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永恒的拣选:神预定一些人得救,另一些人灭亡

明白预定论的人不会任意妄为,也不会不敢教导这教义(1—4)

1.神拣选的必要性和它所带来的益处;对此教义好奇的危险

实际上,生命的约并不是传给所有的人,且听到这信息的人也不都会有同样的反应,而这不同的反应彰显神深奥的智慧,这差别就证明神永恒的拣选。然而,若神只将救恩提供给一些人,而其他的人没有得救的机会,是完全根据他的美意,我们立刻就必须面对既大又难回答的问题。然而,只有当我们(敬虔的人)坚定相信神的拣选和预定,我们才能回答这些问题。e对许多人而言,这是令人感到困惑的问题,因他们认为在全人类当中,神预定一些人得救,却预定其他人灭亡,这是互相矛盾的。然而,我们以下就能看清他们在这教义上错误的辩论。此外,虽然这教义使他们感到困惑,但我们却能看见这教义的大功用,也能看见它所结的美好果子。除非我们先了解神永恒的拣选,否则我们无法像我们应当确信那般,确信我们的救恩是出于神白白的怜悯,神的拣选以此对比阐明了他的恩典:神并没有将救恩的盼望赐给所有的人,而是只赐给一些人,不赐给其他人。

众所周知,对这教义的无知极大地减损了神的荣耀,拦阻人学会真正的谦卑。然而,保罗告诉我们,虽然人很需要知道这教义,但除非神完全在人的行为之外拣选人,否则人无法明白。保罗说:“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11∶5—6)既然为了证明救恩完全出于神的怜悯,我们必须重新思考神的拣选,所以,那些拒绝相信这教义的人,是在竭力恶意地抹去人应当引以为荣和大声宣告的教义,也同时在拔除谦卑。保罗清楚地教导,当圣经说神所留的余数,是照着拣选的恩典时,我们才明白神出于他自己的美意,拯救他所喜悦的人,而且这不是他所欠人的债,因神不可能欠人什么。

那些故意不给别人机会听到这教义的人,不但得罪神,也是得罪人。因除此教义外,没有任何事物能使我们谦卑,或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我们有多亏欠神。并且就如基督所教导的那般,这也是得救确据的唯一根基。基督应许我们父神所交托他看管的每一位必定安全(约10∶28—29),是要我们在许多的危险、陷阱和威胁我们性命的争战中不至惧怕,并使我们至终得胜。我们以此推论,一切不晓得自己是否属神的人,不但在惧怕中,而且是悲惨的。因此,那些因对我们以上所列举的三种福分盲目而企图拆毁我们救恩根基的人,不但害众信徒,也害自己。难道拣选这教义不就是教会的源头吗?伯尔纳正确地教导:“教会的源头不可能来自任何受造物,因神将这源头隐藏在他预定得永生和预定遭灭亡的人中。”

但在我开始讨论这教义之前,我要先描述两种人。

人的好奇使预定论这本身不那么容易明白的教义变得令人困惑,甚至危险。没有人能约束这好奇心,使它不偏离正路,去探究神所禁止的范围。若被许可,人的好奇也将设法探究神最大的奥秘。当我们看到许多在其他方面敬虔的人,却到处迫不及待地忙着这大胆、邪恶的事,我们必须提醒他们,神在这事上所要人尽的本分。

首先,他们应当牢记当他们出于好奇询问关于预定论的事,就是在擅闯神智慧的至圣所。若任何人擅自闯入,他的好奇心绝得不到满足,反而就如误入找不到出口的迷宫。因神不许人毫无节制地询问他喜悦隐藏在自己里面的事物,也不许我们擅自描述他永恒至高的智慧。神要我们敬畏这智慧,却不喜悦我们详细探究他不打算向我们启示的,因他也要我们在这事上相信他是奥妙的。神已在他的话语上启示他喜悦我们明白关于他美意的奥秘。他决定向我们启示这些奥秘,因他知道这些奥秘与我们有关,也对我们有帮助。

2.唯有圣经教导预定论

奥古斯丁说:“我们既然已经上了信心的道路,就当在这道路上坚忍到底。这道路引领我们到君王的宝库,在那里藏着一切智慧和知识。当主基督告诉他拣选的伟大门徒:‘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约16∶12)时,他并不是轻看他们。我们必须行走、必须前进、必须成长,好让自己的心之后能明白我们现在无法测透的事。在最后之日前夕,我们若仍有不明白的,到了最后之日我们将明白。”只要我们确信唯有神的道,才能引领我们明白一切神许可我们知道关于基督的事,以及这道是唯一光照我们认识基督的亮光,这就会保守我们避免一切的轻率。因这样我们就会知道自己一旦离开神话语的范围,就行走在黑暗中,也必在这黑暗中摸索、滑倒。我们应当牢记这真理:任何在神真道之外寻求关于预定论的知识都是荒谬的,就如人决定在荒废、无路之地漂流(参阅伯12∶24),或确信自己在黑暗中能看见一样荒谬。我们也无须以对这事无知为耻,因这也算是我们的智慧。我们反而要自愿约束自己想获得这种知识的欲望,因为这样的私欲既愚昧又危险,甚至是致命的。但我们若被某种放荡不羁的好奇心所搅扰,就当用这思想约束自己:就如吃蜜过多是不好的,同样地,考究自己的荣耀也不是我们的荣耀(箴25∶27,参阅Vg.)。我们有极好的理由远离这样的任意妄为,因为至终它只会使我们灭亡。

3.第二种人:因过分谨慎而闭口不谈拣选的教义

又有一些人为了避免过分好奇的罪,几乎对预定论只字不提;事实上,他们教导人避免讨论这教义,就如航行的船尽量避免触礁一般。虽然他们在这事上的节制应得称赞,因他们深信人当谨慎讨论这些奥秘,但因他们几乎都不谈,就无法有效地影响好奇之人的思想,因为这种好奇是不容易被约束的。所以,为了在这教义上有正确的平衡,我们必须查考神的道,因它是思想的正确原则。圣经是圣灵的学校。圣经没有省略任何人需要知道并对人有益的事,同样地,它一切的教导都是我们应该知道的。所以,我们必须避免忽略教导信徒任何圣经已启示关于预定论的事,免得我们邪恶地拦阻他们受神喜悦赐给他们的祝福,或指控和嘲笑圣灵启示一些对人不利的事。

我们应当允许信徒接受神向我们启示的一切,只要是神所没有启示的,他也不再探究。最理智的自制就是在学习中总是跟随神的带领,但当神停止教导时,我们也应当停止学习。我们不应该因人认为神的一些启示对人不利,就不看重神的圣言。所罗门的这句话是众所周知的:“将事隐秘,乃神的荣耀。”(箴25∶2,Vg.)然而,敬虔和常识都告诉我们这句话不是绝对的。我们必须做区分,免得在谨慎和节制的伪装下,满足于愚蠢的无知。摩西清楚简要地教导这一点:“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申29∶29,参阅Vg.)由此可见,摩西在此唯一劝诫百姓学律法的根据是:这是天上的预旨,是神喜悦向我们启示的话语;摩西也以这话语约束百姓,因为人不被允许探究神隐秘的事。

4.反驳这教义对人不利的说法

我承认不敬虔的人特别喜欢批评、咒骂、吼叫或嘲笑预定论。但若我们因他们的无耻就犹豫传讲这教义,那我们就得对其他基督教基要的教义闭口不谈了,因为这些教义大部分也是他们和他们的党类所亵渎的。悖逆的人听到在神的本质里有三个位格,与听到当神创造人时,他预先知道一切将发生在人身上的事时,也有同样傲慢、咒骂的反应。且当他们听到自从神创造宇宙至今只有五千年的历史,他们也一样会嘲笑,因他们想知道神为何拖延那么久才开始发挥自己的大能。总之,圣经所教导的每一个教义都被他们嘲笑。难道为了阻止他们所说的一切亵渎的话,我们就要停止教导圣子和圣灵的神性,或停止教导神对宇宙的创造吗?绝不!神的道在这教义和所有的教义上都是全能的,也因此无须惧怕恶人的毁谤。

这与奥古斯丁在他的作品《坚忍的恩赐》(The Gift of Perseverance)中所坚持的教导一样。在新约时代,假使徒无法因侮辱和控告保罗正统的教义使保罗感到羞耻。我们的仇敌说这整个教义对敬虔之人有害,因这教义拦阻我们劝勉人,动摇人的信心,也搅扰人的心使人感到恐惧。然而,这是胡说八道!奥古斯丁说,人经常因同样的缘故指控他太开放地教导预定论,但他却轻而易举地反驳他们的指控。既然许多人对此教义有各式各样荒谬的指控,我们将在恰当的时候一一反驳。我在此只要承认我们不应当好奇地探究神的隐秘事,并同时不忽略他已向我们启示的事,好避免过分的好奇心或忘恩负义。奥古斯丁也精妙地表达同样的含义:我们能毫不胆怯地学习圣经,因圣经对我们的教导就如母亲按照小孩的理解力教导他一般。至于那些谨慎或惧怕伤害信心软弱的信徒而对预定论绝口不提的人,他们要用什么掩饰自己的骄傲,因他们这样就间接指控神是愚昧、无深虑的,仿佛神没有预测到他们自以为有智慧所看见的这危险。如此看来,咒骂预定论的人就是公开侮辱神,仿佛神不谨慎地教导了对教会有害的教义。

预定论的定义以及它与以色列国和各人的关系(5—7)

5.预定论和神的预知;神对以色列的拣选

没有任何希望被看待成敬虔的人敢直接否定预定论,即神赏赐一些人永生的盼望,而判其他的人永死。然而,我们的仇敌(特别是那些主张神的预知是预定论起因的人)对这教义有许多吹毛求疵的异议。我们承认这两个教义都是神所教导的,但若说预定论是根据预知,这是荒谬的!

当我们提到神的预知时,我们的意思是,万物从永远到永远都在神眼前,所以对他的知识而言,没有未来也没有过去,反而万事都是现在进行式。且这意思是神不但用意念思考万事,就如我们思考我们所记住的事一般,他也看万事就如这一切正在他眼前,且这预知包括全宇宙的每一个受造物。我们称预定论为神自己决定各人一生将如何的永恒预旨,因神不是以同样的目的创造万人,他预定一些人得永生,且预定其他的人永远灭亡。因此,既然每一个人都是为了这两种目的其中之一被创造,所以我们说他被预定得生命或受死。

神启示他的预定包括所有的人,也以亚伯拉罕的整个后裔作比方,证明各国的未来都是他决定的:“至高者将地业赐给列邦,将世人分开……耶和华的份,本是他的百姓;他的产业,本是雅各。”(申32∶8—9 p.,参阅Vg.)这分开是显而易见的,在亚伯拉罕身上,就如神选择了已枯萎的树干,他特别拣选了一个种族,而拒绝了其他种族。他没有启示其理由,只是摩西教导以色列之所以与众不同,完全是出于神白白的慈爱,免得亚伯拉罕的后裔自夸。他宣告神拯救他们的原因是:神爱族长,“所以拣选他们的后裔”(申4∶37)。

他在另一章中更详细地教导说:“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只因耶和华爱你们。”(申7∶7—8 p.,参阅Vg.)摩西经常重复同样的教导说:“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属耶和华你的神。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后裔,就是你们。”(申10∶14—15,参阅Vg.)同样,摩西在另一处劝他们成圣,因神拣选他们做他的子民(申7∶6)。在另一处经文中,他又宣告神保护他们是出于他的爱(申23∶5)。信徒也都一生宣告这真理:“他为我们选择产业,就是他所爱之雅各的荣耀。”(诗47∶4,参阅Comm.)所有神赏赐属灵恩赐的人都承认这些恩赐是出于神白白的爱,因他们知道这一切不是他们应得的,也知道连雅各这圣洁的族长自己的美德仍不配神赏赐他和他的后裔这崇高的尊荣。神自己也说他们完全不应得这福分,因他们是顽梗、硬着颈项的百姓(出32∶9;参阅申9∶6),他这样说是为了更有效地根除他们的骄傲。此外,先知经常提醒犹太人他们是神的选民,为要提醒他们:他们已从这拣选上堕落了(参阅摩3∶2),虽然这激怒犹太人。

无论如何,我要请一切主张神的拣选是人的善行所应得的人留意,既然圣经记载神爱一国胜过其他国,也记载神所拣选的是卑贱,甚至邪恶、顽梗的人,难道他们要因神喜悦彰显自己的怜悯而指控他吗?但他们的咆哮必不能拦阻神的事工,他们对天怒骂也无法使神的公正受玷污。这些辱骂反而将落在他们自己身上!此外,当神要以色列人感谢他,或盼望来世的永生时,他就提醒他们这白白所赐盟约的原则。先知说:“我们是他造的,并不是自己造的;我们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场的羊。”(诗100∶3,参阅Comm.,诗99∶3,Vg.)他加上“不是自己造的”并不是多余的,因这不但教导我们神是他们一切丰盛福分的来源,也告诉我们他善待他们的理由在于他自己,因他们完全不应得这大尊荣。

先知也以这句话劝他们以神白白的恩赐为足:“他仆人亚伯拉罕的后裔,他所拣选雅各的子孙。”(诗105∶6,诗104∶6,Vg.)并且当先知记载神不断的祝福是他拣选的果实后,他的结论是神如此慷慨,“都因他记念他的圣言”(诗105∶42)。教会所唱的诗也与这教义完全一致:“因为他们不是靠自己的刀剑得地土,也不是靠自己的膀臂得胜,乃是靠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脸上的亮光,因为你喜悦他们。”(诗44∶3)我们应当留意“地土”是某种象征,代表神将他们分别为圣,收养他们。大卫在另一处也一样劝百姓感谢神:“以耶和华为神的,那国是有福的!他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诗33∶12)撒母耳也以此教义劝他们盼望神:“耶和华既喜悦选你们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弃你们。”(撒上12∶22 p.)当大卫的信心受攻击时,他也以这教义与魔鬼作战:“你所拣选的人……必住在你的院中。”(诗65∶4,参阅Comm.,64∶5,Vg.)此外,因神的拣选(这奥秘是以色列人从埃及和巴比伦被释放以及神对他们一切的祝福所证实的)以赛亚这样运用“拣选”这个词:“耶和华要怜恤雅各,必再拣选以色列。”(赛14∶1 p.,参阅Vg.)在描述以色列的未来时,以赛亚宣告:虽然神似乎撇弃了以色列人,但他却要将剩下的余数聚集归一,且这将证明他的拣选必不落空,虽然当时这拣选看起来是落空了。当神在另一处说:“我拣选你,并不弃绝你”(赛41∶9),神在强调他一直以父亲般的爱不断慷慨地恩待以色列人。《撒迦利亚书》中的天使更清楚地表明这真理:“耶和华……也必再拣选耶路撒冷。”(2∶12)这就如在说,神更严厉的管教证明他弃绝了以色列,或以色列被掳中断了神对他们的拣选。但神的选召是没有后悔的,虽然我们有时看不见他拣选的证据。

6.神对个别以色列人的拣选和弃绝

我们现在要解释第二种更为狭窄的神的拣选,或那更显示出神特殊恩典的拣选,即神从同一个亚伯拉罕的种族中弃绝了一些人,却叫其他人做他的儿女,聚集他们到他的教会里。以实玛利在一开始与他的兄弟以撒有同等的地位,因神同样以割礼做他立约的印记。以实玛利之后被弃绝,再后来是以扫,最后是无数的群众,甚至几乎整个以色列都被弃绝了。从以撒生的才被称为神的后裔,这呼召也同样在雅各身上继续。神也在扫罗的身上彰显他的弃绝。《诗篇》奇妙地宣告这真理:“他弃掉约瑟的帐棚,不拣选以法莲支派,却拣选犹大支派。”(诗78∶67—68,参阅LXX,诗77∶67—68,Vg.和Comm.)圣经多次记载这真理,好让我们在这区分中更清楚地明白神的恩典——这奇妙的奥秘。我承认以实玛利、以扫和其他被遗弃的人是因自己的过错和罪恶无法得儿子的名分。因神所设立的条件是要忠心谨守神的约,但他们却不信地违背了。但这并不影响神祝福他从万国中特选的以色列国,就如《诗篇》所记载的:“别国他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他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诗147∶20,参阅LXX)

我们有极好的理由在此留意两种拣选。神拣选全以色列国时,就证明他的慷慨是自由的,不受任何辖制,免得我们毫无根据地要求神同样恩待每一个人。神之所以不同等恩待每一个人,就证明神的恩典是自由的。因这缘故,玛拉基强调以色列人的忘恩负义,因神不但从万国中拣选他们,也从亚伯拉罕圣洁的家族中特选他们做自己的百姓,但他们却不忠实,甚至亵渎地藐视神——他们慈爱的父。“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吗?我却爱雅各,恶以扫。”(玛1∶2—3;罗9∶13)神在此认为他们既都是同一位敬虔之父所生,都是他盟约的后嗣,简言之,是同一棵圣洁之树的两根树枝,所以雅各之子受这样大的祝福也就负更大的责任是理所当然的,但当神拒绝了长子以扫,而拣选了他们的父雅各做后嗣(虽然他生来的位分是较卑微的)之后,神指控他们加倍地忘恩负义,因他们弃绝了神双重的拣选。

7.个人的拣选才是真实的拣选

虽然我们迄今已确实明白神以他隐秘的计划照自己所喜悦的白白拣选某些人,而弃绝其他的人,但在我们解释个人的拣选之前,我们对神拣选的解释仍不完整。神不但提供他们救恩,而且为他们安排妥当,使救恩的结果确定无疑,这些人是保罗所说的神应许的后裔(参阅罗9∶7—8;加3∶16及以下)。神赐亚伯拉罕儿子的名分,虽然他许多的后裔被弃绝就如腐烂的枝子,然而为了证明神的拣选是有效和永久的,我们必须留意神所拣选的元首——主耶稣基督,因为父神在基督里将他的选民聚集归一,并以无法被破坏的联合使他们与自己和好。所以,虽然神慷慨地恩待亚伯拉罕的后裔,而拒绝恩待其他人,但在基督的肢体上,我们却看见神全能的恩典,因为基督的肢体一旦被嫁接在元首身上,就永远不会失去救恩。因此,保罗用以上《玛拉基书》中的经文极为巧妙地推论:神虽然建立永生之约并呼召以色列人归向自己,但他用了特别拣选的方式呼召他们中的一些人,就证明他不是以同等的恩典有效地拣选全部的以色列人(罗9∶13)。虽然他说:“我爱雅各”(玛1∶2)是指这族长所有的后裔,因为先知在此将他们与以扫的后裔区分开来,但这与神在雅各身上预表他有效的拣选并无冲突。保罗称这些人为“剩下的余数”(罗9∶27;11∶5;参阅赛10∶22—23)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我们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在神所呼召的众多人当中,有许多人至终堕落,而剩下的余数才是神真正的选民。

要解释为何神对以色列人一般的拣选不一定是坚定和有效的并不困难。神与以色列人立约,却没有赐给每一个以色列人重生的圣灵,使他们在这盟约中坚忍到底。外在的邀请,没有使他们得蒙保守的内在恩典,介乎弃绝全人类与拣选少数信徒之间。虽然圣经称整个以色列国为“神的产业”(申32∶9;王上8∶51;诗28∶9,33∶12;等等),然而当中有许多是外邦人。神应许以色列做他们的父和救赎者,虽然许多以色列人离弃了他。但神与他们立的约却不是徒然的,因为在他们当中,神保守了一些人做他真正的选民,这证明他的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9)。神之所以不断地从亚伯拉罕的后裔中,而不是从外邦国家中有效地将自己的教会呼召出来,是根据他的盟约。虽然大多数的以色列人违背了这约,但他却保守了剩下的余数,免得这盟约至终落空。简言之,神对亚伯拉罕整个后裔的收养,从一方来说是具体预表神对他们当中少数人更大的祝福。此即为何保罗很仔细地将亚伯拉罕肉身所生的儿女与他属灵的儿女,就是以以撒为代表的选民区分开来(加4∶28)的原因。这并不是说做亚伯拉罕的后裔是徒然、无益的,若这样说就是侮辱神的盟约!但神不改变的计划,就是他照自己的美意预定人归向他的计划,唯独在乎这些属灵的后裔。但在我引用许多经文充分证明这观点之前,请读者们不要先匆促做决定。

拣选教义的总结

圣经明确地教导,神根据他永恒不改变的计划拣选了他预定赏赐救恩的人,以及遗弃他预定灭亡的人。我们深信对神的选民而言,这计划是根据他白白的怜悯,而不是人的价值。但神以他公正、无可指责却测不透的审判向他所预定灭亡的人关了永生的门。就神的选民而论,神的呼召证明他们被拣选。我们也深信他们的称义是另一个证据,直到他们得荣耀,就是这拣选的完成。然而,就如神借着他的呼召和称义见证他的选民,同样地,他拒绝使他所弃绝的人认识自己,或借着圣灵成圣,也据此彰显他们将受怎样的审判。我在此略而不谈许多愚昧者为了推翻预定论的教义所捏造的幻想。我们无须反驳这些幻想,因为它们本身就充分证明它们的错误。我只要稍微讨论知识分子攻击预定论的谬论,或可能绊倒单纯之人的谬论,或不敬虔之人用来攻击神公义的谬论。

第二十章 祷告是信心主要的运用,也是我们天天领受神恩赐的方式

祷告的性质和价值(1—3)

1.信心和祷告

根据以上所有的教导,可见在人里面完全没有良善,心里也没有任何能帮助他蒙救恩的事物。所以,他若寻求帮助,就必须完全在他自己之外寻求。我们也解释过神在基督里甘心乐意向我们启示他自己。因在基督里,神提供我们一切的幸福取代我们的悲惨,一切的富足取代我们的贫困;神在基督里向我们敞开天上的宝库,好让我们以信心仰望他的爱子,完全期待他,使我们一切的盼望专靠基督。这就是那隐秘、看不见之智慧,无法用逻辑推出。但所有被神打开心眼的人完全明白这智慧,也在他的光中必得见光(诗36∶9)。

当信心教导我们一切的需要和丰盛都在神里面,也在主耶稣基督里,因为神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基督里面居住(参阅西1∶19;约1∶16),好让我们从这丰盛中支取我们所需用的,就如不断涌出的泉源那般时,我们就当在祷告中寻求在神里面的丰盛。否则我们知道神是万物的主人和赏赐者,且喜欢我们向他要求这些,却仍不仰望他或向他祈求,就如一个人虽然知道一块田里埋着财宝,却不理会一样。c因此,保罗为了证明真信心必定求告神,为我们立定这原则:信心由福音而生,信心就操练我们的心求告神的名(罗10∶14—17)。而且这与他先前的教导一致:赐给我们儿子名分的圣灵,就是将福音的见证印在我们心中的灵(罗8∶16),使我们坦然无惧地在神面前表明自己的渴望,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8∶26),以至我们能放胆呼叫:“阿爸!父!”(罗8∶15)

我们现在要更详细地讨论信心对祷告的影响,因我们之前没有深入地讨论。

2.祷告的必要性

b如此,我们借着祷告领受父神给我们存留在天上的丰盛。信徒因与神交通就进入天上的帐幕,照神的应许求告他,使他们经历他们所相信的神的应许不是徒然的,虽然神只在言语上应许他们。由此可见,神所应许要给我们的,他也吩咐我们在祷告中求告他赏赐我们。信徒也借祷告将主的福音所报告和我们的信心所看见的财宝挖掘出来。

言语难以诉尽祷告的必要性,以及祷告在多少方面使我们获益。的确,天父宣称呼求他的名是我们唯一安全的保障(参阅珥2∶32)不是没有理由的。我们借着祷告,求神护佑我们,看顾和保守我们;求神以他的大能托住我们,在我们软弱、近乎被压垮时扶持我们;求神以恩慈待我们,当我们悲惨地被罪重压时,接纳我们进入他的恩典;总之,我们借着祷告,求神向我们显明他完全的同在。在祷告后,我们经历到良心上的平安和安慰。因为当我们将所挂虑的卸给神之后,我们因确信没有任何的困苦向神是隐藏的,也确信他愿意和能够看顾我们到底,就得安息。

3.异议:祷告不是没有必要的吗?必须祷告的六个原因

但也许有人会说,神本来就晓得,无须我们提醒他我们在哪方面受搅扰,我们需要什么,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向他祷告似乎是没有必要的,否则仿佛神在打瞌睡甚至沉睡,需要我们祷告的声音唤醒他一样。然而,这样说的人是不晓得神吩咐他百姓祷告的目的为何,因他命令我们祷告并不是为他自己的缘故,而是为了我们。神出于他的主权吩咐人借祷告承认他们一切所渴望的和一切对他们有益的,都是来自神,因此将神所应得的荣耀归给他。我们向神所献祷告的祭,也是我们对他的敬拜,同时也使我们获益。因此,敬虔的信仰先辈越肯定神对自己和其他圣徒的祝福,就越被激励去祷告。我们只要举以利亚的例子就够了,在他告诉亚哈王神应许下雨之后,他仍将脸伏在两膝之中,迫切地祷告,并派他的仆人七次去看天空(王上18∶42),这并不是他怀疑神的应许,而是因他知道将需求交托神是自己的本分,也会增加他的信心。

所以,即使我们对自己的需求和缺乏迟钝、无知,神仍看顾我们,甚至有时在我们的祈求之外帮助我们,但求告神还是极为重要的:首先,祷告让我们的心火热,热切地寻求神、爱神和侍奉神,因为使我们习惯在需要的时候奔向神如同抓住神圣的锚。其次,好使我们到神面前不怀任何让我们感到羞耻的私欲,因为我们学习将自己一切的渴望和挂虑交托给神。第三,祷告使我们预备自己以感恩的心领受神一切的祝福,因为祷告提醒我们这一切都来自神(参阅诗145∶15—16)。第四,当我们获得所求告的,并确信是神应允我们的祷告,我们就因此受激励而更热切地默想神的慈爱。第五,祷告使我们学习以更喜乐的心接受我们借此所获得的祝福。最后,祷告的操练和经验让我们发现神照着我们的软弱,赐下他的护理,因为我们越来越明白神不但应许总不撇弃我们,在我们最需要的时候乐意为我们开道路,使我们可以求告他,甚至主动伸手搭救我们,不只在言语上安慰我们,而且给我们当下所需要的帮助。

如此,我们慈悲的天父,虽然不打盹也不睡觉,却经常给我们他就在睡觉或打盹的感觉,好刺激我们这懒惰的人为了自己的益处寻求和求告神。

那些胡诌既然神的护理掌管万事,所以求告神是没有必要的人,不过在证明自己的愚昧。因为相反地,神宣告:“凡诚心求告耶和华的,他便与他们相近。”(诗145∶18,参阅Comm.和Vg.)也有人胡说:求告神给我们他本来就要给我们之物是没有必要的,然而,神喜悦我们承认他出于自己的慷慨所赐给我们的一切,是借我们的祷告而来。《诗篇》中那众所周知的经文和其他类似的经文都证明这一点:“因为主的眼看顾义人,主的耳听他们的祈祷。”(彼前3∶12;诗34∶15;参阅诗33∶16,Vg.)这经文不但称颂神的护理——因他主动关心敬虔之人的救恩——也强调信心的本分,因为信心除掉人心的懒惰。神不但帮助瞎子,更愿意垂听我们叹息中的祷告,好证明他对我们的爱。所以,这两件事都是真的:“保护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觉”(诗121∶4,参阅Comm.),但他有时让我们感觉到他在打盹或睡觉,就如他忘记了我们一样,这是为了刺激我们这懒惰的人求告他。

正确的祷告原则(4—16)第一个原则:当存敬畏的心(4—5)

4.与神交谈必须心存敬畏

为了正当和正确地向神祷告,第一个原则是:b无论在心智(mind)还是心灵(heart)上,我们都必须有适合与神交谈的心态。只要我们除掉一切在默想神时诱惑我们分心之肉体的私欲,就能有正确的心态。这样,我们不但能专心地祷告,甚至能在某种意义上被提升而胜过这世界。我在此并非要求人在祷告中完全不被任何忧虑搅扰,因为,忧虑有时更激发我们迫切地向神祷告。如此,圣经记载:神圣洁的仆人从深渊之处甚至在奄奄一息中,悲叹地求告神时备受苦恼的折磨和搅扰(参阅诗130∶1)。但我们必须除掉一切属世的挂虑,因为这些事情诱惑我们易于飘荡的心智去思念地上的事而不思念天上的事。我的意思是我们应当在某种意义上被提升而胜过世界,免得我们将任何因我们盲目和愚昧的心智习惯捏造的东西带到神面前,或免得我们自己限在虚妄的范围内求告神,我们的祷告必须与圣洁的神相称。

5.当避免一切不规律和不敬虔的祷告

这两件事值得我们留意:首先,祷告的人应当尽己所能专心祷告,而不受分心的干扰,虽然这是很普遍的趋向,没有任何事物比轻浮更有悖于对神的敬畏,因为轻浮的心肆意妄为,毫无敬畏。在祷告中,我们越不容易专心,就当越努力地让自己专心,因为连最专心祷告的人都会被许多不相关的思想干扰而中断或耽延他的祷告。我们在此要思想:当神欢迎我们与他亲密交通时,我们若将属世和圣洁的思想混杂,是何等冒犯神的大爱,因为这样就与一般人聊天一样,不专心而容自己的思绪飘来飘去。

我们当因此明白:唯有那些被神的威严感动而脱离一切属世的忧虑和私欲的人,才是真正预备好心祷告的人。且旧约中举手祷告的习惯是为了提醒人,除非我们在祷告时思念天上的事,否则我们与神仍是疏远的。就如《诗篇》告诉我们:“耶和华啊,我的心仰望你。”(诗25∶1;诗24∶1,Vg.)圣经也常常这样形容祷告:“扬声祷告”(例如:赛37∶4),免得一切希望祷告被垂听的人“享安逸”(参阅耶48∶11;番1∶12)。简言之,神如此慷慨地对待我们,温柔地劝我们将一切的忧虑卸给他;若神无与伦比的恩惠没有比万事更激励我们,使我们专心和迫切地向他祷告,我们就完全是无可推诿的。但除非我们与这些诱惑争战并胜过它们,否则我们不可能专心祷告。

我们以上也指出另一个重点:我们不可求告超过神所允许的。因神虽然吩咐我们迫切地向他祈求(诗62∶8;参阅145∶19),他却不允许我们将愚昧和邪恶的期望带到他面前;且他虽然应许垂听敬虔之人的祷告,但他也不会屈从他们的任意妄为。但信徒在这两方面都极大地得罪神,因为许多人轻率、无耻、悖逆,甚至亵渎地将自己的妄想带到神的宝座前。他们迟钝或愚昧到胆敢将即使在人面前提及都会感到羞耻的私欲带到神面前。某些世俗的作家曾经嘲笑,甚至痛斥这大胆的行为,然而这罪至今仍很普遍。因此有野心的人选择朱庇特做他们的神;贪婪的人选择墨丘利;知识分子选择阿波罗;作战的人选择玛尔斯;淫荡的人则选维纳斯。就如我刚才所说,人在朋友面前开玩笑或说闲话比在神面前祷告更有节制。但神却不允许我们藐视他温柔的对待,反而公义地使我们的渴望伏在他的大能之下,借此约束我们。因这缘故,我们应当牢记使徒约翰的话:“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约一5∶14)

圣灵帮助我们正确地祷告

但因我们的能力远不能达到这样高的标准,我们就应当寻求帮助。我们不但要在思想上专心,也要在心灵情感上迫切地求告神。但我们的思想和情感都无法达到神对我们的要求,反而时常软弱甚至带我们到相反的方向。所以,为了帮助我们的软弱,神赐圣灵做我们祷告的教师,教导我们如何正确地祷告,也引领我们的情感。因为“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8∶26)。这并不是说圣灵本身在祷告或叹息,而是唤起我们里面的确据、渴慕以及叹息,使我们理解我们的肉体所无法理解的事。e保罗称信徒在圣灵的引领下所发出来的叹息为“说不出来”的,不是没有理由的。因那些真正会祷告的人并非不晓得他们被众多的搅扰困惑到几乎不知道当如何祈求才妥当的地步。事实上,他们一开口祷告就感到困惑,并因此犹豫。由此可见,正确的祷告是一种稀有的恩赐。但保罗这样教导并不是要我们放纵自己的懒惰而将祷告的本分交给圣灵,屈从我们生来不警醒的倾向。某些不敬虔之人教导我们应当被动地等候圣灵胜过占据我们的混乱的思想。其实,我们反而应当厌恶自己的懒惰和迟钝,而寻求圣灵的帮助。e事实上,当保罗吩咐我们用灵祷告时(林前14∶15),他也没有停止劝我们要警醒祷告。他的意思是:圣灵的感动虽然给我们祷告的力量,却没有拦阻我们尽自己的努力,因神喜悦操练我们在祷告中的信心。

第二个原则:我们应当因真正感到自己的缺乏而祷告,也要认自己的罪(6—7)

6.真正感到自己的需要就避免形式化

第二个原则是:在向神祈求时,我们应当深感自己的无能为力,并迫切思考我们有多需要我们所祈求的一切,而在祷告中热切地——即心里火热地——想获得我们所祈求的。因为许多人以形式化的心态祈祷,就如不得已而向神尽本分。他们虽然承认祷告对解决自己的问题是必需的(因为没有他们所求告之神的帮助是致命的错误),但他们却仍用形式化的态度祷告,因他们的心是冷漠的,也没有认真思考他们所祈求的。其实,有种一般和模糊的感觉刺激他们祷告,但这感觉并没有激励他们在目前的实际中关切自己的缺乏是否得着满足。人若求神赦免自己的罪,却仍不相信或不承认自己有罪,难道在神面前有比这更可憎恶的事吗?毫无疑问地,这是愚弄神!b但就如我刚才所说,人充满罪恶到经常形式化地求神给他们许多自己确信在神的慈爱之外能从别处获得或自己已经拥有的事物。

另一个看起来似乎不那么严重,却一样是神所憎恶的罪,就是另一些人因相信读经祷告能平息神的愤怒,就心不在焉地向神祷告。所以敬虔之人当谨慎,免得在神面前只是形式化地祈求而不是真正从心里渴求,却又同时想从神那里获得他们所求的。事实上,在我们唯独为了荣耀神的祈求上,虽然表面上这与照顾自己的需要无关,但我们仍要抱着迫切和期待的心祈求。譬如当我们祈求“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太6∶9;路11∶2)时,我们应当从心里渴望人将神的名分别为圣。

7.祷告是否有时靠我们的心情?

