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这课提供一些综论(Generalizations),为帮助我们有清晰的思考。从极端世俗、异教的观点,到彻底合乎《圣经》的看法,有很大的距离,中间包含很多不同看法的可能性(spectrum)。例如: 华尔裴德(B.B.Warfield,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普林斯顿神学院著名护教、神学教授)在他所着《救赎计划》(The Plan of Salvation)中,用图表列出救赎论(soteriology)不同的观点。

  2. 这只代表我的分析,可能有差错,可以作调整。
  教牧辅导学中最关键性的神学问题乃是: 基督教神学与世俗心理学的融汇贯通(integration)有用吗? 必须吗?

本课目的:

  你必须认真衡量《圣经》与被造界(宇宙)之间的关系。《圣经》是神独特的、完整的、透过话语的(verbal)启示。而宇宙是神创造的,其中有神无所不在的(pervasive)、无言无语的(non-verbal)、不完整的、(对我们获救赎)不足够(insufficient)的启示。

  你亦需较量圣灵救赎及非救赎(一般)性的工作之间的关系。圣灵救赎性的工作,包括他用《圣经》胜过罪(人类堕落)的后果,包括理性的(noetic)及其它方面的后果。而圣灵一般性的工作,乃在人类中抑制(restrain)这些堕落的后果(神学上称之为「普遍恩典」)。换言之: 完全堕落、背叛神的人,还能学到什么、做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有那些东西,只有重生了的圣徒,在圣灵的引导下,按着《圣经》的教导,才能学会的?

  这些问题在一些书上已有较广泛性的讨论:
  H. Richard Niebuhr,Christ and Culture.
  C. G. Singer,Christian Approaches to Philosophy and History.

  从某一个意义上,神学的历史发展,可视为世俗异教文化与思想,及基督教信仰之相互冲击关系的历史。世俗异教文化,必然刺激教会从事神学反省及信仰的重述。你对「基督与文化」这问题所采取的立场,会深深地影响你在某些具体课题上采纳什么观点。

  在历史上有些关键性的事件、争辩,都反映出这事实:

  • 亚他拿修(Athanasius)与亚利乌(Arius)之争辩。
  • 奥古士丁(Augustine)与柏拉纠(Pelagius)在人性论、罪论上之争辩。
  •  宗教改革者(路德、加尔文等)与罗马天主教在救赎论、圣经论、及教会论(包括圣礼观)上的争辩。
  • 清教徒(Puritans)与人文主义之经院派(Scholasticism)在成圣教义(sanctification)及有型教会制度之权威上的争辩。
  • 普林斯顿神学院: 梅钦(J. Gresham Machen)与自由派神学之争辩: 在教会之纯真上的争辩。
  • 范泰尔(Cornelius Van Til,护教学家)与亚当斯(Jay Adams)面对半柏拉纠主义(semi-Pelagianism)之所谓福音派(“evangelicalism”)之争辩。

  辅导学所面对的课题,不过是一些更大、更广的问题的一部份而已。究竟「所有真理都是神的真理」(All truth is God’s truth)这说法正确吗? 神学与世俗心理学之融汇贯通(integration)有必需吗? 甚至有用否? 科学与圣经之间的相互关系又是什么? 这些问题必须从神学(信仰)上的争辩及反省中寻找答案。在本课中我会指出四条进路:

一、 世俗混合派(Secular Synergism):

例如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基督教词汇掩饰一些世俗异教的观念。例: 人际存在主义(Transpersonal existentialism),及后现代之重构主义(postmodern reconstructionism)。基督教乃世俗异教中所有美善(good)的成全(perfection)。「属文化之基督」(Christ of culture)。耶路撒冷(神的城)乃雅典(人的城)之延伸及完成(completion,extension)。
例: D. Capps,Biblical Approaches to Pastoral Counseling.

