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何被造?——为了认识神。
我们应该为自己设定怎样的人生目标?——要认识神。
耶稣所赐的「永生」是什么?——认识神。「认识祢——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祢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人生最美好的事物,能够带来更多的喜乐、欢愉和满足的,又是什么?——认识神。「耶和华如此说:『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夸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夸口,财主不要因他的财物夸口。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耶9:23-24)。
神最喜悦看见人怎样?——认识祂。神说:「我……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6:6)
以上几句话,传达了丰富的涵义,其重点已足以让每一位基督徒都心感温暖,虽然徒具宗教形式的人也会无动于衷,但他却可以由此可知自己其实尚未重生。这些话立刻能为我们的生活提供基础、模式、目标,以及优先原则和价值尺度。
一旦你知道自己来到世上的主要目的是认识神,生活中的大部分问题自然会变得有条有理。今天的世界充满了两种疾病的受害者,一种是法国哲学家卡缪(Albert Camus)所说的「荒谬主义 Absurdism」患者,他们认为「人生就是个糟糕的笑话 life is a bad joke」;另一种可以称为「玛丽热病 Marie Antoinette’s fever」患者,他们就像法国路易十六的王后那样,总是抱怨「索然无味nothing tastes」。这些疾病困扰着整个人生:一切都变得既麻烦又无趣,因为似乎没有什么是有意义的。但是,在本质上,基督徒对于荒谬主义绦虫和玛丽热病是免疫的,除了偶尔试探的势力扭曲了他们的思想、使他们失去常态——不过,靠着神的怜悯,这种状态也不会持续太久。
能使人生有价值的,是一个足够大的目标,一个能吸引我们的想象力、抓住我们的忠诚的东西,而这是基督徒所特有、别人却没有的。试问,还有比认识神更伟大、更崇高、更吸引人的目标吗?
然而,从另一角度来看,当我们说认识神的时候,只是说了一个公式;而公式就像支票,除非懂得如何兑现,否则只是一张纸片。当我们使用「认识神」这个短语的时候,究竟是在说些什么呢?是一种特别的情绪?一阵使人后背发凉的寒意?一种梦幻、凌空、悬浮的感觉?一种吸毒者所追求的刺激和兴奋?还是说,认识神是一种特殊的理性经验?有人会听到声音吗?会看到异象吗?会有突如其来的念头掠过脑海吗?还是别的什么呢?这些问题都需要讨论,因为根据圣经,人在这方面很容易被愚弄,明明不认识神、却以为认识祂。因此,我们要提出这个问题:究竟哪些活动或事件,才能被恰当地称为「认识神」?
认识神包括什么
首先,显然「认识」神必然比「认识」另一个人更复杂,就像「认识」我的邻舍比「认识」一幢房子、一本书或一种语言更复杂一样。对象越复杂,对它的认识也越复杂。对于抽象事物的认识,如语言,需要通过学习才能得到;对于非生物的认识,比如英国最高的本尼维斯山(Ben Nevis)、大英博物馆,需要通过调查和探索才能得到。这些活动虽然需要集中精力,仍然相对容易。但是,当人接触到生物时,对它们的认识就变得复杂多了。认识生物,除了要知道它过去的历史,还要知道它在某些的特定情况下,可能会怎样反应和行动。一个人如果说「我认识这匹马」,通常不仅仅是说「我从前见过它」,虽然字面上的意思可能仅此而已,但更有可能的意思是:「我知道它的习性,可以告诉你如何驾驭它。」这样的知识,只能通过从前接触过这匹马、观察过它的活动、并且亲自驾驭过它,然后才能得到。
说到人,情形就更复杂了;因为人和马不同,会掩盖内心,不会向所有的人都敞开心扉。认识一匹马,或许几天就够了,而且从此不会改变,但你却可能与某人相处数月、甚至数年以后,最后还是不得不说:「我根本不了解他!」我们都知道对别人的认识会有不同的程度,并且按照对方向自己敞开的程度,分别说:「不太认识」、「点头之交」、「认识」、「好朋友」、「烧成灰都认识」。
因此,我们认识别人的程度,主要取决于对方、而不是自己。我们对于别人的认识,是他们允许我们认识他们的结果,而不是我们试图认识他们的结果。当彼此见面的时候,我们只能向对方表达关注、兴趣和善意,友善地敞开自己。但从那以后,是他们、而不是我们,决定了我们能否会认识他们。
现在试想一下,我们即将被介绍给一位我们认为无论在身分地位、智力学问、专业技能、还是个人品格等方面都高于我们的大人物。我们越觉得自己卑微,就越觉得自己只能必恭必敬地与他会面,让他在谈话中占据主动——请设想以下谒见英国女王或美国总统的场面吧。我们可能很想认识这位高贵的人物,但却知道决定权完全在他、而不在我们。如果他对我们的态度只限于礼貌性的客套,我们可能会很失望,但却没有资格抱怨;毕竟,我们无权要求他的友谊。
相反,如果他一开始就信任我们,就一些我们共同关心的问题坦诚地说出他的想法,甚至邀请我们参与他的某项计划,并要求我们在他需要帮忙的时候随时与他合作,我们将会感到受宠若惊,并且完全改变了我们对于人生前途的看法。如果在此之前,我们觉得人生毫无意义、索然无味,那么从今以后,看来就不再如此了,因为那位大人物已经选中我们做他的私人助理。这件大事不但值得我们写信回家大说特说,也值得我们努力把它做好!
