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不仅“允许”事情的发生!
还有一些经文也记载,神扭转撒旦和一切罪人的心,成就他的旨意。这里就出现另一个更大的难题,属血气之人无法理解:神如何借着罪人执行他的计划,而自己又不因他们的罪或任何行为受玷污,还能公义地定他们的罪?为此,神学家们开始区分,神主动地行事和被动地允许事情发生,因对许多人而言,这难题是令人费解的,即撒旦和众罪人都在神手中,也在他的权势下,并且神利用他们的恶意成全他的美意,也利用他们的恶行执行他的审判。或许那些误解神如此行是荒谬之人中庸的说法情有可原,只是他们错误地用谎言为神的公义辩护。他们认为,神弄瞎人的心眼,而后又因此刑罚人是荒谬的。因此,他们回避说,这只是神允许的,而不是他预定的。但神公开地宣称,这是他主动的预定,反驳了他们的遁词。而圣经有无数明确的见证,能证明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神隐秘的旨意,且人无法借着自己的图谋,成就任何神没有预旨或隐秘预定之事。我们以上引用过《诗篇》的经文说:神凭己意行事(诗115∶3),显然,这也包括人一切的行为。根据《诗篇》的教导,若神真是一切战争与和平的裁决者,那么谁还敢说,人在神的意识之外或神的默许之下受命运摆布呢?
然而,具体的例子会使我们更明白。《约伯记》第一章告诉我们,撒旦和那些乐意顺服神的天使一同侍立在神面前(伯1∶6,2∶1),等候神的吩咐。魔鬼以另一种方式并另有所图地听从神的吩咐,但他却无法行任何神不允许的事。虽然按照当时的启示看来,神只是被动地允许魔鬼折磨那正直人,然而圣经也告诉我们,神有意要利用撒旦和它的恶仆试炼约伯:“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伯1∶21,Vg.p.)撒旦使尽浑身解数要使约伯精神错乱,示巴人毫不留情地将约伯的财富洗劫一空,但约伯承认他所有的财富被抢夺,是因为这是神所喜悦的。所以,无论人或撒旦如何图谋,神却掌管一切,利用他们的恶行执行他的审判。神预定使悖逆的亚哈王受欺哄,而魔鬼自愿成就这事,神便差派他在众先知口中做谎言的灵(王上22∶20、22)。若蒙蔽亚哈和使他丧失理智是神的审判,那么神只是允许事情发生的这幻想便烟消云散,因为若神这法官只是被动地许可他所预定的事情发生,而不是主动地定下预旨并差派使者执行,这是极其荒谬的。
犹太人想要杀害基督,彼拉多和兵丁也屈服在他们狂暴的私欲下,然而主的使徒在祷告中承认,这些不敬虔之人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成就他手和他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8,参阅Vg.)。在此之前,彼得宣讲过基督“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徒2∶23,参阅Vg.)。就如他说:起初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主眼前不是赤露敞开的,是他预定犹太人所行的一切。他在别处也说:“神曾借众先知的口,预言基督将要受害,就这样应验了。”(徒3∶18,参阅Vg.)押沙龙以乱伦玷污了他父亲的床,犯下可憎的大罪(撒下16∶22),然而神却宣称这是他的作为,因他说:“你在暗中行这事,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日光之下报应你。”(撒下12∶12 p.)耶利米也宣告迦勒底人对犹大城所行的一切残暴之事,都是神的作为(耶1∶15,7∶14,50∶25等多处)。因这缘故,尼布甲尼撒王被称为神的仆人(耶25∶9,参阅27∶6)。耶和华也在多处宣告:他借着嘶声(赛7∶18或5∶26)、号声(何8∶1)和他的权能及命令,激动不敬虔之人争战(参阅番2∶1)。他称亚述人为他怒气的棍(赛 10∶5 p.),以及他手中所挥舞的斧头(参阅太3∶10);他称圣城的倾覆和圣殿的毁灭为他的作为(赛28∶21)。大卫并没有埋怨神,反而视神为公义的法官,他说示每辱骂他乃是出于神的吩咐(撒下16∶10)。他说:“耶和华吩咐他咒骂。”(撒下16∶11)圣经时常记载,无论何事发生皆出于主,例如十个支派的背弃(王上11∶31)、以利之子的死(撒上2∶34),以及许多其他类似的例子。熟知圣经之人就知道,为了节省时间,我只列举了许多见证中的几个,然而这些见证就足以证明,那些只以“允许”这一词来代替神护理(Providence)的人在胡诌,仿佛神在瞭望塔上坐观事情的发生,而让他一切的判决完全依赖人的决定。
2.神如何感动人行事?
