所赐给她丰盛的应许时,她的信心就能大大地坚忍到底。教会因此永不怀疑圣灵总是与她同在,也是引领她行走正道最好的向导。但与此同时,我们要谨记神赐给我们圣灵的目的如何。主说,「我从神那里将差派给你们的圣灵」(约16:7 p.),「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16:13 p.)。怎么说呢?因主说:「圣灵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约14:26)因此,神教导我们:圣灵对我们的光照唯独是要我们明白神自己所教导我们的真理。因此,屈梭多模尖锐地指出:「许多人自夸拥有圣灵,然而那些按自己意思说话的人却错误地宣称圣灵。就如基督告诉我们,祂没有凭着自己讲(约12:49,14:10),因祂靠着律法和先知的权威说话(约12:50),好让我们除了福音之外,不相信任何借圣灵为名的东西。因为正如律法和先知在基督身上得以应验(罗10:4),照样圣灵也使福音得以应验」,这是屈梭多模说的。

  现在可以很容易地得出结论,当我们的敌对者夸耀圣灵只为了借他的名宣扬和神的话语相违背的奇怪教义时,我们的敌对者的行为有多么错误。 因圣灵喜悦与神的话语密不可分地联合在一起,且当基督应许差遣圣灵赐给他的教会时,他也教导这联合。这的确是真的!主吩咐祂的教会当自守(参阅彼前1:13,4:7,5:8等),且这吩咐永远存留。但主禁止在祂的话语上加添什么或删去什么(申4:2;启22:18—19)。我们的仇敌企图废弃神和圣灵不可侵犯的法令,谎称教会是由圣灵统治而非神的话语。

14.传统服从圣经吗?

  他们又在此胡说教会需要在使徒的作品上加添什么,或使徒们之后自己发声他们教得不够清楚的教义。当然,因为基督对使徒说:「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约16:12)。他们对此的解释是:这些是在圣经之外被风俗习惯所接受的法令。但这是多么厚颜无耻!我承认,当门徒们听到主的这些话时,他们还没开化,且不太受教。但当他们将教义记录下来时,难道他们在那时候如此愚钝,以至于之后需要借口传说他们因为愚昧无知而在记录中遗漏了教义吗?那么,若真理的圣灵当时已经引导他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参阅约16:13),有什么事情能拦阻他们明白以及记录下来完美而独特的福音教义呢?然而现在,即使我们交给他们这权柄,让他们指出除了记录的教义外,还应该向我们启示什么?如果他们企图尝试这么做,我会以奥古斯丁的话反驳他们:「主若不说话,有谁能说这是主的意思或那是主的意思呢?或若有人擅敢这样说,他有什么证据呢?」但我何必在这肤浅的事上争论呢?因为连小学生都知道,这些人所强解和删去的使徒作品,就是主当时应许给使徒的启示。

15.教会教义上的教令互相矛盾

  他们说,当基督吩咐我们把任何胆敢不听教会的人看得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时(太18:17),基督没有将教会的教导和法令置于争议当中。 首先,基督在那经文中没有提到教义,而只是宣称:教会有权柄借着对人的斥责来纠正恶行,以使那些受斥责的人不可反对教会的裁决。这一点我们略而不谈。的确令人惊讶的是,这些坏蛋无耻到容自己在这教导上远远地离开了神的真道。他们最后的结论会是什么,不就是一个人不能轻视教会在唯独神的真道上所达成的共识吗?他们说人必须听从教会。谁会否定这一点?人之所以要听从教会,是因教会一切的宣告都纯粹来自神的真道。他们如果在这真道之外要求什么,就当晓得基督的话不支持他们。

  他们也不应当将我视为吹毛求疵的人,只是因为我强烈地坚持教会没有权利捏造任何新的教义,也就是说,没有权利把任何主没在祂自己话语里所启示的教义,并当成为圣言教导人。因理智的人知道将这样大的权威交给人是何等危险的事。他们也明白,我们若说基督徒将人的决定视为圣言,这给不敬虔的人亵渎神留了多大的余地。

  此外,基督在他的时代将犹太公会称为教会(太5:22),好让他的门徒之后开始尊重教会圣洁的会议。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城市和村庄就会有同样的自由捏造教义。

16.我们敌人的解释没有说服力

  我们的敌人举的例子对他们毫无帮助。他们说婴儿洗礼更多不是来自圣经明确的吩咐,而是教会的一项法令。但是,如果为了维护婴儿洗礼而被迫逃到单以教会为权威,这实在是个非常可怜的避难所!然而,我们在恰当的时候将充分地证明事实并非如此。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反对说尼西亚会议的决定——子与父是同一个本质——并非来自圣经的教导。他们这样说是卑劣地侮辱教父,就像他们毫无根据定阿里乌的罪,阿里乌虽然相信先知和使徒一切的教导,但不对着他们的话发誓。我承认「同一本质」这一词不在圣经上。然而,圣经经常宣称有一位神时,也经常称基督为真神以及永恒的神,与父原为一,那么当尼西亚的教父宣告他们是同一个本质时,难道这不就是阐述圣经正确的含义吗?狄奥多勒告诉我们,君士坦丁在教会会议上作了这个初步说明:「在神学的争议上,我们有圣灵无谬的教导、福音的书卷、使徒的书信,以及先知的圣言,彻底地向我们表明神的旨意。因此,我们应当放下分歧,接受圣灵对我们一切问题的解释。」 当时没有人反对这正确的劝诫。没有人反对教会可以加添自己的教义;圣灵没有向使徒启示万事,或至少这些使徒没有将圣灵一切的启示传给他们的继承者,等等。若我们的敌人所说的话是对的,首先,君士坦丁就是错误地夺去教会的权威;其次,因为当时没有任何监督为教会辩护,他们的这种沉默就是对信仰的违反。因此他们这么做就是教会权利的背叛者。然而,由于狄奥多勒说当时的监督乐意接受皇帝所说的话,我们就能确信这新的教义当时不存在。

第七章 罗马教皇制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对教会自由的压制和教会治理的破坏

罗马教区在古时候只有一般的地位(1-4

1.尼西亚和以弗所大公会议对于罗马教区地位的教导

  至于古罗马首要教区的教导,在尼西亚会议之前,这教导没有记录。这会议决定罗马主教的权威在众主教之上,他在那时被指派照顾切罗马近郊的教会。当这会议在他和其他主教之间做这样的区分,是为了给每位主教分配管理的疆界, 肯定不是将罗马主教设立为所有主教之首,而是使他成为领袖之一。维多(Vitus)和文森提乌(Vincentius)以朱利乌(Julius)的名义出席,朱利乌当时正统治罗马教会。第四高的位置分给他们。那么请问:若当时这会议承认朱利乌被公认为教会的领袖,为什么他的代表降位到第四个位子呢?难道阿塔那修应该在这普世教会的会议做主席,以特别地反映教会的等级制度吗?在以弗所会议中,当时罗马的主教西莱斯廷(Celestine)使用了一个诡计来确保他的教区在第一个位置之上。因为当他派自己的代表到那里时,他就让原本就是主持大会的人——亚历山大的西利尔——做他的代理人。此授权的目的是什么,无非是以某种方式将他的名字摆到第一个位置上吗?因其他的代表坐在较低的位置上,被要求与其他人一起发表意见,并按顺序发言。然而亚历山大的主教(西利尔)和西莱斯廷的名字连在一起。

  在以弗所的第二次大会时,虽然利奥的使节在场,亚历山大的主教狄奥斯库若(Dioscorus)主持时却仿佛自己就是主席。对此我该说什么呢?天主教徒反驳说这是不正常的会议,因这会议定了弗拉维安(Flavian)那敬虔之人的罪,却判欧迪奇(Eutyches)无罪和接受他不敬虔的行为。然而当宗教会议召开时,监督们在他们自己中间分配代表的位置时,罗马的使节与其他教会的使节坐在一起,就仿佛是在参加一个神圣、合法的大会议。但他们却没有争夺教区最高的地位,反而主张最高的地位该分给另一个教区。他们若相信最高的地位本来应该属于他们,他们绝不会这么做。因罗马的监督从来没有对为自己的地位争辩感到不好意思,甚至有时为这缘故以极为有害的争执搅扰教会;但由于利奥承认他若坚持自己的使节获得最高的地位,是很不合理的要求,所以他就没有这么做。

2.卡尔西顿以及在君士坦丁堡的第五次大公会议

  接下来是卡尔西顿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在这会议中,由于皇帝的让步,罗马教会的代表占据了首席。然而,就连利奥本人都承认这是与众不同的特权,因当他向皇帝马喜安(Marcian)和皇后布尔开利亚(Pulcheria)求这地位时,他并没有说这是理所当然的,而只是假装主持以弗所会议的东方监督将所有的一切弄得一团糟,并滥用自己的权威,才寻得这地位。既然他们当时需要一位认真的主席,而且不太可能让那些之前善辩、混乱之人来执行此任务,他要求鉴于其他人的短处和能力不足,将其管理职能转给他自己。不按常规寻求的特权当然不是惯例。 他只是假称需要新的主席,因为过去的主席当得不好,显然这种做法既无前例,也不应该保持,因为它只是根据当时急迫的需要做的决定。因此在卡尔西顿会议时,罗马主教之所以被分给最高的地位,并不是因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而是因为当时的教会会议迫切地需要一位认真、能干的主席,因为过去的主席因他们过度放荡的行为,将自己排除在外了。

  我所说的是,利奥的继承者却以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了。在他派自己的使节参加第五次大公会议(第二次君士坦丁堡会议,许多年之后的另一个教会会议)时,他并没有为最高的地位争辩,反而乐意让梅纳(Mennas)——君士坦丁堡的教长——做主席。同样在迦太基会议时,奥古斯丁出席了,我们观察到, 虽然他们刚好在争辩罗马主教的权威,并不是罗马教区的使节做主席,而是阿奎莱亚(Aquileia Aurelius?)当地的主教做主席。确实,一个普世教会的阿奎莱亚会议曾经在意大利举行,但罗马的主教居然没有参加!最后由安波罗修做主席,因他当时对皇帝的影响力很大。在这次会议中,他们没有提到罗马主教。 因此产生了,因为安波罗修当时的声誉,米兰教区比罗马教区更著名。

3.古代教会没有后来罗马监督高傲的称号

  至于「大主教」以及其他天主教徒用来自夸的高傲称号,要判断是什么时候和怎样混入的并不困难。居普良经常提到哥尼流,他称他为「弟兄」「监督同工」或「同工」。但当他写信给哥尼流的继承者司提反时,居普良不但将他视为与自己和其他的信徒平等,甚至对他说话很严厉,有时斥责他的骄傲,又有时斥责他的无知。在居普良的时代之后,我们知道整个非洲教会如何看待这事。因迦太基会议禁止在教会里称任何人为「至高的监督」或「大主教」,只允许称他们为「首要教区的监督」。然而根据古代教会的记录,当时罗马监督满足于「弟兄」这个称号。当然,只要教会真实和纯洁的形式得以保持,罗马教区之后开始滋生傲慢,所有这些骄傲的称呼完全闻所未闻,所谓「至高的教皇」、「世上教会唯一的元首」的称号全然不知。 即使当时的罗马监督胆敢将这样的称号赋予他自己,一些勇敢的人会很快压制这种愚蠢行为。耶柔米既然是罗马教会的长老,乐意宣告自己教会的尊荣,只要与事实和当时的风俗习惯一致;但我们看到,他这样做也算保持节制。他说:「若谈到权威,世界比任何的都市更大。你为何将都市所应得的尊荣归给我呢?你为何为几个自称为伟大的人辩护?虽然他们的宣称与教会法规相违背。不管监督属于哪一个教区,罗马、古比奥(Gubbio)、君士坦丁堡,或雷吉奥(Reggio),他都有同样的地位和圣职。钱财所带来的权威,或贫困所带给人的卑贱光景,与监督的地位毫无关联。」

4.大格里高利(Gregory the Great)拒绝「普世监督」universal bi-shop)这称号

  一直到格里高利的时代,教会才开始在「普世监督」这称号上产生争执,这争执是君士坦丁堡的约翰(John of Constantinople)之野心所造成的,因他希望自己做普世教会的监督,那个时候从来没有人有这样的野心。在这争执中,格里高利并没有以剥夺属于他的权力为由,而是坚决抗议这个称号被亵渎,实际上是亵渎神, 预表敌基督。他说:「如若一位被称为『普世监督』的人堕落,全教会就与他一同堕落。」又说:「如若我们的弟兄与监督同工,企图被称为独一无二的监督,并因此藐视其他的监督,这是极为悲惨、令人无法忍受的事。但他的这骄傲难道不就是表示敌基督的时代近了?他显然在模仿那位因弃绝与众天使交通,企图升到高云之上的那位堕落的天使!」他写另一封信给亚历山大的优罗基乌(Eulogius of Alexandria)以及安提阿的阿纳斯塔修(Anastasius of Antioch)说:「我的前任都不愿意用这亵渎的称号。显然我们若将一位主教称为『普世』,那么『主教』这名称就从其他人的手中被夺去。然而,任何人若希望自己占上风而对其他弟兄的尊荣哪怕有丝毫的威胁,这样的想法要远离基督徒。认同这样邪恶的话无异于摧毁信仰。」他说:「我们不但要保守信仰所带来的合而为一,同时也要弃绝一切的自高自大,我肯定地说,任何称自己为『普世监督』或希望别人这样称呼他的人,他的自高、自大都预表敌基督,因他这样自夸时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他以同样的立场再次写信给安提阿的阿纳斯塔修:「我说过,除非他除掉这迷信、骄傲的称号而弃绝自己的骄傲,否则他无法与我们和睦,因这是头一个背道者所捏造的称号。且我们若称一个人为『普世的监督』,当这监督堕落时,整个教会将与他一同堕落,更不用说这也成为你自己的荣誉受损。」

  他说卡尔西顿会议授予利奥这称号毫无根据,因为那时的会议没有这记录。且利奥本人,既然在许多的信中抨击对君士坦丁堡有利的法令,若这是真的,他不可能省略这一点,因他当时若弃绝这样的称号,会最充分地证明他自己的立场。且他既然是太渴望名誉的人,就不可能甘愿忽略任何称赞他的话。因此,格里高利被欺骗地认为,卡尔西顿会议把这样称呼给了罗马教区。我不禁提出,他证明这称呼出自一个教会圣洁会议,同时,又称之为邪恶、亵渎、可憎恶、骄傲,甚至来自魔鬼,并且是敌基督本身所宣告的,这是何等荒谬。但他补充说,他的前任拒绝这称号,以免某些东西只给某人,而所有监督应有的尊荣因此被剥夺。他在别处说:「从来没有人渴慕过这样的称号,没有人想这样任意妄为地称呼自己,免得他在众监督中抢夺这尊荣,并同时夺去其他弟兄所应得的尊荣。」

罗马教区的权威不如皇帝和官员(5-10

5.罗马教区之权柄的来源

  我现在要讨论罗马监督宣称他在众教会之上所拥有不可争议的权柄。我知道在这事上曾经有许多不同的争辩,因为罗马教区从一开始就企图掌握众教会。这也是讨论他如何逐渐地获得这权柄的恰当时候。我现在不谈他不久以前自称拥有无限的权柄。我们将推迟在更妥当的时候讨论这一点。但是,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这教区从古时候如何发展到篡权而凌驾于其他教会之上。

  当东方教会在君士坦丁大帝的儿子康士坦丢和康士坦茨统治的时代被阿里乌党派所搅扰和分裂时,阿塔那修这位当时最伟大的正统信仰辩护者,在他的教区被放逐。这场灾难迫使他来到罗马,借着罗马教区的权柄,他既可以抵制敌人的愤怒,也可以坚固教区里敬虔的人。当时的监督朱利乌极为尊敬地迎接他,并且说服了西方的监督为他辩护。既然他教区的敬虔者当时迫切地需要外在的帮助,且他们认为罗马教会最能给予自己所需要的帮助,他们乐意尽量多地给予罗马教区的权威。然而,唯一的要点是众教会非常看重与罗马教会彼此的交通,且认定被这教区革除会籍是极大的羞辱。

  之后,邪恶的人也大大地增加了罗马教会的权威,他们为了避免其他教区合法的审判而投靠罗马教区的庇护。任何受自己的监督惩戒的长老,或任何被自己教区的会议所惩戒的监督,立刻向罗马上诉。且当时的罗马监督过于热衷于接受这些上诉,因为这似乎是一种非凡的力量可以广泛地介入商业活动。因此,当欧迪奇受君士坦丁堡的监督弗拉维安惩戒时,他向利奥埋怨说自己被恶待。利奥立刻轻率地开始支持他的恶行。他严厉地斥责弗拉维安,好像弗拉维安在没有听证得情况下定了一位无辜之人的罪,并出于自己的野心,在一段时间里支持了欧迪奇的恶行。

  非洲经常发生同样的事。一个外人一旦受教会常规的惩戒,立刻就投靠罗马教区,并同时激烈地咒骂自己的同胞;此外,罗马教区总是随时准备介入。这样鲁莽的行为迫使非洲的监督下令:任何向国外上诉的人将会被革除会籍。

6.当时罗马权威特殊的情况

  我们现在要讨论当时的罗马教区所拥有的权柄如何。教会的权柄包括在四个不同的部分之下:监督的按立、举行会议、听上诉以及教会的惩戒。

  古时的会议都吩咐监督受大主教教区的按立,当时罗马监督只负责他自己的地区。然而渐渐盛行全意大利的监督都开始来到罗马被按立。唯一的例外是大主教,因为他们不允许自己屈尊为奴。但即使大主教被按立,罗马监督仍派它的一个长老去参加,而不是主持按立。格里高利的信中,有一个例子就是在劳伦蒂乌斯(Laurentius)死后, 米兰的康斯坦丁斯(Constanius)的按立。然而,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很古老的规定,但是出于荣誉和礼貌,他们先差派自己的使节去见证大主教在其他教区的按立,但之后这习惯渐渐地被认为是必须的。无论如何,显然在古时候,罗马监督按立的权威局限于他自己的教区,这是尼西亚会议的法规。

  按立时附上一封教区主教的信,但这信并没有表示罗马监督高于其他人。在受按立之后,大主教立即习惯以一份庄严文件宣告自己的信仰,这也包括大主教决定顺服教会圣洁会议的决定。他们这样见证自己的信仰,彼此认可对方。如果罗马监督接受了他人的认可,而不是从别人那里得到,那么他就被视为有更高的地位。但是,他有义务给予而不是从他人索取,并顺服在共同的法令之下,真正的同等关系而不是主仆关系。 格里高利写给阿纳斯塔修、君士坦丁堡的西里亚库斯(Cyriacus of Constantinople)和众主教的信也证明这种做法。

7.彼此的劝勉

  接下来有劝勉或斥责。就如当时的罗马监督劝诫和斥责别人,他们同样也接受其他监督的劝诫和斥责。爱任纽严厉地斥责了维克多(Victor),因他在次要的事上以危险的争议轻率地搅扰教会。维克多毫不反对地听从。当时的监督都在罗马监督(他们的弟兄)犯错的时候,对他劝诫和惩戒的自由。相反地,在需要的时候,罗马监督又提醒他们自己的职责,并斥责任何过错。对于居普良,当他敦促斯蒂芬警告高卢的监督时,他并非依据更多的权力,而是基于监督们共有的权威之上。试问,如果当时斯蒂芬(Stephen)统治高卢,难道居普良不会说:「既然他们在你的权利之下,命令他们吧」?但他所说的话截然不同,他说:「我们彼此弟兄般的交通,我们因此互相联结在一起,彼此劝诫。」而且,我们也看到,这位温柔的人,当他认为斯蒂芬变得过于骄傲时,用极为严厉的话斥责他。因此,从这一方面来看,当时的罗马监督也没有任何在其他教区之外的权柄。

8.举行会议的权柄

  至于举行会议,每一位大主教都负责在规定的时间举行教区的会议。在这事上罗马监督没有任何的权柄。此外,唯有皇帝才能召集普世会议。因为如果任何监督企图这样做,不但在他教区之外的监督不会理他,甚至会立刻造成骚乱。因此,皇帝毫无偏袒地叫众监督参加。确实苏格拉底说朱利乌斥责了东方的监督,因他们没有叫他参加安提阿会议,尽管教会的法规禁止在罗马监督不知情的情况下颁布任何谕令,可是谁不知道,这些谕令被看作对普世教会都有约束力?这也难怪,鉴于罗马教会传统悠久,城市巨大,教区威望很高,罗马监督不在的情况下通过任何涉及信仰的普世谕令都是不可能的,除非罗马监督确实拒绝出席!但这与统治整个教会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并不否认罗马监督是主要的监督之一,然而我们拒绝接受天主教现在所坚持的,他对一切都有统治权。

9.伪造的文件

  第四种权柄是上诉的权柄。显然至高的权柄在于上诉的教区。许多人经常向罗马监督上诉,且他也试图接管案件的审理,然而当他超过自己的范围时,就受其他监督的嘲笑。关于东方和希腊的光景,我不十分清楚,但是很明显,高卢的监督们认为罗马监督企图篡夺他们的权威时,他们坚决抵制。

  非洲就这事情争辩了很长一段时间,因当那些向国外上诉的人在米勒维会议(Council of Milevis)被革除会籍时,奥古斯丁也参加了这会议,罗马监督设法改变了这决定。罗马监督差派了使节来欺哄教会说,他在尼西亚会议时获得了这特权。这些使节带来了自己教会对尼西亚会议的记录。非洲人反对,否认罗马监督为自己的辩护值得信赖。因此,这次会议决定向君士坦丁堡以及其他希腊的大都市要更为可靠的记录。结果他们发现罗马的记录与他们的截然不同。因此,他们批准的谕令拒绝给罗马监督至高权柄。在这丑闻中,罗马监督的无耻表现出来了,他企图用萨底卡会议(Synod of Sardica)的记录取代尼西亚的记录,却公开、羞辱地被发现。

  然而,更可耻的是那些向尼西亚会议增添了伪造书信的人,其中一些监督或迦太基人谴责其前任奥勒利乌(Aurelius)的傲慢,因为后者拒绝顺服使徒的教区,前者为自己和较顺顺服罗马教区,恳求赦免。由此可见,罗马教区的威严已被建立在这些古老的记录上。他们在古老的伪装底下,极其幼稚地撒谎,甚至连盲人也能感觉到。这伪造信记载:「奥勒利乌(Aurelius)因充满魔鬼般的勇气与顽梗,违背了基督以及圣彼得,因此他应当受教会的谴责。」奥古斯丁的立场呢?那些参加米勒维会议的教父们立场又如何?而我们为何需要费时费力地驳斥这些愚蠢的文字呢?连天主教徒,只要他们心里仍有任何的谦逊,都不可能对这记录不感到羞耻。格拉提安(Gratian),我不知无论出于恶毒还是天真,指着非洲监督的谕令,即「一切向国外上诉的人必定被革除教籍」,加上了一个例外:「除非他们向罗马教区上诉。」我们该如何对付这些野兽?他们缺乏常识到他们企图把法规唯一所禁止的事当作例外!他们的会议谴责向国外上诉,完全是为了禁止向罗马教区上诉!然而,这位优秀的解释者竟然把罗马教区当作例外!