这个例子可以用来解释什么叫做认识神。神藉着耶利米说得好:「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因为认识神是一种能振奋人心的关系。
当那位全能的创造者、万军之主、视「万民都像水桶的一滴」的至高神来到你面前,透过圣经的话语和真理与你交谈,你会怎么做呢?也许你已经熟知圣经和基督教真理多年,觉得这些对你好像意义不大。但是有一天,你猛然醒悟,发现神实际上是透过圣经向你——你个人——说话!当你聆听神在对你说什么的时候,就会发觉自己越来越惭愧,因为神对你说的都是你的罪孽、过犯、软弱、盲目和愚蠢,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绝望无助的,只好呼求赦免。
但这并非全部,你一面听,一面开始意识到,神其实是向你敞开心扉,要和你交朋友、招募你作祂的同事——用巴特(Barth)的话来说,是作「盟友 covenant partner」。这实在是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但却千真万确。透过这种关系,罪人得以认识神;透过这种关系,可以说是神先把人变成祂的下属,然后变成祂的同工(林前3:9)和私人朋友。神把约瑟带出监牢,成为法老的宰相,就是祂在每个基督徒身上的工作写照:你原本只是撒但的囚犯,但现在却发现自己变成了神所信任的仆人,生命也立即改变了。
作仆人是羞耻还是骄傲,取决于作谁的仆人。许多人因为二战中为温斯顿·丘吉尔爵士提供私人服务而深感自豪,何况认识和事奉天地之主,更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和荣耀的事啊!
那么,认识神会涉及什么行动呢?根据我们以上所勾勒的,把这种关系中所涉及的各种因素结合在一起,我们就得说:认识神首先要聆听神的话语,按照圣灵的解释接受它,并且应用到自己身上;其次,要注意神藉着话语和作为所启示的本质和性情;第三,接受祂的邀请,照祂的吩咐去做;第四,承认和享用祂所彰显的爱,祂用这爱主动寻找你、吸引你与祂相交。
认识耶稣
圣经运用图画和比喻,使上述概念的骨架变得有血有肉。它用四个主要的比喻来告诉我们,我们认识神,就像儿子认识父亲、妻子认识丈夫、臣民认识君王、羊认识牧人。这四个比喻都指向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认识者「仰望」被认识者,而后者负责前者的福祉。这是认识神的圣经概念的一部分:认识祂的人——也就是那些神允许自己被他们认识的人——会得到祂的爱和眷顾。我们稍后再详述这点。
然后,圣经又进一步说,我们只能透过认识耶稣基督才能认识神,因为祂是神在肉身的显现——「……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9、6)因此,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认识耶稣基督意味着什么。
对于耶稣当日的门徒来说,认识耶稣就像认识上述例子中的大人物。门徒只是平凡的加利利人,无权要求耶稣对他们产生兴趣。但耶稣这位说话有权柄的拉比,这位不止是先知的先知,这位在他们心中激起越来越多敬畏和崇拜、直到他们不得不承认祂是神的主,却主动找到他们、呼召他们归向祂、信任他们、差派他们向世人作传讲天国的代表。「祂就设立十二个人,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可3:14)。他们承认那位选召他们、又称他们为朋友的,乃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是生而为王、有「永生之道」(约6:68)的人;而这种认识所带来的效忠和特权感,也改变了他们全部的人生。
现在,当新约圣经告诉我们耶稣基督已经复活,其中一个含义是:加略山的受害者已经不受束缚,因此,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可以像昔日的门徒那样,享受与祂同在的关系。
唯一的区别的是:第一,祂和基督徒的同在是属灵、而非肉身的,所以我们的肉眼看不见;第二,基督徒根据新约的见证,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些关于耶稣的神性和代赎的真理,而昔日的门徒要过几年才能逐渐明白这些真理;第三,今天耶稣不再是活生生地向我们说话,而是将福音书所记祂的话、以及圣经中其他关于祂得见证放进我们的心里。但是,认识耶稣基督,仍然是个人与主之间的门徒关系,就像祂在地上与十二门徒一样。在福音故事中走过的耶稣,现在也与基督徒同行;认识祂需要与祂同行,现在和过去一样。
