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看清楚圣灵

  市面上不是已经有许多关于圣灵的著作吗?为什么还要多添一本?这个问题问得正好,现在我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先从我的近视说起吧!

蒙眼症

  如果我除下眼镜来看你,你在我眼中便朦胧不清,我应该仍然知道你的存在,我大约仍可分辨你是男是女,我也许不至糊涂得把你撞个满怀。但在我眼中,你的线条不是清晰可辨,你的容貌变得模糊不清(除了靠记忆外),我绝对无法清楚形容你。假使在我除下眼镜时,一个陌生人走进我的房间,无疑我可以指出他来,但他的脸孔将会是模糊的一团,我无法知道他脸上的表情。我若不戴回眼镜,你和他都会轮廓不明。

  加尔文有一个很特别的比喻,他说像我这类眼蒙蒙的人,需要配戴眼镜,去将物象对焦,同样,我们所有人都需要圣经的装备,帮助我们体会神的实在。虽然加尔文是一般性地运用这个比喻,但我相信在他脑海中,他必会想到以一些特殊真理作为镜片,来获致清晰的焦点。加尔文认为每个人都会对真实的神有概略的认识,但这些认识多半是含混模糊的。看清楚神是指对祂的性格、祂的主权、祂的救赎、祂的慈爱、祂的儿子、祂的圣灵和祂的作为有正确的认识,亦即是对我们与祂的关系有正确的了解——我们这些受造物,究竟是活在罪中或恩典里?在信、望、爱的生命中与祂相交,或在枯竭、幽暗的心灵中与祂隔绝?我们怎样才能够对这些事情有正确的认识呢?加尔文的答案是(我的也是一样):从圣经中学习。惟有从圣经中学习,我们才能够清楚认识神,而祂在我们脑海中的形象,也就不再模糊不清;我们可以声称祂是三位一体的创造主,是圣父、圣子和圣灵。

  好了,我现在要清楚指出我写这些篇章的目的。正如我已经说过,今天圣灵大受注目,众人所关注的,是祂的身分,以及祂在个人、教会及社群中做些什么工作。团契、肢体生活、总动员事奉、圣灵的洗、恩赐、神的引导、预言、神迹,以及圣灵的启示、更新和复兴工作等题目,都常常挂在许多人的嘴边,也在许多书本中讨论过。这诚然是好的,我们应该为此感到快乐;反之,若然我们没有讨论这些题目,可能反映出我们在属灵方面出了问题。然而正如近视者看不清眼前的景物一样,又好比任何人都会在一些事情上捉错用神,对事物的真相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因此,我们虽然经常颂扬圣灵的工作,但往往未能按圣经认识圣灵。对属灵的事物,我们真个是蒙蒙眼,大受自己的偏见左右,以致我们没法看得清楚。

认识并经历神

  我们很容易作出如此的假定:既然我们认识圣灵在我们生命中的一些作为,我们就已经完全认识圣灵。很抱歉,结论并不是这样。事实上,正如一个人的概念知识可以远超过他的属灵经验,同样,属灵经验也可以走在概念知识的前头。相信圣经的人经常强调需要有正确的概念知识,以致他们忽略了上述的情形。但事实确是如此,耶稣门徒的经验就是很好的例子。耶稣在世上的时候,门徒追随祂,但他们对属灵事物的理解常有错漏,而且经常对耶稣有许多误解;可是,耶稣能够超越他们思想上的限制,感动他们、改变他们的生命,纯粹是由于他们爱祂、信靠祂,希望从祂身上学习,诚心愿意追随他们心中的亮光去服从祂。因此,十二个门徒中有十一个「已经干净了」(意思是他们的罪得赦免,心灵获得更新「约一五3」),并且得与其他人一起进入耶稣恕宥和平安的恩典中(参路五20-24,七47-50,一九5-10),而那时他们尚未能掌握耶稣钉十架的赎罪意义。神首先赐下救恩的礼物,改变他们的生命,其后他们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同时,当这些人对神充满信心,并愿意敞开心灵去明白神的旨意时,他们便追求更完全活在圣灵里的生命。(这是极其自然的!难道我们不晓得追求从圣灵而来的生命和追求从耶稣而来的生命,事实上是同一回事,只是名目不同而已?)我在这里提出的,就是要着意寻求圣经教导我们去寻求的东西。既然神是言而有信的,我们便有把握期望我们所求的必然得着——我们更会发现临到我们身上的美好恩赐,常是超过我们所想所求的。主耶稣说:「你们祈求,就给你们;……你们……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祂的人吗?」(路一一9、13)许多曾这样祈求的人,都被神丰足的回应吓了一跳。

  神是满有恩慈的,只要我们以真诚的态度,全心全意寻求祂的面,希望与祂亲近,即使我们对何谓属灵生命没有认识,或只有错误的观念,祂都可以使我们灵里的生命进深。在这要应用得着的公式是耶利米书二十九章十三、十四节的应许:「你们寻求我,若专心寻求我,就必寻见。……」然后,我们的责任就是要透过圣经的亮光,了解主实际上为我们做了什么,并且了解祂在我们个人经历中的特别工作,如何与圣经所说祂透过圣灵为属祂的人作事的宣称相关。因着主的慈爱,祂在我们经历中的作为都是匠心独运地符合各人性格和环境上的需要。在我看来,这项工作是许多神的子民的当前急务。

  请勿误会我!我并不是说神赐福于那些无知和错谬的人,是由于他们的无知和错谬;我也不是说神不在意我们是否认识和掌握祂所启示的旨意;更不是说一个人只要对神有诚恳的心和真挚的情感,就不怕无知和错谬会损害他灵命的健康。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神赐给信徒的福气,是绝对而不变地按着祂的真理赐下的;错误的信仰意味着属灵的贫乏,对灵性更会造成严重损害。可是,任何接触人心灵的人,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因神奇妙的作为而大感惊讶,因为神丰丰富富地赐福给灵性贫乏的人,使这些有大堆错谬思想,只认识一点点真理的人,大大改变过来。正如我曾经说过,无数罪人在他们对耶稣和圣灵尚未有正确的认识时,就已经真实地经历耶稣基督的救恩和圣灵使生命更新的能力。(说句实话,若然神要等待我们有完全正确的属灵观念才赐下福气,那么,我们现在真不知处于何等光景了!几乎每个基督徒都曾经历神丰厚的恩惠和帮助,而神的赐予总远远超过他们的思想所配得的。)尽管如此,我们若对圣灵有较清晰的观念,就更能欣赏圣灵的工作,以及避免堕入一些错谬的陷阱。这正是本书尝试提供的帮助。

  我的思潮又回到二十年前一个潮湿的下午,那时我正赶着去一间浑名为「蚤子窝」的横街电影院,以先睹为快的心情去观看一部刚到埠的著名默片「大将军」(”The General”)。这部电影于一九二七年摄制,今日的影评人盛赞他是基顿(Buster Keaton)的代表作。当时我刚刚发现这样一个忧郁、品格高尚、容易遇上不幸、优柔寡断、足智多谋的谐角基顿,因此「大将军」深深地吸引着我。该故事发生于美国内战时期,于是我顺理成章地猜想这部电影必然像基顿其它一些电影一样,片名已说明他的角色了。我并不是战争片迷,记得在步向电影院途中,我还在揣测这部电影会如何吸引我。

  没错,在「大将军」一片中,基顿最后真正穿上了制服——准确一点说,是穿上了陆军中尉的制服——可是,若因此称基顿为一位肩负领导责任的将军,那真是极之误导,而且有点不尽不实,因为基顿只是在最后的几分钟才得到他的制服,而在这片段之前的整整七十分钟里,展现眼前的不是模仿军中生活的讽刺剧,而是一个古老蒸气火车头的故事。那是一部名贵、笨重、设有排障器的4-4-0型火车头。故事安排火车头被人盗取了,促使那不怕死活的司机骤然成为机智的英雄人物,展开一夫当关的神勇拯救行动,从而引发出不少疯狂笑料。后来他拯救成功,所得的报酬就是获得他渴慕已久的军官身分;在此之前,他因为不能当上军官,女朋友不愿理睬他。原来「大将军」就是那部火车头的名称。故事改编自一八六三年的大火车头追逐事件,当时,真正的「大将军」(火车头)在乔治亚州玛利安达被北方破坏者抢夺,在火车快要驶进北方疆域之际,刚好燃料用尽,终于成功地被追踪夺回。对于我这个闹剧迷兼火车盲来说,当时是完完全全被迷住了。

  我想指出的,就是今天很多人殷殷畅论圣灵的工作及活在圣灵中的真实经历,但其中一些观念比对于事实真相,就差不多像我对「大将军」一名先入为主的臆测一样。请跟我察看一些有关观念,让我表明我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吧!

圣灵的能力

  首先,许多人认为圣灵的教义基本上与能力有关,意思是神赐予能力,让你可以做你应该做却感有心无力的事情,例如:拒绝物欲的追求(诸如美色、烟、酒、毒品、金钱、刺激、奢华的生活、晋升机会、权力、名望、谄媚奉承等等)。容忍那考验你耐性的人、爱那不可爱的人、控制脾气、在压力中站立得稳、为基督勇敢发言、在遭逢患难中仍信靠神。圣灵赋予人能力达致上述的种种表现,无论在思想上、言语上、讲章及祷告里,这主题都为人所津津乐道。

  然则我们对这些人所强调的有什么异议吗?他们的观点是否错误?不是,绝对不是;情形刚好相反,这观念本身是堂而皇之的正确。因为能力(power)一词(通常相当于希腊文的dunamis,由此引伸为英文的dynamite,有时相当于kratos和ischus)是一个重要的新约词汇,而基督藉圣灵赋予信徒能力,确是新约中重大的事实,是福音里的荣耀,也是世界各地忠实追随基督的人的标记。如果你对我这番话产生疑问,你大可细读以下经文:

  耶稣曾把大使命托付门徒,叫他们将福音传遍天下,并对他们说:「你们要在城里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路二四49;徒一8)在五旬节,圣灵被浇灌下来时,「使徒大有能力,见证主耶稣复活……」(徒四33)同时,「司提反满得恩惠、能力,在民间行了大奇事和神迹。」(徒六8;另参阅彼得形容耶稣的相类似经文:「神怎样以圣灵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稣……」「徒一〇38」)路加在这些经文里告诉我们,从起初,福音就是靠着圣灵的能力传扬开去。

  保罗为罗马教会的人祈祷说:「……使你们藉着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罗一五13)然后,他继续谈及基督透过他作的事情:「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祂藉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罗一五18、19);他又提醒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他传讲基督钉十字架,「……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4、5;另参阅林后六6-10,一〇4-6;帖前一5,二13)当保罗感到有一根剌加在他肉体上时,他写道:基督「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后一二9,另参阅四7)他又对提摩太说,神赐给基督徒的「是刚强(power)、仁爱、谨守的心」,并指责那些「爱宴乐,不爱神,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power)」的人(提后一7,三4、5)。他说基督给予信徒能力(endunamoo,dunamoo,krataioo),使信徒能达成本来单凭己力是永远无法办到的事情(弗三16,六10,另参一19-23;西一11;提前一12;提后四17;另参林后一二10;彼前五10)。并且当他处身狱中,性命危在旦夕之时,却发出胜利的呼喊:「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意指神呼召他去做的一切事)都能作。」(腓四13)无庸置疑,这一切都说明了圣灵是带来能力的。我们受教导知道靠着超自然的能力去过超自然的生活,是整个新约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故此,那些自称信奉基督教的人,若不曾经历能力的浇灌,也表现不出他们拥有这种能力,那么照新约圣经的标准看来,他们的信仰是值得怀疑的。尽管人以基督为信徒得力的唯一源头,能力的浇奠往往是圣灵的工作,而人只提基督,是因为基督赐下圣灵(约一33,二〇22;徒二33)。因此,能力是透过圣灵从基督而来;无论何时何地,谁人传授基督教道理,都应该特别重视这个真理。

  过去三百多年来,福音派信徒一直仰赖神的应许,不断向神支取能力来生活。我们应该为此感到高兴,因为这种能力的赐予不单是圣经里的一个重要主题,祂还针对人类一个明显而普遍的需要。凡肯诚实面对自己的人,都不时会因自己内心一份强烈的不足感而不知所措。所有基督徒都会一次又一次窘迫地呼喊:「主啊,帮助我,坚固我,扶持我,赐我能力,好让我所言所行都能取悦你,令我刚强壮胆,有充足的力量面对种种压力和要求。」

  我们是被召去战胜那恶者,牠常以种种形态出现在我们心里,或围绕我们。我们需要知道在这一场争战里,只有靠着圣灵的能力,才能获取胜利;反之,若完全靠赖自己,最后只会发现自己的无能和经验挫败,引致痛苦。所以,福音信仰强调藉着圣灵而达致成圣是一件真实而又必需的事,这个教导永远都切合时宜。

基督徒的能力

  十七世纪时期,清教徒首先强调圣灵如何在人的生命中彰显能力;可是,到了十八世纪,这种教导竟变成了福音派信徒间争辩的主题,当时卫斯理(John Wesley)开始提出一种教义,说圣灵会把人的罪从人心灵中连根拔起。这就是卫斯理所指的「合乎圣经的圣洁」,他相信神兴起循道主义(Methodism)去宣扬这个教导。非卫理公会信徒对这种教训退避踟蹰,觉得他很虚妄,而且不合乎圣经,所以他们不断警告自己教会的会友要防备这种思想。然而到了十九世纪中叶,反对的钟摆摇晃到了另一个极端;许多人感到(不论他们的想法是否正确)这股反完全主义的热潮令基督徒完全遗忘了神有能力拯救人脱离罪,祂能使人过一个平静、得胜而公义的生活,祂亦能够使讲员的信息直透人心灵深处。忽然之间,人得胜的能力顿成为讲章、书籍和非正式小组讨论的话题(他们称这些小组讨论为「闲谈聚会」),遍及大西洋两岸。庞马(Phoebe Palmer)、马汉(Asa Mahan)、史密夫(Robert Pearsall Smith)、汉娜·韦杜(Hannah Whitall Smith)、贺坚斯(Evan Hopkins)、慕安德烈(Andrew Murray)、叨雷(R. A. Torrey)、特荣布尔(Charles G. Trumbull)。麦奇坚(Robert C. McQuilkin)、梅亚(F. B. Meyer)、慕耳(H. C. G. Moule)等人所致力宣告的信徒得力「秘诀」(”secret”,这是他们采用的字眼),被高举为新的启示。事实上,宣告这些道理的前辈们也如此相信。一个崭新的福音信仰运动已经展开了。

  这个得力的「秘诀」,有时也称为「高超生命」或「得胜生活」的秘诀,已经在英伦一年一度为期一周的凯锡克培灵会(Keswick Convention)中,全面制度化地推展了,一如爵士乐队的主要节目安排一样,一直以来这个培灵会的各个聚会都有固定编排,星期一的主题是罪恶,星期二的主题是那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基督,星期三是奉献,星期四是在圣灵里的生命,星期五是成圣者满有能力的事奉(尤其是在宣教事工上)。及后,一份凯锡克期刊在一八七四年创刊,名为《基督徒得力之途》(The Christian Pathway of Power)。五年后,刊物名称改为《信心的生命》(The Life of Faith),但名称的改换并不代表期刊的性质有任何更改,仍依据凯锡克培灵会的教导,以信心就是得力之途为主题。凯锡克培灵会的影响是世界性的,「凯锡克信徒勃兴于全世界所有以英语为地方语言的角落。凯锡克培灵会的教导已经被视为近期教会历史中一股最有潜力的属灵力量。」1「凯锡克型」的讲员,专门在大会上宣讲能力的信息,他们已成为一群独特的福音信仰牧者,与福音信仰学者、圣经教师和讲论预言性主题的讲员并驾齐驱。凯锡克信息经过制度化,又获得欣赏凯锡克精神(平稳、愉快、节制、吹毛求疵等特性都非常迎合中产阶级人士的喜好)的人支持;所以,凯锡克培灵会中有关成圣和事奉能力的信息自然萦绕人心。

  这种讲论能力的主题也不是近年唯一的发展。基督的能力不单能够赦免我们的罪,而且藉着圣灵,可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奴役。有如第一世纪一样,这个信息已再次成为教会福音信息的主要部分。对于城市化的西方人来说,他们面对的邪恶,是具破坏性的恶习;对于较落后的部落社群来说,他们面对的邪恶就是邪灵的势力。至于较古老的福音信息,由于它强调律法、罪恶、审判和基督代赎受死的荣耀,诚然可以补充今天福音信息的缺欠。可是整体来说,古老的福音信息很少论及能力;从这方面看来,它的确是有些逊色了。

  既然神应允和赐予能力是千真万确的事,那么能力的主题如此受到重视,诚然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事实上,强调能力的信息不管透过什么形式表达出来,今天已成为基督教福音信仰主流的标记,与世界性的灵恩运动并驾齐驱;这无疑是一个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征兆。

能力的限制

  然而,在庆幸今天有许多关乎能力的讲论之余,我们也不无忧虑;因为经验告诉我们,当我们思想圣灵时,若只集中注意能力这个主题,而没有一个更具深度的观点,没有从另一个中心主题去看圣灵的职事,那么,扭曲的观念很快就悄悄潜入我们的思想里。什么是扭曲了的观念呢?好,让我拿以下的例子来开始吧!当一个人经常寻求力量去驾驭生活上的大小事情时,他会虔诚地专注自己心灵的起伏,因而产生一种自我中心和内向的心态,以致对社群的福利和社会的需要漠不关心。当人论及圣灵的工作时,往往倾向于以人为中心,就好象神的能力是一些随时储备妥当的东西,只要运用思想和意志——通常美其名为奉献和信心——就可以开关「使用」(这是凯锡克培灵会的常用语)。同时,这种态度形成一种观念,认为只要我们肯释放自己内在的能力,神的能力就会在我们心里自动地运行,因此,我们可以随时按着自己奉献和信心的程度来调节这种能力。另一个随之浮现的观念,就是以为必须处于内在的被动状态中,完全等候神的能力带领我们(「放下自己,让神工作」是流行得太响的口号)。同样,在某些圈子的布道工作里,差不多形成了一种惯例,就是为心灵空虚的人提供一种「生活的力量」。表面上,就好象只要人肯委身基督,他立刻可以获得发动和操纵能源的权利。

  可是,这一切听起来似乎较像瑜珈,甚于以圣经真理为基础的基督教信仰。首先,这些观念混淆了凭己意去摆布神的能力(这是法术,西门的表现就是一个例子「徒八18-24」)和因着顺服神的旨意而经历神的能力(这是宗教,保罗的表现就是很好的例子「林后一二9、10」)。再者,这些观念是不切实际的。布道家们的讲章经常暗示一件事实,就是我们一旦成为基督徒,神在我们里面的能力就可以立时除去我们性格上的任何弱点,令我们生活一帆风顺;可是,这种说法是违背圣经,甚至是不诚实的。当然,神有时候可以施行奇迹,令悔改的人忽然改变过来,从这些或那些弱点中得释放,即如其它时候,祂亦会偶然施行神迹奇事一样;然而,每个基督徒的生命都是一场持久战,要不断对抗来自世界、肉体和魔鬼的种种试诱和压力;同时,那追求活像基督(即是智慧、忠心、爱心和公义的生活)的争战是严苛的,是永不停息的。在布道中宣扬相反的现实,就无宁是一种骗取信心的伎俩。同样,凯锡克培灵会中的讲论,经常鼓励我们一时对自己有过高及过低的期望——每时每刻完全脱离罪的缠累,是期望过高;另一方面,没有动机去期望能够逐步摆脱罪对我们心灵的辖制,就是期望过低。这是一种拙劣的神学,而且在心理和精神上都不符现实。我这些意见若早在一九五五年发表,一定会犯众怒了2,但在今天,我相信这些见解会较普遍受到接纳。

  讨论下去,你就会渐渐明白我们真正的问题是需要对圣灵的教义有深刻而真确的洞见——这洞见的亮光能促使我们纠正对内在能力的谬说。不过,我打算暂且搁下这部分的论据,待我完成对圣灵问题的初步探讨后才再谈它。在目前的探讨里,我们只要记着一点,就是只谈圣灵能力,根本不能针对问题的核心。

表现——属灵恩赐的运用

  其次,许多人认为圣灵的教义基本上与表现有关,意思是运用属灵恩赐。对这些人来说,圣灵的职事似乎由始至终只是关乎如何运用恩赐——讲道、教导、说预言、说方言、医治等等。他们认为根据新约圣经的教导,恩赐(charismata)是神所赐予的某些能力,尤其是藉着言语、行为和态度,把关乎耶稣基督的真理传递开去,彼此激励,互相服事。他们又认为「……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林前一二7),恩赐是藉着行为得以辨认的,基督徒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正显明了神赐予他们什么能力。因此,他们认为属灵生命的实质在乎表现,同时假设人愈能表现恩赐,就表示他愈被圣灵充满。

总动员事奉

  对于这种观点——或更贴切地称为心态,我首先要说明一点,就是它所强调的教导本身同样是绝对正确的;这次是强调恩赐的实在,以及运用恩赐的重要。历世以来,教会以为事奉的恩赐只属于一小部分基督徒专有(例如好的牧师和其他少数人),因此,他们并不十分注意恩赐这个题目。二十世纪以前,有关属灵恩赐的全面研究,只有一本英文著作,由清教徒欧文(John Owen)于一六七九至一六八〇年写成。近期所强调属灵恩赐的普遍性,以及神对教会总动员事奉的期望,其实早就应该提出,因为新约圣经对这两方面的教导是相当清楚和明显的。这里引述一些主要经文。

  「恩赐『charisznata』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职事『diakonia』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功用『energemata』也有分别,神却是一位,在众人里面运行一切的事。」(林前一二4-6)「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四7、15、16)「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彼前四10)「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罗一二4-6)并非只有圣品人员及有职分的才具有恩赐,所有基督徒都具有恩赐,牧者必须认识这个事实,并运用自己的恩赐去装备平信徒运用他们的恩赐。「祂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弗四11、12)。

  英文圣经的钦定译本(King James Version)掩盖了保罗在此处的含义,把他翻译为基督所赐的有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为了成全圣徒,为要各尽其职,为要建立基督的身体」(”for the perfecting of the saints, for the work of ministry, for the edifying of the Body of Christ”[King James Version])。乍看来,这三句平衡的句语好象都是圣品人员蒙召的职责。第六世纪的圣经版本遗漏了第七条诫命中的不字(出二〇14),在历史中流传下来,被称为邪恶的圣经版本;这里英文圣经钦定译本在「圣徒」(”saints”)之后加上了一个逗点,也同样产生不良的效果。因为这个逗号将「职事」的范围局限了,成为只有在位的领袖才可担当,这不但隐藏了保罗的意思,简直将保罗的意思颠倒过来,使本来是肢体各尽其职的成为教权主义(clericalism)。(这里的「教权主义」是一种阴谋和专横的结合,在其中,牧者宣称所有属灵职事都是他个人的责任,不是会众的责任,而会众亦同意这种想法。这个观念在原则上很有问题,实践起来更会导致圣灵的感动被销灭。)

  其实,自上个世纪中叶开始,普利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已宣告恩赐的普及性和肢体应各尽其职,但由于他们的宣告掺杂在一种反动性的争论里——当时的争论,是针对一些在被指为背离真道的教会里事奉、受薪并曾受训练的圣品人员——他们的宣告没有受到多大注意。可是,近年来普世教联运动和灵恩运动都抓紧这方面的圣经真理,使之渐渐成为基督教的老生常谈,因而产生了一些可喜的效果。其中一个效果,就是许多地区的教会纷纷愿意在教会生活中实验新的制度及新的礼仪形式,让信徒有机会完全发挥他们的恩赐,令会众整体受益;随之兴起的,是以一种认真的态度,去检讨传统的崇拜程序和形式,以保障没有任何恩赐受到窒碍甚至销灭圣灵的感动。这一切都是好现象。

正确地看表现

  很不幸,这可喜情况也有其负面:三大扭曲了的现象不时破坏我们认识圣灵的新取向。

  第一,过分强调平信徒的职事,令一些平信徒低估和轻视牧师的特殊责任,忘记要尊重牧者的职分和领导。

  第二,着重指出神惯于赐予圣徒一些与他们信主前的才能毫不相关的恩赐(这强调没有错,这的确是神的习惯)致使一些人受到蒙蔽,而看不见另一个事实,就是教会生活中最重要的恩赐(如讲道、教导、领导、辅导、支持)通常是一些被圣化了的天然才能。

  第三,有些人鼓励基督徒在个人表现上有极度的自由,因此为了平衡这种极端,他们设立了各种极度专制的牧养监察形式,有时甚至比起中世纪教士运用权术控制基督徒良心的种种恶劣方式,有过之而无不及。

  明显地,上述发展都有毛病,但纠正这些毛病不等于要贬低他们背后的原则;这些毛病不过是一些不受欢迎的副产品。原则本身是正确的,若不能切实遵守这些原则,就不可能有高质素的教会生活。

  话说回来,若我们单单专注恩赐的彰显(例如以说方言为个人的五旬节经验),以为这就是圣灵对个别信徒的主要职事,因而认为这就是我们应该集中关注的圣灵工作,那就大错特错了。只要读读哥林多前书,这个错误就显而易见。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因拥有知识而自高自大(八1、2),他们为自己的恩赐自鸣得意,或者有些人会说,是雄心勃勃。他们藐视一些会友及外来讲员,认为这些人的恩赐不及他们;每当他们在教会里聚会,彼此之间就喜欢竞争和炫耀自己的恩赐。保罗为哥林多教会的信徒知识全备、满有恩赐而感到十分高兴(一4-7);但另一方面,保罗指出他们像婴孩一样不成熟,又属乎肉体,行事为人自相矛盾,自招羞愧(三l-4,五1-13,六1-8,一一17-22)。他们重视恩赐和自由过于公义、爱心和事奉;保罗说这样的价值观是错误的。再没有别的教会像哥林多教会一样受到使徒这么多的指责了。

  哥林多信徒因着自己的知识和恩赐,以为自己是「属灵的」(Pneumatikoi,一四37);可是,保罗苦苦的向他们指出,真正属灵的质素(假定圣灵已赐予我们悟性去了解福音,因为这是最基本的属灵条件)是属乎道德的。「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六19、20)那远胜哥林多信徒一切最可夸表现的「更妙之道」,就是爱:「……恒久忍耐,又有恩慈……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一三4-7)保罗说,尽管你拥有世界上各样最伟大的恩赐,然而没有爱,你就算不得什么(一三1-3)——在灵性上是死的。保罗怀疑哥林多教会的一些人事实上「算不得什么」,因此他写信给他们说:「你们要醒悟为善,不要犯罪,因为有人不认识神。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愧。」(一五34;另参林后一三5)