谈到神在人心里隐秘的感动,所罗门说: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并且他随己意扭转之(箴21∶1),显然,全人类都没有例外,也如他所说:“神隐秘的灵指引我们的心思意念成就他的美意。”显然,除非他在人心里运行,否则圣经就不会说:祭司讲的律法、长老设的谋略,他都必断绝(结7∶26)。“他将地上民中首领的聪明夺去,使他们在荒废无路之地漂流。”(伯12∶24;参阅诗107∶40,106∶40,Vg.)我们也时常读到与此相关的经文,即人感到心惊胆怯是因为神在他们心里运行(利26∶36)。因此大卫出入扫罗的军营无人知晓,因为神使所有的人沉睡(撒上26∶12)。但最清楚的是圣经常说:神弄瞎人的心眼(赛29∶14)、使人昏迷(参阅申28∶28;亚12∶4)、以沉睡的灵使人迷糊(赛29∶10)、使人存邪僻的心(罗1∶28),又使人的心刚硬(出14∶17等多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经文,也可能是指神的“允许”,就如他允许撒旦弄瞎他所离弃的恶人心眼。但既然圣灵明确地启示,无知和邪僻的心都是出于神公义的审判(罗1∶20—24),那么将这一切仅视为神的“允许”就太荒谬了。圣经说:神使法老王的心刚硬(出9∶12,10∶1,10∶20、27,11∶10,14∶8),然而有人借“允许”这愚蠢的异议,逃避圣经明确的教导。的确,圣经也说法老王自己硬着心(出8∶15、32,9∶34),但同时圣经也说法老王的心之所以刚硬,是神的作为。这两处记载毫无冲突。虽然在许多方面是神在人心里运行,然而行动的是人!此外,我也可以用他们的异议反驳他们:若“使刚硬”只是表示“允许”,那圣经就不会说,神使法老王的心刚硬。更荒谬和愚蠢的解释是说,法老王允许他自己的心刚硬。圣经本身也反驳这异议,神说:“我要使他的心刚硬。”(出4∶21)再者,关于迦南地的居民,摩西说:他们出来争战是因为神使他们的心刚硬(书11∶20;参阅申2∶30)。另一位先知也这样说:“他使敌人的心转去恨他的百姓。”(诗105∶25)神也在《以赛亚书》中说:他要差派亚述人攻击那诡诈的国,并吩咐他们“抢财为掳物,夺货为掠物”(赛10∶6),这并不是说他想教导不敬虔、顽梗之人甘心乐意地顺服他,而是他要强制他们执行他的旨意,就如神的诫命刻在他们心中那样。由此就不难看出,是神的预旨迫使他们这样做的。
我承认,的确有时神利用撒旦的骚扰运行在恶人心中,然而撒旦所行的只是出于神的驱使,并且神也决定撒旦的破坏范围。邪灵攻击扫罗,是受神的差派(撒上16∶14),使我们知道,扫罗的癫狂是出于神公义的报应。这经文也说:撒旦“弄瞎不信之人的心眼”(林后4∶4),但是神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使那些拒绝相信真理的人相信谎言(帖后2∶11)。另一方面,圣经说:“先知若被迷惑说一句预言,是我耶和华任那先知受迷惑。”(结14∶9)圣经还说:神确实“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罗1∶28,参阅Vg.),也任凭他们装满各种邪恶的私欲(参阅罗1∶29),因神自己是公义报应的起首,而撒旦只是执行他报应的使者。在第二卷中谈到人是否有自由选择时,我会再探讨这问题,所以我就到此告一个段落。总之,既然神的旨意是万事的原始起因,就证明神的护理决定人类一切的计划和作为。他的大能不但借圣灵的引领运行在他选民的心中,也运行在被遗弃之人的心中,驱使他们侍奉他。
3.神的旨意是一致的
既然到目前为止我所陈述的一切都是圣经明确的教导,可见那些大胆侮辱神圣言的人有多亵渎。若他们想借故作谦卑使人赞美他们的中庸之道,难道有比他们说“不过,我个人认为……”或说“我不要触及这主题”而攻击神的权威更高傲的吗?但若他们公然亵渎神、向天吐唾沫,能成就什么呢?其实,这种傲慢并不少见,因为每一时代都有不敬虔和亵渎神的人对这教义狂吠。但他们将亲自经历到古时圣灵借大卫的口所宣告的:当人受审时,神显为公义(诗50∶6,Vg.,51∶4,EV)。在此大卫间接地指责这类人的癫狂,因他们出于自己的污秽放肆地与神争辩,也自以为有权利定神的罪。他同时也暗示,他们向天吐的亵渎不但无法击中神,反而会使神在刹那间就驱散他们乌云般的亵渎并显自己为公义。而且我们胜过世界的信心(参阅约15∶4),是因为建立在神圣洁的话语上,所以就能胜过这些毁谤。
