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基督所藉外在普通的方式传给我们的救赎之恩,即一切能促成选民得救的诸条例,尤其指圣经、圣礼、和祷告(太28:19-20;徒2:41-42)。
Q: What are the outward means whereby Christ communicates to us the benefits of redemption?
A: The outward and ordinary means whereby Christ communicates to us the benefits of redemption, are His ordinances, especially the word, sacraments, and prayer; all which are made effectual to the elect for salvation.
解读1:基督藉着何种外在普通的方式传给我们救赎之恩?
基督将救赎之恩传给我们,祂所用的外在普通的方式(「即非超自然的方式」)就是主所设立的条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圣经、圣礼和祷告:「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擘饼,祈祷」(徒2:42)。它们都是上帝在其圣经中所指定的:「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28:20),「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林前11:1-2,23)。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圣礼及祷告都当以圣经为最高标准及指导。
解读2:为了得救,我们可否使用任何仅仅只是人指定的条例呢?
任何只是人所设立的条例,假如仅仅是人所指定的,就不当为了救恩而使用,因为这是按私意崇拜,既徒然无益,又得罪上帝:「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西2:20,22-23),「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解读3:为什么称基督藉以将救赎之恩传给我们的那些方式为外在普通的方式
称基督藉以将救赎之恩传给我们的那些方式为外在普通的方式,这是因为上帝并没有把自己完全局限在这些外在普通的方式上,祂可以使用特殊的方式,把某些处于属血气状态的人带到蒙恩的状态中,比如保罗就是因着来自天上的大光和声音而认罪悔改的。但是,这些外在普通的方式是悔改得救最为常用的方式。
解读4:这些外在普通的方式对于谁有拯救的效力呢?
这些外在普通的方式唯独对于上帝的选民才有拯救的效力:「他们天天同心合意,恒切的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饼,存着欢喜诚实的心用饭,赞美神,得众民的喜爱。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徒2: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