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马吉安派的异端(1—2)

1.基督真实人性的证据

基督的神性早已在另一处被充分证明过。所以,我们现在若再谈便是重复。我们现在要谈的是基督如何借取人的肉身担任中保的职分。实际上,很早以前的摩尼教徒和马吉安派(Marcionite)就攻击过基督人性的真实性。马吉安派认为基督的身体只是幻象,摩尼教徒则认为基督所取的是属天的肉体。然而圣经上有众多确凿的证据可以反驳这两个谬论。因神并非应许犹太人要借天上的后裔或人的幽灵祝福他们,而是要借亚伯拉罕和雅各的后裔(创12∶3,17∶2、7,18∶18,22∶18,26∶4)。神也不是应许属天的人做永恒的君王,而是应许大卫之子(诗45∶6,132∶11)。因此,当基督以肉身显现时,他被称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太1∶1)。这并不是因为他是童贞女所生的,尽管他是在天上被造,而是因为,根据保罗的解释:“按肉体说,他是从大卫后裔生的。”(罗1∶3 p.)与此相似,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教导:基督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罗9∶5)。然而,主自己因不满足于“人”这称呼,就常称自己为“人子”,这就更清楚证明他是人的后裔。既然圣灵在多处以不同的方式具体宣称这明确的事实,那么谁会想象会有任何人无耻到敢诡诈地抹杀这事实呢?然而我们手中也有其他的证据,其中之一便是保罗的这句话,“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加4∶4)。另外,还有无数的证据可以证明基督也与我们一样会饥饿、口渴、寒冷,以及拥有其他人性的软弱。从这些证据中,我们要挑选一些能造就我们的证据。例如,圣经说他并没有取天使的样式(来2∶16),反而取了人自己的样式,以“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2∶14 p.)。另外,我们与他的关系被称为弟兄(来2∶11)。还有“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来2∶17 p.)、“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来4∶15a.)等等相似的经文。我们刚才所谈的与此有关,保罗明确地宣告:人的罪必须由人的肉体付出罪的代价来除去这罪(罗8∶3)。因这缘故,父神所赏赐基督的一切都与我们有关,因他是我们的元首,“全身都靠他联络”,越来越合而为一(弗4∶16),否则以下的经文就无法理解:“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约3∶34 p.),使我们“从他丰满的恩典里,都领受”(约1∶16 p.)。神的本质因某种偶然的恩赐而变得更丰富,没有什么比这想法更荒谬的了!为此,基督在另一处说:“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约17∶19)

2.反驳抵挡基督真人性的人

他们严重扭曲圣经的经文来支持他们的谬论,且他们肤浅的机巧也无法反驳我以上的观点。马吉安根据保罗在另一处所说基督“成为人的样式……有人的样子”(腓2∶7—8,KJV/RV),就推论基督所取的是幽灵而不是人的肉体。然而他完全误会了保罗的本意,保罗在此并无意教导基督所取的是何种形体。虽然基督可以彰显他的神性,但他却以卑贱、受人藐视之人的形象彰显自己。为了劝人随从他虚己,他教导我们,虽然他是神并且能直接向世人彰显他的荣耀,但他却放弃这特权而甘愿“虚己”。他取了奴仆的形象,并因满足于这样的卑微,让他的神性隐藏在肉体的幔子之下(参阅腓2∶5—11)。保罗并不是要教导基督的本质如何,而是要教导基督是如何行事为人的。从上下文中,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推断,基督以真人的本性虚己。因为“有人的样子”(腓2∶8),难道不就是指他神性的荣耀暂时没有被照耀出来,而人所看到的只是卑贱的人性?除非神的儿子因取人性而软弱,否则彼得的这段话“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彼前3∶18 p.)就毫无意义了。保罗更进一步地解释这一点,宣告基督按着肉体的软弱受苦(林后13∶4)。圣经明确教导,基督在虚己之后获得新的荣耀,他被高举就在于此。因此除非他有人的形体和灵魂,否则这样说就毫无意义。

摩尼为基督捏造了属天的形体——“第二个出于天的亚当”(林前15∶47)。然而,在这经文中,保罗并没有教导基督的身体拥有属天的本质,b他所教导的是基督赐给人某种属灵的力量使人重生。根据我们以上的论述,彼得和保罗将这力量与基督的肉身分开。其实,这经文大大支持基督取肉身这正统的教义。除非基督与人拥有同样肉体的本性,否则保罗在这经文中激烈的辩论就失去了意义:若基督复活,我们也必从死里复活;若我们不复活,基督也没有复活(林前15∶12—20 p.,经文要义)。无论古时的摩尼教徒或他们现今的门徒企图以何种诡计逃避(这事实),都无法得逞。