  有一件事情是哥林多信徒需要了解的,也是今天我们一些信徒需要重新学习的,这就是清教徒欧文(John Owen)所说的,有些人可以满有恩赐却完全没有领受恩典,意思是一个人可以有很好的表现,使他人灵性得益,但他本人却没有因着真正认识神,经历圣灵在他心内动工所带来的内在更新。彰显圣灵的恩赐表现,与圣灵所结的果子,即活像基督的品德(见加五22、23)完全是两回事;一个人可以在恩赐的表现上有骄人成绩,却欠缺像基督的美德。你可以有许多恩赐,但只有少许恩典;你甚至可以有真实的恩赐,但完全没有真实的恩典;就如巴兰、扫罗和犹大一样。欧文写道,这是由于:

  属灵恩赐只属于头脑上或理解上的,不管是普通恩赐或特殊恩赐,都不能在心灵里占一席位。属灵恩赐是头脑上的,因为他们是观念性和理论性,多于实际的。他们只是智能而已。纵使有些恩赐,诸如行神迹和说方言,能够在我们里面找到住处,却不过是一种特殊力量的「短暂运作」,昙花一现。神的亮光是所有其它恩赐的基础,属灵光照是恩赐的实质;所以使徒在希伯来书六章四节中表达出恩赐的次序(欧文将「来世权能」等同于属灵恩赐)。意志、情感和良心都与这些恩赐无关,因此,这些恩赐无法改变心灵;固然,若凭着光照的功效,也许可以改革生命。虽然一般来说,神不会将恩赐赐予大奸大恶的罪犯,至于那些接受了恩赐的人,若果后来变得恶行昭彰,神多半不会继续给他们赐下恩赐;然而,一些拥有恩赐的人可能生命从未真正更新,那就无法确保他们不会陷入严重的罪中。3

  故此,没有人可以用恩赐作为取悦神或得救的明证,属灵恩赐并不等于这些。

  在整本新约圣经里,每逢提及神在人生命中的工作,着眼点往往是伦理道德,而不是灵恩方面的。那真正要紧的是活像基督(不是在恩赐上像基督,而是在爱心、谦卑、顺服神的旨意、对别人的需要敏感等各方面像祂)。这在保罗为信徒的祷告中表达得尤其清楚。他为歌罗西的信徒祈求,求神「照祂荣耀的权能,[使信徒]得以在各样的力上加力,好叫……。」什么?是透过丰盛有余的恩赐,好叫他们在事奉上有辉煌的成就吗?不是,而是好叫他们「凡事欢欢喜喜的忍耐宽容」(西一11)。同时,他祈求腓立比信徒的爱心满溢,「……在知识和各样见识上,多而又多;使你们……。」什么?使你们在讲道和争辩中充满说服力,或者有医治的权柄,或者能说流利的方言吗?不是,而是「作诚实无过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并靠着耶稣基督结满了仁义的果子……」(腓一9-11;另参看弗三14-19)。

  以上这点不单切合那些终日埋首于发掘和使用属灵恩赐的人,也适用于所有持以下态度的人:这些人也许受自己刚烈的性情所蒙骗,总以他们参与基督教活动的多寡,以及推行活动的技巧和成败来量度圣灵在他们身上的工作。

  我的论点就是任何把属灵恩赐(奔走和办事的能力和意愿)看为比属灵果子(在个人生命中像基督的品格)更重要的心态,在属灵上都是方向错误的,需要矫正。最佳的矫正良药就是重新调校我们对圣灵工作的观点,把基督徒的活动和表现看为服事神和荣耀神的途径,并按这种价值去衡量他们,而不是凭我们的观感,单单因为某些活动或表现充满戏剧性、够抢眼、足以吸引人、能让人在教会中担当重要职位,或者使我们对某人的期望提升,就看为宝贵。有关这方面的观点,我将会在下文讨论;目前,让我们先弄清楚,强调恩赐和活动,跟强调经验圣灵的能力一样,都不能领我们进到圣灵真理的核心。让我们继续我们的检讨。

保守我们纯洁

  第三方面,有些人将圣灵的教义集中在「洁净」(purifying)和「净化」(purgation)之上,换句话说,就是神洁净祂的儿女,使他们脱离罪的污染和败坏,帮助他们抵挡试探,行正义的事。对于这些人来说,圣灵在我们逐渐成圣的过程中,使我们趋向完全,帮助治死我们里面的罪(罗八14;另参看西三5),并改变我们,叫我们「荣上加荣……」(林后三18)。对他们来说,问题的核心并非经历圣灵的能力,也不在乎基督徒对外的表现,反而是我们内心的争战,在追求圣洁的过程中如何对抗罪恶,寻求圣灵的帮助,保守我们纯洁,不受玷污。

  这些人所强调的观点,本身也是完全合乎圣经的。未曾重生的人,实际上如保罗所说,「……都在罪恶之下……」(罗三9);另一方面,罪仍然「住」在那些重生了的人里面(罗七20、23;另参看来一二1;约壹一8)。罪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叛逆神的非理性能量——一种傲慢、任性的习惯,在道德及属灵上形形色色的自我中心表现。无论罪以任何形式出现,都惹神憎厌(赛六一8;耶四四4;箴六16-19),也使我们在神的眼里成为不洁之民。所以,从圣经来看,罪不单需要被赦免,而且需要被洁净。

  同样地,以赛亚盼望有一天「主以公义的灵和焚烧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赛四4;另参看要求人洗濯、自洁的经文:赛一16;耶四14)。以西结复述神的话:「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结三六25)撒迦利亚预告:「那日,必给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开一个泉源,洗除罪恶与污秽。」(亚一三1)玛拉基发出警告说:神「如炼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碱。祂必坐下如炼净银子的,必洁净利未人,熬炼他们像金银一样……」(玛三2、3;另参看赛一25;亚一三9)这些经文指出犯罪行为使我们在神面前成为污秽;罪恶叫神讨厌和反感,一如当我们发现本该是洁净的地方变成污秽时,我们自己也表示讨厌和反感;但在神恩慈的圣洁里,这一切都解决了,祂不单赦免我们的罪,而且帮助我们不再犯罪。

  在旧约圣经里,所有洁净的律例及洁净的礼仪都指向这种神圣的洁净工作。同样,在新约圣经所有有关救赎的经文里,都把救恩形容为被洗净和被洁净(约一三10,一五3;徒二二16;林前六11;弗五25-27;来九13、14,一〇22;约壹一7-9),又指出基督徒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洁净自己,除去一切使自己在神眼中看为污秽的东西(林后七1;弗五3-5;提后二20-22;约壹三3)。所以,基督徒的洗礼尤其反映这些意义,洗礼事实上不折不扣地象征了洁净。

  圣灵使基督徒醒觉到自己的罪污,并为此感到羞惭,又激励我们去「……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七1)当我们突出圣灵这方面的工作时,正好显明了圣经一个重点,而在我们这个颓废的世代里,一切道德标准不受重视,羞耻之心被视作等闲,这重点实在需要大大的强调。

  同时,基督徒在现世对纯洁生命的追求,意味着他们长远下去一种自觉的矛盾和挣扎,并常会感到成绩未达理想;这方面的着重也是相当正确的,「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加五17)

  无论我们是否接受罗马书七章十四至二十五节作为剖析基督徒经验的一个横切面,用以直接阐明上述要点(有些人赞成,有些人不赞成;我们稍后会再作讨论),但毫无疑问,保罗在加拉太书正告诉我们基督徒生命里的实际挣扎。他要我们知道,每个基督徒的生命里,都存在着两种敌对的欲望;这两种力量在动机的层次上彼此为敌。有些欲望表现出人性堕落后一种悖逆神、自私自利的天性;有些欲望表现出由重生而来的超自然、荣耀神和爱神的动机。由于基督徒内心有这两种敌对的催迫动力,当其中一股动力把他拉向前时,另一股动力便把他拉向后;因此,纵然他恒常的目标是完完全全地服事神,如一首圣诗所说,存着「忠诚专一的心」,他还是发觉他的心灵从未完全纯洁无瑕,他所作的事,也并非绝对正确无误。就这样,他时时刻刻不能作他所愿作的。他在生活中认识到他所作的一切其实可以并且应该做得更好:不单只在他被自己的骄傲、软弱、愚昧出卖了时如此,他努力尝试行善为义的时候也是如此。在每一次尝试之后,在每一个行动之后,他往往看见他在动机上、在表现上,都有许多可以改善之处。他当其时感到已尽所能做到最好的事情,事后回顾都会发现并非做得最好。就这样,他穷一生之力追求完美,却又发现他所追求的永远不能在他掌握之内。

  当然,这不是说他永不会达到任何程度的义,保罗并非预料基督徒生命是经常完全失败的,反而,他期望这是不断的道德成长。「……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这是加拉太书五章十六节对信徒的直接要求,第十七节只不过是这要求的注脚而已。明显地,保罗在这里及其它经文教导有关基督徒品行时,他每每期望信徒努力向前,养成圣洁的习惯,积极操练自己,学像基督。

  保罗说,基督徒既然从罪的奴役中释放出来,他就可「按着心灵的新样」(罗七6),实践爱和公义;凡他现在能实践的,他都必须去实践,因为这圣洁的生活是神的旨意(加五13、14;罗六17至七6;帖前四1-8)。基督徒能够且必须藉着圣灵治死他们的罪(罗八13);他也能够且必须活在圣灵里,走在属神和善行的道路上(罗八4;加五16、25)。意思是说,一些他从前爱做的事,或一般未信主的人爱做的事,他如今放弃不做,而且,他开始选择作另一些事情。现在,他要追随自己心灵里(即在他的意识里)所感受到属于圣灵的意愿,而不陷溺在肉体的情欲中。基督徒生命必须是公义的生命,这正是他悔改和重生的自然流露,也是基本的要求。

  谈到保罗在第十七节所说的话,我只想发挥这唯一的重点:活在圣灵中的基督徒,会不断发现他的生命尚未达致本来应有的美善;他经常要面对重重障碍和限制,以及自己扭曲的天性背道而驰的拉扯,他正在打一场前所未有的硬仗;同时,即使是他最好的行为,也不免犯上动机上的罪;他亦发现他每日的生活充满污点,他必须每时每刻仰赖神在基督里的赦罪恩典,否则他就会在罪中失丧;同时,他也认识到自己心灵的软弱和善变,需要经常求告圣灵赐给他力量,使他在这场内在的斗争中能坚持到底。「你确实不能实践你心想望的那种圣洁生活。」对保罗来说,这句话明显地道出了人追求圣洁的一些真相。谁可以说他是错误的呢?

  的确,自从革利免(Clement)和俄利根(Origen)提出清除情欲、净化灵魂的教导,早期教父记述他们如何顽抗醇酒美人、夜夜笙歌的幻想,以及奥古斯丁用自身的经历去刻画罪和恩典的本质以来,信徒不可避免地要与试探对抗的主题就成为基督教灵修教导中一个固定的着重点。马丁·路德和加尔文对这方面有很多阐释,路德宗和加尔文派的信徒,尤其是加尔文派,都紧紧追随他们的脚踪。许多世纪以来,不少人曾一次又一次地对这个重点的真确性、现实性和健全性提出质疑与辩论,到如今,已经再没有什么见解能认真地挑战上述重点了。藉着神的恩典,人的生命逐渐被洗涤和洁净,因此,强调人生挣扎的真实性,是完全合乎圣经和十分恰当的。

「道德挣扎」教义的陷阱

  即使这样,经验告诉我们,当信徒以道德挣扎作为他们思想圣灵的重点时,常会被许多陷阱围绕。他们会渐渐变成律法主义者,常常为自己和别人定下严格的规例,好让自己对不相干的事情毫不染指,又给自己和别人强加一些呆板并约束性的行为模式,作为抵抗属世潮流的堡垒,并且大大强调遵守这些人为禁忌的重要。他们的行事为人愈来愈像法利赛人,注重提防那能污染人的事情,以及毫不妥协地坚守原则,多于注重实践基督的爱;他们变得小题大造,对于没有真正构成威胁的事物,他们亦毫无理由地惧怕受到污染,又顽固地不肯安心;他们变得没有喜乐,因为盘据他们脑海的,尽是这场属灵战争如何冷酷无情的思想;他们变成病态的人,终日内省,陷溺于懊悔自己心灵的腐朽,久而久之,滋长出灰暗冷漠的人生观;他们对于道德成长的可能性感到悲观,不单看自己如此,看别人也是如此;他们对于脱离罪恶,不敢存什么厚望,最大的希望只不过是不会比以前更糟。这种种态度可说是属灵的神经衰弱症,他们歪曲、损害并削弱圣灵使人成圣的工作,因此实际上使圣灵在我们生命中的工作蒙上污点。

  我明白这些心态通常是累积了种种因素构成的,诸如天生的性情、早年的教育和训练,以及因害羞或缺乏安全感而形成的吹毛求疵习惯、低下的自我形象,甚至或者真正的自我憎厌,都往往是一些成因;此外,一些内向的教会文化和社群,都可以导致上述的情况。只不过,现在我想指出的,就是对圣灵认识不足,也经常是一个原因。一如我们刚才讨论到的其它两类人一样,这类人需要从另一个观点认识圣灵,从上述我所描写的那种灰暗、自我中心的属灵状况中摆脱出来。一会儿,我就会指出什么是我所认为的正确观点了。

叫我们觉醒

  现在,我们必须探讨第四种看法,它认为圣灵的职事基本上就是呈示;简单来说,就是促使我们觉醒到一些事情。这是泰莱主教(Bishop J. V. Tpylor)的著作《中介之神》(The Go-Between God)里面所载的观点。

  泰莱视圣灵(希伯来文的ruach,希腊文的pneuma;两个原文的意思是「吹动的风」或「呼出的气息」)为圣经中一个代表神圣「交流」(”current of communication”)的名字,祂唤起人对物、对己、对他人,以及对神的觉醒,使人觉察到这一切都是重要的现实,催促我们作出种种抉择,这些抉择有时更要求我们作出自我牺牲。圣灵的影响,就是藉着这种「觉醒——抉择——牺牲」的行为模式显明出来;圣灵就是那位「赐予人生命的中介之灵」(”life-giving Go-Between)4,祂透过自然界、历史、人类生命,及世界宗教施行祂的工作,并在其中运行。这种觉醒是对意义和要求的顿然领会,是理性而又感性的。每一次的觉醒和对觉醒的回应,都影响着事后的抉择和牺牲。自五旬节以来,圣灵持续不断的工作,就是使个别人觉醒到耶稣的神性,以致他们的生命能活出耶稣在加略山上为罪受死的自我牺牲精神。圣灵要召唤人对这个觉醒作出回应,祂在心志相同的人群中所进行的工作最为有效,因为整个群体可以唤起个人的觉醒,而个人又可以提高群体的觉醒。这些论点是泰莱根据历史悠久和历史短浅的教会的实际经验,经过连串反省后得出来的;他视这些教会群体为神圣使命的表征和途径,他所有思想都是围绕着这个中心思想组织起来的。

  我们以上所综览的几种对圣灵的看法,受一般牧者大力提倡,却往往被学者挑剔地评为「大众化的敬虔」;泰莱是位有恩赐的神学家,故此,他的见解比其他人的看法较有深度是不足为奇的。他著作的大部分内容都使人印象深刻。首先,他的观点由始至终都以神为中心。不仅他的「交流」关键思想是根据三一真理的启示,源自圣灵那「在圣父与圣子之间的永恒职分,使两者互相察觉」5,而且他比其他人对于圣灵自由主权的本质有更深远的洞见——那些人认为圣灵是神赐给我们的力量,供我们使用,或让我们有所表现;只要我们除去障碍,这股力量就会从我们心里自动释放出来。泰莱认识到圣灵不是神赐给我们的一种兴奋剂,祂不是任由我们操纵和支配的。所以,泰莱永不跟随别人肤浅的言论;他们谈论让圣灵在我们里面得释放,其实只不过是靠赖自己的抉择,凭着自己的意志,根本不是圣灵的作为。泰莱在讲述圣灵是我们的沟通者和激励者之余,从没有忘记我们是人——罪恶、愚昧、多变、混乱的人——,而圣灵是我们神圣的主,祂在我们心里的工作是超过我们心思所能理解的。泰莱不容许我们专注沉浸在我们内里与罪恶的争战中,因为他看见圣灵经常把我们的注意力往上往外导引,叫我们以神、耶稣基督及其他人的事为念。

  因此,泰莱一方面强调每个人在神面前的独特性(觉醒是属于个人的事情),另一方面,他的整体取向始终以小组、教会和社区作主导,毫不倡导个人主义。不过,对于文化习尚在圣灵带领的社群中施加任何限制,他原则上不以为然。他指出,既然耶稣并不属于祂时代的既成文化模式,圣灵在今日也会拆毁一切我们试图限制祂的文化框框。

  对于「自发和出于超理性反应」的灵恩表现——表现在医治、方言,尤其是预言的恩赐上——,泰莱亦很灵巧地建构了一套神学思想。他用全人的观念去解释这些表现:人不是只懂得作理性分析;整个人的各方面都是圣灵工作的范畴。不过祂警诫我们防备自我主义。自我主义与不成熟的思想行为互为因果,往往危害灵恩的精神。泰莱再次表现他的智能(虽然他所表现的智能或许并非必需)。他探测那既险且真的道理:人愈趋成熟,圣灵的道德指引便愈有创意,带领我们超越(当然不是偏离)有圣经根据的正规律例范畴。

  这些都是真正的灼见。

泰莱观点的毛病

  与上述长处并排的,是两项缺点——这些缺点是基于泰莱未能完全按着圣经严格的要求去彻底发展他的圣经观点。

  首先,他对圣灵所呈示的道说得太少。他讨论这个主题时,引用两节论到神的话语(words)的经文(赛五九21;民二三5),然后立即说到约翰福音及教父们所讲述的道(Word)——那有位格的神圣之道(personal divine Logos)——,好象话语和道是同一东西。6 然而无论是圣经上的用法或普通常识都告诉我们两者并非一样。那些见证有位格的道(the personal Word)的话语(words),显然与道(Word)有别。(在这里,泰莱是追随巴特「Karl Barth」的讲法。巴特肯定地宣称这些是表现神独一的道三种形式的其中两种,但这宣称本身在神学上是一个谜:圣经里没有这种说法;巴特曾声称他憎恶那些脱离圣经的推测,但在半个世纪以后的今天看来,似乎他自己也在不知不觉间采纳了那种方法。)

  对于圣灵所激发的觉醒,泰莱的论说尚欠完善,他还需要做的,就是分析圣灵如何证实神所启示的话语、教训和信息;这些教导和信息,是先知和使徒们从神那要领受,然后重新安排,再以圣经的形式书写出来的。此外,泰莱还需要分析圣灵如何担当诠释者的角色,带领我们实在地掌握神此时此刻对我们说什么话。可是,泰莱对这些问题没有提供任何分析。

  其次,泰莱对于圣灵所呈示的基督说得太少。出乎意料之外,他并没有系统地综览保罗和约翰对圣灵的论说,没有探讨这两位对圣灵了解极深的伟大新约神学家如何阐述圣灵在多方面体现基督,这大大削弱了他的观点。他所述有关圣灵的引证使我们觉察到基督,他虽一方面专注讲述历史中的耶稣,另一方面却对耶稣现今掌权、将要再来、祂不断为我们代求、现在与我们的关系、基督徒与祂永恒同在的确实盼望等等,都没有一视同仁地强调;这些欠缺彻底冲淡了对基督觉醒的意义。

  泰莱写道:「那充满我们异象的基督,不管祂是历史中的耶稣、活着的救主,还是那为我们舍身流血的基督,或是那道和宇宙的主,又或是我的邻舍和穷人的基督,都不打紧;这些只不过是祂存在的某方面。无论我们觉得哪一方面最为真实,要紧的是我们崇敬祂。」没错,这里说得很好,但假若泰莱补充说,我们欲要心中的基督形象配得上基督自己,又符合圣经的真理,那我们就需要将基督各方面的真理连结起来,并且加上更多,这将成为更好的教义。

  就最后的分析来说,我们习惯上怎样去思想基督,实在是举足轻重的事;我们属灵的健康很在乎我们对祂是否有足够的认识,因为认识基督不单只是认识祂宇宙性的地位和祂在地上的历史事迹;反之,犹如墨兰顿(Melanchthon)很早以前说过,是要认识祂的好处——即是要知道耶稣在祂所担当的各种角色中,诸如使者、中保和神救恩的体现等,赐与我们什么。不过,若然你对基督的认识很少,你对祂的好处自然也所知有限。

  我不是说信徒从耶稣领受的不会超乎祂所知的。我先前谈论过神的丰盛慈爱,祂为爱祂的人所作的,是「……超过(新国际译本「NIV」译作『无限量的超乎』)我们所求所想的」(弗三20);我们应在这里回想一下这个要点。耶稣基督对于信徒是始终如一的(神人二性的救主、主、中保、牧人、倡议者、先知、祭司、君王、代赎的祭牲、生命、盼望等等),不在乎他们脑海中对这种与基督的多重关系有多深或多浅的了解。举例来说,使徒兼神学家保罗对这些关系的了解,比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九至四十三节中悔改的强盗认识更深,然而耶稣的拯救对任何人都同样丰厚,我们可以肯定,使徒和强盗此时都同在宝座面前;他们在地上拥有神学知识的多寡,绝不影响他们在天家享受与基督同在的福乐。「……同有一位主……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罗一〇12)——主不单厚待犹太人和希利尼人,也同时厚待不擅长也没有博览神学的人,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

  但是我所关注的,就是愈少人认识基督,愈早需要提出以下问题:既然他们对耶稣只有蒙胧而歪曲的观念,他们对耶稣的回应究竟能否真正算为基督徒的信仰?人愈是偏离圣经所述有关耶稣的各种道理(前列的也许是基要道理),掌握基督真理就愈少,以至到一个地步,就是经常谈论基督(回教徒、马克思主义者、通神学者等都会这样),但实际上并不认识祂。

  因为上述提及的圣经真理,都指出基督是我们问题的答案;这些问题源自神的圣洁和我们的罪,是圣经教导我们针对我们自己与神的关系而发出的。人与这些圣经启示距离愈远,便愈发感到那些问题与自己无关,结果他对真正的基督和真正的神的认识便会愈少。假如有人以为今日的英国是被一个前度摇摆舞蹈家伊丽莎白所统治,她就住在波利尼西亚一间木屋里,随便按她自己的意思立法,这个人可以说是根本对真正的女皇完全无知。同样道理,要对耶稣的救赎有真实正确的认识,单单知道祂的名字是不足够的。

  或者,让我用另一个讲法去解释:耶稣基督的真理与新约神学的真理结合(而我像主流基督教传统一样依从新约神学的宣称),意思正是说圣父藉着圣灵给圣子作见证。固然,只有这神学中的耶稣,才是真正的耶稣。不管在保罗、约翰、路加、马太、彼得、希伯来书的作者,或谁人的笔下,这新约神学实质上都是宣告耶稣基督的拯救,祂拯救我们脱离那捆锁我们的假神、假信念、假方法、假希望,以及在创造主面前的各种虚假态度等,内里包藏着各样外表吸引的宗教和哲学思想。新约的宣告就是为这整个虚谎和假象的万花筒疹症,它各样虚假根藏在种种具体的表现中,不知不觉地把普通启示压抑了,误导人心灵中崇拜的天性,使人对神的福音无知或抗拒。罗马书一章十八节至三章二十节的表达,是斩钉截铁的;而卜仁纳(Emil Brunner)也实在写得正确:「所有宗教都尝试重见那失落了的神的真理,所有宗教都渴求神的光和神的爱;但在所有宗教里,亦同时出现一个无底深渊,真理被邪恶扭曲了,而人更用尽方法去逃避神。」8

  若然如此,我们必须凭爱心坚定地指出,神所教导的福音与其它解释世界真象的说法存在对立,决不能稍有宽让或基于礼貌而淡然处之。不然,新约圣经所讲述「……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弗三8),以及祂拯救我们脱离罪的权势,除去我们的罪,最终使我们完全摆脱罪和它的果子等阐述,都会因为我们俯就那不协调的思想模式而被冲淡。这实际上是极端而具破坏性地视福音为一种相对的道理。虽然在这些不协调的思想架构里,也许会有某些新约思想特别受到重视,但新约神学的绝对正确性,它那肯定的地位、绝对的权威,就经常被否定——在这里,否定的意思是不容许新约神学批判及修正各种思想架构:如印度教、佛教、犹太教、回教、马克思主义或其它宗教。因为事实上并非所有宗教和所有思潮都提出关乎神和人的相同基本问题,亦不是朝相同的方向寻找答案。

  有两种对话正在进行,它们彼此有极大的分别。第一种企图寻索基督教与其它信仰之间的对照,而这个对照至终是否定一方以肯定另一方的。第二种对话是尝试在其它宗教信仰中寻找基督,或勉强把基督移植在其它宗教信仰中。有一点必须指出,虽然泰莱谈到种族宗教与基督教后期种种信仰如何透过圣灵接触基督,从而经历转变、更新、死亡与复活9,但我们完全不能确定泰莱所追寻的是第一种而不是第二种对话。这种含糊的情况其实是他著作里第三个弱点,是由前两个弱点引发出来的。这两个弱点前文已经指出——他没有认真考虑到那「已记下来的神的话语」10的实在,同时,对于关乎基督的知识,他忽略了在种种试验以外,必须以新约中论到基督的教导作为量度的准绳。

  在泰莱的圣灵观里,圣灵是一位居间的圣者,祂的工作是呈露现实、驱使人作出抉择,及唤起人以牺牲作回应。前面所述绝不是批评泰莱这个中心思想。要找出能令我们了解圣灵一直以来在信徒生命中职事的新约主要思想,并不需要远超泰莱却步之处。祂带领了我们,虽不中亦不远。

追溯我们的思路

  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所走过的思路。

  开始的时候,我们注意到圣灵是现今热门的话题,不同类型的基督徒经验都确证圣灵的影响,不同基督徒对祂的主要职事都有不同的了解,这样表明了(正如我所力言的)并非所有信徒都能正确地看圣灵。许多人对圣灵的观点虽然未至完全虚假,但肯定是含糊不清和不够真实的,因此出现了种种缺欠和实际的不平衡现象,有时构成威胁、窒碍圣灵,使我们无力叫圣灵得着荣耀。故此,当务之急,就是更清楚地认识圣灵。

  为了衡量近代思潮的状况,我们探讨了目前四个关于圣灵职事并极具影响力的主要观念:生活的力量(power)、事奉上的表现(performance)、行为和动机的纯洁(purity)和驱使我们作决定的呈示(presentation)。这几点事实上是未够彻底的,我立即可以再加多几项:辨识力(perception),催迫(push or pull) 和个性(personhood)。因为我们一旦离开基督徒的生活圈子,我们会发现有些人实在以为圣灵主要和独特的工作只是帮助人提高知觉(辨识力),故此,任何意识提升的状态,不论是宗教的(基督教、印度教,或祭礼的、忘形的、神秘的思想)、美感的(被音乐、性行为、诗章、日落、毒品所引发),或者是理想层面的(热情的爱国主义、爱情、为一群人或一个目标贡献自己),都被视为圣灵的印记。我们也曾遇见另一些人,他们忘记了在我们堕落的人性里那些不受约束的本能、被压抑的理智及种种复杂病态的妄想如何会被自然界和撒但随便利用,竟然把圣灵的感动等同于人内心的渴求(一些拉力或催迫),尤其当这些渴求与一些突然、强烈而又重复地出现的视觉和听觉意象(如幻影、声音、异梦)相连时,他们就更加确信是圣灵的感动。我们亦曾遇见另一些人,他们声称圣灵在有宗教及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当中一直运行,祂的主要工作是帮助人领会自己独特个性的奥秘、别人的价值,及对真诚关系的需要。

  若说神的灵永不助人提高醒觉,亦不会透过内心催迫去叫人做某些事情,也不会令未信主的人更欣赏个人的价值,这些说法肯定是错误的,我也绝对无意否定圣灵这几方面的工作,事实上,我甚至会为圣灵这些职事争辩。可是,今日一般的想法,以为上述其中一项圣灵职事就等于圣灵的主要职事,似乎与事实相去甚远。其实,自基督来了,圣灵的中心职事是帮助人与基督建立更密切的团契。无疑,因着普通恩典(common grace),圣灵会在世俗和异教的场合中提高人的辨识力和敏感度,但这从来不是圣灵工作的中心。

  就拿内在的催迫来说,有些人感到内在的催迫强烈地一再出现,有时候还附以声音、幻象、异梦等,使他们的感觉更形强烈,驱使他们去强奸、去报复、去伤害人、对儿童进行性侵扰,甚至结束自己的生命。难道这些催迫是出于圣灵的引导吗?这问题根本不答自明。萦绕心间、摆脱不掉的思想、意念(我们上述所谈的,正是这种心神的缠扰)不一定源自神;撒但同样精于制造使人摆脱不了的冲动,正如祂能操纵并加强那些发自我们扭曲了的天性的冲动一样。故此,对于一些突如其来占据心神的思想,我们必须仔细检讨(最好是请教别人)然后才下结论,断定他们是否从神的灵而来。其实,这些思想缠扰心神,叫人摆脱不了,已显示出他们多半不是源于神的灵了。

基督的临在

  现在,让我们回到实际的基督徒生活圈子去看,在这里,每个信徒至少朝正确的方向,把圣灵与他们在基督里的新生命或多或少联络起来。让我们再一次发出这个问题:在今天,什么是圣灵工作的本质、中心和重心?在祂赋予人能力、扶助人、洁净人、向人呈现等工作中,究竟有没有一样基本的活动把这些连接起来,让人充分了解祂的职事?到底有没有一个神圣计划,把圣灵赋予人生命的这几方面工作联系起来,指向一个目标?

