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宣教士们和蔼可亲,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每天在回家的路上,都会和对面一辆人力车打照面,车里坐着一位个子高大的卷发外国女子,她见到我总是会弯弯身子,点头微笑。这种无缘无故的和蔼,让我觉得有些迷惑不解,因为我们中国人所受的教育,是要对别人说话谦恭有礼,但从未想到过要对陌生人微笑。后来我才知道,她就是德爱伦小姐(Miss Ellen Dresser),是个在城南工作的宣教士,每天都会从城南回来。时至今日,她那动人的微笑仍珍藏在我的记忆中,因为这微笑显明,在那颗心中充满着上帝的爱,永不停息地传达出欢欣之意。
查理·李曼先生(Mr. Charles Leaman)1874年来到南京,是第一位在南京置地并开展事工的基督教新教宣教士。他穿中式衣衫,头发也结成辫子。不过,中国人抓人总是抓人的辫子,于是李曼先生便把辫子剪下来,连在帽子上戴。他随身携带银钱,一锭一锭的银子就缝在背心的内衬里面,在背心外面再套上一件长袍。到用钱之时,就用一把小刀把背心割开,取出一锭银子,称好分量之后再去买所需之物。在换季的时候,他先把旧袍子当了,然后再去买新袍子。中国百姓怕外国人,所以他在南京寻不到可以租住之处,只好在屋檐角落里睡觉,吃的与普通百姓并无二致。白天,他会坐在茶馆里和过来喝茶的人聊天,和他们谈论各样事情,会一天三次到街头布道。那时的老百姓对外国人一无所知,还以为他是从海边来的中国人。
李曼先生娶了露西·克拉琪小姐(Miss Lucy Crouch),她是华南宣教士,也是长老会信徒。他们去到南京,在那里做拓荒宣教并计划在南京买地建教堂和住宅。可知县们不愿意把土地租卖给外国人,于是李曼夫妇和小女儿玛丽(Miss Mary Leaman)就在秦淮河的船上住了好几个月。
神的恩典让我们像孩童一样,全然、乐意地接受了自己的需求,为自己完全依靠神而快乐,从而代替了那种纠缠不清的需要、甚至是一种从不完全承认自己需求的需求之爱。我们变成了「快乐的乞丐」(引自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的《The Jolly Beggars or Love and Liberty》)。罪使人的需求增多,好人为这些罪感到难过,但对罪产生的新需求完全不感到抱歉,他一点也不为作为受造物所固有的清白需要而感到难过。因为一直以来,那种被我们的天性当作最后一件宝物紧抓不放的幻想,那种假装我们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或者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将神赋予我们的善保持片刻的错误想法,都让我们无法快乐。我们就像游泳的人,想要保持双脚或一只脚、甚至一只脚趾触地;而实际上,失去那个立足点,他就可以尽情地冲浪。放弃对自己固有的自由、力量和价值的最后要求,就会得到真正的自由、力量和价值。这些东西真的属于我们,只是因为神赐下它们,而我们也知道它们在另一种意义上不是「我们的」。这时,阿诺道斯(乔治·麦克唐纳小说《幻境》的主人公Anodos )就摆脱了自我的影子。
但是,这一切都发生在遥远的「三位一体的国度」(引自C. S. 路易斯的好友Charles Williams的《亚瑟王研究》卷24),不是发生在流放之地、流泪谷中。在这里,只有失去和弃绝。就它对我们的影响而言,丧亲之痛的真正目的,也许就是要迫使我们失去和弃绝,然后,我们才会被迫努力去相信自己尚未感觉到的——神是我们真正的挚爱。所以从某些方面说,非信徒比我们更容易接受丧亲之痛。他可以冲着宇宙大发雷霆、破口大骂、挥舞拳头,如果他是天才,还可以写出像豪斯曼(Alfred Edward Housman,英国诗人)或哈代(Thomas Hardy,英国诗人)那样的诗。但是,当基督徒处于最低潮、举步最维艰的时候,却必须开始尝试看似不可能的事情。
