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墙外世界

  我心里满是忧伤,没有安息,也找不到平安。我虽博得双亲的宠爱,但却没有让我的心得到满足。父亲见我郁郁寡欢,就每周日带我到戏院看京戏,但我不喜欢看戏。我常常通宵打麻将,不知为何,赢家总是我,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索然无味。我喝了家酿的花雕酒,这酒能解千人愁,却还是驱不走我心头的忧伤。我的兄弟姐妹们结了个家庭乐社,到了夏日黄昏时分,便会在凉亭里面吹弹丝竹乐器,而音乐对我而言就如「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自沉溺于佛教,就一直吃斋,但这只不过让我更加消极悲观罢了。在《传道书》中,传道者让我领悟到「凡事都是虚空」。我觉得所有这些外在的荣华富贵就像是一个流脓的疮,只是徒增我心中痛苦而已,并不能解除任何愁烦。

  我所知道的唯一解忧之法就是离开这个家,但我不敢向父母提这事,就把心里话向奶妈倾诉:「我想进一所外国教会学校去念英文和学钢琴。」

  「那你就不怕她们要你『吃基督教』吗?」她问。

  「我不要她们的基督教,但我要受教育,不愿做一个愚昧无知的人。」这话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提起。于是她就把我这个秘密告诉了一个哥哥,他随即将这事转告了父母。父母见我闷闷不乐,就安排好要送我去上海,到一时新的基督教女子学校读书。注册费业已交讫,行装也整妥了,正当我准备动身之时,父亲把我叫去:「我琢磨着,你一个人离开家这样远,到这样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怕是会生病的。所以我决定不让你去了。」我不敢和他争辩,却因失望而病倒了。但我没有放弃希望,第二个学期,我又旧事重提。这样三次我都付清了注册费,整理好行装,却总是在最后一刻失望。当时,一个年轻女孩子离家上学是一件闻所未闻之事,父母虽然很爱我,却因人言可畏,不敢实行。

  我仍不死心,就跟母亲提了一个折中的法子:「让我进南京的教会学校吧。这样我可以离家近一些,你也能知道我近况。」她同意了,于是,在一个好日子里,我穿上新衣,坐上自己的轿子,到城那边的四旗杆李曼先生家和明德女子书院那里去。轿夫在大门前服侍我下轿,我走进了那座宣教大院,里面有三幢朴素的西式住宅和一间校舍,院内树木荫下青草如茵,走道两边种着花,看上去非常干净整洁。走进李曼先生的家,他们的地板上铺着毯子,墙壁粉刷得雪白,阳光透过窗帘洒入房间,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奇妙平安之感进到了我的心中。一个身材苗条、个子高高的女士走了出来,后来我才知道她是李曼夫人的女儿玛丽。她穿着一件滚着黑边的灰衣裳,安详的态度和温和的声音流露出内心的平安。这种内在的光芒和沉静的力量正是我梦寐以求的。

  我说:「我想在贵校注册入学,在这里学英文和钢琴。」她看我穿着入时,鞋也绣着花,就知道我家境富裕,于是问:「你贵姓?令尊是哪一位?家住何处?」

  「家父蔡兴华。我们家住磨石街,我名叫蔡苏娟。」

  「蔡先生,就是蔡制台吗?」她吃惊地问(注:制台是对总督的尊称。总督是清朝的正二品官员,是最高级别的地方长官,总管一省或二三省的军政大事)。我点了点头。她看上去很严肃,我都开始有点怕起来了,这时,她说:「我们很欢迎你来学英语和钢琴,但我们不能让你做住读生,因为学校底子很薄,很多学生都是孤儿。我们吃的是粗茶淡饭,学生们要亲手做家务。你一向养尊处优,恐怕过不惯这样的生活。」

  「啊!我可以的,」我坚决地说,「粗茶淡饭和穷人我都不在乎,只要能学英语就行。」

  「那你母亲准你到我们这里上学吗?」

  「是的!她自然是准许我来的。」我回答说。

  「嗯,我们学校有一个规定,凡学生入校,学生家长必须来学校,亲自告诉我们,准许他们的子女入校读书。你能叫你母亲来一趟吗?」她问。

  「我可以试试看。」我回答。于是,我一回家,就把这事告诉了母亲。她起初有些生气,自己堂堂一位制台夫人,为什么要从城这头到城那头去看那些穷宣教士?但经不住我苦苦央求,后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母亲坐上了自己的绿呢轿,我的轿子跟在后面,有一队骑着马的衙役在两边护卫。我们一行人就这样到了明德女子书院的大门前,在那里引起了一阵骚动。当我们进到学校里面时,那些女学生们看上去异常兴奋。不过,母亲那天非常和蔼,李曼小姐也很有礼貌,于是我终于得以注册为走读生。李曼小姐仍旧坚持说,我和那些贫苦的孤儿们住在一起,这个责任她们可承担不起。回到家以后,母亲就买了一辆人力车,并雇了一个车夫,专门负责每天送我上学,然后再穿过南京城接我回家。

  我的第一堂英文课,老师讲的是「一只鹿在溪旁」的故事,然后又上了一堂管风琴课。几天后,李曼小姐说:「你难道不想参加我们的英文查经班吗?」

  「不想!」我斩钉截铁地回答。

  「可你若不了解这本书,就算不上真正有文化。」她向我这样解释。我没有回答,心里却想:「没有读过圣经就没文化吗?你把我们儒家经典当成什么了?难道我们中国文士就没文化吗?」我很不情愿,但还是同意和她们一道去查经,因为我虽不愿接受基督教,却想多上一堂英文课。在查经班里,每当李曼小姐读到「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时,我就极为恼火,自言自语地说:「什么『实实在在地告诉你』,这纯粹是一派胡言。」我就根本搞不懂她在讲些什么。

  到了圣诞节,我应邀去参加教会的圣诞礼拜,自己却对圣诞节的含义一无所知。彩色的纸旗交叉悬挂在教堂里,墙边插着些竹子,唱诗班成员们穿着厚厚的棉衣,外面罩了一件蓝色粗布长袍,我好奇地打量着这一切,偶尔可以听懂牧师讲的一两句话,但对他那篇冗长的讲道则完全无法理解。我迷惑不堪,就去问坐在我身旁的人,先问右边的同学:「他们在讲些什么?」又转过去问在我左边的同学:「那是什么意思?」可她们受过教导,不能在教堂里说话,所以只对我摇了摇头。随后,李曼小姐走到我身后,很客气地对我轻声说,

  「我们现在正在敬拜上帝。」

  「在敬拜上帝吗?」我心想,「可我没有看见有谁在拜啊。」散会后,我坐上了自己的人力车,这时,露西小姐赶到大门口,塞了一个纸包在我手里,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我不知道有圣诞礼物这回事,所以搞不清楚她给我的到底是什么。我打开纸包一看,发现是一本中文圣经,是一本我不屑一读的书。这就是我过的第一个圣诞节。

  那些宣教士们和蔼可亲,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每天在回家的路上,都会和对面一辆人力车打照面,车里坐着一位个子高大的卷发外国女子,她见到我总是会弯弯身子,点头微笑。这种无缘无故的和蔼,让我觉得有些迷惑不解,因为我们中国人所受的教育,是要对别人说话谦恭有礼,但从未想到过要对陌生人微笑。后来我才知道,她就是德爱伦小姐(Miss Ellen Dresser),是个在城南工作的宣教士,每天都会从城南回来。时至今日,她那动人的微笑仍珍藏在我的记忆中,因为这微笑显明,在那颗心中充满着上帝的爱,永不停息地传达出欢欣之意。

  家里人心里明白,我到那所学校上课并没什么不好,但每天从城南到城北来回奔波,毕竟非常辛苦,于是他们就决定把我送到另一所在苏州的学校中念书,那所学校可以接收我做住读生,是专为贵族女子所设的学校,膳食和服务都要好得多。家里的重重大门为我打开了,我从儿时所住的高墙之内走出来,进入到那宽广的墙外世界中去。

06 富贵之虚谎

  看到我家这样富贵舒适,一个思想简单的人会以为我们很幸福。但这种生活表面上安逸平静,实底下却是消极悲观的。我们亲身体验到生活的虚空和富贵的虚谎。父亲自小刻苦,他在逆境中长大,靠着自己的努力才取得成功。后来我们家中的花费也并非是在衙门所收贿赂,而是来自于正当投资。

  但是,我们这些出生在富贵之家的孩子们,只会坐享父亲的财富,终日无所事事。若我们能刻苦努力,或许还能得到些许快乐和力量,但我们对此丝毫没有兴趣,于是渐渐养成了骄傲、浪费和懒惰的性情。特别是我那些哥哥们,把父亲的钱花在吃喝嫖赌上面,过着放荡淫逸的生活。我那些嫁入豪门的姐姐们,则常常泪流满面地回来,哭诉婆婆的虐待和姑嫂的刁难。家里有很多人吸鸦片,房间里弥漫着鸦片烟甜腻的味道,令人作呕。有一次我身体疼得厉害,于是我姐姐就拿了一只鸦片烟枪到我的房间里,劝我吸食鸦片。以前她们叫我吸,我总是拒绝,但那次我吸了。疼痛止住了,但疼痛停止得过于突然,这引起了我的警觉,觉得这种灵丹妙药如果再吃下去就会有危险,于是就下决心不再去碰鸦片了。很多鸦片烟民一开始是为了止痛才渐渐染上毒瘾的,后来发现时,却已经陷入了无力自拔的境地。

  在家里最为挥霍成性的人就是三哥。他喜欢穿华衣、骑骏马。若马夫对他稍有冒犯,他不会把人斥退了事,而是派人把马夫送官,要他当众受鞭刑,直到我父亲出面制止才肯作罢。他不敢邀自己的狐朋狗友到家里来,于是就在晚上偷偷溜出去。父亲若派人守在他门口,他就会从侧窗爬出去。次日早晨,看守他的人打开房门,发现床边的帐子是放下来的,床前也放着一双鞋,但把帐子掀开之后,里面却一个人也没有。

  后来,父亲就不再给他钱了,于是他就用各样手段来骗钱。有一天,他去到一间母亲经常光顾的银楼,跟伙计们说,母亲派他来取三对金镯子,价银记在母亲账上。银楼主人知道他恶名远播,疑心这是个圈套,于是就派一个伙计跟他回家取价银。到了门口,三哥镇静地叫那伙计在门口等他拿母亲的价银过来。那伙计在门口等了一整天,都没有等到三哥出来。于是就叫门房传话给母亲,告诉母亲自己在这里等待的缘由。母亲收到口信之后,就派人去找三哥。不消说,他已经拿了镯子从后门溜出去,把金镯子当掉了,得到的银钱也早已花得一干二净。父亲知道这件事后,气得面如金纸,拿了一把大刀,冲进三哥的屋子里,抓住他的辫子,威胁说要杀了三哥。母亲听见吵闹声,就尖叫着冲了进来,抓住了父亲的辫子。仆人们听到这里闹成一团,忙跟了进来,这才将三人分开。

  我有一个姐姐嫁入了豪门,她公公做官,比父亲更有钱,府第就像王宫一样。这个贪官通过收受贿赂敛财,极为好色。他有十二个俊俏的侍妾,每个侍妾各有一幢华丽的屋宅。他每晚会选一个地方过夜,然后在那选中的屋门前挂上一只灯笼。不管夜有多深,只要灯笼没有挂出来,那些侍妾们的房门就不许关,也不许去睡觉。他的儿子,也就是我姐夫,比三哥更为无赖。

  1911年的辛亥革命之初,我们被迫逃离南京,三哥带着一只装有三嫂金银珠宝的皮箱去了上海。他问姐夫借一辆轿车,想坐着轿车去金铺拿这箱珠宝换钱。姐夫答应得十分爽快,于是三哥就坐着轿车出去了。当轿车开到空旷之处时,司机忽然减速,一个蒙面大盗从墙后冲了出来,猛地拉开车门,将箱子一把夺过去。然后拔腿就跑。三哥一面叫司机帮他抓贼,一面自己跳出车子去追,大叫「有强盗!有强盗!」但这司机受了贿银,本和这贼一伙的,就没有跟过去。三哥跑得筋疲力竭才停步,有一大群人跟在他后面帮忙抓贼,但这盗贼还是没了踪影。过了一会儿,来了一个警察,把三哥叫过去问话。那群人就围在旁边听,但没有一个人看见那贼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他跑去了哪里。最后,有两个孩子走上前来,说他们看到一个人坐在一只皮箱上,就呆在他们的弄堂门口。这样才把那个盗贼拿住,我们从这司机的举止就知道,这次抢劫是我姐夫一手策划的,目的是要把这些金银珠宝占为已有。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我所讲的虽然只是其中两件,却可以看出,在豪门大户中,这些人没有基督,所行出来的恶真是超出人的想象。

  至于我,素来胆小,非常娇气,见了生人就往奶妈身后躲,若有人要和我说话,就会把脸埋在奶妈的衣襟底下。出生在这样的大户人家里面,整天对恶事耳濡目染,任何一个人都会逐渐被卷入这个扭曲世界的无数诡计和矛盾漩涡之中的。这些所见所闻都让我心里惧怕,所以,在长到能辨别是非的时候,我一想到那些大人要扮演的角色就不寒而栗,常常会感到生活虚空。家里人经常请僧侣来家里念经,或请他们在庙里为我们做法事。我们还有一个老法师,教我读佛教正典、诵念佛经,还在佛像面前烧香。我甚至许了吃斋愿,一个月当中有二十五天不吃肉,连鸡蛋也不吃。佛教是一种逃避现实生活的宗教,只让我那悲观消极的厌世之心与日俱增而已,于是我就发愿出家,要到附近的尼姑庵修行;虽然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主在我生命中有何计划,但主早有安排,于是向我施恩发怜悯,保守我没有去落发为尼。

  后来,我家开始家道中落,各样麻烦事接踵而至。我父母素来恩爱,但凡重要家事都要相互商量,到两个人意见一致之后方才行事。当然,他们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养活这一大家子人。母亲的意思是要投资地产,用家里的钱财购置南京城墙外沿长江沿岸的那块土地。她说:「这片地现在很便宜,若长江沿岸贸易发达起来了,地价很快就会涨起来。你没看见英国汽船已经在长江沿岸通商了吗?南京不久就要成为一个大通商口岸了。」「对此我们怎能有十足的把握?」我父亲回答说,「那片江岸现在只是一个泥墙筑成的小渔村而已,英国汽船不过是在那岸边的一艘破轮船处抛锚停泊而已。英国人不可能在那里有什么商业上的发展。我们可不能把未来押在这上面。有几个曾周游中国的欧洲人过来看我,他们告诉我,在安徽南部有好几个大煤矿,不用挖很深就能出煤,只要有资金开采,就能出产大批煤矿。我们中国人砍伐树木来当柴烧,把森林都给毁得差不多了。如果我们可以把煤卖给百姓代替木头做燃料,家里就能衣食无忧了。」讨论的结果,是按照我父亲的意思去做。后来事实证明,他估计错了,母亲是对的。父亲买下三座富含煤矿的矿山,并成立了一个采矿公司。他所委派负责经营那公司的人对采矿一窍不通,在不明智的开销上把钱都白白浪费掉了。我们没有采到什么煤,直到今天,那些矿山还立在那里,据我所知,之后再也没有什么人去开采。至于江岸的那块地,后来事实证明,地价的确是高涨了。

  现在,我们重要的收入来源断掉了,飞来的横祸接二连三地发生。约伯原本富足,一夜之间落得贫病交加。我父亲的投资也是一个接着一个地打水漂。先接到一个电报,说我们在另一个城市的大铺子被火烧了;然后又收到一封信,说另一间铺子亏空。接下来,我们的私家轮船在江中沉没。我父亲若认识主,就可以像约伯那样,说:「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结果父亲虽官职得保,却从此一病不起,我们以为他可能很难熬过这一关了。根据中国的习俗,在人垂危之际就要按照迷信准备料理后事。

