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所强调人蒙恩得救最关键的要求其实只有两个,承认和相信,缺一不可!承认和相信两者在人得救的事上唇齿相依,关系密切,虽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显然,承认和相信都必以理知的事实为依据,但最终个人承不承认、相不相信还存在着一个意识上和意志上愿不愿意去“承认”或去“相信”的事实!圣经清楚一致的教导是,认罪悔改与相信接受是世人得蒙救恩不可或缺的唯一要件!
别以为承认单单牵涉到事实和认知两件事。五十年前一个十一二岁,瘦瘦高高的小妹妹不知怎的,想跟我一较腕力。我扣紧着她的手指,逐渐加强力度,紧紧盯着她的眼睛,想知道她究竟有多少斤两。当我把力度加到七成的时候,小妹几乎就忍不住了,可惜她就是死不认输——直到我于心不忍,放开了手,她才扭过头,哭着快步跑回房间去!
原来人与生俱来都有神圣的尊严感,可以“宁站着死,不跪着活”的尊严感。但人各有志,有的人受不起五十英磅的压力,有的人经不起一百块钱的引诱。话说回头,尊严感毕竟人人都有、人人都要。从人总坚决为自己开口提过的见解和建议辩护到底的普遍情形看,就可见一斑!
从人类历史和个人经验看,人人似乎都喜欢在有意无意间让人知道自己从里到外各方面冠冕堂皇的优越条件、成就、经历、表现。反过来,人人为了体面和尊严,即使不能在积极方面取得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绩,却总也消极地尽量遮掩或避免公开自己很糟糕的一面,以免人对自己摇头叹息,投以鄙视的眼光,甚至嗤之以鼻,喧嚷自己无德无才的事实!
人人都有理性,又有良知,但为了尊严和面子,在确凿残酷的事实面前,若非出于无奈的压力或不良的动机,究竟从最容易承认到最不容易承认有关自己不好的事实有哪些?以下是众所皆知相当一致的排列次序:
第一是承认自己的背景和际遇不如人——但还常怪命运!
第二是承认自己的拥有和身份不如人——但还常怪处境!
第三是承认自己的健康和体力不如人——但还常怪家庭!
第四是承认自己的美貌和身材不如人——但还常怪基因!
第五是承认自己的能力和才智不如人——但还常怪智商!
第六是承认自己的为人和处事不如人——但还常怪情商!
第七是承认自己的习惯和作风不如人——但还常怪友群!
第八是承认自己的性情和性格不如人——但还常怪教养!
第九是承认自己的品德和本质不如人——但还常怪原罪!
第十是承认自己的结局和归宿不如人——但还常怪造化!
显然,未能常从心灵深处真诚认弱认输、认错认罪的人,不论其属灵认识多渊博、服事才艺多光鲜,他在主面前的生命必然脆弱不堪,说不定根本与基督无份无关,离天国之门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