二、 敬虔分离派(Pietist Separatism):

例如特土良(Tertullian)。光明与黑暗本无相交。教会的任务,乃像修道院一样,从世俗的事务退隐,为着默想灵修课题(神秘主义,mysticism)。敬虔主义(Pietism)与分离主义(separatism)往往是相辅相成的。基督徒应从世界分别出来(separation),等候基督千禧年国度的来临。「反文化之基督」(The Christ against culture)。耶路撒冷(神的城)与雅典(人的城)向无相干。
例: O. Quentin Hyder,The Christian’s Handbook of Psychiatry.

三、 互辅组合派(Syncretistic Synthesizing):

例如亚奎那(Thomas Aquinas)。认为与世俗混合,或与世界分离,都不对。基督是凌驾文化以上之主(Christ is Lord over culture)。教会必须治理(rule over)社会。文化在某层面还过得去,但需要基督来成全(perfect)它。「在文化以上的基督」。耶路撒冷占据雅典,用作耶路撒冷的用途。
例: J. Carter;Bruce Narramore,The Integration of Psychology and Theology.

四、 圣经信仰派(Scriptural Scholars):

例如亚他拿修(Athanasius),奥古士丁(Augustine)等。与「互辅组合派」同样地反对世俗混合派及敬虔分离派。不过互辅组合派有一套缺久的神学(信仰)架构;这套信仰没有认真面对堕落对理性带来的严重后果(noetic effect of the Fall),尤其是对科学及神学的严重影响。这神学架构一带了进来,「自然」与「恩典」之间的二分(dichotomy)则无法克服。因此,互辅组合法趋向世俗混合派。

圣经信仰派认为基督来是要拯救、改变(convert)文化。耶路撒冷要向雅典在人生社会每一层面宣讲救赎真理,为要三一真神得着他应得的荣耀。
例: 亚当斯,《成功的辅导》(Jay Adams,Competent to Counsel)。

圣经信仰派,在处理社会学科及圣经辅导时,与上述其它三派有七方面不同;这是进路的不同,是关键性的不同:

    1. 圣经辅导的定义,来自《圣经》启示(revelation),不来自理性(reason)或专家研究(research)。
    2. 圣经辅导的内容,从解经(exegesis)发展出来,而不是来自人的经验(experience)。
    3. 圣经辅导的本质是道德性(moral)的,为要使人作门徒;不是医药性(medical)的诊断及治疗。
    4. 圣经辅导乃以基督为中心,不是以辅导者为中心,也不是以受辅导者为中心。
    5. 圣经辅导是的呼召,是一项属灵恩赐之运用;不是一项职业技术,由政府颁发牌照管理。
    6. 圣经辅导的督导,应由地方教会及其牧长担任;不是由私家或政府控制的辅导中心担任。
    7. 圣经辅导,是在牧养及门训(discipleship)的处境下学习,而不是在专业研究院中训练出来。

  上述四派之神学(信仰)思想,在每一方面都可以比较、看得清楚。在几项关键性的教义上作出比较,可帮助我们分辨各派在本质上的不同,及在如何面对辅导上的不同。

I. 知识论 (Doctrine of Knowledge)

A. 世俗混合派

人可自己发现真理,在经验的基础上建构秩序及真理。

B. 敬虔分离派

《圣经》只在属灵事上是真理;科学在物质方面是真理。两者之间,并无直接相互关系。

C. 互补组合派

真理不能被分割(compartmentalized)的。三方面真理的来源: 理性、经验、及启示 — —必须融为一个更大的整体,那便是真理。

D. 圣经信仰派

神在我们生命每一层面都掌主权。神借着《圣经》为我们诠释生命的真义。理性及人的经验,是低于《圣经》,是《圣经》的仆人。知识与智能,只分属天(从神来的)及属世(从人来的)两种;参雅3: 13-18。

「你们中间谁是有智能有见识的呢? 他就当在智能的温柔上显出他的善行来。你们心里若怀着苦毒的嫉妒和分争,就不可自夸,也不可说谎话抵挡真道。这样的智能不是从上头来的,乃是属地的,属情欲的,属鬼魔的。在何处有嫉妒、分争,就在何处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惟独从上头来的智能,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并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种的义果。」

