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和一位学者在阳光下散步,他为了恩典的福音与教会要人发生冲突,失去了在学术界晋升的前程。「不过没关系,」他说,「因为我已认识神,他们却没有。」这只是一句插语,是对我所说的某句话的顺便评论。但它却萦绕在我的脑海中,使我思索良久。
我想,我们当中没有多少人能这样轻松自如地说「我们已经认识神」。如果我们够诚实,大多数人都不得不承认,我们对于这句话所代表的肯定和确实的经验,其实知之甚少。也许我们会讲见证,会述说自己悔改的动人经历,也会自称认识神——毕竟,福音派信徒都应该这么说;但是,我们能否毫不犹豫地、通过个人经历中的某些事例,来说明我们已经认识神呢?我对此深表怀疑,因为我怀疑大多数人对于神的经历,都没有如此生动真实过!
我想,我们当中的许多人也不会轻松自如地说,既然我们已经认识神,过去的失望和现在的心碎——世界所认为的心碎——都不必介怀了。因为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我们大多数人仍然很在意。我们忍受这些,把这些叫做我们的「十字架」;而我们反复念叨的时候,就不断发现自己陷入苦涩、冷漠和沮丧之中。我们向世界展现的态度是一种干涸的禁欲主义,与彼得认为他的读者所显出的「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相去甚远。「真可怜!」我们的朋友会这样评价我们,「他们受了多大的苦啊!」而这正是我们自己内心的感觉!
但在真正认识神的人心中,这些冒牌的十架、自怜的声音根本没有立锥之地!他们从来不想错过了什么,也从来不想失去了什么,只注意他们已经得着什么。
保罗说:「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使我认识基督」(腓3:7-8, 10)。当保罗说把丢弃的万事「看作粪土」的时候,意思不但是说万事在他心中毫无价值,也是说万事不会在他脑中挥之不去——怎么会有正常人对粪土恋恋不舍呢?然而,这正是我们许多人所做的。这表明在真正认识神的道路上,我们所得着的是何等的少!
「认识 Knowing」与「知识 Knowing About」
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坦诚面对自己。我们可能是正统的福音派,可以清楚地传讲福音,在一英里外就能嗅出异端邪说。如果被问到如何认识神,我们可以立刻提供正确的公式——我们是通过主耶稣基督认识神,藉着祂的十字架与中保,根据祂话语的应许,靠着圣灵的大能,透过个人的信心应用。然而,因认识神而有的喜乐、良善、一无挂虑,这些标志在我们中间却非常罕见——也许比那些对福音派真理认识得不太清楚、不太完全的基督徒圈子更罕见。或许这又是在后的必要在前,在前的必要在后吧。对神有一点认识,胜过对神有一大堆知识。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点,让我来说两件事:
第一,人可以知道很多关于神的事,却不太认识祂。我敢肯定,很多人从未真正领悟这一点。我们发现自己对神学有浓厚的兴趣——当然,这是一门最引人入胜的科目、十七世纪每位绅士的爱好——我们阅读神学释经和护教作品,钻研基督教历史,研究基督教信条,学习如何解经。别人欣赏我们对这些事情的兴趣,我们会发现有人请自己或就某个基督教问题公开发表意见,或带领查经小组,或发表论文,或撰写文章,或在自己的基督教圈子里正式或非正式地担负正统教义的教师或仲裁者。我们的朋友告诉我们,他们是多么重视我们的贡献,这也激发我们再接再励、进一步探讨神的真理,以便应付对我们日益增长的要求。
这些都很好——可惜,对神学的兴趣、对神的知识、清晰思考和谈论基督教主题的能力,与认识神根本不是一回事。我们对神的知识可能和加尔文(Calvin)所知道的一样多——事实上,如果努力研读他的作品,迟早我们会的——但我们可能一直根本不认识神。我可以说,加尔文并非如此!
