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问:什么罪使我们的始祖从他们受造的本位上堕落?

答:是吃禁果之罪使我们的始祖从原来受造的本位上堕落(创3:6)。

Q: What was the sin whereby our first parents fell from the estate wherein they were created?

A: The sin whereby our first parents fell from the estate wherein they were created, was their eating the forbidden fruit.

解读1:为什么上帝禁止我们的始祖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

并不是因为禁果里面有什么毒素,上帝禁止他们吃这棵树上的果子,是为了让他们有机会用自由意志去选择顺服上帝的旨意。

解读2:既然禁果没有毒,为什么吃禁果是犯罪呢?

虽然吃禁果本身无关紧要,但是当上帝明确禁止的时候,就不再是无关紧要了,而是绝对地违反律法,在上帝的眼中极其严重。因为吃禁果的行为意味着:

  1. 叛逆:这棵树所代表的是上帝的权威,吃禁果就是违背上帝的命令、不顺服上帝的旨意,在本质上就是背叛上帝。
  2. 骄傲:唯有上帝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分别善恶是属于上帝的,人当做的就是顺服上帝,去做上帝吩咐做的、不做上帝禁止做的。但人却被撒但所说的「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创3:5)所引诱,这是想摆脱上帝的权威,自己建立判断善恶的标准,自己成为上帝。因此,吃禁果就是挑战上帝的至高权威,满足自己的骄傲。
  3. 忘恩:不为上帝赐下园中其它所有树上的果子而感恩、知足,却单单被禁果所吸引,这就是不感恩、不知足。
  4. 不信:不信上帝所说的「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却信魔鬼所说的「不一定」(创3:4),这等于认为上帝是说谎者。
  5. 自杀:人吃禁果,目的就是要摆脱上帝,所以结局就是与上帝分离。在上帝之外就没有生命,选择离开生命之源上帝,就是选择死亡。上帝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并非严苛的刑罚,而是必然的结局。就像离开电源的手机,虽然还能靠电池支撑一段时间,但结果必然是黑屏。

14问:什么是罪?

答:罪就是不遵行或违背上帝的律法(利5:17;罗3:23;约壹3:4;雅4:17)。

Q: What is sin?

A: Sin is any want of conformity unto, or transgression of, the law of God.

解读1:上帝的律法是什么?

上帝的律法就是上帝为所有的人制定的行事为人的标准、规则。正如汽车的设计师有资格制定汽车使用手册,人类的创造主上帝有权柄、能力和智慧为所有的人制定「生命使用手册」,就是律法。

解读2:上帝的律法在何处能找到?

上帝的律法启示在圣经中,也刻在人的心中,即良心:「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4-15)。但人堕落以后,良心的功用已经不完全,只有圣经中启示的律法才是最清楚、完全的。

解读3:圣经中上帝的律法分几种?

  1. 民事律:主要是针对以色列国家,对其他国家没有约束力。
  2. 礼仪律:只在耶稣到来之前有效,藉以预表主耶稣,现在不再有约束力。
  3. 道德律:包括十诫,是所有人顺服的永久标准,直到世界的末了。

解读4:什么是上帝眼中的罪?

上帝眼中的罪包括两种:

  1. 心思、言行不遵行上帝的律法,不做当做的事:「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2. 心思、言行违背上帝的律法,做不当做的事:「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3:4)。

解读5:什么是原罪?

原罪就是亚当的后裔生来就有的对上帝的律法的敌意:「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

13问:我们的始祖守住他们受造时的本位了吗?

答:我们的始祖因为按着自己的自由意志叛逆得罪上帝,从他们起初受造的本位上堕落了(创3:6-8,13;传7:29;林后11:3)。

Q: Did our first parents continue in the estate wherein they were created?

A: Our first parents, being left to the freedom of their own will, fell from the estate wherein they were created, by sinning against God.

解读1:什么是「自由意志」?

「自由意志」就是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自由决定是否做某事、如何做某事,这一自由不受任何外界的驱使、引诱、限制或强迫。

虽然人们常常使用「自由意志」这个名词,但给它下一个确切定义的人却不多。俄利根的定义是:理性是辨别善恶的能力,意志是选择善恶的能力。奥古斯丁的定义是:那在有恩典帮助之时择善,在没有恩典帮助之时择恶的,就是理性和意志的能力。阿奎那的定义是:自由意志是选择的能力,这能力包括知识和欲望,但以欲望的成分居多。

解读2:是不是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才算有自由意志?

不是。在以下三种情况,意志都是自由的:

  1. 自由地只选择向善:当意志不受外界的驱使、引诱、限制或强迫的情况下,甘心乐意地只选择行善的时候,此时的意志是自由的。上帝的意志就是自由地惟独向善,祂既不愿意、也不会做任何违背自己本性的恶事。天堂中圣徒的意志也不会有任何向恶的倾向,这并非是出于受强迫,而是因为他们里面有上帝的生命,是「上帝的儿女」(约壹3:14),所以自由地惟独向善。
  2. 自由地只选择向恶:当意志不受外界的驱使、引诱、限制或强迫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只选择行恶的时候,此时的意志是自由的。魔鬼的意志就是自由地向恶,牠既不愿意、也不会做任何上帝所喜悦的善事。世人在重生得救之前,他们的意志在罪的捆绑之中,成了「魔鬼的儿女」(约壹3:14),所以也拒绝上帝、惟独向恶,「因为人被谁制伏,就是谁的奴仆」(彼后2:19),若没有神恩典的帮助,就没有为善的自由。因此,世人的自由意志,并不是说他们在善恶的选择上有同等的自由,乃是因为他是自动作恶,而非受强迫所致。
  3. 自由地选择向善或向恶:当意志不受外界的驱使、引诱、限制或强迫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行善,也可以选择行恶,此时的意志是自由的。一切重生得救之人的意志已经脱离了罪的捆绑,里面有了从上帝而来的新生命,可以顺服圣灵的感动和带领,自由地选择向善;但在他们里面的新生命完全长成基督成熟的身量之前,由于残存的肉体老我生命的软弱,有时他们的意志也会倾向犯罪。

解读3:人起初受造时所享有的自由意志是什么?