II. 圣经论 (Doctrine of Scripture)

A. 世俗混合派

《圣经》的本质: 人写的小说一般。

目的: 鼓励人要有信心。

B. 敬虔分离派

《圣经》的本质: 神写的(小说)。

目的: 叫人得到永生、救恩。

C. 互补组合派

《圣经》的本质: 是一套三卷的书中,继卷一及卷二(理性,经验)之卷三。

目的: 使人得救恩、安慰。

D. 圣经信仰派

《圣经》的本质: 神的话(神的面)。

目的: 叫人得智能以致得救;使人成圣;还给人治学(科学)的指引。

参: 诗19篇;罗1: 16-3: 2;罗8: 6-8;林前2: 6-16;提后3: 15-17;来4: 12-13;来5: 11-14;彼前1: 22-2: 3;彼后1: 3-21。

细读经文

诗19篇「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 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 无言无语,也无声音可听。他的量带通遍天下,他的言语传到地极。神在其间为太阳安设帐幕。 太阳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欢然奔路。他从天这边出来,绕到天那边。没有一物被隐藏不得他的热气。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能。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 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况且你的仆人因此受警戒。守着这些便有大赏。 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 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求你拦阻仆人,不犯任意妄为的罪。不容这罪辖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耶和华我的盘石,我的救赎主阿,愿我口中的言语,心中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悦纳。」

提后3: 15-17「并且知道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能。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来4: 12-13「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

来5: 11-14「论到麦基洗德,我们有好些话,并且难以解明,因为你们听不进去。看你们学习的工夫,本该作师傅,谁知还得有人将神圣言小学的开端,另教导你们。并且成了那必须吃奶,不能吃干粮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练仁义的道理。因为他是婴孩。惟独长大成人的,才能吃干粮,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

彼前1: 22-2: 3「你们既因顺从真理,洁净了自己的心,以致爱弟兄没有虚假,就当从心里彼此切实相爱从心里有古卷作从清洁的心。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借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因为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他的美荣,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干,花必雕谢。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就是这道。所以你们既除去一切的恶毒,诡诈,并假善,嫉妒,和一切毁谤的话,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你们若尝过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

III. 一般(普遍)启示 (Doctrine of General Revelation)

A. 世俗混合派

从一个角度看,根本没有真理的启示。人自己来诠释宇宙。从另一个角度看,一般(普遍)启示乃唯一种类的启示。与世俗异教一样,有这两方面之间的紧张关系。

B. 敬虔分离派

唯有《圣经》是神的启示。但在科学方面,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知识是建立在同一个基础上。

C. 互补组合派

一般启示与特殊启示(《圣经》)在同一水平。因此,一般启示能帮助人得救,成圣。

D. 圣经信仰派

一般启示有它的价值,但它是不完整的。它没有神的律法那么具体仔细。它只能像律法一样,使人扎心知罪,及被定罪(其实在这方面还没有律法那么有效! )。

参诗19篇,罗1-2章。

IV. 普遍恩典 (Doctrine of Common Grace)

A. 世俗混合派

既然人并非有罪,因此不需要恩典。人唯一的限制,是因他是有限的(finite)。时间(历史进展)能帮助人克服他的限制。

B. 敬虔分离派

  二种可能:

  1. 信徒不需在文化方面长进,只需退隐。
  2. 人在科学方面的努力并不需要神的恩典。罪影响了人的意志及行为,但并没有影响他的理性。

C. 互补组合派

普遍恩典为救赎恩典作准备工夫。像亚奎那一样,自然与恩典二者之间有着鸿沟(这种二分法有时很明显,有时只是暗示)。
参附录六,〈日光之上及之下的启示〉。

D. 圣经信仰派

普遍恩典主要的功用,是抑制人的恶,让人活出一般程度的善(general good)。创4-5章。范泰尔用「借来的资本」(borrowed capital)解释这事实。不过,能改变人心的,只有神拣选、救赎的恩典。

被造物(无生命): 数学、物理、化学……
被造物(有生命): 生物学、社会学……
被造物(人): 心理学、神学……

关于人对自然界(被造物)之研究,有一点是很重要的: 我们越接近研究人,我们就越需要《圣经》。人的罪性影响着他的观察及理论建构。《圣经》是必须的;有至少三个原因:

  一、 《圣经》的内容,及神与人立约的目的,把重点放在神、人(位格) 、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上面。《圣经》关心的是人。因此当我们从研究死物、到动物、到研究人的时候,《圣经》所提供的直接资料就越来越多。

  二、 神所创造的一切(整个宇宙)都反映神本性的某些层面。不过唯有人是神的形象,人对神本性的反映,是其它被造物无法做到的。因此,堕落的人压抑(阻挡)真理,在社会科学方面会比在自然科学方面更严重。越接近心理学及神学,人对真理(事物的真相)的歪曲便越大。「所有真理都是神的真理」,不错;不过,究竟什么才是真理?

  三、 只有圣灵使用《圣经》,才能取代罪给人带来的有色眼镜(对事物真相的歪曲),换给人真实(正确)的范畴(true categories)。

来4: 12-13。「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

圣灵与《圣经》也给人带来看见(认识)真理的能力。

罗: 8: 6-8「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

林前2: 6-16「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们也讲智能。但不是这世上的智能,也不是这世上有权有位、将要败亡之人的智能。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神奥秘的智能,就是神在万世以前豫定使我们得荣耀的。这智能世上有权有位的人没有一个知道的、他们若知道,就不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了。如经上所记: 神为爱他的人所豫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借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能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或作: 将属灵的事讲与属灵的人)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纔能看透。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能看透了他。谁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导他呢? 但我们是有基督的心了。」

来5: 11-14「论到麦基洗德,我们有好些话,并且难以解明,因为你们听不进去。看你们学习的工夫,本该作师傅,谁知还得有人将神圣言小学的开端另教导你们,并且成了那必须吃奶,不能吃干粮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练仁义的道理,因为他是婴孩;惟独长大成人的纔能吃干粮;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

V. 成圣(做门徒)之过程

A. 世俗混合派

Capps在其书中颇欣赏「共识时代」(Age of Consensus)中的「心理化的教会」(psychologized church)。他说:

Hiltner书中一章论及教牧辅导中之宗教资源;其中提及祷告,《圣经》,宗教书籍,基督教教义,圣礼及礼仪。讨论《圣经》的一段中的重点是: 《圣经》之运用需与正确的辅导原则一致。作者检讨了一次用诗篇38篇之亮光探索受辅导者情况之辅导约会;Hiltner承认,牧者作了些少的解经: 「不过,重要的是,他没有从事道德训诲,教导普遍原则,加以压力,或提供指导。相反地,他了解、接纳、澄清、及帮助综合(consolidate)。」从Hiltner的观点来看,这位牧者使用《圣经》的方法乃与值得推介的辅导原则一致。(Capps,页19)

Capps继续提到新正统神学(neo-orthodoxy)的再起,及保守派(包括Gary Collins 及 Jay Adams)的发展;然后用肯定的语气提及「缓和派」(the moderates) 的再兴。这等于回到「共识时代」(consensus)。

Cobb在他书中末段对恢复用《圣经》的词汇作出了建议,但却没有详论实践出来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次年David Switzer在他的书《牧师、传道、人》(Pastor,Preacher,Person)中又讨论了教牧辅导中如何使用《圣经》这课题。Switzer的观点正如Hiltner较早所强调的,是认为任何《圣经》的运用都不可违背基本辅导原则。他照着Robert H. Carkhuff的研究结果指出,有效的辅导必须有准确的同理(empathy),对受辅导者的尊重(respect),具体性(concreteness),真诚性(genuineness),辅导者的自我揭露(self-disclosure),面责(confrontation),及直接性(immediacy)。因此,所有《圣经》之引用,必须与这些有效辅导之条件一致。(Capps,页37)

