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督徒?这个问题可以用多种方式来回答,但我所知内涵最丰富的答案是:基督徒是以神为父的人。

  是不是每一个人,不管是不是基督徒,都可以称神为父呢?绝不!把所有的人都看作神的儿女,这个想法在圣经中是找不到的。旧约说神不是众人的父,乃是祂自己的百姓、亚伯拉罕后裔的父。「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我对你说过,容我的儿子去……」(出4:22-23)。新约圣经具有普世的眼光,但也说神不是所有人的父,而是那些知道自己是罪人、相信耶稣基督是背负他们罪孽的主,因此成为亚伯拉罕属灵后裔的人。「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加3:26-29)因此,神儿子的身分不是天生的、人人可得的普遍地位,而是一个藉着接受耶稣而获得的超自然礼物。「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也就是不能被神认作儿子。

  神儿子的身分是一种赏赐,并非藉着出生、而是藉着重生得着的。「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1:12-13)

  因此,神儿子的身分是恩典的赏赐。正如新约明确描述的,不是天然的、而是收养的儿子身分。在罗马法中,一个成年人如果需要一个后嗣来传宗接代,可以收养一个男孩做儿子,这是一种公认的做法——与今天不同的是,往往是成年男孩而不是婴孩。使徒们宣称,神如此爱那些祂在十架上救赎的人,以致祂把他们全部收养为后嗣,以便看到并分享祂独生子的荣耀。「神就差遣祂的儿子……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4-5):也就是说,神「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5)。「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一3:1-2)。

  好几年前,我在一篇文章中说:

  「如果你说,新约圣经是圣洁的创造者父亲身分的启示,你已经一语道破它的全部教导了。同样,如果你说新约圣经的信仰就是认识神是自己的圣父,你也概括它的全部精义了。如果你想判断一个人对基督教的理解程度,只要看看他明白多少关于作神儿女和以神为父的观念。如果不是这个观念激发和主导他的敬拜、祷告和整个人生观,那就说明他对基督教根本不了解。因为基督所教导的一切,使新约比旧约更新、更好的一切,使基督教与单纯的犹太教不同的、独特的一切,都可归结为对神的父亲身分的认识。『父』是基督徒对神的称呼。」(《福音杂志 Evangelical Magazine》第七期第19-20页)

  这在我看来仍然完全正确,而且非常重要。我们对得名分有多理解,对基督教也有多明白。编写本章就是为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点。

  向信徒启示神是他的父,在某种意义上是圣经的高潮,也是圣经记载启示过程的最后一步。正如我们所见,在旧约时代,神给祂的百姓一个可以用来谈论祂、呼求祂的立约之名:「耶和华」。通过这个名字,神宣布祂是伟大的「我是 I AM」:完全和常存的那位。正如其他一切是它们的所是,同样,神也是祂的所是。

  祂是一切现实背后的现实,一切原因和事件的根本原因。这个名字宣告祂是自存的、至高的,完全不倚赖祂以外的任何事物,也不受其约束。虽然「耶和华」是神的立约之名,但它向以色列启示的只是神的所是,而不是祂与他们的关系。这是以色列之王的正式名称,令人不敢冒犯。这也是一个奥秘的名字,旨在唤醒人们在奥秘的神圣存在面前谦卑、敬畏。

  与此完全一致的是,神在旧约圣经中最强调的性情,是祂的圣洁。以赛亚在圣殿中听见天使重复歌唱——「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赛6:3)——可以用作概括全部旧约主题的座右铭。「圣洁」这个词所表达的基本思想是「分开」或「分别」。当神被宣布为「圣洁」的时候,是指一切使祂被分别出来、与受造之物截然不同的属性,例如祂的伟大——「在高天至大者」(来1:3;8:1),祂的纯洁——「祢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奸恶」(哈1:13)。

  旧约宗教的整个精神,是由神的圣洁观念决定的。旧约不断强调:人类由于作为受造物的软弱,以及作为有罪者的污秽,必须学会在神面前谦卑和敬畏。「宗教 Religion」这个词的意思,就是「敬畏耶和华」——知道自己的渺小,承认自己的过犯,在神面前自卑,感恩地隐藏在神怜悯的应许中,最重要的是谨防任意妄为的罪。旧约一次又一次地强调,我们必须在圣洁的神面前守住本位、保持距离。这种强调掩盖了其他一切。