  我现在还记得,自己眼睁睁地看着仆役们把玻璃吊灯全部擦亮,还把所有的大门打开。在大前门外,放着一个给父亲准备的纸轿子,有纸扎的轿夫和一匹纸马,还有几箱纸钱。每一个香坛里都插上了点燃的香柱,屋子被笼在一片甜香味的淡蓝色烟雾之中。在花园里,木匠们正用檀香木打一口棺材,在大厅里堆满了许多彩色的绸被面和儿女们为父亲准备的礼物。我的姐姐们忙着往父亲的寿帽和绣花寿袍上缝大粒大粒的夜明珠,这样夜明珠发出的光就可以照亮他在冥界要走的路。我们这些小孩子们则人手一把香,大人已经吩咐好我们什么时候点香,什么时候跪下来为父亲送终。因为在他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所有的门一定会打开,好让死人魂走出去,灯笼会点亮,然后就会开始点燃那些纸扎的物什,这时,我们就要把香点燃,跪下大哭着向父亲告别。这些葬礼的预备表明,父亲随时都有可能咽气。

  忽然,母亲出现了,她把五哥和我叫了过去,说:「你们两个,到大佛寺去,向城隍爷许愿,求他把你们每个人的寿数减一岁,加给你们的父亲。」

  这个寺庙的菩萨像面目狰狞,在一个小女孩看来,这是个可怕的地方。当我在那一尊大菩萨像前跪下磕头的时候,僧人们敲钟打鼓,方丈穿着黄袍,把我们每个为延长父亲生命而许愿减寿一年的人的名字大声地念了出来,我现在还记得自己当时身体颤抖得非常厉害。回家以后,我决心要再做一件事来救父亲。中国人认为百善孝为先,所以书里满了孝子舍命救双亲的故事。我不知从哪里读了一本书,说有个孩子用一种英勇的方式救了自己父亲的性命,于是就打算照他的法子去做。不过为了让这法子能灵验,我发下誓言,对所做之事守口如瓶,不告诉任何一个人。

  我当时一点卫生常识都没有,就到自己房间里面找了把生锈的剪刀,用牙咬起手臂处的皮肤,然后用剪子从那里剪下一块肉来。随后我在伤口敷了些香灰,把血止住,又拿一块不洁的手帕把手臂缠好,再把袖子拉下盖住。幸好当时没剪到脉管,否则我真会流血而死的。我将割下来的臂膀肉放在瓦罐里,拿到厨房里去,厨子要代煮,我摇了摇头,自己往瓦罐里加了些水,慢慢炖成汤,然后把这罐汤拿到父亲那里,恳求他把汤喝下。我扶起他的头,他的头向后一仰,压在我割肉的伤处,使我几乎痛晕过去。他喝了汤之后,的确渐渐好了起来,但不是因为这汤,而是因为那位我当时还不认识的慈爱上帝,看到了我的孝心,听了我未出声的祈祷,就医治了父亲。

   我的伤愈合得很慢,所受的痛楚极大,虽然如此,我还是把手臂盖住,不让别人知道这事。一百天过去了,我完成了所发的誓愿。父母后来知道了这事,很为我的孝心而感动。

05 苦毒之根

  我们在王府大街的家府,是仿满族人在北京奢华的颐和园之格局而造,只是规模较小而已。我们是汉人,虽然自己对此身份知之甚少。我们生活在满洲王朝帝位更迭的时代。这些统治者们于1644年占领中国,他们强迫汉人编辫子,以此作为臣服的标记,在建立起一个强大的帝国之后,便搜刮民脂民膏,供自己穷奢极侈的享受之用,这是所有专制君主不变的套路。当时,坐在北京金漆雕龙宝座上的当权者是慈禧太后。她是一个出众而奸猾的老寡妇,用诡计夺了皇权,死守着旧规矩不放。所以,紫禁城的宫廷之中骄奢淫逸依旧,而与此同时,平民百姓则陷入绝望,开始暴动起义,要推翻这些异族统治者。满族大臣和那些做官的汉人们夜郎自大。对西方世界一无所知。他们抵制一切与西方列国建立贸易和外交关系的努力。

  中国贸易潜力巨大,英、法、美渴望与中国通商,决意开发中国资源。不幸的是,英国强制中国进行鸦片贸易。一位名叫林则徐的中国大臣将从英国运来的所有鸦片都付之一炬,以抵制鸦片贸易,而英国人则把炮船开来,以武力相挟,打起了所谓的「鸦片战争」。英国战胜之后,作为补偿,要求中国割让土地,开辟通商口岸,并要享受治外法权。这样,进步的西方在外交、军事和经济上都胜过了保守的东方,在政治上使中国变得软弱无能,在全中国好几代人身上,埋下了苦毒怨恨的根子。尽管这些战争的失败大部分责任要由慈禧太后来负,老百姓们却开始怨恨一切外国人,经常暴乱,要驱走异族,不仅要推翻满族人,还要赶走西方人。

  光绪是满清王朝的年轻皇储,是一位开明的变革者,有心为国谋福利。他那些有智慧的谋士们帮他预备了一个改革方案。慈禧太后反对变革,所以他们决定废黜她的后位。其中一个密谋者做了叛徒,跑去见慈禧太后,当时她正在看戏,于是他就在她耳边悄声告密,慈禧太后在众人面前丝毫不动声色,接下来便下令将光绪软禁起来。这样,清政府改革的最后一次努力胎死腹中,光绪帝落得个终生软禁,而慈禧太后则得意一时。

  中国大江南北的排外情绪日渐高涨。拓荒宣教士们在那个年代遭到了极大的逼迫。中国百姓很早之前就组成了互助帮会来为自己伸张正义,青帮通常采用非暴力手段行事,红帮则是诉诸武力。红帮在华北声势较盛,而青帮在华南更有威望些。红帮、大刀会和义和团都是类似的帮会。这些帮会是普通百姓发泄自己对压迫者怨恨的管道,不管是汉人、满族人,还是西方压迫者,全都要打击。

  我的父亲是个仁慈的人,非常怜恤穷苦人。在每个月末,我们会看见一群穷寡妇拿着领物簿,排队领取她们当月的救济。在三伏天,父亲吩咐仆役放两大缸新鲜茶水在我家面朝大街的门前,施给疲乏的路人喝。他又预备一些药品,送给生病的客旅。在风天雪夜之时,他会打发许多仆役去探望城中各处的穷人,给他们送米票和寒衣票。若有穷人病倒了,没有钱看医生,又或是死了人,没有钱买棺材,我的父母总是鼓励我们,把自己的零花钱或新年的红包拿出来帮助他们。

  我的父亲为人宽宏大度,做官却极为认真严谨。他严令禁止母亲收受任何贿赂。在他判定任何人生死之时,常会彻夜在书房里来回踱步。他对西方人很友好,甘冒大险去保全他们性命。后来,他听信了一些欧洲人的话,做了不明智的投资,结果倾家荡产。

  查理·李曼先生(Mr. Charles Leaman)1874年来到南京,是第一位在南京置地并开展事工的基督教新教宣教士。他穿中式衣衫,头发也结成辫子。不过,中国人抓人总是抓人的辫子,于是李曼先生便把辫子剪下来,连在帽子上戴。他随身携带银钱,一锭一锭的银子就缝在背心的内衬里面,在背心外面再套上一件长袍。到用钱之时,就用一把小刀把背心割开,取出一锭银子,称好分量之后再去买所需之物。在换季的时候,他先把旧袍子当了,然后再去买新袍子。中国百姓怕外国人,所以他在南京寻不到可以租住之处,只好在屋檐角落里睡觉,吃的与普通百姓并无二致。白天,他会坐在茶馆里和过来喝茶的人聊天,和他们谈论各样事情,会一天三次到街头布道。那时的老百姓对外国人一无所知,还以为他是从海边来的中国人。

  李曼先生娶了露西·克拉琪小姐(Miss Lucy Crouch),她是华南宣教士,也是长老会信徒。他们去到南京,在那里做拓荒宣教并计划在南京买地建教堂和住宅。可知县们不愿意把土地租卖给外国人,于是李曼夫妇和小女儿玛丽(Miss Mary Leaman)就在秦淮河的船上住了好几个月。

  后来,他们终于买到了地。那块地从前是战场,因此被中国人视为不祥之地,因为他们认为亡灵会在那儿出没。在卖地时,知县对他们说:「你们若想要这块地,尽可以买去。你们就和那些鬼住在一起吧。」他们在那块地上盖了两栋房子,一栋做教堂,一栋做学校。后来外国宣教士来得多了,就建了第三座房子。这就是南京四旗杆那儿的长老会宣教站最初的情形。

  李曼夫人曾任教于广东名校真光女书院,这所学校是她好朋友那夏理女士(Miss Noyes)创办的。李曼夫人就将来创建一所真正的基督教女校的可行性做了研究之后,便萌发了在南京开办女校的想法。在中国,男孩往往可以得到教育,但是女孩中识字的就很少了。在南京,女孩的父母以及女孩子自己都看不到女子读书有什么价值,所以在李曼夫人登出招生广告之后,一直无人问津。一连三个月,没有一个女孩敢踏入学校大院。一天,有一个小女孩走了进来。在开头几天,李曼夫人让她在学校里四处玩耍,让她熟悉周围环境,随后就建议她学认字。这女孩马上拒绝说:「我只是来吃吃玩玩罢了,我不想念书!」她说完就走了。

  第二个学生是门房的女儿,而且要付她钱她才肯念!在那个时候,没有人会料想得到,到了李曼夫人两个女儿玛丽和露西长大成人的时候,这所学校注册学生已达一千六百多名。在南京,很快就有了十几所女子学校,这也是无人能预见到的。近些年,这所学校的学生们在校庆之际用戏剧来把学校早期情形演出来,我看过这样的演出。对她们而言,这故事真是再真实不过了,而以她们现在的见识来看,这有点逗人发笑。

  在早先那个年代,有很多反对外国人的暴乱。老百姓们对「洋鬼子」又怕又恨,散布了很多关于他们的谣言。有一天,他们抓住李曼先生,用绳子把他捆住,要把他扔进河里去。朋友们赶来向李曼夫人报讯。李曼夫人一手抱着露西,一手牵着玛丽,赶到了现场及时地把他解救了出来。另有一群暴徒,在大刀会成员的带领之下,决定在一夜之间杀尽所有的外国人。他们集结起来往李曼先生家进发,一路上大刀霍霍作响。正在这时,忽然天降暴雨,他们中途受阻。中国基督徒朋友们就赶忙向李曼家报信,他们忙坐上轿子,从后门逃走,而暴徒们几乎在同一刻从前门涌了进来。

  那时,诡计多端的慈禧太后希望自己免受暴动起义之祸,于是挑唆义和团,让他们相信中国的纷乱都是西方人给惹的。她煽动义和团发起一场遍及全国的排外反基督教的大屠杀,要杀尽一切在中国的外国人。义和团拳师们结成团伙,虐杀外国基督徒和中国基督徒。在保定府有一次大屠杀,我有位伯父是保定知府,他就是在那场大屠杀中丧生的。在一天之内,有四十六位宣教士被杀。多年之后,我站在他们受难之处,默对着他们的坟墓。一位有名的美国传道人向众人朗读了一位在这里被杀的宣教士临死前写的一封信,她在信中把自己在这里所遭苦难和所遇险况告诉了自己在美国的儿子,不过,却仍然劝他做好准备来中国,把他们未尽的事工继续下去。朗读完毕,这位传道人说:「现在这个少年人已经在来中国的路上了。」这是真正属基督的灵,耶稣在被钉十字架时,仍为自己的仇敌祷告。

  在南京,父亲接到慈禧太后的懿旨,要剪除他辖区之内的所有外国人。当时抚台(注:抚台是对巡抚的尊称。巡抚是清朝的从二品官员,是仅次于总督的封疆大吏,总管一省的军政、民政)不在南京,由父亲代理抚台一切事务,他知道抚台亦不赞同这个命令,于是就决定抗命不遵。他把「诛所有外国人」改为「护所有外国人」。这是一着险棋,因为他擅改懿旨,一旦被告发,他和全家老小都要被诛杀。他后来回到家,告诉母亲说:「这些无辜的人我是不会杀的,所以,我们很有可能会因为违抗太后懿旨而被满门抄斩。你一定要带着全家老小到乡下避祸。」这话在家中传开之后,所有人都哭了,最后母亲说:「那绝不可能!这一大家子人的生活我一个人怎么能承担得起呢?」后来我们没有逃,在我们那个区的所有外国人和基督徒都幸免于难。我们全家人也没有遭祸,因为没有任何人向慈禧太后报告我父亲抗旨一事。这时,八国联军已经攻占了北京城,慈禧太后自己也被迫出逃。

04 黄金时代

  对我们小孩子来说,一年当中最欢喜快乐的一段时光就是过大年了。不过,过年也是一大难关,因为我们总是要提心吊胆,唯恐一不小心犯了忌,就要挨大人骂。我们相信,若想在新的一年中有好运道,就得要严严地守住这些大大小小数不尽的礼节——若有任何疏漏,就会带来霉运。仆役们至少会在过年前提前一个月打扫整个府第的屋顶屋角,还要准备大量膳食。中国有句俗语说:「有钱没钱,洒扫利落过新年。」在过年前七天,一些大人要聚在厨房里送灶神。在厨房墙上,有一张贴了一整年的灶神画像,据说全家人一切所作所为都尽收灶神眼底。他们磕头烧香,并把糖果供在画像面前拜完了就把那画像取下来焚毁。我们相信,灶神吃了糖以后,嘴会变甜,希望他回天宫后只把我们做过的那些好事禀报上去。

  一切都得要在除夕夜之前预备妥当,而且所有债务都得要在除夕之前偿清。各家把写着吉祥话的大红春联贴在门楣上,当晚人人都要沐浴,换上新衣。那时,男人还蓄有长辫,他们会戴上黑瓜皮帽,身穿缎面皮袍;女人和孩子则穿上皮短袄或丝棉袄,并穿红色绣花裙和红绣鞋。妇女们戴起镶嵌着珍珠或美玉的丝绒或锦缎额包使额头和耳部保持温暖,我们孩子则头戴缨缮帽,项上挂着银锁。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提着一个小铜手炉,红红的炭火埋在炉中的炭灰内,供我们暖手暖脚用,因为那个时候,房间里还没有装暖气。

  父母希望有好运临到,会把压岁钱放在我们的枕头底下,随后我们就要到宗祠堂去祭祖了。祠堂墙壁上挂着先祖们的画像,每个像前都摆放着一副饭碗、酒杯和汤匙,供那位先祖在天之灵使用。堂里有几个长桌,上面摆满了热气腾腾的饭菜,有烤全猪和鸡鸭鱼肉等,这是给先祖们的供物。我们照着辈份大小和长幼次序跪着磕头,磕完了头,仆人们就把放满纸钱的黄纸袋递给父亲,每个祖先一袋。父亲就一袋一袋地点燃,放在一个大铜瓮里烧,烧完了就在灰烬上洒上一杯酒,以示祭奠。仪式结束之后,全家都到大厅一起吃年夜饭。在除夕夜很少有人去睡觉。年初一早晨,所有的门都大开着,鞭炮声此起彼伏,从那天一直到正月十八,除了每天仍要祭祖之外,我们喜欢做什么玩什么,可以完全自由。

   每逢过新年,我们都要找一个算命先生来「占卜」这一年的运道。算命先生大都是瞎子,因为中国人认为,瞎子们既然无法看见这个世界,就肯定能够看到那个肉眼所不能见的世界。算命先生通常由一个小童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小铜锣,边走边打。他会根据我们的「八字」来占卜,八字是指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辰。中国人计算年份,是以六十年为一甲子,十二年为一个小周期,每一年都有一个生肖。我属虎,在农历二月十二日晚上十时生。因为我是在虎年晚间出生,而虎总是在晚间外出猎食,所以算命先生说我是个很勤力而不至缺衣少食的人。不过,一个女孩子若在二月十二日的花朝节出生,那她将来若不能成为极好的女人,便会是一个极坏的女人。这种女孩很难嫁出去,因为男家宁可错过一个天仙,也绝不愿冒娶进一个恶妇的风险。

  算命先生这样批我的命,我的母亲便无法为我订亲。我还几岁大的时候,在北方一个城市有一个大户人家为着自己的一个儿子,请了媒人到我家提亲。媒人说了许多和这家结亲的好处,母亲也向别人打听这户人家的情形。经过好几个月的来回说媒之后,母亲同意把我的「八字」写在一张红帖上,由媒人带去男家,看我和那个男孩「八字」是否相合。媒人拿着这张红帖去到男家,他们就叫了个算命先生,根据这两个八字来推算我们是否能结成一桩美好姻缘。结果,男家无法确定我究竟会是一个极好的女人还是会成为一个极坏的女人,于是决定不结亲。倘若我们的八字相合,下一步就是把写有我们八字的红帖叠好,在他们家祖宗牌位前的香炉下放三天。在这三天之内,家中若没有什么东西破掉,连一个碗筷都没有打碎。他们就知道这桩亲事是吉利的。一旦订了亲,两个孩子的八字就会写进金红大喜帖,拿到这个喜帖,就相当于领到了结婚证。

