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罗马教区的首要性

对彼得为首位教皇的反驳(1-7)

1.顺从罗马的要求

  为了解释这主题,我们已经回顾了古代教会治理的职分,但后来变得腐败,且越久越腐败。现在天主教会仅徒有其名,而实际上只是面具而已。我们之所以这样做的目的是,虔诚的读者可以从比较中判断罗马天主教会是什么样的教会。介于这样的原因,我们与天主教脱离,他们便指责我们犯分裂罪。

  但是,我们尚未讨论这制度的顶点,即罗马教廷的首要性。他们借此教义企图证明天主教会唯独属于他们。 我们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讨论过这主题,是因这立场既不是出于基督的吩咐,也不是起源于古代教会的实践。正如我们以上的教导:这些昔日的职分源于古代,由于腐败而彻底退化为一种完全不同的形式。

  然而,他们企图说服全世界,教会合一的首要乃至唯一的根基是众信徒拥护并顺服罗马教区。我认为他们企图从我们的手中夺去教会,并宣称教会属于他们自己。特别基于这一点,他们坚持教会的合一完全在乎罗马教区,没有这根基,教会将会被击垮和分裂。因此,他们的理由是:教会是残缺不全的,除非教会视罗马教廷为首。因此,当他们讨论自己的教阶制度时,总是从这一原则出发:罗马教皇(是基督的代理主教,而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代替基督管理整个教会,且除非罗马教区作为首要教区,否则教会无法有序建立。出于这个原因,我们还必须检查这立场的性质,好避免忽略任何关乎教会正确管理职能的事。

2.旧约大祭司的职分不支持教皇的职分

  那么,我们在此重申这问题是什么:是否有必要对真正的教阶形式(就如他们所说)或者教会的命令,一个部分被视为整个教会身体之首,在地位和权力上高于其他所有的部分?但是,如果我们把教会置于太不公正的律法之下,我们就背离了神的话,把这必要性置于圣言之上。因此,如果我们的仇敌向证明他们的主张,他们就必须首先表明这是基督亲自设立的制度

  在这一点上,他们指的是旧约大祭司的职分,也指神在耶路撒冷设立的至高的制度。但是,我们的答复很简单,且他们若不满意一个角度,我们能从许多不同的角度来回答他们。首先,没有理由将一个国家有用的制度扩展到全世界。事实上,一个国家的宪法与世上其他国家的宪法截然不同。因为当时犹太人的四周围都是拜偶像的人,所以神将敬拜祂之处设立在全世界上最中央的地方,免得犹太人受许多不同宗教的干扰。神在那里指派一位大祭司,并吩咐众百姓仰望他,为要更有效地保守他们之间的合一。但如今既然基督教已扩展到全世界,有谁不明白,将东方和西方教会的统治交在一个人手中,是一件很荒谬的事呢?

  就如一个人主张全世界都当受一个人统治,因为各地区只有一位统治者。然而,我们不应当效法这榜样有另外一个原因。没有人不晓得大祭司是基督的代表,那么既然祭司的职任已经更改,权威也要更改(来7:12)。然而,这权威移转到谁的身上呢?显然不是教皇(就如他无耻地夸口的那样),尽管他以这称号称呼自己,而是移转到基督身上。基督独自地担任这职分,既没有交付给牧师,也没有继任者,终究不把这职分给任何人。因祭司职分不但包括教导,也包括平息神的愤怒。基督借自己的死和他如今在父神面前的代求,成就了这事工。

3.基督对彼得所说的话,并没有设立教会的主权

  因此,他们毫无理由用这个例子当作永久的法规来约束我们,因它只是暂时的。

  他们在新约中找不到任何内容证明他们的看法,除了神对一个人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太16:18)以及:「西门,你爱我吗?你喂养我的羊。」(约21:15)然而,为了证明他们的理论,他们必须先将众教会之上的权柄,交付给被吩咐喂养基督之羊的人,并证明捆绑以及释放的权柄就是统治全世界。

  但因为彼得从主那里受这吩咐,所以他劝诫其他的长老喂养主的教会(彼前5:2)。我们必须以此推论基督借这话所交付彼得的职分,他同时也交付众长老;或说彼得将主所交给他的权柄同等地分享给众长老。但为了避免毫无意义的争辩,基督在另一处经文中亲口解释何为捆绑和释放,即留下和赦免人的罪(约20:23)。不但整本圣经反复教导捆绑和释放的方式,而且保罗的解释更为清楚。他说:传神福音的仆人被吩咐叫人与神和好,并同时被吩咐要责罚一切不顺服的人(林后5:18,10:6)。

4.关于钥匙败坏的宣称

  我会稍后稍做解释他们多么可耻地扭曲了那些惯于捆绑和释放的经文(我在上面已稍微讨论过这问题)。现在我们只考虑他们从基督给彼得那众所周知的答复中所得到的启示。他应许给彼得天国的钥匙。他说彼得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太16:19)。只要我们同意「钥匙」在此的意义以及捆绑的方式,所有争执就会立即停止了。教皇必定忽略基督所吩咐使徒的职分,因这职分满是劳碌和麻烦,会夺去他的乐趣,也不带给他任何的益处。

  既然福音的教义为我们打开天堂之门,那么「钥匙」就是极为恰当的隐喻。现在,人被捆绑和释放唯一方式是信心叫一些人与神和好,然而自己的不信则使其他人的心更刚硬。若教皇只接受这权柄,我深信没有人会羡慕他或想要与他争吵。

  然而,既因这种辛苦和微利的统绪不受教皇欢迎,就由此产生了对基督应许彼得的争议。我从这应许本身推论,使徒职分的尊严意味着什么,不能和这职分所带来的重担分开。因我们若接受我在上面的定义,并且拒绝这定义是无耻的行为,那么基督在此所交付彼得的应许,同时也交给其他使徒。不然这不但给其他使徒造成伤害,也损害神教义的威严。

  他们大声地反对!然而我请问,击打这磐石有何益处呢?因他们在圣经上只能证明,传讲独一无二的福音的责任已经交付众使徒,所以使徒也被赋予了捆绑和释放的共同权柄。他们说,当基督应许给彼得天国的钥匙时,同时也指派彼得做全教会的君王。但他当时赐给一位使徒的应许,他在别处也同时赐给其他使徒,可以说,交在他们的手中(太18:18;约20:23)。既然基督所应许一位使徒的权柄,也同样应许其他使徒,那么彼得的地位在哪方面高过他的同工呢?他们说彼得有更高的地位,因他虽然在一个时候与其他的使徒一同领受这权柄,基督却在另一个时候将这权柄单独交付他。然而,我与居普良和奥古斯丁一起回答说,基督这样做并不是要偏待一位使徒,而是为了整个教会的合而为一。以下是居普良的解释:「主在一位使徒身上将钥匙交付众使徒,为要表示众使徒彼此的合而为一,其他的使徒在尊荣和权柄上与彼得是同等的,但起始为合一,是为了章显基督教会的合一。」奥古斯丁说:「若教会的奥秘不在在彼得身上,主就不会对他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因主若单独对彼得说这一句话,那么教会现在没有钥匙。然而,既然教会拥有钥匙,那么当彼得领受钥匙的时候,便是整个教会的象征。」他还有另外一段话:「在主问众使徒之后,只有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且主对他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仿佛他一个人领受捆绑和释放的权柄。既然他一个人替众使徒回答基督的问题,且照样替众使徒领受了天国的钥匙,这就体现教会的合而为一。因此,一个人代替众人,因为合而为一属于众人。」

5.基督赏赐彼得尊荣,并非权柄

  然而他们说,没有另一处经文将「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太16:18)这话运用在其他使徒身上。好像基督在那里只谈论彼得,而不是保罗和彼得自己说所有的基督徒。因为保罗说:「有耶稣基督自己为房角石,各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弗2:20—21 p.,参阅Vg.)彼得劝我们做活石要建造在神所拣选的那宝石上(彼前2:5—6),且我们借着与神的联络也彼此合而为一(参阅弗4:16;西2:19)。他们说彼得高过其他的使徒,因主将这名称特意赐给他。我当然愿意将这尊荣交给彼得,即他是开始建造主教会的其中之一;或他是主最忠心的使徒的头一位(他们若更喜欢这说法),但我绝不允许他们以此推论彼得在地位上高过其他使徒。因这是怎样的推论呢?他在热忱、教义以及勇气上高过他们,因此,彼得的权柄高过他们。就像我们能更理智地推论安得烈在地位上高过彼得,因他在时间上先于彼得,并带他到基督面前来(约1:40、42)!然而这是不用谈的。那么就容他们说彼得的地位比他们高,但地位仍然与权柄截然不同。我们看到圣经里,使徒们总是屈尊于彼得,他应该在会众前发言,也让他在交谈、劝勉和教训上高过他们(徒2:14及以下,4:8及以下,15:7及以下),然而我们没有读到任何有关权柄的事。

6.唯一的根基

  虽然我们还没有开始争执彼得的地位,我目前只要强调这一点,当他们想建立彼得在教会主权之上的独有权威时,他们的辩论非常没有说服力。因他们从一开始为了欺哄人所采用的陈词滥调不值一提,更不值一驳:说教会建立在彼得的基础上,因为圣经记载:「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等等。然而,他们说有些教父如此解释的。但既然整本圣经都反对这解释,他们为何用教父的权威来抵挡神呢?事实上,我们为何在这些话的含义上争辩呢?仿佛这再清楚不过的经文是晦涩难懂或模棱两可的话!彼得以他自己和他弟兄的名宣告基督是神的儿子(太16:16),基督在这磐石上建造他的教会。保罗告诉我们:除这根基之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林前3:11)。我在此也没有弃绝教父们的权威,仿佛我若引用他们的话来证明我的立场,就会被他们的见证所否定。然而,正如我上面所说的,我不希望在这清楚的经文上争辩,并毫无意义地烦扰我的读者们,特别是因我们的支持者很久以前就详细地解释过这经文。

7.圣经对彼得在使徒当中之地位的教导如何

  无论如何,没有人比圣经本身更能解决好这问题。我们若找出一切教导彼得在使徒当中的职分和权柄的经文来,他怎样行事为人,以及他如何被接纳就够了。当你研究过所有这些经文,你会发现他是十二位使徒的其中一位,与其他的使徒同等,且是他们的同伴,而不是他们的主人。他确实将任何要做的事提请开会商议,并且建议该怎么做;但他同时也听其他使徒的意见,不仅让他们表达自己的观点,还把决定权留给他们。一旦他们有了法令,他就跟随并服从(徒15:5—12)。当他写信给牧师的时候,他并不以上司的身份命令他们,而是将他们视为自己的同工而温柔地劝诫他们,就像通常在同辈之人中所做的那样(彼前5:1及以下)。当他被指控与外邦人一同吃饭时,即使指控不当,他仍然回答并为自己辩护(徒11:3—18)。当其他使徒打发他随约翰去撒玛利亚时,他并不拒绝(徒8:14)。使徒之所以差派他去,表示他们根本不将他视为更高的,而且彼得既然顺服他们,接受他们所交付他的使命,就承认他是与他们同工的,并没有凌驾于他们之上的权柄。

  然而,即使圣经没有记载以上的经文,仅有《加拉太书》,就足以消除我们一切的疑惑。在这书信中,保罗几乎用了两章经文争辩,他在使徒的职分上与彼得同等。因此,保罗回忆说,他来找彼得,并不是要宣告他在彼得的权下,而是要在众信徒面前宣告他们在教义上合而为一;彼得也没有要求这样的事情,而是彼此行相交之礼,好让他们能在主的葡萄园里面一起同工。就如主施恩给彼得是为了他在犹太人当中的服侍,照样主也施恩给保罗,为了他在外邦人中的服侍(加1:18,2:8)。最后,保罗回忆说,当彼得行事为人与福音的真理不合时,他纠正了彼得,且彼得顺服了他的责备(加2:11—14)。所有这些事都表明, 保罗和彼得之间是平等的,或者至少彼得在众使徒身上的权柄不高于他们在彼得身上的权柄。现在,正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保罗明确指出:没有人可以把彼得或约翰看作比他的地位更高,因为他们是他的同工,并不是他的主人。

在教会里,唯有基督才是君王(8-10)

8.没有人能在教会里做头

  然而,即使我们承认他们关于彼得的一切教导,即他真的是使徒的君王,并在地位上都高过他们,但他们毫无根据地把这具体的例子当作一种普遍性的原则,并将从前一次所发生的事作为恒久的制度,这两者截然不同!一个人在使徒中做领袖,因他们人数少。若一个人在十二个人之上,难道我们推论他就当在十万人之上吗?在十二个人中,一个人做头不足为怪!这是自然的,人的天性使然,在任何的团体里面,即使所有人权力均等,也有一人做主席。若无执政官,元老院不得成会;若无司法官,法院无法开庭;没有主席,也就没有委员会; 没有主席就没有协会。所以我们承认使徒服从于彼得就不足为怪。

  但在少数人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不应直接适用于全世界,因为没有人能统治全世界。相反,在整个大自然中,以及大自然的各部分,都应有至高的元首。且他们在神面前以鸟和蜜蜂为例,证明这些动物都选一个而不是好几个做它们的头。的确,我接受他们所举的例子,但难道全世界的蜜蜂都聚在一起选出一个统治者吗?每一个统治者都满足于自己的蜂巢。每一群鸟都有自己的统治者。除了证明每个教会应该有自己的牧师,他们还能从这个事实中证明什么呢?他们之后举政治上的例子,他们引用荷马的话:「许多人做头是不好的。」世俗作者称赞君主政治也是如此。答案很容易:荷马的尤里西斯(Ulysses)和其他的伟人之所以称赞君王政治,意思并不是说他们认为一个人当统治全世界;他们的意思反而是一个国家不能有两位君王,且荷马说权柄不喜悦同伴。

9.基督的统治是不可转移的

  假设根据天主教(罗马人)的意愿,全世界都伏在一个君主国的权势之下对大家都有益——虽然这是极其荒谬的事——然而假设这是事实。即便如此,我仍然不会以此推论教会的治理也当如此。因为基督是教会独一无二的元首,而且我们在基督所制定的治理模式下彼此和睦。当他们企图设立一个人于普世教会之上,借口教会不能没有头,他们就大大地得罪基督。因基督是元首,且「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弗4:15—16)。你看到保罗将众信徒都包括在基督的身体之内,但唯独把尊荣和元首之位留给基督吗?你看到保罗如何给各肢体分配一定且有限的功能,好让成圣的事工以及统治的主权唯独交在基督的手中吗?

  当他们被质疑,我知道他们惯用的狡辩是,基督的确当被称作唯一的元首,因为唯有基督以自己的权柄和自己的名做王。他们说,这并不妨碍基督在地上委任一个行政官长作为他的副手。然而除非他们先证明这是基督亲自吩咐的,否则这样的狡辩对他们无用。因为使徒保罗教导说,整个的供应来自各肢体,力量源自那位天上的元首(弗4:16)。或者,他们希望我说得更清楚:既然圣经证明基督是元首,并宣告这尊荣唯独属于他,我们就不应当将这地位移转到别人身上,除非基督亲自指派一个人做他的代理人。然而,圣经没有这个教导,实际上,许多经文都大大地反驳它(弗1:22,4:15,5:23;西1:18,2:10)。

10.教会的合一来自基督,并非来自地上的君王

  保罗几次为我们描绘了教会鲜活的形象,但没提及有一位地上的头。相反,根据保罗的描述,可以推论教会有另一个元首,与基督所设立的治理相违背。基督升天时,将他与我们看得见的同在夺去了(徒1:9),但他升天为了充满万有(弗4:10)。因此,基督仍旧与教会同在,并将与教会同在到永远。当保罗喜悦教导基督彰显自己的方式时,基督把我们召回他使用的事工。保罗说,照着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主与我们众人同在(弗4:7)。因这缘故,「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弗4:11 p.)。保罗为何不说基督已经设立了一位在众人之上做他的副手呢?因这是最恰当的时间,且他若是这个意思,就不应当在此省略。保罗说,基督与我们同在。怎么说呢?借着他所设立的管理教会之人的事工。为何不借着他所赏赐自己职分的事工的头呢?保罗提到合而为一,但这合一在神里和在基督的信仰里。基督交给人的不过是一般的服侍,和各人特别的恩赐。

  为什么保罗在提到「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弗4:4—5 p.),而不立即加上「一位至高的教皇,为了保守教会的和睦」呢? 因为若是真的,没有比这更合适的说法了。我们各人都当认真思考这经文。无疑,保罗刻意在这里指教会圣洁和属灵的治理,即他的继承者所谓的「教阶制度」。他不但没有教导牧师当中的君主制度,反而指出没有这样的制度。毫无疑问保罗想表达信徒怎样与基督元首联合的方式。他在此不但没有提到教会的元首,反而根据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典,每一个肢体都有自己独特的恩赐(弗4:7)。我们的仇敌狡猾地将天上和地上的教阶制度相比附,这毫无根据!因就前者而言,我们不应该自以为聪明,而建立后者,我们应当完全依靠主在他自己用话语给我们描绘的模式。

承认彼得在罗马做监督,并不证明罗马教区永久的首要性(11-13)

11.若彼得自己是元首,罗马也无权宣称它具有首要性

  现在,假设我应该承认他们的另一个观点,尽管他们永远不会赢得任何有理智的人的认可:即彼得做教会的头一位元首,好设立不断的统绪。然而,他们如何证明彼得的教座设立在罗马?以此类推, 任何可以在一个城市做监督的人,就可以统治全世界吗?他们凭什么将这权柄局限于圣经根本没有提到的地方呢?他们说彼得住在罗马且死在那里。基督自己做了什么呢?当基督住在耶路撒冷时,不是担任他监督的职分,并借着死完成祭司的职分吗?众牧者的君王、至高的监督、教会的元首——基督没有将这样的尊荣交给一个地方,难道地位远不如基督的彼得能这么做吗?难道这不是极其幼稚的妄言吗?他们说基督将元首的地位交给彼得,彼得也住在罗马;因此,基督将大主教的教区设立在罗马。

  然而,根据这样的理论,古时的以色列人应该把大主教的教区设立在旷野里,因至高的教师和最伟大的先知摩西在那儿服侍神直至离世(申34:5)。

12.据说首要地区从安提阿搬到罗马*

  尽管如此,让我们看看他们的推理有多可笑。 他们说彼得是众使徒的元首,所以,他所在的教会应该享有特权。但他的第一个教区在哪里呢?他们说在安提阿。因此, 安提阿教会理所当然地宣称自己的最高地位。他们承认安提阿曾经是最高地位,但断言彼得从那里搬到罗马,尊荣也随他迁移到了罗马。 因他们仍保有教皇马尔塞鲁斯(Pope Marcellus)写给安提阿教会长老的一封信。他这样写道:「彼得的教区从前在你们那里,但他之后在主的吩咐之下将之移转到这里来。因此安提阿教会,虽然曾经是最高的地位,之后就服从于罗马教区了。」 然而请问有什么圣言告诉这位好人,这决定来自主的吩咐呢?若这事情是由教会的法规做决定,他们必须回答这特权是私人的、客观的或混杂的。因为它必须是其中三个之一。他们若说是私人的,那么它就不能属于地方;若是客观的,只要它从前一次设立在某一个地方,这特权不可能因任何人的死亡,或因他的离开移转到别的地方去。他们就不得不说是混杂的。但在这情况之下,除非人和地方同时移转到新的地方,否定绝不可能。容他们随意做选择,我立刻就能证明罗马绝对无权声称自己是首要教区。

13.对其他教区地位的决定

  假设(根据他们的幻想)首要教区从安提阿移转到罗马。那么,为何安提阿没有保持第二个位置呢?因为如果罗马做首要教区的根据,是彼得住在那里到死为止,那么第二个位置不就是要交给彼得头一个教区的那都市吗?如此,亚历山大怎么会胜过安提阿呢?仅仅一位普通门徒的教会能胜过彼得从前的教区,这合乎逻辑吗?若各教会的尊荣是她创始人的地位所决定的,那么其他教会的地位是这样决定的吗?保罗列举了三位门徒似乎是教会的柱石:雅各、矶法、约翰(加2:9),那么若因彼得的尊荣而使罗马做首要教区,难道以弗所和耶路撒冷的教会不应得第二和第三名吗?因为她们是约翰和雅各的教会。但是耶路撒冷是主要教区的最后一名,以弗所甚至没有得名,且其他使徒的教区以及一些保罗自己所开拓的教会也都被忽略。马可的教区(虽然他不过是一般的门徒)居然是第二名。他们要么承认排序时荒谬的,要么承认每一间教会带着开拓之人的尊荣并不是永久的原则。

彼得曾经去过罗马毫无根据,然而保罗毫无疑问去过那里(14-15)

14.彼得住过罗马的根据

  其实,我看不出他们对彼得曾经主持罗马教会的说法有何可信度。事实上,优西比乌说彼得曾经在那里统治教会二十五年的说法是很容易反驳的。因为《加拉太书》中的第一和第二章经文明确地教导:从基督离世之后,彼得住在耶路撒冷大约二十年(加1:18,2:1及以下),然后从那里去安提阿(加2:11),不确定他待在那里多长时间。格里高利七年,优西比乌有二十五年。然而从基督的死到尼禄(Nero)统治结束(他们记载彼得在尼禄做王时被杀)这段的时期总共只有三十七年。因主是在提比略(Tiberius)做王的第十八年受死的。根据保罗的见证,彼得住在耶路撒冷二十年。我们若把这二十年从三十七年中减掉,我们顶多只剩下十七年。如此必须有两个监督的职分在这十七年之内。若彼得停留在安提阿许多年,他只能在罗马做监督很短的时间。然而我还有更充分的证据,保罗是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写《罗马书》的(罗15:25)。他在耶路撒冷被逮捕,被送到罗马去。因此,《罗马书》可能是他来罗马四年之前写的。然而,他在《罗马书》中没有提到彼得,但若彼得刚好正统治那教会,这根本不会被忽略!最后,当保罗提到一长串敬虔者的名单,并对他们致以问候时(罗16:3—16),他并没有提到彼得。对理智的人而言,在此无须冗长而详细的证明,因为这件事本身和《罗马书》的全部论点都很有说服力地告诉我们:若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不可能忽略他。

15.证据既少又不可靠

  保罗之后被带到罗马去坐牢(徒28:16)。路加记载罗马的弟兄当时迎接保罗(徒28:15),但他没有提到彼得。保罗在罗马写信给许多不同的地方教会。另外,保罗在一些书信中以某些信徒的名问候人,但他一个字也没有提到彼得。若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怎么可能在信中不提到他呢?此外,在《腓立比书》中,保罗说在那里没有像提摩太那么忠心服侍神的人,也同时埋怨别人都求自己的事(腓2:20—21)。且保罗对提摩太更为厉害地斥责那里的弟兄,他初次申诉时,没有人和他站在一起,都离弃他(提后4:16,参阅KJV)。那么,当时彼得在哪里呢?因他们若说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指控他是弃绝福音的人,这是何等令人羞耻啊!确实,保罗指的是信徒,因他接着说:「但愿这罪不归于他们。」(提后4:6)因此,彼得什么时候在罗马做主教,且他在那里待了多久?或许有人会说史家的观点是一致的:彼得在那里至少统治了教会到死为止。我的回答是,这些史家并未在谁接续他做主教一事上达成一致。有人说是利奴(Linus),又有人说是克莱门(Clement)。他们也讲述了许多彼得与与行邪术的西门之间发生争执的荒唐故事。且奥古斯丁在谈到迷信时承认,罗马的信徒拒绝在彼得胜过行邪术的西门那日禁食的习俗是出于迷信。

  最后,那时代的史家记录涉及各种不同的观点,所以我们不应当毫无质疑地相信我们读到的所有内容。然而,根据许多当时史家共同的记录,我不反对彼得是在罗马受死的,但我仍无法相信他在罗马担任过监督的职分,特别是做了很长一段时间。这事我也不想过多讨论,因为保罗记载彼得是犹太人的使徒,但他自己才是做我们外邦人的使徒(加2:7—8)。因此,他们之间约定的相交之礼(加2:9)可能确实在我们之间有有效,而圣灵的按立在我们中牢牢地确立,我们应当看重保罗的使徒职分过于彼得的使徒职分。 确实,圣灵亲自分派他们不同的责任。彼得负责犹太人,保罗则负责我们。如此,就让天主教徒在别处寻找这立场的根据吧,因为这立场毫无圣经根据!

罗马教会受圣经的尊荣,却不是教会的头(16-17)

16.罗马教会在新约教会初期的重要性

  我们现在思考一下古时的教会,明确地证明我们的仇敌轻率、虚妄地夸耀拥有古时教会的支持,比夸耀圣经的依据更甚。所以,当他们自夸地说:只有世上所有人都服从一个至高无上的元首,教会的合一才得以维持;且主将这地位交给彼得和罗马教区,直到世界末日,他们便是在宣告:教会从一开始就有这样的行政。但既因他们恶意篡改了许多见证,我先要说:我并不否认古时神学家们都非常地尊重罗马教会,提到她时都带着尊敬的心,这是根据三个原因:

(1)罗马教会是彼得所开拓并设立的,该观点为其赢得青睐和权威有极大的帮助, 因此西方人以尊敬的心称她为「使徒教区」。

(2)既然罗马是罗马帝国的首都,那里的信徒大概在教义、智慧、技术以及经验上比其它任何地方更优秀。众教会的信徒都认可这事实,免得藐视那教会的名声或他们信徒卓越的恩赐。

(3)除此之外,第三个原因是:当东方、希腊以及非洲的教会因意见分歧引起轩然大波时,罗马教会更为平静和稳固。如此,当敬虔的监督从自己的教区被开除时,他们经常将罗马当作自己的避难所。因既然西方人没有亚洲人和非洲人那么机智,他们也就没有那么喜欢变化。罗马教会在那个令人怀疑的时期比在其他时候更少陷入麻烦,并且比其他所有教会都更坚信曾经奉行的教义,这一事实增加了它的权威性,因为我们将更好地直接解释。根据这三个原因,罗马教会受到整个教会以及古时神学家们很大的尊敬。

17.根据古代教会的教导,教会的合一根本不依靠一位监督做整个教会的头

  然而,当我们的仇敌企图因此将罗马称为首要教区,并将她视为拥有在众教会之上的权威时,这是很大的错误。为了更清楚地证明这一点,我首先要简要引用古时神学家们对他们强烈呼吁的合一是什么观点。耶柔米写信给尼波提安,在指出许多教会合一的例子之后,最后谈及教会的教阶制度。他说,每一个教会都有自己的大主教、长老以及执事,且每一个教会的秩序都取决于他的治理者。耶柔米是罗马教会的长老,他称赞教会的合一赖于它的秩序。那么,他为何不提有一位大主教是众教会合一的纽带呢?因他这样说最有利于说明这一点。我们也不能说他因自己的健忘忽略了强调这一点,因为若事实果真如此,他必定会十分乐意这么说。因此,他无疑相信居普良最美地描述了教会合一的真正基础是:「主教区只有一个,每位主教都是其中的一分子;教会只有一个,借着繁衍遍及世界各地。就如太阳有许多道光线,却只是一个光;就如树有许多的树枝,却只有一根向下扎根的树干;就如一个泉源分出许多的支流,不管支流如何广布,但源头却是一个……同样,教会也是如此,她因蒙主的光照,光辉遍及全地,然而光源仍是一个。教会枝满遍地,水流四方,却只有一棵树,只有一个源头。」同样地,「基督的新娘不可能犯奸淫,她只认识一个家庭;以清洁的心保守婚姻之床的圣洁。」可见他教导唯有基督才担任至高监督的职分,且全教会都伏在他的权柄之下。他同样教导说,一切在这至高监督之下担任监督职分的人,都是整个教会的一部分。既然这不能打破的监督职分唯在基督手中,并且各监督各得其所,那么罗马首要教区的地位在哪儿呢?我在上面引用这些话的目的时告诉读者,天主教徒普遍认为,并毋庸置疑的那个原则,即教阶制度的合一都来自一位地上的元首,古代教父们对此全然不知。

第五章 教皇专制完全推翻了古代教会的治理

在群众的参与之外,指派毫无资格的人(1-3)

1.教会可怕地不再坚持担任主教者的资格

  现在,我们将注意力转移到罗马教区和下属教区今天坚持的教会管理秩序,以及他们常常提到的等级制度的全貌,将它和我们开始描述的第一个教会和古代教会相比。从这样的比较可以看出这些人有的教会的本质,他们仅仅用教会的称号来压制甚至摧毁我们。

  我们最好先讨论呼召,好使我们知道蒙召的是谁,他是什么样的人,又是怎样蒙召的。之后,我们要讨论他们如何忠心地履行自己的职分。

  首先我们讨论监督的职分。 把他们放在第一个讨论好像是个殊荣。其实,事实上只要我稍微提及他们的景况,他们就要大大地蒙羞!但我仍会提醒自己我正在进行的写作纯粹是为了简单的教导,而不允许我的言语越过此范围。

  但是,让他们中任何没有完全失去廉耻之心的人回答我:现今通常选举的是什么样的监督?

  做监督之前必须经过学习考试的做法的确已经太老套。但是,即使仍保留学习的方式,他们所选出的人也会是在法庭上辩护的律师,而不是在教会中讲道的牧师。毋庸置疑,一百年来,几乎不到百分之一被选出来的人有任何属灵的知识。我之所以没有提及前几个世纪,并不是因为那时的光景比较好,而是因为我们的问题仅涉及现今的教会。如果对他们的道德进行评估,我们会发现很少或几乎没有一个人不违背古时的法规。这些监督若非酒鬼,就是淫乱者;即便不犯这样的罪,也是赌徒或猎人,或是在生活的某方面放荡无度。其实根据古时的法规,不需要犯如此严重的罪,就失去做监督的资格。然而迄今为止最最荒谬的事情是:在教皇的支持下,几乎不到十岁的男孩被指定做监督。 他们已经到了无耻和愚蠢的程度,以至于对这样极端可怕的过犯他们也非同寻常地无所畏惧。 如此违背常理的选择,就告诉我们这是怎样的选择!

2.群众参与选举监督的权利完全被剥夺

  如此一来,群众选举监督的权利已完全被剥夺。投票、认可、订阅和所有类似的权利都已经丧失了,一切权利都已经移转到主教手中。他们授予所喜悦的人为主教;将他介绍给会众仰慕,而不是被会众考察。

  就连利奥一世也大声疾呼这完全不合理的,并宣布这是专制行为。居普良也见证唯有群众参与的选择才是合乎神旨意的,反之,则是违背神的话语。许多教会会议的法规都严格禁止群众参与监督的选举,否则,如果这么做,选举是无效的。若果真如此,那如今所有在天主教里监督的选举,就都没有任何教会权力或神的认可。

  但是,即使这是他们唯一的罪,谁能为他们破坏了教会权力这一事实开脱呢 ?他们的说辞是:因当今的腐败要求这么做,会众和政府官员之间的仇恨,结党之风盛行,而无法正确地选举和判断,所以只要几个人做决定就够了。显然这是在可悲的情况下对邪恶的一种极端的补救措施,然而当所开的药剂远比疾病本身更致命时,为何这新的疾病没有同时得到治疗呢?他们却说教会的法规已经规定了选举过程中应该遵守的流程。然而我们是否怀疑,前人选监督时是否理解他们受最神圣的律法约束,因这律法出自上帝的圣言?事实上,仅仅是神用来描述监督的真实形象的话语,就应当足以胜过成千上万条法规。然而他们被自己不洁的私欲败坏了,就不理会神的律法和公正。至今,即便天主教写出了最好的法规,这些法规也被掩埋在许多文档之下。有时,居然容忍和赞成提拔酒鬼、淫乱者或最常见的赌徒任职(仿佛这原本设计就如此)!我一点都不夸张:监督的职分是淫乱和放荡的奖赏。仿佛只要有猎人和猎鹰者做监督,就相当令人称赞了!以任何方式容忍这样的亵渎行为,是非常可耻的事情。我是说,会众原本有极完备的法规,即圣经吩咐监督必须是无可指责、善于教导、不争竞等等(提前3:1—7;参阅多1:7—9)。那么为何选立监督的权利从会众手中移转到这些人手中呢?显然是因当代纷乱的光景导致神的话语没有被遵守。然而,为何如今权利没有从这些人手中移转回会众手中呢?因他们不但违背所有教会的法规,甚至不知羞耻、放荡、自私,以及贪心地将属世和属灵之事混为一谈。

3.忽略导致君王的干涉

  但当他们说这是设计的一种补救措施时,他们在撒谎。我们读到,古代的城市常常因为选择监督而产生混乱,但却无人竟敢想要剥夺群众的选举权。因他们有其他避免这些错误的办法,或者,一旦错误发生,就可以被纠正。现在要披露真实的情形。

  当群众开始忽略他们选举监督的权利,并将这权利交给长老时,后者就滥用机会为自己篡改为专制,并借着制定新的法规使这专制合法。此后,按立已成为笑话,因他们给监督候选人的考试空洞而肤浅,甚至连外表的诱惑力都没有了。

  因此,在某些国家,君王向罗马教皇要求提名监督的权利,这没有对教会造成新的损失,因为选举权仅仅从法规中除去,而罗马教皇并无合法权利掌控,或者其实就是偷来的权利。有一个非常犯规的例子:监督由朝廷指派来占据教会,原本敬虔的君王应该避免这种腐败,因为强迫群众接受自己所不愿意甚至没有经过选举的监督是邪恶、毁坏教会的行为!但这种长期存在于教会中的混乱做法给了君王很好的机会私自挑选监督。因他们宁愿自己挑选监督,也不愿将这权利交给和他们一样毫无资格且滥用这权利的主教。

滥用圣俸(4-7)

4.滥用指派长老(「司铎」)和执事的权利

  这是一个崇高的呼召,因此,监督们甚至自诩为使徒的继承者。他们也说挑选长老的权利唯独属于他们。

  他们邪恶地败坏教会——这古老的组织,他们所按立的并非是带领和喂养会众的长老,而只是举行仪式的牧师。同样地,当他们按立执事时,也不是为了要他们尽真执事的职分,而只是要他们负责一些关于圣餐或圣礼的仪式。

  然而,卡尔西顿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所颁布的法规决定:一切不交付人牧养职责的按立都是无效的,即在一个地方按立某人,这人就要在此地履行他的职责。这法规在两方面极其宝贵。首先,教会不必承担不必要的费用在闲懒人身上,此钱财可以用来帮助穷人。其次,被按立者不可自视尊贵,而是要在被按立后,开始严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然而,罗马的领袖们(他们以为宗教只在乎自己的肚腹)则依据是否获得他们想要的支持而有足够的收入来定头衔,不管此人财富是由于祖先的遗产或来自他的神职。因此,当他们按立执事或长老时,不关心他们应该在哪里服侍。被按立之人的钱财足够支持自己,他们才为他按立。然而有谁能接受这一点呢?即教会会议的法规对长老职分的要求,是必须有足够支持自己的年收入?最近的法规检查了不加选择的按立,谴责监督支持那些已经按立了却没有合适头衔的神职人员。为了规避这一规定,已经设计了一种新的诡计:被按立的人起誓,无论给的职位名称是什么,他必须接受这职分。如此一来,他便被剥夺了寻求支持的权利。我并不提及这里发生的数以千计的谎言,譬如有的监督谎称自己的圣俸一年还不值五匹驴子的价值;又有人私下借贷圣俸,并保证很快偿还,却常常根本不偿还。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勾当。

5.使按立成为笑谈

  即使没有犯以上这些严重的罪,但他们通常指派长老而不给他服侍的教区,难道这不荒谬吗?因他们只按立了献祭者,然而按立长老是要管理教会;按立执事则是要收集施舍。他们大张旗鼓地掩饰自己的行为,纯粹靠作秀吸引单纯之人的崇拜。然而这些面具之下没有任何实在或真实之物,又有什么价值呢?因他们举行一些来自犹太教或自己所捏造的无用仪式。

  但关于会众的参与以及其他不可少的条件,他们根本避而不谈(到了他们手中所存留的只剩「影子」)。我把那些毫无意义地效法古时风俗的可笑姿势、表情叫做「影子」。监督的代理人负责在按立前口试候选人,然而他所口试的是什么呢?即候选人是否能念拉丁文弥撒,是否知道拉丁文单词的形态,是否能使动词变形态,是否知道单词的含义?他们甚至不必知道单节经文的含义。但即使候选人无法回答这些肤浅的问题,他们也不会因此拒绝按立他,只要他有足够的钱财或能使监督在某方面获益。同样混乱的是,他们被带在圣坛前按立,有人以候选人完全听不懂的语言问三次他们是否配得这尊荣。有人回答(这人从来不认识候选人,但在形式上一样不能缺,也在戏扮演自己的角色)说,「他们配得」难道这些所谓圣洁监督的亵渎仪式不就是在嘲笑神和众信徒吗?但因他们有这积习很长时间了,所以他们就以为理所应当属于他们。只要有人胆敢开口指责这些明显和丑陋的不端行为,就被判处死刑,就如古时人指责刻瑞斯(Ceres)所举行的仪式而被判死刑一样。若他们真的相信神存在,他们会这样做吗?

6.圣俸的性质

  现在,他们对于圣俸的分配做得更好吗?这原本是按立时所决定的,但如今从中分开了。然而,在某些教区,做事情的方式各不相同。并非监督才能授予教职,甚至在那些被称为「审核者(collators)」也不总是有完全的管辖权;但其他人在监督保留「审核者(collators)」的名誉时有发言权。有某些教区长老是由神学院提名,也有一些教区长老可以随意辞职——简单的辞职或因为交换而辞职--然而无论是哪一种指派方式都离不开互相恭维。但是所有人都这样行事,没有人能为任何事指责对方。 我不讳言如今天主教中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圣奉都是经由买卖的。我并不是说所有长老的职分都是直接买来的,但那怕给我展示二十分之一不是间接授予获得职分的。有人靠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又有人因父母的影响力;还有人靠过分巴结讨好获得职分。简言之,长老领取圣俸的目的不是为了侍奉教会,而是受教会侍奉。称之为「圣俸」,因为这个名字足以表明他们把这视为君王的御赐,为要讨好或奖赏他们。我根本不想谈一个事实,这些奖赏常常赐给理发师、厨师、马夫以及其他卑贱职分的人。如今在法庭里的诉讼大多与长老不忠于职分有关。因此,你可能会说,圣俸不过是猎狗所追逐的猎物。难道能容忍听到「长老」的称谓和那样的一些人相关吗: 那些像敌方战利品一样侵占教会公物的、靠诉讼获取、买卖、贿赂、像牙牙学语的小孩从叔父和亲戚那里继承遗产,有时甚至是私生子从父亲那里继承遗产?

7.更可怕的亵渎

  即使败坏、不守法、放荡的群众也不至于如此。然而有更甚于此的,即一个连自己都无法管理自己的人竟被指派管理五六个教会!现今在君王宫廷里的年少者也负责三个修道院、两个教区以及一个大教区。甚至一个长老领取六七个人的圣俸,却没有在任何教会中侍奉除了领收入外,这些都是非常普遍的。即使我指出这是整本圣经都强烈反对的行为也无用,因为圣经早已不再对他们有丝毫重要性;即使我提出许多教会会议的法规都严厉禁止这样的混乱也无用,因他们任何时候都坚决拒绝这些法规。但我仍要疾呼这是极其可怕的大罪,大大地违背神和常理,也有悖教会的管理,即容让一个强盗身兼数个教会的牧师,或按立人做牧师,即使他愿意,也无法牧养他的养。然而(这是他们的无耻)他们以教会的名义掩饰这可憎恶的污秽,以便他们可以逃脱一切责备! 然而最可怕的是在这样大的过犯中,他们仍夸口因有那至圣的「使徒统绪」,所以教会能坚忍到底!

