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问:既然根据上帝公义的审判,我们当受今生和永世的刑罚,怎样才能逃过刑罚,重得上帝的恩宠?

回答:上帝的公义必须得到满足(1);所以,我们必须还清一切债务,或由自己还,或由别人代还(2)。

Q: Since, according to God’s righteous judgment we deserve temporal and eternal punishment, how can we escape this punishment and be again received into favor?

A: God demands that His justice be satisfied. Therefore we must make full payment, either by ourselves or through another.

  1. 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5b)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出23:7b)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6)
  2.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24:16)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祂要担当他们的罪孽。(赛53:11b)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3-4)

13问:我们自己能够做到吗?

回答:当然不能(1);我们还在天天加增着自己的罪债(2)。

Q: Can we by ourselves make this payment?

A: Certainly not. On the contrary, we daily increase our debt.

  1. 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若愿意与祂争辩,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伯9:2b-3)
  2. 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诗130:3)你竟任著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2:5)我们都象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象污秽的衣服。我们都象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象风把我们吹去。(赛64:6)

14问:有何受造之物能为我们还债吗?

回答:没有一个受造之物能担得起上帝对罪人所发永远忿怒的担子,使人得解脱(1)。

Q: Can any mere creature pay for us?

A: No. In the first place, God will not punish another creature for the sin which man has committed. Furthermore, no mere creature can sustain the burden of God’s eternal wrath against sin and deliver others from it.

  1. 主耶和华啊,祢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诗130:3)祂发忿恨,谁能立得住呢?祂发烈怒,谁能当得起呢?祂的忿怒如火倾倒,磐石因祂崩裂。(鸿1:6)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能展开、能观看那书卷的。(启5:3)

15问:那么,我们当寻求一位怎样的中保和救主呢?

回答:祂必须同时是一个真实的人(1),也是公义的人(2),能力高于一切受造之物,就是说,祂必须也是真神(3)。

Q: What kind of mediator and deliverer must we seek?

A: One who is a true and righteous man, and yet more powerful than all creatures; that is, one who is at the same time true God.

  1. 死既是因一人而来,死人复活也是因一人而来。(林前15:21)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来2:17)
  2. 祂虽然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人还使祂与恶人同埋;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赛53:9)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来7:26)
  3.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以马内利(注:“以马内利”就是“神与人同在”)。(赛7:14)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祂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 神。阿们。(罗9:5)

思考:

什么是中保?

“中保”原意是“中间人”、“拉拢双方的人”。甲乙双方因为某种原因发生冲突或不能直接沟通时,必须请一位双方都能信任的中保恢复沟通,在甲方面前代表乙方,在乙方面前代表甲方,担任双方之间的调解人、信使、担保人。

自从亚当堕落以后,人与上帝之间出现了可怕的裂口和冲突。有罪的人无法直接来到上帝面前,因为一切罪污在公义圣洁的上帝面前都不能存在;而上帝的公义若得不到完全的满足,人就不能脱离愁苦的境地。为此上帝主动设立了一位中保,站在公义圣洁的上帝和无力偿还罪债的罪人之间,恢复双方的沟通,在上帝面前代表人,在人面前代表上帝,通过祂完全的补赎消除我们当受的惩罚,使我们与上帝的关系得以恢复。祂的职责包括:

  1. 作为调解人,如约伯所说“向我们两造按手”的那一位(伯9:33),照人能理解的方式,祂要按手在上帝身上说:“父啊,祢愿意与他们和好,重新接纳他们得祢的眷顾吗?如果祢愿意,在他们得罪祢的一切事上,我担保祢将得到公义完全的满足。”然后祂又要按手在人身上说:“可怜的罪人,不要灰心,我担保你将因信称义并得救。”
  2. 作为信使,祂要向我们传达上帝的心意,又把我们的心愿陈明在上帝的面前。
  3. 作为担保人,把担保、抵押交在另外一位手中(来7:22)。祂要在上帝面前承担我们满足律法要求的责任,也要在人面前担保上帝已经重新悦纳了我们。

天使能担任我们的中保吗?

不能。天使和人一样,是上帝所创造的有理性的生物。但他们都是灵体,没有肉体。上帝造人既有灵魂,也有身体,人在身体和灵魂两方面都犯了罪,也当在身体和灵魂两方面承受上帝公义的审判。为了消除这种刑罚,这位中保必须同样具有身体和灵魂,在身体和灵魂两方面亲自承担人所当受的惩罚。任何天使都不能做到这一点。

既然天使不能担任人的中保,圣徒能担任吗?

圣徒就是那些通过基督的灵在基督的宝血中被洗净的人,他们藉着信心有分于基督的圣洁(林前6:11)。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圣徒,都不能作为中保,因为他们都不是靠着自己的功德得救的,他们自己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献上与上帝和好,只能藉着独一的中保耶稣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