人起初受造时被赋予了选择向善与选择向恶两方面的自由(创2:16-17)。虽然他被造时意志的自然倾向是选择向善,但由于他里面还没有上帝儿子的生命,所以在遇到诱惑时,也可能选择向恶:「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7:29)。

解读4:我们的始祖是如何按着自己的自由意志堕落的?

上帝没有把我们的始祖安置在没有机会做选择的保险箱里,而是把他们放在有机会做自由选择的环境中,结果:

  1. 魔鬼在蛇身中「用诡诈诱惑了夏娃」(林后11:3):「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上帝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创3:4-5)。使他们期望可以侥幸逃避上帝所警告的惩罚。
  2. 人对世界的过度欲望,使他们选择不顺服上帝:「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壹2:15-16)。「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即:肉体的情欲),「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即:眼目的情欲),「能使人有智慧」(即:今生的骄傲)、「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创3:6)。

解读5:为何上帝允许始祖被试探?

首先,经过试探能显明受造物与创造者在生命本质上的鸿沟。人被造起初虽然是「好」的、自然倾向于择善(始祖起初对「不可吃分辨善恶树果子」的吩咐毫无异议地遵行),但这种「好」经不起试探的,因此没有经受过试炼的「好」,无法被证明是完全的「好」。

其次,经过试探使人懂得注意自己言行的后果,因为正是因始祖的堕落,因此后代出生的人类便自带了罪性。第三、前车之鉴使人不至成为第二个撒旦最后,使人经历试探是上帝创造「能胜过试探的人」的必要步骤 (赛43:7)。

12问:上帝对在起初受造本位上的人施行了什么特别的护理之工?

答:上帝造人之后就与他立了生命之约,要求他完全顺服(罗10:5),禁止他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免得他遭受死亡的痛苦(创2:17)。

Q: What special act of providence did God exercise towards man in the estate wherein he was created?

A: When God had created man, He entered into a covenant of life with him, upon condition of perfect obedience; forbidding him to eat of the 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upon the pain of death.

解读1:什么是约?

约是双方或多方关于应许和要求的约定。

解读2:什么是上帝与人的约?

上帝与人的约就是上帝的约定,通过应许给予什么,藉着规定要求人做什么。

解读3:上帝与人立了多少约?

从本质上说,上帝与人立了两个约:一是行为之约(或称生命之约),二是恩典之约。

解读4 :上帝何时与人立了行为之约?

上帝在造人之后,就立刻与他立了行为之约,那时人还没有犯罪。

解读5 :上帝与人所立的行为之约的应许是什么?

行为之约的应许是生命。因为上帝警告人:「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既然人不顺服的结果是死亡,表明上帝对人顺服时的应许是生命。正如主耶稣所说的,若人能顺服律法的要求爱神爱人,「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路10:28)。

解读6:上帝在行为之约中向人所应许的是什么样的生命?

上帝在行为之约中向人所应许的是肉体生命和灵性生命的延续,也就是永远的生命。

解读7:肉体的生命、灵性的生命和永远的生命都是什么?

  1. 肉体的生命是灵魂与身体的结合。
  2. 灵性的生命是灵魂与上帝的联合。
  3. 永远的生命是藉着完全效法上帝,以上帝为最高的美善和幸福,以祂为乐,享受祂的同在,从而达至身体和灵魂完美的、不变的、永远的幸福。

解读8:行为之约的条件是什么?

行为之约的条件,也就是上帝在行为之约中对人的要求,是人对上帝完全的顺服:「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加3:12),「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着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

解读9:什么是「完全的顺服」?

上帝在行为之约中对人所要求的顺服在以下方面应当是完全的:

  1. 这种顺服本身必须是完全的:灵魂的一切能力,身体的方方面面,都要作为公义的器皿用于服事上帝。
  2. 在顺服的动力上必须是完全的:是发自内心、甘心乐意地做上帝所要求的一切,毫不厌烦,毫不勉强,就像天使的顺服一样。
  3. 在顺服的目的上必须是完全的:是以荣耀上帝为首要的目的,并以此目的来支配一切的行动。
  4. 在顺服的方式上必须是完全的:是以爱和喜乐来顺服上帝。
  5. 在顺服的时间上必须是完全的:是持续不断、恒久如一地顺服上帝。

解读10:在行为之约中禁止什么?

在行为之约中禁止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耶和华上帝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6-17)。

解读11:为什么这棵树被称为分别善恶树?

因为人通过吃这棵树上的果子,代表着他不再顺服上帝的旨意,而是要以自己的善恶标准来代替上帝的善恶标准,以自己来代替上帝做自己的主、自己的王。因此,他立刻就会从经验上知道他堕失的善是什么,亦即上帝的形像和恩典;也会从经验上知道他所堕入的灾难是什么,就是罪恶和痛苦。

解读12:上帝所警告的违背行为之约的惩罚是什么?

上帝所警告的违背行为之约的惩罚就是死亡:「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解读13:上帝所警告的作为犯罪惩罚的死亡是什么?

