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第六条诫命禁止我们夺取自己的生命(徒16:28),或杀害邻舍(创9:6),或心里存着这样的意图(太5:22;约壹3:15;加5:15;箴24:11-12;出21:18-32)。

Q: What is forbidden in the sixth commandment?

A: The sixth commandment forbiddeth the taking away of our own life, or the life of our neighbour unjustly, or whatsoever tends thereunto.

解读1:为了避免羞辱或更大的痛苦,我们可以自杀或安乐死吗?

  1. 自杀是对上帝的护理没有信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合乎上帝的律法,而且把这样的人算为谋杀自己:「禁卒就拔刀要自杀。保罗大声呼叫说:不要伤害自己」(徒16:27-28)。
  2. 我们并没有权力任意主张自己的生命,因为我们自己也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我们生命是上帝赐给的,必须为上帝而活。不尊重自己的生命就是不尊重上帝,自杀、吸毒、嗜烟、好酒、危险驾驶、暴饮暴食等等,都是不尊重我们生命的行为。
  3. 许多人提倡对那些严重智障、年纪老迈或身患绝症的人实行安乐死,但我们不能决定自己或别人的年日长短,只有上帝才可以这样做(诗139:16)。

解读2:如果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自杀,会失去救恩吗?

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也会软弱、犯罪,但不致因此失去救恩。同样,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自杀是犯罪,但也不致失去救恩。

解读3:对于有严重残疾的胎儿,或者因强暴怀孕的胎儿,可以堕胎吗?

「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祂所给的赏赐」(诗127:3),胎儿的生命是上帝赐予的,还在母腹中就蒙上帝的覆庇(诗139:13-18;伯10:8-12)。无论是健康的还是不健康的胎儿,无论是在婚姻里还是婚姻之外所怀的胎,都同样是受到上帝律法保护的无辜生命,我们没有权力决定胎儿的生死。

解读4:在什么情况下杀死他人合乎上帝的律法?

在以下情况下杀死他人合乎上帝的律法:

  1. 执行国家法律的公正判决,特别是对那些杀人犯:「无论谁故杀人,他必被治死」(民35:30)。「不可杀人」所禁止的是蓄意地、不合法地夺取人生命的行为,包括过失杀人、蓄意谋杀以及报复杀人等等,并非禁止一切死刑。在圣经中,为了制止罪恶和谋杀,上帝也允许死刑。但逃城的设立(民35)向我们表明,即使是为了伸张正义,上帝对死刑的应用也极为谨慎,不可违反公平、公义的原则滥用死刑。
  2. 在合乎上帝律法的战争中:「禁止刀剑不经血的,必受咒诅」(耶48:10)。为了制止罪恶、执行上帝的计划,上帝也屡次允许以色列发动正义战争,甚至允许外邦国家对以色列发动非正义战争。在末世堕落的世代,有的人反对战争,有的人提倡为正义而战,有的人主张先发制人,有的人主张消极抵抗。但历史告诉我们,无论是正义还是非正义的战争,结果都是惨痛的,而反战也并非绝对正确,有时和平主义的伤害比战争还大。因此,基督徒绝不可以支持和参与非正义战争,但对所谓的「正义战争」也必须反复祷告、慎思明辨,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的有限和不完全,不以是否参战或反战去论断别人,而是求主保守自己的心思言行合神心意,相信上帝的主权和计划永不改变。
  3. 在必要的自卫中:「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至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出22:2)。

解读5:除了直接杀害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还有那些间接的方式使我们犯下杀人罪?

不管是直接地杀害我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还是间接地作出带有这种意图的事,都是第六条诫命禁止之列。比如:

  1. 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忽视、不用合乎上帝律法的方法来保全生命,如必须的饮食、休息、穿衣、治疗、锻炼、娱乐等,都是在间接杀害自己。
  2. 没有节制的饮食、挂虑、嫉妒、忧伤,以致使我们的身心失调紊乱,都是在间接杀害自己:「你们要谨慎,恐怕因贪食、醉酒,并今生的思虑累住你们的心」(路21:34),「嫉妒是骨中的朽烂」(箴14:30),「忧伤的灵,使骨枯干」(箴17:22)。
  3. 滥用毒品、大麻、烟酒,沉溺于网络、游戏,都是在间接杀害自己。
  4. 贩卖毒品、大麻、伪劣食品和任何有损健康的商品,生产宣扬暴力、让人上瘾的玩具和游戏,都是在间接杀害他人。
  5.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拒绝帮助急需生活必需品的人,也是在间接杀害他人。
  6. 恨人、用言语伤害人,在上帝的眼中也被算为杀人:「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约壹3:15),「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