一种新关系

  但在新约中,我们发现事情发生了变化。神和宗教的重要性并没有减少;旧约对神圣洁的启示,以及对人谦卑的要求,是贯穿新约始终的预设前提。但一些新的东西增加了,一个新的因素出现了。新约信徒把神看为自己的父亲,「父」成为他们用来称呼神的立约之名。因为将神和祂的百姓联系在一起的盟约,现在被启示为一个家庭盟约。基督徒是神的孩子,是祂自己的儿子、女儿和继承人。新约所强调的,不是亲近圣洁之神的困难和危险,而是信徒亲近神的勇气和信心;这种勇气直接来自对基督的信心,来自对祂救赎工作的认识:「我们因信耶稣,就在祂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地来到神的面前」(弗3:12),「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来10:19-22)。对于那些属基督的人来说,圣洁的神是慈爱的父亲;他们是祂的家中一员,可以坦然无惧地亲近祂,始终确信能享有祂父亲般的关怀和看顾。这是新约信息的核心。

  谁能理解这一点呢?我曾听到有人严肃地争论说,神是父亲的观念,对于那些地上的父亲不够完全、缺乏智慧、缺乏慈爱、或者两者都缺乏的人,以及从小不幸丧失父亲的人,都是毫无意义的。我也听到有人为美国圣公会的罗宾逊主教(Bishop Gene Robinson)辩护说,他在《对神诚实 Honest to God》一书中完全不提神的父亲身分,实在是向家庭普遍破裂的世代推荐信仰的明智之举!

  但很愚蠢。因为,第一,这里隐含的暗示是,在人际关系的领域不能通过负面的对比形成正面的观念,但这根本不对。许多年轻人结婚,就是因为决心不要像父母一样把婚姻弄得一塌糊涂:这难道不是一个正面的理想吗?当然是。同样,我们的造物主成为我们完美父亲的观念——有信实的爱和关怀、慷慨和体贴,对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感兴趣,尊重我们的个性,有技巧地训练我们,明智地引导我们,随时陪伴,帮助我们变得成熟、诚实和正直—— 这个理想对于任何人都是有意义的,无论我们是说:「我有一个很棒的父亲,我看到神就是这样,而且更棒。」还是说:「我的父亲处处让我失望,但是赞美神,祂将会完全不同。」甚至是说:「我从来都不知道在地上有位父亲是什么滋味,但是感谢神,我现在在天上有一位了。」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正面的父亲理想,并且用它去判断自己和别人的父亲。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世上根本没有人会觉得神是完美父亲的观念是毫无意义、或是令人反感的。

  但无论如何——这是第二点——神没有让我们照着人类父亲的经验类推,凭空猜测祂作父亲的意义;而是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祂道成肉身的儿子,一劳永逸地揭示了这种关系的全部内涵。「天上地上的一切父亲身分」(弗3:14腓力斯英文意译本)都是从神那里得来的,同样,我们也从神作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弗1:3)所彰显出的具有普世性标准的作为中,了解到神和我们这些属基督的人的父子关系的实际意义。因为神的旨意是要信徒的生活反映和复制耶稣与父神的相交。

  我们从哪里可以了解这一点呢?主要是从《约翰福音》和《约翰壹书》。在《约翰福音》中,第一个福音的福分就是「作神的儿女」(约1:12),而第一次主复活显现的高潮,是耶稣宣布「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20:17)。《约翰壹书》的中心思想包括:作儿女是神爱的至高赏赐(约壹3:1);对天父的爱(约壹2:15;5:1-3)和基督徒弟兄姊妹的彼此相爱(约壹2:9-11;3:10-17;4:7, 21),是作儿女的德行;与父相交是作儿女的特权(约壹2:13, 23-24);公义和逃避罪恶是作儿女的证据(约壹2:29;3:9-10;5:18);看到耶稣、并且像祂,是作儿女的盼望(约壹3:3)。从这两卷书中,我们非常清楚地了解了神的作为父亲对于耶稣的涵义,以及它现在对于基督徒的涵义。

  根据我们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见证,神和祂之间的父子关系有四种涵义:

  第一,父亲的身分意味着权柄。父亲命令和指使:祂要求儿子运用的主动权,就是主动遵行父的旨意:「我从天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祢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约6:38;17:4;5:19;4:34)。

  第二,父亲的身分意味着爱。「父爱子」,「正如父爱我一样……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爱里」(约5:20;15:9-10)。

  第三,父亲的身分意味着相交。「其实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祂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做祂所喜悦的事」(约16:32;8:29)。