上帝所警告的作为犯罪惩罚的死亡,就是肉体的死亡、灵性的死亡和永远的死亡。

解读14:肉体的死亡、灵性的死亡和永远的死亡都是什么?

  1. 肉体的死亡是指灵魂与身体的分离,以致身体朽坏。这种死亡在人吃禁果的那一天才成为可能,在此之前则不存在。
  2. 灵性的死亡是指灵魂与上帝的分离,失去了上帝的形像。这种死亡在人吃禁果的时候立刻就落到了人身上。
  3. 永远的死亡是指人永远离开上帝的荣耀、慈爱和恩典,永远处于上帝的忿怒之中,在没有爱、没有公义、没有光明的地方直到永永远远,灵魂和身体都遭受可怕的痛苦,圣经把这种地方称为「地狱」。

11问:上帝的护理之工是什么?

答:上帝的护理之工(Providence),乃是上帝用祂至高的圣洁(诗145:17)、智慧(诗104:24)和权能(来1:3),维护(尼9:6)并统管(弗1:22)所造之万有(诗103:19)及万有之运作(太10:29-31)。

Q: What are God’s works of providence?

A: God’s works of providence are, His most holy, wise, and powerful preserving and governing all His creatures, and all their actions.

解读1:上帝的护理包括哪些部分?

上帝的护理包括:

  1. 祂对万有的维护:「耶和华啊,人民、牲畜,祢都救护」(诗36:6)。
  2. 祂对万有的统管:「愿万国都快乐欢呼,因为祢必按公义审判万民,引导世上的万国」(诗67:4)。

解读2:上帝对万有的维护是什么?

上帝对万有的维护包括:

  1. 祂持续地维系它们的存在:「耶和华啊,祢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祢的诚实存到万代。祢坚定了地,地就长存。天地照祢的安排存到今日,万物都是祢的仆役」(诗119:89-91)。
  2. 祂为万有的生存供应一切需要:「万民都举目仰望祢,祢随时给他们食物。祢张手,使有生气的都随愿饱足」(诗145:15-16)。

解读3:上帝对万有的统管是什么?

 上帝对万有的统管是指祂统治万有,安排、引导万有的运行,成就祂永远的计划:「祂用权能治理万民,直到永远。祂的眼睛鉴察列邦,悖逆的人不可自高」(诗66:7),「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箴16:9)。

解读4:上帝护理的对象是什么?

上帝护理的对象包括:

  1. 祂所创造的万有:「常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1:3),「祂的权柄统管万有」(诗103:19)。
  2. 特别是祂的儿女:「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何必为衣裳忧虑呢?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你们这小信的人哪!野地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上帝还给它这样的妆饰,何况你们呢」(太6:26,28,30)!
  3. 万有的运作:
    • 一切貌似「自然」的行动:「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8)。
    • 一切貌似「偶然」的行动:「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上帝交在他手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出21:12-13),「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罗8:28)。
    • 一切善行:「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15:5),离开上帝,人不能行什么善。
    • 一切恶行:「洪水泛滥之时,耶和华坐著为王;耶和华坐著为王,直到永远」(诗29:10),无论是个人、团体还是政府的恶行,都在上帝的掌控之下。若没有上帝的允许,没有任何恶行得以发生。

解读5:上帝怎样护理恶行?

  1. 上帝根据自己永恒的计划,有时会容许人犯罪:「祂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徒14:16),「你行了这些事,我还闭口不言」(诗50:21)。
  2. 上帝限制人的恶行,不允许人的恶行破坏祂永恒的计划:「人的忿怒要成全祢的荣美,人的余怒,祢要禁止」(诗76:10),「因你向我发烈怒,又因你狂傲的话达到我耳中,我就要用钩子钩上你的鼻子,把嚼环放在你嘴里,使你从你来的路转回去」(王下19:28)。
  3. 不管恶人的动机如何,上帝都能引导、使用人的恶行,达成祂美善的目的:「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手中拿我恼恨的仗。我要打发他攻击亵渎的国民,然而他不是这样的意思,他心也不这样打算」(赛10:5-7),「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创50:20)。

解读6:明白了上帝的护理,对基督徒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1. 上帝的护理是至为圣洁的:「耶和华在祂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在祂一切所作的都有慈爱」(诗145:17)。因此,当我们面临一切顺境逆境、成功失败、生老病死、天灾人祸的时候,都应当谨记:经过上帝的手量给我们的一切环境,都有祂的美意,所以「要常常喜乐,不住地祷告,凡事谢恩,因为这是上帝在基督耶稣里向你们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
  2. 上帝的护理是至为智慧的:「耶和华啊,祢所造的何其多,都是祢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满了祢的丰富」(诗104:24)。因此,我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必替上帝出主意,用人的小聪明来代替上帝的至高智慧,而是凡事不折不扣地遵行上帝的旨意,不但动机、结果要蒙上帝的悦纳,方法、过程也要寻求上帝的悦纳。
  3. 上帝的护理是大有权能的:「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祂手」(但4:35),「祂用权能治理万民,直到永远」(诗66:7)。因此,
    • 我们在事奉神、传福音的时候,只需要尽本分,把基督所吩咐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28:20),把结果交托给上帝。即使是被拒绝,也不必伸出人的手来帮上帝的忙:「凡不接待你们、不听你们话的人,你们离开那家,或是那城的时候,就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太10:14)。
    • 我们在恶人当道、真理被弃绝的时候,不可离开圣经的教导来「替上帝出头」,甚至以上帝的名义、真理的名义、「发义怒」的名义来放纵自己肉体和血气的行为。无论是受冤屈、受逼迫,我们都应当照着圣经的教导尽上帝儿女的本份,谨记常以公义要求自己,多以慈爱和怜恤对待他人,把结果交托给上帝:「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12:19-21)。

10问:上帝怎样造人?