他们说基督之所以被称为“人子”,是因神应许将基督赐给人,这是卑劣的回避。在希伯来文中,“人子”的意思毫无疑问是指真人。所以,基督是以自己的语言(希伯来文)使用这一词。而且,众人所接受的“亚当之子”的含义应当毫无争议。我们无须离题太远,只要引用使徒们习惯运用在基督身上的《诗篇》第8篇就够了:“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人子算什么,你竟眷顾他?”(诗8∶4;来2∶6)“人子”这一词在此清楚地表达基督的真人性,因为尽管他不是直接借肉身的父亲所生,他仍是出于亚当的后裔。否则,我以上所引用的这经文就落空了:“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来2∶14 p.)这经文明确地宣告基督在与我们同样的本性上作我们的朋友和同伴。使徒也以同样的意义说:“那使人成圣的和那些得以成圣的,都是出于一。”(来2∶11a)上下文证明这经文是指基督与人在本性上的交通,因他立即又说:“所以,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来2∶11b)假若他之前说信徒出于神,那么,在如此高的尊荣之下,何谈为耻呢?然而,既因基督出于他测不透的恩典居然与卑贱的罪人联合,这经文就告诉我们:“他不以为耻。”(来2∶11)

此外,他们也毫无根据地反驳说,若是这样,那连不敬虔的人也是基督的弟兄了。然而,我们知道神的儿女不是从血肉生的(参阅约1∶13),而是借信心从圣灵生的。因此,肉体本身并不能使人拥有弟兄的关系。虽然保罗说唯有信徒才拥有与基督联合的尊荣,但这并不表示就肉体而论,非信徒与信徒的祖先不同。例如,当我们说基督成为人是为要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这并不是指所有的人说的。因为信心使我们以属灵的方式接到基督身上。

他们也拙劣地在“长子”这一词的意义上掀起纷争。他们宣称基督应当从一开始就从亚当而生,好做“许多弟兄中的长子”(罗8∶29 p.)。然而,“长子”在此并不是指年龄,而是指尊荣的程度和高贵的权能!更不合理的是他们多嘴多舌地谈论说,基督取了人的而不是天使的本性(来 2∶16),意思是他使全人类都蒙恩典。其实,保罗为了将基督喜悦赏赐我们的尊荣显为大,就将我们与天使做比较,因我们的地位在这方面比天使更高。我们若仔细思考摩西的记载——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创3∶15)——这争论就不复存在了,因摩西的这话不仅是指基督,也是指全人类。既然我们必定在基督里得胜,神就以泛指的方式宣告女人的后裔将胜过魔鬼。这就证明基督是从人生的。神这样对夏娃说的目的是要使她心中存有盼望,免得她彻底绝望。

基督既是人的后裔,也拥有真人性(3—4)

3.基督为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反驳对其荒谬的解释

我们的论敌既愚昧又邪恶地取比喻的意义来解释基督被称为亚伯拉罕后裔和大卫子孙的那些经文。若保罗使用“后裔”这一词是指比喻意义,那他在《加拉太书》3章中就会明确解释这一点。保罗在那里的意思就是字面的意义,他说在亚伯拉罕的后裔中并没有众多的救赎者,而是只有一位,那就是基督(加3∶16)。他们也同样荒谬地说:基督被称为“大卫的子孙”只是因为基督的降临是在大卫的时代被预言的,且到最后在他的时代这预言得以应验(罗1∶3)。但当保罗称他为“大卫的子孙”时,立刻又说“按肉体……”所以显然他是指基督的人性。在第九章中,当保罗称基督为“可称颂的神”之后,他在同一节经文中也宣告基督“按肉体”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罗9∶5)。如果他不是真的从大卫的子孙所生,那么“你所怀的胎”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路1∶42)?而且,“我要使你所生的,坐在你的宝座上”(参阅诗132∶11 p.;撒下7∶12;徒2∶30)这应许是指什么呢?