若有人反对说:圣经并没有吩咐我们在所有的情况下都一样迫切地祷告,我也同意。使徒雅各的话在这方面帮助我们做区分:“你们中间有受苦的呢,他就该祷告;有喜乐的呢,他就该歌颂。”(雅5∶13 p.)我们的常识也告诉我们,神因我们的懒惰就借特别的情况刺激我们迫切地祷告。大卫称这些特别的情况为神“可寻找的时候”(诗32∶6;31∶6,Vg.),因就如他在其他经文中所教导的那般(例如:诗94∶19),艰难、痛苦、惧怕和试炼越厉害地攻击我们,就越帮助我们来到神面前,就如神借这些逆境呼召我们归向他。

同时这也与保罗的话完全一致,即我们必须“不住地祷告”(弗6∶18;帖前5∶17)。因为即使万事如意,且我们所遭受的一切都令我们快乐,我们仍需要时刻祷告。若有人酒和五谷都有余,既然他在神的祝福之外无法享有任何饮食,所以他的酒酢和谷仓不会拦阻他求神赐给他日用的饮食。只要我们考虑有多少危险时时都可能临到我们,连惧怕本身都教导我们不可在任何时候忽略祷告。

然而,在属灵的事上,这是更明显的事实。难道我们不需要因众多的罪在任何时刻求神的赦免吗?我们所面临的诱惑何曾允许我们不求告神的帮助呢?此外,我们不应该间断而是要一直为神的国度和荣耀焦急,因此也需要一直祷告。这样看来,圣经吩咐我们不住地祷告不是没有道理的。我现在所说的不是圣徒的坚忍,我之后将更为详细地讨论这主题。圣经吩咐我们“不住地祷告”(帖前5∶17),就是在指控我们的懒惰,因我们不晓得自己有多需要警醒。根据以下另一个原则,神禁止我们假冒为善和诡诈地祷告!神应许与那诚心求告他的人相近(诗145∶18,参阅Comm.),也宣告专心寻求他的人必寻见(耶29∶13—14),所以,那些以自己的污秽为乐之人不能仰望神。由此可见,蒙神悦纳的祷告少不了悔改。圣经因此常告诉我们,神不垂听恶人的祷告(约9∶31),且他们的祷告(参阅箴28∶9;赛1∶15)就如他们的献祭(参阅箴15∶8,21∶27),对神而言都是可憎恶的。因不真诚之人的祷告不蒙神垂听是理所当然的,且那些硬着颈项激怒神的人,没有感到与神和睦也是理所当然的。在《以赛亚书》中,神这样威胁我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赛1∶15,参阅Vg.)耶利米也说:“我……是从早起来,切切告诫他们……他们却不听从……他们必向我哀求,我却不听。”(耶11∶7、8、11)因为恶人一生侮辱神的圣名,却同时以神的约夸口,神视此为最可憎恶的。因此,在《以赛亚书》中,神埋怨以色列人“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赛29∶13 p.)。神不只恨恶不诚实的祷告,他也宣告:任何虚假的崇拜对他而言也是可憎恶的。雅各的话与此相似:“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中。”(雅4∶3)其实,我们以后也将进一步教导,敬虔之人的祷告之所以蒙垂听,完全不是因为这是他们配得的。然而,约翰的教导也是必要的,“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约一3∶22),但败坏的良心拦阻神垂听我们的祷告。由此可见,唯有真诚敬拜神的人才是神所喜悦的,且他们的祷告才蒙垂听。因此,我们每一个人在开始祷告时,应当感到对自己罪的厌恶,并以一无所有且完全不配的心态(这不可能在悔改之外发生)来到神面前。

第三个原则:我们当弃绝一切的自信并以谦卑的心恳求神的赦免(8—10)

8.我们当谦卑地来到神面前求怜悯

第三个原则是:当我们来到神面前祷告时,要谦卑地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弃绝一切的自夸和自我价值。总之,我们应当除掉一切的自信,免得我们认为自己有丝毫可称赞的方面,就变得自高、自大,以至神掩面不听,圣经上有许多这样的例子。当神的仆人来到神面前时,他们的自卑除掉一切的骄傲,且他们越圣洁,当来到神面前时,越感到自卑。但以理是极好的例子,虽然神自己大大地称赞他;“我们在你面前恳求,原不是因自己的义,乃因你的大怜悯。求主垂听,求主赦免,求主应允而行,为你自己不要迟延。我的神啊,因这城和这民,都是称为你名下的。”(但9∶18—19 p.)他也不像一般人习惯以某种诡诈的口头禅,将自己当作众人的其中之一。他反而以个人的身份在神面前认罪,并投靠神的赦免,他有力地宣称表达:“我承认我的罪和本国之民以色列的罪。”(但9∶20)大卫的榜样也劝我们自卑:“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参阅Comm.以及诗142∶2,Vg.),以赛亚也做了同样的祷告:“你曾发怒,我们仍犯罪……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都像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像风把我们吹去,并且无人求告你的名,无人奋力抓住你;原来你掩面不顾我们,使我们因罪孽消化。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耶和华啊,求你不要大发震怒,也不要永远记念罪孽。求你垂顾我们,我们都是你的百姓。”(赛64∶5—9,参阅Comm.)你要记住,神的仆人完全不依靠别的,他们依靠的是:既然自己是属神的人,所以不怀疑神将看顾他们。同样地,耶利米说:“耶和华啊,我们的罪孽虽然作见证告我们,还求你为你名的缘故行事。”(耶14∶7)b(a)某位作家曾经有以下既真实又圣洁的陈述,据说是先知巴录写的:“因自己的大罪忧伤和自责的人,感到自卑和无力……主啊,饥饿、眼睛干瘪的人将荣耀归给你。主啊——我们的神,我们并不是因族长的义向你祈求,而是在你眼前求怜悯”(巴录书2∶18—19 p.,参阅Vg.),因你是怜悯的神,“求主怜悯我们,因为我们得罪了你”(巴录书3∶2)。

9.求赦免是祷告中最主要的部分

总结:正确祷告的起始,甚至正确祷告的预备是:谦卑和真诚地向神认罪并恳求赦免。任何人不管他以为自己有多圣洁,除非神已白白地叫他与自己和好,否则他不能从神那里得着什么,神也无法恩待他所未曾赦免的人。因此,《诗篇》中多处经文都告诉我们,信徒如此开始祷告是不足为怪的。因大卫的目的虽然不是要求神的赦免,却仍这样说:“求你不要记念我幼年的罪愆和我的过犯。耶和华啊,求你因你的恩惠,按你的慈爱记念我。”(诗25∶7)又说:“求你看顾我的困苦、我的艰难,赦免我一切的罪。”(诗25∶18 p.)这也教导我们,即使我们天天向神认当天的罪仍是不够的,我们也当在神面前提说我们早已忘记的过犯。

大卫在另一处经文中,虽然是在神面前承认他的一个大罪,但他同时也提及他在母腹中就有了罪(诗51∶5),他并不是要因自己的罪性推卸责任,而是要揭发自己一生的罪,为了更严厉地责备自己,好让神能垂听他的祷告。但即使圣徒在祷告中没有直接指出自己的罪,只要我们查阅圣经所记载的祷告,就清楚地知道我在此的教导:他们都将神的怜悯作为祷告的根据,所以一开始就平息了神的愤怒。因若任何人省察自己的良心,他就不会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并向神祈求,除非他完全投靠神的怜悯和赦罪,否则他每一次亲近神就会战兢。

有另一种特殊认罪的祷告。当信徒求神不刑罚他们时,也同时求神的赦免。因为求神除掉罪的结果而不同时求他除掉罪的起因是荒谬的。我们当谨慎,免得效法一些愚昧的病人,他们唯独在乎病状,而完全忽略疾病的根源。我们最要在乎的是神喜悦我们,而不要神以外在的象征表示他对我们的接纳,因为这是神所预定的次序;人的良心若没有深感神在他身上的愤怒已经平息了,而因此能将神视为无限可爱的那位(歌5∶16),即使给他外在的益处也没有帮助。基督的话也提醒了我们这真理,他在决定医治瘸子之后,说“你的罪赦了”(太9∶2),他这样刺激我们的心留意我们当最在乎的事,即神接纳我们进入他的恩典,然后再帮助我们,就证明我们已经与他和好。

然而,除了信徒特别要求赦罪的祷告之外,即他们求神赦免他们一切的罪和刑罚,我们不可忽略那使我们一切的祷告蒙垂听的原则,即除非我们的祷告建立在神白白的怜悯之上,否则神必不垂听。约翰的这段话与此有关:“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9,Vg.)因这缘故,在律法之下,圣徒的祷告必须用血洁净(参阅创12∶8,26∶25,33∶20;撒上7∶9),好蒙悦纳,神因此宣告他们不配有祷告那么大的特权,除非神洁净他们的污秽,而他们唯独出于神的怜悯,才能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并向他祷告。

10.圣徒有时在祷告中宣称自己的义

有时圣徒在祷告中,看起来似乎表示他们之所以能求告神的帮助是根据自己的义。譬如大卫说:“求你保存我的性命,因我是虔诚人。”(诗86∶2 p.)希西家同样也说:“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存完全的心,按诚实行事,又作你眼中所看为善的。”(王下20∶3 p.;参阅赛38∶3)然而,他们如此祷告是在表明借着重生,神视他们为仆人和儿女,并应许施恩给他们。我们以上说过,神借着先知教导:“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他的耳朵听他们的呼求。”(诗34∶15;参阅诗33∶16,Vg.)以及借着使徒约翰教导说:“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约一3∶22 p.)在此神并非教导我们人的祷告靠自己的功德,反而他是在确立一切知道自己有无伪的正直和单纯之心(所有的信徒都应该知道)的信徒在祷告中的确据。事实上,《约翰福音》中那得看见的瞎子所说的话——神不听罪人(约9∶31)——就是在教导这真理,只要我们按照圣经一般的教导来解释“罪人”,即那些在自己的罪中沉睡而不渴慕义的人。因为没有人能真诚地求告神,除非他切慕敬虔。因此,圣徒在祷告中宣称自己的纯洁和正直与神的应许有关,他们渴慕经历神给他所有仆人的应许。

此外,当他们在神面前将自己与仇敌做比较,求神救他们脱离仇敌的罪孽时,经常这样向神祷告。那么,他们若在这比较中宣称自己的义和单纯,好证明他们的求告是公正的,希望借此更感动神帮助他们,这并不足为怪。敬虔的人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也因此证明他与神用来安慰和支持真敬拜他之人的应许有分。总之,我在此的目的并非想将确据这福分从敬虔之人的心里夺去,我所要表达的是他对自己的祷告将蒙应允的确据完全依靠神的赦免,一点都不在乎他的个人功德。

第四个原则:我们应当在祷告中抱着信心和盼望(11—14)

11.盼望和信心胜过恐惧

第四个原则是:当我们心里充满真实的谦卑而虚己时,我们应当被激励祷告,因确信神必定应允我们。这两件事看起来似乎互相矛盾:一方面相信神喜悦我们,另一方面也相信我们的罪应得神的报应;但只要我们明白神出于他的慈爱,抬举一切因自己的恶行而感到自卑的人,就不会认为这两者有冲突。根据我们以上的教导,即悔改和信心是密不可分的,虽然前者使我们感到惧怕,而后者使我们快乐,两者都必须在我们的祷告中存在。大卫简洁地教导这真理:“我必凭你丰盛的慈爱进入你的居所;我必存敬畏你的心向你的圣殿下拜。”(诗5∶7)大卫提到神的慈爱,证明他有信心,但他的信心同时也包括惧怕。不但神的威严使我们敬畏他,我们自己的不配也除去我们一切的骄傲和自信,并使我们敬畏。

我在此所说的“确据”并不是那安慰我们的心并令我们感到某种甘甜的安息,释放我们脱离一切的忧虑。因当我们万事皆如意,没有任何担忧、渴望和惧怕时,才会有这样的安息。但就圣徒而言,最能激励他们求告神的情况就是他们深感自己的需要,心里受搅扰深感不安,甚至无所适从,直到神适时地赐给他们信心。因为在这样的患难中,他们仍深感神的慈爱,即使他们因当时的困苦感到疲乏而叹息,也害怕将遭遇更大的艰难,却因依靠神的慈爱,就卸下这重担,心里得安慰并盼望将来得释放和拯救。如此,敬虔之人的祷告包括这两种情感是正常的。即他在现在的痛苦中叹息,也惧怕将来遭遇更大的痛苦,却同时投靠神,毫不怀疑神将愿意伸出他援助的手。我们若求告神的救助,却不相信神必定帮助我们,这将大大地激怒神。

祷告和信心

因此,没有比这原则与祷告的性质更相称,即人不要随便开口向神祷告,而是要跟随信心的带领。基督提醒我们这原则:“所以我告诉你们,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11∶24 p.)他在另一处经文中也同样教导:“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太21∶22)雅各的教导也与此相似:“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慧的,应当求那厚赐予众人、也不斥责人的神……只要凭着信心求,一点不疑惑。”(雅1∶5—6 p.)他在此将信心与疑惑做对照,极为恰当地表达了信心的力量。但我们也要强调他接下来所说的话,即那些在疑惑中求告神的人,不确定神会垂听他们,就不会从神那里得着什么(参阅雅1∶7),他也将这些人比作被风吹动翻腾的波浪(雅1∶6)。雅各在另一处经文中称正确的祷告为“出于信心的祈祷”(雅5∶15),且既然神经常宣告他照人的信心给人成全(太8∶13,9∶29;可11∶24),神借此暗示我们在信心之外一无所得。

综上所述,使祷告应允的是信心,这就是保罗名言的含义:“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罗10∶14 p.)由此“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虽然没有智慧的人完全不予理会。保罗在此逐步地推断信心是祷告的起始,也明确地宣告唯有那些借着福音的宣讲,明白乃至熟谙他慈爱和温柔的人,才会真诚地求告神。

12.反驳那些否定信徒能确信神垂听自己祷告的人

我们的仇敌毫不考虑神要求我们在祷告中的信心。所以,当我们劝勉信徒要坚信神喜悦和恩待他们时,我们的仇敌认为这是最荒谬的。然而,只要他们曾经真正祷告过,他们就会了解:人若不确信神的慈爱,就不可能正确地求告神。既然除非人在内心经历过信心的力量,否则不可能明白何为真信心,所以与这种人争辩毫无意义。显然他们所宣称的一切都是虚空的幻想,因为人只能在求告神当中,发现我们所要求的确据的价值和需要。不明白这一点的人表示他的良心极为迟钝。我们也无须理会这种心盲的人,只要坚守保罗的教导:唯有从福音中认识到神的怜悯(罗10∶14),并确信这怜悯是神为他们预备的人,才会求告神。

那这是怎样的祷告呢?“主啊!我怀疑你是否真愿意垂听我的祷告。但因我的担忧迫使我投靠你,因我相信只要我配得,你就能帮助我”。圣经上记载的圣徒祷告并非如此,且圣灵也没有借使徒这样教导我们。使徒吩咐我们当“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蒙恩惠”(来4∶16 p.);也在另一处教导我们“因信耶稣,就在他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地来到神的面前”(弗3∶12)。我们若愿意有效地祷告,就应当双手抓住神将应允我们祷告的确据,因这是神亲口吩咐的,也是众圣徒的榜样教导我们的。因为唯有出自确实的信心和坚定不移的盼望的祷告,才是蒙神喜悦的。e使徒可以只单纯提到信心的条件,但他不但加上确据,更进一步地加上坦然无惧,好叫我们与非信徒有别,因为他们也与我们一样向神祷告,却是随随便便的。在《诗篇》中教会也是这样祷告:“求你照着我们所仰望你的,向我们施行慈爱!”(诗33∶22,Comm.)先知也在另一处提到同样的条件:“我呼求的日子……神帮助我,这是我所知道的。”(诗56∶9,Comm.)同样地,“早晨我必向你陈明我的心意,并要警醒!”(诗5∶3,参阅Comm.)我们从以上经文的教导推论,我们的祷告包括信心,就如在瞭望台上等候神一样。保罗对我们的劝勉也与此相似,在他劝圣徒“随时多方祷告祈求;并要在此警醒不倦”(弗6∶18)之前,他先吩咐他们“拿着信德当作藤牌……并戴上救恩的头盔,拿着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弗6∶16—17)。

读者们要记得我以上所说:承认自己的悲惨、绝望和污秽与信心毫无冲突。因为不管信徒感到多劳苦、担重担,虽然他们深知自己没有任何能取悦神的,事实上,他们晓得因自己许多的过犯,神是极为可怕的神,但他们仍不断地来到神面前;并且,这可怕的感觉也不拦阻他们来到神面前,因这是唯一来到神面前的方式。a因为神命令我们祷告,不是要我们自高、自大地来到他面前,或认为自己在神面前有任何可夸的,乃是要我们在承认自己的罪之后,将我们的挂虑带到神面前,就如孩子们告诉父母自己的痛苦那般。事实上,我们众多的罪足以驱使我们以类似先知的祷告来到神面前:“求你怜恤我,医治我,因为我得罪了你。”(诗41∶4)我承认若没有神的帮助,致命的箭将置我们于死地。但我们慈悲的父神出于他无比的慈爱,使我们在心灵困苦中得平安,安慰我们的担忧,除去我们的惧怕,温柔地吸引我们到他面前,事实上,神除掉一切的障碍,铺平我们到他那里去的道路。

13.神的吩咐和应许成为我们祷告的动机

首先,我们若没有遵守神对我们祷告的吩咐,我们就是硬着颈项的。没有比《诗篇》的这吩咐更清楚的,“要在患难之日求告我”(诗50∶15,49∶15,Vg.),既然在圣经中没有比祷告更常见的吩咐,我就无须再花更多的时间讨论。基督吩咐我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太7∶7)但他在这吩咐上也加上应许,这也是必需的,虽然所有的人都承认自己应该听从这吩咐,但若神没有应许他必垂听祷告,大多数的信徒在听到神的呼召时都必逃跑。

在我们明白这两件事情之后,我们若仍不愿意直接来到神面前,这不但证明我们的悖逆和顽梗,也证明我们的不信,因这是不信靠神的应许。我们应当更留意祷告的吩咐,因为假冒为善的人以谦卑为借口傲慢地藐视神的吩咐和他对我们的邀请,甚至夺去应当归给神的主要敬拜。神在旧约中弃绝了当时以色列人认为最能充分证明人是否敬虔的献祭(诗50∶7—13),他接着宣告百姓在患难之日求告他,是他看为最宝贵的事(诗50∶15)。所以,当神要求本属于他的,并激励我们热心顺服他时,不管我们认为我们的不信有多合理,都是完全无可推诿的。e因此,圣经对于我们多次求告神的吩咐,就如许多摆列在我们眼前的旗帜,好激励我们求告他。若非神吩咐我们向他祷告,我们擅自来到神面前就是任意妄为。所以神亲自给我们开一条路:“我要说:‘这是我的子民。’他们也要说:‘耶和华是我们的神。’”(亚13∶9 p.)由此可见,是神先吩咐我们敬拜他,并喜悦我们遵守这吩咐,所以,我们不要因恐惧而拒绝这悦耳的声音。

我们特别需要想到“神”这至高的称号,因我们倚靠这称号就能轻易地胜过一切的障碍:“听祷告的主啊,凡有血气的都要来就你。”(诗65∶1—2)就祷告而论,难道有比这更有吸引力的称号吗?因这称号使我们确信:应允信徒的祷告与神的属性完全一致。先知因此推论,神并不是只向少数人开启祷告之门,乃是向众人开启,因这段话是向众人所说的:“要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荣耀我。”(诗50∶15)根据这原则,大卫将这应许应用在自己身上,使自己获得他向神所求的:“万军之耶和华……因你启示你的仆人……所以仆人大胆向你如此祈祷。”(撒下7∶27,参阅Vg.)我们由此推论:若没有神这鼓励他的应许,他必定感到惧怕。他在另一处也用这原则坚固自己:“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们的心愿。”(诗145∶19,144∶19,Vg.)在《诗篇》中,诗人经常在祷告中不由自主地开始赞美神的大能、慈爱,或神应许的可靠性。或许有人会认为大卫不恰当地插入这些赞美神的话,中断了自己的祷告。然而,信徒祷告的经验告诉他们,除非有新的燃料,否则自己的祷告就不会火热。因此,在祷告时默想神的属性和他的话语绝非多余。所以,我们应当效法大卫的榜样,设法更新自己的祷告,使之更活泼。

14.信徒应当有信心、坦然无惧却心存敬畏向神祷告

奇怪的是,虽然神赏赐我们这样甘甜的应许,我们若非仍然冷漠,就是几乎没有受任何影响,以至我们当中的许多人宁愿在迷宫里徘徊,离弃神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2∶13),也不愿接受神白白赐给我们的丰盛。所罗门说:“耶和华的名是坚固台,义人奔入,便得安稳。”(箴18∶10 p.)约珥在预言以色列人将遭受灾难之后,加上这句值得记念的话:“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珥2∶32;罗10∶13)我们都晓得这指的是福音(徒2∶21)。百人当中几乎没有一人(18)受感动来到神面前。神自己借以赛亚的口说:“你们尚未求告,我就应允。”(赛65∶24)他在另一处也教导:祷告的尊荣属于整个教会,因这是基督一切肢体的特权:“他若求告我,我就应允他;他在急难中,我要与他同在;我要搭救他,使他尊贵。”(诗91∶15)(19)然而,就如我刚才所说,(20)我并不打算引用所有的经文,而只想引用一些最关键的,使我们清楚地明白神极为温柔地吸引我们到他面前,并同时使我们明白自己的忘恩负义,神虽然如此激励我们,我们却因自己的迟钝一再拖延。因此,我们当经常提醒自己:“凡求告耶和华的,就是诚心求告他的,耶和华便与他们相近。”(诗145∶18;参阅144∶18,Vg.)我们以上所引用的以赛亚和约珥的话也有同样的含义,即神使我们确信他垂听我们的祷告,且当我们“将一切的忧虑卸给神”时,就如献祭的馨香之气蒙神悦纳(参阅彼前5∶7;诗55∶22,54∶23,Vg.)。当我们毫不犹豫也不恐惧地向神祷告时,神的应许就必定在我们身上得以应验。我们因神称自己为我们的天父而相信这真理,虽然在这称呼之外,他的威严必定使我们恐惧到极点。

因此,既然神多方面地激励我们,就充分证明神必垂听我们的祷告,因我们的祷告不依靠自己任何的功德,这些祷告全部的价值和成就的盼望,都是根据神的应许,也依靠这些应许。我们的祷告也不需要到处寻找其他的支持,我们也当确信:即使我们没有圣经所称赞敬虔的族长、先知和使徒那样高贵的圣洁,但既然我们与他们都从神那里受祷告的吩咐,也与他们有共同的信心,所以只要我们依靠神的话语,就是他们的弟兄姊妹。因为神(就如我以上所说)既然宣告他以温柔和慈爱待众人,就使悲惨的人能够盼望他们向神所求的。因此,我们就当留意圣经所给我们关于祷告的形式,因为在这种形式之下,神必不排斥任何人,只要我们以真诚的心、对自己不满的心、谦卑的心,并带着信心来到神面前,免得我们假冒为善地以诡诈的心求告神而亵渎他的名。我们慈悲的天父必不撇弃他所劝勉,甚至以各种方式激励而来到他面前的人。这就是为何大卫以这样的形式祷告:“万军之耶和华……因你启示你的仆人……所以仆人大胆向你如此祈祷:‘主耶和华啊,惟有你是神。你的话是真实的,你也应许将这福气赐给仆人……主耶和华啊,这是你所应许的,愿你永远赐福与仆人的家!’”(撒下7∶27—29,参阅Vg.)以及:“求你照着应许仆人的话,以慈爱安慰我。”(诗119∶76 p.)且当以色列人以记念神的盟约坚固自己时,就充分证明祷告既依靠神的吩咐,我们就不应当抱着恐惧的心来到神面前。他们这样说是效法族长的榜样,尤其是雅各。他虽然承认自己一点都不配得神所施的一切慈爱(创32∶10),但仍下决心向神求更大的事,因为这是神所应许他的(参阅创32∶12—13)。

不管非信徒寻找怎样的借口,若他们在需要的时候拒绝投靠神、寻找他和求告他的帮助,这就是窃取神的荣耀,就如雕刻偶像一样,因他们如此做就是在否定神是万福之源。另一方面,没有任何事物比这思想更能除掉敬虔之人一切的疑惑,即只要他们顺服神的诫命,就没有什么拖延能拦阻他们归向神,因神宣告他最喜悦的是人的顺服。

这就更证明我以上所说的一点都不荒谬:在祷告中,坦然无惧的心与敬畏和恳切之心并行不悖,而且神喜悦高举一切仆倒在他面前的人。如此,这些似乎互相矛盾的论点却奇妙地完全一致。耶利米和但以理说他们在神面前恳求(原文是将祷告摆在神面前)(耶42∶9;但9∶18)。耶利米在另一处说:“求你准我们在你面前祈求,为我们这剩下的人祷告”(耶42∶2 p.)。另一方面,圣经常常记载信徒向神“扬声祷告”(王下19∶4),这是希西家王恳求先知在神面前替他代求的祷告。大卫希望自己的祷告“如香”升到神那里去(诗141∶2)。信徒虽然确信神父亲般的慈爱,而甘心乐意将自己交托在神手中,也毫不犹豫求告神所白白应许他们的帮助,但他们却不会因无知的自信感到得意,仿佛忘记自己的羞耻,而是依靠神的应许逐渐靠近神。如此,他们在自己的眼目中,仍是卑微求告神的人。

神也垂听有瑕疵的祷告(15—16)

15.垂听有瑕疵的祷告

我们在此当做一些分辨,因圣经记载神曾应允某些来自不平安或不镇静之心的祷告。约坦虽有正当的理由,却被烈怒和报复的心激动,就起誓神将以烈火烧灭示剑人(士9∶20);神既然应允约坦对示剑人的咒诅,似乎神喜悦不节制的怒气。参孙也曾这样发怒,他说:“耶和华,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士16∶28 p.)虽然他心里也有某种程度的义怒,但他仍被报复仇敌的暴力心愿所控制。神应允了他的祷告,由此看来,我们似乎能推断:有时候祷告虽然不符合圣经的原则,却仍蒙神垂听。

我的答复是,几个例外无法驳倒普遍的原则;此外,有时神赐给某些人与众不同的冲动,因此神对他们的判断与一般人不同。我们在此当留意基督对门徒的答复,他们当时不假思索地求主效法以利亚的榜样,主对他们说,他们的心如何他们并不知道(路9∶55)。

然而,我们要进一步说明:神所应允的祷告不一定都是他所喜悦的。圣经上的教导充分证明这原则:神帮助可悲的人,并垂听那些被恶待而求告他之人的祷告,因此他根据可悲之人的祈求施行审判,虽然这些人一点都不值得从神手中获得什么。因为神经常刑罚不敬虔之人的残忍、抢夺、暴力、情欲,以及其他的罪,而借此制止他们的大胆和暴怒,并推翻他们专制的权力,同时也启示他帮助那些被恶待的人,虽然他们当时是向自己仍不认识的神祷告。《诗篇》也清楚地教导,有时没有信心的祷告仍然蒙垂听。《诗篇》将非信徒和信徒不由自主的祈求放在一起,且最后的结果证明神怜悯那些非信徒(诗107∶6、13、19)。难道神的这宽容证明这些祷告蒙他悦纳吗?不,神只是借此机会彰显自己的怜悯,因他有时不拒绝垂听非信徒的祈祷,他也喜悦以此激励真敬拜他的人多向他祷告,因他们发现有时连非信徒的呼喊也蒙垂听。

然而,这并不能证明信徒应当因此不遵守神所给他们的吩咐,或羡慕非信徒,仿佛非信徒的祷告蒙垂听,证明他们获得极大的利益。我们以上说过,虽然亚哈王的悔改是虚假的,神却仍垂听他的祷告(王上21∶29),为要证明当他的选民真实地悔改、求告他时,他有多乐意垂听。因此,在《诗篇》106篇中,神责备犹太人,因他们虽然知道神垂听他们的祈求(诗106∶8—12),却在不久之后又表现出他们与生俱来的顽梗(诗106∶43,参阅诗106∶13及以下)。《士师记》也证明这一点:每当以色列人流泪时,虽然他们的泪水是虚假的,神却仍救他们脱离他们仇敌的手(参阅士 3∶9)。就如神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太5∶45),同样地,他也不轻看那些被恶待之人的泪水。然而,神虽然听恶人的祷告,这却与救恩毫无关联,就如他将五谷赐给那些藐视他良善的人。

亚伯拉罕和撒母耳的祷告更困扰我们。前者虽然没有神的吩咐,却为所多玛人祷告(创18∶23);后者虽然被神禁止,却为扫罗祷告(撒上15∶11)。耶利米同样反对神的意思而求神不要毁灭耶路撒冷(耶32∶16及以下)。他们虽然被拒绝,但我们若说他们的祷告没有信心,这对他们是不公平的。我相信这解释会满足理智的读者们:他们根据一般的原则,即神吩咐我们怜悯那些不值得怜悯的人。因此,他们的祷告并非完全没有信心,虽然在这些事上,他们的看法蒙蔽了他们。奥古斯丁曾经智慧地说过:“有时当圣徒祈求那与神的预旨相背的事时,为什么说他们的祷告是出于信心呢?这是因为他们按照神的旨意祷告,不是照他隐藏、不改变的旨意,而是照神所运行在他们心里的旨意,好让神出于他的智慧,以另一个方式垂听他们。”的确如此,神照他测不透的旨意调整事情的结局,好让圣徒的祷告(虽然祷告中掺杂着信心和错误)至终不至落空。但这却不应该成为我们在祷告中所效法的榜样,也不应该成为替圣徒开脱的借口,虽然我并不否认他们的祷告越过了界限。因此,当我们不是照神清楚的应许祷告时,就必须求神照他的意思应允。大卫的这祷告是很好的例子:“求你为我兴起,你已经命定施行审判。”(诗7∶6 p.)大卫在此表示他所寻求暂时的福分是根据神特殊的圣言,否则他不会肯定神的垂听。

16.我们的祷告唯有借着神的赦罪才能蒙垂听

这也值得我们留意:以上我所说关于祷告的四个原则并不是指神严厉要求到一个程度,若信徒没有完美的信心或悔改并完全照神的旨意热烈祈求,神就会拒绝他们。

我以上说过,虽然祷告是敬虔的人与神亲密的交谈,但我们也当抱着敬畏和节制的心,免得我们放荡地随便求告神,或祈求超过神所应许的;此外,我们也应当从心里纯洁地尊荣神,免得我们藐视神的威严。

从来没有人照神所要求的那般正直地祷告过,连大卫在神面前都有那么多不节制的埋怨,更何况一般的信徒了!这并不是说大卫故意与神争吵,或反对神的审判,而是因自己的软弱即将丧胆时,唯一得安慰的方式是将自己一切的痛苦都交托给神。然而,神宽容我们的不足,且当我们不小心说不该说的话时,神也赦免我们的无知,因我们若没有这怜悯,就无法自由地向神祷告。虽然大卫想完全顺服神的旨意,也热心又有耐心地向神祈求,但他有时从心里爆发出一些偏激的情感,与我所说的第一个祷告原则有冲突。

当我们研读《诗篇》39篇时,就能看见大卫这圣洁的人无法抑制他极度的痛苦。他说:“使我在去而不返之先。”(诗39∶13,Comm.)这个绝望中的人在此似乎愿意在神的帮助之外在痛苦中衰残。但这并不是说他故意放任自己到这不节制的光景中,或像恶人故意远离神,他只是感受到神的愤怒是无法忍受的。圣徒在试炼中也经常献上一些不完全合乎圣经的祷告,这也表示他们没有好好地考虑何为合乎神旨意的祷告。一切有这样瑕疵的祷告都应当被神拒绝;然而,只要圣徒懊悔自己的罪、自责和悔改,神就赦免他们。

圣徒也在第二个原则上得罪神,他们经常因自己冷漠的心挣扎,且他们的需要和悲惨也不能激励他们热切地向神祷告。他们也经常不专心,甚至几乎不想到神,因此在这方面,他们也需要神的赦免,免得他们懒洋洋、支离破碎、分心、笼统的祷告被拒绝。人生来就知道这原则,即唯有专心仰望神的祷告才合乎神的旨意。我以上所说举手祷告的习惯证明这事实,这是所有时代以及所有种族的人共同的习惯。但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在他举手时,他仍旧有某种程度的冷漠,因他的心没有跟着他的手一同仰望神!

至于求神赦罪,虽然没有任何的信徒忽略这祈求,但即使最会祷告的人也清楚自己的祷告远未达到大卫所说的这标准:“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参阅Vg.和Comm.)如此,信徒在两方面都需要赦罪:首先,他们虽然知道自己的许多罪,但却不像神所要求的那般感到自责。其次,既然神赏赐他们悔改和敬畏他的心,他们也因自己的过犯而谦卑,因此他们就当恳求审判官免除他们所应得的惩罚。

若非神的怜悯托住他们,最拦阻他们祷告的是信心的软弱或不完全,这是因为神经常用苦难操练他们,似乎故意想打击他们的信心,因此神赦免他们软弱的信心并不足为怪。最大的试炼就是信徒不得不呼喊说:“你向你百姓的祷告发怒,要到几时呢?”(诗80∶4;参阅79∶5,Vg.)仿佛祷告本身得罪了神,所以当时耶利米说,“他使我的祷告不得上达”(哀3∶8),这证明他深感焦虑。圣经上有众多类似的例子,这就证明圣徒的信心经常混杂疑惑,他们在相信和盼望的同时仍表现出信心的不足。既然他们没有达成他们所渴望的目标,就应当更努力地想要改善自己的错误,并一天比一天更接近完全相信神的祷告。同时,他们也应当深深地感觉到在解决问题中制造更大的问题有多邪恶,以及面对一个事实:若神没有赦免信徒祷告的瑕疵,则没有任何的祷告不受他公义的憎恶。我这样说并不是要信徒不理会自己在祷告中的瑕疵,而是要他们严厉地自责,使自己努力并设法克服祷告中的障碍;虽然撒旦想尽办法拦阻他们祷告,但他们却要突破这一切,因确信他们的祷告虽然仍有障碍,却蒙神悦纳。神也接受他们的祈求,只要他们努力地想达到他们目前无法达成的目标。

基督的代求(17—20)

17.奉主耶稣的名祷告

既然没有人配来到神面前,天父自己为了除掉那使我们感到绝望的羞耻和惧怕,赐给我们他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做我们在神面前的中保(约一2∶1;提前2∶5;参阅来8∶6,9∶15)。我们在他的引领下能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并因他做我们的代求者,我们就相信我们奉他的名所祈求的一切,神都会赏赐我们,因为父神绝不会拒绝他。e这与我们以上对信心的教导有关,既然神应许赐基督做我们祷告的中保,除非我们祷告蒙应允的盼望倚靠他,否则我们无法借我们的祷告获益。

因我们一旦想到神可怕的威严,除非基督做我们的中保,将神可怕、荣耀的宝座变成恩典的宝座,否则我们因自己的不配,将颤抖地从神面前逃走。使徒也教导a我们当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做随时的帮助(来4∶16)。且神给我们求告他的原则,也应许一切如此求告他的人必蒙垂听,同样地,神也特别吩咐我们要奉基督的名求告他;b而且,他也应许我们将获得奉基督的名所祈求的一切。基督说:“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约16∶24,Comm.)、“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祈求”(约16∶26,Vg.)、“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约14∶13,参阅Comm.和Vg.)。

因此,那些奉别的名求告神的人,是顽梗违背神的诫命,并藐视他的旨意,所以他们与神的应许无分。事实上,就如保罗所说:“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林后1∶20),即它们必将成就。

18.复活的基督是我们的中保

我们也应当特别留意,基督吩咐他的门徒在何时依靠他的代求,就是在他升天之后。他说:“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祈求。”(约16∶26)

我们确定从一开始,唯有借着中保之恩祷告的人才蒙垂听,因这缘故,神在旧约中教导:唯有进入圣所的祭司才能在肩上佩戴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在胸牌上佩戴代表十二个支派的十二个宝石(出28∶9—21),但百姓必须站在院子里保持距离,在那里与祭司一同向神祷告。事实上,祭司的献祭也有助于认可和坚固以色列人的祷告。因此,这律法之下预表基督的仪式教导我们,众人都不准来到神面前,且因此需要一位中保。这中保将代替我们来到神面前,将我们佩戴在肩上和胸前,使我们的祷告借着他蒙垂听;此外,我们的祷告借他所洒的血得洁净,因我们的祷告在基督的血之外是污秽的。由此可见,当时的信徒将祷告蒙应允的盼望建立在献祭之上,因他们确知献祭是神垂听祷告的方式,大卫说:“愿他……记念你的一切供献,悦纳你的燔祭。”(诗20∶3 p.,参阅Comm.)由此可见,基督的代求从一开始就平息神的愤怒,使神悦纳敬虔之人的祈求。

那么,基督为何设立新的时间,并吩咐他的门徒从那时才开始奉他的名祈求,难道不就是因现今这更荣耀的恩典值得我们更看重吗?且基督稍前所说的也有同样的含义:“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约16∶24)这并不表示他们以前对中保的职分完全无知,因为这些仪式是犹太人众所周知的,而是因为他们还不十分明白基督在升天后是教会更确实的中保。所以,基督为了以特殊的福分在他离开之后安慰门徒,就教导他将亲自担任中保的职分,这也表示在这之前他们没有这特殊的福分,但如今神要将之赐给他们,使他们借基督就能更坦然无惧地求告神。因此,使徒教导说:这新的道路是用基督的血分别为圣的(来10∶20)。除非我们以双手迎接神专门为我们预备的这无比珍贵的福分,否则我们的顽梗是无可推诿的。

19.甚至在信徒彼此的代祷上,基督也是唯一的中保

既然基督是众圣徒唯一来到父面前的道路(参阅约14∶6),所以那些离弃和弃绝这道路的人,就没有什么可以引他们到神面前来;神的宝座对他们而言只有愤怒、审判和恐惧。此外,既然父神印证基督(参阅约6∶27)做我们的君王(太2∶6)和元首(林前11∶3;弗1∶22,4∶15,5∶23;西1∶18),那么,那些在任何方面拒绝他的人,就是在尽力毁坏神自己所设立的印记。b如此,基督被设立为唯一的中保,而且他为我们的代求,使我们能坦然无惧地来到父的施恩座前祈求。

保罗的确教导圣徒要彼此代求(提前2∶1),将对方的救恩交在神手中,然而,这彼此的代求不但没有窃取基督的荣耀,反而单靠基督的代求。这些代祷出于信徒彼此的爱,因信徒甘心乐意彼此接纳做这身体的肢体,这些代祷也都是出于他们的元首。且当信徒奉基督的名彼此代祷时,难道不就证明在基督的代求之外,祷告对众人没有任何帮助吗?基督的代求与我们在教会里彼此的代祷毫无冲突。所以,我们应当以此作为坚定的原则,即我们在教会里一切的代祷,都专靠唯一能替我们代求的基督。这原则也更定我们忘恩负义的罪,因为神不但赦免我们这些完全不配的人,允许我们为自己祷告,也允许我们彼此代祷。神既然在教会中指派代求的人,且这些代求者若只为自己的需要祷告,就是不称职的;另一方面,我们若滥用神的祝福,以教会的代求者取代基督,就窃取基督的荣耀,这是极其任意妄为的罪。

20.基督是永恒的中保

诡辩家们的这话纯粹是胡诌,即基督是救赎的中保,而信徒则是代求的中保。好像基督从前一次做中保只是为了将这职分永远交给他的仆人!难道他们以为这只是稍微窃取基督一点点的荣耀吗?但圣经的教导并非如此,圣经不理会这些诡诈之人。圣经单纯的教导应当能满足所有敬虔的人。当使徒约翰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一2∶1)时,他的意思是基督只做我们一次性的中保,还是基督不断地为我们代求?为什么保罗宣称基督“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8∶34 p.)然而,当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称基督为在神和人中间唯一的中保(提前2∶5)时,难道他指的不就是在信徒的代求上他是唯一的中保(提前2∶1—2)吗?因为保罗在吩咐信徒要为万人恳求之后,为了肯定这句话,他加上“只有一位神……只有一位中保”(提前2∶5)。

奥古斯丁有相似的解释:“基督徒的确彼此代求,但那位为众圣徒代求却无须别人代求的,才是唯一的真中保。”使徒保罗虽然在元首之下是与众不同的肢体,然而,因他是基督身体的一个肢体,也因他知道教会最伟大和最真实的大祭司进入至圣所不是只为了做预表,他甚至进入天堂的会幕到神永恒的圣洁中,因此保罗劝其他的信徒为他代祷(罗15∶30;弗6∶19;西4∶3)。他也不将自己当作在神和百姓中间的中保,但他仍劝基督身体的众肢体彼此代祷,因为“肢体彼此相顾。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林前12∶25—26,参阅Vg.)。因此,一切肢体彼此的代祷就升上天堂——这身体的元首那里,因“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一2∶2,Vg.)。若保罗自己是中保,那么其他的使徒也是中保,且我们若有许多的中保,保罗的这句话就不是真的:“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提前2∶5),我们也“在基督里成为一身”(罗12∶5),只要我们“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3)。同样地,奥古斯丁在另一处说:“你若寻求祭司,他就在天上。那在地上为你受死的基督,正在天上替你代求。”(参阅来7∶26及以下)

其实,我们并不相信他如哀求者跪在神面前为我们代求,我们的立场反而与保罗的一样,即基督既已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就将自己百姓的祈求(参阅罗8∶34)摆在父神面前,直到世界的末了(参阅来9∶24及以下),而百姓则在远处的院子里等候。

对于圣徒居间代求这谬论的反驳(21—27)

21.相信圣徒居间代求的人,窃取基督做中保的荣耀

至于已经离世却在基督里仍活着的圣徒,即使我们认为他们仍然在祷告,也不可因此幻想:除了借基督这唯一到神那里去的道路(约14∶6)之外,有另一个向神祈求的方式。圣经教导我们,基督是唯一的中保,且天父喜悦使万有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西1∶20;弗1∶10)。所以,若不择手段地想在基督之外透过圣徒进到父面前,就是愚昧,甚至是疯狂的,因为除了基督之外没有另外一条道路。

谁敢否认这是历史上某些时代普遍的现象,且如今在天主教里仍非常普遍?为了获得神的祝福,他们不断地求告圣徒的功德,奉他们的名向神祷告,且大多时候都忽略基督。难道这不就是将基督代求的职分转移到圣徒身上吗?