答: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形象,造出有知识(西3:10)、有公义、有圣洁(弗4:24)的男人女人(创1:27),并赋予他们治理万有的权柄(创1:28;诗8)。

Q: How did God create man?

A: God created man male and female, after His own image, in knowledge, righteousness, and holiness, with dominion over the creatures.

解读1:为什么上帝要造男造女?

上帝造男造女,是要他们互为配偶、合而为一,并且生养不息:「耶和华上帝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创1:27,28)。

解读2:上帝另造的这「配偶」为何不是另一个男人而是女人?

上帝将人创造在关系中是要人彼此相交,而夫妻关系是所有相交关系中最特别的,原因在于它是唯一拥有身体结合来体现全人(身、心、灵)合一的关系,上帝要由此预表基督与教会之间的合一。因此这种身体的结合势必决定了二人在生理结构上的不同,也因此势必决定了生理性别的区分及由此产生的男性与女性之别。

解读3:上帝为何不一次性多造一些人,而是只造了一对男女?

上帝创造生命并非因为祂充满了爱因而需要创造一个爱的对象来抒发这份爱,因为三一上帝在永恒的相交中就已经拥有了彼此相爱的满足,因此人并非为了让上帝的爱有所抒发而造,而是三一上帝彼此相爱所产生的结果,因父神乃是为着圣子而创造了一切,同时又是与圣子同工于这份创造中(西1:16),其最终是要彰显自己的荣耀,也即透过受造物来反映自己的样式。

因此,当上帝造男造女时,除却赋予单一的个人有其内在的形象,同时也赋予了夫妻之间的互动也满有其自己位格间相交的样式,这样式就是上述上帝在其相交中产生新的生命,因此上帝设定人类的新生命需要透过原有的一对男女在彼此的深度相交(以身体结合来体现)来诞生的。因此,上帝没有一次性创造出好多人,而是只创造一对男女,透过使他们结为夫妻并在夫妻生活中的结合来孕育新生命,从而彰显出上帝这一生命源头的内涵。

 解读4:人是按上帝的形像被造的,上帝的形像有什么含义?

上帝的形像,也就是上帝的样式:「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1:26)。但上帝是个灵,并没有物质的身体,所以上帝的形像并不是指人外在的身体与上帝类似,而是指人内在的灵魂在知识、公义和圣洁上与上帝有相似之处:「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4)。

解读5:人起初被造时拥有怎样的上帝的形像?

人起初所拥有的上帝的形像包括整个灵魂的完美、正直和自由:悟性上的知识,意志上的公义,感情上的圣洁。

解读6:当人受造时,悟性上的知识是什么?

人起初受造时,在悟性上拥有关于上帝、律法和其它受造物的全备知识:「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创2:20),「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上帝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创3:2-3)。当人堕落以后,「他们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祂,也不感谢祂。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1:21-22),因此人就倾向于用偶像和假神来代替上帝,用自己相对、不完全的善恶标准来代替上帝的律法,用脑洞大开的理论和猜想来代替上帝创造万有的事实。

 解读7:当人受造时,意志上的公义是什么?

人起初受造时,可以用完全的自由意志选择顺服上帝的旨意,从而有能力行出公义。当人堕落以后,被罪捆绑,不再有完全的自由意志来行出公义:「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

 解读8:当人受造时,感情上的圣洁是什么?

人起初受造时,总是渴慕上帝,以祂为乐,任何受造物都不能占据他的心,感情是圣洁的,无罪无瑕。当人堕落以后,才生发出各种邪情私欲,带来痛苦、悲伤、愤怒、羞愧:「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罗1:28-31)。

 解读9:当人受造时,拥有怎样的治理权柄?

人起初受造时,不仅能够管理自己的欲望和感情,也能以上帝管家的身份对其它的受造物行使治理之权:「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1:28)。当人堕落以后,对其它受造物的态度从上帝的管家变成占有者、掠夺者、破坏者,其它的受造物也不再服从人的管辖。

9问:何为创造之工?

答:创造之工乃是上帝藉着祂权能的话语(创1:1),于六日之内从虚空中(来11:3)造出美好之万有(创1:31)。

Q: What is the work of creation?

A: The work of creation is, God’s making all things of nothing, by the word of His power, in the space of six days, and all very good.

解读1:创造的含义是什么?

  1. 创造不是受造物的生产,在那样的生产中有次因的使用。
  2. 创造是从无中生有,使原先并不存在的东西成形。宇宙、地球、生命都是从无中被造的,人的灵魂也是从无中被造的,是由上帝直接注入的。

解读2:万有都是上帝创造的吗?

是的。在六天中所创造的一切都是由上帝直接创造的,以后所生成的一切,也都是上帝的受造物。

  1. 因为生成他们的物质都是首先由上帝创造的。
  2. 因为生产繁殖的能力来自上帝。
  3. 因为在一切的生产中,上帝都是作为第一因、最主要的角色而发挥作用。
  4. 因为上帝保守万有的存在,就像一种持续的创造。

解读3:上帝靠什么创造万有?

上帝创造万有不需要任何物质、能量或帮助,而是单单藉着祂权能的话语创造万有:「 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藉祂口中的气而成。因为祂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33:6,9)。「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藉上帝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来11:3)。

解读4:上帝用多长时间创造了万有?

上帝用了六天时间创造了万有(创1:1-31)。上帝能够在一霎那间创造一切;但祂却用了六天的时间来工作,第七天便安息了,这样就使我们更好地明白创造的次序,也使我们在工作中效法祂,每周六日工作,第七天安息。

解读5:上帝为什么创造万有?