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10:27)祂的「声音」就是祂的宣告、祂的应许和祂的呼召:「我是生命的粮……羊的门……好牧人……复活。」(约6:35;10:7、14;11:25)「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约5:23-24)「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11:28-29)
当耶稣的宣告被承认、应许被相信、呼召得回应,祂的声音才算被「听到」。从此,认识祂的人就认识耶稣是牧人,祂也认识信靠祂的人是自己的羊。「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7-28)认识耶稣,就是今生和来世都被祂从罪恶、过犯和死亡中拯救出来。
个人问题
现在,让我们后退一步,回顾一下我们所说的「认识祢——独一的真神,并认识祢差来的耶稣基督」的意思,我们可以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认识神是个人的相交,就像直接认识某个人一样。认识神不仅是知道关于祂的事,而且是当祂向你敞开的时候,去了解祂,当祂要认识你的时候,被祂了解。知道关于祂的事,是信靠祂的必要前提——「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罗10:14)。但是,对祂的知识的广度,并不等于认识祂的深度。
约翰·欧文(John Owen)和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比约翰·班杨(John Bunyan)或比利·布雷(Billy Bray)懂得更多的神学,但是,谁能否认后两者与前两者同样认识他们的神呢?当然,这四位都是刻苦钻研圣经,这比接受正式的神学训练好得多。如果观念的正确是决定性的因素,那么最博学的圣经学者显然应该比任何人都认识神。但事实并非如此,你可以在头脑中拥有一切正确的观念,但却从未在内心尝过这些观念所指向的实际。而一个被圣灵充满、单纯读经听道的人,比那些满足于正确神学的学者更能深入地认识他的神和救主。原因是,前者会在生活中实际地应用真理、与神相交,而后者则不能。
第二,认识神是个人在思想、意志和情感上的投入。否则就不能建立一种完全个人化的关系。要认识别人,你得与他作伴、投其所好,准备认同他所关心的。否则,你和他的关系必然肤浅乏味。
诗人说:「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诗34:8)「尝尝」,就是咬一口,品尝其味道。一道菜可能看起来很美,厨师也大力推荐,但若不尝一口,我们还是不知其味。
同样,在我们「品尝」友谊的经验之前,我们并不知道别人的真实品性。可以这么说,朋友之间一直在交流「滋味」,分享对彼此和其它共同关心的事物的观点——就想想热恋中的人吧。他们用言行彼此敞开心扉,「品尝」对方的性格,无论是悲伤还是喜乐。他们彼此认同对方所关心的,并且在情感上亲身投入其中。他们互相感应,也互相思念。这是朋友之间彼此认识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样适用于基督徒对神的认识——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我们与神的关系就像一种朋友的关系。
今天,认识神的情感一面,经常被刻意淡化,因为担心鼓励过度伤感的自我陶醉。当然,实在没有比自恋的宗教更不敬虔了,我们确实要经常强调,神的存在并非为了我们的舒适、幸福、或满足,也不是为了供应一些「宗教经验」,好像这些才是人生最有趣、最重要的事。
我们也有必要强调,若有任何人根据「宗教经验」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一2:4 ;参9、11;3:6、11;4:20等节)。
但是,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认识神不但是理智和意志的关系,也是感情的关系,否则绝不可能成为个人之间深刻的关系。信徒必须把情感投入神的事工在世上的成败兴衰,正如温斯顿爵士的私人助手把情感投入二战的起起伏伏一样。当神被尊崇和接受的时候,信徒们就会欢喜雀跃;当神被藐视的时候,他们就会悲愤不已。