而且,我们也该问: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向他们启示他们所捏造圣徒居间代求的教义?因为这根本不是圣经的教导。那么他们凭什么捏造这教义呢?的确,当人心一直寻求没有圣经支持的帮助时,这只不过证明人的不信。但我们若质问那些热切相信圣徒居间代求的人,我们会发现这道理来自他们焦虑的心,好像基督仍然不够或不好打交道。首先,他们借着这迷惑的教义使基督蒙羞并夺去他唯一中保的职分,虽然这是父神亲自赐给他的特权,不应该被转移到另一位的身上。其次,借此教义他们抹去基督诞生的荣耀,甚至叫他的十字架落空;总而言之,他们夺去基督一切的事工和他所受的苦,以及所应得的称赞!因为基督所做和所忍受的一切都证明他应当被视为唯一的中保。他们同时也夺去神的仁慈,因他借着基督启示自己是父亲。且除非他们将基督视为自己的弟兄,否则神就不是他们的父亲。但如果他们不相信基督是最温柔和亲密的弟兄,他们就是在否认基督是他们的弟兄。因此,圣经唯独提供基督做我们的中保,叫我们借着他向神祷告,并教导我们唯有在他里面才能与神交通。安波罗修说:“他是我们用来与父交谈的口;他是我们用来看见父的眼睛;他也是我们用来将自己献给父的右手。除非基督替我们代求,否则我们和众圣徒都不能与神交通。”他们若辩解说:会众在教会里祷告时最后一句都是“奉基督——我们主的名”,这是极为肤浅的回避。因为当我们将基督的代求与死人的祷告和功德混为一谈时,这与单独求告死人是一样大的亵渎。事实上,在他们一切冗长的祷词、诗歌和其他的短文仪式当中,他们将一切的尊荣都归给已死的圣徒,却连提都不提基督。

22.对圣徒的敬畏

然而,他们已经愚昧到迷信的地步。一旦挣脱缰绳,就放荡不羁。当人们开始向圣徒祈祷之后,也逐渐开始将专门的职分分给各圣徒,以至于他们有时为某事求告某位圣徒,有时为了另一件事求告另一位圣徒。到最后,每一个信徒都特选某位圣徒作为他的保护者,并将自己交托给他。他们不仅按照都市的数目,甚至按人口的数目捏造一样多的神,虽然古时的先知已因这罪责备过当时的以色列人(耶2∶28,11∶13)。

但既然圣徒唯独渴慕神的旨意、思想,并居住在神的旨意当中,我们若幻想他们有任何除了求神的国降临之外的祷告,这是愚昧、属肉体,甚至藐视圣徒的思想。但这些人所捏造关于圣徒的代求是:每一位圣徒都偏爱敬拜他的人。

最后,有许多人不但求告圣徒的帮助,甚至也亵渎地相信这些圣徒决定人的救恩。这充分证明可悲之人若离开圣经真道,即神的话语,就堕落到极点。

我略而不谈一些更能证明这些人的不敬虔的表现,虽然神、天使以及理智的人都恨恶这些行为。他们跪在巴巴拉(Barbara)、凯瑟琳(Catherine)等圣徒的石像或画像面前说:“我们的父。”牧者不但没有禁止或拦阻这疯狂的行为,反而因贪财的缘故赞同之。他们虽然拒绝承认自己在这样污秽的行为上有任何过犯,但他们要用什么借口替自己如下的行为辩护:他们求告埃利吉乌斯(Eligius)和梅达尔(Medard)在天上侧耳听他们并帮助他们,或求圣洁的童贞女,要求她的儿子照他们的话去做?古时的迦太基教会会议禁止信徒在祭坛前向圣徒祷告,虽然当时敬虔的人无法完全根除这邪恶的习俗,但他们至少在会众的祈祷中根除类似以下的玷污:“圣彼得,求你替我们代求。”但这属魔鬼的悖逆已经扩散到人普遍地将唯独属神和基督的职分归给死人。

23.强解圣经支持圣徒的代求

那些主张圣徒的代求有圣经根据之人的辩论是枉然的。

他们说圣经常记载天使的祷告也记载天使将信徒的祷告献与神。但他们若想将离世的圣徒与天使相比,他们必须证明这些圣徒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效力(来1∶14),在我们所行的一切道路上保护我们(诗91∶11),在我们的“四围安营”(诗34∶7)警告我们,令我们快乐,并照顾我们。这些都是神交给天使,而不是交给圣徒的职分。圣经将天使与离世的圣徒极为清楚地区分开来,这表示他们的借口是极其荒谬的。除非人先有律师的资格,否则他不敢在法官面前替人辩护。那么这些地上的虫凭什么擅自教导圣徒的代求,他们有什么圣经根据吗?神喜悦差派天使照顾我们的救恩。他们因此参加天上的聚会,且对他们而言,教会是某种剧场,他们在这剧场内对神诸般、丰盛的智慧感到惊奇(弗3∶10)。那些将神特别派给天使的职分转移到人身上的人,是在混乱和颠倒神所设立的秩序。

他们也同样狡猾地引用其他经文支持他们的谬论。神对耶利米说:“虽有摩西和撒母耳站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顾惜这百姓。”(耶15∶1)他们问:若神不允许死人替活人代求,那么他怎能这样描述他们呢?我的推论反而是,既然这经文显然没有记载摩西或撒母耳替以色列人代求,就证明神不允许任何已死的圣徒替人代求。既然摩西已死,就不再为百姓的救恩劳力,因他在世时无人比他劳力,那还会有什么已死的圣徒仍在为百姓的救恩劳力呢?他们若继续坚持这样的胡诌,即既然神说“虽有他们代求”,就证明死人的确为活人代求(参阅耶15∶1,参阅VG 1560),那我也可以比他们更理智地这样争辩:在百姓迫切需要时,摩西并没有替他们代求,因为神说:“虽有摩西站在我面前代求”。所以,最大的可能是其他已死的圣徒也没有为百姓代求,因为众圣徒在温柔、善良和父亲般的关怀上都比不上摩西。显然,这些人的辩解使他们到最后用他们以为能攻击我们的武器伤害了自己。

他们这样强解这句话是非常荒谬的,因神在此只是宣告他绝不会忘记百姓的过犯,即使摩西或撒母耳替他们代求,虽然他从前常垂听他们的祷告。《以西结书》中也有另一处经文与此相似:“其中虽有挪亚、但以理、约伯这三人,他们只能因他们的义救自己的性命”(结14∶14 p.),而非能救自己的子孙。这里的意思毫无疑问是:“若其中两个人从死里复活”,因为当时但以理——圣经明确记载他是无比敬虔的人——仍活着,神也不会因他们以百姓为无罪。所以我们没有根据说已死的旧约圣徒能替人代求。因这缘故,当保罗提到大卫时,他并没有教导:大卫借自己的祷告帮助他的后裔,而是说他服侍了自己那一世的人(徒13∶36)。

24.离世的圣徒不再忙地上的事

他们又反对说:“难道他们已经没有任何敬虔的意念,虽然他们在世时一生过着敬虔、怜悯他人的日子?”我不想过度好奇他们正在忙什么或想什么,然而最大的可能是他们已不被各样的渴望干扰,而是坚定不移地等候神的国,神的国不但包括拯救信徒,也包括毁灭恶人。但若是这样,无疑已死圣徒的爱也局限在基督身体的范围之内,不能越出他们与基督之间交通的性质。我虽然承认他们在这意义上为我们祷告,但他们仍没有放弃自己的安息而被卷入属世的事,因此我们更没根据经常求告他们!

我们也不能根据圣徒在世时彼此的代求而向已死的圣徒祷告(参阅提前2∶1—2;雅5∶15—16)。圣徒在世时彼此代求是互相担当重担,以及培养彼此的爱。b他们这样做也是根据神的诫命和应许——祷告中的两个最主要的根据。至于已死的圣徒,我们完全没有这根据,当神将他们从我们中间接去时,我们就不再知道他们的事(传9∶5—6),且据我们所知,他们也不知道我们的事。

然而若有人说:他们既然以同一信仰与我们联合,那么他们不再爱我们是不可能的,但谁能保证他们的耳朵能听见我们的声音,或他们的眼睛能看见我们的需要呢?我们的仇敌的确在自己的黑暗中胡诌:神脸上的光照在已死圣徒身上,使他们能从天上如同从镜子中看见我们。但他们这样大胆地相信,难道不就是希望借自己的幻想在神的话语之外参透神奥秘的事,并践踏神的道吗?圣经常常宣告我们肉体的智慧与神的智慧互相敌对(罗8∶6—7,Vg.)。圣经说人有虚妄的心(弗4∶17)和不可靠的理智,也吩咐我们要唯独仰望神的旨意(参阅申12∶32)。

25.圣经中记念已死族长之名的祷告并不支持向已死的圣徒祷告

他们也邪恶地强解其他他们用来支持自己谬论的经文。他们说雅各希望自己的后裔能继续求告他的名和他祖先亚伯拉罕和以撒的名(创48∶16)。首先,我们当思考在以色列人中这是怎样的求告,他们并不是求告自己祖先的帮助,而是求告神记念他的仆人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以,这个例子一点也不支持向已死圣徒祷告的立场。

但既然这些迟钝和愚昧之人不晓得何谓求告雅各之名,也不晓得为何当求告他,所以,当他们连祷告的方式都误解时,并没有什么可惊讶的!这是圣经多处的记载。以赛亚说当女人有丈夫并在丈夫的关怀和保护下时,她就归在丈夫名下(赛4∶1)。所以,以色列人求告亚伯拉罕的名,意思是他们承认亚伯拉罕是第一个祖先并尊荣他为自己种族的元首和生他们的父。雅各这样做并不表示他希望自己的名能流传万代,而是因他知道自己的后裔将要得的基业完全在乎神与他们的祖先所立的约。因他知道他的后裔将受最大的祝福,所以他希望这些人能被算为自己的后裔,他只是希望他们能获得神盟约的基业。至于他要他的后裔在祷告中记念他,不是要他们恳求已死之人为他们代求,而是提醒他们神曾与他所立的约,且慈悲的父神借此约应许为了亚伯拉罕和以撒、雅各的缘故恩待他们。

先知借着教会共同的心声证明圣徒在祷告中并没有依靠祖先的功德:“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你却是我们的父。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我们的救赎主。”(赛63∶16)他们虽然这样说,却同时加上:“耶和华啊……求你为你仆人的缘故转回来”(赛63∶17 p.),这不是在恳求已死圣徒为他们代求,而是在求神记念他的约。但既然我们如今拥有主耶稣,且神在他身上与我们立施怜悯的约,甚至向我们确认这约,所以我们应当奉谁的名祷告呢?

既然这些所谓善良的教师教导:这经文证明神设立已死的族长为我们的代求者,那么,我想知道他们在已死的众多族长中,为何根本不提亚伯拉罕——教会之父。我们都知道他们从什么样的恶人中挑选自己的代求者。我想知道为何亚伯拉罕,神摆在第一位的族长,也是神最高举的一位,却被他们离弃和忽略了!其实,既然古时的教会显然没有求告已死的族长,他们为了掩饰这新的捏造,就没有求告古时的族长,就好像求告其他不同人之名能为他们这败坏的新习惯开脱。

又有人说:先知求告神“因大卫的缘故”怜悯百姓(参阅诗132∶10),然而,这不但没有支持他们的谬论,反而彻底反驳他们的谬论。我们应当思考大卫具有什么样的品格,神将他分别出来与他立约。所以,先知所指的是神的约,而不是大卫本身,且大卫预表基督代求的职分。既然大卫在此是预表基督,所以我们就不能将这运用在别人身上。

26.古时的圣徒只是我们祷告的榜样

又有人因圣经记载神垂听古时圣徒的祷告而认为这支持他们的谬论。古时圣徒的祷告为何蒙垂听呢?因为他们祷告。先知说:“我们的祖宗依靠你……你便解救他。他们哀求你,便蒙解救;他们依靠你,就不羞愧。”(诗22∶4—5;参阅21∶5—6,Vg.,些微的改变)我们也应当效法他们的榜样向神祷告,使自己的祷告蒙垂听。

然而,我们的仇敌既不恰当又荒谬地推断:唯有祷告蒙垂听过之人的祷告才会蒙垂听,但雅各却非如此说,他说:“以利亚与我们是一样性情的人,他恳切祷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个月不下在地上。他又祷告,天就降下雨来,地也生出土产。”(雅5∶17—18 p.)为什么呢?难道他的意思是以利亚有某种与众不同的特权,且我们应当因此投靠他的祷告吗?断乎不是!他反而教导敬虔、纯洁的祷告总是大有力量,也劝勉我们当效法以利亚的榜样祷告。除非我们因这启示更坚定相信神的应许,否则我们就是在邪恶地误解这启示。神在他的应许中并非宣告他将垂听这人的祷告,或少数人的祷告,而是凡求告他之人的祷告。

e他们的这无知更是无可推诿的,因他们好像故意藐视圣经众多的教导。神以自己的大能再三地搭救大卫,难道神这样做是要大卫支取这大能,而我们能因此透过他被搭救吗?大卫的解释反而与此相反:“义人必环绕我,因你是用厚恩待我。”(诗142∶7;参阅141∶8,Vg.和LXX)同样地,“众人……要明白他的作为。义人必因耶和华欢喜,并要投靠他”(诗52∶6;64∶10)、“我这困苦人呼求,耶和华便垂听”(诗34∶6)。《诗篇》中有许多与此类似的祷告。大卫求告神垂听他的呼求,好让义人不至羞愧,反而因他的榜样更盼望神。我只要再引用另一处经文就够了:“凡虔诚人都当趁你可寻找的时候祷告你。”(诗32∶6,31∶6,Vg.)我更愿意引用这经文,因为这些吹毛求疵的人大胆地替天主教辩护,宣称这经文证明死人的代求,就好像大卫的意思不是神出于他的慈爱和温柔垂听信徒的祷告,而使这些祷告蒙应允!

我在此也希望我们能留意这一般的原则:当我们在自己的身上经历到神的恩典,或看到他人蒙恩时,这就极大地帮助我们更相信神的应许。大卫也经常提醒自己神对他的祝福,使自己能更相信神。我不打算列举这些经文,因为阅读《诗篇》的人应当对此非常熟悉。

雅各借着自己的经验,曾经教导过同样的真理:“你向仆人所施的一切慈爱和诚实,我一点也不配得。我先前只拿着我的杖过这约旦河,如今我却成了两队了。”(创32∶10)他在此不仅提到神的应许,同时也提到这应许的应验,好让自己以后更勇敢地相信神将同样恩待他。因为神不像必死的人,他们不总是有慷慨的行为,有时会陷入经济的困境。我们反而要照神自己的本性相信他,就如大卫在此智慧的榜样。大卫说:“耶和华诚实的神啊,你救赎了我。”(诗31∶5 p.)

当他因自己蒙拯救并称赞神之后,他接着诉说神是诚实的神。因他若不是永远前后一致的神,我们就无法因他的祝福,肯定地推论自己以后当信靠和求告他。但我们若确知神每一次帮助我们时,他就在举例说明,甚至证明他的良善和他对我们的好意,我们就无须害怕到最后我们的盼望将落空或被欺哄。

27.对圣徒代祷最后的反驳

综上所述,圣经教导我们敬拜神最主要的部分就是祷告。因此,他既然要求我们尽这敬虔的本分,且众献祭与这本分相比是次要的,那么,除神之外若有另一个祷告对象,这是公然的亵渎。此外,《诗篇》也记载:“倘若我们向别神举手,神岂不鉴察这事吗?”(诗44∶20—21,43∶21—22,Vg.)我再说一次,唯有出于信心的祷告才蒙神喜悦,且神明确地吩咐我们:祷告必须合乎他真道的要求。最后,建立在真道上的信心是祷告之母;如此看来,祷告一旦偏离这真道,就必定是败坏的。但我们以上已证明过,只要我们明白整个圣经的教导,就会晓得唯有神自己才有听祷告的尊荣。圣经也教导我们神将代求的职分专门归给基督,且除非祷告受这中保的洁净,否则无法蒙神悦纳。然而,即使信徒在神面前彼此代祷,我们已证明这与基督独特的代求毫无冲突。因为一切祷告的人都靠基督的代求将自己和别人交托给神。此外,我们以上也教导过,将代求的职分归给死人是错误的,因为圣经没有教导神吩咐他们替我们代求。圣经常常劝我们彼此代祷,却根本没教导过死人的代求。事实上,雅各借这两次的劝勉——当彼此认罪,以及当互相代求(雅5∶16)——暗示死人没有替我们代求。

因此,这一个理由足够驳倒这谬论:正确的祷告出于信心,信心则出于听神的道(罗10∶14、17)。然而,神的道并没有提到这虚假的代求,这些非神所差派的代求者,不过是人出于迷信的轻率捏造的。虽然圣经充满了各种不同祷告的形态,却根本没有记载这种代求,然而天主教相信祷告在这代求之外不存在。此外,这迷信显然是由于人的不信,他们若不是认为基督不足以担任这职分,就是否定基督的这职分。他们的无耻也证明这一点,因为当他们宣称信徒需要已死圣徒的代求时,他们所强调的是信徒自己不配来到神面前。信徒的确不配来到神面前,然而我们的结论是:视基督的代求在乔治(George)和希波律陀(Hippolytus)以及其他类似幽灵的帮助之外为无用,就是在废掉基督代求的职分。

祷告的种类:私祷和公祷(28—30)

28.私祷

虽然将祷告局限于祈求和代祷是对的,然而,祈求与感谢彼此的关系密切到我们能将两者都包括在同一种祷告的范围之内。保罗所提到的祷告都是属于前者(参阅提前2∶1)。在祈求的时候我们将自己的希望摆在神面前,恳求那些将荣耀归给神,且将他的名显为大的事,以及求那些对我们有益的福分。在感谢时,我们称赞神对我们的祝福,并将自己一切所领受的益处归功于神的慷慨,因此,大卫将两者摆在同一个范围之内:“要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荣耀我。”(诗50∶15)

圣经有极好的理由吩咐我们不断地向神祈求并感谢他。因我们在之前已说过,我们极大的穷困和自己的经验都宣告四面所压迫我们的患难既多又大,以至于我们都当不断地向神叹息,并求告他。因为即使信徒没有遭受任何患难,他们自己的过犯所应得的审判和他们所遭受无数的诱惑也应当激励甚至最圣洁的信徒求告神的帮助。然而,若我们不想得罪神,我们就当不断地赞美和感谢他,因神不断地对我们恩上加恩,是为了激励我们迟钝、懒惰的人心存感恩。简言之,神的祝福既大又多到几乎湮没我们,且四围众多和大能的神迹也应当感动我们一直不断地赞美和感谢神。

更详细地说,根据以上的证明,我们一切的盼望和财富都在神里面,甚至我们以及自己的财产在神的祝福之外都无法兴旺。因此,我们应当常常将自己和我们所有的一切都交托给神(雅4∶14—15)。我们也应当下决心将自己一切的思想、言语和行为都摆在神的管理和旨意下,换言之,摆在盼望神的协助之下。因为神宣告一切因信靠自己或他人而决定并施行自己一切计划的人都在他的咒诅之下,他们若做或尝试做任何在神旨意之外的事,或忽略求告他,也都在他的咒诅之下(参阅赛30∶1,31∶1)。

且既然就如我们一再重复的,当我们承认神是万福之源时,我们就在将他所应得的尊荣归给他,这就证明我们应当抱着不断感恩的心,领受他所赐给我们的万物。除非我们继续不断地赞美和感谢神,否则我们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享受他出于慷慨所赐给我们的福分。当保罗教导我们这些福分都是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提前4∶5)时,这就暗示没有神的道和祷告,这一切对我们而言不是圣洁的(在这里,按修辞学中的转喻而言“神的道”显然指的是“信心”)。因此,当大卫感觉到神对他的慷慨时,奇妙地宣告:他使我口唱新歌(诗40∶3)。这就暗示:我们若没有因神的祝福赞美神,我们的沉默就是恶意,因为神每一次祝福我们,就赐给我们赞美他的机会。

同样地,以赛亚宣告神荣耀恩典的同时劝信徒当向耶和华唱新歌(赛 42∶10)。大卫在另一处以同样的意义说:“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张开,我的口便传扬赞美你的话!”(诗51∶15,50∶17,Vg.)希西家和约拿也以同样的方式见证他们得释放,他们将在圣殿里颂赞神的慈爱(赛 38∶20;拿2∶9)。大卫也以同样的原则教导众圣徒:“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向我所赐的一切厚恩?我要举起救恩的杯,称扬耶和华的名。”(诗116∶12—13;参阅Comm.和诗115∶12—13,Vg.)这也是教会在另一篇诗篇中的见证:“耶和华我们的神啊,求你拯救我们……我们好称赞你的圣名,以赞美你为夸胜。”(诗106∶47,105∶47,Vg.)以及“他垂听穷人的祷告,并不藐视他们的祈求。这必为后代的人记下,将来受造的民要赞美耶和华……使人在锡安传扬耶和华的名,在耶路撒冷传扬赞美他的话。”[诗102∶17、18(Comm.)、21;参阅诗101∶21,Vg.和LXX]

事实上,每当信徒求告神为他自己的名行事时,他们同时也在承认自己不应得什么,也在承认感谢是必需的,并承诺借着传扬神的慈爱,正当地使用他的祝福。何西阿在预言教会将来的救赎时说:“求你除净罪孽,悦纳善行,这样,我们就把嘴唇的祭代替牛犊献上。”(何14∶3,Vg,见Comm.)

神的祝福不但本身应受称赞,这些祝福自然也赢得我们的爱。大卫说:“我爱耶和华,因为他听了我的声音和我的恳求。”(诗116∶1;参阅Comm.和诗115∶15,Vg.)他在另一处记念神对他的帮助而说:“耶和华,我的力量啊,我爱你!”(诗18∶1 p.)我们的赞美若不是出于这甘甜的爱,就无法蒙神悦纳。此外,保罗告诉我们,我们的祈求若没有随着感谢而献上,都是邪恶和恶意的。保罗说:“要凡事借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腓4∶6 p.)他的意思是:许多人的祷告都受自己的不悦、无聊感、不耐烦、苦毒和惧怕影响,所以他劝信徒当克制自己的情感,一方面等候神的赏赐,一方面快乐地赞美神。既然神严厉地吩咐我们在自己不悦时仍要心存感恩,那么当神垂听我们的祷告时,我们就更应当怀着敬畏的心称赞他。

我们在上面教导过:基督的代求洁净我们的祷告,而在他代求之外,我们一切的祈求都是不洁的,同样地,使徒在吩咐我们借着基督将赞美献给神(来13∶15)时告诫我们:除非基督祭司的职分替我们代求,否则我们的嘴唇就不洁净而无法赞美神。由此可知,天主教徒是受欺哄的,因他们大多数人居然不知道基督为何被称为“中保”。

保罗之所以吩咐我们当不住地祷告和感谢神(帖前5∶17—18;参阅提前2∶1、8),显然是因为,既然神不断地赏赐我们极为充分的理由赞美他和向他祷告,那么保罗就希望万人能常常、随时随地、在一切的情况下,将自己的需求交托给神,盼望神将万物赏赐我们,且之后将他所应得的赞美归给他。

29.公祷的必要性和注意事项

神吩咐我们不住地祷告,虽然主要在乎的是我们的私祷,却仍与教会的公祷有关。a然而,公祷不可能是不住的,甚至也受限于大家所公认的教会次序。因这缘故,虽然不是出于神的吩咐,但为了人的方便,教会当决定一些固定祷告的时间,使众信徒都得益处。也要遵守保罗给我们的吩咐,即“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b但这并不表示各教会不应该在有迫切的需要时花更多的时间,并更迫切地求告神。不住的祷告与圣徒的坚忍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我将在本章末尾更详细地教导圣徒的坚忍。

我上面所说的一切与基督在祷告中所禁止的重复话无关(太6∶7)。因为基督所禁止的并不是很长的祷告、经常向神祷告,或迫切的祷告,而是禁止我们自以为能以啰唆的言语迫使神厌烦而屈从我们的要求,仿佛我们能说服神,好像神和必死之人一样。e假冒为善的人既因不思考祷告的对象是神,就在祷告中表现自己的傲慢,仿佛在战争中得胜那般。那位感谢神说自己不像其他人那样的法利赛人(路18∶11),无疑是在人面前称赞自己,就如他想借祷告使人知道自己出众的圣洁。如今在天主教会里的重复话也因同样的缘故受欢迎。有人再三地重复琐屑的祷告,有人在会众面前以许多啰唆的言语自夸。既然这样的啰唆既幼稚也是嘲笑神,难怪教会禁止之,为要避免一切不是出自内心迫切的祷告。

基督也禁止另一种与此类似的败坏祷告:假冒为善的人为了炫耀,渴望有许多的听众听他们祷告,因此他们宁愿去市场祷告,也不愿他们的祷告缺乏听众(太6∶5)。既然我们以上已经解释过祷告的目的——信徒当迫切赞美神或求告他的帮助——由此可见,祷告主要的部分在乎人的心和思想。换言之,祷告是人将心里的感觉诚实地献给那位鉴察人心的神(参阅罗8∶27)。因此,就如我们以上说过的,当那位天上的教师喜悦为我们设立祷告最好的准则时,他吩咐我们要进自己的内屋,关上门,向在暗中的父祷告,且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我们(太6∶6)。因当主禁止我们效法假冒为善之人的榜样——他们希望借虚妄、卖弄的祷告吸引人的称赞——时,他同时也吩咐我们更重要的事:要进自己的内屋,关门而向神祷告。我深信他的这话教导我们当私下向神祷告,因这会帮助我们全心全意、深入地与神交通。他保证当我们出自内心亲近神时,神因我们的身体是他的圣殿,也将亲近我们(参阅林后6∶16)。

他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不应当在别的地方祷告,而是教导我们祷告是私人的事情,主要在乎我们的心,也要求我们离弃一切使我们分心的事物,得以进到神面前。b因此,主自己想要更迫切地祷告时,他习惯离开众人的嘈杂寻找安静的地方,不是没有道理的。他这样做是要我们效法他的榜样,不要忽略这些能帮助我们软弱的心更迫切祷告的方法。此外,既然他有时也适时地在人群中祷告,所以,我们也要效法他的榜样,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提前2∶8)。

最后,我要指出拒绝公祷的人不明白何谓私人、私下的祷告。此外,忽略私祷的人,不管他是否从不错过任何公祷的机会,他的公祷也是虚妄的,因他在乎人的看法胜过神隐秘的判决。

此外,神在古时为教会的公祷取了极为光荣的称号,免得他的选民开始藐视祷告。其中一个是神称圣殿为“祷告的殿”(赛56∶7;太21∶13)。他的这称号教导我们祷告是敬拜神主要的部分,且神设立圣殿使信徒能一同祷告。他也加上一个独特的应许:“神啊,锡安的人都等候赞美你,所许的愿也要向你偿还。”(诗65∶1,Comm.)先知在此教导我们,教会的祷告从不落空,因神借祷告使他的百姓欢喜快乐。然而,虽然旧约里的影子已经过去了,但既然神喜悦借祷告的仪式使他的百姓在真道上合而为一,无疑这应许也属于我们。基督亲口认可这应许,保罗也宣告它永远有效。

30.不是教堂而是我们自己才是神的殿

既然神吩咐信徒有公祷,所以我们就应当有公共的圣殿,好让我们方便遵守这诫命。如此,那些拒绝在祷告中与神的百姓交通,而说我们能在自己的房间里遵守神诫命的人,完全无可推诿。因当主应许有两三个人奉他的名求告他,他必成全他们的祷告(太18∶19—20)时,就在见证他不藐视公祷,只要我们弃绝一切的虚饰和自取荣耀的行为,从内心表现对神真诚和真实的爱。

既然举行公祷是教堂正确的作用,我们就当谨慎,免得以为教堂是神的居所,因此在那里我们能更亲近他——这是教会几百年前所编造的迷信——或以为教堂有某种奥秘的圣洁,使我们的祷告更圣洁。但既然我们自己才是神真正的圣殿,我们若想要在神的圣殿里求告他,就必须出自内心向神祷告。就让犹太人或异教徒继续愚昧地相信这迷信吧!因主吩咐我们在各处“用心灵和诚实”求告他(约4∶23)。

在古时,神吩咐以色列人为了祷告和献祭将圣殿献给他,那时神的真理隐藏在这神秘的预表下,但如今神已清楚、活泼地显明这真理,所以我们的祷告更不需要依靠物质的建筑物。神原本为犹太人设立圣殿也不是要他们以为能把神的同在局限在这建筑物中,而是要训练他们思考何谓真圣殿。所以,以赛亚和司提反严厉斥责人误以为神住在人手所造的殿里(赛66∶1;徒7∶48—49)。

歌唱和言语(31—33)

31.言语和歌唱的祷告

由此可见,不管是言语或歌唱方式的祷告,除非是出自内心,否则在神面前毫无价值。但若我们的祷告只是嘴唇和喉咙的动作,反而激怒神,因为这样的祷告玷污神的圣名并藐视他的威严。这就是以赛亚所斥责的罪,虽然它所包括的范围更广。他说:“这百姓亲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敬畏我,不过是领受人的吩咐”(赛29∶13;参阅太15∶8—9),“所以,我在这百姓中要行奇妙的事,就是奇妙又奇妙的事。他们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灭,聪明人的聪明必然隐藏”(赛29∶14 p.,参阅Vg.)。

然而,我们在此并非责备言语和歌唱的祷告方式,而是劝人要如此祈祷,只要是出自内心,因为这样的祷告帮助我们专心默想神。我们的心若没有外在的帮助,是善变、容易动摇、懒散、容易分心的。此外,既然神喜悦人的各部分肢体都荣耀他,所以舌头不管是借歌唱或言语,都特别适合将荣耀归给神。因为神特别创造舌头就是为了述说和宣扬神的美德。而公祷就是舌头最主要的作用,因为公祷是信徒聚会时献给神的。在公祷时,众人如同一人同声赞美、荣耀神,同心敬拜他。公祷的目的是要众人以一位代表,共同表现教会的信仰,且受激励更坚定地相信神。

32.在教会中的歌唱

在教堂里唱诗不但是古老的习惯,甚至也是使徒的习惯,保罗的这句话可以证明:“我要用灵祷告,也要用悟性祷告。”(林前14∶15)保罗也对歌罗西的信徒说:“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诫,心被恩感,歌颂神。”(西3∶16 p.)保罗在第一处经文中教导我们当从心里用声音歌颂;在第二处经文中则劝我们用灵歌彼此造就。

然而,奥古斯丁却见证,在教堂里歌唱不是当时普遍的现象。他说米兰教会到了安波罗修的时代才开始唱诗,主要是在瓦伦提尼安(Valentinian)的母亲查士丁娜(Justina)猛烈地攻击正统基督教信仰时,教会为了更专心警醒祷告就开始唱诗。之后,西方教会也效法米兰教会的榜样,因为他在前面告诉我们这是东方教会的习俗。他也在他的《订正录》(Retractations)第二册中告诉我们,非洲的教会是在他的时代才开始唱诗的。他说:“一位名叫希拉利(Hilary)的护民官到处恶劣地斥责当时在迦太基教会里刚开始的习惯,即在聚会时或在领圣餐前或正在领圣餐时,用诗篇唱诗。我因一些弟兄的请求答复他。”

我们若抱着在神和天使面前应该拥有的敬畏的心态,我们就会更认真、严肃地敬拜神,这也会大大地激发我们热心、迫切地求告神。然而我们也当谨慎,免得旋律比歌词更感动我们。奥古斯丁在另一处陈述这危险烦扰他,乃至他有时希望教会能设立阿塔那修(Athanasius)的习惯。阿塔那修吩咐领会的人在唱诗时要控制声音到唱诗像念经而不像音乐。然而,当他想到唱诗大大地帮助他敬拜神时,他就改变主意了。所以,教会在唱诗时节制,无疑是圣洁,也是对众信徒很有帮助的习惯。另一方面,那些只为了悦耳的目的所作的歌曲与教会的威严极不相称,也极其激怒神。

33.应当用共通的语言祷告

根据同样的原则,显然我们的公祷不应该效法拉丁人用希腊文或法国人和英国人用拉丁文祷告的榜样,我们反而应当用当地人共通的语言祷告,使所有参加敬拜的人都能明白。因公祷的目的是要造就教会,若我们用人所不明白的话祷告,谁都无法获益。那些不留心爱或仁慈的人,他们至少应多少被保罗的权柄说服。他的这段话再清楚不过了。他说:“你用灵祝谢,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话,怎能在你感谢的时候说‘阿门’呢?你感谢的固然是好,无奈不能造就别人。”(林前14∶16—17 p.) 那么,在使徒保罗公开地斥责之后,天主教徒仍然放荡大胆地用外国语言祷告,难道这是可以被接受的吗?他们自己都一无所得,也不希望别人明白!

然而,保罗的吩咐并非如此。他说:“这却怎么样呢?我要用灵祷告,也要用悟性祷告;我要用灵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14∶15)他所说的“灵”是指方言的恩赐,虽然他们当中有人拥有这恩赐,因为将之与悟性截然分开,因而滥用了这恩赐。但是,我们应当确信不管是公祷或私祷,舌头若不配合悟性,就是神所厌恶的。此外,人的悟性应当热切地默想真理,甚至远超过舌头所能述说的。

最后,对于私祷而言,我们应当主张舌头并不是必需的,只是有时心里的感觉需要舌头来感动我们,或我们在心里激动到舌头自然而然地被感动,虽然有时最好的祷告是沉默的,但有时我们心里感动时,舌头就毫不虚饰地发言,而其他的肢体也一同反应。无疑地,哈拿声音模糊不清的祷告就是如此(撒上1∶13),这也是众圣徒在祷告中的经验。

至于在祷告中身体的姿势,如跪在地上和脱下帽子,它们能帮助我们更敬畏神。

主祷文:前三项的解释(34—43)

34.主祷文是我们不可缺少的帮助

我们不但应当追求更好的方法,也要留意祷告的形式,即父神借着他爱子所教导我们的形式(太6∶9及以下;路11∶2及以下),这形式帮助我们承认神丰盛的慈爱和赦免。神吩咐和劝勉我们在一切的需要中寻求他,就如小孩在遭受任何痛苦时投靠父母的保护那般。此外,既然神知道我们不够清楚自己的穷困,不晓得神允许我们求什么,或哪些事对我们有益,所以,他屈就我们的无知,并补足我们能力不足的方面。主所给我们的形式包括他一切允许我们求告他的事、一切对我们有益,以及我们一切所需要的。神的这慷慨成为我们极大的安慰,因为我们在这形式下就能确信自己所求的没有任何荒谬、奇怪或不适宜的。简言之,不求告任何神所不喜悦的事,因为我们几乎是用他自己的话向他祈求。

b当柏拉图发现人在求告神时,严重地表现出自己的无知,以致若获得他们所求的也将对他们不利,他宣称这来自古时诗人的祷告,是最佳典范:“朱庇特君王,不管我们求不求,请赏赐我们上好的事物,且即使我们求告对我们有害的事物,恳求你千万不要给我们。”这外邦人的确有某种程度的智慧,因他知道照自己的贪心求告神是极有害的;他同时也揭示出人的不幸,因为除非圣灵教导我们正确祷告的形式,否则我们在神面前开口都成为自己的危险(罗8∶26)。既然神的独生子为了免去我们一切的疑惑,赏赐我们祷告的言语,我们就应当更看重祷告这特权。

35.祷告的结构和内容

祷告的形式包括六个不同的项目,也有人说祷告包括七个不同的项目,但我并不以为然。这是因为马太用“但”这连接词,意思好像是要将两个子句连在一起(中文省略了这连接词)。他仿佛在说:“不要容试探压迫我,反而要帮助我们的软弱而保守我们,免得跌倒。”古时的神学家也同意我们的立场,所以我们应当把第七个项目包括在第六个之内。

虽然在整个祷告中,我们都应该把荣耀神当作我们的首要考虑,但前三项专门教导我们如何恳求神的荣耀,而且在这三项中,我们应当完全在乎神的荣耀,而不考虑自己的利益。其他三项似乎教导我们应当如何关心自己,也特别教导我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该求什么。所以,当我们说愿人都尊神的名为圣时,神喜悦借此试验我们是甘心乐意地爱和敬拜他,还是为了自己得益处。如此,我们完全不可考虑自己的利益,反而应当专心将神的荣耀摆在前头。而且,在其他两个类似的项目上也当如此行。

其实,我们在这一项上也获得极大的益处,因为当神的名照我们的祈求被尊为圣时,我们自己也同时被分别为圣。然而,我们在这一项上应当完全不顾自己的利益。那么,即使我们完全没有获益的盼望,仍会不断地渴望并祈求神的名被尊为圣,以及其他在乎将荣耀归给神的事。在摩西和保罗的身上我们能看出,对他们而言,不顾虑自己不但没有令他们感到担忧,他们甚至迫切地宁愿自己灭亡,也不要神的荣耀和国度受损(出32∶32;罗9∶3)。另一方面,当我们求主将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时,虽然我们所求的是自己的利益,但我们应当主要求神因此得荣耀,甚至下定决心若神没有因此得荣耀,我们就不求。我们现在要开始解释祷告的内容。

“我们在天上的父”

36.“我们的父”

首先,一开始我们就被提醒我以上所说过的:我们应当将一切的祷告都奉基督的名献与神,因为若是奉别的名,神绝不会悦纳。因当我们称神为“父”时,我们同时也提到基督的名,否则谁擅敢称神为“父”呢?谁敢轻率地将神儿子的职分归在自己身上,除非借着基督被收养为神恩典之子。基督虽然是神独一的真实儿子,却自愿被差派成为我们的兄弟,好让他本性中一切的丰盛,借着儿子的名分成为我们的,只要我们以真诚的信心接受这极大的福分。所以,约翰告诉我们:凡信神独生子之名的人,神赐他们权柄与基督一同做他的儿女(约1∶12)。

所以神称自己为我们的父,也要我们这样称呼他。神借这奇妙甘甜的名,除掉我们的疑惑,因为没有人比父亲有更大的爱。所以,没有比使我们得称为他的儿女,更能够表现他对我们测不透的爱(约一3∶1)。神既然在良善和怜悯上超过万人,同样他的爱比我们众人父母的爱更伟大和光荣。因此,即使全世界的父亲都离弃自己的小孩,不再担任父亲的职分,神也绝不离弃我们(参阅诗27∶10;赛63∶16),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因我们有神的应许:“你们虽然不好,尚且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太7∶11p.)?”以及“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即或有忘记的,我却不忘记你。”(赛49∶15 p.)然而,如果我们是他的儿女,我们若自愿把自己交给陌生人或外国人抚养,就是在埋怨自己的父亲是残忍或是贫困的,同样地,我们若在神之外求告任何帮助,就是在控告神贫穷、残忍或过度严厉。

37.“我们的父”:这称呼应当成为我们的勉励

我们也不可说我们知罪使我们害怕亲近神,因为罪天天使我们仁慈和温柔的父亲对我们不悦。既然就人而论,儿子在父亲面前不可能有比自己更好的律师为他辩护和代求,只要他怀着恳求和自卑的心承认自己的罪过和祈求父亲的怜悯,父亲不可能不因此受感动,那么那“发慈悲的父,赐各样安慰的神”(参阅林后1∶3)又将会如何呢?难道他不是宁愿留意他儿女恳求他的呼声和叹息(尤其是因他自己请他们和劝他们如此行),也不愿听那些怀疑父亲的温柔和赦免的儿女——他们害怕甚至绝望地请别人替之在父亲面前辩护——吗?他在这比喻中表现自己父亲般丰盛的慈爱(路15∶11—32):一个儿子离弃了父亲,放荡地浪费了他所有的财产(13),在各方面大大地得罪父亲(18),但父亲却以拥抱欢迎他回来,并没有等他求赦免,却主动地接他回来,从远处认出他,自愿去迎接(20)、安慰和悦纳他(22—24)。神之所以给我们这父亲伟大之爱的榜样,是要教导我们确信他自己更丰盛的爱。因神不但是父亲,甚至是最好和最仁慈的父亲,只要我们投靠他的怜悯,虽然我们是忘恩负义、悖逆和顽梗的儿女。且为了使我们更确信他对我们是这样的父亲,只要我们是基督徒,他喜悦我们不只称他为“父”,甚至称他为“我们的父”。仿佛他喜悦我们这样说:“父啊,你既然以丰盛的大慈爱待你的儿女们,并愿意赦免他们,我们是你的儿女,因此求告你,并确信你纯粹以父亲的爱待我们,虽然我们完全不配有这样的父亲。”

但我们因心胸狭窄而无法明白神无限的恩惠,神不但给我们基督做儿子名分的凭据和保障,他也赏赐我们圣灵,向我们见证这儿子的名分,好让我们因这身份能自由和大声地呼叫:“阿爸,父。”(加4∶6;罗8∶15)因此,每当我们犹豫是否来到神面前,我们要记住求神除掉自己的害怕,并赐给我们圣灵,使我们坦然无惧地向他祷告。

38.“我们的父”:这称呼教导我们与其他弟兄交通

然而,神并不是教导我们各人称他为自己的父,而是共同称他为我们的父。这教导我们要对弟兄有何等大的爱,e因神之所以怜悯和白白地赐给我们他的爱,是因我们一样都是他的儿女。若神是我们众信徒共同的父(太23∶9),且我们所领受的一切福分都来自他,我们就不应当有任何不乐意与众弟兄分享的事物。

既然我们应当乐意伸手帮助众弟兄,那我们对弟兄最大的帮助就是将他们交托给那最好的父亲的护理,因他若是仁慈和爱我们的神,难道我们还别有所托吗?事实上,这是我们对父亲所欠的债。就如珍爱家庭之父的人,同时也爱并善待他的全家,同样地,我们也应当对他的子民、他的家庭产业表示同样的热忱和爱。因神给他儿女的尊荣大到称他们为他独生子所充满的(弗1∶23)。但愿基督徒们能照这准则祷告,承认自己与众儿女们合而为一,并接纳一切在基督里的弟兄,不只那些他所能看见的,而是神在全世界的儿女们。我们虽然不晓得神对他们的计划如何,然而希望他们将蒙神最大的祝福,既仁慈又敬虔。我们应当以特殊的爱去爱信徒一家的人,因保罗特别吩咐我们在万事上关心他们(加 6∶10)。综上所述,我们每逢祷告都要记住神国度和家庭的和睦。

39.祷告和施舍的比较

然而,这并不表示我们不应该特别为自己和我们所认识的少数信徒祷告,只要我们记住所有的祷告都离不开整个教会。我们虽然有各人的祷告,但既然一切各人的祷告都有共同的目标,所以我们的祷告都合而为一。我们举例就能更清楚明白这一点。神给我们照顾穷人的一般吩咐,然而遵守这命令的人也只能关心到他们所知道或所看见的穷人,虽然他们因不知道或钱财有限的缘故忽略许多同样需要的穷人。如此,当知道和在乎教会和睦的信徒,在祷告中只为自己或神所叫他知道的其他圣徒代祷时,并不算违背神的旨意。

