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为什么需要讨论这题目?

  1. 在基督徒中间,包括华人福音派教会的信徒,离婚越来越普遍。
  2. 当基督徒离婚时,影响到很多人。小孩亲戚,全教会等。
  3. 神在圣经中对于婚姻,离婚与再婚有清楚的教导。我们不需,也不应该只靠我们自己的想法(常识) 来正视这些问题。
  4. 神为离婚中的受害者提供帮助,支持与安慰。
  5. 基督徒常常对于爱的真义,婚姻,离婚,性,罪与再婚有不合乎圣经的观念。
  6. 我们应该彼此担当重担(加6:2)。因此,我们需要神的教导。
  7. 对离婚有正确的认识,可以帮助单身的青年基督徒好好的准备结婚。

婚姻

  1. 神设立婚姻,为了给人同伴(创2:18)。神也吩咐人类要生养众多,遍满全地(创1﹕26-28) 。婚姻不是人想出来的,是神所设立的。)神当然知道人类会否人口爆炸,小孩的大学教育太贵等问题!神仍然坐在宝座上!)
  2. 婚姻不是圣礼(我们不同意天主教的教导)。结婚并不让我们得到更多的救恩。单身也并不等于更加属灵。婚姻是一个盟约。是在神面前,证人面前立志,立约,终生爱对方。(无论在教会行礼,或在政府面前,交换了誓约,就是结了婚了!)
  3. 爱的真义是什么?(林前13章)。爱就是:决志为对方的最高好处而活。爱不是一个感觉。爱里有感觉,爱也透过感觉来表达。这个功课,神要我们用一辈子来学习。

离婚

  1. 神恨恶离婚。离婚从来就不是神的计划。离婚是人类堕落的后果。(玛拉基书2:16)。可是在人类中,离婚的确会发生。因此神虽然恨恶离婚,可是祂管制离婚。(例如﹕申24章,太19章,林前7章等。)
  2. 虽然神管制离婚,可是神的旨意从来就是﹕一男,一女 = 一体。(太9:6)。
  3. 耶稣教导祂的门徒(基督徒) :不可离婚。离婚乃将婚约破除。(太5:31-32)
  4. 不合乎圣经的离婚之后,若再婚乃是奸淫,因为这个后来的婚姻损害了先头的婚姻的圣洁。注﹕可能很多基督徒目前活在这种的婚姻当中﹔可是不要随便再离婚﹔悔改必蒙赦免!
  5. 耶稣提出一个例外情况﹕淫乱。注﹕淫乱(fornication) = 所有与性有关的罪。 奸淫 (adultery) = 任何违背婚约,不忠的行为。这两个字在圣经里有特定的用法。(太5:32;19:9)
  6. 耶稣在《马太福音》19:9针对的,是犹太人太容易,太轻率地离婚。神虽然管制离婚,要求人离婚时必须给对方休书,可是神从来不鼓励人离婚。神从来没有在任何情况里要求人必须离婚!
  7. 《申命记》24:1-4 描述一个情况:男人休了妻子,因为她不悦目。她再婚,第二个丈夫也因为不悦目她而休了她。两次的离婚,都是不合乎神的心意的。可是,离婚在神的眼中是那么的严重:当第二个丈夫死后,第一个丈夫不可再娶这女人为妻。人再婚后,与前配偶和好再嫁/娶就不可能了。(注﹕不悦目–原文的意思不容易确定。)
  8. 我们必须从《马太福音》18:15-18的角度来看《马太福音》19:9。两处经文都是耶稣的教导!若有基督徒犯了淫乱的罪,教会应该跟着太18:15-18的四步骤﹕ (一) 私下面责;(二) 带一,两个证人面责;(三) 告诉教会;(四) 开除会籍,把他当作外人,非信徒对待。若在第1,2,3步中,他悔改了,那么他应与神,与配偶和好。
  9. 纪律(管教)是耶稣基督对全教会清楚的吩咐(就像洗礼与圣餐是耶稣清楚吩咐的一样)。纪律的目标,一定是恢复犯罪者与神的关系,和与人(家庭)和好。若好好执行纪律的话,教会必定更健康。这需要勤劳的事奉,是不容易的!很多教会在这方面亏欠/懒惰。
  10. 《马太福音》18,19章要一起来读。(一) 基督徒不可(主动)离婚。(二) 基督徒若犯淫乱,教会应该按《马太福音》18章的程序处理。(三) 犯罪者若不悔改,那么另一方可以离婚。神从来没有吩咐基督徒离婚,神从来没有鼓励基督徒离婚;在这个情况,神容许基督徒离婚。(注:对方已经不是基督徒了。)
  11.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10-11教导的与耶稣的教导完全符合。基督徒不可彼此离婚。
  12. 可是在《哥林多前书》7:12-16, 保罗处理了另外一种情况,是耶稣在福音书里没有处理的。(因此保罗说,「不是主说,是我说。」)(一) 基督徒弟配偶若不是基督徒,那么基督徒不可提出离婚,要与非信徒同住。(二) 若非信徒要离开,那么基督徒必须让他离开(离婚) 。神吩咐基督徒要容许非信徒离婚(若后者要这样作的话)。林前7:10-15
  13. 在《哥林多前书》7:12-15,保罗说,因为有基督徒在一个家庭里,那些非信徒都成为「圣洁」了!
  14. 结论:
    • (一) 《马太福音》18,19章教导我们,基督徒配偶,若犯淫乱,而不悔改也不听教会的纪律/管教的话,基督徒可以离婚 (到那个地步,对方已经不是基督徒了)。
    • (二) 《哥林多前书》7:12-15教导我们,当一个非基督徒向一个基督徒提出离婚时,基督徒必须容许离婚。在这两个例外情况下,神容许基督徒离婚。
  15. 请注意:所谓心灵的创伤,从来就不是圣经提供的离婚理由。可是,教会必须根据马太福音18执行处理犯罪事件,这包括一个配偶不遵行婚约的义务,如离弃家庭,或虐待等。有身体/生命危险时,教会应立刻采取行动保护受害者。

再婚

  1. 在《哥林多前书》7:15,当基督徒让非基督徒离婚之后,可以再婚。这是最自然解释14,15节的方法。英文:在这些事上,我们不被捆绑。
  2. 我们的结论是,在《马太福音》19:9,耶稣让基督徒离婚,当对方犯淫乱,不肯悔改也不听教会的管教时。基督徒若离婚,可以再婚。

Jay Adams, Marriage, Divorce and Remarriage in the Bible (Zondervan 1980).
“Divorce and Remarriage,” PCA Digest: Position Papers 1973-1993. pp. 182-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