他们似是而非地玩弄《马太福音》所列举的基督家谱。马太并没有列举马利亚的家谱,而是列举了约瑟的家谱(太1∶16)。虽然他所提的是当时众所熟知的,所以他认为证明约瑟是大卫的子孙就足够了,因为,显然马利亚也是同一家族的人。路加更为详细地强调这一点,他说,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是全人类所共有的,因救恩的根源——基督,是全人类的始祖亚当所生(路3∶38)。我承认从这家谱中可以得知,基督被看作是大卫的子孙只是因为他是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然而,他们为了掩饰自己的谬误——证明基督的身体出于虚无——(现代的马吉安派)就狂傲地争辩女人“没有精子”。然而,他们的这说法完全不符合大自然的原则。这并不是神学上的问题,而且他们的推理没有说服力,我们很容易就能驳倒他们。

我并无意讨论涉及哲学和医学范畴的问题,我们只要用圣经反驳他们的异议就够了,即亚伦和耶何耶大在犹太支派中娶妻(出6∶23;代下22∶11),若“子孙”是来自女人,那各个支派间的区分就会被搅乱了。然而,众所周知,就政治性的地位而论,犹太人是以男人为主,但男人的地位并不能证明女人的卵子没有一同参与生育。

这解释也适用于所有的家谱。当圣经列举某一些人名时,它常常只提到男人。难道我们就可以因此推论女人不算什么吗?连小孩子都知道“女人”这一词也被包括在人的范围内!圣经说女人为她们的丈夫生子,因家族的姓氏总是以男人的为准!既然儿女们在社会上地位的高低是以其父亲地位的高低来衡量的,这就证明男性地位的优越性,相反地,就如律师们常说的,奴仆之人的家谱通常追溯其母亲一方。据此我们得知,儿女也是母亲所生的。很早以前,许多的国家习惯称母亲为“生育者”,且这与神的律法一致,否则圣经因血缘的关系禁止舅舅与甥女通婚就不合理了。此外,那哥哥娶同母异父的妹妹也就没有什么不妥了。然而,虽然我承认就家谱而言,女人常居次要的地位,但我要提醒的一点是,女人和男人一样在生育上都有参与。因为圣经并不是说基督是透过女子所生,而是为女子所生(加4∶4)。我们的论敌当中有些人恶意地问:我们的意思是不是指基督是由童贞女的卵子所生。然而,我也要反问他们:基督是否与他母亲有血缘关系?这是他们不得不承认的。

因此,我们可以从马太的记载中合理地推知,既然基督是由马利亚所生,所以他就是她的儿子,就如圣经记载:波阿斯由喇合所生(太1∶5),所以就是她的儿子。马太在此没有描述基督是通过童贞女所生,他反而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将这奇妙的诞生方式与一般的诞生方式区分开来。就如圣经记载亚伯拉罕生以撒、大卫生所罗门、雅各生约瑟,同样地,圣经也记载基督是由他的母亲所生。马太以这次序记载是为了证明,既然基督是马利亚所生,那么他就是大卫的子孙。由此可知,他认为马利亚是约瑟的亲戚,这是众所周知的。

4.真人,却无罪!真人,却是永恒的神!

他们妄想用来驳倒我们的谬论充满幼稚的毁谤。他们认为,若基督由人所生,这是羞辱他,因这样他就与众人毫无分别,即他就与亚当一切的后裔一样,都处于罪下。然而保罗做的比较足以解决这难题:“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5∶12、18)保罗的另一处比较与此一致:“头一个人是出于地,乃属土;第二个人是出于天。”(林前15∶47 p.)使徒在另一处经文中也有同样的教导,即基督被差派“成了罪身的形状”是为要满足律法(罗8∶3—4)。如此,保罗就巧妙地将基督与众人做了区分,即他是真人却毫无瑕疵和玷污。但他们却仍幼稚地争论说,若基督毫无瑕疵,并借圣灵隐秘地感孕,由马利亚所生,那么女人就不是不洁净的,而是只有男人才是不洁净的。然而,我们说基督纯洁无瑕并不只是因为他的母亲是在没有与男人同房生他的,还是因为圣灵圣化了他,就如这出生是在亚当堕落之前发生的,是纯洁和毫无玷污的。且对我们而言这是既定的事实:圣经每次提到基督的纯洁时,是指他真人性的部分,因为若说基督的神性是纯洁的,这是多余的。而且,《约翰福音》17章中谈到基督的成圣不可能是指他的神性(约17∶19)。我们并不幻想亚当之子是双重性的,尽管基督不受此影响。因人的出生本身并非不洁和有害,而是因堕落的缘故才成为不洁和有害的。据此,那使人重新正直的基督没有受到亚当遗传下来的玷污并不足为怪!我们的论敌攻击我们说,若神的道成为肉身,这是荒唐的,因这样他就被囚于世俗的肉体之中。然而这只是证明他们的悖逆,即使道不可测度的本质与人性合而为一,我仍不会认为他因此会受到任何肉体的限制。这是奇妙无比的:神的儿子从天降临,却没有离开天堂,甘愿为童贞女所生、生活在世上、悬挂在十字架上;然而,他却仍如起初一般,继续充满天地!