祷告与施舍有所不同,因我们只能向自己知道的人施舍。但在祷告中我们甚至能帮助我们根本不认识的人,不管我们与他们的距离有多远。当我们为神的众儿女们祷告时,我们就在如此行。当保罗吩咐众信徒当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时,也有同样的含义(提前2∶8)。他之所以警告他们纷争使他们的祷告不蒙垂听,是要他们合一地将自己的祈求献与神。

40.“我们在天上的父”

主加上“在天上的父”(太6∶9)并不表示神受空间的约束。因所罗门教导我们,就连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他居住(王上8∶27)。神自己也借先知说天是他的座位,地是他的脚凳(赛66∶1;徒7∶49;参阅17∶24)。神显然借此表明他不受空间的约束,是无所不在的。只是若不用这样的隐喻,我们迟钝的心就无法明白神难以言喻的大荣耀。神之所以用“天”,是因我们无法想象比天更威严和更光荣的地方。b我们虽然习惯将每一样东西局限在我们的感官所能感觉到的地方,但我们无法将神局限在任何地方;因此,我们若想要寻求神,就必须超越自己身体和心智的范围寻求他。其次,“在天上”也表示神不受玷污,不改变。最后,这片语也表示神拥抱、托住和以自己的大能掌控全宇宙,a就如说神是无限量伟大、至高至上、本质无法测透、全能和永恒的。当我们这样思想神时,我们的思想必须提升到顶点;我们不可将任何世俗或属肉体的属性归给他,不可以自己的标准衡量他,或以为他的旨意与我们的意志相同。b我们要同时因这启示加倍地相信神,因知道神以自己的护理和全能统治天地。

综上所述,神以“父”这称号向我们启示自己的形象,使我们以坚定的信心求告他,且“父”这亲密的称呼不但增加我们对他的信心,也有效地帮助我们远离敬拜假神的诱惑。因此,我们敬拜的对象是独生子的父,众天使和教会至高的父神。其次,既然他的宝座建立在天上,所以,他统治全宇宙的这事实很有说服力地提醒我们来到神面前不是偶然的,因他甘心乐意随时向我们提供他的帮助。使徒告诉我们:“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11∶6 p.)基督在此宣告关于父的这两件事:他是我们信心的对象,以及我们应当确信他必不忽略我们的救恩,因为他居然屈尊护理我们。保罗借这简单的教导预备我们的心正确地向神祷告。因为他在吩咐我们向神祈求之前(腓4∶6),先说:“应当一无挂虑”(腓4∶6),“主已经近了”(腓4∶5)。由此可见,那些不确信“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诗34∶15;参阅彼前3∶12)的人,在祷告时心里仍充满怀疑和迷惑。

41.第一个祈求事项

第一个祈求事项吩咐我们尊神的名为圣(太6∶9),这吩咐证明人的羞耻。我们的忘恩负义、对神的恶意、任意妄为和疯狂的悖逆窃取神的荣耀,难道有比这更悲惨的吗?即使一切不敬虔之人都放荡地亵渎神,神圣洁的名仍是毫无玷污的。先知贴切地宣告:“神啊,你受的赞美正与你的名相称,直到地极!”(诗48∶10)人在哪里认识神,神必定在那里彰显自己的属性;全能、良善、智慧、公义、怜悯、真理,这些属性应当令我们惊讶,并激发我们赞美神。既然世人污秽地亵渎神的圣洁,因此,即使我们无法宣扬这圣洁,我们至少被吩咐在祷告中在乎这圣洁。

综上所述,我们应当希望神得到他所应得的尊荣,人们总当要以最高的敬畏想到神或提到他。这与世人从一开始到如今普遍对神的亵渎刚好相反。我们因此需要这项提醒,虽然若人心仍存丝毫的敬虔,神就无须这样吩咐我们。但若将神的名从万名中分别出来而荣耀他,才是尊他的名为圣,神在这事项上不但吩咐我们求他使他的圣名不被藐视和玷污,也吩咐我们求他使全人类都敬畏他的名。

既然神部分借他的话语,部分借他的作为向我们彰显他自己,除非我们在这两方面将他所应得的荣耀归给他,才算是尊他的名为圣,因为如此我们才是从心里接受他一切有关自己的启示。我们应当因神的严厉称赞他,就如因他的怜悯称赞他一样,因为神一切丰盛的作为都见证他的荣耀,这些作为也应当吸引万人称赞他。如此,我们才算承认圣经的权威,且没有任何事物能拦阻我们将神在他所统治的全宇宙中所应得的颂赞归给他。但这项祈求也有另一个目的:神吩咐我们除掉一切亵渎他圣名的玷污,也吩咐人不要再窃取他的荣耀和嘲笑他,且在神除掉一切对他名的亵渎之后,他的名才能越显为大。

42.第二个祈求事项

第二个祈求事项是“愿你的国降临”(太6∶10)。虽然这事项没有什么新的内容,神却有极好的理由将之与第一个事项区分开来,因为只要我们思想自己在最主要的事上迟钝,就能明白为何神强调我们本来就应该知道的是必需的。所以,当神吩咐我们求告他征服和毁坏使他圣名受玷污的一切之后,他加上另一个类似甚至一模一样的吩咐:“愿你的国降临。”(太6∶10)

我上面已对神的国下过定义,我现在仍要简洁地重复:人在哪里舍己,及轻看世界和世俗的生活,以向神承诺寻求他的义,为渴慕属天的生活,神就在那里统治人。由此看来,这国度有两个部分:首先,神借着圣灵的大能除去一切我们肉体用来攻击他的私欲;其次,神使我们一切的思想都归在他的统治之下。

因此,作此祷告的一个合适秩序是,祷告的人自己首先要洁净一切搅扰神国度平安及玷污这国度圣洁的污秽。因为神的道就如君王的令牌,他在此吩咐我们恳求他使众人的心思意念自愿遵守他的道。神借圣灵隐秘地运行,彰显他话语有效的大能,使他的话处在应得的荣耀地位。之后,我们也要讨论不敬虔的人,即那些悖逆和疯狂抵抗神权柄的人。神借着让世人谦卑来建立神的国度,却以不同的方式成全这工。他驯服放荡的人,使骄傲的人羞愧。我们应当天天求告神,从世界各地召集自己的教会归向他,使他的教会向外扩展并在数量上增长;求神赏赐教会诸般的恩赐;并在教会间建立合宜的秩序;另一方面,也求神打败一切纯正教义和信仰的仇敌;求神使他们的阴谋和计划都落空。由此可见,神吩咐我们要热切地祷告他的国度天天扩展并不是徒然的,因为对于人类而言,没有什么比罪恶的污秽被摈弃和除掉、正直全然兴盛更好的。但直到基督的再临,神的国才会完全来到。那时,就如保罗所教导,“神将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

如此,这祷告应当使我们离弃一切世俗的败坏,因为这些败坏叫我们与神隔绝,以至于他的国度无法在我们心里兴盛。这祷告同时也应当激励我们治死自己的肉体,以及教导我们如何背十字架,因神喜悦这样扩展他的国度。我们不应当对肉体的毁坏感到失望,只要内心一天新似一天!(林后4∶16)因这就是神国度的光景:当我们服在神的义之下时,他使我们在他的荣耀中有分。神已将自己的光明和真理逐渐照耀出来并成全这件事,因神借此使撒旦国度的黑暗和谎言变为虚无。同时神保守自己的选民,借他的圣灵引领他们成为正直的人,并加添力量使他们坚忍到底。但他却推翻仇敌邪恶的阴谋、破坏他们的诡计和企图、抵挡他们的恶毒、压制他们的悖逆,直到他至终用口中的气灭绝敌基督,并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一切的不义(帖后2∶8)。

43.第三个祈求事项

第三个事项是“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6∶10 p.)。虽然这事项完全依靠神的国,也与神的国密不可分,但因我们的无知,主却有极好的理由加上这事项。因我们不容易明白神在世上做王的含义如何。正确的解释是:当世人都顺服神的旨意时,神就统治全世界。

这事项指的不是神隐秘的旨意。神隐秘的旨意就是他用来掌管万有,使一切受造物成全他的美意。虽然撒旦和罪人猛烈地攻击神,他却以自己测不透的计划抵挡他们的攻击,甚至决定他们的行为,并借着他们完成他的预旨。

主在此指的是神的另一个旨意,即人自愿顺服的旨意;因此,神在此将天堂与今世做对照。因就如《诗篇》所说,天使自愿顺服神,并主动遵守他的命令(诗103∶20)。因此神在这里吩咐我们应当希望世人除掉一切的傲慢和邪恶,就如天使一样完全遵守神的旨意,彼此和睦并圣洁地行事。

当我们求告这事项时,我们就在弃绝自己肉体的私欲,因人若非从心里顺服神的旨意,就是在极力抵挡他的旨意,因人心里所存的一切都是邪恶的。这事项也迫使我们舍己,使神随己意统治我们。不只要神统治我们,也要神为我们造清洁的心(参阅诗51∶10),除去一切我们自己的渴望,使我们唯独渴望遵守神的旨意。综上所述,神要借此使我们唯独希望圣灵统治我们的心,且神借圣灵的教导使我们学习如何爱神所喜悦的,并恨他所厌恶的。因此我们也当希望神胜过我们一切敌对他旨意的心思、意念。

第一部分的结论

以上是主祷文前半部的三个事项。当我们恳求这三个事项时,我们应当完全在乎神的荣耀,并同时不考虑自己的需求或利益,虽然我们这样求告神必定获益,然而神在此不允许我们求自己的益处。即使我们没有思考或求告神这样行,这一切也必定会照神所预定的时间发生,但神仍要我们希望,甚至求告他成全这些事。而且,我们如此祷告意义重大,因我们这样求告神,证明我们是神的仆人和儿女,也热切地尽我们所能将神所应得的尊荣归给他,这是我们欠自己的主和父神的债。因此,人若没有以这希望和热忱将荣耀归给神,求告神的名被尊为圣、神的国降临,且神将成就自己的旨意,就不应当被视为神的儿女和仆人;而且既然这一切在他们的求告之外也都将得应验,所以当神的国降临时,他们只会感到迷惑并至终灭亡。

最后三个祈求事项的解释(44—47)

44.第四个祈求事项

以下是主祷文的后半部分,是关乎我们自己的事,但并不表示要忽略神的荣耀。保罗教导我们,连吃、喝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神也要我们只求我们所需要的。我以上已指出前半部和后半部的差别是:神吩咐我们专门为他自己的缘故求告前三个事项,并因此考验我们的敬虔。在后半部,神允许我们求自己的益处,只是这样限制我们:我们不可为自己求任何不是同时荣耀神的,因对我们最有益的事就是要为他活和为他死(罗14∶7—9)。

a我们在这事项上求告神赏赐我们身体所需要的一切物质(加4∶3),不只是饮食和衣裳,也包括一切神视为对我们有益的,使我们天天平安地吃他赏赐我们的饮食。简言之,我们借这事项将自己交托给神,并依靠他的护理,好让神能喂养和保守我们。因我们慈悲的天父甚至掌管和保守我们的身体,好在这些事上操练我们的信心,并训练我们从神那里祈求所有的一切,包括每一片面包和每一杯水。既然我们这样或那样因自己的邪恶而愁苦,在乎身体的需要更胜过灵魂的,许多把自己的灵魂交托给神的人仍过多在乎自己身体的需要,担心吃什么、穿什么,且除非他们有足够的粮食,否则就挂虑、战兢,这就证明我们在乎那如影儿般转眼即逝的性命更胜过永生。那些因投靠神而彻底弃绝肉体上担忧的人,随即期待神赐给他更美之物,甚至救恩和永生。由此看来,盼望神赐给我们原来为之担心的需要,是对我们信心很大的操练,且我们若能脱去这与生俱来的不信,这将成为我们极大的益处。

有人猜测主在此指的是抽象的饮食(太6∶11,Vg.),我认为这不是经文的意思;事实上,我们在祷告中若没有承认神是这转眼即逝生命的滋养者,我们的祷告必定是不完全的(太6∶11.)。他们的理由是,这样做太世俗了:神的儿女们本该是属灵的人,自己却不仅在乎肉体的需要,而且把神也牵扯进去,这是极不妥当的。仿佛饮食不能证明神的祝福和父亲般的慈爱。如此,保罗所写的这句话就是徒然的:“敬虔……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提前4∶8)

虽然赦罪比身体的滋养重要得多,然而基督将这事项摆在第一位,为了逐渐带领我们留意在乎属灵生活的最后两个事项,主这样是屈就我们的迟钝。主吩咐我们求神赏赐日用的饮食,好让我们满足于天父的分配,而拒绝采用非法的方式获得。同时,我们必须相信这一切是神自己的赏赐,因就如摩西所说,自己的力量和自己的手在神的祝福之外不能使我们获得什么(利26∶20;参阅申8∶17—18)。事实上,即使我们有丰富的饮食,除非神喜悦它们成为我们的滋养,否则它们对我们没有任何的益处。由此看来,富足的人和穷人一样需要神的慷慨,因为即使富足人的仓库都装满五谷,除非神出于自己的恩典喜悦他们享受这一切,否则他们仍是贫穷、饥饿的人。

主用“今日”和“日用的”这两个形容词约束我们对易逝物品毫不节制、没有限量的私欲,这些私欲也导致我们犯其他的罪。因为若神赐给我们超过我们日用的需要,我们就会虚荣地滥用在娱乐和外在的装饰上。所以主只吩咐我们求告神赏赐我们足以满足当天的需要,并要我们确信我们的天父既然今日滋养我们,明天也必不会忽略我们。如此,不管物品多丰盛地流向我们,即使我们的仓库装满五谷时,我们还是要求神赐给我们今日的饮食,因为我们应当深信,除非神倾倒给我们的祝福不断加添,否则这一切都是虚无。此外,就连我们已拥有的事物对我们也毫无益处,除非神时时刻刻分给我们这一切,并允许我们使用它们。b既然对人的骄傲而言,没有比接受这事实更困难的,所以,神借在旷野中喂养他的百姓吗哪,使他们知道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8∶3;太4∶4)时,就是在向每一个时代的人证明人天天对他的倚赖。神在这件事上证明人的生命和力量都由他的大能所保守,虽然他借着可见的方式赐给人。同样地,神也常借着负面的事情教导我们同样的功课,他随己意折断人的杖,使人吃也吃不饱(利 26∶26),喝也喝不足(参阅结4∶16—17,14∶13)。

然而,那些不满足日用饮食,反而极为放荡地照自己的私欲贪婪地索要物品的人,或耽于自己的富足的人,或因自己积攒的财富一无挂虑的人,若他们如此祷告,只不过在嘲弄神。前者求神赐给他们日用的饮食,就是在求他们不愿意得的,甚至是他们所厌恶的,也是在神面前掩饰自己的贪心,虽然真诚的祷告是要将自己一切的心事(包括隐秘的事)在神面前说出来。后者则求神赐给他们自认为他们不需要的,即他们以为自己已经拥有的。

当主吩咐我们将之称为“我们的”,这就更显示出神的慷慨,因神使原本不属于我们的成为我们的(参阅申8∶18)。b然而我们同时也当留意我以上说过的:这事项只在乎人借着正当的劳力和对别人毫无害处的工作所得到的,并不在乎人以欺哄或抢劫的方式所得来的,因我们借害人所得来的一切仍是属于别人的。

我们求神赐给我们这些,表示这一切是神白白的恩赐,不管神使我们借何种方式获得,包括我们用自己的技艺和劳力所得到的,或用自己的手做出来的。因为我们一切的劳力完全依靠神的祝福,才能使我们获益。

45.第五个祈求事项

接下来是“免我们的债”(太6∶12)。基督将我们一切属灵的需求都包括在后两个事项之下,因为神为了教会的救恩所立的属灵的约,唯独依靠这两个应许:“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以及“我要赦免他们的一切罪”(耶31∶33 p.,参阅33∶8)。然而,基督在此先指出赦罪,之后才加上第二种恩典:愿神以圣灵的大能保佑和帮助我们胜过一切的试探。

他之所以称罪为“债”,是因我们因自己的罪欠神的债,且除非神豁免我们,否则我们无法偿还。这赦免出于神白白的怜悯,且借这怜悯,神极为慷慨地赦免我们一切所欠的债。神不要求我们偿还我们所欠的债,反而借着他在基督里的怜悯,满足他自己律法的要求。基督从前一次舍自己做万人的赎价(参阅罗3∶24),因此,那些相信自己或别人的功德能满足神和买赎神的赦免的人,与这白白的恩赐无分。且当他们如此求告神时,不过是在指控自己,甚至以自己的见证定自己的罪。因在这祷告中,他们承认自己是债务人,除非借着赦罪的福分被释放,但事实上他们并非如此相信,反而恨恶之,因他们将自己的功德和满足塞给神。他们如此行不是在恳求神的怜悯,而是在要求他的审判。

那些幻想自己的行为完全到无须神赦免的人,让他们在耳朵发痒,容易陷入异端的人中寻找门徒吧,只要他们晓得自己所吸引的门徒已经离弃了基督,因为基督既然教导众人认自己的罪,就表示他唯独接受罪人,并不是要我们以奉承助长自己的罪,而是教导我们:神虽然赦免我们,但只要我们的肉体尚未脱去,我们永远不可能不犯罪,能免受神的审判。我们应当希望自己能尽本分到完全的地步,并要努力甚至仔细地如此行,使自己能毫无瑕疵地来到神面前。然而,既然神喜悦逐渐恢复他在我们身上的形象,所以,他要我们如此祷告是必要的。既然基督根据父神赐给他的权柄,吩咐我们一生在祷告中求神赦免我们的罪,那么谁能容忍这些新派的神学家,诱惑单纯的人相信我们在今世能治死罪恶到完全的地步?然而根据使徒约翰说的,他们如此行等于是将神当作说谎的(约一1∶10)!

这些可恶的人也以同样的方式想使神的盟约落空。他们企图将盟约所教导关于救恩的部分废掉。他们如此弃绝圣经的教导不但亵渎神,也是残忍地使许多悲惨的人落入绝望的旋涡中。事实上,他们是在自欺欺人,因为他们的教导至终会导致与神的怜悯相悖的懒惰。然而他们的异议,即当我们祈求神的国降临时,我们同时也当希望神除去我们一切的罪,这是非常肤浅的。因为神在这祷告的前半部为我们描述完全的光景,但在后半部却描述人的软弱。因此,两者奇妙地协调一致,毫无冲突,免得我们在努力达成这目标时,忽略自己所需要采用的方式。

“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最后,我们求告神“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6∶12),即我们当赦免那些在任何方面伤害我们的人,不管是在行为上不公正地对待我们或在言语上侮辱我们的人。这并不表示我们拥有赦罪的能力,因这唯独属于神!(参阅赛43∶25)我们免了人的债是愿意从心里除去一切的愤怒、恨恶、报复人的欲望,完全不再记念别人对我们的亏欠。因这缘故,除非我们赦免一切曾经得罪我们之人的罪,否则我们没有根据求神赦免我们的罪。我们若在心里仍怀着对人的恨恶,或计划报复人或期待有机会伤害他们,或我们不想澄清仇敌对我们的误会、善良地对待他们,并设法与他们和好,我们就是在求神不要赦免我们的罪。因我们在这事项上求神待我们就如我们待他人一样(参阅太7∶12)。除非我们赦免别人,否则我们确实是在求神不要赦免我们。难道拒绝赦免别人的人不就是在这祷告上增加神对他们的愤怒吗?

最后,我们必须强调这条件——神“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6∶12)——的意思,并不是因我们赦免别人,所以我们应得神的赦免,仿佛我们赦免别人是神赦免我们的起因。神至少在一方面有意借这句话安慰我们软弱的信心。神将这句话当作我们赦免别人就证明我们已得赦免的证据,只要我们已除去一切的恨恶、嫉妒和报复。另一方面,神也借此证明,那些习惯报复人,不愿赦免人,对人一直怀着敌意,要让别人承受自己祈求逃避的愤怒之人,他们不是他的儿女。神这样做是要禁止这种人称他为父。基督在《路加福音》中也有力地表达同样的意思(路 11∶4)。

46.第六个祈求事项

就如我们以上说过,第六个祈求事项(太6∶13)与神应许将他的律法刻在我们心里有关(箴3∶3;林后3∶3)。既然信徒顺服神必须经过许多争战,所以信徒需要求神赐给他话语,装备他保护他,使他至终得胜。这也教导我们不但需要圣灵的恩典赏赐我们柔软的心,叫我们能顺服神,也需要他的帮助,使我们能有效抵挡撒旦一切的诡计,并胜过它一切暴力的攻击。撒旦e的确有a各式各样引诱我们的方式。在心里诱惑我们违反律法的邪恶思想,不管是出于自己的私欲,或直接来自魔鬼,都是一种试探。另外还有许多本身并不邪恶的事物,却因魔鬼的诡计成为对我们的试探,引诱我们远离神(雅1∶2、14;参阅太4∶1、3;帖前3∶5)。这些试探或从右或从左攻击我们。从右来的试探是财富、权力、尊荣,这些试探因本身的光芒和表面的益处经常叫人眼花,并以奉承吸引人,使人至终沉醉于这虚空的甘甜而忘记神。从左来的试探是穷困、羞辱、被轻视、患难等等。人被这些痛苦和艰难击败之后,就丧胆,失去确据和盼望,至终远离神。

我们借这祷告求神不要让我们屈服于这两种试探,不管是来自自己的私欲或来自魔鬼诡诈的攻击。我们求神以自己的膀臂保守和鼓励我们,好让我们因他的全能得以刚强,能站稳和抵挡我们恶劣仇敌一切的攻击,不管它以怎样的思想攻击我们。我们也求神让我们不管遭到何种攻击都能得益处,即在富足中避免自满自足,在患难中不致丧胆。

其实,我们在此并不是求神不容我们遭遇任何试探,因为我们有时也需要试探激励和刺激我们,免得我们因安逸而闲懒。大卫甚至希望受试探(参阅诗26∶2),且神有极好的理由天天试验他的选民(创22∶1;申8∶2,13∶3,Vg.),以羞辱、穷困、患难和其他的难处管教他们。然而神的意思与撒旦的用意却截然不同。撒旦诱惑人是要毁坏、指控、使人迷惑、叫人丧胆。但神试验自己的儿女们是要考验他们的真诚,并因这样的训练使他们刚强,主要是为了治死、洁净和炼净他们的肉体,因他们的肉体若没有受这样的约束,将会变得极其放荡和骄傲。此外,撒旦攻击那些不穿戴军装、没有装备自己的人,使他们一不小心就完全被试探击败。神却为他们开一条出路,使他的百姓能忍耐他容许临到他们的试探(林前10∶13;彼后2∶9)。

不管我们对“凶恶”的解释是魔鬼还是罪都大同小异。的确,撒旦是企图夺去我们性命的仇敌(彼前5∶8),而且,它以罪为武器攻击我们。我们在此的祈求是:求神不要容我们因任何的试探被击败,而是要靠神的大能在一切攻击我们的凶猛权势下站立得住。换言之,我们求神不容我们落在试探的权势下,使我们在他的保守下能胜过罪恶、死亡、阴间的权柄和魔鬼一切的权势;换言之,求他救我们脱离凶恶。

我们在此必须留意,我们没有力量与魔鬼那大壮士作战,或抵挡它的权势和攻击。我们若求神给我们自己已拥有的力量就是没有意义或是嘲弄神。显然那些自信已装备好自己作战的人不够明白他仇敌的权势和它的凶猛。我们求神救我们脱离撒旦的权势,就如脱离一只疯狂咆哮的狮子的口一样(彼前5∶8);若神没有救我们脱离死亡,我们必定被它的牙齿和爪子撕裂并吞吃。然而我们知道,若神帮助我们,并替我们作战,“我们依靠神才得施展大能”(诗60∶12;参阅107∶14和 Comm.)。让他人随意相信自己的才能和所谓的自由意志吧!然而就我们而论,唯独靠神自己的大能就够了。

然而,这祷告比它表面的教导更深奥。因若神的灵是我们与撒旦作战的大能,那么若非我们因圣灵充满而胜过一切肉体的软弱,我们就永远无法得胜。所以,当我们求神救我们脱离撒旦和罪恶的权势时,我们期待神一直赏赐我们新的恩典,直到我们因充满这恩典至终胜过众罪恶。

对某些人而言,求神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是不恰当的祈求,因为就如雅各告诉我们的,试探我们与神的属性相悖(雅1∶13)。我们已经部分地回答过这问题,因我们以上说自己的私欲是一切击败我们之试探的起因(雅1∶14),因此是应当责怪的。雅各的意思是,我们若将自己的罪归咎于神,是毫无意义和邪恶的。我们反而必须因这些罪责怪自己,因深知一切的罪都是出于自己。然而,神有时仍出于他的美意将我们交给撒旦,任凭我们存邪僻的心、放纵情欲,以他公正却隐秘的意志叫我们遇见试探。人经常不明白神这样做的目的。由此可见,这祷告是恰当的,因神经常借试探弄瞎被遗弃之人的心眼和使他们的心刚硬,充分证明他报应罪恶。

47.结论

我们在这三个祈求事项上专门将自己和所有的财产交托给神,这些事项也证明我们以上的教导:公祷是众信徒的本分,且他们在公祷上应当造就教会,促进信徒的团契。因为各信徒并不只求神赐福他个人,乃是我们众人一同求神赏赐我们日用的饮食、罪得赦免、不遇见试探和救我们脱离凶恶。

此外,主也说明我们为何应当坦然无惧地祈求,并确信神将赐给我们这些。他说“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太6∶13)。他在此加上这句话是非常妥当的,甚至是不可省略的,b虽然拉丁文译本省略这句话。这是我们信心坚定的根基和我们的大安慰,因若祷告蒙垂听是靠我们自己的价值,那谁敢在神面前开口呢?但不管我们是多可悲、无用、不值得称赞的人,我们总是有向神祷告的根据,也无人能夺去我们的确据,因为谁都无法夺去神的国度、权柄和荣耀。

主最后加上“阿门”(太6∶13,marg.),这词表示我们热切地想获得我们向神所求的一切。这词也使我们更确信神已经成全这一切,且必定赐给我们这一切,因为是那位不能说谎之神所应许我们的。这也与我们以上引用过的祷告形式完全一致:“我们在你面前恳求,原不是因自己的义,乃……为你自己。”(参阅但9∶18—19)圣徒这样说不但表示他们祷告的目的,也表示除非垂听的理由在神自己,且圣徒的祷告将蒙应允的确据完全建立在神的属性上,否则他们的祷告完全不配蒙垂听。

最后的思考:主祷文的充足性,以及用代用语的自由(48—49)

48.主祷文是圣徒必须遵守的准则

我们能够求神以及应当求神给我们的一切,都包括在这祷告的形式和准则之内。这祷告也是父神所差派为老师的主基督亲自赐给我们的准则,且神喜悦我们唯独听从他(太17∶5)。因基督既是神永远的智慧(赛 11∶2),又因成为人是那位赐给我们奇妙谋略之神的使者(赛9∶6,与28∶29合并;耶32∶19)。

而且这祷告在各方面都是完全的,甚至我们若想再添加什么,就是不敬虔也是不配蒙悦纳的。因在这大纲上,神告诉我们何为与他的属性相称、他所喜悦,和我们需要求告他的一切。总之,神告诉我们他喜悦赐给我们的事。

因此,那些擅敢在这范围之外祈求的人:首先,他想将自己的思想添加在神的智慧之上,这简直是狂傲的亵渎;其次,他拒绝约束自己在神的旨意之内,反而藐视神的旨意,并因自己毫不节制的私欲更远离神;最后,他永不可能从神那里得什么,因他们的祷告不是出于信心。这样的祷告的确不是出于信心,因为它没有神真道的根据,就是信心唯一的根据。然而,那些忽略主的准则,并在祷告中放纵自己私欲的人,不但没有神的道这祷告唯一的根据,反而竭力攻击这道。b因此,特土良真实和贴切地称这祷告为“合乎律法的祷告”,这暗示其他的祷告都在神的律法之外,因此都为神所禁止。

49.我们不是被主祷文的用词,而是被它的内容约束

我们并不是教导主约束我们照本宣科地用这祷告。因为圣经也记载许多与此用词不同的祷告,却是出自同一位圣灵的感动,效法这些祷告对我们有极大的益处。同一位圣灵在圣经上给我们许多在用词上截然不同的祷告,所以,我们的教导是:没有任何人有权利祈求、期待,或要求神给他任何在这祷告范围之外的事物,即使用词不同,但内容却一定要相同。由此看来,圣经上所有的祷告,以及一切敬虔之人的祷告与这祷告的内容是完全一致的。的确,没有任何其他的祷告能与这祷告相比,更不用说超越它。这祷告包括我们赞美神所需要的一切,也包括人自己所需要的一切。事实上,这祷告已臻完全,期待比这更完美的祷告是不可能的。综上所述,我们应当牢记这祷告是出于神自己的智慧。神照自己的旨意教导我们,而我们的需要与他的旨意是一致的。

特殊时刻的祷告和如何在祷告中坚忍到底(50—52)

50.祷告要有固定的时间

我们虽然在上面说过,信徒应当一直仰望神,而且不住地祷告,但因我们的软弱,我们在祷告中需要各式各样的帮助,我们也非常迟钝,常常需要被刺激,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固定祷告的时间。我们不可在这些时刻忽略祷告,且每当祷告时当全心全意地向神祈求。这些时刻是:早上起床时、开始工作前、吃饭和睡觉之前。

然而我们也当谨慎,免得这成为某种迷信的习惯,并因此以为我们既然按时祷告,在其他的时候就能忙自己的事。我们反而应当将之视为我们时刻需要克服自己的软弱。我们应当留意:每当自己或别人遭受患难时,立刻就仰望神,而不是跑去某一个地方,反而当从心里热切地求告神。我们也应当谨慎,免得认为自己或别人的富足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忽略以赞美和感谢承认是神自己的祝福。

最后,在我们一切的祷告中,我们应当留意,我们的意图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强迫神做什么,或约束他在什么时间之内应允我们,或坚持神用怎样的方式垂听我们。如此,主在这祷告中教导我们不可给神设定任何垂听祷告的准则,或强加给他任何的条件,而是要完全交托给神,让神随意以自己的方法、自己的时间和他所选择的地点垂听我们。所以,主教导我们在求自己的任何益处之前,应当先求神成全他自己的美意(太6∶10)。我们这样祷告是将自己的期望伏在神的旨意之下,并约束自己,免得任意妄为地想要控制神,我们应承认神决定我们一切的祈求并照他自己的旨意应允。

51.在祷告中坚忍到底

我们若在祷告中决定顺服神自己的旨意,并将自己伏在神的护理之下,我们就能学习如何在祷告中坚忍到底,将自己一切的渴望交托给神,耐心地等候他。这样我们就能确信,虽然我们看不见神,但他总是与我们同在,且神将照自己的时间使我们知道他总是垂听我们认为他已忽略的祷告,这将成为我们永久的安慰。神若没有对我们第一次的祈求有所反应,我们也不至丧胆或感到绝望,但有些人习惯因自己急躁的心不耐烦地求告神。神若没有在他们第一次求告时应允他们,他们就以为神对他们不高兴,甚至与他们敌对,后来因绝望就不再求告神。我们反而应当冷静地等候神,并根据圣经的吩咐在祷告中坚忍到底。e《诗篇》经常启示大卫和其他的信徒在祷告中几乎耗尽心力,他们就如向空气打拳,似乎是向一位耳聋的神祈祷,却仍不住地祷告(诗22∶2)。因除非我们在祷告中的信心超过我们所遭受的一切景况,否则我们就是不承认神话语的权柄。

此外,我们也不要试探神并因自己堕落的行为激怒他。一些要求神在某种条件下垂听他们的人就是如此,仿佛神是他们私欲的奴仆。神若没有立刻听他们的,他们就生气。他们与神争辩、抗议、抱怨,甚至向神发怒。神有时在他的愤怒中应允他们,就如他有时出于自己的怜悯拒绝他所喜悦的人那般。以色列人就是充分的证据,当时宁愿神不垂听他们的祷告,也不要在吃自己贪心所求的肉时吞吃神的愤怒(民11∶18、33)。

52.未蒙垂听的祷告

即使过了很长久的时间,我们的感官仍感受不到神应允我们的祷告,然而我们的信心仍会确信肉体所无法感受到的,即神已赐给我们一切所需的。因神经常和真实地应许在患难中照顾我们,只要我们当时求告他。他使我们在贫困中富足,并在患难中得安慰,因我们即使在万事上失败,神却永不离弃我们,因他绝不会使他百姓的盼望和忍耐至终落空。到时他自己将取代一切,因为一切的福分都居住在他里面,并将在审判之日,在他彰显自己的国度时,向我们清楚启示。

此外,即使神应允我们的祷告,他也不一定完全照我们的意思给我们。他有时容我们继续等候,却以某种奇妙的方式让我们确信自己的祷告不是徒然的。这就是使徒约翰所说的:“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约一5∶15 p.)这听起来是啰唆的,但这经文却对我们特别有帮助,因为它告诉我们,即使神没有照我们的意思应允我们,他仍然垂听并喜悦我们的祈求,如此,神总不叫倚靠他话语的人失望。然而,信徒总是需要耐心的支持,因若没有耐心,他们过不久必定跌倒,因神经常以严厉、各种不同的试炼操练我们。他常常容我们在泥淖里打滚很长一段时间,才让我们尝他祝福的美味。就如哈拿所说:“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撒上2∶6 p.)信徒除非在受难、被轻视,甚至奄奄一息时,想到神看顾他们并将救他们脱离一切的苦难,否则就会丧胆,甚至完全绝望。然而,不管他们有多确信自己的盼望,他们仍然不住地祷告,因除非我们在祷告中坚忍,否则我们的祷告是徒然的。

第十九章 基督徒的自由

基督徒的自由这教义是必需的,也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记载在《加拉太书》(1—3章)

1.我们必须对基督徒的自由这教义有正确的了解

我们现在要开始讨论基督徒的自由。若要概括福音的基本教导,这主题是不可省略的,因为这是基要的教义,而且人若不了解这教义,则他们不管做任何事,良心都会充满疑惑,他们会在许多事上犹豫和退缩;他们总是摇动和惧怕。但自由是称义所特别带来的副产品,大大地帮助我们明白称义的力量。事实上,那些真敬畏神的人必定享受这教义所带来的无比福气,虽然不敬虔和卢奇安派(Lucianic)的人嘲讽之。他们心灵昏暗、肆意妄为。所以,我们现在开始讨论这主题是对的。之前我们虽然多次略提过这教义,但现在开始更详细地解释对我们更有益。

我们一旦提到基督徒的自由,除非我们立刻治死自己的私欲,否则这些私欲或某些失控的冲动会败坏神所赐给我们最好的福气。有人以这教义作为不顺服神命令的借口而放纵自己的私欲。又有人藐视这教义,误以为它夺去人一切的节制、秩序和选择。那么我们在这样大的难题下应当怎样做呢?为了避免面对这些危险,难道我们应该废掉基督徒的自由吗?但就如我们以上所说,除非我们明白这教义,否则我们无法正确地认识基督、福音的真理,或内在的平安。我们反而应当谨慎,免得丧失这么重要教义的任何部分,但同时也必须反驳人们习惯提出的荒谬异议。

2.律法上的自由

在我看来,基督徒的自由包括三个部分。首先,信徒的良心在寻求称义的确据时,应当在律法之外寻求,完全弃绝律法上的义。就如我们以上证明过,在律法下无人能称义,或者我们对称义完全绝望,或者我们应当从律法的辖制下得释放,并接受称义与善行无关。因我们若以为为了称义,自己的行为必须有所参与,这样想就是叫自己欠全律法的债。所以,当我们想到称义时,我们不应该想到律法的要求或自己的善行,反而要唯独接受神的怜悯,不再倚靠自己而唯独仰望基督。因为称义的问题不是我们如何成为义人,而是既然我们是不义和不配的,如何才能被算为义。人的良心若想在称义上获得确据,就应当完全弃绝律法。

但我们也不能因此推断:对于信徒而言,律法毫无用处。律法不断地教导、劝勉和激发信徒行善,虽然善行在神的审判台前与他们的称义完全无关。既然这两件事情截然不同,我们就必须正确和认真地对它们做区分。基督徒一生都应当操练行善,因神呼召我们成为圣洁(帖前4∶7;参阅弗1∶4;帖前4∶3)。在成圣上,律法的功用是教导信徒尽自己的本分和激励他们热心追求圣洁。但当我们的良心在神面前思虑如何蒙神悦纳,思虑若到神面前受审,应当如何答复他、在他面前坦然无惧地站立,在这事上我们不可靠守全律法,而要唯独靠基督,因基督远超过任何律法的完全,唯有他是我们的义。

3.《加拉太书》的教导

整卷《加拉太书》几乎都在教导这一点。那些误以为保罗在这书信中只是教导人在礼仪律上得着自由的人是荒唐的解经家,保罗论述中所引用的经文都十分清楚地证明这一点。譬如:“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又如:“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辖制。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于你们无益了。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地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1—4 p.)这些经文的确不只包括仪式上的自由。c我当然承认保罗在这经文中是在谈基督教的仪式,因他所反驳的是某些虚假的使徒。他们企图重新将基督所废掉旧约中的预表强加于人。然而为了讨论这问题,保罗必须谈到这整个辩论的大原则。首先,那些旧约中的预表拦阻信徒清楚地明白福音。所以保罗是在证明基督成就了摩西所颁布的一切礼仪律。此外,因当时那些假冒为善的人邪恶地欺哄百姓,以为人遵守礼仪律就应得神的恩典,所以,保罗在此强调:信徒不要以为自己能借任何律法上的行为在神面前称义,更不用说借着遵守礼仪律的影子称义!他同时也教导:若非基督的救赎,所有人都在律法的咒诅之中;借着基督的十字架,信徒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加4∶5),这样信徒就能因全然投靠基督而获得确据。这教导与我们的主题有密切的关系。保罗最后声明:信徒的良心已得自由,在一切不必要的事上不受约束。

第二部分,良心的自由使人能在律法的辖制之外,甘心乐意地顺服神(4—6)

4.信徒的真顺服在一切律法的辖制之外

第二部分是根据第一部分,就是人的良心遵守律法,并不是因受律法的约束,而是因从律法的轭下得释放,就甘心乐意地顺服神的旨意。既然一切仍在律法辖制下的人都生活在恐惧中,所以,除非神释放他们,使他们自由,否则他们就不会乐意顺服神。我举个例子,可以使我们更清楚地明白这一点。律法的吩咐是:“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6∶5)为了如此行,我们必须先离弃一切其他的情感和思想以及一切的私欲,且我们一切的力量都要集中在这一点上。那些在遵守这吩咐上比其他人有长进的人,离这目标仍然很远。即使他们从内心深处真诚地爱神,但他们内心大多仍过分地在乎肉体的私欲,而且这些私欲拦阻他们快跑跟随神。他们虽然努力地争战,但自己的肉体削弱他们的力量,也诱惑他们离开神。他们深感没有比遵守律法更艰难的事,在这光景之下该怎么办?他们愿意、渴望、努力,却达不到律法所要求的完全。他们若考虑自己所行的律法就深信自己一切的行为都受咒诅。若有人推论他的行为既然只是不完全,就不能说是完全邪恶,而且神悦纳好的部分。但这是在自欺,除非我们轻看律法的严厉性,律法要求对神完全的爱,同时也咒诅一切的瑕疵。人要在这真理之下省察自己的行为(他从前以为有部分的良善),他就会发现这些行为既因不完全,就是律法上的过犯。

5.从律法的约束下得释放,使我们能甘心乐意地顺服

由此可见,只要以律法的准则衡量我们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在律法的咒诅之下!然而,我们这样悲惨的人怎能甘心乐意地行律法?因我们知道一切律法上的行为都是被咒诅的。但我们若从律法严厉的要求下得释放,而听到父神慈悲的呼召,就会甘心乐意地听从他的带领。总之,那些负律法之轭的人,就如主人每天给自己的奴仆某些吩咐。这些奴仆对自己所做的工没有自信,且除非他们完全尽了本分,否则就不敢来到主人面前。但父亲更慷慨和坦白地对待儿子,儿子虽然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完全、半途而废,甚至有瑕疵,仍坦然地面对父亲,因相信虽然他们没有将父亲的吩咐做到完全,父亲仍将悦纳他的顺服和甘心乐意的心。我们应当做这样的儿女,坚定相信我们慈悲的父神将悦纳我们对他的服侍,不管我们的服侍有多微小、无关紧要或不完全。b神也借先知这样安慰我们:“我必怜恤他们,如同人怜恤、服侍自己的儿子。”(玛3∶17)在这里,“怜恤”的意思显然是“宽容或仁慈地不看他人的过错”,但先知同时也提到“服侍”。且我们迫切需要这确据,因为若没有,我们一切所做的都是枉然。因除非我们以敬畏的心服侍神,否则神不将之视为对他的尊敬。但我们若在惧怕中服侍神,不知道我们的侍奉是冒犯还是尊荣他,如此我们怎能有敬畏神的心呢?