修道士、教士以及其他类似职分者的疏忽和懒惰(8-10)

8.修道士为「长老」

  我们以下要讨论这些人如何重视地履行牧师的职分,因为这是评判牧师的第二重要标志。

  天主教创建的神父中,有的被称为修道士,有的被称为「在俗教士」。

  初代教会根本没有修道士,且修道士的定义与教会的侍奉不相称,当修道士在教会中被承认做牧师,他们就不再做修道士了。即使在格里高利所处的极端败坏时代,他也不容这两种职分混淆。他希望被任命为修道院院长的人不再任牧师,因无人能同时做修道士和牧师,这两种职分是对立的。

  若我问:不符合教会法规所定之牧师资格的人怎能担任牧师的职分时,他们会怎么说呢?当然,他们一定会对我引用英诺森(Innocent)和卜尼法斯(Boniface)未遂的法规,修道士可以继续住在修道院,但同时接受牧师的尊荣和权柄。然而这是怎样的逻辑?每一只无知的驴子,一旦做罗马教皇,都能以一句话推翻一切古代教会的历史?之后我会再详细地讨论这一点。现在我们只要留意:在纯正的教会中,修道士担任牧师的职分被视为非常荒谬的。当耶柔米住在修道院时,他否认他在担任牧师的职分,他甚至视自己为受牧师管理的人。即使修道士能同时做牧师,那他们是担任牧师的哪一部分职任呢?有的修道士讲道,其他的修道士在自己的修道院里或念经或举行弥撒。就如基督喜悦这样的牧者,或这样的行为与牧师职分相称!既然圣经公开教导牧师的责任是管理自己的教会(徒20:28),难道将这样的责任交给他人,甚至完全更改这神定的圣洁责任的范围,不是对神无礼的亵渎吗?当修道士被按立时,他们被明令禁止做神交给交给牧师一切的职任。当修道士被按立,这首歌是向他们唱的:修道士当满足于自己的修道院,也不可任意施行圣礼或执行任何属于牧师的职分。难道他们可以否认:按立人做牧师却不履行牧师职责、徒有虚名,不是在公开嘲笑神?

9.固定和不固定领取俸禄的长老

  接下来我要讨论在俗教士,他们有的有俸禄支持,也就是说,以教牧为生;有的则靠雇人来举行弥撒或念经获取收入。所以说,他们靠收费谋生。

  他们的俸禄来自于治愈灵魂,比如监督和教区服侍,或者高贵男人唱诗的薪资,比如牧师的薪俸、牧师会会员、牧师住所、制服、专职教士等。 甚至,他们颠倒一切,不仅给在俗教士俸禄支持,也给男孩。他们这样做是「通过特权」,这是他们一般的习惯。

  至于那些为了日常生计而被雇用做长老的人,难道我们能要求他们有更好的行为吗?除了以自私和无耻的方式出卖自己获取钱财,他们还能做什么呢? 特别是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既然不敢公开向人索讨钱财,或以为这样做不会成功,他们便如饿犬奔跑狂吠,私下向人勒索钱财,侵吞财物。我无法用言语尽述长老的职分已经堕落到这地步,给教会带来多大的耻辱。所以,读者们不必指望我回应这些臭名昭著的事情。 简言之,若长老的职分[就如神在圣经中所吩咐(林前4:1;参阅约10:1及以下)以及古时法规所要求的那样]在于喂养教会以及传扬基督属灵的国度,那么那些借举行弥撒赚钱的长老,不但忽略了长老应有的职分,他们所做的一切更缺乏圣经的支持。他们没有教导的场合和管理的对象。总之,他们所做的只是借弥撒重复将基督献给神,但其实不是献给神,而是献给魔鬼(参阅林前10:20)。我们稍后将更详细地讨论这一点。

10.假冒的长老职分

  我现在要讨论的不是外表的恶行,而是根植于制度里面的邪恶。我在此要说他们认为难听的话,但因这是事实,所以我必须说,不管他们的职称为何,所有领取俸禄的人都一样败坏。因他们在教会里能有怎样的侍奉呢?他们把证道、惩戒、施行圣礼视为累赘的负担而拒绝尽本分。因为不尽这些本分,他们还剩下什么吹嘘自己是真正的长老呢?就只有虚华的歌唱以及仪式罢了。但这与长老的职分何关呢?如果他们声称这是习俗、经验或教会长期的授权,我就要让他们面对基督对长老职分的定义和资格。若他们不能认同基督的严格要求,至少也该用古时教会的权威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用古代教会的法规来衡量他们,他们的状况不会更好。长老本应该如古时教会的长老般尽长老的职分,与监督同工管理教会。他们所谓的「教士团总铎区」(deaneries of the chapter)与教会行政毫无关联, 更不用说「专职司铎」(Chaplaincies)以及其他像垃圾一样的无用头衔。我们当如何看待这些职称呢?的确,根据基督的教导以及古时教会的权威,不可认为这些职称具备长老的职分。不过他们仍然宣称自己是长老,但必须撕掉这个假面具。然后我们就会发现他们所自称的职称与使徒和古代教会描述的长老职分截然不同。这些职称不管听起来有多高贵,都是新捏造的,不是神所设立的,也没有古时教会的依据。所以他们不应该在教会的属灵行政范围内有一席之地,这行政是基督亲自吩咐教会,也是教会所接受的。更直接大胆地说,既然他们所捏造的这些职称与长老的首要要求相去甚远,我们绝不能容忍他们自取长老职分的尊荣,致使基督圣洁的教会蒙羞。

腐败和贪婪在监督、牧师和执事当中非常普遍(11-19)

11.监督和教区的牧师

  接着要讨论的是监督和教区牧师的职分,甚愿他们竭力担任他们的职分!这是圣洁、高贵的职分,只要他们尽本分。但他们拒绝管理自己所负责的教会,而将责任推给他人,却仍希望被称为牧师,这不就证明他们认为牧师该是无所事事的?就如一位从未离开都市的银行经理宣称自己是农人;或一位长期在前线作战,从未上过法庭和接触法律书籍的军人宣称自己是律师一样,谁能接受如此令人作呕的荒谬事情呢?然而更荒唐的是:这些希望外表像是或被人称为合法牧师的人,却不想真正成为这样的牧师。有多少人甚至是看起来像在管理自己的教会? 许多人一辈子吃、用教会的俸禄,却从未见过那教会。也有人一年去一次或派代表去,免得他的俸禄有任何减损。当这腐败才刚开始蔓延的时候,那些放纵自己懒惰的人以各种特权为自己为找借口。而现今几乎没有任何主教住在自己该负责的教堂。  他们视自己为农场的主人,只要差派雇农去就够了。然而我们的常识都告诉我们,从未见过羊群的人不可能是牧羊人。

12.这邪恶的开端:格里高利和伯尔纳

  早在格里高利时代就有这邪恶的种子,那时教会的主教开始忽略教导的责任,因格里高利在某处严斥这习惯。 他说:「到处都是牧师,只是收割的时候几乎找不到工人,因我们乐意接受牧师的职称,却不愿尽牧者的本分。」以及「因他们没有慈善之心,就希望成为主人,他们根本不承认自己为父亲。他们以主人的傲慢取代谦卑。」同样地,「我们领俸禄而不做工的牧师在忙什么?我们落入外在的忙碌,我们接受一个职分,却忙着这职分之外的事。我们弃绝传道,而且,正如我所见,这加重了我们的惩罚,虽然有‘监督’这尊荣的职称,却没有这职分所该有的权威。」当时格里高利尚且如此严厉斥责不够忠心或尽职的牧者,面对现在的情形,他会说什么呢?现在几乎没有任何监督,至少极少监督上台讲道,其他神职人员中不到百分之一的人一生中上过一次讲台。男人已经变得如此疯狂,认为监督向百姓讲道是过于屈尊自己。到了伯尔纳(Bernard)的时代,教会的情况更加恶化,我们看到他极其严厉地斥责当时的监督,虽然那时比现今纯洁得多。

13.宣称的光景和真实的光景

  只要任何人留心鉴察现今天主教会管理的外财形式,就会发现它不过是强盗窝,且当中的强盗在没有法律和束缚的情况下更肆无忌惮地犯罪。的确,当中所有的一切与基督所设立的教会完全不同,并和古时教会的法规和习惯相去甚远,甚至违背常理,而他们用基督的名为如此邪恶的行政辩护,没有比这更羞辱基督了。他们称自己为教会的柱石、宗教的领袖、基督的代理人、信徒的元首,因使徒的权威以统绪的方式交给他们。他们一再地以自己的愚昧为傲,好像他们在对木桩说话。然而,当他们如此夸口时,我想问他们与使徒有何共同点。因我们所说的并不是某种即使人在睡梦中也能获得的世袭尊荣,而是他们奋力逃避的传道职分。同样地,当我们控告他们的统治就是敌基督的专制时,他们坚决地声称这是常受到伟人和圣人赞扬的教阶制度。仿佛那些敬虔的教父,当他们称赞使徒所传下来的教阶制度或属灵行政时,就梦见这种无形的混乱,充满荒凉 。在他们的制度中,监督多半是粗俗的驴子,不明白甚至最基本的信仰基础,或只是断奶不久的大孩子;他们若更有学问(虽然这是少见的事),也只认为监督的职分仅是光荣和伟大的称号罢了,且教会的牧师不会考虑牧养自己的羊,就如皮鞋匠不会考虑要耕田一样,所有的一切都比巴别塔的混乱(创 11:9)更令人困惑,从教父所传的圣职已荡然无存了。

14.监督和长老的道德

  我们来看看他们的道德行为如何呢?基督所要求的「世上的光」 以及「世上的盐」(太5:14,13)在哪儿?他们是否过圣经要求基督徒的圣洁生活?世上没有任何一种人过比他们更放荡的生活(同性恋、淫乱和放纵各种私欲),他们是勒索、欺哄和背叛的专家;无人比他们更狡猾和大胆地害人,更不用说他们傲慢、贪婪和残忍的行为。我对他们一生的放荡无言以对。他们的罪大到我对他们的批评不可能过于夸张,就是他们自己也不能否认。根据古时的法规,他们若不是被革除教籍,就是被开除;他们中间几乎没有一个监督,或者一百个教区牧师中间几乎没有一个能幸免。从前的牧师对自己严厉的要求与他们现今截然不同,我似乎是在说些难以置信的事,但我所说的全是事实。难道在罗马教区的监督和长老敢以这样的行为为傲吗?他们的职分显然不是来自基督、基督的使徒、教父或古时的教会。

15.执事

  现在我们要来看他们的执事如何分配教会的财产。其实现今天主教并没有为此目的指派执事。教会所交付他们的责任只是帮助举行弥撒、诵读、歌咏福音书,以及其他琐事。他们并没有施舍、照顾穷人,也没有他们曾经执行的各项职能。我说得是机构本身。因为如果我们看看他们在做什么,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职分,只是成为长老和监督的跳板。虽然从某个角度来看,他们举行弥撒时收取奉献貌似古时教会的做法,然而古时教会的习惯是:信徒在领圣餐前彼此亲嘴和在坛前奉献,他们借亲嘴表现爱,之后以奉献实际证明他们的爱。从前,执事是穷人的管家,收取奉献是为了施舍穷人;如今穷人得不到任何奉献,犹如奉献全扔到大海里。他们以此假冒的职分戏弄教会。这样的职分与使徒时代或古时教会没有任何共同点。他们把奉献挪作它用,甚至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就如强盗在割断人的喉咙后彼此分赃,同样地,这些人在熄灭神真道的亮光后,好像撕裂了教会的喉咙,本该每一样奉献都派圣洁的用途,他们却当成赃物和战利品。人人尽己所能地抢夺教会的奉献。

16.教会奉献的分配

  我们提到的这些古时教会的传统不仅被动摇,而且被完全抹去和隐藏。大都市的监督和长老因偷窃教会的奉献变得富裕,他们成为教规的制定者,占用奉献的绝大部分为他们自己。然而,从事实可以看出,这分配从未达成协议,他们至今仍为分配争吵。无论如何分配,他们都决定教会的奉献没有一分钱分给穷人,虽然至少一半都该分给穷人。教会的法规明确规定要将四分之一的奉献分给穷人,四分之一分配给监督用作招待和其他管理开销。我略而不谈圣职人员本身应当如何对待和使用自己的俸禄。我们以上已充分讨论过,剩余的专门分配给教会、教堂和其他类似用途的钱,当穷人有急迫的需要时,应当分给穷人。他们若有丝毫敬畏神的心,试问,难道能容忍他们一切吃穿的都是抢夺而来的?不,事实上,是亵渎神而得的。若神的审判尚且不能令他们颤抖,他们至少应该想到那些他们企图说服自认为已经有极好分配的对象并非傻子。请他们回答:做执事是否等于拥有偷抢的执照?如果他们否认这一点,他们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无任何执事的职分存在了,因而,整个教会奉献的管理已经变成亵渎的抢劫。

17.教会真正和虚假的光荣

  但他们在此采用最美好的欺哄方式。这教阶制度的行政保守教会的光荣。且他们的党派里有一些人无耻到大胆、公开地自夸,古时的先知预言的基督国度的荣光,在他们的制度里才显得伟大。他们说,神保证赏赐祂教会光荣的预言绝不是徒然的:「他施和海岛的王要进贡,示巴和西巴的王要献礼物。诸王都要叩拜他」(诗72:10—11 p.,参阅Vg.和Comm.)、「锡安哪,兴起!兴起!披上你的能力,圣城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赛52:1,参阅Vg.)、「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传说耶和华的赞美。基达的羊群都必聚集到你这里」(赛60:6—7,参阅Vg.)。我若用更长的时间反驳这无耻的谎言,恐怕我将被视为愚拙之人。因此,我宁愿不再毫无意义地浪费自己的话。然而,我还要问:若任何的犹太人错误地解释这些预言,他们将会怎样回答呢?他们的确会斥责他的愚昧,因他们将关于基督属灵国度的预言运用在肉体和世俗上。因我们深信,先知们为我们描绘了神属天的光荣在世俗事物的影像。因为教会在使徒时代几乎没有他们所夸口的光荣,但我们都承认基督国度的大能在那时最兴旺。 那么,以上的经文含义如何?无论何处,一切宝贵、崇高和高贵的事物都要伏在主的权柄底下。但这里明确告诉我们关于君王的事,即他们将把自己的权杖伏在基督的权柄之下,将自己的冠冕投在基督的脚下,将自己的财产献于教会。难道他们会说出任何时期比狄奥多西(Theodosius)更真实充分地实现了这样的事实吗?他将自己紫色的长袍和冠冕都放下,像任何普通百姓一样,伏在神和教会的权柄底下庄严地忏悔。他之后与其他像他一样敬虔的君王尽心竭力地保守在教会里纯洁的教义,并训练和保护正统的教师。安波罗修做阿奎莱亚(Aquileia)教会会议的主席时所说的话充分地证明当时的牧师没有许多财产:「牧师的穷困极为光荣。」 若当时的监督认为财富是教会真正的装饰,那么他必定有许多极尊荣教会的财富。然而,既因他们深信没有比以大吃特吃、华丽的穿着、众多的佣人和光荣的宫殿为傲与牧师职分更不相称的事,他们就寻求以及培养谦卑和节制,即基督所喜悦祂的仆人拥有的贫穷。

18.教会对资金诡诈和诚实的花费

  然而为了避免徘徊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再次简洁地总结一下当前的教会对于资金的花费,甚至浪费,与神的真道对执事的吩咐以及古时教会所遵守的相去有多远。所花费在教堂装饰的钱,若没有圣洁之物本身以及使徒和其他教父的教导和榜样的限制,就算是错误的花费。然而今天在教堂里看到了什么景象呢?任何合乎诚实保守的花费方式——我说的不是古时教会的节省——都受教会的拒绝。他们唯喜悦奢侈以及合乎这腐败时代的花费方式。同时,他们根本不在乎神活生生的圣殿,甚至宁愿让千万穷人饿死,也不愿把教堂里最小的杯子卖掉以帮助穷人。为了避免我过于严厉地批判教会,我请敬虔的读者们仅思考这一点:假设叶佐柏留在图卢兹的监督(在上面提过)或阿迦修、安波罗修或类似的伟大圣徒从死里复活,他们将会说什么呢?他们的确不会容许在穷人有极大需要的时候,任凭教会的钱财被掳走,好像多余的一样。更何况(即使没有穷人)他们用这钱所买的东西在许多方面极为有害,却没有在任何方面对教会有帮助。

  且不说人。这些财产是奉献给基督的,因此,教会应按照基督的意愿分发。但他们徒劳地解释违背基督的命令所挥霍的钱属于基督,尽管(承认事实)这笔钱没有占教会收入很高的比率。因为没有任何的教区,甚至没有任何监督的俸禄多到能满足监督的贪心。他们自己虽然不花一分钱,却用迷信诱使百姓用该分配给穷人的钱建造教堂、竖雕像、买器皿以及做祭服。 因此,每天施舍都被丢进这深渊里。

19.监督的财产和权利

  至于他们从田地和房产所领的收入,我无须重复地说以上的话以及众所周知的事。我们看到,很大部分教会收入是那些被称为监督和修道院的院长的人来管理。在这些人身上寻求教会的秩序是多么愚蠢得事!他们的生活本该是节俭、朴素、节制以及谦卑的榜样,反而在聘请费、建筑物华丽的装饰、豪华的衣裳以及宴会上堪比与君王的奢华,难道是合适的吗?且这些人不仅获得村庄和城堡,还夺取大块土地,最终夺取整个王国,难道这不是与神永恒而不可侵犯的法令禁止他们贪无义之财,并要求他们过节制生活(多1:7)极不相称吗?如果他们鄙视圣言,他们又如何回应古时教会会议的谕令呢?因为这些谕令吩咐监督应该住在离自己教堂不远的小房屋里,有简单的家具,过节俭的生活。他们又怎样解释阿奎莱亚会议的那份声明,即牧师的贫困是光荣的。他们也许认为耶柔米对尼波提安(Nepotian)所说的话是过于严厉的命令,即他要欢迎穷人和陌生人,以及与基督同在的客人常到他家来聚餐。然而,他们必定会羞于拒绝耶柔米接下来补充的话:即监督的荣耀是提供穷人所需;寻求个人财富则是他们的耻辱。然而,他们无法接受这个观点,除非他们所有人都谴责自己的罪。其实我无须在此严厉地攻击他们,因我唯一的意图是要证明那合乎圣经执事的职分早已不在他们当中了,所以,他们无法再以这圣职夸口,来获得对他们教会的称赞了。我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第四章 古代教会的情形以及教皇制出现之前的教会治理

牧职的历史发展;三种不同的牧职:教导和管理的长老、被选出做监督的长老、大主教(1-4)

1.古代教会的治理合乎圣经的教导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讨论了从神纯洁的话语传递给我们的教会治理的秩序,以及基督所建立的那些牧职。现在,为了使这一切更清楚、明白,并且便于更好地记住,从古代教会的特征中辨识在我们眼里神所设立的是怎样的教会很有益处。尽管当时的监督颁布了许多教规,似乎比圣经中所表达的还要多,但他们严谨使建立的教规符合圣言的独特模式,以至于你可以发现,几乎没有任何方面与神的话格格不入。尽管他们的安排在一些方面有所不足,但他们竭尽全力努力维护神的教会,不远离神的吩咐,所以在此简单地探明他们遵行的模式,将对我们有极大的帮助。

  我们以上说过圣经设立了三种不同的牧职。同样,古代教会也分三种不同的职分。长老会的顺序是(1)一部分做牧师和教师;(2)另一部分负责斥责和道德归正;(3)照顾穷人以及施舍则交给执事。「读经员」(readers)以及「辅祭人员」(acolytes)都不是正式的职分,但天主教却称他们为「圣职人员」(clerics),并借一些专门的课程训练他们从小服侍教会,为了使他们更明白被指派的目的为何,以及及时预备好自己来承担正式的职分。我稍后将更详细地讨论这一点。

  因此,耶柔米在阐述教会的五种职分时,所列举的是监督、长老、执事、信徒以及初信者,但没有给予教士和修士这两种剩下的职分特殊地位。

2.监督的职分

  一切担任教导职分的人被称为「长老」。在每一个城市里,从众长老中特选一位做「监督」,以免地位相同引起分歧,就如通常发生的一样。尽管如此,监督的荣誉和尊严并非凌驾于其他长老之上,类似立法院中主席的职分——报告各事项、征询意见、主持其他人的咨询意见、告诫、劝勉、有权力主持大会、执行长老共同决定的法令——这些是监督在长老会中担任的职分。

  古时的教会也承认这是人们为了当时的需要达成的共识。因此,耶柔米在解释《提多书》时说:「监督和长老本是同一个职分。在那之前,因魔鬼的诱惑,信仰产生了分歧,有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林前1:12,参阅3:4),教会是在众长老的共同管理之下。」 之后,为了除去产生分歧的根源,所有监管的工作都交给了一个人。就如长老会知道,根据教会的习惯,他们要服从主席,所以监督也明白他的地位高于长老,是出于教会的习惯而不是神的安排,且监督应当与众长老一同管理教会。耶柔米在另一处告诉我们这是个什么样的古老的安排。他说,在亚历山大,从传福音的马可时代到赫拉克拉斯(Heraclas)以及狄奥尼修(Dionysius)的时代,众长老总是选出一位,地位高于其他人,称他为「监督」。

  因此,每一个城市都有长老院,由牧师和教师组成。因为他们在民众中施行教导、劝勉以及执行纪律,就如保罗吩咐监督的那样(多1:9),且保证后继有人,他们非常努力地教导更年轻的基督精兵。 

  在每一个城市都有固定的区域被分配给长老们,被视为教会的一部分。每一所学校都在一位监督的权利之下,以维持学校的组织以及和睦。一旦他越过其他人,就必须服从其他弟兄的共同监督。但如果他教区的范围大到他无法胜任,其他的长老就会被指派到该教区的某些地方,在较次要的事务上履行他的职责。他们被称为「乡村监督」,因他们在教区里代表监督。

3.监督和长老的主要职分

  但就我们现在关心的职分来讲,监督和长老二者都要致力于传道和施行圣礼。只有在亚历山大城(因为阿里乌搅扰了那里的教会),教会禁止长老向百姓传道,就如苏格拉底在《三部史》(Tripartite History)的第九册里所说的。然而耶柔米对这个事实没有隐藏他的不满。

  在那时代,若有人号称监督却实际上名不副实,会被视为滔天大罪。那时教会的管理很严厉,所有牧师都得履行神要求他们承担的职分。我不仅单指一个时代的习惯。甚至在格里高利的时代,虽然当时的教会几乎崩溃了(已与古代教会的纯洁相去甚远),但也不容忍任何监督不传福音。格里高利在某处说:「监督若不开口就必定死,因他若没有随处传道,就会激怒那看不见的法官。」他又说:「当保罗见证在他们中间无论何人死亡,罪不在他身上时(徒20:26),从这陈述, 我们被定罪,我们被约束,我们被显出罪行–我们被称为监督的人,不但自己有罪,也因自己的罪叫人灭亡。因我们的冷淡和缄默,我们漠视许多人每天走向死亡,等于我们杀害了这许多人。」他称自己和其他人「缄默」,是指他们未尽其责。既然他连那些不善尽职守的人也指责,何况那些完全玩误职守的人呢? 因此,教会长久持守的原则是,监督主要的职分是以神的真道喂养百姓,或公开和私下以正统的教义造就教会。

4.大主教和主教长

  每一个教区之所以都有一位大主教,以及尼西亚会议指派了一些比大主教地位更高的主教长,都与教会维持纪律有关。然而,在此讨论中,不能忽视这是极为罕见的做法。之所以设立这些不同等级的监督,是因为一旦任何教会有任何几个人无法解决的事情发生,就由教区议会解决。如果事件的规模和难度需要更大范围的讨论,那么就由主教长再举行一次议会,若对议会的决定有所争议,就唯有上诉全体大会。有人称这样的管理为「等级制」(hierarchy),但我认为这是不恰当的说法,在圣经中确定没有使用过的说法。因为没有圣经根据。圣灵愿意人们警醒在教会管理范围之内的专制企图。如果我们撇开这个看事情的本相,我们就会发现古时的监督不想建立任何在圣经教导之外的教会治理形式。

执事和执事长:土地管理以及施舍;副牧师(5-9)

5.执事的职分

  当时执事的职分与使徒时代的大同小异。他们负责管理每日从信徒而来的奉献以及教会年度的收入。他们负责正当地使用这笔钱,即供养牧师以及帮助穷人,然而都在监督的权利之下,他们每一年都向他交账。事实上,教规都将教会的财产权交给监督并不被理解,好像他单独有处理的权利。相反,他的职责是指定执事哪些人接受教会的公众支持,剩下的该给谁,每个当分多少。 监督必须调查执事是否忠心地履行了职责。一份被认为来自使徒的法规记载:「我们将教会的财产交付监督管理,因为既然人的灵魂(更为宝贵的)都交托给他,那么教会的资金由他来分配也会是妥当的,他借着长老和执事施舍穷人,也以敬畏的心,谨慎担任这职分。」安提阿会议(Council of Antioch)也决定,在没有长老和执事参与教会管理的情况下,监督必须受到约束。然而我们无须继续讨论这一点,因为格里高利所写的许多信都清楚表示,虽然当时的教会的许多其他法令都被废除,然而执事在监督的权利之下施舍穷人的规定仍然保留。

  最初可能一些副执事被指派帮助执事施舍穷人,然而副执事和执事的区别渐渐模糊了。

  此外,随着教会的财物增加,需要一个新的、更精确管理的职位, 就创建了执事长,甚至耶柔米说他的时代已经有执事长。他们都负责管理教会的收入、财产、设备以及每天的奉献。因此,格里高利告诉撒隆纳(Salona)的执事长,若教会的财产因任何人的忽略或贪污而短少,他们要负完全的责任。他们也负责在百姓面前诵读圣经、劝勉他们祷告,以及帮助圣餐的举行。这些责任加在他们身上是要叫他们更以这职分为宝贵,使他们更谨慎地担任这职分,因这样的本分提醒他们:这不是世俗的管理,乃是属灵、献与神的职分。

6.教会财产的使用

  于此我们也能知道当时教会的财产用途和如何分配的。教会的议会以及历史学者的记录中,你常常会发现:教会的财产(不管是土地还是金钱)都用于施舍穷人。当时教会中也流传一首歌提醒监督和执事:他们应该记住,所管理的一切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神为穷人预备的,且他们若出于恶意窃取或浪费,等于是流穷人的血。因此,他们被告诫以最敬畏的心在神面前公正地分配这些财产。因此屈梭多模、安波罗修、奥古斯丁以及其他的监督宣称自己在这事上是问心无愧的。

  然而那些在教会工作的人受会众供养是公平的,也是耶和华的律法认可的(林前9:14;加6:6),在那时也有一些长老将祖先所留的遗产奉献给神,甘愿贫穷。在这情况下,牧师一无所缺而且穷人也没有被忽略。教会当时也规定,牧师们应该给他人节俭的榜样,不应有太多的财产以致滥用到奢侈和放纵的程度,只须满足他们的需要。耶柔米说,那些能靠祖先的遗产过生活的牧师,若接受任何该分给穷人的事物,就是犯亵渎的罪,也是吃喝自己的罪(林前11:29)。

7.教会财产分成四部分

  在刚开始的时候,这部分的管理是自由和自愿的,因为监督和执事当时忠心出自己愿,他们正直的良知和纯正的生命代替了法规。但之后因一些人的坏榜样和恶行,教会必须制定一些法规来纠正这些恶行,教会的财产分成四部分:一部分给牧师,一部分给穷人,一部分用来修缮教堂和有关的建筑物,另一部分帮助国外的和原住民的穷人。

  虽然有些法规将第四部分交给监督管理,但这与我所说的部分并没有不同。因为交给他管理并非要这笔钱成为他私人的财产,或者让他高兴给谁就给谁,而是要用来满足接待保罗所要求的那些人的标准(提前3:2)。这也是格拉修(Gelasius)和格里高利的解释。格拉修提出:监督被允许自己留下一部分的钱,唯一的用途就是要用在被囚的人身上和接待旅行者。格里高利说得更清楚:「通常使徒的教区在监督被按立之后,吩咐他将教会所有的收入分成四部分,即一部分用于监督和他的家庭,招待和家用;另一部分用于牧师;第三部分用于穷人,以及第四部分用来修缮教堂。」可见监督不许将任何部分花在自己身上,只是够他用在过俭朴的生活上。若任何人开始过奢侈、骄傲和炫耀的生活,他的同工就会立刻斥责他;如果他仍不遵行法规,就会被开除。

8.教会的财产分给穷人

  从一开始,监督花很少的钱在装饰圣物上,虽然之后教会逐渐变得富裕,但他们仍然谨慎地花钱。他们仍分配并保留为了帮助穷人的钱,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当耶路撒冷遭遇饥荒,而西里尔(Cyril)无计可施时,他卖了教会中的器皿和衣服,将这笔钱用来帮助穷人。同样地,亚米大(Amida)的监督阿迦修(Acacius)在许多波斯人因饥荒即将丧生时,他召集他的牧师开会,发表了这个著名演讲:「我们的神不需要盘子和杯子,因他不吃也不喝」。之后他熔化了圣殿的器皿,换取食物以及赎回可怜的被掳之人。当耶柔米斥责教会过于奢侈时,他同时称赞图卢兹(Toulouse)的监督叶佐柏留(Exuperiue)说:他宁可用草编织的篮子和一般的玻璃杯施行圣餐,也不愿穷人挨饿。我刚才提及阿迦修,安波罗修也说到他自己。当阿里乌派指控安波罗修将神圣洁的器皿卖掉来救赎被掳之人时,他用了这个奇妙的理由:「那吩咐使徒不要戴金银的基督,也能在金银之外建立祂的教会。教会之有金子,不是为了要保存起来,而是给出去并减轻苦难。难道我们有需要保存那对我们毫无帮助的东西吗?还是我们无知到未曾听过亚述人从主的圣殿夺走多少金银(王下18:15—16)?难道祭司在无计可施之下将之熔化(为了帮助穷人)不是比亵渎神的仇敌将之夺走更好吗?难道主不会问:『你为何容这样多的人饿死呢?你的确有金子能维持生计。为何那么多人被掳掠之后没有人将他们赎回呢?为何许多人被仇敌杀害呢?你存留活生生的器皿难道不比存留金子好得多吗?』 对这些问题,你必无言可答,因为你会说什么呢?难道要回答:『我怕神的圣殿缺乏装饰?』主必会回答:『圣礼不需要黄金,不用黄金买来的东西也不靠黄金取悦神。圣礼真实的装饰就是买赎被掳掠之人。』」综上所述,安波罗修在另一处说的话,我们认为非常正确:「教会所有的财产是要用来帮助有需要的人」以及「监督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穷人」。

9.担任圣职之前的装备

  我们以上所说的,是古代教会中不同的服侍。教会历史也记载教会中有其他的服侍,但只是操练和准备,而不是正式的职分。当时敬虔的领袖,他们为教会培育接班人,管教和训练一些在父母同意并授权的年轻人加入神的精兵。他们从这些人年幼时就训练他们,免得他们在开始担任牧师职分时一无所知。一切受训练的人被称为「圣职人员」。我倒希望给他们一个更恰当的名字,因这称呼出自错误或至少来自不正确的心态,因彼得称整个教会为「所托付你们的」(clergy),即主的产业(彼前5:3)。然而这训练本身是圣洁的,也对青年有极好的帮助,因为借此,那些为了教会愿意将自己和自己的服侍分别为圣的人,能够在监督的看顾下成长。因这方法还确保只有准备充分的人才能在教会中服侍,而且他们从小就接受圣洁的教导和严格的训练,他们在谨守和圣洁上做好榜样,从世俗生活总分别出来,他们习惯忙碌属灵的事。就如新兵借着虚拟的战争受训,为了将来真正的战争,同样地,这些青年经过一些基本的训练,好装备他们之后担任正式的职分。他们首先负责开关教堂的门,并因此被称为「圣堂守门者」(door keepers)。之后他们被称为「辅祭」,也负责帮助监督做家事,且为了使人尊敬监督及免除人对监督的怀疑而随时陪伴监督。接下来,他们会逐渐被人所知,赢得称赞,同时他们学会被众人留意以及在众人面前说话。当他们成为长老时,就不会害羞–他们也有机会在讲台上诵读圣经。如此,为证明他们在各项训练中的勤奋,他们因成绩得到晋升,直到被挑选做副执事。我在此所强调的是,这些更多的是成为圣职人员的基本训练,而不是教会中正式的职分。

教会历史上对牧师的选立和按立的变化:在监督的选立上,多了政府官员、牧师、会众的支持(10-15)

10.当时的教会听从保罗的教导、会众的支持

  我们以上说过牧师呼召的前两个考虑是:当选立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谨慎选立。在这两个考虑上,古代的教会遵从保罗的教导和使徒的榜样。他们的习惯是,怀着敬畏的心以及迫切求告主名之下,聚集在一起选立牧师。接下来,他们按借保罗的标准,考验他们所选做牧师之人的生活和教导。但他们常因过于严厉而在某种程度上犯罪,因他们希望对监督的要求比保罗要求得更高(提前3:2—7),甚至之后要求做牧师之人独身。但在其他方面他们所采用的方法与保罗的教导完全一致。

  至于我们的第三个考虑——谁应该给人按牧的资格——他们并不总是遵循一个程序。在古代教会中,没有所有人的同意,无人能被接纳做牧师。这也是为何居普良在没有征求会众意见的情况下指派奥勒利乌(Aurelius)做读经师时,需要极力找借口,因为这是不合常规的做法,尽管他的用意是好的。他这样说:「亲爱的弟兄们,我们习惯在按立牧师时寻求你们的意见,并一同考虑和衡量各个被选立者的道德以及资格。」但在次要的服侍上没有寻求会众的意见不是很大的危险,且因这些人已经受了很长久的训练,也不是担任重大责任,所以就不再寻求会众的同意。

  之后,除了主教,会众通常将其他职分的选立权交给监督和长老,让他们来确定谁适合和够格。唯一例外的是,当新的长老被分配到不同的教区时,那些郊区的会众就要表决支持。难怪会众较少担心失去这样的权利,因为在当时有效的严格纪律之下,不经过长期的圣职人员训练,没有人能被选立为副执事。且在副执事的职分上,证明自己的可靠性之后才会被选立为执事;在忠心地做执事之后,才会被选立为长老。事实上,没有人能被提升,除非在会众的观察下经过多年的考察。而且有许多教会的法规能用来处罚他们的过犯,如此一来,除非教会忽略本身的责任,否则几乎不可能有邪恶的长老和执事。然而,根据安纳克利都(Anacletus)所制定的法规,对于长老,也总是需要公民的同意。 最后,每年的按立都有固定的时候,免得有人在会众的见证之外当选或升迁。

11.会众参与按立的仪式持续到狄奥多勒的时代

  会众选立自己监督的自由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任何在会众支持以外的人能当选。因此,安提阿的教会会议决定,一切做监督的人都必须通过会众的投票。利奥一世(Leo I)严肃地肯定这一点,他这样说:「选立牧师和会众或多数会众所要求的人。」同样地:「在众人之上的人应当由众人选立。」因为若在未经观察或受训之外指派人是擅自专权:「圣职人员所挑选以及百姓所喜悦的才应该当选,且在教省总主教许可之下经由该教省主教们按立。」

  此外,教父们小心翼翼地决不削弱会众的这种自由。因此,当君士坦丁堡的总会给涅克塔里乌(Nectarius)按立时,坚持通过所有圣职人员和会众的投票。从这总会写给罗马总会的信就能证明这一点。因此,当任何监督指定他自己的继任者时,这个指定也仅在所有确认后才有效。你不仅有这个列子,奥古斯丁挑选伊拉克里乌(Eraclius)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又当狄奥多勒告诉我们,阿塔那修挑选彼得为他的继承人时,同时也说,教规认为这是有效的,地方官和全体会众也鼓掌表示赞同。

12.群众和圣职人员的权利平衡

  我承认老底嘉会议(Council of Laodicea)有极好的理由拒绝赋予公民投票的权利。因为不管任何事几乎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有一样的看法,且俗话说:「善变群众的利益常是冲突的。」但对这种危险采取了极好的补救措施。首先,圣职人员先做挑选,之后将他们的选择交给政府官员或立法院和公民中有声望的。后者经过审议后,认为是公正的,则认可圣职人员的选择,否则另选他们所喜悦的人,最后再由群众投票。尽管群众不受先前决定的约束,但他们不会有骚动。或先从群众开始,这样做仅仅是找出群众特别想选的人。 群众的愿望了解之后,圣职人员再做选择。因此,圣职人员不能专权指派,同时也无须接受百姓愚昧的选择。利奥一世肯定这次序,他说:「公民的喜悦、会众的见证、尊贵人士的选择,以及圣职人员的挑选都必须被寻求。」同样地,「应遵守尊贵人士的见证、圣职人员的一致、政府官员以及群众的同意」。他说:「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阻拦这个做法。」。老底嘉会议所命定的是:圣职人员和领袖不当受群众无知选择的影响,而应当智慧和冷静地拒绝百姓愚昧的选择。

13.圣职人员和政治家

  直到格里高利时代,甚至在他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教会都采用这选立方式。格里高利所留下的许多信件就能证明这一事实。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要选新的监督,他就习惯写信给其他的监督、官员、公民,甚至有时写信给君王,视当时的市政形式而定。但是,如果由于教会发生混乱的状况,格里高利就指派附近的监督调查某地区的选举,但他也总是举行庄严的正式选举,且得到所有人的签名支持。即使当康士坦丢(Constantius)当选为米兰的监督时,虽因当时野蛮人的入侵,许多米兰人逃到热那亚(Genoa),格里高利认为,除非他们也召集并同意,否则选举康士坦丢将是非法的

  事实上,距今不到五百年前,教皇尼古拉(Nicholas)决定用这方式选举罗马教皇:由枢机主教先挑选,之后是圣职人员的认可,最后是群众的支持。他最后引用我们以上所说教皇利奥一世的谕令,责令以后的时代仍当遵守这谕令。也说:为了公正的选举, 若在某些地区恶人的势力过大,圣职人员被迫离开这座城市,他也要命令有部分群众参与选举。

  据我所知,唯有罗马和君士坦丁堡教会的选举需要皇帝的认可,因为那是当时的两个首都。瓦伦提尼安(Valentinian)派安波罗修去米兰监督选举是例外,因当时国内有暴动。但在古代罗马,皇帝的权威在监督的任命中占据了上风。格里高利说他在教会中任职是由皇帝任命的,尽管他当时已经被任命选举并接受了神圣的仪式。然而格里高利时代以外的习惯是:政府官员、圣职人员和群众挑选人,之后立即向光地报告。皇帝若认可,那选举有效;皇帝若不认可,选举就被废除。且格拉提安(Gratian)所搜集到的一切法规都与这情况完全一致。这些法规显示皇帝不被允许取消教区选举而异想天开地指定一个监督,市民也不能依靠暴力推荐人选。 因为这是剥夺教会自己的权力,而转变成一个人的异想天开。另一方面也尊重国王或皇帝的权威,他们可以确认合法的选举。

14.按立的程序

  现在我们应该讨论古代教会的神职人员被选举以后如何开始就职。拉丁人称之为「按立」(ordination)或「祝圣」(consecration);希腊人有时称之为「举手」(raising of hands),有时称之为「按手」(laying on of hands),虽然「举手」正式的意思是投票式的选举。尼西亚会议有一个现行的法令,大主教和其他同一个教区的监督,要一起为当选者按立;但如果其中有几位监督因为距离远或生病,或其他无法避免的因素不能参加,也至少要有三位参加,其他无法参加之人则以书信表达自己的赞同或否决。虽然之后教会逐渐不遵守这法规,但在许多大公会议上都再次重申这法规。但所有监督,至少那些没有理由不来的监督,都要求到场,为了更进一步考察将被按立之人的教义和道德,因为在考察之前不能按立。且居普良的谈话记录明确显示当时监督不是在选举后被通知其结果,而是亲自参加选举。目的是要他们主持仪式,免得群众滋事。在他说群众有权选举或否决监督候选人之后,他接着说:「因这缘故,我们必须认真遵守并坚守那出于神和使徒的传统——即我们和几乎所有教区仍遵守的传统:所有同一教区的监督都要在群众面前参与监督的按立庆典,且监督也当公开在百姓面前被选举。」为了避免因某些监督聚集相当缓慢,有意拖延促成自己所喜悦的人的竞选机会,所以在选举和按立后,众监督要再次聚集,为按立者祝圣。

15.大主教的按立

  这是所有地区一贯的按立方式。之后出现另一个逐渐普遍的方式,即当选的监督去大都市接受按立。这是由于人的野心以及传统秩序逐渐败坏的缘故,而不是因为任何好的理由。不久之后,罗马教区的权利逐渐做大,另一个更糟的陋习占上风,即几乎全意大利各地区当选的监督都要在罗马接受按立。格里高利的书信证明这一点。古时的权力仅在几个较顽固的都市里保持,米兰是其中之一。也许只有大都市能保持按立自己的监督这特权。因为所有在大教区的监督,通常聚集在主要的城市按立大主教。

  然而,当时的典礼只包括按手,就我所知没有其他的典礼只是要受按礼的监督穿着特别的制服,以区别于其他监督。他们仅用按手礼按立长老和执事,但是每个监督与众长老按立他自己的长老。虽然是众长老和监督一起为新的监督按立,但既因是监督做主席,且一切的事情都在监督的权威底下,这按立被称为是「他的」。因此,古时的神学家经常指出:长老与监督唯一的差别是,长老没有按立的权柄。

第三章 教会教师和牧师的选立及其职分

牧职是神所赐的:其重要和必需的功用(1-3)

1.神为何需要人的侍奉?