  第四,父亲的身分意味着尊重。神定意高举祂的儿子。「父啊……愿祢荣耀祢的儿子」,「……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约17:1;5:22-23)。

  这一切都伸延到神所收养的孩子身上。在他们的主耶稣基督里、藉着祂、并在祂的权柄之下,他们得着天父的管治、爱护、陪伴和尊重。耶稣怎样顺服神,他们也必如此。「我们遵守神」——那「生」我们的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约壹5:1, 3)。神如何爱祂的独生儿子,也如何爱祂收养的儿子,「父自己爱你们」(约16:27)。神如何与耶稣相交,也如何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壹1:3)。神如何高举耶稣,也如何高举跟从耶稣的人成为家中的弟兄。「若有人服侍我,我父必尊重祂」,「父啊,我在哪里,愿祢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约12:26;17:24),得以看到并分享耶稣享有的荣耀。圣经用这些话教导我们明白,那把耶稣的父和耶稣的仆人维系在一起的父子关系,形式和实质是什么。

  至此,需要给「得名分 adoption」的意义进行正式的定义和分析。威斯敏斯德信条第十二章的定义很好:

  神在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里,并为了祂,将得儿子的名分的恩典,赐给一切称义的人;他们由此而被归入神的子民之列,得享神儿女的自由和特权;有祂的名字写在他们身上;领受那赐人儿子名分的圣灵;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得以呼叫阿爸、父;并蒙受祂如父一般的怜恤,保护,供给,管教;永不被撇弃,且受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并承受应许,为神永远救恩的后嗣。

  这是赐给信徒的神儿子身分的本质,我们现在要研究它。

得名分:最高的特权

  有关得名分的第一点是:这是福音所提供的最高特权,甚至高过称义。这可能会令人大吃一惊,因为称义是自马丁路德以来福音派基督徒最重视的神的赏赐,我们已经习惯于几乎不假思索地说,白白的称义是神赐给我们罪人的至高福分。尽管如此,仔细思考一下,就会领悟上述这句声明的真实性。

  称义指神赦免我们的过去,并且将来会接纳我们,是福音首要和基本的福分,这点毫无疑问。称义是首要的福分,因为它解决了我们首要的属灵需要。我们本来都站在神的审判之下;祂的律法定了我们的罪;罪咎折磨我们,使我们焦躁不安、痛苦不堪,在清醒的时候感到害怕,里面没有平安,因为我们没有与我们的造物主和好。因此,我们需要罪得赦免,并确保与神恢复关系,这比我们对世上任何其他东西的需要都更重要。这是福音在提供任何其他事物之前,首先提供给我们的。《使徒行传》所记载的第一篇福音讲章,就宣告了对一切悔改并接受耶稣为救主和主的人的赦罪应许(徒2:38;3:19;10:43;13:38-39;5:31;17:30-31;20:21;22:16;26:18;路24:47)。

  保罗在他对福音阐述得最详尽、被路德(Luther)誉为「最清楚的福音」的《罗马书》中,首先阐述了藉着基督的十字架称义(1-5章),并成为其他一切的基础。保罗经常说,公义、除罪和称义,是耶稣的死对我们产生的第一个和立刻的效果(罗3:22-26;林后5:18-21;加3:13-14;弗1:7)。正如称义是首要的福分,它也是基本的福分,因为我们救恩中的其他一切都源于它、基于它,包括得名分。

  但这并不是说,称义是福音最高的福分。得名分更高,因为它涉及与神更丰富的关系。有些关于基督教教义的教科书——例如路易斯·伯克霍夫(Louis Berkhof,1873-1957年)——把得名分作为称义的一个分题,但这是不适当的。因为这两个概念截然不同,得名分更为崇高。称义是一个法庭概念,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把神视为审判者。透过称义的过程,神宣告悔改的信徒不会、也永远不再因为他们的罪而受死,因为他们的代替者和挽回祭耶稣基督已经在十架上为他们尝了死味。

  用加略山的代价为我们赢取的这种无罪释放和平安的白白恩典,说良心话,已经够奇妙的了——但称义本身并不意味着与神这位审判者有任何亲密或深厚的关系。理论上,你可以的确被神称义,但却不能因此与神有任何亲密相交。

