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十年来有些人喜欢强调新约希腊文中Logos与Rhema的区别,但如果要把这种原文的区别作为真理的依据,需要十分谨慎。两千多年来的圣经译者大都没有区分agape和phileo、logos和rhema,他们并不是不懂希腊文、没有发现原文里的“亮光”,而是认识到agape和phileo、logos和rhema的意义虽然有区别,但也经常因为修辞的目的而混用,所以不能作为神学的依据。喜欢区别logos和rhema主要是赵镛基、朱植森、Dr. Bill Hamon等灵恩派名牧,他们把logos与 rhema截然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强调、高举rhema。我们对此类“亮光”应该非常谨慎。
事实上,七十士译本把希伯来文dabar(神的话)有时译成logos,有时译成rhema,并不区分神学意义。而在新约中,logos可以泛指神的话,也可以指主耶稣在特定时空对特定对象讲的话(太7:24,8:8,路9:28,约4:50),与rhema并无区别。而rhema可以指主在特定时空对特定对象讲的话,也可以泛指神的话(太4:4,约12:48,彼前1:25),与 logos 并无区别。此外,在新约还有同时使用logos和rhema 的例子(路9:44- 45,约17:6-8,徒10:44,来12:19 ),都是因为修辞的原因。如果说因此有隐藏的“亮光”,实在很牵强。比如赵镛基说:“研读从创世记到启示录logos…却不能领受信心”,但约4:41却明明说:“因耶稣的话(logos)、信的人就更多了”,主耶稣所说的 logos显然是产生信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