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既然上帝与始祖的约(创2:16-17),不单只是为亚当而立,而且也是为亚当的子孙而立(徒17:26;参12问),因此,从亚当而出代代相传的全人类,也都在亚当首次犯罪之时,一同犯了罪,并与他一同堕落了(罗5:12-20;林前 15:21-22;雅2:10)。
Q: Did all mankind fall in Adam’s first transgression?
A: The covenant being made with Adam, not only for himself, but for his posterity; all mankind, descending from him by ordinary generation, sinned in him, and fell with him, in his first transgression.
解读1:是否全人类,即亚当的后裔,都在亚当的首次犯罪中堕落了?
亚当的所有后裔,除了耶稣基督之外,都是按常例而生由他而来,因此都在他的首次犯罪中与他一同堕落了:「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主耶稣基督「依人看来」也是亚当的后裔(路3:23,38),但祂的出生非同寻常,祂是由童贞女诞生的,并没有与亚当一同堕落,既没有原罪,也没有本罪:「祂并没有犯罪」(彼前2:22),「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来是与我们合宜的」(来7:26)。
解读2:亚当犯罪的时候,他后裔还没有出生,怎么能与他一同堕落呢?
亚当的所有后裔在他们出生之前都在亚当里,所以和他一同犯罪,一同堕落了:「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要复活」(林前15:22)。
- 亚当犯罪的时候,他的所有后裔都在他的身体里面。圣经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著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来7:9-10),既然上帝看利未在他的祖先亚伯拉罕身体里面一起接受了十分之一的奉献,当然也会看亚当的后裔在亚当的身体里面一起犯罪了。
- 在行为之约中,亚当是全人类共同的元首和立约代表,既代表全人类接受行为之约中永生的应许,也代表全人类接受行为之约顺服的条件(创2:17)。这约是上帝藉着亚当与他所有的后裔所立的,整本圣经都提到,人要得到永生就必须遵守上帝的律法(利18:5;太19:17;罗10:5),这个应许和要求首先来自上帝与亚当所立之约。
- 「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耶31:30),因此,亚当的罪归算到我们身上,并非因为祖先的罪行会连累我们,使我们代替祖先受惩罚,而是因为亚当是代表人类立约的元首,他的不顺服破坏了这约,所以我们要承受违约的后果。所以圣经只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罗5:12),而不是从亚当、夏娃二人入了世界。「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罗5:18),不是因为别的过犯,而是因为亚当违反了行为之约的过犯,使他所有的后裔都落在违约的罪债之中。
- 亚当违约的后果就是和带着他的后裔一起离开上帝。只有上帝是全善的,人若离开了上帝,就都在罪中成孕、出生,带有原罪,也就是生来就有对上帝的律法的敌意,都倾向于以自己为「上帝」,自己设立善恶的标准。当众多的「上帝」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人都倾向于体贴自己,而不是体贴别人,以致不再有能力行善:「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所以人性变得越来越败坏,都在行为上违反了律法:「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23)。
解读3:亚当犯罪的时候,他的后裔还没出生,并没有选择他为他们的代表,亚当怎么能代表他们与上帝立下行为之约呢?
在任何一个守约的社会中,如果祖先买卖田产,一百年以后的后裔不能借口当时还没出生,没有选择祖先为代表,从而拒绝承认买卖合同;如果政府与另一国签订条约,一百年以后的国民也不能借口当时还没出生,没有选择那届政府为代表,而拒绝承认条约。
同样,亚当是他所有后裔的先祖,他作为他们的代表与上帝立约是有效的、合适的。而上帝也确实选择了亚当作为全人类立约的代表,上帝作出的选择是最好的选择。上帝选择了首先的亚当作为行为之约的元首,也选择了末后的亚当基督作为恩典之约的元首。「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所以亚当的罪归算到他的后裔身上,基督的义也归算到重生的信徒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