10.君士坦丁、监督麦基亚德以及阿尔会议

  然而,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历史上的一个事件能清楚地显示在教会的古代,罗马监督统治的范围如何。卡撒奈迦的多纳徒(Donatus of Casae Nigrae)指控了凯其良努(Caecilian)——迦太基的监督。凯其良努被判有罪,虽然他没有正式上法庭。因当他发现众监督阴谋反对他时,他就拒绝出席。这案子最后上诉到皇帝君士坦丁那里。既然君士坦丁希望此案由教会做最后的判决,他就将这案子的听证会交给麦基亚德(Melchiades)——罗马的监督。但他同时也叫意大利、高卢以及西班牙的其他监督与他一同做判决。如果教会案件的听证都是在罗马教区的普通管辖之下,那么为何麦基亚德按照皇帝的命令,允许其他教区的监督依据皇帝的命令与阿尔勒监督一起合作,而不是依靠自己的权威呢?的确,他为什么要对皇帝的命令执行宣判,而不是作为自己的公职呢? 但是,让我们听听之后发生了什么。到最后凯其良努赢了。多纳徒邪恶的企图不成功;凯其良努上诉,君士坦丁将其交给阿尔勒监督审断,这监督负责决定罗马监督的判断是否正确。如果罗马教区有无可上诉的至高权柄,为何麦基亚德监督允许这样大的羞辱落到自己头山,以至于阿尔勒监督更受青睐?当时又是谁做皇帝呢?是君士坦丁本人。然而,天主教徒夸耀这皇帝不但尽自己的力,甚至也几乎倾注他国度一切的财产,为要提高罗马教区的地位。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罗马监督与那个最高统治权之间相去甚远。他宣称最高统治权是基督在所有教会中赐给他的,而他错误地断言这权柄是众教会同意他在所有的世代都拥有的。

第五和第六世纪教皇的立场:对罗马和君士坦丁堡的立场互相比较(11-16

11.伪造和推翻的行为

  我知道罗马监督将有多少信件、多少敕令以及教令归于罗马教区,并自信地宣称之。但就连最不聪明和没有学问的人都知道,这些文件大部分都肤浅到一看就知道出自何处。因为有什么理智而清醒的人会认为他们有名的解经,即格拉提安所录阿纳克里图主张的解经,真的是阿纳克里图所主张的,即矶法是教会的「头」?为了替罗马教区辩护,今日许多天主教徒滥用许多格拉提安不加分辨地拼凑起来的胡言乱语攻击我们。他们居然在今日的明光底下,仍企图传扬他们在黑暗的时代中用来欺哄简单之人的谎言。然而我不打算费时费力地反驳他们,因为这么荒谬的话显然是自相矛盾的。

  我承认早期教皇的真正书信在某种程度上也以威严的称号称赞罗马教区的伟大。譬如利奥所写的一些信。此人对荣耀和权力异常着迷,就像他的学问和口才与众不同一样。然而问题是,当时的教会是否相信这样一位自夸者的见证?此外,当时有许多人被他的野心冒犯,也抵挡他对权力的贪心。他曾经任命帖撒罗尼迦监督做他在希腊和其他附近教区的副主教,他在另一个时候则选择阿尔勒监督做他在高卢的副主教。他也指派希斯帕拉(Hispala)的霍尔密斯达(Hormisdas)监督做他在西班牙的代理人,然而他在每个地方都例外,他这类指派前提是当地教区的古老特权的保持完整且不受影响。连利奥自己都宣称教区的特权之一是:若有任何的疑问,他们首先要请教当地的主教。因此,这些代理人被指派的一个条件是:不可妨碍主教的日常管辖权,也不可干涉主教审判上诉的权柄,或干涉教区会议对教会的管理。这难道不就表示他们没当地的主权吗?他们只负责帮助教区根据教会的法规和团契的性质解决争议。

12.教皇在格里高利一世时代的权柄

  然而到了格里高利的时代,那古代的习惯已经大大地被改变了。因为罗马帝国的动摇和分裂,高卢和西班牙不断地遭遇灾难,以利哩古被毁坏了,意大利受攻击,非洲几乎被持续的灾难摧毁。在这样严重的政治混乱中,至少可以保持信仰完整,或至少拦阻这信仰完全被毁灭,各处的监督都与罗马监督建立了更紧密的关系。其结果是,不但罗马教区的地位被提高,它的权柄也被提高了。其实,我不太关心这事情发生的理由。至少显而易见的是,罗马教区的权柄比从前的时代更大。但这权柄与毫无限制的独裁权柄,即一个人能随心所欲命令他人截然不同。但当时罗马教区被尊敬到它能靠自己的权威征服以及压制其他监督所无法控制之邪恶和顽梗的监督。因此,格里高利经常认真地宣告他不但保存其他的监督的权柄,同时也保守他自己的权柄。他说:「当一位监督被野心诱惑时,我也不夺去他所应有的权柄,我反而在万事上想要尊荣我的弟兄。」在他的著作中,没有什么比这话更高傲地宣称他教区的首要性了:「我不知道有哪个监督犯了错会不服罗马教区的权柄。」但他立刻补充说:「如果没有错误,众监督根据谦卑的原则,都是平等的。」他本人有权纠正犯了罪的人。若众监督都尽本分,他的地位与他们同等。此外,他宣称自己拥有这权柄,愿意的监督就将这权柄交给他;不愿意的则能不受处罚地抗议,且多半选择抗议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此外,他在这里的话是指拜占庭的大主教,在教区判他有罪之后弃绝了这决定。其他的主教将这事向皇帝报告了他的愚顽,然后皇帝吩咐格里高利做法官。可见,格里高利在此没有试图违背他自己权柄的范围,且他给人的帮助是在皇帝的吩咐下给的。

13.在格里高利时代,罗马监督职分的限制

  由此可见,罗马监督的整个权柄在于,在需要一些特别的补救措施时抵抗顽梗放纵的监督,目的是帮助而不是拦阻其他的监督。因此,他对其他监督的权柄不会大过其他监督对他的权柄,因他承认他愿意受众监督的管教。他在另一封信中请求阿奎莱亚的监督到罗马来,在他与其他监督教义的争议上替他辩护,然而罗马监督不是根据自己的权柄,而是根据皇帝的吩咐叫他来。他也没宣布自己将是唯一的法官,反而答应为了解决整个问题举行教会会议。然而适可而止的是,罗马教区的权力有其不能超过的明确限度,且罗马监督本人也没有凌驾于其他监督之上。 

  但这样的状况显然让格里高利感到非常不满。因他再三地埋怨他在监督职分的幌子下,他被拖回到世俗,甚至比以前做世俗之人更陷入世俗之事。在那个高位上,他被世俗事务的忙碌所压迫。他在别处说:「这些行政上的重担压迫我,甚至我的心根本无法思念天上的事。我被扔在一波一波的事物中;在片刻的闲暇之后,我被生活的暴风骤雨所搅扰;甚至我能诚实地说:『我已进到深海之处,风暴吞没了我。』」你可以想象得到,若在今日发生,他会有怎样的反应!即使他当时无法担任牧师的职分,但他仍旧拥有这职分!他弃绝了世俗的行政,并承认自己像其他人一样在皇帝的权柄之下。除非有急迫的需要,他没有干涉其他教会的事。然而,因为他无法全身投入到监督的职分,对他自己而言,他的生活就如迷宫一般。

14.罗马和君士坦丁堡在地位上的争议

  就如我们上面所说,君士坦丁堡监督与罗马监督正在争吵哪一个教区是首要教区,因为当宝座被设立在君士坦丁堡之后,帝国的威严似乎要求那教区的尊荣也应该仅次于罗马教区。毫无疑问,首先,没有什么理由大过罗马作为帝国首都更配授予首要教区的地位了。在格拉提安有一条依教皇卢修斯(Lucius)名义所颁布的敕令。他在这敕令中宣称:大主教应该居住的都市已经由之前的政府规模决定了。另外还有一条教皇克莱门(Clement)所颁布的相似敕令。克莱门在这敕令中陈述:古时曾经在拥有大祭司的都市里设立族长。虽然这是荒谬的看法,但仍是真实发生的事。因为很明显,当时为了尽可能少地引起变化,教区的组织与当时存在的状况相关,且大主教被指派在最有名望和权力的都市里。因此,杜林会议(Council of Turin)颁布谕令,规定监督的主要教区每个省民间政府最大的城市中。但如果民间统治的权柄从一个都市移转到另一个都市,大主教的权柄也当移转到新的都市。当罗马帝国的首都移转到君士坦丁堡之后,罗马监督英诺森(Innocent)看到他所在城市的古老尊严在削弱,因为担心他的权柄, 他因此颁布了相反的法规,宣告大主教的教区不必随着帝国首都的迁移而变化。然而教会决议的权威应当高过任何一个人的看法。所以我们应当不理会英诺森的这个决定。无论如何,他自己的规定表示,从一开始大主教的权柄是根据帝国暂时的城市排序所决定的。

15.利奥抗议君士坦丁堡的新地位

  根据这古老的法规,君士坦丁堡的头一个会议颁布谕令:因为君士坦丁堡等于是新的罗马,都市监督的权柄只低于罗马监督。然而很久以后,当卡尔西顿会议颁布了相似的谕令时,利奥强烈抗议。他不但将六百多监督所颁布的谕令视为虚无,同时也极为刻薄地指控他们从其他教区的手中,夺去他们交给君士坦丁堡教会的尊荣。这个人以这般小事搅扰整个教会,难道不就是出于他自己的野心吗?他主张尼西亚会议曾经颁布的教令是不能违反的。好像若一个教会的地位高于另一个教会的地位,基督教信仰会因此落在很大的危险中;或好像教区的设置是为其它原因,而不是为了教会的组织而设立的。然而我们都知道教会的组织在不同的时代能接受,甚至要求一些变化。因此,利奥的以下主张是徒劳的,尼西亚会议交给亚历山大教区的尊荣不应当移转到君士坦丁堡教区。因常识告诉我们:这条教令可以在别的时代能根据教会的需要被废除。虽然这是最关乎东方监督的事, 为何他们没有任何人反对?普罗特里乌(Proterius)——亚历山大当时的大主教肯定在场,他被任命取代狄奥斯库若,且另外还有一些监督出席了,他们的尊荣业被削弱。

  愿意抗议的应该是他们,而不是利奥,因他的地位并没有被触动。但当他们都一同默然不语地接受这命令,唯有罗马监督反对,他的动机是显而易见的。他预见了即将发生的事。随着罗马古时的光荣的消退,君士坦丁堡因不满足于位居第二,决定与罗马争论谁是首要教区。利奥的抗议最后没有成功,以致阻止会议的谕令被批准。他的继承者因此认输了,并且黯然放弃了这样的顽梗,因这会议也决定交给罗马监督第二个位置。

16.君士坦丁堡斋戒者约翰(John the Faster)的傲慢,以及格里高利的谦卑

  然而没过多久,在格里高利的时代统治君士坦丁堡教会的约翰,突然间宣称他是「普世的主教」。这时候格里高利为了忠心地保护他教区公正的地位,坚定地反对他。约翰的骄傲以及疯狂实在是令人无法容忍的,他企图将罗马帝国的范围当作他自己教区的范围。虽然格里高利反对他,但却没有与他竞争这地位,反而说这是邪恶、亵渎以及可憎恶的称号,不管这称号属于谁。格里高利甚至在别处对亚历山大监督优罗基乌感到愤怒,因这监督也给了他类似的称号。他说:「你看,在你所写给我的这封信的序言中冠以我『普世的教皇』 这一骄傲的、早被我禁用的称呼。 我请您之后不要再这么做,因当我们超过理智地称赞他人,我们就夺去自己所应得的。我不认为看到我弟兄的尊荣被剥夺是荣耀的事。因为普世教会的尊荣就是我的尊荣,且我弟兄的生命和活力也是我的尊荣。然而您若尊我为『普世的教皇』,那么就是否认你自己,这全部归咎于我。」

  格里高利这样做是公正、可尊荣的行为,然而约翰居然受到皇帝莫里斯(Maurice)的支持,到最后没有放弃他的企图。且约翰的继承者西里亚库斯(Cyricus)也持同样的立场,且拒绝被说服这就是错误的。

借着掠夺者福卡斯(Phocas)以及丕平(Pepin),罗马的范围加倍地扩大,而且之后这范围被确认,这对教会极为有害(17-18

17.教皇的至上权最后得以设立

  到最后,福卡斯在莫里斯被刺杀之后,接续他做监督(我不知道他为何对罗马人更友善,大概是因他自己在罗马毫无争议地被加冕的关系)。福卡斯将格里高利从来没有寻求过的地位赐给卜尼法斯三世,即罗马位居众教会之首。这就结束了罗马和君士坦丁堡之间的争议。

  然而,皇帝给罗马的这福分,若之后的事情没有发生,对罗马教区毫无益处。以后希腊和整个亚洲与罗马的相交断绝了。高卢对罗马监督的尊敬仅限于顺服到他满意为止。 然而,自从丕平(Pepin)开始做皇帝之后,高卢在那时开始顺服罗马监督。因当时的罗马监督撒迦利亚帮助他背信和抢夺,推翻当时的合法皇帝,为了抢皇位,罗马监督得到对高卢教会的管辖权作为回报。因为劫匪们习惯共同分赃,所以这些伪君子们安排丕平在真国王被推翻后统治罗马帝国的世俗事务,而撒迦利亚则成为众教会的监督的头,拥有属灵的权柄。

  虽然教皇的权柄在刚开始的时候并不大(因这是完全新的现象),之后借着查理曼(Charlemagne)的权威,因同样的缘故加倍地增加。查理曼同样也靠教皇的帮助获得王位,所以他同样也欠教皇人情。

  虽然可能是各处的教会都已经开始堕落,但显然在高卢和德国,古时教会的形式在那时被彻底摧毁了。在巴黎宫廷的档案里还存有这些时期的简要记录,当他们处理教会事务时,同时提及丕平、查理曼与罗马教皇安排。 我们以此能推断教会对先前的安排做了改变。

18.教会继续堕落,一直到明谷的伯尔纳时代

  从那个时候开始,每况愈下,罗马教区的专制越来越根深蒂固。这一方面是因众监督的无知,另一方面则是因他们的懒惰。因为当一个监督独揽大权于一身,越来越凌驾于法律之上时,其他的监督没有理所应当地竭尽全力限制他的野心。这些监督虽然不缺乏勇气,却没有他们所应有的学问和知识,所以他们在教皇面前完全无能为力。我们因此看到,罗马亵渎神所分别为圣的一切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并且到了伯尔纳的时代,整个教会秩序瓦解。伯尔纳埋怨世界上野心勃勃者、贪心者、神职买卖者、亵渎者、淫乱者、乱伦者,以及其他类似的妖怪,都聚集到罗马来,为了获得或保留出于使徒权柄的教会尊荣,欺哄、诡诈以及暴力盛行。他也视那时代惩戒的方式(不管是教会的纪律或帝国的法律)是可憎恶和极不妥当的。他宣告教会充满有野心的人,就如山洞里的盗贼抢劫路人后分赃一样让人震惊。他说:「几乎没有人留意法官的话,他们反而留意他的手。这并非没有原因!因教皇的所有事务都由这些人完成。判人无罪的法官都被教会所贪污的钱买通。穷人被践踏在有钱人的脚底下;银子在泥泞中发光;人从各处来这里,好把它抢走;得手的不是更穷的人而是更强壮的人,或许是跑得更快的人。这习惯或这治死人的行为,并非来自于你们,然而,但愿能在你们这里结束。在这一切的邪恶正在进行时,你这牧师被来穿着昂贵的衣裳之人围着履行你牧师的职责。我敢说这不是羊的牧场,而是魔鬼的牧场。难道这是效法彼得和保罗的榜样吗?你们的法庭习惯接受赠物,而不是造就好人。恶人不在你们那里不获利;但好人在那里堕落。」没有任何敬虔的人在读到他在此所提到的对诉讼的滥用而不感到恐怖。最后,关于罗马教区在在篡夺权利时毫不掩饰的贪婪,他得出以下结论:「我为教会的共同抱怨发声。他们大声疾呼,称自己就如被肢解为残缺的身体。几乎没有任何教会不哀叹或惧怕罗马教区对他们的打击。也许你会问:『什么打击?』修道院院长与监督被分开了,监督与大主教也被分开了,等等。如果这可以被原谅,的确就太奇怪了!用这样的行为,你可以证明你有十足的权柄,却没有公义。你这样行因为你有权柄这样行,但问题是你应当这样行吗?你被指派是为了保守每个人的尊荣和地位,并不是垂涎他们的地位。」

  虽然有众多类似的例子,然而我指出这些的目的,一方面是要告诉读者们,到了这个时代,教会已经堕落到这悲惨的地步,另一方面是要他们明白,这大灾难给所有敬虔的人带来多么大的悲伤和痛苦。

之后教皇的宣称与格里高利一世

19.现代天主教对权威的宣称

  我们虽然今天承认罗马教皇拥有利奥和格里高利时代的教皇所拥有的显赫地位和至高权柄,然而这对今天的教皇意味着什么呢?我现在所说的不是地上的统治和权柄,我们在恰当的时候将讨论这事。我指的是他们所夸耀的属灵管理与当时的情形有什么相似之处? 他们索性把教皇定义为地上教会的最高的元首和全世界的监督。然而,当教皇本身谈到自己的权柄时,傲慢地自夸吩咐人的权柄在自己的手中,而其他人有顺服他们的必要性;他们的所有宣告都应被接受,就如接受彼得亲口说的话一般;他们也说教区的会议没有权威,因为没有教皇在场;罗马教区说他们能按立监督,并指派他到世上任何的教区;他们也能将那些在其他教区被按立的监督派到自己的教区来。有无数类似的话在格拉提安混乱的法规里,然而我在此不提,免得我的读者们感到太无聊。他们总体的意思是:所有的最高管辖权独归罗马教皇,不管是裁定和解释教义、或颁布法规、或制定惩戒、或做出裁决。我不打算费时费力地叙述他们享有的、称之为「圣职任命权」的特权。然而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们若滥用这无限的权柄,却不留任何世上的权柄来控制或约束他们的私欲。他们说罗马之所以是首要教区,是因为无人有权审查他们。同样,作为最高审判官,不管是皇帝、君王、所有神职人员、或众百姓,无人能审判他们。一人自诩为众人的审判者,并不服从任何人的审判,这是极大的冒犯。然而,万一他对神的子民实行专制呢?如果他分散神的选民以及毁坏基督的国度呢? 如果他让整个教会陷入混乱呢? 如果他把牧师的职份变成抢劫呢? 即使他坏到极处,教皇仍然否认他对任何人负责任。这些是教皇所说的话:「神喜悦其他人的案子是由人做判决,但毫无疑问,罗马教区的监督则由神自己判断。」 同样,「臣民的行为由我们判决,但我们年的行为唯有神自己才能审判。」

20.新的伪造支持他们不合理的宣称

  为了让这样的法规更具有影响力,他们伪造古代监督的名字,好欺哄人认为教会从一开始就确立了这样的法规,可以非常肯定的是我们在上面已详细地指出古代教会会议给授予监督的权威,其余都是新的捏造。更不用说他们肆无忌惮地捏造君士坦丁堡监督阿纳斯塔修颁布的一条敕令,并且在这敕令中宣告,根据古代的法规,就连以前没有提及归属罗马的最遥远的教区都必须得到罗马教区的许可。但这敕令毫无根据,谁会相信在与罗马监督在尊荣和地位上竞争的人会如此称许罗马监督呢?然而,这些敌基督的人作恶到疯狂和瞎眼的地步是合时宜的,好让一切有理智的人,只要睁开眼睛,就能辨别出这些人的邪恶。然而,格里高利九世所找出来的文件,以及《克莱门文献》(Clementines)和《马丁的教令集》(Extravagants of Martin)仍然更加公开地揭露了当时教皇毫无节制的狂暴和专制无处不在,如野蛮的君王一般。但天主教徒居然希望人因这样的文件接受教皇的权威!因此出现了那些著名的言论,至今在罗马教皇中享有圣言的力量,即教皇无谬误,教皇在众教会会议之上,教皇是众教会的普世监督,也是地上教会至高的元首。我不愿提他们更为荒谬的话,这是他们学校愚昧的法规专家的胡说,且天主教的神学家们为了奉承他们的偶像,不但接受,甚至为之鼓掌。

21.格里高利斥责了现代教皇所认定的法规

  我不会竭尽己力严厉地攻击他们。为了反驳这狂傲无礼,也许别人会引用居普良主持会议时,在众监督面前所说的话:「我们没人说他是众监督之监督,或以专制的谬论迫使其他的同工服从他。」也许有人表示反对,少后在加太基会议后颁布了法令:「不允许任何人被称为众监督的元首。」 也许有人会从这些历史事件中收集许多见证、宗教会议的许多的教令、古时神学家们的许多意见,好完全揭发罗马教皇的谬论!