  现在,将它和得名分比较一下吧。得名分是一个家庭观念,从爱的角度出发,把神视为父亲。藉着收养,神把我们带进祂的家庭和团契,确立我们为祂的儿女和后嗣。亲密、亲情和慷慨是这种关系的核心。与神这位审判者和好,固然是一件伟大的事情,但被神这位父亲疼爱和照顾,就更加伟大了。

  关于这一点,没有别人比苏格兰神学家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在《称义的教义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一书中说得更好了:

  根据圣经,赦免、接纳和得名分是不同的特权,按照上述次序,后者高于前者……前两者都属于罪人的称义,都建立在相同的关系上——统治者与臣民的关系。但第三种却与前两者完全不同,因为它建立在更亲密、更温柔、更宝贵的关系——父亲和儿子的关系上……仆人和朋友的地位大不相同——仆人和儿子的地位也是如此……圣经说,基督和祂的子民之间存在比主人和仆人更紧密、更亲切的关系:『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约15:15);圣经又说,得名分的结果,也产生了更紧密、更亲切的关系;因为『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就靠着神为后嗣。』(加4:7)得名分的特权以赦免和接纳为前提,但却高于这两者;因为『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不是内在的力量,而是权柄、权利、或特权——『作神的儿女』(约1:12),这是一种比称义更高的特权,因为它建立在更紧密、更宝贵的关系上——『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约壹3:1)。(《称义的教义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第276页)

  我们无法充分感觉到重生时从死亡进入永生的奇妙,除非我们把它看为不但是从被定罪进入被接纳,而且是从捆绑和贫穷进入「得救、确知和喜乐」的神家的转换。这是保罗在《加拉太书》4:1-7提出的巨大改变的观点,把他的读者从前生活在律法主义和宗教迷信的奴役中(加4: 3, 5, 8节),与现今他们认识造物主为父(加4:6)和信实的施恩者(加4:7)作比较。保罗说,这就是你们信基督所带来的;你们已「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5);「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而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加4:7)。

  当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在1738年圣灵降临节(Whitsunday)找到甚督的时候,他的经验满溢到好几首伟大的圣诗中(《卫斯理兄弟得救圣诗》,见《循道会圣诗集》(Methodist Hymn Book)第361首),主题就是从奴仆到儿子的身分转变:

  我惊叹心灵从何说起?
  我对天堂何能奢望?
  一个从死和罪赎出的奴隶,
  一根从永火抽出的燃木,
  我如何能高唱凯歌,
  向我的伟大救主颂赞?
  噢,我如何能述说,
  父啊,祢所显明的恩慈?
  我——忿怒和地狱之子,
  竟得称神的儿子,
  竟知道、感觉罪得赦免,
  天堂福祉永常存!

  查理在他的日记中说,三天后,哥哥约翰和「我们的一班朋友」突然冲进来,宣布他现在也是一名信徒了,「然后我们皆大欢喜地唱诗」。如果有幸在场,你能真诚地加入吗?卫斯理的诗句是你的心声吗?如果你真是神的孩子,「祂儿子的灵」也在你里面,卫斯理的诗句早已在你内心引起共鸣了;但如果你仍然无动于衷,我真不知道你怎么能想象自己是一个基督徒的。

  要显出得名分的福分是多么大,还得多说一件事——那就是说,这福分是常存的。这些年来,社会学专家们不断强调,家庭单位必须稳定和安全,亲子关系中的任何不稳定,都可能造成对孩子的精神紧张、神经疾病或发育迟缓。我们都知道破碎家庭的孩子所表现出的抑郁、任性和不成熟。但在神的家中却并非如此,那里有绝对的稳定和安全,家长全然智慧良善,孩子地位永久可靠。「得名分」、或者说「收养」这个概念的本身,就是圣徒得蒙保守的确据和保障,因为只有坏父亲、而且是在被惹怒的时候,才会把儿子逐出家门。神却并非坏父亲,而是好父亲。当我们看到基督徒的抑郁、任性和不成熟的时候,不禁想知道他们是否已经学会了健康的习惯,安居于神家真儿女的持久安全之中。

问题讨论:

  1. 神是所有人的父吗?人能经验什么样的儿子名分呢?
  2. 作者用什么字眼总结全部新约圣经的教导及全部新约圣经的信仰?
  3. 作者说:「向信徒启示神是他的父,在某种意义上是圣经的高潮」。试比较神在旧约和新约中的启示。
  4. 神如何说明祂的父亲身分的意义?其中四个重要的因素是什么?
  5. 作者说得名分是「福音所提供的最高特权」,意思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