  从这些愚昧荒谬的迷信做法中可以看出,把夫妻二人连在一起的那根幸福的红线是何等脆弱,而人们对于未知的将来,要暗中摸索,以求逃避人生前途上的悲苦,又是何等地渺无把握!实际上,中国有句俗话说:「新娘坐上花花轿,就是拾到倒霉票。」在这件事上,还可以看到,慈爱的上帝随时随地看顾那些属他的人,他使万事互相效力,甚至用一个瞎眼算命先生占卜的结果来让我得到益处。

  在农历九月菊花盛放之时,总园务根据各种几何设计样式,把几百盆菊花排好,摆在园子小径两旁,或放在琉璃厅中。然后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们、嫂嫂们、堂亲及家眷,还有孙辈——这一大家子人都盛装打扮,聚在一起过重阳节。菊花姿态各异,隽秀华美绚丽多彩,只有亲眼看过的人才能领略此花的美丽。我们游园赏菊那当儿,仆人们会把雕花茶几和凳子在花丛中摆好,之后,我们就坐在各自的茶几前吃蒸蟹。每个座位面前放着一块板、一个小钉锤、一根剔签和一个小钩,可用来敲碎螃蟹硬壳,剔出鲜美的蟹肉。这时,总厨长正忙着煮一锅热汤。他把鱼块、鸡块、香菇、韭菜、卷心菜、豆瓣菜以及其他的美味放入汤中,最后会把一碗洁白的菊花瓣洒在汤上,这就是「菊花锅」,我们所有人都会喝上一碗的。

  饭后,大家安静地坐下,每个人都会写一首短诗应景。我们按照长幼次序将写好的诗读出来,由父亲嘉赏。七哥和六姐通常会拔得头筹,而我的诗却从未得到任何夸赞。就这样,我们把中国诗人的古风沿袭了下来。

  自然,在一年之中还有其他节日,不过,我们平日除了在园中玩耍之外,还会在先生的指导下学功课,因为父亲希望自己的女儿们也能知书达理。我家的莲池很大,可供一叶小舟在其中游弋,我们常常叫一个仆人为我们摇舟,在莲池中穿行,可以采莲花,还可以吃所折莲蓬中的莲子。哥哥弟弟们会在果园赛马,而我们女孩子则会躲在寺庙中兴奋地观看他们比赛。我们喜欢去西洋文化室玩耍在那儿有带活动滚轮的奇怪皮椅,我们觉得把这些活动椅在房间里推过来推过去真是再好玩不过了。我们可从未想过这是可以坐的,因为几乎没把它们当椅子看。

  我们住的地方好似人间仙境,华贵美丽的物品任我们使用,但我们很少获准到高墙之外游玩。我们就像关在宫殿中的囚犯一样。常常梦想着去外面的世界,我则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到女校念书跟一位外国女教员学说英文和弹钢琴。

  不过,一年之中有一天,我们可以踏出重重朱门,任自己饥渴的双目陶醉在外面世界奇幻五彩的声色之中。

  在城南的夫子庙旁有一处观光之地,我们每年夏天都要一起去那里游玩。在出发之前,我会兴奋得接连几夜都睡不着觉。在那个重要日子的早晨,我穿上丝裙,戴上珠宝首饰,坐上带着轻丝轿帘的轿子,去到夫子庙边上有名的秦淮河畔。父亲在那里已备好了两只大画舫。这两只画舫有彩绘的扶栏,雕花的窗棂,华丽得无法形容。我们都进入画舫中,乘船在秦淮河开阔处来回巡游赏玩。这天可是大宴之日,因此厨子们和仆人们带着膳食,坐在几只小船上,紧随在画舫之后。先上些开胃菜,有茶水、小肉圆汤,还有蒸饺春卷、火腿、五仁饼、枣仁糕这样的小食。到了中午,真正的筵席才刚开始。第一轮上八个冷盘,如火腿片、虾片、熏鱼和松花蛋等。接下来就是六个热炒,一盘一盘地上,如青豆虾仁、笋尖肉丝、荸荠炒猪肝。然后是八道主菜,有燕窝羹、鱼翅、八宝饭,还有一个巨大的四喜拼盘,里面有一只烤全鸭、一只炖全鸡、一条大全鱼和一大块烤肉。我们自然只能每样尝一点,最后一道菜几乎都没有人下筷了。

  午膳会持续两个小时,在我们用膳的时候,十几个歌女来为我们献上歌舞,有变戏法的逗乐,还有一出傀儡戏表演。到了下午,我们这些孩子们就会下到几只小船上,顺河而下,乘船到一个大桃园那里。园中的桃子我们可以随意摘取。不几年后,那儿开了一家西餐馆,于是我们就会在傍晚时分到那儿去吃西餐。菜单上常有牛肉汤、三文治、冷香肠、布丁、热可可、面包、黄油和果酱。我们觉得这些简直棒极了,但不敢用刀叉吃,因为怕割伤嘴,于是就用一把大汤匙吃西餐。西餐馆里还有一个洋货店,这真让我们着迷,在那儿,我们可以买到皮面小笔记本、极小瓶的香水,还有罐装的硬糖。

   我母亲四十岁那年,家里有两件大喜事:一是母亲的四十大寿二是三哥娶亲。新娘子是清朝驻美名臣李鸿章的孙女。我们请了一班当红伶人在家中的戏台连唱了三天的大戏。在大喜之日前三天新娘的嫁妆送到了我家,搬运嫁妆的挑夫很多,嫁妆有桌椅板凳大小洗濯盆、各式摇床、匣盒、橱柜、大箱小箱、一卷卷绫罗绸缎和丝绒织锦、珠宝首饰、帷帐、厨具、各式银器、书画卷轴、屏风和花瓶,若把所有嫁妆排开,足以延至三里以上。每个抬嫁妆的挑夫进我家大门时,门两边有八位文书相迎。一边的文书接收彩礼,另一边的文书则负责核对礼单。然后,这些彩礼会搬运到新房里去我们得要重重地打赏那些搬运彩礼的挑夫。

  在大喜之日那天,从对着大街的带铜环前大门,到里院厅堂的门,全都要大开,所有的屏风都要移开,帘子挽起来,这样各院情形就可一目了然,大红大绿的缎子结成花彩,挂在一道道编好的竹拱门上,在前门入口处,站着两排身材高大的男仆,他们一律身着正式的长袍,大红大绿的饰带交叉佩在胸前。进去些是我的兄弟和堂兄弟们,他们排成两列,迎接赴宴的男宾,再进去就是我的姐妹和嫂子们,她们也站在那儿迎接女宾。

  男宾到大门口,下轿之后,会有一位男仆迎上前去,接到所递来的大红名贴之后,就把帖用一只手高举过头,将来宾领过走道,来到我兄弟和堂兄弟们跟前接受他们的迎宾之礼。道完喜之后,再送他到后院戏台前的来宾席上,与其他客人坐在一起。若来的是女宾,轿子就会一直抬到我姐妹和嫂嫂们跟前才停下,她们会欢迎她的到来,并陪着她上到楼上的厢房里去,女宾们会在厢房里隔着竹帘看戏。

   到了黄昏时候,所有的红灯笼都点亮了,然后我们听到有鼓乐声,心里知道红色大花轿就要到了。但说也奇怪,那时所有的门都关了起来,还上了闩,没有一个人出去迎接新娘。轿夫们要把花轿放在地上,这时,新娘的娘家人就会给我们的仆人很多赏钱,要他们开门把她放进来。这个小小的下马威是要教会新娘,在婆家要能忍耐。然后大门打开,花轿一直抬到前厅,新郎就站在那里迎接同时,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响了起来。随行的两个喜娘把帘子卷起新娘穿着大红绣花礼服,头戴珠冠,上面盖着大红盖头。新郎新娘一同拜天地,然后夫妻对拜,新人进入洞房后,新郎会在洞房里将新娘的盖头掀开。

  接着两个新人又回到厅堂,全家人站起来欢迎新娘子,然后领着新人到宗祠堂,对着祖宗的牌位磕头。新郎新娘随后会向父母叩拜,再向所有的弟兄姐妹依着长幼次序互拜。礼毕后新人重又回到洞房,两人坐在绣帘之后的婚床床沿,饮下交杯酒,这才算礼成。于是大开筵席,欢宴所有宾客,宾客就要开始闹洞房了。

  父母和其他长辈都要送很贵重的礼物给新娘,而作为答礼,新娘也会送给每个家人一份礼物,还要花一大笔钱打赏我家所有的仆人。红白喜事耗资巨大,致使很多家庭终生负债。

03 高墙之内

  北京位于多风多沙的华北大平原,是「北方的京城」。在这座城市的高墙之内,住着满清慈禧太后,她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统治着自己那庞大的帝国。南京则是「南方的京城」,坐落在长江流域的青山绿野之间,向来是华东地区的政治中心。在满清政府被推翻之后的五十年间,历届政府都建都于南京。这座城市位于长江南岸距江口约三百多公里,高高的城墙随地势起伏而筑,把这座大城围在墙内,城墙开有九个城门,城门之上建有城楼。在城楼上可以看见自城门进出的车水马龙,有背着货的苦力,轧轧作响的独轮车跑得飞快的人力车,破旧不堪的马车,还有锃亮的小轿车。每种车辆都勾勒出古老城墙在那个年代所历经的几许沧桑。

  我出生在南京,在姐妹中排行第七,因此别人称我为「七小姐」。谁也不曾想到,我将会亲眼目睹南京脱下满清黄袍,穿上民国制服,然后改成日本军装,随即又穿回民国的装束。

  我父亲当年做江苏藩台时,坐着绿呢大轿出入城门。与此同时就在这城墙之外,拓荒宣教士们住在一艘小船上,等着找到可以落脚之处。之后追随他们脚踪而来的宣教士络绎不绝。教堂、学校神学院、大学、医院以及宣教士住所开始遍布全城,这是他们热心事奉的事实证明。在这些地方,周围居民的生活发生了变化,社会风气也改善了,由此可以看出他们的事奉在属灵上的持久果效。1911年,革命党人从南京周边的山坡水地将城包围住,赶走了满洲人,并为国父孙中山担任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铺平了道路。十六年后,蒋介石同样通过这些城门进驻南京,并在此立都。距此仅十年之后,日本部队于1937年炸开城墙一角,进入南京烧杀奸掠,大肆屠戮。过了八年,日本人战败投降,蒋介石再度入驻南京城门之内。

  我的家在王府大街,里面情形我至今仍记得一清二楚!家里有多个厅堂、庭院、住宅和花园,就像一座围在高墙之内的大迷宫。大门富丽堂皇,两侧各有一个石狮,进了大门,又是嵌着铜环的重重朱门,在这些门的两边,排放着几个供跟班们坐的长凳。再进去就是大院,院子尽头是一个大厅,里面摆放着精雕细琢的红木桌椅,有几幅巨大的字画挂在墙上。再向前走,穿过厅堂的后门,又有一个大院,院子尽头又是一个大厅。不过,在这个院子的两边却各有一个像满月的圆形月门。从一道月门进去,有个金碧辉煌的厅堂,朱红镶金柱,雕花格子门,壁顶绘有精美的花纹,家具都是雕花紫檀木做成的。我的父亲就在这里会见客人。他若要结束与客人的会面,只需要端起茶杯,仆役们立刻就会吆喝:「送客。」

  漫步在院宇厅堂之间,亭台楼阁令人赞叹不已。这边是个带凉亭的花园,园中满了玫瑰;那边有座藏书楼,我的哥哥们正在念书。接下来,我们就会走到一个水池旁,池里有假山,池边有垂柳,孩子们在那里玩耍,观看池中鸳鸯戏水。在池子后面有一个绘有彩纹的戏台,每逢喜庆大事,我们便找戏班在这里唱戏。戏台边是一个莲池,池面上有水榭看台,我们会坐在看台上喝茶、嗑瓜子儿。在墙上所设的门形状各不相同,有月牙形、叶形、扇形,还有花瓶形的门。墙上所嵌的窗子也设计得别出心裁。园中满是花树和各样奇花异草。

  倘若所穿的是另一道月门,便走到我们全家人住的屋宅前了。大多数屋宅是由七个房间组成的一列屋子,安着花格子门。每列屋子都得要经过当中的一个房间才能进屋,这个房间就是饭厅。饭厅前部有一个方桌,周围摆着几个小凳子,孩子们就在这里用早餐。饭厅两边是卧室,房里的床全上了漆,方架雕花,镶着珍珠母,床上整齐地叠放着鲜艳亮丽的被子。

  这些厅堂和花园都有各自的名字,如宗祠堂、紫藤阁、玉兰书斋、白鹤塔、翠竹苑、花狐亭等。

  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的家庭吧。

  在我年幼之时,家中还有八个子女尚未婚配。我们每个人都有两个仆人专门伺候,其中一个是贴身侍从,无论我们走到哪里,贴身侍从都要跟着。小孩子有奶妈照料,奶妈至少要带孩子三年,与那孩子的生母无异。我的奶妈照料了我十六年,因此我们俩非常亲昵。

  中国孩子自幼要学的一项重要礼仪,就是说话要守礼,对长者尤其要恭敬有加。我们见面寒暄不是说「早安」、「晚安」或「再见」,而是称呼对方的辈份排行,如「父亲」、「母亲」、「大哥」、「二哥」「六妹」「大伯」「二嫂」等。我们从来不准直喊人家的名字。因为直呼其名会被视为无礼之举。于是,为了练习称谓,我不得不见了猫称「猫妹」,见了狗叫「狗弟」,见了马喊「马兄」。我的父亲为儿子们请了两位男老师,为女儿们请了两位女老师,一位教音乐。一位教女红。父亲还想让我们通晓中国历史,于是特地请了两位讲历史的先生教我们。

  女孩子满了六岁就要缠足。父亲虽不赞成这样做,母亲却注重实际,知道社会上仍旧认为名门淑女要裹了小脚才能嫁得出去。她命令我缠足,见我痛得眼泪直流,于心不忍,到了晚上便替我解开缠脚布,并轻轻帮我按摩,所以我的脚没有伤,而我的姐姐们,她们都缠足,脚裹得越来越小。过年的时候,母亲不准我穿红绣鞋,指着我的脚说:「看你两只脚,大得像船一样!你一辈子都别想嫁出去,只配穿黑鞋。」

  我的哥哥当中有八个已婚,他们的妻小全都和我们住在一起,不过他们住在各自的屋宅中,各有各的仆役随从。至于已经出嫁的姐姐们,自然是住在夫家。我还有二十多个堂亲,是我叔伯们的子女,也和我们一道住。每个嫂嫂和堂嫂都有自己的贴身丫鬟帮她们梳头穿衣,服侍她们的一切饮食起居。

  我家的厨房有一个总厨长,有十五个人给他打下手,各院膳食全由他们烹饪,不过各家用膳则是在各自的屋宅内。所有仆役全住在府内指定的房间里,因此,这些厨子们还要负责喂饱他们。负责管理花园的是一位总园务,有好些花匠帮他做事。还有一个屋宅特设给裁缝师傅们住,全家上下的衣服都由他们缝纫。另外,还有很多轿夫和马夫。到了晚上,有两个更夫打更巡夜。我们家还出钱雇了两个贼头赶贼。他们在深夜跃上屋顶,吹口哨警告其他贼偷不得近屋,却常常吓到我们。所有仆役全由几个管家负责管理,这些管家都各有各的手下,还有一个账房先生经管银钱支付。母亲则统管一切——要照顾儿子、女儿、媳妇、侄媳妇、孙子、孙女,还要管理所有男女仆役。管家们有事,必须要向她禀报,然后再把她的命令传达下去。她得要督理家中规矩,并使这个大家庭井然有序。她的治家秘诀就是:要求所有人谨守礼节,绝对服从家规,不过在各家内部事务上则放权,由各家主自己负责处理。