  然而这些我略而不谈,免得我被视为对他们过于吹毛求疵。还是让这些罗马教区的伟大支持者回答我,他们竟敢捍卫「普世监督」这称号是多么无耻,如他们所知,格里高利经常斥责这称号。我们若相信格里高利的见证,那他们称教皇为普世监督时,就等于宣告教皇是敌基督。 且格里高利也弃绝用「元首」这一词。格里高利在别处说:「彼得是主要的使徒;约翰、安得烈以及雅各是当时不同团体的负责人,然而教会的所有成员都在一位元首之下。事实上,在律法之前的圣徒、在律法之下的圣徒,以及在恩典之下的圣徒都完善了主的身体,已经成为这身体的肢体。而且没有人希望被称为『普世监督』。」

  教皇自称命令众教会的权柄与格里高利在别处所说的话完全不一致。因为当亚历山大的监督优罗基乌说格里高利曾经「吩咐」他时,格里高利这样答复他:请你不要在我面前用「吩咐」这一词,因我知道我是谁,也知道你是谁,在地位上你们是我的弟兄;在道德品格上你们反而是我的教父。因此,我并没有吩咐你们,乃是指出了一些或许对教会有益处的事。

  罗马监督无限扩大他权柄的范围,不但因此大大地伤害其他的监督,甚至也伤害众教会。因为他以这种方式拆毁他们,以便在他们的废墟上建造自己的房屋。

  他将自己摆在众教令之上,并且希望用独裁的方式统治,甚至将自己的心血来潮视为教规。这样的行为完全不妥当,并且与监督的职分极不相称,是众教会无法接受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不但完全不敬虔,也极不人道。

22.现代天主教的腐败

  为了避免我被迫逐一研究和检验他们的每一个观点,我再次呼吁那些今天被认为是罗马教区最忠心的支持者回答我,他们是否对为现代天主教辩护感到羞耻。因为现代的天主教显然比格里高利和伯尔纳时代的天主教要腐败一百倍,尽管那时的教会敬虔者非常不满意。格里高利再三地埋怨他过于受到与教会没有直接关联的事务所干扰,他感觉到自己在监督职分的伪装下,被诱惑再次归向世界,且他做监督时被世俗缠身比他做平信徒时还要多,世俗的事搅扰他到几乎无法思念天上的事,他被抛进一波接一波的事务中,而遭受生活狂风暴雨般的折磨,以至于他坦诚地说:「我掉入了深海里。」 的确,身陷这些世俗的事务,他仍然可以通过讲道教导人,私下劝勉和管教需要的人、治理教会、辅导自己的同工,并劝诫他们履行职责。除此之外,他还有写书的时间,但他仍哀叹他的光景是灾难,像被淹没在大海深处。若当时的教会治理可以比作大海,那现今天主教的治理算什么?那时候跟这时候难道有任何相似之处吗?现在没有证道,没有惩戒,没有对教会的热心,没有属灵生活。简言之,除了有世界别无其它。但他们却称赞这迷宫,仿佛以前没有比现在更好的光景。

  当伯尔纳目睹那个时代教会里的恶行,他发出什么抱怨和叹息?他若能看到我们钢铁般刚硬,甚至比钢铁更刚硬的时代,他会如何?我们不但将众圣徒一致拒绝的事视为圣洁和属神的事,而且还滥用他们的见证为教皇的制度辩护,虽然他们对这制度完全陌生,这难道不是很可怕的败坏吗?然而我承认,在伯尔纳的时代全都腐败与我们这时代差不了多少。然而,那些企图利用利奥和格里高利那时代的见证作为借口的人是恬不知耻。他们这样做就如罗马人为了设立凯撒的君主政治,称赞罗马古时候的共和国;换句话说,他们借用对自由的称赞,好装饰自己的专制。

对这时代天主教的审问(23-30

23.罗马有没有教会或监督的职分?

  最后,即使我们承认他们所说的这一切,当我们说罗马教会没有这种利益的栖身之处,当我们否认罗马存在支持这种特权的监督时,就会引发与他们新的冲突。假设这一切都是真的(虽然我们在上面已经证明是假的):基督亲口指派了彼得做整个教会的元首;基督也将赐给彼得的这尊荣摆在罗马教区里;这制度受古代教会的认可,并经长期使用证实;基督徒们从一开始都毫无例外地将这至高的权柄交给罗马教皇;他是众案件和众人的审判官,而且他不受任何人的审判。如果他们愿意,他们还可以列举更多的理由。 我只用一句话回答:除非罗马有教会和监督,否则这一切都毫无价值。他们必须向我承认这一点:若不是教会,就不可能是众教会之母;若不是监督,就不可能是众监督的元首。那么,他们愿意让罗马成为使徒教区吗?那么他们就当向我证明一个真正的、合乎圣经的使徒教区。他们愿意有至高的教皇吗?那么就证明以为真正的监督。然后怎样呢?他们又如何证明自己的教会有真教会丝毫的样式呢?他们的确说有一个,并不停地挂在嘴皮上称赞它。显然教会是以真教会的清晰特征被认得,且「监督」是职分的名称。我在此所说的不是人而是治理本身,治理应该永远在教会发光。他们的教会哪里有基督所设立的事工呢?我们当记得上面所说关于长老和监督职分的话。我们若按照该规则考察他们主教的职分,我们会承认他们无异于长老。 我也想知道教皇本人有什么主教的特质。监督职分的首要任务是用神的道教导百姓,第二个责任是施行圣礼,第三个责任则是劝勉和鼓励、斥责犯罪的人以及执行惩戒。教皇尽了这三个本分吗?事实上,他甚至假装要做什么?那么,凭什么将他视为监督?他甚至连假装都没有和监督的职分沾一点边。

24.背道

  监督与君王截然不同,因为君王即使没有尽王所当尽的本分,他仍有君王的尊荣和称号。然而在评判监督时,我们要考虑基督的吩咐,这是众教会一直听从的吩咐。那么请天主教徒帮我解决这难题。我否认他们的教皇是众监督的元首,因为他根本不是监督。他们必须证明他是监督,他才有被称为众监督元首的可能性。事实是,他不但没有监督的品格,反而在各方面与之背道而驰。然而我不晓得该从何说起。是从他的教义,还是从他的道德品格?我该说什么?该省略什么?我该在哪里结束?我说的是:既然当今世界充斥着如此多邪恶、不敬虔的教义,充满各种不同的迷信,被众多的谬论弄瞎心眼,沉醉于极为可怕的偶像崇拜,没有任何的大罪恶不是源于罗马教区,或至少受罗马教区的支持。这就是为何罗马教皇如此疯狂地攻击使人心苏醒的福音的教义,并且竭尽全力抵挡福音;他们为何煽动所有的君王逼迫传福音的人,即他们知道基督的福音一旦得胜,他们的整个国度将立刻倒塌崩溃。利奥是残忍的;克莱门是流人血的;保禄是野蛮的。但这些人被驱使攻击真理,并不是因他们与生俱来的个性,而是因这是唯一保护他们权柄的方式。因此,由于他们必须把基督赶走以后才能安全,所以他们在这世上极力地奋斗,就如为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家庭,甚至自己的性命作战那般。然后怎么样呢?除了可怕的背道,我们在哪儿能看到使徒教区呢?难道残酷逼迫福音,公开宣称自己是敌基督者,会成为基督的代理人吗?难道以火和刀剑企图毁坏彼得所建立一切的人,能说是彼得的继承者吗?难道将教会与教会真正的头-基督之间斩断,并使基督的身体变为残缺的人,会是教会的元首吗?罗马在古时候的确是众教会之母,但当她变成敌基督的教区之后,她就不再是昔日的样子了。

25.敌基督的国度

  有人认为我们既然称罗马教皇为「敌基督的」,我们似乎就是毁谤者和咒骂者。然而那些这样认为的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在指责保罗采用用词不当,我们是效法他的榜样,他亲口这么说的。为了免得有人指控我们邪恶地扭曲保罗所指别人说的话,来抵挡罗马教皇,我将简洁地证明保罗的这话所指的就是罗马教皇,否则无法解释得通。保罗写道,敌基督的人将坐在神的圣殿里(帖后2:4)。在另一处经文中,圣灵也在安提阿古(Antiochus)身上向我们描述了敌基督的样式,表明敌基督做王时将说许多自夸以及亵渎神的话(但7:25;启3:10,13:5)。我们以此推论这是对灵魂的专制,而不对身体的专制,这权势兴起是为抵挡基督属灵的国度。其次,保罗告诉我们这专制将不会除掉基督或教会的名义,而是伪装在基督的样式下,假借教会的名,就如在面具之下。从新约教会的一开始到如今一切的异端和旁门都属于敌基督的国度。然而,当保罗用这话预言将来的背道时(帖后2:3),他的意思是:当教会发生普世性的背道时,这可憎恶的国度同时将得以建立,虽然许多被分散的信徒将在真道的合一之下持守到底。但保罗接着说,在他自己的时代,敌基督以那不法的隐意开始进行它的工作(帖后2:7),且它之后将公开地完成这工。由此我们可以理解:这灾难不是一个人开始的,也不会由一个人完成。他这样描述敌基督的人,即他将夺去神的尊荣,将这尊荣归给自己(帖后2:4)。因此,我们应该以此作为寻找敌基督的主要标志,特别是当这骄傲导致公然毁坏主的教会。因此,既然很显然,罗马教皇无耻地将唯独属神和基督的权柄当作属于自己,那么我们就应当毫不怀疑地相信他就是那悖逆可憎国度之首。

26.罗马天主教与合乎圣经的教会秩序截然不同

  我现在向罗马天主教徒挑战,让他们利用古时候的教会抵挡我们,好像一切都天翻地覆,教区的尊荣可以 站立于根本不存在教区的地方!优西比乌说:神为了伸冤,将耶路撒冷的教会移转到佩拉(Pella)。若这事曾经发生过一次,就能更频繁地发生。因此,将罗马视为首要教区,好将基督最可恶的仇敌、福音最大的敌人、最严重荒废和毁坏教会的人、最残暴谋杀圣徒的人,当作基督的代理人、彼得的继承者、教会至高的监督,仅仅因为他占有最古老的教区,这的确是完全荒谬和愚昧的事。我略而不谈教皇秘书处与那合乎圣经的教会秩序区别有多大,但这一件事情能消除一切对这问题的疑惑。因为没有任何理智的人会将监督的职分局限于教令之下,更何况在一切诡诈和欺哄人之事的总部里,且他们将这些行为视为合乎圣经的教会秩序的证据!有人恰当地陈述过人所夸耀的罗马教会早就变成宫廷,这是现在罗马唯一能见到的。我在此并不责备人的恶行,而是证明罗马教皇直接违背了合乎圣经的教会秩序。

27.教皇的恶行和异端与他们的宣称形成强烈的对比

  现在,我们若谈到具体的教皇,众所周知我们会发现些什么样的基督代理人:朱利乌、利奥、克莱门以及保禄都必定被视为基督徒信仰的柱石和基督教最伟大的发言人,虽然他们对基督一切的认识不过是在路西安(Lucian)的学校里学的那些知识。然而我为何只列举三或四个教皇的名字呢?好像我们对教皇以及众大主教从古时候到如今所相信的信仰有任何疑问!这是在他们中间占统治地位的神秘神学的第一条:没有神;第二,圣经一切对基督的教导都是谎言和欺哄人的事;第三,永世和最后复活的教义仅仅是神话。我承认,并非所有人都这么认为,很少有人这样说。但这很早已就成为教皇普遍所相信的信仰。虽然这对一切认识罗马天主教的人是众所周知的事,然而天主教的神学家们并没有停止夸耀说,教皇无谬误的教义是基督亲自给教皇的特权,因基督对彼得所说:「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22:32)他们在这极为可笑和无耻的事上能获得什么益处呢?他们只能在全世界人的面前证明他们已经坏到极处,以至于不惧怕神,又不尊重世人。

28.教皇若望二十二世的背道

  然而假设我所指出的教皇的罪恶向人是隐藏的,因为他们没有在传道或他们的作品中将自己的罪报告出来,反而只在聚餐、在自己的房间里,或在他们内室或至少在墙内暴露自己的罪。然而,他们若希望自己声称的特权保持良好,他们至少必须在众教皇的名单上删掉教皇若望二十二世(John XXII)的名,因为他公开地宣称人的灵魂是必死的,与身体一同死亡直到复活之日。显然可见当时罗马教区的众主教都完全堕落了,因为没有任何的主教反对这极其疯狂的话。但是巴黎学院敦促法国国王迫使他收回自己的主张。法国国王禁止他的国民与教皇若望有任何的来往,除非教皇若望立刻悔改,并按常规公开地宣告这法律。当时的一个人物约翰·杰尔森(Jean Gerson)见证,迫于这命令之下,教皇公开地弃绝了自己的谬论。我举这一个例子就无须与我的对手继续争辩他们的宣称,即罗马教区及其教皇在信仰上是无谬误的,根据基督对彼得所说的话:「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22:32)的确,教皇若望二十二世这可怕的背道使他从真道上堕落,这也毫无疑问地证明在监督的职分上接续彼得的人,不全都是神所认可的彼得。然而,这种说法幼稚到我们无须给他们答复,因他们若想将基督对彼得说的一切话都运用在彼得的众继承者身上,这就证明他们都是撒旦,因主也曾对彼得说过:「撒旦,退我后边去吧!你是绊我脚的。」(太16:23)我们将这话运用在他们身上,与他们将前者运用在自己身上是一样合理的。

29.教皇在道德上的堕落

  我并不想与他们竞争做傻子。因此,我重新开始讨论我前面的话题。我们若将基督、圣灵以及教会局限于一个地方,以至于不管是谁在那里统治,即使他是魔鬼,也仍然被认为是基督的代理人以及教会的元首,全是因为这教区曾经是彼得自己的教区,这不但亵渎神和污辱基督,而且也极其荒谬和违背一般的常识!罗马教皇若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非常缺乏基督信仰,就是其最大的仇敌。所以,他们不能称为基督的代理人,因为他们占据罗马教区,就如被摆在神圣殿的偶像不能成为神一样(帖后2:4)。那么,我们若鉴察教皇的道德,我请众教皇自己回答,他们拥有基督所要求监督的哪一个可知别的特征呢?首先,教皇不但纵容罗马放荡的生活方式,对之保持沉默,甚至点头赞许,这与监督的职分极不相称。因他们的职分是严厉的惩戒勒住百姓的恶行。但我不想对他们严厉到将别人的罪归在他们身上。但既因他们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和几乎所有的主教、牧师,都出卖自己随从一切的邪恶、污秽不洁,以及各式各样的罪孽恶行,以至于他们像妖怪,不像人,这就彻底证明他们根本不是监督!然而他们不必害怕我会进一步地揭露他们的恶行。因为穿过这样污秽的泥潭令人难受,我也不想让人们纯洁的耳朵受罪。在我看来,我已经充分地证明了我的观点:即使罗马曾经是众教会的头,但如今,它不配被视为教会最小的肢体。

30.枢机主教

  至于他们所说的枢机主教,我并不晓得他们如何突然间变成这么高贵的大人物。在格里高利的时代,这称呼唯独属于监督。因为只要格里高利提到大主教,他指的不只是罗马教区的监督,也是众教会的监督。因此,简言之,大主教不过是监督。古代教会的神学家们都没有提到这称号。我反而发现他们之前的地位不如监督,如今却远超过监督。奥古斯丁的这话是众所周知的:「虽然根据教会里使用的职分名称,监督的职分比长老的职分高,但在许多的事上,奥古斯丁远不如耶柔米。」 的确罗马教会的长老和其他教会的长老没有不同,但都同样地在监督的地位之下。在迦太基会议中,一定程度上观察到这点,虽然罗马教区有两个代表出席,一位监督以及一位长老,后者的地位被视为较低。但为了不过分追求老套路,格里高利在罗马主持的另一个会议,当时的长老坐在最后面签名,执事则没有签名的特权。事实上,他们当时唯一的责任是要出席,并帮助监督教导和实行圣礼。但现在他们居然变成君王和皇帝的表兄弟。无疑他们与自己的头一起成长到他们已经到达了这尊荣的顶点。

  那么,我也决定要稍微讨论这一点,好让我的读者们更能明白现代的罗马教区与古代的罗马教区截然不同,利用古代教区的特权来保护和捍卫自己。然而不管他们从前如何,既然他们如今在主的教会中没有任何真正合法的职分,他们保留下来的只不过是这职分有名无实的躯壳而已。事实上,由于他们的一切都与教会背道而驰,格里高利经常描述的光景就发生在他们身上。他说:「我哀哭呻吟,既然祭司的职分内在堕落了,其外表还能维持多久呢?」 反而先知玛拉基所说的关于旧约祭司的话必定发生在他们身上:「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们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所以我使你们被众人藐视。」(玛2:8—9)我现在劝众圣徒思考罗马教阶制度的顶端在神面前有多崇高,因为天主教徒在邪恶无耻中彷徨而不顺服于神的真道,这真道是神圣的,应当受天上、地上,人和天使无限的尊崇。

第六章 罗马教区的首要性

对彼得为首位教皇的反驳(1-7)

1.顺从罗马的要求

  为了解释这主题,我们已经回顾了古代教会治理的职分,但后来变得腐败,且越久越腐败。现在天主教会仅徒有其名,而实际上只是面具而已。我们之所以这样做的目的是,虔诚的读者可以从比较中判断罗马天主教会是什么样的教会。介于这样的原因,我们与天主教脱离,他们便指责我们犯分裂罪。

  但是,我们尚未讨论这制度的顶点,即罗马教廷的首要性。他们借此教义企图证明天主教会唯独属于他们。 我们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讨论过这主题,是因这立场既不是出于基督的吩咐,也不是起源于古代教会的实践。正如我们以上的教导:这些昔日的职分源于古代,由于腐败而彻底退化为一种完全不同的形式。

  然而,他们企图说服全世界,教会合一的首要乃至唯一的根基是众信徒拥护并顺服罗马教区。我认为他们企图从我们的手中夺去教会,并宣称教会属于他们自己。特别基于这一点,他们坚持教会的合一完全在乎罗马教区,没有这根基,教会将会被击垮和分裂。因此,他们的理由是:教会是残缺不全的,除非教会视罗马教廷为首。因此,当他们讨论自己的教阶制度时,总是从这一原则出发:罗马教皇(是基督的代理主教,而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代替基督管理整个教会,且除非罗马教区作为首要教区,否则教会无法有序建立。出于这个原因,我们还必须检查这立场的性质,好避免忽略任何关乎教会正确管理职能的事。

2.旧约大祭司的职分不支持教皇的职分

  那么,我们在此重申这问题是什么:是否有必要对真正的教阶形式(就如他们所说)或者教会的命令,一个部分被视为整个教会身体之首,在地位和权力上高于其他所有的部分?但是,如果我们把教会置于太不公正的律法之下,我们就背离了神的话,把这必要性置于圣言之上。因此,如果我们的仇敌向证明他们的主张,他们就必须首先表明这是基督亲自设立的制度

  在这一点上,他们指的是旧约大祭司的职分,也指神在耶路撒冷设立的至高的制度。但是,我们的答复很简单,且他们若不满意一个角度,我们能从许多不同的角度来回答他们。首先,没有理由将一个国家有用的制度扩展到全世界。事实上,一个国家的宪法与世上其他国家的宪法截然不同。因为当时犹太人的四周围都是拜偶像的人,所以神将敬拜祂之处设立在全世界上最中央的地方,免得犹太人受许多不同宗教的干扰。神在那里指派一位大祭司,并吩咐众百姓仰望他,为要更有效地保守他们之间的合一。但如今既然基督教已扩展到全世界,有谁不明白,将东方和西方教会的统治交在一个人手中,是一件很荒谬的事呢?