上帝创造万有是为了彰显祂自己的荣耀:

  1. 祂权能的荣耀:「我们的主,我们的上帝,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祢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4:11)。
  2. 祂智慧的荣耀:「耶和华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满了你的丰富」(诗104:24)。
  3. 祂慈爱的荣耀:「祂赐粮食给凡有血气的,因祂的慈爱永远长存」(诗136:25)。

解读6:上帝所创造的万有一开始处于什么样的境况?

上帝所创造的一切一开始都是非常完美的:「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1:31)。因为人的堕落犯罪,使自己陷入愁苦之中,此后进入世界的各样灾难都是罪所带来的后果,「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罗8:22)。

8问:上帝如何实施祂的定旨?

答:上帝藉着创造与护理之工实施祂的定旨(诗148:8;赛40:26;但4:35;徒4:24-28;弗1:11;启4:11)。

Q: How does God execute His decrees?

A: God executes His decrees in the works of creation and providence.

解读1:什么是上帝实施祂的定旨?

上帝实施祂的预旨,就是成就祂在永世中所决定的事,使祂从前所预定的事情发生。

解读2:上帝怎样实施祂的定旨?

上帝藉着创造之工实施祂的定旨,祂根据祂永远的旨意和计划创造万物。上帝藉着护理之工中实施祂的定旨,祂根据祂永远的旨意和计划保守并治理万物。

7问:上帝的定旨是什么?

答:上帝的定旨乃是祂为了自己的荣耀,根据祂永恒的目的,按照祂的谋略,所预先设定必成的一切事(弗1:4,11;罗9:22-23)。

Q: What are the decrees of God?

A: The decrees of God are, His eternal purpose, according to the counsel of His will, whereby, for His own glory, He has foreordained whatsoever comes to pass.

解读1:上帝如何预定所必成的事?

上帝根据祂自己的计划,完全自由地以祂最大的智慧预定万事:「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弗1:11)。

解读2:为什么上帝预定了所必成的事?

上帝预定万事是为了祂自己的荣耀和永恒的目的。

解读3:上帝的定旨有几种?

上帝的定旨有两种,一是普通定旨,一是特别定旨。

解读4:什么是上帝的普通定旨?

上帝的普通定旨是祂永恒的旨意,由此祂预定了一切必成的事:不仅包括祂所创造的万物的存在,也包括他们的一切行动和作为;不但包括祂使之成就的一切善行,也包括祂所许可的一切恶行:「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祢手和祢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7,28)。

解读5:什么是上帝的特别定旨?

上帝的特别定旨是指祂对天使和人的预定,尤其是祂对人拣选和弃绝的定旨。

解读6:什么是上帝对人拣选的定旨?

上帝对人拣选的定旨,是祂按着自己的主权和永恒不变的计划,在基督里拣选了一些人最终得着永生,并赐给他们信心、使他们成为圣洁,好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弗1:4-6),「因为祂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后2:13)。

解读7:什么是上帝对人弃绝的定旨?

上帝对人弃绝的定旨,是祂按着自己的主权和永恒不变的计划,离弃未蒙拣选之人,任凭他们在自己的罪中灭亡,好使祂忿怒的权能和无限的公义得着称赞:「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上帝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罗9:21-22)。

解读8:为什么上帝预定了一些人蒙拣选,其他的人被弃绝?

这既不是因为预见到蒙选之人的善行才使上帝拣选他们,也不是因为预见到被弃之人的恶行才使上帝弃绝他们。事实上,没有任何人的善行在上帝面前是值得夸耀的,也没有任何人自己会愿意主动寻求上帝:「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罗3:10-11)。关于上帝究竟如何拣选人作为得救的对象是专属于神的主权,人若知道了其中的机制便会不自觉地取代神去预测谁能得救谁不能得救,这在实质上是侵犯了上帝的主权,因此上帝并未将拣选的详情启示给人。那么既然神未清楚地显明祂如何拣选,人就应当尊重并顺服上帝的主权。但人难免心有不服,因为如果上帝只拣选一部分人得救,就会产生上帝不公平或不够慈爱的嫌疑,因为上帝既然有能力拯救所有人,为何祂不救呢?要回答此问题,需先澄清一个概念,就是当我们认为上帝只拣选一部分人得救有失上帝的公平与慈爱的时候,人实则带着「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获得上帝救恩的权力」,但问题在于,恩典既然是恩典,就表明人本来是没有权力来要求获救的,因此既然根本就没有所谓「得救的权力」,又何来「平等的得救的权力」?因此,上帝救人是额外赐给人的礼物,并非上帝对人必须尽到的义务,上帝并没有责任拣选任何人,祂完全可以按照公义和我们的行为对所有人施行惩罚,但祂却拣选了一些人得永生,这完全是出于祂自己的恩典、主权和意愿,没有蒙拣选的人不能因此说上帝不公平或不慈爱:「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上帝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上帝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因祂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1,13-15)。

解读9:人在今生可以知道他们是蒙选还是被弃绝吗?