  每日早晨用过早膳之后,所有儿女、媳妇和侄子、侄女都要到我父母的住处请安。他们只消喊声「父亲!母亲!」即可,若没有什么吩咐,就各自回房了。

  父亲身材高大瘦削,总是威严持重。每天傍晚,他都坐着绿呢大轿回来,仆役们会穿着号衣,排队列在大门两侧,将灯笼高高举起。在他下轿的时候,有一个侍从会走在前面给他开道,边入内院边喊:「大人驾到!」我们做子女的听到这个信号,就立刻在厅里按序排立,向他请安,他总是点点头,算是答礼。然后,侍妾小玉就会走上前去,替父亲脱下绣花官袍,并为他换上便袍。除了在这些正式场合之外,我们做子女的很少能见到他。

02 在逆境中成长

  那一天是农历二月十二日,中国老百姓正在过花朝节,普天同庆万花生辰,各处树木大小枝头都缠满了红布条。红布条在微风中轻轻舞动,喜气洋洋地将生日祝福送给初放的花儿们。

  我父亲却在总督衙门忙着批阅公文,没时间去庆贺佳节。这时,听差进来向他报告:「恭喜大人!又添了一位千金,母女平安。」

  「又是个女的!」我父亲叹了一口气,「一共十八个孩子了,太多!实在太多!」

  「太多」便成了我的乳名。我的出生虽然并没给父母带来多少欢喜,他们却也没有忽视我,照例向亲友送红蛋报喜。在我满月的那一天,亲友们就带着绣花帽子、童鞋、围兜等礼物到我家来吃满月酒,酒席上特备了一大碗鸡汤面。这面条是长寿的象征,中国人在生辰筵席上总是会摆上一碗的。

  我父母虽然认为十八个子女已经太多,可没多久,我又有一个妹妹呱呱落地。他们给她起了个乳名叫「满堂」。在她之后,又生了个妹妹,这已经是第二十个了,所以她的乳名就成了「多余」。我的姐妹们都很好看,只有我相貌平平。不过,唯独我这个「太多」离开深闺,进入教会学校念书,漂洋过海来到美国,有幸写成此书献给各位读者。

  我老家在杭州,坐落在华中靠海之处。蔡家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先人坟墓也安葬于此。杭州是中国名胜之地,云英绕山,西湖如画,有古寺高塔掩映其间,还有湍急的钱塘江潮水,自城南横扫而来,涌入狭长的杭州湾,在湾口与春秋二季的海潮相遇,激荡而成一片怒潮,潮水倒涌入江内,远达数里,江岸皆为潮水所没,这一奇观被称为钱塘潮。杭州的确美不胜收,所以有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我祖父生于十九世纪初期,当时中国还在满清帝王的统治之下。他中举之后,又通过了京试,朝廷就派他做广东这一南方重要省份的抚台(注:抚台是对巡抚的尊称。巡抚是清朝的从二品官员,是仅次于总督的封疆大吏,总管一省的军政、民政)。于是,他告别了自己在杭州的妻子、六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远离家乡,只身南下,到任不久便不幸染疾逝世。我祖母听到这一噩耗之后,痛不欲生,接连几天像木雕一样呆坐不语。无论儿子们如何劝慰,她总是不吃不睡,不言不语,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自己前面那一块地。现在,她自己无依无靠,下面却有六子一女要她抚养。

  祖母素来养尊处优,现在却要日夜不分地操劳起来。她不得不遣散仆役,卖掉房屋,将细软衣裳典当出去,全家都得过喝稀粥吃咸菜的日子。不过,她决心不辞一切劳苦,供儿子们念书,要把书香门第之风传扬下去。

  我父亲在叔伯中排行第二,他常常给我们讲自己幼年时所过的贫苦生活。每当我哥哥们抱怨功课太辛苦的时候,他便会反诘他们说:「你们以为我是怎样求学的呢?我们没有老师,连所需的课本也没有。我要冒着大风雪,走上好几里路才能向别人借到一本书,而且还要答应在几天之后一定送还。然后,我和你们的叔伯们在辛苦工作一整天之后,围坐在桌前,借着桌上一盏小油灯的微弱灯光赶着抄写那本借来的书,饿了就抓一把篮子里剩下来的冷饭吃。到了冬天,我们的手冻得连笔都拿不住。你们才不知道什么叫做辛苦呢!」

  尽管如此,这个家还是维持了下来。父亲和叔伯们自修苦研,大的教小的,到了弱冠之年,就预备好了要像祖父和曾祖父一样参加科举考试,进而踏上仕途。唯有姑母,因为是个女子,就没有让她读书,只让她学着操持家务而已。

  我父亲和伯父在杭州中了秀才之后,便一起去南京应试举人。到了指定的那一天,兄弟两个一同进了考场。他们俩都穿着蓝布长袍和黑马褂,头发编成光洁的辫子,戴着黑瓜皮帽,各自带了一个考篮,里面装有水果、笔墨和一副碗筷。

  考场入口处张灯结彩,大门边的两个公差粗略地搜了一下这两个年轻人的身,看有没有夹带小抄或书籍。之后,他们进到了一个露天的大院子里,已有很多考生和公差在那里,有的站着,有的走动。考场中间有一座高大的阁楼,四围成列考棚中的情形可一览无余,每列考棚有一百间左右的考房,考房正对着狭长的走道,前面是敞开着的,并无任何遮风挡雨的物件。

  两兄弟非常紧张,他们形影不离,相互壮胆,但不久后便被拆散到单间考房中去,各自把考篮放在了各自的考房中。考房只有电话亭一般大小,每个单间有一块窄窄的木板当坐凳,墙上有一个放灯的壁龛,钉着一只挂考篮的钉子,另有一块木板当桌子用。

  不久,考官们就把考生召集到大院子里点名,并发给每个考生一卷纸。考生只能用这卷纸答题,因此每个人都会小心翼翼地把纸卷放在衣袋里。天色渐暗的时候,考官们便到各街门前举行隆重的关门封门仪式,这表明考试即将开始。在三昼三夜之内,任何人因任何缘故都不得出入考场。

  有位考官会从那座高大的阁楼上走出来,打锣把所有的考生都召集到大院子里。大家抬起头,见他一边摇旗,一边高声喊叫道:「喂!亡灵幽鬼哪!这些考生站在这里,你们可要看仔细了!若有谁曾经得罪了你们,现在就可以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啦!」那些紧张的考生们信有邪灵,吓得瑟瑟发抖,有的怕得几乎要晕厥过去。不久锣又响了,考生们这才回到各自的考房中去。

  有个公差打着个大灯笼,灯笼两边写着考试题目,缓缓地从每个考房前走过,让每个考生都能清楚地看到题目。在这三昼夜中。考生们不能躺下睡觉,也不能与任何人交谈。一个公差会在走道上来回巡查,预防考生作弊。

  吃饭的时候到了,锣声响起,每个考生都拿起自己的碗筷走到大院里去,那里有大锅大锅热气腾腾的白粥,各人按己所需把粥盛在碗里,「呼噜呼噜」大口喝完,然后各回各房。考生们长期备考,心里焦虑不堪,再加上注意力集中的时间过长,因此每次考试都会有几个考生经受不起这样的折磨,死在考场上,他们的尸体全都会通过墙边的一道暗门运送出去。

  应试文章写完之后,每个考生便将自己的姓名写在考卷附袋内的纸上,密封好之后就把考卷交给考官。这时大门才会打开,考生离开大院,个个精疲力竭,什么话都不愿说,只想赶紧找个地方躺上几个小时。这种考试制度十分公正,考生必须熟读四书五经才能做得出考题。考官们会批阅每篇文章,根据文章本身的优劣来判定高下。分数最高的考生往往会得到官职。这种科举制度已在中国实行了有一千多年。

  一天,有个报信的拿着报帖来见我祖母,报帖上通告,我父亲已经高中了!祖母手头没有钱来赏这个报喜信的人,于是就拿自己最好的一件外衣到邻舍那里押点钱来打赏。祖母和父亲都十分欢喜,可伯父很失望,回到自己房间里大哭起来。不久,又来了一个报信的,报帖上通告,我伯父也高中了。于是祖母又拿了件外衣到邻舍押钱,打赏给第二个报喜信的人。全家人都坐下来庆祝这件大喜事。大家虽然穿着破旧衣服,心里却是无比自豪。

  家里每个孩子最后都在朝廷里居高位。大伯父做了直隶藩台(注:藩台是对布政使的尊称。布政使是清朝的从二品官员,主管一省的财赋及人事)住在天津。父亲做了江苏藩台,住在南京,不久后就升为制台(注:制台是对总督的尊称。总督是清朝的正二品官员,是最高级别的地方长官,总管一省或二三省的军政大事),并兼任很多重要职位。三叔在京城做了高官(京畿道尹),四叔做了保定知府,五叔做了扬州知府,六叔在湖北省做了襄阳知府。而那位素来不起眼的姑母,后来嫁了皇帝的太傅,他的官阶可比家里其他所有人都高!这就是苦境中结出的甜美果实!

  多年以后,我的父亲成了南京考场的主考官。那时他常常穿着锦袍,头戴后缀孔雀翎毛、顶珠丹红的帽子(只有最高官阶的人才能戴这样的帽子),坐着八人抬的绿色大轿出行,还有穿着号衣骑着马的人前呼后拥地跟着。

  父亲非常同情穷苦人,为他们做了很多事情。在考试期间,一天晚上,他想看看下面情况如何,于是脱下官袍,换上公差的衣服就下了阁楼。在黑漆漆的大院子里,他听到有人在呜咽,然后发现有一个考生蜷在石阶上伤心欲绝地哭泣,便问:「怎么回事?你是什么人?」

  那人边哭边说:「在下姓洪,是无锡人,家母守寡,家境贫寒无力送我赶考,后来有几个朋友凑了些钱,借给我应考。可我写好的文章从衣袋里滑了出来,掉进粪池里去了!天哪,我没了卷子。失去了应试机会,又不敢回去告诉家母,她会伤心透顶的,现在我只有死路一条了」我父亲非常同情他,干是对他说:「我还有一卷不用的试卷,可以送你,这样你就可以重新答题了。你在这里等一等就好。」不一会儿父亲就拿了试卷过来,那考生抬头看他的脸,认出他就是主考官,立刻向他磕头,说:「大人!您的大恩大德在下没齿难忘!您可救了家母和我两条命啊!」

  在中举之后,父亲联了一段奇怪的姻缘。在中国,男女年幼之时,常常就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把婚事定下,而未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根本素未谋面。有时,父母们甚至还会指腹为婚。我父亲年纪轻轻就和一个他从没见过面的少女订了婚,女家远在北京。那时还没有邮政局,接连几年都没有收到她的消息,于是祖母催他进京完婚,并把妻子带回家。

  父亲长途跋涉几个月,到了北京之后才惊讶地发现,她早在两年前就过世了,在那儿等着他的是她的棺柩!根据中国传统,她仍是他的正室,因此他必须得把她的棺柩带回杭州,并在蔡家坟山里下葬。第一个妻子既然已经过世,他就得要续弦,于是就娶了一位杭州女子,可那女子在为他生下七个孩子之后,也早逝了。在她过世之后,他再次进京,娶了一位自己深爱的美丽少女。这就是我母亲,她不仅美丽,而且还很能干,是他工作上的得力助手。她身材颀长,容貌秀丽,皮肤如象牙一般细致光滑,乌黑的头发梳得光洁整齐,挽了个髻搭在颈项上,戴着金玉的妆饰。她为父亲生养了十五个孩子。她要伺候丈夫,又要照顾儿女,还要主持这样大的一个家庭,责任实在过于繁重,于是就劝我父亲纳妾,好分担一些家务。后来这个侍妾也给他生了两个孩子。这样偌大的一个家,哪怕在大家庭较为普遍的中国,也可算是较为少见的了。

  父亲任过几个官阶很高的职位,派驻过好些地方,后来他去了南京,1870-1910年间就定居在那里。

01 乐园的小鸟

  消息像燎原的野火一样,传遍了宾州的乡镇:李曼小姐带了一个中国人回来住!

  真的!当我从那广大无边、多彩多姿的中国,初到宾州乐园镇来住的时候,确实觉得自己好像多年前我在上海买的那只火鸡一样惹人注意。因为火鸡在南京很少见到。我听说美国人有个特殊风俗。喜欢在感恩节的时候吃火鸡,于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买到了一只,准备送给我最敬爱的宣教士李曼牧师全家。我抱着这只放在笼子里的珍品,从上海搭火车到南京去。同车的人都挤过来,要看看这只怪禽。「它吃什么?」我不得不红着脸承认,我也不知道。很可惜一到南京,有人喂它麦乳精,结果李曼家还未来得及把它烹制成精美的大餐,它就夭折了。

  我终生的挚友和同工李曼小姐,用爱心把我带到美国来,就住在她乐园镇的家。那时我已经躺在病床上十九年了,正像那只火鸡困在笼中、根本不能逃出来一样,有如以下这首诗歌的情景:我是一只关在笼中的小鸟,远离青葱花草佳美田郊,为祢被囚,我心何等高兴,终日向祢歌唱吐露柔情。

  因为我的主啊,这是出于祢的美意!到美国后,我才体会到美国宣教士跟我一道去中国乡下布道的心情。人人都对他们的金发蓝眼睛、白皮肤好奇,问东问西。通常只有我一个中国人陪着他们,因此有些乡下女人毫不客气地撩起我的袖子,要看看我的皮肤是不是真的跟他们一样的颜色。有时还问:「你是地道的中国人吗?」

  我非常喜爱在美国的新朋友,可是我们需要彼此学习的地方非常多。他们会羞怯地排队进来看「中国女孩」,事实上当时我已经五十九岁了。他们又常常不知道怎样开口,在找不到话题来跟我聊天时,总是提出这个问题:「中国人吃什么?」

  我尽量以最礼貌的态度回答他们,并述说我的童年。我的童年确实过得非常奢华。家中五打以上的仆婢听我们的使唤。所以我回答他们说:「在我的家乡,我们早上吃稀饭,配上馒头、咸板鸭、油鸡、炸油条,还有几种小菜,中午饭有一汤三荤三素,下午四点吃茶吃点心。两餐之间还有许多水果零食。晚餐是……」

  我还没有说明正餐的山珍海味,他们已经睁大了眼睛,惊奇地说:「啊!我们还以为中国都是穷得只有米饭吃,住茅屋,指甲长长的,留辫子,缠小脚呢!」不错,美国的生活方式与中国的那个时代,大不相同。我生活在清朝末年一个官府之家,慈爱的上帝没让我预料到,我会大半生过「金鱼缸」式的生活:常常展览在人前,极少有独自安静的机会;而且我曾这样病弱无力,非受人照顾不可,而我幼年最怕这种抛头露面的生活。

  记得小时候,我哥哥们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捉弄我这个「最平凡的小妹妹」。他们常嗤笑我长得跟我二十三个兄弟姐妹一点也不像。他们有的长得像父亲那样英俊,有的生得像母亲那样美丽。在亲友之间,母亲素有「北京美人」之称。因此他们常嗤笑我:「你不是我们的同胞妹妹,你一定是从茅屋捡来的!」他们这样使我变得又敏感又害羞。我常跑到奶妈那儿哭:「为什么妈妈的美丽一点儿也不传给我呢?」我怕见生人,就是碰上新年耍花灯那样热闹的场面,也只敢躲在奶妈背后,抓住她的围裙偷看人。如果要与生人同桌吃饭我的喉咙就像堵住了似的,什么也吞不下。

  中国富人家的女孩子,十岁以下可以和兄弟们一同在家中念书。到了十多岁,女孩就分开,另请女教师教书、女红和音乐。这时候,我也就少受兄弟们的「骚扰」了。但到了过新年,大家聚在一起庆祝的时候,他们又故态复萌地捉弄我。过年的时候,在我们家后花园里父母听不到的地方,我们真是尽兴而玩,不受打扰。我们有十八天的庆祝,大吃、大玩、演戏、赌钱。哥哥们围着我跑,当着我的面两手击钹,笑我说:「看!看!你的脸盘这样圆!」我在镜子前照来照去,又着急,又伤心,想发明一种新发型,可以遮掉半边脸就好。于是我变得更加孤独了,整天不想见人。

  再大些的时候,我开始念中国古书。我喜欢写字,毛笔在手就什么都忘记了。我也喜欢看书,什么书都看得津津有味。「书比人更能做我的好朋友!」我这样跟自己理论,书真是为我打开了另外一个天地。那时我有三个愿望。这三个愿望,当时我以为绝没有要求得过分。我对将来的梦想,是过一种安静的生活,因此三个愿望。都集中在这方面。第一,如果我有一间雅致的书房,里面放一张宽敞的书桌,一把舒适的椅子,一盏台灯,可以无止境地安静读书写字,那就满足了。谁知我的大半生却是在床上度过的!连最起码的需要都不能自己料理解决。毯子成了书桌。又因疾病损害了视力我必须用放大镜才能吃力地稍微看点书。室内的灯和窗户都要用黑布遮起来,因为我的眼睛对光特别敏感。这样差不多五十年来,我做了「暗室之后」。

  我的第二个愿望是有一架漂亮的钢琴,不是为了表演,只是为了表达我心中涌出的诗歌。自从我脱离佛教归向基督以后,主耶稣将喜乐和谐带入我的生命中。我喜欢弹中国乐器的七弦琴,又跟宣教士学弹钢琴。可是差不多半个世纪以来,我的病不容我摸任何乐器,也不能听什么声音,别人很难听得见的声音,在我的耳膜上却像是敲响了一千片锣。门外公路上的货车声,像是瀑布在怒吼。初来美国的时候,许多个黑夜,我都用手指塞住耳朵,苦恼万分地想,如果他们要开得这么快,为什么不在白天开呢?每当疾病再度发作时,我总像听见几百个纺线机在我脑子里转动一样。

  我的第三个愿望是拥有一间精美的图书室,里面整齐地摆列着我喜爱读的各种书籍,分门别类——方便我找得到。可是我珍藏的中西书籍,都因每次的逃难散失了。剩下的几本重要书卷、信件,就塞在床底下的纸盒里,只绑了不同颜色的彩带,以此识别。想当年,在那么养尊处优环境中长大的我,哪肯床底藏放东西,而现在若不想麻烦别人,就只能把最需要的东西藏在床底下,可以自己弯身去找。

  我还有些简单的愿望,譬如在凉爽的树林中散步,在田野间跳跑,在清澈的溪水中赤足嬉戏,到书上念过的地方去爬山游历。我刚生病的时候才三十九岁,正是生命最旺盛、事奉主最热烈的年头。那时医生警告我说:「你可能要卧床三个礼拜。」我忍不住哭了,三个礼拜就差不多一个月了,我怎么受得了这么久的病?谁想到现在竟然躺了几乎半个世纪!