第二,人可以知道很多关于敬虔的事,却不太认识神。这取决于他所听的道、所看的书、所交的朋友。在这个注重分析和科技的时代,教会的书架不会缺乏这类书籍、讲台的信息也不会缺少这类教导——如何祷告、作见证、读经、什一奉献、作年轻的基督徒、作年长的基督徒、作喜乐的基督徒、分别为圣、领人归主、受圣灵的洗或避免受圣灵的洗、说方言或解释五旬节式的现象,以及处理一切基督徒生活的有关问题。此外,也不乏描述先贤经验的基督徒传记,供我们兴趣盎然地细读。
无论你怎么看待这种现状,它确实可以使人能学到大量有关基督教实践的二手知识。此外,一个人若拥有了这些知识,就可以经常用来帮助那些挣扎摇摆的基督徒,使他们能重新站稳脚步、对难处看得中肯,如此就可以为自己赢得「好牧者」的美誉。然而,我们即使有了这一切,却仍然可能几乎不认识神。
让我们回到开始的地方:问题不在于我们是否精通神学,也不在于我们在处理基督徒生活问题时是否「平衡」——这是多么可怕、自我意识多强的一个词啊!问题乃是:我们能否简单、诚实地说自己已经认识了神?不是作为福音派就应该这么说,而是因为事实已经很清楚——由于认识了神,因作基督徒而导致的不愉快、失去的愉快,对我们全都无关紧要了。如果我们真的认识神,就能说出这句话;如果我们说不出这句话,表明我们需要更加清醒地面对自己,搞清自己是认识神、还是知道对神的知识。
认识神的证据
我们已经说过,当人认识神的时候,损失和所谓的「十字架」对他们就不是个事儿了,因为他所得着的,足以把这些从脑海中一扫而光。认识神对人还有什么其他的影响呢?圣经的不同部分从不同的角度回答了这个问题,但也许最清楚、最引人注目的答案是《但以理书》提供的,我们可以将书中的见证总结成以下四个命题:
一、认识神的人为神大发热心(These who know God have great energy for God)。《但以理书》其中一章预言说:「惟独认识神的子民必刚强行事。」(11:32)英文圣经修订标准本(RSV)译作「惟独认识神的子民,必站稳行事(stand firm and take action)」。从经文的上下文看,此节以「惟」(but)字引出,故相对于第31节中那「设立那行毁坏可憎的」、用巧言勾引作恶违背圣约的「卑鄙的人」的行为(参31、32节)。这向我们表明,认识神的人所采取的行动,是他们对环绕四周敌挡神的潮流的反应。当他们的神被藐视或忽视时,他们无法安息;他们觉得必须做点什么;对神之名的侮辱,促使他们采取行动。
这正是我们在《但以理书》各章看到的但以理和他三个朋友的「热心行为」。
这是四个认识神的人,所以他们经常觉得有必要挺身而出,对抗漠视神和拜假神的命令。但以理尤为特出,他绝不容许这样的情形愈演愈烈,觉得有义务公开对抗。为了避免吃宫内的食物使他触犯洁净的礼仪,他坚持吃素,使太监长惊愕不已(但1:8-16)。当大利乌王禁止祷告一个月,违者必死的时候,但以理不但继续每天祷告三次,而且是在打开的窗前祷告,让人一目了然(6:10等节)。这使人想起奉行加尔文主义的赖尔主教(Bishop Ryle),他故意在圣保罗大教堂的主教座位上向前倾身祷告,好让每个人都看见他没有效法天主教的信条、把面向东方当作面向神。
可别误会这些姿势!这并不是因为但以理或赖尔主教是粗鲁、蛮不讲理、喜欢反叛、不与政府作对就不快乐的家伙,只是因为认识神的人,对于那些神的真理和荣耀受到直接或暗中危害的情况非常敏感。与其任其自然败坏,他们宁可冒着个人风险,为求引起人的注意、改变人的心思。
这种为神而发的热心,并没有止于公开的举止,实际也不是始于公开的举止。认识神的子民比别人祷告得更多,他们为神的荣耀而发的劲头和热心,首先体现在他们的祷告中。《但以理书》第9章记载,当但以理先知「从书上得知」所预言以色列被掳即将结束,又看见百姓的罪只会招惹神的审判、而非怜悯,他就「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祷恳求。」(3节),用我们大多数人完全陌生的强烈、激动、伤痛的灵为耶路撒冷的复兴祷告。
然而,真正认识神的不变果子,是为神的事热心祷告——事实上,这种热心只有藉着祷告才能找到出口、释放内心的张力——而认识神越多,热心就越大!借此我们可以测验自己。也许我们不能公开反对不虔不敬和离经叛道,也许我们已经年老、有病、或受身体状况的限制,但我们都可以为日常生活中看到的不敬虔和背道祷告。然而,如果我们里面没有多少这种祷告的热心,也很少这样祷告,这就是一个明确的迹象,表明我们几乎不认识我们的神。
二、认识神的人具有伟大的神观(Those who know God have great thoughts of God)。《但以理书》中的神,是一位随自己的美意掌管历史,藉审判和怜悯向个人和国家彰显主权的神。这里没有空间把书中关于这伟大的神的智慧、大能和真理等教训全部写出来。可以说,在整本圣经中,神的主权在各个方面的体现,再没有比本书更生动、更持续的描述了。
面对已经吞并应许之地的巴比伦帝国的强大和威荣,以及接踵而来的更多伟大的世界帝国,以色列按人类的任何标准看都像个侏儒。《但以理书》却戏剧性地提醒说:以色列的神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诸天掌权」(4:26),神的手每时每刻都掌管着历史。事实上,「历史 history」只不过是「祂的故事 His story」、祂永恒计划的展示,最终得胜的国度是神的。
「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4:25;参5:21),这个中心真理,就是但以理在第二、第四章教训尼布甲尼撒的,在第五章(18-23节)提醒伯沙撤的,是尼布甲尼撒在第四章(34-37节)所承认的,是大利乌在第六章(34-37节)所承认的,是但以理在第二、第九章祷告的根据,在第一、第六章反抗权柄的信念,和他的朋友在第三章反抗权柄的信念,以及神在第二、四、七、八、十、十一至十二各章向但以理启示的精要。神知道且预知万事,祂的预知就是预定(His foreknowledge is foreordination);因此,祂拥有世界历史和个人命运的最后决定权,祂的国度和公义最终必胜,因为无论人还是天使都无法阻挡祂。