Capps的结论是,我们应当欢迎这「共识」的再兴。

因此,我们已看见共识,就在辅导中任何《圣经》的引用必不能违背辅导者一般运作时所依循之原则。假如《圣经》的介入会使当次辅导约会的方法及目标被否定的话,教牧协谈中就不应当带进《圣经》。Hiltner提出警告说,当在辅导约会中引进《圣经》时,往往整个辅导的语调(气氛)会起改变;尤其是辅导者与受辅导者之间的关系会起变化。这令「了解」及「接纳」这些目标难以达到;反之,《圣经》之介入在辅导者及受辅导者之间造成了隔阂,并使他们偏离那些真正能帮助受辅导者的,必须面对的课题。(Capps,页43)

B. 敬虔分离派

Hyder写道:

大多数的教友会先找他们的牧师或神父。后者通常很快便能分辨,问题是否属于属灵类别的;若是,他就可进行教牧辅导,这对负罪感,失去(得救之)确据,或任何影响信徒与主之关系之情况,都特别有价值。不过假若祷告及属灵的帮助没有带来反应的话,牧者可能会看出问题是严重到一个程度,需要有特别训练之专业人士帮助。牧者这时会介绍受难者去看临床心理学家或精神科医生。他们受过训练,如何治疗剧烈的问题,如郁抑,焦虑,性格失调,或对境况之调整作出严重反应等。假若病人之病情严重至需用药物,住进医院,或接受震荡治疗(shock treatment)的话,牧者则需介绍他去见精神科医生。后者是一医生,也同时是一位心理治疗师。

非基督徒医生的问题。很多时候谈到这里,基督徒会抗拒去见医生;他会坚持他只肯去见一位清楚自己是基督徒的精神科医生。他恐怕一位非基督徒的精神医生会嗤笑或拆毁他的个人信仰,或会劝导他放弃自己的信仰。起码,治疗师若不是信徒的话,会很难了解他个别的问题。我认为要强调这并非一定是事实;这强调是必须的。尤其是假若问题严重到一个地步需要药物或入院的话,治疗他的医生(至少在初步阶段)可不必是一位充分了解或有个人信仰的基督徒。正如一位修理基督徒伤破了腿的外科医生不必自己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一样,在见精神科医生事上也是如此。精神科医生若是基督徒,那很好;但在治疗严重精神病(psychiatric illness)时这是不必的。重要的是,这位医生能配市面上最好的药物,并尽其所能按病人的需要安排住院的心理治疗(psychotherapy)。

第二点,我想要为我专业的同行辩护。我亲自认识他们中间多位已有多年;可以作证说,他们的绝大多数,甚至虽然自己不是信徒,一般都会尊重他人的个人宗教信仰。假若病人的信仰是他的强处之一的话,医生的尊重尤为显著。精神科医生大多是无神论者,这说法并不正确。当然,他们中间有一些是无神论的,不过大部份多以「怀疑论者」(Agnostics)自居。一般来说,他们若看得出,病人的宗教信仰之性质,是成为他生命之稳定因素(stabilizing influences)之一的话,他们会鼓励病人继续持有个人宗教信仰。他们的治疗,会集中在那些与病人宗教信仰无关而导致心理病(mental illness)之因素;尤其是在精神变态(psychosis)案件中,病症与信仰通常无关连。唯有当精神医生认为(当他已相当熟识病人之后)病人在利用宗教来逃避责任,或逃避正视现实的时候,才会与他讨论宗教信仰。请记得,在治疗中所透露的,没有不是神已经完全知道的。神认识我们生命至深之处。我们可能透过心理治疗学习更加认识自己,而这可能给我们带来更深、更强的信仰。一位有坚强、扎实个人信仰的基督徒,并不需要对传统心理治疗产生恐惧。它不是消灭信心的工具。它的目的,是要处理那些令基督徒不能经历信心提供的丰盛生命的心理失常状态。