  我们现在必须讨论神所喜悦教会被治理的秩序。唯有神自己才配得在教会中做王, 且在其中具有权柄或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且这权柄应仅由神的话语来行使和管理。然而,既因神是看不见的(太26:11),我们已经说过,神借着人的服侍公开、亲口宣告祂自己的旨意。神将这事工交付人,但并没有将神自己的权柄和尊荣归在人身上,只是借人的口做神自己的工,就如工人用工具做工一样。

  我在此必须重申我以上所说的。神的确可以自己完成而无需任何帮助或工具,或是使用天使,但有许多理由可以解释为什么神宁愿借着人。

  首先,神的这方法宣告祂对人的关怀,即神挑选一些人作为祂世上的使者(林后5:20),解释祂隐秘的旨意,简言之,在这里代表神。因这缘故,神经常称我们为祂的圣殿(林前3:16-17,6:19;林后6:16),因借着人的口,好像从圣所一样,神将自己的答案赐给人。

  其次,神喜悦使用人的另一个原因是,这是谦卑最好,最有用的练习,因神习惯我们遵守祂的圣言,即便神的话是靠像我们这样的人来传扬,有时甚至靠那些比我们还低微的人。神若从天上向我们说话,那么祂的神圣圣言没有延迟地被听到和接受,也不足为奇了。因有谁在神的大能下不感到畏惧呢?在如此崇高的威严之前,谁不会仆倒呢?在这奥秘的荣光下,谁不会惶恐呢?但当一个用尘土所造的人奉神的名向我们说话时,即使这人在各方面都不如我们,但我们若以受教的心接受,这就证明我们对神的敬虔和顺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神将祂属天智慧的宝贝藏在软弱的瓦器里(参阅林后4:7),就是为了更确定地证明我们应该多么看重这宝贝。

  此外,没有比这更能使信徒合而为一和彼此相爱:神指定一个人做牧师,教导其余的人,他们都受命如学生一样从一个人的口领受神的话语。因若有人可以独立到无须别人的帮助(这是人性的骄傲),那么人就会藐视其他人,也受他人的藐视。因此,神将祂的教会以神所预见最牢固的方式紧紧合为一体,同时将救赎和永生的教导托付给人,以便通过这些人的手传递给其他人。 保罗写给以弗所信徒的信指的就是这个:「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弗4:4—7)因这缘故,他也说:「他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那降下的,就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8,10—16)

2.传福音的事工对教会的意义

  保罗的这段话表示,神用人管理祂教会的事工,是神保守众信徒合而为一的主要纽带。保罗也教导唯有采用神喜悦的救人方式,教会才能保持完整。保罗说:「基督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弗4:10)这是神成全这工的方式:神将施行这工的恩典赐给祂所托付的牧师,把神的恩典倾覆和分派给教会。神也在教会中显现祂圣灵的大能,免得事工至终落空。神借此更新圣徒,造就基督的身体(弗4:12);我们借此「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弗4:15),也一起成长;我们借这方式在基督里合而为一,只要神的真道在我们当中兴旺,只要我们接受神的使者,而不是拒绝他们所教导我们的。因此,若有人企图毁坏这秩序以及神管理教会的方式,或说这是没有必要的,都是试图摧毁神的教会。因为既便太阳的光和热还有饮食维持在地上的生命,也不像使徒和牧师保守教会的存在如此必要。

3.在圣经中讲道是与众不同的职分

  我在上文指出,神常常用以祂认可的各种可能的方式教导我们看重传道的事工超过一切。神借以赛亚的口见证祂为我们兴起教师是祂赐给我们独特的福分:「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作王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赛52:7),神称他的使徒是「世上的盐」和「世上的光」(太5:13—14),也是为此。然而没有比对这职分更光荣的称赞,当神说是:「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路10:16)但没有比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中所说的更清楚的,保罗在信中有意讨论了这个问题。因此他认为,没有什么比福音事工更高贵和光荣了,因这是圣灵的事工,也是赏赐我们义和永生的方式(林后4:6,3:9)。神给我们这些类似经文的目的,是要我们不会因不尊重和蔑视借牧师管理和保守教会的方式(神亲自设立直到永远的方式),而导致事工不复存在。

  神不但亲自告诉我们传福音事工的必要性,也举例教导我们。当神喜悦祂真道的光更加照耀哥尼流时,神差遣天上的使者带领哥尼流到彼得那里(徒10:3—6);当神喜悦呼召保罗认识神并将保罗嫁接到神的教会里时,神并不是亲自与保罗说话,而是吩咐保罗去找一个人,让那人教导保罗救恩之道,为保罗施洗成圣(徒9:6)。神没有吩咐天使告诉保罗神自己的意思,而是叫天使吩咐另一个人去向保罗宣告神的意思,这并非意外。虽然基督是众信徒唯一的教师,但祂让保罗受人的教导并非无意义,特别是基督早已定意将保罗提到第三层天上去,领受那说不出来奇妙的启示(林后12:2—4)。那么,神定意用这些证明,谁还胆敢藐视这事工,或视之为多余呢?

圣经对不同职分的描述(4-9)

4.《以弗所书》第4章所论述的不同职分

  保罗称呼那些在基督的吩咐之下管理教会的人——首先是使徒、然后是先知、其次传福音的、之后是牧师、最后是教师(弗4:1)。其中后两种职分在教会里是常设的;前三种职分则是在神国度刚开始或在需要的时候兴起人担任的。

  以下的吩咐可以清楚地看出使徒的作用是什么:「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神并没有限制他们传福音的范围,反而吩咐他们将福音传遍各国,使人顺服基督,在每个地方建立基督的国度。因此,保罗渴望证明他使徒的身份,宣告他不止在一个城市引人归向基督,而是到处都传福音,并拒绝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只在未曾听过主名的地方开拓教会(罗15:19—20)。然后,使徒被差派去救世人脱离悖逆并顺服神,借着传福音在世界各地建立神的国度,换言之,使徒是第一批教会的建造者,在全世界立好了根基 (林前3:10)。

  保罗不把「先知」这个名字用在所有解释上帝旨意的人,而是用在那些在特殊启示中表现突出的人(弗4:11)。这类人在今天补存在或不常见。

  我对「传福音的」解释是那些虽然比使徒的地位低,但在使徒的身边,并能代替使徒职分的人。譬如路加、提摩太、提多……都是传福音的;也许在主拣选使徒之后所设立的七十个门徒也是传福音的(路10:1)。

  根据这解释(并且我认为这与保罗的教导和立场完全一致),这三种职分在教会不是永久的,而是仅仅在没有教会的地方开设教会, 或把摩西时代的会幕转为基督时代的教会。尽管如此,我并不否认,神有时会像我们这个时代一样,在后来的时期兴起使徒,或至少是传福音者代替使徒的位置。因为需要这样的人带领教会脱离敌基督的悖逆。 但无论如何,我仍称这些职分是「非常」的,因为在正式建立的教会中,没有这职分。

  接下来是牧师和教师——教会永远不能缺少的职分。我相信,这两种职分之间的差别是:教师不负责教会的纪律、或施行圣礼、或警告和劝勉,而只负责解经——以使信徒中的教义保持完整和纯正。但牧师的职分则包括所有的职责。

5.暂时和永久的职分

  现在我们就明白教会的哪些职分是暂时的,哪些是永久的。但如果我们将传福音的和使徒归为一组,那我们就可以把两对在某种程度上互相对照。我们现在的教师对照古时的先知,现在的牧师对照古时的使徒。先知的职分在宣告神的启示上更加突出,教师的职分性质非常相似,目的也完全相同。因此,主所拣选的十二位向世人传扬福音的教师,他们的地位胜过其他的教师(路6:13;加1:1)。根据「使徒」(apostles)这一词的含义和派生,所有的牧师都能称为使徒,因为他们都是主所差派的,也都是主的使者。然而,因为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人们应当清楚那些将开始新事工之人的使命,所以有必要把这十二个人(之后也包括保罗)借特别的称号被分别出来。事实上,保罗在某处将这称号用在安多尼古和犹尼亚两人身上,他称他们为「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罗16:7)。然而,当他正式地说时,他只将这称号用在十二位使徒身上。这也是圣经普遍的用法(太10:1)。然而,牧师与使徒的职分相同,除了他们各自掌管几个分配给他们的不同的教会。 我们以下将更详细解释这职分。

6.使徒和牧师

  主在差派使徒时,吩咐他们(就如我们以上所说)当传福音并为相信的人施洗,使他们的罪得赦免(太28:19)。a然而主之前吩咐他们效法主的榜样,举行那象征主身体和血的圣餐(路22:19)。这就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和永恒的律法委以接续使徒之人的职分,即传福音和施行圣礼。由此可见,那些忽略这两种职责的人是虚假的使徒。

  但是,牧师的职责又如何呢?当保罗说「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时,他指的不只是他自己,也包括所有的牧师。他在另一处也说:「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多1:9)这些和其他众多类似的经文都清楚告诉我们:牧师的职分包括传福音和施行圣礼二个特殊的职能。牧师的教导方式不只是公开证道,也包括私下的劝勉。所以,保罗提醒以弗所信徒:凡于他们有益的,他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他都教导他们;又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主耶稣基督(徒20:20—21);同样,不久以后保罗不住地流泪,劝诫他们各人(徒20:31)。然而,我现在的目的不是要详细描述神赐给保罗多少做好牧师的恩赐,而是要表明那些自称为牧师的人应该具备什么。换言之,它们被安排在教会不是为了徒有虚名,而是根据基督的教义教导选民真正的敬虔,施行圣礼、维护和执行公正的惩戒。神向所有为教会守望之人如此宣告:若任何人因牧师的忽略无知地灭亡,神将向牧师讨那人丧命的罪(结3:17—18)。保罗所说关于自己的这段话,也包括所有的牧师:「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9:16—17)最后,使徒对世人当尽的责任,每一位牧师也当为神所交托他的羊群尽这责任。

7.牧师负责自己的教会

  我们虽然说每一位牧师应当负责自己的教会,但同时我们也不否认一个教会的牧师可以帮助其他教会:有可能另一个教会遭遇需要他帮助的问题,或者在不够明白的事上请征询他的意见。然而为了保持教会的平安,就必须有这样的秩序:每一位牧师都应当负责自己的教会,免得所有人陷入困惑。与此同时,若牧师漫无目标地行事,随意召人在一个地方聚会,随心所欲抛弃教会,这就是因为他们在乎自己的利益胜过在乎造就教会。因此,应当尽可能普遍地遵守这样的安排;每个牧师都当负责自己的区域,也不应该越界到其他牧师的区域。

  这不是出于人的谋划,乃是神自己的命令。因为在圣经里我们读到保罗和巴拿巴在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的各教会里选立了长老(徒14:22—23),并且保罗自己吩咐提多在各城设立长老(多1:5)。所以,在某处经文中,保罗提到腓立比信徒的监督(腓1:1);在另一处则提到歌罗西信徒的监督亚基布(西4:17),且路加也记载了保罗对以弗所教会长老的一篇讲道(徒20:18—19)。

  因此,任何人承担管理和关怀教会的职分,就当知道他受这神圣呼召的律法所约束。但这并不是说他要像农奴(glebe)那样完全局限在某个区域,即完全不离开自己教会的范围,即使众教会都需要并要求他的帮助。但蒙召做某个教会牧师的人,不应该想要离开自己的教会(认为这样做对他有利)或寻找另一个教会。然后,若为了大家的益处,牧师需要被分配到另一个地方去,这仍然不应该是牧师自己的意思,而是要等候公共权威的决定。

8.传道人的称呼:长老

  但是,我根据圣经的用法,不加选择地称呼那些管理教会的人为「监督」「长老」「牧师」以及「传道人」,圣经并没有区分这些称呼。对所有执行传道事工的人,被称为「监督」。当保罗吩咐提多在各城选立长老时(多 1:5),他立刻接着说:「监督……必须无可指责」(多1:7;提前3:1)等等。他在另一处经文中问候同一个教会里的好几个监督(腓 1:1)。《使徒行传》也记载保罗与以弗所的长老一起开会(徒20:17),且保罗在他的讲论中称他们为「监督」(徒20:28)。

  现在必须在这里指出,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提到负责证道的职分,除此之外保罗在《以弗所书》第四章中没有提到其他的职分(弗4:11)。然而在《罗马书》(12:7—8)以及《哥林多前书》(12:28),他列举了其他的职分,如行异能的、医病的、翻方言的、治理的、关怀穷人的。

  其中两种是暂时的,我略而不谈。但其中两种是永久的:治理以及关怀穷人。治理的(林前12:28),我想是从百姓中所挑选的长老。他们负责道德上的劝勉以及与监督一起执行教会的纪律。这是对「治理的,就当殷勤」(罗12:8,参阅Vg.)这句经文唯一的解释。因此每个教会从一开始都有一个组织,而且是从敬虔、谨守、圣洁之人中选出来的,他们有权纠正错误。我们将在稍后详细讨论。现在,经验表明,这秩序并非局限于一个时代。因此,教会的管理职能对所有时代都是必要的。

9.执事

  照顾穷人是执事的责任。然而,《罗马书》提到两种执事:「施舍的,就当诚实……怜悯人的,就当甘心。」(罗12:8,参阅Vg.)由于可以肯定的是,保罗说的教会的事工,肯定有两个不同的执事。除非我的判断错误,保罗在前面的句子中指的是施舍的执事。后面的句子指的则是负责照顾穷人和病人的执事。这些穷人包括保罗向提摩太提及的寡妇(提前5:9—10)。妇女在教会中唯一正式的职分是照顾穷人。我们若接受这事实(并且我们非接受不可),就表示有两种不同的执事:一种是负责筹划帮助穷人;另一种则是照顾穷人本身。虽然διακονία这词本身有更大的范围,但圣经用此词专门指定负责办理施舍和照顾穷人的执事,并充当穷人共同财产的管家。路加在《使徒行传》中告诉我们执事的来源和职责(徒6:3)。当希腊人开始埋怨说他们的寡妇在每天的供给上被忽略时,使徒们以无法同时担任这两种职责为理由(传道以及管理饭食),要求众圣徒选出七位正直的人管理这事(徒6:1及以下)。这是使徒时代教会的执事,我们的执事也应当效法他们的榜样。

牧师的蒙召、资格以及按立(10-16)

10.正式的蒙召是必需的

  既然在神圣洁的教会里,「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所以没有任何事比教会的组织更需要认真地按着次序行,因为没有什么比无序地做任何事更危险了。因此,为了避免啰唆和制造麻烦的人随己意教导或管理教会(这是极有可能发生),要特别注意,以免没有蒙召的人担任教会的任何职分。因此,如果一个人被认为是教会正式的牧师,他必须先蒙召(来5:4),然后他必须回应呼召,也就是说,他必须承担并执行所要求的职分。我们经常可以在保罗身上看到这点,当保罗想赞扬他的使徒身份时,他几乎总是提到自己的蒙召以及他对这职分的忠心(罗1:1;林前1:1)。如果这么一位伟大的基督传道人都不敢宣称他自己在教会里有证道的权威(除非他在神的吩咐下被按立,并忠于履行神所交托他的职责),那么任何必死之人若在按立之外宣称自己有这样的权威,是多么羞耻的事。既然我们以上已提过忠心担任这职分的必要性,那么现在我们要单独讨论呼召本身。

11.外在和内在的蒙召

  牧师的蒙召包括四件事:(1)被按立为牧师的资格;(2)如何按立牧师;(3)谁应当按立牧师;(4)按立牧师的仪式为何。

  我现在所说的是牧师外在的蒙召,这与教会的公共秩序有关。我略而不谈牧师自己在神面前的内在蒙召,因为这是教会无法见证的。但是我们内心有好见证,我们不是因野心、贪心或任何其他私欲的缘故接受这职分,而是出于对神的真诚敬畏以及想要造就教会而接受这职分。若我们希望我们的事工被神认可,那对我们每个人(如我所说)确实是必要的。

  然而,即使有人以邪恶的心接受这职分,他在教会中的呼召仍是正当的,只要他的邪恶不是公开的。常常有人看到平信徒适合这职分,并有担任这职分的恩赐时,就说他蒙召做牧师。的确,学识与敬虔相结合,还有其他做好牧师的恩赐是一种很好的预备。神所命定担任这崇高职分的人,神首先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装备,以免他们徒劳无措。因此,当保罗在哥林多书信中开始讨论这些职分时,他首先提到担任这职分之人所应有的恩赐(林前12:7—11)。既然这是我们所要讨论的四件事之一,我们现在继续进行。

12.谁能做教会的牧师?如何挑选人当牧师

  保罗在这两处经文中充分阐明了应该选择哪种监督(多1:7;提前3:1—7)。综上所述,唯有那些相信正统教义以及过敬虔生活的人才有做牧师的资格,而不是那些有过错而臭名昭著的人,这会影响他的权威,也使神的事工蒙羞(提前3:2—3;多1:7—8)。执事和长老的资格也有同样的要求(提前3:8—13)。我们必须始终确保他们有承担这重任的能力,也就是说,要向他们教导担任这职分所需的必要装备。因此,当基督即将差派使徒时,就赐给他们一切担任使徒职分所需的装备(路21:15,24:49;可16:15—18;徒1:8)。保罗在描述一幅良善的真监督的画面后,劝提摩太不要选择不具资格的人来玷污自己(提前5:22)。

  我所说的「如何」挑选牧师不是指按牧典礼,而是应该在选择的过程中加以观察的信仰上的敬畏。例如禁食和祷告。就是路加记载的,信徒在选立长老时的禁食和祷告(徒14:23等)。因他们知道他们正在做的是最严肃的事,所以他们不敢有任何企图,惟有怀着最高的敬畏和谨慎之心。他们特别迫切地向神祷告,求神赐给他们智慧和聪明的灵(赛11:2)。

13.牧师由谁选立?

  我们讨论的第三点是:牧师由谁选立?在这方面参考使徒如何蒙召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帮助,因他们的蒙召与其他有所不同。既然使徒是与众不同的职分,所以要以更加显著的标记来特别显明,主亲自呼召和拣选他们。不是出于人的选择,而是单单出于神的命令和基督,他们就俯伏就任。这就是为何当使徒想挑选一人取代犹大时,他们不敢直接挑选某个人,而是先选择两位,为了使主透过抽签宣告他所呼召的是哪一位(徒1:23—26)。

  由此,也应该理解包罗说他做使徒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父神」(加1:1;参阅5:12)。他所说的「不是由于人」是一切蒙召做牧师之人的共同点,因为除非被神亲自呼召,否则没有人能能正当地履行这一职分。另一点对他来说是恰当而独特的。因此,当她以此为荣时,他不仅夸耀他具备做牧师的一切资格,他还佩戴着使徒身份的徽章。当时在加拉太教会中,有人竭力夺取他的权威,说保罗不过是一般的门徒,只是十二个使徒擅自接受他做使徒。但保罗为了保护他讲道的尊严,即便知道这是出于暗自的攻击,他也必须证明他在各方面都不逊色于其他使徒。因此,保罗宣告他的蒙召不像一般的监督是透过人的决定,乃是主借着圣言亲自呼召他。

14.神借着人选召

  没有清醒之人会否认,由人所指定的监督在各个方面符合律法的呼召,因为有许多圣经经文都证明了这点。这也与保罗以上所说他的蒙召「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加1:1)毫无冲突,因他所说的并非一般牧师的选立,而是宣称他自己有做使徒的特别资格。尽管如此,主虽然出于他自己的美意行使特殊特权拣选了保罗,但用以此也借教会的呼召拣选保罗。路加如此记载:「他们侍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徒13:2)

  在圣灵亲自证实对保罗和巴拿巴的呼召之后,将他们分别出来,并按手在他们身上有何意义呢?不就是要保存教会任命牧师的权威吗?可见神用这最有说服力的实例证明祂所喜悦的秩序,即在神宣告祂已呼召保罗做外邦人的使徒之后,祂仍要教会正式地按立保罗。马提亚的呼召也是如此(徒1:23)。因为使徒的职分非常重要,所以他们不敢选任何一个人担任,他们选立了两位,当时使徒确信这职分严肃到他们不敢直接选择任何一人担任这职分,因此他们先选了两位,借抽签选择其中一位。因此,这样的挑选有天上公开见证,教会的秩序也没被忽略。

15.会友的投票

  也许有人想问:是否全教会都当参与选择自己的牧师,还是由其他教会的牧师和自己教会负责纪律的长老来挑选,或是以某人权威人士来挑选。

  那些主张将这选择的权威归给某一人者引用保罗对提多所说的话:「我从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多1:5)也引用他对提摩太所说的话:「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提前5:22)但是,如果他们认为提摩太在以弗所或提多在克里特按照自己的决定安排一切的话,他们就错了。因他们的地位在其他信徒之上,是为了给好的和有益的劝诫给会众,并不是要他们在万人之上随己意行事!

  为了避免有人认为我的举证是捏造的,我要举另一个类似的例子来阐明我的观点。路加教导我们保罗和巴拿巴借教会选立长老;但他同时也解释选立长老的方式。他说的这方式是由各教会的会友投票,「长老在各教会中以举手选立」(徒14:23)。因此是经由这两位使徒提名,而全教会以举手的方式宣告自己的选择,正如希腊人选举的方式。同样地,罗马的历史学家经常以类似的方式说召开大会的主席「选了」新的官署,其实只是他收取投票,扮演会众选举中的主持人而已。

  显然保罗没有赋予提摩太和提多比他自己更高的地位,但我们看见,保罗习惯于通过会众投票选举监督。因此,以上经文应理解为不回削弱教会的任何共同权利和自由。居普良说得好,他说:在百姓面前选立监督并公开决定和见证他的资格,是来自神自己的权柄。的确,旧约中,在利未人被分别为圣做祭司之前,首先,他们按照神的吩咐被带到众百姓面前(利8:4—6;民20:26—27)。同样的,马提亚被选为使徒的陪伴;以及七个执事同样也在百姓面前和他们的见证和批准之下被选立(徒1:15及以下,6:2—7)。居普良说:「这些经文证明选立祭司必须在百姓面前,在他们的见证之下,好表明这公开的按立是公平和合乎神律法的。」

  因此我们主张,当那些被认为有资格做牧师的人被会众人同意和批准 那些被认为有资格做牧师之人受会众的支持,这是合乎神的律法选召牧师;此外,其他教会的牧师应主持选举,保证会众无论是善变,恶意还是混乱,都不会出错。

16.按立

  我们最后要讨论的是按立的仪式。圣经清楚地记载:当使徒选择任何人做牧师时,他们唯一的典礼是按手。我想这仪式来自希伯来人的习俗,他们以按手的方式,将愿意蒙神祝福和奉献之人献给神。雅各为以法莲和玛拿西祝福时,按手在他们的头上(创48:14)。我们的主以祷告祝福小孩时,也用同样的方式(太19:15)。a我想,犹太人照律法的吩咐按手在他们祭物上,也应当是同样的意思(民8:12,27:23;利1:4,3:2、8,13,4:4、15、24、29、33等)。因此,使徒们按手的意思是他们将自己所选做牧师的人献与神。然而,他们也用这方式赐给人圣灵的恩赐(徒19:6)。无论如何,当他们选立任何人担任教会的任何职分时,这是他们所用的庄严仪式。他们如此将牧师和教师以及执事的职分分别为圣。

  虽然圣经没有直接命令我们用按手的方式,然而因使徒一直采用这方式,他们非常谨慎的遵守应该代替神的命令。可以肯定的是,在会众面前采用这样的仪式,有助于使会众称赞事工的尊严,也提醒按立的人他不再是自己的人,而是神和教会的仆人。此外,既然这是恢复这方式的真实起源,就不会毫无意义。既然圣灵在教会里所设立的一切都不是徒然的,所以我们应当感到这仪式既是圣灵所设立的,就不会毫无意义,只要不是迷信地滥用。最后,我们必须明白,并非全会众都按手在被按立者身上,而是只有牧师才这样做。然而我们并不确定是否每一次都是由好几位牧师同时按手。但我们确定的是,在执事、保罗和巴拿巴以及其他一些人被按立时,都是采用这方式(徒6:6,13:3)。然而在另一处,保罗也记载是他自己一个人,而不是由好几位其他人按手再提摩太之上。他说:「为此我提醒你,使你将神借我按手所给你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提后1:6)。因他在第二封书信中提到关于众长老按立人(提前4:14),我认为他所强调的并不是众长老都按手,而是强调按立这仪式本身。就好像他说的:「你当恐惧战兢,免得你被按立时,借按手所领受的恩典成为徒然。」

第二章 比较真假教会

背离正统教义和正当的敬拜,使罗马教会对真教会的自称无效(1-6

1.基本的区分

  以上已经解释过,我们应当何等重视圣道的事工和圣礼的施行,我们的敬畏该到什么程度,这两者可以成为我们分辨教会永远的标志。就是说,只要事工保持完整且没有腐败,没有什么道德上的过失或毛病可以阻止她以「教会」这个名字命名。其次,即便有小的过错,也不应视其为非法。而且,我们已经表明,应当赦免那些不会损害信仰教义的错误,即没有破坏众信徒所当共认的信仰条例的错误,以及那些没有废除或推翻神所设立之圣礼的错误。然而,一旦谬论侵袭信仰的堡垒、一系列必要的教义被推翻、圣礼的施行被破坏,教会的灭亡必定随之而来–正如一个人的生命在他的喉咙被刺穿或他的心脏受了致命伤而结束一样。这也是保罗明显的教导。他说教会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教导之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弗2:20)。如果教会的根基是先知和使徒的教导,且这教导要求信徒唯独将自己的救恩建立在基督身上,那么若夺去这教导,这房屋如何能屹立呢?因此,当唯独能支撑教会的信仰死亡时,教会一定倒塌。同样,如果真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可以肯定的是,当谎言和谬论占据主导地位的地方,教会就不可能继续存在。

2.罗马教会及其自称

  既然条件如此恶劣,人们可以理解那里还保留了多少教会。被谎言充斥的悖逆政府代替了圣道事工, 熄灭和窒息了神纯正的亮光。最肮脏的祭祀代替了主的圣餐。对神的敬拜被各式各样难以忍受的迷信所扭曲。基督教必不可少的教义已经完全被掩埋和驱除了。公众聚会已成为偶像崇拜和不敬虔的学校。拒绝参与如此多的恶行,甚至是致命之罪,就没有任何危险使我们脱离基督的教会。教会的交通不是建立在这样的误区: 使我们陷于偶像崇拜,不敬虔,忽略神,和其它各种邪恶中,而是保守我们对神的敬畏和对真理的顺服。

  他们的确在人面前极力赞扬他们的教会,好像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教会。于是,就好像问题已经解决了,他们得出结论,一切擅敢背弃他们粉饰教会的顺服,就是分裂者;并称一切反对他们教义的人为异端。然而他们证明自己是真教会的证据是什么呢?他们以一些在意大利、法国和西班牙古老的记录为证。他们宣称是源自那些有正统教义的敬虔者建立和兴起教会的,且借着敬虔者的血建立了教会的真义和建在此根基之上的教会。此外,他们也宣称这教会被圣灵的恩赐以及殉道者的血分别为圣,并称他们的教会一直借主教的传承(Succession of bishop)被保守,免遭毁灭。他们甚至宣告爱任纽、特土良、俄利根、奥古斯丁,以及其他人都大大继承了这传承。

  然而,我要帮助那些愿意思考这些观点的人和我一起明白,这一切是多么的肤浅和荒谬。的确,如果我有信心通过这样的教导让他们受益,我就会敦促他们也对此给予认真的关注。但是,因为他们的一个目的是不考虑真理而不择手段地捍卫自己理由,我只想说几件事,好人和渴慕真理的人就可以摆脱他们的欺骗。 

  首先,我问他们为何不提非洲、埃及以及整个亚洲呢?这是因为在所有这些地区,他们所夸口能保守教会到底的神圣主教传承已经不复存在了。于是他们就逃避说他们的是真教会,因为从一开始,主教的传承从未间断过。但若我质疑他们关于希腊呢?我因此再次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教会在希腊毁灭了,虽然主教的传承(他们所说唯一保守教会继续存在的)在希腊从未间断过。他们就说是希腊人分裂了,凭什么这样说呢?他们说因为希腊人不承认教宗,所以就失去自己的特权。然而我反问:难道他们这些离弃基督的人不应该失去更多吗?由此而得出结论, 这虚假的传承是徒劳的, 除非他们的继承者们保守从父辈领受的纯全的基督真道,并遵循它。

3.假教会尽管自命不凡,却显明它听不见神的话

  因此,当今的罗马天主教的借口与旧约时被神的先知指控为瞎眼、不敬虔,以及拜偶像之犹太人所找的借口没有两样。因为像罗马天主教徒一样,他们夸耀圣殿、仪式和祭司的作用,好像这些可以非常令人信服地衡量他们是真教会。因此,罗马天主教徒在某些外在上冒充教会,这些外在的东西常常与教会相距甚远,反而没有,教会可以很好地站立。所以,我们当用先知耶利米所用来驳倒犹太人的话反驳他们:「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耶7:4)因神唯独视传扬以及听从祂真道之处为祂的圣殿。

  所以,虽然神的荣耀在会幕里从两个基路伯之间上升(结10:4),且祂应许祂的百姓这是祂长久的居所,只要在祭司以邪恶的迷信败坏祂的敬拜后,神和祂的圣洁就离开那里。如果那个圣殿被奉为上帝永远的居所,就 

  既然那分别为圣、预表神永远居所的圣殿可以被神离弃,成为亵渎神的地方,这些人就没有理由对我们虚构神拘泥于人、地方和外在表象, 好像神必不离开那些徒有其名和空有其表的教会(罗9:6)。

  这就是保罗在《罗马书》9—12章里的争辩。这是当时软弱的信徒难以接受的事实,即犹太人虽然看起来是神的百姓,他们不仅拒绝福音,甚至也逼迫它。因此,在保罗阐述了教义之后,他解决了这个难题, 否定了那些犹太人是真教会,尽管他们不缺乏任何教会的外在形式。保罗之所以否定他们是教会,是因他们不接受基督。他在加拉太书信中对此有更清楚的解释,他将以实玛利和以撒做比较,陈述有许多在教会里面的人没有神所应许的基业,因他们不是自主之妇人生的(加4:22及以下)。保罗接着比较两种耶路撒冷。因就如神在西乃山上颁布他的律法,同样地,福音从耶路撒冷开始传扬。

  因此,许多作奴隶出生和成长的人大言不惭地吹嘘他们是神和教会的儿女。的确,他们高傲地藐视神真正的儿女, 尽管他们自己是私生子。相反,我们既然知道从天上来的宣告:「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我们就应当相信神不改变的预旨,并坚决拒绝他们的无稽之谈。他们若以外在的宣称夸口,那以实玛利也受了割礼了;他们若说自己是最古老的教会,那么以实玛利也是长子,但我们看到他被神弃绝。我们若想知道缘由,保罗指出,唯有那借纯洁之教义的种子所生的才是神的儿女(罗9:6—9)。

  由此推理,根据神曾经与他们的父利未立约作祂的使者或教师的事实,神否定祂与邪恶的祭司有关系。事实上,神掩面不理他们用来攻击先知的虚假荣耀,即祭司的尊严应当受到特别的尊重。神乐意承认他们的地位,且宣告神愿意遵守与他们所立的约,但若他们不遵守,他们被弃绝是应当的。看看这个继承有什么价值,除非继承人继续遵守神的约!因为他们一旦从先人对神忠实的光景中堕落,就完全丧失一切原先应得的尊荣(玛2:1-9)。也许因为该亚法是继承了许多虔诚的祭司(的确,从亚伦到他之前的传承未曾间断),那个邪恶的聚会才配得「教会」这个名字!然而,即使世俗的国度也不能容忍加利古拉、尼禄和赫利奥加巴卢斯(Heliogabalus)这样的暴政为合理的存在,仅仅因为他们继承了布鲁图斯(Brutus)、西庇阿(Scipio)和卡米路斯(Camillus)。特别是在教会的组织中,没有什么比仅仅由个人的继承来排斥真道教导更荒谬的了。 

  没有什么比圣者的思想(他们错误地强加于我们)更能绝对地证明,好像有了继承权,真教会就存在于有主教继任的地方。但是, 尽管毫无争议,从开始有教会到那个时代教义都没有任何变化,他们采用这一原则捍卫所有的新错误。也就是说,自使徒时代以来,他们坚决地用这个教导和一致的共识反对使徒。因此,他们毫无理由再谎称教会之名——这个我们应当敬畏的称呼。他们对教会所下的定义,不但是泥水所玷污的,甚至是在陷在泥潭中,因他们用卑贱的妓女代替基督圣洁的新娘。为了避免这诡计欺哄我们,让我们思想奥古斯丁的告诫,在谈到教会时,他说:「有时因众多的丑闻,似乎教会已不复存在,又有时教会看起来似乎很平静和自由;也有时教会为患难和诱惑这翻腾的海所动摇。」他提出的例子表明, 最刚强的信徒经常因信仰遭受流放,或藏身在世界各地。

4.教会建立在神的圣道上

  现今罗马天主教徒以同样的方式烦扰我们,并以教会的名义胁迫没有受过教育的人,虽然他们才是基督最大的仇敌。所以,尽管他们推出圣殿、祭司以及其它外在的象征,这虚浮的荣耀能蒙蔽单纯指人的双眼, 却不应该丝毫动摇我们相信教会能在神的真道之外存在。因为这是神给祂选民永恒的印记:「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约18:37)以及「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约10:14),「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10:27)。他之前这样说:「羊也跟着他,因为认得他的声音。羊不跟着生人;因为不认得他的声音,必要逃跑。」(约10:4—5)既然基督已赐给我们认出教会的明确无误的记号,我们为何仍疯狂地寻找教会?哪里有这记号,教会就在哪里;哪里没有这记号,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教会。保罗提醒我们,教会并非建立在人的判断之上,也不是祭司和使徒的教导上(弗2:20)。反之,基督以非常不同的方式区分耶路撒冷和巴比伦,基督的教会和撒旦的党派。基督说, 「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约8:47)

  综上所述,因为教会是基督的国度,且基督仅凭他的话语作王,那么若说基督的国度能在他的权杖(即他圣洁的话语)之外存在,这不是明显的谎言(参阅耶7:4)吗?

5.反驳分裂和异端的指控

  他们视我们为分离者和异端,因为我们传扬的教义与他们的不同,我们不遵守他们的律法,又举行自己的祷告会、洗礼、圣餐以及其他圣洁的聚会。

  这的确是一项很严重的指控,但不需要漫长而费力的辩护。那些借制造分歧来破坏教会交通的人才叫异端和分裂者。现在,这种交通由两个纽带结合在一起,达成一致:共同的教义和弟兄间的爱。因此,奥古斯丁在异端和分裂者之间作出了如此判:异端是以错误的教义败坏纯正的信仰;而分裂者有时甚至有共同的信仰,却破坏了团契的纽带。

  然而我们必须指出:这种爱的连接乃依靠信仰的合一,这共同的信仰是相爱的起点和尽头,也是相爱的唯一的准则。因此,让我们记住,每当赞扬教会团结时,包括这两件事情:我们的思想要在基督里一致,以及在基督里彼此相爱。所以, 当保罗敦促我们合而为一时,以此为根基:「一主,一信,一洗。」(弗4:5)的确,每当保罗教导我们要在情感和意志上合而为一时,他都立即加上「在基督里」(腓2:1、5)或「效法基督」(罗15:5)。他的意思是在基督真道之外的合一不是信徒的合一,而是恶人的党派。

6.基督作元首是合一的前提

  居普良和保罗一样,都教导教会的合一唯独来自基督元首的职分。之后,他补充说:「教会只有一个,借着繁衍遍及世界各地。就如太阳有许多道光线,却只是一个光;就如树有许多的树枝,却只有一根向下扎根的树干;就如从一个泉源中分出许多支流,不管支流如何广布,但源头却是一个。若从太阳夺去一道光线,它的合一并没有受影响。若从树上锯掉一根树枝,那被锯掉的树枝无法发芽。若支流从源头隔断,过不久就干涸。同样,教会也是如此,她因蒙主的光照,光辉遍及全地,然而光源仍是一个。」没有比这更能恰当地描述基督众肢体之间彼此不可分割的联系了。我们看到居普良不断地呼唤我们回到基督——我们元首。因此居普良宣称:教会异端和分裂者之所以产生, 是因为人没有回到真理的源头,不寻求元首,以及没有遵守我们天上主人的教导。

  既然我们离开他们唯一的理由是他们不能承受神纯正的真道,那就任凭他们呼叫我们从教会离开是异端吧!我容忍地说,他们用麻醉剂和咒诅驱逐我们,充分证明我们无罪, 除非他们也想指控使徒为分裂者,因为使徒的情况和我们一样。基督警告他的使徒:人要因他的名把他们赶出会堂(约16:2)。现在,他所说的犹太会堂被认为是合法的教会。显然我们已被赶出去,并且我们准备好证明这是为了基督的缘故。所以在对我们作出任何决定之前,无论如何应该做调查。但如果他们愿意,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他们,我们理当离开他们,我们才能来到基督面前。

将罗马教会与古代以色列在敬拜和管辖上作比较(7-11

7.罗马教会的光景与耶罗波安统治下的以色列相似

  但是,若将服从于罗马偶像专制下的教会与先知所描述的古时以色列教会做比较,我们就会更清楚应当如何看待这些教会。当犹太人和以色列人遵守神圣约的律法时,神的真教会就在他们当中。换句话说,出于神的仁慈,他们得到了保守教会合一的一切。他们在律法上有真理的教义; 神的事工在祭司和先知的手中。他们以割礼象征入教,神也给他们其他的圣礼,好造就他们的信心。毫无疑问,神给教会的尊荣头衔指的是他们的团体。之后,他们离弃了神的律法,陷入了偶像崇拜和迷信,部分失去了原来的特权。谁敢从神委托传讲真道和圣礼的人中夺取教会的名呢?再者,谁敢称公开、大胆践踏神真道的聚会为「教会」呢?因为这些人毁坏神的真道,即教会的柱石和灵魂。

8.尽管犹太人敬拜偶像,但他们的教会仍然存在

  那么,或许有人会问:当犹太人落入偶像崇拜,教会难道就不复存在了吗?答案很简单。首先,离开神有某些程度。因为我们不会说以色列人和犹大人刚开始离开对神单纯的敬拜时,他们堕落的速度相同。当耶罗波安第一次雕刻牛犊违背神,在神所禁止之处敬拜神时,就完全败坏了以色列人的信仰(王上12:28及以下)。犹大人则是在伪造宗教仪式之前先被邪恶、迷信的风俗玷污。 因为尽管在耶罗波安的统治下他们已经普遍采用了许多变态的仪式,但仍然因为律法的教导、祭司的命令,以及神规定的仪式继续在耶路撒冷存在,所以那里的敬虔者持守的教会勉强合格。至于以色列人,直到亚哈做王,情形一点儿都没有改善,甚至更加恶化。之后的君王,直到以色列国完全被毁,若不是效法亚哈,就是效法耶罗波安。但是所有这些都毫无例外地是不敬虔的合偶像崇拜者。在犹大,不时发生各种变化:有些王以虚假和捏造的迷信扭曲对神的敬拜,而另一些王恢复了颓废的宗教。最后,连祭司本身也用亵渎、可憎的仪式玷污了神的圣殿。

9.教皇制的教会是败坏的,应当被弃绝

  现在就让天主教徒来否认,如果他们能够的话——不管他们如何减轻自己的过错——他们年信仰的状况就如耶罗波安时期的以色列国一样腐败和堕落。其实他们的偶像崇拜比那时更严重。 在教义上,他们也没有哪怕一丁点更纯洁,实际上反而是更不洁!神和一切有普通判断力的人都会见证这一点,就连这事实本身也表明我在这里并没有夸张。

  所以当他们想强迫我们与他们的教会交通时,他们对我们有两项要求。首先我们应该参加他们所有的祷告、圣礼以及其他的仪式。其次,我们应将基督赋予真教会的尊荣、权柄,和管辖权都归于他们的教会。

  关于第一项要求,我承认即使在教会完全腐败的时代,耶路撒冷的先知也没有私自献祭或离开祷告的聚会。因为神吩咐他们在所罗门的圣殿里聚会(申12:11、13)。虽然他们知道当时的利未人不配被称为神的祭司,但既然他们是神自己所指定施行他圣洁仪式的人(出29:9),且他们尚未被开除,就仍拥有这职分的权柄。但是,作为整个问题的重点——他们并没有被迫进行任何迷信的敬拜;的确,他们遵守神位他们设立的。

  但在这些人中——我说的是天主教徒——哪里与以色列人相似之处呢?因为我们几乎无法和他们一起聚会而不让偶像崇拜玷污自己。当然,他们的主要交通纽带就是弥撒,这是我们脾气鄙弃最亵渎的仪式。我们这样做是否正确或鲁莽将稍后证明。现在足以表明,在这方面我们的情况和先知的情况不同。 先知虽然参加了恶人的仪式,但这些仪式本身都是神亲自设立的。

  而且,如果我们希望在各个方面有榜样看齐,让我们从以色列王国中借鉴。根据耶罗波安的命令,保留割礼,奉献祭物,遵行神圣的律法,向他们列祖的神呼求, 但因他们同时也有一些错误和神所禁止的敬拜形式,所以神不喜悦甚至咒诅了他们一切的敬拜(王上12:31)。让任何人给我看哪怕一个先知或敬虔人曾经在伯特利敬拜或献祭。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无法用亵渎行为而不玷污他们自己。因此,我们得出结论:教会的相通不应走到一个地步,如果堕落陷入亵渎和败坏的礼仪中,敬虔人不得不紧紧跟随。

10.我们为什么必须与败坏的教会分离?