要反驳他们的第一个异议是轻而易举的,即若没有任何事情能在神旨意之外发生,那么在神里面就有两种互相矛盾的旨意,因神以他隐秘的计划预定他的律法所公开禁止的事。然而在我答复之前,我要再一次提醒我的读者,这异议所反对的并不是我,而是圣灵本身,因他曾借正直人约伯的口说:“神所喜悦的,他必成就。”(伯1∶21,参阅Vg.)当他被强盗抢劫时,在他们不公义、冒犯他的行为上,他看出神对他公义的管教。圣经在另一处也告诉我们,以利的儿子没有听父亲的话,因耶和华想要杀他们(撒上2∶25)。另一位先知也宣告:“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至今,我已充分地证明,虽然那些吹毛求疵的人说,有些事情是出于神懒散的“允许”而已,但其实神是万事的本原起因。他说:“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赛45∶7 p.),没有任何灾祸不是神所降的(摩3∶6)。故我们可以请他们解释,神的审判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然而就如摩西所说,当斧头脱了把,伤人致死,乃是耶和华要将他交在那人手中(申19∶5;参阅出21∶13)。
因此,根据路加的记载,全教会的信徒说:希律王和彼拉多成就了神手和他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8)。事实上,除非基督按神的定旨被钉十字架,否则人如何有得救的盼望呢?虽是如此,然而神的旨意并不互相矛盾,也不会改变,他也不会假装喜悦他意旨之外的事发生。神的旨意是单一的,也是一致的。但对我们而言,却似乎是多方面的,因我们理解力有限,难以理解为何他的旨意允许违背他律法的事发生。当保罗说外邦人蒙召是“隐藏的奥秘”(弗3∶9)后,立刻接着说,这是要显出“神百般的智慧”(弗3∶10)。虽然神的智慧在人看来似乎是多方面的,但难道我们要因自己迟钝的理解力,就幻想神有任何改变,就好像他改变自己的计划或背乎自己那样吗?当我们不明白神为何预定他所禁止的事时,我们就应当想到自己有限的理解力,圣经也告诉我们,神住在人无法靠近的光里(提前6∶16),因这光被幽暗笼罩。所有敬虔谦卑之人都相信奥古斯丁所说的:“有时人善意地期望某件事情发生,但这却不是神的旨意……例如:一位好儿子希望他的父亲存活,而神的意旨却是他死。相反地,同一个人恶意地期望某件事发生,神良善的旨意也是如此,例如:坏儿子希望他父亲死,而神的意旨也是让他父亲死。前者期望非神意旨的事;后者却期望神所定意的事。然而尽管前者的孝顺与神的意旨相悖,却比后者的忤逆更符合神的美意,尽管后者的期望与神的意旨一致。所以,在神与人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别:什么是合乎人意愿的,什么是合乎神意旨的,以及每一种意愿导向的目标,由此它或被悦纳或被否定。神也会借坏人的恶意成全他公义的旨意。”他在这论述之前说过,堕落的天使和一切的恶人离弃神时,自以为是违背神的旨意,然而,从神无所不能的角度来看却非如此,因当他们违背神的旨意时,神的旨意却成全在他们身上。因此,奥古斯丁说:“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凡喜爱的都必考察。”(诗111∶2,参阅110∶2,Vg.)所以,万事都以奇妙和无法测度的方式在神的旨意之内发生,连违背他律法的事也不例外。因若他不许,便不可能发生,但他也不是无意地默许它的发生,而是有意地预定它的发生,而且既然神是良善的,除非神出于他的全能利用恶行以成善,否则他就不会允许邪恶的事发生。
4.当神利用不敬虔之人的恶行成全他的美意时,也是无可指责的
