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第七条诫命禁止人一切不洁的心思(太5:28)、言语(弗5:4)和行为(弗5:3)。
Q: What is forbidden in the seventh commandment?
A: The seventh commandment forbids all unchaste thoughts, words, and actions.
解读1:第七条诫命禁止哪些方面的不洁?
第七条诫命禁止心思、言语和行为上的不洁:
- 在心思上:「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8)。「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4-15)。
- 在言谈上:「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弗5:4)。
- 在行为上:「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弗5:3),「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加5:19)。
解读2:性是不圣洁的吗?
不是。因为性并不是人发明的,而是上帝创造的。上帝把第一个女人夏娃带到第一个男人亚当面前,让他们「二人成为一体」(创2:24),灵、魂、体都能连合,作彼此完全的帮助,这一连合在「体」方面最高的表现形式就是他们二人之间的性行为。上帝创造、祝福、并且仍然使用性来促使男女之间身体上有最亲密的合一,合神心意的性关系不应使人感到羞耻,而应使人愉悦,「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林前7:5)。
解读3:婚姻的首要目的是繁衍后代、生养众多吗?
不是。上帝设立婚姻的首要目的是因为「那人独居不好」(创2:18),需要「二人成为一体」(创2:24),才能在婚姻过程中学习彼此相爱、彼此帮助,以致在灵、魂、体各方面都能合而为一,彰显上帝荣耀的形象。 婚姻的第二个目的才是「生养众多」(创1:28),一男一女在婚姻中二人成为一体,并通过这种连合生养后代。
解读4:旧约律法中要求最近的亲属当娶寡嫂为逝者生子立后,难道不是以繁衍后代为首要目的吗?是否有淫乱或乱伦之嫌?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这是一条非常特殊的律法,并不表示是以繁衍后代为首要目的,也并非淫乱或乱伦。
要解释这个问题,需要涉及当时以色列的历史背景以及他们与上帝的立约关系。这条律法中所提的生子立后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是避免死者的名在以色列中被涂抹(申25:5-7),二是防止所属家族的产业(土地)失散(民27:6-11,36:6-7)。这两个原因看似世俗,却是以色列与神立约的标志,因为「名」代表此人拥有合法的上帝子民的身份,失去了「名」便表示失去了该身份;而「产业」表明此人作为上帝的子民拥有合法的上帝所赐土地的继承权,没有了土地,继承权也就无从谈起;失去了二者中任何一个,都表示此人及其家族与上帝无分无关了。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诸如战乱、疾病等,人无法正常地繁衍后代,所以上帝主动为以色列人提供了一个方法来保守自己后代的延续,而以色列人尽力繁衍后代为的也不是自己,而是为保守身为神子民的身份、以及自己及后人能长久在地活在与神的立约关系中。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律法中规定土地不可永卖,为什么禧年必须归还土地给原主,为什么不应该跟外邦人通婚,等等。
但随着以色列的亡国、失去土地被赶散到万国后,上述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旧约也被新约继承,约中的「产业「也不仅指土地而是指向更大的基督里的祝福以及未来的天国,因此基督徒不必恪守娶寡嫂生子立后的规条。
解读5:上帝设立的婚姻只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吗?
是的。任何并非一男一女结合的婚姻,包括同性婚姻、多夫或多妻的婚姻,都不合上帝的旨意。
解读6:基督徒可以离婚吗?
不可以,上帝恨恶离婚(玛2:16)。婚姻是神圣的盟约,不是人的发明或社会风俗,而是上帝亲自设立的,配得我们特别的尊重,只有当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死亡、犯奸淫或离开时,他们的婚姻关系才能解除(太19:8-9;林前7:15)。上帝所设立的婚姻是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彼此相爱、彼此帮助、合而为一、同甘共苦的关系,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遇到的一切难处,都是上帝允许我们学习的功课,都应该倚赖上帝共同面对、共同解决。
解读7:基督徒可以未婚同居吗?
不可以。不管以什么理由来辩护,婚前和婚外的性行为都是上帝所不喜悦的。性是上帝所创造、所赐下的宝贵礼物,离开了上帝所设立的婚姻的保护,性就会被扭曲、滥用。所以我们要圣洁,因为上帝是圣洁的(彼前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