  就如一个人主张全世界都当受一个人统治,因为各地区只有一位统治者。然而,我们不应当效法这榜样有另外一个原因。没有人不晓得大祭司是基督的代表,那么既然祭司的职任已经更改,权威也要更改(来7:12)。然而,这权威移转到谁的身上呢?显然不是教皇(就如他无耻地夸口的那样),尽管他以这称号称呼自己,而是移转到基督身上。基督独自地担任这职分,既没有交付给牧师,也没有继任者,终究不把这职分给任何人。因祭司职分不但包括教导,也包括平息神的愤怒。基督借自己的死和他如今在父神面前的代求,成就了这事工。

3.基督对彼得所说的话,并没有设立教会的主权

  因此,他们毫无理由用这个例子当作永久的法规来约束我们,因它只是暂时的。

  他们在新约中找不到任何内容证明他们的看法,除了神对一个人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太16:18)以及:「西门,你爱我吗?你喂养我的羊。」(约21:15)然而,为了证明他们的理论,他们必须先将众教会之上的权柄,交付给被吩咐喂养基督之羊的人,并证明捆绑以及释放的权柄就是统治全世界。

  但因为彼得从主那里受这吩咐,所以他劝诫其他的长老喂养主的教会(彼前5:2)。我们必须以此推论基督借这话所交付彼得的职分,他同时也交付众长老;或说彼得将主所交给他的权柄同等地分享给众长老。但为了避免毫无意义的争辩,基督在另一处经文中亲口解释何为捆绑和释放,即留下和赦免人的罪(约20:23)。不但整本圣经反复教导捆绑和释放的方式,而且保罗的解释更为清楚。他说:传神福音的仆人被吩咐叫人与神和好,并同时被吩咐要责罚一切不顺服的人(林后5:18,10:6)。

4.关于钥匙败坏的宣称

  我会稍后稍做解释他们多么可耻地扭曲了那些惯于捆绑和释放的经文(我在上面已稍微讨论过这问题)。现在我们只考虑他们从基督给彼得那众所周知的答复中所得到的启示。他应许给彼得天国的钥匙。他说彼得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太16:19)。只要我们同意「钥匙」在此的意义以及捆绑的方式,所有争执就会立即停止了。教皇必定忽略基督所吩咐使徒的职分,因这职分满是劳碌和麻烦,会夺去他的乐趣,也不带给他任何的益处。

  既然福音的教义为我们打开天堂之门,那么「钥匙」就是极为恰当的隐喻。现在,人被捆绑和释放唯一方式是信心叫一些人与神和好,然而自己的不信则使其他人的心更刚硬。若教皇只接受这权柄,我深信没有人会羡慕他或想要与他争吵。

  然而,既因这种辛苦和微利的统绪不受教皇欢迎,就由此产生了对基督应许彼得的争议。我从这应许本身推论,使徒职分的尊严意味着什么,不能和这职分所带来的重担分开。因我们若接受我在上面的定义,并且拒绝这定义是无耻的行为,那么基督在此所交付彼得的应许,同时也交给其他使徒。不然这不但给其他使徒造成伤害,也损害神教义的威严。

  他们大声地反对!然而我请问,击打这磐石有何益处呢?因他们在圣经上只能证明,传讲独一无二的福音的责任已经交付众使徒,所以使徒也被赋予了捆绑和释放的共同权柄。他们说,当基督应许给彼得天国的钥匙时,同时也指派彼得做全教会的君王。但他当时赐给一位使徒的应许,他在别处也同时赐给其他使徒,可以说,交在他们的手中(太18:18;约20:23)。既然基督所应许一位使徒的权柄,也同样应许其他使徒,那么彼得的地位在哪方面高过他的同工呢?他们说彼得有更高的地位,因他虽然在一个时候与其他的使徒一同领受这权柄,基督却在另一个时候将这权柄单独交付他。然而,我与居普良和奥古斯丁一起回答说,基督这样做并不是要偏待一位使徒,而是为了整个教会的合而为一。以下是居普良的解释:「主在一位使徒身上将钥匙交付众使徒,为要表示众使徒彼此的合而为一,其他的使徒在尊荣和权柄上与彼得是同等的,但起始为合一,是为了章显基督教会的合一。」奥古斯丁说:「若教会的奥秘不在在彼得身上,主就不会对他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因主若单独对彼得说这一句话,那么教会现在没有钥匙。然而,既然教会拥有钥匙,那么当彼得领受钥匙的时候,便是整个教会的象征。」他还有另外一段话:「在主问众使徒之后,只有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且主对他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仿佛他一个人领受捆绑和释放的权柄。既然他一个人替众使徒回答基督的问题,且照样替众使徒领受了天国的钥匙,这就体现教会的合而为一。因此,一个人代替众人,因为合而为一属于众人。」

5.基督赏赐彼得尊荣,并非权柄

  然而他们说,没有另一处经文将「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太16:18)这话运用在其他使徒身上。好像基督在那里只谈论彼得,而不是保罗和彼得自己说所有的基督徒。因为保罗说:「有耶稣基督自己为房角石,各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弗2:20—21 p.,参阅Vg.)彼得劝我们做活石要建造在神所拣选的那宝石上(彼前2:5—6),且我们借着与神的联络也彼此合而为一(参阅弗4:16;西2:19)。他们说彼得高过其他的使徒,因主将这名称特意赐给他。我当然愿意将这尊荣交给彼得,即他是开始建造主教会的其中之一;或他是主最忠心的使徒的头一位(他们若更喜欢这说法),但我绝不允许他们以此推论彼得在地位上高过其他使徒。因这是怎样的推论呢?他在热忱、教义以及勇气上高过他们,因此,彼得的权柄高过他们。就像我们能更理智地推论安得烈在地位上高过彼得,因他在时间上先于彼得,并带他到基督面前来(约1:40、42)!然而这是不用谈的。那么就容他们说彼得的地位比他们高,但地位仍然与权柄截然不同。我们看到圣经里,使徒们总是屈尊于彼得,他应该在会众前发言,也让他在交谈、劝勉和教训上高过他们(徒2:14及以下,4:8及以下,15:7及以下),然而我们没有读到任何有关权柄的事。

6.唯一的根基

  虽然我们还没有开始争执彼得的地位,我目前只要强调这一点,当他们想建立彼得在教会主权之上的独有权威时,他们的辩论非常没有说服力。因他们从一开始为了欺哄人所采用的陈词滥调不值一提,更不值一驳:说教会建立在彼得的基础上,因为圣经记载:「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等等。然而,他们说有些教父如此解释的。但既然整本圣经都反对这解释,他们为何用教父的权威来抵挡神呢?事实上,我们为何在这些话的含义上争辩呢?仿佛这再清楚不过的经文是晦涩难懂或模棱两可的话!彼得以他自己和他弟兄的名宣告基督是神的儿子(太16:16),基督在这磐石上建造他的教会。保罗告诉我们:除这根基之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林前3:11)。我在此也没有弃绝教父们的权威,仿佛我若引用他们的话来证明我的立场,就会被他们的见证所否定。然而,正如我上面所说的,我不希望在这清楚的经文上争辩,并毫无意义地烦扰我的读者们,特别是因我们的支持者很久以前就详细地解释过这经文。

7.圣经对彼得在使徒当中之地位的教导如何

  无论如何,没有人比圣经本身更能解决好这问题。我们若找出一切教导彼得在使徒当中的职分和权柄的经文来,他怎样行事为人,以及他如何被接纳就够了。当你研究过所有这些经文,你会发现他是十二位使徒的其中一位,与其他的使徒同等,且是他们的同伴,而不是他们的主人。他确实将任何要做的事提请开会商议,并且建议该怎么做;但他同时也听其他使徒的意见,不仅让他们表达自己的观点,还把决定权留给他们。一旦他们有了法令,他就跟随并服从(徒15:5—12)。当他写信给牧师的时候,他并不以上司的身份命令他们,而是将他们视为自己的同工而温柔地劝诫他们,就像通常在同辈之人中所做的那样(彼前5:1及以下)。当他被指控与外邦人一同吃饭时,即使指控不当,他仍然回答并为自己辩护(徒11:3—18)。当其他使徒打发他随约翰去撒玛利亚时,他并不拒绝(徒8:14)。使徒之所以差派他去,表示他们根本不将他视为更高的,而且彼得既然顺服他们,接受他们所交付他的使命,就承认他是与他们同工的,并没有凌驾于他们之上的权柄。

  然而,即使圣经没有记载以上的经文,仅有《加拉太书》,就足以消除我们一切的疑惑。在这书信中,保罗几乎用了两章经文争辩,他在使徒的职分上与彼得同等。因此,保罗回忆说,他来找彼得,并不是要宣告他在彼得的权下,而是要在众信徒面前宣告他们在教义上合而为一;彼得也没有要求这样的事情,而是彼此行相交之礼,好让他们能在主的葡萄园里面一起同工。就如主施恩给彼得是为了他在犹太人当中的服侍,照样主也施恩给保罗,为了他在外邦人中的服侍(加1:18,2:8)。最后,保罗回忆说,当彼得行事为人与福音的真理不合时,他纠正了彼得,且彼得顺服了他的责备(加2:11—14)。所有这些事都表明, 保罗和彼得之间是平等的,或者至少彼得在众使徒身上的权柄不高于他们在彼得身上的权柄。现在,正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保罗明确指出:没有人可以把彼得或约翰看作比他的地位更高,因为他们是他的同工,并不是他的主人。

在教会里,唯有基督才是君王(8-10)

8.没有人能在教会里做头

  然而,即使我们承认他们关于彼得的一切教导,即他真的是使徒的君王,并在地位上都高过他们,但他们毫无根据地把这具体的例子当作一种普遍性的原则,并将从前一次所发生的事作为恒久的制度,这两者截然不同!一个人在使徒中做领袖,因他们人数少。若一个人在十二个人之上,难道我们推论他就当在十万人之上吗?在十二个人中,一个人做头不足为怪!这是自然的,人的天性使然,在任何的团体里面,即使所有人权力均等,也有一人做主席。若无执政官,元老院不得成会;若无司法官,法院无法开庭;没有主席,也就没有委员会; 没有主席就没有协会。所以我们承认使徒服从于彼得就不足为怪。

  但在少数人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不应直接适用于全世界,因为没有人能统治全世界。相反,在整个大自然中,以及大自然的各部分,都应有至高的元首。且他们在神面前以鸟和蜜蜂为例,证明这些动物都选一个而不是好几个做它们的头。的确,我接受他们所举的例子,但难道全世界的蜜蜂都聚在一起选出一个统治者吗?每一个统治者都满足于自己的蜂巢。每一群鸟都有自己的统治者。除了证明每个教会应该有自己的牧师,他们还能从这个事实中证明什么呢?他们之后举政治上的例子,他们引用荷马的话:「许多人做头是不好的。」世俗作者称赞君主政治也是如此。答案很容易:荷马的尤里西斯(Ulysses)和其他的伟人之所以称赞君王政治,意思并不是说他们认为一个人当统治全世界;他们的意思反而是一个国家不能有两位君王,且荷马说权柄不喜悦同伴。

9.基督的统治是不可转移的

  假设根据天主教(罗马人)的意愿,全世界都伏在一个君主国的权势之下对大家都有益——虽然这是极其荒谬的事——然而假设这是事实。即便如此,我仍然不会以此推论教会的治理也当如此。因为基督是教会独一无二的元首,而且我们在基督所制定的治理模式下彼此和睦。当他们企图设立一个人于普世教会之上,借口教会不能没有头,他们就大大地得罪基督。因基督是元首,且「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弗4:15—16)。你看到保罗将众信徒都包括在基督的身体之内,但唯独把尊荣和元首之位留给基督吗?你看到保罗如何给各肢体分配一定且有限的功能,好让成圣的事工以及统治的主权唯独交在基督的手中吗?

  当他们被质疑,我知道他们惯用的狡辩是,基督的确当被称作唯一的元首,因为唯有基督以自己的权柄和自己的名做王。他们说,这并不妨碍基督在地上委任一个行政官长作为他的副手。然而除非他们先证明这是基督亲自吩咐的,否则这样的狡辩对他们无用。因为使徒保罗教导说,整个的供应来自各肢体,力量源自那位天上的元首(弗4:16)。或者,他们希望我说得更清楚:既然圣经证明基督是元首,并宣告这尊荣唯独属于他,我们就不应当将这地位移转到别人身上,除非基督亲自指派一个人做他的代理人。然而,圣经没有这个教导,实际上,许多经文都大大地反驳它(弗1:22,4:15,5:23;西1:18,2:10)。

10.教会的合一来自基督,并非来自地上的君王

  保罗几次为我们描绘了教会鲜活的形象,但没提及有一位地上的头。相反,根据保罗的描述,可以推论教会有另一个元首,与基督所设立的治理相违背。基督升天时,将他与我们看得见的同在夺去了(徒1:9),但他升天为了充满万有(弗4:10)。因此,基督仍旧与教会同在,并将与教会同在到永远。当保罗喜悦教导基督彰显自己的方式时,基督把我们召回他使用的事工。保罗说,照着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主与我们众人同在(弗4:7)。因这缘故,「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弗4:11 p.)。保罗为何不说基督已经设立了一位在众人之上做他的副手呢?因这是最恰当的时间,且他若是这个意思,就不应当在此省略。保罗说,基督与我们同在。怎么说呢?借着他所设立的管理教会之人的事工。为何不借着他所赏赐自己职分的事工的头呢?保罗提到合而为一,但这合一在神里和在基督的信仰里。基督交给人的不过是一般的服侍,和各人特别的恩赐。

  为什么保罗在提到「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弗4:4—5 p.),而不立即加上「一位至高的教皇,为了保守教会的和睦」呢? 因为若是真的,没有比这更合适的说法了。我们各人都当认真思考这经文。无疑,保罗刻意在这里指教会圣洁和属灵的治理,即他的继承者所谓的「教阶制度」。他不但没有教导牧师当中的君主制度,反而指出没有这样的制度。毫无疑问保罗想表达信徒怎样与基督元首联合的方式。他在此不但没有提到教会的元首,反而根据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典,每一个肢体都有自己独特的恩赐(弗4:7)。我们的仇敌狡猾地将天上和地上的教阶制度相比附,这毫无根据!因就前者而言,我们不应该自以为聪明,而建立后者,我们应当完全依靠主在他自己用话语给我们描绘的模式。

承认彼得在罗马做监督,并不证明罗马教区永久的首要性(11-13)

11.若彼得自己是元首,罗马也无权宣称它具有首要性

  现在,假设我应该承认他们的另一个观点,尽管他们永远不会赢得任何有理智的人的认可:即彼得做教会的头一位元首,好设立不断的统绪。然而,他们如何证明彼得的教座设立在罗马?以此类推, 任何可以在一个城市做监督的人,就可以统治全世界吗?他们凭什么将这权柄局限于圣经根本没有提到的地方呢?他们说彼得住在罗马且死在那里。基督自己做了什么呢?当基督住在耶路撒冷时,不是担任他监督的职分,并借着死完成祭司的职分吗?众牧者的君王、至高的监督、教会的元首——基督没有将这样的尊荣交给一个地方,难道地位远不如基督的彼得能这么做吗?难道这不是极其幼稚的妄言吗?他们说基督将元首的地位交给彼得,彼得也住在罗马;因此,基督将大主教的教区设立在罗马。

  然而,根据这样的理论,古时的以色列人应该把大主教的教区设立在旷野里,因至高的教师和最伟大的先知摩西在那儿服侍神直至离世(申34:5)。

12.据说首要地区从安提阿搬到罗马*

  尽管如此,让我们看看他们的推理有多可笑。 他们说彼得是众使徒的元首,所以,他所在的教会应该享有特权。但他的第一个教区在哪里呢?他们说在安提阿。因此, 安提阿教会理所当然地宣称自己的最高地位。他们承认安提阿曾经是最高地位,但断言彼得从那里搬到罗马,尊荣也随他迁移到了罗马。 因他们仍保有教皇马尔塞鲁斯(Pope Marcellus)写给安提阿教会长老的一封信。他这样写道:「彼得的教区从前在你们那里,但他之后在主的吩咐之下将之移转到这里来。因此安提阿教会,虽然曾经是最高的地位,之后就服从于罗马教区了。」 然而请问有什么圣言告诉这位好人,这决定来自主的吩咐呢?若这事情是由教会的法规做决定,他们必须回答这特权是私人的、客观的或混杂的。因为它必须是其中三个之一。他们若说是私人的,那么它就不能属于地方;若是客观的,只要它从前一次设立在某一个地方,这特权不可能因任何人的死亡,或因他的离开移转到别的地方去。他们就不得不说是混杂的。但在这情况之下,除非人和地方同时移转到新的地方,否定绝不可能。容他们随意做选择,我立刻就能证明罗马绝对无权声称自己是首要教区。

13.对其他教区地位的决定

  假设(根据他们的幻想)首要教区从安提阿移转到罗马。那么,为何安提阿没有保持第二个位置呢?因为如果罗马做首要教区的根据,是彼得住在那里到死为止,那么第二个位置不就是要交给彼得头一个教区的那都市吗?如此,亚历山大怎么会胜过安提阿呢?仅仅一位普通门徒的教会能胜过彼得从前的教区,这合乎逻辑吗?若各教会的尊荣是她创始人的地位所决定的,那么其他教会的地位是这样决定的吗?保罗列举了三位门徒似乎是教会的柱石:雅各、矶法、约翰(加2:9),那么若因彼得的尊荣而使罗马做首要教区,难道以弗所和耶路撒冷的教会不应得第二和第三名吗?因为她们是约翰和雅各的教会。但是耶路撒冷是主要教区的最后一名,以弗所甚至没有得名,且其他使徒的教区以及一些保罗自己所开拓的教会也都被忽略。马可的教区(虽然他不过是一般的门徒)居然是第二名。他们要么承认排序时荒谬的,要么承认每一间教会带着开拓之人的尊荣并不是永久的原则。

彼得曾经去过罗马毫无根据,然而保罗毫无疑问去过那里(14-15)

14.彼得住过罗马的根据

  其实,我看不出他们对彼得曾经主持罗马教会的说法有何可信度。事实上,优西比乌说彼得曾经在那里统治教会二十五年的说法是很容易反驳的。因为《加拉太书》中的第一和第二章经文明确地教导:从基督离世之后,彼得住在耶路撒冷大约二十年(加1:18,2:1及以下),然后从那里去安提阿(加2:11),不确定他待在那里多长时间。格里高利七年,优西比乌有二十五年。然而从基督的死到尼禄(Nero)统治结束(他们记载彼得在尼禄做王时被杀)这段的时期总共只有三十七年。因主是在提比略(Tiberius)做王的第十八年受死的。根据保罗的见证,彼得住在耶路撒冷二十年。我们若把这二十年从三十七年中减掉,我们顶多只剩下十七年。如此必须有两个监督的职分在这十七年之内。若彼得停留在安提阿许多年,他只能在罗马做监督很短的时间。然而我还有更充分的证据,保罗是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写《罗马书》的(罗15:25)。他在耶路撒冷被逮捕,被送到罗马去。因此,《罗马书》可能是他来罗马四年之前写的。然而,他在《罗马书》中没有提到彼得,但若彼得刚好正统治那教会,这根本不会被忽略!最后,当保罗提到一长串敬虔者的名单,并对他们致以问候时(罗16:3—16),他并没有提到彼得。对理智的人而言,在此无须冗长而详细的证明,因为这件事本身和《罗马书》的全部论点都很有说服力地告诉我们:若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不可能忽略他。

15.证据既少又不可靠

  保罗之后被带到罗马去坐牢(徒28:16)。路加记载罗马的弟兄当时迎接保罗(徒28:15),但他没有提到彼得。保罗在罗马写信给许多不同的地方教会。另外,保罗在一些书信中以某些信徒的名问候人,但他一个字也没有提到彼得。若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怎么可能在信中不提到他呢?此外,在《腓立比书》中,保罗说在那里没有像提摩太那么忠心服侍神的人,也同时埋怨别人都求自己的事(腓2:20—21)。且保罗对提摩太更为厉害地斥责那里的弟兄,他初次申诉时,没有人和他站在一起,都离弃他(提后4:16,参阅KJV)。那么,当时彼得在哪里呢?因他们若说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指控他是弃绝福音的人,这是何等令人羞耻啊!确实,保罗指的是信徒,因他接着说:「但愿这罪不归于他们。」(提后4:6)因此,彼得什么时候在罗马做主教,且他在那里待了多久?或许有人会说史家的观点是一致的:彼得在那里至少统治了教会到死为止。我的回答是,这些史家并未在谁接续他做主教一事上达成一致。有人说是利奴(Linus),又有人说是克莱门(Clement)。他们也讲述了许多彼得与与行邪术的西门之间发生争执的荒唐故事。且奥古斯丁在谈到迷信时承认,罗马的信徒拒绝在彼得胜过行邪术的西门那日禁食的习俗是出于迷信。

  最后,那时代的史家记录涉及各种不同的观点,所以我们不应当毫无质疑地相信我们读到的所有内容。然而,根据许多当时史家共同的记录,我不反对彼得是在罗马受死的,但我仍无法相信他在罗马担任过监督的职分,特别是做了很长一段时间。这事我也不想过多讨论,因为保罗记载彼得是犹太人的使徒,但他自己才是做我们外邦人的使徒(加2:7—8)。因此,他们之间约定的相交之礼(加2:9)可能确实在我们之间有有效,而圣灵的按立在我们中牢牢地确立,我们应当看重保罗的使徒职分过于彼得的使徒职分。 确实,圣灵亲自分派他们不同的责任。彼得负责犹太人,保罗则负责我们。如此,就让天主教徒在别处寻找这立场的根据吧,因为这立场毫无圣经根据!