  我早年的愿望差不多都没有实现,是不是上帝对我残忍呢?不!「祂未曾留下一样好处不给
那些行动正直的人。」(圣经《诗篇》84:11)我怪上帝不公道吗?不,「泥土岂可对抟弄它的说:『你作什么呢?』」(圣经《以赛亚书》45:9)在这么多年来的病痛中,我绝对不敢问上帝为什么叫我受这么大的苦,我只问祂:要我做什么?我可以学保罗见证说:「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圣经《腓立比书》4:11)我相信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事,都是上帝替我做的最好的选择,比我所有的愿望更能满足我的心。在祂所安排的事中,我决不失望。

  1953年写完《暗室之后》以后,我以为我的生命就此完结,下一页无疑是我想望的「完」这个字,然后我要从暗室中回到天家,与我光明之主耶稣基督面对面相见。所以写《暗室之后》那首诗时,我想未完之路实在不长了。可是我的主有不同的计划,在宾州乐园镇,这个新舞台上,我生命的续集将要上演。

  上帝从世界各地带领人到这个偏僻小镇来,而病弱的我,常常不知道该说什么来迎合他们灵性上的需要。但是圣灵总在我心里一次又一次地亲自供应话语,通过我这个软弱的器皿说出来。耶稣基督,我暗室中唯一的光,也是世上的光,继续不断地照亮那些来到我床边诸男女老幼的心,深愿一切的荣耀都归于上帝!

仁爱(下)

神分享给人的给予之爱和需求之爱

  神让我们分享祂自己的给予之爱,这种给予之爱与祂纳入我们天性中的给予之爱不同。我们天性中的给予之爱为对象谋求好处,从来不是单纯为了对象本身。它们偏爱那些自己能够给予的,或者自己最想得到的,或者符合自己为对象的生活预先规划的。但是,来自神的给予之爱——在人身上运行的大爱本身——则是完全无私的,并且渴望给所爱的人最好的东西。此外,天性中的给予之爱总是指向他发现具有某种内在可爱之处的对象——亲情、爱情或共同的观念吸引他去爱的人;要不就是知恩图报、值得一爱的人;或是其孤苦无助、能够打动他的人。但是,来自神的给予之爱,却使人能够爱那些本质上不可爱的人——麻风病人、罪犯、仇敌、白痴、脾气不好的人、自命不凡的人、冷嘲热讽的人。最后,神还通过一个极大的悖论,使人能够对神自己产生给予之爱。当然,在某种意义上,没有人可以将任何不属于神的东西奉献给神;而它如果已经属于神,你又给了什么呢?但是,既然我们可以明显地向神隐瞒我们自己、我们的意志和心,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可以将它们给予神。本来是理所当然地属于祂、离开祂片刻都不能存在的东西,就像歌声属于歌手,神却让我们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拥有,以便我们能够自由地将它奉献给神。「我们的意志唯有属于祢,才属于我们自己。」(引自丁尼生的诗《In Memoriam A.H.H.》)正如所有的基督徒都知道的,我们还有一种给予神的方式,每位接受我们衣食帮助的陌生人都是基督(马太福音25:31-46)。不管我们知道与否,这显然都是对神的给予之爱。大爱本身可以在那些对祂一无所知的人身上运行。比喻中的「绵羊」既不知道隐藏在他们探望的囚犯身上的神,也不知道探望之时隐藏在自己身上的神。我认为这整个比喻讲的是关于对异教徒的审判,因为在希腊文中,它首先提到主将召集「万民」到祂跟前,很可能指的是外邦人、而非犹太人(马太福音25:31-46)

  人人都会同意,这种给予之爱来自神的恩典,应该称作仁爱(charity,哥林多前书13:4 KJV版)。但是,我还必须加上一点,这点也许不太容易接受。在我看来,神还赐予了我们另外两份礼物:对祂自己超自然的需求之爱和对彼此超自然的需求之爱。前者指的不是对神的欣赏之爱,即对神的崇拜。关于那个更高的、实际上是最高的话题,我要说的很少,以后会有提及。我说的这种爱,它不奢想自己是无私的,表现出一种无尽的匮乏。就像河流为自己开拓了河道、一种神奇之酒在倒出时就为自己预备了酒杯一样,神将我们对祂的需求转变为对祂的需求之爱。更奇怪的是,祂在我们心中创造了一种超自然地接受仁爱的能力。鉴于需求是如此接近贪婪,而我们已经如此贪婪,以致于这似乎是一种奇怪的恩典。但我仍然认为事实就是如此。

神赐下对祂超自然的需求之爱

  我们首先来看对神超自然的需求之爱,它来自恩典。当然,恩典不会创造需求,它早已在那里,正如数学家所说,需求是「已知条件」。人是受造物的事实,本身就决定了人有需求,这种需求又因为人的堕落无限地增加。恩典赋予我们的,是对这种需求彻底的承认、明智的认识和完全的接受——即使有所保留,至少也是愉快地接受。因为,若是没有恩典,我们的愿望和我们的需求就会发生冲突。

  基督徒在信仰实践中所说的一切表示自己不配的话,在外界看来,就像一个谄媚者在暴君面前卑鄙虚伪的卑躬屈膝,或者充其量是中国绅士自我贬低为「敝人、愚兄」。然而,实际上它表达了不断的更新,因为不断需要努力打消对自己的误解、以及对自己与神关系的误解;即使在祷告时,我们的本性也不断地向我们推荐这种误解。我们一旦相信神爱我们,就会本能地相信,祂这样做不是因为祂是大爱,而是因为我们本质上是可爱的。异教徒毫不掩饰地顺从了这种冲动,他们认为,一个好人「深受众神的青睐」(引自柏拉图的《尤西弗罗篇》),是因为他是好人。基督徒则因为接受了更好的教导,所以采取了一种圆滑的方式。我们绝不会认为自己拥有什么值得神爱的美德。但是,我们的忏悔多么彻底!正如约翰·班扬在描述自己第一次虚假的皈依时所说的:「当时我想,英格兰没有人比我更讨神的喜悦了。」这一招失败后,我们就献上自己的谦卑,以为这会得到神的欣赏。祂肯定会喜欢这个吧?或者,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清楚而虚心地承认自己仍然缺乏谦卑。这样,在深处之下的深处、以微妙之中的微妙,仍然挥之不去地存在我们自己有吸引力的想法。我们是镜子,如果我们是明亮的,亮光完全来自照耀我们的太阳。承认这点很容易,但长期意识到它却几乎不可能。我们多少会有一点点天然的亮光吧?我们肯定不完全是受造物吧?

  神的恩典让我们像孩童一样,全然、乐意地接受了自己的需求,为自己完全依靠神而快乐,从而代替了那种纠缠不清的需要、甚至是一种从不完全承认自己需求的需求之爱。我们变成了「快乐的乞丐」(引自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的《The Jolly Beggars or Love and Liberty》)。罪使人的需求增多,好人为这些罪感到难过,但对罪产生的新需求完全不感到抱歉,他一点也不为作为受造物所固有的清白需要而感到难过。因为一直以来,那种被我们的天性当作最后一件宝物紧抓不放的幻想,那种假装我们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或者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将神赋予我们的善保持片刻的错误想法,都让我们无法快乐。我们就像游泳的人,想要保持双脚或一只脚、甚至一只脚趾触地;而实际上,失去那个立足点,他就可以尽情地冲浪。放弃对自己固有的自由、力量和价值的最后要求,就会得到真正的自由、力量和价值。这些东西真的属于我们,只是因为神赐下它们,而我们也知道它们在另一种意义上不是「我们的」。这时,阿诺道斯(乔治·麦克唐纳小说《幻境》的主人公Anodos )就摆脱了自我的影子。

神改变我们对彼此的需求之爱

  但神也会改变我们对彼此的需求之爱,它需要同样的改变。在现实生活中,人人都不时地需要、有些人在大多数时候都需要他人的仁爱,这种爱是大爱本身在他人身上的体现,会去爱不可爱之人。这虽然是我们需要的一种爱,但却不是我们想要的那种。我们希望因为我们的聪明、美丽、慷慨、正直、有用而被爱。一旦觉察到有人在向我们施以这种最高层次的爱,我们就会深感震惊。众所周知,居心叵测的人才会假装用仁爱来爱我们,因为他们知道这会伤害我们。你若对一个希望重温亲情、友情或爱情的人说:「作为基督徒,我饶恕你」,只是继续争吵的一种方式。说这种话的人当然是在撒谎,但是,如果真诚地说这话时不会伤人,就没有人会用假意说它来伤害对方。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我们就可以看到,从别人那里接受、并继续接受一种不取决于我们自己吸引力的爱是多么困难。假设你是一个男人,婚后不久便患上了不治之症,但却能活上好多年;你变得无用、无能、丑陋、恶心,依靠妻子的收入。你原本希望使家庭生活富裕,结果却使它日益贫困;甚至连神智也不健全,无法控制自己,不时会大发雷霆,提出各种各样必须满足的要求。假设你妻子的关心和怜悯是用之不竭的。你若能欣然接受这点,毫无怨恨地接受这一切、却无以回报,甚至没有令人生厌的、其实只是变相要求安慰和确据的自贬,那么,你所做的就超出了纯粹自然的需求之爱。毫无疑问,你妻子所做的也超出了自然的给予之爱,但这不是目前的重点。在这种情况下,接受比给予更难,或许也更有福。这个例子是极端的,但说明的问题却是普遍的。我们都在接受仁爱,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不能让人自然喜欢的地方,不喜欢它并没有错。只有可爱的东西才能自然地被爱,否则你就可以叫人们喜欢烂面包的味道、机械钻头的声音。尽管人人都有不可爱之处,有了仁爱,我们就可以得到宽恕、怜悯和爱;离开仁爱,别无他途。所有拥有好父母、好妻子、好丈夫或好儿女的人,都可以确信,自己有些时候、或者就某一特定性格或习惯而言,可能一直都在接受仁爱,自己被爱不是因为可爱,而是因为大爱本身在别人身上运行。

自然之爱被呼召成为大爱的道成肉身

  就这样,我们一旦允许神进入心中,祂就不仅会改变给予之爱,还会改变需求之爱,不仅改变我们对祂的需求之爱,还会改变我们对彼此的需求之爱。当然,不仅如此。祂可能会执行在我们看来更可怕的任务,要求我们完全放弃某一种自然之爱。类似亚伯拉罕那样崇高而可怕的呼召,可能会迫使一个人背弃自己的族人、父家(创世记第12章);爱情若指向一个被神禁止的对象,可能不得不被牺牲。在这类情况下,弃绝的过程虽然痛苦,但却不难理解;我们更容易忽视的是:这种自然之爱即使允许继续存在,也需要改变。

  在这种情况下,神的爱不会用自己来代替自然之爱,好像我们不得不扔掉我们的银子来为金子腾出空间一样;而是自然之爱被呼召成为仁爱的形式,同时仍然保持它们原本的自然之爱。

  在此,我们立即听到一种道成肉身的回声或韵律,或者说,看到了它的一种必然结果。对此我们不必感到惊讶,因为两者都是同一位作者。正如基督既是完美的神又是完美的人,自然之爱也被呼召成为完美的仁爱和完美的自然之爱。正如神成为人「是将人性带进神之中,而不是将神性转变为血肉之躯」(引自《亚他那修信经》),仁爱也不是退化为纯粹的自然之爱,而是纳入自然之爱,变成大爱本身和谐而顺服的工具。

  大多数基督徒都明白其间的过程。除了罪以外,自然之爱的所有活动在恰当的时间,都可以变成快乐的、坦然的、感恩的需求之爱,或变成无私的、不强迫的给予之爱,这两者都是仁爱。没有任何东西太微不足道或太动物化,以致不能作这样的改变。一场游戏、一个玩笑、一起饮酒、闲聊、散步、维纳斯的行为,都可以成为我们宽恕别人或接受宽恕、安慰别人或与别人和好、「不求自己益处」的方式。这样,就在我们的本能、欲望和娱乐之中,大爱已经为自己预备了一个「肉身」。

转变的误解和机会

  但是,我提到「在恰当的时间」,时间稍纵即逝。将一种自然之爱彻底地、稳妥地转变为仁爱的形式是一项如此艰巨的工作,也许没有一个堕落的人能做到完美。然而,自然之爱必须如此转变的法则,我想,是不可阻挡的。

  这种转变的困难有一点在于,和往常一样,我们可能会转错方向。一个有点过于口头表现的基督徒圈子或家庭,掌握了这个原则之后,可能会在他们公开的行为、尤其在言语上,用精心的、繁琐的、尴尬的、无法忍受的表演,表现出自己已经实现了这种转变。这种人把每一件小事都当作具有明显属灵重要性的事情,并且对着彼此大声说出来;私下屈膝向神祷告时这样做,那是另一回事。他们总是不必要地祈求宽恕,或者令人难堪地宽恕别人。谁不想和那些像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住在一起,让一顿饭、一夜的睡眠或一个笑话来化解怨气呢?在我们所做的一切事情当中,真正的宽恕必须是最隐密的,甚至尽可能连自己都不察觉。我们的右手不应该知道我们的左手在做什么(马太福音6:3-4)。如果我们和孩子玩牌,「只是」为了逗他们开心,或者表明自己宽恕了他们,那么还远远不够。如果只能做到这点,那也没错。但是,如果更深入、更少刻意的仁爱把我们带入一种心态,让我们觉得与孩子们一起玩乐,是此时我们最喜欢的事情,那就更好了。