  我认为这计划是存在的。现在,我会尝试提出我的见解——我这见解是以临在的观念为焦点的。我所指的,就是圣灵在教会及基督徒中间,具体彰显那位已经复活、掌权的救主,即历史中的耶稣;这位耶稣就是基督。圣经指出(正如我所坚持的)自从使徒行传第二章五旬节事件以来,圣灵就一直这样工作,祂赋予人能力、扶助人、洁净人,并且引领世世代代的罪人去面对神。圣灵这样做是要叫人认识基督、爱祂、信靠祂、尊崇祂和赞美祂;这是圣灵一贯的目标和目的,也是父神的目标和目的。至终来说,这就是圣灵新约职事的全部内容。

  我在这里谈及的临在,并非传统神学所指神的无所不在,这种无所不在的思想,在诗篇一百三十九篇、耶利米书二十三章二十三节、阿摩司书九章二至五节、使徒行传十七章二十六至二十八节等经文内都有记载,是指神维系着宇宙万物的存在及其间的活动,同时觉察每一角落的每一件事。无所不在是一项重要的真理,我现在所要说的亦已假设隐含了这个真理,但在我用临在一词之际,我心目中所指的,是一些很不相同的东西。我用这个词的意思,亦即是圣经作者常用的意思,他们说神与祂的子民同在——换句话说,神在特殊的环境中工作,赐福给忠信的子民,使他们认识祂的爱,得着祂的帮助,从而引发他们对祂的敬拜。没错,神有些时候会追讨罪债,「临近」人施行审判(如玛拉基书三章五节的例子),意思是祂会作出行动,使人们醒悟到他们的行为令祂不悦,事实上祂现在仍不断作这些审判;不过,通常当圣经描述神就近祂的子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往往是指祂赐下祝福的。

  圣经中的用语通常是神「与他们同在」。「耶和华与他(约瑟)同在,他就百事顺利。」——正如丁道尔(Tyndale)所说,他是个「幸运的宠儿」(创三九2)。摩西想到要回埃及去就惊恐,因为在那里他是个通缉犯;他也恐惧要公然对抗法老。神说:「我必与你同在」——这个应许是要驱走摩西内心一切的恐惧(出三12,另参看三三14-16)。摩西离世后,约书亚继承领导重任,神向他重复这相同的应许:「……我怎样与摩西同在,也必照样与你同在;……你当刚强壮胆!……因为你无论往哪里去,耶和华你的神必与你同在。」(书一5、9;另参看申三一6、8)坚固以色列民信心的,也是这相同的应许:「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不要害怕,因我与你同在……」(赛四三2、5)。马太在他的福音书里,一开始就提到神与祂的子民同在、赐福给他们:祂宣称耶稣的出生应验了以赛亚先知以马内利的预言(以马内利翻出来的意思就是「神与我们同在」)。并且在马大福音的结尾,祂也记录了耶稣为一切愿意使人作祂门徒的跟随者所赐下的应许:「……我就常与你们同在……」(太一23,二八30)。因为耶稣——救恩的赐予者——就是道成肉身的神,基督的同在正是神的同在。

  事实是这样的。在新约底下,圣灵那独特、恒常而又基要的职事,就是在信徒中间体现基督——意思是说,让他们领会基督与他们同在,作为他们的救主、生命之主和神,也让他们知道有三件持续的事。

  首先,是与耶稣的契合:就是与耶稣密交的、敬虔的生活。纵然耶稣现在已不再以形体在地上显现,而是坐在天上荣耀的宝座上,但昔日耶稣受难前与第一批门徒在巴勒斯坦的密交生活,今天也可以成为信徒的实在经历。(这正是呈示的意念:圣灵向我们呈示活着的主耶稣,让我们认识这位创造主以及这位朋友,好叫我们可以选择那牺牲的道路,以回应祂的爱和呼召。)

  第二,品格开始更新,愈来愈像耶稣。当信徒以耶稣为模范和力量、敬拜祂、学习为祂和其他人有所付出甚至舍己的时候,更新便开始。(这里正好跟「能力」、「表现」、「洁净」等主题吻合,他们全都显出何谓离开人性的自私,踏上像基督的人生道路,去过一种公义、忠心事奉、战胜罪恶的生活。)

  第三,圣灵使我们肯定自己被神所爱、已蒙救赎,并藉着基督被接纳进入天父家里,因此我们能够成为「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罗八17);这种肯定,使信徒心中绽放出感恩、喜悦、盼望、信心——一言以蔽之,这就是确据。(这一点正好帮助我们了解许多基督徒信主后的颠峰经验。耶稣在约翰福音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应许圣父和圣子要住在我们里面,这应许藉着圣灵得以实现,为要给我们更大的确据。)这些经验正好显明圣灵让我们认识到基督临在——借用戴利仁(Samuel Terrien)的描述;这是:「虚幻、难以捉摸、不可预告、不受规限、不能用经验来证实、外面看不见而内在却无可抗拒的」11

对神的觉醒

  从整本圣经来看,认识神的同在意味着两重的觉醒。首先,我们觉醒神在那里:那位客观地真实存在的创造主、掌管宇宙之主、万物的主宰和所有存于时空之物的原动力;每个人的前途,不论是祸是福,都全在祂手里。第二,我们觉醒到神在这里,祂已经就近我们,对我们说话,质询我们,鉴察我们,显露我们的弱点、罪恶和罪咎,使我们降卑,同时又用祂的赦免和应许提升我们。在神启示自己是「蕴含三位」(”three-personed”)(套用但恩「John Donne」的说法)之前,人只知道有一位神临在。可是,现在透过道成肉身的启示和新约圣经里的启迪,有关神的知识已变成了有关圣父、圣子和圣灵的知识;认识神的同在变成了因着圣灵的工作与圣子相遇及相交,并藉着圣子与圣父相交。故此,认识基督的同在,就是在自己里面找到这份对神的双重觉醒,觉察到祂既真实又接近;同时,这种觉醒围绕着那位来自加利利的人,也就是多马亲口呼喊为「我的主!我的神!」(约二〇28)的那一位。保罗写道:「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四6)他所描述的,正是这种对神的认识。

  自五旬节以来,圣灵特殊的职事是体现基督,这是新约圣经明显的信息。正如许多解经家常常指出,圣灵常被视为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灵(徒一六7;罗八9;加四6;腓一19;彼前一11)。那居于我们心里的灵,正是那位降临在耶稣身上,并住在祂里面的灵(路三22,四1、14、18,一〇21;约一32,三34;徒一〇38)。耶稣拥有圣灵,也是赐下圣灵者(约一33,一五26,一六7,二〇22,另参看七37-39;徒二33;约壹二20、27)。耶稣被提后,离开门徒,圣灵便临到门徒身上;这实际上相当于耶稣回到他们当中(约一四16、18-21)。圣经形容神的灵(也就是基督的灵)住在我们心里为基督在我们心里(参罗八9-11),正如论到那被高举的基督所亲自宣告的信息时,就说是「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一样(参启二1、7、8、11、12、17、18、29,三1、6、7、13、14、22)。

  再者,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三章十六节写道:「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蒙蔽心灵的)就几时除去了。」(这句话是出埃及记三十四章三十四节的回响,其中记述摩西如何在与神说话时揭去帕子。)然后保罗继续写道:

  主(即上一节经文所述的主)就是那灵(故此,「归向主」的意思就是「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圣灵(请参阅第六节1);主(耶稣)的灵在哪里,哪里就得以自由。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或作反照:两种译法都可以,而且同具真确的意义)主的(耶稣的)荣光,好象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三17、18)

  这些经文所表达的,并不如一些人所想,以为新约圣经作者看不见圣子和圣灵有什么清晰的区别,其实新约圣经作者看见圣灵在五旬节后的工作主要是让我们体会那坐在宝座上的基督的同在、话语和作为;只有掌握这基本的新约角度,我们才能清楚认识圣灵。

纲要

  本书认定圣灵受托去体现基督,以这个真理作为了解圣灵多面职事的线索。在我看来,现时许多对圣灵工作的综览,都未能循这途径把资料综合起来,这是他们的缺点。一个表面化的记述,单指出圣灵在新约时期如何被彰显,以及新约作者怎样述说这些表彰是不足够的,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这些记述如何配合他们对神、祂的工作和祂的真理的整套观念——换句话说,就是他们的整套神学思想——,因为缺乏这方面的探讨是一个致命伤,使我们思想圣灵在我们生命中的工作时,变得以人为中心,以经验作根据,又毫无准则。难怪许多有关圣灵的著述,本来可以是十分精彩的,却没有如期望中叫读者得着帮助,读者亦不如他们想象中那般获益。因为今天能帮助我们活在圣灵中的,并不是一些叫我们向圣灵敞开心怀的劝勉——这方面的劝勉我们已足够有余了;反之,我们所缺乏的,是对圣灵工作全面而通达的神学透视,好让我们有一套整全的观念,能充分了解圣灵在教会、小组及个人生命中那自由、不受羁绊及多种形式的运行(圣灵这方面的工作是今日基督教所强调的)。新约圣经所论述有关圣灵的主要真理,是圣灵体现基督的临在和相交;我希望循这个概念去发展出通达的神学观点,希望至少能勾画出一个纲领。

  在圣经的基础上,我的目标和观点可以这样表达:耶稣在祂被卖的那一夜,述说有关圣灵的事:「祂要荣耀我……」(约一六14),意思就是「祂将要使我在人的眼中得荣耀,使他们觉察到那本属于我的荣耀,并且在我通过十字架、复活和升天回到父那里去,坐在我国度的宝座上时,这荣耀将更大。」这个关于圣灵从前是什么,现今又奉差遣来做什么的基本定义(正如我一直认为的),给我们一个完整透彻而具方向性的参照标准,我们必须透过它整体去看圣灵的新约职事,否则我们很难充分了解圣灵职事的任何一部分。

  然后,耶稣继续说这荣耀将要如何成就,「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耶稣说「受于我的」是什么意思呢?祂的话至少有这个含义:「一切关于我的事实和真理,就是道成肉身、是天父的同工——创造万物、眷顾神的子民和赐下恩典,又是这世界正式的君主,即是那位掌管宇宙万物的主人[参一七2]。不管人们是否承认我这一切,事实却是如此。」不过,当然祂还有这样的含义:「一切关于我的事实和真理:我是你神圣的爱人、你的中保、你的新约保证人、你的先知、祭司和君王,又是把你从罪咎和罪恶的权势、世界的败坏及魔鬼的掌握中拯救出来的救主,并且是你的牧人、良人、朋友、你的生命、你的盼望、你信仰的创始成终者、你个人生命历史的主,将来要带领你与我同在,分享我的荣耀。所以,我是你的道路和你的奖赏。」故此,因着我与你彼此的关系,「受于我的」也就是「受于你的」了。

  我的童年属于低唱抒情歌的年代,记得当时有一首民谣,名为「祢的一切」(”All the Things You Are”),歌曲结尾是这样的:「……有一天,我将会认识那神圣的一刻,那时候,祢的一切也成了我的一切。」圣灵说服我们相信耶稣在祂荣耀里的一切都是为我们预备的,藉此让我们看见耶稣的荣耀。套用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二章七节的说法,是「使我们得荣耀」——认识这个真理比轻歌浅唱的浪漫时刻更神圣。

  耶稣说:「祂要……告诉你们。」这个「你们」是单指使徒还是所有与他们一起的基督徒呢?主要是指使徒而言:他们得着这些真理的直接启示。但其次亦是指所有信徒:透过使徒口传或笔录的见证,圣灵会教导众信徒认识同样的真理。使徒必须与神的众子民分享他们属灵的领受,昔日如此,今天亦然。

  第十五节有如一个注脚。为了不让上一句话我的一词所涉及的整个范畴和含义遭忽略,耶稣继续说道:「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加上这句注脚,是为了防备一些可能产生的误解,避免人以为父神和祂的工作比耶稣本人及其工作更超越,又或者(反过来说)父的属性、宣称、能力、计划、展望和荣耀都比耶稣的更伟大,更广远。「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子和父是平等的;父的旨意是「……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约五23)最终来说,一切基督徒真实信仰、敬拜和实践,都建立在这神圣的目标上。

  在以下的篇章里,我会从上述的角度尝试解释圣灵的职事。我会指出圣灵如何使父的喜乐增加,祂所作的,就是藉着宣告,叫子得荣耀,引导我们作出回应,存崇敬的心去荣耀子。我始终坚持所有对圣灵多方面工作的解说——或者套用一个专门术语:「圣灵论」(pneumatology)——都需要从以下立场去阐释:一方面,父的旨意是要子被认识、被爱、受尊崇、受赞美,并在万物中居首位;同时另一方面,透过赐下圣灵,子应许与祂的子民同在,从今直到永远。除此以外,没有一种解说能完全合乎基督教精神。我计划在本书里,指出在一套纯正基督教圣灵论里的一些主要成分;因此我的阐述会一贯地建基于约翰福音十四章十六至二十三节及十六章十四、十五节中耶稣所亲自表达的思想上,而不会在它们以外另找基础。我希望这样的纲要是可接受的,并且我相信这是今天所需要的。我现在就循此路线去探讨。

注文

  1. Steven Barabas,So Great Salvation(London:Marshall, Morgan & Scott,1952),p. v. 这本书提供一个对凯锡克信念的详尽分析。另参考J. C. Pollock,The Keswick Story:The Authorized History of the Keswick Convention(London: Hodder & Stoughton,1964)。
  2. “Keswlck and the Reformed Doctrine of Sanctification”, Evangelical Quarterly,27,No. 3(1955年7月):第153一167页。请看当时编者 F. F. Bruce的评论,”In Retrospect: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Grand Rapids: Eerdmans,1980),第187、188页。
  3. John Owens, Wods, ed. W. Goold(London: Banner of Truth,1967),4:437.我们可以争辩说,新约圣经列出的属灵恩赐包括了性情上的质素,是欧文着重理智的分析所没有的,然而这亦不影响他所讲述有关语言方面恩赐的真理。
  4. John V. Taylor,The Go-Between God(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9),第212页。
  5. 同上,第102页。
  6. 同上,第58-62页。
  7. 同上,第241页。
  8. Emil Brunner,Revelation and Reason(Philadelphia: West-minster,1946),第265页。
  9. Taylor,第191一197页。
  10. Anglican Article 20。
  11. Samuel,Terrlen, The Elusive Presence:Towards a New Biblical Theo1ogy(San Francisco: Harper & Row,1978),第457页。

前 言

  神的圣灵、我们的主,并生命的赐予者,祂曾在创世时翱翔于众水之上,也曾藉着众先知在人类历史中说话;在五旬节,圣灵降临在耶稣基督的门徒身上,担当了耶稣给祂界定的新角色,作门徒的保惠师。圣灵承受了第二位保惠师的身分,是耶稣基督的代表,今天正在众人的心怀意念里动工。保惠师(paraclete,希腊原文是parakletos)的意思是:「安慰者、辅导者、帮助者、倡议者、坚固者、支持者。」耶稣是原先的保惠师。祂透过第二位保惠师的工作,继续服事人。耶稣基督是昨日、今日,直到永远都不改变的。圣灵也是一样;自五旬节以来历世历代,凡福音所到处,圣灵都大规模或小规模地动工,完成耶稣最初差遣这股新力量到来时所应许要成就的一切。

  幸而圣灵不负所托!若然祂曾经怠工,教会早已消失了,因为根本就没有基督徒存在。基督徒生命中的各个层面——智慧及伦理、与神及与人的各种关系、敬拜中的提升及向外的见证——都是超自然的;只有圣灵能带动我们活出基督徒的生命,也只有藉着祂,这生命才得以维持下去。所以在祂以外,不单不能有活泼生命的信徒和会众,根本就不可能有信徒和会众。然而事实上,教会仍继续存在并增长,就是因为圣灵从没有怠工,而且随着时光的递澶流转,祂将会永远不懈地感动人心。

  可是,在不同的时期里,圣灵在世上工作的广泛及深入程度,各有不同。举例来说,圣灵现时在非洲、印尼、拉丁美洲、美国及罗马天主教会里的工作,似乎较诸五十年前范围更广。在此,我用了「似乎」的讲法,因为真正的情况只有神才清楚知道,而圣经亦曾多处强烈警告我们不能以外貌判断属灵的事。以利亚以为他是唯一忠义的以色列余裔,神却告诉他尚有七千个同样忠信的以色列人;这件事可成为我们的鉴戒,当我们试图估量神的作为时,最好还是先停下来三思。但无论如何,不管上述的印象正确与否,在我来看(亦不单只我),虽然一方面基督教好象在妥协中分崩离析,但圣灵今天却在世界许多角落吹出新生的气息。固然,祂工作的深度却又是另一个问题。一位游历广博的领袖曾经对我说,北美的基督教合三千哩,却只得半寸深;而在其它地方也同样有人慨叹基督徒信仰的肤浅。然而无论如何,这本书的面世,是因着一个感觉,就是圣灵正在我们中间激励我们。

  读本书时,应该把它视为一套指标,指向乐尼斯(Richard Lovelace)所谓圣灵在教会昨日、今日、明日的工作的「统一场」论(unified field theory)。本书的内容有如一张菜单上的四道菜式:

  第一章带领我们进到一个结论:要了解圣灵新的职事,全系于一个中心思想,那就是圣灵体现主耶稣自己和祂的职事。这个论据就如一道醒胃的头盆。

  第二章是从上述的角度去查考圣经有关圣灵的教训。这可算是餐汤吧——可能味道较浓,但是营养丰富。或许,这汤与别不同,既浓郁又清澈;身为烹调这汤的厨子,我诚愿它确是这样。

  第三、四、五、六章是本书的主菜——展示卫斯理的完全主义、传统凯锡克信念及近代灵恩派属灵气质。同时把一套活在圣灵里的古老观念重新表达出来;对我来说,似乎这套观念比上述其它思想有更深的圣经基础。

  最后摆上来的自然是甜品(通常这是套餐中最甜的)——论及保惠师复兴基督身体的工作。也许,你会觉得这个甜品味道又苦又甜;然而味道如何,我想是在乎你甚于在乎我了。

  书名「活在圣灵中 Keep in Step With the Spirit」是贯串全书的中心思想。意念出自保罗在加拉太书五章二十五节所表达的思想:「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行事」(walk)在这里的希腊文用字不同于十六节的「行 peripateo」,「行 peripateo」的原文照字面解是一个人移动双脚行走,喻意人的生活行为,而这里的希腊文用字「stoicheo」更包含进一步的意思,指依循轨迹而行、持守一个准则,亦即是在他人管理下前进。

  信心、敬拜、赞美、祷告、对神坦诚及顺服、纪律、胆量、尚实的道德观、福音的丰盛等,都是我所追求的目标。也可引用保罗的话:「……乃要被圣灵充满。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的赞美主。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弗五18-21) 我写本书的最高目的,是希望它能够帮助读者实践保罗在这段话里所提出的一连串教导。所以我现在请求你在神面前检视自己,看看自己是否愿意为了学习新的超自然生活方式,不惜付上任何代价去改变你现在的生活;因为再没有什么比探讨圣灵的工作而不愿受感动、谦卑下来、认罪及被改变更能熄灭圣灵的感动了。

  任何认识(即使是二手资料)圣灵工作的人,都会明白探讨圣灵的工作是一项极大的冒险。一九○八年,一些在中国事奉的宣教士写信回家说:

  一种无可遏止的力量临到教会。简直是奇迹,试想一个绝不向衙门的酷刑拷问屈服、顽强而又自义的中国人,竟然一改常态,肯承认自己的罪。一个中国人肯贬低自己,在其他信徒的祷告中哀恸、求告主,简直不可思议。

  也许,你会说这只是一种宗教狂热。是的,就连我们中间也有人如此说……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是铁一般的事实,我们六十个苏格兰及爱尔兰长老会的会友一同目睹,甚至一些人初初看见都有点错愕;但这是我们亲眼看见、亲耳听见的。这件事只可能有一个解释,就是神的灵在彰显祂自己……信经里的一条条文,现正必然而绝对严肃地活现我们眼前;那条文就是:「我信圣灵。」1

  「必然而绝对严肃」这句话,是否吻合我们今天对圣灵及其工作的观感?一九○八年在中国发生的事情,跟使徒行传所记载的十分相似;圣灵攻击及降服人心里的自义,触动人良心中最隐私的角落,使他们内心无法安宁,催迫他们认罪、悔改。若然有人声称圣灵正在工作,却完全没有以上的经历,我几乎可以断定那宣称是虚假的。圣灵降临是要使我们成圣,就是藉着独生子耶稣基督,叫我们认识和感受到神的实在——神恨恶罪恶、远离罪恶,对我们所犯的一切罪,满怀震怒,但因着耶稣的缘故,祂宽恕了我们,并且以祂不变的爱,坚持要改变我们,重新塑造我们的性格。我们曾否经验上述的「感受」呢?曾否被感动、震憾,以致改变呢?我们的内心是否准备好了,可以开始探讨有关圣灵的工作,随时预备迎接这些感受呢?

