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第三条诫命禁止人亵渎或滥用所有上帝用以启示祂自己的尊称和教导(利19:12;赛5:12;玛2:2;太5:33-37;雅5:12)。
Q: What is forbidden in the third commandment?
A: The third commandment forbids all profaning or abusing anything whereby God makes Himself known.
解读1:哪些心思言行是亵渎或滥用上帝的名字、尊称和属性?
- 在思考它们的时候有轻慢和不敬之心,甚至藐视、厌恶或仇恨上帝的名字:「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祢的名呢?』」(玛1:6)。
- 在言及上帝的时候没有敬畏之心,随随便便提及祂的名字、尊称和属性,当作口头禅或表达感叹,比如「主啊」、「上帝啊」、「上帝饶恕我」、「上帝救我」等等。其实并没有留意自己在说什么,也没有任何敬畏之心:「你的仇敌也妄称你的名」(诗139:20)。
- 盗用上帝的名起假誓、毒誓:「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5:34,37)。
- 盗用上帝的名咒诅自己或他人:「彼得就发咒起誓地说:『我不认得那个人。』」(太26:74)。
- 出言攻击上帝藉以显明自己的名字、尊称和属性:「你辱骂谁呢?亵渎谁?扬起声来,高举眼目,攻击谁呢?乃是攻击以色列的圣者」(王下19:22)。
- 把任何不当归于上帝的东西归在上帝身上:「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上帝试探』。因为上帝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雅1:13)。
- 把上帝的名字用于任何念咒、冥想等迷信活动:「那时,有几个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向那被恶鬼附的人擅自称主耶稣的名」(徒19:13)。
解读2:哪些心思言行是亵渎或滥用上帝所设立的外在方式?
- 在祷告、读经、传道、敬拜、接受圣礼时,在态度、姿势、衣着、说话等方面都随随便便,不合圣徒的体统:「你到上帝的殿,要谨慎脚步」(传5:1),「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
- 在祷告、读经、传道、敬拜、接受圣礼时,徒有外表的形式,人在心不在,并无属灵的实际:「上帝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4:24)。
- 在祷告、读经、传道、敬拜、接受圣礼时,没有诚心追求得蒙上帝的悦纳,「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3:5):「你们这假冒伪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罚」(太23:14),「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太5:23-24),「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当饶恕他,好叫你们在天上的父也饶恕你们的过犯」(可11:25)。
解读3:哪些心思言行是亵渎或滥用上帝的话语?
- 轻视上帝的话语,用上帝的话语开玩笑:「无论是百姓,是先知,是祭司,问你说:『耶和华有什么默示呢?』你就对他们说:『什么默示啊!耶和华说:我要撇弃你们』……『耶和华的默示』你们不可再提,各人所说的话必作自己的重担。因为你们谬用永生上帝万军之耶和华我们上帝的言语。」(耶23:33,36)
- 曲解上帝的话语,扭曲真理以满足自己的私欲:「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6),「若有人传异教,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他是自高自大,一无所知,专好问难,争辩言词,从此就生出嫉妒、分争、毁谤、妄疑,并那坏了心术,丧失真理之人的争竞。」(提前6:3-5)。
- 误用上帝的话语,绊倒义人、放纵恶人:「我不使义人伤心,你们却以谎话使他伤心;又坚固恶人的手,使他不回头离开恶道得以救活」(结13:22)。
解读4:哪些心思言行是亵渎或滥用上帝的作为?
- 放纵自己的肉体,不加节制地使用上帝所创造的一切来满足自己的私欲:「行事为人要端正,好象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13:13-14)。
- 在顺境中忘记上帝,不知感恩,却因上帝的忍耐和恩慈而沉溺于罪中之乐:「既得饱足,心就高傲,忘记了我」(何13:6),「还是你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醉酒积蓄愤怒」(罗2:4-5)。
- 在逆境中发怨言,没有忍耐和感恩,变得越来越刚硬:「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林前10:10),「你击打他们,他们却不伤恸;你毁灭他们,他们仍不受惩治。他们使脸刚硬过于磐石,不肯回头」(耶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