在什么情况下用基督徒治疗家较佳: 不过,假若病人的感情问题与他的信念有紧密的关系的话,一位基督徒精神医生或辅导者会是更佳人选,甚至可能是必须的。例如,最近我在办公室见一位有深层内疚感的男仕,他的内疚引致忧郁症,需用药物及短期入院治疗。他认为自己犯了不能获赦的罪,已失去了他永远的救恩。我除了给他药物治疗之外,最后终于帮助他澄清了在他心目中关于与他地上父亲关系之混乱思想。他的父亲是一位暴君,既过分要求别人,又不能饶恕;令致儿子觉得自卑和不配。他将这方面的回忆带进他对天父的观念里;认为天父也是只会咒诅,不能赦免的神。他不能相信,赦免是从神而来的免费恩典! 在感情方面,他不能相信他所犯的罪是可以被赦免的。当他终于自觉地看见自己把父亲及天父作了错误及不自觉的比较时,他再没有那么内疚和忧郁了。最后,他不再需要药物,能回家与家人同住,正常上班,心中有平安,与主的关系也正常化了。

在治疗中的基督信仰因素: 事实上,我给他的心理治疗,与一位非基督徒精神医生可能做的,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过有三方面的因素是不一样的。首先,他觉得用《圣经》的观念表达自己的问题比较容易;他知道我明白他想讲的是什么。第二,当他确定我本人是一位奉献的基督徒时,他便更能接纳我的解释,能采取我的建议。第三,我能向他读出数段有关的《圣经》经文,我们的约会也常常以一起祷告结束。我相信我在祷告中求圣灵赐下医治的能力,是导致他康复的重要因素之一。(页155-158)

C. 互辅组合派

Carter及Narramore写道: 敌对模式(宗教版本) [The Against Model (Sacred Version)]。基督徒版本的「敌对模式」与世俗版本有不少相似的地方。从头开始,这派人士把心理学和基督教对立起来。彼此合作这可能性,连考虑也不值得。Billheimer (1977)似乎拒绝两者整合(integration)的可能性;他说: 「虽然有些精神科医生自认是基督徒,对我来说这是一个错误的称谓」 (页94;译者注: 意即不可能有真正的「基督徒精神科医生」这事)。

与世俗的「敌对模式」派人士一样,持有这个观点(注: 基督教的敌对派)的人士都自觉拥有绝对真理。这派人士认为真理唯一的来源乃是神的启示,而不是人的理性思考或科学探究。

Solomon(1997)的论点便是一个例子;他写道:

有些人代表所有学科(其实他们什么学科也不代表)提出了一些理论,尝试在混淆中重整秩序。无论宗教团体或世俗人士(心理学界)都提供了不同的行为主义(behavioristic)的进路,目的要带领人们获得宁静及满足。大多数这些治疗法需要大量资源的投资,而其执行全靠人的力量。这些治疗法既是建造在今生(temporal)上,而不是建在永恒,它们的成果必然是摸不着边际,甚至可能完全是浪费时间。(页17)

虽然提倡「敌对模式」的基督徒,口头上多多少少同意理性及实验证据之合法性,他们的著作中,常常质疑现代心理学所用的资料及各种理论。亚当斯(Jay Adams,1970)写道:

这本书所作的结论不是立在科学证据上。我的方法论是预设式(presuppositional)的方法论。我公开承认,我接受无误的《圣经》为所有信仰及生活实践的准则。我的基础是《圣经》;我尝试用《圣经》中的标准来作每一项判断……我不愿意完全不理科学,我会欢迎它作为有用的仆人(原文: adjunct),用作示范,在广泛的综论中提供细节,及向误解《圣经》者提出挑战,而迫研究者重新探讨《圣经》。不过,在心理学范围里,科学已被人文主义哲学及不合理的猜臆袭断了。(参《成功的辅导》页9-10,编者译)。

亚当斯只不过例行公事地向科学治疗法点一点头,不过他的结论是,心理学里科学成分甚微。上面所引之言论,及Solomon的评论,反映了这「敌对派」模式把心理学和《圣经》对立起来。(页76-77)