  清教徒欧文(John Owen)以七年心血完成一篇论文,文中开首这样写道:「读者,在这虚伪矫饰的时代,你是否怀着观奇索异的心态,就好象随大伙儿看烟花一样,看罢便一哄而散?若阁下真的怀此念头,那么,你无需再看下去,你已经得着你想得到的娱乐了;再会吧!」此时此刻,无论这本书落在谁的手中,我对你说的,也是同样的话。在这「虚伪矫饰的时代」,一般读者阅读时只会飞快地掀过书页,漫不经心地浏览一遍就算了;但很抱歉,这本书对你有更高的要求。这本书也不是写来满足某些读者的好奇心,纯粹让他们了解一下作者近日对圣灵这问题的一些想法。本书是为那些对神认真、又愿意被神塑造的基督徒而写的。我想你若能在阅读本书之前,用安静、祷告的心灵细读诗篇一九篇两、三遍,你是大有智慧的。脑袋里塞满用不着的思想,即使那些思想是真确的,也只会令自己充满傲气,不能得着建立;然而我们所需要的,是被建立。愿神施恩予我们众人。

  我亦想在此向许多人表示感激。大西洋两岸的众弟兄姊妹多年来给予本书的初稿不少意见和回应,给我很大帮助,尤其感谢爱思伯里神学院(Asbury Theological Seminary)全体教员及神学生,在一九八二年,他们给我机会主持莱恩讲座(Ryan Lectures),分享我神交卫斯理教训的心得。同时,我必须感谢几位骁勇的打字员,尤其是玛莉·伯坚(Mary Parkin)、兰丝·毛孝斯(Nancy Morehouse)、安妮·罗霍(Ann Norford),并感谢占·方度(Jim Fodor)为我整理附录。

  最后,让我再次强调这不是一篇学术性的论文,所以我尽量少采用附注及参考书目;反之,这是一本让你研读的书,正如我所写的其它同类型书籍一样,都期望你亲自查考内中引用的经文。

注文

  1. Jonathan Goforth, By My Spirit (Grand Rapids:Zondervan, 1942), 第17、18页。

第四章 神的主权与传福音-下

  二、神在恩典上的主权性给我们传福音成功的唯一希望

  有些恐怕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就会自然得到以下这个结论:神显然要救祂所拣选的人,那么他们听福音不听福音都无关紧要,何必要传福音呢?我们已经看出这种结论是一种以错谬的臆断为根据的结论。现在我们必须再进一步指出真理正是相反。传福音绝对不是无关紧要的,神在恩典上的主权造成了传福音的可能性,其实也是传福音的确实性,传福音必有果实。若没有神的主权,就不能有圆满传福音的可能性。若不是有神主权的恩典,传福音就是世上所见最无用的企业,在日光之下再没有比传基督福音更完全浪费时间的。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人在罪中属灵的软弱。我们让保罗──福音使者中最伟大的一位──来给我们解说这一点。

  保罗说,堕落的人是心眼已瞎的人,所以不能明白属灵的真理。「属血气的人(非属灵,未重生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堕落的人又有一种刚愎犯罪的天性。「原来体贴肉体(未重生之人的心地),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结果呢?「不能得神的喜欢。」(罗八7以下)在这两节经文中,保罗论到堕落的人与神真理之关系的思想的进步在此二者中是平行的,作二项显著的区分。第一述说到未重生之人缺点乃是事实。他「不领会神圣灵的事;他不服神的律。」但保罗又继续以后一说法来解说前说法,即未重生之人的失败是天性的必然,是不可避免的,普遍的,难以变更的,正因为在人里除这样失败以外,人无作为。「不能明白属神的事。」「实在是不能。」人在亚当里没有得到了解属灵事实和从心里顺服神律的能力。与神为敌,背叛神就是他本性的律。所以说他制压、逃避、否认神的真理,轻视神的权威并嘲弄神的律法,乃是他的本性──是的,就是当他听见福音的时候,也是不相信不顺从。他就是这种人。保罗说,「他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丝毫不能对神的道有积极的反应,他对神的语言是耳聋的,对神的启示是盲目的,对神的劝诱是无动于衷的。如果你对一并死尸谈话,是没有反应的;人已经死了。当罪人听到神的话的时候,也是照样无反应;他们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

  还不止于此。保罗也告诉我们说,撒旦——牠的能力与邪恶是不可低估的——是非常活跃,使罪人保持他原来的情况。撒旦「现在运行在悖逆之子的心中」(弗二2)致使他们不顺服神的律。「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林后四4)所以在传福音的成功之路上有两项障碍:第一就是在本性上抵抗神的不能自制的冲动;第二就是撒旦对罪人的不信与悖逆上照料得无微不至。

  这对传福音有何意义呢?这意义很简单,就是不让福音顺利成功。不拘我们把福音怎样传得详明,我们也不能确保有说服人、改变人的希望。你我能凭我们这三寸不烂之舌,击破撒旦在一个人生活中的力量吗?不能。你我能叫灵性已死的得生命吗?不能。我们能盼望藉着谆谆善诱,叫罪人接纳福音的真理吗?不能。我们能盼望藉着我们的劝勉,感动人听信福音吗?不能。我们若不面临这个令人挫折的事实,而且对这事实有适当印象,我们传福音的方法就不是实际的。当一个教员给学生教算术,或文法的时候,发觉学生很慢,很迟钝,所以他就自己鼓起勇气,继续教下去。我们多半也是这样。如果我们认为某事有绝对成功的希望,我们就生出最大的忍耐心。但在福音的事上,可没有这种光景。若以传福音当作人的事业,传福音就是一个无指望的工作。在原则上说,传福音不能产生所预期的效果。我们能讲道,而且讲得详明透彻,口若悬河,引人动听;在个人布道时,我们也能随机应变,发人深省;我们能组织特别聚会,散发布道传单,张贴海报。以宣传品充斥全国各地──这一切活动的费用,不能给我们一点点希望,能领一个灵魂回归父家。在此种情形中,若不是有其他的因素,超越我们自己的努力以上,一切的传道活动,都是注定失败的。这就是我们所必须面临的根本事实。

  我想在今日福音派教会界中,有一个致命的病根,这病根使福音传扬毫无力量。人人都同意我们在传福音上不能健全,但对疾病的性质,或如何治疗,意见各殊。即如我们已经说过的,有些人以为根本毛病是在于很多人相信神主权的恩典──这种信心表显在无条件拣选与有效的恩召上他们的解救法似乎是打算反驳,或压制这些要道,不叫人认真地去接受这些要道。既然在过去有许多伟大的传道和宣教师,都确切地持守这些教义,至少可以说他们的诊断,是不正确的,所提出的治疗是不适当的。还有点应当注意,在神主权重新受到注意之前,福音传扬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已经失去了生气。另有一些人则说毛病是在一般举开的布道会上,以为如果减去那些轻浮的东西,并使之更加严肃,取消在讲道后勉强地邀请人到前面来承认基督,和会后谈道等等,我们的传福音就会自然而然重新振作起来。但这也并不一定如此。我认为今日传福音困难的根因,还不仅在于这项诊断。我认为对福音传扬病这个意思真正负责任的,乃是幻灭感觉的精神病态的传播,是不愿承认的精神失败(胆怯),这种失败是从长期间未能承认,若把传福音当作人企业是注定要失败的事实而产生出来的。让我来解说此点。

  近一百年来,福音派的基督徒(对或不对姑不置评)以为传福音是一种特殊的活动,必须是一鸣惊人,(在「国外的宣教」或「布道大会」上)都必得作到成功,如若成功,在公众布道与个人交接上就必得用特殊的技巧。在此时期的早一阶段,福音派人士以为若打算传福音成功,就必得按部就班地祷告,并要正确地去传(就是用特殊的技巧)。这是因为在那时,在象慕迪,陶雷等人领导之下的复兴与布道运动,往往都是成功的──并不是他们都有相当的计划和筹备(若以二十世纪的水准观之,他们那时的布道会与现今的相差太远);但因在那些日子,神在英国大大动工,而明显地祂在今日并没有在英国如此作工。就是在当时,不论在任何地方,布道家走了以后,第二次的工作,很少象第一次工作那样兴旺,多结果子。在过去五十年间,英国就逐渐离弃基督教信仰的系缆,以致收获递减律就更激烈地开始了。布道会愈发没有效果了。这件事实在使我们失去勇气。

  为何这事使我们失去勇气呢?因为我们没有准备。我们以为圆满优良的组织与有效的技巧,再加上按时的祷告,就足够担当其结果的,我们觉得在特别聚会中,差不多有一种魔力:诸如特别的圣乐队,独唱家,和特请的讲员。我们觉得心悦诚服开一次布道会,就能把死气沉沉的教会或是一个市区复苏过来。我们很多人对这一点还是热望满怀。我们彼此都认为情形是这样,而且遵此为根据,计划前面的工作。但我们心灵的至深处,我们早已心灰意冷,莫知所之,恐惧不安。从前我们以为有相当计划的布道,是必定成功,但现在我们感觉到每次都怕失败,正如以前多次失败一样。然而我们不敢承认,我们是怕自己,因为我们不知道所计划的布道会,如果失败。所以我们制压我们的恐惧,我们的失意就变成了瘫痪式的精神病,我们的布道会工作,就变成令人疲倦,少心无肝的例行公事。根本说来,毛病是在所作的是否有价值,作不加承认的怀疑。

  为什么我们有这些疑惑呢?因为我们觉醒了。我们怎样会觉醒的呢?由于我们所依赖之布道方法屡次的失败。对于我们这种幻想之消灭有何补救呢?第一,我们必须承认想以布道上的技巧(不拘如何技巧)就能保管叫人悔改乃是愚蠢的;第二,我们必须承认人心对神的话反应是迟钝的,如果我们在传道上得不到效果,也不足为奇;第三,我们必须记得我们蒙召作神工的条件,是我们要忠心,不是我们要成功;第四,我们有神无所不能的恩典。

  因为神行人所不能行的。神藉着祂的灵,凭着祂的话在人心中作工,叫他们悔改相信。信心是神的恩赐。保罗写信给腓立比人说,「因为你们相信祂并为祂受苦,是神为基督的缘故赐给你们的。」(一29)〔本节中文官话译本未能将原文意思表达出来。兹引其他中文译本以证之:「盖神为基督赐尔不但信基督,而为之受苦。」(一九一三年美国施约瑟新译浅文理本):「因为已经恩赐你们,为基督的缘故,不但得以信靠祂,而且得以替祂受苦。」(吕振中译本)──译者按〕保罗又告诉以弗所信徒说,「你们得了救是靠着恩典,凭着信心;这又不是出于你们自己,而是上帝的礼物。」(以弗所二8吕氏译本)。所以悔改也是神所赐的。「上帝且用右手将祂高举在祂自己的右边,作君王、作救主,要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徒五31)。当耶路撒冷教会听闻彼得如何被差遣传福音给哥尼流,并将哥尼流如何相信的时候,他们就说:「这样看来,上帝把悔改以得生命的恩也给了外国人了。」(徒十一18吕氏译本。)你我不能专凭我们自己的说话叫罪人相信基督;乃是神在罪人心中,凭着祂的圣灵叫人相信悔改。

  保罗称此为神「选召」的工作。老神学家称此为「有效的恩召」(effectual calling),以与非有效的一般呼召表示区别,此非有效之一般呼召,乃是当福音的呼召虽然难发出,可是神没有在他心中作工的情形。有效的恩召乃是神的工作,使罪人明白并反应福音的召请。是创造力的工作;藉此神将新心赐给人,救他们脱离罪恶的捆绑,叫他们能明白,能行神的真理,引领他们真地转向神、并信赖基督为救主。藉此有效恩召,神也打破撒旦在他们身上的威力,解救他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他们迁入祂爱子光明的国度里。」(西一13)。有效的恩召是创造它所寻求之反应的恩召,也是赐福给它所要邀请的。这召常常被称为「领先的恩典」,因为这召是在罪人的心朝向神有任何的动作以先。这召被解说为不可抗的恩典之工,就是因为这召有效地推翻抵抗神恩典的倾向。韦敏斯信条说明此召为神在堕落之人身上的活动,「在属灵与得救的事上关照他们的心以致明白有关神的事,除掉他们的石心赐给他们一棵肉心更新他们的意志,用祂的大能,使他们决定向善,并有效地吸引他们来就耶稣基督。但他们来是极其自由的,因为他们的决志是被主的恩典造成的。」(韦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十章第一节;参看林后四6;林前二10以下;结三十六26以下;约六44以下;腓二13。)

  基督自己藉着祂的道与灵教导过此恩召的普遍必要性。「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六44)祂也教导过此召的普遍有效性。」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这里来…」(45节)。祂同时又教导凡神所恩召的确实性。「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约六37)他们要听我,他们要受感动信靠我。这是父的旨意,这是子的应许。

  保罗论到这个「有效恩召」为神拣选旨意的外部工作。他对罗马人写信说:「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祂预先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29,30)对帖撒罗尼迦人他写道:「因为祂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上帝藉我们所传的福音,召你们到这地步,好得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荣光。」(帖后二13,14)保罗告诉我们,选召人的乃是神;选召的方式是藉福音;选召的结果就是得荣耀。

  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就立刻看出为何面临堕落人类受罪恶与撒旦之奴役事实的保罗,能够避免我们今日所面临为传福音为一无望的工作所感到的幻灭与失望。因为保罗深深认识人类堕落罪中,受撒旦奴役的事实。缘故是因为保罗注视神在恩典上的主权。他知道神早已声明「我口所出的话……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祂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赛五十五11)他知道福音所发出的言语,是照样真实的。所以他知道,他自己所传的福音至终不会归于无效。神要为此福音负责。他知道无论这福音传到哪里,神会叫死人复起,重生得救。他知道福音真道就证明对那些听的人为叫人活的香气。保罗知道了这些事,才能在传福音的工作上,满有信靠,毫无困倦,希望满怀,如果有的时候困难来了,多有逼迫,看不见明显的效果,他也不惊慌失措,灰心丧志。因为他知道,如果基督在一处地方已经为他开传福音的门,那意思就是说基督自己要在那地方吸引人归向祂。神的话语不会徒然返回。因此他的本份只要忍耐,忠心地传,等候收割的日子来到。

  〔按此,我们能一目了然,为何当我们发现按人情而言传福音是一种绝望的工作,由此感觉到幻想消灭及失望时,保罗却能避免这种情绪〕

  在哥林多有一个时期,工作倒很艰难,虽然有几位信主的,但是反对的人日日增加,甚至不屈不挠的保罗也怀疑到底有否在那里支持下去的价值。他在使徒行传中告诉我们,「夜间主耶稣在异象中对保罗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百姓。」(十八9)就好像说:保罗你要继续传讲,不让任何事阻碍你;这里有许多,我要藉着你给福音作的见证,带来归我自己的人。瑞克汉注释使徒行传十三章四十八节说,「这证明路加的着重点,乃在于神预先的拣选。」路加的着重点,反映了保罗的信念,是根据基督自己所给他的确信。如此神在恩典上的主权当他向聋耳者传福音时,向瞎眼者高举基督时,并企图感动铁石心肠时,给保罗以成功的希望。他相信凡在所差遣传福音的地方,在那里必有基督的百姓──□’7b在虽受罪恶锁链的捆绑,及至福音真光照耀在他们的黑暗中并救主耶稣吸引他们,更新他们的心志归自己的时候,就到了他们被释放的时候。

  卫斯理悔改之后不久(可能是得救后的次日)在他写的一首诗歌中,他说到发生的情形如此:

  「我被囚之灵魂居此已久

  牢缚于罪恶天性之黑暗中;

  你眼发出复苏之光辉,──

  我从充满光芒之牙城中醒起;

  我的锁链脱落,我的心得解放,

  我起来,前行,跟随你。」

  这不仅是经验的活泼描述;也是一段优美的神学。这正是凡有福音所传到的地方,所发生于未悔改之男男女女身上一样。保罗知道这一点;所以当他传道时,他有信靠,他有希望。

  保罗的信靠也应当是我们的信靠。不拘我们的传道法如何高明,我们也不可以靠赖。方法里没有魔术,就是在神学上毫无缺点的方法也不可靠。当我们传福音的时候,我们必须靠赖叫死人复活的神,祂是全能主宰,祂改变人的心祂在自己所定的时候,把悔改的心赐给人同时我们的本份就是忠实地将福音传明;诚然这样的劳苦不是徒然的。这就是神在恩典上有主权的真理与传福音的关系。

  这信靠与确实对于我们传福音时,所存的态度有何影响呢?最低限度有三种影响:

  (一)叫我们有勇气。

  当我们传福音的时候,人们对福音头一个反应就是存着一种漠不关心甚或藐视的态度,但有了以上所提的信靠与确实,就能够叫我们不致畏缩恐惧。这种反应不能叫我们大惊小怪;这是从罪与撒旦之奴隶而来的自然反应。这不应叫我们灰心;因为在神看来,就没有所谓刚硬的心不能被神的恩典克服的。保罗从前就是一个最反对福音的人,但基督按手在保罗身上,保罗就垮了,而得到重生。你自己也是这样,自从你信主以来,你就知道你自己的心是多么败坏、诡诈、歪邪;在你未信主以前,你的心更坏;然而基督却拯救了你,这就能确信神能拯救任何人。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坚持将基督传给未悔改的人。你并不是徒然受累。你并不是白费你的光阴。你无须为你的信息觉得羞耻,或以冷漠的态度传扬及辩护。有许多理由足以使你有勇气,有自由和成功的希望。因能叫祂的真理发生你我所不能成就的效力,神能叫祂的真理得胜,使最刚硬不信的人信主。如果我们相信神在恩典上的主权,你我决不可删除任何人,认为是毫无盼望,是神的力量所不能及的。

  (二)使我们有忍耐。

  当我们传福音未得到立即的正面反应时,这种信靠就能帮助我们不致畏缩。神拯救人按着自己的时候,我们不应当以为祂也像我们这样心急如焚。我们要知道我们都是今世之子,今世的精神是心急如焚的精神。也是一种功利主义的精神;要求有迅速效果的精神。现代人的理想是事半功倍的精神。这是省工法,效率表与机械化的世代。产生这些事物的态度,就是对费时需力的事不能忍耐的态度。我们的世代就倾向着一个马虎、疏忽世代,我们不愿意费时间来彻底作事情。这种精神渐渐影响我们传福音的工作(不用谈到基督教的其他部份),并且带来不幸的结果。我们对那些我们想要得着归向基督的人,总是急急促促,匆匆忙忙,等到我们在他们身上看不见立刻反应的时候,我们就不耐烦,心灰意冷,然后对他们就兴味全失,觉得在他们身上是白费光阴,毫无用处;所以我们就立刻放弃初志,把他们置之度外。这是完全错误的。这在爱人上与信神上都失败了。

  事实上,传道的工作所需要的忍耐和不屈不挠的工作精神,坚忍不拔的爱心和照料是超乎二十世纪基督徒所并备的。这个工作不能有迅速明显的效果;因此没有迅速效果的传道工作,并不是失败的标志;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准备和人忍耐下去,传道的工作是不会有成功的希望的。只讲一次福音只同人谈过一次道,以为就能够叫人悔改,乃是一种不确的想法。如果你看见你所遇到的人只凭一次讲的福音或谈道就信了主,你就会发现这人的心与你会见以前,已经有了相当基督教教训的准备和灵性上的操练。在这里的原则是:「那人撒种了,这人收割」(约四37)。另一方面,如果你遇见一个没有这样准备的人还不明白福音真理的人或许对福音一点印象(甚至连错谬的印象)都没有的人若打算恐吓他,叫他「决志」,是毫无用处的。你或许可能把他吓入一种心理学上的危机(采取最后的决定),但那不是得救的信心,与他也没有什么好处。你所要作的,乃是需要同他多花费一些时间,同他作朋友,与他相处,渐渐明白他属灵的境况如何,然后在那一点上与他开始。在你迫问他对福音作实际反应之前,你须要同他解明福音的真义,要确知他是明白福音,并确信其中的真理。你要准备去帮助他。怎样帮助呢?就是在他自己知道他已经接受了基督,基督已接受他之前,藉着寻求他悔改并相信的吸引力帮助他。每一阶段,你必须甘心愿意,本着神的速度,同他相处,这个速度,在你看来或许是惊人的迟缓。但那是神的事,不是你的事。你的事与神在他的生命中所作的齐步前进。你这样甘心乐意同他忍耐,就证明你爱他的心并不是次于你对神的信赖心,如果你不肯这样忍耐,那么你就不需要盼望神能叫你得人而喜悦你。

  传道的工作不可缺的忍耐从何而来?从想到神是在恩典上有主权并祂的话语决不返回的事实而来。叫我们能够找到与别人共享基督知识的这种机会,乃是神所赐给我们的,而且祂能在祂自己的时候,赐给他们的信心。神往往在这件事上操练我们的忍耐,象在别的事上一样。就如祂叫亚伯拉罕为生儿子等了二十五年,所以祂常叫基督徒等候他们长久盼望的事,即如朋友的悔改信主。如果我们要帮助他们走上信心的道路,那么我们就必得忍耐。培养我们忍耐。培养我们忍耐的方法,就是以学习认识有恩惠主权的神而生活。

  (三)最后,这样信靠能叫我们祈祷。

  祈祷,正如我们在开头所说的,乃是诚然自己无能和需要,认识我们自己的软弱和依赖,并祈求神的大能,为我们作我们自己所不能作的事。在传福音上,正如我们讨论过,我们是无能为力的;我们完全依靠主,叫我们的见证发生效力;只因祂能赐给人新心,我们才能盼望藉着我们的传福音罪人就得重生。这些事才催促我们祈祷。这些事所以催促我们祈祷,乃是神的意思。神愿意在这件事上正如在别的事上一样,叫我们认识并承认我们的无能,并且告诉祂,我们惟有靠赖祂,并祈求祂荣耀祂的名,这就是神持守祂的祝福的通常方法:我们不求,神是不给的。「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雅四2)「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隍7d门。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太七7,8)。如果你我太骄傲或太懒惰,以致不去祈求,我们就不要想从主那里有获得。这是天经地义的原则,在传福音工作上也和别处一样。神叫我们在祂祝福我们的工作之前祈祷,为的是我们可以常常重新学习在凡事上依靠神。当神允许我们看见有人悔改信主时,我们不可受试探,将这功劳归给我们自己的恩赐,或技巧,或智慧,或有说服人的本领,乃是惟独归之于神的工作,所以我们知道应为他们向谁感恩。

  那么我们知道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我们自己不能救人灵魂,就应叫我们祈祷,并要继续祈祷。我们祈祷的主旨是什么呢?我们应当为那些我们要得的人祈祷,求圣灵开导他们的心;我们应当为我们所作的见证并为一切传福音的人祈祷,求圣灵能力与权柄在他们身上。保罗给帖撒罗尼迦人写信说,「请你们为我祷告,好叫主的道理行开,得祂荣耀」(帖后三1)。保罗是一位伟大的传道者,他为主结了许多果子,但保罗知道,每个果子都是从神而来的。若不是神继续在他里面并在听他传福音之人的心里作工。他求人祷告,以致福音的道可以藉着他传讲得祂荣耀,可以藉其影响人的生活。祷告神可以用福音使罪人悔改。对保罗说乃是非常紧迫的祈求,正因保罗清楚看出,若不是神以其主权的恩慈喜悦祝福这讲道,并用讲道来救人,他的讲道就不能救任何人。保罗并不主张,因为神在拯救罪人上是有主权的,所以传福音是不需要的。他乃是主张,正因为罪人得救完全在乎神所以为布道的效果而祈祷,才是非常重要的事。今日凡与保罗坚强相信,领罪人归向基督惟独在乎神的主权,就应当时常,忠实、诚恳而又恒切地祈祷,求神祝福祂话语的传讲,并求神叫罪人听神的话而蒙重生,这样才能表显与他们所信的相称。这是相信神之主权与传福音之最后关联。

  在本章的前段我们说过,此教义并不减轻或限制福音使命的条件。现在我们看见,不但不是限制,反而是扩大了。因为所面临我们的事实,有两方面论到传福音的使命。不但是传讲的使命,也是祈祷的使命;不但是对人说到神的使命,也是对神讲到人的使命。传道与祈祷二者是相辅并行;若不这样作,我们传道的工作,就不是按着知识,也不能得神的祝福。我们一定是要传福音的,因为若没有福音知识,人不能得救。我们一定是要祈祷的,因为惟有在我们里面并在人心的主权的圣灵,才能使我们的讲道发生效力,叫人得救,而且凡没有祈祷的地方,神是不会差遣祂的圣灵的。福音派人士们正在积极改善他们的布道法,那是好的。但除非神也改善我们的祈祷,将为布道之工而祈求的圣灵浇灌给我们,新布道法也不能发生功效。论到布道工作,摆在我们前面的方法,就是我们应当重新学习在公众场所,在私人家讲道时和个人来往,都当以勇敢、忍耐、能力、权柄和爱心来见证我们的主和祂的福音;我们也应当重新学习以谦虚的心情词迫切地求神祝福我们的见证。这是简单的,也是困难的。关于传道法的改善所应说的已经说了,在我们前面摆着的只有这一条路,此外别无良途,如果我们尚未找着此路,我们是不会前进的。

  我们的论点现在已达到一个圆满的阶段。我们以祈祷来证明我们对神之主权的信仰为开始。我们现在以相信神之主权的实用,作为祈祷实行的动机来结束本文的讨论。

  若有人说神之绝对主权对传福音是不利的,那么对这种建议我们有什么解说呢?我们一定要说,提出这建议的人,就表明他根本没有明白神之主权的教义到底是什么意思。神主权的教义不但坚固传福音,并支持传道者,使传福音的人有成功的希望,除了相信神主权以外,是根本办不到的;而且神主权的要道也教训我们把讲道与祈祷结合在一起;因为这能使我们在人前有勇气和信赖的心也使我们在神面前谦卑恳求。这岂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我们不愿意说人若不接受神主权的教义,就根本不能传福音福音;但我们却认为,如果他相信神的主权,他就能把福音传得更好。

第四章 神的主权与传福音-上

  我们藉着归纳以上所论有关传福音的题旨,来开始这最末后的一段。

  我们已经讨论过,传福音是神在各处委派祂的一切子民所作的工。传福音的工作是从创造主传达给背叛人类的信息。这信息是从报导开始,而以邀请终结。这报导是关乎神使祂儿子成为罪人完全的救主的工作。这邀请是神一般的呼唤人类来就救主而得生命。祂吩咐各地的人都要悔改,应许给所有悔改的人以赦免与恢复。基督徒被差遣到世界中去为神的传达者为基督的使者。尽量广播这个信息。这是他的责任(因为神吩咐了他,而且我们要爱邻舍,也必得向他们传福音),也是他们的特权(因为替神说话是一件伟大的事,把唯一的救法介绍给我们的邻舍,救他脱离属灵死亡的恐吓)。我们的工作就是出去到我们的同胞那里去,将基督的福音讲给他们,用所有的方法将福音尽都讲明;尽量除去他们对福音所有的障碍,叫他们知道福音的严肃性,劝勉他们对福音有所反应。这是我们作基督徒的永久的责任;是基督徒蒙召的根本部份。

  现在我们要讨论本文开始时就遇到的问题。

  我们对「神的主权」的信仰对于传福音有何影响?