  然而我们更无法接受第二项要求。因我们若这样看待教会,即我们应当尊重她的判决,服从她的权柄,听从她的警告,接受而顺服她的管教,并在各方面竭力地保守与她交通,那么当我们承认某一团体为教会时,就当顺服之。然而,当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光景和现在相当或甚至更好时,我们会愿意承认先知给予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一切。但我们看到,先知再三宣告他们的聚会是亵渎神的(赛1:14),且若内心认同这样的聚会是正常的,就是在否定神。如果那些也算是教会,那么以色列国的先知以利亚、弥迦和犹大国的以赛亚、耶利米,以及何西阿(即当时其他的先知、祭司和众百姓所厌恶、咒诅并视为不如未受割礼之外邦人的)就不属于神的教会了。如果那些也算教会,那么教会就不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而是谎言的房角石;不是永生神的会堂,而是装偶像的容器。因此,当时的先知们不得不离弃与那些聚会的协议,不过是敌对神的邪恶阴谋。

  同样地,若任何人承认现在的聚会——被偶像崇拜、迷信以及亵渎的教义所玷污的——是教会,且所有的基督徒都必须与之交通(甚至相信她的教义),这会是极大的错误。因他们若是教会,那么神所交付教会的钥匙也就在他们手中,然而钥匙与真道是密不可分的,事实是这些人已经败坏了神的真道。此外,他们若是教会,那么基督的应许也属于他们;「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太16:19,18:18;约20:23)但是相反,他们不认一切基督真正的仆人。因此,或基督的应许是徒然的,或这些聚会根本不是教会。最后,他们不但没有传扬神的真道,反而是操练不敬虔的行为以及散播各种谬论的学校。由此可见,若非他们根本不是教会,就是我们根本无法分辨教会或土耳其人的聚会。

11.教会在教皇统治下的残余

  在古时的犹太人当中仍有一些真教会特殊的特权。同样地,现今我们也不否认在天主教里仍有一些被毁坏之真教会的余迹。神从前一次与犹太人立约,但不是他们保守这约,而是这约本身与他们的不敬虔作战并得以存留。因此,神与他们所立之约被保守,完全是出于神信实的良善。他们的背叛无法废去神的信实,因此虽然割礼已被他们玷污,但它仍是神与他们立约的记号和圣礼。因此神称他们所生的儿女为自己的儿女(结16:20—21),他们属神,仅仅因为神特殊的祝福。神与他在法国、意大利、德国、西班牙以及英国的选民立约之后也是如此。当这些国家受敌基督专制的压迫时,神用两种方式保守神与他们所立的约不被侵犯。首先,神保守那见证祂盟约的洗礼,既出于神的口,人的不敬虔就无法使它落空。其次,借着神自己的护理之功,神保守其他真教会的余迹,免得真教会完全消失。而且就像拆除建筑物时常发生地那样,留下地基和毁坏物,同样地,神也没有容许祂的教会被敌基督摧毁,也不允许被其夷为平地,虽然为了惩罚藐视祂真道之人的忘恩负义,神容许教会被可怕地震动和破碎,然而即使在这种毁灭之后,神仍愿意存留几乎被摧毁的建筑物。

12.教会的残余并不意味着败坏的教会是真教会

  当我们完全否认天主教是神的真教会时,我们却没有因此抨击在他们当中仍有真教会存在。然而,我们只在争辩教会的纯正和合法组成,不仅在圣礼中需要(这是认信的记号),也在教义上需要。但以理(但9:27)以及保罗(帖后2:4)都预言敌基督将坐在神的圣殿里。因此我们视罗马教皇为那邪恶、可憎之国度的元首和继承者。他坐在神的殿中这一事实表示他的统治并不至于抹除基督的名或教会的名。因此我们也不否认在他的专制统治之下教会是真教会。但他对神的亵渎玷污了这些教会,他的非人性的统治折磨了教会,他邪恶、致命的教义败坏甚至摧毁教会,这些教义就如毒药一般。在这些教会中,基督被隐藏了,福音被推翻了,敬虔之人被分散了,对神圣洁的敬拜几乎消失了。简而言之,在这些教会里,我们所能看到的是混乱的巴比伦,而不是神圣洁的城。综上所述,我之所以称他们为教会,是因神仍在他们当中保守祂子民的余数,虽然他们极悲惨地被分散了,但在某种程度上,一些教会的特征仍然保留,特别是那些连魔鬼的诡计或人的堕落都无法摧毁的特征。但另一方面,因为在这些教会中,那些被抹去的特征我们应该特别注意,所以我要说,每一个天主教的教会和天主教本身都缺乏真教会的合法形式。

第一章 我们必须保持与真教会的合一,她是所有敬虔者的母亲

圣而公之教会——我们的母亲(1-4)

1.教会的必要性

  正如我们在前书所说,我们因信福音而拥有基督,并且与祂的救恩和永恒的祝福有分。然而,因着我们的无知和懒惰(甚至善变),我们需要外在的帮助在我们里面产生和增加信心,并使之成长达到它的目标。神也因着我们的软弱,为我们预备了这些帮助。为了使福音的传讲可以兴旺,祂将这宝贝交托给教会。祂兴起「牧师和教师」(弗4:11),以透过他们的口教导自己的百姓;祂授予他们权柄;总之,凡有助于达成真道(注:原文是faith,这里按照弗4:13的译法)的神圣共识、建立良好秩序的事,祂没有一样遗漏的。首先,祂设立了圣礼,我们由经验深知,圣礼对于培育和坚固信心非常有帮助。我们既然被关在这肉体的监牢中,尚未达到与天使一样高的地位,神就以奇妙的护理俯就我们,为我们开辟了一条尽管仍然遥远、但却能接近祂的路。

  按照我们的教导顺序,现在我们需要讨论教会、教会的治理、职分以及权柄,然后是圣礼,最后是社会秩序。同时我们也想唤醒敬虔的读者脱离罗马天主教的败坏,那已经被撒旦用来污染神为我们的救恩所设立的一切。

  我将从讨论教会开始。神喜悦将祂的一切儿女聚集在教会的怀抱中,不仅是因为他们在婴孩和儿童时期,可以因她的帮助与服侍而得着滋养;也是因为他们在成熟之前,可以因她慈母般的关顾而得着引导,最终达到信心的目标。「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可10:9),如此,神是谁的父亲,教会也应当是谁的母亲。不但在律法之下如此,基督来临之后也是如此,正如保罗在教导中所见证的:天上的新耶路撒冷乃是「我们的母」(加4:26)。

2.教会与使徒信经的关系是什么?

  我们在使徒信经中所宣认的信条「我信教会」,不但指有形的教会(我们目前的主题),也是指神一切的选民,包括已经去世的。我们之所以用「信 believe」这个词,是因为没有其它足以区分神的儿女与不信者、神的羊群与野兽。有些人加上介词「in」,变成「信靠 believe in」,这并不合适。我承认这种用法相当普遍,并不缺少古籍的支持,因为《教会史》(注:第四世纪凯撒利亚的教会监督优西比乌的著作 Ecclesiastical History)所引用的尼西亚信经,就加入了这个介词。然而,我们同时应该从众教父的作品注意到,在初代教会的时候,他们毫无争议地接受信徒应当说「我信教会」,而不是「我信靠教会」。奥古斯丁和托名居普良(注:指早期教父 Cyprian)的《信经诠释》注:On the Exposition of the Apostles’ Creed的古代作者(无论他是谁)也是这么说。此外,他们清楚地注意到,添加这个介词会造成不恰当的表达,这个观点有充分的理由。我们见证我们「信靠神」,是因为我们的心灵仰赖祂为真理,并让我们的信任安息在祂里面。但说「信靠教会」,就像说「信靠罪得赦免」或「信靠身体复活」一样不妥。因此,我虽然不愿争辩字眼,但情愿使用能正确表达主题的恰当句子,而不是不必要地使主题混沌不清的说法。

  但这信条的目的是要我们明白:虽然魔鬼不择手段地毁坏基督的恩典,并且神的仇敌也同样狂暴,但救恩却无法被消灭,因为基督的宝血既不会白流,也不会没有功效。因此,我们应当思考神隐秘的拣选和祂内在的呼召,因为惟独祂「认识谁是祂的人」(提后2:19),并且正如保罗所说的,将他们保守在祂的印记之下(弗1:13)。他们既受了祂的印记,就可以从沉沦者中分别出来。但因为这少得可怜的数目隐藏在巨大的群众中,就像几粒麦子被一大堆糠秕掩盖,我们必须把对教会的认识留给神自己,这教会的根基乃是祂隐秘的拣选。的确,对于我们而言,知道许多人被拣选是不够的,除非我们认为教会必须合一、确认自己已被真正接在其上。因为若非我们已经与其他肢体在我们的元首基督之下联合,就没有将来得基业的盼望。

  教会被称为「大公的 catholic」,或「普世的 universal」,因为除非基督被撕裂——这是不可能的!——否则就不可能有两个或三个教会(林前1:13)。所有的选民都在基督里合而为一(弗1:22-23),倚靠同一元首,也一同长入一体,彼此联络得合式(弗4:16),就像一个身体上的肢体(罗12:5;林前10:17;12:12、27)。他们既在同一位圣灵里靠着一信、一望、一爱而活,就真正成为一体了。因为他们不但蒙召一同承受永生,也蒙召有分于同一位神和基督(弗5:30)。因此,即使周围的荒凉光景好像宣布教会已经不复存在,让我们谨记,基督的死是大有果效的,神总是以奇妙的方式将祂的教会藏在隐秘之处,正如对以利亚所说的:「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王上19:18)。

3.「圣徒相通」

  这信条在某种程度上也包括外在的教会,在其中我们每个人都当与神的众儿女保持弟兄的合一,都当顺服教会应有的权柄,简而言之,应当表现得像羊群中的羊。因此,信经包括「圣徒相通」。这信条虽然被古人普遍地忽视,但我们却不可忽略,因为它非常好地表明什么是教会。正如有人说,圣徒之所以在基督里聚集归一,是因为无论神赐给他们什么益处,他们都应当彼此分享。但这并不排除恩典的多样性,因为我们知道,圣灵恩赐的分配是各不相同的;这也不与社会秩序矛盾,这秩序允许每个人都拥有私有财产,为了在人与人之间保持和平,财产的所有权应当彼此独立。路加的描述告诉我们:哪里的信徒同心合意,哪里就有真正的信徒团体(徒4:32);保罗的形容也是如此,他提醒以弗所信徒:「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弗4:4)。信徒若确信神是他们共同的父,基督是他们共同的元首,他们就必被弟兄之爱联合,彼此分享自己的益处。

  现在,知道信徒相通将使我们得着什么益处,是很重要的。我们「信教会」的基础,是我们完全确信自己是教会的一分子。这样,我们的救恩就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上,即使全世界都被毁灭,教会仍然屹立不动。首先,教会是建立在神的拣选之上,所以屹立不动,就如神永恒的护理一样。其次,信徒相通与基督的信实密不可分,祂不会允许祂的信徒被夺去,正如祂不会让祂的肢体被撕裂。此外,我们确信只要我们仍在教会的怀中,真理就永远与我们同在。最后,我们深知这些应许是给我们的:「在锡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脱的人」(珥2:32;俄17)、「神在其中,城必不动摇」(诗46:5)。参与教会是如此有能力,因为这保持我们在与神的相交之中。「相通」这个词带给我们极大的安慰,因为当我们发现主赐给祂众肢体的一切也属于我们时,我们的盼望就因他们所领受的益处而增强。

  然而,以这种方式接受教会的合一,我们无须(就如我们已经说过的)亲眼看见教会、或亲手摸着她。相反,它属于信心范畴这一事实提醒我们,即使我们的眼睛看不见教会,但她是和我们看得见她一样存在着的。我们的信心也不会因我们信一个不能完全分辨清楚的教会而归于徒然。因为神并没有吩咐我们分辨沉沦者和选民——那惟独属于神,而不属于我们——相反,神要我们心中确信:一切根据父神的恩慈、借着圣灵的工作、已经进入与基督之团契的人,都已被分别出来作为神自己的产业;我们既被列于其中,就有分于这极大的恩典。

4.有形的教会是信徒的母亲

  但因为我们现在要开始讨论有形的教会,让我们从「母亲」这个简单的称呼,学习应该认识有形的教会对我们多么有帮助、多么必要。因为除非这母亲怀胎、生产、乳养,并且关怀和引导我们,直到我们脱去这必死的肉体,成为和天使一样(太22:30),否则我们无法得着生命。我们的软弱不允许我们从她的学校中休学,只能一生做学生。此外,若不在这母亲的怀中,没有人能够盼望赦罪或得救,正如以赛亚(赛37:32)以及约珥(珥2:32)所见证的。以西结也同意他们,并宣告一切被神排斥在属天生活之外的人,都不会被列入神的百姓之中(结13:9)。另一方面,圣经记载,那些追求真敬虔的人,都会使自己的名字记录在耶路撒冷公民的名单上(赛56:5;诗87:6)。因这缘故,《诗篇》告诉我们:「耶和华啊,祢用恩惠待祢的百姓;求祢也用这恩惠记念我,开祢的救恩眷顾我,使我见祢选民的福,乐祢国民的乐,与祢的产业一同夸耀」(诗106:4-5;诗105:4)。在这些话中,神慈父般的眷顾和属灵生命的特别记号,都是只限于祂的羊群,所以离开教会总是灾难性的。

不可藐视教会中为神说话的牧者(5-6)

5.透过教会的教导,它的价值和责任

  让我们开始讨论与该主题相关的内容。保罗写道:基督「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0-13)。我们看到,虽然神能立刻叫自己的百姓变得完全,但神却喜悦他们在教会的教导下成长。我们看到,成就此事的方式是责成牧师传扬这天上的教义。我们看到,众人都在同一法则之下,当以温柔受教的心顺服神所差派之教师的管教。以赛亚在古时早已如此描写基督国度的性质:「我加给你的灵,传给你的话,必不离你的口,也不离你后裔与你后裔之后裔的口」(赛59:21)。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凡是拒绝通过教会之手分派给他们的灵粮的,该当在饥饿困乏中灭亡。神惟独以祂的福音为工具赐给我们信心,正如保罗所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罗10:17)。所以,救人的大能在于神(罗1:16),但(正如保罗再一次见证的)神借着福音的宣讲来彰显和启示它。

  根据这计划,在古时,神命令在圣所举行圣会,以便由祭司口中传授的教义可以促进在真道上的共识。圣殿被称为神的「安息之所」(诗132:14),圣所被称为祂的「居所」(赛57:15),神在其中坐在基路伯之上(诗80:1)。这些荣耀的称号,只是为了增进对传讲天国教义的敬意、爱、敬畏和尊严。否则,这信息就会因传讲者的平凡低微而大为失色。为了让我们明白这宝贝放在瓦器中(林后4:7),神亲自来到我们当中,并作为这职分的发起者,就是要我们确信祂与祂所设立的职分同在。

  所以,在神禁止祂的百姓使用法术、邪术、迷术、交鬼、巫术和其他的迷信(申18:10-11;利19:31)之后,祂补充说,祂将提供的应该可以满足所有人:他们永远不会缺乏先知(申18:15)。但是,神既然没有把古时的百姓交给天使教导,反而兴起地上的人担任这属天使的职分;同样,今天借着人的方式教导我们,也是神的旨意。正如在旧约时代,神不仅赏赐律法,也差派祭司解释,使百姓能明白律法的真义(玛2:7)。同样,今天神不但喜悦我们留心聆听圣经的诵读,也差派教师尽力帮助我们明白神的话语。这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当我们聆听祂的牧者(注:原文是拉丁语minister,意思是仆人。罗15:16译为「仆役」,林后3:16译为「执事」。新教各宗派用minister这个词来指受按立的神职人员,职位包括牧师、主教、传道人、长老等)的宣讲,就像听祂自己对我们宣讲一样,祂就借着非常好的测试验证了我们的顺服。另一方面,祂也体恤我们人的软弱,通过人的媒介吸引我们归向祂,而不是用雷霆之声赶走我们。的确,既然所有敬虔的人都在神的威严之下感到惧怕,他们就知道自己有多需要这种亲切的教导方式。

  那些认为圣道(注:原文是Word)的权柄会因蒙召教导之人的卑贱而削弱的人,只是在暴露自己的不知感恩。因为在神赐给人类众多卓越的恩赐中,祂屈尊允许人把嘴和舌头献给祂自己,好让祂的声音能借着他们发表,这是与众不同的特权。因此,我们不要反过来拒绝以顺服的心接受由祂的命令和祂的口所发表的救恩教义。因为,尽管神的大能不局限于外在的方式,祂已经命定我们接受这种寻常的教导方式。狂热分子拒绝抓紧它,就落入许多致命的网罗。许多人出于骄傲、反感或纷争,认为他们个人读经、冥想就足以受益;因此,他们轻看聚会,并认为讲道是多余的。但是,由于他们竭尽全力地切断或打破神圣的合一纽带,所以没人能逃脱这种邪恶的分裂所导致的公义惩罚,而不被致命的错误和污秽的幻想欺哄自己。因此,为了让纯朴单纯的信心在我们当中发旺,让我们不要不情愿使用神所定规的操练敬虔方式。因为神如此规定,就证明这是必要的,也是神认可的。从来没有人——甚至没有疯狂的禽兽——吩咐人向神掩耳,但每一个时代的先知和敬虔的教师,都要与不敬虔之人进行艰苦斗争,这些人出于自己的顽梗,永远不肯伏在人的教导和牧养之下。这就如同在教学中拒绝神的面光照耀我们。神吩咐古时的信徒在圣所中寻求祂的面(诗105:4),这也在律法中多次重复(诗27:8;100:2;105:4;代上16:11;代下7:14),因为对他们而言,律法的教导和先知的劝告就是神活生生的形象。正如保罗在他的讲道中所断言的,神的荣耀光照在基督的面上(林后4:6)。

  比这种态度更可恶的,是那些热衷于分裂教会的背道者,他们将神的羊群从圈中驱散,赶入狼口之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上我们所引用过保罗的话——教会只能借着讲道被建立,并且圣徒只能借着一个纽带维持合一:通过学习和成长所达成的共识,他们保持神在教会中建立的秩序(弗4:12)。这就是我已经说过的,古时所有的信徒都被律法命令到圣所聚会的特别目的。所以当摩西提到神的居所、同时也是神纪念祂名之地时,他称之为「记下我名的地方」(出20:24)。他明确地教导,这里若没有敬虔的教义,就毫无用处。无疑,出于同样的原因,大卫痛苦地抱怨他被仇敌凶暴地排斥于会幕之外(诗84:2-3)。对许多人而言,这似乎是一种幼稚的抱怨,因为不能去圣殿只是很小的损失,如果还有其它的娱乐在手,只会影响一点点快乐。然而,只是因为这种麻烦、烦恼和忧伤,他就哀叹他的痛苦和煎熬,甚至几乎要崩溃。诚然,这是因为集体敬拜是信徒最大的帮助,因神借着聚会使祂的百姓越来越长进。

  我们必须留意,神总是以祂的教导为镜,向圣先祖们彰显祂自己,使他们在灵里认识祂。因此,圣殿不但被称为「神的面」(诗42:2),也(为了除掉一切的迷信)同样被称为祂的「脚凳」(诗132:7;99:5;代上28:2)。令人高兴的是,当众信徒——无论尊卑——都仰望元首时,就在真道上同归于一了(弗4:13)。 外邦人出于其它原因,无论为神建造何种殿宇,都不过是亵渎对祂的敬拜。犹太人也曾在某种程度上犯过这大罪,却不像外邦人那么严重。司提反引用以赛亚的话斥责他们:「至高者并不住人手所造的」(徒7:48;赛66:1-2)。惟独神能借着祂的圣道将殿分别为圣,归给自己作合宜的使用。我们若在祂的命令之外贸然尝试任何事情,那么奇怪的发明将会抓紧这个糟糕的开端,滋生无穷的邪恶。

  然而,薛西斯(注:指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国王薛西斯一世Xerxes I)在他身边智者的建议下,鲁莽地烧毁了希腊所有的神庙,认为把应该自由出入万物的诸神封在墙壁和屋顶之内是荒唐的事情(注:西塞罗提及此事)。殊不知神能降下来与我们接近,但同时却并不改变地方,也不把我们限制于地上的媒介;反倒利用它们作为战车,将我们提升到祂那充满万有、不可测度、甚至高过诸天的荣耀中去!

6.牧职的意义和限制

  在我们这个时代,对于牧职(注:原文是ministry,林后3:7译为「职事」,林后5:18译为「职分」)的效能一直有很大的争议。有些人过度高举了它的地位。其他人则争辩说,属于圣灵的工作被错误地转交给了平凡低微的人——如果我们假设牧者(注:原文是minister)和教师能穿透人的心思意念、纠正其中的盲目和刚硬的话(注:这观点可能来自当时的路德派或慈运理派)。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争议有正确的判断。

  只要我们留意这两类经文,两种争议就会迎刃而解:(1)在一些经文中,神是传道事工的发起者,祂的圣灵与之同在,应许人从中受益;(2)在一些经文中,神把祂自己与外在的帮助分开,宣告惟有祂自己才是信心的开端,也是信心的全过程。

  1、根据先知玛拉基的教导,第二位以利亚的任务是光照人心,并「叫为父的心转向儿女,叫悖逆的人转从义人的智慧」(路1:17;玛4:5-6)。基督宣告祂差派使徒在他们的工作上结果子(约15:16)。彼得简要地对这果子下了定义,说:「我们蒙了重生……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彼前1:23)。因此,保罗夸口他「用福音生了」哥林多人(林前4:15),并称他们为「他作使徒的印证」(林前9:2)。他不是字句的执事,只是用自己的声音敲打人的耳朵,而是有圣灵的运行随着他,免得他的教导毫无果效(林后3:6)。出于同样的意义,他在另一处说他的福音不在乎言语,乃在乎大能(林前2:4)。他也断言加拉太人「因听信福音……受了圣灵」(加3:2)。简而言之,保罗在许多经文中不但宣告自己是与神同工的,也赋予自己传扬救恩的功用(林前3:9及以下)。

  2、在提到所有这些事情时,保罗并没有试图将神的荣耀丝毫归给自己。他在其它地方简要地解释了这点:「我们的劳苦并非归于徒然」(帖前3:5),「照着祂在我里面运用的大能尽心竭力」(西1:29),以及「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加2:8)。此外,保罗在其他的经文中也明确教导,牧者本身不算什么:「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它生长的神」(林前3:7),以及「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在」(林前15:10)。我们应该牢记,一些经文宣告,神将启迪人心和更新心意的工作完全归于祂自己;并且警告,人若想把任何一点功劳据为己有,都是亵渎。

  同时,任何人只要以受教的灵来聆听神所设立的牧者,必定会从结果明白,这种教导方式得以蒙神喜悦,并非是没有原因的;而将这一个适当的轭加于信徒,也并非是没有理由的。

有形的教会:她的成员以及借以认出她的记号(7-9)

7.无形和有形的教会

  我相信,从上所述,我们应当怎样判断有形而可认识的教会,现在是显而易见的了。我们已经说过,圣经在两种意义上用「教会」这一词。有时「教会」是指在神面前的真教会,被纳入其中的,只有那些蒙神的收养之恩作祂儿女、并借圣灵成圣作基督真肢体的人。那么,的确,教会不但包括在世上仍活着的圣徒,也包括创世以来的所有选民。然而,「教会」这个名字常常用来指遍布全世界、宣认自己敬拜独一之神和基督的人。借着洗礼,我们被接纳进对祂的信仰;借着领圣餐,我们证明我们在真道和爱中的合一;我们在主的圣道中达成共识,保存基督为圣道的宣讲所设立的事工。这个教会中混杂着许多假冒为善、与基督无分的人,他们只是徒有其名、虚有其表。这个教会中也有许多野心勃勃的、贪婪的、嫉妒人的、毁谤人的、甚至生活放荡的人。之所以能暂时容忍这些情况,或是因为他们不能被称职的法庭定罪,或是因为严谨的纪律并不总是得到应有的执行。

  因此,正如我们必须相信,我们看不见的无形教会,惟独在神眼中是可见的;同样,我们也被命令尊敬被人称为「教会」的有形教会,并保持与之相通。

8.我们判断能力的有限

  因此,神以某些记号或印记向我们指出,关于教会我们所当知道的事。正如我们以上所引用的保罗的教导,知道谁属于神,是惟独属于神的特权(提后2:19)。的确,神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限制人的过度轻率,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也提醒我们,祂隐密的判断远远超越了我们的理解能力。 对那些似乎完全走迷、而且没有任何希望的人,祂以良善召他们回到正道上;而那些似乎比其他人站立得更稳的人,却经常跌倒。所以,根据神奥秘的预定(如奥古斯丁所说),「羊群之外有许多羊,羊群之内有许多狼。」因为祂认识、并且已经标记出那些既不认识祂、也不认识自己的人。至于那些外表佩戴祂印记的人,惟有祂的眼目能看出谁真正圣洁、并且能忍耐到底(太24:13)——直到救恩的终点。

  但另一方面,因为祂预见到,知道谁被算为祂的儿女,对我们是有一定价值的,所以祂已经在这方面俯就了我们的能力。既然没有必要确定别人的信仰,祂就叫我们用某种爱心的判断来代替。这样,凡认信信仰、有生活榜样、领受圣礼、与我们宣认同一位神和基督的人,我们都接受是教会的成员。

  此外,祂已经用明显的记号向我们显明祂的身体,因为祂知道这对我们的救恩是多么必要。

9.教会的记号以及我们借以做判断的应用

  由此, 教会的面貌就浮现出来,并在我们的眼中变得可见。我们在哪里看见神的圣道被纯正地宣讲和聆听、圣礼也按照基督的吩咐施行,那里就毫无疑问有神的教会(弗2:20)(参阅奥格斯堡信条第七条。虽然加尔文相当看重教会的纪律,但他并没有把纪律列为真教会的记号之一。苏格兰信条和比利时信条都视纪律为真教会的第三个记号)因为祂的应许永远有效:「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

  但是,为了使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事,我们必须如此逐步思想:普世教会是从各国招聚的一大群人,它被分散在不同的地方,但认同神圣教义的同一真理,并受同样敬虔生活(注:原文是religion)的约束。在它之下包含许多因人的需要而分布在各城各乡的个别教会,它们都正确地拥有教会的名称和权威。个人借着信仰的宣认(注:原文是profession of religion)被算为这些教会的一员,即使实际上与教会无分,仍然在某种意义上属于它,直到他们被公开的惩戒所开除。

  然而,有关个人和教会的判断依据略有不同。因为有时,我们应该把某些我们认为不配敬虔团契的人看作弟兄和信徒,因他们根据教会的共识被接纳并容留在基督的身体中。尽管我们并不同意这样的人是教会的成员,但我们仍在神的百姓中间给他们留有一席之地,直到这地位被合法地拿走。

  但我们必须以另外的方式判断教会整体。如果它有传讲圣道的职分、并尊荣它,如果它有圣礼的施行,那么毫无疑问,它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教会。因为可以确信,圣道和圣礼绝不会没有果效。这样,我们就能为普世教会维持合一,这正是恶人们一直试图破坏的;同时,我们也不干扰那些根据本地需要而设之合法聚会的权柄。

拥有这些记号的教会,不管多有缺陷,都不可被抛弃:分裂的罪(10-16)

10.教会的记号与权柄

  我们已经把圣道的宣讲和圣礼的施行定为教会的显著记号。哪里有了这些,哪里就不能不结果子、不能不蒙神赐福而兴旺。我不是说圣道在哪里被宣讲,哪里就立刻结果子;但它在哪里被接受并坚固,它必会显出果效。然而,也有可能在某些地方,福音的宣讲得到虔敬的聆听,圣礼也没有被忽略,但暂时看不到确切无疑的教会形式;然而任何人都不可拒绝它的权柄、蔑视它的警告、抵制它的忠告或藐视它的惩戒——更不用说离开它、并破坏它的合一了。因为主如此高度看重祂教会的相通,以致将傲慢地离开任何基督教会的人视为背道者和叛教者,只要这教会珍惜圣道的真实事工和圣礼。祂如此看重教会的权柄,以致当这权柄被侵犯时,祂视之为自己权柄的削弱。

  教会被称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以及「神的家」(提前3:15),这一点同样重要。保罗这些话,是说教会是神真理的忠实维护者,免得它在世上消失。因为神乐意借着它的事工和工作,使祂圣道的宣讲被纯正地保守,并且显明祂自己是这个家庭的父,祂以灵粮喂养我们、赐予我们救恩所需的一切。保罗说基督已经拣选并分别教会,做祂「圣洁没有瑕疵的新娘」(弗5:27)、「祂的身体……以及祂充满的」(弗1:23),这并不是普通的赞美;因为从这赞美可以看到,与教会分离,等于拒绝神和基督。因此,我们必须更加避免如此邪恶的分离,因为我们若竭尽全力推翻神真理,我们就该被神霹雳般的忿怒毁灭。我们也想不出有比亵渎、不忠地破坏神的独生子屈尊与我们所立的婚约更加残暴的罪行(弗5:23-32)。

11.这些记号不可侵犯的有效性

  因此,让我们小心翼翼地将这些记号铭刻在我们的脑海中,并按照主的旨意看重它们。因为撒但所图谋的,无非就是抹掉并销毁这两者或之一。有时,牠会试图通过抹去和毁坏这些记号,以消除对教会的真实和真正的分辨。有时,牠会试图通过轻视这些记号,让我们公然悖逆地离开教会。由于牠的伎俩,圣道的纯正宣讲在某些时代已经消失了;并且现在牠正以同样的恶意努力推翻这事工,这事工是基督在教会设立的,如果被毁坏,教会的建造将会失败(弗4:12)。但是,当一个人被鼓动退出具有主所认为足够记号的教会时,这是多么危险——不,多么致命的诱惑啊?可见我们两手都要注意。 一方面,为了使「教会」这个称号不会欺骗我们,每个有「教会」名义的聚会都必须以这个标准为试金石进行测试。如果它在圣道和圣礼上得到主的验证,就不会欺骗,那就让我们充满信心地把教会当得的尊荣归给它。反之,如果它没有圣道和圣礼,只是打着教会的旗号,我们就必须警惕这种欺骗,就像我们必须避免另一个极端的轻率和骄傲一样。

12.留意教会的记号,可以避免任性的分离

  正如我们所说,纯正的圣道事工和纯正的圣礼施行是充分的保证,可以保证我们将同时具备这两个记号的任何团体安全地接纳为教会。这个原则可以延伸为,即使它在别的方面有许多问题,但只要保留这些记号,我们就不可拒绝它。

  此外,在圣礼的施行或圣道的宣讲时都可能出现一些缺陷,但这不应当妨碍我们与教会相通。因为正统教义的所有信条并不都有同等地位。有些信条非常有必要让所有的人都确信无疑地接受为正统信仰的准则。例如:神是一位;基督是神、也是神的儿子;我们的救恩仰赖神的怜悯;等等。另有一些信条,被各教会所争辩,但仍然不会破坏信仰的合一。倘若一个教会相信——但不是无限制的争论和固执己见——灵魂离开身体后就立刻升到天堂;而另一个教会则不敢确定灵魂的所在地,但确信他们是向主活着。有什么教会会因这一点而彼此分裂呢?使徒保罗说:「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们。然而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腓3:15-16)。难道这还不足以表明,这些非基要的分歧不应该成为基督徒分裂的基础吗?诚然,我们本当在一切事上都和谐无间。但是,既然所有的人多少都被无知所蒙蔽,除非我们不想让教会存留,否则就必须在无害于信仰、无损于救恩的情况下,宽容那些对未知之事的错觉。

  但在这里,我并不主张以奉承和纵容来培育哪怕最小的谬误。我的意思是,我们决不能因为任何微小的分歧而轻易地离弃教会。因为惟独在教会中,教义才能被安全、不变质地保存,在这教义中,敬虔得以坚立,主所设立的圣礼得以维持。同时,若我们试图纠正令我们不满意的事情,这也是尽我们的本分。保罗的这句话与此相关:「若旁边坐着的得了启示,那先说话的就当闭口不言」(林前14:30)。由此可见,教会的每个成员都应该按照其恩典的程度, 承担公开教导的责任,前提是得体、有序。也就是说,我们既不可离弃教会相通,也不可留在其中、却扰乱它的和睦与适当的纪律。

13.教会中的丑闻不是离开的机会

  在生活的不完美中,我们应该变得更加体贴他人。因为这个斜坡非常滑溜,撒旦也用诡计等在这里伏击我们。因为总有一些人错误地相信自己的完美圣洁,好像他们已经变成脱离肉体的灵(注:路德用类似的话讽刺卡尔施塔特 Carlstadt和闵采尔 Müntzer的狂热),拒绝与所有他们认定有肉体残余的人来往。古时的迦他利派(注:Cathari,指第三世纪的异端诺瓦蒂安派 Novatianists和在愚妄上与他们相近的多纳徒派(注:第四世纪北非异端 Donatists)都是如此;今天,一些想比其他人显得更敬虔的重洗派(注:宗教改革时期的极端派别Anabaptist)也是如此。

  也有一些人犯罪,更多是出于对公义过度的热心,而不是因疯狂的骄傲。当他们在听了福音的人当中看不到与福音教义相称的生活时,他们就立刻断言那里不存在教会。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抱怨,在这个最悲惨的时代,我们给了人太多这样抱怨的机会。我们可咒诅的懈惰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主绝不会任凭它不受惩罚,祂已经开始重重地鞭打了。我们放荡犯罪的行为叫软弱的良心受到伤害,我们有祸了!但是,就他们而言,我们所说的罪,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如何克制自己的不满。对于主要求恩慈的地方,他们忽略它、并且完全放任自己,以致严重到不恰当的地步。的确,因为他们认为若没有完美纯洁和正直的生活,那里就不存在教会,所以他们带着对邪恶的仇恨离开了合法的教会,幻想自己在远离邪恶的派系。

  他们声称基督的教会是圣洁的(弗5:26)。但是,为了使他们知道教会同时混杂着好人和坏人,请让他们听到基督的亲口比喻把教会比作聚集各类鱼的网,直到拉上岸才能分辨(太13:47-58)。也请让他们听到,它就像一块播下好种子的田地,但仇敌的欺骗也将稗子撒在地里,但直到收割时被带到禾场之前,稗子才被从中除去(太13:24-30)。最后,请让他们听到, 它就像一个禾场,谷物被收到场上,但藏在糠秕底下,直到被风扇和筛子扬净,最后被收在仓里(太3:12)。然而,若主宣告教会要在这种罪恶之下做工——必负恶人混杂其间的重担——直到审判之日,他们想寻求毫无瑕疵的教会,乃是徒劳的。

14.保罗和他会众的需要

  但他们大声喊道:恶行像瘟疫一样到处蔓延,不可容忍。希望使徒的话在这里再次答复他们。在哥林多人中, 不少人已经误入歧途;事实上,几乎整个教会都受影响了。那里不是只有一种罪,而是有很多;它们不是轻微的错误,而是可怕的罪行;它们不仅是道德的败坏,也是教义的败坏。那么,圣洁的使徒——圣灵的器皿,他的见证决定了教会的存亡——对此做了什么呢?他有没有寻求将自己与这种人分离呢?他有没有将他们扔出基督的国度呢?他有没有以雷霆般严厉的咒诅击打他们呢?他不但没有如此行,他甚至承认并宣告他们是基督教会和圣徒相通(林前1:2)!在哥林多人中间,有争吵、分裂和嫉妒的火焰(林前1:11;3:3;5:1;6:7;9:1及以下);争执、官司和贪心;一种甚至连外邦人也憎恶的邪恶行为被公然许可(林前5:1);保罗的名(虽然他们应当把他作为父亲尊荣)被傲慢地诽谤;有些人嘲笑死人复活,以致颠覆整个福音(林前15:12);神白白的恩赐被用来满足个人野心,而不是爱心(林前13:5),许多事情都没有得体地、或按规矩而行。但是,教会仍在他们当中,因为那里不可否认地存在圣道和圣礼的事工。那么,谁敢从恶行不足这些十分之一的教会抢走「教会」的称号呢?我要问的是,那些如此粗暴、愤怒地对待今日教会的人,会怎样对待那些加拉太人呢?他们几乎已经离弃了福音,但使徒仍然承认教会在他们中间(加1:2)。

15.团契中的恶人

  他们也抗议说,保罗严厉地斥责哥林多人容许一个臭名昭著的人留在他们的团契中(林前5:2),之后他还设立了一个普遍的原则,宣布连与生活放荡之人吃饭都不可(林前5:11)。因此他们惊呼:「如果连吃饭都不行,怎么能允许同领主的圣餐呢?」

  我承认,如果容许猪和狗在神的儿女中占有一席之地,那是极大的耻辱;而基督圣洁的身体被它们玷污,是更大的羞辱。的确,如果教会凡事按着规矩行,他们就不会容纳恶者在其中,也不会不加选择地允许配得和不配得的人同领圣餐。但是,由于牧师们未能常常殷勤守望,有时过于宽容,或被拦阻不能执行他们所想的严格处分,结果甚至连公然犯罪的人,也不一定总能从圣徒的团体中开除。我承认这是一个错误,也无意为之辩解,因为保罗在哥林多人中严厉斥责了它。但是,即便教会渎职,每个信徒也没有权利立刻自行决定离开。的确,我不否认敬虔的人有责任避免与恶人有任何私交,不应当主动和他们有关系。但是,拒绝与恶人密切往来是一回事,因恨他们而离开教会相通则是另一回事。