罗马教会受圣经的尊荣,却不是教会的头(16-17)

16.罗马教会在新约教会初期的重要性

  我们现在思考一下古时的教会,明确地证明我们的仇敌轻率、虚妄地夸耀拥有古时教会的支持,比夸耀圣经的依据更甚。所以,当他们自夸地说:只有世上所有人都服从一个至高无上的元首,教会的合一才得以维持;且主将这地位交给彼得和罗马教区,直到世界末日,他们便是在宣告:教会从一开始就有这样的行政。但既因他们恶意篡改了许多见证,我先要说:我并不否认古时神学家们都非常地尊重罗马教会,提到她时都带着尊敬的心,这是根据三个原因:

(1)罗马教会是彼得所开拓并设立的,该观点为其赢得青睐和权威有极大的帮助, 因此西方人以尊敬的心称她为「使徒教区」。

(2)既然罗马是罗马帝国的首都,那里的信徒大概在教义、智慧、技术以及经验上比其它任何地方更优秀。众教会的信徒都认可这事实,免得藐视那教会的名声或他们信徒卓越的恩赐。

(3)除此之外,第三个原因是:当东方、希腊以及非洲的教会因意见分歧引起轩然大波时,罗马教会更为平静和稳固。如此,当敬虔的监督从自己的教区被开除时,他们经常将罗马当作自己的避难所。因既然西方人没有亚洲人和非洲人那么机智,他们也就没有那么喜欢变化。罗马教会在那个令人怀疑的时期比在其他时候更少陷入麻烦,并且比其他所有教会都更坚信曾经奉行的教义,这一事实增加了它的权威性,因为我们将更好地直接解释。根据这三个原因,罗马教会受到整个教会以及古时神学家们很大的尊敬。

17.根据古代教会的教导,教会的合一根本不依靠一位监督做整个教会的头

  然而,当我们的仇敌企图因此将罗马称为首要教区,并将她视为拥有在众教会之上的权威时,这是很大的错误。为了更清楚地证明这一点,我首先要简要引用古时神学家们对他们强烈呼吁的合一是什么观点。耶柔米写信给尼波提安,在指出许多教会合一的例子之后,最后谈及教会的教阶制度。他说,每一个教会都有自己的大主教、长老以及执事,且每一个教会的秩序都取决于他的治理者。耶柔米是罗马教会的长老,他称赞教会的合一赖于它的秩序。那么,他为何不提有一位大主教是众教会合一的纽带呢?因他这样说最有利于说明这一点。我们也不能说他因自己的健忘忽略了强调这一点,因为若事实果真如此,他必定会十分乐意这么说。因此,他无疑相信居普良最美地描述了教会合一的真正基础是:「主教区只有一个,每位主教都是其中的一分子;教会只有一个,借着繁衍遍及世界各地。就如太阳有许多道光线,却只是一个光;就如树有许多的树枝,却只有一根向下扎根的树干;就如一个泉源分出许多的支流,不管支流如何广布,但源头却是一个……同样,教会也是如此,她因蒙主的光照,光辉遍及全地,然而光源仍是一个。教会枝满遍地,水流四方,却只有一棵树,只有一个源头。」同样地,「基督的新娘不可能犯奸淫,她只认识一个家庭;以清洁的心保守婚姻之床的圣洁。」可见他教导唯有基督才担任至高监督的职分,且全教会都伏在他的权柄之下。他同样教导说,一切在这至高监督之下担任监督职分的人,都是整个教会的一部分。既然这不能打破的监督职分唯在基督手中,并且各监督各得其所,那么罗马首要教区的地位在哪儿呢?我在上面引用这些话的目的时告诉读者,天主教徒普遍认为,并毋庸置疑的那个原则,即教阶制度的合一都来自一位地上的元首,古代教父们对此全然不知。

第五章 教皇专制完全推翻了古代教会的治理

在群众的参与之外,指派毫无资格的人(1-3)

1.教会可怕地不再坚持担任主教者的资格

  现在,我们将注意力转移到罗马教区和下属教区今天坚持的教会管理秩序,以及他们常常提到的等级制度的全貌,将它和我们开始描述的第一个教会和古代教会相比。从这样的比较可以看出这些人有的教会的本质,他们仅仅用教会的称号来压制甚至摧毁我们。

  我们最好先讨论呼召,好使我们知道蒙召的是谁,他是什么样的人,又是怎样蒙召的。之后,我们要讨论他们如何忠心地履行自己的职分。

  首先我们讨论监督的职分。 把他们放在第一个讨论好像是个殊荣。其实,事实上只要我稍微提及他们的景况,他们就要大大地蒙羞!但我仍会提醒自己我正在进行的写作纯粹是为了简单的教导,而不允许我的言语越过此范围。

  但是,让他们中任何没有完全失去廉耻之心的人回答我:现今通常选举的是什么样的监督?

  做监督之前必须经过学习考试的做法的确已经太老套。但是,即使仍保留学习的方式,他们所选出的人也会是在法庭上辩护的律师,而不是在教会中讲道的牧师。毋庸置疑,一百年来,几乎不到百分之一被选出来的人有任何属灵的知识。我之所以没有提及前几个世纪,并不是因为那时的光景比较好,而是因为我们的问题仅涉及现今的教会。如果对他们的道德进行评估,我们会发现很少或几乎没有一个人不违背古时的法规。这些监督若非酒鬼,就是淫乱者;即便不犯这样的罪,也是赌徒或猎人,或是在生活的某方面放荡无度。其实根据古时的法规,不需要犯如此严重的罪,就失去做监督的资格。然而迄今为止最最荒谬的事情是:在教皇的支持下,几乎不到十岁的男孩被指定做监督。 他们已经到了无耻和愚蠢的程度,以至于对这样极端可怕的过犯他们也非同寻常地无所畏惧。 如此违背常理的选择,就告诉我们这是怎样的选择!

2.群众参与选举监督的权利完全被剥夺

  如此一来,群众选举监督的权利已完全被剥夺。投票、认可、订阅和所有类似的权利都已经丧失了,一切权利都已经移转到主教手中。他们授予所喜悦的人为主教;将他介绍给会众仰慕,而不是被会众考察。

  就连利奥一世也大声疾呼这完全不合理的,并宣布这是专制行为。居普良也见证唯有群众参与的选择才是合乎神旨意的,反之,则是违背神的话语。许多教会会议的法规都严格禁止群众参与监督的选举,否则,如果这么做,选举是无效的。若果真如此,那如今所有在天主教里监督的选举,就都没有任何教会权力或神的认可。

  但是,即使这是他们唯一的罪,谁能为他们破坏了教会权力这一事实开脱呢 ?他们的说辞是:因当今的腐败要求这么做,会众和政府官员之间的仇恨,结党之风盛行,而无法正确地选举和判断,所以只要几个人做决定就够了。显然这是在可悲的情况下对邪恶的一种极端的补救措施,然而当所开的药剂远比疾病本身更致命时,为何这新的疾病没有同时得到治疗呢?他们却说教会的法规已经规定了选举过程中应该遵守的流程。然而我们是否怀疑,前人选监督时是否理解他们受最神圣的律法约束,因这律法出自上帝的圣言?事实上,仅仅是神用来描述监督的真实形象的话语,就应当足以胜过成千上万条法规。然而他们被自己不洁的私欲败坏了,就不理会神的律法和公正。至今,即便天主教写出了最好的法规,这些法规也被掩埋在许多文档之下。有时,居然容忍和赞成提拔酒鬼、淫乱者或最常见的赌徒任职(仿佛这原本设计就如此)!我一点都不夸张:监督的职分是淫乱和放荡的奖赏。仿佛只要有猎人和猎鹰者做监督,就相当令人称赞了!以任何方式容忍这样的亵渎行为,是非常可耻的事情。我是说,会众原本有极完备的法规,即圣经吩咐监督必须是无可指责、善于教导、不争竞等等(提前3:1—7;参阅多1:7—9)。那么为何选立监督的权利从会众手中移转到这些人手中呢?显然是因当代纷乱的光景导致神的话语没有被遵守。然而,为何如今权利没有从这些人手中移转回会众手中呢?因他们不但违背所有教会的法规,甚至不知羞耻、放荡、自私,以及贪心地将属世和属灵之事混为一谈。

3.忽略导致君王的干涉

  但当他们说这是设计的一种补救措施时,他们在撒谎。我们读到,古代的城市常常因为选择监督而产生混乱,但却无人竟敢想要剥夺群众的选举权。因他们有其他避免这些错误的办法,或者,一旦错误发生,就可以被纠正。现在要披露真实的情形。

  当群众开始忽略他们选举监督的权利,并将这权利交给长老时,后者就滥用机会为自己篡改为专制,并借着制定新的法规使这专制合法。此后,按立已成为笑话,因他们给监督候选人的考试空洞而肤浅,甚至连外表的诱惑力都没有了。

  因此,在某些国家,君王向罗马教皇要求提名监督的权利,这没有对教会造成新的损失,因为选举权仅仅从法规中除去,而罗马教皇并无合法权利掌控,或者其实就是偷来的权利。有一个非常犯规的例子:监督由朝廷指派来占据教会,原本敬虔的君王应该避免这种腐败,因为强迫群众接受自己所不愿意甚至没有经过选举的监督是邪恶、毁坏教会的行为!但这种长期存在于教会中的混乱做法给了君王很好的机会私自挑选监督。因他们宁愿自己挑选监督,也不愿将这权利交给和他们一样毫无资格且滥用这权利的主教。

滥用圣俸(4-7)

4.滥用指派长老(「司铎」)和执事的权利

  这是一个崇高的呼召,因此,监督们甚至自诩为使徒的继承者。他们也说挑选长老的权利唯独属于他们。

  他们邪恶地败坏教会——这古老的组织,他们所按立的并非是带领和喂养会众的长老,而只是举行仪式的牧师。同样地,当他们按立执事时,也不是为了要他们尽真执事的职分,而只是要他们负责一些关于圣餐或圣礼的仪式。

  然而,卡尔西顿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所颁布的法规决定:一切不交付人牧养职责的按立都是无效的,即在一个地方按立某人,这人就要在此地履行他的职责。这法规在两方面极其宝贵。首先,教会不必承担不必要的费用在闲懒人身上,此钱财可以用来帮助穷人。其次,被按立者不可自视尊贵,而是要在被按立后,开始严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然而,罗马的领袖们(他们以为宗教只在乎自己的肚腹)则依据是否获得他们想要的支持而有足够的收入来定头衔,不管此人财富是由于祖先的遗产或来自他的神职。因此,当他们按立执事或长老时,不关心他们应该在哪里服侍。被按立之人的钱财足够支持自己,他们才为他按立。然而有谁能接受这一点呢?即教会会议的法规对长老职分的要求,是必须有足够支持自己的年收入?最近的法规检查了不加选择的按立,谴责监督支持那些已经按立了却没有合适头衔的神职人员。为了规避这一规定,已经设计了一种新的诡计:被按立的人起誓,无论给的职位名称是什么,他必须接受这职分。如此一来,他便被剥夺了寻求支持的权利。我并不提及这里发生的数以千计的谎言,譬如有的监督谎称自己的圣俸一年还不值五匹驴子的价值;又有人私下借贷圣俸,并保证很快偿还,却常常根本不偿还。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勾当。

5.使按立成为笑谈

  即使没有犯以上这些严重的罪,但他们通常指派长老而不给他服侍的教区,难道这不荒谬吗?因他们只按立了献祭者,然而按立长老是要管理教会;按立执事则是要收集施舍。他们大张旗鼓地掩饰自己的行为,纯粹靠作秀吸引单纯之人的崇拜。然而这些面具之下没有任何实在或真实之物,又有什么价值呢?因他们举行一些来自犹太教或自己所捏造的无用仪式。

  但关于会众的参与以及其他不可少的条件,他们根本避而不谈(到了他们手中所存留的只剩「影子」)。我把那些毫无意义地效法古时风俗的可笑姿势、表情叫做「影子」。监督的代理人负责在按立前口试候选人,然而他所口试的是什么呢?即候选人是否能念拉丁文弥撒,是否知道拉丁文单词的形态,是否能使动词变形态,是否知道单词的含义?他们甚至不必知道单节经文的含义。但即使候选人无法回答这些肤浅的问题,他们也不会因此拒绝按立他,只要他有足够的钱财或能使监督在某方面获益。同样混乱的是,他们被带在圣坛前按立,有人以候选人完全听不懂的语言问三次他们是否配得这尊荣。有人回答(这人从来不认识候选人,但在形式上一样不能缺,也在戏扮演自己的角色)说,「他们配得」难道这些所谓圣洁监督的亵渎仪式不就是在嘲笑神和众信徒吗?但因他们有这积习很长时间了,所以他们就以为理所应当属于他们。只要有人胆敢开口指责这些明显和丑陋的不端行为,就被判处死刑,就如古时人指责刻瑞斯(Ceres)所举行的仪式而被判死刑一样。若他们真的相信神存在,他们会这样做吗?

6.圣俸的性质

  现在,他们对于圣俸的分配做得更好吗?这原本是按立时所决定的,但如今从中分开了。然而,在某些教区,做事情的方式各不相同。并非监督才能授予教职,甚至在那些被称为「审核者(collators)」也不总是有完全的管辖权;但其他人在监督保留「审核者(collators)」的名誉时有发言权。有某些教区长老是由神学院提名,也有一些教区长老可以随意辞职——简单的辞职或因为交换而辞职--然而无论是哪一种指派方式都离不开互相恭维。但是所有人都这样行事,没有人能为任何事指责对方。 我不讳言如今天主教中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圣奉都是经由买卖的。我并不是说所有长老的职分都是直接买来的,但那怕给我展示二十分之一不是间接授予获得职分的。有人靠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又有人因父母的影响力;还有人靠过分巴结讨好获得职分。简言之,长老领取圣俸的目的不是为了侍奉教会,而是受教会侍奉。称之为「圣俸」,因为这个名字足以表明他们把这视为君王的御赐,为要讨好或奖赏他们。我根本不想谈一个事实,这些奖赏常常赐给理发师、厨师、马夫以及其他卑贱职分的人。如今在法庭里的诉讼大多与长老不忠于职分有关。因此,你可能会说,圣俸不过是猎狗所追逐的猎物。难道能容忍听到「长老」的称谓和那样的一些人相关吗: 那些像敌方战利品一样侵占教会公物的、靠诉讼获取、买卖、贿赂、像牙牙学语的小孩从叔父和亲戚那里继承遗产,有时甚至是私生子从父亲那里继承遗产?

7.更可怕的亵渎

  即使败坏、不守法、放荡的群众也不至于如此。然而有更甚于此的,即一个连自己都无法管理自己的人竟被指派管理五六个教会!现今在君王宫廷里的年少者也负责三个修道院、两个教区以及一个大教区。甚至一个长老领取六七个人的圣俸,却没有在任何教会中侍奉除了领收入外,这些都是非常普遍的。即使我指出这是整本圣经都强烈反对的行为也无用,因为圣经早已不再对他们有丝毫重要性;即使我提出许多教会会议的法规都严厉禁止这样的混乱也无用,因他们任何时候都坚决拒绝这些法规。但我仍要疾呼这是极其可怕的大罪,大大地违背神和常理,也有悖教会的管理,即容让一个强盗身兼数个教会的牧师,或按立人做牧师,即使他愿意,也无法牧养他的养。然而(这是他们的无耻)他们以教会的名义掩饰这可憎恶的污秽,以便他们可以逃脱一切责备! 然而最可怕的是在这样大的过犯中,他们仍夸口因有那至圣的「使徒统绪」,所以教会能坚忍到底!

修道士、教士以及其他类似职分者的疏忽和懒惰(8-10)

8.修道士为「长老」

  我们以下要讨论这些人如何重视地履行牧师的职分,因为这是评判牧师的第二重要标志。

  天主教创建的神父中,有的被称为修道士,有的被称为「在俗教士」。

  初代教会根本没有修道士,且修道士的定义与教会的侍奉不相称,当修道士在教会中被承认做牧师,他们就不再做修道士了。即使在格里高利所处的极端败坏时代,他也不容这两种职分混淆。他希望被任命为修道院院长的人不再任牧师,因无人能同时做修道士和牧师,这两种职分是对立的。

  若我问:不符合教会法规所定之牧师资格的人怎能担任牧师的职分时,他们会怎么说呢?当然,他们一定会对我引用英诺森(Innocent)和卜尼法斯(Boniface)未遂的法规,修道士可以继续住在修道院,但同时接受牧师的尊荣和权柄。然而这是怎样的逻辑?每一只无知的驴子,一旦做罗马教皇,都能以一句话推翻一切古代教会的历史?之后我会再详细地讨论这一点。现在我们只要留意:在纯正的教会中,修道士担任牧师的职分被视为非常荒谬的。当耶柔米住在修道院时,他否认他在担任牧师的职分,他甚至视自己为受牧师管理的人。即使修道士能同时做牧师,那他们是担任牧师的哪一部分职任呢?有的修道士讲道,其他的修道士在自己的修道院里或念经或举行弥撒。就如基督喜悦这样的牧者,或这样的行为与牧师职分相称!既然圣经公开教导牧师的责任是管理自己的教会(徒20:28),难道将这样的责任交给他人,甚至完全更改这神定的圣洁责任的范围,不是对神无礼的亵渎吗?当修道士被按立时,他们被明令禁止做神交给交给牧师一切的职任。当修道士被按立,这首歌是向他们唱的:修道士当满足于自己的修道院,也不可任意施行圣礼或执行任何属于牧师的职分。难道他们可以否认:按立人做牧师却不履行牧师职责、徒有虚名,不是在公开嘲笑神?