6.信徒蒙恩得释放后,无须担忧内心仍有的罪

这就是为何《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所记载一切古时圣徒的善行都是凭信心而行的,也说他们有善行完全是出于信心(来11∶2及以下,11∶17,等)。《罗马书》中有一段教导基督徒自由的著名经文。保罗在那里教导罪不应当在我们身上做王(罗6∶12、14),因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6∶14)。他劝信徒“不要容罪”在他们“必死的身上作王”(罗6∶12和6∶14,经文合并),也不要将自己的肢体献给罪做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6∶13)。但为了避免他们误以为自己仍有充满私欲的肉体,且罪恶仍然居住在他们里面,保罗以律法上的自由安慰他们。他就好像是在说:“虽然他们还不十分清楚地感觉到罪已不再在他们身上作王,或神的义居住在他们里面,他们仍没有害怕和丧胆的根据,就好像他们内心残存的罪仍不断地冒犯神似的。”这是因为恩典救他们脱离了律法的辖制,以至于神不再以律法的准则衡量他们的行为。至于那些推断我们既因不在律法之下就仍能犯罪的人,要明白他们与这自由完全无分,因这自由的目的是要鼓励我们行善。

《罗马书》(7—9章)证明“无关紧要之事”的自由

7.基督徒自由的第三部分

基督徒自由的第三部分是指:至于外在的“无关紧要之事”,在神面前我们没有任何信仰上的限制拦阻我们随意使用它们。而且我们确信这自由对我们而言是必需的,因若不相信这一点,自己的良心就得不到安息,并且迷信会多到无可限量的地步。今日有许多人认为我们坚持讨论吃肉、守节、穿衣等等无关紧要之事的自由是荒谬的。

但这些事比一般人所认为的更重要,因当人的良心被捆绑时,就陷入蜿蜒复杂、无法自拔的迷宫里。若有人开始怀疑他是否被允许使用棉花做的床单、衬衫、手巾和餐巾,他之后也会怀疑其他的质料,也会开始怀疑餐巾对聚餐是不是必需的,或他是否真需要手帕。若有人认为较昂贵的菜是不被允许的,那他到最后吃黑面包或一般的蔬菜,心里也得不到平安,因他必定会想到他能吃比这更粗淡的食物。他若犹豫喝高级的葡萄酒,那么当他喝最普通的酒时,他的良心仍会搅扰他,而至终不敢碰比其他水更洁净和甘甜的水。总之,他会到无所不怕的地步。

这是极富争议性的辩论,因我们所讨论的是:既然神的旨意应当决定我们一切的计划和行为,那么他是否允许我们用这些或那些东西。结果,有人因感到绝望就陷入迷惑中,又有人因开始藐视神而不再敬畏他,且至终自取灭亡。因为一切被这疑惑缠扰的人,不管他做什么都会得罪自己的良心。

8.为神的缘故使用恩赐的自由

保罗说:“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罗14∶14)保罗的话给了我们使用万物的自由,只要我们在心里确信这自由是来自神。但我们若被任何迷信捆绑,某些本身洁净的事物对我们而言也就污秽了。因此他接着说:“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2—23 p.)

在这么困难做决定的光景中,若大意或随己意行事,难道不是违背神吗?然而那些从内心敬畏神的人,当被迫行任何违背良心的事时,都会感到沮丧和惧怕。在这光景下,人无法心存感恩地领受神的恩赐,但保罗见证心存感恩是唯一使事物成为圣洁的方式(提前4∶4—5)。我说的是那在神的恩赐中能认出他的慈爱和良善而心存的感恩。因的确有许多人了解他们所使用的这些事物是出于神的恩赐,也为神所创造的一切感谢他,若他们不确信这些事物是神赐给他们的,他们怎能感谢神呢?

总之,我们因此明白这自由的用处,即我们应当毫不自责地照神自己的意思,使用他所赐给我们的恩赐。在这样的信心之下,我们将会与神和睦,并承认他对我们的慷慨。这也包括一切圣经没有直接吩咐的仪式,我们的良心不要被迫遵守这些仪式,而是要牢记这些仪式是出于神的爱,为了造就我们。

9.反对滥用基督徒的自由,放纵肉体的私欲

然而,我们应当留意基督徒的自由从各方面说都是件属灵的事。它全部的作用都在于使惊恐的良心在神面前得以平静,不论他们可能是为罪得赦免感到不安,是为他们被肉体玷污的不完全行为是否蒙神悦纳而焦虑;还是为要不要使用无关紧要之物而困扰。所以,用这自由作为放纵私欲、滥用神恩赐的借口是邪恶的,毫不顾虑到软弱的弟兄而使用这自由,也是邪恶的。

在今日,前者是更大的问题。几乎所有富裕者都喜悦奢侈豪华的宴会,华丽的服饰,气派的装潢,无非想夸耀自己的富足胜过邻舍,以及夸耀自己的富足。且他们用基督徒的自由来掩饰这一切,他们说这一切都是中性的。我也承认,只要他们将之视为中性的来使用。但当人贪恋这些事物,以它们为傲,并奢侈地使用,那么神所允许的就会因这些罪受玷污。

保罗的这段话最精彩地分辨无关紧要之物:“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在污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连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秽了。”(多1∶15,参阅Vg.)富足的人受安慰、饱足、喜笑(路6∶24—25);躺卧在象牙床上(摩6∶4);“以地连地”(赛5∶8);“在筵席上弹琴、鼓瑟、击鼓、吹笛、饮酒”(赛5∶12),为何说他们受咒诅呢?的确,象牙、黄金和一切的丰盛都是神称为好的受造物,也都是他的护理所允许人,甚至吩咐人使用的。且神从未禁止我们喜笑、饱足、以地连地、欣赏音乐,或喝酒。这是真的!但当我们富足时,我们若在喜乐中打滚、暴饮暴食,并沉醉于今世的宴乐,总是追求新的娱乐,这绝不是妥当使用神的恩赐。

因此,我们应当离弃不节制的欲望、奢侈、虚荣和傲慢,以清洁的良心使用神的恩赐。人在哪里自我节制,就必在哪里妥当使用神所赐的福分。但人若没有这节制,就连普通基本的享受,也属于过度。俗语说:在破烂的衣服下常包着骄傲的心,而在丝绸和紫色的衣服下常包着谦卑、单纯的心。这也是真的!因此,每一个人都当在自己的岗位上尽本分,不管是贫穷、小康,还是富裕的人,好让我们牢记神滋养我们是为了我们的生活,而不是给我们放纵肉体的机会。我们同样也应当将此视为基督徒自由的原则,即与保罗一同学习,不论在什么景况中都可以知足;“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腓4∶11—12)都能满足。

基督徒的自由与软弱者和绊倒人彼此的关系(10—13)

10.不许滥用基督徒的自由,伤害软弱的人!

许多人在这自由上犯错;他们放纵和不明智地使用这自由,仿佛别人没有看见,这自由就不完整。他们如此毫无顾忌,就常常得罪软弱的弟兄。在这时代,许多人似乎认为:除非他们礼拜五吃肉,否则就无处表现基督徒的自由。我并不怪他们吃肉,但他们必须除掉表现的心态。他们应当将这视为是在神面前而不是在人面前的自由,而且他们要在使用和不使用上都得自由。只要他们明白在神面前吃肉或蛋、穿红色或黑色的衣服都是一样的就够了。这就叫我们的良心得以自由,且这也是神给我们自由的缘故。因此,即使人在得救后一辈子禁止自己吃肉,或每天穿同样颜色的衣服,他们一样也是自由的。事实上,他们既因自己是自由的,所以以自由的良心限制自己。但若他们没有顾虑到弟兄的软弱,这就是很大的罪,因我们应当在乎弟兄的软弱,以至于不做任何伤害他们的事。

然而,有时在人面前宣告自己的自由是必要的。但我们必须留意这一点:我们不能假借自由忽略对软弱之人的关心,因神严严地吩咐我们当关心他们。

11.绊倒

我现在要讨论可能绊倒人的行为及如何分辨会绊倒人的行为,哪些是该避免的,哪些是属于基督徒的自由。我们这样思考之后,就能决定我们在人面前自由的范围如何。我也喜欢那普遍对于绊倒人和被人绊倒的区分,因有圣经的支持,也可以清楚地解释圣经的教导。

你若过于轻率、放荡,或不够照规矩做任何事,而因此绊倒愚昧和单纯的人,这过犯要归在你身上,因这是由于你自己的错误而来。且一般来说,当人犯错而别人因此被绊倒时,这就是绊倒人。

但经常有人说他被绊倒,其实他人并没有恶意或不妥当地对待他,反而是因他心怀苦毒,将之扭曲成他人对他的绊倒。在此,他人并不算“绊倒”他,而是因他邪恶的心毫无根据地视之为绊倒。第一种过犯是绊倒软弱的人,第二种则是所谓得罪心怀苦毒和法利赛人式的骄傲的人。所以,我们将前者称为对软弱弟兄的绊倒,将后者称为对法利赛人的得罪。我们应当为了弟兄的软弱节制自己的自由,却无须理会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

保罗在许多经文中清楚地教导信徒当如何关怀软弱的弟兄。他说:“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罗14∶1 p.)他还说:“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罗14∶13 p.)本章还有许多类似的其他经文。我在此不再引用这些经文,读者可以自己参看。总而言之,“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我们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悦,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罗15∶1—2 p.;15∶2,参阅Vg.)。他也在另一处说:“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林前8∶9 p.)又说,“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林前10∶25);“我说的良心不是他的,乃是你的……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林前10∶29、32 p.)。还有另一处经文:“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加5∶13)我们的自由不是要用来伤害自己的邻舍,因我们对他们的爱,迫使我们在万事上服侍他们,这自由反而使我们因与神和睦,就能在行事为人上与他人和睦。

基督自己教导我们如何看待法利赛人指控我们得罪他们,主吩咐我们当任凭他们,因他们是瞎眼领路的(太15∶14)。主的门徒告诉他,法利赛人因他所讲论的感到被得罪,主吩咐门徒不要理会他们。

12.如何正当地使用和避免使用基督徒的自由

但除非我们明白谁是软弱的弟兄,谁是法利赛人,否则我们就不知如何使用基督徒的自由。我们若不分辨,就会处于用自由得罪弟兄的危险中。然而,我相信保罗的教导和榜样都清楚地表明在得罪人的可能性中,何时当使用或避免使用自己的自由。当保罗接受提摩太与他同工时,就给提摩太行施割礼(徒16∶3)。但他并没有给提多施行割礼(加2∶3)。这是不同的行为,却是一样的原则。即在给提摩太施行割礼的时候,他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甘心做了众人的仆人,他也“向犹太人,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林前9∶19—20 p.);他“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22 p.)。我们若能在对弟兄有益时约束自己的自由,就是善用我们的自由。

保罗告诉我们他强烈拒绝给提多施行割礼的原因:“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加2∶3—5 p.)若假使徒不正当地要求让软弱弟兄的良心落在危险中,我们与保罗一样必须坚持自己的自由。

我们应当在万事上爱邻舍、造就他。保罗在另一处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10∶23—24 p.)没有比这更清楚的原则:我们的自由若造就邻舍,那这自由是允许的,但若对邻舍毫无帮助,那我们就不应当坚持这自由。有一些人假装效法保罗的榜样而拒绝坚持自己的自由,但却不效法保罗使用自由爱邻舍。为了自己的益处,他们喜悦忘记自由的教义,但有时候用自己的自由造就和帮助邻舍,就如有时约束自己的自由造就和帮助他一样。然而敬虔的人应当相信神在外在的事上给他这自由,装备他尽一切爱邻舍的本分。

13.我们不可假意爱邻舍而得罪神

我以上所教导的避免绊倒他人的事,指的是无关紧要之事。因神不允许我们因为怕得罪人就不遵守他的吩咐。就如我们的自由必须伏在爱心之下,同样地,爱也应当伏在纯洁的信心之下。a的确,我们诚然要考虑对邻舍的爱,甚至在祭坛上献礼物时(参阅太5∶23—24),但我们当避免为了邻舍的缘故得罪神。我们一方面不能效法那些到处制造麻烦之人的不节制,他们宁愿粗暴行事,也不愿循规蹈矩。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要理会那些在各种恶行上误导人,却同时声称我们应当谨慎,免得得罪邻舍的人(参阅林前8∶9),仿佛他们不是正在害邻舍的良心犯罪,因为他们再三顽梗地犯同样的罪,也无法自拔。这些人真是温柔啊!不管邻舍所需要的是教义或榜样,他们都说我们必须用奶喂养他们,其实他们是在以最邪恶和致命的看法毒害人。保罗陈述他用奶喂哥林多信徒(林前3∶2),但若那时有天主教的弥撒,难道他会举行弥撒为了喂他们奶吗?绝不会,因为奶不是毒药。所以,当他们宣称他们是在喂信徒奶时,这是他们的谎言,他们其实是在奉承的掩饰下残忍地杀害人。假设他们的这诡计真如他们所宣称的那般,那么他们打算用奶喂自己的小孩到几时呢?因这些人若没有早晚成长到至少能吃点干粮,这就证明他们从未被喂过奶。

我没有更严厉地反驳他们有两个原因:首先,他们无聊的辩论几乎不值得我们反驳,因为任何有理智的人都会藐视他们的辩论;其次,我也不想重复我已在别处充分证明过的事。我只要读者们留意这一点:不管撒旦和世界用什么障碍拦阻我们,或叫我们离弃神的吩咐,或叫我们拖延遵守,我们都必须勇往直前。而且,不管遭受何种危险,我们也不可稍微离开神的吩咐,也不可以任何借口做神所不允许我们做的事。

自由和良心与传统和政府彼此间的关系(14—16)

14.在一切人的法律下,我们的良心是自由的

我们之前论述过,信徒的良心已得自由,因基督所赐给他们的这自由,他们无须陷入神要他们脱离的网罗,即遵守神没有吩咐的仪式。据此我们推断,信徒不受任何人的权柄的辖制。我们不应该面对基督的厚恩忘恩负义,也不应使我们的良心失去基督所赐的恩惠。我们也千万不可藐视基督以重价所买来的救恩,因他所付的代价并非是金银等物,而是他自己的血(彼前1∶18—19)。保罗毫不犹豫地宣告我们若屈从人的权柄,基督的死对我们而言是徒然的(参阅加2∶21)。在《加拉太书》的几章经文中,保罗唯一的目的是要教导:除非人的良心坚守自由,否则基督对我们毫无益处。但我们的良心若在人的吩咐下受律例和章程的辖制(参阅加5∶1、4),它就从这自由上坠落了。但既因这是值得我们明白的事,所以我需要用更长的时间进一步解释。因为一旦我们提出废掉人的律例时,好争辩的人和毁谤者就立即制造许多纷争,仿佛这等于是废掉人一切的顺服。

15.两种国度

因此,为了避免任何人在此跌倒,我们应当先考虑神对人有双重的管理:一是属灵的,在这管理下,人的良心受敬虔和敬畏神的教导;二是政治的管理,这种管理教导人尽他做人和公民的本分。这两种管理通常贴切地被称为“属灵”以及“暂时”的管理。前者的管理在乎人的灵魂,而后者的管理则关切今世之事——不只在乎饮食和衣裳,也同样在乎制定法律,使众人过圣洁、尊荣和节制的日子。前者在乎人心,而后者只约束人外在的行为。我们可以称前者为属灵的国度,称后者为政治的国度。我们必须分别地思考这两种国度,当我们思想其中一种,就必须暂时不考虑另一种。就如在人身上有两个世界,而这两个世界有不同的君王和不同的法律管理。

这区分教导我们不可将属灵的自由误用在政治上,如:基督徒因自己的良心在神面前得释放,就不顺服政府和人的法律;或因有属灵的自由,就不用在社会上服侍。

因为在政治的国度里,某些事有时被误会是属于属灵的国度,在这些事上,我们也必须分辨神话语所教导和所禁止的是什么。我们之后将详细讨论政府的管理。关于教会的法规,我也打算在第四卷中详细地讨论,在那里我将教导教会的权柄。

我现在就要做结论。就如我以上所说,这问题本身并不是很模糊或复杂。但许多人心里仍受搅扰,因他们对外在的国度和良心的国度分辨得不够清楚。此外,当保罗吩咐我们: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的缘故顺服政府时,这问题就变得更大(罗13∶1、5)。这似乎表示人的良心也伏在政府的法律之下,但若是这样,则我们以上所说的,及现在所要教导的关于属灵国度的一切就被推翻了。

为了解决这问题,我们要先思考良心是什么,要从它的语源上下定义。就如人借着自己的思想和理解力获得对事情的知识,这被称为“知道”,这就是“知识”的语源。同样地,当人们对神的审判有意识,就如证人向他们做见证那般,且这证人不允许他们在这法官的审判台前掩饰自己的罪,这意识被称为“良心”。良心是某种在神与人中间的桥梁,因它不允许人在心里压抑他所知道的事,反而紧追不舍他,直到他知罪。当保罗教导良心向人做见证,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时,就是这个意思(罗2∶15—16)。若在人心里的只是某种单纯的知识,这知识就不会搅扰人。所以,人需要这驱使人来到神审判台前的良心做他的监护人,寻出他一切的隐秘事,将之照耀出来。就如那古时的箴言所说:“良心是千万个见证人。”因同样的缘故,彼得教导“无亏的良心”(彼前3∶21)是基督徒在确信基督对他的恩典时,就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的平安。而且,当《希伯来书》的作者说:“良心就不再觉得有罪”(来10∶2)时,他的意思是我们已得释放,以至于罪无法再指控我们。

16.良心的捆绑和自由

因此,就如行为关系到人,同样地,良心指向神。由此可见,无亏的良心就是诚实的心。保罗以同样的意义告诉我们:命令的总归就是爱,并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参阅提前1∶5)。之后在同一章经文中解释良心与知识的不同时,他说有人丢弃了良心,就好像“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提前1∶19)。这就教导我们:无亏的良心是对服侍神的活泼渴慕和过敬虔、圣洁生活的真诚努力。

有时良心也包括我们在人面前的心态,就如根据路加所说:保罗“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24∶16)。他之所以这样说,是因无亏的良心所结的果子也影响到我们与别人的关系。然而,实质上就如我们以上所说,良心唯独指向神。

所以,当我们说律法捆绑人的良心时,意思是这捆绑完全不涉及或考虑他人。譬如,神不但吩咐我们当保守我们的心,使之清洁,不受任何私欲的玷污,他也同样禁止我们有任何污秽的言语或放荡的行为。我的良心不能不遵守这律法,即使没有其他的人生活在这世上。所以当我们不节制地行事为人时,我们不但因在人面前做坏榜样而犯罪,也因我们的良心知道我们在神面前有罪。

在无关紧要的事上,我们应当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因我们应当避免做任何冒犯别人的事,也要同时保守无亏的良心。所以关于祭偶像的食物保罗这样教导。他说:“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林前10∶28—29)若信徒在被劝诫之后仍吃祭偶像的食物,这是他自己的罪。虽然他为了弟兄的缘故必须不吃,因这是神吩咐的,但他的良心在神面前仍是自由的。由此可见,神的这吩咐虽然约束人外在的行为,却不捆绑人的良心。

第十八章 人将得奖赏并不能证明人是因行律法称义

奖赏的经文并不教导行为是蒙救恩的起因(1—4)

1.何谓“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我们现在要思考哪些教导是神将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的经文(太16∶27),其中几处是:“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罗2∶10,9);“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9);“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太25∶34—35,与42节合并,参阅Comm.和Vg.)。

接着我们也要思考那些称永生是善行的奖赏的经文,譬如:“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报应”(箴12∶14;赛3∶11,Vg.);“敬畏诫命的,必得善报”(箴13∶13);“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太5∶12;路6∶23);“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林前3∶8)。

“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6),解释这经文并不困难,因这经文所表明的是次序而不是起因。无疑地,神借这些怜悯的步骤完成我们的救恩。他将自己预先所定下的人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 p.)。换言之,神唯独借自己的怜悯收纳他的选民,使他们得生命,但神也借他们迫切的行善,引领他们获得这生命,使他们照他所预定的次序,完成他在他们身上的工作。所以,圣经说他们将照自己的行为被加冕并不奇怪。因神无疑借这些行为给他们预备得永生的冠冕。然而,圣经说:他们“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腓2∶12 p.),也是极为恰当的,因在热心为善时,他们就在默想永生。这与另一处经文相似,在他们借着信基督得生命时,他们得到的吩咐是“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约6∶27),但这里立刻接着说,“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6∶27)。由此可见,“劳力”这一词与恩典并无冲突,指的是信徒的努力追求。所以,我们不能推断是信徒自己使自己得救,或救恩是因他们的善行而来。那要怎么解释呢?他们一旦借对福音的认识和圣灵的光照被呼召得以与基督相交,永生就在他们身上开始了。神在他们身上动了善工,也必成全那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当他们在义和圣洁上与他们的天父相像,而证明自己在本性上是神的儿女,这工在他们身上就得以成全。

2.奖赏是“基业”

我们没有根据说“奖赏”这一词证明人的行为是他们蒙救恩的起因。首先,我们当确信天国不是奴仆的酬劳,而是儿女的基业(弗1∶18),而且这基业唯有被主收养为儿女的人才能享有(参阅加4∶7),而且他们之所以能拥有这基业,完全是因为神收养他们(参阅弗1∶5—6)。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加4∶30 p.)。在这些经文中,圣灵虽然应许人因自己的行为将得永远的荣耀,但他既然将之称为“产业”,就证明有行为之外的另一个起因。基督列举他以天堂回报(太25∶35—37)并用来呼召他选民的行为,但他同时补充说这奖赏是他们的产业(太25∶34)。同样地,保罗也吩咐仆人当忠心尽本分并盼望神的赏赐,但他同时也说这是他们的“基业”(西3∶24)。使徒用“产业”这不可能令人误会的词,为了警告我们不可将我们永恒的福分归给自己的行为,乃要归于神的收养。

那么,他们为何同时提到行为呢?我们只要查考一节经文,答案就十分清楚了。在以撒出生前,神应许亚伯拉罕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他得福,他的后裔必像天上的星和海边的沙那样多(创15∶5,17∶1及以下,参阅18∶18)。许多年之后,亚伯拉罕照神的吩咐预备将自己的儿子献为祭(创22∶3)。在他顺服神之后,神这样应许他:“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创22∶16—18 p.)圣经是怎么说的呢?难道亚伯拉罕因自己顺服的功德,应得神在吩咐他之前所应许赐给他的福分吗?由此可见,在信徒还未想到他们的善行之前,神早已赐给他们福分,神正是以这些福分奖赏他们的善行,因为,除了他的怜悯以外,他没有祝福他们的理由。

3.奖赏是恩典

然而,当神告诉我们,他将以他善行行出之前就白白赐给我们的福分奖赏我们的善行时,他并不是在欺哄我们。因为神喜悦借善行操练我们默想他应许的应验,并借着行善仰望我们在天上的基业。因此,神将应许的果实归给我们的行为,因我们的善行结他所应许的果子。保罗很巧妙地向歌罗西信徒表达这两种意义。他说他们为了神所应许他们在天上的基业,尽爱众圣徒的本分,也说这基业的盼望是他们从前在福音真理的道上所听见的(西1∶4—5)。因当保罗说他们借福音明白他们的盼望是在天上时,这也意味着这盼望不是出于行为,而是唯独借基督赐给他们的。彼得下面的话也有同样的含义。他说神的大能借着信心保守他们得蒙所预备、到末时要显现的救恩(彼前1∶5 p.)。当保罗告诉我们信徒因这缘故劳力时,他的意思是:为了获得这盼望,信徒必须一生劳力。

然而,基督借比喻教导我们,免得我们误会神所应许我们的奖赏是我们的行为所应得的。在这比喻中,神自己是家主,雇用他所碰到的人,进他的葡萄园做工。他在第一个小时、第二个小时、第三个小时,以及第十一个小时都雇用人,到了晚上他付给他们一样的工资(太20∶1及以下)。那位古时的神学家——不管他是谁——所写《外邦人蒙召论》(De Vocatione Gentium,有人认为是安波罗修写的),简洁而正确地解释这比喻。我要引用他的话:“基督借这比喻表明神对各种人出于恩典的呼召……显然,那些在第十一个小时被雇用的人所领的工资与那些整天工作的人一样,代表神的怜悯也赏赐给垂暮之年的人,好彰显他卓越的恩典。他并不是报答他们的劳力,而是证明他以厚恩待他在行为之外所拣选的人。同样地,那些汗流满面劳力的人,既因所领的与最后一个小时才来的人一样,也应当明白他们所领受的是出于神恩典的赏赐,而不是他们作工所应得的奖赏。”

最后,这也值得我们留意:当永生在圣经中被描述为行为所得的奖赏时,这不只是指我们现在与神所享有的交通,也是指父神末日在基督里,将赏赐他所应许我们的福分。基督自己所说的话也如此宣告:“在来世必得永生”(可10∶30),他又说:“可来承受那……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太25∶34,Vg.)因这缘故,保罗将“儿子的名分”视为在复活之日才显明的儿子的名分(参阅罗8∶18 及以下),他之后也将儿子的名分视为“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此外,就如与神疏远等于永死,同样地,当人被神悦纳,与他交通、与他联合时,他就出死入生——唯独是因儿子的名分。而且,若我们的论敌顽梗地坚持人得的奖赏是出于自己的行为,我们就可以用彼得的话反驳他们,即信心的果效是救恩(彼前1∶9)。

4.神应许奖赏的目的

所以,我们不要以为圣灵给我们的这应许,证明我们的行为应得奖赏,因圣经教导我们在神面前毫无被高举的理由。圣经的整个目的反而是要约束我们的骄傲,苦炼我们,使我们谦卑,完全伏在神面前。但我们若没有这盼望和安慰,就会因自己的软弱崩溃。

首先,我们要在自己内心思考:离弃自己一切的财产,甚至离弃自己有多困难。但这是基督用来苦炼他门徒的第一个功课,此后他在他们的一生中以十字架苦炼他们,免得他们寻求或依靠今世的福分。简言之,他通常待他们的方式,是要他们在世上无论环顾何处,尽都是绝望。因此保罗告诉我们:“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 p.)在这样大的患难中,神与他们同在,劝他们仰望神并看透这些逆境,使他们在神里面找着他们在世上所找不到的福分,免得他们在这样大的患难下丧胆。神称这福分为“奖赏”、“赏赐”和“回报”(参阅太5∶12;6∶1及以下,等等),但这并不表示这是他们的行为所应得的福分,而是表示这是他们所受的痛苦、患难以及毁谤的回报。因这缘故,依照圣经(参阅林后6∶13;来10∶35;11∶26),我们有极好的理由称永生为“回报”,因神借着永生,将他的百姓从劳力带入安息;从患难带入兴旺;从忧伤带入喜乐;从贫困带入富足;从羞辱带入荣耀。综上所述,神以更大的福分取代他的百姓所受的一切苦待。我们也要一样正确地说:圣洁的生活虽然不能使我们获得天上的荣耀,但的确是神自己用来引领他选民获得这荣耀的方式。因神喜悦使他所称为义的人得荣耀(罗8∶30)。

但我们要远离诡辩家对于功德和奖赏彼此间关系的解释,因他们没有考虑我们以上所教导的盼望。当神呼召我们仰望这盼望,但人却往另一处看时,这是何等的荒谬!十分清楚的是,神应许我们因行善获得奖赏,借此安慰帮助我们肉体的软弱,并不是要我们虚荣地在心里自高自大。所以,人若在这教导下推论人因自己的善行有功德,e或说他的奖赏是自己的行为所赢得的,b那他就是远离了神自己的目标。

答复对这立场的反驳(5—10)

5.奖赏根据赦免

因此,当圣经说:“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提后4∶8 p.),我首先引用奥古斯丁的话回答:“若慈悲的父神没有赏赐恩典,那么那公义的法官将给谁加冕呢?且除非神首先赏赐人那‘称罪人为义’的恩典,否则人怎能称义呢?而且,神怎能将这些福分视为是人所应得的,除非他首先赏赐人他所不应得的福分?”但我也要强调一点:神怎能将义归给我们的行为?除非他的慈爱遮盖我们行为一切的不义。且他怎能视这些行为应得奖赏?除非他以自己无限的爱除掉一切应得惩罚的罪。奥古斯丁习惯将永生称为“恩典”,因为虽然神以之回报人的行为,但这些行为也是神白白的恩赐。然而,圣经使我们更加谦卑,并同时高举我们。因为圣经不但禁止我们因自己的行为夸口(因这些行为是神白白的恩赐),它同时也教导:我们的行为总是有污秽的渣滓,以至于若这些行为照神的标准受审,就无法取悦神,但为了使我们不丧胆,圣经教导说:我们的行为借着赦罪就能讨神喜悦。虽然奥古斯丁在另一处所说的与我们略微不同,但他在《给卜尼法斯的第三本书》(Third Book to Boniface)中的教导,证明他的意思与我们的教导大同小异。他在这作品中将两个人互相比较:第一位有几乎完全圣洁和完美的生活,第二位虽然诚实和道德,却远不如第一位完全。他最后下结论:“第二位虽然与第一位在道德上似乎差距颇大,但却真正地信靠神,并在这信心之下行事为人,甚至在他一切的过错中自责,并在他一切的善行中赞美神、谦卑自己和荣耀神,并从神那里蒙赦罪,得爱行义的心,这人在离开世界后将立刻进入与基督的交通,难道他不就是靠信心这样行事为人吗?虽然没有行为的信心无法使人得救,这样的信心是堕落的,不能使人生发仁爱(参阅加5∶6),但人唯独出于信心才能蒙赦罪,因‘义人因信得生’(哈2∶4)。若没有这信心,则一切似乎是善行的行为至终都算为罪。”他在此明确地教导我们所强调的重点:行为因神的赦免才算为义。

6.天上的财宝

以下的经文与上面所引用的意思相似,“要借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存的帐幕里去”(路16∶9);“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只要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6∶17—19)。圣经将善行比作我们在永恒的福分中将享有的财富。我确信除非我们留意圣灵在此教导我们的目的,否则我们永远不能完全明白何谓善行。“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6∶21 p.)若基督所说的这句话是真实的:那么,就如今世之子迫切地寻求那能使他们享受今世生活的事物,同样地,信徒在发现今世就如梦快要过去时,也当不顾一切地设法将他们所要享受的,转移到他们将享有永生之处。

如此,我们应当效法那些决心搬到长久的居所居住之人的榜样。他们把财宝都运到将要去住的地方,也不因现时的缺乏感到沮丧,因他们相信自己的财富累积越多,未来的日子越舒坦。同样地,我们若相信天国是我们长久的住处,我们应当宁愿将自己的财富转移到那里去,也不要将之留下来,使之在我们被接去时变成虚无。但我们要如何将之转移呢?乃是借着照顾穷人的需要,因我们做在他们身上的一切,神都视为做在他自己身上(参阅太25∶40)。神因此给我们这宝贵的应许:“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箴19∶17)同样地,“多种的多收”(林后9∶6)。因我们出于爱心奉献给弟兄的一切算是献给神。神是最忠心的保管者,总有一天会加上丰厚的利息还给我们。难道我们的责任在神眼中不是如此重要,就像存在神手中的财宝吗?谁会犹豫承认这事实,因为这是圣经常常公开教导的。

但若有人企图将神白白的慈爱强解成是人行为上的功德,这些经文绝不会支持他的谬论,因为这些经文的教导只能使我们推论神对我们白白的怜悯。为了激励我们行善,虽然我们对神的服侍毫不值得他的关注,但他仍奖赏我们每一点的服侍。

7.在患难中忍耐有奖赏吗?

保罗的话所教导的更多。当他安慰正在受患难的帖撒罗尼迦信徒时,他教导神给他们预备这样的患难,使他们能被视为配得神的国度,因他们为这国度受苦(帖后1∶5)。他说:“神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也必使你们……与我们同得平安。那时,主耶稣……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帖后1∶6—7)《希伯来书》的作者也说:“神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作的工和你们为他名所显的爱心,就是先前伺候圣徒。”(来6∶10)

我对第一处经文的解释是:这里的意思并非指功德,只是父神喜悦他所拣选得儿子名分的人效法基督——他长子的样式(罗8∶29)。就如基督要先受苦,之后才进到神所预定他得的荣耀中(路24∶26),同样地,“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 p.)。所以,当我们为基督的名受患难时,就如神给我们打上烙印,使他能认出他所有的羊。神这样使我们配得他的国,“因为我们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加6∶17 p.),而且这些印记是做神儿女的证据。以下的经文也有同样的含义:“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4∶10)我们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或者我们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腓3∶10—11)。

保罗加上这个理由并不是要证明我们的行为有价值,而是要坚固我们对神国度的盼望。他就如在说:“既然神因你仇敌的逼迫为你伸冤是公义的,同样地,神使你们在受苦之后得安息,也合乎他的公义。”第二处经文(来6∶10)教导神不轻看他儿女们的侍奉,这与他的公义相称,甚至几乎在暗示:神若不记念他们的侍奉,是不公义的。这表示神为了刺激我们脱离自己的懒惰,应许信徒为主名的荣耀所受的一切患难必不是徒然的。我们应当总是留意这应许,就如神所有的应许那般,若不是根据神白白怜悯之约就必定落空。我们蒙救恩的确据完全倚靠这恩约。我们既因完全倚靠这盟约,就当确信虽然自己的侍奉不配献给神,但神出于自己的慷慨必将奖赏我们。为了使我们进一步地信靠这盼望,使徒宣告神是信实的,必定成就他的应许。这公义指的是神信守他的盟约,而不是他回报我们所应得的奖赏。奥古斯丁常说的这名言也有同样的含义,而且既然这敬虔的人认为这话值得留意,我也如此相信。他说:“神是信实的,他使自己成为我们的债务人,并不是因他向我们借任何财物,而是因他应许赐给我们万物。”

8.借着爱称义

我们的仇敌也引用保罗以下的经文支持自己的立场:“我若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林前13∶2);“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林前13∶13 p.)。还有,“在这一切之外,要存着爱心,爱心就是联络全德的”。(西3∶14 p.)我们的法利赛人对手以这两处经文争辩说,既然爱无疑是最大的力量,我们是借着爱而不是借着信心称义。但我们能轻而易举地驳倒这似是而非的论调。a我们以上已解释过第一处经文的教导与真信心无关。第二处则是指真信心。保罗之所以说爱比信心更伟大,并不是因为爱具有更多的功德,而是因它结出更丰盛的果实,因它更长阔高深,因爱更能使人服侍神,也因爱兴旺到永远,而信心只是人暂时拥有的。b若我们谈的是卓越,那么神的爱被排在第一名是对的,但保罗并不是指卓越。事实上,他强调的是这个重点:我们应当借彼此相爱在主里互相造就。然而,假设爱在各方面都胜过信心,难道任何理智清楚的人会推论说,这就证明爱比信心更能使人称义吗?信心所拥有使人称义的力量并不在乎它所拥有的任何功德。我们称义完全出于神的怜悯和基督的功德,而且,因为信心接受这两者,所以圣经说信心使人称义。

你若问我们的论敌他们在何种意义上说爱使人称义,他们会这样回答:因为这本分讨神喜悦,神接受爱的功德,义就因此归给人。这么看他们的辩论十分有道理。我们说信心使人称义,并不是因为信心本身的价值值得神称我们为义,而是因我们借着信心这媒介白白地获得基督的义。他们忽略神的怜悯和基督全备的义,因而争辩是爱的功德使我们称义,因为爱胜过信心。这就如有人说君王比皮鞋匠更会做鞋子,因他比皮鞋匠伟大得多。这逻辑充分证明所有索邦的经院都对因信称义没有丝毫概念。

但若有吹毛求疵的人在此插嘴问:我们为何在这两处如此接近的经文中,对信心有不同的解释,我很容易就能证明我有极好的根据。因为虽然保罗所列举的恩赐在某种程度上不如信心和盼望,但因它们都与认识神有关,所以他为了做总结,将它们都包括在信心和盼望的范围之内。他就如在说:“说预言、说方言、翻方言和知识都有益于引领我们认识神。但我们在今世唯有借着盼望和信心才能认识神。因此,当我提到信心和盼望时,我同时也包括这一切的恩赐。”“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林前13∶13a),也就是说,不管神赏赐人多丰富的恩赐,他们都包括在这三样之内——“其中这些恩赐最大的是爱”(林前13∶13b)。

他们以第三处经文推论:若“爱心是联络全德的”(西3∶14),必是指义,因为义就是全德。首先,即使我在此不反对保罗在这里所说的全德是指真教会会友彼此的合一,也承认我们在神面前以爱变得完全,但难道他们就能因此捏造爱使人称义这新的教导吗?除非我们完全尽到爱所要求我们一切的本分,否则我们无法因此称义。我由此推论,既然所有的人一点都达不到尽到爱的本分,那么他们就没有达到完全的希望。

9.《马太福音》19∶17

我没有打算讨论这些愚昧的索邦神学家的错误。他们遇到什么经文,不分青红皂白就用来攻击我们。因为当中有几节荒谬到我若提出来,自己也要被视为愚昧的人。我只要解释他们所特别爱强解的基督的一句话就够了。律法师问基督他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基督的答复是:“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太19∶17)他们说:当恩主劝我们遵守诫命,为了获得神的国时,难道还有比这更充分的证据吗?仿佛基督不是很明显按照问他问题之人的需要回答他!在此,这律法师不但问主如何获得永生,甚至问他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问问题的人和他所问的问题都促使主这样回答他。律法师既因习惯以为律法上的义能合乎神的要求,就这样相信善行而弄瞎了自己的心眼。于是他唯独寻求救恩所要求的义行。所以主恰当地叫他面对律法——那完全公义的准则。

我们也一样大声地宣告:若有人想借善行寻求永生,他就必须遵守这些诫命。基督徒也必须知道这教义,因除非他们明白自己已经从生命的道路上落入死亡,否则他们怎会寻求基督?除非他们知道那条生命道路的位置,否则他们怎么知道自己偏离生命之道多远?唯有当他们能分辨自己的行为与遵守神律法的义距离有多远,他们才会发现基督是蒙救恩唯一的避难所。

总之,我们若想借行为蒙救恩,那么我们就必须遵守那教导我们如何完全行义的诫命。但我们若坚持靠行为称义,就只能半途而废,因为没有人能完全遵守神的诫命。所以,既然因行律法称义是不可能的,我们就必须寻求另一个帮助,即信靠基督。因这缘故,就如在这经文中,主因知道教律法的人对行善有虚妄的自信,因此自高、自大,主就故意叫他行善,好让他发现自己是罪人且对行善无能为力,要受永死的可怕审判;同样地,主在另一种情况下连提都没有提到律法,反而仅以恩典的应许安慰那些已经因律法知罪的人:“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11∶28—29)

10.不能用同样的原则衡量义和不义

当他们对强解经文感到厌倦之后,就开始用狡猾和奸诈的方式。他们说在某些经文中,信心被称为“工”(约6∶29)。他们以此推断:我们错误地将信心与行为敌对。就如信心既因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神旨意的顺服,就能使人称义。其实,信心是接受神在福音上所提供的怜悯,将基督的义印在信徒心里。请读者们原谅我不在此停下来详细反驳他们的谬论,因他们的立场不攻自破。

但我至少要反驳他们的一个似是而非的异议,免得不成熟的信徒受害。我们的论敌说:常识告诉我们,既然每一个罪都算为我们的不义,同样地,神也应当将我们的每一个善行都算为我们的义。我不同意对这异议的其中一个答复,即人之所以被定罪完全是出于他们的不信,并不是因为他们个别的罪行。我完全同意不信是万恶之根,因为不信是人离弃神时第一个犯的罪,而且这罪之后也导致许多不同的罪。然而我不同意的是,他们以同样的方式衡量人的义行和恶行,因为律法上的义是完全遵守律法。所以,除非你一辈子毫不间断地遵守这正直的准则,否则你无法因行律法称义。你一旦偏离这道路,就马上开始行不义。由此可见,人无法因一两个义行被算为义,而是要一生不间断地遵守律法。但衡量不义却非如此,因为强盗或淫乱的人只要犯一个罪就应被判死刑,因他违背了神的威严。这些攻击我们的诡辩家之所以弄错,是因为他们忽略了雅各的话:“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雅2∶10—11 p.)所以,当我们说人所犯的每一个罪都值得被判死刑时,这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每一个罪都应得神公义的愤怒和报应。但你若因此推断人也应该因他的一件善行使自己与神和好,这是荒谬的!