  在将自然之爱转变为仁爱这项必要的工作中,我们最讨厌的经验恰恰会给我们极大的帮助。我们从来不缺乏需要将自然之爱转变为仁爱的机会。在所有的自然之爱中,我们都会遇到一些摩擦、烦恼,明确无误地表明自然之爱并不「足够」——如果我们被自我主义蒙蔽了双眼,就会荒谬地使用这些明确无误的证据。「瞧那小子,越来越像他爸了;如果孩子们能更争气一点,我就能更完美地爱他们。」可是,每个孩子都有惹人生气的时候,大多数孩子还常常令人生厌。「如果我的丈夫体贴一点,勤快一点,别大手大脚」……「如果我的妻子少一点情绪化,多一点理智,少一点奢侈」……「如果我父亲不那么讨厌地啰嗦,不那么抠门。」但在每个人身上,当然在我们自己身上,都有需要别人忍耐、宽容和宽恕的地方。我们有必要操练这些美德,首先迫使我们努力地——严格地说,是努力地让神把我们的爱转变为仁爱。这些烦恼、摩擦是有益的,缺少它们,自然之爱的转变是最困难的;当它们很多的时候,转变自然之爱的必要就显而易见了。当自然之爱达到尘世条件许可的最为满意、最不受阻碍的时候,想要超越它——或者在一切似乎已经如此完美的时候看到超越的必要——可能需要更加微妙的转变和更加敏锐的洞察力。也是从这个角度,「财主」进天国可能很难。(马太福音19章)

被大爱转变的自然之爱才能进入天国

  然而,我相信这种转变是不可阻挡的。至少,自然之爱若要进入属天的生活,就必须作这种转变。其实,大多数人都相信自然之爱能够进入天国,我们可能希望身体的复活指的也是所谓「大身体」的复活,也就是地上生活的总体结构,连同各种情感和关系。但有一个条件,这个条件不是神任意设立的,而是由天国自身的性质决定的:任何不属天的事物都不能进天国。「血肉之躯」,即纯粹的本性,并不能承受那个国度。人能够进天国,只是因为死而复活升天的基督「成形在他里面」。人类的爱难道不需要这样吗?只有大爱本身进入其中,人类的爱才能够上升到大爱本身。人类的爱只有以某种程度和方式与基督同死,才能与祂一起复活;其中的自然成分才能在年复一年或在突然的痛苦中降服于改变。这个世界的时尚会过去,「自然」这个名字本身就暗示着短暂。自然之爱只有在愿意自己被带入仁爱的永恒中时,至少,愿意在黑夜来临、没有人能够作工之前(约翰福音9:4)让这个过程在地上开始,才能盼望永恒。而这个过程总是不可避免地包括死亡,无一例外。在我对妻子或朋友的爱中,唯一永恒的成分是由大爱本身转变而来的存在。如果有这种存在,其他成分才能盼望借着祂从死里复活,正如我们的肉身所盼望的那样。因为,在所有的成分中,唯有这个成分才是圣洁的,唯有这个才是主。

  神学家们有时候会问,我们是否在天国还「彼此相识」,以及在地上建立的特定爱的关系是否会继续具有任何意义。这样回答似乎是合理的:「这可能取决于它在地上已经、或正在成为什么样的爱。」因为,无论你爱一个人爱得多么强烈,如果不过是自然之爱,因为这个缘故,你在永恒世界当然不会有兴趣与他相见。这会不会就像你长大以后,遇到小学时仅仅因为共同的兴趣和爱好似乎是好朋友的人呢?如果没有其他的原因,如果他不是一个志同道合的人,现在对你而言就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你们俩现在都不玩康克戏(一种儿童游戏conkers)了,你不再需要帮他做法语,他也不再需要帮你做数学。我想,在天国里,从未体现过大爱本身的爱,也像这种友谊一样无关紧要了。因为自然已经过去了,所有不永恒的东西都永远过时了。

  但是,我决不能以这个来结尾,我不敢——更何况是因为我自己的渴望和恐惧促使我越发不敢(写此书时,路易斯的太太已处于癌症晚期,即将离世)——让任何丧亲和孤独的读者把与所爱的死者团聚确认为基督徒生活的目标。在心碎的人耳中,否认这个普遍的幻想,可能听起来刺耳和不真实,但必须否认。

  圣奥古斯丁说:「祢为自己造了我们,我们的心若不安息在祢面前,就不会安宁。」(引自《忏悔录》)在站在圣坛前的那一刻,在四月的树林里半祷告、半默想时,我们很容易相信这点;在临终的床前,这听起来却像是嘲讽。但真正的嘲讽是,如果我们以那种方式,将我们的安慰寄托在希望——也许甚至借助降神会和召魂术——希望有一天能够再度拥有地上的挚爱、永不分离,而别无他想。人很容易相信,这种无止尽地延长尘世的幸福会带给人彻底的满足。

  但是,根据我的经验,我们会立刻得到一个尖锐的警告:有点不对劲。我们一旦企图利用对彼岸世界的信心达到这个目的,信心就会削弱。我一生中信心真正刚强的时刻,始终是神自己成为我思想中心的时刻。相信祂,必然就相信天国。但相反的过程——首先相信与挚爱团聚,然后为了团聚而相信天国,最后为了天国而相信神——这是行不通的。人当然可以去想象,但是,自我反省的人很快就会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这只是自己在想象、只不过自己在编织幻想。头脑简单的人会发现,自己企图从中得到满足的幻想,既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安慰,也不能给他们提供任何滋养,最后只能通过可怜的自我催眠,也许再借助低俗的图画、诗歌、以及更糟糕的巫术。

  经验告诉我们,向天国祈求尘世的安慰是徒劳的。天国只能给予天国的安慰,没有其他品种。尘世甚至连尘世的安慰也不能给予。从长远来看,尘世的安慰并不存在。

  因为,除非我们整个的信仰是错误的,否则,在一个由纯粹的人类之爱构成的天国中,找到我们最终目的的梦想是不可能的。我们是为神而造的,地上的人之所以激起我们的爱,只是因为他们在某方面与神相似,彰显出神的美丽、慈爱、智慧或良善。我们的问题不在于爱他们太多,而在于不太明白自己究竟在爱什么。神不是要求我们离弃他们,离弃自己如此熟悉、亲爱的人,去爱一位陌生的神。当我们看到神的面时,我们会发现自己一直都知道祂。祂一直参与、创造、支持和感动我们在地上经历的所有纯真之爱。这些经历中所有的真爱,即使是在地上,也都是来自神,而不是来自我们,来自我们也只是因为祂的缘故。在天国,没有背离尘世挚爱的痛苦和责任。首先,因为我们已经从肖像转向了真人,从溪流转向了泉源,从神所造的可爱的受造物转向了大爱本身;其次,因为我们会在神里面找到他们。通过爱神胜过爱他们,我们会比现在更爱他们。

  但是,这一切都发生在遥远的「三位一体的国度」(引自C. S. 路易斯的好友Charles Williams的《亚瑟王研究》卷24),不是发生在流放之地、流泪谷中。在这里,只有失去和弃绝。就它对我们的影响而言,丧亲之痛的真正目的,也许就是要迫使我们失去和弃绝,然后,我们才会被迫努力去相信自己尚未感觉到的——神是我们真正的挚爱。所以从某些方面说,非信徒比我们更容易接受丧亲之痛。他可以冲着宇宙大发雷霆、破口大骂、挥舞拳头,如果他是天才,还可以写出像豪斯曼(Alfred Edward Housman,英国诗人)或哈代(Thomas Hardy,英国诗人)那样的诗。但是,当基督徒处于最低潮、举步最维艰的时候,却必须开始尝试看似不可能的事情。

神赐下对祂超自然的欣赏之爱

  「爱神容易吗?」一位老作家问道,他又回答说:「这很容易,对于那些爱神的人来说。」我已经将两种恩典归于仁爱的名下——对神和对彼此超自然的需求之爱。但神还能赐下第三种恩典。祂能在人的内心唤醒对祂超自然的欣赏之爱。在一切恩赐中,这是最令人向往的。一切人类和天使生命的真正核心,不在自然之爱中,甚至不在道德伦理中,而在对神超自然的欣赏之爱中。有了这个,一切皆有可能。

  认识了这点,应当开始一本更好的书,结束我的这本。我不敢再继续了。是神、而不是我知道我是否品尝过这种爱。也许我只是在想象中品尝。像我这种人,想象力远远超过了顺服的能力,所以当受公正的惩罚。我们很容易想象那些远远超过自己曾经达到的境界,如果我们把这些想象描述出来,不但可以使别人、也会让自己,相信我们真的曾经去过那里。如果我只是想象它,那么连这种想象有时候都能使我们所渴望的其他对象显得像破碎的玩具和凋谢的花朵——是的,甚至包括平安、永无恐惧——那是不是更进一步的错觉呢?也许。或许对我们许多人而言,可以这么说,所有的经历都只是定义了一个缺口的形状,那就是我们对神的爱应该的样子。这并不够,但却有意义。如果我们不能「体验神的同在」(引自劳伦斯弟兄的书名《与神同在 The Practice of the Presence of God》),那就是体验神的不在,越来越意识到自己的麻木,直到我们感觉自己像是一个站在大瀑布旁却不闻其声的人、或是一个在故事中照镜子却找不到脸的人、或是一个在梦中伸手触摸有形之物却没有触觉的人。知道自己在做梦,就不再是完全沉睡。但是,要了解那个完全清醒的世界,你必须去找比我更好的人。

仁爱(上)

自然之爱需要意志和恩典的帮助

  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英国诗人曾经写过一首诗,题目叫「爱就够了」,据说有人写了一个简短的诗评,只有两个字:「不够。」这就是本书的主题,自然之爱无法自给自足,纯粹的感觉若想保持甜蜜,需要有外力的帮助。这种外力,起初只是被模糊地描述为「修养与常识」,后来被揭示为善,最后被揭示为在一种特定关系中的整个基督徒生活。

  这样说并非是要贬低自然之爱,而是要指出它们真正的荣耀在哪里。说一个花园不会筑篱笆、除杂草、修剪自己的果树、修理自己的草坪,并不是在贬低花园。花园是好的,但它的好不在这些方面。只有别人替它做了这些事情,它才能保持是座有别于荒野的花园。它真正的荣耀是截然不同的。花园需要不断的除草、修剪的事实,恰恰证明了这种荣耀。它生机盎然,光彩夺目,散发出天堂般的芬芳。夏日里,它每时每刻展现的多彩多姿,是人类永远无法创造、甚至凭自己无法想象的。你若想比较花园与园丁的贡献,只需要将花园中最普通的一株草与园丁的锄头、草耙、剪刀和除草剂摆放在一起。你在一边看到的是美丽、生机和多产,在另一边看到的却是死的、没有繁殖力的东西。同样,与爱的亲切相比,我们的「修养与常识」也显得暗淡、毫无生气。即使在花园的美丽达到极致时,园丁对这份美丽的贡献与大自然的贡献相比,在某种意义上说,仍然微不足道。没有大地的生机,没有天上降下的雨露、阳光和热量,园丁无能为力。即便竭尽全力,他也不过是在这里那里做了些增减,而那些力量和美丽却另有源头。但他的贡献虽小,却花费了大量的心血,同样不可或缺。神开辟伊甸园时,派亚当看守它,又将亚当置于自己的管理之下。神在开辟人性这座花园,让各种爱在其中生长、开花、结实时,祂派我们的意志去对其进行「修剪」。与这些爱相比,我们的意志干枯又冷漠。倘若神的恩典不像雨露、阳光那样降下,意志的工具就毫无意义,但是,它的辛勤劳动是不可或缺的——在很大程度上是起抑制的作用。如果说,这座花园还是乐园的时候,尚且需要意志的工作,那么更何况在土壤已经酸化,最糟糕的杂草看起来在上面茁壮成长的今天呢?但是上天禁止我们抱着道学先生和禁欲主义者的心态去工作。当我们砍伐和修剪时,心里非常清楚,我们砍剪的对象非常了不起,充满着理性的意志本身永远不能提供的辉煌和活力。释放这种辉煌,让它完全成为它努力成为的样子,用高大的树木代替灌木丛,用甜美的苹果代替沙果,这是我们的一部分目的。

自然之爱是对神之爱的竞争对手

  但是,只是一部分目的,因为现在我们必须面对一个我搁置已久的话题。迄今为止,本书几乎没有提到我们的自然之爱是对神之爱的竞争对手。现在这个问题已经无法回避了。我之所以迟迟不谈,有两点原因。

  一个原因前面已经有所暗示,对于大多数人,我们不需要从这个问题入手。这个问题很少在一开始就「切合我们的处境」(引自亨利·大卫·梭罗的散文《瓦尔登湖》)。对大多数人来说,真正的竞争最初是在自我与他人之间,还没有到他人与神之间。当一个人真正的困难是还做不到爱他人时,将超越尘世之爱的责任强加给他是很危险的。毫无疑问,减少对他人的爱,并想象这是因为我们正在学习更多地爱神,这是很容易的,而实际原因可能完全不同。我们可能只是把「人性的堕落误当作恩典的增加」。很多人发现恨自己的妻子或母亲并不十分困难。在一幕精彩的戏剧中,莫里亚克(Francois Mauriac,法国剧作家)描绘了其他的门徒都对耶稣那条奇怪的诫命(马太福音10:36-37感到震惊和不解,出卖耶稣的犹大却不然,他轻而易举地就接受了。

  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在本书的前面部分强调这种竞争也为时过早。自然之爱很容易宣称自己是神,我们无须谈到竞争就可以予以驳斥。若是没有神的帮助,自然之爱甚至不能维持自身、实践自己的诺言,这就证明它们没有资格代替神。如果没有皇帝的支持,小诸侯连在自己领地的王位都不能坐稳半载,自己境内的和平都不能维持半年,为什么还需要证明他不是合法的皇帝呢?自然之爱即便是为了自己的原因、保持自身的本质,也必须甘心处于次要的地位。它们真正的自由就在这个轭里,它们在「鞠躬时更高」(引自G· K· 切斯特顿的名言)。因为,当神在人的心中掌权时,虽然祂有时候必须彻底清除某些原有的权威,但往往也会让其他权威继续发挥作用,通过让其服从自己的权威,首次赋予它坚实的基础。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美国思想家)说过:「当半神离开时,众神就会到来。」这句格言非常可疑,最好说:「当神到来时(只有那时),半神才能存留。」若是任其自然,半神要么消失,要么变成恶魔。只有奉神之名,他们才能够安全、优美地「挥舞他们的小三叉戟」(引自约翰·弥尔顿的《酒神之假面舞会》)。「一切为了爱」这个反叛的口号,实际上是爱的死刑令,行刑日期暂时留空。

  因为以上原因,竞争的问题被搁置已久,但现在必须加以讨论。在以往任何时代,除了19世纪,这个问题都会在任何一本关于这个主题的书中出现。如果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需要有人提醒他们「爱是不够的」,老一辈的神学家则一直疾呼自然之爱可能太多了。他们考虑得更多的,不是我们对人的爱太少,而是我们对人的爱有偶像崇拜的危险。在每一位妻子、母亲、孩子和朋友身上,他们都看到了一个可能与神竞争的对手。当然,主耶稣也看到了(路加福音14:26)

过度不是对人的爱太多、而是对神的爱太少

  有一种方法可以防止我们对人过度的爱,但我发现自己一开始就必须予以拒绝。拒绝时,我的内心很不安,因为这种方法是我在一位伟大的圣徒和思想家的著作中读到的,而我从他那里获益良多、感激不尽。

  圣奥古斯丁描述了他的朋友内布利提乌斯之死给他带来的悲伤,这些字句至今读来仍然催人泪下(《忏悔录》四卷十章)。随后,他总结出一个教训,这就是将一个人的心献给除神之外的任何事物的结果。所有的人都会逝去,不要让你的幸福取决于你可能失去的东西。你若希望爱带给你幸福,而非悲痛,就必须将它倾注在那位唯一永远不会逝去的良人身上。

  这当然极其明智。不要将你的货物装在漏水的船只上,不要将太多的钱花在有一天你可能被赶出门的房屋上。没有人能比我更本能地回应这些精明的格言。我是一个安全第一的受造物,在所有反对爱的论据中,没有一个比「当心!这可能会使你受苦」更能吸引我的天性。

  是的,这对我的天性和性格具有吸引力,但不符合我的良心。当我回应这个呼吁时,觉得自己与基督远隔一千英里。如果有什么事我可以确信无疑,那就是,祂的教导绝不是要确认我对安全投资和有限责任的先天偏好。我怀疑在我身上是否还有什么别的更不讨祂喜悦的了。谁能想象,一个人会出于谨慎、或者说因为更安全而爱神呢?甚至,有谁会将这点列入爱的理由呢?你会抱着这种心态去选择妻子、朋友、乃至一条狗吗?早在这样算计之前,一个人就已经远离了爱的世界,站在所有的爱之外。与此相比,无法无天的爱情、选择爱人过于幸福的爱情,更像大爱本身。