9.固定和不固定领取俸禄的长老

  接下来我要讨论在俗教士,他们有的有俸禄支持,也就是说,以教牧为生;有的则靠雇人来举行弥撒或念经获取收入。所以说,他们靠收费谋生。

  他们的俸禄来自于治愈灵魂,比如监督和教区服侍,或者高贵男人唱诗的薪资,比如牧师的薪俸、牧师会会员、牧师住所、制服、专职教士等。 甚至,他们颠倒一切,不仅给在俗教士俸禄支持,也给男孩。他们这样做是「通过特权」,这是他们一般的习惯。

  至于那些为了日常生计而被雇用做长老的人,难道我们能要求他们有更好的行为吗?除了以自私和无耻的方式出卖自己获取钱财,他们还能做什么呢? 特别是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既然不敢公开向人索讨钱财,或以为这样做不会成功,他们便如饿犬奔跑狂吠,私下向人勒索钱财,侵吞财物。我无法用言语尽述长老的职分已经堕落到这地步,给教会带来多大的耻辱。所以,读者们不必指望我回应这些臭名昭著的事情。 简言之,若长老的职分[就如神在圣经中所吩咐(林前4:1;参阅约10:1及以下)以及古时法规所要求的那样]在于喂养教会以及传扬基督属灵的国度,那么那些借举行弥撒赚钱的长老,不但忽略了长老应有的职分,他们所做的一切更缺乏圣经的支持。他们没有教导的场合和管理的对象。总之,他们所做的只是借弥撒重复将基督献给神,但其实不是献给神,而是献给魔鬼(参阅林前10:20)。我们稍后将更详细地讨论这一点。

10.假冒的长老职分

  我现在要讨论的不是外表的恶行,而是根植于制度里面的邪恶。我在此要说他们认为难听的话,但因这是事实,所以我必须说,不管他们的职称为何,所有领取俸禄的人都一样败坏。因他们在教会里能有怎样的侍奉呢?他们把证道、惩戒、施行圣礼视为累赘的负担而拒绝尽本分。因为不尽这些本分,他们还剩下什么吹嘘自己是真正的长老呢?就只有虚华的歌唱以及仪式罢了。但这与长老的职分何关呢?如果他们声称这是习俗、经验或教会长期的授权,我就要让他们面对基督对长老职分的定义和资格。若他们不能认同基督的严格要求,至少也该用古时教会的权威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用古代教会的法规来衡量他们,他们的状况不会更好。长老本应该如古时教会的长老般尽长老的职分,与监督同工管理教会。他们所谓的「教士团总铎区」(deaneries of the chapter)与教会行政毫无关联, 更不用说「专职司铎」(Chaplaincies)以及其他像垃圾一样的无用头衔。我们当如何看待这些职称呢?的确,根据基督的教导以及古时教会的权威,不可认为这些职称具备长老的职分。不过他们仍然宣称自己是长老,但必须撕掉这个假面具。然后我们就会发现他们所自称的职称与使徒和古代教会描述的长老职分截然不同。这些职称不管听起来有多高贵,都是新捏造的,不是神所设立的,也没有古时教会的依据。所以他们不应该在教会的属灵行政范围内有一席之地,这行政是基督亲自吩咐教会,也是教会所接受的。更直接大胆地说,既然他们所捏造的这些职称与长老的首要要求相去甚远,我们绝不能容忍他们自取长老职分的尊荣,致使基督圣洁的教会蒙羞。

腐败和贪婪在监督、牧师和执事当中非常普遍(11-19)

11.监督和教区的牧师

  接着要讨论的是监督和教区牧师的职分,甚愿他们竭力担任他们的职分!这是圣洁、高贵的职分,只要他们尽本分。但他们拒绝管理自己所负责的教会,而将责任推给他人,却仍希望被称为牧师,这不就证明他们认为牧师该是无所事事的?就如一位从未离开都市的银行经理宣称自己是农人;或一位长期在前线作战,从未上过法庭和接触法律书籍的军人宣称自己是律师一样,谁能接受如此令人作呕的荒谬事情呢?然而更荒唐的是:这些希望外表像是或被人称为合法牧师的人,却不想真正成为这样的牧师。有多少人甚至是看起来像在管理自己的教会? 许多人一辈子吃、用教会的俸禄,却从未见过那教会。也有人一年去一次或派代表去,免得他的俸禄有任何减损。当这腐败才刚开始蔓延的时候,那些放纵自己懒惰的人以各种特权为自己为找借口。而现今几乎没有任何主教住在自己该负责的教堂。  他们视自己为农场的主人,只要差派雇农去就够了。然而我们的常识都告诉我们,从未见过羊群的人不可能是牧羊人。

12.这邪恶的开端:格里高利和伯尔纳

  早在格里高利时代就有这邪恶的种子,那时教会的主教开始忽略教导的责任,因格里高利在某处严斥这习惯。 他说:「到处都是牧师,只是收割的时候几乎找不到工人,因我们乐意接受牧师的职称,却不愿尽牧者的本分。」以及「因他们没有慈善之心,就希望成为主人,他们根本不承认自己为父亲。他们以主人的傲慢取代谦卑。」同样地,「我们领俸禄而不做工的牧师在忙什么?我们落入外在的忙碌,我们接受一个职分,却忙着这职分之外的事。我们弃绝传道,而且,正如我所见,这加重了我们的惩罚,虽然有‘监督’这尊荣的职称,却没有这职分所该有的权威。」当时格里高利尚且如此严厉斥责不够忠心或尽职的牧者,面对现在的情形,他会说什么呢?现在几乎没有任何监督,至少极少监督上台讲道,其他神职人员中不到百分之一的人一生中上过一次讲台。男人已经变得如此疯狂,认为监督向百姓讲道是过于屈尊自己。到了伯尔纳(Bernard)的时代,教会的情况更加恶化,我们看到他极其严厉地斥责当时的监督,虽然那时比现今纯洁得多。

13.宣称的光景和真实的光景

  只要任何人留心鉴察现今天主教会管理的外财形式,就会发现它不过是强盗窝,且当中的强盗在没有法律和束缚的情况下更肆无忌惮地犯罪。的确,当中所有的一切与基督所设立的教会完全不同,并和古时教会的法规和习惯相去甚远,甚至违背常理,而他们用基督的名为如此邪恶的行政辩护,没有比这更羞辱基督了。他们称自己为教会的柱石、宗教的领袖、基督的代理人、信徒的元首,因使徒的权威以统绪的方式交给他们。他们一再地以自己的愚昧为傲,好像他们在对木桩说话。然而,当他们如此夸口时,我想问他们与使徒有何共同点。因我们所说的并不是某种即使人在睡梦中也能获得的世袭尊荣,而是他们奋力逃避的传道职分。同样地,当我们控告他们的统治就是敌基督的专制时,他们坚决地声称这是常受到伟人和圣人赞扬的教阶制度。仿佛那些敬虔的教父,当他们称赞使徒所传下来的教阶制度或属灵行政时,就梦见这种无形的混乱,充满荒凉 。在他们的制度中,监督多半是粗俗的驴子,不明白甚至最基本的信仰基础,或只是断奶不久的大孩子;他们若更有学问(虽然这是少见的事),也只认为监督的职分仅是光荣和伟大的称号罢了,且教会的牧师不会考虑牧养自己的羊,就如皮鞋匠不会考虑要耕田一样,所有的一切都比巴别塔的混乱(创 11:9)更令人困惑,从教父所传的圣职已荡然无存了。

14.监督和长老的道德

  我们来看看他们的道德行为如何呢?基督所要求的「世上的光」 以及「世上的盐」(太5:14,13)在哪儿?他们是否过圣经要求基督徒的圣洁生活?世上没有任何一种人过比他们更放荡的生活(同性恋、淫乱和放纵各种私欲),他们是勒索、欺哄和背叛的专家;无人比他们更狡猾和大胆地害人,更不用说他们傲慢、贪婪和残忍的行为。我对他们一生的放荡无言以对。他们的罪大到我对他们的批评不可能过于夸张,就是他们自己也不能否认。根据古时的法规,他们若不是被革除教籍,就是被开除;他们中间几乎没有一个监督,或者一百个教区牧师中间几乎没有一个能幸免。从前的牧师对自己严厉的要求与他们现今截然不同,我似乎是在说些难以置信的事,但我所说的全是事实。难道在罗马教区的监督和长老敢以这样的行为为傲吗?他们的职分显然不是来自基督、基督的使徒、教父或古时的教会。

15.执事

  现在我们要来看他们的执事如何分配教会的财产。其实现今天主教并没有为此目的指派执事。教会所交付他们的责任只是帮助举行弥撒、诵读、歌咏福音书,以及其他琐事。他们并没有施舍、照顾穷人,也没有他们曾经执行的各项职能。我说得是机构本身。因为如果我们看看他们在做什么,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职分,只是成为长老和监督的跳板。虽然从某个角度来看,他们举行弥撒时收取奉献貌似古时教会的做法,然而古时教会的习惯是:信徒在领圣餐前彼此亲嘴和在坛前奉献,他们借亲嘴表现爱,之后以奉献实际证明他们的爱。从前,执事是穷人的管家,收取奉献是为了施舍穷人;如今穷人得不到任何奉献,犹如奉献全扔到大海里。他们以此假冒的职分戏弄教会。这样的职分与使徒时代或古时教会没有任何共同点。他们把奉献挪作它用,甚至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就如强盗在割断人的喉咙后彼此分赃,同样地,这些人在熄灭神真道的亮光后,好像撕裂了教会的喉咙,本该每一样奉献都派圣洁的用途,他们却当成赃物和战利品。人人尽己所能地抢夺教会的奉献。

16.教会奉献的分配

  我们提到的这些古时教会的传统不仅被动摇,而且被完全抹去和隐藏。大都市的监督和长老因偷窃教会的奉献变得富裕,他们成为教规的制定者,占用奉献的绝大部分为他们自己。然而,从事实可以看出,这分配从未达成协议,他们至今仍为分配争吵。无论如何分配,他们都决定教会的奉献没有一分钱分给穷人,虽然至少一半都该分给穷人。教会的法规明确规定要将四分之一的奉献分给穷人,四分之一分配给监督用作招待和其他管理开销。我略而不谈圣职人员本身应当如何对待和使用自己的俸禄。我们以上已充分讨论过,剩余的专门分配给教会、教堂和其他类似用途的钱,当穷人有急迫的需要时,应当分给穷人。他们若有丝毫敬畏神的心,试问,难道能容忍他们一切吃穿的都是抢夺而来的?不,事实上,是亵渎神而得的。若神的审判尚且不能令他们颤抖,他们至少应该想到那些他们企图说服自认为已经有极好分配的对象并非傻子。请他们回答:做执事是否等于拥有偷抢的执照?如果他们否认这一点,他们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无任何执事的职分存在了,因而,整个教会奉献的管理已经变成亵渎的抢劫。

17.教会真正和虚假的光荣

  但他们在此采用最美好的欺哄方式。这教阶制度的行政保守教会的光荣。且他们的党派里有一些人无耻到大胆、公开地自夸,古时的先知预言的基督国度的荣光,在他们的制度里才显得伟大。他们说,神保证赏赐祂教会光荣的预言绝不是徒然的:「他施和海岛的王要进贡,示巴和西巴的王要献礼物。诸王都要叩拜他」(诗72:10—11 p.,参阅Vg.和Comm.)、「锡安哪,兴起!兴起!披上你的能力,圣城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赛52:1,参阅Vg.)、「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传说耶和华的赞美。基达的羊群都必聚集到你这里」(赛60:6—7,参阅Vg.)。我若用更长的时间反驳这无耻的谎言,恐怕我将被视为愚拙之人。因此,我宁愿不再毫无意义地浪费自己的话。然而,我还要问:若任何的犹太人错误地解释这些预言,他们将会怎样回答呢?他们的确会斥责他的愚昧,因他们将关于基督属灵国度的预言运用在肉体和世俗上。因我们深信,先知们为我们描绘了神属天的光荣在世俗事物的影像。因为教会在使徒时代几乎没有他们所夸口的光荣,但我们都承认基督国度的大能在那时最兴旺。 那么,以上的经文含义如何?无论何处,一切宝贵、崇高和高贵的事物都要伏在主的权柄底下。但这里明确告诉我们关于君王的事,即他们将把自己的权杖伏在基督的权柄之下,将自己的冠冕投在基督的脚下,将自己的财产献于教会。难道他们会说出任何时期比狄奥多西(Theodosius)更真实充分地实现了这样的事实吗?他将自己紫色的长袍和冠冕都放下,像任何普通百姓一样,伏在神和教会的权柄底下庄严地忏悔。他之后与其他像他一样敬虔的君王尽心竭力地保守在教会里纯洁的教义,并训练和保护正统的教师。安波罗修做阿奎莱亚(Aquileia)教会会议的主席时所说的话充分地证明当时的牧师没有许多财产:「牧师的穷困极为光荣。」 若当时的监督认为财富是教会真正的装饰,那么他必定有许多极尊荣教会的财富。然而,既因他们深信没有比以大吃特吃、华丽的穿着、众多的佣人和光荣的宫殿为傲与牧师职分更不相称的事,他们就寻求以及培养谦卑和节制,即基督所喜悦祂的仆人拥有的贫穷。

18.教会对资金诡诈和诚实的花费

  然而为了避免徘徊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再次简洁地总结一下当前的教会对于资金的花费,甚至浪费,与神的真道对执事的吩咐以及古时教会所遵守的相去有多远。所花费在教堂装饰的钱,若没有圣洁之物本身以及使徒和其他教父的教导和榜样的限制,就算是错误的花费。然而今天在教堂里看到了什么景象呢?任何合乎诚实保守的花费方式——我说的不是古时教会的节省——都受教会的拒绝。他们唯喜悦奢侈以及合乎这腐败时代的花费方式。同时,他们根本不在乎神活生生的圣殿,甚至宁愿让千万穷人饿死,也不愿把教堂里最小的杯子卖掉以帮助穷人。为了避免我过于严厉地批判教会,我请敬虔的读者们仅思考这一点:假设叶佐柏留在图卢兹的监督(在上面提过)或阿迦修、安波罗修或类似的伟大圣徒从死里复活,他们将会说什么呢?他们的确不会容许在穷人有极大需要的时候,任凭教会的钱财被掳走,好像多余的一样。更何况(即使没有穷人)他们用这钱所买的东西在许多方面极为有害,却没有在任何方面对教会有帮助。

  且不说人。这些财产是奉献给基督的,因此,教会应按照基督的意愿分发。但他们徒劳地解释违背基督的命令所挥霍的钱属于基督,尽管(承认事实)这笔钱没有占教会收入很高的比率。因为没有任何的教区,甚至没有任何监督的俸禄多到能满足监督的贪心。他们自己虽然不花一分钱,却用迷信诱使百姓用该分配给穷人的钱建造教堂、竖雕像、买器皿以及做祭服。 因此,每天施舍都被丢进这深渊里。

19.监督的财产和权利

  至于他们从田地和房产所领的收入,我无须重复地说以上的话以及众所周知的事。我们看到,很大部分教会收入是那些被称为监督和修道院的院长的人来管理。在这些人身上寻求教会的秩序是多么愚蠢得事!他们的生活本该是节俭、朴素、节制以及谦卑的榜样,反而在聘请费、建筑物华丽的装饰、豪华的衣裳以及宴会上堪比与君王的奢华,难道是合适的吗?且这些人不仅获得村庄和城堡,还夺取大块土地,最终夺取整个王国,难道这不是与神永恒而不可侵犯的法令禁止他们贪无义之财,并要求他们过节制生活(多1:7)极不相称吗?如果他们鄙视圣言,他们又如何回应古时教会会议的谕令呢?因为这些谕令吩咐监督应该住在离自己教堂不远的小房屋里,有简单的家具,过节俭的生活。他们又怎样解释阿奎莱亚会议的那份声明,即牧师的贫困是光荣的。他们也许认为耶柔米对尼波提安(Nepotian)所说的话是过于严厉的命令,即他要欢迎穷人和陌生人,以及与基督同在的客人常到他家来聚餐。然而,他们必定会羞于拒绝耶柔米接下来补充的话:即监督的荣耀是提供穷人所需;寻求个人财富则是他们的耻辱。然而,他们无法接受这个观点,除非他们所有人都谴责自己的罪。其实我无须在此严厉地攻击他们,因我唯一的意图是要证明那合乎圣经执事的职分早已不在他们当中了,所以,他们无法再以这圣职夸口,来获得对他们教会的称赞了。我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第四章 古代教会的情形以及教皇制出现之前的教会治理

牧职的历史发展;三种不同的牧职:教导和管理的长老、被选出做监督的长老、大主教(1-4)

1.古代教会的治理合乎圣经的教导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讨论了从神纯洁的话语传递给我们的教会治理的秩序,以及基督所建立的那些牧职。现在,为了使这一切更清楚、明白,并且便于更好地记住,从古代教会的特征中辨识在我们眼里神所设立的是怎样的教会很有益处。尽管当时的监督颁布了许多教规,似乎比圣经中所表达的还要多,但他们严谨使建立的教规符合圣言的独特模式,以至于你可以发现,几乎没有任何方面与神的话格格不入。尽管他们的安排在一些方面有所不足,但他们竭尽全力努力维护神的教会,不远离神的吩咐,所以在此简单地探明他们遵行的模式,将对我们有极大的帮助。

  我们以上说过圣经设立了三种不同的牧职。同样,古代教会也分三种不同的职分。长老会的顺序是(1)一部分做牧师和教师;(2)另一部分负责斥责和道德归正;(3)照顾穷人以及施舍则交给执事。「读经员」(readers)以及「辅祭人员」(acolytes)都不是正式的职分,但天主教却称他们为「圣职人员」(clerics),并借一些专门的课程训练他们从小服侍教会,为了使他们更明白被指派的目的为何,以及及时预备好自己来承担正式的职分。我稍后将更详细地讨论这一点。

  因此,耶柔米在阐述教会的五种职分时,所列举的是监督、长老、执事、信徒以及初信者,但没有给予教士和修士这两种剩下的职分特殊地位。

2.监督的职分

  一切担任教导职分的人被称为「长老」。在每一个城市里,从众长老中特选一位做「监督」,以免地位相同引起分歧,就如通常发生的一样。尽管如此,监督的荣誉和尊严并非凌驾于其他长老之上,类似立法院中主席的职分——报告各事项、征询意见、主持其他人的咨询意见、告诫、劝勉、有权力主持大会、执行长老共同决定的法令——这些是监督在长老会中担任的职分。

  古时的教会也承认这是人们为了当时的需要达成的共识。因此,耶柔米在解释《提多书》时说:「监督和长老本是同一个职分。在那之前,因魔鬼的诱惑,信仰产生了分歧,有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林前1:12,参阅3:4),教会是在众长老的共同管理之下。」 之后,为了除去产生分歧的根源,所有监管的工作都交给了一个人。就如长老会知道,根据教会的习惯,他们要服从主席,所以监督也明白他的地位高于长老,是出于教会的习惯而不是神的安排,且监督应当与众长老一同管理教会。耶柔米在另一处告诉我们这是个什么样的古老的安排。他说,在亚历山大,从传福音的马可时代到赫拉克拉斯(Heraclas)以及狄奥尼修(Dionysius)的时代,众长老总是选出一位,地位高于其他人,称他为「监督」。

  因此,每一个城市都有长老院,由牧师和教师组成。因为他们在民众中施行教导、劝勉以及执行纪律,就如保罗吩咐监督的那样(多1:9),且保证后继有人,他们非常努力地教导更年轻的基督精兵。 

  在每一个城市都有固定的区域被分配给长老们,被视为教会的一部分。每一所学校都在一位监督的权利之下,以维持学校的组织以及和睦。一旦他越过其他人,就必须服从其他弟兄的共同监督。但如果他教区的范围大到他无法胜任,其他的长老就会被指派到该教区的某些地方,在较次要的事务上履行他的职责。他们被称为「乡村监督」,因他们在教区里代表监督。

3.监督和长老的主要职分

  但就我们现在关心的职分来讲,监督和长老二者都要致力于传道和施行圣礼。只有在亚历山大城(因为阿里乌搅扰了那里的教会),教会禁止长老向百姓传道,就如苏格拉底在《三部史》(Tripartite History)的第九册里所说的。然而耶柔米对这个事实没有隐藏他的不满。

  在那时代,若有人号称监督却实际上名不副实,会被视为滔天大罪。那时教会的管理很严厉,所有牧师都得履行神要求他们承担的职分。我不仅单指一个时代的习惯。甚至在格里高利的时代,虽然当时的教会几乎崩溃了(已与古代教会的纯洁相去甚远),但也不容忍任何监督不传福音。格里高利在某处说:「监督若不开口就必定死,因他若没有随处传道,就会激怒那看不见的法官。」他又说:「当保罗见证在他们中间无论何人死亡,罪不在他身上时(徒20:26),从这陈述, 我们被定罪,我们被约束,我们被显出罪行–我们被称为监督的人,不但自己有罪,也因自己的罪叫人灭亡。因我们的冷淡和缄默,我们漠视许多人每天走向死亡,等于我们杀害了这许多人。」他称自己和其他人「缄默」,是指他们未尽其责。既然他连那些不善尽职守的人也指责,何况那些完全玩误职守的人呢? 因此,教会长久持守的原则是,监督主要的职分是以神的真道喂养百姓,或公开和私下以正统的教义造就教会。

4.大主教和主教长

  每一个教区之所以都有一位大主教,以及尼西亚会议指派了一些比大主教地位更高的主教长,都与教会维持纪律有关。然而,在此讨论中,不能忽视这是极为罕见的做法。之所以设立这些不同等级的监督,是因为一旦任何教会有任何几个人无法解决的事情发生,就由教区议会解决。如果事件的规模和难度需要更大范围的讨论,那么就由主教长再举行一次议会,若对议会的决定有所争议,就唯有上诉全体大会。有人称这样的管理为「等级制」(hierarchy),但我认为这是不恰当的说法,在圣经中确定没有使用过的说法。因为没有圣经根据。圣灵愿意人们警醒在教会管理范围之内的专制企图。如果我们撇开这个看事情的本相,我们就会发现古时的监督不想建立任何在圣经教导之外的教会治理形式。

执事和执事长:土地管理以及施舍;副牧师(5-9)

