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从堕落以来,人非但今生无法完全守住上帝的诫命(王上8:46;约壹1:8-2:6),而且天天都在心思(创8:21)、言语(雅3:8)和行为上(雅3:2),违反上帝的诫命(罗3:9,23)。
Q: Is any man able perfectly to keep the commandments of God?
A: No mere man since the fall is able in this life perfectly to keep the commandments of God, but doth daily break them in thought, word, and deed.
解读1:什么是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
就是无论何时何地,在心思、言语和行为上都遵守上帝的一切诫命。
解读2:曾经有人能够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吗?
我们的始祖亚当在堕落之前能够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上帝在创造他的时候赐给他能力遵守全行为之约的条件,即完全的顺服。但在亚当堕落以后,就没有人能在今生完全遵守上帝的律法。
主耶稣基督完全遵守了上帝的诫命:「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来4:15)。但主耶稣不只是人,祂是道成肉身的上帝,既是上帝又是人。
解读3:信徒永远无法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吗?
- 真正重生得救的信徒都会真诚地遵守上帝的诫命,努力追求完全:「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
- 但信徒也仅仅是人,所以在今生都无法完全遵守上帝的律法:「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诗130:3)。因为:
- 最好的圣徒在今生也只是在部分上更新,仍然有肉体生命败坏的残余,使他们今生无法在达到完全:「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加5:17)。
- 认为自己不会犯罪的人,不过是自欺欺人:「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10)。
- 历史上被上帝大大使用的圣徒都不完全,比如:亚伯拉罕、以撒都曾在妻子的事上撒谎(创20:2;26:7),雅各向父亲撒谎(创27:24),约瑟指着法老的性命起誓(创42:15),摩西说了急躁的话(诗106:33),诺亚醉酒,大卫谋杀和通奸,彼得三次不认主,保罗和巴拿巴的纷争等等。
- 信徒到了天上,将被上帝成全,从而能够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来12:22-23)。
解读4:既然今生无人能完全遵守上帝的诫命,使徒约翰为什么说「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上帝生的」(约壹3:9)?
使徒约翰说:「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约壹3:9),并不是说重生得救的人再也不会犯罪,而是说他们再也不会「习惯于犯罪」、「持续犯罪」。这里的动词「犯罪」在希腊语原文中是现在时,表示持续的行动、习惯的行为。正如使徒保罗所说的:「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6:2)?重生得救的人虽然还可能犯罪,但不会沉溺于罪中,「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约壹3:9),让他无法忍受在罪中的感觉,迫切盼望从罪中脱离出来。
使徒约翰又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约壹2:1),这里的动词「犯罪」在希腊语原文中是不定过去时,表示一时间的行动,并不是指「习惯性的犯罪」,而是指「一时犯罪」。
解读5:既然信徒在今生达不到完全,为什么圣经说约伯、希西家、保罗是完全人?
当圣经中用「完全」来描述人时,是指相对性的完全,而不是绝对性的完全。
- 上帝说「你曾用心察看我的仆人约伯没有,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伯1:8),意思是和其他人相比,约伯非常正直和真诚。约伯并不是完全,所以他最后说:「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42:6)。
- 希西家说「求祢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存完全的心」(王下20:3),是表达他祷告时的真诚。希西家并不完全,以致「因他心里骄傲,所以忿怒要临到他和犹大并耶路撒冷」(代下32:25)。
- 保罗说信徒都是「完全人」:「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腓3:15),意思是信徒因信称义,在上帝面前被算作「完全人」。保罗在同一章经文中又承认自己实际上是不完全的:「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腓3:12)。
解读6:人若只是心里想想,并没有付诸言语行为,也是违背上帝的诫命吗?
在鉴察人心的上帝面前,不但外面的罪是恶行,里面的罪也是恶行:「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诗139:25),「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8)。
解读7:上帝明知无人能完全守住祂的诫命,却又在圣经中反复要求人要遵行出祂的诫命,岂非为难人?
上帝如此要求的原因,是因为上帝要透过人对诫命的遵行来塑造人的生命,换言之,就是上帝通常在人遵行其诫命的过程中改变人的生命。例如:当人切实遵行「爱人」的诫命时,会发现凭借自己根本无法做到真正的爱人或是肉体天然会使我们在意志上不愿意爱人,但既然「爱人」是神的诫命,因此基督徒哪怕硬着头皮也要尝试去遵行该诫命,也因此的一定会在这件事上有所挣扎。但正是在这挣扎的过程中,人才会慢慢更多地看到自己本相的不堪,也正是在这挣扎中人开始逐步意识到自己是何等的需要上帝,然后在圣灵的引导下慢慢开始学习如何才是真正的「倚靠圣灵」来爱人。如此,「爱人」就不仅仅是停留在头脑理论上的概念,而是上帝在人实际的操练中将之逐步落实在人的生命中,使人一点一点成长、最后越来越有基督的样式。
至于人在具体的某件事上最后能否守住上帝的诫命,这是随着人的生命的成长会自然产生的结果,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但随着人生命的不断成熟,人能愈加活出诫命中的要求,也就是「好树结出了好果子」(太7:17),并不是依赖人的努力,而是圣灵在人「遵行神诫命」的这一途径中所做之工的结果(加5:23)。因此,诫命或律法的功用并非完全用于消极的方面,其在积极的方面也发挥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