  我们以前看过神的主权是一对偶真理之一,这对偶的真理形成一圣经思想的二律背反。圣经中的神是主,也是祂所创造之世界的赐律者;祂是人类的主宰,也是人类的审判者。所以,如果我们的看法合乎圣经的思想,我们必得在心中给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二者并立的地位。人确实是对神负责任的,因为神是赐律者,祂叫他应当尽的责任,祂是审判者,祂要察问人是否履行责任。神确实是在身上有主权的,因为祂管束并命令人类一切的行为,正如祂的主权,乃是同样真确而根本的事实。

  使徒保罗说到神的旨意与创造主与受造者之间,似乎矛盾的关系,并且在以弗所那一封短简之范围内的关系勉强我们注意这二律背反。他在第五、第六章中愿意读者能「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五17)又「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六16)。这是赐律者之神的旨意,神的旨意就是要人知道并且遵行。同样的意思,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人说,「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四3;参看太七21,十二50;约壹二17等)可是在以弗所书第一章保罗说到神按着「祂自己旨意所喜悦的(5节),在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祂和祂的同道;祂称神在世界末了归结万事的旨意为「祂旨意的奥秘」(9节);祂说到神自己为「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11节)。这里所说的神的旨意,清楚是指祂如何处置祂所造的永远意图,祂的旨意乃象世上君主的旨意一样。这就是神在实际发生的事件中所成就的旨意─甚至包括人违反神的律法在内。(参看创四十五5以下,五十20;罗一10,十五32;启1四1等处的经文。就在这个意思上说到神的旨意(thelema)。较古老的神学把这两项分为神教诲(precept)的旨意与神目的(purpose)的旨意,前者是神公然宣布人所应作的,后者是祂自己所要作的决定(多半是隐讳的)。这是在神的律法与神的计划之间的区分。前者告诉人应当如何为人;后者是决定命运如何。神在这两方面的旨意都是事实,虽然两者在神的心意中之关系对我们是不可思议的。这就是我们说到神是不可思议的原因之一了。

  现在我们的问题是:假如往事真是在神直接管理之下发生,而且神已经用祂的旨意定了将来,即如祂救谁和不救谁──这与传福音的责任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问题难为了许多今日福音派的基督徒。有些人已经无条件地彻底地相信神的主权,其实按着我们的判断,圣经就是这样论述神的主权。这些福音派人士心里想,是否有些方法可以用来为神之主权的教义作见证,而用不同的信念来修改从前所于继来的传福音的惯例。他们说这些方法是从那些不信我们所信在得救上神有绝对主权的人所发明的;这岂不是绝对使用这些方法的充份理由吗?有的人不这样解释神主权的教义,也不把这道理看得这样严重,恐怕这样彻底相信神主权的道理会窒息福音的传扬;因为他们以为这样一定影响传福音行动的紧急性。当然撒旦是尽量阻挡传福音而把基督徒分裂;所以牠(撒旦)试探第一组阻止并讥诮基督徒努力热心传福音,使第二组忘掉一切去传福音,甚至心惊胆战,当他们这二组人彼此评判的时候,双方都变成自私、苦毒和自负。似乎双方都当严防魔鬼的诡计。

  如此说来,问题就很紧迫。圣经提到神与人的双层关系的二律背反,因此发生了这个问题。所以我们当看圣经对这问题的答案。

  圣经的回答可分消极和积极两个提案。

  一、神主权的恩典并不影响我们所说的传福音的性质与责任

  这里所应用的原则乃是说,我们的本份和我们责任的范围的规律乃是神教诲的显明(启示的)旨意,而不是祂事件隐秘的旨意。我们应当以神的律法来约束我们的生活,并非凭我们的猜测来衡量神的计划。当摩西把耶和华的律法、威吓和应许教导给以色列人完了的时候,祂就立了这个原则。「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唯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二九29)神所喜悦保守隐秘的事(例如祂拣选了多少人,拣选谁,以及何时并如何令他们改变他们从前的信仰而转向祂)与人的责任毫无关系。这些隐秘事在解释神律法的任何部份上,也没有什么关联。传福音的吩咐既然是神吩咐的一部份,那么就是神给祂百姓的显明旨意。在原则上来说,传福音的吩咐就丝毫不影响我们相信神在选召上的主权。我们诚然相信英国教会的信条书,在第十七条上所说,「神藉着隐秘的旨意,坚决定规了要从受咒诅和被定罪的世人中间拣选人归向基督,永远得救,成为荣耀的器皿。」但这并不帮助我们决定传福音工作的性质,也不影响我们对普世广传福音的责任。神在恩典上有主权的教义与这些事无关。

  因此我们可以说:

  (1)相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影响传福音的必要性。

  不拘我们对拣选怎样相信,事实仍然是事实,传福音是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不藉着福音而得救。保罗说,「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基督)名的就必得救。」是的,但人若不求告主的名,就不能得救,所以在求告主名以前,必有些事发生。所以保罗接着说:「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罗十12以下)在人们信基督以前,必须有人把福音传给他们,在他们被主拯救以前,他们必须信靠祂。得救在乎信,信在乎知道福音。神的救法是叫他们与福音接触而相信。所以在神的次序上来说,如果要想有得救,传福音是必需的。

  所以我们知道,当神差遣我们去传福音的时候,祂差我们去好像祂拯救选民计划中的一个重要节环。祂有这样的一个计划,那主权的计划是不能被挫折的,这事实究竟不能暗示我们的传福音,在完成祂的计划上是不需要的。在主娶亲筵席的比喻中,席上满了宾客,乃是由于王之仆人的行动,他们到公路上去请凡愿意来的人赴席。(太十二)照样神的仆人,也是本着此同一行动,被神召选的人才能得救,为救赎主得着。

  (2)相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影响传福音的紧急性。

  不拘我们怎样相信拣选,事实是清楚的,没有基督人是要灭亡的,是要下地狱的(请原谅我用这老朽的名词:我用这名词是因为我实在是指着这个说的)。主对群众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十三3,5)我们这些已经得着基督的人是被差遣出去,将这一位能救他们出离灭亡的救主告诉给他们。他们的需要不是迫切的吗?如果是迫切的,那么我们传福音不是一件紧迫的事吗?如果你知道一个人在烧着的房子里熟睡,你当然认为使那人警醒,救他出来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世界中充满了不知道自己站在神的忿怒之下的人们:我们去到他们那里,警醒他们,指示他们逃亡之路,岂不是同样紧迫的事吗?

  我们不应当以为他们或许不是神所拣选的,不能相信我们所传给他们,会使我们的努力归于徒然,就冷淡退后。这倒是实在的情形;但那不是我们的事,与我们的行动无关。第一、怕人不喜欢、不欣赏、就不去作善事,总是不对的。第二、这世界中未被神拣选的人,就我们来说,是不可认辩的。我们知道世上有未蒙拣选的人,但我们不知道,也不能知道他们是谁,这样去猜想,不但不合信仰,也是无用的。认辩谁为被弃者,乃是神的「奥秘事」中之一,神的子民不可窥视。第三、我们被召为基督徒不是仅仅爱神所拣选的,也要爱邻舍,不管他是蒙拣选的,或是未蒙拣选的。爱的性质既然是行善,并解救人之急需,那么如果我们的邻舍是未悔改的,我们应当尽量向他们表示爱心,藉以共享福音,若没有福音他们一定是要灭亡的。所以我们看到保罗劝戒各人,教导「各人」(西一28)。并不是因为他是使徒,乃是因为各人是他的邻舍。我们传福音工作的紧急性的大小,要根据我们邻舍的需要的大小与其危险临近的程度。

  (3)相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影响传福音的真诚性或应许的实在。

  不拘我们怎样去信拣选,或赎罪的范围,神确是在福音中真地提供了基督,并且应许「凡愿意的」得称为义而得生命。「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十13)神既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神就邀请各处的人来就基督而得怜悯。这邀请只是对罪人发出的,但也是对所有的罪人发出;并不是为某一种罪人,有改良心志的罪人,或最低限度为忧伤而预备己心的罪人;乃是为罪人,在目前的地位上正如诗歌中所说:

  「不容良心再迟延,

  也不必梦想找到适宜之心;

  主所要的适宜之心

  就是令你感到你需要祂。」

  福音邀请的宽大无限「耶稣肯接待罪人」──「来,耶稣基督欢迎你」(本仁约翰之书名这个事实,乃是福音为恩典启示的光荣。英国圣公会教友赴圣餐,当牧师宣布那「安慰之言」的时候非常严肃。首先会众用极有力的话语来承认会众之罪「我们诸多之罪及邪恶……干犯你的圣怒……这些罪之重担是忍受不了的。求你怜悯我们……」然后牧师脸朝着会众对他们宣告神的应许。

  「请听我们的救主基督,向以前真心转向祂的人,所说是何等安慰的话。」

  「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享安息。」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

  「请听保罗所说的。耶稣基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

  「也请听约翰所说的。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太十一28;约三16;提前一15;约壹二1)

  为什么这些话能安慰我们呢?因为这些是神的话,而且俱都真实;是福音的基要部份;是赴圣餐的基督徒应当信靠的应许和确信。这些是圣礼所证实的话语。要特别留心这些话。先注意其本质。其中所指出的信仰对象不仅是纯正信仰,不仅是关于基督之死的真理。其中的信仰并不少于此点,乃是多于此点。在十字架上持有己竞之工的功劳者,乃永活基督自己,罪人的完全救主。「到我这里来……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些应许就叫我们信靠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并非钉十字架;并不是信靠祂抽象的工作,乃是成就此救工的基督。第二注意这些应许的普遍性。这应许把基督提供给一切需要祂的人,一切「真转向祂的人,」凡犯罪的人只有那些因不肯悔改,不肯相信,把自己关在恩门以外的人,此外没有一个被关在恩门以外。

  有些人恐惧这永远拣选与遗弃的道理,会包含着基督要不接待那些愿意接待祂的人,因为他们不是被拣选的这种可能性。可是福音应许的这安慰之言就绝对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就如主在别处所特别强调的:「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

  神从永远就拣选祂所要拯救的,这是不错的。基督来特为拯救父所赐给祂的人,这是不错的。但基督把祂自己白白赐给人,作万人的救主,并担保把凡信靠祂的人带到荣耀里,也是真实的。看主自己如何把下段的两项思想并列在一起:

  「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旨意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祂复活。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六38-40)「凡祂所赐给我的」──这里就是以选民的全体(就是祂来所要特别拯救的人)来说明基督拯救的使命「一切见子而信的人」──这里就是以失丧人类的全体来说基督拯救的使命,主对这些人毫无区分地提供祂自己,如果他们相信,祂一定要救他们。这两项真理在以上数节经文中是并立的,而且应当如此。二者不可分开。二者相辅而行。我们应当同时相信这两项真理。哪一个也不想(不应该)在我们心中因信其一而排除另一点。基督所说的,就是祂心中的意思,当祂要救一切信靠祂的人的时候,也就是当祂要救一切父所赐给祂的那些人的时候。

  清教徒神学家欧文约翰(John Owen)就能这样对未悔改的人讲道;欧氏撰文辩护无条件拣选与限定的赎罪。兹引其讲词如下:「试想基督无限的屈尊虚己与爱心召请你来就祂得生命,拯救、仁慈、恩惠、平安与永远的救恩。……在宣教这些信息的时候,耶稣基督还站在罪人面前,呼召、邀请、鼓励他们来就祂。」

  「这就是祂现在对你所说的话:你何必要死?你何必灭亡呢?你为何不怜恤你的灵魂呢?当忿怒之日来临的时候,你的心能够忍受,你的手够刚强吗?……仰望我就必得救;亲近我,我就解脱你一切的罪恶、忧愁、恐惧、重担并赐给你灵魂的安息。我劝你们来;不迟延;不要再推却我;永世即在门前了……不要恨我,就好像你宁肯灭亡而不接受我的拯救。

  「这就是主基督不断宣告,苦求,劝勉罪人的……祂讲道时就这样作,即日祂与你们同在一样,站在你们中间,亲自对你们每个人说话……祂曾委派了福音使者去到你们那里,代替祂自己与你们来往,发出召请,正如以祂自己的名发出召请一样,(林后五19,20)」。

  诚然是这样。基督的召请乃是神的话,是真实的,是本来的意思,是真诚的召请。这召请就应当印刻在未悔改的人心上。我们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会改变此项真理。

  (4)相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影响罪人对福音反应的责任。

  不管我们怎样信拣选,事实是不变的,人拒绝基督,因此就成为他自己定罪的原因。不信在圣经中是罪,不信者不能以未蒙拣选作口实来原谅自己。不信者在福音中真有生命提供给他们,如果他们要得生命,他们就能得到;只有他为拒绝生命这事实负责任,并且必要为此拒绝忍受其后果。莱尔会督(Bishop J. C. Ryle)写着说「圣经各处都有这个原则,就是说人能失丧自己的灵魂,如果他失败了,是由于他们自己的错误,他的血要归在头上。启示了拣选之真理的圣经,同样也记载了有这样的话,「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结十八31;约五40;三19。)圣经从来没有说罪人失掉了天堂,是因为他们未被拣选,乃是因为他们不悔改,不相信。末日审判要充份证明,罪人的灵魂灭亡,乃是因为他们的怠惰,爱罪,不信和不肯来就基督,并不是缺乏神的拣选。」(Old Paths p.468)人拣选什么,神就给他们什么,神并不将他们所拣选的反面给他们。因此,拣选死亡的人,只有怪他自己,不能怪神没有将生命赐给他们。神主权的道理一点不影响罪人应负的责任。

  消极方面的第一提案陈述到此为止,现在讨论积极方面的第二提案。

第三章 传福音-下

三、传福音的动机是什么?

  事实上,有两个动机应当时常鼓励我们去传福音。头一个就是爱神并关心神的荣耀;第二个是爱人并关心他们的福益。

  (一)头一个动机是根本的,是基要的。人的主要目的就是荣耀神。圣经上的生活原则乃是:「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十31)人藉着遵守神的话并履行祂显明的旨意去荣耀祂。同样,那第一而且最大的诫命乃是:「当爱主你的神。」(太二十一37以下)我们凭着遵守圣父与圣子的命令去表示我们对他们的爱。主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十四21)约翰写着说,「我们遵守祂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约壹五3)因此,传福音乃是父与子所命令的活动之一。基督告诉我们说,「这天国的福音,要(马可说『必须』)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太二十四14;可十三10)在主升天前祂吩咐门徒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祂把一个广泛的应许加在这吩咐之上:「我要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9以下)此应许的广泛性就告诉我们这个吩咐的实用是何等宽阔。「直到地极」这短句就清楚地告诉我们,接受此应许的「你们」并不是单指那十一个门徒;此应许也是赐给历史的整个基督教会,这十一个门徒可以说是整个教会的基本教友。因此,这应许也是给我们的,和给他们一样,而且也是一个极大安慰的应许。主赐这应许,为的是安慰那十一个门徒,免得他们对基督所加给他们的普世传福音的工作的范围与困难以为担当不起。如果支取这应许是我们的特权,那么接受这使命乃是我们的责任。十一门徒所负担的工作乃是教会继续不断地工作。如果在一般方面来说:传福音是教会的工作,那么,在特殊方面传福音也是你我的工作。所以,如果我们爱神又想去荣耀祂,我们就必得听从祂的命令去传福音。

  此外尚有一点。我们藉传福音去荣耀神,并非是因为传福音是顺服的行动,乃是因为在传福音的工作,我们告诉世人,神为罪人得救所成就的是何等大的事。当神恩典的大作为被人所知的时候,就是神得荣耀的时候。诗篇的作者勉励我们要「称颂祂的名,天天传扬祂的救恩。在列邦中述说祂的荣耀,在万民中述说祂的奇事。」(诗篇九十六2以下)因为一个基督徒,对未悔改人谈到主耶稣基督和祂拯救的大能的时候,就是荣耀神。

  (二)第二个使我们百折不挠去传福音的动机,乃是我们对邻舍的爱并渴望我们的同胞得救。愿意为基督得人的灵魂乃是在凡得救重生之人心中爱的自然立刻流露。主认证了旧约所吩咐的,爱邻舍如同自己。(可十二31;路十27以下)保罗写着说,「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加六10)人们除了需要基督以外,还有什么更大的需要呢?我们向众人所行的善,还有什么比叫人认识基督更大的善事呢?所以我们若果真是爱邻舍如同自己,我们就必定要他们得着我们所宝贵的救恩。这不是一件需要思想,更不是需要辩论的事。当我们看见邻舍需要基督的时候,就立刻在我们心中生出传福音给他们的动力。

  谁是我们的邻舍呢?当主对律法师说要爱邻舍如同自己的时候,他就问主这个问题,基督就讲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来回答他。(路十29以下)那故事的教训就是:凡你遇见有所需要的人,那就是你的邻舍;神把他放在那里,因此你可以帮助他;你所要做的事,就是尽你一切所能的(不拘是什么)来满足他的需要,显明你自己是他的邻舍。主对那律法师所说,「你去照样行吧。」祂照样对我们说这话。这原则应用到各项需要,不但是属灵的,也涉及属物质的需要。所以当我们遇见没有信主的人的(因此是面向属灵的死亡)的时候,我们就应当这样把他们看作我们的邻舍,就要自问,我们能作什么叫他们认识基督。

  让我们强调说:如果我们知道基督对我们的爱,如果我们的心感觉到主的恩典,救我们脱离死亡与地狱,因此生出感恩之心,那么我们就马上生出一种爱怜心,应当顾念同胞属灵的需要。保罗所以说:「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林后五14)就与这积极性的传福音有关。若基督徒对人灵魂得救漠不关心,劝人信主也是勉勉强强,这乃是一件很可悲而又可耻的事,因为这些人与他们有同样的紧急需要。当安得烈找到基督的时候,他自然就去告诉他的哥哥西门,腓立就赶快将这佳音传给他的朋友拿但业。(约一40以下)不用谁告诉他们去这样作;他们这样作是自然的,自发的,就如一个人得到有关家庭与朋友的新闻,就自然要告诉他们一样。假如我们不能这样自然去作,那么我们里头必是出了毛病:关于这一点,我们要弄得十分清楚。传福音乃是一大特权;既然知道他所最需要知道的,就是基督,在全世界没有比认识基督对他们更有益处,所以将基督的爱告诉给别人,那是最好无比的事。因此我们在个人传福音这方面不当因循退缩。我们应当欢喜快乐去作。当有机会可以对人谈到主耶稣基督的时候,就不当藉词逃避责任。假如我们避免责任,希图逃脱,我们需要面对事实,这样作就是向罪恶撒旦投降。如果怕人以为我们是怪物,是可笑的,或在某团体中不被人欢迎,因此退后,我们就应当在神面前自问:这些事应当不应当拦阻我们去爱邻舍?如果这羞耻是假的羞耻;根本不是羞耻,当我们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不把基督传给他们,乃是骄傲地换装,我们就当追问我们的良心:我们的名誉,抑或人得救,哪样重要呢?当我们在神面前衡量我们生活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为这种自欺与胆怯之根而满足。我们需要在神的恩典中为自己羞愧,求神叫我们多多爱祂,多多爱人以致发觉把基督的福音传给别人,乃是容易的,自然而然的乐事。

  现在我盼望我们已经明白,当如何重视传福音的责任。传福音并不是主所赐给我们的惟一工作,也不是召我们所有的人都用此同一方法去作的工作。主不是召我们都去作传道;我们不都是有同等的机会或才干去把福音传给那些需要的人。但是我们都有些不可避免的传福音的责任,如果我们避免,我们就是未能爱神爱人。起码来说,我们都能,而且应当为不信的人得救祷告,特别是在我们的家庭里,在朋友当中,和日常所接触的人。然后我们必要注意每日情形,看有传福音的机会,妥为利用。有进取心,肯往前去作,乃是爱的冲动。如果你爱某人,你总是在想,你能为他做什么最好的事,最能讨他欢喜的,而且藉着你为他所设计的事而给他的喜乐,就是你的喜乐。如果我们爱神(圣父、圣子、圣灵)报答三位一体的神为我们所成就的,我们就当集合所有的推动力与进取精神去尽量荣耀神──如此行的主要办法之一就是设法传福音,遵守神的吩咐,在到处使人作主的门徒。照样,如果我们爱邻舍,我们就应当自动地去寻找方法叫他们得到好处。叫他得好处的最好方法就是叫他认识基督。这样,如果我们爱神,爱邻舍,我们就必得传福音,而且我们在传福音尚要有进取心我们不应当存着勉强的态度问,在这方面我们应作多少?就好像传福音是令人讨厌的,难担的重担。我们不应当提心掉胆地寻问,在传福音的工作上最低限度要出多少力才能满足神的心。我们乃是急切地问,而且在祷告上要有诚实的表现,就是在向人传扬基督上我们能出多少力;一旦有机会,我们就当专心一致,全力以赴,去传福音。

  此外还有一点要说的,免得我们所论述的为人误用。总也不可忘记,在传福音上的进取心乃是出于爱的进取心;这进取心是从真正想要得的人,并真正关心别人幸福而生出来的,对别人表示真正的尊重,对人们表示真正的友情。人有时会在讲台与个人布道上遇见占奸取巧的传福音的热心,这很不名誉而又危险的,所说的不名誉是因为这种热心既不出于爱与关心,也不愿意真帮助人,不过是出于骄傲,自欺,企图治服他人的快感。所的说危险,是因为这种热心在听众的心理上予以猛烈地打击,可能对敏感的人有很大的损害。如果以心来驱使并约束我们传福音的工作,我们就以不同的态度来接近人,如果我们真正顾念他们。如果我们真是敬畏神,爱神,那么我们就以荣耀神,尊敬人的方法来向他们传基督,我们就不能侵犯他们的人格,或剥削他们的弱点,或故意去蹂躏他们的情感。我们所要作的,就是把我们所宝贵的与他们分享,对他们表示真正的友情与关心。不拘我们对他们所讲的真理是如何激烈,怎样叫他们受打击,在我们与人谈道上无论是在讲台上,抑或私人接触,都当一路表示这种友情与关心。

  存布尔(C. G. Trumbull)写了一本很出名的论个人布道的书,题目为「活捉人」。第三章中,著者告诉我们他的先父在个人布道上为自己定的规则。兹引述如下:「每当我与别人谈道要选题目的时候,我总是选基督为题目,因此我可以知道他的需要,如果可能,就想法满足他的需要」。在这里的论句是:「每当我与别人谈道要选题目的时候。」第一、这就会令我们想到个人传福音,正如与一般人交接一样,应当客气。第二、这令我们想到个人传福音,应当以友情为根基。如果你还未能以友情来对待人同他发生关系,在此关系中,他以为你是尊敬他,关心于他,拿他当人看待,并不是把他看作某种「案例」,你还不能与人谈道,有些人你在五分钟之内就能同他建立关系,然而有些人需要几个月。但是原则总是一个。与别人亲切地谈到主耶稣基督的这个权利需要得到的,用什么方法得到呢?那就是感化他,叫他知道你是他的朋友,真正关心他的幸福。因此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味留客长谈,干涉别人的私事,厚颜无耻地坚持解说属神的事,勉强挽留急要离去的生人──这些都是个性太强,说话絮叨之人,以个人布道之名,来放纵的行为,这是最笨拙的个人布道,应当取消这种布道,最好称之为缺少人情的布道!其实,这种粗鲁行为是羞辱神的;而且也令人生出反感,叫人对基督存成见,说信耶稣的人怎么这样令人讨厌。真正的个人布道是付价最高,因为这要求我们和别人建立真正的个人关系。我们要诚实地跟人作朋友,如果我们跟别人的关系进展到了一个程度,那时我们才能对他们谈到基督,才能对他们谈到他们灵魂的需要,方能避免粗鲁与侵犯。如果你愿意作个人布道工作,(我盼望你这样作,你也应当这样作)那么你就应当祷告,求主给你同别人作朋友的恩赐。真正友善的精神,乃是一个人爱人如己的惟一标记。

四、传福音应该用什么方式和方法?

  今日关于传福音(布道)的方法,在福音派的团体中意见各有不同。有批评开布道会,有的赞成。这种布道在英美教会中已成标准定型,是为人所周知的,因为有其特殊性。为了那些对基督教的道理不太注意的人,或从来不到基督教会的人,为了吸引他们的注意,就把布道会弄得有声有色,特别兴旺活泼。一起都按照所计划的去产生一种温暖,幽默和快乐的气氛。布道会总是有好多音乐的节目─唱诗班、独唱、短歌、令人兴奋的诗歌。在诗歌的选择上和所用的见证上都特别注重基督徒的经验。在布道会结束前请求听众表示决志,然后随以个人接触,对表示决志者给以进一步的指导。

  对这种布道会所加的主要批评──暂时不论这些批评是否完全确当──如下。他们的又说又笑,滑头滑脑的样子,显为不敬。给听众以娱乐的企图是趋向减低神的尊严,排除崇拜的精神,使人生出藐视创造之主的思想;况且,这是对有可能性归主者(慕道友)在教会(就是以后要加入的)中,为平常主日崇拜最劣的准备。在见证中提及基督徒的经验似乎有不可避免的迷人性,这在牧师方面来说乃是不负责任,并且关于何为基督徒这一方面也给予一虚伪而空幻的印象。从事拖长时间,勉强人决志,故意用甘美的音乐,挑动人的情绪,企图产生「悔改」,那简直是心理学与感情上的剧变,根本不是属灵的悔罪与新生。在此种布道会中不可避免的特点,就是请求人决志信主,这决志包括些什么,有何代价,往往没有作适当的指示,这种请求不啻一大骗局。藉多数人入教,来断定这种布道会正当的愿望,或许鼓励布道人与助理者,试图迫使人在尚未明了决志归主究竟为何以前,就经过这种动作;但用此方法所产生出来的悔改者,往好处说来证明是一种奇迹,往坏处说乃是假造,结果使人心对福音刚硬。批评者认为,将来传福音的方法,要彻底脱离这种传道的行动,要另谋新途径(或者说是恢复在此种布道会成为标准以前的那个旧方法),就是地方个体教会为传福音的单位,而不是以联合教会为中心,布道会乃在地方教会的崇拜中,换句话说,地方教会礼拜就是继续不断地从事于传福音的聚会。

  一般的回答是这样,以上所说的那些缺点,虽然是实在的弊端,但这标准型的布道会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往往是避免了。这样的聚会在过去已经证明它的用途;经验已显示出来神用这布道会;所以目前没有弃绝这些布道会的充份理由。既因许多教会都未能负起传福音的责任,所以举开这样的布道会,正是向无数的男男女女传扬福音的唯一良机。因此目前的布道会是应当保留的,不该放弃,所需要的只不过是改良其现有的弊端。

  这辩论要继续下去,有增无减。我现在并不想加入此论战之中,我乃是要随在后面,加以观察。我要提出一项主要的原则,用以来领导我们评定这些布道法以及其他可实行的布道法。

  这主要原则是什么呢?兹述之如下:

  正如我们以上所看过的,传福音乃是以一种交通行动,存心是要人悔改。所以归根结底来说,传福音只有一个方法:即解释并应用基督的福音。相信与悔改是归正内所包含的两个互相补充的要素,二者是因对福音的反应而生出来的。保罗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新英语圣经(New English Bible)是这样增译的:「信心是为信息所唤起的,这唤起信心的信息是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7

  再说,传福音的唯一主动者,就是主耶稣基督。是基督自己藉着圣灵叫祂的仆人忠实地讲解福音,并以能力、有效地来应用福音;正如是基督自己藉着祂的圣灵开导人的心去接受福音,吸引他们得救归向自己一样。(路二十四45;徒十六14;约十二32)保罗说到他为一福音使者的成就,乃是「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什么都不敢提,只提祂藉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路十五:18以下)自从奥古斯丁以来,常有人说基督乃是福音圣礼真正使者,人的纪念行动只不过是祂的手而已。我们应当知道这同样基要的真理,那就是基督乃福音圣道的真正使者,传道人或见证活动不过是祂的口。

  让我们详细解说一下。我们需要把我们所有的布道方案──我们的国内外宣教事工联合布道大会,讲道、谈话与见证;我们的大聚会,小聚会,个人的谈道;发散福音单张,所借出书籍,为传福音所写出的信笺──都要重新检讨一下,并且按照下列的问题来指问每一项目:

  这个传扬基督的方法能否给人一个印象把福音算作从神而来的话?能否转离他们对人的注意和一切属人的事,而专一仰望神和祂的真理?抑或这种布道法的倾向是叫人注意神为信息的根源与权威,反而注意人,注意传信息者的表演?这方法是将福音当作人的意思,传道人的得意物,抑或是神的启示,就是传道人自己也当在此启示前肃然起敬?这种传扬基督的方法是人为的聪明伶俐和技巧吗?因此就要高举人吗?抑或表现传道人爽直无伪,不矫揉造作,他唯一所开心的就是传扬信息,他无暇,根本也不愿意人家注意他自己,如果可能,他就愿意遮掉自己,把自己隐藏起来,躲在他的信息之后,唯恐人们应当在他所代表的全能之主面前谦虚下拜时,反而去赞羡他,恭维他吗?