5.执事的职分

  当时执事的职分与使徒时代的大同小异。他们负责管理每日从信徒而来的奉献以及教会年度的收入。他们负责正当地使用这笔钱,即供养牧师以及帮助穷人,然而都在监督的权利之下,他们每一年都向他交账。事实上,教规都将教会的财产权交给监督并不被理解,好像他单独有处理的权利。相反,他的职责是指定执事哪些人接受教会的公众支持,剩下的该给谁,每个当分多少。 监督必须调查执事是否忠心地履行了职责。一份被认为来自使徒的法规记载:「我们将教会的财产交付监督管理,因为既然人的灵魂(更为宝贵的)都交托给他,那么教会的资金由他来分配也会是妥当的,他借着长老和执事施舍穷人,也以敬畏的心,谨慎担任这职分。」安提阿会议(Council of Antioch)也决定,在没有长老和执事参与教会管理的情况下,监督必须受到约束。然而我们无须继续讨论这一点,因为格里高利所写的许多信都清楚表示,虽然当时的教会的许多其他法令都被废除,然而执事在监督的权利之下施舍穷人的规定仍然保留。

  最初可能一些副执事被指派帮助执事施舍穷人,然而副执事和执事的区别渐渐模糊了。

  此外,随着教会的财物增加,需要一个新的、更精确管理的职位, 就创建了执事长,甚至耶柔米说他的时代已经有执事长。他们都负责管理教会的收入、财产、设备以及每天的奉献。因此,格里高利告诉撒隆纳(Salona)的执事长,若教会的财产因任何人的忽略或贪污而短少,他们要负完全的责任。他们也负责在百姓面前诵读圣经、劝勉他们祷告,以及帮助圣餐的举行。这些责任加在他们身上是要叫他们更以这职分为宝贵,使他们更谨慎地担任这职分,因这样的本分提醒他们:这不是世俗的管理,乃是属灵、献与神的职分。

6.教会财产的使用

  于此我们也能知道当时教会的财产用途和如何分配的。教会的议会以及历史学者的记录中,你常常会发现:教会的财产(不管是土地还是金钱)都用于施舍穷人。当时教会中也流传一首歌提醒监督和执事:他们应该记住,所管理的一切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神为穷人预备的,且他们若出于恶意窃取或浪费,等于是流穷人的血。因此,他们被告诫以最敬畏的心在神面前公正地分配这些财产。因此屈梭多模、安波罗修、奥古斯丁以及其他的监督宣称自己在这事上是问心无愧的。

  然而那些在教会工作的人受会众供养是公平的,也是耶和华的律法认可的(林前9:14;加6:6),在那时也有一些长老将祖先所留的遗产奉献给神,甘愿贫穷。在这情况下,牧师一无所缺而且穷人也没有被忽略。教会当时也规定,牧师们应该给他人节俭的榜样,不应有太多的财产以致滥用到奢侈和放纵的程度,只须满足他们的需要。耶柔米说,那些能靠祖先的遗产过生活的牧师,若接受任何该分给穷人的事物,就是犯亵渎的罪,也是吃喝自己的罪(林前11:29)。

7.教会财产分成四部分

  在刚开始的时候,这部分的管理是自由和自愿的,因为监督和执事当时忠心出自己愿,他们正直的良知和纯正的生命代替了法规。但之后因一些人的坏榜样和恶行,教会必须制定一些法规来纠正这些恶行,教会的财产分成四部分:一部分给牧师,一部分给穷人,一部分用来修缮教堂和有关的建筑物,另一部分帮助国外的和原住民的穷人。

  虽然有些法规将第四部分交给监督管理,但这与我所说的部分并没有不同。因为交给他管理并非要这笔钱成为他私人的财产,或者让他高兴给谁就给谁,而是要用来满足接待保罗所要求的那些人的标准(提前3:2)。这也是格拉修(Gelasius)和格里高利的解释。格拉修提出:监督被允许自己留下一部分的钱,唯一的用途就是要用在被囚的人身上和接待旅行者。格里高利说得更清楚:「通常使徒的教区在监督被按立之后,吩咐他将教会所有的收入分成四部分,即一部分用于监督和他的家庭,招待和家用;另一部分用于牧师;第三部分用于穷人,以及第四部分用来修缮教堂。」可见监督不许将任何部分花在自己身上,只是够他用在过俭朴的生活上。若任何人开始过奢侈、骄傲和炫耀的生活,他的同工就会立刻斥责他;如果他仍不遵行法规,就会被开除。

8.教会的财产分给穷人

  从一开始,监督花很少的钱在装饰圣物上,虽然之后教会逐渐变得富裕,但他们仍然谨慎地花钱。他们仍分配并保留为了帮助穷人的钱,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当耶路撒冷遭遇饥荒,而西里尔(Cyril)无计可施时,他卖了教会中的器皿和衣服,将这笔钱用来帮助穷人。同样地,亚米大(Amida)的监督阿迦修(Acacius)在许多波斯人因饥荒即将丧生时,他召集他的牧师开会,发表了这个著名演讲:「我们的神不需要盘子和杯子,因他不吃也不喝」。之后他熔化了圣殿的器皿,换取食物以及赎回可怜的被掳之人。当耶柔米斥责教会过于奢侈时,他同时称赞图卢兹(Toulouse)的监督叶佐柏留(Exuperiue)说:他宁可用草编织的篮子和一般的玻璃杯施行圣餐,也不愿穷人挨饿。我刚才提及阿迦修,安波罗修也说到他自己。当阿里乌派指控安波罗修将神圣洁的器皿卖掉来救赎被掳之人时,他用了这个奇妙的理由:「那吩咐使徒不要戴金银的基督,也能在金银之外建立祂的教会。教会之有金子,不是为了要保存起来,而是给出去并减轻苦难。难道我们有需要保存那对我们毫无帮助的东西吗?还是我们无知到未曾听过亚述人从主的圣殿夺走多少金银(王下18:15—16)?难道祭司在无计可施之下将之熔化(为了帮助穷人)不是比亵渎神的仇敌将之夺走更好吗?难道主不会问:『你为何容这样多的人饿死呢?你的确有金子能维持生计。为何那么多人被掳掠之后没有人将他们赎回呢?为何许多人被仇敌杀害呢?你存留活生生的器皿难道不比存留金子好得多吗?』 对这些问题,你必无言可答,因为你会说什么呢?难道要回答:『我怕神的圣殿缺乏装饰?』主必会回答:『圣礼不需要黄金,不用黄金买来的东西也不靠黄金取悦神。圣礼真实的装饰就是买赎被掳掠之人。』」综上所述,安波罗修在另一处说的话,我们认为非常正确:「教会所有的财产是要用来帮助有需要的人」以及「监督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穷人」。

9.担任圣职之前的装备

  我们以上所说的,是古代教会中不同的服侍。教会历史也记载教会中有其他的服侍,但只是操练和准备,而不是正式的职分。当时敬虔的领袖,他们为教会培育接班人,管教和训练一些在父母同意并授权的年轻人加入神的精兵。他们从这些人年幼时就训练他们,免得他们在开始担任牧师职分时一无所知。一切受训练的人被称为「圣职人员」。我倒希望给他们一个更恰当的名字,因这称呼出自错误或至少来自不正确的心态,因彼得称整个教会为「所托付你们的」(clergy),即主的产业(彼前5:3)。然而这训练本身是圣洁的,也对青年有极好的帮助,因为借此,那些为了教会愿意将自己和自己的服侍分别为圣的人,能够在监督的看顾下成长。因这方法还确保只有准备充分的人才能在教会中服侍,而且他们从小就接受圣洁的教导和严格的训练,他们在谨守和圣洁上做好榜样,从世俗生活总分别出来,他们习惯忙碌属灵的事。就如新兵借着虚拟的战争受训,为了将来真正的战争,同样地,这些青年经过一些基本的训练,好装备他们之后担任正式的职分。他们首先负责开关教堂的门,并因此被称为「圣堂守门者」(door keepers)。之后他们被称为「辅祭」,也负责帮助监督做家事,且为了使人尊敬监督及免除人对监督的怀疑而随时陪伴监督。接下来,他们会逐渐被人所知,赢得称赞,同时他们学会被众人留意以及在众人面前说话。当他们成为长老时,就不会害羞–他们也有机会在讲台上诵读圣经。如此,为证明他们在各项训练中的勤奋,他们因成绩得到晋升,直到被挑选做副执事。我在此所强调的是,这些更多的是成为圣职人员的基本训练,而不是教会中正式的职分。

教会历史上对牧师的选立和按立的变化:在监督的选立上,多了政府官员、牧师、会众的支持(10-15)

10.当时的教会听从保罗的教导、会众的支持

  我们以上说过牧师呼召的前两个考虑是:当选立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谨慎选立。在这两个考虑上,古代的教会遵从保罗的教导和使徒的榜样。他们的习惯是,怀着敬畏的心以及迫切求告主名之下,聚集在一起选立牧师。接下来,他们按借保罗的标准,考验他们所选做牧师之人的生活和教导。但他们常因过于严厉而在某种程度上犯罪,因他们希望对监督的要求比保罗要求得更高(提前3:2—7),甚至之后要求做牧师之人独身。但在其他方面他们所采用的方法与保罗的教导完全一致。

  至于我们的第三个考虑——谁应该给人按牧的资格——他们并不总是遵循一个程序。在古代教会中,没有所有人的同意,无人能被接纳做牧师。这也是为何居普良在没有征求会众意见的情况下指派奥勒利乌(Aurelius)做读经师时,需要极力找借口,因为这是不合常规的做法,尽管他的用意是好的。他这样说:「亲爱的弟兄们,我们习惯在按立牧师时寻求你们的意见,并一同考虑和衡量各个被选立者的道德以及资格。」但在次要的服侍上没有寻求会众的意见不是很大的危险,且因这些人已经受了很长久的训练,也不是担任重大责任,所以就不再寻求会众的同意。

  之后,除了主教,会众通常将其他职分的选立权交给监督和长老,让他们来确定谁适合和够格。唯一例外的是,当新的长老被分配到不同的教区时,那些郊区的会众就要表决支持。难怪会众较少担心失去这样的权利,因为在当时有效的严格纪律之下,不经过长期的圣职人员训练,没有人能被选立为副执事。且在副执事的职分上,证明自己的可靠性之后才会被选立为执事;在忠心地做执事之后,才会被选立为长老。事实上,没有人能被提升,除非在会众的观察下经过多年的考察。而且有许多教会的法规能用来处罚他们的过犯,如此一来,除非教会忽略本身的责任,否则几乎不可能有邪恶的长老和执事。然而,根据安纳克利都(Anacletus)所制定的法规,对于长老,也总是需要公民的同意。 最后,每年的按立都有固定的时候,免得有人在会众的见证之外当选或升迁。

11.会众参与按立的仪式持续到狄奥多勒的时代

  会众选立自己监督的自由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任何在会众支持以外的人能当选。因此,安提阿的教会会议决定,一切做监督的人都必须通过会众的投票。利奥一世(Leo I)严肃地肯定这一点,他这样说:「选立牧师和会众或多数会众所要求的人。」同样地:「在众人之上的人应当由众人选立。」因为若在未经观察或受训之外指派人是擅自专权:「圣职人员所挑选以及百姓所喜悦的才应该当选,且在教省总主教许可之下经由该教省主教们按立。」

  此外,教父们小心翼翼地决不削弱会众的这种自由。因此,当君士坦丁堡的总会给涅克塔里乌(Nectarius)按立时,坚持通过所有圣职人员和会众的投票。从这总会写给罗马总会的信就能证明这一点。因此,当任何监督指定他自己的继任者时,这个指定也仅在所有确认后才有效。你不仅有这个列子,奥古斯丁挑选伊拉克里乌(Eraclius)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又当狄奥多勒告诉我们,阿塔那修挑选彼得为他的继承人时,同时也说,教规认为这是有效的,地方官和全体会众也鼓掌表示赞同。

12.群众和圣职人员的权利平衡

  我承认老底嘉会议(Council of Laodicea)有极好的理由拒绝赋予公民投票的权利。因为不管任何事几乎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有一样的看法,且俗话说:「善变群众的利益常是冲突的。」但对这种危险采取了极好的补救措施。首先,圣职人员先做挑选,之后将他们的选择交给政府官员或立法院和公民中有声望的。后者经过审议后,认为是公正的,则认可圣职人员的选择,否则另选他们所喜悦的人,最后再由群众投票。尽管群众不受先前决定的约束,但他们不会有骚动。或先从群众开始,这样做仅仅是找出群众特别想选的人。 群众的愿望了解之后,圣职人员再做选择。因此,圣职人员不能专权指派,同时也无须接受百姓愚昧的选择。利奥一世肯定这次序,他说:「公民的喜悦、会众的见证、尊贵人士的选择,以及圣职人员的挑选都必须被寻求。」同样地,「应遵守尊贵人士的见证、圣职人员的一致、政府官员以及群众的同意」。他说:「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阻拦这个做法。」。老底嘉会议所命定的是:圣职人员和领袖不当受群众无知选择的影响,而应当智慧和冷静地拒绝百姓愚昧的选择。

13.圣职人员和政治家

  直到格里高利时代,甚至在他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教会都采用这选立方式。格里高利所留下的许多信件就能证明这一事实。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要选新的监督,他就习惯写信给其他的监督、官员、公民,甚至有时写信给君王,视当时的市政形式而定。但是,如果由于教会发生混乱的状况,格里高利就指派附近的监督调查某地区的选举,但他也总是举行庄严的正式选举,且得到所有人的签名支持。即使当康士坦丢(Constantius)当选为米兰的监督时,虽因当时野蛮人的入侵,许多米兰人逃到热那亚(Genoa),格里高利认为,除非他们也召集并同意,否则选举康士坦丢将是非法的

  事实上,距今不到五百年前,教皇尼古拉(Nicholas)决定用这方式选举罗马教皇:由枢机主教先挑选,之后是圣职人员的认可,最后是群众的支持。他最后引用我们以上所说教皇利奥一世的谕令,责令以后的时代仍当遵守这谕令。也说:为了公正的选举, 若在某些地区恶人的势力过大,圣职人员被迫离开这座城市,他也要命令有部分群众参与选举。

  据我所知,唯有罗马和君士坦丁堡教会的选举需要皇帝的认可,因为那是当时的两个首都。瓦伦提尼安(Valentinian)派安波罗修去米兰监督选举是例外,因当时国内有暴动。但在古代罗马,皇帝的权威在监督的任命中占据了上风。格里高利说他在教会中任职是由皇帝任命的,尽管他当时已经被任命选举并接受了神圣的仪式。然而格里高利时代以外的习惯是:政府官员、圣职人员和群众挑选人,之后立即向光地报告。皇帝若认可,那选举有效;皇帝若不认可,选举就被废除。且格拉提安(Gratian)所搜集到的一切法规都与这情况完全一致。这些法规显示皇帝不被允许取消教区选举而异想天开地指定一个监督,市民也不能依靠暴力推荐人选。 因为这是剥夺教会自己的权力,而转变成一个人的异想天开。另一方面也尊重国王或皇帝的权威,他们可以确认合法的选举。

14.按立的程序

  现在我们应该讨论古代教会的神职人员被选举以后如何开始就职。拉丁人称之为「按立」(ordination)或「祝圣」(consecration);希腊人有时称之为「举手」(raising of hands),有时称之为「按手」(laying on of hands),虽然「举手」正式的意思是投票式的选举。尼西亚会议有一个现行的法令,大主教和其他同一个教区的监督,要一起为当选者按立;但如果其中有几位监督因为距离远或生病,或其他无法避免的因素不能参加,也至少要有三位参加,其他无法参加之人则以书信表达自己的赞同或否决。虽然之后教会逐渐不遵守这法规,但在许多大公会议上都再次重申这法规。但所有监督,至少那些没有理由不来的监督,都要求到场,为了更进一步考察将被按立之人的教义和道德,因为在考察之前不能按立。且居普良的谈话记录明确显示当时监督不是在选举后被通知其结果,而是亲自参加选举。目的是要他们主持仪式,免得群众滋事。在他说群众有权选举或否决监督候选人之后,他接着说:「因这缘故,我们必须认真遵守并坚守那出于神和使徒的传统——即我们和几乎所有教区仍遵守的传统:所有同一教区的监督都要在群众面前参与监督的按立庆典,且监督也当公开在百姓面前被选举。」为了避免因某些监督聚集相当缓慢,有意拖延促成自己所喜悦的人的竞选机会,所以在选举和按立后,众监督要再次聚集,为按立者祝圣。

15.大主教的按立

  这是所有地区一贯的按立方式。之后出现另一个逐渐普遍的方式,即当选的监督去大都市接受按立。这是由于人的野心以及传统秩序逐渐败坏的缘故,而不是因为任何好的理由。不久之后,罗马教区的权利逐渐做大,另一个更糟的陋习占上风,即几乎全意大利各地区当选的监督都要在罗马接受按立。格里高利的书信证明这一点。古时的权力仅在几个较顽固的都市里保持,米兰是其中之一。也许只有大都市能保持按立自己的监督这特权。因为所有在大教区的监督,通常聚集在主要的城市按立大主教。

  然而,当时的典礼只包括按手,就我所知没有其他的典礼只是要受按礼的监督穿着特别的制服,以区别于其他监督。他们仅用按手礼按立长老和执事,但是每个监督与众长老按立他自己的长老。虽然是众长老和监督一起为新的监督按立,但既因是监督做主席,且一切的事情都在监督的权威底下,这按立被称为是「他的」。因此,古时的神学家经常指出:长老与监督唯一的差别是,长老没有按立的权柄。

第三章 教会教师和牧师的选立及其职分

牧职是神所赐的:其重要和必需的功用(1-3)

1.神为何需要人的侍奉?

  我们现在必须讨论神所喜悦教会被治理的秩序。唯有神自己才配得在教会中做王, 且在其中具有权柄或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且这权柄应仅由神的话语来行使和管理。然而,既因神是看不见的(太26:11),我们已经说过,神借着人的服侍公开、亲口宣告祂自己的旨意。神将这事工交付人,但并没有将神自己的权柄和尊荣归在人身上,只是借人的口做神自己的工,就如工人用工具做工一样。

  我在此必须重申我以上所说的。神的确可以自己完成而无需任何帮助或工具,或是使用天使,但有许多理由可以解释为什么神宁愿借着人。

  首先,神的这方法宣告祂对人的关怀,即神挑选一些人作为祂世上的使者(林后5:20),解释祂隐秘的旨意,简言之,在这里代表神。因这缘故,神经常称我们为祂的圣殿(林前3:16-17,6:19;林后6:16),因借着人的口,好像从圣所一样,神将自己的答案赐给人。

  其次,神喜悦使用人的另一个原因是,这是谦卑最好,最有用的练习,因神习惯我们遵守祂的圣言,即便神的话是靠像我们这样的人来传扬,有时甚至靠那些比我们还低微的人。神若从天上向我们说话,那么祂的神圣圣言没有延迟地被听到和接受,也不足为奇了。因有谁在神的大能下不感到畏惧呢?在如此崇高的威严之前,谁不会仆倒呢?在这奥秘的荣光下,谁不会惶恐呢?但当一个用尘土所造的人奉神的名向我们说话时,即使这人在各方面都不如我们,但我们若以受教的心接受,这就证明我们对神的敬虔和顺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神将祂属天智慧的宝贝藏在软弱的瓦器里(参阅林后4:7),就是为了更确定地证明我们应该多么看重这宝贝。

  此外,没有比这更能使信徒合而为一和彼此相爱:神指定一个人做牧师,教导其余的人,他们都受命如学生一样从一个人的口领受神的话语。因若有人可以独立到无须别人的帮助(这是人性的骄傲),那么人就会藐视其他人,也受他人的藐视。因此,神将祂的教会以神所预见最牢固的方式紧紧合为一体,同时将救赎和永生的教导托付给人,以便通过这些人的手传递给其他人。 保罗写给以弗所信徒的信指的就是这个:「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弗4:4—7)因这缘故,他也说:「他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那降下的,就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8,10—16)

2.传福音的事工对教会的意义

  保罗的这段话表示,神用人管理祂教会的事工,是神保守众信徒合而为一的主要纽带。保罗也教导唯有采用神喜悦的救人方式,教会才能保持完整。保罗说:「基督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弗4:10)这是神成全这工的方式:神将施行这工的恩典赐给祂所托付的牧师,把神的恩典倾覆和分派给教会。神也在教会中显现祂圣灵的大能,免得事工至终落空。神借此更新圣徒,造就基督的身体(弗4:12);我们借此「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弗4:15),也一起成长;我们借这方式在基督里合而为一,只要神的真道在我们当中兴旺,只要我们接受神的使者,而不是拒绝他们所教导我们的。因此,若有人企图毁坏这秩序以及神管理教会的方式,或说这是没有必要的,都是试图摧毁神的教会。因为既便太阳的光和热还有饮食维持在地上的生命,也不像使徒和牧师保守教会的存在如此必要。

3.在圣经中讲道是与众不同的职分

  我在上文指出,神常常用以祂认可的各种可能的方式教导我们看重传道的事工超过一切。神借以赛亚的口见证祂为我们兴起教师是祂赐给我们独特的福分:「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作王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赛52:7),神称他的使徒是「世上的盐」和「世上的光」(太5:13—14),也是为此。然而没有比对这职分更光荣的称赞,当神说是:「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路10:16)但没有比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中所说的更清楚的,保罗在信中有意讨论了这个问题。因此他认为,没有什么比福音事工更高贵和光荣了,因这是圣灵的事工,也是赏赐我们义和永生的方式(林后4:6,3:9)。神给我们这些类似经文的目的,是要我们不会因不尊重和蔑视借牧师管理和保守教会的方式(神亲自设立直到永远的方式),而导致事工不复存在。

  神不但亲自告诉我们传福音事工的必要性,也举例教导我们。当神喜悦祂真道的光更加照耀哥尼流时,神差遣天上的使者带领哥尼流到彼得那里(徒10:3—6);当神喜悦呼召保罗认识神并将保罗嫁接到神的教会里时,神并不是亲自与保罗说话,而是吩咐保罗去找一个人,让那人教导保罗救恩之道,为保罗施洗成圣(徒9:6)。神没有吩咐天使告诉保罗神自己的意思,而是叫天使吩咐另一个人去向保罗宣告神的意思,这并非意外。虽然基督是众信徒唯一的教师,但祂让保罗受人的教导并非无意义,特别是基督早已定意将保罗提到第三层天上去,领受那说不出来奇妙的启示(林后12:2—4)。那么,神定意用这些证明,谁还胆敢藐视这事工,或视之为多余呢?