这些就是充满但以理脑海的关于神的观念,他的祷告就是见证、祷告永远都是人怎样看神的最佳证据:「神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从亘古直到永远,因为智慧能力都属乎祂。祂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将智慧赐与智慧人。……祂……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与祂同居……」(2:20-22);「主啊,大而可畏的神,向爱主守主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主啊,祢是公义的……主,我们的神,是怜悯饶恕人的。……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义……」(9:4、7、9、14)。
我们所思想的神是这样的吗?我们的祷告表达出对神这样的观念了吗?我们深感祂的圣洁威严、祂的道德完美、祂的慈爱信实之后,是否也像但以理那样变得谦卑、倚靠、敬畏和顺服呢?透过这个测验,我们也可以衡量自己认识神的多寡。
三、认识神的人为神大有勇气(Those who know God show great boldness for God)。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已经生死置之度外,但却并不鲁莽。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计算过代价,衡量过风险。他们很清楚,若无神的干预(虽然神确实干预了),自己的行为将会产生什么后果。
但这些预期的后果并不能改变他们。一旦他们确信自己的立场正确,要忠于他们的神、就必须采取行动,他们就如章伯斯(Oswald Chambers,1874-1917年)所说的:「微笑着洗手,准备接过后果。」使徒们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保罗说:「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徒20:24)。
这正是但以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心志,也是每个认识神的人当有的心志。他们可能会发现,决定选择正路是一件非常困难痛苦的事;但他们一旦清楚知道了该走的路,就会毫不犹豫地勇敢踏上。他们并不担心神的其他百姓是否有不同的看法和立场。在当时的犹太人中,只有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三个人拒绝敬拜尼布甲尼撒的像吗?从他们的话中,并没有迹象表明他们是否知道、是否关心这点。他们很清楚自己该做什么,这对他们已经足够了。透过这个测验,我们也可以衡量自己对神的认识。
四、认识神的人在神里有极大满足(Those who know God have great contentment in God)。人最大的平安,莫过于确信知道自己已经认识神,神也认识他们,并确信这种关系将保证神在他们生前、死后、一直到永远都有恩惠。
这正是保罗在《罗马书》5:1所说的平安:「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他在《罗马书》第8章也详析文中精义:「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1、16、 28、30、33、35等节)
这正是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所认识的平安。因此,面对尼布甲尼撒王的最后通牒——「若不敬拜,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3:15)他们作出了经典的回答(3:16-18):「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毫无惧色!——「即便如此,我们所侍奉的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彬彬有礼,却令人无言以对,他们认识他们的神!——「即或不然,」——若无拯救临到——「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侍奉你的神」——毫不在乎!根本没有什么不同!或生或死,他们都已全然满足。
主,或生或死,非我所虑,
爱祢侍祢,是我福分;
求祢赐我,足够恩典。
人若长寿,我会欢欣,
因我可以,长久顺命;
人若短命,我何用忧,
振翅飞翔,永恒之中?
(《主非我所虑 Lord, it belongs not to my care》Richard Baxter)
我们是否在各方面都已得着这样的满足,是判断自己是否真正认识神的另一个衡量标准。
第一步
我们渴慕对神有这样的认识吗?那么有两件事该做: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自己对神的认识是何等不足。我们必须学会通过我们如何祷告和内心如何思想来衡量自己,既不是通过我们对神的知识,也不是通过我们在教会中的恩赐和责任。我怀疑,我们中的许多人都不知道自己对神的认识有多贫乏,让我们求主使自己看见。
其次,我们必须寻求救主。祂在世时,邀请普通人与祂同行,他们就这样认识了祂,因着认识祂也认识了祂的父。旧约也记载主耶稣道成肉身之前类似的显现——以主的使者的形式与人同行,为的是让人认识祂。《但以理书》告诉我们似乎有两件这样的事——那和但以理的三个朋友在火窑中同行,「相貌好像神子」的第四个人是谁呢(3:25)?但以理在狮子坑中的时候,神差遣来封住狮子的口的使者是谁呢(3:25)?主耶稣基督的肉身现在不在我们中间,但从属灵的角度,祂的同在并无分别;我们仍然可以藉着寻求耶稣的同行来寻找和认识神。只有那些寻求主耶稣、直到寻见祂的人——因为祂应许凡一心寻求的必定寻见——才能站在世人面前,见证他们已经认识神。
问题讨论:
- 「人可以知道很多关于神的事,却不太认识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 认识神的人有哪四种特征?
- 是什么激发神的子民有所行动?为什么「真正认识神的不变果子是……祷告的热心」?
- 《但以理书》所教导关于神的中心真理是什么?
- 为什么一个人的祷告是他怎样看神的最佳证据?回想你过去一天或一周的祷告。这些祷告显示你对神有什么看法?
- 作者说如果我们要认识神,就应做两件事。那是什么?你认为我们如何能每天做这两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