  我认为,《忏悔录》中的这段话与其说反映了奥古斯丁的基督教思想,不如说更是他成长过程中伟大的异教哲学的宿醉,它更接近于斯多葛派(Stoic)的「不动情」或新柏拉图派的神秘主义(neo-Platonic mysticism),而非仁爱(charity)。我们所追随的那位为耶路撒冷哀哭、为拉撒路的死悲伤;祂爱所有的人,但也在一种特别的意义上「爱」其中一位门徒。对我们而言,圣保罗比圣奥古斯丁更有权威。圣保罗从来没有说,如果以巴弗提去世了(腓立比书2:27),他不会像常人那样悲伤,他也丝毫不认为那样悲伤有何不当。

  即使我们认为防止心碎的保险是人类最高的智慧,神自己预备了吗?显然没有。基督最终在十字架上喊道:「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

  圣奥古斯丁建议的路线无法逃脱,其他路线也不行。不存在安全的投资。爱根本就是脆弱的。爱上任何东西,你的心肯定会被绞痛,甚至可能会被破碎。如果想确保它完好无损,你就不能把心交给任何人、甚至任何动物。要用各种爱好和小奢侈品把它小心地包裹起来,避免一切纠缠,把它安全地锁在你自私的棺木或灵柩里。但是,在那个安全、黑暗、静止、没有空气的棺材里,它将会改变。它不会被破碎,但会变得坚不可摧、油盐不进、无法拯救。悲剧的替代品,或者至少是悲剧风险的替代品,是咒诅。在天堂之外,唯一一处你可以完美远离爱的所有危险和烦恼的地方,就是地狱。

  我相信,与最无法无天、没有节制的爱相比,不请自来、自我保护的无爱更加违背神的旨意。这就像把才能藏在餐巾纸里、把银子埋在地里一样,那位仆人对主人说「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马太福音25:14-30)。基督教导我们、为我们受苦,目的不是让我们变得更加关注自己的幸福,即便在自然之爱中也不是。一个人若是对地上看得见的挚爱都无法不计较得失,就更不可能对他看不见的神如此了。我们不是通过试图避免各种爱中固有的痛苦来接近神,而是通过接受它们、把它们献给神,抛开所有的防御盔甲。如果我们的心需要被破碎,如果神选择这样作为破碎的方式,那就这样吧。

爱神不是感觉、而是顺服

  毫无疑问,一切自然之爱都可能过度。过度(Inordinate)的意思不是「不够谨慎」,也不是「太多」,这不是一个定量的术语。我们爱任何一个人,可能都不会单纯地「太多」,而是相对于我们的对神的爱太多。造成这种过度的,不是我们对这个人的爱太多,而是我们对神的爱太少。但是,即便这点,也需要多做一点解释。否则,我们就会困扰那些非常正确的人,因为他们对神的感觉不如对地上的爱人那样温暖。至少在我看来,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这样盼望,我们必须祈求被赐予这样的恩赐。但是,就我们基督徒的责任而言,我们爱神还是更爱地上的爱人「更多」的问题,并不是关于两种感觉的相对强弱。真正的问题是:当替代品出现时,你事奉谁、选择谁、把谁放在首位?你的意志最终顺服于谁?

  像往常一样,我们的主自己的言辞往往比神学家更激烈,但也更容易承受。祂从来没有说,我们要提防地上的爱,以免受到伤害。但是,当它们阻止我们跟从祂的那一刻,祂就说了一些像鞭子一样劈啪作响的话,要把它们全都踩在脚下:「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6原文)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恨」这个词呢?若是大爱本身命令我们去做平常意义上是恨的事——心怀怨恨、对他人的痛苦幸灾乐祸、以伤害他人为乐,这在字面上几乎就是自相矛盾。我认为,主耶稣在这里的意思,与祂对彼得说「退我后边去吧」(马太福音16:21-23)时,「恨」彼得的意思相同。恨就是在心爱之人说出魔鬼的建议时,无论口气多么甜蜜、多么可怜,你都必须拒绝、反对、不让步。耶稣说,一个人若是试图事奉两个主人,他就会「恶」这个,「爱」那个。当然,这里谈论的不仅仅是厌恶和喜欢的感觉,而是他会坚持、同意为其中一位主人效劳,却不顾另一位主人。再看看神所说的「我爱雅各,而恨以扫」(玛拉基书1:2-3)。在实际的故事当中,神所谓的「恨」以扫是如何体现的呢?完全不是我们所预期的那样。我们当然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以扫的结局很悲惨,最终沦落为失散的灵魂。旧约无论在那个故事里还是在别处,都没有提到这类事。就我们所知,从任何一种通常的意义上看,以扫在地上的生活都比雅各幸福得多。是雅各经历了种种失望、羞辱、恐惧和丧亲之痛,而不是以扫。但是,雅各也拥有以扫所没有的:他是族长,延续着希伯来传统,传递着神的选召和祝福,成为主耶稣的祖先。看来,「爱」雅各的意思是接受雅各承担一项崇高而痛苦的使命;「恨」以扫意味着他被拒绝了。神认为他没有「达到标准」,不适合承担那个使命,所以「拒绝」了他。所以,当最亲近、最心爱的人妨碍了我们去顺服神的时候,作为最后一招,我们必须拒绝他们,或者不再把他们看为最亲近、最心爱的人。上天知道,这在他们看来足以像恨。此时我们不可凭着怜悯行事,我们必须对眼泪闭眼、对恳求耳聋。

  我不会说这个责任很难,有些人觉得易如反掌,有些人则认为难如登天。对所有人来说,难的是知道何时应该表现出这种「恨」。我们的性格会欺骗我们。温顺的人——宠爱妻子的丈夫、逆来顺受的妻子、溺爱的父母、孝顺的子女——即使在这一刻已经来临时,也不太愿意相信。而独断专行的人,稍有恃强欺弱的倾向,就会动辄相信这一刻已经到来。所以,将自然之爱置于恰当的地位,以杜绝这种误会的出现,极为重要。

  从一个低得多的层次上,我们可以看到如何能够做到这点。那位即将奔赴沙场的保王党诗人拉夫雷斯(Richard Lovelace)对他的爱人说:

  亲爱的,倘若我不更爱荣誉,
  我便不会如此爱你。

  对于有些女人,这个借口毫无意义。荣誉只是男人谈论的傻话之一,是为诗人即将犯下的违反「爱的律法」的罪行提供借口,因而罪加一等。但拉夫雷斯可以放心地利用这个借口,因为他的爱人也是保王党人,像他一样,已经承认了荣誉对人的要求。他无须「恨」她、坚决反对她,因为他们认可同样的律法,早就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和理解。此刻在面临抉择时,他不需要转变她的观念、让她相信荣誉至上。当比荣誉更加重要的东西面临危险、需要我们付出时,这种事先的共识更为必要。当危机来临时,才告诉妻子、丈夫、母亲或朋友,自己对他们的爱一直暗地有所保留——必须在「神之下」或「在更高的大爱允许的范围内」,那就已经太迟了。他们应该事先得到警告;当然,不是直白地,而是通过一千次谈话的暗示、一百次关于小事的决定所透露的原则。实际上,你应该尽早让对方知道彼此在这个问题上的真正分歧,以阻止婚姻或友谊的产生。任何一种最好的爱都不是盲目的。奥利佛·埃尔顿(Oliver Elton,英国文学家)在谈到卡莱尔(Thomas Carlyle,苏格兰作家)和穆勒(James Mill,英国哲学家)时说,他们对正义的看法存在分歧,这种分歧「对于任何真正的友谊来说」必然都是致命的。如果所爱之人的态度中暗含着「一切为了爱」,而且是名副其实的「一切」,那么他或她的爱就不值得拥有,因为这种爱与大爱本身之间没有正确的关系。

神赋予人天性中的给予之爱和需求之爱

  这就将我引到了本书必须努力攀登的最后一道悬崖之下,我们必须尽量将人类的爱与大爱、也就是神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准确地描述出来。当然,这种准确只是就模型或象征而言,从长远来看,肯定是不准确的。即便在我们使用这种模型时,我们也需要其他模型予以纠正。我们当中最卑微的人,处于恩典之中时,也会对大爱本身有一些「由熟悉而生的认识」(引自伯特兰·罗素的话)、有一些「品尝」;但是,人即使在最圣洁、最智慧的时候,对终极存在也不可能有直接的「认识」,只有一些类比。虽然我们可以借助光看见其他事物,但我们却看不见光。同样,有关神的陈述,都是我们从神的光照使我们知道的对其他事物的认识中推断出来的。我之所以努力贬低人对神的认识,是因为接下来我要努力保持清晰、并且不过于唠叨,这可能会暗示我对自己的观点很自信,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若自信,就是疯子。请把下面的内容当作一个人的遐想、几乎是他的神话。如果其中有什么对你有用,请使用它;如果有什么没用,就不要再理会它。

  神就是爱。还有,「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这就是爱了」(约翰壹书4:10)。我们的出发点不应该是神秘主义,而是受造物对神的爱,或是有些人在地上生活中对神所赐予的果实的美妙预尝。我们必须从真正的源头开始,以爱作为神的能量。这种原初的爱是给予之爱,在神里面,没有饥饿需要被满足,只有渴望给予的丰盛。神没有创造的必要,这条教义不是经院哲学干巴巴的推理,而是根本的。没有它,我们就很难不把神只看作一个「管理者」,一种功能或本性是「管理」宇宙的存在,站在学校校长或旅馆老板的地位上。但是对神而言,主宰宇宙并不是什么大事。在祂自身之中,在「三位一体的国度」(引自C. S. 路易斯的好友Charles Williams的《亚瑟王研究》卷24)里,祂是一个更大领域的主宰。我们必须始终把朱利安夫人(Julian of Norwich,英格兰奥秘神学家)的那个异象放在眼前,神在祂手中握着一个类似坚果的小东西,那坚果就是「祂创造的一切」。一无所缺的神用爱创造了纯粹不必要的受造物,为的是爱他们,使他们变得完美。在创造宇宙时,祂就已经预见——或者说是「看见」,因为对神而言不存在时间——在十字架周围成群飞舞、嗡嗡作响的苍蝇;皮开肉绽的脊背贴在参差不齐的木桩上;穿透了中枢神经的钉子;身体下垂时反复出现的窒息;以及为了呼吸、一次又一次挺直身体时,脊背和胳膊反复经历的锥心疼痛。如果我可以冒昧地借用生物学的比喻,我想说,神是一位故意制造自己的寄生虫的「寄主」,使我们成为可以利用祂、「占祂便宜」的人。这就是爱,是所有爱的发明者——大爱本身的图解。

  神创造了人的天性,赋予我们给予之爱和需求之爱。给予之爱是祂自己的天然形像,因相似而与神接近。但是,这种接近未必是、也并非对于所有的人都是趋向的接近。慈爱的母亲、仁慈的君主或老师可能常常表现出与神的相似——不断地给予,但却无法更加接近神一步。需求之爱,据我所见,与大爱、即神自己没有任何相似之处。更确切地说,他们是相关的、对立的,当然,不是恶与善这种对立,而是果冻与果冻模子这两种形式间的对立。

  但是,除了这些自然之爱外,神还可以赐给我们一份更好的礼物。鉴于我们的思维喜欢划分和分类,也可以更确切地说,赐给我们两份礼物。

爱情(下)

男性在婚姻中的纸冠冕和荆棘冠冕

  这种对完全投入的拒绝——严肃时仍不忘记她的轻浮——与维纳斯最强烈时在大多数恋人中唤起的某种特定的态度尤其相关。这种行为会使男人暂时变得极端专横,像征服者或掠夺者那样居于支配地位,而女人则相应地处于极端屈从、降服的地位。因此,有些行为呈现出粗鲁、甚至野蛮,「爱人的掐捏又痛苦、又令人神往。」理智的夫妻应该怎么想呢?基督徒夫妻可以允许这种现象吗?

  我认为,它在一种条件下是无害有益的。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在此与前面提到的性「异教圣礼」有关。我们注意到,在友情中,每个参与者只代表他自己——一个偶然的个体。但是在这种爱的行动中,我们不仅仅是我们自己,我们还充当代表。意识到有一些比我们更古老、更不个人性的力量在我们身上运行,非但不会减少爱,反而使之更加丰富。在我们身上,世界上所有的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所有攻击性和反应性的东西,都在一瞬间集中了。男人确实在扮演「天空父亲」,女人在扮演「大地母亲」的角色;男人扮演形式,女人扮演内容。但是,我们必须充分赋予「扮演」一词全面的含义。当然,双方都不是在伪君子的意义上「扮演角色」,而是从一个极端来说、类似于神秘剧或仪式,或者从另一个极端来说、类似于化装舞会或字谜游戏中扮演角色。

  一个女人若将这种极度的降服视为纯粹出于自己,她将成为一个偶像崇拜者,将只应属于神的东西献给一个男人;一个男人若僭越了维纳斯暂时赋予他的那种主权,将它归为己有,他必定是浪荡公子中的浪荡公子,是个亵渎者。但是,不能被合法地赋予或主张的东西,却可以被合法地行使。在这场仪式或戏剧之外,男女双方是两个不朽的灵魂,两个生而自由的成年人,两位公民。我们若是认为,在婚姻中,因为男人在维纳斯行为中的支配地位得到绝对的认可和维护,所以他在整个婚姻生活中也很可能占支配地位,那就大错特错了;实际情况更可能是相反。但是,在这场仪式或戏剧中,他们变成了没有平等关系的男神和女神,所以他们的关系是不对称的。

  有人会觉得奇怪,我竟然会在那个通常被认为我们曾做过的最真实、最不掩饰、最坦诚的行为中找到仪式或化装舞会的元素。赤身裸体的我们不是真正的自己吗?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裸体 naked」这个词原本是过去分词,赤身裸体的人就是经历了裸体过程的人,也就是去壳(stripping)、削皮(peeling)的过程,这两个动词本来是用于坚果和水果的。在我们的祖先看来,赤身裸体的人不再是自然人,而是不正常的人;不是那个不穿衣服的人,而是那个由于某种原因脱了衣服的人。裸体强调了共同的人性,掩饰了个性。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任何人都可以在男浴室里观察到这一点。从这个角度说,当我们穿上衣服的时候,就「更像我们自己」了。由于裸体,恋人不再只是约翰和玛丽自己,他们更代表一般的男性和女性。你几乎可以说,他们是穿上裸体作为仪式的礼袍、或者游戏的服装。因为我们仍然必须防备以错误的方式严肃,尤其是当我们在爱情的篇章中参与异教圣礼的时候。「天空父亲」本身只是异教徒想象中的一个比宙斯更伟大、比男人更有阳刚的人物,生命有限的男人根本不是「天空父亲」,也不可能真正戴上他的王冠,只有一个锡纸做的仿制品。我这样说并非轻视。我喜欢仪式,喜欢私人剧院,甚至喜欢字谜游戏。纸做的王冠有其合法用途,在适当的时候还有严肃的用途。「如果想象力可以弥补它们」(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台词),它们并不比一切世俗的封号更加逊色。

  在谈及异教圣礼时,我不敢不转到另外一面,以防将它与一个远为高深的奥秘混淆起来。正如大自然在这短暂的行为中为男人加冕一样,基督教的律法也在婚姻这种永久的关系中为他加冕,赋予、或者说强加于他某种「领导权 headship」。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加冕礼。正如我们很容易把自然的奥秘看得太严肃,我们也很容易把基督教的奥秘看得太不严肃。基督教作家、尤其是弥尔顿,有时候会沾沾自喜地谈论丈夫的领导权,令人不寒而栗。我们必须回到圣经。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对待教会那样,他应该像基督爱教会那样爱她,为她舍命,因为基督为教会舍己(以弗所书5:25)。因此,这种领导权不是最充分地体现于我们都想希望成为的那种丈夫,而是体现于他的婚姻最像受难的人。这种人的妻子得到的最多,付出的最少,最不配接受他的爱;而且,就她的本性而言,最不可爱。因为,教会除了新郎赋予她的一切外,没有任何美丽之处;新郎不是发现她可爱,而是使她变得可爱。我们不是在男人婚姻的幸福中,而是在它的不幸中,在好妻子的疾病痛苦、或坏妻子的过失中,在他不倦和从不炫耀的照料中,或他无尽的宽恕而非默认中,见证这个可怕的加冕仪式的基督化。正如基督从地上那个有缺陷、骄傲、狂热或不冷不热的教会身上,看到有朝一日会变得纯洁无瑕的新娘、并为之努力一样,像基督那样作头、神也不允许他以别的方法作头的丈夫也从不绝望。他像国王科菲图阿(传说中的非洲国王Cophetua,爱上了一位女乞丐)一样,二十年后仍然希望他爱上的女乞丐有朝一日能学会讲真话、爱清洁。