  1. 那些蒙选的人,可以藉着有效的恩召知道他们的被选:「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勤勉,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1:10)。约翰壹书的目的,就是为了叫已经信奉上帝儿子之名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5:13)。因此,我们可以藉着约翰壹书里所列出的三个测试,来确认自己是蒙拣选的:
    • 顺服的测验:我们是否「遵守祂的诫命」(约壹2:4),「照主所行的去行」(约壹2:6),「行公义」(约壹2:29),「洁净自己」(约壹3:3)。「我们若说是与上帝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约壹1:6)。
    • 爱心的测验:我们是否「爱弟兄」(约壹2:10),「彼此相爱」(约壹3:11、23;4:7,11-12),「在行为和诚实上」(约壹3:18)相爱。「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上帝」(约壹4:8)。
    • 真理的测验:我们是否「认耶稣为基督」(约壹二22),相信「耶稣是上帝儿子」(约壹五5、10、13;三23)、「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约壹四2)。「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约壹二23)。
  2. 但没有任何人能在今生(除了那些干犯圣灵之人)确定无疑地知道他们是被弃绝的,因为最大的罪人(除了那些干犯圣灵之人)也可能还会得蒙恩召:「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上帝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6:9-11)。

解读10:上帝的定旨与「宿命论」

该问题涉及人的自由意志与上帝的定旨之间的张力。不论上帝的定旨覆盖到何种程度及范围,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的自由意志所能发挥的功用,因此若人的自由意志缺乏合理使用的空间,必然会使人产生「宿命论」的感觉,因为既然上帝已预先定下了一切,那么不论人有无自由意志,也不论人愿意如何努力,都不能对未来产生实质的影响。因此面对上帝这种绝对压倒性的主权,人不免感到自己是完全被动而不自由的。

因此,要解释这个争议,首先需要郑重澄清的是,上帝的定旨与人的自由意志并非绝对意义上的彼此「对立」,但由于毕竟是两个有自主意识的位格双方,因此在彼此相交中、其意志、情感等的确会产生「对立」的现象,但上帝正是要透过这「对立」来达成上帝与人联合的旨意,而人的意志也只有在与神意志的联合中才是完全自由的(如同鱼回到水中才是完全自由的一样,若是从水中出来,看似脱离了水的「辖制」,实则只能面临死亡,而「死亡」便是绝对的不自由)。

何以如此?因为对基督徒而言,其所谓的「未来」其实是作为受造物的自己向永恒开放后所将经历的,而永恒在于父、子、圣灵的永远相交之中,因此若有受造物被納入上帝的相交之中,便会经历到三一上帝内在互动中所产生的新事(类似的内容见6问,解读8),因而享有了神裏面永遠的「未來」,这「未来」的终点也是在神里面,当人不断进入这未来时,也就是不断更深与神联合的过程(罗11:36)。

那么,上帝如何将人纳入自己里面以此使人经历永恒中的「未来」呢?其具体表现就是使人与上帝相交,而相交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就是人的意志与神的定旨的碰撞。在这种碰撞中,人得以在挣扎中学习何谓谦卑与顺服,这个过程同时也伴随着圣灵对人内在性情的改变,使人愈加愿意顺服神、以神的心为心。

同时,这种顺服并非是神的意志压制、融合或剔除了人的意志,而是好像父神的意志在基督身上那样,看似矛盾,却没有伤害基督身为完全人的意志,反而成为在圣子这一个位格中联合为一的意志(参考基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就如同基督的神人二性的奇妙联合那样(参21问中解读10中对基督神人二性的描述)。因此,人堕落后的意志难免会与神的主权存在张力,或者人虽然非常愿意顺从上帝,但仍可能因身为受造物的有限而领会错上帝的旨意。

对于类似的情况,上帝时常允许它们发生,其目的正是要使人在上述张力或试错中学习并体会神的意志如何与人的意志能够像基督那样在人的人格中得以联合为同一的意志,而当人越加经历到这点时,所感到的并非是受束缚、而是在基督里真正而完全的自由。

反之,非基督徒由于未曾被纳入上帝的相交中,因此无份于永恒,因而上帝的定旨于他们而言便是一种束缚或桎梏了,若终其一生未能认信上帝,最终只能面对神定旨的审判。

解读11:上帝的定旨与「神义论」

根据对「预定」的解释,人若最终没有得救是因为上帝并未拣选其得救,那么,这类人的灭亡是否应当归咎于上帝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罪人的灭亡是因为其犯罪所要承担的责任,因此所有人其实本来都只有注定灭亡这一个结局。但上帝却因自己的慈爱救了一部分人,这是祂慈爱的证明,却被堕落后的人以其堕落后的思维视为上帝不够慈爱的表现。对此类反应,上帝早已知晓,因此祂在圣经中指出,人会有这样的反应是因为「祂做好人,人就红了眼」(太20:15),也就是犯了不把上帝的恩典当恩典、而是当作上帝对人的义务的错谬。上帝若按照人的逻辑去行,那么人性的贪婪必然会要求上帝不断按照自己的意思不断满足人,如:上帝你既然做了这个、为什么不也做那个呢?其结果必然是,人对神越来越没有感恩之心、越来越得寸进尺。

另外,圣经中多方告知上帝允许邪恶的存在、甚至时常刻意使用邪恶来达成美好的旨意(出4:21,箴16:4,赛45:7等),但上帝如何在前者存在的前提下保守不沾染邪恶,这是一个奥秘,但圣经提供了一些例子(创11:1-9)让人看见祂有非凡的智慧、能想出各种方法做到这一点,因此人不应以自己有限的智慧限制了上帝的智慧所能带来的可能性。

解读12:对上帝定旨的正确回应

首先,对于上帝所定旨的「拣选」,对于蒙拣选之人,由于知晓了自己的得救乃完全出于上帝的恩典、且并非所有人都可得救,因此会格外珍惜这份救恩,因为是自己不配得的。同时,对于历史中没有得救之人,蒙拣选者当真心为对方感到难过,但倒也不必长久地耿耿于怀,因为那是上帝已经决定的、是已经过去了、无法改变了的事实,因此,重要的是当下以及未来所当做的,也就是当奋力将救恩的好消息带给更多人(赛61:1)。