圣经对不同职分的描述(4-9)

4.《以弗所书》第4章所论述的不同职分

  保罗称呼那些在基督的吩咐之下管理教会的人——首先是使徒、然后是先知、其次传福音的、之后是牧师、最后是教师(弗4:1)。其中后两种职分在教会里是常设的;前三种职分则是在神国度刚开始或在需要的时候兴起人担任的。

  以下的吩咐可以清楚地看出使徒的作用是什么:「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神并没有限制他们传福音的范围,反而吩咐他们将福音传遍各国,使人顺服基督,在每个地方建立基督的国度。因此,保罗渴望证明他使徒的身份,宣告他不止在一个城市引人归向基督,而是到处都传福音,并拒绝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只在未曾听过主名的地方开拓教会(罗15:19—20)。然后,使徒被差派去救世人脱离悖逆并顺服神,借着传福音在世界各地建立神的国度,换言之,使徒是第一批教会的建造者,在全世界立好了根基 (林前3:10)。

  保罗不把「先知」这个名字用在所有解释上帝旨意的人,而是用在那些在特殊启示中表现突出的人(弗4:11)。这类人在今天补存在或不常见。

  我对「传福音的」解释是那些虽然比使徒的地位低,但在使徒的身边,并能代替使徒职分的人。譬如路加、提摩太、提多……都是传福音的;也许在主拣选使徒之后所设立的七十个门徒也是传福音的(路10:1)。

  根据这解释(并且我认为这与保罗的教导和立场完全一致),这三种职分在教会不是永久的,而是仅仅在没有教会的地方开设教会, 或把摩西时代的会幕转为基督时代的教会。尽管如此,我并不否认,神有时会像我们这个时代一样,在后来的时期兴起使徒,或至少是传福音者代替使徒的位置。因为需要这样的人带领教会脱离敌基督的悖逆。 但无论如何,我仍称这些职分是「非常」的,因为在正式建立的教会中,没有这职分。

  接下来是牧师和教师——教会永远不能缺少的职分。我相信,这两种职分之间的差别是:教师不负责教会的纪律、或施行圣礼、或警告和劝勉,而只负责解经——以使信徒中的教义保持完整和纯正。但牧师的职分则包括所有的职责。

5.暂时和永久的职分

  现在我们就明白教会的哪些职分是暂时的,哪些是永久的。但如果我们将传福音的和使徒归为一组,那我们就可以把两对在某种程度上互相对照。我们现在的教师对照古时的先知,现在的牧师对照古时的使徒。先知的职分在宣告神的启示上更加突出,教师的职分性质非常相似,目的也完全相同。因此,主所拣选的十二位向世人传扬福音的教师,他们的地位胜过其他的教师(路6:13;加1:1)。根据「使徒」(apostles)这一词的含义和派生,所有的牧师都能称为使徒,因为他们都是主所差派的,也都是主的使者。然而,因为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人们应当清楚那些将开始新事工之人的使命,所以有必要把这十二个人(之后也包括保罗)借特别的称号被分别出来。事实上,保罗在某处将这称号用在安多尼古和犹尼亚两人身上,他称他们为「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罗16:7)。然而,当他正式地说时,他只将这称号用在十二位使徒身上。这也是圣经普遍的用法(太10:1)。然而,牧师与使徒的职分相同,除了他们各自掌管几个分配给他们的不同的教会。 我们以下将更详细解释这职分。

6.使徒和牧师

  主在差派使徒时,吩咐他们(就如我们以上所说)当传福音并为相信的人施洗,使他们的罪得赦免(太28:19)。a然而主之前吩咐他们效法主的榜样,举行那象征主身体和血的圣餐(路22:19)。这就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和永恒的律法委以接续使徒之人的职分,即传福音和施行圣礼。由此可见,那些忽略这两种职责的人是虚假的使徒。

  但是,牧师的职责又如何呢?当保罗说「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时,他指的不只是他自己,也包括所有的牧师。他在另一处也说:「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多1:9)这些和其他众多类似的经文都清楚告诉我们:牧师的职分包括传福音和施行圣礼二个特殊的职能。牧师的教导方式不只是公开证道,也包括私下的劝勉。所以,保罗提醒以弗所信徒:凡于他们有益的,他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他都教导他们;又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主耶稣基督(徒20:20—21);同样,不久以后保罗不住地流泪,劝诫他们各人(徒20:31)。然而,我现在的目的不是要详细描述神赐给保罗多少做好牧师的恩赐,而是要表明那些自称为牧师的人应该具备什么。换言之,它们被安排在教会不是为了徒有虚名,而是根据基督的教义教导选民真正的敬虔,施行圣礼、维护和执行公正的惩戒。神向所有为教会守望之人如此宣告:若任何人因牧师的忽略无知地灭亡,神将向牧师讨那人丧命的罪(结3:17—18)。保罗所说关于自己的这段话,也包括所有的牧师:「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9:16—17)最后,使徒对世人当尽的责任,每一位牧师也当为神所交托他的羊群尽这责任。

7.牧师负责自己的教会

  我们虽然说每一位牧师应当负责自己的教会,但同时我们也不否认一个教会的牧师可以帮助其他教会:有可能另一个教会遭遇需要他帮助的问题,或者在不够明白的事上请征询他的意见。然而为了保持教会的平安,就必须有这样的秩序:每一位牧师都应当负责自己的教会,免得所有人陷入困惑。与此同时,若牧师漫无目标地行事,随意召人在一个地方聚会,随心所欲抛弃教会,这就是因为他们在乎自己的利益胜过在乎造就教会。因此,应当尽可能普遍地遵守这样的安排;每个牧师都当负责自己的区域,也不应该越界到其他牧师的区域。

  这不是出于人的谋划,乃是神自己的命令。因为在圣经里我们读到保罗和巴拿巴在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的各教会里选立了长老(徒14:22—23),并且保罗自己吩咐提多在各城设立长老(多1:5)。所以,在某处经文中,保罗提到腓立比信徒的监督(腓1:1);在另一处则提到歌罗西信徒的监督亚基布(西4:17),且路加也记载了保罗对以弗所教会长老的一篇讲道(徒20:18—19)。

  因此,任何人承担管理和关怀教会的职分,就当知道他受这神圣呼召的律法所约束。但这并不是说他要像农奴(glebe)那样完全局限在某个区域,即完全不离开自己教会的范围,即使众教会都需要并要求他的帮助。但蒙召做某个教会牧师的人,不应该想要离开自己的教会(认为这样做对他有利)或寻找另一个教会。然后,若为了大家的益处,牧师需要被分配到另一个地方去,这仍然不应该是牧师自己的意思,而是要等候公共权威的决定。

8.传道人的称呼:长老

  但是,我根据圣经的用法,不加选择地称呼那些管理教会的人为「监督」「长老」「牧师」以及「传道人」,圣经并没有区分这些称呼。对所有执行传道事工的人,被称为「监督」。当保罗吩咐提多在各城选立长老时(多 1:5),他立刻接着说:「监督……必须无可指责」(多1:7;提前3:1)等等。他在另一处经文中问候同一个教会里的好几个监督(腓 1:1)。《使徒行传》也记载保罗与以弗所的长老一起开会(徒20:17),且保罗在他的讲论中称他们为「监督」(徒20:28)。

  现在必须在这里指出,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提到负责证道的职分,除此之外保罗在《以弗所书》第四章中没有提到其他的职分(弗4:11)。然而在《罗马书》(12:7—8)以及《哥林多前书》(12:28),他列举了其他的职分,如行异能的、医病的、翻方言的、治理的、关怀穷人的。

  其中两种是暂时的,我略而不谈。但其中两种是永久的:治理以及关怀穷人。治理的(林前12:28),我想是从百姓中所挑选的长老。他们负责道德上的劝勉以及与监督一起执行教会的纪律。这是对「治理的,就当殷勤」(罗12:8,参阅Vg.)这句经文唯一的解释。因此每个教会从一开始都有一个组织,而且是从敬虔、谨守、圣洁之人中选出来的,他们有权纠正错误。我们将在稍后详细讨论。现在,经验表明,这秩序并非局限于一个时代。因此,教会的管理职能对所有时代都是必要的。

9.执事

  照顾穷人是执事的责任。然而,《罗马书》提到两种执事:「施舍的,就当诚实……怜悯人的,就当甘心。」(罗12:8,参阅Vg.)由于可以肯定的是,保罗说的教会的事工,肯定有两个不同的执事。除非我的判断错误,保罗在前面的句子中指的是施舍的执事。后面的句子指的则是负责照顾穷人和病人的执事。这些穷人包括保罗向提摩太提及的寡妇(提前5:9—10)。妇女在教会中唯一正式的职分是照顾穷人。我们若接受这事实(并且我们非接受不可),就表示有两种不同的执事:一种是负责筹划帮助穷人;另一种则是照顾穷人本身。虽然διακονία这词本身有更大的范围,但圣经用此词专门指定负责办理施舍和照顾穷人的执事,并充当穷人共同财产的管家。路加在《使徒行传》中告诉我们执事的来源和职责(徒6:3)。当希腊人开始埋怨说他们的寡妇在每天的供给上被忽略时,使徒们以无法同时担任这两种职责为理由(传道以及管理饭食),要求众圣徒选出七位正直的人管理这事(徒6:1及以下)。这是使徒时代教会的执事,我们的执事也应当效法他们的榜样。

牧师的蒙召、资格以及按立(10-16)

10.正式的蒙召是必需的

  既然在神圣洁的教会里,「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所以没有任何事比教会的组织更需要认真地按着次序行,因为没有什么比无序地做任何事更危险了。因此,为了避免啰唆和制造麻烦的人随己意教导或管理教会(这是极有可能发生),要特别注意,以免没有蒙召的人担任教会的任何职分。因此,如果一个人被认为是教会正式的牧师,他必须先蒙召(来5:4),然后他必须回应呼召,也就是说,他必须承担并执行所要求的职分。我们经常可以在保罗身上看到这点,当保罗想赞扬他的使徒身份时,他几乎总是提到自己的蒙召以及他对这职分的忠心(罗1:1;林前1:1)。如果这么一位伟大的基督传道人都不敢宣称他自己在教会里有证道的权威(除非他在神的吩咐下被按立,并忠于履行神所交托他的职责),那么任何必死之人若在按立之外宣称自己有这样的权威,是多么羞耻的事。既然我们以上已提过忠心担任这职分的必要性,那么现在我们要单独讨论呼召本身。

11.外在和内在的蒙召

  牧师的蒙召包括四件事:(1)被按立为牧师的资格;(2)如何按立牧师;(3)谁应当按立牧师;(4)按立牧师的仪式为何。

  我现在所说的是牧师外在的蒙召,这与教会的公共秩序有关。我略而不谈牧师自己在神面前的内在蒙召,因为这是教会无法见证的。但是我们内心有好见证,我们不是因野心、贪心或任何其他私欲的缘故接受这职分,而是出于对神的真诚敬畏以及想要造就教会而接受这职分。若我们希望我们的事工被神认可,那对我们每个人(如我所说)确实是必要的。

  然而,即使有人以邪恶的心接受这职分,他在教会中的呼召仍是正当的,只要他的邪恶不是公开的。常常有人看到平信徒适合这职分,并有担任这职分的恩赐时,就说他蒙召做牧师。的确,学识与敬虔相结合,还有其他做好牧师的恩赐是一种很好的预备。神所命定担任这崇高职分的人,神首先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装备,以免他们徒劳无措。因此,当保罗在哥林多书信中开始讨论这些职分时,他首先提到担任这职分之人所应有的恩赐(林前12:7—11)。既然这是我们所要讨论的四件事之一,我们现在继续进行。

12.谁能做教会的牧师?如何挑选人当牧师

  保罗在这两处经文中充分阐明了应该选择哪种监督(多1:7;提前3:1—7)。综上所述,唯有那些相信正统教义以及过敬虔生活的人才有做牧师的资格,而不是那些有过错而臭名昭著的人,这会影响他的权威,也使神的事工蒙羞(提前3:2—3;多1:7—8)。执事和长老的资格也有同样的要求(提前3:8—13)。我们必须始终确保他们有承担这重任的能力,也就是说,要向他们教导担任这职分所需的必要装备。因此,当基督即将差派使徒时,就赐给他们一切担任使徒职分所需的装备(路21:15,24:49;可16:15—18;徒1:8)。保罗在描述一幅良善的真监督的画面后,劝提摩太不要选择不具资格的人来玷污自己(提前5:22)。

  我所说的「如何」挑选牧师不是指按牧典礼,而是应该在选择的过程中加以观察的信仰上的敬畏。例如禁食和祷告。就是路加记载的,信徒在选立长老时的禁食和祷告(徒14:23等)。因他们知道他们正在做的是最严肃的事,所以他们不敢有任何企图,惟有怀着最高的敬畏和谨慎之心。他们特别迫切地向神祷告,求神赐给他们智慧和聪明的灵(赛11:2)。

13.牧师由谁选立?

  我们讨论的第三点是:牧师由谁选立?在这方面参考使徒如何蒙召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帮助,因他们的蒙召与其他有所不同。既然使徒是与众不同的职分,所以要以更加显著的标记来特别显明,主亲自呼召和拣选他们。不是出于人的选择,而是单单出于神的命令和基督,他们就俯伏就任。这就是为何当使徒想挑选一人取代犹大时,他们不敢直接挑选某个人,而是先选择两位,为了使主透过抽签宣告他所呼召的是哪一位(徒1:23—26)。

  由此,也应该理解包罗说他做使徒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父神」(加1:1;参阅5:12)。他所说的「不是由于人」是一切蒙召做牧师之人的共同点,因为除非被神亲自呼召,否则没有人能能正当地履行这一职分。另一点对他来说是恰当而独特的。因此,当她以此为荣时,他不仅夸耀他具备做牧师的一切资格,他还佩戴着使徒身份的徽章。当时在加拉太教会中,有人竭力夺取他的权威,说保罗不过是一般的门徒,只是十二个使徒擅自接受他做使徒。但保罗为了保护他讲道的尊严,即便知道这是出于暗自的攻击,他也必须证明他在各方面都不逊色于其他使徒。因此,保罗宣告他的蒙召不像一般的监督是透过人的决定,乃是主借着圣言亲自呼召他。

14.神借着人选召

  没有清醒之人会否认,由人所指定的监督在各个方面符合律法的呼召,因为有许多圣经经文都证明了这点。这也与保罗以上所说他的蒙召「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加1:1)毫无冲突,因他所说的并非一般牧师的选立,而是宣称他自己有做使徒的特别资格。尽管如此,主虽然出于他自己的美意行使特殊特权拣选了保罗,但用以此也借教会的呼召拣选保罗。路加如此记载:「他们侍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徒13:2)

  在圣灵亲自证实对保罗和巴拿巴的呼召之后,将他们分别出来,并按手在他们身上有何意义呢?不就是要保存教会任命牧师的权威吗?可见神用这最有说服力的实例证明祂所喜悦的秩序,即在神宣告祂已呼召保罗做外邦人的使徒之后,祂仍要教会正式地按立保罗。马提亚的呼召也是如此(徒1:23)。因为使徒的职分非常重要,所以他们不敢选任何一个人担任,他们选立了两位,当时使徒确信这职分严肃到他们不敢直接选择任何一人担任这职分,因此他们先选了两位,借抽签选择其中一位。因此,这样的挑选有天上公开见证,教会的秩序也没被忽略。

15.会友的投票

  也许有人想问:是否全教会都当参与选择自己的牧师,还是由其他教会的牧师和自己教会负责纪律的长老来挑选,或是以某人权威人士来挑选。

  那些主张将这选择的权威归给某一人者引用保罗对提多所说的话:「我从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多1:5)也引用他对提摩太所说的话:「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提前5:22)但是,如果他们认为提摩太在以弗所或提多在克里特按照自己的决定安排一切的话,他们就错了。因他们的地位在其他信徒之上,是为了给好的和有益的劝诫给会众,并不是要他们在万人之上随己意行事!

  为了避免有人认为我的举证是捏造的,我要举另一个类似的例子来阐明我的观点。路加教导我们保罗和巴拿巴借教会选立长老;但他同时也解释选立长老的方式。他说的这方式是由各教会的会友投票,「长老在各教会中以举手选立」(徒14:23)。因此是经由这两位使徒提名,而全教会以举手的方式宣告自己的选择,正如希腊人选举的方式。同样地,罗马的历史学家经常以类似的方式说召开大会的主席「选了」新的官署,其实只是他收取投票,扮演会众选举中的主持人而已。

  显然保罗没有赋予提摩太和提多比他自己更高的地位,但我们看见,保罗习惯于通过会众投票选举监督。因此,以上经文应理解为不回削弱教会的任何共同权利和自由。居普良说得好,他说:在百姓面前选立监督并公开决定和见证他的资格,是来自神自己的权柄。的确,旧约中,在利未人被分别为圣做祭司之前,首先,他们按照神的吩咐被带到众百姓面前(利8:4—6;民20:26—27)。同样的,马提亚被选为使徒的陪伴;以及七个执事同样也在百姓面前和他们的见证和批准之下被选立(徒1:15及以下,6:2—7)。居普良说:「这些经文证明选立祭司必须在百姓面前,在他们的见证之下,好表明这公开的按立是公平和合乎神律法的。」

  因此我们主张,当那些被认为有资格做牧师的人被会众人同意和批准 那些被认为有资格做牧师之人受会众的支持,这是合乎神的律法选召牧师;此外,其他教会的牧师应主持选举,保证会众无论是善变,恶意还是混乱,都不会出错。

16.按立

  我们最后要讨论的是按立的仪式。圣经清楚地记载:当使徒选择任何人做牧师时,他们唯一的典礼是按手。我想这仪式来自希伯来人的习俗,他们以按手的方式,将愿意蒙神祝福和奉献之人献给神。雅各为以法莲和玛拿西祝福时,按手在他们的头上(创48:14)。我们的主以祷告祝福小孩时,也用同样的方式(太19:15)。a我想,犹太人照律法的吩咐按手在他们祭物上,也应当是同样的意思(民8:12,27:23;利1:4,3:2、8,13,4:4、15、24、29、33等)。因此,使徒们按手的意思是他们将自己所选做牧师的人献与神。然而,他们也用这方式赐给人圣灵的恩赐(徒19:6)。无论如何,当他们选立任何人担任教会的任何职分时,这是他们所用的庄严仪式。他们如此将牧师和教师以及执事的职分分别为圣。

  虽然圣经没有直接命令我们用按手的方式,然而因使徒一直采用这方式,他们非常谨慎的遵守应该代替神的命令。可以肯定的是,在会众面前采用这样的仪式,有助于使会众称赞事工的尊严,也提醒按立的人他不再是自己的人,而是神和教会的仆人。此外,既然这是恢复这方式的真实起源,就不会毫无意义。既然圣灵在教会里所设立的一切都不是徒然的,所以我们应当感到这仪式既是圣灵所设立的,就不会毫无意义,只要不是迷信地滥用。最后,我们必须明白,并非全会众都按手在被按立者身上,而是只有牧师才这样做。然而我们并不确定是否每一次都是由好几位牧师同时按手。但我们确定的是,在执事、保罗和巴拿巴以及其他一些人被按立时,都是采用这方式(徒6:6,13:3)。然而在另一处,保罗也记载是他自己一个人,而不是由好几位其他人按手再提摩太之上。他说:「为此我提醒你,使你将神借我按手所给你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提后1:6)。因他在第二封书信中提到关于众长老按立人(提前4:14),我认为他所强调的并不是众长老都按手,而是强调按立这仪式本身。就好像他说的:「你当恐惧战兢,免得你被按立时,借按手所领受的恩典成为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