同样地,另一个异议也要被驳倒,或甚至自动消除:若神利用恶人的恶行,甚至控制他们的计划和企图,那神的确是万恶之源。因此,人若执行神的预旨而受诅咒,那就是不公正的,因他们只是在遵行神的旨意。主张这异议的人将神的预旨和他的诫命混为一谈了。然而,圣经中有无数的例子,清楚地证明它们截然不同。虽然神的意旨是借押沙龙与他父亲的妻子犯奸淫(撒下16∶22)的罪惩罚大卫的奸淫罪,但他却没有吩咐那恶子犯乱伦罪,除非我们从示每辱骂大卫这事件的观点看待这事,因当大卫承认示每对他的辱骂是出于神的吩咐(撒下16∶10—11),他并没有称赞示每的顺服,就好像这恶犬正在服从神的权柄。但因大卫意识到是神借示每的舌头鞭打他,他就耐心地忍受神的管教。因此,我们就当确信,虽然神利用恶人成就他隐秘的预旨,但恶人却是无可推诿的,因为他们是出于自己的私欲故意违背神的诫命,而不是顺服神。
耶罗波安被膏做王(王上12∶20)一事,清楚地告诉我们:人的恶行是出于神,也受神隐秘护理的掌管。神斥责以色列人愚昧冲动地立他为王,因为他们违背了神立王的原则,也不忠实地背弃了大卫的家族。然而,我们也知道神定意让他被膏为王。据此,先知何西阿的陈述似乎互相矛盾,因神在一处经文中埋怨耶罗波安做王是违背他的旨意,也是他所不认可的(何8∶4),但在别处经文中,他却说他在怒中膏耶罗波安为王(何13∶11)。那要如何解释这两处经文呢?耶罗波安做王违背神的旨意,但也是神定意让他做王?答案很明显,即百姓之所以离弃大卫家族就是弃绝神加给他们的轭,同时神也有主权惩罚所罗门王忘恩负义的罪。由此可见,神并不喜悦人背信,但另一方面,也是神公义地定意他们的失信。同样地,出乎人预料之外,神定意让耶罗波安被膏为王。就如圣经的历史告诉我们,神兴起仇敌(王上11∶23)夺取所罗门之子的国度。
读者们要留意这两件事。既然神喜悦他的百姓只受一位王统治,那么以色列国的分裂就与他的旨意相违背。然而以色列的叛变也是出于同一位神的旨意。显然,当这位先知以话语和膏抹激动原先并无意做王的耶罗波安开始寻求王位时,这并没有在神的知识或旨意之外,因他定意让这事发生。然而神仍公义地斥责百姓的叛变,因他们背弃大卫家族并违背神的旨意。因此,圣经后来也记载罗波安狂傲地藐视百姓的恳求,而且是神成就这事的,为要应验神借他的仆人亚希雅所宣告的预言(王上12∶15)。请注意:那圣洁之国的分裂违背了神的旨意,然而十个支派从所罗门的儿子分裂出去也是出于神的旨意。此外,还有另一个相似的例子,即亚哈王的众子和他的后裔被灭绝是百姓所乐见的,甚至他们也参与了(王下10∶7)。耶户正确地叙述:“耶和华指着亚哈家所说的话,一句没有落空,因为耶和华借他仆人以利亚所说的话都成就了。”(王下10∶10 p.)但他同时也公义地斥责撒玛利亚的居民,因他们随伙作恶。他问道:“你们都是公义的,我背叛我主人,将他杀了;这些人却是谁杀的呢?”[王下10∶9;《列王四书》(LXX)10∶9,Vg.]以上,我已清楚地解释人的恶行也一样彰显神的公义。
对于谦卑的人而言,奥古斯丁的这答复就足够了:“既然父献上基督,基督献上自己,而犹大献上他的主,那为何在这同样的事上,神是公义的,而人却是有罪的,岂不是因为他们的动机不同吗?”然而,若有人认为我们现在所说的难以接受,即当人在神的驱使下做了他所不应该做的事时,神和人并不相同,请他们留意奥古斯丁的另一段论述:“当神利用恶人的恶行成就他所喜悦的事,却仍照他们的行为报应他们时,谁不战兢呢?”显然,在犹大的背叛中,我们若因为神定意献上他的儿子受死而将这罪归给神,这不也就是与将救赎的工作归给犹大是一样荒谬吗?另外奥古斯丁也指出,当神究察人的行为时,并不在乎人所能做的或他们实际上做的,而是他们愿做的,由此可知,神所在乎的是人行事的动机和目的。
那些认为这教义无情的人当思想:当他们因圣经清楚的启示超越他们有限的理解力而拒绝接受、对被公开教导的真理吹毛求疵时,神是否会容忍他们的强词夺理?若神不喜悦人明白这些事情,他就不会吩咐他的先知和使徒教导它们。难道神给我们智慧不就是要我们以谦卑受教的心,无条件地接受圣经一切所教导的吗?那些自傲自大地嘲笑这教义的人,他们攻击的对象显然是神,所以根本不值得我们更多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