  但他们把与恶人同领圣餐视为亵渎,比保罗还要更严格。因为当保罗劝勉我们圣洁地领圣餐时,他并没有要求我们彼此省察,或省察全教会的每个人,而是省察自己(林前11:28)。如果与不配之人同领圣餐是不合法的,那么保罗一定会吩咐我们察看会众中是否有任何人的不洁净会玷污我们。但是,当他要求每个人只省察自己时,他表明,若有不配之人硬要与我们同领圣餐,对我们毫无损害。以下经文与此一致:「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保罗并不是说吃喝「别人的罪」,而是「自己的罪」。这是公正的,因为个人不应该有权决定谁被接纳、谁被拒绝,这种判断属于教会整体,必须在合法的秩序下执行,这将在下面更全面地说明。所以,说一个人会因别人的不配而被玷污,这是不对的,因为他不能、也不该拦阻人领圣餐。

16.要求完美的错误主张来自扭曲的观点

  但是,尽管这种诱惑有时因着对公义的过度热心而涌现于敬虔人中,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这种过分严苛滋生于骄傲、自大和对圣洁的误解,而不是真圣洁和真热心。因此,那些比其他人更胆大的人煽动背叛教会,以旗手自居,多半都不是因为其它原因,而是因为他们鄙视他人、以显示他们比别人更好。奥古斯丁说得很智慧、很公道:「在任何时候,敬虔的态度和教会的纪律措施都应与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3)有关。使徒吩咐遵守彼此包容的准则。 当它不被接受时,作为补救措施的惩罚不仅被证明是多余的,而且甚至是危险的,因此根本没有补救措施。这些邪恶之子不是因为恨恶别人的不义, 而是因为自己喜欢争论,所以竭力离间、或至少分裂所有陷于自夸的软弱群众。这些邪恶之人骄傲自大、顽梗不化、诽谤中伤、煽动纷争,他们装腔作势,这样就不会显出他们缺乏真理之光。 圣经吩咐我们在纠正弟兄的过失时要更加谨慎,并且维持真诚的爱与和平的合一。他们却把这一原则当作分裂的牺牲品和使弟兄脱离团契的机会。」但奥古斯丁如此建议敬虔和喜爱和睦的人:「对于他们能做的,用怜悯去纠正;对于他们不能做的,以耐心忍耐、并以爱心惋惜,直到神改变、纠正,或在收割时除去稗子,并把糠秕扬净。」(太13:40,3:12;路3:17)

  但愿所有敬虔人都竭力穿戴这军装,免得他们看起来是努力勇敢的公义辩护者,同时却离开了天国、那唯一的公义国度。因为既然神要祂教会的团契维持在这外在的团体中,那些因憎恶恶者而破坏那团体记号的人,就是走上一条离开圣徒相通的堕落之路。

  让他们好好想想,在众人之中,有许多他们没有注意到的人,在主眼中是真正圣洁无辜的。让他们好好想想,即使在那些看起来不道德的人中,也有许多人并不以恶为荣、或沉湎于其中,反倒一次又一次地被对主的深深敬畏所唤醒,渴望更正直的生活。让他们好好想想,不可凭人一次的行为来判断他,因为即使最圣洁的人,有时也会最严重地跌倒。让他们好好想想,圣道的宣讲和圣礼的施行对于保存教会是何等重要,大大超过这能力被少数不敬虔者的罪削弱的可能性。最后,让他们认识到,在评估真教会时,神的判断比人的判断更重要。

教会不完全的圣洁并不能使分裂正当化,反而为在其中操练赦罪提供了机会(17-22)

17.教会的圣洁

  因为他们还声称,教会被称为圣洁,必有其根据。所以,不妨考察一下它在什么方面具有卓越的圣洁。如果一个教会在全面臻于完美之前,我们不肯承认它为教会,世上就根本没有剩下的教会了。的确,保罗的说法是真实的:「基督……为教会舍己。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弗5:25-27)。但同样真实的是:主天天都在工作,除掉皱纹、洗净污点。由此可见,教会的圣洁还没有完成。教会是圣洁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天天长进、尚未完全:它每天都有所进步,但尚未到达圣洁的目标,这点将在其它地方更全面地说明。

  先知们预言,将有一个圣洁的耶路撒冷,「外邦人不再从其中经过」(珥3:17),并且有一个最圣洁的圣殿,污秽人不得出入(赛35:8;52:1)。我们不要把这预言理解为好像教会的所有成员都是毫无瑕疵的,但因他们热切地渴慕圣洁和纯全,神的恩慈将他们尚未完全达到的洁净归于他们。尽管在人中间很少这种成圣的确据,我们仍当相信,自从创世以来,主无时不拥有祂的教会;甚至到万物终结的时候,主还是无时不拥有祂的教会。因为,尽管全人类从开始就因亚当的罪被腐蚀和败坏,但从这群被玷污的人当中,祂仍将预备得荣耀的器皿分别出来(罗9:23),使每一个世代都经历到祂的怜悯。祂以如此真实的应许证实这一点:「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后裔,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万代」(诗89:3-4);以及:「耶和华拣选了锡安,愿意当作自己的居所,说:这是我永远安息之所」(诗132:13-14),另外:「那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发亮……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废掉,以色列的后裔也就在我面前断绝」(耶31:35-36)。

18.先知的榜样

  基督自己、使徒,以及几乎所有的先知都为我们提供了例子。以赛亚、耶利米、约珥、哈巴谷以及其他哀叹耶路撒冷教会苦难之人的描述都很可怕。在百姓、官长、祭司当中,一切是如此败坏,以致以赛亚毫不犹豫地将耶路撒冷比作所多玛和蛾摩拉(赛1:10)。敬虔生活或被鄙视、或被玷污。在道德上,偷窃、抢劫、背信、凶杀以及类似的恶行经常可见。然而,先知们并没有因此为自己建立新的教会,也没有建造新的祭坛另外献祭。不管人的光景如何,由于先知们考虑到主已经把话语放在他们中间、并设立了在那里敬拜祂的仪式,因此他们在恶人的聚会中向祂伸出清洁的手。的确,如果他们认为自己会受到这些仪式的玷污,他们宁愿死一百次,也不会让自己被拖去参加。因此,只是保守合一的热心,才阻止了他们与会众分离。但是,既然圣先知们都有顾虑,没有因为并非个别、几乎全体的许多大罪而离弃教会,那么,我们若只因众人的道德不合我们的标准,或者不合基督教的信仰宣认(注:原文是profession of Christian faith,就敢立刻脱离教会相通,那就自视太高了。

19.基督和使徒的榜样

  那么,在基督和使徒的时代如何呢?即便那时法利赛人极不敬虔、放荡生活流行,也不能阻止他们与百姓参加同样的仪式,不能拦阻他们聚集在圣殿中与其他人一起公开敬拜。怎么会这样呢?难道不是因为那些凭清洁的良心参加这些仪式的人知道,他们根本不会受到与恶人交往的污染吗?

  如果有任何人没有被先知们和使徒们说服,那就请他至少接受基督的权柄。居普良说得好:「即使教会中似乎有稗子或不洁的器皿,也不能作为我们自己离开教会的理由;相反,我们必须努力成为麦子;我们必须竭力成为金银器皿。但惟有主才配打碎瓦器,也惟有祂领受了铁杖(诗2:9;启2:27)。谁也不要侵犯圣子的权柄,擅自扬场除糠(太3:12;路3:17),用人的判断分开稗子(太13:38-41)。的确,这骄傲的顽梗和亵渎的僭妄,是由邪恶的狂妄发出来的。」

  所以当把握以下两个重点。首先,自甘离弃外在教会相通(那里有圣道的宣讲和圣礼的施行)的人,是没有借口的。其次,无论少数还是多数人所犯的罪,都不应当拦阻我们在神所设立的仪式中合宜地宣认我们的信心。因为敬虔的良心不会因为他人的不洁而受伤害,不管是牧师或平信徒的;并且神的圣礼即使经不洁之人施行,对于圣洁、正直的人而言,仍是纯洁和极有帮助的。

20.罪得赦免与教会

  他们的傲慢和自大不止如此:除非教会毫无瑕疵,否则他们就不承认它为教会。实际上,他们对正直的教师非常恼怒,因为这些教师通过敦促信徒成长,教导他们在罪恶的重担下终生叹息、投靠赦免。我们的对手抗议说,这意味着人将会被带离完全。

  我承认,在劝人追求完全时,我们不能过于懒散或漫不经心,更不要半途而废。但是,要我们这些处于尘世中的人确信自己的完全,我认为是诱惑我们思想的一种邪恶发明。因此,使徒信经在提到教会之后,就恰当地提到罪得赦免。因为,正如在先知书里读到的,惟有教会里的百姓和神的家人才能得蒙赦罪(赛33:14-24)。因此,天上的耶路撒冷应当先被建立,然后神的恩慈在其中涂抹进入者的不义。现在,我说它应该先被建立,并不是说在罪得赦免之前,便能有教会存在,而是因为主已经应许祂的怜悯惟独在圣徒相通里。因此,对于我们来说,罪得赦免是我们进入教会和神国的第一个入口。没有它,我们就没有与神的圣约和联合。因此,祂借着先知说:「当那日,我必为我的民,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昆虫立约;又必在国中折断弓刀,止息争战,使他们安然躺卧。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以仁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2:18-19)。我们看到主是怎样借着祂的怜悯叫我们与祂和好的。在别处也是如此,当祂宣告祂在愤怒中分散的百姓将被再次聚集时,祂说:「我要除净他们的一切罪,就是向我所犯的罪」(耶33:8)。因此,我们借着洗礼的记号进入教会的团体,这记号教导我们,除非我们的污秽首先被祂的良善洁净,否则进入神家的大门不会向我们开放。

21.给教会成员永远的赦免!

  主不但借着赦罪将我们一次接纳并收养进教会,也借着同样的方式在那里保存和保护我们。若只为我们提供一次有效、以后再无用处的赦免,有什么益处呢?每个敬虔之人都能见证,若主的怜悯只赐给我们一次,将是徒然虚幻的。因为每个人都充分意识到,他一生中有许多的软弱需要神的怜悯。显然,神特别向祂家中之人应许这一恩典,并不是徒然的;祂命令将这和好的信息天天向他们宣讲,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因此,我们既然一生都带着罪的痕迹,若非主赦罪的不变恩典维持我们,我们几乎无法在教会留住片刻。但是,主已经呼召祂的儿女进入永恒的救恩。因此他们应当思想,神随时预备赦免他们的罪。所以我们必须坚信,根据神的宏恩、透过基督的中保之功、借着圣灵的成圣,一切被接入教会身体之人的罪,已经得蒙赦免、并且天天领受赦免。

22.钥匙的权柄

  为了给我们带来这种恩惠,主赐下教会的钥匙。当基督命令使徒、并将赦罪的权柄交付他们时(太16:19;18:18;约20:23),祂主要不是希望使徒赦免那些可能由不信转为信主之人的罪,而是要他们在信徒中不断行使这个职分。保罗教导这一点时写道:和好的职分已经被交托给教会的牧者,因此他们反复劝人奉基督的名与神和好(林后5:18、20)。因此,在圣徒相通中,借着教会的事工,我们的罪不断地得蒙赦免,因那接受职分的长老或主教,借着福音的应许把敬虔的良心坚固在赦免和宽恕的盼望中。根据需要,他们或公开、或私下施行这事工。因为有许多人,由于他们的软弱,需要个别的安慰。保罗提到,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中,他都证明了他对基督的信心,并将救恩之道劝勉各人(徒20:20-21)。

  因此,我们应当在此留意三件事。第一,不管神儿女的圣洁有多么出色,他们——只要他们仍住在必死的身体之中——还是不能无需赦免就站立在神面前。第二,这种恩惠属于教会,除非我们留在教会相通中,否则我们无法享有它。第三,它是由教会的牧者和牧师借着福音的宣讲或圣礼的施行分给我们的,这是主赋予信徒团体钥匙权柄的主要用处。因此,让我们每个人恪守自己的本分,只在主已经指定的地方寻求罪得赦免。与教会纪律有关的公开和好,将在后面单独讨论。

用于说明在信徒团体中蒙赦免的事例(23-29)

23.所有的信徒都要寻求他们的罪得赦免

  但是,既然我所说的那些狂热分子正试图从教会夺去唯一的救恩之锚,所以我们必须更加坚固自己的良心,抵挡这种有害的观点。诺瓦蒂安派(注:第三世纪异端 Novatianists)曾经用这教导搅扰教会,而我们的时代有某些重洗派(与诺瓦蒂安派几乎没有两样)陷入了同样的疯狂。他们幻想神的百姓在受洗时重生进入到纯洁、天使般的生命,脱离了一切肉体的污秽。但若有人在洗礼后跌倒了,他们说他只能面临神无情的审判。简而言之,对于在蒙恩之后又跌倒的罪人,他们没有蒙赦免的盼望。因为他们只认可人在最初重生时的罪得赦免。

  虽然圣经对这谬论的反驳再清楚不过了,但因为这些人欺哄了不少人(就像诺瓦蒂安派有许多跟从者一样),让我们简要说明一下,他们是多么疯狂地企图毁灭自己和他人。

  首先,既然主命令圣徒天天重复这个祷告:「免我们的债」(太6:12),他们无疑是在承认自己是欠债者。而且他们的祷告必不落空,因为主已经吩咐他们只寻求祂要给他们的。事实上,虽然父神证实祂必垂听每一个祷告,但祂已经用特殊的应许作这赦免的印记。我们还想再要些什么呢?神要圣徒承认自己的罪——这罪的确贯穿一生,祂也应许了赦免。说他们不会再犯罪,或说他们跌倒后就不能再蒙恩,这是何等大胆啊!祂要我们饶恕谁七十个七次呢?难道不是我们的弟兄吗(太18:21-22)?祂这样命令我们的目的,不是要我们效法祂的恩慈吗?因此,祂不是只赦免一两次,而是只要人意识到自己的过犯、向祂求告的时候,祂就赦免他们。

24.在旧约中给犯罪信徒的丰富恩典:律法

  我们从教会在襁褓中开始:当先祖们合谋杀害自己兄弟的时候(创37:18),他们已经受了割礼、被拣选到圣约里,无疑已经借着父亲雅各的努力学到了公义和正直。但这罪行是甚至最堕落的强盗也应当憎恶的。最后,他们在犹大的劝告下心软了,只是卖了他(创37:28),但这也是一种无法忍受的残忍。西缅和利未残忍地报复示剑人(因他们的妹妹被玷污),这行为也被他们的父亲斥责(创34:25)。流便以卑鄙的情欲污秽了父亲的床(创35:22)。犹大放纵自己,不正当地与他的儿媳乱伦(创38:16)。然而,这些人不但没有从选民中被驱除,反而被兴起做领袖!

  大卫呢?当他担任公义的行政长官时,他多么邪恶地流了无辜之人的血、为自己盲目的情欲开路(撒下11:4、15)!他已经重生,甚至在重生之人当中蒙主高度的称赞,但他仍然犯了这罪(在外邦人中都觉得可怕),却也仍然蒙了赦免(撒下12:13)。

  并且(不必再提其他个人的例子),正如律法和先知所显明神对以色列人的怜悯的应许一样,主是如此多次地证明祂亲自显出赦免百姓过犯的愿望! 摩西应许当百姓背道之后回转归向主时,会发生什么呢?「那时,耶和华——你的神必怜恤你,救回你这被掳的子民;耶和华——你的神要回转过来,从分散你到的万民中将你招聚回来。你被赶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华———你的神也必从那里将你招聚回来」(申30:3-4)。

25.神在旧约中给犯罪信徒的丰富恩典:先知

  但我不想开始无休止的列举。因为先知书中到处充满这样的应许,给被无数罪恶淹没的百姓提供怜悯。难道有比反叛更严重的罪吗?因为这被称为神与教会的离婚,但神的良善却超越了它。祂通过耶利米说:「人若休妻,妻离他而去,作了别人的妻,前夫岂能再收回她来?若收回她来,那地岂不是大大玷污了吗?但你和许多亲爱的行邪淫,还可以归向我。」(耶3:1)。「背道的以色列啊,回来吧!我必不怒目看你们;因为我是慈爱的,我必不永远存怒」(耶3:12)。无疑,这位宣告不愿罪人死亡、惟愿人悔改得生的神,祂里面不会有别的感觉(结18:23、32;33:11)。因此,当所罗门王奉献圣殿时,他也希望向这圣殿祈求赦免的祷告能蒙应允。他说:「祢的民若得罪祢(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祢向他们发怒,将他们交给仇敌……他们若在掳到之地想起罪来,回心转意,恳求祢说:『我们有罪了,我们悖逆了,我们作恶了』;他们若在掳到之地尽心尽性归服,又向自己的地,就是赐给他们列祖之地和你所选择的城,并我为名所建造的殿祷告,求在天上的居所垂听他们的祷告祈求,为他们伸冤;饶恕得罪的民,赦免他们的一切过犯,使他们在掳他们的人面前蒙怜恤」(王上8:46—50)。而且主在律法中吩咐每日为罪献祭(民28:3及以下)也不是徒然的,因为主若没有预见到祂的百姓将不断承受罪的重担,祂绝不会设立这种补救办法。

26.在新约中给犯罪信徒的丰富恩典

  既然基督的来临显明了神丰盛的恩典,难道会从信徒那里夺走这种恩惠,使他们不敢为罪祈求赦免,如果他们得罪了主,就不会得到怜悯吗?如果说神在旧约中不断为圣徒提供罪得赦免的恩慈,如今已被全然夺走,难道不就是教导基督来是要毁灭祂的百姓,而不是要拯救他们吗?但我们若相信圣经——其中明确宣告主的恩典和温柔、祂向人所施的怜悯已经在基督里全然显现,祂丰盛的怜悯已经倾倒出来(多1:9,3:4;提后1:9),并宣告神已经叫人与祂自己和好(林后5:18及以下)——我们就不要怀疑天父的恩慈会更加丰盛地流向我们,而不是被切断或减少。

  这方面的证据并不缺乏。彼得曾经听说过:凡在人面前不承认基督之名的人,将在神的天使面前被拒绝(太10:33;可8:38),但他却在一个晚上三次拒绝主,甚至发咒起誓(太26:74);但他并没有不蒙赦免(路22:32;约21:15及以下)。那些在帖撒罗尼迦人中间行事不按规矩的人所受的管教,是领他们悔改的道路(帖后3:14-15;3:6)。甚至行邪术的西门也不是绝望的,彼得劝他祈求主,表明他仍有盼望(徒 8:22)。

27.犯罪教会的丰富恩典

  为什么有时教会全体犯了最可憎的罪,但保罗不但没有咒诅他们的领袖,反而温柔地帮助他们得释放呢?加拉太人的背道并不是轻微的犯罪(加1:6;3:1;4:9)。哥林多人比他们更加无可推诿,因为他们所犯的可憎罪行更多。尽管如此,两者都没有被排斥在神的怜悯之外。事实上,那些比别人犯了更多污秽、淫乱、放荡之罪的人,反而特别被邀请悔改(林后12:21)。因为主的圣约坚定不移、永不废弃,祂与基督——真正的所罗门——以及祂的众肢体庄严地立定这约:「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照我的典章行,背弃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杖责罚他们的过犯,用鞭责罚他们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将我的慈爱全然收回」(诗89:30-33)。最后,使徒信经的次序也教导我们:持续不断的赦罪之恩存留在基督的教会里。因为可以说,教会一建立,就加上了罪得赦免。

28.是否只有无意犯罪才蒙赦免?

  某些比较谨慎的人,当他们看到诺瓦蒂安派的教导被圣经清楚地驳斥时,就主张并非所有的罪都是不得赦免的,而是只有故意违反律法、也就是明知故犯,才不得赦免(注:这是重洗派的观点)。这也就是认为,只有无知之罪才会蒙赦免。但在律法中,主命令用一种祭来赎信徒的故意犯罪(利6:1及以下),用另一种祭来赎他们的无知之罪(利4)。因此,不允许故意犯罪的人赎罪,是多么邪恶啊!照我说来,没有什么比基督的牺牲更足以赦免圣徒的故意犯罪了,因为主已经以身体为祭作为印记,证明了这一点。

  此外,谁能用无知为显然精通律法的大卫辩护呢?大卫每天都在他的臣民当中惩罚通奸和谋杀罪,难道他不知道这是大罪吗(撒下11)?难道先祖们认为杀害兄弟合法吗(创37:18及以下)?难道哥林多人扭曲到以为情欲、污秽、淫乱、仇恨和纷争能讨神喜悦吗(林前5)?难道彼得被清楚地警告之后,不知道离弃他的主人是多大的恶行吗(太26:74)?因此,不要让我们的无情阻挡了神如此慷慨明显的怜悯之路。

29.古代教会中「第二次悔改」的问题

  的确,我知道古代作家们把信徒天天所犯的罪解释为小错,认为这是出于肉体的软弱;在他们看来,庄严的赎罪礼只局限于更可恶的罪行,就像洗礼一样不必经常重复(注:奥古斯丁、亚历山大的革利免、特土良都有这类的说法)。我们绝不能将这种观点解释为,他们或者是想让那些初次悔改之后跌倒的人陷入绝望,或者是想将那些错误轻描淡写,好像它们在神眼中无足轻重。因为教父们很清楚,圣徒经常在不信当中动摇,有时发泄多余的誓言,偶尔大发雷霆,甚至当众咒骂,此外还被神全然恨恶的其他恶行所困扰。但这些作家们将这些罪称为「小错」,好把它们与教会认定具有重大丑闻的公开犯罪区别开来。此外,他们也让那些应当让教会来纠正的罪很难轻易被赦免。他们这样做,并非因为他们认为他们的罪很难在主面前蒙赦免;相反,他们如此严厉,目的是阻止别人轻率地陷入罪恶之中,以免被排除在教会相通之外。尽管主的道在这里应该是我们唯一的准则,但它无疑规定得更加适度。因为它教导:纪律不可严苛到令对方变得忧愁太过(林后2:7)。我们在上面已经更全面地讨论了这点。

第二十五章 最后的复活

有关最后复活之教义的教导(1—4)

1.对复活之盼望的重要性以及它的拦阻

基督——那公义的日头(玛4∶2),借着福音照耀出来,并因已胜过死亡,就如保罗所见证的,带给我们生命的光(提后1∶10)。因此,我们借着相信福音“出死入生”(约5∶24),且我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弗2∶19),并且神叫我们与他的独生子“一同坐在天上”(弗2∶6),赏赐我们丰盛的喜乐。但为了避免我们在艰苦的战役中丧胆,仿佛基督的得胜对我们没有任何帮助,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圣经对盼望的教导。既然我们所盼望的是那所不见的事(罗8∶25),且就如另一处所说:信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 p.),只要我们仍被关在这监牢般的肉体之中,我们“便与主相离”(林后5∶6)。因同样的缘故,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陈述:“我们已经死了,我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我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3—4 p.)。这就是我们现今的情况:“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多2∶12—13p.)由此可见,我们要很有耐心,免得丧胆偏离主的道路或离弃我们的岗位。

因此,我们以上一切关于救恩的教导都迫使我们仰望神,好让我们“虽然没有见过基督,却爱他……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直到就如彼得所说:“得着我们信心的果效”(彼前1∶8—9)。因这缘故,保罗说:敬虔之人的信心和爱都在乎他们在天上的盼望(西1∶4—5)。当我们如此定睛仰望天上的基督,而没有任何地上的事物拦阻我们相信将来的福分时,圣经的这经文就得以应验:“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6∶21)这就证明为何在世上信心是极为稀有的:因为我们迟钝的心必须胜过无数的障碍,“向着标竿直跑……得神召我来得的奖赏”(腓3∶14)。我们不但要遭受几乎淹没我们的众多痛苦,甚至也必须面对亵渎神之人的嘲笑,因为当我们以单纯的心弃绝今世暂时的福分,而寻求现今仍向我们隐藏之神的祝福时,我们必定受世人的嘲笑。最后,我们在各方面都遭遇极大的试探,我们若不是早就决定放弃属世的福分,并同时寻求那在天上似乎看来遥远的生命,就必定被众多的试探征服。因此,唯有那不断默想将来荣耀之复活的人,才从福音中获得丰盛的福分。

2.渴慕与神联合是盼望复活的动机

古时的哲学家激烈地争论何为至善。然而除了柏拉图之外,他们都没有发现至善在乎与神联合,就连柏拉图对此也只有极为模糊的概念。这并不足为怪,因他对使人与神联合的基督全然陌生。虽然信徒在今世就经历这独一无二的完全快乐,以及这快乐一天比一天更点燃我们的心,使我们渴慕神,然而,直到我们到天上,才会经历这快乐的丰盛。因此,我说过:只有那些默想将来荣耀之复活的人,才从福音中获得丰盛的福分。所以保罗把这目标摆在众信徒面前(腓3∶8),且他自己也都忘记背后,努力勇往直前,为了达到这目标(腓3∶13)。我们也应当更努力追求这目标,免得这世界引诱我们,而我们因自己的懒惰被神严厉地管教。因此,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以这特征分别信徒与非信徒,他说:“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从天上降临。”(腓3∶20)

此外,为了避免他们在这场竞赛中丧胆,保罗接着说:一切的受造物也都加入到与他们一同的争战之中。因为一切都已脱序,所以保罗说天上和地下的受造物都渴望被更新(罗8∶19)。自从亚当堕落,使大自然完全脱序,一切受造之物就都伏在虚空之下呻吟。这并不表示一切受造之物都有自我意识,而是说他们想恢复那在堕落之前正常的光景。如此,保罗用“叹息”以及“劳苦”(罗8∶22)描述它们,好让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人”(参阅罗8∶23)不至于羞耻地在堕落中倦怠,能至少效法这些无声的受造物,他们因人所犯的罪而受苦。为了更进一步激励我们,保罗称基督最后的降临为“身体得赎”(罗8∶23)。的确,基督已经完成了那使我们将来复活的事工,然而他不但一次献了永远的赎罪祭(来10∶12),“他将来要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我们”(来9∶28)。不管我们所遭受的患难有多大,我们都应当让这身体将来“得赎”的盼望保守我们。

3.信徒盼望的复活是身体的复活;基督的复活是预表

这事情的重要性应当使我们更留意。保罗正确地指出:“若没有死人复活的事……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林前15∶13—14 p.),且我们的光景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因我们被许多人恨恶和侮辱,时时都在危险中(参阅林前15∶30),事实上“如将宰的羊”(罗8∶36;诗44∶22;参阅23,Comm.)。因此,若没有复活,福音本身也将落空,因为福音与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和最后得赎密不可分。因此我们当留意这最主要的事,不管自己需要等候多长的时间,都不至丧胆。我等到现在才开始探讨这教义的目的是:使读者们在接受了基督——那为我们的信心创始成终的主——之后,能更迫切地仰望他,并确信他披戴那天上永恒的荣耀,使整个身体都能效法头。圣灵再三地以基督的榜样教导我们复活的盼望。

对我们而言,那些早已腐烂的尸体最终将按时候复活,是难以想象的。因此,虽然许多哲学家们都教导灵魂的不死,然而相信身体复活的却非常稀少。虽然我们对复活的疑惑是无可推诿的,但这仍提醒我们复活是人的思想所无法测透的。圣经在两方面帮助我们克服这极大的障碍:一方面教导基督的复活;另一方面教导我们神的全能。

每当我们默想复活,就当思想基督的生平。基督在他所取的人性上,经历了必死的生活,并因已获得永生,成为我们将来复活的凭据。因为在我们一切所遭受的痛苦(参阅林后4∶8—9)中,我们“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4∶10 p.)。且神不允许我们将基督与自己分开,甚至这是不可能的,因这等于撕裂基督。保罗以此辩论:“死人若不复活,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林前15∶16)保罗认为,基督受死或借复活胜过死亡,不仅是为他自己,在头所开始的工作,必须在其他肢体中,照各肢体的职分和地位得以完成。这是公认的原则。我们若在各方面与基督同等是极不恰当的,因《诗篇》告诉我们:“你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诗16∶10;参阅徒2∶27)这只能部分地运用在我们身上,但在基督身上,这预言都真真实实地应验了,因为基督的身体既是不朽烂的,所以他复活后的身体是完全的。那么,为了避免我们怀疑自己是否与那荣耀的复活有分,为了使我们满足于基督所赏赐的凭据,保罗就明确宣告基督正坐在天上(参阅弗1∶20),并将在末日以审判官的职分使我们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效法基督荣耀的身体(腓3∶20—21)。保罗也在另一处教导(西3∶4):神叫他的儿子从死里复活,并不是为了要以某种独特的方式彰显自己的大能,而是要教导我们:圣灵以同样的大能运行在相信之人的心中,他说居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就是生命,因神差派圣灵的目的就是要使我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参阅罗8∶11)。

这个问题值得更详尽和精心的论述,我在此只是稍做阐述。然而,我深盼以上的教导足以造就读者们的信心,因此,基督从死里复活是要叫我们在来世与他同享永生。父神叫基督复活,因基督是教会的头,所以天父不可能使他与众肢体隔绝。基督借圣灵的大能复活,圣灵也将叫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最后,圣灵叫基督复活是要他成为“复活和生命”(约11∶25)。我们以上已说过,信徒能从这面明镜中栩栩如生地看见那复活的形象,这就成为保守信徒内心坚定的根基,只要我们没有因长久等候主而感到疲乏或厌倦,因为基督再来的日子不是根据我们的决定,神反而要我们忍耐等候他,直到他按照自己的时间复兴他的国度。保罗就是如此劝勉我们:“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复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是那些属基督的。”(林前15∶23)

神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向我们启示基督的复活,好使我们确信这教义,因为基督的复活就是我们复活的根基。亵慢人视福音书作者所记录的史实为神话。他们说:既然这复活的教义是一些可怜、胆怯的妇女所传扬,以及一些吓得半死的门徒所认可的,那么它有何价值呢?基督为何不兴起当时的宗教领袖以及社会上的显赫人物为复活做见证?他为何没有以神奇的样式向彼拉多显现呢?他为何不在众祭司和全耶路撒冷老百姓面前证明他已经从死里复活呢?属世之人不可能承认他所挑选的见证人是可信的。

我的答复是:虽然主所挑选的见证人刚开始表现出极端的软弱,但这一切都在神奇妙的护理之下。那些本来几乎被惧怕淹没的人,一部分是因他们热爱基督,一部分是因自己的不信,而赶紧跑到坟墓那里去,因神不但要他们做目击者,也要他们亲耳听见天使诉说他们亲眼看见的证据。我们怎能怀疑这些人的可信性呢?因当他们听到妇女们的见证时并不相信,直到他们亲眼看见。至于全耶路撒冷的百姓和彼拉多,当这事被清楚地见证后,基督没有特意向他们显现或在他们面前行神迹,这并不足为怪。看守的兵丁被差派到那里并封了石头(太27∶66),然而到了第三天他们找不到尸体(参阅路24∶3;太28∶6、11;参阅27∶24)。受贿赂的兵丁散播基督的尸体被他的门徒偷走的谣言(太28∶12—13,15),仿佛基督的门徒能打败看守的兵丁,或别人供应他们武器,或甚至他们有经验到敢大胆地行这事!然而,即使兵丁没有勇气把他们赶走,那兵丁为何没有追赶他们而抓住一些门徒?彼拉多封石头就印证了基督的复活,看守的兵丁借着沉默和谎言也见证了基督的复活。同时,天使这样宣告:“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太28∶6;路24∶6,KJV,RSV注)天使所披戴的荣光证明他们不是人,而是天使。

之后,基督的显现除去了他们一切的疑惑(路24∶38)。门徒多次看见他,也触摸到他的脚和他的手(路24∶40;参阅约20∶27),他们的不信也大大地坚固了我们的信心。基督与他们谈论关于天国的奥秘(徒1∶3),最后,他们看着基督升上天(徒1∶9)。这复活的主不只向十一位使徒显现,他甚至“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林前15∶6)。当基督差派圣灵时,这不但是生命,也是他主权的明证,就如他所预言的:“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约16∶7 p.)的确,保罗在路上仆倒不是出于死人的力量,相反,他感到他所攻击的那位拥有至高的权柄(徒9∶4)。他向司提反显现的目的是要以永生的确据胜过死亡的恐惧(徒7∶55)。若有人轻看如此众多真实的证据,这不但是在表现自己的不信,也暴露自己邪恶,甚至疯狂的悖逆。

4.神的无所不能是身体复活的根基

我们以上说过,在证明基督的复活时,我们应当同时确信神无限的大能。保罗简洁地教导这一点,他说:“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1 p.)神将人无法想象、超越人一切经验的神迹摆在我们的眼前,我们若仍不将之归与神的大能,是极不合理的。保罗甚至用大自然的比喻证明那些否定复活之人的愚昧。他说:“无知的人啊,你所种的,若不死就不能生”(林前15∶36)。他告诉我们撒种是对复活很好的比喻,因为生命从腐烂中发出芽来。

只要我们留意眼前神在世界各地所行的神迹,复活就不会是难以想象的。然而,我们也当记住,除非我们对基督的复活感到惊奇,并将复活一切所应得的荣耀归给神的大能,否则我们绝不会确信将来的复活。以赛亚对此的确信迫使他如此宣告:“死人要复活,尸首要兴起。睡在尘埃的啊,要醒起歌唱!”(赛26∶19)在大患难中,大卫仰望神——我们生命的主宰,因为就如《诗篇》所说:“人能脱离死亡是在乎主耶和华。”(诗68∶20)约伯在奄奄一息时,因依靠神的大能,就深信末日他必将健康地复活:“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即在地上彰显他的大能)……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我自己要见他,亲眼要看他,并不像外人。”(伯19∶25—27 p.)虽然我们的仇敌狡猾地强解这些经文,仿佛它们与复活无关,但他们的强解反而证明了他们想反驳的,因为当敬虔之人遭受患难时,将来的复活是他们唯一的慰藉。

《以西结书》中的经文更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当犹太人拒绝相信神将带领他们回归的应许时,他们说这就如死人从坟墓里复活一样是不可能的。在这情况下,神向以西结显现平原遍满骸骨的异象。这些骸骨在神的吩咐之下长了肉,又有皮遮盖其上(结37∶1—10)。虽然这异象主要是要激励以色列人盼望回到应许之地,但这盼望的根基是在复活,就像复活是信徒在今世经历一切拯救的主要预表。同样地,在基督教导福音之声赏赐人生命之后,因为犹太人不信,他立刻接着说:“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稀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约5∶28—29 p.)

因此,保罗的这比喻应当使我们在一切的争战中期待得胜,因那应许我们将来复活的神,能够保全我们所交托他的生命(提后1∶12);并且我们也当因公义的审判者将赐给我们他为我们存留的公义冠冕,感到欢喜快乐(提后4∶8)。如此,我们所受的一切患难使我们盼望来世的复活。神照着他公义的本性,以患难报应为我们带来患难的恶人,却在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时,以安息报应被不公义逼迫的我们(帖后1∶6—8)。然而我们也要留意他接下来所说的话:他将降临,“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稀奇”(帖后1∶10),因他们相信福音。

反驳各种仇敌对复活的异议(5—9)

5.异教徒否定复活与他们葬礼的仪式互相矛盾:千禧年主义者的谬论

虽然众多人忙着攻击这教义,就如蓄意涂抹对复活的记忆,他们称死亡为生命的界线以及人的结局。所罗门显然明白一般人对死亡的立场。他说:“活着的狗比死了的狮子更强。”(传9∶4)以及“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传3∶21 p.)因为每个时代,都充满了极度的愚昧,甚至教会也受此影响。在新约时代撒都该人甚至敢公开否认身体的复活(可12∶18;路20∶27;徒23∶8),事实上,他们认为灵魂是必死的。

然而,为了避免人以这普遍性的愚昧为借口,神赏赐人与生俱来对复活的概念。他们认真严肃以及不得不举行的葬礼习俗,难道不就是复活的凭据吗?并且没有人能说这是由于迷信而开始的,因为早期敬虔的族长也都举行葬礼;神也喜悦外邦人有葬礼的习俗,好让这复活的凭据能使他们醒悟过来。虽然这样的仪式对他们毫无帮助,但我们若智慧地思考它的目的,将对我们有极大的帮助。因为当所有人的行为都宣称连他们自己也不信的真理时,这就大大地斥责了人的不信!

然而,撒旦不但迷惑他们将复活的记忆与尸首一同埋藏,也企图以各种不同的谎言混淆复活的教义,为要彻底摧毁它。我略而不谈撒旦在保罗的时代已开始想推翻这教义(林前15∶12及以下)。随后不久,千禧年主义者兴起,将基督的统治局限于一千年。他们这虚妄的观点b肤浅到无须也不值得反驳。虽然《启示录》是他们用来支持自己谬论的借口,但其实它并不支持他们的看法。因为“一千年”(启20∶4)这数字并不是指教会永恒的福乐,而是指教会仍在世上争战时将遭遇的各种患难。相反地,整本圣经都宣告神赐予选民的福乐以及恶人的刑罚都是无穷无尽的(太 25∶41、46)。

那么,因我们有限的理解力,对于一切无法彻底明白的启示,我们若非因它们是神的圣言而相信之,就是完全弃绝之。那些将神的百姓将来所享有的基业局限于一千年的人,根本不明白这观点有多羞辱基督和他的国度,因为在基督降临时,若他们必死的身体没有变成不死的,那么,连基督自己都没有进入永远的荣耀中(林前15∶13及以下)。他们的幸福若有尽头,那么基督的国也是暂时的,因这幸福完全依靠基督的国度。简言之,若不是这些人对一切属灵的事完全无知,就是他们诡诈地企图使神一切的恩典和基督的大能落空,因为当罪被涂抹、死亡被吞灭,亦即永生完全赐下时,就完全彰显神的恩典和基督的大能!

就连瞎子都能看见这些人不可思议的愚昧。他们害怕教导恶人将被判永远的刑罚,因误以为这是指控神过于残忍!他们居然说神因恶人的忘恩负义,拒绝恶人与他的国度有分是不公平的!他们说恶人的罪是暂时的。这我并不否认,然而他们因犯罪所玷污之神的威严和公义则是永恒的。所以,神记念他们的罪孽到永远是公正的。然而,他们仍敢宣称恶人所受的刑罚超过他们的罪所应得的,这是无法忍受的亵渎,因为神的威严被藐视,被认为比不上一个人灵魂的失丧。然而我们应当不理会这些亵慢者的异议,免得违背我们以上所说,他们的观点根本不值得反驳。

6.身体要复活,灵魂却是不死的!