D. 圣经信仰派

  亚当斯的著作立场清晰;上面Carter及Narramore所引一段亚当斯的话便是很好的说明。

VI. 罪论 (Doctrine of Sin)

A. 世俗混合派 

人的问题: 在于他的环境。
解决之道: 改正环境,使他能发挥内在之潜能(potential)。

B. 敬虔分离派

人的问题: 犯罪违反了神的法则;还有一个敌意的环境。
解决之道: 接受基督所供应的,及与世俗的影响隔绝。强烈的三元论人观。

C. 互辅组合派

人的问题: 是人际关系(环境)的受害者。
解决之道: 与神有正当的关系;及接受「专家」的辅导。

D. 圣经信仰派

人的问题: 完全堕落了;人是背约者,向神反叛。

伯40: 3-5「于是,约伯回答耶和华说: 我是卑贱的! 我用甚么回答你呢? 只好用手摀口。我说了一次,再不回答;说了两次,就不再说。」

伯42: 1-6「约伯回答耶和华说: 我知道,你万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拦阻。谁用无知的言语使你的旨意隐藏呢? 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求你听我,我要说话;我问你,求你指示我。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或译: 我的言语),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

赛6: 5「那时我说: 祸哉! 我灭亡了! 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

路5: 8「西门彼得看见,就俯伏在耶稣膝前,说: 主阿! 离开我,我是个罪人! 」

解决之道: 重生,悔改,信靠基督,被称为义,成为神的儿女,在成圣过程中渐进,学习在地方教会里作主的门徒。

VII. 教会论 (Doctrine of the Church)

A. 世俗混合派

教会乃无条件对他人正面看待(positive regard)的社群。集体治疗(group therapy)之所在地。

B. 敬虔分离派

传福音之灯塔,或「快餐式」的圣礼供应处。

C. 互补组合派

传福音之灯塔,不过,教会主要是获得「专家」辅助,或「十二步骤」程序的所在。

D. 圣经信仰派

基督的国度,神的家庭。是神起初设立三个制度之一。教会是唯一拥有得门徒的特权,及帮助得门徒之圣灵恩赐的群体;

太28: 16-20「十一个门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然而还有人疑惑。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 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是人学习成长,迈向圣灵最好的去处,也是唯一的去处。唯有教会,是蒙神赐下天国钥匙的制度。

细读经文

  • 太18: 15-20
  • 罗1: 1-15
  • 罗1: 16-32
  • 罗2章
  • 罗3: 1-2
  • 罗8: 6-8
  • 林前2: 6-16
  • 彼后1: 3-21 
  • 创4章
  • 创5章

书介(Recommended Reading): 


基督教与异教(世俗文化)之相遇
  • Brown,Harold O.J.,Heresies.
  • Niebuhr,H. Richard,Christ and Culture.
  • Singer,Carl G. Christian Approaches to Philosophy and History.
  • Wells,David. No Place for Truth.

基督教与社会科学,神学与心理学的整合

  • Adams,Jay E. “Integration.” Journal of Pastoral Practice,VI: 1,3-7.
  • Frame,John. The Doctrine of the Knowledge of God.
  • Powlison,David. “Which Presuppositions? Secular Psychology and the Categories of Biblical Thought.”
  • Powlison,David. “Integration or Inundation?” Power Religion.
  • Powlison,David. “Do you see?” Journal of Biblical Counseling,XI:3,3-4.
  • Powlison,David. “Critiquing Modern Integrationists,” Journal of Biblical Counseling,XI:3,24-34.
  • Scipione,George C. “Eeny,Meeny,Miny,Mo: Is Biblical Counseling It or No?”,Journal of Pastoral Practice,IX:4,44-57.
  • Van Til,Cornelius. A Christian Theory of Knowledge.
  • Weeks,N. The Sufficiency of Scripture.

对圣经辅导学的批判

  • Bobgans,M.D. Against Biblical Counseling: For the Bible.
  • Collins,Gary R.,ed. Helping People Grow.
  • Crabb,Lawrence J. Basic Principles of Biblical Counseling.
  • Crabb,Lawrence J. Effective Biblical Counseling.
  • Kirwan,W.T. Biblical Concepts for Christian Counseling.
  • Passantino,Bob and Gretchen,”The Biblical Counseling Movement,” Christian Research Journal,Spring 1995.
  • Sproul,R.C.,et al. Table Talk,Vol. 18: No. 2;Volume 19: No.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