因此,对神拣选的正确回应不是一方面一味地纠结于过去上帝为何不拯救某些人,另一方面却缺乏传福音的行动,这样的所谓「爱心」是虚假的,而是因为真的明白了神救恩是何等的宝贵,因而非常盼望有更多的人能得到这份恩典,这份渴望便成为了蒙拣选之人奋力传福音的动力,并最终落实在将福音带给更多人在行动上。

另外,上帝将其在永恒中的预定启示给人,其目的是带给人有关救恩及其在地上事奉的确据。从圣经中多处的经文可以看到,凡正确领会上帝定旨者,都会同心以祷告来祈求上帝旨意的成就,并且会身体力行的采取实际行动以回应神的旨意(赛63:15-64:12,但9:1-2,徒18:9-11)。

因此,当人得知上帝所定旨所要成就之事后,正确的回应乃是更有把握及信心为主做工,因为正是上帝的定旨使一切的结果都有了确据;反之,若认为既然上帝已经定意,自己便可以随便了,其实是落入了人堕落之后被罪所扭曲的理性中。

6问:上帝有几个位格?

答:上帝具有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位格(太3:16-17;28:19;林后13:14;彼前1:2),这三者乃是同质、同权、同荣之同一上帝(诗45:6;约1:1;17:5;徒5:3-4;罗9:5;西2:9;犹24-25)。

Q: How many persons are there in the Godhead?

A: There are three persons in the Godhead; the Father, the Son, and the Holy Ghost; and these three are one God the same in substance, equal in power and glory.

解读1:有三位上帝吗?

不是。虽然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个位格都是上帝,但祂们并不是三位上帝、或者三个实体,而是同一位独一的上帝。在这三个位格中,上帝的本质是相同的:「在天上作见证的有三,圣父、圣道和圣灵,三者为一」(约壹5:7 KJV)。

解读2:上帝有三个位格是什么意思?

上帝有三个位格,就是说上帝独一的本体以三个位格的形式存在。上帝独一的本体并非由三个位格组成,而是在三个位格之中。所以我们不可说上帝本体的三分之一是圣父、三分之一是圣子、三分之一是圣灵,因为上帝的整个本体同时存在三个位格的每一位里面,圣父是完全的上帝,圣子是完全的上帝,圣灵也是完全的上帝。

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宣告的:「圣父是怎样的上帝,圣子也就是那样的上帝,圣灵亦是那样的上帝。圣父并非是受造的,圣子也是如此,圣灵亦是如此。圣父是无限的,圣子也是无限的,圣灵亦是无限的。圣父是永恒的,圣子也是永恒的,圣灵亦是永恒的。然而祂们并不是三位永恒的上帝,而是独一的永恒上帝。也不是三位非受造的无限之上帝,而是独一的非受造的无限之上帝。相同的,圣父是全能的,圣子也是全能的,圣灵亦是全能的。然而祂们并不是三位全能的上帝,而是独一的全能上帝。圣父是上帝,圣子也是上帝,圣灵亦是上帝。然而祂们并不是三位上帝,而是独一的上帝。相同的,圣父是我们的主,圣子也是我们的主,圣灵亦是我们的主。然而,我们并非有三位主,而是只有独一的主。因此,我们受到基督真理的催促而承认:圣父、圣子、圣灵每一位都是上帝、都是我们的主。」

解读3:这三个位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1. 圣父从永世生成圣子:「所有的天使,上帝从来对哪一个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又指着哪一个说,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论到子却说:上帝啊,祢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祢的国权是正直的」(来1:5,8)。
  2. 圣子从圣父受生:「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1:14)。
  3. 圣灵从圣父和圣子发出:「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祂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约15:26)。
  4. 圣子为圣父之独生子,并不是说圣子低于圣父;圣灵出自圣父及圣子,并不是说圣灵低于圣父或圣子。圣父、圣子、圣灵在永恒中一直同存、同在,有同样的尊荣。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宣告的:「然而圣父、圣子、圣灵乃是在同一个神性本质内;祂们的荣耀及永恒中的威严也是相同的」,「在此三位一体独一上帝中的三位之间,并无前后、尊卑、大小之分别。三位乃是共同的永恒及同等」。

 解读4:为什么圣父是上帝?

因为圣父是万有的本源,属于上帝的特征和敬拜都归于祂:「然而我们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万物都本于祂,我们也归于祂」(林前8:6)。

解读5:为什么圣子是上帝?

  1. 因为圣子在圣经中被称为上帝:「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约1:1),「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祂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上帝」(罗9:5)。
  2. 因为圣子具有上帝的特性。祂是永恒的:「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8:58);祂是无所不知的:「主啊,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约21:17);祂是无所不在的:「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祂有上帝的权能:「常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1:3)。
  3. 因为惟独属于上帝的尊荣和敬拜也属于圣子。我们必须信祂:「你们信上帝,也当信我」(约14:1);我们要奉祂的名受洗:「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我们要求告祂的名:「以及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林前1:2),如果圣子不是上帝,祂就不会是合适的中保。

解读6:为什么圣灵是上帝?