除了这些谬论以外,有一些邪恶、好奇的人又提出另外两种谬论。有人误会灵魂要与身体一同复活,仿佛整个人都死了。又有一些人虽然承认灵魂的不死,却主张灵魂将披戴完全新的身体。他们如此是否定肉体的复活。

既然我在教导人的受造时稍微提过前者,现在我只要警告读者们这是极可怕的谬论就够了,因这等于将那照着神形象受造之人的灵魂当作出现少时就不见的云雾,教导灵魂只在短暂的人生中与身体同在,也是在毁坏圣灵的殿,甚至玷污神的形象在人身上最荣耀的彰显,并因此教导人的灵魂不如身体。

圣经的教导却非如此,它称人的身体为房屋,并教导人死后离开这房屋,甚至教导这是我们与野兽唯一的区别。如此,彼得在即将离世时说,他“脱离这帐棚的时候快到了”(彼后1∶14)。然而保罗指着信徒说,“我们这地上的帐篷拆毁了,必得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后5∶1),之后接着说,“我们住在身内,便与主相离”(林后5∶6 p.),因此渴慕“离开身体与主同住”(林后5∶8)。若人的灵魂不是不死的,那离开身体与主同住的是什么呢?保罗教导我们乃是来到“被成全之义的人的灵魂”(来12∶23)面前,就除掉我们一切的疑惑。他的话表示我们与族长相交,他们虽然死了,却仍然与我们一样敬虔,所以除非我们与他们有交通,否则我们不可能是基督的肢体。又假如已脱去身体的灵魂没有保有相同的本质以及能享受来生的荣耀,基督就不会对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有了如此清楚的见证,我们在离世时应当效法基督的榜样,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灵魂交托给神(路23∶46),或效法司提反的榜样,将灵魂交托给基督(徒7∶59),因基督被称为信徒信实的“牧人监督”(彼前2∶25)。

我们若过于好奇地究问关于灵魂死后的光景,不但神不允许,也对我们没有益处。许多人自我折磨地争辩灵魂死后的地点以及是否已经享受天上的荣耀。然而,若我们想知道比神透过圣经向我们启示的更多,这是愚昧和轻率的。圣经只教导我们:基督与他们同在,并接他们到乐园里(约12∶32)使他们得安慰,而且被弃绝之人的灵魂在那时受他们所应得的折磨。难道有任何教师能向我们启示神所向我们隐藏的事吗?想知道灵魂死后的居所既愚昧又无益,因我们至少知道灵魂的范围与身体的截然不同,圣经将圣徒灵魂的聚集处称为“亚伯拉罕的怀里”(路16∶22),就足以使我们确信在世上的旅程结束后,会有信心之父接待我们,向我们分享他信心的果实。同时,既然圣经多处劝我们期待基督的降临,并宣告我们到了那时才得那荣耀的冠冕,我们就当满足于神所教导我们的范围,即敬虔之人的灵魂在世上作战之后就进入那幸福的安息,并在那里等候得享神所应许的荣耀。如此看来,一切的受造物都在等候我们的救赎主基督的降临。被弃绝之人的结局无疑与犹大所描述的魔鬼结局一样:用锁链把他们拘留在黑暗里,等候主再来时,被拖到神所预定他们受的刑罚里去(犹6)。

7.我们今生所穿戴之身体的复活

同样有害的谬论就是那些幻想灵魂不会再与今生同样的身体联合,而要穿上新的、截然不同的身体。摩尼教徒为这谬论找了无用的借口,他们说人的肉体既然不洁,若再复活就极为不当。仿佛人的灵魂没有不洁的,但他们却仍主张灵魂将享有天上的基业!就如他们说:“受罪恶玷污的任何事物都不能被神洁净。”至于他们认为人的肉体既因是魔鬼创造的,所以生来就不洁,我认为这根本不值得反驳。我只是在教导,我们里面无论存在什么不配天堂的东西都无法拦阻我们复活。既然保罗吩咐信徒:“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林后7∶1),那他在另一处所教导的审判就与此有关:“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这与他写给哥林多信徒的完全一致:“使耶稣的生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上显明出来。”(林后4∶11)因这缘故,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求神保守他们的灵魂与身子,“直到基督降临的时候”(帖前5∶23),这并不足为怪!因为神所称为他圣殿的我们的身体(林前3∶16),若在受玷污后没有复活的盼望是再荒谬不过了!我们的身体不也是基督的肢体吗?(林前6∶15)而且神吩咐我们各肢体要为他分别为圣。他向我们启示他喜悦人以舌头称颂他,并举起圣洁的手向他祷告(提前2∶8),吩咐我们将身体献给他(罗12∶1)。我们若视天上的审判官为配得如此伟大、光荣,身体至终只不过在尘土中腐烂、永不更新,这是荒唐的!与此相似的是,当保罗劝勉我们在身子和灵魂上顺服主,因两者都属神(林前6∶20)时,他绝不是相信他自己所教导当为神分别为圣的身体将落在永恒的腐烂中!

圣经中的启示没有比我们的肉身将要复活更清楚的了。保罗说:“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林前15∶53)若神将创造新的身体,那么这经文所说的改变是什么呢?若圣经只说我们的身体将要更新,那在这模糊的说法下,他们也许有反对的根据。但当保罗直接指明我们现在的身体将不朽坏时,同时就在否认我们会有新的身体。特土良说:“即使保罗以手抓住自己的身体,也不可能说得比这更清楚了。”他们也无法用任何狡猾的方式逃避保罗之后所说基督将做世界的审判官这事实(罗14∶11),“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赛49∶18,Vg.),“万膝必向我跪拜”(赛45∶24,Vg.;罗14∶11,Vg.),这里十分清楚地教导他的听众将要在神面前对自己一生的言行交账。如果他们将来有完全新的身体,那这句话就毫无意义了。此外,但以理的这预言一点都不模糊:“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但12∶2),他在此所指的不是以前不存在之身体的被造,而是死人从他们的坟墓里复活。

保罗在此的逻辑十分清楚。因为如果人因亚当的堕落都必死,那么基督所给人的更新也必定发生在同一个因亚当的堕落而死的身体上。而且保罗教导雅典人死人将复活(徒17∶32),而他们嘲笑他,我们由此能推论他说的是身体的复活,因此他们的嘲笑就坚固我们的信心。基督的这段话也值得我们留意:“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 p.)如果我们现在这身体将来不可能受惩罚,那么我们没有什么可怕的。基督所说的另一句话也一样清楚:“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8—29)难道他的意思是灵魂躺卧在坟墓里,从那里听从基督的声音吗?他的意思难道不就是:在基督吩咐我们时,我们的身体将重新获得所丧失的生命吗?

此外,我们若将得到完全新的身体,那如何说我们元首基督的复活是我们——他肢体——复活的预表呢?基督复活了,难道这是神为他重新创造一个新的身体吗?不是,根据他亲口所说的这预言:“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约2∶19)他再次穿戴和以前一模一样的身体,且若基督所献与神为祭的身体被毁坏而有新的取代它,这对我们毫无益处。我们必须确信保罗所教导的信徒与基督彼此的相交:我们将复活是因基督已复活了(林前15∶12及以下)。因我们的身体就是基督所取为了受死的身体,若与基督的复活无分,没有比这更不合理的。圣经对此也有明确的证据:“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太27∶53)我们也无法否认这事实预表我们所盼望的复活,或这是复活的凭据。这也与以诺和以利亚的经验相似。特土良称他们为“等候复活者”,因为神在洁净他们的身体和灵魂后,接他们到他那里去。

8.尊荣身体之仪式的重要性

我为在如此简单的教义上用这么多的解释感到不好意思,但我希望读者们能宽容,因这一切都是为了避免单纯的人被狂妄、邪恶之徒欺哄。如今与我争辩的这些诡辩家以自己所捏造的幻想攻击复活的教义,即复活是神为人重新创造新的身体。他们如此不择手段想证明这幻想,难道不就是因为他们无法接受已经腐烂的尸体能恢复正常吗?可见人的不信是这幻想之母。相反地,圣灵在圣经中不断地劝我们盼望身体的复活。因此,根据保罗的教导,洗礼是我们将复活的凭据(西2∶12),圣餐也引领我们确信身体的复活,因为领受饼和杯是属灵恩典的象征。而且保罗劝我们将肢体献给义做奴仆(罗6∶13、19),若他接下来没有如此解释,“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罗8∶11),这劝诫就毫无意义。因为若我们用脚、手、眼睛、舌头服侍神,但到最后这些肢体没有享有这服侍所结的果子,这对我们有何益处呢?保罗亲口证明这一点:“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林前6∶13—14,参阅Vg.)更为清楚的是他接下来所说的,即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也是基督的肢体(林前6∶15、19)。此外,保罗也教导纯洁与复活密不可分,就如他之后教导我们的身体是基督所买赎的(林前6∶20)。因此,既然保罗有基督的印记(加6∶17),并在他的肉身上大大地荣耀基督,若到最后神不为他的身体加冕,这是极不合理的。保罗也因身体复活的盼望如此夸胜:“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0—21 p.)既然“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我们就毫无根据说神会拒绝人的身体进他的国,而且既然神借我们的身体背十字架以训练我们,他到最后也要叫我们的身体得荣耀。

因此,众圣徒因与基督同受苦害,就无疑地盼望自己也将与基督一同复活。事实上,神在律法时代也借礼仪律教导族长们复活的教义。神之所以吩咐他们葬礼的仪式,是要教导他们:他早已预定这些被埋葬的尸体将要复活。

在旧约时代,香料和其他预表永生的象征就和献祭一样,在当时律法较模糊的时代,用来帮助百姓更明白复活的教义。这也不是出于当时人的迷信,因为圣灵详细指示埋葬的仪式,就如详细启示大奥秘一样。而且连基督自己都非常看重这仪式(太26∶10),这无疑是要我们在看见那代表腐烂和死亡的坟墓时,仰望将来的复活。

此外,族长之所以很谨慎地遵守这仪式,就证明他们认为这仪式极大地造就他们的信心。且若不是亚伯拉罕更在乎那超越世俗的信仰,他就不会那么小心地管理他妻子的坟墓(创23∶4、19);也就是说,他以复活的记号装饰他妻子的尸体,以此坚固自己和全家人的信心。雅各的例子更充分证明他对复活的信心,为了向他的后裔见证即使在他即将离世时,仍没有忘记那进入应许之地的盼望,他吩咐约瑟以后要将他的骸骨带到应许之地(创47∶30)。请问:若神将给他创造一个新的身体,那他如此在乎将要归于尘土的身体岂不是荒谬的?因此,我们若对圣经的默示有丝毫信心,就会知道没有任何教义比身体将复活的教义有更充分的证据。

就连小孩子都是以这样的意义理解“复活”以及“再生”。因我们绝不会用“复活”这个词形容一个新创造的事物。而且这与基督的话完全冲突:“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9 p.)“睡”这个词也有同样的含义,因它只能形容人的身体。连“坟地”的称呼也证明这事实。

复活的方式

我现在要略微讨论复活的方式。我说略微是因为保罗将之称为“奥秘”(林前15∶51),因此间接地劝勉我们谨慎,免得我们妄自猜测。首先,根据我们以上的教导,我们必须主张将来复活的是同一个身体,只是这身体的性质不同。所以,当基督献为祭的身体复活之后,这身体的性质远超过之前的,仿佛变成完全不同的一样。保罗举一些我们熟悉的例子来证明这一点(林前15∶39)。b就如人与动物的肉体一样,但质量却截然不同(39),且就如星星,虽然受造的材质相同,却在荣光上有所分别(41)。同样地,保罗教导:虽然身体复活前后是同一个身体,但在复活后,这身体将改变(51—52),远超过先前的质量。因此,为了身体复活的缘故,我们必朽坏的身体不会遭毁灭或消失,而是要废掉朽坏的样式,而变成不朽坏的(53—54)。既然一切的物质都在神的管理之下,那么神就能吩咐众身体复活,不管他们是在地里、水里或火里腐蚀的。以赛亚也教导这真理,虽然是以比喻的意义说的:“因为耶和华从他的居所出来,要刑罚地上居民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其中的血,不再掩盖被杀的人。”(赛26∶21 p.)

然而,在复活之日,那些死了很长时间的人和仍活着的人仍有所差别。保罗说:“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林前15∶51)意即死亡和新生命不一定有时间的间隔,因为“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林前15∶52—53)。因此,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安慰将死的信徒说,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之后,仍活着的人才和他们一同被接升天(帖前4∶15—16)。

若引用保罗所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来9∶27 p.)的这句话来反对,要反驳他们并不困难:仍活着之人的身体被改变,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死亡,并且称之为死亡也是妥当的。所以这两件事并非有冲突,即所有的人将脱去必死的身体,借死亡被更新,只是就仍活着的人而论,因他们立刻被改变,所以在时间上,他们的身体和灵魂没有分开过。

9.恶人的复活

然而我们在此必须面对更难解答的问题:那些不敬虔、被神咒诅的人凭什么与义人一同复活,因复活是基督对信徒独特的赏赐?我们知道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参阅罗5∶12;林前15∶22),但基督降世带给人“复活”和“生命”(约11∶25)。难道基督降世是为了毫无分别地赐生命给所有的人吗?难道有比这些顽梗、盲目之人获得唯独敬虔、敬拜神之人凭着信心所获得的祝福更不妥当的吗?圣经清楚地教导:一种是复活定罪;另一种则是复活得生(约5∶29),而且基督将会分别绵羊和山羊(太25∶32)。恶人和敬虔之人都要复活,我们不要以为稀奇,因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类似的经历。我们晓得自己在亚当里丧失了对整个世界的管理权,并因这缘故,神禁止我们吃不洁的食物和生命树上的果子。然而,要如何解释神不但“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太5∶45 p.),甚至在今生的物质上丰盛地对待恶人?答案是:那些属于基督和他众肢体的益处,也丰盛地临到恶人,并非要他们享受,而是要叫他们更无可推诿。恶人竟然经常经历到神的善待,甚至有时比敬虔之人加倍,但这一切至终更定他们的罪。

若有人说:今世转眼即逝的福分比不上复活这大福分,我的答复是:当亚当、夏娃刚开始与神——那生命的源头——隔绝时,他们应得的是永远的灭亡,与魔鬼一样;但出于神极为智慧的计划,他为他们安排了没有永生却仍未灭亡的光景。既然恶人拒绝接受神为他们的主和教师,那他们将复活被迫来到基督的审判台前,这并不稀奇。因他们若只是完全被死亡吞灭,而无须因自己的顽梗在已被他们无限量激怒的神面前受审,才是他们所不应得的善待。

然而,我们虽然必须坚持以上的教导,以及保罗在腓力斯面前独特的见证——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徒24∶15)——但大多时候,圣经用“复活”这一词指的是唯有神的儿女们将享受天上的荣耀,因基督降世主要不是为了毁灭世人,而是要拯救世人。因此信经提到复活指的是永生。

人永世的生活:永远享受神的同在,或与神疏远而永远受折磨(10—12)

10.永远的幸福

然而,既然“死将被得胜吞灭”这预言(赛25∶8;何13∶14;林前15∶54—55)到了复活之日才得以应验,那我们就当时时默想这永恒的喜乐,因这是复活的目的。而且,即使万人的舌头都竭力述说这喜乐,也一点不足以形容这荣耀的喜乐。虽然圣经记载神的国将充满光荣、喜乐以及荣耀,但这一切几乎是我们无法体会的,顶多只有极模糊的了解,直到那日基督向我们启示自己的荣耀,使我们面对面看见(参阅林前13∶12)。神借使徒约翰启示:我们知道自己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主显现时,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 一3∶2)。b因此,旧约先知只能用今世的事物描述那无法言喻之属灵福分的本质。另一方面,既因要预尝这福分才能激励我们,我们应当特别这样默想:若一切良善的丰盛都存留在神里面,就如无限涌出的泉源那般,那么,那些迫切寻求至善及喜乐的人,就不应当寻求在神之外的任何祝福,就如圣经多处所教导的:“亚伯兰,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创15∶1)以及大卫所说的:“耶和华是我的产业……我的产业实在美好。”(诗16∶5—6 p.)以及“我……得见你的形象,就心满意足了。”(诗17∶15 p.;见II,10.17.)b事实上,彼得教导信徒在今生被呼召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1∶4)。怎么说呢?因神“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稀奇”(帖后1∶10)。既然神将与选民分享自己的荣耀、全能和公义,甚至将自己赐给他们,更奇妙的是使他们与他自己合而为一,因此,我们当牢记这福分包括各方面的快乐。且即使我们对这福分的默想有很大的长进,我们仍要晓得:我们对这大奥秘的理解算是刚开始而已。e因此我们就当在这大奥秘之下谨守,免得忘记自己的有限,而过度好奇地究问神未曾启示关于他荣耀的大奥秘。这好奇的私欲带来许多虚妄或极有害的问题。我说“虚妄”是因为这些问题无法使我们得益处;我说“极有害”是因为放纵自己私欲的人经常陷入猜测的危险旋涡。

我们也应当毫不迟疑地相信圣经的另一个教导,即就如神在今世照自己的意思分配他的恩赐给圣徒。同样地,到了天堂,每一个圣徒都将得不同分量的荣耀,因神在那里使他自己的恩赐达到了顶峰。还有保罗的这段话:“岂不是我们主耶稣来的时候,你们在他面前……就是我们的荣耀、我们的喜乐”(帖前2∶19—20),或基督对使徒所说的:“你们也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太19∶28)也不是指所有的信徒说的。保罗知道:神在今世所丰盛恩待的圣徒,到了天堂,神会加倍地荣耀他们,但他也确信神将照他个人的劳力特别加给他冠冕(提后4∶8)。且基督为了叫使徒确信他赏赐他们的职分是高贵的,就说他们在天上将因这职分得冠冕(参阅太19∶21)。但以理也同样教导:“智慧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但12∶3)任何认真研究圣经的人都会发现:神不但应许信徒得永生,他也将个别奖赏他们。因此,保罗这样说:“愿主使他在那日得主的怜悯。”(提后1∶18 p.)基督的这应许:你们“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太19∶29 p.)也有同样的含义。简言之,既然基督在今世以丰盛且各式各样的恩赐荣耀他的身体,也是逐渐地增加这荣耀,因此到了天堂,他也必完成这荣耀。

11.处理不必要回答的问题

然而,既然一切敬虔的人都接受这教导,因它有圣经充分的根据,同样地,他们也会拒绝回答迷惑人的问题,因知道这些问题拦阻人寻求神。他们拒绝越过神启示的范围。就如我不但限制自己不过分地研究一些不叫任何人得益处的问题,我也深信自己应当拒绝回答这些问题,免得支持问这些问题之人轻率的行为。某些渴慕虚空学问的人,喜欢问使徒和先知将得的冠冕有多大的差别;使徒和殉道者所将得的有多大的差别;童贞女与结过婚的妇女所将得的有多大的差别。

总而言之,天堂没有一个角落不是他们想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他们也喜欢问神将更新天地的目的如何,因为既然神的儿女们不再需要物质,而要像天使一样(太22∶30),天使不需要吃喝代表永恒的福气。我的答复是:因为只要看到那新的天地,就会成为他们极大的喜乐,甚至胜过现今满足我们的物质。让我们想象自己住在地球上最富裕、最舒适的地方,并享受各式各样的娱乐。难道我们不会有时因生病而无法享受神的祝福?或甚至因自己的不节制,拦阻我们享受物质所带给我们的快乐?这就证明:任何在罪恶之外的享受,即使不是物质的享受,仍然是至高的快乐。

又有人问:难道连金属的渣滓也要与天地一同被更新吗?我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同意这些渣滓不值得被更新,但我们仍当相信保罗的教导,即罪恶所加给天地的瑕疵都将被更新,为这些瑕疵一切受造物“叹息、劳苦”(罗8∶22)。更有人追问:既然在那时人不再有生育的福分,那怎么说会比现在更好呢?要回答这问题也不困难。圣经大大地强调生育是何等大的福分,因为这现象代表神让大自然茂盛繁衍,直到达成神所预定的目标;然而在这目标达成后,我们对福分将有不同的衡量方式。不警醒的人却屈服于好奇的诱惑,更加打破砂锅问到底,而至终陷入无法自拔的旋涡。结果是每一个人只喜爱显露心意,所问的问题没完没了。但我们反而当满足于:“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林前13∶12)很少人究问人当怎样行才能上天堂,所有的人却都想知道天堂是怎样的。几乎所有的人都懒惰且厌战,却同时梦想将来的得胜。

12.被弃绝之人的结局

既然神将来对恶人的处罚是我们如今完全无法体会的,所以圣经用物质的东西来描述他们将受的折磨和虐待,即黑暗、流泪、切齿(太 8∶12,22∶13)、不灭的火焰(太3∶12;可9∶44;赛66∶24)、不死的虫咬着人的心(赛66∶24)。圣灵的这种描述方式无疑是要我们的感官能体会地狱的恐怖,就如他说:“陀斐特又深又宽……其中堆的是火与许多木柴。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他着起来。”(赛30∶33)神特意要我们借这样的比喻在某种程度上意识到恶人将来的结局,我们照样也当这样思考:与神隔绝是何等大的咒诅。也要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何谓全能的神用自己的大能惩罚我们,且我们也无法逃脱。首先,神的不悦就如烈焰吞灭它一切所接触到的。其次,在神施行审判时,一切的受造物都主动地服侍他,甚至神所公开处罚的人,也将感受到天、地、海、活物,以及所存在的一切都向他们大发烈怒,甚至主动毁灭他们。这也是保罗这句话“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帖后1∶9 p.)的含义。且每当先知以物质的比喻使我们感到恐惧时,他们并非想用夸大的言辞刺激我们的迟钝,而是预表神将用太阳、月亮以及全宇宙审判恶人(太24∶29,等等)。因此,良心在这烦扰他们的龙卷风之下得不到安息,甚至感受到某位充满敌意的神正在撕裂他们的身体,用致命的火箭穿透他们,甚至使他们在神雷电交加的烈怒下战兢,被他沉重的手砸碎,以至人感到掉到任何无底坑也比忍受这样的恐惧更好。被神不断地攻击直到永永远远有多可怕?我们应当留意《诗篇》90篇有关于此的论述:虽然神只要看恶人一眼就能驱散他们,叫他们变为虚无,但他却激发胆小的信徒在沉重的十字架下勇往直前(诗90∶7),直到“神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

第二十四章 神的呼召证明他的拣选;恶人注定灭亡是罪有应得

神有效地呼召他的选民,并将他们纳入基督教会中(1—5)

1.神的呼召根据他的拣选,并因此完全是他恩典的作为

然而,为了更清楚地解释,我们不但要解释神对选民的呼召,也要解释他弄瞎恶人的心眼以及刚硬他们的心。

我已经稍微讨论过前者,是在我反驳如下谬论时:既然福音是传给所有的人,所以神的应许就涵括所有的人。神的拣选本来是隐藏的,神借呼召证明他的拣选,因此呼召可以恰当地被称为他拣选的“证据”。“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罗8∶29),“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罗8∶30),之后又叫他们得荣耀。虽然在神拣选自己的选民时,同时也赏赐他们儿子的名分,但在他们尚未蒙召前,他们仍未获得这大福分;然而一旦他们蒙召,就立刻开始享有拣选的福分。因这缘故,保罗将他们所领受的圣灵称为“儿子的心”(罗8∶15)和“印记”及“得基业的凭据”(弗1∶13—14;参阅林后1∶22,5∶5)。因圣灵借着自己的见证设立并在信徒心里刻上他们将得蒙儿子名分的确据。

虽然传福音是源自于神的拣选,但既然福音同样也传给恶人,就证明传福音的对象不都是神的选民。然而,神的确借福音有效地教导他的选民,使他们有信心。我们曾引用基督自己的话表达同样的意思:“惟独从神来的,他看见过父。”(约6∶46 p.)以及“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约17∶6)在另一处经文中,他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奥古斯丁很有智慧地解释这经文:“既然神的真道告诉我们‘凡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约6∶45),那么不来的人显然没有学习父的教训……但我们不能因此推论:能够来的人是在神的预定和有效的运行之外来的。然而,一切学习父教训的人不但能够来,也必定来;而且他们也都有听父教训的优势,意志受感动、行为被改变。”他在别处更清楚地解释:“‘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约6∶45)是什么意思呢?即没有一位听见父并学习他教训的人不来就基督,那么既然每一位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人都来就基督,显然每一个不来就基督的人就是没有听见或学习父的教训,因他若听见和学习,就必定来……父使人听见并教训人来就子,这教训与属肉体的知识截然不同。”他接着说:“神所隐秘赏赐人的恩典是刚硬的心所无法领受的。神赏赐这恩典的目的是要先除掉人的石心。因此当人从心里听见父的声音……父就除掉他的石心并赐给他肉心(结11∶19,36∶26)……他借此使他们成为他所应许的儿女以及蒙怜悯的器皿,就是他早已预备得荣耀的人(结13)。神不教训所有的人使他们来就基督,因为神是出于他的怜悯教训人,而他拒绝教训是出于他的审判。因‘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14)。

因此,神称他所拣选的人为他的儿女,称自己为他们的父。神也借着呼召接受他们到他的家庭,使他们与他联合,叫他们合而为一。当圣经同时教导神的呼召和他的拣选时,就充分证明这呼召完全出于神白白的怜悯。我们若问他呼召谁,并为何呼召他们,神的回答是:他所拣选的人。此外,当我们思想神的拣选时,圣经一致的教导是,这完全出于神的怜悯。如此,保罗的话就很有意义:“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6)这也不像一般人所认为的那样,即一方面在乎神的恩典,另一方面则在乎人的定意和奔跑。他们这样解释:除非神的恩典帮助人的意愿和努力,否则一切将会落空,但即使神出于他的祝福帮助人,人对蒙救恩也是有所参与。

我宁愿用奥古斯丁的话驳倒他们,而非用我自己的。“若保罗的意思只是:除非发怜悯的主与人同在,否则他奔跑或定意也是徒然的,那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除非人的定意和奔跑与神同在,否则神发怜悯是徒然的。但如果这种说法显然是亵渎神,我们就不应当怀疑使徒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的怜悯,并教导人的意愿或努力对救恩没有任何参与。”这敬虔的人如此解释。他们却狡猾地说:除非人的努力和意志对救恩有参与,否则保罗就不会这样说。保罗在此并没有教导人对救恩的意愿如何,而是当他发现某些人在教导人的努力对救恩有参与时,他就在这经文的前半部分斥责他们的谬论,在后半部分则将救恩一切的荣耀都归在神的怜悯之下。况且旧约的先知不就是不断地教导神白白地呼召人吗?

2.神呼召人的方式清楚地证明完全是出于他的恩典

此外,呼召的性质和方式也清楚地证明这事实,因为呼召不但包括传讲真道,也包括圣灵的光照。先知教导我们,神向什么样的人传扬他的话语:“素来没有访问我的,现在求问我;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称为我名下的,我对他们说:‘我在这里!我在这里!’”(赛65∶1)神为了避免犹太人误会这慈爱只是针对外邦人的呼召,就提醒他们:当他喜悦施恩给他们的父亚伯拉罕时,亚伯拉罕是在怎样的光景之下:他当时与其他所有的族人都落在拜偶像的光景中(参阅书24∶2—3)。当神开始以他话语的亮光光照不配的人时,就充分证明神白白的慈爱。e神借他话语的传扬彰显他无限的慈爱,但这并不表示神有意拯救所有的人,反而是他决定借传扬真道更严厉地审判被弃绝的人,因他们拒绝神爱的见证。而且神不提供他们圣灵有效的呼召,也是要彰显他自己的荣耀。因此这内在的呼召是无可置疑之救恩的凭据,这也是约翰在以下经文中的教导:“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一3∶24,参阅4∶13)然而,为了避免人的肉体夸口说:当神呼召并白白地将自己给他们时,他们至少对神有所反应,神宣告说他们没有可听的耳或可见的眼,除非神赐给他们。而且他不是根据人感恩的心,乃是根据他的拣选所赏赐的。《路加福音》记载了这真理极好的例子。犹太人和外邦人一同听保罗和巴拿巴讲道。虽然他们都领受了同样的真道,然而圣经记载:“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我们怎能否认神的呼召是白白的,因为这呼召完全是出于神的拣选。

3.信心来自神的拣选,而不是拣选根据信心

我们在此当谨慎避免犯两种错误:有人以为人与神同工,他们认为人的接受使神的拣选发生功效。对他们而言,神的计划不如人的意志,仿佛圣经教导神只是赏赐我们相信的能力,而不是赏赐我们信心本身!至于另一些人,虽然没有这么严重地削弱圣灵的恩典,却教导拣选根据信心,仿佛神的拣选在信心之外是不确定和无效的。的确,信心肯定神的拣选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以上已教导过,神隐秘的计划借信心被彰显出来,b但我们当留意这说法的意思是:信心表明神从前向人隐藏的计划,就如信心是这计划的印记。但我们若说拣选在人接受福音之后才发挥功效,并说拣选根据信心,这是错误的!信心的确应当叫我们确信神的拣选,因我们若想测透神永恒的预定,这深渊将吞没我们。但当神向我们彰显他对我们的预定时,我们必须慎思,免得我们将结果高举为起因。圣经既然教导神只光照他所拣选的人,难道我们要荒谬和忘恩负义地拒绝将一切的荣耀归给神的拣选吗?同时,我也不否认救恩的确据主要是根据神的道,且这确据应当使我们称神为我们的父。因为有人为了确定神对他的计划〔虽然这计划离我们甚近,就在我们口中、心里(申 30∶14)〕仍邪恶地四处寻找这计划的证据。因此,我们必须靠信心勒住这任意妄为的倾向,好让神借着他外在真道的传扬,向我们丰盛地见证他隐秘的恩典,只要我们谨慎,免得我们将泉源所应得的荣耀,归给盛这泉源之水的器皿。

4.获得拣选确据之正确和错误的方法

因此,既然说神的拣选根据人对福音的信心是错误的(因为这信心只是让我们相信神对我们的拣选),所以在寻求自己被拣选的确据时,最正确的方法就是找出那些证明拣选的证据。撒旦使信徒丧胆之最难以抵挡和危险的诱惑就是叫他们怀疑自己的拣选而内心不安,并刺激他们以邪恶的私欲在正当的途径之外寻求确据。我所说的“在正当的途径之外”就是指人妄想测透神无限的智慧,甚至想测透永恒,妄想知道神在宝座上从永恒对他的预定如何。这样做就会落入无底的旋涡并被吞灭,也使自己掉入许多无法自拔的陷阱中,如此将使自己埋藏在深渊里。当人因着自己愚昧的心,靠自己的力量企图测透神至高的智慧,而神以可怕的沉沦惩罚人时,神是公正的,因为人是罪有应得的。这诱惑之所以难以抵挡,也是因为这是所有人最容易屈服的诱惑。

很少人不会如是想:我的救恩难道不就是来自神的拣选吗?那么,神在哪儿向我启示我是他所拣选的呢?人一旦如是想,若不是不断地被这思想折磨,就是被这思想湮没。这经验充分证明这样的人对预定论有多可悲的想象,因为没有比湮没和搅扰在神面前良心平安的谬论更有害。因此,我们若怕遭遇船难,就必须尽力避免碰触这礁石,因为从来没有船只碰触这礁石而不沉没的。虽然我们将讨论预定论比喻成危险的大海,然而在海上航行时,我们仍可享受平静安稳甚至愉快的航程,除非我们想故意伤害自己。因为那些为了更确信自己的拣选,企图在神话语之外,考察他永恒计划的人,至终陷入那致命的深渊。相反地,那些在圣经的教导下,正确鉴察自己是否被拣选的人,却获得那从神而来说不出来的安慰。因此,我们就当如此探询:以神的呼召作为起始和结束。

但这却不会拦阻信徒感觉自己天天从神手中所领受的祝福是来自神对他隐秘的收养,就如《以赛亚书》中所说:“你以忠信诚实行过奇妙的事,成就你古时所定的。”(赛25∶1,参阅Vg.)因为神喜悦借这样的祝福,使我们知道他所允许我们晓得关于他对我们的计划。然而,为了避免这见证仍不足以说服我们,我们就当思想神对信徒的祝福,赏赐信徒何等大的确据。e伯尔纳对此的教导值得我们思想,在讨论过神所弃绝的人之后,他说:“神的预旨是没有后悔的;他定意将平安赐给一切敬畏他的人,赦免他们的罪,并因他们的善行奖赏他们,借他奇妙的怜恤,不但好事,甚至一切的坏事都互相效力,叫他们得益处……‘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罗8∶33)神与我同在,我就有一切所需要的义,因我唯独得罪了他。他决定不归给我的一切罪,就算是我从来没有犯过的。”他接着说:“这的确是安息之处,我甚至称之为与神交通之处!在这里我仰望的神并不是发怒的神,或因我的祈求被搅扰的神。我在此反而经历神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这样的异象没有使我感到害怕,反而安慰我;并不刺激我有急躁的好奇心,反而除掉之;他也没有叫我感到贫乏,反而安慰我的心,这是真正的安息。赐平安的神使万事都平静,并且看见神自己的安息就是我们的安息。”

5.我们唯有借着基督才能明白拣选

我们若寻求神父亲般的慈爱,就当仰望基督,因神的灵唯独降在基督身上(参阅太3∶17);我们若寻求救恩、生命,以及天国的永生,就不能投靠另一位,因唯有基督才是生命的源头、救恩的根基,以及天国的后嗣。难道拣选的目的不就是我们的天父收养我们,好使我们因他的恩惠获得救恩和永生吗?不管你从什么角度思考,这就是神拣选的范围。因此,圣经记载神所收养为他儿女的人,不是因自己的缘故蒙拣选,而是在基督里蒙拣选(弗1∶4),因神唯有在基督里才能爱他们,且若非他们原本在基督里有分,神就不能以天国的产业尊荣他们。但神若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我们就不可能在自己身上获得对拣选的确据,甚至也不能在父神里面获得确据,若我们视神与基督是隔绝的。因此,唯独基督是那能使我们毫不自欺且看见自己是否蒙拣选的明镜。因父神在永恒中预定成为自己子民的人被嫁接在基督身上,好让神将基督一切的肢体视为自己的儿女,我们若与基督相交,就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名字被写在生命册上(参阅启21∶27)。

当基督借着传福音向我们见证父神将他和他一切的福分赐给我们时(罗 8∶32),他就使我们确信我们与他有交通。e圣经说我们披戴基督(罗 13∶14),连于元首基督(弗4∶15),好让我们能因基督活着就与他同活。圣经多处记载这教义:神不爱惜自己的儿子(参阅罗8∶32;约3∶15);“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约3∶16);一切信他的人“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基督在这意义上称自己为“生命的粮”(约6∶35),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不死(约6∶51、58)。b基督亲自向我们见证天父将称一切以信心接受他的人为自己的儿女。我们若寻求比被称为神的儿女和后嗣更高的地位,就必须寻找比基督更伟大的一位。然而,若成为神的儿女和后嗣是我们终极的目标,那么我们若在基督之外寻找我们已经在他里面获得并唯有基督才能赐给我们的一切,则没有比这更疯狂的。此外,既然基督是父神永恒的智慧、他不改变的真理、他永远可靠的谋略,我们就不应当怀疑基督告诉我们的与我们所寻求的父神的旨意有任何差别。基督亲自向我们启示神从永远到永远的旨意,我们也应当在祷告中运用这教义。因为虽然我们对自己被拣选的确据激励我们求告神,但我们若在祷告时这样向神祈求,“主啊,我若是你所拣选的人,求主垂听”,这是非常不理智的。因神喜悦我们满足于他所给我们的应许,他也不要我们在他的应许之外寻找他是否垂听我们祷告的确据。这智慧将救我们脱离许多陷阱,只要我们晓得怎样正确地运用神所给我们的启示,然而,我们不可在所规定的范围之外随意发挥。

在基督的保护下,神的选民必定坚忍到底:对似乎与这教义相反之经文的解释(6—11)

6.基督使属他的人确信自己的拣选是永恒、不改变的

就如我们以上所说,拣选与呼召连在一起,是神赐给我们确据的另一种方式。圣经记载基督光照一切认识他以及被接到他教会里的人,同时他们也蒙他的关怀和保守。且一切为基督所接纳的人都是父神所交付他的,好保守他们到永永远远。我们希望有怎样的确据呢?基督宣告他自己将保护一切父神所喜悦拯救的人(参阅约6∶37、39,17∶6、12)。因此,我们若想知道神是否在保守我们的救恩,就应当思考神是否将我们交托给基督,因神设立基督做他所有百姓唯一的救主。我们若仍怀疑自己是否被基督接到他的看顾和保护中,那么当基督甘愿提供自己做我们的牧者,并宣告一切听他声音的人都是属他的羊时(约10∶3),就能除掉我们一切的疑惑。我们应当接受神甘心乐意提供给我们的基督,因基督自己也亲自主动地来寻找我们。如此,基督将认我们为他羊群中的羊,并保护我们。

然而,我们有时也开始担心自己未来的光景,因虽然保罗教导那些从前蒙拣选的人,也蒙主呼召(罗8∶30),但基督也启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2∶14)事实上,连保罗自己都劝我们不要过于确信,他说:“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而且,你是被接到神的子民中吧?“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罗11∶20),因神能够把你砍下来,好接上别人(参阅罗11∶21—23)。最后,这经验也教导我们:除非坚忍,随着呼召和信心,否则一切都是徒然的,且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坚忍到底。然而,基督已救我们脱离这样的忧虑,因他所赐给我们的这些应许包括我们的未来:“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同样地,“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9,参阅Vg.)。还有,“我的羊听我的声音……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7—29 p.)那么,当基督宣告:“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太15∶13)时,也暗示一切被栽种在神里面的都不会被拔出来,这与约翰的话完全一致:“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约一2∶19 p.)这就是为何保罗极为奇妙地教导我们这确据胜过生和死、现在的事和将来的事(罗8∶38),这样的夸口完全是根据神赐给我们的坚忍恩赐。无疑地,保罗在此将这真理运用在一切选民身上。保罗的另一处经文也有同样的教导:“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当大卫的信心软弱时,他也依靠这真理:“求你不要离弃你手所造的。”(诗138∶8,参阅Comm.)毫无疑问,当基督为神所有的选民祷告时,他为他们代求与为彼得代求一样,即求神叫他们不至于失了信心(路22∶32)。我们以此推论他们没有离弃神的危险,因为神的儿子求告父神保守他们在敬虔上坚忍到底,且父神不可能拒绝他。难道基督的祷告不就是教导我们确信我们到永远都是安全的,因神从前一次将我们赐给基督?

7.真正相信的人至终不会堕落

然而,我们天天看见那些似乎属基督的人从基督那里堕落,并自取灭亡。事实上,当主宣告父一切所赐给他的人都不会灭亡时,他也提到那灭亡之子是唯一的例外(约17∶12)。这是真的!然而,这些至终堕落的人从来不会以神的拣选所赏赐人那出自内心的信心投靠基督。约翰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约一2∶19)我也并不否认这些人在外表上有某些与神的选民相同的蒙召证据,然而他们根本没有那些信徒能从福音中找着的确实证据。如此,我们不可让这样的例外诱惑我们离弃那对神之应许安静的依靠。这应许就是神宣告一切以真信心接受基督的人,都是父神所赐给基督的,且因基督是他们的守护者和牧者,所以没有一个会灭亡(参阅约3∶16;6∶39)。我们稍后将谈到犹大的光景。保罗(林前10∶12)并不是反对信徒单纯地相信神,而是反对他们一切肉体上的自信,因这自信导致傲慢、骄傲以及对他人的藐视,除掉谦卑和对神的敬畏,使我们忘恩负义。保罗吩咐他所教导的外邦人,不可因自己取代离弃神的犹太人而感到骄傲(参阅罗11∶18及以下)。他也叫他们要惧怕,并不是要他们迷惑而动摇,而是就如我们另一处所说的,要使他们谦卑地接受神的恩典,全然信靠他。此外,保罗在这经文中并不是针对个人,而是针对整个犹太民族和外邦族类的教导。因当教会开始争斗而分为两派时,保罗就教导当时取代神特选圣民的外邦人,神的这作为应当使他们惧怕和谦卑。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人自高、自大,保罗有意斥责他们虚妄的自夸。然而我们在另一处教导过,我们的盼望包括未来甚至到死后,并且没有任何事物比疑惑更背离这盼望。

8.一般的呼召与特殊的呼召(太22∶2及以下)

基督所说的这句话:“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2∶14)经常被严重误解。然而,我们若坚持前面应已十分清晰的教导,即有两种不同的呼召,就不至于迷惑。其中之一是一般的呼召:透过向外宣讲真道,神邀请所有的人来归向他,包括那些灭亡的人——在这等人,他就做了死的香气叫他们死(参阅林后2∶16);虽然这呼召只使他们受更大的咒诅。第二种呼召是特殊的呼召,这呼召一般说来是专门针对信徒。神借着圣灵内在的光照,使那被传扬的真道居住在他们心中。然而他有时也使他暂时光照的人受到这呼召,但他之后因他们的忘恩负义就公义地离弃他们,使他们比以前更心盲。

基督既因知道福音将广泛地被传扬,受大多数人的藐视,只有很少人会珍惜,他形容神就如摆设筵席的君王,差派臣仆四处邀请众人参加,然而几乎所有的人都拒绝,因他们都有借口,在他们拒绝之后,君王就在岔路口召来一切所遇见的人赴席(太22∶2—9)。到此为止,显然这比喻指的是一般的呼召。之后他将神比喻成好主人,从一桌走到另一桌招待所有的客人。他若找到没有穿礼服的人,就必不允许这人因不正式的穿着使君王的筵席蒙羞(太22∶11—13)。我承认这句话应当被运用在那些自称为信福音却未曾披上基督之义的人身上。神绝不会一直容让这样的羞辱腐蚀自己的教会,反而会公义地将这些卑贱的人赶出去。因此,在神所呼召的众多人当中(参阅太20∶16),很少人被选上,然而我们并不是教导这呼召是信徒应当依靠来证明自己蒙拣选的教义。因为恶人同样也受这呼召,然而特殊的呼召带来重生灵(参阅多3∶5),是信徒将得基业的凭据和印记(弗1∶13—14),这印记(林后1∶22)直到主再来的日子都不会消失。e综上所述,虽然假冒为善的人假装敬虔,仿佛他们是真敬拜神的人,然而基督却宣告:他们将从自己所抢夺的地位上堕落(太22∶13),就如《诗篇》所记载:“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诗14∶1,Vg.;15∶1,EV),“就是手洁心清,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诗24∶4,参阅Comm.;参阅诗15∶2及以下),以及“这是寻求耶和华的族类,是寻求你面的雅各”(诗24∶6,23∶6,Vg.)。因此,圣灵劝信徒当忍耐,免得因以实玛利人与教会混合而丧胆,因前者将被揭露且极其羞辱地被驱逐。

9.犹大的结局与这教导并无冲突

我们能以同样的原则解释上面所引用的话,就是基督告诉我们“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约17∶12),这话虽然不甚详细,却一点也不模糊,因为犹大被视为基督的羊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是他的羊,而是因为他暂时担任这职分。主在另一处经文中宣告犹大与其他使徒同样蒙拣选,所指的只是他的职分。基督说:我拣选了十二个门徒,但中间有一个是魔鬼(约6∶70 p.),即他选择犹大担任使徒的职分。然而当基督提到蒙救恩的拣选时,他将犹大排斥在他的众选民之外:“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约13∶18)若有人在这两处经文中将“拣选”看待为同样的含义,就无法明白这教导;但若看出它们有不同的含义,就会很清楚地明白这教导。所以,当格里高利教导:信徒只能知道自己的呼召,却无法确信神是否拣选他时,这是很严重、危险的错误。他的这教导劝人恐惧、战兢,但他的意思是:即使我们确信自己现在的光景,也无法保证我们的未来会如何。但他对这经文的解释证明他是错的,他教导拣选根据人的善行,虽然能使人恐惧、战兢,却也使人不倚靠神的慈爱。

如此,信徒就能更清楚地明白我们从一开始的教导,即只要人对预定论有正确的了解,这教义不但不会使人的信心动摇,反而是最使人信心坚固的教义。e但我也不否认有时圣灵在向我们启示时,屈就我们的无知,例如他记载:“他们必不列在我百姓的会中,不录在以色列家的册上”(结13∶9 p.),仿佛神才刚开始在生命册上将自己选民的名字记录下来。然而基督自己都见证(路10∶20),神儿女的名字从创立世界以来,早已记录在生命册上(腓4∶3)。因此这经文只是教导:神弃绝那些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神选民的人,就如《诗篇》所说:“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69∶28;参阅启3∶5)

10.选民并非生来拥有被拣选的种子

选民借着呼召被聚集到基督的羊群里。他们受呼召不是在出生时,也不是所有的人在同样的年纪受呼召,而是在神喜悦施恩给他们的时候。但在他们被聚集归向那至高的牧者之前,他们和别人一同在旷野流荡,他们那时和其他人没有两样,只是受神特殊怜悯的保守,免得他们莽撞地自取灭亡。当时你若遇见他们,就必看到亚当的后裔,他们与其他人一样败坏。他们之所以没有败坏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不是因为他们有任何与生俱来的良善,而是因为神的眼看顾他们,他的手保守他们!

