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上帝允许我们每周有六日做自己的事(出20:9;31:15-16),却特别指定第七日为圣日(利23:3),上帝自己作了榜样(出31:17),又赐福给安息日这一天(创2:3)。

Q: What are the reasons annexed to the fourth commandment?

A: The reasons annexed to the fourth commandment are, God’s allowing us six days of the week for our own employments, His challenging a special propriety in the seventh, His own example, and His blessing the sabbath-day.

解读1:第四条诫命附加了哪些理由?

第四条诫命附加了四个理由,引导并说服我们严格地遵守安息日。

  1. 「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上帝允许我们六日作自己的工作。祂本来可以把更多的时间归祂自己,但祂只是在七日中取了一日,允许我们使用六日的时间,这对于我们每个人蒙召所从事的工作而言,都是绰绰有余的,对于我们所需要的消遣来说,也是足够的。
  2.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安息日是属于主的,祂已经分别为圣,从普通的用处中分别出来,让人用于敬拜祂。不按上帝所分配的去行,而是把这一日归我们自己使用,不管是全部,还是一部分,都是偷窃和亵渎。
  3. 「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上帝自己在第七日歇了祂的创造之工,因此祂也要我们效法祂歇了各自的工作,把安息日守为圣日,纪念祂的创造之工。
  4. 「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因此,我们在尽安息日当尽的本分的时候,可以期盼祂与我们同在,并接受祂给我们的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