  1. 因为圣灵在圣经中被称为上帝:「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徒5:3-4)。
  2. 因为圣灵具有上帝的特性。祂无所不在:「我往哪里去,躲避祢的灵」(诗139:7);祂以特殊方式存在于所有信徒的心中:「因祂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14:17);祂无所不知:「因为圣灵参透万事」(林前2:10)。
  3. 因为圣灵大能的作为,只有上帝才能做到。比如重生:「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约3:5);引导信徒明白各样的真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16:13);成圣:「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上帝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可蒙悦纳」(罗15:16);作为保惠师来安慰信徒:「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祂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约15:26);感动信徒:「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13:14)。
  4. 因为惟独归于上帝的尊荣和崇拜也属于圣灵,我们必须相信圣灵是上帝,在《使徒信经》中宣认:「我信圣灵」;我们必须奉祂的名受洗:「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

解读7:既然圣父、圣子和圣灵是同一位独一的上帝,为什么被称为三个不同的位格?

  1. 因为圣经明确指出圣父和圣子是不同的位格:「祂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来1:3),「因为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约8:16)。
  2. 因为圣经明确指出圣灵是与圣父和圣子不同的位格:「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约14:16-17)。
  3. 圣父、圣子和圣灵各自特殊的工作:圣父是创造者,圣子是救赎者,圣灵是成圣者。但并不是说圣子与圣灵没有参与创造,圣父与圣灵没有参与救赎。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宣告的:「我们敬拜三位一体的独一上帝;这独一上帝里的三位乃是合而为一的。独一上帝里的三位彼此间不混乱,其本质也不分开。」

解读8:三位一体这种神学的讨论对我们有什么意义?

一般而言,三位一体时常被人视为一种纯粹神学上的教义,主要为了说明父、子、圣灵三者的关系,以及三一神各位格间在救赎大计上的分工与角色等,与基督徒的日常生活似乎并无太多的关联,但若仔细思想,便会发现三位一体与人类的社会生活是息息相关的,了解三位一体所揭示的真理对我们如何应对后现代社会尘嚣甚上的「个人主义」及其所引发的问题有非凡的指导意义:

首先,三位一体使人明白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必要性。

上帝既是三位一体,就表明上帝乃是在三位格之中,且各位格间在永恒中彼此相交(约1:1)、永远联合,由此可见,上帝自己就是彼此相交的上帝、是永活于关系中的上帝。当上帝创造人时,祂的旨意是要人活出祂的样式,因此人也必须活在关系中、好彰显出神的形象。

那么人要如何活在关系中呢?首先,人可以直接像上帝那样有多个位格,因此在人里面自己就可以彼此相交,但这会引起一个问题,即人既然可以自己彼此想交、自我满足就难以产生与他者互动的需求,这将造成人与神关系的阻碍,因此上帝没有赋予人多位格而是将其创造为单一的位格者(即:健康的人只有一个人格。多重人格是一种人格疾病,一方面各个人格间并非健康地交往,另一方面也因人格不一致、因而缺乏正常人际交往的基础,从而造成人际问题甚至引发犯罪),由此使人产生与他者交往的需要。而为了满足这需要,上帝首先与人交往(创2:15-16)、同时也创造出另外的人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创2:21-22)。而人与人的交往随之便产生出各种关系,从小至大分别为夫妻、亲子,朋友、上下属,乃至政府百姓、国际外交等关系。而在所有的关系中,又以夫妻关系最为亲密,因为此关系不仅有思想上的相交更是达到了肉体相交的层面,以此彰显出上帝与人联合的心意,人得以在夫妻关系中体会与另一位格者完全联合的经历。

其次,三位一体表明彼此相交所带来的生命常新,使人看清个人主义必然导致僵化与死亡。

生命之为生命的一项特征就在于自身具备自我更新的能力,就好比生物学上的「新陈代谢」。上帝作为创造者乃生命之源头,因此其生命本质必然具备恒常的自我更新之能力,这能力不仅体现在能自己维持自己永远活着,也体现在生命内涵的不断翻新。而这种「翻新「之所以可能就在于三位格之间的彼此相交。父、子、圣灵作为各有其自由意志与情感的位格者在永恒中永远向着彼此开放,在不断与对方的互动中产生出新的内容,从而使三一上帝的位格内涵不断产生新的意义从而在自己里面不断实现自我的常新。

基于上述原理,在与他人相交的层面上,每个人的人格主体因为存在差异而使人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会自觉/不自觉地被改变,不论是主动地吸收、摒弃或调适自己,或被动地受他人的影响,双方都在经历更新的过程,因此每一次的经历都成为双方一同成长的途径。

除了上述人际交往的层面,基督徒更上升到了与上帝相交的领域。透过基督所打开的通往神的道路(约14:6,弗2:18),人得以与神相交,所有在基督里的人都被神纳入与自己的相交之中。而在这相交中,人得以分授神生命中的新事,进而实现自身生命的更新与超越。这种不断经历更新的生命,会使基督徒能向世人展现何谓「永生」(或说满有「永恒特质」或「属神品格」的生命力),如:舍己的爱、超越的眼界、内里的安静沉稳等等,这些品质都是持久且一致的。

而个人主义是一种有违上帝造人所预设生命法则的理念及生活方式。人一旦活在与外界隔绝的自我世界中,便失去了透过位格相交所带来的生命的更新,因此必然陷入一种日趋狭隘的自我陶醉及满足中,因为其生命不再有新事产生,因而自我也意识不到这种孤独对人格所造成的伤害,最后便是走向僵化与死亡。这点便很好的解释了随着个人主义的不断泛滥,为何即使物质生活不断改善,心理问题却日趋严重。因为心理乃人格的外显,心理疾病的出现乃是人格出现疾病的症状,因此,回归「上帝造人乃是创造在关系中」的原初旨意、并实实在在地践行这一旨意,才是解决心理疾病的根源;虽然得医治的过程各人不一,但上帝应许必与遵行其旨意的人同在(约14:23),使其能持久地与疾病争战而不被胜过、人也会逐步学习倚靠神、并经历到神的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