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问:在第十条诫命里,上帝要求什么?
回答:不可让那违背上帝任何诫命的倾向或思想,哪怕是一丝一毫,在心中生发(1);总要竭尽心力,恨恶罪恶,喜爱公义(2)。
Q: What does the tenth commandment require of us?
A: That not even the slightest thought or desire contrary to any of God’s commandments should ever arise in our heart. Rather, with all our heart we should always hate all sin and delight in all righteousness.
- 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祢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求祢拦阻仆人不犯任意妄为的罪,不容这罪辖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诗19:12-13)神啊!求祢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诗139:23,24)
-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罗7:7)
114问:那些归向上帝的人能完全遵守这些诫命吗?
回答:不能。今生即使最圣洁的人,在这种顺服上也不过是微不足道的起步(1);不过,他们确实认真地定意要开始活出上帝所有的诫命(2)。
Q: But can those converted to God keep these commandments perfectly?
A: No. In this life even the holiest have only a small beginning of this obedience. Nevertheless, with earnest purpose they do begin to live not only according to some but to all the commandments of God.
- 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罗7:14-15)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
-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1:1-2)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罗7:25)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耶稣基督所以得着我的。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们。然而,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腓3:12-16)
115问:既然今生无人能完全遵守十诫,上帝为何仍然命令我们严格地宣讲呢?
回答:第一,好叫我们在一生中越来越认识我们的罪性(1),从而更渴望地在基督里寻求赦罪和公义(2);第二,好叫我们持续不断地努力,不住地祈求上帝赐下圣灵的恩典,从而使我们按上帝的形像日趋更新,直到此生之后,最终达至完全(3)。
Q: If in this life no one can keep the ten commandments perfectly, why does God have them preached so strictly?
A: First, so that throughout our life we may more and more become aware of our sinful nature, and therefore seek more eagerly the forgiveness of sins and righteousness in Christ. Second, so that, while praying to God for the grace of the Holy Spirit, we may never stop striving to be renewed more and more after God’s image, until after this life we reach the goal of perfection.
-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19-20)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罗5:13)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罗7:7)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
-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罗7:24)我向祢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祢就赦免我的罪恶。(诗32:5a)
- 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林前9:24)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3:13-14)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象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壹3:2)
思考:
为什么把第十条诫命与“心”联系起来?
因为第十条诫命所针对的完全是人心里的贪恋:“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人的欲望没有错,喜爱生活中美好的事物也不是罪。但“贪恋”却不一样,它是不受控制的欲望,强烈渴望拥有不属于自己的属世之物,包括金钱、名望、地位、权力、学问、健康、妻子、孩子等等,不甘心满足于上帝量给自己的那一份,总是觉得别人的老婆、孩子、教会比自己的好。“贪恋”的罪是从人的内心发出来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4-15),“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西3:5),最终会使人远离神。
所以我们应该在圣言和圣灵的帮助下保守自己的心,不可让那违背上帝任何诫命的倾向或思想,哪怕是一丝一毫,在心中生发,“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言4:23)。
对付贪恋的秘诀是什么?
对付贪婪的秘诀就是知足。正如使徒保罗所说:“我已经学会了,无论在什么情况之下都可以知足” (腓4:11)。知足不是指艰苦朴素,也不是指清心寡欲,而是以正确的态度接受上帝的供应。我们若谦卑祈求、诚实做工,上帝必会眷顾我们,而我们也存着感恩的心接受上帝所量给我们的一切,这就是知足。知足的态度是需要学习的(腓4:11),有些人在遵行神话语的旨意中就能学会知足(提前6:8;来13:5),而有些人只有通过挫折、经历艰难才能学会(传2:9-11)。
既然今生无人能完全遵守十诫,为什么说“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呢?
使徒约翰说:“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约壹3:9),并不是说重生得救的人再也不会犯罪,而是说他们再也不会“习惯于犯罪”、“持续犯罪”。这里的动词“犯罪”在希腊语原文中是“现在时”,表示持续的行动、习惯的行为。正如使徒保罗所说的:“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6:2),重生得救的人虽然还可能犯罪,但不会沉溺于罪中,“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约壹3:9),让他无法忍受在罪中的感觉,迫切盼望从罪中脱离出来。
使徒约翰又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约壹2:1),这里的动词“犯罪”在希腊语原文中是不定过去时,表示一时间的行动,并不是指“惯常犯罪”,而是指“一时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