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问:圣餐与天主教的弥撒有何不同?

回答:圣餐向我们证明:一,藉着耶稣基督亲身在十架上一次过所献的祭,使我们所有的罪得着完全的赦免(1);二,我们藉着圣灵被连接在基督里(2),就是现今以真实之体在天父右边(3)接受敬拜(4)的基督里。但弥撒的教导是,一,活人死人并不能因基督的受苦而罪得赦免,除非神甫天天为他们把基督重新献上;二,基督的肉身现于饼和酒的形质里,接受当有的敬拜。这就是说,弥撒基本上否定了耶稣基督一次完成的献祭和受苦(5),而且根本是一种可咒可诅的偶像崇拜(6)。

Q: What difference is there between the Lord’s supper and the papal mass?

A: The Lord’s supper testifies to us, first, that we have complete forgiveness of all our sins through the one sacrifice of Jesus Christ, which He Himself accomplished on the cross once for all; and, second, that through the Holy Spirit we are grafted into Christ, who with His true body is now in heaven at the right hand of the Father, and this is where He wants to be worshiped. But the mass teaches, first, that the living and the dead do not have forgiveness of sins through the suffering of Christ unless He is still offered for them daily by the priests; and, second, that Christ is bodily present in the form of bread and wine, and there is to be worshiped. Therefore the mass is basically nothing but a denial of the one sacrifice and suffering of Jesus Christ, and an accursed idolatry.

  1.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祂不象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来7:27)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2)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象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圣所。如果这样,祂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来9:25-26)
  2. 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6:17)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林前12:13)
  3. 祂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1:3b)我们所讲的事,其中第一要紧的,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来8:1)
  4. 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腓3:20)所以,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西3:1)等候祂儿子从天降临,就是祂从死里复活的,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耶稣。(帖前1:10)
  5. 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祂仇敌成了祂的脚凳。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祂既已说过: “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来10:10-18)
  6. 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这些条规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西2:22-23)因为我的百姓作了两件恶事,就是离弃我这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2:13)耶和华说: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经够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悦。(赛1:11)

81问:谁可来到主的桌前?

回答:就是那些因自己的罪真心痛悔(1)、相信藉着耶稣罪已得蒙赦免、相信所余留的软弱也必因基督的受苦和受死而得蒙遮盖(2)、并渴望信心越来越坚强,生活越来越圣洁(3)的人。至于那些假冒为善,或不悔改归主的人,都是在吃喝自己的罪,自招审判(4)。

Q: Who are to come to the table of the Lord?

A: Those who are truly displeased with themselves because of their sins and yet trust that these are forgiven them and that their remaining weakness is covered by the suffering and death of Christ, and who also desire more and more to strengthen their faith and amend their life. But hypocrites and those who do not repent eat and drink judgment upon themselves.

  1. 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稣背后,挨着祂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祂的脚,把香膏抹上。(路7:37-38)
  2. 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医治你的一切疾病。(诗103:3)
  3. 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向我所赐的一切厚恩?我要举起救恩的杯,称扬耶和华的名。我要在他众民面前向耶和华还我的愿。(诗116:12-14)亲爱的弟兄啊,你们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劝你们要禁戒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前2:11-12)
  4. 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林前11:28-29)他们说是认识神,行事却和祂相背;本是可憎恶的,是悖逆的,在各样善事上是可废弃的。(多1:16)

82问:那些自认,或显出自己的不信与不虔的人,也可以领受圣餐吗?

回答:不可。否则上帝的圣约将被亵渎,而上帝被招惹的忿怒也将临到全会众身上(1)。所以,按照基督和使徒的吩咐,教会有责任使用掌管天国钥匙的权柄,将这种人摒除于外(2),直到他们悔改为止。

Q: Are those also to be admitted to the Lord’s supper who by their confession and life show that they are unbelieving and ungodly?

A: No, for then the covenant of God would be profaned and His wrath kindled against the whole congregation. Therefore, according to the command of Christ and His apostles, the Christian church is duty-bound to exclude such persons by the keys of the kingdom of heaven, until they amend their lives.

  1. 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林前10:21)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11:31-32)但神对恶人说:“你怎敢传说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约呢?(诗50:16)你们忘记神的,要思想这事,免得我把你们撕碎,无人搭救。(诗50:22)你们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恶的。月朔和安息日,并宣召的大会,也是我所憎恶的。作罪孽,又守严肃会,我也不能容忍。(赛1:13)
  2. 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8:17-18)

思考:

在领受圣餐前,我们应当如何自省?

在领圣餐之前,每个信徒都“应当自己省察”(林前11:28),免得我们“吃喝自己的罪”(林前11:29),免得基督对我们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太22:12)?为此,我们当在三个方面自省:

  1. 我是否为自己的罪而恨恶自己,并谦卑在上帝面前。
  2. 我是否相信我一切的罪已经因基督的缘故而得以赦免。
  3. 我是否真诚地决心今后要顺服圣灵的带领、遵行上帝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