第十七章 律法上的应许和福音彼此合一

行为与律法彼此间的关系,哥尼流的例子(1—5)

1.经院神学家的异议以及对这些异议的反驳

我们现在要面对撒旦和它的奴隶用来推翻或削弱因信称义这教义的其他异议。我相信以上已经驳倒那些指控我们的观点是敌对善行的异议。因我们将称义与善行分开,并不是劝人不要行善,或否认基督徒有善行,而是说,我们不可依靠自己的善行,以它们夸口,或认为我们是因行善而蒙救恩。因为我们的确据、我们的荣耀,以及我们救恩唯一的根基就是神的儿子基督属于我们,且我们在基督里是神的儿女和天国的后嗣,是因神的恩典被呼召,得以盼望永恒的福乐,而不是因自己的功德。

但就如我们以上所说,他们用其他的诡计攻击我们,所以,我们就得继续反驳他们!首先,他们提出神对遵守律法之人的应许,并问我们希望这些应许成就还是落空。既然说落空是极为荒谬的,他们就认为这些应许必定得以成就。因此他们就推断:我们并不是唯独因信称义。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果然听从这些典章,谨守遵行,耶和华你神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约施慈爱。他必爱你,赐福与你,使你人数增多。”(申7∶12—13 p.);又说:“你们若实在改正行动作为,在人和邻舍中间诚然施行公平……也不随从别神陷害自己,我就使你们在这地方仍然居住。”(耶7∶5—7,参阅Vg.,参阅耶7∶23)我无须再引用更多类似的经文,因为我现在的解释也能运用在其他类似的经文上。总而言之,摩西见证神在律法上把祝福和咒诅(申11∶26)、生和死(申30∶15)摆在我们面前。然而,我们的仇敌却宣称:若不是这祝福是虚空的,就是人不是唯独因信称义。

我们在上面已经证明过,一切倚靠律法的人都在神的祝福之外,且他所预定给一切犯罪之人的咒诅常在他们身上(参阅申27∶26)。因神唯独应许赐福给完全遵守律法的人,而这种人并不存在。因此,律法不过证明全人类都落在神的咒诅和愤怒之下,而且,为了逃避这一切,人必须脱离律法的权势和捆绑。这不是属肉体的自由,不会诱惑我们不遵守律法、在各样事上放纵自己,或毫不约束自己的私欲。它反而是属灵的自由,因此安慰和扶助我们被搅扰的良心,证明良心已经脱离律法压制和捆绑它的咒诅及审判。当我们借信心仰望神在基督里的怜悯,我们就脱离律法下的捆绑,并得自由。因在律法使我们知罪时,信心使我们确信自己已蒙赦罪。

2.我们的行为无法使律法上的应许得以应验

如此,除非神的良善借福音帮助我们,否则律法所提供的应许不会在我们身上得以应验。因为我们无法合乎应许所要求的条件,即毫无瑕疵地遵守神的律法。神帮助我们,并不是因为他出于自己的慈爱,赏赐我们所需要义的一部分,而交给我们行出其余的部分,而是借着差遣基督满足他所要求我们的义。保罗在先前说他和其他的犹太人“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他接着解释:不是他们对基督的信心帮助他们完成神所要求的义,而是因信称义,不是因行律法称义(加 2∶16)。若信徒因知道行律法不能使人称义而弃绝律法,转向信心寻求称义,他们无疑就否定了因行律法称义。所以,我们并不反对人强调神奖赏遵守律法的人,只要他同时承认:除非我们借信心称义,否则我们因自己的败坏无法从律法上获益。所以,当大卫想到神为他的仆人所预备的奖赏时,他同时想到他的罪使他无法获得这奖赏。他在《诗篇》19∶12前大大地称赞律法提供给人的益处,却也立刻宣告:“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诗18∶13,Vg.;诗19∶12,EV)这经文与下面的另一处经文完全一致,他说:“凡遵守他的约和他法度的人,耶和华都以慈爱诚实待他”(诗25∶10),但他接着说:“耶和华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为我的罪重大。”(诗25∶11;诗24∶11,Vg.)我们也当与他一同看见神在律法上提供给我们的慈爱,只要我们能因行律法得这慈爱,但我们行不出来。

3.福音使律法上的应许得以成就

难道神赐给我们这些应许却不想成就吗?我在上文已经解释过,我并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若这些应许要靠人的功德成就,那这些应许对我们就毫无益处;因此,就其自身而言,这些应许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被废除了。这是众所周知的应许:“将我的典章指示他们。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参阅结20∶11;利18∶5)若止于此,保罗告诉我们这个应许对我们无益(参阅罗10∶5;加3∶12),就算神从来没有给过我们这应许,也不会有何不同。这应许甚至不可能在神最圣洁的仆人身上成就,因他们众多的过犯使他们不能完全遵守律法。

但当福音的应许取代律法的应许时,因福音的应许宣告神白白的赦罪,它们不但使我们蒙神悦纳,也使我们在行为上讨神喜悦。且神不但喜悦我们的行为,也因我们的行为赏赐我们约中所应许的遵守律法的福分。因此,我承认神在律法上应许遵守律法之人的福分,乃是借信徒的行为得以成就,但我们总要留意神悦纳这些行为的理由为何。

神悦纳信徒的行为有三个理由。首先,既然神仆人的行为所应得的本是指责而不是称赞,所以,神就不再究察他们的行为,并在基督里接纳他们,且唯独借着信心,完全在行为之外,叫他们与自己和好。其次,神不看他们的行为的价值,反而出于他父亲般的慷慨和慈爱抬举它们,给予它们一定的价值。第三,他已经赦免并悦纳这些行为,不将行为的瑕疵归给他们,若在神的赦免之外,它们将被视为罪而不是美德。

这就证明诡辩家有多自欺欺人。他们以为自己避免了其他人一切的荒谬,因他们说行为本身的价值无法使人蒙救恩,得救是借着神的盟约,神因自己的慷慨,看重这些行为。但他们没有考虑到这些他们称为有功德的行为,远远无法合乎神应许的条件。人必须借着信心称义并倚靠神的赦罪,因为就连最好的行为也必须蒙赦罪,神才会喜悦它们。神恩待信徒,悦纳他们行为的三个理由当中,诡辩家只接受其中一个,而否定其他两个最重要的理由!

4.人两方面在神面前受悦纳

他们引用彼得的话:“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10∶34—35,Comm.)虽然彼得的意思十分清楚,但他们却推断:人若因行义能讨神喜悦,那么人蒙救恩就并不完全是出于神的恩赐,乃是神出于自己的怜悯帮助罪人以至他的行为引动他的怜悯。

除非我们相信人从两方面在神面前受悦纳,否则有许多经文都互相冲突。

在人的本性中,除了悲惨的景况,神找不到任何引发他怜悯的理由。由此可见,当神接纳人时,人没有任何良善,反而充满各式各样的罪恶,那我们凭什么说人配得那天上的呼召呢(参阅来3∶1)?所以,我们当完全否认人有任何功德,因为圣经清楚记载神出于他白白的怜悯称人为义!诡辩家也邪恶地强解天使对哥尼流所说的话,说他的祷告蒙垂听,周济在神面前蒙记念(徒10∶31),意味着人因热心为善,预备自己得蒙神的恩典。其实,哥尼流必定已经受赐人智慧之灵的光照,因他当时拥有真智慧,即对神的敬畏;他也以同样的圣灵成圣,因他是行义的人,而保罗教导这是最可靠的果子,证明人是属灵的(加5∶5)。他所拥有讨神喜悦的一切都是神的恩典所赐,因靠自己的努力预备心、领受这恩典是不可能的。的确,圣经没有一句话与这教义相反:神接人到他那里去的唯一理由就是他虽知道人本身完全失丧,却因他不愿意人失丧,就怜悯人,使人得自由。可见人蒙悦纳与自己的义完全无关,而是充分证明神对可悲、完全不配得这大福分之罪人的慈爱。

5.神在何种意义上喜悦重生之人的善行

神既因救人脱离沉沦的无底坑,就以收养的恩典为自己的缘故将人分别为圣。之后,因神已经重生了人,叫他效法他儿子的模样,神就将他们视为新造的人(参阅林后5∶17),赐给他们属灵的恩赐。这就是彼得所说的“悦纳”(徒10∶34;参阅彼前1∶17),即信徒在蒙召之后,连自己的行为都受悦纳(参阅彼前2∶5)。因神不可能不爱和接纳他借自己的圣灵运行在他们心里所行的善事。但我们要牢记,神因信徒的行为悦纳他们,完全是因为他是这些行为的源头,而且他也为了要更清楚地b表现他的慷慨,所以喜爱悦纳他自己所赏赐他们的善行。因为他们的善行来自哪里呢?难道不是因神拣选他们做贵重的器皿(罗9∶21),喜悦以真纯洁装饰他们吗?而且,这些行为怎能被视为毫无污秽的善行,难道不就是因为慈悲的天父赦免这些行为所充满的一切瑕疵和污秽吗?综上所述,这经文的含义是:既然神在他儿女们的身上看见自己的模样,就视他们为可喜悦和可爱的。我们以上教导过重生是神在人身上更新自己的形象。所以,既然神在那里看见自己的面,就在那里爱和尊荣他的面,因此我们就有极好的理由说信徒的生命既然是圣洁和义的,就是神所喜悦的。

但既因敬虔的人仍住在肉体之中,仍然是罪人,且他们的善行仍是不完全,甚至伴随着肉体的私欲,那么,除非在基督里,神就不能悦纳他们的行为或他们自己。我们应当从这意义上明白那些教导我们神以仁慈对待行义之人的经文。摩西对以色列人说:“耶和华……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申7∶9 p.)这经文后来成为百姓经常引用的,如所罗门祷告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你向那尽心行在你面前的仆人守约施慈爱”(王上8∶23),尼希米也有同样的祷告(尼1∶5)。

其实,神所有的怜悯之约都要求他的仆人活出正直和圣洁的生命,免得他的慈爱被嘲笑,或有人因神的慈爱在心里自夸,行事心里顽梗(申 29∶19)。因此,神以这种方式使一切与他的恩约有分的人继续尽本分,然而他的恩约从一开始是白白与人立定的,也一直是白白赐给人的。因这缘故,虽然大卫宣告耶和华按着他手中的清洁赏赐他(撒下22∶21;参阅诗18∶20),却仍没有忽略提到这奖赏的源头:即神救拔了他,“因神喜悦他”(撒下22∶20 p.)。他在这里称赞自己的义,却完全没有藐视赏赐他义之神的白白怜悯。

称义与善行联合的经文(6—15)

6.在旧约里,恩典的应许和律法上的应许不同

我们在此提醒诸位,这些经文与律法上的应许如何不同。我所谓“律法上的应许”不是指所有摩西所写书卷中的应许,因在摩西的书卷中也有许多福音上的应许,我指的是专门指律法功用的应许。这类应许不管我们怎样称呼它们,都宣告:若合乎应许中的条件就必得回报。

但当圣经说神“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守约”(参阅申7∶9;王上8∶23;尼1∶5),这就告诉我们忠心与神立约的仆人是怎样的人,而不是告诉我们神祝福他们的理由。圣经的教导是:既然神喜悦赏赐我们永生之恩,好让我们爱、敬畏和尊荣他,所以神在圣经上一切怜悯人的应许,是要叫我们敬畏和尊荣赏赐我们这些福分的神。所以,每当圣经告诉我们神恩待遵守他律法的人,我们应当留意这些经文以神的儿女所当尽的本分描述神的儿女,且神收养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我们将神当作父亲敬畏他。因此,我们若不想弃绝这儿子的名分,就当努力让自己的行为与我们所蒙的呼召相称。

然而,我们应当记住,神怜悯我们的应许之所以成就,并不是依靠信徒的行为。神对救恩的应许在听从神的呼召而过正直生活的人身上得以成就,因为神唯有在蒙圣灵引领去行善之人身上认出他儿女的标志。《诗篇》15∶1所说关于教会会众的话也有同样的含义,“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诗14∶1,Vg.;诗15∶1,EV),“就是手洁心清……的人”(诗23∶4,Vg.;诗24∶4,EV)。以赛亚也有同样的教导:“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赛33∶14)答案是“行事公义、说话正直”(赛33∶15)的人。这里所描述的不是信徒在神面前站立得住的根据,而是我们慈悲的天父如何迎接信徒进入与他的交通以及保护、坚固他们的方式。因为神恨恶恶罪、喜爱公义,那些他所联合的人,他就用圣灵洁净他们,使他们与他自己和他的国度相符。所以,若有人想知道那给圣徒打开神国度之门,并因此赏赐他们在这国度里永恒的基业的原因,我们的答复是:乃是因为主出于自己的怜悯从前一次收养他们,并持续不断地保守他们。然而,人若想知道收养他们的方式,答案就是《诗篇》15篇里所描述的重生和重生后的果实(参阅诗15∶2及以下)。

7.难道圣经不是以“义”这个词形容律法上的行为吗?

然而,那些以“义”这个词描述善行,并宣告人因这些行为称义的经文比较不容易解释。多半的经文属于前者,即在这些经文中,圣经将人对诫命的遵守称为“称义”或“义”。属于后者的经文之一是摩西所说的这段话:“我们若照耶和华我们神所吩咐的一切诫命,谨守遵行,这就是我们的义了。”(申6∶25 p.)你若说这不过是律法上的应许,且这应许因为无人能合乎,所以就不证明什么,那也有其他类似的经文不能做此反驳,譬如:“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申24∶13 p.)《诗篇》中先知所说的话也有同样的含义:神称非尼哈对使以色列蒙羞之人的报复为义(诗106∶30—31)。

现今时代的法利赛人夸耀地以为这个例子支持他们的因行律法称义。因当我们说因信称义的教义除掉因行律法称义时,他们这样争辩:若义是出于人的行为,就证明唯独因信称义的教义是错的。

我承认律法上的律例被称为“义”并不奇怪,因它们真的是义。e但我仍要提醒读者,希腊人将希伯来文的“HUCIM”(法令的意思)翻译成“义”是错误的,然而我们无须在这单词上争执。

其实,我们并不否认神的律法包含完全的义。因我们虽然非遵守他所吩咐我们的一切不可,但即使我们完全地遵守神的律法,仍是“无用的仆人”(路17∶10)。然而,既然神喜悦尊荣律法,且称律法为义,我们就不应该废除神所立的。所以,我们甘心乐意地承认完全顺服律法就是义,且对每一条诫命的遵守就是义的一部分,完全的义就是完全遵守每一条诫命。但我们否认的是任何人能完全遵守。我们也弃绝律法上的义,并不是因为遵守律法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因为我们的肉体软弱,所以无人能因遵守律法而称义。

事实上,圣经不但称神的律例为“义”,它也用这名称来称呼圣徒的行为。譬如,当圣经告诉我们撒迦利亚和他的妻子“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路1∶6)时,显然它这样说是指律法本身的性质而言,而不是指那些行为本身。然而,我们要再留意以上所说的,即我们不能把原则建立在圣经希腊文翻译者的大意上。这是希腊文圣经翻译者的错误,而不是路加想改变圣灵所给他的启示(参阅路1∶3),我不想再继续争辩这一点。神称律法的诫命为义,但除非人遵守全部的诫命,否则人无法因此称义,而且人每一次的过犯都在违背这律法。既然律法所命令的只有义,所以就律法本身而言,它的每一条诫命都是义的。但我们若考虑行这些诫命的人,他们既然在许多事上都犯罪,就不能因遵守任何的诫命而受称赞,因为他们所有的义行都是不完全的。

8.义行在神面前的双重价值

我现在要面对特别难解释的第二类经文。保罗最能证明因信称义的证据就是他所说关于亚伯拉罕的话,即“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罗4∶3;加3∶6)。既然圣经说非尼哈的行为“就算为他的义”(诗106∶31),据此我们就能推断保罗对信心的教导也能运用在行为上。因此,我们的论敌就如他们已经打败了我们,说人的确不是在信心之外称义,但也不是唯独因信称义,而是人的善行完成信心所开始的义。我在这里劝敬虔的人,既然知道义的真准则唯独由圣经决定,就要与我一同恭敬、迫切地思考如何在这事上有对圣经前后一致的解释。

既然保罗知道因信称义是承认自己没有义之人的避难所(参阅罗5章),他大胆地推断一切因信称义的人都完全不再因行律法称义。那么,既然所有的信徒都是因信称义,保罗也一样肯定地推断没有人能因行律法称义(参阅罗3∶20),相反,人称义不凭任何行为的帮助。然而,讨论行为本身有何价值是一回事,而谈到在人称义后之行为的价值又是另一回事。

我们若考虑行为本身的价值,就必须说任何人的行为在神面前都站立不住;因此,人在神面前没有任何可夸的行为,而且因他的行为无法帮助他称义,所以他完全是因信称义。我们对称义的定义是:罪人被接纳与基督相交,借着他的恩典与神和好,因基督的血被洁净、蒙赦罪,披戴基督的义,如同自己的义,因此他能坦然无惧地站在神的审判台前。

神对人在蒙赦罪之后所行的善有另一种判断的标准。基督的善行遮盖他们行为一切的瑕疵,基督的纯洁也洁净他们所有的污秽,好让他们在审判台前无可指责。因此,当神涂抹人一切的过犯,就是拦阻人讨神喜悦的罪,并且洁净一切玷污信徒善行的污秽之后,信徒所行的善在神面前才被算为义(罗4∶22)。

9.因信称义是义行的根据

若任何人企图用信徒的善行反驳因信称义,我要先问他:人是否因一两个善行而称义,虽然他在他一生的其他行为上是罪人?这是极其荒谬的!接下来我也要问他:人是否能因许多善行称义,如果他只有一些少数的过犯?这两种情况他都不敢表示同意,因他知道律法记载: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申27∶26)。之后,我就要进一步问他:人是否有任何不是因不洁或不完全而应受咒诅的行为?其实,既然在神眼前就连星星都不洁净(伯25∶5),天使也不算为义(伯4∶18),那人怎能有这样的行为呢?如此,他不得不承认人任何的善行都因伴随着过犯以及它本身的不洁,而不能被称为义行。但我们若能因为因信称义的教义而肯定地推断一些不纯洁、不洁净、不完全、不值得神注目,更不配得神爱的行为被算为义,那么他们为何仍企图借夸耀行为上的义,毁坏因信称义?因为在因信称义之外,一切的行为都是污秽的。

然而,这是不敬虔之人的教导,难道他们要做毒蛇的儿女吗?他们无法否认因信称义就是人义行的开始、根基、起因、证据和本质。但他们却仍推断人不是唯独因信称义,因为神也称人的善行为义。

我们不需要再讨论这些不值一提的事,而要面对事实。既然任何行为上的义依靠因信称义,那么这不但不是排斥后者,反而是肯定它,甚至更彰显它的功效。我们也千万不可将人在白白称义之后所行的善高举到仿佛它参与人的称义或与信心一同使人称义。因为,除非人完全坚持唯独因信称义的教义,否则人行为上的污秽很快会显露出来。此外,人借因信称义不但使自己被神称为义,他的行为也会超出它们的价值一同被称为义。

10.人的罪蒙赦免之后,他的行为才被悦纳

在这意义上,我们不只相信某种行为上部分的义,就如我们的论敌所主张的那样,(11)我们甚至相信信徒的善行蒙神悦纳就如是完全无瑕的。只要我们考虑支持这些善行的根基,则一切的难题都解决了。人的行为得饶恕才能开始蒙悦纳,那么这饶恕出自何处,难道不就是神在基督里看到我们和我们所有的一切吗?所以,就如我们被嫁接到基督身上之后在神面前称义,因基督的无罪遮盖我们一切的罪孽,同样地,我们的行为也被称为义,而且神之所以这样看待它们,是因为这些行为上的任何不洁都被埋在基督的纯洁下,神也不将之定罪。因此,我们有极好的根据说:不只是我们自己,就连我们的行为也都唯独因信称义。如果这行为上的义,不管我们如何描述它,完全依靠信心和神白白的称义,也是信心和称义的结果,那它就包含在信心和称义之下,附属于信心和称义,就如结果附属于原因一样,更何况我们绝不能将之高举到毁坏因信称义或用它来取代因信称义。

如此,保罗为了说服我们自己的福分是在乎神的怜悯,并不在乎自己的行为,特意向我们强调大卫所说的这段话:“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32∶1—2;诗31∶2,Vg.;参阅罗4∶7—8)假设有人插入无数因行律法称义的话,譬如:“敬畏耶和华……这人便为有福”(诗112∶1;诗111∶1,Vg.);“怜悯贫穷的,这人有福”(箴14∶21);“不从恶人的计谋……这人便为有福”(诗1∶1);“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雅1∶12);“凡遵守公平……这人便为有福”(诗106∶3,KJV);“行为完全……的,这人便为有福”(诗119∶1;参阅Vg.诗118∶1,Knox tr.);“虚心的人、温柔的人、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参阅太5∶3、5、7)。这些经文与保罗所教导的真理并无冲突。因为除非神将以上的善行运行在人心里,人就不能因此蒙神悦纳,这就证明除非人蒙赦罪并从这悲惨中得释放,否则就永远在悲惨的光景中。既然就未蒙赦罪之人而论,他们与圣经所载一切的祝福无分,所以他们无法因这些美德获益,除非他们因蒙赦罪而获得祝福,使他们能行出这些美德,这就证明罪得赦免不但是最崇高和主要的福分,甚至是唯一的福分,除非你说它所带来的福分消弱了它。

我们更没有理由反对圣经常用“义”称呼信徒。我当然承认他们被称为“义”是因为他们圣洁的生活,但因他们是正在寻求义,而不是实际达到义,所以他们的义是从因信称义而来。

11.雅各反对保罗吗?

然而,我们的论敌说我们的立场与雅各的立场截然不同。因他教导就连亚伯拉罕也是“因行为称义”(雅2∶21),并教导所有的信徒“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2∶24)。这如何解释呢?难道他们是说雅各反对保罗吗?他们若视雅各为基督的仆人,那么他所说的话与基督借保罗所说的话不可能有冲突。圣灵借保罗的口宣告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并非因行律法称义(罗4∶3;加3∶6)。我们也教导众信徒都是在行为之外因信称义。同一位圣灵也借雅各的口教导亚伯拉罕和我们自己的信心都包含行为,不单只有信。既然我们确信圣灵不会自相矛盾,那么要如何解释这两处经文呢?

我们的论敌若能根除因信称义的教义,必感到满足,我们却希望这教义能在众信徒心里扎根。他们并不在乎人的良心是否能得平安。由此可见,他们的确攻击因信称义,但却没有设立使人的良心得平安之义的标准。那就任凭他们夸胜吧!只要他们承认他们的胜利是借着夺去一切人对称义的确据。当他们吹熄真理的亮光,且神任凭他们到处传扬自己虚妄的黑暗时,他们就能获得这悲惨的胜利。但神的真理在哪里被相信,他们就在哪里一无所得。

他们像举着阿基里斯的盾牌一样不断用雅各的话来攻击我们。我不认为这些话在任何方面支持他们的立场。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首先要解释雅各的意思,之后指出他们的谬误何在。

在雅各的时代,有许多人忽视信徒所当有的善行,公然显出自己的不信,这是历代教会的现象。但他们却仍自称是有信心的人,因此雅各嘲笑这些人毫无根据的确信。雅各并无意在任何方面削弱真信心的力量,相反,他想证明的是,这些无聊的人以虚假的信心为傲,就大意地放纵自己的私欲。

只要我们了解这一点,要发现指出我们论敌的谬误是轻而易举的。他们有双重的谬误:一个是对“信心”的误解,一个是对“称义”的误解。

当雅各称人虚假的信为“信心”时,这与他所辩论的并无冲突。他从一开始就解释:“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雅2∶14)他并不是说:“若有人有信心,却没有行为”,而是说:“若他说……”他之后的解释更清楚,因他说:这“信心”不如魔鬼的知识(雅2∶19),甚至称它是“死的”(雅2∶20)。但从他对信心所下的定义,我们就十分清楚他的意思。他说:“你信神只有一位。”(雅2∶19)显然,若这“信心”只是相信神的存在,那么它无法使人称义并不奇怪!而且说这信心不能使人称义时,我们不要以为这对基督教的信心有所威胁,因为基督教的信心与此截然不同。难道真信心不就是借着使人与基督联合,好让人因此享有基督的义而称义吗?因此,它之所以使人称义,并不是因为它相信神的存在,而是因为它确信神的怜悯。

12.雅各和保罗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解释“称义”

我们现在要解释他们的第二个谬误,即雅各教导:人的行为对称义有参与。我们若相信雅各在此的话与他的其他教导前后一致,并与整个圣经的教导毫无冲突,我们就必须将雅各所说的“称义”与保罗所说的“称义”做区分。因保罗教导称义就是神不再记念我们的不义,并同时算我们为义。若雅各也是和保罗从同样的角度论述,那么他引用摩西的这话是不可思议的:“亚伯拉罕信神。”(创15∶6;雅2∶23)其上下文是:亚伯拉罕之所以因他的行为称义,是因为他毫不犹豫地遵守神的命令献上自己的儿子(雅2∶21)。这就应验了圣经的话:“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雅2∶23)若说结果在起因之前荒谬,那么要么摩西说亚伯拉罕信神就算为他的义是错的,要么亚伯拉罕献以撒所表现的顺服不足以使他称义。在以实玛利未成胎以前,亚伯拉罕早已因信称义。但以撒出生时,以实玛利已经是少年人。那我们怎能说亚伯拉罕因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的顺服而被称为义呢?所以,或雅各错误地颠倒了这次序——但这是邪恶的想法——或他说亚伯拉罕称义的意思并不是他的行为使他被称为义。那如何解释雅各的话呢?显然,他说的是亚伯拉罕的行为就证明他已被称义,而不是他因自己的行为被称为义。他就如在说:“那些因真信心称义的人,借着顺服和善行证明自己的义,而不是神因人空洞的、表面上的信心称他们为义。”综上所述,雅各在此并不是教导人是如何称义的,而是坚持信徒必须拥有结善果的义。保罗宣告:人称义不在乎遵行律法,而雅各教导:没有善行的人不可能是已被称义之人。

我们只要稍微思考雅各的上下文,这疑惑就会消失。我们的论敌错误地以为雅各在解释人是如何称义的,但事实上他只是在设法摧毁那些以虚妄的信心为借口藐视善行之人的邪恶自信。所以,不管他们如何强解雅各的话,雅各只是在教导两件事情:虚假的信心无法使人称义,以及真信徒因不满意只有表面上的信心,就以善行表明他的义。

13.《罗马书》2∶13

他们也同样引用保罗的话:“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2∶13 p.),但这也不能支持他们的谬论。我不想用安波罗修的解释来逃避这问题,即保罗在这里的意思是:相信基督等于遵守律法。这只是在逃避,其实这解释很简单,根本无须逃避。保罗在此是在摧毁犹太人愚昧的自信。他们宣称唯有他们自己才明白律法,虽然他们当时是最藐视律法的人。所以,保罗告诉他们:人若想靠律法称义,不是只要知道律法,也要行律法,免得只以律法的知识为满足。我们并不怀疑律法上的义在乎行为,也不怀疑义在乎行为的价值和功德,但除非他们能举出一位曾经完全遵守律法的人,否则他们无法证明人能因行律法称义。

保罗的上下文充分证明他就是这个意思。当他因外邦人和犹太人都是不义的而定他们的罪时,他更仔细地解释说:“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这是指外邦人说的。他还说:“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2),这指的是犹太人。他们既因轻看自己的过犯,而完全以自己拥有律法为傲,保罗极为恰当地加上:神颁布他的律法并不是要人只听律法而称义,人要遵守律法才能称义。他就如在说:“你寻求在律法上称义吗?你不要以听过律法为傲,这不是最主要的,你反而当有善行好证明神为你颁布律法不是徒然的。”既然他们都没有这些善行,那么他们以律法为傲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因此,保罗的意思恰恰与他们的相反:律法上的义在乎完全的行为,无人能夸口说自己的行为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因此,律法无法使人称义。

14.信徒为何敢求神鉴察自己的义行?

他们也用其他经文支持自己的立场。这些经文是信徒求神鉴察自己的义行,他们也求神根据这些行为判断他们。譬如:“耶和华啊,求你按我的公义和我心中的纯正判断我”(诗7∶8 p.);“耶和华啊,求你听闻公义”(诗17∶1);“你已经试验我的心,你在夜间鉴察我;你熬炼我,却找不着什么。我立志叫我口中没有过失”(诗17∶3;参阅诗16∶3,Vg.);“耶和华按着我的公义报答我,按着我手中的清洁赏赐我,因为我遵守了耶和华的道,未曾作恶离开我的神……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远离我的罪孽”(诗18∶20、21、23,17∶21、22、24,Vg.);“耶和华啊,求你为我伸冤,因我向来行事纯全”(诗26∶1;25∶1,Vg.);“我没有和虚谎人同坐,也不与瞒哄人的同群”(诗26∶4;诗25∶4,Vg.);“不要把我的灵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诗26∶9;诗25∶9,Vg.);“他们的手中有奸恶,右手满有贿赂。至于我,却要行事纯全”(诗26∶10—11;参阅诗25∶10—11,Vg.)。

我以上讨论过,圣徒似乎单单因自己的行为所获得的确据。至于上面的经文,只要我们了解这些经文的上下文(περίστασιν,complexum),就会发现它们与我们的教导毫无冲突。它们的意思是双重的,他们并不是求神根据他们一生的行为定他们的罪或判他们无罪,反而这指的是某种特殊的情况——他们宣称自己的义并不是根据神完全的准则,而是与恶人做比较。

首先,就人称义而论,神不仅仅要求人在某件事上无罪,而是要求他在一生中拥有完全的义行。但圣徒虽然求神判他们无罪,却不是自以为在各方面毫无罪恶;虽然他们将得救的确据完全放在神的慈爱上,却仍然相信神替被恶待的穷人和受患难之人伸冤,并将之交托在神手中。另一方面,当他们在神的审判台前将自己的行为与恶人互相比较时,他们并不是夸口自己无罪,符合神所要求的纯全,而是虽然恶人恶劣、不诚实、诡诈和邪恶地对待他们,他们仍确信自己的真诚、正直、单纯和纯洁是神所知道和喜悦的。因此,他们坦然无惧地求神判断自己与恶人。因此,当大卫对扫罗说“耶和华必照各人的公义诚实报应他”(撒上26∶23 p.),他的意思并不是主应当照人的行为审判和奖赏各人,而是在宣告自己与扫罗的邪恶相比是何等无辜。而且,当保罗以自己无愧的良心为荣,并因他在神的教会中真诚和正直的行为夸口(林后1∶12;参阅徒23∶1)时,并不是表示他能因此在神面前夸口,他是在不敬虔之人的毁谤下,被迫为自己的忠心和正直辩护,因他晓得虽然恶人恶待他,但他确信他的行为在爱他的神面前蒙悦纳。因保罗在另一处说,他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林前4∶4)。因他知道神自己的审判远超过人不公正的判决。敬虔之人虽然能求神做证人,求他在不敬虔之人的假冒为善下替他们辩护,但当自己在神面前时仍呼喊:“主耶和华,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诗130∶3;129∶3,Vg.)又说:“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 p.)他们也因不信靠自己的善行而歌颂:“你的慈爱比生命更好。”(诗63∶3 p.)

15.信徒完全吗?

另外还有许多经文与以上的相似,或许也有人会用来证明人是因行律法称义。所罗门说:行为纯正的人是义人(箴20∶7)。同样地,“在公义的道上有生命,其路之中并无死亡”(箴12∶28)。在同样的意义上,以西结也宣告:“按诚实行事。这人……必定存活。”(结18∶9、21;参阅33∶15)我们既不否认也不藐视这些经文。然而,难道任何亚当的后裔能以这样的正直为荣吗?若不能,那么他们或离开神的面沉沦,或投靠神怜悯的避难所。

此外,我们并不否认,就信徒而论,虽然他们的正直只是部分,也是不完全的,但这却是他们迈向永生的一步。然而,这正直的源头难道不就是,神将人纳入恩典之约时并没有考察他们的行为,看他们是否有功德,却以父亲般的慈爱迎接他们吗?我在此的意思不仅仅是经院神学家们所教导的——行为因神“悦纳之恩”才有价值。他们的意思是,圣徒的行为虽然没有完全到能根据律法之约使他们蒙救恩,却因神悦纳这些行为,就被视为有足够的价值使他们称义。但我认为,那些行为因圣徒的其他过犯以及这些行为本身所带有的污秽是没有价值的。只有因神赦免他们一切的过犯和义行中的瑕疵,并白白地称他们为义,他们的义行才有价值。

保罗的祷告表达了他是何等希望信徒得以完全,成为圣洁,无可指责。他们迫不及待地将这些祷告推到我们面前(西1∶22;参阅弗1∶4;林前1∶8;参阅帖前3∶13,5∶23)。在过去的时代中,色勒斯丢(Coelestius)的门徒很积极地用这些经文宣称人能在今世达到完全的程度。我们深信奥古斯丁的话足以驳倒他们:所有的圣徒都应当有这样的目标,即总有一天在神面前成为无瑕疵的(参阅西1∶22,参阅Vg.)。但既然在今世就连最圣洁的生活也只是达到这目标的过程,那么我们就只能在脱去这邪恶的肉体完全与神联合时,才会达到完全的目标。我也不会吹毛求疵地与那称圣徒为“完全”的人争辩,只要他以奥古斯丁的话来定义这完全。奥古斯丁说:“当我们将圣徒的美德称为完全时,这完全也包括我们谦卑和诚实地承认它们的不完全。”

第十六章 反驳天主教徒对这教义的毁谤

1.称义的教义是否否定人的善行?

以上的教导足以驳倒某些不敬虔之人无耻的教导。他们毁谤我们,说我们的教导否定人一切的善行,并引诱人不再行善。因我们教导人并不是因行律法称义,也没有使自己蒙救恩的功德。他们也指控我们教导称义的道路太顺利,因我们说称义来自神白白的赦罪;也说我们引诱原本倾向于犯罪的人犯罪。我说以上的教导就足以驳倒这毫无根据的指控,但我仍要简洁地答复他们所有的指控。他们宣称因信称义的教义否定一切的善行。

我略而不提这些指控我们的人对行善有多热心,就任凭他们指责和咒骂我们,虽然他们以自己污秽的生活肆意玷污全世界!他们假装担心如此高举信心,会贬低人的善行。b但若我们的教导反而鼓励人行善呢?因我们并非幻想人有毫无善行的信心或人能称义而不行善。主要的是,在我们承认信心和善行密不可分之后,我们仍说人是因信称义,而不是因行律法称义。我们这样说有充分的根据,因我们信心的对象是基督,基督也使我们的信心得以坚固。

为什么说人是因信称义呢?因我们借着信心迎接基督的义,且唯有基督的义才能使我们与神和好。但一切迎接基督之义的人同时也开始成圣,因为“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因此,基督所称为义的人,他同时也使他们成圣。称义和成圣是永恒、密不可分的祝福。所有被基督的智慧光照的人,他同时也救赎他们,基督同时也称被救赎的人为义;他所称为义的人,同时也使他们成圣。

然而,既然我们现在只讨论称义和成圣,我们应当解释两者彼此间的关系。两种福分虽是单独存在,却也在基督里密不可分。你愿意在基督里被称义吗?那么你必须先拥有基督,而你若拥有他,必定参与他的成圣,因为基督不是分开的(林前1∶13)。既然基督将这些福分和自己一同赐给信徒,所以他不可能只使我们称义而不使我们成圣。由此可见,称义伴随善行,但这却不是因为善行而称义,因为在基督里就包括称义和成圣。

2.称义与热心为善有冲突吗?

这指控也是完全错误的,即当我们说人的善行毫无功德时,会引诱人不愿行善。b我必须在此警告读者,我们的仇敌愚昧地把奖赏和功德混为一谈,我将会更清楚地解释这一点。他们显然不明白这原则,即神赏赐人行善的能力和奖赏人的善行都证明他的慷慨,但我宁可在更恰当的时候详细解释这一点。

我现在只要指出他们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就够了。我要从两个角度反驳他们。首先,说除非人有得奖赏的盼望,否则他们不可能热心为善,这是完全错误的。因若人在侍奉神时,只在乎蒙神奖赏,而因此将自己的劳力贩卖给神,这对人毫无益处。神喜悦人甘心乐意地敬拜和爱他,若人没有蒙奖赏的盼望,却仍侍奉神,这就是神所喜悦敬拜他的人。

其实,人若必须有侍奉神的动机,则没有比神救赎和呼召人的目的——要人回报神的爱——更能激励人的动机。圣经说:人若不以爱回报那先爱我们的神(约一4∶19;参阅4∶10),就证明我们的忘恩负义和不敬虔;基督的血洗净我们的心,除去我们的死行,使我们侍奉那永生神(来 9∶14);已经受洁净的人,若以其他不洁的行为重新玷污自己并亵渎基督的宝血,这是羞耻、不圣洁的行为(来10∶29);神“叫我们既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就可以终身在他面前坦然无惧地用圣洁、公义侍奉他”(路1∶74—75 p.);我们已从罪里得了释放,为要甘心乐意行善(罗6∶18);我们的旧人已钉十字架(罗6∶6),叫我们“像基督……”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4 p.);我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并在世上做寄居的人,使我们渴望天上的财宝(参阅西3∶1—3;太6∶20),“因为神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多2∶11—13 p.)。神并没有预定我们受刑,而是预定我们借着基督得救(帖前5∶9)。我们是圣灵的殿,而且神禁止我们亵渎这殿(林前3∶16—17;林后6∶16;弗2∶21)。我们并不是暗昧,反而在主里是光明,行事为人应当像光明的子女(弗 5∶8—9;参阅帖前5∶4—5)。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帖前4∶7):“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帖前4∶3)。神以圣召召我们(提后1∶9),这呼召严厉地要求我们过圣洁的生活,我们从罪里得了释放,使我们成为义的奴仆(罗6∶18)。难道有比约翰所说更能激励我们彼此相爱的话吗?他说“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一4∶11;参阅约13∶34)。他还说,神的儿女与魔鬼的儿女不同,就如光与黑暗不同那般,因为神的儿女彼此相爱(约一3∶10,2∶10—11)。保罗也同样教导:我们若投靠基督,就与其他的信徒是同一个身体上的肢体(林前6∶15、17,12∶12),并因此应当在自己的岗位上彼此帮助(参阅林前12∶25)。难道有比约翰的话更能激励我们过圣洁生活吗?他说:“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约一3∶3)。”同样地,保罗教导说:既然信徒仰赖神赐给我们儿子名分的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林后7∶1,Vg.)。当我们听到基督做我们的榜样时,我们岂不应当跟随他的脚步(彼前2∶21;参阅约15∶10,13∶15)?