  这并不是说,缔结这种痛苦的婚姻有什么美德或智慧。寻求无谓的殉道、故意追求迫害,都没有智慧或美德可言。然而,正如那些受迫害和殉道的基督徒最清楚地体现了主耶稣的榜样,这种可怕的婚姻一旦发生了,丈夫的领导权若是能够维持下去,也最像基督了。

  最坚定的女权主义者也不必对男性在异教或基督教的奥秘中被授予的这种冠冕耿耿于怀,因为一个是纸的,另一个是荆棘的。真正的危险不在于丈夫们可能过于急切地抓住后者,而在于他们允许或强迫自己妻子篡夺它。

爱情的伟大和可怕之处

  现在,我要从讨论维纳斯(Venus),也就是爱情中的肉欲成分,转向爱情整体,也就是厄洛斯(Eros)。在此,我们会看到同样的模式再度出现。正如爱情中的维纳斯并非真正以快乐为目标,厄洛斯也同样不是以幸福为目标。我们可能会认为他确实如此,但他在接受考验时,事实却证明并非如此。大家都知道,要想拆散一对恋人,靠竭力证明他们的婚姻不会幸福是徒劳的。这不仅是因为他们不会相信你,毫无疑问,他们往往不相信,但他们即使相信,也不会被劝阻。因为厄洛斯的标志是,当他在我们里面时,我们宁愿与所爱的人分享不快乐,也不愿以任何其他方式快乐。就算一对恋人成熟而有经验,知道破碎的心灵最终会愈合,也能够清楚地预见,只要铁下心肠熬过眼下分离的痛苦,往后十年几乎肯定比现在结婚要幸福,他们也依然不肯分离。但对于厄洛斯来说,这一切权衡算计都无关紧要,正如卢克莱修冷静、无情的判断与维纳斯无关一样。即使一个人非常清楚地看到,与心爱的人结婚不可能导致幸福,婚姻给他带来的只能是:照顾无法治愈的残疾人,一生穷困潦倒,颠沛流离,含羞忍辱,厄洛斯也始终毫不犹豫地说:「这样总比分开好。宁愿和她一起痛苦,也不愿没有她而快乐。如果我们的心能在一起破碎,那就让它们破碎。」如果我们内心的声音不这样说,那就不是爱情的声音。

  这就是爱情的伟大和可怕之处。但是请注意,像前面提到的一样,这种伟大也有一种嬉戏的成分与之并存,厄洛斯和维纳斯一样,是无数笑话的主题。即便一对恋人的处境非常悲惨,任何旁观者都忍不住潸然泪下,他们自己在贫乏之中、在医院的病房里、在监狱探视的日子里,有时候也能意外地从自我解嘲中感受到一种快乐。这种快乐在旁观者、而非他们自己看来,真是可怜得难以忍受。我们若以为嘲笑一定是敌意的,那就大错特错了。除非有了孩子作为嘲笑的对象,否则,恋人之间总是互相嘲笑。

爱情会像神一样说话

  危险的种子隐藏在爱情的伟大中。它一向以神的口气说话。它全然委身,它将幸福置之度外,它超越了对自我的关注——这些听起来仿佛是来自永恒世界的信息。

  然而,就其本身而言,这不可能是神的声音。因为,尽管以那样伟大的口气说话,表现出那种自我超越的爱情仍然是既可能趋向善、也可能趋向恶。如果我们认为,比起导致忠实、成功的基督徒婚姻的爱情来,导致犯罪的爱情在品质上总是更低劣——更具动物性或相对微不足道,那就太肤浅了。导致残酷和谎言,甚至相约自杀或谋杀的爱,不太可能是飘忽不定的情欲或懒散的情绪。它很有可能是爱情,令人心碎的真诚,只要不放弃爱的对象,乐意作任何牺牲,具备了爱情的一切伟大之处。

  历史上一直有一些学派,他们认为爱情的呼唤确实是超世俗的,其要求是绝对的,并极力为这种绝对性辩护。柏拉图会说,「坠入情网」是两个灵魂在尘世的相认,这两个灵魂先前在天上时,就已经被挑选出来,彼此配对,遇见所爱的人就是意识到「在出生之前我们就已经相爱」。作为一个神话来表达恋人的感受,这个说法的确很美妙,但是,若按字面意思来理解,就会面临一个令人尴尬的结果。我们将不得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天上那个已经被遗忘的生活中,事情的安排并不比地上更高明。因为,爱情可能让最不合适的人同负一轭,许多不幸的、以及可以预见不幸的婚姻,都是爱情的配对。

  今天,更有可能为人们接受的理论,是所谓萧伯纳的浪漫主义(Shavian Romanticism),萧伯纳本人或许会称之为「元生物学的 metabiological」。根据这种理论,爱情的呼唤是生命力(élan vital or Life Force)、也就是「进化的欲望」的呼唤。生命力令一对伴侣如醉如痴,为的是替超人寻找父母或祖先。它既不考虑他们个人的幸福,也不考虑道德规范,因为它的目标是萧伯纳认为非常重要的东西:我们这个物种未来的完美。但是,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很难说清楚我们是否、以及为什么应该遵从它。所有提供给我们的超人图片都没有吸引力,以至于人们很可能立即发誓独身,以避免生下他的风险。其次,这种理论必然会导致这样一个结论,即,这种生命力并不太明白它、他或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据我们所知,两个人之间爱情的存在或强度,并不能保证他们的后代特别令人满意,甚至根本不能保证他们会有后代。生出优秀儿女的配方,是畜牧意义上的两个好「血统」,而不是两个好恋人。无数个世纪以来,儿女的生育很少取决于双方的爱情,倒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别人安排的婚姻、奴隶制和强暴。在这漫长的世代中,生命力究竟在干什么呢?难道它刚刚想到了改良人种的好主意吗?

  无论柏拉图式的还是萧伯纳式的爱情超越主义,都于基督徒无益。我们不是生命力的崇拜者,对前世也一无所知。当爱情像神一样说话的时候,我们不能无条件地服从它的声音,也不要无视或试图否认其中与神相似的品质。这种爱确实很像大爱本身,其中确实有因为相似而与神接近之处,但未必因此也必然有趋向的接近。爱情若在对神的爱和对世人的仁爱许可的范围内受到推崇,可能会成为我们接近神的途径。它的全然委身出于我们的本性,是我们对神和人应该怀有的爱的典范或榜样。正如在自然爱好者看来,大自然赋予荣耀一词以内涵,爱情也赋予仁爱一词以内涵。基督仿佛借助爱情对我们说:「你应该这样,以这种大度、不计代价,来爱我和我弟兄中最小的一个。」(马太福音25:40)当然,我们对爱情的有条件推崇,会因情况而异。有些人必须彻底放弃、但不是鄙视爱情,其他人可以以爱情为动力和榜样,开始婚姻生活。在婚姻生活中,仅有爱情是永远不够的,它只有在不断受到更高原则的锤炼和巩固下,才能够生存下去。

爱情本质上有成为宗教的倾向

  但是,爱情一旦受到毫无保留的推崇和无条件的服从,就会变成恶魔。这种推崇和服从正是它所要求的。爱情对于我们的自身利益,会像天使一般忽视;但对于神或人的任何反对,也会像恶魔一般反叛。因此,正如一位诗人所说:

  恋爱中的人不能被善良所感动,
  反对让他们觉得自己像殉道者。

  殉道这个词很恰当。多年前,我在著书论述中世纪情诗时,描述了其中奇特的、半虚幻的「爱情宗教」。当时我盲目地把这当作一种近乎纯文学现象。现在我有了更深的认识:爱情本质上就有成为宗教的倾向。在所有的爱中,到达巅峰的爱情最像神,因此也最容易要求我们去崇拜。就其本身而言,爱情总是倾向于将「恋爱」转变成宗教。

  神学家们常常担心这种爱有偶像崇拜的危险。我想,他们是指恋人可能会把对方当作偶像来崇拜。在我看来,这并不是真正的危险,在婚姻中肯定不是。婚姻生活平淡舒适、实际又亲密,产生偶像崇拜是很荒谬的,爱情几乎总是藏在其中的亲情也是如此。我想,一个人只要曾经体验到那种对非受造物的渴望,哪怕是曾经梦想能够拥有这种渴望,即使在求爱中,他也不会认为心爱的人能够满足这种渴望。作为朝圣的同伴、即朋友,心爱的人拥有与你同样强烈的渴望,从这个意义上,他也许与那份渴望有关。你为此感到高兴,他也会对你有所帮助。但是,如果将他作为渴望的对象,恕我直言,那就太可笑了。在我看来,真正的危险不在于恋人会互相崇拜,而是他们会崇拜爱情本身。

  我当然不是说他们会为厄洛斯筑坛,向他祷告。从大家对主耶稣的这句话——「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路加福音7:47)——的普遍误解中,你可以看到我所说的那种偶像崇拜。从上下文,尤其从前面债主的那个比喻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句话的意思是:「她爱我之深,证明我赦免她的罪之大。」主耶稣这句话中的「因为」,意思与「他不可能出去了,因为他的帽子还挂在大厅里」中的「因为」相同。帽子的出现不是他在房子里的原因,而是他在房子里的可能证据。但是,成千上万的人对这句话却另有理解。他们首先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想当然地假设她的罪是贞洁方面的,尽管据我们所知,她的罪可能是放高利贷、短斤缺两或虐待儿女。然后,他们就认为,主耶稣这句话的意思是:「我赦免了她的不贞,因为她爱得如此之深。」言下之意,伟大的爱情可以为它所导致的一切行为开脱罪责,进而几乎是认可,最后几乎是奉为神圣。

  我们若责备恋人们的某项行为,他们会说:「是爱促使我们这样做的。」请注意语气。一个人说「我因为害怕做了这事」,或「我因为生气做了这事」,语气完全不同——他正在为他认为需要借口的事情提出一个借口。但恋人们很少这样。请注意,他们说「爱」这个词的时候是多么颤抖,又几乎是多么虔诚。他们与其说是在寻找借口,不如说是在诉诸权威;这种坦白几乎是一种炫耀,其中可能还有一种反抗的色彩。他们「感觉像在殉道」。在极端的情况下,他们的言语所表达的,其实是对爱神厄洛斯的忠诚,这种忠诚虽然遮遮掩掩,但却坚定不移。

  弥尔顿诗歌中的大利拉(出卖以色列士师参孙的情妇)说:「在爱的律法中,这些理由一向被视为正当。」在爱的律法中,这是关键所在。「在爱中」,我们有自己的「律法」、自己的宗教、自己的神祇。当真正的爱情出现时,违抗它的命令感觉就像背道。而按照基督教的标准,真正的诱惑是用责任的声音说话的——准宗教的责任、对爱虔诚狂热的行为。爱情围绕恋人建立了自己的宗教。本杰明·康斯坦特(Benjamin Constant,瑞士小说家)注意到,爱情如何在数周或数月之内为恋人们创造了一个遥远得仿佛无法追忆的共同过去。就像圣经《诗篇》的作者们重温以色列的历史一样,他们不断地带着惊奇与崇敬之心重温它。这个过去其实就是爱情宗教的旧约,记载着自远古一直到他们首次知道彼此是恋人的那一刻,爱情对它所拣选的一对人的审判和怜悯。从那以后,它的新约就开始了,他们现在处在新的律法之下,活在爱情宗教相应的恩典之中。他们变成了新人,爱情之「灵」取代了一切律法,他们绝不可令其「担忧」。

  在爱情宗教中,他们原本不敢从事的一切行为似乎都得到认可。我指的不单是、或者不主要是不贞洁,同样可以是对外界的不公正、不仁义。它们看起来像是对爱情的虔诚和热情的证明。两个人可能会抱着近乎献身的精神对彼此说:「我拂逆父母、抛弃孩子、欺骗配偶、背弃患难中的朋友,都是为了爱。」在爱的律法中,这些理由一向被视为正当,爱情的选民甚至可能在这种牺牲中慢慢感受到一种特定的美德。在爱的祭坛上,还有什么祭品比良心更贵重呢?

爱情的真实身分

  爱情的声音似乎来自永恒的领域,而它自身却未必能够长久。这一直是个冷酷的笑话。众所周知,爱情在所有的爱中最短命,全世界都在抱怨爱情的善变。令人费解的是,这种变化无常却与它声称永恒交织在一起。既然相爱,就打算终生忠贞,也承诺终生忠贞。爱的誓言不请自来,无法阻止,男人开口发誓时差不多都说:「我会对你忠贞不渝。」这几个字并非出于虚伪,而是出于真心,任何经历都不能治愈他的这种错觉。我想,大家都听说过一些人,他们每隔几年就会恋爱一次,每次都真心地相信「这次是真正的爱情」,心灵不再漂泊,自己找到了真爱,对他或她会至死不渝。

  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爱情作出这种承诺是正确的。坠入情网的事件本身具有这样一种特性,使我们有理由拒绝接受爱情是短暂的。纵身一跃,爱情就翻越了我们的自我这堵厚重的高墙,使欲望本身变成无私的,将个人的幸福置之度外,而将另一个人的利益置于自己生命的中心。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自发地履行了爱人如己的律法,虽然只是对一个人。这是一个榜样、一次预尝,如果我们让大爱本身在我们心中掌权,没有竞争对手,我们就一定能对所有的人都这样行。它甚至可以很好地为此做准备,只要「跳出」情网、脱离其中。如果我可以造一个丑陋的词,可以说是一种反救赎(disredemption)。爱情被迫承诺爱情本身无法做到的事情。

  我们能够一辈子活在这种无私的自由之中吗?几乎一星期都不可能。即便在最好的恋人之间,这种崇高的境界也是时断时续的。正如信主之后会出现的那样,过去的自我很快就会证明,他并没有像他装得那么死。在两种情况下,他都可能被暂时击倒,但也会很快就重新站起来。如果不是用脚,至少是用胳膊肘;如果不是咆哮,至少会恢复以前粗暴的抱怨或乞求的哀鸣。而性爱也往往会滑回到纯粹的肉欲。

  但这些失误不会毁掉两个「体面、理智」的人之间的婚姻。那些婚姻肯定会受到威胁、甚至有可能毁掉的夫妻,都是崇拜爱神厄洛斯的人,认为他拥有神祇的力量和信实。他们期望感情替他们尽一切应尽的义务,而且永远替他们尽义务。这种期望一旦落空,他们会将责任归咎于爱情,更多的时候是责备伴侣。其实,爱情在立下山盟海誓、让你偶尔一瞥其中的美景之后,便「完成了自己的分内工作」。他像教父一样立下誓言,实现誓言的任务则落到我们的头上。我们必须努力,使自己的日常生活与那偶尔的一瞥所见的美景日趋一致。当爱情不在时,我们必须承担起爱情的工作。这是所有好恋人都明白的,尽管那些不习惯深思或不善言辞的人只能用几句老生常谈来表达,如,「顺其自然」,「不要期望太多」,「实际一点」等等。所有好的基督徒恋人都知道,这个计划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不容易,只能借助谦卑、仁爱和神的恩典。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来看,这确实是整个基督徒的生活。

  这样,爱情就像其他的爱一样,揭示了它的真实身分,只会更有力、更甜蜜、更可怕、显得更高雅,所以更引人注目。它并不能靠自己成为什么,但是,若想保持爱情的本色,它就必须有所作为。它需要帮助,因而也需要加以规范。若不服从神,爱情之神不是会死亡,就是变成魔鬼。如果它在这种情况下总是死去,倒也罢了;但它很可能会活下去,无情地将两个相互折磨的人拴在一起。双方都因为爱恨交织而遍体鳞伤;都贪婪地想要获取,但却坚决拒绝给予;充满嫉妒、猜忌和怨恨;都力争占上风,决心要自由,但却不允许对方自由;靠「剧情」度日。读一读《安娜·卡列尼娜》,不要幻想这类事情只发生在俄国。恋人之间惯用的那种夸张——恨不得一口把对方「吞下」——可能非常接近事实,令人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