  再有,这种传扬基督的方法能在人心中推进,抑或妨碍圣灵的工作呢?这方法是澄清所传信息的意义呢,抑或使信息晦暗不明,仅限于一些敬虔的专门术语和独断性的教条?这方法是令人彻底想到神,想到他们与神的关系吗?抑或完全注重情感而窒息了思想呢?是激动人的心呢?抑或令人麻木不仁?这种传扬基督的方法是企图用情感来感动人呢?抑或是用真理来感动人?当然情感是没有什么错的;一个人归主了,但没有情感,那是一件怪事;错误的乃是专门向人的情感下工夫,一味玩弄人的情感,叫人的情感受苦,而不教悔人的心思。

  再者:我们要问,这种传扬基督能把福音的要道传递给人吗?不只是一部份,乃是全部的──例如有关创造主及其要求,关于我们自己为有罪、失丧与绝望的罪人,需要重生,关于降世为人神儿子为罪而死,又活着为赦免罪人,并把他们带到神面前。抑或似乎在这一点上有缺陷,传的是半真理,令人对于那些重要的事一知半解,而又要求他急促地相信悔改,根本没有给人讲清楚要为什么事悔改,或他们应当信什么?

  我们再要问,这种传扬基督能把福音的应用传达给人吗?不只是一部份,乃是全部的──例如召人看见自己并认识自己的真面目,就如神看见他,认识他一样,那就是人乃是一犯罪的受害者,有极大的需要,而且由此而生出来的,就是与神发生错误的关系,也面临悔改接受基督为救主和主的牺牲与结果。抑或似乎在这一点上有缺陷,并掩饰一些缺点,论到福音所要求的,只给一适切的,曲解的印象?例如,这种传扬基督是令人毫不觉得他们在信主之后马上要有当尽的义务吗?抑或叫他们以为他们所作的就是信靠基督为负罪者,并没有体会到他们还要否舍己,让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这种错误我们可以称之为相信主义)抑或令人以为他们能否作的就是奉献自己给基督,以基督为主,并没有体会到他们也必须接受祂为救主(我们称此错误为决志上策主义)?在此我们需要注意,在属灵方面来说,一个人的良心受到感动,但对福音有错谬的反应,因而采取一种有缺陷的宗教习惯,这比一个人根本对福音没有反应更危险,假如你把一个税吏变作一个法利赛人,你就使他的情形不但没有进步,反而更糟糕。

  我们再问,这种传扬基督的方法,能有助于适当严肃的方式来传达福音真理吗?是使人觉得他们真是面临生死的问题?能令他们觉得神之伟大,自己的罪大恶极,有急切的需要,并基督的洪恩吗?能帮助他们体会到,落到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吗?抑或这种传扬基督是如此轻松的、偶然的、惬意的与兴高采烈,以致使听众相信耶稣只不过是在人生中的坎坷时扶一把而已,很难觉得福音乃是有严重后果的一件事?一个人若用这种方法来传福音,这是极其羞辱神,真正损害人,藐视福音,减轻福音的价值。这并不是说当我们谈到属灵之事的时候,就挂上极其严肃的面孔;其实这是再轻薄不过的,这使听众成为假冒伪善的人。所需要的是这个:当我们传基督的时候,应当时常祈祷,求神把祂的伟大与荣耀,并与祂有交通的喜乐,以及离弃神永远下地狱的可怕等思想,放在听众的心中;然后求神叫我们能诚实地,直接地去讲正如我们对这些事所感觉到的。这样我们才真算传福音,而且也真是严肃地去传。

  我们必须藉着问这些问题来试验,并且如果必要时,来改善我们的布道法。原则是:最后的布道法,就是把福音传得最完全的布道法。给福音是从神而来的,并由此而生出的生死问题作清楚的见证,这是完全的布道法。把基督和祂的十字架的福音讲解的极其圆满透彻,并极正确而严重应用这福音的话(道,)单独地针对他们个人的情形发言,这才是完全的布道法。在每种情形中最好的布道法是,你我自己必须要发掘出来。一切有关布道法之辩论,必须依照此原则来决定。目前就说到这里。

第三章 传福音-中

二、什么是福音信息?

  我们要概略地来讨论这一点。简言之,传福音的信息就是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的福音;人的罪与神的恩之信息,人的罪孽与神的赦免,藉着圣灵的恩赐而得到的重生与新生命的信息。这信息是由四个主要的成份构成的。

  (一)福音是关于神的信息。

  这信息告诉我们神是谁,祂的性格是什么?祂的标准为何?祂所求于受造者的。我们是什么?这信息告诉我们,祂是我们的创造者,或福或祸,我们都在祂的监察之下,祂使我们敬拜祂,服侍祂,为祂的荣耀而活。这些真理就是有神论宗教的根基,而且若不明了这些真理,其余的福音信息就无甚意义,也不切实际。论到人完全并时常依赖他的创造主,在此就开始了基督徒的故事。

  在这一点上我们还可以从保罗有所学习。当他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对犹太人讲道时,他用不着提到人是神所创造的事实;他晓得犹太人已经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们有旧约的信仰作为背景。所以他可以立刻开始对他们宣讲基督为旧约盼望的应验。但当保罗对不了解旧约的外邦人讲道时,他就得再追溯回去,从头开始。保罗所开始的,就是神为创造之主,人是神所创造的。所以当雅典人求他解释他所讲的耶稣和复活究竟为何的时候,他首先说到创造者的神并祂为何造人。「创造宇宙……的神……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造出万物……要叫他们寻求神。」(徒17:24以下参看14:15以下)这并不如有些人所说的一篇后来为祂所弃绝的,哲学的辩论,而是有神论信仰的初阶与基本的课程。福音开始就教导我们是神所造的,是绝对依靠祂,神是我们的创造主,在我们申述有绝对的要求。只有当我们学习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们才看出何为罪,只有当我们看出何为罪的时候,我们才能明白由罪得救的佳音。在我们还没有明白神为救赎主的意义之前,我们必须知道祂为创造主是什么意思。对此基要课程若没有多少认识,就根本谈不到罪与救恩。

  (二)福音是关于罪的信息。

  这信息告诉我们,我们是如何不够神的标准;如何有罪,不洁,在罪中不能自拔,现今乃站在神的忿怒之下。这信息告诉我们,所以继续犯罪的原因,乃是我们在天性上是罪人,我们自己不能作什么使自己正直,或叫我们复得神之恩宠。这信息显出我们自己的真面目,正如神看我们一样,教导我们去思想我们自己,如同神那样思想我们一样。这就使我们到自我绝望的地步。这也是必须的步骤。我们若不知道我们需要与神和好并由我们自己的努力是不能达此目的,我们就不能认识救我们脱罪的基督。

  这里有个陷阱。在每个人生活中,都包含着使他不满与羞耻的事。每个人关于他过去某一点事都有些良心不安对己对人不够标准的一些事。所说的危险就是在传福音的工作上我们以刺激人去思想这些事,并使人觉得不舒服而自足,然后就描述基督就是救我们脱离这些事的那一位而根本没有提起我们与神之关系的问题。但当我们说到罪的时候,这正是我们所必要提起的问题。因为在圣经中罪的这个观念就是得罪神,破坏了人与神的关系。若不是在神律法与圣洁之亮光中看到我们的软弱,我们就丝毫不以那些为罪。因为罪不是一种社会性的观念,乃是一种神学性的观念。虽然罪是人犯的,而且许多罪是反社会的,但不能以人与社会来解说罪。我们若不是以神来思想罪;不是以人的标准,乃是以神在我们身上绝对要求的尺度来衡量罪,我们就永远不知道何为罪。

  我们必须明了,人的良心不安和知罪绝对不是同一回事。所以每一个人为他过去所作的错事与软弱而痛苦的时候,就说这个人知道有罪,这是讲不通的。你若因你的失败,或因未能满足你人生的要求而感痛苦,这并不是知罪。如果一个人在此种情形之下求告主耶稣基督,就是为了安慰他,鼓励他,叫他再有自信心,这也不是得救的信心,如果我们所作的这一切是以所感到的需要来提供基督,我们也不是传福音(虽然我们以为是传福音)。(「你快乐吗?你满意吗?你要心中得平安吗?你觉得你失败了吗?你厌烦你自己吗?你需要一位朋友吗?那么就请你来到基督这里,祂要满足你一切的需要……」──正好像主耶稣基督是神话中的教母,或超级的精神病专家。)不是的,我们要在此以外再更进一步。传讲罪并不是利用人感觉到的弱点(这是洗脑者的技巧),乃是以之圣洁律法来衡量他们的生活。知罪的意思并不是一个人觉得自己生活完全失败,乃是一个人知道自己得罪神,嘲弄祂的权威,不以祂为神,反对祂,与神不发生正当关系。传扬基督的意思就是把祂解明为藉着祂的十字架使人与神和好的那一位。信就是靠赖祂的意思,并且惟独靠赖祂恢复我们与神的关系,得祂的恩宠。

  那位真正的基督,圣经中的基督,果然把自己提供为我们的救主,作我们的中保,事实上,祂真赐给我们平安,喜乐,属灵的能力和作祂朋友的特权。但是若以祂为仅是帮助人安慰人,减轻人生之灾祸的基督,就不是真正的基督,乃是被人误解的基督──其实就是一位幻想的基督。如果我们教导人仰望一位幻想的基督,我们就不能指望能得到真实的救恩。因此我们必得注意,不可把属血气以良心不安与厌恶自己的生活当作属灵的知罪,而在传福音上就免去叫人知道自己状况的基本真理──就是他们的罪叫他们与神隔绝,叫他们被定罪,与神为敌,受神的震怒,所以他们当前的需要就是与神恢复关系。

  或许有人问:仅仅良心责备而不安,或觉得人生失败而丧气,与真正知罪的不同标记是什么?这标记有三:

  1. 知罪必要觉得与神的关系的不对:这种错误的关系不仅对邻舍,或对自己的良心与理想,乃是对创造主,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只以需要的意识来解说知罪是不够的;知罪不是任何「需要」的意识,乃是一种特别的需要──就是需要与神恢复关系。知罪是一个人知道自己现在与将来站立在神面前是被弃绝的,遭报的,该受愤怒的,知道这种关系是不能继续下去,因此生出一种愿望,不拘付任何代价,任何条件,也要把这种关系加以改变。知罪或许是觉得自己在神面前有罪,在神眼中看为不洁,悖逆神,或与神远离;但总是觉得不仅是需要与自己或别人,乃是与神恢复正常关系。
  2. 知罪总是包含罪的觉悟:为在神面前所作的特别错行而有罪孽的意识,(如果人要与神恢复关系,他就应当从此回转,除掉诸罪。正如以赛亚特别觉悟到言语上有罪(六:5),与撒该觉悟到他勒索的罪(路19:8)。
  3. 知罪总是包含觉悟罪的可恶性:一个人觉得在神面前完全败坏与邪恶,人有如以西结所说的新心(36:26),也如主所说的重生(约3:3以下),那就是道德的再造。诗篇五十一篇的作者──在传统上认为是大卫在与拔示巴犯罪之后所写──不但承认了特别的罪(1-4节),也承认他天性上败坏的罪(5-6节),求神洗净罪孽与罪污(7-10)。问一个人是否知罪的捷径,就是叫他研读诗篇五十一篇,看他的心是否与大卫说同样的话。

  (三)福音是关于基督的信息──神道成肉身的儿子基督;神的羔羊为罪而死的基督;复活之主的基督;完全救主的基督。

  关于此项信息的宣布兹提两点如下:

  (1)我们传基督的位格不能与祂的拯救之工分开。

  有时有人说,吸引罪人来到基督脚前的,乃是传基督的位格,并非传关于祂的教义。的确,救人的乃是活基督,救赎的教理不拘如何纯正,是不能代替活基督的。但说这话的动机往往是说在传福音上,有关教义的训悔是可有可无,传道人惟一需要作的事,就是尽量描述那位加利利人耶稣,周游四方行善事,然后就保证听众说,这位耶稣仍然活着,能帮助他们解决一切难题。但是这种信息不能叫做福音。事实上这乃是个谜,把人弄的莫名其妙。我们要问,这位耶稣是谁?祂现在的地位如何?这种传道会引起这些问题而不给以回答,这种信息将使有心寻求的人完全不知何所依从。

  其实,你若不知道主的道成肉身,你所讲的历史的耶稣就毫无意义──事实上这位耶稣乃是上帝的圣子,按照圣父的永旨成为人来救人。如果你对赎罪毫无所知,你讲祂的生活也是无意义的──祂如一般世人一样活在世界上,所以祂以人的资格为人死,祂的受苦,祂的死,真是祂背负世人之罪的救赎行动。你若不知道祂的复活,升天与在天上的代求,现在你就不知如何亲近祂──耶稣已经复活,并坐在宝座上为王,要拯救一切承认祂为主的人到底。不用提别的,就这些教义对于福音是非常紧要的。没有这些教义,就没有福音,所有的也不过关于名为耶稣这个人玄惑故事而已。所以,将传讲有关基督的教义与陈明祂的位格对立,就是把神所配合的两件事分开。这实在是很不应当的事。因为在福音上去讲授教义的整个目的,乃是叫主耶稣基督的位格更加明了,使听众清楚地知道我们让他们所接触的这位耶稣是谁。在社交生活中,每当我们介绍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告诉会众关于这人的一些事,并作了些什么;论到主耶稣也是这样。新约告诉我们,使徒传讲教义为的是传扬基督。事实上,若不传讲这些教义你就根本没有福音之可传。

  (2)我们传基督拯救之工不能与祂的位格分开。

  传福音的讲道者与个人布道的人往往犯了这种错误。他们特别注意基督的救赎之死,认为是罪人蒙悦纳惟一充足的根据,他们这样解说召人有得救的信心:「信基督为你的罪而死。」这种解说的结果就是表明基督在过去的救赎之工,与神现在的位格脱节,其实祂过去的救赎之工与祂现在的位格是我们所信靠的整个对象。这样把工作与工作者孤立起来并不合乎圣经。新约中没有叫我们这样去相信的。新约是叫我们信基督自己──乃是相信为罪而死的活救主。严格来说,得救信心的对象不是赎罪,乃是作成赎罪的主耶稣基督,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决不可把十字架及其恩益与十字架的基督分开。因为得基督之死恩益的人,正是相信祂的位格的人,并不只是相信祂的拯救之死,乃是相信祂──永活的救主。保罗说,「信主耶稣基督,你必得救。」(徒16:31)主说,「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

  既然如此,有一件事非常清楚的:就是赎罪范围的问题,在这一点上,与传福音信息的内容无关。……我现在不是问你说,基督是否为过去,现在,及将来每一个人而死。如果你还没有决定,我现在也不是请你在这个问题上表示决定。我在此只是要说,纵使你以为以上所说的是真实的,你在传基督的福音上也不应与以之为错谬的传道所传的相异。

  我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传道人以为对会众说:「基督为每个人死」这句话,是不能证实的,或许是不真实的,他在传福音时就不会这样说,这是很明显的。你在怀特菲或司布真的讲道中找不到这样的话。我的观点是:纵然一个人认为他可以如此说,因为这话是真实的,但当他传福音的时候,他也无此需要,并且没有特别的理由要说这句话。因为正如我们所看出的,传福音的意思就是召请罪人来就耶稣基督,那位活救主,祂藉着祂赎罪之司能赦免并拯救一切信靠祂的人。当传福音时说到十字架就是指说基督的死乃是祂赦罪的根据。而且这所应当说的。根本不必涉及到赎罪范围的问题。

  事实上,新约从未以基督特别为祂而死作为召人悔改的根据。新约召请罪人信靠基督的根据只是因为他们需要基督,又因主是为罪人的缘故而把自己献上,凡接待祂的就得到主为祂百姓而死所得来的一切恩益。新约中普世性及包括一切的应许就是召请人相信,并凡信者得救的应许。(参看太十一28以下;二十二9;路二10以下,十二8;约一12,三14以下,四40,54,七37,十一26,十二46;徒二21,十43,十三39;罗一16,三22,九33,十4以下;加三22;多二11;启二十二17;比较赛五十五1。)我们在传福音上的工作就是尽量忠实地提出新约所着重的。超过了新约的范围以外或曲解新约的观点,或转移新约所着重的,乃是错误的。所以『我们不想把基督的工作与完成工作的基督分开。新约所知道的只是一位永活的基督,使徒所传的福音就是向人高举永活的基督。但是这位永活的基督是死过的基督,传扬祂的时候总也不可离开祂的死,和祂所成就的和好能力。使徒所传信息的重心,就是这位永活的基督并在祂里面为使神人和好而死的功劳……福音使者的工作就是传扬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以上系作者引证邓尼雅各(James Denney)所着之「基督教救赎论」(The Christian Doctrineof Reconciliation, p.287)〕福音不是「信基督死是为每一个人的罪而死,因此也是为你的罪而死,」也不是「信基督死只是为某些人的罪,所以恐怕祂不是为你的罪而死。」福音乃是「信主耶稣基督,祂为罪死,现在祂把自己提供给你,作你的救主。」这是我们向世人所提出的信息。我们的本份并不是叫人信某一个有关赎罪范围的见解;我们的工作乃是把永活的基督指给罪人,召请他们信靠祂。

  卫斯理约翰和怀特菲乔治这两个人,虽然在赎罪的范围上意见不同,但是因为他们明了以上所说的,所以他们在福音上仍然彼此是弟兄。他们对此问题的见解未能影响传福音。二人都满意所传的福音,正如圣经所记载的:那就是传扬「永活的基督,并在祂里面为使人与神和好而死的功劳,」把祂提供给罪人,召请失丧的人来就着得生命。

  (四)最后,福音是吩咐人相信并悔改

  神吩咐凡听见福音的人都要悔改相信。保罗对雅典人说:「……如今神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有人问耶稣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主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约六2)又在约翰壹书三23说:「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悔改与相信乃是神的直接命令,是本份上的事,因此不悔改和不相信乃是新约中最为严重的罪。(参看路十三3,5;帖后二11以下。)本着以上所提的普遍吩咐,普遍救恩的应许就临到一切听从这吩咐的人。「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十43)「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二十二17)「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以上的话都是神的应许,神要永远保证这些应许,不致落空。相信并不仅仅是一种乐观的感觉,悔改也不仅仅是一种悔恨的感觉。相信与悔改都是行动,而且是整个的行动。相信不仅是信任;相信在本质上乃是投靠信赖基督赐给罪人的恩慈应许,并投靠信赖赐应许的基督。照样,悔改也不仅是为过去的事而忧愁;悔改是心意的改变,是否认自己,服侍救主为王的新生命。信任而无信靠,懊悔而无改变,不能叫人得救。「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二19)「但世俗的忧虑,是叫人死。」(林后七10)

  兹提两点,分述如下:

  (1)神的要求不但是悔改也是相信。决志离开罪恶,放弃恶行,试图励行基督的教训,尽力向众人行善事是不够的。热望、坚决、道德与宗教心都不能代替相信。路德马丁与卫斯理约翰在他们相信主很久以前,都曾经这样生活。所以要有信心,必须有知识作为根基:一个人在他实际有信心之前,必得认识基督并祂的十字架和祂的应许。因此,在我们传福音的时候,我们需要着重这些事,为要引领罪人放弃他们对自己的信赖,完全靠赖基督和祂救赎之血的大能,叫他们蒙神悦纳。因为除此之外都不是信心。

  (2)神的要求不但是相信也是悔改。相信只靠基督并祂的死罪人被称为义而蒙悦纳,相信自己的行为记录能招至神的刑罚,若没有基督,就没有盼望,是不够的。福音的知识与纯正的信仰不能代替悔改。然而,若有悔改,就必须有知识作为根基。一个人必须知道路德马丁的九十五条宣言的一条,「当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说:『悔改』,祂是宣召信者整个的生活要悔改,」而且祂也必须知识悔改究竟包括些什么。基督屡次特意声明叫人完全脱离以往的事。「若有人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祂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九23以下)「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自己的性命(就是将这一切放在次要的地位),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33)基督所愿意,祂的百姓的悔改,包含祂完全顺服主在他们生活中的一切要求,并且不予以限制。主知道──有谁比主知道的更详细?──跟随祂的人要维持这种决志,让祂在任何时候都居首位,该是何等的牺牲。因此基督要他们在未有信靠祂之前要彻底思想作主门徒的含义。祂不愿意收一些假装要作门徒的人,祂不在乎广大的,在表面上跟随祂的乌合之众,等到一旦要求他们的时候,就冰消瓦解了。所以,在我们传福音的时候,我们需要照样强调跟随基督所付的代价,在劝罪人对此白白赦免的信息有所反应之前,要严肃地思想跟随主的代价。我们绝对不可掩饰白白赦免是要付一切代价的事实;否则,我们的传福音就是一种骗术。若没有清楚的知识,对基督的要求就没有确切的了解,就没有悔改,因此就没有拯救。这我们奉差遣出去所要传的福音信息。

第三章 传福音-上

  现在我们要从圣经中回答下列四项有关基督徒传福音的责任问题。什么是传福音?什么是福音信息?传福音的动机是什么?传福音应该用什么方式和方法?

一、什么是传福音?

  也许有人以为福音派的基督徒用不着花时间来讨论这个问题。福音派的人士既然总是以传福音为主旨,而且这种着重也是正确的,所以就自然而然地以为我们在传福音上是完全一致的。然而事实上,今天许多关于传福音的辩论所造成的混乱,都是由于在此一观点上缺乏一致性所引起的。这种混乱的根因可用一句话来说明。那就是我们有一个广泛而牢不可破的习惯,以听众所得的效果,而不以所传的信息来解释传福音是什么。

  为了说明此点,让我们看大主教会议在一九一八年教会传福音工作的报告中,对布道所下的定义。「布(传)道乃以圣灵的能力传讲基督耶稣,以致人能藉着祂来信靠神,接受祂为救主,并在祂教会的交通上事奉祂如君王。」

  从各方面来看,这是一个极其优美的定义,这定义说到传福音工作的目的与宗旨,除去许多不适当与使人发生误解的观念。首先,它指出传福音的意思就是传讲一项特别的信息。按着这项定义来说,传福音并不是仅仅教导关于神之存在,或关于道德律的一般真理;传福音乃是传扬基督,祂乃是为了要拯救灭亡的人类,而在世界历史的特别时期中成了人的神之圣子。根据这个定义,传福音也不仅仅是介绍历史上的耶稣的教训与榜样,或有关祂救赎之工的真理;传福音乃是传耶稣基督自己,那位永活的救主并作王的主,按照这个定义,传福音也不是仅仅述说永活的耶稣为帮助人的,为朋友,而不提到祂在十字架上的救赎之工;传福音乃是传耶稣基督,神所安排的仆人,完成祂被派为祭司与君王的职任。「降世为人基督耶稣」应当被传讲为「在神和人中间的一位中保」(提前2:5),祂也曾为罪受苦……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3:18)惟有藉着祂,我们才能信靠神,祂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祂应当被宣布为救主,就是「降世拯救罪人的那一位」(提前1:15),「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耶稣。」(帖前1:10)而且祂是被差遣为王:「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了作死人并活人的主。」(罗14:9)若不宣讲这个特别的信息,就不是在传福音。

  此项定义也说明传福音的意思,就是以特别的应用来宣布此特别的信息。按照这个定义传福音不是把基督耶稣当作一个项目,作孤立的批评性与比较性之研究。按照这个定义来说,传福音乃是传扬基督耶稣及其工作与有罪的男女有关,他们没有神作为他们的父,并在神的忿怒之下祂作为他们的审判者。传是传基督耶稣为他们今世来生的唯一盼望。传福音是劝勉罪人接受基督耶稣为他们的救主,归根来说就是承认他们若没有基督,就必灭亡。不止于此。传福音也是吩咐人接受基督耶稣不但为救主,也是为王,因此在祂教会的团契中服事祂为王,这个团契就是敬拜祂,为祂作见证并在地上为祂工作的一群。换言之,传福音就是发出信靠与转回的呼召;这种呼召不仅是神请人接受一位救主,也是神吩咐人悔罪。若没有这一项特殊的应用,就没有传福音。

  我们现下所讨论的定义,适当地确立了这些重要各点。但在一项基要的事上,误人歧途。在本定义内,在应当有目的子句的地方,放上一个表示结果的子句。假如这个定义这样开始:「传福音就是向罪人传扬基督耶稣,为的是要藉着圣灵的能力,他们才来……」那么就没错可挑了。但这定义并没有这样说。它所说的是十分不同的。「传福音是如此以圣灵的能力来传扬耶稣,以致人要求……」这是以在别人的生活上的效果来解说传福音;这就等于说,传福音本质就是在于产生悔改的人。

  但这是不对的,正如我们以前所说的。传福音是人的工作,但赐给信心是神的工作。每一个传福音的人,目的在求人悔改,那当然是实在的,而且这定义也完全表明传福音的人在他的工作上所渴望的理想;但是一个人是否传福音这问题,不能只以他是否得着悔改的人来解决。在回教徒中间传道的宣教师,他们一生之久也没有看见一个人信主;我们能否因此就说他们没有传?有的传道人,在信仰上根本不是属于福音派的,但藉着他们所说的话(有时听者的了解不是讲者的本来意思),有人真正悔改得救了;我们能否因此说这些传道人毕竟传了福音?我们要回答说,在这两方面都绝对不是的。传福音的结果不在乎人的志愿与意图,乃在乎全能神的旨意。这意思并不是说对于我们对基督作见证上结不出果子,我们都漠不关心;如果没有结果子,我们应当为此事寻求神的面,看到底是为什么。但我们不应当以达成的效果来解说传福音。

  那么究竟应当怎样解说传福音呢?新约的解答很简单。根据新约,传福音就是传讲好消息。是一种传达的工作,在这种工作上,基督徒使自己成为神给罪人恩慈信息的喉舌。不拘在任何环境之下,在大聚会当中,在小聚会当中,在讲台上,或在私人的谈话中,一个人忠实传讲那信息,那就是传福音。神的信息既然是由创造主而来,对背叛世人所发回转并相信基督之愿达其最高点,所以传达此信息包含召唤听者的归正。在此意义上说,如果你不寻求人的悔改信主,你就不是传福音;这一点我们已经看出了。但是事实上说你是否传福音,并不是问是否在你的见证结果上有人悔改。乃是问你是否忠实地传扬了福音的信息。为要完全了解新约所传福音的意义,我们要看使徒保罗论及他自己传福音工作的性质。现在提出三点,分述如下:

  (一)保罗传福音为主耶稣基督所派的代表传福音是特别交托给他的事工。

  「基督差遣我……乃是为传福音。」(林前1:17)现在我们看他怎样因此委托来看他自己。第一、他看自己为基督的管家。他写信给哥林多人说:「人应当以我们(我自己,和我的同工亚波罗)为基督的执事(以那个资格)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传福音责任(即管家之职责)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9:17)保罗看为奴隶被推升到受托的地步,在新约时代总是为一家的管家;他被神认许,把福音交托给他,(帖2:4比较提前1:11;多1:3)他要忠于所交托给他的责任,为一管家,祂必须妥为保管所交托给祂的宝贵真理(正如他以后劝勉提摩太的)参看林前4:2,按照主的训悔来传布福音。他以此管家之职受托的事实,正如他告诉哥林多教会的,意思是「出于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9:16,参看徒20:20,26起;林后5:10起;结3:16起,33:7起)如此管家之职就使保罗传福音的责任更加明显。

  其次,保罗看自己为基督的先锋。当保罗说他自己是「奉派作福音的传道者」时,他所用的名词是先锋(Keryx)。「先锋」就是一个代替别人宣布的人。当他说「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林前1:23)的时候,他所用的动词是讲传(Kerysso),意思是指着报信者所受派的活动,将所告诉给他们的广为宣扬。当保罗说到「我所传的」,与「我们所传的」,并坚称若靠世界的智慧就不能叫人认识神,「神就乐意用人当作愚挫的道理(传讲)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2:4;15:14;1:21)的时候,他所用的名词是所宣之道(Kerygma),意思是并不是宣布的动作(或活动),乃是所宣布的事,宣布的本身,所宣布的信息。保罗自己承认祂不是一个哲学家,不是一位道德家,不是世界上的圣人,只不过是基督的报信者。主已经给他一个当传的信息;因此他整个的事奉就是极其忠实地传达那个信息,毫不更改,毫不删减。他传福音,并不是把它当作人的灼见,需要用时髦的知识学问来加以美化,好使人注视它,他传福音乃是当作,神而来的话,奉基督的名传讲,带着基督的权柄,藉着基督之灵的感力在听众中认为是可信的。保罗提醒哥林多人说,「我到你们那里去……我去是宣传神的奥秘(见证)。」保罗的意思是说他去不是传讲自己,只是传讲神的信息。所以他说,「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意思是说,神差遣我传给你们的就是这个。「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林前2:1-5)报信者的语词更显明了保罗所传福音之可靠性。

  第三、保罗以自己为基督的使者。什么是使者呢?他是君王全权的代表。他不是奉自己的名发言,他乃是代表他的君主发言,他整个本份与责任就是向所遣使之国家忠实传达统治者的心意。保罗两次用过这个名词,都与他传道的工作有关。他在狱中写信说,请为我祷告,「使我得着口才,能以放胆,闭口讲明福音的奥秘,(我为这福音的奥秘,作了带锁链的使者)并使我照着当尽的本份放胆讲论。」他又说,神「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着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参看弗6:19起;林后5:19起)保罗称自己为使者,因他知道当他传布福音事实与应许时,并勉励罪人接受在加略山所完成的和好时,他所传布给世人的,乃是基督的信息。使者的比方正显明保罗所有的权柄,他是代表主。

  如此说来,保罗在传福音上正是主耶稣基督奴仆与管家、喉舌与传达者,发言人与使者。因此,一方面他在面对讥诮与漠不关心时,显出他的勇敢与坚定不移的权柄。另一方面,他拒绝修改他的信息去应付环境。当然这两件事是有关联的,因为只要保罗忠于所托的条件并传讲不多不少正是主要他传讲的,他认为自己就是以基督的权柄发言。(参看加1:8)当他传讲基督所托付他的福音时,他是以基督所派的代表传讲,所以他说话有权柄;人们一定要听他。

  但是传福音收门徒的使命并不仅仅限于使徒。也不仅限于今日的牧师。在集体方面来说,乃是每一个基督徒的使命。所有神的百姓都是被差遣去作腓立比人所作的,「在这世代中好像光明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2:15-16)因此每一个基督徒有神所赐的责任传扬这基督的福音。每一个这样传福音给人的基督徒即为基督的使者与代表者,就是根据神所给他的使命的条件。这教会与基督徒在传福音上的权柄与责任。

  (二)保罗在传福音上的基本工作就是教导有关主耶稣基督的真理。

  保罗为基督的使者的第一要务就是将主权者所交托给他的信息传达过去。他说基督差遣我做什么呢?──「为要传福音。」(林前1:17)福音就是好信息。那就是保罗所传的。保罗声明好消息已经来到世界──这好消息是从神而来。这好消息并不象世人,犹太人,外邦人猜测或盼望的,这好消息乃是全世界所需要的。这好消息,用新约的意义来说乃是「神的话」,保罗也常称之为真理(林后4:2;加2:5,14帖后2:10起),乃是神要拯救罪人的最后启示。福音乃是背叛世界中生命属灵事实的完全显明。

  保罗传的这好消息是什么呢?是关于那撒勒人耶稣的消息。是论到神子道成肉身,赎罪与国度──摇篮,十字架,与冠冕的信息;神如何「荣耀祂的仆人耶稣」(徒3:13)的信息,神使祂成为基督,世人所期待的君主和救主(徒5:31);是论到神如何使祂的儿子成为人的信息,并神如何使祂成为人的圣子作祭司,先知与君王,神如何也使祂成为全世界的审判者,并赐给祂特权──这特权在旧约中是完全属于耶和华自己的──治理,直至众膝屈膝在祂面前,拯救凡求告祂名的人简而言之,这好信息就是:神执行祂的永旨,藉着高举祂的儿子为大罪人的伟大救主而荣耀祂。

  这就是保罗奉差遣所传的福音。这是并有负责性的信息,在为此信息力行之前需要学习,在应用此信息之前需要了解。因此需要将此信息善为教导。所以保罗既然是信息的传布人,他也必须是一个教导者。他认为教导是他蒙召的一部份;他说:「我为这福音奉派作传道的……作师傅。」(提后1:10起)他告诉我们教导对于传福音的工作是基要的;他说「他们传扬祂(基督),是诸般的智慧……教导各人。」(西1:28)在这两节经文中,教导,乃是解释传道。换言之,传福音的人藉着教导方能完成祂的工作。教导人明白福音乃是他的首要责任;传道人务要使福音简明化,每一点都要加以分析,以积极的解说来规定福音的意义,指明福音信息各部份是如何互相连关,详为解说,直至听众明了为止。所以当保罗在会堂里,在大街上,对犹太人或外邦人,对群众或对个人,正式或非正式传时,他所作的就是教导,诸如引人注意,唤起兴趣,陈明事实,阐释意义,解决难题,答覆质疑,并指明福音信息与人生之关系。路加常说到保罗的传道工作是辩驳(徒9:29)或辩论(徒17:2,17),或教训(徒8:11),或劝化(徒18:4)。保罗已称他在外邦人中间的工作主要是教导:「……祂赐给我这恩典,叫我把基督测不透的丰富传给外邦人,使众人明白,这历代以来隐藏在神里的奥秘,是如何安排的。」(弗3:8,9)明显可见,在保罗看来,他为使者的首要任务,就是传达知识──把福音真理安放在心里。对保罗来说,教导真理乃是基本的传福音活动;所以对保罗来说,传福音惟一正确的方法,就是教导的方法。

  (三)保罗在传福音上的终极目的就是使听众悔改相信基督。

  悔改(或言归正)二字在希腊文为(Epistrepho),有时译为「转变」。我们以为悔改是神的工作,从一方面来看,悔改真是这样;但是在三处新约的圣经章节中,当此动词作为「及物动词」使用,而论到改变某人归向神的时候,这动词的主词并不是神,而是传道人。论到施洗约翰,天使说:「祂要使许多以色列人回转归于主他们的神。」(路1:16)雅各说:「我的弟兄们,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转,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途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5:9起)保罗自己告诉亚基帕基督如何对他说:「或差你到他们(外邦人)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或转向)光明,从撒旦权下归向神」并他如何听从了那天上来的异象,就对犹太人与外邦人宣讲,「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徒6:17起)这几处经文说明,使别人悔改转回乃是神百姓的工作,他们要藉着召人悔改相信归向神来完成这工作。

  当圣经如此论到使人悔改,叫人得救为神之子民所完成的工作时,并不是怀疑叫人悔改信的,乃是神的工作这项真理。圣经不过是说:人们的悔改与得救应该是基督徒的目的。传道人应当努力使会众悔改信主;作妻子应当努力叫未信主的丈夫悔改。(林前7:16)基督徒是被差遣叫人,他们在世上为基督的代表,他们不该有较低的目的。所以传不仅是教导、训悔、得头脑知识的事。此处还有当作的事。传福音包括引人对所教导之真理的反应。传福音是彼此交通,为的是使人悔改归向神这不仅是一种报导的事,也是召请。传就是要得我们的同胞归向基督。(参看林前9:19起,彼前3:1;路5:10)我们的主把福音描写为渔人的工作。(太4:19;参13:47)。

  保罗在此又是我们的模范。保罗深知自己为基督所差派,非但藉着教导福音(虽然这是首要的)来开通人的心眼,而且要藉着劝勉并将真理应用在他们的生活中,来使他们归向神。所以他们的主要目的并不仅是散布消息,乃是要拯救罪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一些人。」(林前9:2参看罗11:14)这样在他的传道上有教悔──「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和劝勉──「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林后5:19起)他不但对受派所传并所保守的福音负责任,但他也对那些需要福音的人负责任,因他是奉差遣将福音传给他们,他们若没有福音就要灭亡。(参看罗1:13起)他身为基督的使徒,他就不仅是一个真理的教师;他也是灵魂的牧人,被差遣到世界中去,并不是指责罪人,乃是要爱顾他们。因为他首先是一个基督徒,其次才是使徒;作为一个基督徒,他是一个蒙召爱邻舍的人。就是说无论在任何情形之下,看自己一切所能的,他的本份是要寻求别人的福益。从这个观点来看,他为使徒传福音并建立教会职份(使命)的意义,就是表明这乃是基督召他去完成爱邻舍之律的特殊方法。因此他不能够用一种生硬的,或冷淡的态度对邻舍传福音,以为我已将福音传给你了,信不信由你,还以自己对真理的忠心来原谅自己对别人灵魂的漠不关心。他若有这种行为就是缺乏爱心。他的本份乃是以爱心来传布真理,以爱心当作他渴慕拯救听者的表现与工并。保罗对传福音的态度是:「我所求的是你们,不是你们的财物……我也甘心乐意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林后12:14,15)

  我们自己在一切传福音的工作上都当本此同样精神去做。爱邻舍既是激发并要求我们去传福音,所以传福音的吩咐乃是要我们为基督之故去爱人的特别应用,而且我们必得这样去完成这工作。

  爱使保罗在传福音上有热诚和慈心。他对帖撒罗尼迦人说:「我在你们中间存心温柔……我们既然这样爱你们,不但愿意将神的福音给你们,连自己的性命也愿意给你们,因你们是我们所痛爱的。」(帖前2:7)爱使保罗在传福音上能体谅人,能变通:虽然他断然拒绝改变信息以取悦于人(参加1:10;林后2:17;帖前2:4),但他在福音上尽量避免冲突,不在人接受福音并对福音的反应上留下不必要的困难。他对哥林多人说:「我虽是自由的,无人管辖,然而我甘心作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19起)保罗希望救人,因为他希望救人,所以他不单以传真理给他们为满足;他在可能范围内设法与他们相处,根据他们的处境与他们去一同思想,以他们所能了解的语词来同他们谈话;除此之外,更避免一切会使他们对福音怀成见,反对福音的事,以致在他们的道路上放下绊脚石。在他的热心支持真理上,他总是想到人们的需要与意见。他传福音的目的(甚至在辩论得白热化时)就是要得人的灵魂,使那些他视为邻舍的人悔改,相信主耶稣基督。

  这就是保罗所说的传福音:以爱心作出发点,在世界中作出发点,在世界中作基督的代理人,把福音的真理教导给罪人,以期他们悔改得救。所以,如果我们以此种精神,存此目的去从事传福音的工作,不拘我们是用何种方法去作,我们乃是真的在传福音。

  前面已经看到,如果把传福音解说得太广,以为叫人悔改信主乃是我们个人的责任,这种思想该是多么错谬。我们现在要指出一个相反的错误,就是把福音解说得太窄。这种错误我们也必得避免。造成此错误的方法之一,教会开特殊的布道会来解说传福音──例如举行非正式的聚会,其中有人作见证,唱诗班献诗,在讲道之后召请人签名接受基督,即如举手或站立起来,或走到讲台前。假如我们把举手这种聚会当作教会传福音的责任,或把未信主的人领到这种聚会来,就当作基督徒尽了传福音的责任,那可就大错而特错了,下列各点即可表明。

  (一)第一、除领人参加以上所提之聚会以外,尚有许多其他方法可把福音传给未信的人,以致得着他们。首先我们要提的就是个人布道,安得烈带领彼得,腓力带领拿但业,保罗带领阿尼西母信主。(约1:40起;门10)此外还有家庭聚会与查经团契。最重要的是在地方教会每主日例常的敬拜。只要主日敬拜的讲道是合乎圣经的,那么该敬拜就是传福音的。有人以为传福音的讲道应该是特殊型的讲道,有其特殊体裁与惯例,这是错误的。传福音的讲道就是按圣经讲道,这是按照圣经去传讲所必定要讲的。适当的讲道是解释圣经,并教导人要按照圣经中的原则去生活。但在圣经中的正是神为拯救人全备旨意;圣经都是给基督作见证,一切圣经的题旨都与基督有关。所以,一切适当的讲道都是宣扬基督,而且多少都是直接在传福音。当然,有些讲道是较为着重领罪人悔改。但如果你按照圣经去传讲主耶稣基督,并如何回答罪人与神之关系的种种难题,你的讲道总是传福音的讲道。……如果我们教会把开布道会和传讲福音当作特殊的聚会或特别讲道,根本与平日崇拜不同,那么我们的平时主日崇拜就有了问题。如果我们以为传福音的重要工作,乃在乎平时礼拜的时间以外开特别的聚会,这就证明我们还没有明白,我们的平时主日崇拜到底是为什么。

  (二)第二、试想一个地方教会或基督徒团契,他们都以上述的方法──个人布道,家庭聚会,或在他们平时主日崇拜中传福音──热心于布道工作,但从未举行或参加过像我们所说的那种特殊的布道会。如果我们把举行这种特殊聚会,或支持这样的聚会当作基督徒传福音的唯一本份,那么我们就必须说这个地方教会或团契根本没有传过福音,因为他们避免那种特殊的聚会。这种辩论就好像说凡不住在台北的就不是中国人一样。因为他们不参加这种聚会(其实这种聚会是没有新约根据的),就定他们不传福音的罪,这实在是有点奇怪。那么在新约时代就没有传福音的事吗?

  (三)第三、我们可以说,有见证、诗班和请人到前面来的聚会,未必就一定是传福音布道会,正如一个穿直条西裤,戴着高顶礼帽的人未必就是英国人,要知道一个特殊的聚会是否为传福音的聚会,并不是问在这聚会中有否召请人决志信主,乃是问所传的真理是什么。如果所传的福音内容不够叫会众明白,而召请他们发出反应,那么这个聚会就不能称为传福音的布道会。

  我们提出这些事,并非旨在辩论,而是要澄清思想。我们并无轻视布道会的存心。我们也不是说特别布道会没有丝毫地位;如果这样说,在面临现代世界异教猖獗的今日,诚属愚昧至极。我们只要指出,在传福音的活动尚还有其他的方法,在某种情形下,可以说是更重要的方法。因为神在曾经用了这类的聚会,以致表明看来,布道会似乎构成现在及将来传福音的正常、自然甚而必须的方式。但其实并非如此。没有这类聚会照样能传福音,这聚会对于传福音的工作并不是不可缺少的。不拘在何处,或用何种方法,若存着叫人悔改的心而将福音传达出去,那就是传福音了。我们不能以聚会的方式来解说何谓传福音而是应以所传的内容及目的来解说传福音(传不是制度问题,乃是神学问题。)至于如何评定传福音的各种不同方法之价值,并基督徒对传福音应有多少责任等问题,容后讨论。

第二章 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

  我们在本章研讨的目的,是根据神在救恩中掌权这一公认的前提,来思考基督徒传福音使命的性质。现在,我们需要从一开始就认识到,这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所有的神学主题对粗心大意者都存在陷阱,因为神的真理从来都不是人类所预期的那样;而我们现在的这个论题比大多数更加危险。这是因为,要仔细思考这个论题,我们必须处理一个圣经启示中的二律背反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限的、堕落的心思,比平常更容易误入歧途。

  什么是「二律背反 Antinomy」?《牛津简明英语词典》将其定义为「看似同样合乎逻辑、合理或必要的结论之间的矛盾」。然而,就我们的目的而言,这个定义并不十分准确,应该是「表面上的矛盾」。因为二律背反的整个要点——至少在神学中——在于它不是一个真正的矛盾,尽管它看起来像一个矛盾。它是两个明显的真理之间表面上的不相容。当一对原则并列存在,看似不可调和,但两者都不可否认时,就出现了二律背反。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去相信每个原则,每个都有清晰有力的证据支持,但你却不知道它们如何彼此协调。你能确定它们肯定分别为真,但却无法理解它们如何同时为真。让我举个例子。现代物理学在光的研究中,面临着这种意义上的二律背反。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光是由波组成的,同样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光是由粒子组成的。光如何既是波、又是粒子,这一点尚不清楚,但证据就在那里,所以不能排除任何一种观点而支持另一种观点。然而,两者都不能归结为另一种观点,或用另一种观点来解释;这两个看似不相容的立场必须同时持守,而且都必须被视为真理。毫无疑问,这种必要性使我们爱整洁的头脑备感震惊,但如果我们要忠于事实,那就别无选择。

  如此看来,「二律背反」与「悖论 Paradox」并不相同。悖论是一种修辞手法,一种文字游戏。它是一种陈述形式,好像将两个相反的想法统一起来,或者通过肯定的方式来否定一件事。许多关于基督徒生活的真理都可以用悖论来表达。例如,一本《公祷书》宣告:「事奉神是完全的自由」:人通过成为奴仆而得自由。保罗论到自己基督徒经历中的各种悖论:「似乎忧愁,却是常常快乐的……似乎一无所有,却是样样都有的」;「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林后6:10;12:10)。然而,悖论的要点是,造成表面上矛盾的不是事实,而是文字。矛盾是表达上的,但不是真实的,稍加思考,就能发现如何消除矛盾,并且用非矛盾的方式来表达同样的意思。换句话说,悖论总是可有可无的。我们再来看看上面引用的例子。《公祷书》本来可以说,事奉神的人就不再受罪的辖制了。在《哥林多后书》6:10 中,保罗本来可以说,他的经历中总是夹杂着环境中的愁苦和神里面的喜乐,而且虽然他没有产业,也没有银行存款,但在某种意义上,一切都属于他,因为他属于基督,基督又是万有之主。同样,在《哥林多后书》12:10 中,他本来可以说,当他最感到肉身软弱的时候,主就最加给他能力。与它们所取代的悖论相比,这种非矛盾的言语形式显得笨拙乏味,但​​它们表达的含义完全相同。因为悖论仅仅是你如何运用词句的问题;使用悖论是一种引人注目的语言技巧,但它并不意味着你所描述的事实存在矛盾。

  还应该注意的是,悖论总是可以理解的。演讲者或作家将自己的想法变成悖论,以便使它们令人难忘、并引发思考。但接收信息的人必须能够经过反复思想之后,找到解开悖论的方法,否则在他看来,悖论实际上是自相矛盾的,因此毫无意义。一个无法理解的悖论与纯粹的矛盾在表达上无法区分,因此,纯粹的悖论会被视为纯粹的无稽之谈。

  可是,相比之下,「二律背反」既不是可有可无,也不是无法让人理解的。它不是一种修辞方式,而是在两个事实的陈述之间可以观察到的关系。它不是人为捏造的;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它是无法回避的,也是不可分解的。它不是我们发明出来的,也不是我们能解释明白的。它不是挥之即去的,除非我们故意以假乱真。那么我们该如何对待二律背反呢?我们应当接受这个事实,并尝试与之共存。不要把表面的矛盾看成事情的真相;而应把这种认知归因为我们有限的理解能力;不要把这两项原则视为互相敌对、非得二选一,而要把二者看成是以某种你尚未明白的方式相互补充的。

  相反,二律背反既不是可有可无的,也不是可以理解的。它不是一种修辞手法,而是两个事实陈述之间可以观察到的关系。它不是故意制造的,而是事实本身强加给我们的。它是无法回避的,也是无法解决的。我们并没有发明它,也无法解释它。除非歪曲引导我们得出此结论的事实,否则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摆脱它。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待二律背反呢?——接受它本来的样子,并学会与之共存。不要把表面上的矛盾当作真实的,要把这种矛盾的假象归因于我们理解的局限性;要把这两个原则视为以某种现在我们无法理解的方式相互补充,而不是彼此对立的选择。因此,要小心,不要使它们对立,也不要从任何一方进行与另一方抵触的演绎推理(deduction)——正是出于这个原因,这样的演绎推理肯定是不合理的。(译者注:例如,不能说,既然神预定人得救,因此推理出人没有自由意志;也不能说,既然人有自由意志,因此推理出神没有预定人得救。因为单单根据二律背反的两个原则之一进行演绎推理,必定会与另一方抵触。)每个原则应该被运用在各自的参考范围中——也就是由得出该原则的证据所划定的范围内。要注意两个真理及其各自参照框架之间的联系,并训练自己以一种能让二者和谐共存的方式去思考现实,铭记现实本身已被证明同时包含了这两个真理。这就是对待二律背反的唯一方式,无论是在自然界还是在圣经中都是如此。据我所知,这就是现代物理学处理光问题的方式,基督徒也必须如此对待圣经教导中的二律背反。

  本章我们所关心的特定的二律背反,是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之间表面的对立,或者用更合乎圣经的话来说,是神作为君王的作为和作为审判者的作为之间表面的对立。圣经教导说,作为君王,祂按照自己永恒的目的命令和统治万事万物,包括人的行为(参见创14:8;50:20;箴16:9;21:1;太10:29;徒9:27-28;罗9:20-21;弗1:11等)。圣经还教导说,作为审判者,祂要求每个人为自己的选择和所采取的行为负责(参见太25;罗2:1-16;启20:11-13等)。因此,福音的听众要为自己的回应负责;如果他们拒绝福音,就犯了不信的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约3:18;另参太11:20-24;徒13:38-41;帖后1:7-10等)。 同样,保罗被托付以福音,有责任传扬它;如果他忽视了自己的使命,就会因为不忠而受责罚——「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9:16;另参结3:17起;33:7起)。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在同一本圣经中被并列地教导给我们;实际上,有时是在同一段经文中。例如:「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路22:22;参徒2:23)因此,这两者都由同一个神圣权威向我们保证的,所以两者都是真实的。由此可见,它们必须被结合在一起,而不能相互对立。人是一个道德责任主体(responsible moral agent),虽然他也受到神的主宰;人受到神的主宰,虽然他也是一个道德责任主体。神的主权是一个现实,人的责任也是一个现实。这就是我们所揭示的二律背反,我们必须以此为基础来思考传福音。

  当然,对于我们有限的头脑来说,这件事是无法解释的。这听起来像是一个矛盾,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抱怨它太荒谬了。保罗在罗马书第9章注意到了这种抱怨:「这样,你必对我说,祂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罗马书 9:19)。如果神作为我们的主,命定了我们所有的行为,那么祂又作为审判者定我们的罪,怎么能是合理或正确的呢?请注意保罗是如何回答的。他并没有试图证明神这种行为的合理性;相反,而是斥责了这种问题的态度:「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反对者必须明白的是,作为一个受造物和罪人,他根本没有资格挑剔神所启示的方式。受造物无权向他们的创造者抱怨。保罗继续说,神的主权是完全公正的,因为祂对待所创造之物的权利是绝对的(罗马书 9:20-21)。在这封书信的前面,他已经表明神对罪人的审判也是完全公正的,因为我们的罪孽理应受到祂的惩罚(罗马书 1:18ff., 32; 2:1-16)。他会告诉我们,我们的职责是承认这些事实,并敬拜神作为君王和审判者的公义,而不是去推测祂的公正主权如何与祂的公正审判相一致,更不能因为两者之间的关系对我们来说太难了,因此质疑其公正。我们的推测不是衡量我们神的标准。造物主已经告诉我们,祂既是主权之主,又是公义的审判者,这对我们来说应该足够了。为什么我们还要犹豫是否相信祂的话呢?难道我们不能相信祂说的话吗?