3.神的尊荣和怜悯是我们行善的主要动机,得奖赏是次要的动机

我在上面只引用几处经文。若引用圣经上所有的证据,就必须写另外一本厚书。所有的使徒都经常鼓励、劝勉和指责信徒:“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参阅提后3∶16—17),也从来不提到人任何的功劳。b事实上,他们最有说服力的劝勉是教导人的救恩完全不在乎自己的功劳,唯独依靠神的怜悯。所以,当保罗写了整封书信,为要证明信徒对得生命唯一的盼望是基督的义时,他是以神赐信徒怜悯来劝勉信徒(罗12∶1)。的确,他给我们这动机应该就够了:神要在我们的身上得荣耀(太5∶16)。但若荣耀神仍不足以激励我们,那只要我们记念神所赐给我们的福分,就足以激励我们行善。但这些人强调人的功德,叫人有某种奴隶般、不得已对律法的顺服,并因我们的教导与他们不同,就指控我们没有劝勉人行善的根据,就好像神喜悦这种不得已的顺服。圣经既告诉我们:“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也禁止我们在奉献上作难或勉强(林后9∶7)!

我这样说并不表示我藐视或忽略圣经劝勉、激励信徒的常用方式。如圣经记载,“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6—7;太16∶27;林前3∶8,14—15;林后5∶10;等等)。b我只是否定这是圣经唯一劝勉我们的方式或主要的方式。我也不认为我们应当用这方式开始劝勉人。而且,我也不相信这方式支持他们传扬人的功劳,我之后将证明这一点。我甚至认为除非我们先强调人唯有借着基督的功德称义,而且这功德是借着信心得以把握,完全不在乎人的行为,否则用这种方式劝勉人也没有用。因为除非人先相信因信称义,否则他们不会寻求圣洁。

先知的这句话很奇妙地教导这一点:“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诗130∶4,参阅Comm.)其教导的是:除非人明白和相信神的怜悯,否则他们不会尊荣神,因为这就是尊荣神的根基。这非常值得我们留意,我们不但需要知道信靠神的怜悯是尊荣神的开端,也要晓得对神的敬畏,虽然天主教徒将之视为人的功德,但这不可能是人的“功德”,因为这敬畏是建立在罪得赦免上。

4.称义的教义使人放纵自己吗?

说人出于罪得赦免称义的教义使人放纵肉体是最没有根据的毁谤,因我们说这义极为宝贵,我们任何的善行都无法使神称我们为义,因此,我们称义必定是神白白的恩赐。对我们而言,这义无须付出代价,但对基督而言并非如此,因他付出了自己的宝血把它买下。除了基督的宝血之外,没有任何赎价能满足神公义的要求。这就提醒人,他们每一次犯罪,基督无须重新流血,这不是出于他们任何的功德。此外,我们宣告人的罪污秽到除了基督纯洁宝血的泉源之外,没有可洁净他们的另一个方式。b难道听这教导的人不是比听自己的善行能洁净自己的人更惧怕犯罪吗?且a他们若对神有任何敬畏的心,在受洁净之后,难道他们不会害怕重新回到泥里打滚,将污秽这纯洁的宝血吗?所罗门告诉我们信徒心里面的话:“我洗了脚,怎能再玷污呢?”(歌5∶3)

由此可见,哪一种人会将赦罪视为廉价,哪一种人想夺去义的尊严。他们假装自己可怜的补赎能平息神的愤怒,岂不知它们不过是粪土(腓 3∶8)。我们确信罪的代价沉重到人无足轻重的行为无法付这代价,也相信罪对神是极大的冒犯,甚至人毫无价值的补赎无法平息神的愤怒,唯有基督的宝血才能成就这事。他们认为人丧失了义,就必须以自己的善行补偿神。然而,我们相信称义的代价大到没有任何人的善行可以补偿。因此,为了重新获得这义,我们必须唯独投靠神的怜悯。我们在下一章将讨论其他关于赦罪的事。

第十五章 以自己的功德自夸,毁坏我们因称义所应归给神的称赞,也破坏我们蒙救恩的确据

奥古斯丁和伯尔纳都反对人的功劳对称义有所参与,就如圣经的教导一样(1—4)

1.应该和不应该问的问题

我们已经讨论完这主题的关键问题:义若根据善行,这义在神面前必定站立不住,而且人称义完全是出于神的怜悯和与基督的交通,因此完全是因着信心。我们应当留意这就是人称义关键的教导,好避免陷入普遍的谬论中,不只是普罗大众,有学问的人也有此危险。因一开始讨论人因信还是因行律法称义时,他们就立刻翻出那些似乎教导人的行为在神面前有功德的经文,仿佛证明善行对神而言有价值,就等于证明人是因行律法称义!

无疑地,我们以上已证明行律法的义包括行神所有的律法,并且行到完全的程度。由此可见,没有人能因行律法称义,除非他的行为完全到他在万事上无可指责。不过另一个问题也值得我们思考:虽然人无法因行律法称义,但难道这些行为就不值得神喜悦吗?

2.“功德”这术语不合乎圣经,也是危险的!

首先,我要说几句有关“功德”的话:说人的行为在神的审判下有功德的人,就是在攻击真信心。我也希望避免在言语上的争吵,然而但愿基督徒作者总能约束自己,免得没有必要地采用远离圣经的术语,因为这些术语经常害处极大,几乎没有任何好处。所以,我想知道我们为何需要采用“功德”这术语,既然我们能安全地采用另一个词来清楚地解释善行的价值?这个词所带来的恶果充分证明它的害处极大。的确,既然这个词充满骄傲,它必定遮蔽神的恩典并邪恶地叫人自高自大。

我承认古时的神学家们经常采用这一词,但愿他们从未用过这一词,就不至于出现如今这样的谬论!其实,有时他们解释自己采用这个词并不是要攻击真理。奥古斯丁曾经说过:“但愿已在亚当里堕落之人的功劳在此闭口,但愿神的恩典在耶稣基督里作王。”“圣徒拒绝将任何称赞归给自己的功德;神啊!他们当将一切的称赞唯独归到你的怜悯之下”;“当人得知他所得到的一切好处都是出于神而不是自己时,他也会知道一切在他里面值得称赞的不是自己的功德,而是神的怜悯。”奥古斯丁在此否认人有行善的能力,也同时否认人有任何的功德。此外,屈梭多模说:“我们在神白白的呼召之后所行的善是我们对神的报答,也是我们欠他的债,但神给我们的是恩典,且是出于他的爱和极大的慷慨。”

但我们现在不再谈功德这术语本身,而要谈它的意义。以上我引用过伯尔纳的这段话:“否定我们有任何功德才是我们的功德,因此没有功德的人在神的审判台前才站立得住。”但为避免有人误解他过于严厉,他接着解释:“所以,你要努力地寻求功德,且当你有功德时,你当知道你的功德是神所赐的。你当盼望结出神怜悯的果子,这样你就能避免贫穷、忘恩负义,以及擅自行事。那有功德而不引以为傲,没有功德都引以为傲的教会是有福的。”之前他解释他用功德这个词是合乎圣经的教导,他说:“为何教会要在乎功德呢?神的美意才是我们夸耀的理由。神不能背乎他自己;神一切所应许的他必成就(参阅提后2∶13)。所以,人没有根据问:‘我们凭什么功德盼望得蒙祝福?’特别是因神说:‘我行这事不是为你们,乃是为我。’(结36∶22、32 p.)只要我们知道自己的功德不足,这就成为我们足够的功德。”

3.善行一切的价值都来自神的恩典

当圣经说人一切的善行充满污秽,且在神面前站立不住时,这就告诉我们,我们的行为所应得的是什么。那么,既然圣经告诉我们,当人做完了神所吩咐的一切,就当将自己视为无用的仆人(路17∶10),所以,即使有任何人能行律法到完全的程度,那他的行为应得的是什么呢?因我们所献给神的一切都是他所要求的,所以我们所做的都是神所应得的,他也无须报答我们。

然而,神仍赏赐我们善行并称之为“我们的”,也见证他不但悦纳这些行为,也将因此奖赏我们。我们因此有责任让这伟大的应许激励我们勇敢地行善而不可丧志(参阅加6∶9;帖后3∶13),并以感恩的心领受神的大祝福。无疑地,我们任何应被称赞的行为都来自神的恩典,所以,我们不应该将任何的善行归给自己。我们若真诚和认真地承认这一点,不但会停止相信自己有功德,功德本身也会失去意义。我们并没有如诡辩家将善行所应得的一部分归给神,另一部分归给人,我们反而将一切的称赞都归给神。至于人,我们说的是:人因自己的不洁污秽了他一切的善行。因为人一切的行为,不管他有多圣洁,都在某种程度上受了玷污。所以,当神审判人最好的行为时,他将看到他自己的义,并同时看到人的羞辱!因此,善行的确蒙神悦纳,也带给行善之人祝福。而且,善行蒙神极大的奖赏,不是因为人配得奖赏,而是因为神的慈爱珍惜这些行为。当人不满意神出于自己的慷慨所赐给他们不配得的奖赏,反而以亵渎神的野心努力地将那来自神慷慨的善行,变成是自己所应得的功德时,这是极其可怕的忘恩负义!

我要请读者理智地回答以下这问题:若有一人因他人的慷慨而拥有某块土地的使用权,但他却宣称那块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他自己,难道他不应当因这样的忘恩负义而被剥夺使用权吗?同样地,若一个奴隶被主人释放,之后却宣称他的自由是与生俱来的,难道他不应该再做奴隶吗?因为唯一正确享受祝福的心态是:不要将我们领受的说成是自己的,也不要窃取赐福者所应得的称赞。我们反而应当将赐福者所托付我们的一切,视为仍然在他自己的手中。若我们对待人尚且应当如此,何况我们对待神呢!

4.反驳我们论敌的引证

我知道这些诡辩家滥用一些经文来证明“在神面前的功德”是圣经的教导。他们引用《便西拉智训》(Ecclesiasticus):“神必照人的功德所应得的怜悯他。”他们也引用《希伯来书》的话:“只是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因为这样的祭是神所喜悦的。”(来13∶16)我现在无须证明《便西拉智训》并非圣经正典。我要说的是他们没有诚实地引用《便西拉智训》中的话,因为希腊文原文是:。“因人一切的行为都需要神的怜悯,所以神以怜悯对待人”(《便西拉智训》16∶14,tr.RV.)。这就是原文,显然拉丁文的翻译是错误的。希腊文原文的文法以及上下文都证明我的翻译是正确的。

他们没有理由根据《希伯来书》中的一个词来误导我们,因为使徒所写的希腊文,意思只是:这样的祭是神所喜悦和悦纳的。

我们若拒绝看重行为过于圣经的教导,就会约束我们悖逆的傲慢。圣经教导我们的善行总是被众多的污秽玷污,且我们因此得罪神,惹他向我们发怒。何谈这些行为能平息神的愤怒或激发他对我们的爱?然而,既然神是照他自己的慈悲而不是他至高的公义检验我们的行为,所以,他能悦纳这些行为,仿佛它们是毫无玷污的,并因这缘故,虽然我们不应得,神却仍以今世和来世无限的福分奖赏我们。我也不同意一些在其他事上聪明和敬虔之人所做的区分,即我们在今世因自己的善行所领受的祝福是应得的,但永恒的救恩唯独借信心而来。因神几乎总是将劳碌所应得的称赞和作战所应得的冠冕归给自己。另一方面,我们若将神恩上加恩的祝福归给人的行为而不是神的恩典,这就与圣经的教导相悖。因为虽然基督说“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太25∶29;路8∶18),并说那在不多的事上忠心、正直的仆人将被派管理许多事(太25∶21),但他同时也在另一处教导说,信徒蒙福是出于他白白、慈爱的恩赐(参阅约1∶16)。神说:“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赛55∶1 p.)因此,敬虔之人今世从神那里所领受的一切都是为了帮助他成圣,就连祝福本身,也完全是出于神的慈爱。但在神的祝福上,并在他如何对待敬虔之人上,神见证他也在乎人的行为。神为了让我们知道他对我们的爱何等大,他不但使我们也使他所赏赐我们的福分都配得尊荣。

拒绝以人的功劳代替基督的功劳(5—8)

5.基督是唯一的根基,他为我们的信心创始成终

若这些事情在先前的时代被适当讨论和处理过,就会避免之后许多的问题和纷争。保罗说我们必须确保基督教教义的大厦是建立在他在哥林多信徒身上所立的b(a)根基上(参阅林前3∶10):“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林前3∶11)那么,基督是怎样的根基呢?难道他只是我们救恩的起始,而之后我们要靠自己的善行完成这工作吗?难道基督只是给我们开路,而之后我们要靠自己的力量在上面行走吗?断乎不是。保罗在之前一点教导说:当我们相信基督时,神就使他成为我们的义(林前1∶30)。唯有那拥有完全之义的人,他的根基才是立在基督之上,因为保罗并没有说神差派基督帮助我们自己获得义,而是派他成为我们的义(林前1∶30)。事实上,保罗教导说: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并不是照我们的功劳,而是“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弗1∶4—5,参阅Vg.);我们也在他里面“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参阅西1∶14、20);天父也收养我们,使我们与基督一同做他的儿女,一同做后嗣(参阅罗8∶17;加4∶5—7);我们借基督的血得与神和好(罗5∶9—10);神将我们交在基督的手中,救我们脱离灭亡和失脚的危险(约10∶28);我们因已经被嫁接在基督身上(参阅罗11∶19),算是已经享有永生,已经借神所赏赐我们的盼望进入了天国。再者,我们既因在基督里有分,虽然自己是愚昧的人,基督却成为我们在神面前的智慧;我们虽然是罪人,基督却是我们的义;我们虽然不洁,基督却是我们的纯洁;虽然我们是软弱的人,没有军装并暴露在撒旦的攻击之下,但神赐给基督击败撒旦和阴间权势之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同时也交给我们了(太28∶18);我们虽然仍居住在这取死的身体之中,但基督乃是我们的生命。简言之,既然我们在基督里拥有所有的一切,那么我们自己就是一无所有。我们若想要渐渐成为神的圣殿,就必须被建立在基督这根基上(参阅弗2∶21)。

6.罗马天主教的神学减损基督的大能和尊荣

但教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中,并非如此教导人。他们教导说,人在被嫁接到基督身上之前,能行神所喜悦各式各样的“道德”善行,仿佛圣经教导人没有神儿子就没有生命是在说谎(约一5∶12)!他们若是死的,怎能产生生命的果子呢?仿佛“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竟然是毫无意义的!仿佛坏树能结好果子(参阅太7∶18;路6∶43)。这些邪恶诡辩家留下什么位置给基督施展他的大能?他们说基督的功德为我们赢得了第一个恩典,即配得蒙恩,但我们不错过蒙恩的机会。这是傲慢和无耻的亵渎!谁能想象以基督为名的人居然想夺去基督的力量,并将他践踏在脚底下呢?圣经上关于基督的见证是信基督的人已经称义了。这些诡辩家反而教导说:基督赏赐人唯一的福分就是为人打开称自己为义的大门。但愿他们能明白这些经文,“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约一5∶12 p.);“信差我来者的……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参阅6∶40);“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盼望承受永生”(多3∶7;参阅罗5∶1—2);信徒有基督住在里面(约一3∶24),信徒借着基督得与神亲近、分享基督的生命,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2∶6);他们“被迁到他爱子的国里”(西1∶13 p.),并得蒙救恩;众多其他的经文也有同样的教导。这些经文并不教导我们借着相信基督获得称义或得救的能力,而是教导信心和义都是神白白的恩赐。因此,人一旦借信心被嫁接到基督身上,就成为神的儿子、天国的后嗣、拥有义和生命的人,而且信心并不赏赐我们获得功德的机会,而是赏赐我们基督一切的功德,因神借着信心赐给我们基督的功德(这最清楚地反驳他们的谬论)。

7.罗马天主教不明白奥古斯丁和圣经的教导

天主教的索邦神学院(the schools of the Sorbonne)——众谬论之母,从教会手中夺去因信称义这一切敬虔的总纲。其实,他们的教导承认人是因“成形的信心称义”,但之后却将之解释为人的善行从信心获得称义的能力,他们的教导几乎是在取笑信心。他们之所以提到信心,是因这是圣经处处的教导,忽略它将成为他们极大的羞辱。

在称赞人的善行时,他们甚至窃取神的荣耀而将之归给人。因他们知道善行无法高举人,且若善行是神恩典的果实,也不能被称为功德,所以,他们就勉强(就如想从石头中挤出油一样)教导善行来自人的自由意志。他们并不否认善行主要的起因是神的恩典,但他们仍教导自由意志有所参与,且人一切的功德来自自由意志。这不只是他们后代诡辩家的教导,也是他们的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伦巴德的教导,虽然他的教导与他们的相比是冷静和理智的。他经常引用奥古斯丁的话,但这只能证明他极其盲目,因为奥古斯丁非常谨慎,免得教导人能因自己的善行得丝毫荣耀。我们在以上讨论自由意志时,引用过他对这教义的解释,他也在自己的作品中经常提到这教义,譬如:奥古斯丁禁止我们在任何情况下因自己的功德夸口,因连它们都是神的恩赐;他也说我们一切的功德都是出于神的恩典,并不在乎我们自己的能力,唯独在乎恩典。

难怪伦巴德对圣经的教导是盲目的,因他似乎没有受过很好的圣经训练。最适于反驳他和他一切门徒教导的就是保罗的话。在保罗禁止基督徒在任何方面夸口之后,他接着解释为何夸口是错误的:“我们原是他的工作……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参阅Vg.)既然我们重生之后才能行善,且我们重生唯独在乎神,那我们就毫无根据以任何的善行为傲。

最后,他们虽然不断地劝人行善,但他们的教导却拦阻人确信自己的善行在神面前蒙悦纳。然而,我们虽然教导人没有功德,但这教导却安慰信徒并使他们欢喜,因我们教导信徒的行为讨神喜悦,无疑地也蒙神悦纳。但我们也劝人不要在信心之外做任何事,除非他先确信这行为会讨神喜悦。

8.根据正统教义的劝勉和安慰

所以,我们丝毫不可离开这唯一的根基,因聪明的工头一旦立好这根基,将会在上面有秩、正确地建造。

人若需要教导和劝诫,圣经告诉我们,“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也说凡从神生的人不能犯罪(约一3∶8—9);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时候已经够了(彼前4∶3);神的选民是蒙怜悯的器皿,也当自洁(提后2∶20—21)。但基督吩咐门徒当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他,这是最清楚的教导和劝勉(太16∶24;路9∶23)。舍己的人已经除掉万恶之根,因他不再单顾自己的事。背起十字架的人已经有心理准备忍耐万事,并以温柔待万人。但基督的榜样是舍己和其他一切敬虔与圣洁行为最好的榜样。因基督在父神面前顺服以至于死(腓2∶8)。他完全为了完成神的工作而活(参阅约4∶34;路2∶49);他全心全意地荣耀天父(参阅约8∶50;约7∶16—18);他为自己的弟兄舍命(约10∶15;参阅约15∶13);他善待自己的仇敌并为他们祷告(参阅路6∶27、35;路23∶34)。

若任何信徒需要安慰,以下的经文将成为他极大的安慰:“我们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心里作难,却不至失望;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4∶8—10 p.);“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他同活;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后2∶11—12)。我们这样效法基督的苦难,直到我们得以从死里复活(腓3∶10—11),因为父神已经预定他所拣选的人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做长子(罗8∶29 p.)。因此,“无论是死……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8—39 p.);b万事反而将互相效力,叫我们得益处以及蒙救恩(参阅罗8∶28)。a读者当留意,我们并非教导人能因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而是说,一切属神的人都是被“重生”(参阅彼前1∶3),成为“新造的人”(林后5∶17),因他们从罪中被迁到义的国度;我们也教导他们以善行的见证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坚定不移(彼后1∶10),并且就如果树,凭着自己的果子就被认出来(太7∶20,12∶33;路6∶44)。

第十四章 称义的起始和不间断的过程

人生来死在罪恶之中,并因此需要救赎(1—6)

1.就称义而言,有四种不同的人

为了更清楚明白这教导,我们要查考人在一生中所能获得的义。人可能落入四种不同的光景之中:人或(1)对神完全无知,陷入偶像崇拜中,或(2)虽然领受过圣礼,却因不洁净的生活,虽然口里承认神,却在自己的行为上否认他——他们是有名无实的信徒;或(3)他们是假冒为善的人,并以虚空的见证隐藏自己邪恶的心,或(4)因被神的灵重生,一生最在乎的是过圣洁的生活。

首先,若神按照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审判他们,从头顶到脚掌,神在他们里面找不到任何的良善,除非我们指控圣经向我们说谎。因圣经用这样的称号描述一切亚当之子:他们是邪恶、顽梗的人(耶17∶9);人从小心里思想的尽都是恶(创8∶21);“人的意念是虚妄的”(诗94∶11,参阅Comm.);“他们眼中不怕神”(参阅出20∶20);“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诗14∶2)。简言之,他们属乎血气(创6∶3),属乎血气包括保罗以下所列举的一切:“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加5∶19—21,参阅Vg.)和一切所能想象得到的污秽和可憎恶的事。这就是他们夸耀的自我价值!

然而,若他们当中有任何人在道德上与众不同,在人看来是圣洁的人,但我们因深知道神完全不在乎外貌,所以我们若想知道这些行为是否有任何使人称义的价值,就必须究察这些行为的动机,我们必须详细究察这些行为出自怎样的心态。虽然这问题范围很广,但既然我们能在几句话之内就描述清楚,所以我会尽可能简洁。

2.非信徒的美德是神所赐的

首先,我并不否认非信徒所有突出的禀赋都是神所赐给他们的。我也不否认人们的常识判断,辩称提图斯和图拉真的公正、节制和公平与卡利古拉、尼禄和图密善的癫狂、不节制和暴力没有两样。或提比略淫荡的私欲与韦斯巴芗的自制是一样的,或者说——不提个人的美德与恶行——遵守和藐视法律及公义没什么区别。因为义和不义的差别大到连在表面上的义行和恶行都看得出来。我们若不分辨以上的差别,世界怎能有任何秩序呢?所以,神不但把高尚的和邪恶的行为的差别刻在每一个人的心中,也借着他的护理印证这差别,因我们可以看见神将许多今生的祝福赐给在社会上培育美德的人。这并不是因为外在美德的形象值得神任何的祝福,反而因为神暂时奖赏拥有外在、虚假善行的人,就证明他何等喜爱真正的义行。因此结论就如我们以上所说的,即这一切的美德——或换言之,美德的形象——都是神的恩赐,因为没有任何可称赞的事不是来自神。

3.没有真信心就没有真美德

然而,奥古斯丁所说的还是没有错:一切与独一真神信仰疏远的人,不管他们在道德上有多被人称赞,他们不但不应得奖赏,反而应得惩罚,因他们以心里的不洁污秽神的善行。他们虽然在公义、自制、友情、节制、勇气和智慧上作为神保守社会的器皿,但他们却败坏地行出这些善行。他们不作恶并不是因他们热心为善的缘故,而是出于野心、自爱,或其他邪恶的动机。所以,既然人借心里的不洁(就如从泉源的源头)败坏这些善行,我们就不应当视此为美德,就如经常被人所误会为美德的恶行,不应该被视为美德一样。简言之,只要我们记住一切善行的目的——侍奉神——则任何出于其他动机的行为就已经丧失了“善”这个词的意义。因他们没有仰望神出于他的智慧所设立的目的,所以他们所行的一切,虽然看起来是好事,却是出于邪恶的动机,因此是罪。c奥古斯丁因此推断法布里齐乌斯(Fabricius)、西比欧(Scipio)和加图(Cato)都在他们的善行上犯了罪,因他们既然缺乏信心的亮光,所以在一切的行为上就没有他们所该有的动机。因此,他们没有真正的义行,因为真正的义行不是以行为乃是以动机来衡量。

4.没有基督就没有真圣洁

此外,若使徒约翰所说的没错,即没有神儿子的人就没有生命(约一5∶12),那么,那些不在基督里的人,不管他们的身份如何,不管他们做什么,他们一生都是在奔向自己的灭亡,至终神将判他们永死。奥古斯丁所说的话也与此相似:“我们的信仰并不是以行为之律,乃是以信心之律区别义人和不义的人,因为若没有信心,人所以为的善行便成恶行。”他在另一处精彩的解释也表达了同样的含义,他把这种人的热忱比喻成参加赛跑而脱离跑道的人,已离开真道的人越努力往前跑,就离目的地越远,变得越可怜。因此,奥古斯丁说:“在真道上跛脚而行远比在真道之外奔跑更强。”最后,人与基督没有交通,就不会成圣。显然,这些人是坏树,他们能结出在人眼中看为美,甚至吃起来甜蜜的果子,实际上却是坏果子。由此可见,若人没有借信心与神和好,则他一切所想的、所计划的或所行的,都是被咒诅的,不但无法被称为义,反而会被毁灭。然而,我们为何仍在这事上辩论,仿佛这是可怀疑的事,虽然使徒早已证明“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来11∶6)?

5.神所悦纳的义并非来自行为,不管是多好的行为,乃是来自恩典

我们若将神的恩典与人与生俱来的景况做比较,就更能证明这事实。因为圣经多处都宣告:在人身上没有任何东西值得神向他施恩,反而是神先白白地恩待人。死人能做什么使自己获得生命呢?当神光照人,使人认识他时,圣经描述这是叫人从死里复活(约5∶25),叫人成为新造的人(林后5∶17)。在这比喻上,我们看到神对人的慷慨常常受称赞,尤其是保罗,他说:“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4—5)在另一处论及亚伯拉罕是神对信徒一般呼召的代表时,他说神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罗4∶17,参阅Vg.)。我们既然是无,难道我们能做什么吗?在《约伯记》中,神用以下的话约束人的傲慢:“谁先给我什么,使我偿还呢?天下万物都是我的。”(伯41∶11 p.;参阅41∶2,Vg.)保罗在解释这段话(罗11∶35)时,总结说:除了我们可羞耻的需要和虚空之外,我们不要以为我们有什么可献给神的。

因此,在我们以上所引用的经文中,为了证明我们唯独借神的恩典,而不是因自己的行为获得救恩的盼望(参阅弗2∶8—9),保罗说:“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参阅Vg.)他就如在说:“谁能在神面前因自己的义夸口?岂不知我们行善的能力是来自重生?照着我们自然的本性,让我们行善比从石头中挤出油来更难。”如此可耻之人居然以为自己仍有任何可夸的,这是不可思议的。我们要因此同意神伟大的仆人保罗所说的话:“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提后1∶9 p.);“到了神我们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爱显明的时候,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多3∶4—5、7)这认信表明我们没有任何的义,直到我们单单因着神的怜悯重生,并获得永生的盼望,因为若行律法在任何程度上能使我们称义,那称义是本乎恩就是谎言了。显然,当保罗宣告人是白白地被称义时,这并不是因为他是健忘的人,因为他在另一处经文中证明称义若在乎行为,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11∶6)。而且当基督说他“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太9∶13)时,难道不就是这意思吗?既然神只接受罪人,我们为何想以伪装的义进他的国呢?

6.人在称义上毫无参与

我常常想到:当我努力地想申明神的怜悯时,我是否在得罪神的怜悯,仿佛神的怜悯是模糊、不确定的。然而,既然我们顽梗不化,除非我们被强迫,否则我们不会将神所应得的荣耀归给他,所以,目前我必须继续谈这主题。既然圣经对这主题的教导很清楚,我就要引用神的话,而不是靠自己的解释。当以赛亚描述人类普遍的堕落之后,他极精彩地补充说明神拯救人的次序:“那时,耶和华看见没有公平,甚不喜悦。他见无人拯救,无人代求,甚为诧异,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义扶持自己。”(赛59∶15—16 p.)若先知所说的是真的,即没有人帮助神施行拯救,那么我们的义行在哪里呢?另一位先知在描述神使罪人与自己和好时,同样说:“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以仁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我必对她说,素不蒙怜悯的,我必怜悯。”(参阅何2∶19,23 p.)既然这样的恩约,我们最初与神联合的约,完全依靠神的怜悯,这就证明人的义毫无参与。

我也想问那些以为人在神面前能有什么义行的人,他们是否认为除了神所悦纳的义之外,另外还有一种义。若这样认为表示人的癫狂,那么其一切行为为神所憎恶的仇敌,就更不可能行出神所悦纳的事。神的真理见证:所有的人除非被称义和被接到神慈爱的怀中,否则都是至死敌对神的大仇敌(参阅罗5∶10;西1∶21)。若称义是我们爱神的起头,难道我们在爱神之前有任何义行吗?为了除掉这极为有害的傲慢,使徒约翰忠心地提醒我们:不是我们先爱神(约一4∶10)。神在更早的时候借他的先知教导我们:“我必……甘心爱他们,因为我的怒气向他们转消。”(何14∶4 p.)若神是自愿爱我们的,那这爱就不是我们的行为所引起的。

大多数人无知地以为这经文的含义只是没有人值得基督为他完成救赎的事工,然而在他获得救恩时,自己的行为也有所参与。其实,无论基督用什么方式救赎我们,除非我们借父神的呼召与基督联合,否则我们就都是黑暗和死亡的后嗣以及神的仇敌。因保罗教导我们,除非圣灵运用基督的血洁净我们的不义,否则我们仍旧是污秽的(林前6∶11)。彼得同样宣告:信徒是“借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他血所洒的人”(彼前1∶2)。神既借圣灵用基督的血洗净我们,我们就不要忘记,在此之前自己不过是与基督无关的罪人。因此,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我们救恩的起始是某种死里复活,e因当神为自己的缘故使我们蒙恩且得以信服基督(腓1∶29)时,我们终于在这时候开始出死入生。

假冒为善者以及有名无实的基督徒都在神的咒诅之下(7—8)

7.义是关乎内心的!

这种情况包括一切上述划分中所描述的第二和第三种人。因为良心的不洁证明这两种人都是未曾被圣灵重生的人。另一方面,他们没有重生表明他们没有信心,也表明他们未曾与神和好,未曾被神称为义,因为这两个福分都更单单靠着信心才能得到。难道与神疏远的罪人能行出任何不是神所憎恶的事吗?一切不敬虔的人,特别是所有假冒为善的人,都因这愚昧的自信而自高自大,因为即使他们承认自己的心充满罪恶,他们仍相信只要有任何表面上的好行为,神就不会拒绝他们。这就导致那极为有害的错误,即虽然知道自己的心是邪恶、败坏的,却不承认自己没有义。甚至当他们因无法否认而承认自己的不义时,仍旧宣称自己有义。

神借先知有力地反驳这自负。神说:“你要向祭司问律法说:‘若有人用衣襟兜圣肉,这衣襟挨着饼……或别的食物,便算为圣吗?’祭司说:‘不算为圣。’哈该又说:‘若有人因摸死尸染了污秽,然后摸着这些物的哪一样,这物算污秽吗?’祭司说:‘必算污秽。’于是哈该说:‘耶和华说:这民这国在我面前也是如此;他们手下的各样工作都是如此;他们在坛上所献的也是如此。’”(该2∶11—14 p.)但愿我们能相信或记住这真理!因为没有任何人(不管自己的一生有多邪恶)能被神在此清楚的宣告说服。邪恶的人一旦尽任何律法上的本分,他就毫不疑惑神必称之为义;然而,神所宣告的是,除非人心先完全被洁净,否则人无法行义。他也宣告罪人一切的行为都已被不洁的心所污秽。所以,人不可再将神亲自称为污秽的行为视为义行,而且他极恰当的比喻证明这一点!或许有人会说人行神所吩咐的必是圣洁的。然而神不这么看,在神眼中,律法所洁净的被恶人的污秽所玷污,这并不稀奇。因为,当污秽的手触摸圣物时,圣物就被玷污。

8.人和他的行为

神在《以赛亚书》中同样精彩地处理了这个问题:“你们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恶的……你们的月朔和节期,我心里恨恶,我都以为麻烦;我担当,便不耐烦。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赛1∶13—16 p.;参阅58∶1—5)难道这表示神憎恶人遵守他的律法吗?断乎不是,神绝不轻看人以敬畏的心遵守他的律法。但人若不敬畏神,则他向神所献上的一切,不但算不得什么,而且是可憎恶和污秽的。

任凭假冒为善之人心怀邪恶,企图靠自己的行为讨神喜悦!他们这样做只会更加激怒神。因为“恶人献祭,为耶和华所憎恶;正直人祈祷,为他所喜悦”(箴15∶8 p.)。因此,对圣经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未重生之人最崇高的行为在神面前不但不是义行,反而是恶行。我们更当坚信不疑。

所以,人无法靠自己的行为讨神喜悦的教导是对的。只有在人讨神喜悦之后,他的行为才能蒙神悦纳。我们必须遵照圣经教导我们的次序。摩西说:“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创4∶4)由此可见,神先喜悦人,才悦纳人的行为。因此,人心必须先被洁净,我们的行为才能蒙神悦纳。耶利米告诉我们:耶和华的眼目看顾诚实(耶5∶3),b这是永不改变的真理。而且,圣灵借彼得的口宣告:唯独信心才能洁净人心(徒15∶9)。由此可见,行善的首要根基就是又真又活的信心。

一切重生的人都是唯独因信称义(9—11)

9.此外,连真信徒都无法靠自己行善

我们现在要考虑以上的第四种人拥有怎样的义。我们承认当神借基督的义使我们与他自己和好,并以白白的赦罪称我们为义时,他的慈爱也伴随着他的怜悯,以至神借着他的圣灵居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借着神的大能一天比一天更治死肉体的私欲;神以此使我们成圣,使我们分别为圣,训练我们能遵守他的律法。结果,我们最大的渴望是要遵行神的旨意,并在万事上唯独荣耀他。

然而,我们虽然靠圣灵的引领行神的道路,我们心里仍存留些不完全的痕迹,使我们谦卑,免得我们忘记自己的本相而骄傲起来。圣经说:“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参阅王上8∶46)既然如此,人的行为怎能使人称义呢?人所能行出来最圣洁的善行仍被他肉体的不洁所玷污,并有渣滓混合在内。让一位神圣洁的仆人从他的一生中选出他认为最高尚的行为,并请他从各个角度思考这行为。无疑地,他将发现连这行为也有肉体污秽的玷污,因我们行善总是不够热心,且肉体的软弱拦阻我们快速奔跑。虽然圣徒行为上的玷污是微小的污点,但难道这些瑕疵不会得罪神吗?因为在神面前就连星星都不洁净(伯25∶5)。众圣徒连对自己最好的行为都感到羞耻。

10.自以为义的人尚未了解律法严厉的要求

即使我们能行出某种完全纯洁的行为,但就如先知所说,只要我们犯某一个罪,这罪就足以抹去那纯洁的行为(结18∶24)。雅各也说:“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 p.)既然这必死的身体总不洁净并在罪恶之下,而我们所行的善又被我们的罪所破坏,在神面前站立不住,我们怎能被神称为义?

简言之,当我们考虑何为义行时,我们所当思考的并不是这行为本身,而是神诫命的要求。我们若寻求律法上的义,引一两件善事是徒然的,神要求的是不断地遵守律法。因此,神绝不会像一些愚昧的人认为的那样,将他从前一次对我们的赦免算作我们的义,并在他赦免我们以前的过错之后,要求我们因行律法称义,因这等于是赐给我们虚假的盼望,嘲笑和玩弄我们。既然我们在今世无法达到完美的地步,且律法宣告一切不遵行律法到完美程度的人将受审和灭亡,那么,律法总是有指控、定我们罪的根据,除非神的怜悯进来,并以不断的赦罪一直判我们无罪。因此,我在一开始所说的话是永恒的原则:神若以我们的价值审判我们,则我们一切的计划和行为,连同我们一切的努力和劳苦都该灭亡。

11.信徒的义总是出于信心

我们必须强调这两点:首先,任何敬虔之人一切的行为,在神严厉的审判下都只配灭亡;其次,若有人真的有某种完全的行为(其实这是不可能的),这行为将会因这敬虔之人的罪被削弱和玷污。

这就是我们辩论的重点。在人如何开始称义的问题上,我们的立场和较正统的经院神学家们的立场是一致的:神白白地救罪人脱离被定罪的光景,之后借赦罪称他们为义。只是他们的“称义”包括圣灵对人的更新,使人因此能够遵守神的律法。事实上,他们将重生之人的义描述为:人一旦借着信心信靠基督与神和好之后,就在神面前以善行的功德被算为义。然而,神却宣告他算亚伯拉罕的信心为义(罗4∶3),并不是在亚伯拉罕仍拜偶像时,而是在他过了许多年圣洁的生活之后,神才宣告他算亚伯拉罕的信心为义。当时亚伯拉罕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以纯洁的心敬拜神,且无人能在遵守律法上与他相比。然而他的义仍是出于信心。我们根据保罗的教导推断,这义不是出于行为(弗2∶9)。同样地,当先知说“义人因信得生”(哈2∶4),这并不是指不敬虔和亵渎神的人说的,虽然神能赐给他们信心而称他们为义,这句话指的是信徒,神应许他们借信心得生命。而且保罗十分明确地肯定这教导,他引用大卫的话:“得赦免其过……这人是有福的。”(诗32∶1;诗31∶1,Vg.;参阅罗4∶7)我们确实知道大卫指的不是不敬虔的人,而是信徒,且他自己也是其中一位。他是凭自己的良心说的,所以,称义的福分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生都因信称义。最后,他教导白白与神和好的信息。神不只是要我们传扬一两天,这是教会持续不断的责任(林后5∶18—19)。因此,信徒到死为止所拥有的只是保罗在经文中所描述的义。因基督总是那叫我们与父神和好的中保,他的死也有永恒的功效,即洁净、补赎、赎罪,也就是他以完全的顺服遮盖我们所有的罪。保罗也不是教导以弗所信徒,我们得救的开始是本乎恩,而是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经院神学家对因信称义的异议;对圣徒超过本分之外的功德之解释与反驳(12—21)

12.我们论敌逃避的方式

经院神学家对此教义的回避是徒然的。他们说,虽然善行内在的价值不足以使人称义,但它们的伟大价值在于使人得“蒙神悦纳的恩典”(accepting grace)。因此,他们不得不承认信徒的义总是不完全的,所以信徒到死为止都需要因他不足的善行蒙赦罪,但他们同时也说信徒超过本分之外的功德b足以弥补他的过犯。

我的答复是:他们所说的“蒙神悦纳的恩典”所指的是神白白的慈爱,而神以这慈爱在基督里悦纳我们,因他将基督的义归给我们,好让他能因此视我们为圣洁、无罪的人。既然基督的义是唯一完全的义,并因此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所以,这义替我们上法庭,替我们受审。神赐我们这义,并使我们一生靠信心持续不断地蒙赦罪。我们既然被基督的纯洁a遮盖,神就不将我们污秽的过犯归给我们,反而将之隐藏,仿佛被埋葬,免得我们在神面前因这些行为受审,直到我们的旧人完全被治死。在那时神的慈爱将接受我们,并使我们与第二亚当一同分享他幸福的平安。我们要等候主的日子,因为主在那时将赐给我们不朽坏的身体,并接我们进入天国的荣耀(参阅林前15∶45及以下)。

13.相信超过本分之外功德的人,不了解神严厉的要求和罪的严重性

若以上的教导是正确的,显然,我们一切的行为都无法使我们蒙神悦纳,甚至都无法讨神的喜悦。人穿上基督的义才能讨神喜悦并蒙赦罪。e神从未应许因我们的善行赐给我们永生的奖赏,他只是宣告: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18∶5),也因此咒诅一切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人(申27∶26;加3∶10)。这些话充分反驳对于部分的义的幻想,因为天堂只悦纳行律法到完全程度的义。

他们胡诌圣徒的“超过本分之外的功德”可以为人的过犯提供足够的补赎。他们总是又回到他们已被赶逐的立场上,即人遵守律法到某种程度,就会以这同样的程度在神面前称义。他们无耻地将一切理智之人所不接受的教义视为理所当然。神常常见证:除非人行律法到完全的程度,否则就没有义行。当我们发现自己没有义时,为了避免完全无法受人称赞,即免得我们将一切的荣耀归给神,我们就以自己的一些好行为为傲,并尝试以其他赎罪的方式补上我们所缺乏的义,这是极端邪恶的行为。

以上我们已驳倒了一切其他赎罪的方式,所以,我们不应当幻想有其他的赎罪方式。会如此幻想的人根本不明白罪在神面前有多可憎,他们应该早就知道人所有的义行都无法抵掉任何的罪。圣经教导我们,人因着一次的过犯被神弃绝,同时也完全丧失了自救的力量(创3∶17)。因此,人永不可能赎自己的罪。那些高傲且误以为能赎己罪的人永不能平息神的愤怒,因为神不接受他敌人的任何行为。神的仇敌就是神决定将他们的罪归在他们自己身上的人。所以,我们的罪必须先被遮盖和蒙神赦免,神才会悦纳我们任何的行为。由此可见,神白白地赦免人的罪,人若以为自己能赎罪就是亵渎神。因此我们应当效法使徒保罗的榜样:“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杆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3∶13—14 p.)