那些人幻想神的选民生来就有被拣选的种子,并因此倾向于敬虔以及敬畏神,但这是没有圣经根据的,且就连我们自己的经验也都反驳这样的立场。他们举例证明神的选民在受光照前对信仰并不陌生:保罗在做法利赛人时是无可指责的(腓3∶5—6);哥尼流多多周济百姓,常常祷告神(徒10∶2),等等。有关保罗,我们同意他们的立场;至于哥尼流的光景,他们则是完全误解了。因他当时显然已经受光照而重生,他只需要神清楚地向他启示福音。然而,他们想从这些例子中得出什么呢?神的选民生来就有敬虔的精神吗?这就如有人指着亚里斯蒂德(Aristides)、苏格拉底、色诺克拉底(Xenocrates)、西庇阿(Scipio)、居里(Curius)、卡米路斯(Camillus)等人外表的正直,而推论一切落在偶像崇拜幽暗中的人都迫切地寻求圣洁和敬虔。事实上,圣经不止在一处经文中公开反驳这样的立场。保罗在《以弗所书》中描述人重生前的光景时,根本没有提到这种子。他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2∶1—3)以及“那时,你们……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2∶12 p.)。同样地,“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弗5∶8—9)。

然而,我们的仇敌也许希望将之解释为:蒙召前的选民只是对真神无知而已,因他们并不否认选民在蒙召前是无知的。然而,他们这样说明显与保罗的结论有冲突,因保罗说这些人不应该再说谎(弗4∶25)或偷窃(弗4∶28)。然而,他们如何解释其他的经文呢?譬如保罗在哥林多书信中宣告:“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做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之后立刻接着说:哥林多信徒在认识基督之前犯这些罪,但如今借着圣灵已经洗净和成圣(林前6∶11)。《罗马书》也有同样的教导,“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罗6∶19,参阅Vg.),“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罗6∶21 p.)?

11.不是被栽培的种子,而是神的释放

然而,那些一生玷污自己、喜欢犯罪,并在最污秽和可憎的罪中打滚的人会有什么可培养的种子呢?若保罗与他们立场相同(参阅林前6∶9—11),他反而应当劝他们感谢神的慈爱,保守他们免犯这些污秽的罪。若是这样,彼得也应当劝信徒感谢神,因他们生来就有永恒蒙拣选的种子了。但他反而提醒他们,他们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放纵私欲(彼前4∶3)。我们也可以举例,妓女喇合在尚未相信神之前有什么行义的种子呢?(书2∶1)玛拿西王以众先知的血玷污耶路撒冷(王下21∶16);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的强盗,在奄奄一息时才向神悔改(路23∶42)。所以,这一切只是一些过度好奇的人在圣经的启示之外所捏造的谬论!然而,我们宁愿相信圣经清楚的教导:“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赛53∶6),即走自己的路以至沉沦,而对那些神从前一次决定拯救脱离这沉沦的人,神按照他自己的时间拯救他们,他只是保守他们免犯不可得赦免的亵渎之罪。

神如何对待被弃绝的人(12—17)

12.神公义地对待被弃绝的人

就如神以他有效的呼召,成就他对选民永恒的计划,同样地,神以他对弃绝之人的审判,成就他对他们的计划。那么那些神所创造在今生蒙羞并在永世灭亡,他预备遭毁灭的、显明他的愤怒和严厉的器皿光景如何呢?为了达成神为他们预定的结局,他有时不给他们听道的机会;有时借向他们传福音弄瞎他们的心眼,并使他们刚硬。既然前者有无数的比方,我们只要指出一个最清楚、无法反驳的例子。从旧约圣经的完成到基督的降临,大约有四百年的时间,而且在这四百年中,神向所有的外邦人隐藏福音的光照。若有人说是因为神不喜悦他们与这极大的祝福有分,因他认为他们不配蒙救恩,那么难道他们的后裔不也是与他们一样不配吗?除了历史之外,先知玛拉基也对这事实做见证:在他斥责他们的不信和亵渎的行为时,他宣告将会有一位救赎主降临(玛4∶1及以下)。那么神为何在乎后来的外邦人,而不在乎他们的祖先呢?我们若在这事上幻想在神隐秘和测不透的计划之外有另一个起因,只是毫无意义的自我折磨。我们也不应当因波菲利(Porphyry)的门徒在此攻击神的公义,而我们无话可答,就感到惧怕。因当我们宣告没有任何人是不公平地遭灭亡,且有些人得释放完全是出于神白白的慈爱,就证明我们能毫不退缩地彰显神的荣耀。

当那位至高的审判官将他从永远所咒诅而不喜悦光照的人留在黑暗里时,就是在施行他的预定论。至于后者,我们不但天天目睹众多这类的证据,圣经上也有许多证据。譬如,若对一百个人传讲福音,或许有二十个人以信服的心接受,而其他的人却不珍惜,反而嘲笑、斥责或恨恶。若有人说这差别在乎拒绝之人内心的恶毒和败坏,这种说法毫无说服力,因为就前者而论,若神没有以自己的慈爱改变他们,他们的内心也同样充满恶毒。因此,除非我们留意保罗的这句话,否则我们总是会迷惑:“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林前4∶7)他的意思显然是,有人比得过别人,不是因自己的美德,而是唯独出于神的恩典。

13.传道本身能使人心刚硬

那么,神为何施恩给一些人,却越过其他人呢?就前者而论,路加给我们正确的答案:因他们“预定得永生”(徒13∶48);就后者而论,除了他们是“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罗9∶21—22 p.)之外,还有另一个解释吗?因此,我们应当勇敢地与奥古斯丁同说:“神自己的大能足以改善恶人的意志,这是显而易见的。那么他为何不这样做呢?因他有另一个计划。他之所以有另一个计划完全在乎他自己。”我们不应当想知道比神所启示我们的更多。这解释比屈梭多模逃避事实的答案好得多:神吸引那寻求和伸手的人。若是如此,那两者的区别就在乎人的决定,而不是在乎神的预定。e事实上,连敬虔、敬畏神的人都需要圣灵的引领,就完全证明这区别不在乎人的意愿。吕底亚——那卖紫色布匹的妇女敬畏神,然而她仍需要圣灵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徒 16∶14),并因此得益处。这不只是针对这位妇女说,而是要教导我们每个人,在敬虔上的长进都是圣灵隐秘的工作。

同样不可怀疑的是,神借自己的话语使人更心盲。他为何借摩西向法老王提出那么多的要求呢?难道他希望摩西再三地要求能使他的心变得柔软吗?绝不是!因神从一开始不但知道,甚至也预定了这事情的结果。神对摩西说:“你回到埃及的时候要留意,将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他的心刚硬,他必不容百姓去。”(出4∶21,参阅Vg.)因此当神兴起先知以西结时,神告诉他,他将差他往悖逆的以色列人那里去(结2∶3),免得当他发现他的对象没有可听的耳时就丧胆(结 12∶2)。神也告诉耶利米,他的教导将如火,将以色列人烧灭(耶 1∶10;参阅5∶14)。以赛亚的预言更清楚地解释这事实,因神这样吩咐他:“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赛6∶9—10;参阅太13∶14—15;可4∶12;路8∶10;约12∶40;徒28∶26—27;罗11∶8)请注意,神向他们传道是为了使他们更听不见;他向他们光照的目的是叫他们更看不见;他向他们讲论教义使他们更加愚昧;神提供了药剂却是使他们不得医治。使徒约翰在运用这预言时告诉我们,犹太人不能相信基督的教导(约12∶39),因神的咒诅临到他们身上。

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即神有时以比喻掩盖自己的真理,免得听见的人受益,反而故意叫他们变得更愚昧。基督亲自见证他唯独向使徒解释自己的比喻:“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太13∶11 p.)。你或许会问,那神为何还教导他所预定不明白真理的人呢?你只要思想他们不明白责任在谁的身上就够了。因为不管神的真道对他们而言有多模糊,仍有足够的亮光使他们无可推诿。

14.刚硬之心的起因

我们现在要思考神为何这样对人。我们若回答这是人因自己的不敬虔、邪恶和忘恩负义所应得的,这答案是真实的。然而因这答案不够完全——为何神虽然叫一些人顺服他,但这些人却仍悖逆——为了回答这问题,我们必须提出保罗所引用的摩西的话(出9∶16),即神将他们兴起来,为要使他的名传遍天下(罗9∶17)。被弃绝的人之所以不顺服神的真道,是因他们心里的恶毒和败坏,但我们也要知道神任凭他们陷入这样的败坏,是因他以自己测不透的预旨兴起他们,要在他们的灭亡上彰显自己的荣耀。同样地,当圣经记载以利的儿子没有听从他的劝诫,“因为耶和华想要杀他们”(撒上2∶25)时,我们并不否认他们的悖逆是出于自己的罪;但圣经同时也教导神为何任凭他们在自己的悖逆中,虽然他能叫他们的心变得柔软,是因他永不改变的预旨从前一次预定他们遭灭亡。e使徒约翰的话也有同样的含义:“他虽然在他们面前行了许多神迹,他们还是不信他。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约12∶37—38;赛53∶1)他虽然斥责悖逆之人的罪,却也表明除非圣灵赐给人渴望,否则神的恩典对罪人而言,是全然乏味的。

基督引用以赛亚的预言:“他们都要蒙神的教训”(约6∶45;赛54∶13)告诉我们犹太人之所以被弃绝以及恨恶教会,是因他们不受教训。且他只给我们这理由,即神的应许与他们无关。保罗的话也证明了这一点:“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基督总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1∶23—24)因他告诉我们人对福音的反应,即有一些人反感,也有人公开地弃绝,同时也告诉我们唯有“蒙召的”才会珍惜这福音(参阅林前1∶22、24)。虽然他之前称他们为“信徒”(林前1∶21),却不是要否认神的恩典先于信心。保罗反而加上“蒙召的”,为要正确教导那些接受福音的人,并叫他们将自己信心所应得的荣耀归给神的呼召。同样地,他之后也教导他们是蒙神的“拣选”(林前1∶27—28)。

当不敬虔的人听到这真理时,他们埋怨神为了自己残忍的乐趣,滥用他的全能对待可怜的受造物。然而,我们确实知道从许多不同的角度来看,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并且完全无可推诿,我们确信恶人所遭受的一切都与神公义的审判毫无冲突。我们虽然不十分清楚、明白神这作为的原因,但我们仍要承认自己的思想与神的智慧相比算是愚昧。

15.与这教义似乎敌对的经文:《以西结书》33∶11

我们的仇敌习惯引用一些神似乎否认恶人的灭亡是出于他预定的经文。他们主张恶人灭亡完全是因为他们不理会神的警告。我们要稍微简洁地解释这些经文,并证明它们与上面的讲论毫无冲突。

他们喜欢引用以西结的这句话:“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结33∶11)若如他们所说,神喜悦将他的救恩赐给全人类,那么他为何不劝勉那些比较倾向顺服他的人悔改,却仍继续向那些内心一天比一天更刚硬的人传福音呢?基督亲自见证尼尼微和所多玛人当中有一些人比犹大人更倾向于留意他所传的道和他的神迹(参阅太11∶23)。神若喜悦众人都蒙救恩,那么他为何不把悔改的心赐给那些比较倾向于接受恩典的可怜人呢?由此可见,我们若将这经文解释为以西结在此所说的神的旨意与他分别选民和被弃绝之人永恒的预旨有冲突,这是强解圣经。(27)其实先知真正的意思是,神只喜悦给悔改的人赦罪的盼望。总之,其意思是罪人一旦归正,神毫无疑问愿意赦免他的罪。因此,神喜悦谁悔改,就不喜悦谁灭亡。但我们自己的经验都告诉我们,神喜悦他所呼召的人悔改,与他拒绝感动所有被呼召之人的心毫无冲突。然而,我们不能说神的这种方式欺哄人,因为虽然神公开的呼召只是为了使那些听而不顺服的人无可推诿,但它仍是神的恩典,因这呼召同时也叫一些人与他自己和好。因此,我们就当将先知的这教导,即神不喜悦罪人死亡,视为神有意叫信徒确信,他们一旦向神悔改,神就喜悦赦免他们,但同时神也有意借这话加倍地定恶人的罪,因他们对神伟大的慈爱无动于衷。神的确怜悯一切悔改的人,但众先知和使徒,甚至以西结自己,都十分清楚地教导神将悔改的心赐给谁。

16.《提摩太前书》2∶3—4,以及类似的经文

其次,他们也常引用保罗的这句话:“神愿意万人得救。”(提前2∶3—4)虽然这与上面的解释不同,却也有共同点。我要答复他们的是:首先,上下文十分清楚地告诉我们神的意愿如何,因保罗在此记载神愿意两件事发生:他愿意这些人得救,并愿意他们明白真道。如果他们的意思是:这在神永恒的计划中已经确定,好使他们领受救恩的教义,那么他们要如何解释摩西的这段话:“哪一大国的人有神与他们相近,像耶和华我们的神,在我们求告他的时候与我们相近呢?”(申4∶7 p.,参阅Comm.)神没有以福音光照许多种族,却唯独光照一个种族,是根据什么呢?许多人没有听过那使人敬虔的福音,又有一些人只听过对福音极不清楚的解释,是根据什么呢?这事实就让我们十分清楚保罗在这里的教导。b他吩咐提摩太在聚会中当认真地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人祷告(提前2∶1—2)。但既因为一些几乎没有盼望的人代祷听起来并不合理(因这些人不但与神的百姓无关,甚至尽力想破坏神的国度),所以保罗接着说:“这……在神我们救主面前可蒙悦纳,他愿意万人得救。”(提前2∶3—4 p.)保罗在这里的意思显然只是神并没有预定任何地位的人灭亡,他反而奇妙地分配自己的怜悯,甚至各种地位的人都有蒙神怜悯的。

其他类似的经文并不是教导神在他隐秘的旨意中对万人的计划,反而宣告只要罪人寻求赦罪,神都愿意赦免他们。他们若坚持说神愿意怜悯众人(参阅罗11∶32),我就能用另一处经文反驳他们:“然而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同样地,这经文“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33∶19 p.)也必须与上面的经文没有冲突。神之所以选择他怜悯的对象,就表示他不怜悯所有的人。e但既然他在这经文中显然指的是不同种类或不同地位而不是每一个人,我们何必再谈!同时我们也应当指出保罗在此并不是教导神在所有的时代、所有的地方对众人的旨意,而是让神自由地甚至使君王和官员听到属天的教义,虽然他们因心盲会强烈地反对这教义。

我们的仇敌也以彼得的一处经文更强烈地反对神的拣选:“(神)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 p.)然而这经文的后半就是这问题的答案,因为神使谁悔改的旨意必须来自圣经一般的教导。人的归正都在神手中,当神应许将肉心赐给一些人,却容其他人仍有石心(结 36∶26)时,难道我们仍要说神愿意所有的人归正吗?我们的确能说除非神甘愿悦纳一切求告他怜悯的人,否则这句话就没有任何意义:“你们要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亚1∶3)然而我能肯定地说,除非神先动工,否则没有任何人会来到神面前。此外,若悔改出于人自己的选择,保罗就不会说:“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提后2∶25)。事实上,除非那亲口吩咐万人悔改的神同时也以圣灵隐秘的感动吸引他的选民归向他,否则耶利米就不会说:“求你使我回转,我便回转。”(耶31∶18)

17.对其他异议的答复

然而或许你会说:若是这样,人就不会相信福音中的应许,因为这些应许与他永恒的预旨敌对。但绝非如此!因为虽然神对救恩的应许是普遍性的,然而这些应许与神预定弃绝人毫无冲突,只要我们留意这些应许在被弃绝之人身上的结果。只有当人以信心投靠神的应许时,这些应许在他身上才发生功效。相反地,当信心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若真是如此,我们要看看这两件事有没有冲突,即神以永恒的预旨预定一切他将喜爱的人和将承受他愤怒的人,以及神毫无分别地同时向所有的人提供救恩。我确信这两件事完全一致。神的应许只是表示他的怜悯提供给万人,只要他们寻求和仰望这怜悯。然而,只有他所光照的人才会寻求他,且他所光照的人就是他所预定蒙救恩的人。这些人才真正拥有神的应许。如此看来,无人能说神永恒的拣选和他将恩待人的应许有任何冲突,因为这是提供给信徒的。

但神为何说“人人”呢?是为了使敬虔的人发现在信心之外众罪人都没有两样时更相信神,并得到极大的安慰。另一方面,恶人也不能埋怨在罪恶的权势下,他们没有可投靠的避难所,因为是他们忘恩负义地拒绝神所提供的。因此,既然神的怜悯借着福音提供给两种人,所以是信心——神自己的光照——分别敬虔和不敬虔的人。由此可见,前者感受到福音在他心里运行,后者则在福音上得不到任何益处。这光照本身也是由神永恒的拣选所决定的。

并且他们常引用的基督的这哀歌:“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23∶37 p.),也对他们毫无帮助。我承认基督在此不但是以人的身份说话,也是在斥责每个时代的犹太人拒绝他的恩典。

然而,我们必须对目前所讨论的神的旨意下定义。十分清楚的是:神极其保守犹太人,以及他们几乎毫无例外地因自己顽梗的心放纵私欲而拒绝被聚集归一。然而,这并不表示人的忘恩负义能破坏神的计划。他们说:若神有双重旨意,则没有比这更违背神的本性。这我也同意,只要他们对之有正确的解释。他们为何没有思想到在许多经文中,神披戴人的情感为了屈就我们呢?神说他伸手呼召悖逆的百姓(赛65∶2),神多次忍耐、宽容地引领他们归向他。他们若想以字面的意义解释这些经文,而拒绝这些是隐喻,就将导致许多的争辩。但我们仍能如此解答这一切:作者以人的情感描述神。我们以上已充分地解释过,虽然对我们的感觉而言,神的旨意是多重的,但如保罗所说,都是照神百般的智慧(弗3∶10)所定的,他使我们的感觉麻木,直到有一天,他会使我们明白,现在看起来和他的旨意相悖的事是何等奇妙的旨意。

他们提出这肤浅的辩论,即既然神是万人之父,那神若弃绝任何不是因自己的罪而应受刑罚的人,就是不公义。然而神也善待猪和狗!但他们若坚称这只是指人类所说,那请他们回答神为何限制自己只爱一个种族,唯独做他们的父亲;甚至为何在这种族中只拣选少数的人,就如采撷花儿那般。然而,如此责备神之人的怒气就拦阻他们思考:神在某种意义上“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太5∶45 p.),末了只将基业赏赐给听到他对他们说这句话:“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国度”(太25∶34)的人。他们也说神绝不会恨恶他任何的受造物。我也同意这点,但这与我现在的教导无关,即被弃绝之人是受神公义的憎恶。他们没有圣灵,他们一切的行为都被神咒诅。我们的仇敌也接着引用保罗的话:“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罗10∶12),证明神毫无分别地施恩给所有的人。我也同意这一点,只要他们的解释与保罗的一样:“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罗9∶24 p.),这证明神没有欠任何人。这也反驳他们对以下这节经文的强解,即“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11∶32;加3∶22);保罗在此的意思是神喜悦将众人的救恩归与自己的怜悯,虽然他并不怜悯所有的人。那么在我们来回地争辩之后,我们最后的结论应当是:要与保罗一同在如此深奥的奥秘之下战兢,但若悖逆之人仍然究问,我们应当与保罗一样坦然地回答:“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犟嘴呢?”(罗9∶20 p.)奥古斯丁说得好:以人的准则判断神的公义是邪恶的。

第二十三章 反驳这教义常遭到的错误指控

弃绝是拣选的反面,也同样出于神的旨意(1)

1.难道有拣选却没有弃绝吗?

当人属血气的心听到这教导,就爆发出毫无节制的悖逆,就如听到预备作战的号角声那般。e其实有许多人为了避免人指控神,就只承认神的拣选,而否认神对人的弃绝。但这想法是无知、幼稚的,因为拣选和弃绝是分不开的。圣经记载神将他所预定蒙救恩的人分别为圣,我们若因此说其他人要靠命运或自己的努力获得神只赐给少数人的救恩,这是极其荒谬的。所以,神所越过的人是他所咒诅的,且他这样做的唯一理由是,他喜悦将他们排斥在他所预定赐给他选民的基业之外。而且人若拒绝以神的话语约束自己悖逆的心,这是不能被接受的,因为神的话语教导,就连天使也赞扬那测不透的计划。然而,我们已经教导过,叫人刚硬都在神手中,也是出于神的旨意,就像他的怜悯一样(罗9∶14及以下)。保罗也不像我上面所说的那些人,迫不及待地设法为神的作为找虚妄的借口;他反而警告我们,泥与窑匠争辩是不恰当的(罗9∶20)。那些不承认神咒诅任何人的人,要如何解释基督的话呢?“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太15∶13 p.)这里的含义显然是,一切为天父所不喜悦在自己田里栽种作为圣洁的树,都是他预定灭亡的树。他们若说这并不能证明弃绝的教义,那就没有任何能说服他们的了。

然而,即使他们不断地争辩,我们仍要冷静接受保罗的这劝诫:神若在一方面“要显明他的愤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而在另一方面“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罗9∶22—23 p.),那我们就不可与神争辩。读者们当留意,保罗为了避免人对神的反感和责备,说神的弃绝出于他的愤怒和权能,因神若将这远超乎我们理解力的判决交付给我们,才是不公平的。我们仇敌的推论完全不合理:神没有完全弃绝他没有拣选的人,而是宽容他们,等待他们之后悔改。就如保罗的意思是神在忍耐、等候他早已“预备遭毁灭”之人的归正!(罗9∶22)奥古斯丁对这经文的解释是正确的:既然神以他的权能和宽容对待他所没有拣选的人,就表示他们的结局不只是神被动允许的,也是神主动决定的。我们的仇敌又接着说:保罗有极好的理由说将受毁灭的器皿是自己预备遭毁灭的,然而“得荣耀的器皿”是神自己早已预备的(罗9∶22)。他们说保罗的说法教导我们:救恩的功德都归于神,然而,灭亡的责备都归于那些自取灭亡的人。我承认保罗在前面用比较委婉的语气,但我们若说“预备遭毁灭”不是出于神隐秘的计划,就不是前后一致的解释。

保罗在前面的经文中已表示过同样的含义:神兴起法老(罗9∶17),然后,“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由此看来,叫人刚硬是出于神隐秘的计划。至少在这方面我完全同意奥古斯丁的教导,即当神叫狼变为羊时,这是出于神大能的恩典,征服他们刚硬的心;另一方面,神也不改变被弃绝的人,因他拒绝在他们身上彰显这大能的恩典,虽然他能够随己意这样做。

第一个异议:拣选的教义使神成为暴君(2—3)

2.神的旨意是公义的准则

对于敬虔、自制和承认自己不过是人的人,我以上所解释的应当就够了。但因这些狂犬向神吠出不止一种毒气,所以我们要逐一地解答。

愚顽人在多方面与神争辩,就如神有责任在他们的指控下向他们解释。因此,首先他们问神:为何在人尚未有任何激怒他的恶行之前向人发怒呢?因为随意预定人灭亡是善变的暴君,而不是公正法官的判决。所以他们认为若神唯独出于自己的决定,在人的功德之外预定人遭永远的灭亡,人就有极好的理由与神争辩。如果敬虔的人开始这样想,他们至少能如此抵挡这思想,即在神的旨意上追根究底是极其邪恶的。因为神的旨意是(也应当是)万事的起因。若神的旨意本身有起因,就表示有先于他的,仿佛神的旨意受制于它,但神不允许我们如此想象。因神的旨意是公义至高的准则,所以他所预定的一切必定是公义的。因此,当人问神为何这样做,我们就要回答:因这是他所预定的。(5)但你若进一步追究,神为何这样预定,你就在寻找比神的旨意更高的原则,然而这原则并不存在。人应当约束自己的轻率,不寻找不存在的,免得无法寻见真正存在的。这缰绳能有效地勒住任何想以敬虔的心默想神奥秘的人。神能在恶人大胆咒骂他时,以他的公义并在我们的帮助之外,充足地替自己辩护。他将除掉他们一切的借口,定他们的罪并判他们遭灭亡。

我们也不主张那“绝对权能”(absolute might)的幻想,我们应当深恶痛绝这亵渎的想法,我们不相信某种没有律法、随意行万事的神。因就如柏拉图所说:被自己的私欲所困扰的人需要律法,而神的旨意不但没有瑕疵,也是公义最高的准则,更是一切律法中的律法。但我们否认神必须向人解释,我们也否认人能靠自己的知识做判决,因此,我们若超过神为我们指定的范围,就应当默想《诗篇》的这段话:“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51∶4,参阅50∶6,Vg.)

3.神公义地对待被弃绝的人

神无须开口就能征服他的仇敌。神的话语赏赐我们攻击他仇敌的武器,免得他们以为自己能毫不受罚地嘲笑他的圣名。因此,若有人这样问我们:“神为何在创立世界以前预定一些人受死?他们既然未曾存在,就不可能值得这样的判决。”我们当如此反问他们:神若根据自己圣洁、公义的本性审判人,他应当有怎样的判决呢?我们众人既受罪恶的玷污,在神面前就必定是可憎恶的,且这不是因神是残忍的暴君,而是因他公正的判决。然而,若神所预定遭灭亡的人,根据自己的本性伏在永死的审判之下,那么他们能抱怨神在哪方面对他们不公正呢?

请亚当所有的后裔在他们的造物主面前,为他们尚未存在前,神出于自己永恒的护理预定他们遭永恒的灾难辩护。当神叫他们在他面前交账时,他们能替自己说什么呢?他们若是从一团污秽的泥里被取出来,就难怪要遭灭亡!他们若出于神永恒的审判必定遭灭亡,就不应当指控神不公正。因他们自己知道(不管他们是否承认)这是他们的本性所应得的。e他们故意和邪恶地掩饰自己遭灭亡的起因——因他们不得不承认这起因在于他们自己——为了将责任推给神而逃脱审判。即使我千万次宣称他们的灭亡是神所预定的(而且这的确是真的),他们仍不能说自己是无罪的,因他们的良心不断地提醒他们的罪。

神的公义不受制于我们的判决(4—7)

4.神的预旨隐藏在他的公义之下

b他们接着反对:难道不是神预定他们犯罪,而因这罪判他们遭灭亡吗?若是这样,那当他们因自己的罪遭灭亡时,他们只是在付亚当的堕落所带给他一切后裔悲惨的代价。并且这也是神所预定的。那么,神如此残忍欺哄自己的受造物不是不公正吗?我当然承认亚当一切的后裔处在这悲惨的光景是出于神的旨意。这也是我从一开始所说的,即我们到最后必须承认,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旨意,且他的旨意向我们是隐藏的。但我们不能推论人这样责备神是神所应得的。我们反而要与保罗一同回答:“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罗9∶20—21)

我们的仇敌会说我们这样不是正当地为神的公义辩护,而是企图掩饰真正的理由,就如那些无故行事之人所找的借口那般。他们也批评说难道我们不是说神以某种人无法抵抗的力量随意行事吗?其实并非如此。当我们去思想神的本性时,还能举出什么更有说服力的理由呢?因审判的主怎能容许人犯罪而毫不受罚呢?(参阅创18∶25)若施行审判属于神的本性,那么他必定爱公义并恨恶不义。因此,保罗的这段话并非在找逃避现实的借口,仿佛他以自己的辩论为耻。这段话反而表示神公义的原则比人的准则和有限的知识所能测度的更高。保罗承认神的判断深奥难测(罗11∶33)。甚至人的思想若想测透这判断将被吞灭。然而保罗同时也教导我们,若将神的作为贬低到一旦我们不明白他作为的理由,就立刻斥责它们,这是极不应该的。所罗门的这段话是众所周知的,虽然很少人真正了解:“创造万物的主照愚昧的人和罪人所应得的报应他们。”(箴26∶10,参阅日内瓦圣经)他在此述说神的伟大。虽然神没有赏赐愚昧人和罪人他的圣灵,但他仍有审判他们的权柄。人想以自己藐小的思想彻底明白无限的神,不过是在表现他们可怕的疯狂!保罗称没有堕落的天使为蒙拣选(提前5∶21),若他们的坚固是根据神的美意,那么其他天使的背叛也证明他们被弃绝。除非神在他隐秘的计划中弃绝他们,否则没有另一个解释。

5.神不允许我们查考隐秘的预旨,而要我们以顺服的心赞叹之

假设现在有亵渎神护理的摩尼教徒或色勒斯丢(Coelestius)在我面前,我要和保罗一同宣告:我们不应当寻找神护理的理由,因这护理伟大到远超过人的理解力(参阅罗9∶19—23)。人若想限制神的力量,使他无法成就超过人思想所能测透的事,难道这不是极其荒谬的吗?我同意奥古斯丁的话:神创造了那些无疑他预先知道将遭灭亡的人。这是根据他自己的旨意。但我们不被允许知道他为何预定他们遭灭亡,因这是我们不能明白的,且我们在神的旨意上争辩是极为不妥当的,因我们一提到他的旨意,就是提到神公义、至高的准则。为何以为公义本身有所不义呢?我们也应当效法保罗的榜样,当恶人责备神时,我们不要以塞住他们的口为耻:“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罗9∶20 p.)你为何指控神?因他拒绝将他伟大的作为贬低到你愚昧的程度吗?仿佛一切人无法测度的事都是邪恶的!神已明确启示他的判断是人无法测透的,你知道神称之为“深渊”(诗36∶6)。同时你当思想,既然自己的思想很有限,那怎能明白神一切的预旨?你若不理智地想测度这“深渊”,你的理智会告诉你,你将因此遭灭亡,难道这对你有何益处吗?你为何不被惧怕约束,因为你明明知道约伯的历史和先知的书卷都宣告神测不透的智慧和可畏的权能,你心里若感到烦扰,不要以接受奥古斯丁的劝诫为耻:“你这一个人竟想从我这另一个也是人的身上得到答案。其实,我们都当聆听这句话:‘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罗9∶20)无知之人的信心远比轻率之人的知识来得好,你若寻找自己的功德将会寻见惩罚。‘深哉!’(罗11∶33)彼得不认主;强盗相信主。‘深哉!’你寻找理由吗?我反而要在这深渊面前颤抖。你靠自己的理智吧,我宁愿赞叹;你争辩吧,我宁愿相信。我面对这深渊,并无法测透。保罗安静下来了,因他发现这是神的奥秘。他称神的判断‘何其难测’。难道你想测度神的判断吗?他称神的踪迹‘何其难寻’(罗11∶33),你竟然以为自己能寻见吗?”我们若继续讲,对我们也毫无益处,因我们的解释不可能满足他们悖逆的心。神也不需要他的圣灵所启示之外的另一个辩护。圣灵借保罗的口向我们说话。我们在哪里不再与神一同说话,我们就在哪里开始说错话。

6.第二个异议:拣选的教义否定人的罪和他的责任

这些不敬虔之人也有另一个异议,这异议不是指控神,而是替罪人找借口。其实,我们若为神所定罪的人辩护,就是侮辱神。这些亵渎的舌头这样胡诌:神为何将他所预定发生的事归为人所犯的罪呢?他们想做什么呢?难道他们想与神的预旨抗争吗?然而,即使他们想这样做也不会成功,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他们说神若因他所预定发生在人身上的事审判人,这是不公义的。在此我不采用教会神学家们常用的辩护,即神的预知与人因自己的罪受审没有冲突,因神所预知的是人的罪,而不是他自己的罪。这样的辩护不会阻止仇敌的争辩,他们反而会说:只要神愿意,他就能避免他所预知的恶行发生,而神之所以没有这样做,是因为神按照他预定的计划创造人,好叫他在地上如此行。且人若出于神的护理如此受造,并被预定处在这光景中,他之后一切的行为也被决定,那么神就不能责备人在他自己的旨意之内所无法避免行的事。我们当如何答复这难题呢?首先,我们所有的人都应该同意所罗门所说的话:“神为自己创造万物,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16∶4,参阅Vg.)看哪!既然万事的发生都在神手中,既然人得救或遭灭亡的决定都在他的权能之下,因此,他出于自己的美意和计划预定一些人出生为了遭灭亡,并因他们的灭亡荣耀他的圣名。若有人回答说:神并没有出于自己的护理预定人将来的结局,反而因他预先知道人将犯的罪,就创造他们处在这光景中,这答案仍没有完全答复这些难题。古时的神学家们有时如此答复,却仍不能肯定。而经院神学家们则以为这是无法反驳的答复。其实,我也承认神的预知并不能决定他受造物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神学家都这样主张。有的人说神的预知是万事的起因,然而我个人认为瓦拉(Valla)e虽然不是很懂神学,却看得比这些神学家更清楚,因他证明他们的立场毫无根据。因为人的生命和死亡都是出于神的旨意,而不是出于神的预知。神若只预先知道人以后将发生的事,却不以自己的预旨预定这些事,我们就能问这问题:他的预知与这些事发生的必要性是否有关?但既因神预知未来的事完全是由于他预定这些事发生,那么他们有关预知的辩论就是枉然的,因为显然万事都出于神自己的决定。

7.神也预定人的堕落

他们说圣经没有直接启示神预定亚当因自己的背叛而灭亡。就如圣经所说,那“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的神可能以某种不确定的目的创造他最高贵的受造物。他们说亚当有自由的选择,好让他能决定自己的命运,且神唯一的预定就是要照人所应得的对待他。我们若接受他们这毫无根据的捏造,那么神的无所不能何在?因他借此照自己隐秘的计划掌管万物。

然而,不管他们是否承认,预定论彰显在亚当一切后裔的身上。因为罪从一人入了世界,使他一切的后裔与神的救恩隔绝,并不是自然发生的。他们为何在一人身上拒绝承认他们在众人身上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呢?他们为何耗时费力地回避呢?圣经宣告因一人的过犯,永死就临到众人身上(参阅罗5∶12及以下)。既然这不是自然发生的,显然是来自神奇妙的计划,那么这些所谓为神的公义争辩的好人,在小事上犹豫,却在大事上大胆地犯错,是完全荒谬的。

我要再问:亚当的堕落不可避免地牵涉到这么多人,包括婴儿,叫永死临到众人身上,难道不就是因这是神所喜悦的吗?他们喋喋不休的舌头,在这事上居然无话可说!我承认这是极其可畏的预旨,但无人能否认在神创造人前,他预先知道人将来的结局,且他知道这是因他借自己的预旨所预定的。若有人在此反对神的预知,是轻率和大胆的错误。难道人因天上的审判官知道一切将发生的事而指控他,是合理的吗?因此,若有人仍有埋怨,他必须埋怨预定论。而且当我说神不但预先知道亚当的堕落,且他一切后裔将因此沉沦,他甚至照自己的美意预定这事时,人不应该视此为荒谬。

既然神出于他的智慧预先知道一切将发生的事,同样地,他出于自己的大能统治和掌管所有的一切。奥古斯丁也巧妙地答复这难题:“我们全心全意承认我们正确相信的,即万物的神和主宰,就是创造美好万物的那位神(参阅创1∶31),预先知道邪恶将从良善中产生,也知道从邪恶当中再产生良善,比不允许邪恶进入世界更在乎他全能的良善……同样地,预定天使和人的生命是为了证明自由意志能做什么,且之后证明他恩典的福分和他公义的判决能做什么。”

神不只允许,也预定亚当的堕落和他所弃绝的人,却仍保持自己的公义(8—11)

8.神的旨意和神的允许没有两样!