  无论如何,当我们在神的话语中发现这类奥秘时,不应该感到惊讶。因为创造者是不可能被祂的受造者揣摩明白的。一位神如果能被我们完全理解,而且关于他自己的启示,对于我们又没有什么奥秘之处,那这位神就只是有人的形象而已,因此是人幻想出来的神,根本不是圣经中的神。因为圣经中的神是这样的:「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55:8)。我们现在所遇到的二律背反,只是圣经中所记载的其中之一。我们应当确实知道,所有的二律背反,都在神的心意与旨意中得到和谐,我们也盼望在天上我们自己也要明白这些奥秘。但是同时,我们应该寻求如下智慧:(1)在每种情况下,对表面有冲突的两项真理都持有同等的重视;(2)使二者按圣经所设定的关系结合在一起;(3)承认我们无法指望能在今世解开这个奥秘。

  无论如何,当我们在神的话语中发现这类奥秘时,不应该感到惊讶。因为造物主对于祂的创造物来说是不可理解的。一位可以被我们完全理解的神,一位祂的自我启示中对我们没有任何奥秘的神,只是一个按人的形象创造的神,因此只是一个想象中的神,根本不是圣经中的神。因为圣经中的神是这样的:「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以赛亚书 55:8-9)。我们现在所面临的二律背反,只是圣经中众多二律背反中的一个。我们可以肯定,它们都能在神的心意和旨意中得到调和,也可以盼望在天堂里我们自己也能理解它们。但与此同时,我们的智慧是,在每种情况下都同等重视这些表面冲突的真理,把它们放在圣经本身所设定的关系中,并承认这是一个我们无法期望在今世解决的奥秘。

  这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简单。因为我们的心智不喜欢二律背反。我们喜欢将一切都整理成井然有序的知识包裹,剔除所有的奥秘,没有悬而未决的问题。因此,我们会受到诱惑,试图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从思想中排除二律背反:为了其中一个真理的所谓利益,为了维护神学体系的整洁,压制或抛弃另一个真理。在眼前这个问题上也是如此,我们面临的诱惑是,通过强调某一个真理的方式来削弱和损害另一个真理:以某种排除神主权的方式来强调人的责任,或者以某种消除人的责任的方式来宣扬神的主权。这两种错误都需要防范。因此,值得反思这些诱惑是如何在传福音中出现的。

  首先,第一个试探是单单关注人的责任。正如我们所见,人的责任是一个事实,而且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实。人对造物主的责任,的确是他生命的基本事实,无论如何认真对待都不为过。神把我们创造成道德责任主体,祂不会把我们当作别的存在来对待。祂的话语是针对我们每个人的,我们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回应方式负责——留心或无视、信或不信、顺服或悖逆。对神启示的回应,是我们无法逃避的责任。我们生活在祂的律法之下,必须为我们的人生向祂负责。

  人若没有基督,就是一个背负罪债的罪人,应当为违反神的律法向神负责。这就是他需要福音的原因。当他听到福音的时候,要为自己对福音所作的决定负责。福音把生与死的选择摆在他面前,这是任何人所能面对的最重大的选择。当我们向一个尚未归正的人传福音时,他很可能在没有完全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的情况下,试图对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视而不见,从而为自己对此事不屑一顾辩解。因此,我们必须运用一切正当的手段,使他意识到他所面临的选择的严重性,并且敦促他不要以不负责任的态度对待如此严肃的问题。当我们宣扬福音的应许和邀请,并向罪人传扬基督时,我们的任务之一就是一再强调,他们应对神恩典的好消息作出的反应负责。传道人无论怎样强调这点都不为过。

  照样,我们自己有责任让人明白福音。基督给祂门徒的命令是:「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28:19),主说这话是以门徒为祂的代表的身份说的;这是基督的命令,不光给了使徒,也给了全教会。传福音是每个基督社群和每个基督徒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都奉命尽忠职守,传扬福音,用我们一切的才干和努力把福音传到地极。所以基督徒必须时刻鉴察自己的良心,问自己:我是否在传福音上竭尽所能?因为这份责任也不是能大事化了、小事化了的。

  所以,我们想到人的责任时,确实必须严肃以对,因为它既影响到传道人,也影响到听福音的人。但我们不能因此把对神主权的思考从我们心中扫除。虽然我们必须时时谨记传福音是我们的责任,但我们绝不可忘记救人的乃是神。使人听福音,叫人信基督的乃是神。我们传福音的工作,是祂用以达到此目的的工具,但拯救人的能力不在乎工具:能力乃是在使用工具的神手中。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可忘记这一点。因为,当我们传福音的时候,如果我们忘记了使之发生果效的是神的绝对主权,我们就会以为保证传福音的果效是我们的责任。如果我们忘记了只有神能赐下信心,我们就会以为人的悔改终归不在乎神,乃在乎我们,而决定性的因素在乎我们传福音的方式。并且,始终贯彻这种思路,必会领我们进入歧途。

  让我们来思想一下。如果我们不仅是单纯传扬基督,而且把传福音当成工作且是为了产生信徒——不仅是忠心传福音,而且追求成功──那么我们传福音的方法就会是重实效、多算计的。我们就会总结说,我们在个人布道与公开布道两方面的基本装备有二:我们不但需要清楚掌握福音的意义和应用,也必须知道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技巧来引发回应。所以去尝试开发这种技巧是我们的本份。而且,我们也当本着批判的标准,不仅在所传的信息,也在得可见的果效,去评估我们自己和他人的传道方法。如果我们自己的努力没有果效,我们就会说我们所用的技巧还需要提高。如果有果效,这就证明我们所用的技巧是对的。我们也会把传福音看作是我们和福音对象之间意志力的战斗,斗争的胜利在乎我们发射出足够分量的、预计有果效的「炮火」。这样,我们传福音的哲学就与洗脑的哲学极其相似了。当这种相似性被断言为事实时,我们就无法反驳说这这种传福音的观念是错的。因为,如果“生产”信徒真是我们的责任,那么这种传福音的观念就没错了。

  这向我们表明了忘记神主权的实际意义的危险性。承认我们有责任积极传福音是对的。渴慕不信者悔改归主是对的。想往讲出清楚而有力的福音信息也是对的。如果我们不管悔改人数的多寡,对于所传的基督是否进入人心也毫不在意,那么我们一定出了问题。但是,如果我们要求自己所做的超过神所要的,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认为自己要负责保证人的得救,又要全靠我们自己的努力和技巧去成就只有神所能的,这也是不对的。这样做就是擅越圣灵的职分,并高举自己作为重生的代理人了。我们必须明白这一点:『只有让我们对神主权的知识来管制我们计划、祷告和服事祂的方式,我们才能避免犯这个错误』。因为只要我们在哪里不专心倚靠神,我们就不免在哪里倚靠了自己。自力更生的精神会阻碍传福音。然而,这也是在使人归主的工作上,忘记神的主权的必然结果。

  然而,与之相对的一个试探就是:单单关注神的主权。

  有些基督徒的思想总是被神的主权占据。这个真理对他们来说意义重大。也许这是突然临到他们的,并且带有极大启示的力量。他们会说这在他们的观点引发了极大的改变;这激变带给他们整个个人的宇宙观新的中心。他们曾以为人是宇宙的中心,而神在外围。他们曾以为在神创造的世界中,神是所有事件的观望者,而不是主宰。他们曾以为每种情况的大局掌握在人手中,而不是神的计划中,他们也曾认为人类的幸福是创造中最有趣、最重要的事,神也是全然为了他们的幸福而创造世界。但如今他们明白了,这种以人为中心的看法是有罪的、不合乎圣经的;他们从一个角度发现,圣经全部的目的就是要推翻这种看法,就像《申命记》、《以赛亚书》、《约翰福音》以及《罗马书》,差不多每一章内都是粉碎这种思想的;他们还意识到,神今后必须成为他们思想和关注的中心,正如祂在自己的世界中就是现实的中心一样。现在他们感受到了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那有名的第一条回答的力量:「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荣耀神,以祂为乐、直到永远。」现在他们知道,得到神所应许的幸福之法,并非以它本身为目,而是每天全神贯注寻求神的荣耀,遵行祂的旨意,通过日常生活的高山低谷和风风雨雨证明神的大能,在这一切中忘掉自己。他们知道,不论今世或来生,今后要他们专注的是神的荣耀和颂赞。他们知道自己存在的全部目的,就是要尽心尽力,一生敬拜神,高举神。所以在一切境况中,他们所关心问题只有一个:「如何能使神得最大的荣耀?在这些情况下,为了使神显大我应该做什么?」

  在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知道,虽然神使用人作为成就祂目的的方式,但归根结底靠的并不是人自己;反而,一切都是靠那位兴起人遵行祂旨意的神。他们也知道,在神的仆人们尚未出场之前,神早已开始管理一切,而且祂还要继续管理,并藉着他们所做的每件事来完成祂的旨意,不但藉着他们个人的成功,也藉着他们的错误和失败。所以他们知道,绝对不需要像乌撒那样为神的约柜而忧虑、惧怕,因为神会保守祂自己的工作。他们知道,自己绝对不需要犯乌撒那样凡事包揽的错误:因为害怕一事无成而用神所禁止的方法去作神的工(乌撒犯了民数记4:5处的禁令,参撒下6:6-7)。他们知道,既然神永远掌权,他们就绝对不需要惧怕神会因为他们按照神所指派和界定的方式去服事祂而使神受到任何亏损。他们知道,任何其他想法实际上就是否认神的智慧,或否认神的主权,抑或两项都否认了。他们还知道,基督徒绝不可以为神若没有他们是不行的,或在行为上表现神非需要他们不可。差遣人并喜悦与人同工的神,就算没有人也能作成那工。他必须准备好在神为他所安排的工作上摆上自己、任神使用;但他决不能以为如果神把他放在一边而使用别人,教会就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无论何时,他都不会让自己有这种想法:「没有了我和我所做的工作,神的圣工就完蛋了」──因为这是无稽之谈。没有你和我,神就会受亏损,永远没有这样的事!那些开始认识神主权的人明白了这一切,就在他们在为神所做的一切事工上隐藏自己。他们努力使自己衰微,并在他们的行动上承认为主作工的果效完全在乎神,而不在乎他们自己,这些都成为了他们如此相信的实际见证,见证神的伟大和全然掌权。到目前为止,他们都是对。

  可是,他们受困于以上所讨论内容的反面试探。当他们为了荣耀神,热心地承认神对恩典有主权,并否认自己的工作对神来说是不可缺少的时候,他们很容易忽视教会有传福音的责任。这试探让他们如此推论说:「我同意这世界是一个犯罪的世界,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做得越少,最终神介入来恢复世界如此情形的时候,祂所得的荣耀就越大。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让把主动权留给神自己。」因此,他们很容易质疑一切传福音的活动,好像无论是有组织的或是个人的,都在本质上无法避免地高举人自己。他们惶恐自己跑在神的前头,也觉得最紧迫的就是要避免犯这种错误的可能性。

  关于这种思维方式,也许早在二百年前就有一个牧师互助会主席提供的经典案例。当克理·威廉(William Carey)在牧师互助会会议上讨论创立一个宣教士差会时,这位老牧师说:「坐下吧,年轻人。神若喜悦外邦人悔改得救,祂就能这样做,根本用不着你我的帮助!」他认为主动出去为基督寻找万国万民的想法是不合宜的,甚至是僭妄的。

  现在,在你要定那位老人的罪之前,请三思而后行。他并非完全不明理。至少,他明白「救人的乃是神」这一真理,神按着自己的旨意救人,祂在这事上不听凭人的意志。他也明白我们绝不可以为神没有我们的帮助,就会束手无策。换句话说,他已学会完全认真对待神的主权了。他的错误是没有以同等的认真态度对待教会传福音的责任。他忘记了神救人的方法,就是差遣祂的仆人出去传福音,而且为这个目的,教会被差遣往普天下传福音。

  但这是我们万万不能忘记的。基督的命令意味着,我们都应当将我们一切的才干和努力奉献给使福音广传的事工中,以各种可能的方式让每个可能的人知道福音。因此,对传福音的漠不关心和毫无作为,总是无可推诿的。如果我们引用神主权的教义以减轻传福音的紧迫性、即时性、优先性和强制约束性时,这教义就是被大大地误用了。没有任何一个显明的真理是可以用来掩饰罪的。神没有教导我们祂主权的真实,以至于使之成为我们忽视祂命令的借口。

  在主所讲按才干分银子的比喻中(太25:14-30),那些「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就是把主人所托付给他们的财物,合法地最大化使用以加增主人的收益。把自己才干埋藏起来的仆人,除了把主人的财物原封不动保存以外,一事无成,对自己的良善、忠心深信不疑,但祂的主人却说他是「又恶又懒」、「无用的」。因为主所赐给我们的,我们必须加以使用;仅仅藏起来是不够的。我们可以把这个比喻应用在传福音的托付上。主已将救恩的真理告诉我们,不是仅仅叫我们保守这真理(当然我们一定要保守这真理),而且更重要的是传扬这真理。灯不可藏在斗底下,灯的用处是发光、是照亮;我们的本分是确保让这灯发出光来。主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太5:14-16)。因此,凡不尽自己所能传福音的,就没有好扮演耶稣基督又良善又忠心仆人的角色。

  那么,这里有两个对立的陷阱:两害相权取其轻。倾向任意一方都可归结为只看到一部分,也就意味着看不到另一部分;倾向任何一方也表明我们未能正视圣经中人的责任与神的主权的二律背反性。这两个陷阱都在警告我们,不可使这两项真理互相对立,也不可令其中一项真理在我们的心思意念中模糊或蒙蔽另一项真理。这两个陷阱也在警告我们不可走极端。如果我们这么做,我们末后的景况可能就不如从前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就是要从左右为难,进退维谷的处境中,找到一条出路吗;换言之,就是要避免走极端。怎么才能做到呢?我们的本分就是尽全力相信这两项教义,并时常把这两项真理摆在我们面前,使之引导和管理我们的生活。

  现在,我们要遵照这个真理往前行。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要按照圣经,完全地、认真地来对待这两项教义,在两者于圣经中积极的关系里看待他们。我们不可使二者互相对立,因为圣经里不是这样的。我们也不可根据其中之一来限制、修改,或淡化另一方,因为圣经也不是这样传达的。圣经所作的,就是以最强烈、最明确的措辞来断定这两项并行的绝对真理;因此,这就是我们在自己的思想中必须采取的立场。曾经有人问司布真,他可否让这两项真理握手言和。他回答说:「我不会这么做;我从来不需要让朋友和好。」朋友?——是的,朋友。我们必须把握住这一点。在圣经中,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并非彼此为仇。它们不是彼此不和的邻居;它们彼此之间并非处于永无止息的冷战中。它们是朋友,二者互相合作。我盼望接下来关于传福音的论述,能帮助读者对这一点有清楚的认识。

第一章 神的主权

  我不打算花时间向你证明神在祂的世界掌权这一普遍真理。这没有必要;因为我知道,如果你是基督徒,你已经相信这个真理了。我怎么知道的呢?因为我知道,如果你是基督徒,你就会祷告;承认神的主权,是你祷告的基础。你会在祷告中为某些事祈求并感恩,为什么呢?因为你承认神是你已有的一切美好事物,以及你所盼望将来的一切福分的创造者和源头。这是基督徒祷告的基本哲学。基督徒的祷告并非试图摇动神的手,而是谦卑地承认自己的无助和倚赖。当我们跪下祷告时,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不归我们掌控;因此,我们无法通过自己的能力和自力更生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我们为自己和他人渴望的各样美事,都必须向神寻求、仰赖神手的赏赐。如果这对我们的日用饮食都是真实的(主祷文教导我们的确如此),属灵的益处就更是如此。无论我们后来在争论中可能被引导去说什么,这个真理在我们切实祷告时都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实际上,我们每次祷告时所做的,都是在承认自己的无能和神的主权。所以,基督徒祷告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证明他相信神的主权。

  同样,我也不打算花时间向你证明神在救恩中的主权这一特殊真理。因为你也已经相信这点了。有两个事实表明这一点。第一,你感谢神使你归正。你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你内心知道,这一切都是神做成的。你并没有拯救自己,是祂救了你。你的感恩本身,就是承认归正并非自己的功劳,而是祂的工作。你不会把自己受到基督教的影响归结为偶然或意外。你不会把自己参加基督教会、听到基督教福音、拥有基督教朋友,甚至可能有一个基督教家庭归结为偶然或意外;你不会把圣经落在你手中、看到自己对基督的需要并信靠祂作为你的救主归结为偶然。你不会把自己的悔改和相信归功于自己的智慧、谨慎、合理的判断或良好的常识。也许,在你寻找基督的日子里,你曾竭尽智谋、努力研究、博览群书、殚精竭虑,但这些努力并没有使你的归正成为自己的功劳。你亲近基督时的信的行为是你的,因为你做了这件事;但这并不意味着你拯救了自己。事实上,你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救了自己。

  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你会为自己过去在福音信息面前的盲目、冷漠、刚硬和逃避感到自责,但你不会因为最终被坚持不懈的基督征服而沾沾自喜。你决不会梦想把得救的功劳分给神和你自己。你从未想过,你得救的决定性因素是你而不是神。你从未告诉过神,虽然你很感激祂赐给你的蒙恩之道和机会,但你意识到必须感谢的是自己,而不是祂,因为你回应了祂的呼召。一想到要用这样的方式与神交谈,你的内心就感到厌恶。事实上,你对祂赐下信心与悔改的感谢,真诚程度绝不亚于感谢祂赐下一位可以信靠和转向的基督。自从你成为基督徒以来,你的心一直以这种方式引导你。你将你得救的一切荣耀都归于神,并且你知道,如果你拒绝感谢祂领你归信,那就是一种亵渎。因此,当你如此思想自己的归正,并为你的归正感恩,就是在承认神恩典的主权。而世界上每一个基督徒也同样如此。

  在这方面,思考1784年12月10日(这个日期记录在卫斯理的日记中)查理·西面(Charles Simeon)与约翰·卫斯理的谈话颇有启发:

「『先生!我知道您被称为亚米念主义者;而我有时被称为加尔文主义者;因此,我想我们可能要拔刀相见了。但在我同意开战之前,请允许我问您几个问题。……请问,先生,您是否觉得自己是个堕落的受造物,堕落到若非神首先把意念放在您心中,您就永远不会想到转向神?
『是的,』那位老将说,『我确实如此。』
『那么,您是否完全绝望,知道自己无法靠任何行为使自己蒙神喜悦,只盼望通过基督的宝血和义得救?
『是的,惟独通过基督。』
『但是,先生!就算您最初是被基督拯救的,难道您后来不需要以某种方式靠自己的行为来救自己吗?
『不,我必须从始至终都被基督拯救。』
『那么,就算您最初是被神的恩典改变的,难道您后来不需要以某种方式靠自己的力量保守自己吗?
『不。』
『那么,您是像婴儿依偎在母亲怀中那样,时刻需要被神托住吗?
『是的,完全一样。』『而且,是否您所有的盼望都在乎神的恩典与怜悯,以保守您进入祂的天国?
『是的,我在祂之外毫无盼望。』
『那么,先生,请允许我收刀入鞘吧。因为这就是我的全部加尔文主义:这就是我的拣选、我的因信称义、我的最终坚忍:事实上,这就是我信仰的实质,也是我持守的全部。因此,如果您愿意,我们与其在术语和措辞上寻找争论的根据,不如真诚地在同意的事情上联合起来。』」( Horae Homileticae, Preface: i.xvii-xviii)

  你承认神在救恩中的主权,还有第二种方式:你会为别人的归正祷告。请问,你是如何为别人代求的呢?你会仅仅祈求神将他们带领到一个不必倚靠神、就可以拯救自己的地步吗?我想你不会的。我认为你会用很直接的措辞,求神直接、果断地拯救他们:求祂开启他们的悟性之眼,软化他们刚硬的心,更新他们的本性,感动他们的意志来接受救主。你求神在他们心中做成一切得救所必须的事情。你绝不会在祷告中强调,你并没有求神实际带领他们归信,因为你认识到那是祂办不到的事情。根本不是那样!当你为未信者祷告的时候,你的祷告是基于这样的假设:神有能力让他们归信。当你祈求祂这样做时,你祈求的信心建立在确信祂能做成你所求之事的基础上。实际上,神的确如此:激发你代祷的这种信念,乃是圣灵在你心中写下的神自己的真理。那么,在祷告中——基督徒在祷告时是最理智、最有智慧的——你知道拯救人类的是神;你知道使人转向神的,是神吸引他们归向自己的恩典之工;而你祷告的内容,正是由这种认识决定的。因此,通过你的代祷行动,就像你为自己的归正感恩一样,你承认并宣认神恩典的主权。而世界各地所有的基督徒也是如此。

  教会中长期存在一个争论,即神是否真的是人类行为和得救信心的主宰。上述内容向我们展示了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场争论。情况并不是看起来的那样,因为并非有些基督徒相信神的主权,而另一些人持相反的观点。事实是,所有的基督徒都相信神的主权,但有些人没有意识到自己相信,并且错误地以为、并坚持自己拒绝了它。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奇怪的现象呢?根本原因和教会中大多数错误的起因相同——理性主义猜测的侵入、对系统性一致的狂热、不愿意承认奥秘的存在、不接受神比人更有智慧,并且因此将圣经屈从于所谓的人类逻辑的要求之下。许多人看到圣经教导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却看不出——事实上,人也无法看出——这与神对这些行为的主权如何一致。他们不愿意像圣经那样,让这两个真理并存,而是急于得出结论,断定为了坚持人类责任的圣经真理,他们必须拒绝同样符合圣经、同样真实的神主权的教义,并且曲解大量教导这一教义的经文。这不足为奇,那种通过剪除奥秘来简化圣经的欲望,是我们败坏心思的天然产物,即便好人也会沦为它的牺牲品。因此才会有这场持续不断、令人烦恼的争论。然而,讽刺的是,当我们问到双方如何祷告的时候,就会发现那些声称否认神主权的人,实际上和那些肯定神主权的人同样坚信神的主权。

  那么,你是怎样祷告的呢?你向神祈求你日用的饮食吗?你为自己的归正感谢神吗?你为别人的归正祷告吗?如果答案是「否」,我只能说我认为你还没有重生。但如果答案是「是」——那么,这证明无论你过去在这个问题的辩论中站在哪一边,你内心对神主权的坚信并不比别人少。站着的时候,我们可能会为此争论;但跪下的时候,我们都意见一致。现在,我把这个我们的祷告所证明的一致共识,作为我们讨论的出发点。

前言

推荐

  在1973年《认识神》一书的出版使J. I. 巴刻成为福音派明星之前,他已经为福音派读者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巴刻善于简明有力地探讨关键的主题,常常用三四章的小册子,公正地、直接地回应那些需要冗长沉闷的书卷才能覆盖的话题。「以神为中心」的号召,早在约翰·派博的《渴慕神》,或甚至巴刻自己的《认识神》之前,就已出现在巴刻为再版的约翰·欧文《基督为谁而死》所写的简短引言中。面临对圣经的信仰危机,他以小册子《「基要主义」和神的话语》作出了回应。而1961年7月,您现在手中的这本《传福音与神的主权》面世了。

  这个书名完美地总结了内容,又吸引读者。各种各样的人都被这个简洁的书名吸引,来阅读《传福音与神的主权》。你对传福音感兴趣吗?本书用既简单、又严谨的神学术语,直接地解释什么是传福音、为什么需要传福音。这将帮助你更好地传福音。

  你对神主权的教义感兴趣吗?这本书适合你。巴刻用最基本、但又渊博的方式,回答了这个简单的问题:「如果神掌管一切,我们为什么还要做什么?为什么还要工作?为什么还要祷告?特别是,为什么还要传福音?」

  巴刻如此清晰地、合乎圣经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这使本书适合那些开始思考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如何调和的读者。我经常向那些对于如何看待祷告、宣教、奉献——以及任何我们的努力容易与神自己的必要作为错误对立的领域——感到困惑的忠心基督徒推荐本书。巴刻向我们介绍了清晰的真理,以模范的谨慎使用圣经,并为我们提供了恰到好处的例证和应用。

  在本书中,二律背反与悖论被区分开来,对立面得到了清楚的解释,没有廉价肤浅的神学论点。巴刻坚持认为,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是不需要调和的教义。相反,它们是巴刻所称的「朋友」

  在这本书中,巴刻优雅地假定大家意见一致、带领我们放下过去的分歧,再次一起思考圣经和圣经中的神。虽然本书写于近五十年前,但却历久弥新。《传福音与神的主权》是怀着温暖的基督徒经历而写的,也假定读者怀着对神同样的情感阅读。在本书中,猜测逐渐消退,信靠逐步增加。随着这一切的发生,我们将发现自己成为更忠心、也更频繁的传福音者。

  如果你想分享这种经历,那么请像无数其他读者所做的那样,像我所做的那样,也像这些年来我给过此书的许多人所做的那样:祷告,然后继续阅读。

马克·德弗Mark Dever
华盛顿特区国会山浸信会主任牧师

序言

  以下论述的核心部分,是1959年10月24日在伦敦跨校园基督徒联会宣教预备会议上发表的演讲。为了使其具有更广泛的用途,本书进行了扩展。它的起源和主题的实践性,决定了它的讲道式风格。

  为避免误解本书的目的,我首先要说明它不是什么:

  • 它不是当今传福音行动的蓝图,尽管它列出了制定任何传福音策略的相关原则。
  • 它不是对当前关于现代传福音方法之争的贡献,尽管它提供了解决该争议的相关原则。
  • 它不是对任何个人或群体的传福音原则的批评,尽管它提供了评估所有传福音活动的相关原则。

  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呢?它是一段基于圣经的神学推理,旨在澄清神的主权、人的责任和基督徒的传福音本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而最后一项是它的正题;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只在与传福音有关的范围内进行探讨。这篇论述的目的,是为了消除某些领域中普遍存在的误解——即对神绝对主权的信心会阻碍完全承认和接受传福音的责任,并且表明,相反,唯有这种信心才能赋予基督徒完成传福音使命所需的力量。

  请不要以为我所讨论的所有问题,都是在试图建立某种「校园团契正统信仰」。在团契的信仰基础中,已经阐明了「校园团契正统信仰」的界限。在这些界限之外,用约翰·卫斯理的话来说,团契成员可以自由地「思考和包容  think and let think」,对于任何主题的任何意见,都不能被视为唯一允许的。就现在要讨论的主题而言,团契的一些成员可能会与本​​书作者有不同的看法。然而,同样地,作者也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当他认为自己的观点符合圣经、切合实际、并在严格意义上具有造就意义时,不应期望他会掩饰这些观点。

J.I. 巴刻

引言

   无论何时何地,基督的仆人都肩负着传福音的使命,我盼望本书能成为完成这一使命的激励,也盼望它能起到进一步的作用。目前在基督教的圈子里,对传福音的方式方法存在许多反思和争论。我想谈谈传福音所涉及的属灵因素,并盼望我所说的有助于解决当前的一些分歧和争论。

   传福音是我要讨论的正题,而我将从神主权的角度来谈论它。这意味着我只在有助于正确思考传福音时,才会讨论神的主权。神的主权是一个广泛的主题:它涵盖了圣经中神作为全地之主和君王的各个方面,祂是「凭己意行作万事的」(弗1:11)那一位,祂引导每一个过程、安排每一个事件,以成就祂自己的永恒计划。要全面探讨这个主题,我们所要深入研究的不仅是神的护理,还有预定论和末后之事的奥秘,而这超出了本书能做的、或需要做的。在本书中,我们唯一关注的神主权的方面,就是神在恩典中的主权:祂以大能的作为,藉着基督把无助的罪人带回归向祂自己。

   在考察神的主权与基督徒的传福音责任之间的关系时,我有一个特定的目标。今天,人们普遍怀疑,坚信神绝对主权必然会削弱人的责任感。有人认为,这种信心对属灵健康是有害的,因为它会滋生出一种自满的惰性。特别是,有人认为它会削弱传福音的动力,剥夺福音所传的信息。这种假设似乎是:除非你愿意在传福音时假装神主权的教义不是真的,否则你就无法有效地传福音。我将努力证明,这是无稽之谈。我还将进一步说明,相信神在治理和恩典中的主权,不但不会阻碍传福音,反而是维持传福音的唯一力量;因为如果我们要勇敢地、持久地传福音,不被暂时的挫折吓倒,惟有神的主权才能给予我们所需的韧性。因此,传福音不会因为相信神的主权而被削弱,反而会因为缺乏这种信心而软弱无力、难以持久。我盼望在接下来的讨论中,这一点会变得清晰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