14.即使我们完全尽本分——虽然这是不可能的——也不值得夸耀!

我们若夸耀自己有分外的功德,这与圣经的教导如何一致呢?“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路17∶10 p.)在神面前说话不是要说谎,而是要宣告我们所相信的真理。所以,神要我们真心相信所行的任何本分不可能是神所没有吩咐的。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们是神的仆人,我们服侍神的本分多到即使我们一生在思想和行为上都专心尽本分,也无法做到完全。因此,神所说的这句话:“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就表示人一切的善行都应当只献给神。既然我们都远远达不到这目标,我们凭什么以为我们拥有比神所要求我们更多的善行呢?

人或许反对说他虽然没有完全尽本分,但他还是尝试做比他所该做的更多。然而,我们必须坚定地相信这事实:没有任何敬畏神或爱邻舍的事不是神的律法所吩咐的。而且,若这行为是律法的一部分,我们就不要夸耀地以为这是我们自愿做的,其实还是神吩咐我们必须做的。

15.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应当献给神,所以不可能有本分之外的功德

他们错误地引用保罗的话支持他们的教导。他们说保罗夸口他在哥林多信徒中虽然被允许,却没有坚持自己的权利,也接着说他对他们的服侍超过神所要求他的(林前9∶1及以下)。但他们应当留意保罗这样说的原因是他不想绊倒软弱的信徒(林前9∶12)。因为有些邪恶、诡诈的人曾经借虚假的善行占百姓的便宜,好骗他们接受极为有害的教义并使他们排斥福音。所以,保罗必须做出选择,要么使基督的福音落在危险中,要么反对这虚假善行的手段。若对一个基督徒而言,这是一个可不面对、因而不必得罪什么人的事情,那我就承认保罗在这事上有分外的功德。但若这是神对他仆人智慧地传福音的一个要求,那保罗所做的就是他本分所该做的。最后,若以上所说的仍不具说服力,屈梭多模的这句话永远是对的:“我们一切的财产与奴隶的财产没有两样,都是属于我们的主人。”基督也借比喻教导这原则,因他问当仆人整天在外做工服侍我们,回到家里之后难道我们还谢谢他吗(路17∶7—9)?也许他做了比我们直接要求他所做的更多,但他却仍没有做比奴隶所该做的更多,因为他和他一切的能力都是属于我们的。

至于这些主张超过本分之外功德的人,他们以为他们能献给神分外的功德,这想法其实是荒谬的。因为他们所献的这些是神未曾吩咐也是神不悦纳的。当他们在神面前交账时,神绝不接受这些行为。我们只在这意义上接受有分外功德,即先知所说的这种行为:“谁向你们讨这些?”(赛1∶12,参阅Vg.)他们也要留意圣经在另一处对这些行为的描述:“你们为何花钱买那不足为食物的呢,用劳碌得来的买那不使人饱足的呢?”(赛55∶2 p.)其实,这些神学家坐在树荫下,轻松地讨论这些问题。但当那至高的法官审判世人时,这毫无根据的立场就立刻烟消云散。真正应该考虑的并不是我们在经院的象牙塔里能发些什么样的议论,而是我们在审判台前是否对自己的立场有足够的信心。

16.不可依靠行为,也不可以行为夸口!

有两种极为有害的思想必须从我们内心根除,我们千万不可倚靠自己行为上的义,也不可以这些行为夸口。

圣经教导我们,人所有的义在神面前都是污秽的,除非这些行为被基督的完美洁净。因此,圣经常常劝我们不可依靠自己的善行。我们的行为只会引发神的报应,除非我们蒙神赦免。如此,我们的行为只能让我们在我们法官的面前寻求怜悯,所以大卫忏悔道:“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 p.)然而,当约伯说“我若行恶,便有了祸;我若为义,也不敢抬头”(伯10∶15 p.)时,虽然他所强调的是神至高的甚至天使也无法企及的义,但他同时也教导,任何必死的世人在神的审判台前都当闭口不言。这句话不但表示约伯自愿屈服于神严厉的审判,也表示他自己一切的义行在神面前站立不住。

若我们不再自信,我们一切的自夸也会同时消失。既然人的善行并不能带给我们自信,而只能在神面前战兢,谁会将义的功德归给善行呢?因此,我们要留意以赛亚的话:“以色列的后裔都必因耶和华得称为义,并要夸耀”(赛45∶25 p.);他在另一处所说的也值得我们留意,即我们是“耶和华所栽的,叫他得荣耀”(赛61∶3 p.)。b当人不再相信自己在任何方面有义行,或拒绝以自己的行为夸口时,人的心才得以被洁净。然而,以自己的行为夸耀,使得愚昧的人自高自大,并有虚假的自信,因他们相信自己的救恩是根据行为。

17.行为在任何方面都不是我们圣洁的起因

哲学家说事情的结果有四种不同的起因,我们将发现这四种都无法证明行为是救恩的起因。圣经前后一致地宣告:我们永恒救恩有效的起因就是天父赏赐给我们的怜悯和白白的慈爱。直接的起因是基督和他的顺服,因他借自己的顺服替我们获得义。至于间接的起因难道不就是信心吗?使徒约翰将这三种起因归结为一句话:“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保罗告诉我们,使人蒙救恩最终的起因就是神的公正和他的良善,且他在同一处经文中也提到三个不同的起因。他对罗马信徒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罗3∶23—24;参阅弗1∶6,参阅Vg.)这里教导我们救恩的源头,即神以他白白的怜悯拯救我们。他接着说,“因基督耶稣的救赎”(罗3∶24),这是人称义直接的起因。“借着人的信”(罗3∶25 p.),这是间接的起因,借此神将基督的义归给我们。之后,他告诉我们最终的起因。他说神为了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6,Vg.)。并且为了证明这义是根据和好的道理,保罗明确地说神赐人基督,使人与他自己和好。他也在《以弗所书》1章中教导说:神完全出于怜悯施恩给我们,这怜悯来自基督的代求,也是借着信心而来,并教导万有的存在都是为了使神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1∶3—14)。b既然保罗教导我们救恩的各部分都在我们之外,我们为何仍依靠自己的行为或以这些行为夸口呢?最痛恨神恩典的人都无法在有效的或最终的起因上与我们争辩,除非他们否认整本圣经的教导。他们错误地教导直接和间接的起因,仿佛我们的行为是一半的起因,而信心和基督的义是另一半的起因。但圣经也完全反驳这教导,宣告基督既是我们的义,又是我们的生命,且这义的恩赐唯独借着信心而来。

18.信徒思想自己的善行能坚固自己的信心

圣徒经常借回想自己的无罪和正直来坚固自己,甚至有时对人宣扬。他们从两方面宣扬自己的正直,或将自己的善行和罪人的恶行互相比较。他们深信自己将得胜,不只是因自己的义行,而是因仇敌将被定罪。或者他们不是将自己与别人做比较,而是当他们在神面前省察自己时,自己无亏的良心赏赐他们某种程度的安慰和信心。

我们以后将讨论第一方面。关于第二方面,我们简要说明一下,这与我们上面所说的并无冲突,即我们在神面前受审判时,不可在任何方面依靠行为,或以任何的行为夸口。因为当圣徒想到自己蒙救恩的根据时,就完全弃绝自己的行为而唯独仰望神的慈爱。他们不但将神的慈爱视为自己幸福的起因,并深信他们最后得荣耀也是出于神的慈爱。当信徒的良心如此被建立在神的爱上之后,他们思想自己的善行而得安慰,是因为善行证明神居住在他们里面并统治他们。而除非人先完全依靠神的怜悯,否则行为完全不可靠,所以我们就不应当视行为与人所依靠的互有冲突。当我们弃绝对行为的依赖时,我们的意思只是:基督徒不可将自己的行为视为对蒙救恩的帮助,而是应当完全依靠神称他为义这白白的应许。但我们却不禁止他用神对他慈爱的证据(善行)来坚固自己的信心。因当我们思想到神赏赐我们一切的恩赐时,这些恩赐就如从神的面散发出来的光辉,光照我们注视那超乎万有之慈爱的亮光。善行的恩赐更是如此,因为神已将那使我们得儿子名分的圣灵赐给我们了(参阅罗8∶15)。

19.善行是神呼召我们的果子

所以,当圣徒因自己无亏的良心坚固自己的信心并因此欢喜快乐时,他们只是因神的呼召所带给他们的果子,确信自己是神所拣选的儿女。因此,所罗门说“敬畏耶和华的,大有倚靠”(箴14∶26),且圣徒有时为了求神垂听他们的祷告,就使用神对他们的呼召见证他们在神面前的正直和单纯(参阅创24∶40;王下20∶3)。但这事实并不是他们无亏良心的根据,而是这根据的证据。因他们虽然出于敬畏神而行善,但这敬畏不足以成为他们蒙救恩的倚靠。圣徒也知道自己在行善中的正直不洁地与肉体混杂,但他们仍能将重生的果子视为圣灵居住在他们心里的证据,而坚固他们的心,在一切的需要中等候神的帮助,因为他们在这事上经历到神是他们的父亲。但除非他们先领会到由神确实的应许所印证的良善,否则他们无法如此推断。因若他们开始以自己的善行衡量神对他们的爱,他们对神爱的信心必定大大地动摇,因我们若判断自己的善行,虽然它们证明神对我们的爱,但它们的不洁也能使我们感到神对我们的不悦。

总之,善行宣告神对我们的恩惠,而且这些善行与神出于他的爱称我们为义并无冲突。保罗称这爱为“长阔高深”的爱(弗3∶18),就如在说:不管圣徒已多深入了解救恩,总不能忘记神称他们为义这最基本的基督之爱,也当默想这爱,因这爱是无限的。所以,保罗说基督的爱超过我们一切的知识,他也说当我们承认基督对我们的爱如此之大时,神一切所充满的就充满我们(弗3∶19)。就如在另一处保罗夸耀地说敬虔的人在万事上必得胜,也立刻告诉我们是因为“靠着爱我们的主”(罗8∶37 p.)。

20.善行是神的恩赐,因此不是信徒自信的根据

由此可见,圣徒没有自信地将自己的善行视为自己的功德,因他们承认这一切是神的恩赐,并帮助他们认出神的慈爱,也是神呼召他们的证据,使他们能确信自己是神的选民,这也与神在基督里白白赐给他们的义没有冲突,因他们的善行完全依靠这义。奥古斯丁简洁有力地表达了这意义:“我不对神说:不要藐视我手所做的(诗138∶8;参阅诗137∶8,Vg.)。的确,我的手寻求神而没有遭骗(诗77∶2;参阅诗76∶3,Vg.)。但我却不称赞我手所做的,因恐怕你究察我的行为,就将找到比善行更多的恶行。我唯一所要说、所要恳求、所渴望的是:求你不要藐视你手所做的;求你在我的行为上看到你自己的而不是我的工作。因若你看到我的工作,我将被定罪。若你看到自己的工作,你将为之加冕。因我所拥有一切的善行都来自你。”他告诉我们他在神面前不以自己的行为夸口的两个原因:首先,因他若有任何善行,他并不把这善行看作是来自他的;其次,因这些善行中充满众多的罪。因此,他的良心感受到的惧怕和惊恐超过他的确据。所以,他求神留意他的善行只是要神在此之上认出他的呼召之恩,而完成他已开始的工作。

21.圣经在什么意义上说神因善行祝福人

圣经教导神因信徒的善行祝福他们与我以上的教导并无冲突。父神的爱是我们蒙救恩有效的起因;圣子的顺服是直接的起因;圣灵的光照(信心)乃是间接的起因;神荣耀的慷慨则是最终的起因。然而,这一切并不拦阻神将人的行为当作次要的起因。但这是如何解释的呢?即神出于他的怜悯所预定得永生基业的人,神使他们借善行获得这基业。在神救恩的计划中,他常将先前发生的视为之后发生之事的起因。虽然他有时教导永生来自善行,并不是说善行是永生的根基,而是因为神称他所拣选的人为义,是为了至终使他们得荣耀(罗8∶30),所以他常将先前的恩典视为后来恩典的起因。但当神告诉我们主要的起因时,他没有吩咐我们在我们的行为中寻求慰藉,而是要我们单单思想他的怜悯。保罗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神的恩赐乃是永生。”(罗6∶23)这是什么教导?他为何不将善行与罪互相比较,就如他将生命与死亡互相比较一样呢?既然他说罪是死亡的起因,那么他为何不说善行是生命的起因呢?因他若这样说是更好的对照。但保罗是想借这样的比较教导我们真理,即死亡是人所应得的,但生命唯独出于神的怜悯。

简言之,这些话主要教导的是次序而不是起因。因神恩上加恩,先前之恩是他后来之恩的起因,使他仆人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而且他恩待我们的方式就是要我们相信他白白的拣选就是他救恩的源头。因为神虽然不轻看他天天赐给我们的恩赐,因它们都是出于他的怜悯,但他要我们依靠他白白的恩典,因这是我们唯一蒙救恩的根基,并要我们相信圣灵一切的恩赐也都是来自神对他选民的恩典,免得这些恩赐减损神的恩典所应得的荣耀。

第十三章 关于白白称义有两件值得我们留意的事

1.称义尊荣神;启示,他的公正

在此我们要特别留意两件事,即在称义上,神的荣耀并不受损,也毫无玷污,且我们的良心在面对神的审判时坦然无惧。

圣经不断和迫切地劝勉我们,在称义上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使徒保罗也向我们证明,神在基督里赏赐我们义的目的是“要显明神的义”(罗3∶25)。然而,保罗立刻接着告诉我们,神向我们显明自己的义,是要“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6 p.,参阅Vg.)。由此可见,除非我们承认神是唯一义的那一位,且他将义白白赐给完全不配得的人,否则我们就仍不了解神的义。因这缘故,神喜悦“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3∶19 p.)。因为只要人在心里仍有任何可夸的,他就在某种程度上贬损神的荣耀。因此,神在《以西结书》中教导我们,当人承认自己的罪,就是将荣耀归给神。神说:“你们在那里要追念玷污自己的行动作为,又要因所作的一切恶事厌恶自己”(结20∶43,Vg.)、“我为我名的缘故,不照着你们的恶行和你们的坏事待你们,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结20∶44,Vg.)。

若以上都是对于认识神不可少的教导,即因深知自己的罪孽而感到懊悔,并思想到神恩待我们这完全不配的人,那我们为何仍企图窃取神白白的恩典所应得的一点感谢,并大大伤害自己?与此相似,当耶利米宣告:“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夸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夸口,财主不要因他的财物夸口。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耶9∶23—24,参阅Vg.)时,难道他不是在暗示:当人因自己夸口时,他的夸口就是在窃取神的荣耀吗?

的确,保罗引用这经文教导我们救恩的各部分都在乎基督,使得任何夸口的人都要指着主夸口(林前1∶31,Vg.;参阅耶9∶24)。他的意思是:任何人若以为自己有什么可夸的,都是与神为敌,也是窃取神的荣耀。

2.因自己的义夸口的人在窃取神的荣耀

综上所述,除非我们完全弃绝荣耀自己,否则我们无法真正地荣耀神。另一方面,我们必须以此为普遍的原则:夸耀自己的就不能把荣耀归给神。事实上,保罗教导说:唯有当世人一切自夸的根据被夺去时,他们才开始真正顺服神(参阅罗3∶19)。因此,当以赛亚宣告以色列人称义完全在于神时,他接着说一切的“赞美”也要归给他(赛45∶25,Vg.;参阅赛45∶25,EV)。他就如在说,神称自己的选民为义的目的,是叫他们唯独因神夸口。他也在前一节经文中教导我们应当如何因神的缘故夸口,即我们应当宣誓自己的义行和力量都在神里面(赛45∶24)。我们要在此留意,神所要求的不仅仅是一般的承认,而是要我们在他面前宣誓,免得我们将此当作虚假谦卑的形式。而且,也不要有任何人误以为只要他不是自高自大地自称为义,就不算是因自己夸口。因为这样的误解只会导致自信,而自信只会产生自夸。

所以,在一切有关义的讨论上,我们必须牢记这一点:义所应得的称赞都要完全归给神。因为就如保罗所宣告神将自己的恩典丰盛地赐给我们:“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6,Vg.),是要显明他自己的义。所以,在另一处经文中,当保罗宣告主赐给我们救恩是要“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1∶6)后,他接着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这……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p.)且当彼得教导:神呼召我们享有救恩的盼望,是要“叫我们宣扬那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p.)时,他的目的无疑是要信徒因在心中唯独称颂神,而除掉一切肉体上的骄傲。b总之,只要人以为自己有丝毫的义,就是亵渎神,因他所归给自己的义夺去神的义之荣耀。

3.相信自己的义无法使良心得平安

我们若问人的良心如何在神面前得平安,唯一的答案是:神将我们完全不配得的义白白地赐给我们。我们应当牢记所罗门所问的这问题:“谁能说,我洁净了我的心,我脱净了我的罪?”(箴20∶9)的确,没有任何人不是陷在无限的污秽中!即便是最完全的人,只要他聆听自己的良心并鉴察自己的行为,结果会是如何呢?难道他会完全安心,就如他与神完全和睦,而不是良心受折磨,因为若他的行为受审,他的良心也必定他自己的罪。良心若面对神,必然或在神的审判台前拥有确实的平安,或被地狱的恐怖所包围。所以在谈到义时,除非我们有足以使我们在神的审判台前站立得住的义,否则一切都是徒然的。

当我们拥有能使我们在神面前坦然无惧地受审的义时,我们才能确知我们的义不是虚假的。保罗之所以那么强调从信而来的义不是没有理由。我宁可引用保罗的话,而不用自己的解释:“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罗4∶14,参阅Vg.)他先推断:若神赐给我们义的应许是依靠人的功德或遵守律法,那么信心就不是信心了。若是这样,就没有人能信靠这应许,谁都不能在自己的心里确信他已满足了神的律法,因为从来没有人靠自己的行为满足过律法。我们无须用外来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只要每一个人诚实地省察自己,就有充分的证据。

这就证明人的假冒为善使人落入多深的深渊。他们自信地恭维自己,甚至毫不犹豫地以自己的自我奉承向神的审判挑战,就如神无法判他们有罪。然而诚实省察自己的信徒心里却极大地受折磨。首先,若众人自我省察,大家都会怀疑自己,并且到最后感到绝望,因他会发现他自己欠何等沉重的债,并同时发现自己的行为远达不到神的要求。他的自信会因此受压制,甚至消失了。而有信心的人不怀疑、不改变、不受环境的影响、不犹豫、不彷徨或动摇,最后,信心也不会绝望!相反,有信心便是以不断的确信坚固自己的心,是有安息之处和脚踏之地(参阅林前2∶5;林后13∶4)。

4.相信自己的义也使神的应许落空

保罗接着强调另一个重点:靠自己的义也使神的应许落空。因若应许的成就靠人的功德,那我们要到何时才算应得神的祝福呢?其实,这第二个重点就是第一个重点的结论:神的应许唯有在信靠基督之人的身上才得以应验。所以,若人没有信心,应许就落空了。因此,信徒的基业本乎信好证明神的应许属乎恩。因为唯独相信神怜悯的信心才是真信心,因为怜悯和真理是密不可分的。神会信实地成就一切出于他怜悯的应许。大卫在根据神的话语为自己求告救恩之前,首先宣告这应许出自神的怜悯:“求你照着应许仆人的话,以慈爱安慰我。”(诗119∶76;参阅诗118∶76,Vg.)这是正确的祷告,因为神给我们任何的应许都是出于他自己的怜悯。所以,我们一切的盼望都必须建立在这真理之上,而不是建基于自己的行为,或相信这些行为能帮助我们称义。

这教导并非是我新创的,奥古斯丁也有同样的教导,他说:“基督在他仆人的身上将作王直到永远,这是神的应许,神已经说了;若这还不够,神也曾亲自为此起誓。因此,既然神的应许不因人的功德,乃因神的怜悯才得以应验,那任何人都应该毫不犹豫地宣告他不可能怀疑的事。”伯尔纳也同样教导:“基督的门徒问他:‘这样谁能得救呢?’基督回答:‘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19∶25—26 p.)这就是我们信心的根基,也是我们唯一的安慰;是我们拥有盼望唯一的理由。我们确信基督的能力,但他的意愿如何呢?‘或是爱,或是恨,都在他们的前面,人不能知道’(传9∶1,Vg.)、‘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罗11∶34;参阅赛40∶13)显然,我们在此需要信心的帮助——真理要协助我们。圣灵必须向我们见证父神心里隐藏的旨意,且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8∶16)。而且圣灵说服我们的方式是借信心白白地呼召我们和称我们为义。这就是神从他永远的预定到将来的荣耀,为自己的选民所安排必经的过程。”

我们要做一个简短的结论,圣经指出:除非人以良心的确信领受神的应许,这些应许就不会在人身上成就。哪里有人的疑惑或怀疑,神的应许就在哪里落空。此外,圣经也宣告神的应许若依靠人的行为就必摇动。所以,或者我们没有义,或者我们所拥有的义完全不在乎行为,唯独建立在信心之上,因为信心使人留心听神的道并不凭眼见,即信心使我们完全相信神的应许并怀疑我们一切的自我价值或功德。b撒迦利亚著名的预言就在这真理上得以应验:当神除掉这地的罪孽,“各人要请邻舍坐在葡萄树和无花果树下”(亚3∶9—10)。先知在此暗示:除非信徒蒙赦罪,否则就不可能享受真平安。我们要明白先知教导的这类比喻:当他们谈论基督的国度时,他们用神外在的福分预表属灵的福分。所以基督被称为“和平的君”(赛9∶6)以及“我们的和睦”(弗2∶14),因他除掉我们一切良心的搅扰。我们若问他是用何方法,答案是那平息神愤怒的献祭。因若任何人不确信基督担当神愤怒的挽回祭平息了神的愤怒,他仍会不断战兢。简言之,我们必须唯独在我们的救赎主基督所受的苦难当中寻找平安。

5.唯有对神白白恩典的信心,才能赏赐人良心的平安和祷告中的喜乐

然而,我无须采用模糊不清的见证。保罗经常教导,除非人确信自己“因信称义”,否则他的良心不可能获得平安或喜乐(罗5∶1)。同时他也宣告这确据的来源,这确据是在“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5)的时候而有的。这就如说:除非自己确信蒙神喜悦,否则我们的灵魂得不到平安。因此,他也在另一处经文中代表一切敬虔的人宣告:“谁能使我们与在基督里之神的爱隔绝呢?”(罗8∶35、39,经文合并)因为除非我们抵达这港口,否则连最微小的声音都会使我们感到害怕,但只要神向我们证明他是我们的牧者,即使我们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参阅诗23∶1、4)。所以,那些不断吹嘘人因信称义是因为人在重生之后过圣洁的生活的人,从来没有尝过恩典的甘甜,即相信神喜悦他们。他们的观点也证明他们与土耳其人和其他外邦的国民一样不晓得如何向神祷告。因为,就如保罗所教导,除非信心呼求并思想父那最甘甜的名(事实上,除非信心迫使我们开口坦然无惧地呼叫:“阿爸,父”),否则我们的信心是虚假的(加4∶6;罗8∶15)。他在另一处更清楚地教导这一点:“我们因信耶稣,就在他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地来到神面前。”(弗3∶12 p.)这确据不是借重生的恩赐而来,因我们的重生在今世总是不完全,所以我们仍会怀疑。总之,我们的结论是:信徒当确信,他们对天上国度基业的盼望唯一的根基是因嫁接在基督里,神就白白地称他们为义。因为就称义而言,信心完全是被动的,因为信心不提供任何能使我们重新蒙神悦纳的事,反而是从基督那里领受我们一切所缺乏的。

第十二章 我们必须思想神的审判台,使我们能确信神对我们白白的称义

称义与神的威严和完美彼此间的关系(1—3)

1.在神的审判台前没有义人

虽然这一切都有圣经充分的根据,然而除非我们面对这讨论的基础,否则不可能晓得以上教导的必要性。首先,我们应当明白这事实:我们所讨论的不是人类法庭的公义,而是天上法庭的公义,免得我们用自己的标准来衡量什么样的行为才能满足神的审判。然而,令人惊讶的是,一般人在考虑这点时过于轻率和大胆。事实上,那些最自信和夸耀因行律法称义的人,也就是有许多严重的罪,或想掩饰自己罪的人。这是因为他们一点都不思想神的义,若他们稍微思想,就不可能如此藐视神的义。然而,我们若不承认神的公义是如此完美,以至神不接受有任何瑕疵的行为,我们就不会珍惜这公义。但从来没有人行为毫无瑕疵,以后也不会有。在学院的象牙塔里谈论行为能使人称义是轻而易举的,但当我们来到神面前,我们必须弃绝这类的消遣!因在神面前我们必须严肃地讨论这些问题,而不是卷入玩弄词语的舌战。我们若想知道何为真公义,就必须思考另一个问题:当天上的审判官要我们交账时,我们要做何解释?我们不要根据自己自然的想法想象这位法官,而是要根据圣经的教导:他叫黎明的星宿变为黑暗(伯3∶9);他发怒,把山翻倒挪移,山并不知觉;他使地震动,离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摇撼(参阅伯9∶5—6);他以自己的智慧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诡计(伯5∶13);在他圣洁的眼前万事都不清洁(参阅伯25∶5);连天使都无法忍受他的公义(参阅伯4∶18);他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参阅伯9∶20);人若惹他发怒,在他怒中有火烧起,直烧到极深的阴间(申32∶22;参阅伯26∶6)。我们将看到神坐在宝座上鉴察人的行为,谁能坦然无惧地站在他的审判台前呢?先知质问:“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火同住呢?(他)行事公义、说话正直……”(赛33∶14—15 p.)若有人能,请他站出来。针对圣经的另一个质问,没有任何人敢站出来,因有令人战兢的声音说:“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诗130∶3;诗129∶3,Vg.)显然,若是如此,众人都必定灭亡,就如圣经在另一处说:“必死的人岂能比神公义吗?人岂能比造他的主洁净吗?主不信靠他的臣仆,并且指他的使者为愚昧;何况那住在土房、根基在尘土里被蠹虫所毁坏的人呢?早晚之间就被毁灭。”(伯4∶17—20)又说:“神不信靠他的众圣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洁净;何况那污秽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伯15∶15—16,参阅Vg.)

事实上,我承认《约伯记》提到某种高过遵行律法的公义,我们也应当留意这一点。因为即使有人能完全遵守神的律法,也仍旧无法合乎那人所测不透的公义。所以,虽然约伯问心无愧,但他仍然惊讶地闭口不言,因他发现神若用天上的秤衡量人的行为,即使天使般的圣洁也站立不住。因此,我略而不谈这至高的公义,因那是无法测透的。我只要说,神若按照他字据的律法究察我们的生命,我们若没有在神为了唤醒我们所发出的众多咒诅下感到恐惧,我们就是极其迟钝的人。其中一个咒诅是:“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Vg.;参阅申27∶26)简言之,除非每一个人在这天上法官面前承认自己的罪,并仆倒在地上承认自己的虚无,否则所谈论的这一切都是枉然的。

2.在神和在人面前的公义

我们如今应当仰起脸来学习在神面前战兢,而不是高傲地自夸。其实,只要我们仍将自己与别人比较,就会相信自己拥有某些别人所应当看重的。然而,当我们仰望神时,我们的这自信立刻就消失了。事实上,我们的灵魂仰望神,就如我们的肉眼仰望天际一般。因为当我们看见附近的事物,我们就深信自己的视力极佳。然而,当我们看到太阳时,我们的眼睛因它的强光感到刺痛和迟钝,我们就会深信自己视力的有限,就像从前看见附近的事物,就确信自己的视力极佳一样。我们千万不要被自己虚妄的自信欺哄。即使我们看自己与别人同等,或认为自己比别人强,这对神都没有任何影响,因为是神自己将审判人。然而,若神的咒诅无法驯服我们的石心,主将对我们说他曾对法利赛人说过的这段话:“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因为人所尊贵的,是神看为可憎恶的。”(路16∶15,参阅Vg.)你当知道,你若在人面前夸耀自己的义行,这是天上的父神所憎恶的!然而,神的仆人在圣灵的感动下是如何记载的呢?“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参阅Comm.和诗142∶2,Vg.)神的另一位仆人,也从稍微不同的角度记载:“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若愿意与他争辩,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伯9∶2—3;参阅9∶3,Vg.)圣经在此明确记载神公义的性质,也告诉我们人一切的行为都无法满足神的公义。当神究察我们千万的罪恶时,我们无法为任何一个辩护。神所重用的仆人保罗宣称,虽然他不晓得他心里有任何的罪恶,却不能因此在神面前称义。这时,他的确领悟到神崇高的公义(林前4∶4)。

3.奥古斯丁和伯尔纳为真公义做见证

这不仅仅是圣经明确的教导,甚至一切虔诚的神学家也有同样的立场。奥古斯丁说:“一切在这取死肉体的重担下,并因这软弱的身体叹息的敬虔人,都有一个盼望:我们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参阅提前2∶5—6)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这是他们唯一的盼望,难道他们会因自己的行为夸耀吗?因他说“一个盼望”,就表示他不相信有其他的盼望。伯尔纳说:“难道软弱的人除了在救主的伤口那里,还能在别处寻得安息吗?他拯救人的能力越大,我们在他的怀中就越安全。世界攻击我们、肉体的重担拦阻我们,魔鬼也为我们设下陷阱,但我却不至跌倒,因我被安置在稳固的磐石上。我犯了大罪。我的良心受搅扰。然而我却不至丧胆,因我将记念主的伤口。”他之后得出如下结论:“主的慈爱是我的功德。所以,只要主仍然慈爱,我就永不缺乏功德。若主的怜悯显多,我的功德也一样显多。难道我要夸耀自己的义行吗?主啊!我将唯独记念你的义,因这也是我自己的义,即神使基督成为我的义。”他在另一处又说:“人若全心全意盼望那使人称义的神,这就是他一切所需要的功德。”e同样地,他虽然相信自己有平安,却将一切的荣耀归给神,他说:“但愿荣耀归给你,直到永远。我若有平安就必满足。我完全弃绝荣耀自己,免得窃取不属我的荣耀,而因此丧失神所提供给我的一切。”他在另一处更明确地说:“为何教会在乎自己有无功德,既然我们在神的旨意中有更确实可夸的根据,所以,人没有理由认为自己有应得神祝福的功德,尤其因为先知如此记载:‘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行这事不是为你们,乃是为我的圣名。’(结36∶22,32 p.)只要我们知道自己的功德不足,这就成为我们足够的功德,但既然不倚靠自己的功德才是我们的功德,所以,没有功德才能使我们在神的审判台前站得住。”伯尔纳常用“功德”表示善行,是因为这是那时的习惯。然而,基本上他的目的是要使假冒为善的人惧怕,因他们放荡的行为无耻地违背神的恩典。他之后这样解释:“那有功德而不引以为傲,没有功德却引以为傲的教会是有福的,因为她的傲有根据,而功德没有根据。她所拥有的功德是要使她配得救恩,并不是要她自傲。但难道不自傲不就是功德吗?所以,完全不自傲的教会更可以引以为傲,因她有很多的机会夸耀神丰盛的怜悯。”

人的良心和自我指责都证明他在神面前没有善行,而引领他接受神的怜悯(4—8)

4.神严厉的审判使我们不再自欺

这是真的!知罪的良心在面对神的审判时,意识到神的怜悯是他唯一的避难所。因为,星星虽然在晚上极为明亮地闪耀,却在日出时失去一切的光芒。同样地,最纯洁的人若与神的圣洁相比,也是如此。因神的审判洞察入微,甚至参透人心隐秘的事,并且就如保罗所说:“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林前4∶5 p.)这就使得已经被虚饰、迟钝的良心开始提醒人想起他到目前为止所忘记的事。但我们的指控者魔鬼知道我们所犯的罪都是它驱使我们犯的,所以它就继续诱惑我们。我们所倚靠外在的善行,在神的审判之下对我们毫无帮助,因为神所要的是纯洁无瑕的动机。假冒为善也将被揭露,虽然它通常以愚勇自夸。这不但包括人在神面前知道自己有罪,却在人面前伪装,也包括人在神面前自欺,因人都倾向于奉承自己。那些拒绝仰望神的人,的确能暂时快乐、平安地立自己的义,但这义即将在神的审判台前被震碎,就如梦中的巨额财富,梦醒后就消失了。然而,那些在神面前认真寻求正确公义准则的人,必将发现人所有的行为都是污秽的。而一般人所认为的义行在神面前不过是罪孽。人看为正直的,不过是污秽;人看为荣耀的,反而是羞辱。

5.我们当弃绝一切的自我欣赏!

当我们仰望神的完美之后,我们不要害怕看到自己的真面目,也不要再受盲目自爱的影响。无怪乎我们在这方面如此盲目,因为没有人会自然地抵挡这种自我放纵的本性。所罗门说:“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为正。”(箴21∶2 p.)又说:“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箴16∶2)然而,人能因这幻想被判无罪吗?绝不会,圣经反而接着记载:“唯有耶和华衡量人心。”(箴16∶2 p.)即使人戴上公义的面具奉承自己,神却以他的天平衡量人内心隐秘的不洁。既然自我奉承对自己毫无帮助,我们就千万不可自欺而自取灭亡。为了正确地省察自己,我们必须逼自己的良心来到神的审判台前,因我们必须使自己隐秘的罪完全暴露在审判的亮光下,如此我们才会真正明白:“这样,在神面前人怎能称义……何况如虫的人,如蛆的世人呢”(伯25∶4—6,参阅Vg.),“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伯15∶16),“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伯14∶4,参阅Vg.)。我们也将体会到约伯用来描述自己的话:“我虽有义,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我虽完全,我口必显我为弯曲。”(伯9∶20,参阅Vg.)因为古时的先知指控以色列人的话不只在乎那时代,也在乎所有的时代:“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赛53∶6 p.)此话也包括一切将蒙救赎之恩的人,且这严厉的省察应当使我们感到惊慌失措,并因此预备自己的心接受基督的恩典。我们若以为自己不降卑能享受这恩典,就是在自欺。这是众所熟知的经文:“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5∶5;雅4∶6;参阅箴3∶34)

6.何谓在神面前谦卑

然而,谦卑自己难道不就是因感到自己的贫穷和虚无,而投靠神的怜悯吗?因为我们若认为自己仍有任何可夸的,就不是谦卑。而且那些以为以下两种现象可以同时并存——即我们可以一方面在神面前谦卑自己,另一方面视自己的义有价值——的人,总是恶毒地教导人假冒为善。因我们若在神面前口是心非,就是在邪恶地撒谎。神对我们内心的要求,迫使我们践踏内心一切自以为可夸的事。所以,当你听到先知说“困苦的百姓,你必拯救;高傲的眼目,你必使他降卑”(诗18∶27;参阅诗17∶28,Vg.)时,你当思想:除非我们离弃一切骄傲并穿上完美的谦卑,否则救恩的门向我们是关闭的;你也要思想这谦卑并不是人将自己的某种权利献给神,就如那些在人面前不表现他们的骄傲,也拒绝侮辱别人的人,通常被视为是谦卑的,虽然在内心他们仍依靠自己某方面的优秀。相反,这谦卑是人因确信自己的悲惨和贫乏,就无伪地从心里顺服神,这是圣经所描述的谦卑。

神在《西番雅书》中说:“因为那时我必从你中间除掉矜夸高傲之辈……我却要在你中间留下困苦贫寒的民,他们必投靠我耶和华的名。”(3∶11—12)难道这不是在描述真谦卑的人吗?就是那些深知自己是贫穷、担重担的人。另一方面,圣经也称骄傲的人为“得意”,他们因自己的财富经常欢喜雀跃。然而,主所预定拯救的谦卑人,神使他们完全仰望他。以赛亚也说:“但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赛66∶2,Vg.)又说:“那至高至上、永远长存、名为圣者的如此说:‘我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也与心灵痛悔、谦卑的人同居;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苏醒。’”(赛57∶15,Vg.)

在圣经中,“痛悔”这个词指的是那种内心的伤口,使得仆倒在地的人无法再起来。你若希望神照他的判断将你与谦卑人一同高举,你就当虚心痛悔。你若没有这样的心,至终神也必以他全能的手使你降为卑。

7.基督呼召罪人而不是义人

并且我们至高的主人,不但用言语,也用比喻描述真谦卑。他用的比喻是:“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 p.)我们不要误以为这是假冒为善的谦卑(他不敢举目望天或亲近神,并捶着胸承认自己是罪人),相反,这是他出自内心的表现。主将法利赛人与这人做比较,法利赛人感谢神,因他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且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他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他虽然公开承认他的义是神所赐的,但因他以自己的义为傲,所以神不喜悦,甚至憎恶他,他便离开神的面。税吏因承认自己的罪而被神称为义(路18∶14)。由此可见,我们的自卑在神面前有多蒙悦纳,这就证明除非人从心里除掉一切对自我价值的认定,否则不可能投靠神的怜悯。只要他继续相信他的自我价值,就会拦阻神的怜悯。当父神差派基督降世时,他所交付基督的使命就进一步地证明这一点:“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赐华冠与锡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尘,喜乐油代替悲哀,赞美衣代替忧伤之灵。”(赛61∶1—3 p.)因此,基督只邀请劳苦、担重担的人分享他的慈爱(太11∶28)。主也在另一处说:“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太9∶13)

8.在神面前骄傲和自我满足,拦阻人就近基督

因此,我们若想顺应基督的呼召,就当弃绝一切的骄傲和自满!骄傲来自于愚昧地相信自己的义,也就是人在神面前以为自己有可夸的功德。即使人没有主动地相信自己的功德,在他心里还是有够多的自满。许多罪人因沉醉于罪中之乐,根本不考虑神的审判,而是昏昏沉沉不寻求神所提供的怜悯。这懒惰就如自信一样都要被弃绝,才能使我们毫无拦阻地去就近基督,并因自己的虚空和饥饿,领受基督丰盛的恩惠。因为除非我们真正怀疑自己,否则我们就不会信靠主;除非我们的心感到痛悔,我们就永不会仰望主;除非我们感到绝望,我们就不会领受主的安慰。

所以,除非我们完全弃绝自己,并依靠我们所确信之神的良善,否则我们的心就尚未准备好接受神的恩典,就如奥古斯丁说:“我们忘记自己的功德,才会接受基督的恩赐。”因为,若神要求我们先有功德,他才祝福我们,我们就永远不可能得到他的祝福。伯尔纳也完全同意这立场,他恰当地将骄傲的人比喻为不忠心的仆人。他们将任何最小的好处都视为自己的功德,错误地将神的恩典归在自己的功劳之下,就如一座墙称从窗外射入的光是自己所产生的那般。总而言之,我们应当视此为简要、一般和确实的原则:唯有弃绝一切表面上虚妄之义(我说的不是真义,因人没有义)的人,才能预备领受神的怜悯。因为,人越自满,就越拦阻自己蒙神的恩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