我们的仇敌也试图区分神的旨意和他的允许,他们这样做是要主张神允许恶人的灭亡而不是预定这件事。但除非神预定这件事,否则他怎能“允许”呢?且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即人只因神的允许自取灭亡,而不是因这是神所预定的,仿佛神不是早已决定他创造的杰作将有怎样的结局!我也不犹豫地同意奥古斯丁的这句话:“神的旨意就是万事发生的必要性”,而且他所预定的一切必将发生,就如他所预先知道的事必将发生一样。所以,若伯拉纠主义者、摩尼教徒、重洗派或伊壁鸠鲁学派的人(在这教义上我们必须面对这四个教派)为了替自己和其他恶人找借口而说:根据预定论,他们不得不相信他们现在所相信的,但这也无法使他们反驳这教义。既然预定论是神施行公正的方式——虽是隐秘却是无可指摘的公正——他们被预定处于这种状况并非不当得,而他们被预定将遭灭亡也同样显然是公正的。此外,他们的灭亡虽然依靠神的预定,但他们灭亡的起因同时也在乎他们自己。亚当堕落是因神视此为妥当,至于他为何视此为妥当则无人知道。但我们确定神视之为妥当,因他知道他能因此彰显他荣耀的名。

当你听到神的荣耀时,你当同时想到他的公正。因为配得称赞的一切必定也是公正的。因此,人堕落是根据神护理的预定,但人堕落是因他自己的罪。之前一点,神宣告:“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1∶31)所以那诱惑人离弃自己的神的邪恶来自哪里呢?为了防止我们以为这邪恶来自神的创造,神就向我们启示他所造的一切甚好。因此,人因自己邪恶的意图败坏了神赐给他的纯洁本性,并因自己的堕落,使他一切的后裔与他一同沉沦。所以,我们应当相信人受咒诅的起因是人自己败坏的本性,这也是我们确实知道的,而不要在神的预定中寻找某种向我们隐藏、根本测不透的起因。我们也不要以将自己的思想伏在神无限的智慧下为耻,好让我们能谦卑地接受他众多的奥秘。因我们对神未曾向我们启示,或他不允许我们知道的事无知,是有学问的无知,坚持想知道则是疯狂。

9.对第二个异议的简要反驳

也许有人会说:到目前为止,我仍没有充分的证据能驳倒这邪恶的借口。我必须承认,我也无法成功地使一切不敬虔之人停止吼叫和埋怨。但对我而言,我的证据足以除掉一切对这问题的抗议和借口。被弃绝之人深盼为自己的罪找借口说:根据神的预定自己犯罪是不得已的,但我们否认这是合理的理由,因他们所抱怨预定他们遭灭亡之神的预旨是公正的,虽然我们不知道,但必定是公正的。由此可见,他们将受的一切惩罚都是出于神公义的审判。因此,因自己的沉沦指控神隐秘的计划,却同时轻看自己败坏的本性(沉沦真正的起因)是邪恶的。神为自己的创造之工做见证,为了拦阻他们因自己的沉沦指控他。虽然出于神永恒的护理,弃绝之人受造是为了将来的沉沦,但这沉沦要完全归咎于他自己,而不是神,因他沉沦唯一的原因是:他从神圣洁的创造中堕落到败坏不洁的邪恶中。

10.第三个异议:拣选的教义教导神偏待人

神预定论的仇敌以第三个荒谬的异议侮辱预定论。我们主张神所悦纳为天国后嗣的人,从永远的灭亡中得以释放之唯一的理由是神的旨意,而我们的仇敌却以此推论:神“偏待人”,虽然这是圣经多处所否认的。他们也接着说:若不是圣经的教导互相矛盾,就是神的拣选根据人的功德。首先,圣经宣告神不偏待人的含义与他们的含义不同,圣经所说的“人”不是指那人本身,而是指身上可见的东西,它们通常要么产生恩宠、仁慈和尊荣,要么引发恨恶、藐视和羞辱。这些是财富、权威、地位、职任、国籍、外貌等等(参阅申10∶17);以及穷困、贫乏、卑贱、污秽、恶意,等等。因此,彼得和保罗都教导“神不偏待人”(徒10∶34;参阅罗2∶11;加2∶6),因为神不是根据种族接受犹太人而拒绝希腊人(加3∶28)。如此,当雅各宣告神的审判不是根据人的财富时(雅 2∶5),包含同样的意思。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也称神在审判人时,并不考虑那人是奴隶还是自由的(西3∶25;弗6∶9)。因此,我们若说神完全不在乎人的功德,随己意拣选自己的儿女,同时弃绝其他人,并定他们的罪,也无人能抗议。

然而,我们能更进一步地解释这教义。若有人问:假如两个人在功德上完全同等,那神在拣选中凭什么对他们做区分?我要反问他:“你认为蒙拣选之人本身有任何吸引神拣选的吗?”他们若承认没有可吸引神的事,而且他们必须这样承认,他们就要承认神的拣选不在乎那人,而是根据神自己的慈爱决定善待人。神之所以拣选一个人而拒绝另一个人完全不在乎人,乃唯独在乎他的怜悯,而且神随时随意彰显这怜悯。另一处经文也记载:“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林前1∶26 p.),免得有人在神面前自夸,这完全证明神不偏待人!

11.神在预定中的怜悯和公义

因此,有人错误和邪恶地指控神的审判有成见,因为神不对所有人采取同样的态度。他们说:若万人都有罪,神就应当审判万人;若万人无罪,神就不应当审判任何人。但他们这说法若不是禁止神怜悯人,就是表示当神怜悯人时,他必须完全弃绝自己的公义。那么他们在要求什么呢?若所有人都有罪,所有人都当受同样的惩罚。我们承认所有人都有罪,却教导神仍怜悯一些人;他们说若要怜悯人就当怜悯所有人。但我们回答:神在审判人中彰显自己的公义是妥当的。他们之所以不接受这说法,不就表示他们若非想夺去神施怜悯的权柄,就是要求神在公义之外怜悯人吗?

奥古斯丁的这段话与我们的教导完全一致:“既然在首先的人身上全人类都落在神的咒诅之下……神所拣选做贵重器皿的人不是自义的器皿……而是神所怜悯的器皿,然而神也造其他人做卑贱的器皿(参阅罗9∶21),这不但不是不公义,反而是公义的。”因为神所咒诅的人得他们所完全应得的审判,然而神所呼召的人却蒙他们所完全不应得的恩典,如此,神完全显为公义。就如债主有权不收一个债务人欠他的钱,同样地,也有权利要求另一个债务人还债。“神也能随意施恩给他所喜悦的人……因他是怜悯的神,也能决定不施恩给万人,因他是公正的法官。神借着赐给一些人他们所不应得的怜悯……彰显自己白白的恩典……神没有施恩给万人,就显明众人应得审判。”保罗说:“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11∶32;加3∶22),同时他也能接着说:神不欠任何人的债,因没有人“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罗11∶35 p.)。

传讲预定论并无害,反而有益(12—14)

12.第四个异议:拣选的教义熄灭一切想过正直生活的热忱

为了推翻预定论,我们的仇敌也接着说:若预定论是真的,那行善所需的一切谨慎和热忱都将熄灭。他们说:人若听到神出于他永恒、不改变的预旨预定人得生命或遭灭亡,他们必定立刻推论自己怎样行事为人都无关紧要,因为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拦阻或改变神的预定。如此,人将不顾一切地放纵自己,放纵自己的私欲。显然他们这样说不完全是错的,因为的确有许多猪猡污秽地亵渎预定论,并以这借口完全不理会一切的劝诫和指责。神知道他从前一次决定在我们身上将做的一切:他若预定我们蒙救恩,他会照自己的时间成就这事;他若预定我们灭亡,即使我们抵挡这事也是徒然的。

然而,圣经要求我们以敬畏和敬虔的心相信这奥秘。圣经训练敬虔之人有截然不同的态度,并有效地反驳这些恶人疯狂的推论。因圣经教导我们,预定论并不是要激励我们大胆地以不敬虔的轻率揣测神测不透的奥秘,它反而要我们自卑,并因此在神的审判前战兢和看重他的怜悯,这是信徒的目标。但保罗叫这些发出咕噜咕噜声的猪安静,他们说预定论会使人继续刚硬地犯罪,因为他们若是神的选民,他们的罪也不会拦阻他们至终得生命。然而保罗教导神拣选我们的目的是: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既然拣选的目的是要我们成为圣洁,这教义应当激励和刺激我们迫不及待地顾念这事,而不是成为我们无所事事的借口。这两件事大不相同:因拣选使人得救而停止行善;因拣选使人得救而朝热心行善的目标迈进!我们当离弃仇敌亵渎的推论,因他们邪恶地颠倒拣选的顺序。

他们说神所预定遭灭亡的人,若想以无罪、正直的生活在神面前蒙悦纳(参阅提后2∶15),都是徒然的,这是更大的亵渎。他们这样说明显是无耻的谎言,因为过正直生活的努力唯独来自神的拣选。因为神一切所弃绝的人,既然是神创造作为卑贱的器皿(参阅罗9∶21),不管怎样都会不断地犯罪激怒神,证明神的审判已预备临到他们身上。

13.第五个异议:拣选的教义使一切的劝勉落空

又有人恶劣、无耻地强解这教义,就如神的拣选与过敬虔生活的劝勉有冲突。奥古斯丁曾经因这谬论受到很大的侮辱。然而他写的书《论斥责与恩典》(On Rebuke and Grace)除掉了这侮辱。这本书的教导会满足一切敬虔和愿接受教导的人。我现在要强调几件事情,深盼这些会满足正直和不好争议之人。我们在上面说过,保罗坦然和公开地教导神白白拣选的教义,难道他的劝勉和告诫因此是冷酷的吗?但愿这些良善的狂热分子将自己的热心与保罗的互相比较:他们的热心与保罗的比起来就像冰块。且保罗以下的话完全澄清这误会,他说:“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帖前4∶7),而是“要我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帖前4∶4);他说:“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参阅Vg.)

综上所述,对保罗的教导稍微熟悉的人都知道,保罗很奇妙地证明神的拣选和劝诫完全一致,而不像他们所说的互相矛盾。基督吩咐我们相信他,然而当他告诉我们:“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约6∶65)时,他的这句话是真的,也与他的吩咐完全没有冲突。因此,我们要继续讲道,使人获得信心,并使他们不断地获益,在真道上坚忍到底。我们也不可停止传扬预定论,免得顺服神的人误以为自己有可夸的,而是要他们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基督有极好的理由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太13∶9)如此,当我们向那些有耳可听的人讲道和劝勉时,他们会甘心乐意地顺服神,然而那些没有可听之耳的人,这预言将在他们身上得应验:“他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赛6∶9)然而奥古斯丁说:“为何这些人有耳可听,但其他人却没有呢?‘谁知道主的心?’(罗11∶34)难道因自己不明白神所向我们隐藏的,就要否定神已向我们启示的吗?”我之所以引用奥古斯丁的话,是因为深盼他所说的话比我的有更大的权威。他接着说:“若有人一听到神的拣选就为自己的懒惰所胜,停止迈向真理而开始完全放纵自己的私欲,难道这就能证明一切关于神预知的教导是错误的吗?神若预先知道他们将成为善良的人,难道他们不会成为善良者,不管他们现在有多厉害地犯罪吗?且神若预先知道他们将是恶人,难道他们将来不会成为恶人,不管他们现在看起来有多善良吗?”根据这样的推论,“难道我们应当否认或不传关于神预知的真理,特别是我们若不传会导致其他的谬论?”他说:“不传真理的借口是一回事,传真理的必要性则是另一回事。若要究察人一切不传真理的借口,这是耗时费力的;其中一个是:当我们希望明白真理之人更明白真理时,反而绊倒那些不明白真理的人。然而,若我们因传真理绊倒那些不能领受真理的人,或因拒绝传真理绊倒那些能领受真理的人,你说我们应当怎样行呢?难道我们不就应当传真理,好让那能领受真理的人领受这真理,而不是拒绝传真理,使这两种人都无法领受真理,甚至绊倒领受真理的人?因他若听到真理并领受之,就能帮助更多的人明白真理……我们不愿传圣经的见证,因我们害怕这样会得罪那不能领受真理的人。我们居然不怕因自己的闭口不言,那能领受真理的人会陷入错谬之中。”最后,他更简要清楚地说:“因此,若使徒和在他们之后教会里的教师如此行,即以敬畏的心传扬神永恒的拣选,以及坚持信徒过敬虔的生活,那为何我们这时代的人虽同样负责传真理,却认为应当这样说:‘即使圣经对预定论的教导是对的,然而我们不应当公开传讲这教义’?显然我们应当传这教义,好叫有耳可听的人可以听见(可4∶9;太11∶15;路8∶8)。然而,若非从那应许给人听真理之耳的那位所领受,谁有耳可听呢?”“的确,不领受真理的人可以拒绝,但那领受真理的人可以接受这真理而得生命。就如我们应当传敬虔之道……叫人正当地敬拜神……同样地,我们也当传预定论……叫有耳可听神恩典的人不将荣耀归给自己,乃归给神。”

14.奥古斯丁是我们正当传预定论的好榜样

然而,那敬虔的奥古斯丁,既因有造就信徒与众不同的热心,故尽量调整他传真理的方式,免得他传的方式得罪人。他这样做提醒我们,我们不但应当传真理,同时也应当有传真理的正当方式。若有人这样讲道:“你若不信,你不相信的理由是因神预定你将遭灭亡”,他这样传不但支持人的懒惰,同时也引诱人犯罪。他若接着说:“现在拒绝听道的人之所以不相信,是因他们的罪已经定了。”这不是讲道,而是咒诅人。奥古斯丁因此正当地吩咐这样的人,不可继续在教会里讲道,因他们是愚昧的教师,或邪恶、攻击人的先知。奥古斯丁在别处正确地教导:“斥责只在一方面成为人的帮助,就是当那在斥责之外帮助人的神可怜和扶助他。但为何一个人获益,然而另一个人却得不到益处?我们千万不要说,这是你的决定,而不是窑匠所决定的!”他之后说:“但当人们借着受责备走上或回到神公义的道路上,难道不就是那叫人生长的神将恩运行在他们心里吗?不管是谁栽种或浇灌(林前3∶6—8),当神定意拯救他时,没有任何人的自由选择能抵挡。因此我们不可怀疑神的旨意,他是‘在天上、在地下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的那一位(诗135∶6 p.),他决定一切将发生之事(赛45∶11)。神的旨意是人的意志所不能抵挡和拦阻的,因他照着自己的旨意掌管人的意志。”此外,当神叫人归向自己时,“难道他以铁链捆绑人吗?他反而在里面运行。他掌管人心,他感动人心,甚至以他自己所运行在他们心里的意志吸引他们。”同时我们也不应当省略他接下来所说的话:“我们既然不晓得谁是神的选民或谁不是,我们应该希望所有的人得救。如此看来,我们希望叫自己一切所遇见的人,在神所赏赐我们的平安里有分。然而,我们的平安只会临到那些当得平安的人身上(路10∶6;参阅太10∶13)。因此,就我而论……我们应当以好意和严厉的斥责责备万人,免得他们自取灭亡,或在其他人的沉沦上有分。但唯有神才能叫那斥责在他所预知和预定的人身上有效。”

第二十二章 圣经对于拣选教义的证明

拣选并非出于神对人功德的预知,乃是出于万军之耶和华的计划(1—6)

1.比较拣选与对人功德的预知

许多人不同意我们以上的立场,特别是神对信徒白白的拣选,然而这教义是坚定的。一般说来,我们的仇敌以为神根据他对人之功德的预知拣选人。因此,神拣选他预先知道将配得他恩典的人;另一方面,他预定一切他预先知道将会犯罪和亵渎他的人遭灭亡。如此,他们以神的预知做帕子遮盖他的拣选,不但抹去这教义,也否定拣选真正的源头。而且这普遍的观念不只是平凡人的主张,各时代重要的神学家中持这种看法的也不乏其人。我坦承这一点,免得有人误以为他们只要引用一些伟大之人的立场,就足以反驳我们。因为神的真理在这教义上清楚到无人能质疑,或尝试引用伟人的主张来反驳。

至于其他不明白圣经的人,根本就不值得我们留意,虽然他们极邪恶地攻击这正统的教义,他们的悖逆是无法忍受的。因为神根据他自己的美意拣选一些人,而不拣选其他的人,他们就攻击神。但这教义若是圣经明确的教导,那么他们与神争辩有何益处呢?我们一切的教导也是人的经验所证明的:神总是有自由将自己的救恩赏赐他所喜悦的人。我不会问亚伯拉罕的后裔在哪方面比得过其他人,因我们知道神拣选他们的起因不在他自己之外。同样请他们回答,他们为什么是人而不是牛或驴。虽然神有能力创造他们做狗,但他却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他们。难道他们能接受动物与神争辩自己的光景,仿佛神造它们为动物是不公平的?的确,他们不按自己的功德得享特权,这与神随己意分配各种祝福相比,并不算更公平!

他们若想以个人的例子证明他们的立场,他们至少应当思想基督自己的例子而颤抖,就可能不会这样大胆地在这奥秘之上争吵。他是大卫之子——拥有血肉之体的人。基督在母腹里有何美德配做天使的元首、神的独生子、神本体的真像和荣耀、光明、公义,以及世界的救赎主(参阅来1∶2及以下)呢?奥古斯丁极有智慧地推论:教会的头是神拣选的明镜,免得我们这些身体上的肢体为拣选的教义烦恼;基督不是因他的义行而成为神的儿子,而是神白白地赐给他这尊荣,好让他之后能将自己的恩赐分给别人。若有人在此想问为何我们不像基督?或我们与他的距离为何如此遥远?我们为什么是败坏的人,但基督却是纯洁本身?问这问题的人只是证明自己的癫狂和无耻。他们既然大胆地想夺去神白白拣选的自由,那他们岂不也想夺去神拣选基督的自由。

我们应当留意圣经对于人之价值的教导。当保罗教导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弗1∶4a)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时,他就在否定人有任何的价值,他就如在说:既然天父上帝在亚当一切的后裔当中找不到任何值得他拣选的人,他就在他的受膏者基督身上拣选了基督的肢体作为他赏赐生命的对象。所以,众信徒都应当这样想:神在基督里收养我们得那永恒的基业,因我们自己本身不配得这样大的福分。

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也有同样的教导,他劝歌罗西信徒感谢神,因神叫他们能与众圣徒同得基业(西1∶12 p.)。为了使我们配得来世的荣耀,所以神的拣选先于他赏赐我们的恩典,那么怎能说神在人身上找得到任何感动他拣选我们的事物呢?保罗的另一处经文更清楚地表达我在此的意思。他说:“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a),也是“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弗1∶5),“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无可责备”(弗1∶4b;西1∶22)。保罗在此将“自己意旨所喜悦的”与我们的功德做对比。

2.拣选虽先于创造,却非根据神预知人的功德

为了更充分地证明这真理,值得留意这经文的各个部分(弗1∶4—5),各部分放在一起,就更确定无疑了。既然他称他们为神所拣选的,那么我们不可怀疑他指的是信徒,因他之后也如此证实;因此,若将神的选民只局限于传福音的时代就玷污了这教义。保罗说他们是从创立世界以前被拣选的(弗1∶4),就表示拣选并非根据他们的价值。因为对未曾存在以及之后同为亚当后裔之人做区分能有什么根据吗?那么若神在基督里拣选他们,这不但表示人是在自己的价值之外蒙拣选,也表示神将一些人从众人当中分别出来,因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基督的肢体。

此外,他们之所以蒙拣选是为了“成为圣洁”(弗1∶4b),这就充分地反驳了拣选是根据神的预知这谬论,因为保罗在此宣告:人所有的美德都是人蒙拣选的结果。我们若想追究更原始的起因,保罗告诉我们这是神所预定的,且这预定是“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弗1∶5b)。他的这段话除掉一切关于神因人的缘故拣选人的幻想。因为根据保罗的教导,一切神赐给他新生命之人的福分都来自这一个源头,即神拣选了他所喜悦的人,并在他们出生之前个别为他们预备他将赐给他们的恩典。

3.拣选为了成为圣洁,而不是因为圣洁而蒙拣选

若人确信神的拣选,就不会认为人的功德对拣选有任何参与。当然,保罗在这经文中没有将神的拣选和人的功德彼此对照,但他在另一处经文做了对照。保罗说:“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 p.)。并且我们以上也证明过“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弗1∶4,参阅Vg.)这词组是对此最清楚的教导。你若说:因为神预先知道我们将会圣洁,就拣选了我们,这就是在颠倒保罗的次序。所以我们能肯定地如此推论:既然神拣选我们是为了使我们成为圣洁,那么他就不可能是因预知我们将会圣洁而拣选了我们。因这两个子句是互相抵触的:敬虔的人因被拣选而成为圣洁,以及神因他们的功德而拣选他们。他们常冒出来的异议,即神并非因人得救前的善行拣选人,却因他预知人得救后的善行而拣选人,是完全错误的。因当圣经告诉我们,神拣选信徒是为了使他们成为圣洁,同时也暗示他们将来的圣洁来自神的拣选。难道说拣选的结果造成拣选不是互相矛盾吗?

保罗之后也进一步地强调“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弗1∶5,Vg.)这句话的含义。他说“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弗1∶9)。又说“照自己所预定的美意”的意思是指神在定自己的预旨时,没有考虑任何在他自己之外的因素。因此,他立刻就加上神拣选我们的整个目的是要使自己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参阅弗1∶6)。显然白白的拣选使我们唯独称赞神的恩典。然而,若人的善行成为神拣选我们的因素,这就不是白白的拣选。所以,基督对他的门徒所说的“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15∶16),也能运用在众信徒身上。这经文不但否定了人得救前的善行,也表示除非神先怜悯主的门徒,否则他们没有任何值得神拣选的因素。我们又该如何解释保罗的这句话:“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罗11∶35)他的意思是神的慈爱先于人,甚至他在他们身上找不到任何他们得救前或得救后能吸引他的爱的善行。

4.《罗马书》9—11章以及类似的经文

保罗在《罗马书》中更进一步详细地教导这真理,e他在那里说,“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罗9∶6)。虽然他们都是蒙福的以色列人,但神的拣选并没有临到所有以色列人。保罗之所以探讨这问题是因犹太人的骄傲和虚妄的自夸。因当他们称自己为“教会”时,他们坚持说相信福音是依靠自己的决定。如今,天主教徒照样以自己的选择取代神的拣选。保罗虽然承认亚伯拉罕的后裔(因神与他们所立的约)是圣洁的,却仍辩论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在这盟约之外。这不但是因为他们离弃了神而成了私生子,也是因为神特殊的拣选交于一切,唯有这拣选才能赐予人儿子的名分。若有人因敬虔拥有救恩的盼望,其他人因离弃神而与神的盟约无分,如此则保罗教导一切都是出于神隐秘的拣选就是荒谬的。既然是神的旨意使一些人与其他人不同,而且这旨意的起因完全不在神自己之外,以至于以色列的子民不都是真正的以色列人,所以我们若说人属灵的光景在乎自己,就是错误的!

保罗借雅各和以扫的例子进一步阐发这真理。因为虽然两者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也同在一位母亲的子宫里,然而神竟将长子的尊荣转移到雅各身上。保罗宣告这就证明神对雅各的拣选,以及对以扫的弃绝。当有人问其起因时,强调神预知的人教导这起因在于他们两人的美德或罪恶。他们如此狡猾地解释:神在雅各身上证明他拣选那些配得他恩典的人;在以扫身上证明他弃绝那些他预知不配得恩典的人。他们的确这样大胆地辩论。然而保罗是如何教导的呢?b“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9∶11—13;参阅创25∶23)若神在这两兄弟身上所做的区分与他的预知有任何关联,那么他在此提到他们“还没有生下来”是不恰当的。

假设我们说神拣选雅各是因他将行的善而视他为配得,那么保罗为何要说神是在他未曾出生之前就拣选了他呢?加上“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就毫无意义,因为根据神的无所不知,雅各将行的善都在他眼前。若是人的善行带来神的恩典,那么神在雅各出生前就应当已经确立他配得奖赏,就如他已成年一样。然而,保罗为了解答这难题,他教导雅各得儿子的名分不是出于自己的行为,而是出于神的呼召。他谈到他们的行为时,没有提到未来和过去,反而将他们的行为与神的呼召互相对照,说既是出于神的呼召就不在乎人的行为。他就如在说:唯一的考虑是神的美意,而不是人所做的。最后,“旨意”和“拣选”这两个术语推翻一切在神隐秘预旨之外人所习惯捏造的起因。

5.雅各和以扫的例子驳倒因行律法称义的辩论

那些将不管是过去或未来的善行当作神拣选之因素的人,怎能反驳保罗在此清楚的教导呢?因这等于是直接逃避保罗在这里的观点,即两兄弟的差别不在乎他们的任何行为,乃唯独在乎神的呼召,因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未出生之前就被决定的。而且他们这狡猾的辩论若有任何根据,保罗不可能不晓得。但因保罗确知神在人身上所预知的善行都是他早已决定借着他的拣选赐给人的,他就没有荒谬地教导善行先于导致善行的起因。保罗十分明确地教导,信徒的救恩唯独建立在神的拣选之上,而且这福分不是人的行为所应得的,而是来自神白白的呼召。保罗用这两兄弟做这原则的比方。以扫和雅各是兄弟,由同一对夫妻所生,也在同一个子宫里。在他们出生前,他们所有的条件因素都是相同的,但神对他们的计划却截然不同,因他悦纳雅各而拒绝以扫。在他们出生时唯一的差别是以扫因长子的名分比雅各占优势。然而神推翻了以扫所占的优势,而将长子所应得的福分赐给次子。事实上,在其他人身上,神也故意藐视长子的权威,好夺去人一切自夸的理由。神不认以实玛利,却爱以撒(创21∶12);他轻看玛拿西,却加倍地祝福以法莲(创48∶20)。

6.神拣选雅各并不是要赏赐他世俗的福分

然而若有人说:我们不应该推论得长子名分的人因此一生受神祝福,甚至至终得天上的基业。事实上,有许多人指控保罗在此强解他所引用的经文。我要再次强调保罗在此并非疏忽或故意滥用经文。只是他看到了他们所不敢想象的:神喜悦借肉体的象征宣告雅各属灵的拣选,因若非如此,这奥秘是人无法测透的。除非我们将神赐给雅各长子的名分视为来世的祝福,否则它就是虚空,甚至是荒谬的福分。因这名分在世上所带给雅各的不过是各种患难、烦恼、悲惨的放逐、众多的悲伤以及许多的苦难。所以,当保罗肯定地教导神借外在的福分证实神早已预备赏赐他的仆人在他国度里那属灵且永不衰残的福分时,就是在教导这外在的福分证明属灵的祝福(参阅弗1∶3及以下)。我们也应当提醒自己:迦南地是我们将来天上居所的凭据。因此,我们不可怀疑神借长子的名分将雅各就如天使一般嫁接在基督身上,使他与他们一同享有属灵的生命。

所以,是神自己的预定拣选雅各和拒绝以扫,虽然两者的行为是一样的。你若问为什么,保罗告诉我们:“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5)这是什么意思呢?神在此清楚地启示他在人身上找不到任何祝福人的理由,于是就出于自己的怜悯祝福他们(罗9∶16),所以他选民的救恩是他自己的工作。既然神说你的救恩唯独出于他自己,那么你为何在自己身上寻找根据呢?既然神说你的救恩唯独出于他的怜悯,你为何以自己的功德自夸呢?既然神坚持你只能将救恩的荣耀归与他的怜悯,你为何将部分的荣耀归给自己呢?

我们在此要思考保罗在另一处所记载的神所预知的余数(罗11∶2)。这预知并非如我们仇敌所幻想的在瞭望台上无所事事、无动于衷的观察,而是圣经对这一词常记载的含义。因当路加引用彼得的话说:基督“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并被钉在十字架上(徒2∶23)时,他所描述的神并不是旁观者,而是我们救恩的创始者。此外,当彼得描述他写信的对象为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者(彼前1∶2)时,就明确地教导神所决定收养为儿女的人是出于他隐秘的预定(彼前1∶2)。在同样的意义上,他用“定旨”这一词作为“先见”的同义词,既然“定旨”这一词的意思是坚定的决定,他无疑在教导我们:既然神是我们救恩的创始者,这救恩就在乎他自己而不在乎人。他也在同一章经文中,以同样的意义记载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神所知道的(彼前1∶19—20)。我们若说神在天上想从世上寻找世人蒙救恩的方式,难道有比这更荒唐的吗?因此,保罗所说的被预知的余数其实只是自称为神百姓之众多以色列人当中的少数人。他在另一处斥责那些有名无实并称自己为世上最敬虔的人,为了塞住他们的口,保罗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后2∶19)简言之,保罗的这句话向我们指出两种人:一种是亚伯拉罕所有的后裔;另一种是神所分别出来向人是隐藏的余数。他无疑在重复摩西的教导,即神要恩待谁就恩待谁(出33∶19),虽然当时似乎全以色列人都是神的百姓;他就如在说:神在他一般的呼召中特别恩待一些人,使他们成为更圣洁的百姓,且这和他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盟约并无冲突。神为了表明他的恩典是白白的,并且他在这事上拥有主权,无可辩驳地宣告他照自己所喜悦的怜悯某人而不怜悯其他人。当神施恩给寻求他的人时,人虽然不否定这怜悯出自于神,但他却以为自己的行为先于这怜悯,或部分地将神所当得的称赞归在自己的身上。

反驳反对拣选之根据的人,这也是弃绝的根据(7—11)

7.基督对拣选的见证

我们现在要听那既是大君王、法官,也是主的那位对此的教导。基督因知道大多数听众刚硬的心,也深信他对他们的教导几乎完全是徒然的,为克服这障碍,他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约6∶37)“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约6∶39)注意!父神的赐福是我们蒙基督保守的起因。也许有人会在此反过来辩驳说,唯有靠信心自愿降服基督的人,才是神的选民,然而基督所坚持的是:即使千万人对他的离弃震撼全世界,神永不动摇的拣选的计划会比天更稳固。基督告诉我们,在神将选民赐给他的独生子之前,他们早已是属父的。你或许会问这是否根据他们的本性。答案是:不!因为神所吸引到他那里去的人本来是局外人。基督的这段话清楚到无人能反驳。他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约6∶44—45)若所有的人都在基督面前屈膝,那么神的拣选就是普遍的,但既然只有少数人归向基督,这就证明神的拣选是特殊的。所以,基督在宣告神赐给他的门徒本属于神(约17∶6)之后,接着说:“我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约17∶9 p.,约15∶19)为何不是全世界的人都属于他们的造物主呢?难道不就是恩典从神的咒诅、愤怒和永死之下救赎这些若在神的恩典之外必定灭亡的人吗?但神任凭世人自取灭亡,因这是他所预定的。同时,虽然基督是我们的中保,但他却宣称自己与父同样有拣选的权柄。他说:“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约13∶18)若有人问基督从哪里拣选他的选民,他在另一处经文中回答这个问题,“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约15∶19),且当基督在父面前为门徒代求时,他同时也摒弃世人(约17∶9)。我们必须相信的是:当基督宣告他知道他所拣选的是谁时,他指的是在全人类当中有某些与众不同的人,而且使他们与别人不同的不是他们自己的美德,而是神的预旨。

我们以此推论,无人能靠自己的劳力或努力与众不同,因基督宣称自己是拣选的创始者。他在某处将犹大算在选民之内,虽然他“是个魔鬼”(约6∶70),但这选择指的只是使徒的职分。虽然这职分确实表明神的恩惠,就如保罗常常说的那样(例:加1∶16;弗3∶7),但这恩惠本身不一定包括永生的盼望。因此,犹大堕落到不如魔鬼的地步,因他不忠心担任使徒的职分。然而基督必不容他从前一次嫁接到他身上的任何肢体灭亡(约10∶28),因基督在保守他们的救恩时,将行他所应许他们的事,即他将发挥那比万有都大的父神的大能(约10∶29)。因他之后说:“你所赐予我的……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约17∶11—12)虽然这似乎似是而非,然而它的意思是显然的。综上所述,神出于白白收养之恩,将儿子的名分赐给他所喜悦的人,然而这拣选的起因完全在乎他自己,因他喜悦照自己隐秘的旨意行万事。

8.教父们(尤其是奥古斯丁)对神“预知”的解释

但安波罗修、俄利根以及耶柔米都主张:神照他所预知人会善用他的恩典,而将这恩典分配给人。此外,虽然奥古斯丁也曾有这样的观点,但在他更明白圣经的教导之后,他不但承认自己明显的谬误,甚至勇敢地反驳这谬误。在他悔改之后,他斥责伯拉纠主义者,因他们继续相信这谬论。他说:“若是如此,那保罗却没有这样教导不是令人感到很惊讶吗?因当他教导神在人出生前对人奇妙的拣选,并问: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罗9∶14)他应当在此教导神预知谁有应得救恩的功德,但他却没有这样说,反而教导神的公正和怜悯。

当奥古斯丁在另一处驳倒人的功德是神拣选人的因素之后,他说:“这经文完全反驳那些人的教导,他们使神的预知与他的怜悯敌对,并因此说,神之所以在创立世界之前拣选我们,是因他预先知道我们将为善,并不是因为他将使我们成为善。神的这句话:‘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15∶16),并不是教导神的拣选根据他预知人的良善。因为他若因预先知道我们将为善而拣选我们,他同样也会预先知道我们将选择他而因此得救。”

那些看重教父权威的人同样也应当留意奥古斯丁的这见证。奥古斯丁不接受伯拉纠主义者指控他的教导与其他教父的不同,他甚至引用安波罗修的话说:“基督呼召他所怜悯的人。”以及“神若愿意就能使不敬虔的人成为敬虔的;但神呼召他所喜悦的人,并使他所喜悦的人成为圣洁。”虽然我可以只引用奥古斯丁的话写一本书,以此证明这是教父的教导,然而我不想如此增加读者的负担。

然而,即使教父对此没有任何教导,我们自己也当面对这问题。有人曾经提出这难题:神只施恩给一些人是否公正?虽然保罗可以只用一句话证明是因人的善行,但他却没有这么做,反而做了复杂的解释。因为的确不是因人的善行,若真是因人的善行,那借他口说话的圣灵不会忘记这一点以至在此不提。因此他直白地回答:神随己意施恩给他的选民,他也随己意怜悯他们,因他说:“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33∶19 p.)的意思是神之所以发怜悯,完全是因他喜悦发怜悯。如此,奥古斯丁的话是正确的:“神的恩典并不是寻找配得蒙拣选的人,而是使他所拣选之人的行为与这恩典相称。”

9.神白白的恩典使人有善行,难道神的拣选不是根据神对这些人的善行的“预知”吗?

我们不多谈托马斯·阿奎那狡猾的解释,即从神的角度来看,对善行的预知不是预定论的起因,但从人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这样说,即就如圣经教导,神根据人的功德预定人得荣耀,因为神决定赐给人他应得荣耀的恩典。神既然喜悦我们相信他的拣选唯独来自他的慈爱,任何人若以为有其他的起因,就是虚妄的幻想。然而,我们也可以用和托马斯·阿奎那一样狡猾的说法来反驳他。他争辩:从某方面来说,神因他选民的功德预定他们得荣耀,神预定施恩给他们,使他们应得荣耀。但我反对他所说的,我主张神因拣选人得永生而预定施恩给他们,而这恩典来自神的拣选。换言之,神预定施恩给他早已预定得荣耀的人,因神喜悦借拣选之恩使他的选民称义。这就证明神预定人得荣耀是他预定给他们恩典的起因,而不是结果。然而,我们不打算陷入这种争辩的旋涡,因为对于坚信神真道之完备性的人而言,这些争辩都是多余的。一位古时的神学家说得好:“那些教导神的拣选是根据人的功德者,是自以为聪明的。”

10.神的呼召是普遍性的,拣选则是特殊的

有人反对说:神如果毫无分别地邀请众人归向他,却只接受少数人作他的选民,这样就是背乎他自己。对这些人而言,神应许的普遍性证明他的恩典不是特殊的。有一些人为了避免极端而这样说,并不是要阻挡真理,而是为了避免回答复杂的问题,以及限制人的好奇心。他们的意图虽是好的,却仍不能被接受,因逃避总是无可推诿的。至于那些傲慢地谩骂神拣选的人,他们的异议是极其令人厌恶的,他们的错误是极其可耻的。

我以上已教导过圣经如何解释这难题,即神借讲道呼召所有的人当悔改和相信福音,但神却没有将悔改和信心赐给所有的人。我之后将重复这教导。我否认他们的教导,因它在两方面是错误的。就如神预言某个都市将下大雨,而另一个都市将有旱灾(摩4∶7),并在某处将有听不到耶和华话语的饥荒(摩8∶11),同样地,神并没有以定规约束自己必须呼召所有的人。而且神禁止保罗在亚细亚讲道(徒16∶6),叫他越过庇推尼并引领他去马其顿(徒16∶7及以下),证明他有权柄随意分配他福音的财宝。神借以赛亚的口更清楚地教导救恩的应许是特别给他选民的,因他宣告唯有他们而不是全人类要成为他的门徒(赛8∶16)。显然,既然神只把救恩安排给自己的子民,所以人若教导这救恩对众人一样有效,就是在玷污这救恩。

我们现在至少可以这样说:虽然我们毫无分别地传福音给万人,但神只将信心的恩赐赐给少数人。以赛亚告诉我们为什么耶和华的膀臂并不是向所有的人显露(赛53∶1)。他若说福音受人恶劣的攻击或藐视,是因他们悖逆并拒绝聆听,或许他们所教导神普遍的呼召有某种程度的说服力。但先知教导人的盲目是因耶和华不向他们显露自己的膀臂(赛53∶1)时,他并无意减轻人的罪。他只是在教导:既然信心是神特殊的恩赐,所以在这恩赐之外,讲道对人毫无果效。我要请问这些博士,到底是讲道本身还是信心使人成为神的儿女。的确,如《约翰福音》第一章里的话:“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这不是什么模糊的教导,神反而在此明确教导接待基督的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1∶13,Vg.)。

然而他们却说,信心与真道是互相平衡的。这是有信心时的现象,然而最普遍的现象是种子落在荆棘里(13∶7)或落在土浅石头地上(太13∶5),这不但是大多数人表现对神顽梗不信的原因,也是因神并非赏赐所有人可见的眼和可听的耳。那么,神呼召一些他早知道不会归向他的人,怎么说不是背乎自己呢?我请奥古斯丁替我回答:“你要与我争辩吗?你反而应当与我一同感到惊奇而说:‘深哉’!但愿我们以敬畏的心接受这话,免得因自己的错误而灭亡。”此外,根据保罗的教导,若拣选是信心之母,我们就能推论神的拣选既然是特殊的,那么信心就不可能是普遍的。这是非常合理的推论,因为当保罗宣告“神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3—4 p.)时,这丰盛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享有的,因神只拣选他有意要拣选的人。这也是为何保罗在另一处求神将信心赐给他的选民(多1∶1),免得任何人以为他能靠自己的努力获得信心。这反而是神自己的荣耀,即白白地光照他预先所拣选的人。伯尔纳正确地说:“唯有主的朋友听进去这句话:‘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路12∶32),‘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太13∶11)。这些人是谁呢?‘他预先所知道……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模样’的人(罗8∶29 p.),且那些已明白神的伟大和隐秘计划的人:‘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后2∶19),神向他们启示他从永远所知道的计划。而且除了神预先所认识和预定成为他儿女的人之外,他也不叫其他人与这伟大的奥秘有分。”他的结论是:“‘耶和华的慈爱归于敬畏他的人,从亘古到永远。’(诗103∶17,102∶17,Vg.)从亘古是指神的预定,到永远是指信徒将得荣耀,前者没有起头,后者则没有尽头。”实我们无须伯尔纳的见证,因主亲口说:“惟独从神来的,他看见过父。”(约6∶46)他的意思是:神脸上的光令所有未重生之人感到惧怕。信心的确与拣选密不可分,只要我们明白拣选先于信心。基督在另一处也清楚地表明这次序:“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6∶39—40)他若喜悦万人得救,就必定赐给所有人他的儿子,并以信心这圣洁的恩赐嫁接他们到他儿子身上。信心无疑是神的爱的独特凭据,特别分配给他所收养的一切儿女。因此基督在另一处经文中说:“羊也跟着他,因为认得他的声音。羊不跟着生人,因为不认得他的声音。”(约10∶4—5,参阅Vg.)这差别难道不就是主已开通他们的耳朵吗?因无人能使自己成为羊,这反而是天上的恩典所造成的。主也以同样的意义教导我们:救恩将永远坚固和稳妥,因神以他的大能保守之(约10∶29)。因此,他的结论是:非信徒不是他的羊(约10∶26),即他们不是神借以赛亚的口所应许成为他门徒的人(赛8∶16,54∶13)。我以上所引用的经文既因教导圣徒的坚忍,就同时证明神的拣选是不后悔的。

11.弃绝同样也不是根据人的行为,乃是根据神的旨意

我们现在要简略讨论神所弃绝的人,因为保罗的教导也包括他们。就如雅各虽然没有任何配得蒙恩的善行却蒙恩;同样地,以扫当时虽然尚未被任何罪恶玷污,却被神恨恶(罗9∶13)。因此,我们若以他们的行为解释他们之间的差别,就是在指控保罗,仿佛他完全看不见对我们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事!他的确看不见他们之间的差别在于行为,因他强调在善恶还没有做出来之前,一个就蒙拣选,另一个则被弃绝,这就证明神预定的根基不在乎行为。而且当保罗替反对之人提出神是否不公正的异议时,他根本没有提到神照以扫的恶意报应他,而这原本是对神的公义最确定和清楚的辩护。他的结论是迥然不同的,即神兴起他所弃绝的人,好在他们身上彰显自己的荣耀。他最后加上这结论:“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由此可见,保罗将怜悯和刚硬都归在神的预旨之下。我们不知道神为何施恩给他的选民,因这是神自己的旨意。同样地,除了神的旨意以外,我们也不知道他为何弃绝其他人,因当圣经告诉我们,神随意刚硬人的心或怜悯他们时,就是在警告我们不可在神的旨意之外寻找另一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