认识了这点,应当开始一本更好的书,结束我的这本。我不敢再继续了。是神、而不是我知道我是否品尝过这种爱。也许我只是在想象中品尝。像我这种人,想象力远远超过了顺服的能力,所以当受公正的惩罚。我们很容易想象那些远远超过自己曾经达到的境界,如果我们把这些想象描述出来,不但可以使别人、也会让自己,相信我们真的曾经去过那里。如果我只是想象它,那么连这种想象有时候都能使我们所渴望的其他对象显得像破碎的玩具和凋谢的花朵——是的,甚至包括平安、永无恐惧——那是不是更进一步的错觉呢?也许。或许对我们许多人而言,可以这么说,所有的经历都只是定义了一个缺口的形状,那就是我们对神的爱应该的样子。这并不够,但却有意义。如果我们不能「体验神的同在」(引自劳伦斯弟兄的书名《与神同在 The Practice of the Presence of God》),那就是体验神的不在,越来越意识到自己的麻木,直到我们感觉自己像是一个站在大瀑布旁却不闻其声的人、或是一个在故事中照镜子却找不到脸的人、或是一个在梦中伸手触摸有形之物却没有触觉的人。知道自己在做梦,就不再是完全沉睡。但是,要了解那个完全清醒的世界,你必须去找比我更好的人。
神就是爱。还有,「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这就是爱了」(约翰壹书4:10)。我们的出发点不应该是神秘主义,而是受造物对神的爱,或是有些人在地上生活中对神所赐予的果实的美妙预尝。我们必须从真正的源头开始,以爱作为神的能量。这种原初的爱是给予之爱,在神里面,没有饥饿需要被满足,只有渴望给予的丰盛。神没有创造的必要,这条教义不是经院哲学干巴巴的推理,而是根本的。没有它,我们就很难不把神只看作一个「管理者」,一种功能或本性是「管理」宇宙的存在,站在学校校长或旅馆老板的地位上。但是对神而言,主宰宇宙并不是什么大事。在祂自身之中,在「三位一体的国度」(引自C. S. 路易斯的好友Charles Williams的《亚瑟王研究》卷24)里,祂是一个更大领域的主宰。我们必须始终把朱利安夫人(Julian of Norwich,英格兰奥秘神学家)的那个异象放在眼前,神在祂手中握着一个类似坚果的小东西,那坚果就是「祂创造的一切」。一无所缺的神用爱创造了纯粹不必要的受造物,为的是爱他们,使他们变得完美。在创造宇宙时,祂就已经预见——或者说是「看见」,因为对神而言不存在时间——在十字架周围成群飞舞、嗡嗡作响的苍蝇;皮开肉绽的脊背贴在参差不齐的木桩上;穿透了中枢神经的钉子;身体下垂时反复出现的窒息;以及为了呼吸、一次又一次挺直身体时,脊背和胳膊反复经历的锥心疼痛。如果我可以冒昧地借用生物学的比喻,我想说,神是一位故意制造自己的寄生虫的「寄主」,使我们成为可以利用祂、「占祂便宜」的人。这就是爱,是所有爱的发明者——大爱本身的图解。
今天,更有可能为人们接受的理论,是所谓萧伯纳的浪漫主义(Shavian Romanticism),萧伯纳本人或许会称之为「元生物学的 metabiological」。根据这种理论,爱情的呼唤是生命力(élan vital or Life Force)、也就是「进化的欲望」的呼唤。生命力令一对伴侣如醉如痴,为的是替超人寻找父母或祖先。它既不考虑他们个人的幸福,也不考虑道德规范,因为它的目标是萧伯纳认为非常重要的东西:我们这个物种未来的完美。但是,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很难说清楚我们是否、以及为什么应该遵从它。所有提供给我们的超人图片都没有吸引力,以至于人们很可能立即发誓独身,以避免生下他的风险。其次,这种理论必然会导致这样一个结论,即,这种生命力并不太明白它、他或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据我们所知,两个人之间爱情的存在或强度,并不能保证他们的后代特别令人满意,甚至根本不能保证他们会有后代。生出优秀儿女的配方,是畜牧意义上的两个好「血统」,而不是两个好恋人。无数个世纪以来,儿女的生育很少取决于双方的爱情,倒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别人安排的婚姻、奴隶制和强暴。在这漫长的世代中,生命力究竟在干什么呢?难道它刚刚想到了改良人种的好主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