当巴拿巴来到安提阿,「看见神所赐的恩就欢喜」(彼11:23)。相反,诗人说:「我的眼泪下流成河,因为他们不守祢的律法。」(诗119:136)同样,当基督徒感到亏负主时,就会觉得羞耻伤痛(参诗51;路22:61等经文);当他们感到神用永不止息的爱给他们带来荣耀时,就会「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
这是与神为友在情感和经验的一面。若是缺乏这一面,无论人对神的思想多么真实,还是不认识他所思想的神。
第三,认识神是一种恩典。在这种关系中,自始自终都是神主动——这是必然的,因为神完全超越我们,而我们因着自己的罪,已经无权向祂讨求任何好处。
不是我们主动与神为友,而是神主动与我们为友,藉着向我们彰显祂的爱,带领我们认识祂。保罗在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中,说明了在认识神的事上恩典的优先次序:「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加4:9)。使徒话里的意思是显而易见的,人的救恩中先有恩典,并且恩典是根基。他们认识神,是神认识他们的结果;他们因信认识祂,是因为祂先用恩典拣选了他们。
当「认识」这个词被这样用来描述神的时候,就变成了一个关于主权的字眼,表明了神主动的爱、拣选、救赎、呼召和保守。神完全了解我们,用大白话来说,就是「彻头彻尾地了解我们」。这当然是为了对比《哥林多前书》13:12所说的我们对神不完全的认识,但这仍不是「认识」的主要意思;主要的涵义出现在这些经文中:
「耶和华对摩西说,……因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并且我按你的名认识你。」(出33:17)「我未将你(耶利米)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耶1:5)。「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并且我为羊舍命,……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永不灭亡。」(约10:14, 15, 27, 28 )在这里,神对属祂之人的认识,与祂救赎恩典的整个目的有关。这种认识,包含了神对所认识的人的个人情感、救赎行动、信实守约和护理眷顾。换而言之,正如我们前面所暗示的,它包含了从今直到永远的救恩。
被认识
因此,归根结底,最重要的并不是我认识神,而是在它背后另一个更伟大的事实——神认识我。我被刻在祂的掌心,始终在祂心上。我对祂的所有认识,完全取决于祂持续主动地认识我。我认识祂,是因为祂先认识我,并且持续认识我。祂像一个爱我的朋友那样认识我,祂的眼目没有一刻离开我,祂的注意力没有一刻忽略我,因此,祂对我的眷顾也没有停止片刻。
这是一种非同寻常的认识,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安慰——那种令人振奋、而非懈怠的安慰——因为知道神持续地以爱来认识我,为我的益处眷顾我。当我知道祂对我的爱是完全真实的,并且完全是基于早已预知我最坏的情况,这就让我松了一大口气。因为这样,就没有任何新的发现可以让祂对我失望——就像我经常对自己失望一样——也不会有任何新的失败可以打消祂祝福我的决定。
当然,当我想到神能看见我里面一切别人看不见的诡诈(幸好如此),也比我自己看到里面更多的败坏(良心所发现的已经够多了),我自然会不得不谦卑下来。
然而,出于某种难以测度的原因,祂竟然希望我做祂的朋友,并且希望成为我的朋友,甚至因此让祂的儿子为我而死,这促使我敬拜祂、爱慕祂。这里不能详细解释这些概念,但仅仅提及它,就足以表明「认识」的含义有多丰富——不单是我们认识神,而且是祂认识我们。
问题讨论:
- 为什么基督徒对荒谬主义绦虫和玛丽热病是免疫的?
- 认识一个人有什么含义?
- 作者如何描绘我们和神的关系?你觉得这是一个好的比方吗?为什么?
- 当那位视「万民都像水桶的一滴」(赛40:15)的全能造物主亲自向你个人说话,你有什么反应?祂愿意成为你的盟友,你真的感到兴奋吗?
- 认识神的行动,牵涉哪四件事?
- 圣经用哪四个比喻描绘人和神的关系?这些比喻有何共同点?
- 为什么神认识我们,比我们认识神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